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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毕业生就业如何?

2023-09-04 17:48:35
TAG: 就业
北境漫步
  不错,而且待遇也很好。
  就业方向:比如国家外交外事、国际问题教学研究领域,政府部门重要职务,驻外大使、参赞和国内各部门职务等。
  简介:
  外交学院(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是以服务中国外交事业为宗旨,培养一流外交外事人才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外交部唯一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设有研究生院,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
  外交学院创建于1955年9月,是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周总理为学院亲笔题写校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陈毅元帅担任外交学院首任院长。2014年1月3日,教育部副部长郝平与外交部部长助理钱洪山共同签署了《教育部、外交部共建外交学院协议》。
小菜G的建站之路

很多人就业在国外,肩负国家使命,不便公布,所以显得外交学院就业不如北外。

自己体会吧。

tt白

总体很不错的

尤其是国经专业的就业……

不过国经专业比较苦 是所有专业中最累的一个

(当然你如果不是国经专业但辅修国经专业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会更苦……)

当然啦……并不是外人所想的统统进外交部那种

进外交部的话也是要看情况了……有些年份多 有些年份少

不过总体就业还是不错的(自主创业的是真心少 没几个)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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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是外交部所属培养外交外事、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高等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学院于1955年9月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成立。陈毅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曾长期兼任外交学院院长。现任院长是前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吴建民。 研究生教育是我院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代表我院教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我院拥有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法、世界经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英、法两个语种)、英语语言文学等七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国际关系、外交学两个博士学位授予点。我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吸引了全国各地大批学子慕名报考。建校以来,我院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硕士、博士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已成为各自单位的骨干,其中有的已担任中央机关部级领导。我院毕业的研究生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历年毕业生就业基本专业对口,在京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一次就业率为100%。我们还为社会上在职人员举办英语、国际关系、国际法、外交学等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近年来,外交部和学院领导一再强调要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并从各方面对研究生工作给予支持,保证了我院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招生规模逐年扩大,2004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30名、博士研究生14名,2005年院研究生招生规模拟在这一基础上做进一步扩大与调整。 考生常见问题解答 1. “我院对外语要求较高,确定复试及录取名单时,对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外语单科成绩上有一定的要求”这句话如何理解? 答:我院属外交部直属高校,由于外交外事工作的要求,对外语要求较高。至于外语单科成绩的要求,将参考国家所定的单科分数线,并根据当年报考我院考生情况,在其基础上决定,2004年的外语单科分数线即为国家线。 2.请问您校在招生过程中有无地域和男、女比例要求? 答:我院研究生面向全国,按国家有关规定、条件招生,目前没有对男女或身高等特殊条件做出特别规定,也就是说,我院是严格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3.请问各个专业是否跨专业报考? 答:研究生招生只要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可以跨专业报考,并不限制考生本科是学什么专业的,只要你成绩好,达到我院的录取标准即可。 4.请问您校近年来的复试线是多少? 答:2004年我院复试线即为国家线。其实每年的试题难易程度和报考人数不一样,所以往年的复试分数线没有任何参考价值,重要的是你的考试成绩能否排在相关专业的前列。 5.您校的研究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近些年看,我院毕业研究生在就业市场上非常抢手。无论什么专业,就业的工作大都非常理想,如部委机关、国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外事部门、金融保险机构等等。 6.关于考试教材 答: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准备,各系的教师列出了一些参考书目,但并不是考试范围。考生复习时也并不一定必须用所列的参考书目,只要是相关学科的全国统编教材均可。 7.请问外交学院是否举办考前辅导班? 答:为公平起见,我院不主张此类性质的活动,也从来没有举办过类似性质的辅导班。考虑到考生所关心的一些实际问题,我院初步计划在2004年9日2日举行外交学院研究生2005年考前答疑及报名咨询会,届时将请相关导师解答考生在复习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欢迎大家踊跃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详见外交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届时将会详细通知。 因我处电话繁忙,欢迎大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答复或在校园网上集中回答有关问题。我院研究生开通了他们自己的论坛,http://www.guofa.info/bbs,欢迎浏览并与研究生或考研同道交流。 联系方式 电话:(010)68323297 传真:(010)68323297 E-mail:yzhb@cfa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www.cfau-pd.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邮政编码:100037 ↑以上作为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03 11:34:372

外交学院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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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1:35:022

外交学院外交专业研究生就业前景

进不进外交部关键还是看自己的能力,有能力的甭管是不是外院毕业的都可能进外交部,所以不要以为外交学院毕业的就跟其他学校毕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要非得说有什么不一样的,那就是考外交部的时候,学校的牌子响点,名字好听点!外院毕业生就业范围很广泛,包括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新闻出版、高校科研、金融机构、各类公司等,外院毕业生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出色的外语水平、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一直受到不同领域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所以说,外交学院毕业的学生,就个业那是很轻松的,但是要想得到自己喜欢的工作,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靠学校的名气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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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1:36:081

外交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

外交学院是一本学校。外交学院(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简称“外院”,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根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设立了外交与外事管理系、英语系、外语系、国际法系、国际经济学院、基础教学部、研究生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教育学院等9大教学单位和11个本科专业。1960年10月22日,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之一。1961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校名恢复为外交学院。2013年7月,外交部、教育部决定共建外交学院。学校有展览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占地面积 35.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总量182.01万册;设有9个教学单位。11个本科专业;有29个研究中心: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及3个专业学位授予权;教职工总数440人;学生总数2244人,其中本科生1369人,硕士生673人, 博士生95人 ,留学生167人。师资力量截至2021年11月,外交学院有教职工481人,其中专任教师223人,外聘教师61人。折合教师总数约为254人。外聘教师与专任教师人数之比为 0.27:1。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27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2.11%;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12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16%。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216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86%。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9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北京市教学团队3个。
2023-09-03 11:38:001

学长,我是高三生,想了解一下外交学院情况

自己的事情只有走过才知道,别人的意见只是偏见
2023-09-03 11:38:342

外交学院有哪些专业

外交学院的专业有:外交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英语、翻译、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外交学院专业名单 外交学 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 英语 翻译 法语 日语 西班牙语 法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院系设置 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 英语系 外语系 国际法系 国际经济学院 基础教学部 研究生部 国际关系研究所 国际教育学院
2023-09-03 11:38:441

外交学院研究生进

外交部的待遇外交部的待遇在中央部委系统里是相对较高的。如果是本科生,进部行政级别是国家十五级(科员),硕士进部是行政十四级(副科)。在国内,头一年的账面工资大约2000RMB/月左右,年底也有双薪,春节、五一、十一经常发钱,每次3000左右RMB,一般人人有份。未婚的进部有宿舍,一般是两三人一套的居室。结婚的有福利房,大约十几万可以买一套部内的两室一厅(建筑面积80平米左右)。房源多的时候单身也能分到一套80平以下的房子,不过现在部内房源很少了。一般司局级的领导或大使住房面积在110-160之间。家属区都处于京城繁华的地区。短期出国(如军控司、国际司、条法司、领事司等),每天补助100—200$,如果是10天,就有1000多美元。如果你的岗位顺风顺水,三天两头短期出国,那么年收入也是很可观的。如果外派在使领馆常驻,刚入部的作为外交随员,每月大约700$,如果结婚了再加200$月。如果配偶短期探亲(2—3个月),在外期间每月发300$的生活费。研究生驻外一般两年会提为三秘(相当于正科,正式外交官,大使(公使、代办)、参赞(领事)、一秘、二秘、三秘)。目前收入大约每月800$-2000$.再加上一些补助,一年下来也相当客观,去年刚进行的公车改革,9000$购买当地免税车,大使将近3000$,另还有大使专车,如果平时私人用车不频繁,这笔钱完全可以攒下来。最后关于外交人员卸任回国车是否交税还在讨论中。对于长期驻外(一般2-4年)的人员来说,无论在什么国家,只要不打仗,收入大体相当,因为是按照级别来发薪。很多非洲国家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可怕。你大部分时间呆在使馆里,使馆的条件都不会太差。去不发达国家的补助比去欧美要高一些。大概100多$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处于战乱,在开战期间,每天大约补助110$,如前几年美国发动对阿富汗的空袭以后,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的大部分外交人员撤回国内,留守人员按级别的正常工资照发,每天还补助约120$,现在大约打了40多天,就有5000$(40,000多RMB)的额外收入.补助最高的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国家玻利维亚。从1999年开始,正式外交官(三秘以上)的子女可以随行,如果你被派往美欧,小孩可以在当地上学,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子女也可以留在国外。外交官在国外,生活在当地中产阶级以上。在发达地区,一般在使馆上班,在外租高档公寓或House住(外交部出钱)说了这么多外交部的好处,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如果你的配偶不是部内的,而且不愿意随任作家属,那么时间长了得做好离婚的准备;小孩的教育也是,虽然可以在国外上学,你在身边还好,如果回国,或派驻其他地区,是带走?还是留在当地?由于忽视教育,外交官子女学坏的不少。有时还会有生命危险,被敌对势力绑架(在美加等发达国家),或者在乱军中丧生(在经常内乱的亚非拉国家)。或者在非洲感染疾病等。总而言之,做外交官要有四海为家、坦然处世的心态,更要有一颗爱国之心
2023-09-03 11:39:073

外交学院经济学研究生含金量

挺高的。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就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学校出来的研究生含金量还是很高的,毕竟是外交部直属的学校。外交学院简称“外院”,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2023-09-03 11:39:321

外交学院是否有委培研究生资格

有外交学院规定,学习方式与学制: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招收以在职、委托培养等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2023-09-03 11:39:452

外交学院研究生有没有出国交流的机会啊

有,一个是哥伦比亚大学女子学院,还有一个是德国的一个大学,大三下学期可以去,要提申请
2023-09-03 11:40:373

外交学院考研外交系好还是英语系好

外交系比较好。理由如下:1、外交系中对于知识的学习不单纯以语言方面,还会对于外交中的礼仪等进行教学,更有利于学生的成长。2、外交系中对于外交的资源会比较多,有利于学生之间交流和沟通。3、外交系的外交校友会相对比较多,校友是很好的资源,可以充分利用。4、外交系中不单纯设置了英语专业,还有很多其他的专业。可以有多种选择。综合来看外交系的优势会强于英语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爱好进行选择。如果不爱好只是为了就业等考虑的话。那么考研的学习会是很枯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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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交学院研究生都有什么专业?每个专业是2年制还是3年制。

外交、国法、国经、英语、科社。两年制吧。这个你可以上外交学院的研究生官网看的。
2023-09-03 11:40:581

外交学院研究生报名的具体条件、弱弱的问下、可以跨专业报名考么

我是本校的,但我觉得这两个条件没什么作用。第一个条件,可能只是希望相近的同学报考容易一些,我认识计算机系的考上世界经济的研究生的,也有电子工程考国际公法的。第二个条件,完全没有必要考虑,我们同学报本校的研,什么论文都没写过,更谈不上什么国家核心期刊了。如果你真的想做,跨专业没什么的。大家本科都没学什么东西,所以跨专业只要下功夫,就没有关系。另外还要注意,我们这里对英语要求很高,不管哪个专业,似乎考研英语的录取分数要比国家统一线高5-10分哦!希望你坚定信心,早日考上!
2023-09-03 11:41:212

外交学院是名牌大学吗

外交学院是名牌大学。外交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一流外交外事人才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外交部唯一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学校设有研究生院,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学校设立了9个教学单位,开办了9个本科专业。外交学院建立于1955年,是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督办成立的以培养外交人才为目的的高校。外交学院只开设了9个本科专业,但是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是精英。学校在专业的建设中也是投入了很强大的师资力量。教授和副教授占全院教师总数的66.0%,讲师占32.5%。并且还聘请了资深高级外交官和各相关学科著名专家,而且还有30多名外国专家和教师。学校注重英语教学,所有专业一律学习专业英语。外交学院从成立之初到现在,一直坚持小而精的培养人才的方式。这一点和其它大学有很大的不同,其它大学一直走的是快速扩张模式,尽可能扩张学校规模。而外交学院一直坚持的是“精英教育”。每个班只有20人,有的专业全校也只开设一个班,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外交人才。外交学、国际关系是国家的重点学科、特色一流,每年招收的本科人数在300人左右,属于提前批次招生。虽然外交学院既不是985,也不是211.。但是录取分数却不低,在各个省份的平均录取分数达到了600多分,与部分985大学的录取分数相同。虽然录取分数高,但是每年依然有不少学生报考外交学院。
2023-09-03 11:41:311

我想考外交学院的研究生,可英语不好。我该怎么办啊?谢谢大家了!

外交学院对英语要求较高,所以要想报只能努力学习英语了。但是如果您真反感的话,可以试着学日语(如果你愿意)因为从05年起外交学和部分研究生专业开始招收报考外语为日语的学生,也就是教育部统考政治,外语(英,日)复试专业课(外交史和当代国际关系)但是还要随时关注新的政策。最后祝你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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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是几本 外交学院怎么样

是一本外交学院(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是以服务中国外交事业为宗旨,培养一流外交外事人才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外交部唯一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设有研究生院,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外交学院创建于1955年9月,是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周总理为学院亲笔题写校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陈毅元帅担任外交学院首任院长。2014年1月3日,教育部副部长郝平与外交部部长助理钱洪山共同签署了《教育部、外交部共建外交学院协议》。
2023-09-03 11:42:342

外交学院住宿怎么样

没有那么夸张,我们宿舍就很一般。4个人只住100平左右,每天早上有白衣老师送早餐 有两种meal plan 可以选荷兰牛奶和黑面包 也可以选海鲜什锦 这些都是新生入学时自选的 不管哪种餐都是一样价钱 一学期只需3块9毛9 只可惜很多同学都嫌太贵了跑去校外吃了,我们的二楼阳台玻璃是270度弧形设计 正好可以观看楼下的园景,住在二楼去上课也很方便 学校的二楼宿舍有专门请法国建筑学家设计建造的通道教学楼的通道,全程一路电动扶梯,本来走路要走30分钟的路程现在到教室只要30秒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2023-09-03 11:42:478

计数单位是什么?

一、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都是计数单位。每相邻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都是10。解答过程如下:(1)计数单位应包含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两大块,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千亿、百亿、十亿、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一).(1)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扩展资料:亿以后的计数单位:十亿、百亿、千亿 、兆、十兆、百兆、千兆、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等等。亦可以写作为: 万:10的四次方。 亿:10的八次方。 兆:10的十二次方。 京:10的十六次方。 垓:10的二十次方。 秭:10的二十四次方。 穰:10的二十八次方。等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数单位
2023-09-03 11:43:431

计数单位有哪些?

计数单位:千亿、百亿、十亿、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一)、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整数部分没有最大的计数单位,小数部分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按黄帝为法,数有十等。及其用也,乃有三焉。十等者,谓“亿、兆、京、垓、秭、穰、沟、涧、正、载”也。三等者,谓“上、中、下”也。下数者,十十变之。若言十万曰亿,十亿曰兆,十兆曰京也。中数者,万万变之。若言万万曰亿,万亿曰兆,万兆曰京也。上数者,数穷则变。若言万万曰亿,亿亿曰兆、兆兆曰京也。扩展资料:现代科技所称的这个"兆"绝不是"万亿",而是"百万",亦即million ,(即10的6次方)。它是万亿的的百万分之一,换言之,两个"兆"相差一百万倍 假如按上述办法数数,后一个兆则只要约三天半的时间即可数完!一是上法,为自乘系统: 万万为亿,亿亿为兆,兆兆为京。这种系统,希腊的阿基米德也采用过;10^4=万, 10^8=亿,10^16=兆,10^32=京。二是中法,为万进系统,皆以万递进:万 亿 兆 京 垓 秭 穰 坸 涧 正 载┅┅(万万为亿 万亿为兆 万兆为京┅┅) ;10^4=万, 10^8=亿,10^12=兆,10^16=京。三是下法,为十进系统,皆以十递进:万亿。计算设备内存储量的计量单位有(B byte)、千字节(KB kilobyte)、兆字节(MB megabyte)、吉字节(GB, gigabyte)、太字节(TB ,terabyte)和PB(Petabyte)、EB(Exabyte)、ZB(Zetabyte)、YB(Yottabyte)、NB(Nonabyte)、DB(Doggabyte)等来衡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数单位
2023-09-03 11:43:571

什么是计数单位?

计数单位依次为: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百亿、千亿 、兆、十兆、百兆、千兆、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正、十正、百正、千正、载、十载、百载、千载、极、十极、百极、千极、恒河沙、十恒河沙、百恒河沙、千恒河沙;阿僧祗、十阿僧祗、百阿僧祗、千阿僧祗、那由他、十那由他、百那由他、千那由他、不可思议、十不可思议、百不可思议、千不可思议、 无量大海、十无量大海、百无量大海、千无量大海、大数、十大数、百大数、千大数。拓展资料:中国报导社出版的《世界语课本》第十二课"一兆是多少"中,明确地说一兆是 milion-oble miliono=biliono(一百万个百万,即10的12次方)。要数完这一兆,假如按每分钟数200,每小时就是12000,每天288000,每年就是105120000(一亿零五百一十二万),数完一兆,需九千五百多年。计算设备内存储量的计量单位有(B byte)、千字节(KB)、兆字节(MB)、吉字节(GB)、太字节(TB)和PB、EB、ZB、YB、NB、DB等来衡量。
2023-09-03 11:44:141

计数单位是什么 什么是计数单位

计数单位就是数字计量单位。常见的计数单位是:个、十、百、千、万、十万等,这些计数单位所占的位置就叫做数位。计数单位应包含整数和小数两大部分,并按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排列。“个位”上的计数单位是“一(个)“,“十位”上的计数单位是“十”,“百位”上的计数单位是“百”。整数部分没有最大的计数单位,小数部分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另外,计数单位在不同领域也有所不同,时间的计数单位有毫秒、秒、分、小时、天、年等等;军队的计数单位有排、班、连、营,营、团、师、军等。
2023-09-03 11:44:291

计数单位是什么?

计数单位依次为: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百亿、千亿 、兆、十兆、百兆、千兆、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正、十正、百正、千正、载、十载、百载、千载、极、十极、百极、千极、恒河沙、十恒河沙、百恒河沙、千恒河沙、阿僧祗、十阿僧祗、百阿僧祗、千阿僧祗、那由他、十那由他、百那由他、千那由他、不可思议、十不可思议、百不可思议、千不可思议、无量、十无量、百无量、千无量、大数、十大数、百大数、千大数、全仕祥、十全仕祥、百全仕祥、千全仕祥、古戈尔、十古戈尔、百古戈尔、千古戈尔、古戈尔普勒克斯、十古戈尔普勒克斯、百古戈尔普勒克斯、千古戈尔普勒克斯、频波罗、十频波罗、百频波罗、千频波罗、矜羯罗、十矜羯罗、百矜羯罗、千矜羯罗、不可说不可说转、十不可说不可说转、百不可说不可说转、千不可说不可说转、超限数、十超限数、百超限数、千超限数、绝对无限、十绝对无限、十绝对无限、百绝对无限、千绝对无限、绝对无量、十绝对无量、百绝对无量、千绝对无量、绝对小数、十绝对小数、百绝对小数、千绝对小数、绝对大数、十绝对大数、百绝对大数、千绝对大数、绝对超限数、十绝对超限数、百绝对超限数、千绝对超限数、绝对恒河沙、十绝对恒河沙、百绝对恒河沙、千绝对恒河沙、绝对那由他、十绝对那由他、百绝对那由他、千绝对那由他、绝对不可思议、十绝对不可思议、百绝对不可思议、千绝对不可思议、绝对古戈尔、十绝对古戈尔、百绝对古戈尔、千绝对古戈尔、绝对频波罗、十绝对频波罗、百绝对频波罗、千绝对频波罗、绝对矜羯罗、十绝对矜羯罗、百绝对矜羯罗、千绝对矜羯罗、绝对有量、十绝对有量、百绝对有量、千绝对有量、绝对有限、十绝对有限、百绝对有限、千绝对有限、绝对界限、十绝对界限、百绝对界限、千绝对界限、绝对有解、十绝对有解、百绝对有解、千绝对有解、绝对无解、十绝对无解、百绝对无解、千绝对无解、绝对有量大海、十绝对有量大海、百绝对有量大海、千绝对有量大海、绝对无量大海、十绝对无量大海、百绝对无量大海、千绝对无量大海、绝对无限小数、十绝对无限小数、百绝对无限小数、千绝对无限小数、绝对无限大数、十绝对无限大数、百绝对无限大数、千绝对无限大数、葛立恒数、十葛立恒数、百葛立恒数、千葛立恒数、tree3、十tree3、百tree3、千tree3。
2023-09-03 11:44:573

所有的计数单位分别是什么

计数单位依次为: 1、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百亿、千亿 、兆、十兆、百兆、千兆; 2、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 3、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正、十正、百正、千正、载、十载、百载、千载; 4、极、十极、百极、千极、恒河沙、十恒河沙、百恒河沙、千恒河沙、阿僧祗、十阿僧祗、百阿僧祗、千阿僧祗; 5、那由他、十那由他、百那由他、千那由他、不可思议、十不可思议、百不可思议、千不可思议; 6、无量大海、十无量大海、百无量大海、千无量大海、大数、十大数、百大数、千大数。
2023-09-03 11:45:141

计数单位是什么

计数单位定义 计数单位就是数字计量单位。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 单位的种类 下面来看看单位的种类都有哪些吧。 1、邮票的计数单位邮票的单位有枚数和张数等。枚数是邮票的最小计量单位,指具有独立功能的邮票。张数为全张的计数单位,包括小全张、小型张、小开张等。 2、时间的计数单位时间是我们最熟悉的单位了,有毫秒、秒、分、小时、天、年等。1秒=1000毫秒,1分=60秒,1小时=60分、1天=24小时、1年=365天等。
2023-09-03 11:45:241

计数单位是什么?

像一(个)、十、百、千、万、十万等等,叫做数的计数单位。1、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2、计数单位应包含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两大块,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千亿、百亿、十亿、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一)、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整数部分没有最大的计数单位,小数部分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写数时如果有小数部分要用小数点(.)把整数和小数分开。3、计数单位依次为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百亿、千亿 、兆、十兆、百兆、千兆、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正、十正、百正、千正、载、十载、百载、千载、极、十极、百极、千极、恒河沙、十恒河沙、百恒河沙、千恒河沙、阿僧祗、十阿僧祗、百阿僧祗、千阿僧祗、那由他、十那由他、百那由他、千那由他、不可思议、十不可思议、百不可思议、千不可思议、 无量大海、十无量大海、百无量大海、千无量大海、大数、十大数、百大数、千大数。
2023-09-03 11:45:331

计数单位是什么?

像一(个)、十、百、千、万、十万等等,叫做数的计数单位。1、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2、计数单位应包含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两大块,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千亿、百亿、十亿、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一)、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整数部分没有最大的计数单位,小数部分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写数时如果有小数部分要用小数点(.)把整数和小数分开。3、计数单位依次为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百亿、千亿 、兆、十兆、百兆、千兆、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正、十正、百正、千正、载、十载、百载、千载、极、十极、百极、千极、恒河沙、十恒河沙、百恒河沙、千恒河沙、阿僧祗、十阿僧祗、百阿僧祗、千阿僧祗、那由他、十那由他、百那由他、千那由他、不可思议、十不可思议、百不可思议、千不可思议、 无量大海、十无量大海、百无量大海、千无量大海、大数、十大数、百大数、千大数。
2023-09-03 11:46:014

计数单位是什么意思

计数单位就是数字计量单位。拓展资料: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计数单位应包含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两大块,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京、千兆、百兆、十兆、兆、千亿、百亿、十亿、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一)、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整数部分没有最大的计数单位,小数部分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写数时如果有小数部分要用小数点把整数和小数分开。中国自汉至清的典籍一直都是亿进位制,唯独日本的《尘劫记》采用的是万进位制。中国与日本的不同还有:中国最大是无量数、最小是净,日本没有无量数,取而代之的是无量,最大是大数、最小是埃。中国没有虚空、清净、阿赖耶等多音节数词。中国元代的数学家朱世杰与他的《算学启蒙》创造性地可能参考了《华严经》与《僧祇律》继承了东汉的数学家徐岳的《数术记遗》以及唐宋的数学家谢察微的《发蒙算经》。把中国的大数与小数同时拓展到了10±128(10100即万恒河沙,10-100即万虚)。徐岳的数术记遗中的“数之为用,言重则变,以小兼大,又加循环。循环之理,岂有穷乎。”又把中国的大数与小数同时拓展到了10±∞。这些都是日本的《尘劫记》所不及的。中国报导社出版的《世界语课本》第十二课"一兆是多少"中,明确地说一兆是milion-oble miliono=biliono(一百万个百万,即10的12次方)。要数完这一兆,假如按每分钟数200,每小时就是12000,每天288000,每年就是105120000一亿零五百一十二万,数完一兆,需九千五百多年。这需多少代人接力数数。这个一兆就是一万个亿。但是,在我们平日工作中也常碰到"兆"。如无线电中就有表频率的"兆赫兹",表电阻的"兆欧",压力有"兆帕",等等。然而现代科技所称的这个"兆"绝不是"万亿",而是"百万",亦即million,(即10的6次方)。它是万亿的的百万分之一,换言之,两个"兆"相差一百万倍假如按上述办法数数,后一个兆则只要约三天半的时间即可数完。
2023-09-03 11:46:151

什么是计数单位

计数单位指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所谓“十进制”就是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单位等于十个小单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十”。计数单位应包含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两大块,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京、兆、亿亿、万亿、千亿、百亿、十亿、亿、千万、百万、十万、万、千、百、十、个(一)、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整数部分没有最大的计数单位,小数部分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写数时如果有小数部分要用小数点(.)把整数和小数分开。扩展资料:十进制是中国人民的一项杰出创造,在世界数学史上有重要意义。著名的英国科学史学家李约瑟教授曾对中国商代记数法予以很高的评价,"如果没有这种十进制,就几乎不可能出现我们现在这个统一化的世界了"。十进制的起源: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不可或离的十进位值制,就是中国的一大发明。至迟在商代时,中国已采用了十进位值制。从现已发现的商代陶文和甲骨文中,可以看到当时已能够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等十三个数字,记十万以内的任何自然数。这些记数文字的形状,在后世虽有所变化而成为现在的写法,但记数方法却从没有中断,一直被沿袭,并日趋完善。十进位值制的记数法是古代世界中最先进、科学的记数法,对世界科学和文化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李约瑟所说的:“如果没有这种十进位制,就不可能出现我们现在这个统一化的世界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数单位
2023-09-03 11:46:433

计数单位是什么

“计数单位”书指计算物体个数的单位。它有很多,如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都是计数单位。“一”是自然数的基本单位,其他的计数单位又叫辅助单位。不同的数位,计数单位也就不同。如“5”写在个位,表示5个“一”,如果写在十位,就表示5个“十”
2023-09-03 11:47:001

什么是计数单位

  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计数单位是:一(个)、十、百、千、万、十万……,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都是十.像 : 一(个)、十、百、千、万、十万……等,叫做数的计数单位。  一(个)、十、百、千、万……都是计数单位。  这些计数单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他们所占的位置叫做数位。
2023-09-03 11:47:091

所有的计数单位分别是什么

计数单位依次为:1、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百亿、千亿、兆、十兆、百兆、千兆;2、京、十京、百京、千京、垓、十垓、百垓、千垓、秭、十秭、百秭、千秭、穰、十穰、百穰、千穰;3、沟、十沟、百沟、千沟、涧、十涧、百涧、千涧、正、十正、百正、千正、载、十载、百载、千载;4、极、十极、百极、千极、恒河沙、十恒河沙、百恒河沙、千恒河沙、阿僧祗、十阿僧祗、百阿僧祗、千阿僧祗;5、那由他、十那由他、百那由他、千那由他、不可思议、十不可思议、百不可思议、千不可思议;6、无量大海、十无量大海、百无量大海、千无量大海、大数、十大数、百大数、千大数。
2023-09-03 11:47:193

计数单位是什么,举例说明

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计数单位是:一(个)、十、百、千、万、十万……,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都是十.像 :一(个)、十、百、千、万、十万……等,叫做数的计数单位. 一(个)、十、百、千、万……都是计数单位. 这些计数单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他们所占的位置叫做数位. 一个分数,它的分数单位是有个数的.分数单位是由单位“1”平均分成份数(分母)所决定的,所表示的份数(分子)是表示有几个的分数单位.如:2/3的计数单位就是1/3,有2个这样的计数单位. 自然数的计数单位与分数计数单位是不一样的,自然数的计数单位都是1,而分数的计数单位是随着分数的分母不同而变化的.分母不同,分数单位也不同,分母是几,分数单位就是几分之一,分母越大,分数单位就越小;反之,分母越小,分数单位则越大.
2023-09-03 11:47:461

什么是计数单位

小数由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和小数点组成。当测量物体时往往会得到的不是整数的数,古人就发明了小数来补充整数 小数是十进分数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汉字:数位  拼音:shù wèi  不同的计数单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它们所占的位置叫做数位.  在整数中的数位是从右往左,逐渐变大:第一位是个位,第二位是十位,第三位是百位,第四位是千位,第五位是万位,第六位是十万位,第七位是百万位,第八位是千万位第九位是亿位......以此类推.我们常用的是十进制计数法,计数单位是:一(个)、十、百、千、万、十万……,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都是十.像 : 一(个)、十、百、千、万、十万……等,叫做数的计数单位。 382的计数单位是:百,十,个;该数共有3个百,8个十,2个一。
2023-09-03 11:48:051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不变的非许可审批项目》是几几年的几号文件?怎么找不到呢?

不是文件,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1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第31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限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和注销、验证和换证、停业和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u201a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帐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四)领购发票;(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六)办理停业、歇业;(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3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第27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4 对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第10条规定:投资者将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或举办新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对再投资部分已缴税款可以退回40%到100%。 5 对农、林、牧业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延长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限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第8条规定:从事农、林、牧和设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定期减免税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在以后的十年内,减征应纳税款的15%-30%。 6 对农业税困难减免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6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通过)第20条规定: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疾军人及其他纳税人,因缺乏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自治县、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 7 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第22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需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需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税务机关批准。 8 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13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u201a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u201a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u201a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u201a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9 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30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10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行政法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11 对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139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12 纳税人缴纳车船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减免审批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使用税。 13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审批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14 对外商投资企业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减免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19条规定:外国企业转让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运输等领域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使用费,凡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经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免征所得税。 15 对外商投资企业特定项目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73条第二款规定:设立在规定地区的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或“两个密集”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申请,总局批准后,所得税减按15%征收。 16 对外国企业改变纳税年度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8条规定:外国企业按照我国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该企业满12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 17 对外国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90条规定: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申请,可以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其中在同一省市的,由省市税务机关批准,跨省市的,由总局批准。 18 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的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40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需报总局批准。 19 外资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税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74条:按照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将其从事的行业、主要产品名称和确定的经营期等情况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待遇。  第75条:税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说的本法施行前国务院公布的规定,是指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下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一)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上海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五百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设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规定执行。设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税收优惠规定执行。  (七)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八)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在国务院已经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规定中有关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款第(六)项、第(七)项或者第(八)项规定申请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提交审核确认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享受定期减免税的,需报经规定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享受。 20 从事能源交通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第73条规定,设在沿海开放地区的从事能源交通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申请,总局批准后,所得税减按15%征收。《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013号)规定u201a将此项优惠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 21 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申请困难性减免税的审批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7]27号)第8条规定: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缘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给予减税或免税。 22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党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第8、9条规定: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给予减免税收优惠;对主辅分离辅业转制的经济实体,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第6条“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审核程序: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23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部门规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05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即征即退,均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审核。 24 对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038号)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5 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20%、国家征用房产或收回土地、因城市规划纳税人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审批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11条: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20%、国家征用房产或收回土地、因城市规划纳税人自行出售房地产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征土地增值税。 26 对企业技术开发费集中提取的审批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要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层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同一省的,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由总部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批;跨地区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或授权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27 对外国企业从持有我国企业债券而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审批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减征免征预提所得税管理程序的通知》(国税发[1993]050号)第2条第四款规定:我国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需要对债券免征利息所得税的,由企业直接报总局批准。 28 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审批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减征免征预提所得税管理程序的通知》(国税发[1993]050号)第二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我国公司企业购进设备或租赁设备由对方提供贷款的利息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84)财税字第61号)规定:外国银行按优惠利率贷给国家银行的利息,以及我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商品,由外国银行提供卖方信贷,我方按不高于对方国家卖方信贷利率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以及对于我国企业购进设备或以租赁贸易方式租赁设备,我方延期付款的利息和租赁费中所包含利息,如果贷款利率低,经申请,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所得税。 29 对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核准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规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需持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出口经营权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 30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第1条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1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税审批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附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暂行办法》第5条。第5条:“国家税务总局接到购货方和项目单位的免税采购申请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通过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对免税申请所购货物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相关内容相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向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下发供货方销售有关货物免征增值税的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购货方。” 32 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企业名单与限额审批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企[2002]368号)第2条。“(一)“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所在企业当年应退税额在下一年度报经批准后办理。......(三)省级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专员办对本辖区上一年度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的企业名单和退税还贷限额审核后,于当年7月底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33 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认定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中第22条规定。“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并实行年审。” 34 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 部门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第1条规定:“各地保险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办的、符合上述规定的险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批后,也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 35 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及退税、免征营业税审批 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第1条:1994年1月1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税务部门严格审批,才可享受税收优惠。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第2条第2款:......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 第2条第3款: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含35%)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的,免征营业税。 36 对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第一批试点企业集团55家),其核心企业对紧密层企业资产控股为100%的,可由控股成员企业选择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37 对跨地域企业改组、分立、合并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的确认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4条第2款规定: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5条第2款规定: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之间进行的整体资产置换,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38 对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给予免税待遇的审批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第1条规定:外国政府、民间机关等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关,需要免税的,在提供对方税务当局的证明后,报总局批准。 39 企业分阶段投资或追加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审批部门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经营和外商独资企业有关征收所得税问题几项规定的通知》((86)财税外字第102号)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原合同规定中分阶段投资的,且各阶段经营情况划分清楚的,经申请,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分阶段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056号第一条规定:享受追加投资税收优惠,须经企业申请,报省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执行。各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将批准情况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0 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批部门文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协定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86]财税协字第015号)规定:缔约对方国家居民(包括个人和法人)取得来源于我国的有关所得时,应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明时,填报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表,“经我国当地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后”,才能享受。 41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核准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国税发[1997]172号)第4条规定:设在中西部地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延长三年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2 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的核准部门文件。《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165号)第13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投资合同被批准之前共同发生可行性研究费用,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为开办费。 43 外商投资企业在优惠期内因不可抗力提前解散免予补税的的审批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87)财税外字033号)第八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提前解散应当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但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而宣告解散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免予补税。
2023-09-03 11:33:442

海南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省税收优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抑制了居民消费需求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营业收入、企业经营和开工数量大幅下降,对海南经济形成较大影响和冲击。海南出台四项政策,主要为减免中小企业、旅游企业第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旅游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长社保费缴纳期限等。海南省减免第一季度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将惠及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预计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8.9亿元。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延长困难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五年延迟至八年,准予在以后年度盈利中抵补,拉长企业受益年度,平滑近期受损压力,增强企业未来预期。调整税收管理措施为全力支持全省各行业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海南切实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大力推行“不见面”纳税服务措施。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免税工作的相关通知,对援鄂医务人员税收优惠开展精准宣传辅导和服务。此外,还推行了一系列配套征管便利举措,如压缩增值税发票办理时间,切实保障增值税发票供应,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确保税款能够及时、足额退到企业账户;如进一步简化企业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办理程序,下放核准权限,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提高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效率,等等。采取便捷办税措施海南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措施,在落实好税务总局公布的185个“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实际,不断拓展范围,实现更多业务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办理涉税业务,尽可能不要到实体办税厅办理业务。
2023-09-03 11:33:321

国家税务局的冯惠敏

冯惠敏(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女,1952年9月出生,汉族,山西忻州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玻璃厂、呼和浩特市建设局会计,自治区城市建设局干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干部、审计处副处长,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工交处副处长、处长,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监察专员,1999年12月任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监察专员,2000年5月任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监察专员、党组书记(其间,2000年至2003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在中央党校学习。2007年3月任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 范 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安徽怀宁人,198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1982年至1993年先后任安徽省税务局征收管理处科员、秘书(副科级)、副处长(正科级)、政策法规处处长(副处级)1993年至1994年任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司秘书处副处长1994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综合制度处处长1999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副司长2005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200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2010年6月任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1月当选中共江苏省第12届委员会委员2012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2013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2014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2014年1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孙瑞标 男,汉族,1960年2月生,山东莱州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1975年至1978年在广东省梅县地区汽车修理厂工作1978年至1982年在湖北财经学院学习1982年至1986年先后任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处干部、副科长1986年至1987年参加中央国家机关讲师团新疆团1987年至1988年先后任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处主任科员、副处长1988年12月任国家税务局机关团委书记(正处级)1991年11月任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司私营企业所得税处处长1994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个人所得税处处长1996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2003年4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200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司长级)2009年9月任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2014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
2023-09-03 11:33:14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出口退税政策」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税务总局将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本次系统整合工作,坚持为民便民,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导向,大幅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申报、报送资料、办税程序、证明开具和分类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部分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一)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二)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二、简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二)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该备案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发布。(三)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附件3)。(四)生产企业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4)。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5)。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五)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以下简称区内)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附件6)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附件7),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六)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附件8),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七)纳税人办理购买水电气、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附件9),停止报送《购进水电气退税申报表》。(八)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0);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1)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附件12)。(九)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3);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4),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三、优化出口退(免)税办税程序(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根据现行规定应在申报表中填写业务类型的,按照优化后的《业务类型代码表》(附件15)填写。(二)纳税人发现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有误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附件16),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即可撤回该批次(所属期)申报数据。纳税人自愿放弃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或者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的,即可撤回该笔申报数据。已撤回申报数据涉及的相关单证,不得重新用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三)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免税卷烟,因指定口岸海关职能变化不办理报关出口业务,而由其下属海关办理卷烟报关出口业务的,自海关职能变化之日起,下属海关视为指定口岸海关。从上述下属海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已实施通关一体化的地区,自本地区通关一体化实施之日起,从任意海关报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均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四、简化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一)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附件17),停止报送纸质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二)纳税人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附件18),停止报送《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上填写核实结果并反馈纳税人。1.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核实结果填写“未退税”。2.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撤销免抵退税申报后,或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分别填写“未退税”“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撤销出口退(免)税申报后,核实结果填写“未退税”。3.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补缴已退税款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纳税人未按规定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在冲减数据前不得再次申报退(免)税。(三)纳税人需要作废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交回原出具的纸质证明。五、完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一)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中“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为“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M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二)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1日起生效,动态调整和复评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日起生效。新的管理类别生效前,已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仍按原类别办理。(三)《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的“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35号)中关于代办退税业务的规定。六、增加出口退(免)税便捷服务(一)为便于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本次系统整合提供了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供纳税人选用。(二)为便于纳税人办理下列出口退(免)税事项,上述三种免费申报渠道中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纳税人可通过上述申报渠道,提出相关申请。1.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2.已办结退税的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发现申报数据有误而作申报调整;3.将申请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途改为申报抵扣;4.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作废;5.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调整。七、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出口退(免)税事项,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执行。八、施行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自本地区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上线之日起施行。《废止的文件条款目录》(附件19)中列明的条款相应停止施行。特此公告。原文地址:
2023-09-03 11:32:461

从海南飞三沙可以买免税品吗?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离岛免税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按本办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三条 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的相关材料。    第四条 离岛免税店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提交报告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离岛免税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于期限届满或被撤销资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条 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六条 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    第七条 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离岛免税店应将销售的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南省税务局规定的报送格式及传输方式,完整、准确、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离岛免税商品经营业务的离岛免税店,应在办法实施次月按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3-09-03 11:32:363

公务员哪些职位是热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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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1:32:263

2018国家公务员有哪些岗位?

建议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岗位,岗位有一下岗位:中央党群机关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 中央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中央编译局 中国外文局 全国人大机关 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 民革中央 民建中央 民进中央 农工党中央 九三学社中央 台盟中央 民盟中央 中国科协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贸促会 全国工商联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国作家协会 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台办 中央党校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外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林业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系统 国家邮政局系统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 司法部燕城监狱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东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南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西南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西北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东北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 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 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 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 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 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 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 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 北京海关 天津海关 石家庄海关 太原海关 满洲里海关 呼和浩特海关 沈阳海关 大连海关 长春海关 哈尔滨海关 上海海关 南京海关 杭州海关 宁波海关 合肥海关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南昌海关 青岛海关 郑州海关 武汉海关 长沙海关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深圳海关 拱北海关 汕头海关 海口海关 湛江海关 江门海关 南宁海关 成都海关 重庆海关 贵阳海关 昆明海关 西安海关 乌鲁木齐海关 兰州海关 银川海关 西宁海关 拉萨海关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沈阳铁路公安局 北京铁路公安局 太原铁路公安局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郑州铁路公安局 西安铁路公安局 武汉铁路公安局 济南铁路公安局 上海铁路公安局 广州铁路公安局 南宁铁路公安局 成都铁路公安局 昆明铁路公安局 南昌铁路公安局 兰州铁路公安局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青藏铁路公安局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农业部系统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卫生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含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海洋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北京市地震局 天津市地震局 河北省地震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辽宁省地震局 吉林省地震局 江苏省地震局 浙江省地震局 江西省地震局 山东省地震局 河南省地震局 湖北省地震局 广东省地震局 四川省地震局 陕西省地震局 甘肃省地震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海南省地震局 重庆市地震局 国家电监会华北监管局 国家电监会华北监管局太原监管办公室 国家电监会西北监管局 国家电监会西北监管局兰州监管办公室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杭州监管办公室 国家电监会华中监管局 国家电监会南方监管局 北京市气象局 天津市气象局 河北省气象局 内蒙区气象局 黑龙江省气象局 辽宁省气象局 安徽省气象局 江苏省气象局 陕西省气象局 甘肃省气象局 青海省气象局 新疆区气象局 江西省气象局 山西省气象局 吉林省气象局 上海市气象局 浙江省气象局 山东省气象局 福建省气象局 湖南省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四川省气象局 西藏区气象局 河南省气象局 湖北省气象局 宁夏区气象局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内蒙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家统计局新疆建设兵团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新疆建设兵团调查总队 其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2023-09-03 11:32:152

湖北省最新住宿标准

差旅费报销额度限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财税机关对此也执行不一,但基本的规定都是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长级人员差旅费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按照***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二、2022年公务员住宿标准一览表 2022年公务员住宿标准一览表1100元:北京市、上海市900元: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厦门市、河南省、广东省、深州市、四川省、云南省800元: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湖南省、广西、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司局级:650元:北京市600元:上海市550元:广东省。深州市500元:浙江省、厦门市。海南省、西藏、青海省490元:大连市、江苏省、青岛市480元: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新疆、云南省470元:江西省、广西、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宁夏460元:内蒙古、安徽省、陕西省450元: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宁波市、湖南省其他人员:500元:北京市、上海市450元:广东省。深州市400元:浙江省、厦门市380元: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云南省370元: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350元: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海南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三、2022差旅住宿报销标准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国家机关和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由于各地视经济条件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二、如何报销出差费用?1、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报销手续,包括差审批单、机票、车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2、财务部门审核出差费用开支,对于未经批准出差、超出部分的费不予报销。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总结由此可见,企业出差补助标准是参考国家公务员有关标准的,在住宿、交通、伙食等几个方面给予确定。像室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每天最高80元。而住宿则根据出差人员的级别进行划分,并结合出差地点而定。员工出差回来后,应该带着有关发票等凭证进行报销。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四、公务出差住宿报销标准20222022公务员出差吃住行报销标准(全国版)公职人员平时出差,该选哪家酒店?坐飞机还是高铁?伙食费标准多少?中央都已划定好“红线”,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清楚了。差旅住宿费2016年5月开始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交通费2014年起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乘坐火车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出差在外,少不了打车或者坐公交。市内交通这方面,不同级别干部的标准没有差别,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这项费用值得注意,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出差,打车单程的费用都可能会超过80元,出行前要好好盘算盘算。公务用车2014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伙食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会议费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下文简称为《办法》)。《办法》明确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760元,二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650元,三四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550元。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五、出差补助标准2022出差补助标准具体如下:一、交通费补贴标准1、出差人员要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2、销售人员出差,乘坐市内公交或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3、一般情况下只能乘火车、动车、汽车,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乘坐飞机的,一律不予以报销。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二、住宿补贴标准1、出差人员应在住宿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报销,节余部分不发给个人。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给予报销。2、两人同性别一起出差,只能按1人住宿费用标准报销;3人一起出差,按2人标准报销;以此类推。三、车辆燃油费补贴标准自驾车报销标准,燃油费补助标准(根据油价涨跌幅公司统一调整),每月月底提交一次公里数照片,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写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特殊情况另议。(临时出差的公司内部员工,出差前后需在综合办备案)出差补助是什么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六、2022全国各地差旅费标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例如,北京市部级、司局级、处级及以下干部的相应标准分别调整为:1100元、650元、500元。此外,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及上浮后标准也一同公布。据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2023-09-03 11:31:532

同一辆车车子为什么缴纳的购置税不一样?

目前的政策下,纳税时间不同,缴纳的车购税金额可能会有差异。同时,纳税地点不同,如在宁波缴税和在绍兴缴税,车购税也可能不同。车价要去掉增值税,因为我们购买的一切商品,都是含税价格,都包含了增值税,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价格,因此车价中要去掉包含的增值税。车购税并不是简单地依据发票上的价格计算,当依此计算出来的金额低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此类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时,就要按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而最低计税价格是定期更新的,因此就会出现同样的车辆在不同时期缴纳不同税款的情况。其次,我们来谈谈最低计税价格这回事。为了使最低计税价格更加公平合理,国家税务总局正试点以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这样,最低计税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这对购车者总体来说是有利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按照机动车全国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试点范围的通知》(税总函〔2017〕97号),从2017年4月1日起,宁波成为第三批以机动车全国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试点地区。因此,在不同地区缴税就存在差异。如目前全国是湖南省、四川省、广东省、海南省、甘肃省和宁波市作为试点地区,因此浙江省内,在杭州或绍兴等地与在宁波缴税,同样的车就可能缴不一样的税。拓展资料:车辆购置税1.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3.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4.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5.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6.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7.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8.此外,《办法》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无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9.《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购置税
2023-09-03 11:31:371

财政部关于供电工程贴费纳入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中关于“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将供电工程贴费(以下简称“贴费”)纳入预算管理。第二条 贴费是电网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用于110千伏及以下各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建设和改造的专项资金,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  (一)贴费收取范围和标准,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附件一《关于110千伏及以下供电工程收取贴费的暂行规定》(计投资〔1993〕116号)执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贴费收取范围和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二)电网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贴费时,在收款凭证中注明征收电压等级、征收标准和征收金额。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也不得自行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22号、102号文件规定,对贴费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四)电网经营企业征收的贴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入库形成的利息收入,列入财务费用,作冲减企业利息支出处理。  (五)用户在申请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时,必须按规定标准及时交纳贴费,不得拒付或欠交。第三条 贴费纳入预算管理,分别在中央和地方财政预决算中实收实支。  (一)在199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中的“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类级科目下,增设“贴费收入”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8017”),反映电网经营企业收取的贴费收入;同时在该款级科目下增设“中央贴费收入”(科目编码为“801701”)和“地方贴费收入”(科目编码为“801702”)两个项级科目,分别作为中央、地方固定收入科目。  在基金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类级科目下,增设“贴费支出”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8017”),反映用贴费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时在该款级科目下增设“中央贴费支出”(科目编码为“801701”)和“地方贴费支出”(科目编码为“801702”)两个项级科目,分别作为中央、地方支出专用科目。  (二)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电网经营企业的贴费年度收支预算由国家电力公司编制,于上一年12月10日前报财政部;贴费年度收支决算由国家电力公司编制,于次年2月底前报财政部。  贴费预决算的格式由国家电力公司商财政部制定。  (三)不属于国家电力公司的电网经营企业,其贴费预决算工作比照上述办法执行。其中,中央企业报财政部,地方企业报省级财政机关。第四条 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将所属企业收取的贴费集中起来,按月就地缴入国库。  (一)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省级电网经营企业向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申报贴费征收情况,由专员办开具一般缴款书,就地缴入中央国库。  (二)广东、海南省和西藏、内蒙古(不含东北电网供电区)自治区电网经营企业向省级财政机关申报贴费征收情况,由省级财政机关开具一般缴款书就地缴入地方国库。  (三)其他电网经营企业,按中央企业缴入中央国库、地方企业缴入地方国库的原则,比照上述办法办理缴库手续。  (四)1998年上半年收取的贴费及1997年末贴费余额,已经使用的,可视同已纳入预算管理处理,但在年终决算时应单独反映其收支情况。1998年6月末已收取但尚未安排使用的贴费在7月份补缴入库。第五条 缴入国库的贴费,原则上每月拨付一次。  (一)缴入中央国库的贴费,由国家电力公司向财政部提出拨款申请,财政部根据贴费入库额和库款情况办理拨付手续。国家电力公司及各网、省公司在收款后7天内办理下拨资金手续。  (二)缴入地方国库的贴费,由地方电网经营企业向省级财政机关提出拨款申请,由省级财政机关根据入库进度办理拨款手续。
2023-09-03 11:31:271

海口观澜湖·澜墅交通方便吗?应该怎么过去?

楼盘名称:海口观澜湖·澜墅 城市:海口 公交线路:玉河路(公交站):8路;龙华总站(公交站):10路;20路;25路;26路;28路;2路;30路;34路;42路;43路;4路;87路;8路;98路;夜1路;夜3路;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交站):20路;25路;26路;28路;30路;34路;42路;43路;4路;夜1路;夜3路;省土产公司宿舍(公交站):106路;32路;海口技师学院(公交站):20路;25路;26路;28路;30路;34路;42路;43路;4路;夜1路;夜3路;盐灶一横路(公交站):106路;32路;龙华区政府(公交站):106路;21路;23路;29路;32路;49路;50路;76路;77路;8路;90路;91路;92路;公交专线1路;中航大厦(公交站):106路;21路;23路;29路;32路;49路;50路;76路;77路;8路;90路;91路;92路;景瑞大厦(公交站):106路;23路;29路;32路;49路;50路;76路;77路;8路;92路;海南省税务局(公交站):106路;17路;21路;23路;29路;32路;49路;50路;76路;77路;78路;8路;90路;91路;92路;(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2023-09-03 11:31:101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业绩

济宁附属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与北京城建联合承建)济宁新闻大厦(泰山杯)交通银行济宁分行(与北京城建联合承建,泰山杯)济宁电业局住宅楼(泰山杯)济宁科苑综合楼(泰山杯)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楼(泰山杯) 泗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泰山杯)山东永胜建设集团办公楼(泰山杯)泗水县国家税务局泗水县广播局鲁南质检中心济宁市地税局大楼圣都国际会议中心海南省五指山市颐园小区
2023-09-03 11:30:471

海南免税额度什么时候清零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离岛免税额度由3万提高至10万、鼓励类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人才个人所得税率不超过15%、岛居民基于正面清单免税购买进境商品、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允许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承载经海南至第三国(地区)的客货业务等。《方案》指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对于来海南观光的游客来说,之前的购物免税额度为3万元,此《方案》落地后,免税商品“买买买”额度将升至10万元,额度较之前提高了3倍,更是2011年之初5000元额度的20倍。【拓展资料】一、海南免税额度的变化据了解,从2011年至今,海南一直是离岛免税政策的试点地区,9年时间,免税额度经历了5次上调。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4月20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执行,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免税购物限额为每人每次5000元;2012年11月1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次8000元;2016年2月1日,免税购物限额再次调整至每人每年1.6万元;2018年12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万元。二、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有关精神,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海南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财税体制实际情况和海南省地方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三、 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2023-09-03 11:30:381

离岛免税发证机关是什么意思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省试点执行,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纳入其中;同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意义: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2023-09-03 11:29:541

2020海南省琼海市税务局的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都是一样的,因为属于公务员,所以工资并不高,但是福利好。
2023-09-03 11:2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