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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往来挂帐的会计科目有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交款、专项应付款等。
2、企业常用的资产类科目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当企业销售产品,货物已发出,发票已经开出,虽然款项没有收到但是要做销售,货款就要挂帐于应收帐款科目:
借:应收帐款-购货单位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而其他应收款主要反映和企业内部职工的往来:如单位采购员出差借用差旅费:
借:其他应收款-采购员
贷:现金
3、应付账款是企业购买货物原材料,货物已入库,对方发票已到,但是本企业没有付款: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单位
而其他应付款也是反映企业通单位内部往来及非产品销售业务形成的债务等,如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等都在该科目核算。
企业一般通过挂帐来达到避税目的
比如:
一、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营业收入,其作假的主要方式有:
1.发票管理不严格
发票是企业销售产品的主要原始凭证,也是计税的主要依据。
工作中,有些企业不按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在发票的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开销售发票,开"阴阳票",代他人开票等。这样便给偷税、漏税、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留有了余地。
2.产品销售收入入账时间不正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但是有的企业常常违反入账时间,人为地改变入账时间,改变当期计税基数。随意的调查当期的利润,影响了利润的真实。
如:企业某月开据价值50万元的发票,当期抵扣后应交税金30000元。但企业觉得上交税金可惜,便决定只上16000元的税金,会计授意只能将开据税额为14000元的发票取出不下账,待下月再下账,再找进项。从而使得当月的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明细表等报表全部失真。
3.产品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不实
某些企业销售商品时以"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直接冲减"库存商品""产成品"从而随意变动记账的销售额,造成当期损益不实。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节能灯,价值计20000元,企业为了逃税,便不通过收入、销货成本核算,直接挂往来抵减产成品。
4.故意隐匿收入
企业为了逃税,在发出商品,收到货款,但发票尚未给购货方的情况下,将发票联单独存放,而作为应付款下账。
如:某企业销售一台电脑,购货方提走电脑,并将款5000元已付给了销货方,但未索取发票联。企业并不知道购货方何时来取发票联,便将开据的价为5000元的发票隐藏起来不作账,从而影响了当期损益。
5.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
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有的企业为了虚增利润,依据白条出库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如:某企业为了调整利润,便采用作假手法,以白条为依据作为收入的实现,具体表现为:该企业领导人开了一张白条,命令库管员将再产品50000个发往M公司,让其代销,企业并未收到M公司的签收凭据,只用仓库发货的一张白条下账,作为收入的实现。企业本应收到M公司的代销清单时再作销售处理,但企业为了虚调利润,在无任何结算单据的情况下,便以白条下了账。
6.预收货款提前转作销售收入。
企业预先收到购货单位支付的货款,应通过"预收账款"账户进行核算,等发出商品时,进行冲减"预收账款",同时,增加"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核算。但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在产品还未发出时便作了销售,视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如:企业销售设备,预收货款80万元。企业上月报表利润亏损,本月为了贷款,想有些盈利。无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却采用了虚增产品销售收入的作假手段,将预收的货款80万元作为产品销售收入处理。令该设备的成本为4.8万元,本期销项税为130000,进项税为50000,则应交纳增值税为80000,应交纳城建税为5600,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为2400,当前虚增利润为800000-480000-80000-5600-2400=232000元。
7.向预付款单位发出商品时,不作销售处理
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后,应当在发出产品时,作实现销售的账务处理。但企业通常在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向购货单位发出商品时,为了调整当期损益,直接记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而不记入"产品销售收入"。从而偷逃税金,转移了利润。
如:某企业与购货方签定了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的约定购货方预付货款100万后三个月,销货方将货交于购货方。该企业在收到货款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发出产品时应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产品销售收入"。但企业不作冲减"预收账款",增加"产品销售收入"的处理,直接按产品的实际成本80万,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记"产成品"。令企业应交的增值税5000,则企业应交城建税350,应交教育费附加费700,企业不仅偷逃税金6050,还虚减了利润1000000-800000-6050=193950元。
8.虚设客户,调整利税
有的企业为了调增利润,便采取假设客户,编造产品销售收入的作法。
如:企业为了保持微利目标,便编造了假设客户,从而虚增产品销售收入。具体表现为:财务部受领导授意,在某月未发生销售,也未收到任何收款凭证的情况下,虚拟一个购货单位购买产品,货款暂欠500万元的白条作为原始凭证下了账。月末结转成本300万元。令应交增值税35000元,则企业上交城建税2450,教育费附加1050,通过多交税金来掩盖了虚增利润1996500(5000000-3000000-2450-1050)的假象。
9.延期办理托收承付,调整当年利润
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销售产品,当产品发出,托收手续已办采取的收取价款的凭据时,应作为销售收入处理。但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数额,少交税,便采取了延期托收手续,故意减少当期产品销售收入的手法。
如:某企业合同约定,12月份发出580万元的产品,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延期到下一年度才开具发票,办理托收,从而减少了当年利润。并将当年实现的销售利润转移到了下年。
10.销货退回,虚拟业务
按财务制度规定,对销售退回不论是本年度退回,还是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均应冲减当月销售收入。但在工作中,有些企业为了不影响收入利润,但对退回的产品不入账,形成账外物,或者直接虚拟往来,不冲减产品销售收入。
如:某企业收到上月退回的价值30万元的质次商品,企业当月本应冲减当月的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但企业为了对当月的损益无影响,便故意将退回的产品虚挂了"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某一子目。
11.延期结算代销产品,经办人员获利私吞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代销清单应按企业与代销单位商品的日期按时提供来作为委托单位下账的原始依据。有的委托单位经办个人私欲比较强烈,私用职权,允许代销单位延期提供代销清单的一种不法行为。
如:某企业委托某公司代销商品,商定代销单位每月末向委托单位代销清单,以便及时进行货款结算。但代销单位为了占用代销款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串通委托单位的经办人,故意拖延提供代销清单的时间。从而使得代销单位长期占用资金100万元,委托方经办人也从中获利10000元。
12.赊销商品转作收入,虚增存货周转率
企业将没有产生收入的赊销产品,按现销作为当期的收入办理。以致于提高了企业的存货周转率。
如:某企业1998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其中赊销款为2400元,存款平均成本为4000万元,存货的实际周转率为1.4 次。企业向银行提供报表,为了反映企业运作较好,将赊销款作为销售收入处理,使得企业虚增了收入,存货周转率由原来的1.4次提高到2次。
13.销售自制半成品,直接冲减生产成本
企业为了调整损益,将应入库后作销售的半成品,在未入库之前直接从车间发给客户,并将取得的销售收入直接冲减生产成本。
如:企业按规定,应将加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的半成品交付半成品库,并办理有关的入库手续。但厂部为了在作合并报表时少交税款,便将加工完毕的半所品直接从车间发往购货单位,使车间财务作账务处理时直接将产品销售收入200万金额记入银行存款,同时减少了"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200万。结果使得企业少交增值税50000元,少交城建税3500元,少交教育费附加1500。从而减少了当年利润(令成本为150万元)(2000000-1500000-50000-3500-1500=445000元),少交所得税146850元。
- Nto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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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给说简单点儿吧。
挂帐就是指已经被会计确认并做进会计帐中。
比如:你拿一张发票到对方单位要款,对方收下你的发票,并给你开具相应的证明(或凭证),你的应收帐就成立了。而对方的应付款也就作进了自己的帐里。再简单一点就是,你们之间的往来帐已有了完备的法律要件。
至于内部成本之类的,就是形式上的了。像楼上说的,简单理解为增加成本(合法的),减少利润,少交税而已,会计都会做的。
- 里论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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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帐”一词并不是会计学中的术语,原因在于其的不规范性,但由于历史原因,为会计人员习惯性的使用。它所包含的含义有:
1.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帐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帐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应付帐款。又如,“挂管理费用”,指确认为管理费用,即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从而增加了管理费用。
2.应确认而不确认的意思,含有违规不处理的意思。比如,“亏损挂帐”,这是一种明显地违反会计制度的做法,它造成的后果在于隐瞒了企业的亏损情况,歪曲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导致财务报表局部或整体的不可信,从而影响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这样还看不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