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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如何趋利避害引导民间融资进入实体经济,成为市场融资有效补充?本文通过分析民间融资对经济实体的影响,提出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正规渠道;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监管体系,加大民间融资监管力度;发展担保、典当等中介机构,积极引导民间融资进入实体经济并促进其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供给,建立并完善民营金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关键词]民间融资;实体经济;途径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4 — 0153 — 02
2011年,民间融资的“是”与“非”,相关政策的“堵”与“疏”,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龙年伊始,“吴英案”、长沙部分老板“跑路”等案例再次引起全社会对民间融资的关注。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正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为标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如何趋利避害,引导民间融资进入实体经济,成为市场融资的有效补充,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齐齐哈尔市为例,对此作初步探讨。
一、民间融资现状
(一)融资主体广泛,呈多元化趋势
目前在齐齐哈尔市通过工商部门注册的机构共41家,其中:10家典当行,22家小额贷款公司,9家融资担保公司。其余融资主体为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二)民间融资交易活跃,规模急剧扩大
2011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头寸趋紧,贷款规模下降。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转向民间融资,民间融资交易活跃,规模扩大。据对齐齐哈尔市的307户企业和居民抽样调查显示,2011年,民间融资累计融资总额为49921.94万元,同比增加24178.2万元,增长93.92%。其中:农户21380.54万元,同比增长165.22%;非农户28541.4万元,同比增长61.41%。
(三)中介机构日趋活跃,中介人应运而生
随着民间资本规模扩大,民间融资逐渐由隐性走向公开或半公开状态,除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机构外,专业中介人应运而生。他们有的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广告发布资金供给和需求信息,提供中介服务;有的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从中收取中介费;有的为民间融资人提供担保,从中收取担保费。
(四)融资方式多样,利率高低不一
调查表明,融资方式大体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属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利率一般在5%-10%;第二类企业投资入股类,利率一般在6%左右;第三类民间融资类,利率多数在10%-20%;;第四类中介借贷,利率一般在10%-18%。
二、民间融资存在的形式与特点
调查显示,民间借贷依然为民间融资的传统形式。近年,齐齐哈尔市民间融资存在的形式和特点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一)融资方式由信用形式向保证形式转变
融资以亲戚、朋友关系为基础,直接借贷占样本户数的59.34%,此外,通过通过亲戚和朋友作为中间人或担保人借放款占24.75%。随着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民间融资大多要求借款人以房屋等有效资产抵押,有的甚至还办理了公证手续,手续日益完备。
(二)融资期限和利率处于浮动状态
一般情况下,民间融资以年、月为单位,一年或半年的较多,短期的较少,约期到期不能归还的可以续借,但利息要足额。调查表明,在利息计算上,49.51%的民间融资以月息计算,月利率一般8‰至20‰,由此可见民间融资利率高于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一般而言,信用融资利率低,抵押担保利率高;短期利率高,长期利率低;个人消费性利率低,生产经营性利率高。
(三)主体发生新变化
过去民间融资的借款人多是生活较贫困的人群,为生活而借贷;现在借款人多数为生活比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业经营者。据调查,目前的借款人中60%是从事个体私营业户,多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30%为农民,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及大宗家庭支出;10%左右为城镇一般居民和机关公务人员等,多用于临时资金调剂。随机调查二个经济比较发达的乡,民间融资发生的笔数、总量和单笔额度都高于其它乡镇;城镇的借款人多用于做生意。据对10户农资市场经营者调查,这些业户个人资产平均达到300万元,属于中产阶层。他们全年流动资金达到0.7亿元左右,自有流动资金0.4亿元,有0.3亿元需求在普遍不能达到银行抵贷资产标准而无法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情况下,纷纷采取向亲属、朋友民间借款的方式融资,利率多在10%-15%之间,而且多年来信誉一直很好,未发生经济纠纷。总体上呈现借款人信用程度越高、经济实力越强,借款利率越低的特点。
(四)民间融资操作灵活
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融资多数不用抵押担保、不须法律公证,只需供需双方衔接,或找个引荐担保人即可,融资期限可以不固定、利率水平随行就市,这与金融机构申办贷款的层层审批、办事效率低相比,门槛较低、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效率快捷,资金立等可取的民间融资颇受一些需求急、用款期限短的企业和居民的青睐-甚至成为“救命稻草”。例如按月息15%计算,如果企业仅是拆借两天,那么借款100万,两天的利息也仅有1万,推至1个星期,利息也就3.5万,仍在企业可承受之列。
三、民间融资对经济实体的影响
民间融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农民和个体工商业户季节性融资问题,提高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弥补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因而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大有裨益。
但是民间融资存在的一些问题应给予高度关注。一是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部分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与企业自身的产品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低、不符合产业政策有关,民间融资的存在和发展,为其维持生存提供了土壤。这些行业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或供过于求,竞争激烈,企业经营风险较大。社会资金过多的集中在这些行业,对冲了信贷政策对经济结构的正向调整作用,弱化了信贷结构调整的效果,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资金的有效配置。同时,民间融资又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削弱程度又难以掌握,其负面作用不可小视;二是民间融资干扰金融机构聚集资金和集蓄放贷能力。由于民间融资利率较高,吸引了不少本该存入银行的资金,个别储户甚至将已存入银行的存款取出,投入民间融资市场。民间融资活动分流了部分资金,客观上限制银行的存款增长和贷款规模,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而且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地下金融的生存场所,扰乱金融秩序;三是民间融资基本上处于监管盲区和无序状态。金融管理属条条管理,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机构及职能。民间融资在各方面的默许之下滋生并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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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势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扩展资料:识别民间融资1、看应付、预收账款关注应收、应付账款的交易对手、构成及变动,通过商业模式、商业合理性分析交易对手的合理性,关注应付、预收账款中长期固定不变金额。2、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通过调查企业发展沿革、实际控制人和重要负责人从业经历、管理经验和能力、个人品行、家庭情况、社会地位、员工评价等方面因素,结合行业情况和同类企业情况,综合估算企业原始资本积累情况。通过对整体资产、负债、权益整体分析,通过真实的资产-扣除公开的负债—真实的历史积累,倒推民间融资的可能性。通过对新建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进行审查,重点关注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并结合企业资金积累情况和银行贷款情况,判断项目资金缺口。对项目资金缺口过大、短债长用的项目,需重点关断民间融资的可能性。3、关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关注构成及交易对手,关注借出或借入民间融资的可能性,并与流水结合予以分析。比如某中小企业,总资产8000万元,其他应收款约2000万元,明细说明中为实际控制人占用;但笔者审查阅工商登记系统,查阅实际控制人名下拥有小贷公司(第二大股东);要求经营机构补充账户流水调查,资金被挪用给小贷公司使用。4、关注三费变动和构成关注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的对比情况,看是否存无追索保理情况、民间融资情况。关注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稳定性(按月或季度、年),最好追查到原始凭证,看是否存在将民间融资利息费用放入上述科目的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融资2023-05-19 16:12:551
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2023-05-19 16:13:101
民间融资的界定标准是怎样的(民间融资属于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
一、民间融资的界定标准是怎样的? 以下融资行为都属于民间融资: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二、民间融资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民间融资是合法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是国家所允许的;民间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在一步步改善中。 2、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 三、民间融资具有哪些问题? 1、经营手续不齐全。 2、存有非法集资乱象。 3、潜在风险影响社会稳定。 4、资金用途不合法。 5、标的大、利率高、时间短。 6、违规经营现象突出。 7、税利流失严重。 四、企业融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2、有效的法人登记证明正本复印件(须验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时前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月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及增殖税发票; 5、按《公司法》设立的客户(含保证人,下同),应提供公司章程、连续的验资报告、股东名单、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简历等; 6、有效的贷款证卡; 7、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等); 8、股份制企业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当面签名); 9、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的上述资料; 10、担保方式是抵(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品清单、抵(质)品物权凭证原件和所有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目前我国关于民间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详细,常见的民间融资行为,主要就是以上4种,在我国,融资并不是只能向金融部门融资,根据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也可以向非金融部门的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主体融资,民间融资的方式不同,具体操作流程也不能一概而论。2023-05-19 16:13:161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1、民间借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二是“高利借贷”,这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于个体、民营等企业的生产周转需要。2、有价证券融资:主要是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部分借贷人之间还要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或手续费。3、票据贴现融资:仅凭中间人的介绍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持票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处拿到现金。4、企业内部集资:企业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职工集资,这种集资方式利率一般相当或略高于同期贷款利率。2023-05-19 16:13:301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借贷手续灵活、简便,民间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本土或亲朋好友。借方需要资金时,通过中介人或按自己意向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能力及日期、利息,以口头或协议形式取得资金。一般不需要手续,有手续的也是简单载明借贷双方、日期、还款金额或利息的简要凭据。民间借贷中一半以上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方来说,手续简便,在急需资金时办理非常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间融资有哪些特点民间融资的特点如下: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违约现象很少;3、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2023-05-19 16:13:371
什么是民间融资?
问题1:什么是民间融资?问题2:民间融资是什么意思?所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间融资市场为个案,重点分析民间融资的交易形式、供求关系经济与社会效应,以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由于民间融资往往具备区域金融的特征,因此,研究单个省份的民间融资特征对于把握民间融资的社区性和交易范围的局部性都具备现实意义。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1.民间借贷2.有价证券融资3.票据贴现融资4.企业内部集资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融资趋于活跃,而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区的民间融资规模分别为550亿元、450亿元、350亿元,约占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江西省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总量也在1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地当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与此同时,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据《报告》分析,2004年民间融资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因此违约现象很少;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2023-05-19 16:13:441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合法。民间融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办理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023-05-19 16:13:511
民间融资和企业融资的区别
您好,民间融资和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外部获取资金的方式,它们之间有一些明显的区别。首先,民间融资是指企业从个人投资者、家族成员或朋友等非金融机构获取资金,而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取资金。其次,民间融资的融资成本通常较低,而企业融资的融资成本则较高,因为金融机构会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并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此外,民间融资的融资期限一般较短,而企业融资的融资期限则较长,可以满足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最后,民间融资更加灵活,而企业融资则更加严格,金融机构会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要求企业按时还款。总之,民间融资和企业融资有明显的区别,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2023-05-19 16:1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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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包括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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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员工融资合法。通常情况下,公司向职工借钱融资的,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不是非法融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的界定: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则是破坏金融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为,两种行为性质截然不同,决不能混为一谈。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区分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重要界限。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阐法释理,形成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共识,坚决防止将非法集资犯罪等同于民间借贷,坚决防止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发展。公司向职工融资是非法融资吗?公司如果要想职工融资,必须要符合融资的规定,职工面对公司融资的要求,有权拒绝,不一定非得遵循公司规定。对于非法融资确认情况自己无法确定,现在点击华律网在线咨询系统就能够让专业的律师为你服务。2023-05-19 16:14:511
民间融资:拓展民间投资的政策研究
民间融资:拓展民间投资的政策研究 民间投资是如何拓展的?近年来的相关政策大家了解哪些呢? (一)拓宽民间资本进入渠道 1.组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规范的项目管理公司是民间资本进入建设领域的基本形式。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民间资金可以以不同的程度分别进入。对于一些竞争性、盈利性的经营性项目,普遍地推行公司制改革,允许民间资金以控股方式进入;准经营性项目则允许相对控股方式进入;而那些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领域的项目允许民间资金以参股方式进入。对不能整体改制的企业,应采取分类、分解的办法,逐步实现公司制改造。与此同时,建立严格的公司治理结构。政府不再对建设领域的企业进行行政干预,实现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控制向间接调控方式转变。 2.推行项目经营权转让 项目经营权转让作为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建设领域的一条便捷通道,既可以盘活基础设施的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领域走上市场化融资之路,又能促进垄断的打破,引起新的竞争机制,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当前来讲可谓是一个让民间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突破口。为解决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考虑由一家综合部门牵头负责这项工作,制定规范的操作规则,明确产权、资产评估、审批程序、转让合同、受让方资质等有关方面的内容,同时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包括财政补偿制度、配套的融资支持体系等。实际操作中,将根据已建成项目的性质,制定转让项目计划,先易后难,有序推出。政府对出让经营权的项目将依法承诺,兑现回报。 3.积极运用内资型BOT方式 一些较大型的投资额大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BOT方式来建设运营是一条比较科学的路子。根据“十五”项目发展规划,可以考虑推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社会上公开招投标,选择业主。政府作为决策主体,明确项目投资建设的要求、回报预期及监督责任。这方面上海、福建已有成功的做法。 (二)推进民间投资的市场化融资 1.扩大企业债券与股票发行规模 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运用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开发行A、B、H股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允许新建项目企业以发债资金作为建设资金的有效补充,探索企业债券流动的有效方式,包括企业债券上市流通和柜台交易。鼓励企业进行合理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资产重组,支持企业选择适合的方式如直接上市、买壳或借壳上市达到直接融资目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企业产权的合理流动。 2.尝试建立各种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吸引民间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又一有效渠道。在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选择一些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金融机构与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实业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交通、能源等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建设领域。 (三)实施公平、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 实施积极引导民间投资的财政政策,允许财政资金直接以国有资本参股方式或补偿形式投入以民间投资为主的项目,在安排经济建设资金上,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在公共财政支出的框架下,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和项目内容采取不同的贴息政策,形成省、市、县财政联动效应,以增强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在目前基础设施产品价格尚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建立财政补偿基金,对具有合理利润水平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适当补偿,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规范对民间投资者的税费征收,坚决制止对民间投资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凡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享受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民间投资者也同样应该享有。对民间资本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可以考虑在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新产品开发费用进入成本、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转让费分期付款和用地价格方面给予相应优惠。 (四)完善信贷支持体系 首先,各地金融机构应取消对非国有中小投资者的所有制歧视,制定适合民营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提供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其次,建立多层次的贷款担保制度,鼓励建立为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其资金来源可以以财政资金为主、会员企业缴纳会费为辅,同时吸纳社会捐赠,并建立风险补偿金提取制度,确保信用担保机构正常运行。尝试贷款信用保险,推行各种工程保险,经营保险,分散银行风险。第三,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增加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贷款抵押品种,适当提高抵贷标准。推行保全仓库业务、出口退税质押业务、应收帐款质抵或收购业务、保付代理业务、联保协议业务等信贷创新方式,解决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难问题。第四,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建立与民间投资主体相对应的中小金融机构,放宽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允许民间资金参股。这些金融机构应确立以民间投资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除了加强对其监管外,还应扩大其利率浮动幅度,允许其存贷利差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起到扶持和引导的作用。第五,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非流动性资产的产权、(一定期间)使用或收益权通过投资银行手段转化为可销售的附息证券的一种金融行为。它使整块资产标的物之间的关系由直接拥有资产产权转变为拥有等价证券的股权或债权,以证券的流动来实现产权的流动。运用资产证券化手段可以有效地解决基础设施的非流动性资产和项目融资问题。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产品)价格 切实改革现有的价格管理体制,理顺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体系,形成一个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定价模式。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几种不同的定价方式。一是对于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中标企业作为投资人可根据其运行成本测算加适当利润提交价格表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获批,公众作为使用人参与价格评议,采用听证会的形式通过,政府作为监控人执行审定批准。即“企业报价、政府核价、公众议价”的三结合定价方式。二是对于准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或政策优势,对外进行招投标,按照与纯经营性项目类似的程序,从企业报价、政府核价到公众议价后再定价,将来再逐步过渡到国家取消补贴,全部价格由消费者负担。三是对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则由政府来统一制定,但可创造条件,通过制定合适的价格机制,使非经营性项目逐步向经营性项目过渡。 (六)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加强信息沟通 为解决民间投资的盲目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有必要建立起规范的市场信息引导机制,引导民间投资能够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尤其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公开项目投资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定期将近期可投资的项目、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规划要求、设施标准等,通过上网、新闻媒介、推介会等形式,推向社会,以供民间投资者选择,用公开招投标形式选定投资者,给社会投资者一个透明的投资空间。 (七)实施行业特殊政策 根据各行业不同项目的特点,推出不同的特殊政策十分重要。由于差异性很大,这里只能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意见: 1.城市基础设施 (1)水厂和污水处理。考虑到管网建设难度大、投资高,建议实行厂网分开,管网仍由财政或国有投资公司投入,委托市政公司或其它相关企业经营,政府与经营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规定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及政府补助标准。(2)垃圾处理。对垃圾发电,电力部门要全额收购,价格从优。同时对环保产业努力争取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2.医疗机构 民间资金投资医疗行业,可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非营利性机构,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不纳税,但政府应与其它公立医疗机构一样,承诺给予同样的政策补贴。营利性机构应自主经营,服务价格应放开,政府不补贴,但允许纳入公费医疗(或医疗社会保险)定点范围。要纳税,但在创办初期,可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3.教育、文化事业 民间资金投资建设教育、文化机构的后勤服务设施,在土地征用、水电配套、税收减免等方面享受公办企事业单位配套工程的有关优惠政策。民间投资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其收费标准自定,但需将定价依据报物价部门备案,民间投资营利性文化事业也如此。允许此类投资者得到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投资回报,允许投资者逐年回收除注册资金以外的投资。民间投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收费标准应由物价部门核定最高限价或指导价,学校在此允许范围内自主定价。民间投资非营利性教育、文化设施,应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政府给予与投资项目相对应的财政性补贴。 4.交通设施 采取特许经营、定期限收费的政策。由于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等工程规模大,建设期限长,首先应批准其过往车辆的收费权,给予经营期限稍长,以便于企业进行项目融资。对过往车辆相对较少的交通工程,也可承诺其最低的回报率,差额部分由财政补贴。政府及政府性投资公司应协助投资者做好融资担保工作。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其在公路沿线举办加油站、洗车场、服务区、仓储区,划定道路两侧一定地块给予优先开发权。政府应进一步开放交通设施相关经营领域(如公路养护、码头维修、公路绿化维护等),理顺交通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规,促进交通配套服务的公开化、社会化。 5.民政福利 养老院、老年乐园等民政福利建设用地由行政划拨,对社区普通养老院政府给予适当资助;允许其设立为老年人康复、一般性诊治的医疗服务机构并适当对外服务。社区养老院、老年乐园执行政府指导价,高档次养老院收费标准自定,报物价部门备案。 6.水利工程 水库发电,电力部门要全额收购;灌溉农田,可向农户适当收取灌溉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核定;向城市、农村供水,水价由项目企业与水厂或用户单位自行商定。围垦的海涂可自行开发,也可出让给其它单位开发,土地使用期限可稍长。 ;2023-05-19 16:15:041
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因其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并且民间融资呈现新的走势,对多年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借贷格局产生较大的影响,但由于各自比较优势的存在,二者表现为一种互补关系。对民间融资的建议,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其次,适度调整银行股本金准入的标准,适度提高民间资金注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比重。最后,优化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担保服务和人力资源等服务。2023-05-19 16:15:161
民间借贷融资的形式都有哪些
有下列形式: 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 2、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 3、发放高息型借贷。主要是适用于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 4、不规范的中介借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2023-05-19 16:15:221
民间融资账务处理怎么做?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民众对融资投资行业的嗅觉,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民间投资公司,那么民间融资的投资公司应如何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民间融资的会计分录1、融资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2、计提利息时:借:应收利息贷:财务费用3、支付融资人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4、计提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什么是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其他应付款是什么?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应付利息是什么?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2023-05-19 16:15:291
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融资是长期、自然、客观存在的,生存的空间是很大的,发展的速度也很快。那么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企业融资是什么 民间融资从传统渠道上讲,可分为直接融资、民间中介融资渠道。从方法上讲可分为个人借贷融资、企业拆借融资、标会集资融资、投资服务公司融资、民间钱庄融资、互助基金会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等。经过策划,民间融资还可以有以下创新渠道与方法,如个人委托贷款、企业委托贷款、商会协会融资等。且如果在合适的金融政策环境下,通过以上渠道与方法,民间资本是完全可以用好、用活,可以阳光操作、良性循环,对正规金融形成一个有益的补充,从而真正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服务! 但是近期连续有消息报道,今年以来持续调控的货币政策累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民间借贷利率普遍上浮,近期甚至出现100%的高额年息。4月以来陆续开始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事件被披露。西安日报报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西安多家民间借贷机构发现,年息普遍为30%~50%,而一些机构甚至给出了超高利率240%,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消息。这些明显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投资理财讲师张雪奎认为,仅仅制裁限制是不够的,最好的方法是引导这些资金借贷合法化,服务社会创造价值。 民间融资是长期、自然、客观存在的,生存的空间是很大的",发展的速度也很快。通过一定的策划和组织形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合法操作,民间融资是可以合法化,也能得到法律保护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也只有合法化,民间融资才能长盛不衰。 第一:从借贷主体入手规范化。融资主体,即公民之间的正常借贷是允许的,但公民之间的借贷也是有法律限制的。比如说,只限于在特定对象中进行,而不能向非特定对象融资。如公开向非特定的多数人融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罪”。 第二:利率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化:民间借贷利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4倍以内,法律是予以保护的,超过了就不保护,但也不是完全禁止的行为。只要公民之间相互信任,自觉遵守相互约定的条款,国家也没明文“禁止”,只是这种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借贷契约规范化。民间借贷契约要有完整的约定,期限、利率、抵押物品或保证人、见证人。完整的契约,将会使借贷双方更加谨慎。比如没有期限,那么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即要求还款时,债务人必须马上履行,这对债务方不利。另外还要约定不履行契约诉讼地点,最好是当地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第四:个人对企业借款。个人对企业的借贷,个人借给企业,在法律上是许可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契约完整外,还要在借款契约上要清楚表明用途。借款用途不清晰,会造成非法集资的情况。 第五:企业对个人借款。从法律上讲要分情况:如果企业出于帮助员工个人生活需要,则合法,法律是保护的;但如企业对个人的非法集资、或以盈利为目的借款,法律就不保护变通方法可以是向个人订购产品预付款等方法进行变通。 第六: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在法律是禁止的。如企业都能相互自由借贷,那还要银行做什么?!企业之间的借贷情节严重的,有可能陷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罪名中。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一定要慎重。 民间融资新特点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 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 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因此违约现象很少;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 ;2023-05-19 16:15:351
民间融资安全的渠道有什么
有下列途径: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主要形式有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2、企业集资型借贷。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由于暂时资金周转不灵,面向社会进行季节性集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更多关于民间融资安全的渠道有什么,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699f491616107245.html?zd查看更多内容2023-05-19 16:16:001
民间融资利率是多少?
一般而言,民间融资城镇利率高,乡村利率低。城镇借出利率年息一般在15-30%之间,乡村借贷利率年息一般在10-20%之间,年利率相差5%-10%;城镇民间融资金额大,乡村民间融资金额小。2023-05-19 16:16:061
民间投融资涉及的法律风险
法律主观:项目融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必然会向特定领域投资,在投资过程中也伴随进行各种融资活动。公司投融资项目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投融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未获得行政机关审批;2)项目未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立项、论证、测试、审查通过;3)项目资金链出现问题;4)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产权、合同、侵权纠纷等。法律客观:《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2023-05-19 16:16:131
泰安华通集团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是合法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是国家所允许的;民间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在一步步改善中。2023-05-19 16:16:191
山东绿山水民间融资合法吗
合法的,山东绿山水民间融资是一项合法的金融服务,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源,为各类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服务。2023-05-19 16:16:261
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
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汇总 企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下文是有关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的超级方式汇总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学习。 一、民间融资 1、企业向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将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转移于担保权人,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取得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于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受偿之非典型担保。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5、网络借贷(p2p) 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p2p 网络借贷平台分为两个产品一个是投资理财,一个是贷款,都是在网上实现的。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业务不涉及银行方,有着一定隐蔽性,具有贸易合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贸易合同签约时间接近、标的物为同批货物且不发生位移、合同收益固定、中间贸易商不承担转售交易风险等显著特征,是以签订货物购销合同之名掩盖企业间借贷之实质业务。 而贸易融资是银行短期融资产品,是以企业真实商品贸易为背景,基于商品贸易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资产的短期融资业务,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 法律风险:公司之间以签订买卖合同为名,进行企业间借贷融资,违反《合同法》第52条第(3)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7、托管式加盟 不同于标准商业特许关系(加盟),投资人以自己名义按照融资方的要求出资租赁营业场所并负担租金后,投资人再向融资人交纳购货款及装修款。整个商铺的进货、运营、财务、人员均不用出资方管理,融资方会在约定日期向出资方返还利润。 二、类金融融资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3、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4、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5、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 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6、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7、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公司股权所有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担保主债权实现的一种融资担保方式。 8、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指特定的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9、仓单质押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仓单除了具有所有权凭证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从而作为一种衍生的金融工具使用。同样,仓单作为票据,存货人可以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质押合同,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将仓单交于质权人后,质押权产生效力,这就是仓单质押的雏形。相较于传统的实物抵押、质押或者是第三人保证贷款,仓单质押融资很大程度上是对典型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 10、保单质押性质贷款 保单质押性质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保单本身必须具有现金价值。人身保险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一样,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另一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这类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 三、金融融资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 (1)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2)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3)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 4、信用证 信用证融资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融资产品,信用证的优点及生命力正是能为买卖双方提供融资服务。信用证融资是银行一项影响较大、利润丰厚、周转期短的融资业务,银行都把贸易融资放在重要地位。但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会产生导致妨碍银行自身生存与健康发展的风险,这些风险甚至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所以必须对其风险进行控制。 5、内保外贷 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如此一来,境内企业就可以获得境外的低成本资金。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2010年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内地银行向海外开出外币担保融资函实施额度管理,即“内保外贷”——银行对外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50%。 6、公司债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与融资租赁不同的是,金融租赁是金融机构。 8、银行保理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9、存单质押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性质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第二种方式中,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担保法解释》第100- 102 条和《物权法》第223、224 条。 10、企业债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职能分工,由省级发改委预审、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债券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证监会监管)。 11、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 1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俗而言就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13、上市公司 (1)增发。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同时由于发行价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的限制,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东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简单,审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但随着管理层对配股资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以现金进行配股,不能用资产进行配股。同时,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更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将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历史舞台。 (3)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有灵活性。 14、新三板企业 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核准程序。新三板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或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股票。 15、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融资活动,主要是指债权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而取得款项。 债权企业融资:为了解决临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获得足够的流动资金,票据债权企业可以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从而从银行取得一笔款项。 债务企业融资: 在具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特别是在关联企业之间,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就是互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让债权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先向银行贴现,然后再将从银行取得的贴现款转划给原票据债务企业,从而达到原票据债务企业从银行融资的目的。 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仅限于前海投资和建设业务。 17、福费廷 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买断,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做出付款承诺后,对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18、贸易融资 融资贸易源于国际贸易,是指以贸易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通常指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通过远期信用证、远期托收、保理、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给予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的资金融通。融资性贸易是企业扩大贸易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国际贸易领域有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惯例,全球80%的贸易使用了融资手段。 19、应收账款质押性质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性质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 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四:试验区人民币境外借款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不包括贸易信贷和集团内部经营性融资)应用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相符的领域,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包括理财等资产管理类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一)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其中:实缴资本以最近一期验资报告为准,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区内借款企业可以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门存放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 在试验区启动前已经设立在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时,可自行决定是按"投注差"模式还是按本通知规则办理,并通过其账户银行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经决定,不再变更。 (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借入资金可调回存入开立在上海地区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 (三)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放境外人民币借款的专用存款账户活期计息。 (四)区内银行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须进入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在区内使用,服务于实体经济建设。 (五)上述公式中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设定,可根据全国信贷调控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2023-05-19 16:16:331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是合法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是国家所允许的;民间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在一步步改善中。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2023-05-19 16:16:402
民间融资登记中心出问题了,政府能不能接手
不能。根据民间融资登记相关信息查询,民间融资登记中心出问题了,政府是不能接手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可以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2023-05-19 16:16:461
如何去判断企业是否参与了民间融资
一、主要通过科目查询1、短期、长期借款:这个主要是正规手续办理的借款2、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这里主要是看看有没有大额的进出,切与公司无实质业务往来。主要隐藏民间融资的科目。3、关注其他往来科目,例如应收应付长期挂账的。主要看业务是与本公司属于真实业务来往的款项,如果没有就要考虑此问题。二、贷款发放过程中,严格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查,重点关注贷款资金用途,防范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担保公司或房地产公司等高风险企业,防止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三、银行可以利用其网点覆盖优势,通过与因拆迁等原因短期内获得大额资金的客户沟通交流,收集相关民间融资名单;可以通过与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沟通,收集相关民间融资名单;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途径获得民间融资企业名单;也可以通过企业上下游客户等相关第三方进行调查。需要指出的是,外围调查获得的名单不具备科学性,需要去伪存真。扩展资料:从调查看,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此种形式借贷的规模较小,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涉及面较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或农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主要是应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还款来源,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二是“高利借贷”,这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于个体、民营等企业的生产周转需要。借贷期限有长有短,利率一般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及地区、季节、资金供求状况而定。在煤、铁、焦生产集中和养殖业、种植业、商品集散较为发达的地区比较突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融资2023-05-19 16:16:531
民间融资公司开立条件
法律分析:1、正规的民间融资公司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章程。2、正规的民间融资公司必须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3、正规的民间融资公司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4、正规的民间融资公司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5、正规的民间融资公司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融资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走私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2023-05-19 16:17:291
民间融资的问题
民间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民间融资虽然它们能够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用,为企业、个人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活跃经济,带动投资,弥补正式金融机构缺口空白,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非正式性和自发性,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的社会监督,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经营手续不齐全。二、存有非法集资乱象。三、潜在风险影响社会稳定。四、资金用途不合法。五、标的大、利率高、时间短。六、违规经营现象突出。七、税利流失严重。2023-05-19 16:17:361
如何去判断企业是否参与了民间融资
一、主要通过科目查询1、短期、长期借款:这个主要是正规手续办理的借款2、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这里主要是看看有没有大额的进出,切与公司无实质业务往来。主要隐藏民间融资的科目。3、关注其他往来科目,例如应收应付长期挂账的。主要看业务是与本公司属于真实业务来往的款项,如果没有就要考虑此问题。二、贷款发放过程中,严格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查,重点关注贷款资金用途,防范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担保公司或房地产公司等高风险企业,防止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三、银行可以利用其网点覆盖优势,通过与因拆迁等原因短期内获得大额资金的客户沟通交流,收集相关民间融资名单;可以通过与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沟通,收集相关民间融资名单;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途径获得民间融资企业名单;也可以通过企业上下游客户等相关第三方进行调查。需要指出的是,外围调查获得的名单不具备科学性,需要去伪存真。扩展资料:从调查看,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此种形式借贷的规模较小,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涉及面较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或农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主要是应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还款来源,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二是“高利借贷”,这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于个体、民营等企业的生产周转需要。借贷期限有长有短,利率一般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及地区、季节、资金供求状况而定。在煤、铁、焦生产集中和养殖业、种植业、商品集散较为发达的地区比较突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融资2023-05-19 16:17:503
2022年云南省云品出滇民间融资合法吗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云品出滇全国融资合法。1、云品出滇这个融资项目是云南省政府大力支持的,但是必须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2、民间融资合法,但是必须是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是合法的,否则,有可能是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民间融资采用民间借贷形式的,年利率不能超过15.4%。2023-05-19 16:18:081
民间借贷融资的形式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发放高息型借贷。主要是适用于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不规范的中介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2023-05-19 16:18:151
青青之合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合法吗
合法。青岛青青之合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0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30号科技城14层 R -13,8法定代表人为宋月。经营范围包括依据《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在青岛市范围内从事以信息中介或者信息平台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资金供需信息以及相关资金融通的配套服务的业务经营活动;接受银行委托从事信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银行及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逾期户进行催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NJ4X83Q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MA3NJ4X83Q工商注册号370202230438207组织机构代码MA3NJ4X8-3营业期限2018-11-09至无固定期限核准日期2021-10-27参保人数0人登记机关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2023-05-19 16:18:231
保险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方法如下:1.借鸡生蛋融资2.存货融资3.原材料融资4.设备融资5.应收账款融资6.应付账款融资7.预收账款融资8.预付账款融资9.员工集资10.员工股权激励11.亲友融资12.客户资源融资13.民间融资登记公司融资14.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15.众筹16.互联网融资17.专业合作社信用融资18.收购融资19.优势业务融资20.优势工序融资21.银行委托贷款22.“私募债”23.“定向融资计划”24.“定向融资工具”25.“直融计划/产品26.国内银行贷款27.国外银行贷款28.信用担保融资29.金融租赁融资30.股权出让融资31.增资扩股融资32.产权交易融资33.引进风险投资34.国内上市融资35.境外上市融资36.资产管理融资37.票据贴现融资39.商业信用融资40.国际贸易融资41.补偿贸易融资42.高新技术融资43.专项资金融资44.产业政策投资这些方法都可以,关键是你会不会操作,但是很多企业成功不了,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不会包装,不会操作细节。融资方法必须配合融资包装效果才会更好。这就像练武术既要学会套路更要联系内功才会更有效果。没有内功的套路是花架子,没有套路的内功,有劲使不出来。融资也是一样,只有做好包装的方法才会更有效果。2023-05-19 16:18:301
恩泽动力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合法。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则是破坏金融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为,两种行为性质截然不同,决不能混为一谈。借贷手续灵活、简便,备受急需资金者青睐。据调查,民间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本土或亲朋好友,当借方需要资金时,或通过中介人或按自己意向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能力及日期、利息,以口头或协议形式取得资金。因此,一般不需要手续,有手续的也是简单载明借贷双方、日期、还款金额或利息的简要凭据。民间借贷中一半以上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方来说,手续简便,在急需资金时办理非常方便,备受急需资金者青睐。2023-05-19 16:18:381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合法吗 大家了解民间融资是什么?民间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是否合法呢?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间融资市场为个案,重点分析民间融资的交易形式、供求关系经济与社会效应,以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由于民间融资往往具备区域金融的特征,因此,研究单个省份的民间融资特征对于把握民间融资的社区性和交易范围的局部性都具备现实意义。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资金供需矛盾日益显现,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企业及“三农”经济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据调查,民间融资中民间借贷用途分别为:生产(生意)周转71%、建房、购置大件电器17%、生活消费7%、其他5%。据律师调查,某县民间借贷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GDP与贷款比例为1∶13,全国是1∶1.45。民间融资呈现新的.走势,对多年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借贷格局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不是此消彼长相互竞争或替代的关系,由于各自比较优势的存在,二者表现为一种互补关系。 一、当前民间融资的现状 (一) 民间借贷方式多样化。从调查情况看,过去参与民间借贷的人大多数生活较贫困,而现在参与民间借贷的却多数为生活比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业经营者;借贷款项用途在农业乡镇偏重生活消费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在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地区多是办企业和经商。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企业之间融资”、“企业向个人融资”、“工商户之间融资”等四大类。 (二)民间借贷注重社会关系的传统价值观。民间借贷主体体现了社会关系的“信息对称”性,利用民间借贷双方多数通过“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媒介实现资金融通,形成了信用保证替代正规金融风险评价体系的现象。为民间借贷长盛不衰提供了特有的载体。 (三) 民间借贷特有的优势。民间借贷能满足民营“短、快、灵”的要求。当农户出现婚丧嫁娶、盖房、医疗和教育等支出时,民间借贷就会以其特有的优势而成为农户此类融资需求的优先选择。因为多数农户缺乏的抵押,从而很难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借贷。没有活跃的农村民间借贷,农村信用社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经营实体。 (四)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民间借贷的利率价格整体水平高,且不断攀升,年利率一般处在7.2%~15%。2006年受商业银行扩大借贷利率上浮空间和基层借贷规模萎缩因素影响,加上国家又试行了利率市场化,民间借贷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平均高出了2~5个百分点。有的个体工商户由于借贷较短、风险较大,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一些,利率一般在 15%~30%不等。 从被调研户中看,因是“亲缘”、“业缘”“地缘”等关系,只发生民间借贷融资本金,而免收借贷利率的占被调研户总金额在2006年三季度与四季度分别为 50.38%,46.50%。据了解,除了亲朋好友的借贷外,目前民间融资市场利率越来越高,大多数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借贷利率。 (五)在原民间调研监测点基础上,我们选择调查了多家民间融资企业与个体户。其融资方式为:通过亲朋好友、员工、各行业借贷融资。因融资期限不同,利率一般在7.2%~30%不等,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融资户反映利用民间融资,及时、方便,只是担心民间借贷融资没有金融法律法规保护,存在多种风险。 二、对策建议 通过对民间借贷融资的调研,我们认为,民间金融制度有待新的突破。民间融资现已成为社会资金融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民间融资蓬勃发展的势头,政府部门不应忽视民间融资的存在,要进行客观的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出政策调整。面对民间金融的庞大规模和非公经济融资难的现实,国家应及时调整政策取向。 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其次,适度调整银行股本金准入的标准,适度提高民间资金注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比重。最后,优化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服务和人力资源等服务。如构建民间融资供需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担保机构与工商联等组成担保体系等。同时,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 民间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间融资虽然它们能够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用,为企业、个人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活跃经济,带动投资,弥补正式金融机构缺口空白,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非正式性和自发性,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的社会监督,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经营手续不齐全。 二、存有非法集资乱象。 三、潜在风险影响社会稳定。 四、资金用途不合法。 五、标的大、利率高、时间短。 六、违规经营现象突出。 七、税利流失严重。 ;2023-05-19 16:19:001
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势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扩展资料:识别民间融资1、看应付、预收账款关注应收、应付账款的交易对手、构成及变动,通过商业模式、商业合理性分析交易对手的合理性,关注应付、预收账款中长期固定不变金额。2、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通过调查企业发展沿革、实际控制人和重要负责人从业经历、管理经验和能力、个人品行、家庭情况、社会地位、员工评价等方面因素,结合行业情况和同类企业情况,综合估算企业原始资本积累情况。通过对整体资产、负债、权益整体分析,通过真实的资产-扣除公开的负债—真实的历史积累,倒推民间融资的可能性。通过对新建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进行审查,重点关注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并结合企业资金积累情况和银行贷款情况,判断项目资金缺口。对项目资金缺口过大、短债长用的项目,需重点关断民间融资的可能性。3、关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关注构成及交易对手,关注借出或借入民间融资的可能性,并与流水结合予以分析。比如某中小企业,总资产8000万元,其他应收款约2000万元,明细说明中为实际控制人占用;但笔者审查阅工商登记系统,查阅实际控制人名下拥有小贷公司(第二大股东);要求经营机构补充账户流水调查,资金被挪用给小贷公司使用。4、关注三费变动和构成关注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的对比情况,看是否存无追索保理情况、民间融资情况。关注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稳定性(按月或季度、年),最好追查到原始凭证,看是否存在将民间融资利息费用放入上述科目的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融资2023-05-19 16:19:083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合法吗?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是国家所允许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间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在一步步改善中。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023-05-19 16:19:261
民间融资合法吗
一、民间融资合法吗1、民间融资合法。民间融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办理完成。2023-05-19 16:19:351
民间融资合法吗?
法律分析:民间融资合法,但是必须是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是合法的,否则,有可能是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民间融资采用民间借贷形式的,年利率不能超过15.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3-05-19 16:19:441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融资趋于活跃,而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区的民间融资规模分别为550亿元、450亿元、350亿元,约占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江西省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总量也在1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地当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与此同时,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据《报告》分析,2004年民间融资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2023-05-19 16:19:561
民间融资合法吗?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是国家所允许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间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在一步步改善中。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023-05-19 16:20:041
民间融资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合法的民间融资例如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公民个人与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是出于双方自愿原则的融资,都是合法的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为民间借贷,而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的民间借贷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所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资人所有或出资人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否则依照我国法律,双方的借贷关系无效,民间融资不受法律保护。 (3)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的部分将视为无效。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出借人不得向从事非法活动的借款人提供借贷。 (5)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 (6)但凡违反法律的借贷行为都等同于无效。 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为民间借贷,此外,民间融资还有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2023-05-19 16:20:121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借贷手续灵活、简便,民间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本土或亲朋好友。借方需要资金时,通过中介人或按自己意向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能力及日期、利息,以口头或协议形式取得资金。一般不需要手续,有手续的也是简单载明借贷双方、日期、还款金额或利息的简要凭据。民间借贷中一半以上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方来说,手续简便,在急需资金时办理非常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间融资有哪些特点 民间融资的特点如下: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违约现象很少;3、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2023-05-19 16:20:311
10年前有民间融资的吗
有民间融资的。2011年的民间融资是以货币资金作为标的进行筹资的一种方式,发生在金融机构当中,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是企业的经营资金不充足,需要寻求融资来解决这一问题。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2023-05-19 16:20:551
电商沙盘短贷和民间融资的区别
概念不同、放款速度不同。1、电商沙盘是短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2、电商沙盘是短贷放款的时间比较快,一天内就下来了,然而民间融资的放款时间需要一周的时间。2023-05-19 16:21:071
淄博晟腾民间融资靠谱吗
淄博晟腾民间融资是安全的。民间融资是安全的、合法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是国家所允许的;民间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正在一步步改善中。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2023-05-19 16:21:191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借款人还款时,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还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023-05-19 16:24:231
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上征信吗
上。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是从事民间资金的出借、对接等业务,在服务中心办理资金出借业务是要记入征信网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是由政府统一监管的民间融资市场和管理机构。2023-05-19 16:2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