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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特性是?

2023-05-11 17:49:14
TAG: 票据
nicejikv

票据的特性是?

票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  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票据就是指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bill of exchange),本票(promissory note),和支票(cheque)。

(一)票据是流动证券 票据上设定的权利是给付货币。

(二)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必须具备法定的格式要件。

(三)票据是文意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只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意来确定,票据文意以外的任何事实与证据皆不能用来作为认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 的证据。

(四)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不以任何原因为其有效的条件。

(五)票据是设权证券 票据权利是经过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产 生即由出票行为设立票据权利

(六)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的权利仅以背书或交付即可有效转让,其他证券的转让则需要登记过户。

(一)、流通性(Negotiability): 可以流通转让是票据的基本共性。各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经适当背书后交付给受让人即可合法完成转让手续,不须通知票据上的债务人。一张票据,尽管经过多次转让,几易其主,但最后的执票人仍有权要求票据上的债务人向其清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没有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清偿。

在英美法中,转让有三种类型:过户转让(Assignment)、交付转让(Transfer)与流通转让(Negotiation)三个法律术语的含义是有区别的:

过户转让:它指的是一般债权的让与,如合同的转让。这种债权让与必须以通知原债务人为条件,受让人的权利要受到转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例如A与B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A是卖方,他将合同的应收货款转让给了C。如果A的货物有问题或者根本没有交货,B可以对C拒付货款。)

交付转让:是指物权凭证的转让。这种物权凭证如提单、保险单、仓单等,可以仅凭交付或加上适当背书而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但是,受让人的权利不能优于出让人。如果出让人的权利有缺陷,则受让人所取得的也只是一种有缺陷的权利。(例如甲窃取了乙的一份提单,并把它转让给丙,即使丙是善意的、支付了对价的受让人,由于甲对该提单无合法的权利,丙也不能对该提单取得合法权利。一旦乙发现被窃,有权要求丙返还提单。)

流通转让:这是票据的基本特性。许多国家在票据法中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适当背书即可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善意的、付了对价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缺陷的影响。(例如A将从B处偷来的票据转让给了C,C因不知情且对票据支付了对价,B就不能以A是以偷窃方式获得此票据为理由,要求C归还票据。这是票据的流通转让与民法上的债券让与(Assignment)的一个重大区别。)

(二)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 票据受让人无需调查出票、转让原因,只要票据记载合格,他就能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即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所谓票据的基础关系包括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出票人与收款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关系。各国票据法都认为,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成立,即与原因关系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都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的无因性使票据得以流通。

(三)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所谓要式是指票据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项必要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于票据所必须具备的形式条件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加以变更。

(四)提示性(Presentment): 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给票款。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

(五)返还性(Returnability): 票据的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从而结束票据的流通。

论述票据的特性

票据就是指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

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和支票。

票据的特征有:

1.设权性,即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以票据的设立为前提。

2.无因性,票据是一种无需过问原因的证券。原因是指票据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的原因。

3.要式性,票据是一种要式不要因的有价证券,票据的作成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其所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合乎规范。

4.文义性,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均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依据,不受票据所载文字范围以外的事由的影响。

5.流通转让性,票据的权利可以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并且,票据的转让不必要通知债务人,票据的受让人获得票据的同时取得票据的全部权利。

所有的特征中,特别是票据的流通转让性,无因性和要式性,强调保护了持票人的权利,促进了票据的流通,也是票据成为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工具。可以围绕以上内容进行论述,同时应加入一些案例加以佐证。

票据的特性有哪些,其各种特性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债券、、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劵。

票据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属性:

(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

(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

(6)、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

(7)、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票据是占有证券。任何人欲主张票据权利,就必须实际占有票据。

(9)、票据是提示证券。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

(10)、票据是返还证券。票据权利人在实现票据权利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

有谁知道呀?票据的特性及功能是什么?

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

一、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二、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只要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票据自身的这些特性与功能,赢得了企业的信任与认可,票据融资亦被越来越多的企业企业与融资机构所选择。今年,国内知名的融资机构壹顾问也推出了票据融资业务,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好评。

在未来,票据融资将成为不可或缺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票据融资的制度也将日益完善,为社会的发展添加动力。

票据的经典三性是什么?

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

票据的提示性是什么

  1. 票据的提示性即票据是指示有价证券。
  2. 根据有价证券上有无记载权利人之姓名或者名称,可以分为记名有价证券与无记名有价证券。但除了这两种基本分类之外,还有一种指示有价证券。所谓指示有价证券,是指可以由证券上记载的权利人或该人所指示的人作为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证券。

  3. 在通常情况下,票据均记载权利人名称,但同时又允许该人通过背书的方式指示他人为新的权利人。因此,严格来说,票据不能被一概界定为记名证券或者无记名证券,它实质上是一种指示有价证券。

票据的要式性是什么意思呢?

票据上应具有的法定内容,比方说汇票上必须有开立日期收款人等等法律规定的必须在票面显示的内容,否者票据无效

酶的特性是?

酶的特性

1、高效性:酶的催化效率比无机催化剂更高,使得反应速率更快

2、专一性

3、多样性

4、温和性

5、活性可调节性

6.有些酶的催化性与辅因子有关

7.易变性 大多数酶是蛋白质,因而会被高温、酸、强碱等破坏。

波的特性是 什么?

波的特性

Ⅰ波的衍射

实验一:机械波遇到小孔

结论:当小孔的尺寸小于波长或与波长相差不多时,衍射明显

实验二:机械波遇到障碍物

结论:当障碍物的尺寸小于波长或与波长相差不多时衍射明显

练习

闻其声不见其人——衍射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衍射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反射

雷声轰鸣不断——反射

让A点动起来的方法有多少?

Ⅱ波的干涉

一 波的叠加原理

相遇时,位移和速度都是矢量和

相遇后,保持原状,继续传播

峰峰叠加加强,谷谷叠加加强,峰谷叠加减弱

二 波的干涉

1、波的传播就是波峰或波谷的推进

2、干涉条件:振动相同的两列波(相干波源)叠加

3、干涉图样的特点(定性分析)

形成加强区和减弱区

加强区和减弱区相互间隔

强总强,弱总弱

加强区振幅增加,但是位移有时可以为零

定量分析加强区和减弱区的计算

5.干涉和衍射现象是波的特有的现象,一切波(包括电磁波)都能发生干涉知衍射,反之,能发生干涉和衍射的一定是波。

6.声波:①空气中的声波是纵波②人耳能感觉的声波的频率范围是20Hz~20000Hz,波长范围是17mm~17m。③人耳能区分回声和原声的最小时间是0.1s④声波有干涉、衍射、反射现象,声音的共振叫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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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有哪些

票据包括包括广义上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拓展资料银行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支票等。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以后,银行成为该票据的第一付款人,因此也具有银行票据的性质。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1、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2、支票的基本人同样应有3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3、支票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超过期限未能提示或者没有拒绝证书,支票的持有人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均丧失追索权,这一点与本票一样;4、支票的出票人担保支票的付款;5、支票限于见票即付;6、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7、支票无承兑、参加承兑、参加付款和保证的制度;8、支票具有保付和划线制度;9、支付没有拒绝承兑证书,一般没有复本。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为银行。1、本票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它的付款人应是出票人本人,该承诺对出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汇票时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第三人承付),该委托对第三人并没有《票据法》上的约束力,第三人可以按照委托支付票款,也可以拒绝支付;2、商业本票基本人只有2个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商业汇票一般有3个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3、商业本票是自己付款的票款,因此是自付证券。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业信用担保的,由企业出具的。
2023-05-11 12:19:581

票据是什么

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劵。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支票可看作汇票的特例。通俗点讲,票据就是当别人(往往是银行或公司)欠你钱时,给你写了一个承诺书,承诺到约定时间内,无条件还你钱。汇票是指书面支付指令,即出票的人要求其他人执行付你款项这个动作。本票则是支付承诺书,即出票的人承诺本人要按约定亲自还你款。由于在现实以及网络投资理财中,我们较常接触汇票,接了下来我们简单看下汇票的分类。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签发人为一般企业);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承兑汇票简单来说,就是原来的汇票办理好后,需要付款人在上面签字印章,表示“嗯,我知道这个汇票,我会到时候还款的”一种承诺。贴现:如果你急需用钱时,可以把手里的票据卖给其他人,例如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等。贴现率:当然,这样你就不能获得票面上的金额了,需要扣去一定的费用,然后也就有了贴现率。
2023-05-11 12:20:041

什么是票据

法律分析: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法律。
2023-05-11 12:20:171

票据的功能有哪些?

问题一:票据的功能有哪些? 1支付功能 1汇兑功能 3信用功能 4结算功能 5融资功能问题二:票据具有哪些功能? 从票据的产生、发展到票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票据以其特有的经济功能,在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票据主要具有以下五个功能: (1)汇兑功能:在汇票上得到充分体现。如A地甲将现金交给A地银行,取得一张银行汇票寄给或交付给B地乙,用于清偿乙的货款,B地乙就可持汇票到B地银行取款。 (2)信用功能:主要体现在汇票上。如甲利用自己的信用签发一张3个月后付款的商业汇票,便可从乙处受领到一批一定金额的货物,甲实际上就是得到了乙的一笔信用放款。 (3)支付功能:主要体现在支票上。如甲可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委托银行见票即付确定的金额给乙,而不必直接以现金偿付乙货款。 (4)结算功能:主要体现在本票上。互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各签发一张本票给对方,两张本票到期日届满即可抵销债务,差额由一方支付现金。 (5)融资功能:融资功能在商业汇票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根据票据可流通转让的特点,持票人可将未到期的票据通过贴现得到现款。在我国,收款人或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其开户的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银行通过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最终向企业融通了资金。问题三:属于票据的功能有哪些? ABCD 记得采纳啊问题四:票据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票据的功能跟作用是什么?找法我为您提供相关知识。 一、票据的功能,是指票据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票据的功能主要有: (1)汇兑功能 (2)支付功能 (3)结算功能 (4)信用功能 票据的以上基本功能,使票据制度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的票据化和结算手段的票据化,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票据的作用 1.汇兑作用 在商业交易中,交易双方往往分处两地或远居异国,经常会发生在异地之间兑换或转移金钱的需要。因为一旦成交,就要向外地或外国输送款项供清偿之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输送大量现金,不仅十分麻烦,而且途中风险很大。但是,如果通过在甲地将现金转化为票据,再在乙地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的办法,以票据的转移,代替实际的金钱的转移,则可以大大减少上述麻烦或风险。 2.支付作用 汇票、本票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逐渐成形后,在交易中以支付票据代替现金支付的方式逐渐流行起来。用票据代替现钞作为支付工具,可以避免清点现钞时可能产生的错误,并可以节省清点现钞的时间。因此,人们在经济生活中都普遍使用票据特别是支票作为支付的工具。 3.流通作用 最初的票据仅限于一次付款,不存在流通问题。但自从背书转让制度出现之后,票据就具有流通功能,得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按照背书制度,背书人对票据的付款负有担保义务,因此,背书的次数越多,对票据负责的人数也越多,该票据的可靠性也越高。在当代西方社会,票据的流通日益频繁和广泛,仅次于货币的流通。 票据虽然可以代替现金流通,但票据本身并不是货币,票据与货币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强制通用效力。因此,当债务人以法定货币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不能不接受;但如果债务人准备以票据清偿其债务时,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 4、融资作用 票据的融资作用就是票据筹集资金的作用。这主要通过票据贴现来实现。所谓票据贴现,是指对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也就是说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来得到现款。在汇票、本票的付款期日未到之前,持票人可能会发生资金运用困难的情况,为了调动资金,持唬人可寻求将手中未到期的票据以买卖方式转让于他人。收买未到期的票据,再将其卖给需用票据进行支付或结算的人,可以从买卖票据的差价中获利,这样,买卖票据的业务发展起来。 5、信誉作用 是票据的核心功能。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某人的信誉,就未来可以取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用。票据的背书,加强了票据的信誉作用,汇票和本票都有信誉工具的作用。 问题五:票据的功能主要包括( )。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ABCD票据的功能主要包括: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故选ABCD。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问题六:票据的功能有哪些 有什么特征 票据保证是票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票据保证的作用如下:  (1)体现对票据权利的保护。保证作为使票据权利得以确实实现的一种保障,对于票据权利人来说,是有利的。  (2)暴露出被保证人的信用问题。通常认为,在票据上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后,虽然对票据付款起到了保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被保证的票据债务人在信用上的问题,这不仅对票据债务人不利,同时也可能影响到票据本身的信用,从而对持票人再行转让票据造成一定的障碍。  (3)票据保证的适用。在国外的实际票据活动中,尽管需要对票据债务的履行提供一定的保证,大多也不直接采取票据保证的形式,而采取由事实上的保证人对票据进行背书或者承兑的形式,来实现保证的目的,这被称为隐蔽保证。但由于隐蔽保证不具有票据保证的要件,在性质上并不属于票据保证,因而,只能依其本身所采取的行为形式发生效力,而不能按照票据保证的规定发生效力。在我国的票据活动中,在需要对票据的履行提供担保时,采用票据保证,应该说是一种可靠的担保方式。 问题七:票据的功能包括 a、支付、汇兑功能 b、信用功能 c、结算功能 d、融资功能问题八:票据的职能有哪些? 信用、支付、汇兑、结算。 问题九:有谁知道呀?票据的特性及功能是什么? 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 一、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二、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只要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票据自身的这些特性与功能,赢得了企业的信任与认可,票据融资亦被越来越多的企业企业与融资机构所选择。今年,国内知名的融资机构壹顾问也推出了票据融资业务,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好评。 在未来,票据融资将成为不可或缺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票据融资的制度也将日益完善,为社会的发展添加动力。问题十:票据的种类,性质,职能有哪些 票据是金融工具的一种,它是商业信用的载体。票据具有多种功能,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汇兑功能 汇兑功能指票据是代替异地输送现金的良好的汇兑工具。特别是汇票出现后,更体现了票据的汇兑功能。用汇票汇款,通常是汇款人将款项交付银行,由银行作为出票人将签发的汇票寄往或交汇款人寄往异地,持票人在异地银行凭票据兑取现金或办理转账。这比现金汇兑既方便安全,又节约费用。 2.支付功能 汇票、本票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形成后,在交易中票据又形成了支付功能而代替现金使用。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可以节省通货,减少国家的货币发行量,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携带和点检现金的麻烦,达到资金运转安全、迅速、准确的目的,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结算功能 在经济交往中,当双方当事人护卫债权人和债务人时,可运用票据票据进行债务抵消,更显得手续简便、迅速和安全。 4.流通功能 流通功能是指票据得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而只要票据符合要式就可以交付或以背书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背书转让时,背书人对票据的付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背书次数越多,则保证人越多,因而票据的可靠性越强。因此,票据作为流通证券,其流通性几乎与货币不相上下。 5.信用功能 这是票据作为商业信用工具的体现。现代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决定了商业信用产生的必然性。信用交易中,接受信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体现出来。这是票据产生的缘由。更由于票据法规定了对票据债务人抗辩的种种限制和票据债权人的严密保护,使票据成为一种可靠的信用工具。特别是远期票据,还可以使付款人凭信用调剂资金的暂时短缺,使经营活动不受时间障碍而得以及时顺利进行;对收款人来说,一则在规定时间内可凭票据兑取现金或转账,使其债权有了保障;二则如票据没有到付款期,而需要履行债务,同样可以将票据背书转让他人。因此,双方的当事人都可以利用票据的信用功能来满足各自的需要。此外,对于以往信用欠佳的人来说,也可利用信用较好的人所签发.承兑或保证的票据用此支付,从而使经济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6.融资功能 票据的融资功能是指票据未到期时,权利人可向银行办理贴现而融得资金。贴现还有转贴现和再贴现。 不同种类的票据,其功能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汇票的主要功能是汇兑、支付、信用、流通的功能也很大;本票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信用工具,也常被当作汇兑、支付和流通的工具;支票的只用功能是用作支付手段,也可用于异地汇兑或充当流通工具,支票的信用功能也正在逐渐被人们所利用。
2023-05-11 12:20:251

票据分为几大类

票据可以分为商业票据、融通票据、银行票据等几大类。1、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可以贴现。2、融通票据:亦称金融票据或空票据商业票据的对称。 是一种不以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以专门通融资金为目的的票据。 3、银行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支票等。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
2023-05-11 12:20:321

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定按照一处形式制成,与明匀付出一定货巾金钡义务的址件,是出到毗还达货物的咒址。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涵盖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出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现代票据制度,形成于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达之后。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票据分类: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
2023-05-11 12:20:591

票据是指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
2023-05-11 12:21:351

票据的特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票据具有特点:(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据的安全流通。(2)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这是票据要式性的具体表现。票据文义直接决定票据的权利和票据义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我国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无因性。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形式要件,便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其基础关系(又称实质关系)因有缺陷而无效,票据行为的效力仍不受影响。如甲签发汇票给乙,签发票据的原因是甲购买了乙的商品。之后,甲发现乙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但这并不能免除甲对乙的票据责任,至于甲乙间的商品质量纠纷只能另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023-05-11 12:22:001

票据具有哪些功能?

票据的功能是指票据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票据的功能主要有: 1、汇兑功能。票据最初的功能是汇兑,即异地输送现金和兑换货币的工具。 2、支付功能。由于票据有汇兑功能,可异地兑换现金,是一种金钱给付的债权凭证,因而它逐渐发展为具有支付功能。3、结算功能。这是指票据作为货币给付的手段,可以用它在同城或异地的经济往来中,抵销不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的收款、欠款或相互的支付关系。4、信用功能。票据可作为信用工具,在商业和金融中发挥融资等作用。如有需要您可以登录平安银行企业网银-票据业务-电子票据-查询中心,即可查询您所有的电票信息。如有疑问,您也可以通过我行官网首页(www.bank.pingan.com)选择“公司在线客服”进入在线咨询。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2023-05-11 12:22:084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

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同时按照存在形式,票据又可以分为:纸质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扩展资料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在于,承兑人不同,决定了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银行承兑汇票一般由银行签发并承兑,而商业承兑汇票可以不通过银行签发并背书转让,但在信用等级和流通性上低于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办理贴现的难度较银行承兑汇票高。商业承兑汇票的作用:商业承兑汇票的运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使商业信用票据化和商业信用的表现形式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票据市场的功能。银行承兑汇票的作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在银行结算业务基础上发展的、是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的银行信用活动,是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发展和补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兑汇票
2023-05-11 12:22:491

四种票据的用途分别是什么?

四种票据: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 、支票 。用途分别是:1、银行汇票是付款方(买方)申请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出票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也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3、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限于银行本票。4、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应答时间:2021-05-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023-05-11 12:23:035

票据种类

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包括本票、支票和汇票。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汇票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2)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2、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1)光票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2)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汇票。商业汇票一般为跟单汇票。3、按照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1)即期汇票是指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2)远期汇票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办法:(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2)出票或若干天付款(3)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4)指定日期付款扩展内容: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托收中使用的远期汇票即属于此种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信用证中使用的远期汇票即属于此种汇票。
2023-05-11 12:23:521

票据有哪几种分类

  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票据有很多种类,下面是我为你介绍票据的种类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票据具体的种类   ①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中记载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主要有期票和汇票两种。商业票据的转让要经过背书,背书人负有与持票人相同的对票据进行支付的法律责任。通常商业票据的持有者将其提交银行贴现,以取得现款。   ②融通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是专为融通资金而签发的票据。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由需要融资的一方作为债权人签发票据,另一方则作为债务人予以承兑。需要融资的一方可持已承兑票据通过贴现等方式获得资金;而于票据到期前将款项送交承兑人以备清偿。融通票据的流通不反映真实商品的周转。   ③银行票据,是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了付款义务的票据: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支票和银行券就其银行债务凭证的属性而言,也是银行票据。   票据的主要形式有:期票。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承诺在约定期限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期票在到偿付期限之前,经债权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限。期票的每次转让均须经过一次背书,在出票人到期不能偿付情况下,背书人向有偿付责任。   汇票。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开具,命令债务人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者或持票人的支付命令书。它又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本票。以出票人本人为付款人的票据,一般为银行所签发,有些由邮政部门、市政机关及私人公司所签发。本票可以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可向出票人兑取现金。票面载明受款人姓名的为记名本票,否则为不记名本票;票面上规定有票据期限的为定期本票,否则为即期本票。   支票。存款户向银行签发,要求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按一定金额付款的凭证。支票可以按照其期限、形式、用途等划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保付支票及旅行支票等等。支票经过一定的手续如背书等,可以广泛地转让流通,具有信用货币的职能。票据所体现的债权债务关系要经过票据行为才能真正建立。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支票出票具体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对支票出票人来说,一经签发支票,就应承担担保支票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即使支票因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而不获付款,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支票出票人的这种担保责任,从其性质上来说既不同于汇票出票人(在汇票承兑以后)的第二次责任,也有别于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责任。   2、对付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付款人来说,出票人签发支票的行为对其没有强制性的效力,支票上的出票行为本身不会必然给支票付款人赋予付款义务。支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出票人单方面的委托付款人付款的行为,付款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付款,仅仅一项代出票人付款的权限,而非强制性义务。至于付款人是否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持票人付款,则完全由付款人自己决定。可见,支票的出票行为不能约束付款人。然而,付款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持票人付款的义务,即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对此,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这是票据法规定的义务,而汇票付款人则不受此约束。   3、对收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收款人来说,出票人一经签发支票,便取得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权利。由于支票属委付证券,出票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至于付款人是否付款,收款人(持票人)无从确知。可见,收款人因出票行为享有的票据权利,仅是一种期待权,除非付款人在支票上为保付行为,该权利只有在得到票款时,才变为现实权。而为保付行为,并非付款人的义务,也非付款的必经程序,因此,收款人没有请求付款人为保付行为的权利。除请求付款外,收款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追索权。如收款人遭付款拒绝,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即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2023-05-11 12:24:151

票据有那些?

就票据法所规范的狭义票据来说,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是:第一,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第二,由付款人(或是委托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额支付;第三,票面金额的支付是无条件的;第四,票面金额的支付必须有确定的日期或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第五;票面金额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
2023-05-11 12:24:221

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包括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的结算。就票据法所规范的狭义票据来说,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三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2023-05-11 12:24:291

票据种类有哪些?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汇票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2)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2、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1)光票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2)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汇票。商业汇票一般为跟单汇票。3、按照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1)即期汇票是指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2)远期汇票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托收中使用的远期汇票即属于此种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信用证中使用的远期汇票即属于此种汇票。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种性质。例如一张商业汇票同时又可以是即期的跟单汇票;一张远期的商业跟单汇票,同时又是银行承兑汇票
2023-05-11 12:24:371

票据法所称的票据是指什么

汇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就证券上权利的发生与证券的关系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两种。证权证券上的权利在证券做成之前已经存在了,做成证券就证明了这种权利的存在;当证券灭失、毁损而无法提示时,只要通过其他途径证明这种权利的存在,则该权利仍可行使,如股票、债券、提单等。2、票据是债权证券:就证券上的权利所表示的法律性质不同,证券分为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三种。物权证券是用以证明财产权的,如提单、仓单等;社员权证券是用以证明社员权利的,如公司的股东权即为社员权,股票就属这类证券。票据上所示之权利,是一种以一定的金额为请求权的债权。票据权利人(即收款人或持票人)对票据义务人(即付款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或被追索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2023-05-11 12:24:501

简述票据的功能?

票据的主要功能有:1、支付功能。即支付购买。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3、信用功能。即票据人凭借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扩展资料:票据的主要特征有: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6、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7、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8、票据是占有证券。任何人欲主张票据权利,就必须实际占有票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
2023-05-11 12:25:092

票据怎么写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17年8月5日:贰零壹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2016年2月13日:贰零壹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1202027409900088888  帐号小写。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2023-05-11 12:25:265

票据行为有哪些,简答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附属的票据行为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是以出票为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据上所做的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签发票据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所以它是创立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根据基本行为产生的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据行为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扩展资料:票据权利票据权利 又称票据债权,指执票人直接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票据权利是相对于票据债务人的义务而言的,票据债务人有票据主债务人或担保债务人之分,而票据权利则相应分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①付款请求权,是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和支票保付人等付款义务人依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②追索权。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及背书人或其保证人依票据法负有保证付款的责任,当不获付款或汇票不获承兑或其他到期日发生付款受阻、争议等情况时,持票人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支付追索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的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两种方式。出票人作成票据证券,将其交付于受款人而完成其出票行为时,基本票据关系因而产生。受款人则成为基本票据关系人,享有原始取得票据权利。按一般票据法,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有两种方法:背书的交付和单纯的交付。除此之外,票据权利还可因票据法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继受取得。如企业的合并、继承等。持票人取得有背书人背书的票据,按背书的连续性而取得享有持票人的权利。这种权利在票据法上的法律效果是:①该持票人被推定为票据所有人及权利人;②票据债务人因对于该持票人履行付款或偿还义务而即免除票据上的责任;③第三人由该持票人善意受让票据的,当然取得票据权利。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是指持票人请求付款,或请求背书人,或汇票、支票出票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给付追索金额行使票据权利的证券上行为或非证券上行为。一般有提示付款行为和作成拒绝证书的请求行为。票据权利的行使有时间、地点的限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票据行为
2023-05-11 12:25:404

什么是银行票据?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出票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以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但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  三、定额银行本票  定额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定额银行本票。  目前,定额银行本票只在一些地区(如上海、广州等)使用。  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只有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四种。  四、普通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 “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五、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六、转帐支票  转帐支票是专门制作的只能用于转帐的支票,转帐支票不得用以支取现金。  七、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八、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九、银行本票申请书  单位、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本票。申请人必须先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请人回单,第二联为银行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申请人交现金办本票的,第二联注销。  十、银行汇票申请书  单位、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进行结算的,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汇票。申请人必须先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银行汇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请人回单,第二联为银行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申请人交现金办汇票的,第二联注销。  十一、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票据结算过程中,必须使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因此,在使用票据和结算凭证前,必须先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十二、银行进帐单  银行进帐单是持票人或收款人将票据款项存入收款人在银行帐户的凭证,也是银行将票据款项记入收款人帐户的凭证。银行进帐单分为三联式银行进帐单和二联式银行进帐单。不同的持票人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同的银行进帐单。  二联式银行进帐单的第一联为给持票人的回单(即收帐通知),第二联为银行的贷方凭证。  持票人填写银行进帐单时,必须清楚地填写票据种类、票据张数、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及帐号、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开户银行及帐号、票据金额等栏目,并连同相关票据一并交给银行经办人员。  对于二联式银行进帐单,银行受理后,银行应在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并退给持票人,持票人凭以记帐。  十三、贴现凭证  持票人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的贴现凭证。  贴现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银行作贴现借方凭证,第二联银行作持票人帐户贷方凭证,第三联银行作贴现利息贷方凭证,第四联是银行给持票人的收帐通知,第五联由银行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贷方凭证。票据法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的,必须填写一式三联的挂失通知书并签章。  十四、挂失止付通知书  挂失止付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是银行给挂失人的受理回单,第二联银行凭以登记登记薄,第三联银行凭以拍发电报。  失票人应当认真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详细填明挂失止付人名称、票据丧失时间、票据丧失事由、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据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以及挂失止付人联系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并由失票人签章。  十五、粘单  粘单是为弥补票据本身不能满足记载事项的需要而粘附于票据上的纸张。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付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该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一记载人是指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例如:丙接受转让来的票据,是票据的持票人,当丙背书转让票据时,发现票据的背面已经没有记载背书的余地了,这时,丙就应该使用粘单,而且丙是该粘单的第一记载人,并且丙在使用粘单时,必须在是票据凭证与粘单的粘接处签单(即通常所说的盖骑缝章)。  在粘单上记载的背书,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条件,即产生背书效力。  十六、退票理由书  票据的持票人委托银行办理票款托收,或者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的,可以要求付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的开户银行、支票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或代理付款银行出具退票理由书,并记明退票理由。  退票理由书可以证明持票人已行使其权利而未获结果,具有替代拒绝证明的作用。持票人拥有退票理由书的,不必再请求作成拒绝证明。  十七、银行承兑协议  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第一联出票人留存,第二、三联承兑银行留存。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经银行承兑后,出票人与承兑银行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银行承兑协议上所述条款。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023-05-11 12:25:531

票据有哪五大特点

  票据是指出票人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具有以下特征: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票据是一种无因债权证券。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
2023-05-11 12:26:001

票据的特征和功能是什么?

票据的特征和功能(1)票据的特征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又是“设权证券”、“提示证券”、“交付证券”、“缴回证券”。2.票据是“文义证券”。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即使文义记载有错,也不得用票据之外的其他证明方法变更或补充。3.票据是“无因证券”。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仅以票据文义请求履行票据权利。持票人应当对自己持票的合法性负责举证,3种情形:①认为持票人是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②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③因为重大过失取得票据。4.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票据上体现的权利性质是财产权,财产权的内容是请求支付一定的金钱而不是物品。5.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制作、形式、文义都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6.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可以流通转让。票据权利的转让灵活简便,无须通知债务人,通过背书行为直接转让。(2)票据的功能1.汇兑功能汇兑功能指票据是代替异地输送现金的良好的汇兑工具。特别是汇票出现后,更体现了票据的汇兑功能。用汇票汇款,通常是汇款人将款项交付银行,由银行作为出票人将签发的汇票寄往或交汇款人寄往异地,持票人在异地银行凭票据兑取现金或办理转账。这比现金汇兑既方便、安全,又节约费用。2.支付功能汇票、本票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形成后,在交易中票据又形成了支付功能而代替现金使用。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可以节省通货,减少国家的货币发行量,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携带和点检现金的麻烦,达到资金运转安全、迅速、准确的目的,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3.结算功能在经济交往中,当双方当事人护卫债权人和债务人时,可运用票据票据进行债务抵消,更显得手续简便、迅速和安全。4.流通功能流通功能是指票据得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而只要票据符合要式就可以交付或以背书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背书转让时,背书人对票据的付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背书次数越多,则保证人越多,因而票据的可靠性越强。因此,票据作为流通证券,其流通性几乎与货币不相上下。5.信用功能这是票据作为商业信用工具的体现。现代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决定了商业信用产生的必然性。信用交易中,接受信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体现出来。这是票据产生的缘由。更由于票据法规定了对票据债务人抗辩的种种限制和票据债权人的严密保护,使票据成为一种可靠的信用工具。6.融资功能票据的融资功能是指票据未到期时,权利人可向银行办理贴现而融得资金。贴现还有转贴现和再贴现。票据的特征和功能,大家都知道了吧!可见,不同种类的票据,其功能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汇票的主要功能是汇兑、其支付、信用、流通的功能也很大;本票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信用工具,也常被当作汇兑、支付和流通的工具;支票的只用功能是用作支付手段,也可用于异地汇兑或充当流通工具,支票的信用功能也正在逐渐被人们所利用。
2023-05-11 12:26:061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客观: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包括做成票据和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两个动作。做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票据的交付指以形成票据关系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予他人占有的行为,两者缺一不可。背书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背书按照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背书时应记载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签章。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到期日前背书。缺少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名称,该背书无效。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以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它以出票行为的成立为前提,承兑行为必须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作成并交付后,才能生效;承兑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定。承兑汇票时,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保证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来担保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一种制度。是债的担保方式。票据保证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照票据法规定的事项记载于票据上,才生效力;保证行为具有独立性,即使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上的原因而无效,保证人也要承担票据责任;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的责任承担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付款付款是指票据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按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付款是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并且只以支付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为限,如果是给付实物或者其他有价证券,都不构成票据的付款;付款是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票据一经付款,票据关系得以消灭,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其票据责任。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追索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法律主观: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并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的有效要件的法律行为。有以下四个特征:1)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证券上载明法定的事项,且不得任意变更。2)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实质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被撤销而受影响,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时必须对票据行为的有效性提出证明而不必对票据的原因关系举证。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依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对票据行为的解释也应按照票据上的文义进行。票据的文义,决定票据权利和票据债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4)独立性。已具备基本形式要件的票据,在其上所作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或瑕疵而受影响。票据行为的这一独立性特征,与一般的法律行为不同。票据行为一般有以下六种:发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除此之外,在票据证券上进行的其他行为,概不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
2023-05-11 12:26:141

支票。汇票。本票。三种票据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意义上的区别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受款人两方。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2、人物上的区别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3、债务人上的区别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扩展资料本票的票据特征(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2)本票是自付证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票据。这是本票和汇票、支票最重要的区别。在本票法律关系中,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3)无须承兑。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保证付款。汇票有多种,就银行汇票而言也有常见的两种,一般企业间用的较多的是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是要企业在银行有全款才能申请开出相应金额的汇票(即如果你要在开户行开100万元的银行汇票,你在该行帐户上必须要有100万元以上的存款才行),后者要看银行给企业的授信额度。支票的特点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本票
2023-05-11 12:26:211

票据最基本的作用是什么

从票据的产生、发展到票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票据以其特有的经济功能,在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票据主要具有以下五个功能:(1)汇兑功能:在汇票上得到充分体现。如A地甲将现金交给A地银行,取得一张银行汇票寄给或交付给B地乙,用于清偿乙的货款,B地乙就可持汇票到B地银行取款。(2)信用功能:主要体现在汇票上。如甲利用自己的信用签发一张3个月后付款的商业汇票,便可从乙处受领到一批一定金额的货物,甲实际上就是得到了乙的一笔信用放款。(3)支付功能:主要体现在支票上。如甲可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委托银行见票即付确定的金额给乙,而不必直接以现金偿付乙货款。(4)结算功能:主要体现在本票上。互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各签发一张本票给对方,两张本票到期日届满即可抵销债务,差额由一方支付现金。(5)融资功能:融资功能在商业汇票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根据票据可流通转让的特点,持票人可将未到期的票据通过贴现得到现款。在我国,收款人或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其开户的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银行通过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最终向企业融通了资金。
2023-05-11 12:27:042

票据包括哪几种类型

法律主观:票据的种类包括有:汇票、本票、支票、以及旅行支票等。其中汇票指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
2023-05-11 12:27:101

票据的功能有哪些

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 债务 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 债务人 ,只要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2023-05-11 12:27:181

票据的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票据的文义性票据文义性其实就是说票据是用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凭据,如果票据内容与事实不符,也要以票据内容为准。第二:票据的要式性票据对外观有严格的要求,内容必须在票面上表达得清清楚,票据的格式都是法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进行任何修改。第三:票据的无因性这里所说的无因性,就是当我们出票时,不追问其原因,都具有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第四:票据是流通证券流通性是票据最本质的特征,票据贵在流通,票据法上的所有涉及都为了流通。随着票据的流通,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也会负连带责任。第五:票据的设权性票据的设权性是指,票据的做成并不能证明任何关系,当交易双方决定用票据了结交易的时候,一方做成票据后,创设了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票据背后的关系发生纠纷的时候,票据关系不受影响。
2023-05-11 12:27:261

票据行为包括

法律分析: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2023-05-11 12:27:341

票据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票据的功能跟作用是什么?找法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知识。 一、票据的功能,是指票据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票据的功能主要有: (1)汇兑功能 (2)支付功能 (3)结算功能 (4)信用功能 票据的以上基本功能,使票据制度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的票据化和结算手段的票据化,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票据的作用 1.汇兑作用 在商业交易中,交易双方往往分处两地或远居异国,经常会发生在异地之间兑换或转移金钱的需要。因为一旦成交,就要向外地或外国输送款项供清偿之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输送大量现金,不仅十分麻烦,而且途中风险很大。但是,如果通过在甲地将现金转化为票据,再在乙地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的办法,以票据的转移,代替实际的金钱的转移,则可以大大减少上述麻烦或风险。 2.支付作用 汇票、本票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逐渐成形后,在交易中以支付票据代替现金支付的方式逐渐流行起来。用票据代替现钞作为支付工具,可以避免清点现钞时可能产生的错误,并可以节省清点现钞的时间。因此,人们在经济生活中都普遍使用票据特别是支票作为支付的工具。 3.流通作用 最初的票据仅限于一次付款,不存在流通问题。但自从背书转让制度出现之后,票据就具有流通功能,得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按照背书制度,背书人对票据的付款负有担保义务,因此,背书的次数越多,对票据负责的人数也越多,该票据的可靠性也越高。在当代西方社会,票据的流通日益频繁和广泛,仅次于货币的流通。 票据虽然可以代替现金流通,但票据本身并不是货币,票据与货币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强制通用效力。因此,当债务人以法定货币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不能不接受;但如果债务人准备以票据清偿其债务时,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 4、融资作用 票据的融资作用就是票据筹集资金的作用。这主要通过票据贴现来实现。所谓票据贴现,是指对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也就是说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来得到现款。在汇票、本票的付款期日未到之前,持票人可能会发生资金运用困难的情况,为了调动资金,持票人可寻求将手中未到期的票据以买卖方式转让于他人。收买未到期的票据,再将其卖给需用票据进行支付或结算的人,可以从买卖票据的差价中获利,这样,买卖票据的业务发展起来。 5、信誉作用 是票据的核心功能。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某人的信誉,就未来可以取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用。票据的背书,加强了票据的信誉作用,汇票和本票都有信誉工具的作用。
2023-05-11 12:27:434

我国使用的票据种类有哪些?

1、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将一定金额支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1)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单位持住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起点为500元,适用于异地的业务。 (2)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用还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同城和异地都可用,承兑期3-5个月,最长9个月。 2、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约定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示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 (1)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分为即期和远期,一般不具备贴现的条件,不好流通。 (2)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都是即期的。 3、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1)记名支票。要在收款人栏中写上付给某人,在流通时需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要有收款人在背面签字。 (2)不记名支票。此支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3)划线支票。在支票上划两条平行的横向线条,此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帐。 (4)保存支票。该支票是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 (5)转帐支票。两行之内转帐。
2023-05-11 12:28:011

票据名词解释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2023-05-11 12:28:273

票据是什么意思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一、票据知多少(1)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劵。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支票可看作汇票的特例。通俗点讲,票据就是当别人(往往是银行或公司)欠你钱时,给你写了一个承诺书,承诺到约定时间内,无条件还你钱。汇票是指书面支付指令,即出票的人要求其他人执行付你款项这个动作。本票则是支付承诺书,即出票的人承诺本人要按约定亲自还你款。(2)简单分类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签发人为一般企业);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远期汇票;那什么是承兑汇票呢?简单来说,就是原来的汇票办理好后,需要付款人在上面签字印章,表示“嗯,我知道这个汇票,我承诺到时候无条件付款的”一种凭证。(3)其他知识贴现:如果你急需用钱时,可以把手里的票据卖给其他人,例如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等。贴现率:当然,这样你就不能获得票面上的金额了,需要扣去一定的费用,然后也就有了贴现率。
2023-05-11 12:28:351

票据是什么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涵盖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出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现代票据制度,形成于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达之后。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2023-05-11 12:28:451

票据有哪几种分类

  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票据有很多种类,下面是我为你介绍票据的种类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票据具体的种类   ①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中记载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主要有期票和汇票两种。商业票据的转让要经过背书,背书人负有与持票人相同的对票据进行支付的法律责任。通常商业票据的持有者将其提交银行贴现,以取得现款。   ②融通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是专为融通资金而签发的票据。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由需要融资的一方作为债权人签发票据,另一方则作为债务人予以承兑。需要融资的一方可持已承兑票据通过贴现等方式获得资金;而于票据到期前将款项送交承兑人以备清偿。融通票据的流通不反映真实商品的周转。   ③银行票据,是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了付款义务的票据: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支票和银行券就其银行债务凭证的属性而言,也是银行票据。   票据的主要形式有:期票。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承诺在约定期限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期票在到偿付期限之前,经债权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限。期票的每次转让均须经过一次背书,在出票人到期不能偿付情况下,背书人向有偿付责任。   汇票。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开具,命令债务人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者或持票人的支付命令书。它又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本票。以出票人本人为付款人的票据,一般为银行所签发,有些由邮政部门、市政机关及私人公司所签发。本票可以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可向出票人兑取现金。票面载明受款人姓名的为记名本票,否则为不记名本票;票面上规定有票据期限的为定期本票,否则为即期本票。   支票。存款户向银行签发,要求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按一定金额付款的凭证。支票可以按照其期限、形式、用途等划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保付支票及旅行支票等等。支票经过一定的手续如背书等,可以广泛地转让流通,具有信用货币的职能。票据所体现的债权债务关系要经过票据行为才能真正建立。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支票出票具体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对支票出票人来说,一经签发支票,就应承担担保支票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即使支票因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而不获付款,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支票出票人的这种担保责任,从其性质上来说既不同于汇票出票人在汇票承兑以后的第二次责任,也有别于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责任。   2、对付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付款人来说,出票人签发支票的行为对其没有强制性的效力,支票上的出票行为本身不会必然给支票付款人赋予付款义务。支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出票人单方面的委托付款人付款的行为,付款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付款,仅仅一项代出票人付款的许可权,而非强制性义务。至于付款人是否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持票人付款,则完全由付款人自己决定。可见,支票的出票行为不能约束付款人。然而,付款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持票人付款的义务,即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对此,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这是票据法规定的义务,而汇票付款人则不受此约束。   3、对收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收款人来说,出票人一经签发支票,便取得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权利。由于支票属委付证券,出票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至于付款人是否付款,收款人持票人无从确知。可见,收款人因出票行为享有的票据权利,仅是一种期待权,除非付款人在支票上为保付行为,该权利只有在得到票款时,才变为现实权。而为保付行为,并非付款人的义务,也非付款的必经程式,因此,收款人没有请求付款人为保付行为的权利。除请求付款外,收款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追索权。如收款人遭付款拒绝,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即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2023-05-11 12:28:521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扩展资料(一)票据是流动证券票据上设定的权利是给付货币。(二)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具备法定的格式要件。(三)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只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确定,票据文义以外的任何事实与证据皆不能用来作为认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 的证据。(四)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不以任何原因为其有效的条件。
2023-05-11 12:29:054

票据包括什么

票据包括的内容如下: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包括所有的商业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等一切有价证券,而狭义的票据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本票、支票和汇票。银行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支票等。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以后,银行成为该票据的第一付款人,因此也具有银行票据的性质。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业信用担保的,由企业出具的。
2023-05-11 12:29:261

票据的特征

票据具有特点:(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据的安全流通。(2)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这是票据要式性的具体表现。票据文义直接决定票据的权利和票据义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我国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无因性。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形式要件,便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其基础关系(又称实质关系)因有缺陷而无效,票据行为的效力仍不受影响。如甲签发汇票给乙,签发票据的原因是甲购买了乙的商品。之后,甲发现乙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但这并不能免除甲对乙的票据责任,至于甲乙间的商品质量纠纷只能另行解决。
2023-05-11 12:30:021

票据的性质与特征是什么

票据的性质与特征:1、设权性(Right to Be Paid)2、票据的流通转让性正当持票人不受前手权利缺陷影响;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指善意并支付对价的票据受让人。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受让人任一前手曾支付对价。其票据权利不优于前手。付对价(Paid for Value):支付票据当事人认可的价值。如继承、赔予、税收等可依法取得票据但其票据权利不优于前手3、无因性收款人(受让人)取得票据或付款人支付票款时无须过问票据权利产生的原因4、要式性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有七项必须记载项目,任何一项缺失,汇票为无效汇票。5、文义性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须以票据表面记载内容为准6、提示性(Presentment)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务人提示汇票,否则债务人可拒绝履行义务。7、返还性(Returnability)付款人履行债务后,持票人把票据交付款人,付款人对汇票进行注销,从而退出流通市场。
2023-05-11 12:30:292

票据法所称的票据是指什么

1、汇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2、本票。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3、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一、票据的定义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二、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就证券上权利的发生与证券的关系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两种。证权证券上的权利在证券做成之前已经存在了,做成证券就证明了这种权利的存在;当证券灭失、毁损而无法提示时,只要通过其他途径证明这种权利的存在,则该权利仍可行使,如股票、债券、提单等。设权证券上的权利在证券做成之前并不存在,做成证券就创设了证券权利;当证券灭失或毁损无法提示时,该证券权利也随之无法行使。票据就属于典型的设权证券。2、票据是债权证券就证券上的权利所表示的法律性质不同,证券分为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三种。物权证券是用以证明财产权的,如提单、仓单等;社员权证券是用以证明社员权利的,如公司的股东权即为社员权,股票就属这类证券。票据上所示之权利,是一种以一定的金额为请求权的债权。票据权利人(即收款人或持票人)对票据义务人(即付款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或被追索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3、票据是金钱证券债权证券,就其表彰的权利的经济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请求支付金钱为内容的金钱证券;另一种是以请求支付物品为内容的物品证券。票据是以一定的金钱为支付标的的,支付“票据金额”是发行票据的唯一目的,因此票据是金钱证券。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是一种债权证券,就应该具有流通性。因此,各国票据法都强调票据的流通证券属性,即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而不像一般的债权的转让需要民法规定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有的国家规定票据有绝对的流通性,如在美国,票据被称为流通证券,其票据法称为流通证券法。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的设立是基于一定的原因,但票据权利的成立,不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和有根据为前提。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各自独立。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只要要式具备,即可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不必证明自己取得票据的原因就有权请求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付款人也不必过问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票据要式具备,背书连续即须无条件付款。即使这种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权利的行使也不发生影响。票据的无因性是其流通性的保障。我国现行《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规定票据为有因证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实际上修正了法律规定,将票据规定为无因证券。6、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的事项的影响。在票据上签名的人,均应依签名时的票据文义对票据负责,不得以票据以外的证据来变更或补充其文义。因此,票据的文义性维护了善意持票人的正当权益,以达到保护交易安全之目的。7、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根据法定形式制作才有效。各种票据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还必须标明其票据种类,严格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记载应载明的事项,如出票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人和受款人姓名、日期、地点、签名等。票据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定形式,则该票据无效。此外,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付款、追索等行为,也必须严格依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才有效。据此,票据的要式性使其有别于一般债权凭证的任意记载性,即不要式证券。8、票据是占有证券票据权利人形式票据权利,必须实际占有票据。如果票据失窃、毁损、灭失或出质,则无法向付款人主张权利。因此,票据权利主张须以占有票据为前提。9、票据是提示证券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义务人经审查票据是否真实及是否具备要式之后,才可按票据文义履行付款义务。可见,票据是提示证券。10、票据是返还证券票据的占有性和提示性特征决定了票据必须是返还证券,即权利人的票据权利实现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因此,票据上的权利与票据的占有是不可分离的,持票人须交出票据,才能取得票面上所载的金额。付款人是主债务人时,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付款人是次债务人时,付款后持该票据向其前手追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2023-05-11 12:30:471

会计里各种票据的定义及区分

票据法中票据分三类,支票、本票、汇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如果你说的区分是想帮助理解的,可以据几个例子。付款人A,收款人B:支票:A到开户银行AA买了空白支票,填写完后交给B,B到自己开户银行BB交入支票收钱。本票和银行汇票:A到AA申请签发本票或汇票,交给B,B到BB交入本票或汇票收钱。区别是本票只能用于本地,汇票可用于外地。商业汇票:A自行签发或到AA申请签发商业汇票,交给B,B可以转让给他人,或自己持有至到期后到BB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希望能帮助到您,如采纳请“选为满意回答”,谢谢!
2023-05-11 12:30:542

商业票据包括哪些?

1、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商业汇票(Trade Bill)。2、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3、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Sight Bill or Demand draft)、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4、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Clean Bill)、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扩展资料:商业汇票的特性: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票据
2023-05-11 12:31:025

票据承兑流程

票据承兑流程: 1、出票人签发 汇票 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 2、汇票的承兑,只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适用。 3、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也就不存在承兑行为。同时,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人的对已汇票,也不需要进行承兑。 《 票据法 》第44条,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2023-05-11 12:31:281

票据和单据有什么区别/

1、票据所有权:票据质押并没有发生票据所有权的转移,持票人仍然拥有票据权;而票据贴现则是直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移,如果银行贴现给你,那么银行获得票据所有权。2、是否赎回:票据抵押是在一定期间内由持票人到期赎回,如果持票人未按约定赎回,银行有权对票据所有权进行处理,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并从所得票款中优先补偿应得的商票质押金额、违约金、利息等;而票据贴现整个过程不存在赎回。3、广义的单据包含票据,但不能说单据就是票据。扩展资料:票据融资一直以来便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包括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质押、汇票贴现等形式。作为重要的支付结算与短期融资工具,票据在推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票据质押和票据贴现作为票据融资的方式,都是银行的业务,但两者的融资方式却不相同。票据质押是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目的而进行的背书。票据贴现是指将未到期的商票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流动性资金的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据
2023-05-11 12:31:361

结算凭证和票据的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结算凭证是会计人员用于记载银行业务发生,作为银行会计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以这种证明进行的结算叫结算凭证。这种凭证,通常又称作 “传票”。2、种类上的区别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汇票是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对某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本票是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结算凭证按其格式和使用范围的不同,分为通用的基本凭证、专用的特定凭证。基本凭证是由银行会计人员根据有关业务事实或原始凭证自行编制,凭以记账的会计凭证。特定凭证是根据不同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专用凭证。3、性质上的区别票据的基本性质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结算凭证是会计中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帐目的凭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算凭证
2023-05-11 12:31:444

票据有哪些分类?

就票据法所规范的狭义票据来说,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是:第一,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第二,由付款人(或是委托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额支付;第三,票面金额的支付是无条件的;第四,票面金额的支付必须有确定的日期或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第五;票面金额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
2023-05-11 12:31:571

票据具体包括内容有哪些?

票据的种类分为:支票\汇票\本票三种。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起出票日起10天,只能用于同城之间的转账业务,汇票: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你要是需要票据融资的话,可以去同城票据网试试,安全无风险。我的回答不知你是否满意?
2023-05-11 12:32:041

我国票据法中的票据有几种?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2023-05-11 12:32:121

票据的特征是什么?

一、票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一)票据是流动证券票据上设定的权利是给付货币。(二)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具备法定的格式要件。(三)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只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确定,票据文义以外的任何事实与证据皆不能用来作为认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证据。(四)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不以任何原因为其有效的条件。(五)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是经过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产生即由出票行为设立票据权利(六)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的权利仅以背书或交付即可有效转让,其他证券的转让则需要登记过户。二、票据性质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三、票据的起源:在罗马帝国时代,产生了票据的雏形。当时的“自笔证书”,与现代的票据相似。自笔证书由债务人作成后交债权人持有,债权人请求给付时,必先提示证书,当其获得付款时,须将证书返还债务人。本票的起源,应属12世纪意大利兑换商发行的“兑换证书”。当时,意大利贸易极盛,商人云集,货币兑换十分重要,兑换商不仅从事即时兑换货币业务,而且兼营汇款。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票据的特征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5-11 12:3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