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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宝龙国际中心是一栋集商务、文化、休闲、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内部租户众多。其中一部分公司如下:
1.阿里巴巴:中国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提供网络销售、电子支付、搜索引擎等服务。
2.腾讯:中国互联网巨头,主要提供社交、游戏、娱乐、金融、云计算等服务。
3.摩根士丹利:美国的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管理等。
4.思科系统:全球网络通信设备制造商,提供网络设备、软件、安全等解决方案。
5.汇丰银行:全球知名的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财富管理、零售银行、投资银行等。
6.长江证券:中国知名证券公司,提供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服务。
此外,宝龙国际中心还有许多其他知名企业的办公室,如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中信证券等。由于租户情况可能会随时变化,因此这里列出的公司并不一定是最新的,但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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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宝龙国际中心是一栋集商务办公、酒店、购物、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宝龙国际中心内入驻了众多公司和品牌,包括:
1. 阿里巴巴
2. 华为
3. 腾讯
4. 京东
5. 美团
6. 滴滴出行
7. 360
8. 联想
9. 中国电信
10. 中国移动
11. 中国联通
12. 中国平安
13. 中国人寿
14. 中国银行
15. 中国工商银行
16. 中国建设银行
17. 中国农业银行
18. 宝龙地产
19. 宝龙集团
20.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21. 中信证券
22. 广发证券
23. 中国人民银行
2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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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门宝龙国际中心是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的一座高层建筑,于2018年竣工,共有68层,高度为331米。该建筑是一座集办公、商业、酒店和公寓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是厦门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夏门宝龙国际中心内有众多公司入驻,包括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如建设银行、中国人寿、摩根士丹利、高盛等。此外,夏门宝龙国际中心还拥有豪华酒店和高档公寓,为商务人士提供便利舒适的住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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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门宝龙国际中心是集商业、办公、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建筑群,由夏门宝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其主楼高328米,共有73层,是福建省最高楼。
该建筑群内拥有大量知名企业的办公室和商铺,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阿里巴巴、华为等众多大型企业。此外,夏门宝龙国际中心还拥有丰富的商业配套,包括咖啡厅、餐厅、超市、电影院、健身房、游泳池等。因此,夏门宝龙国际中心成为了厦门市中心地区的一个重要商业和金融中心,吸引了大量商业和金融机构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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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成立于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稽查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相关法律。问责机制:1、机构问责。(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发布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2、监督问责。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2023-06-11 00:5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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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是
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介绍如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机构是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由国家或政府组建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置的对证券发行与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2023-06-11 00:54:06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b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十四条 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 期货交易所批准、取消会员的会员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五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会员资格的取得与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对会员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在期货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三) 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四) 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 (五) 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六) 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七)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七条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 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决定; (三) 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四) 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五) 接受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权利; (二) 按照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三) 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九条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义务。 第六十条 期货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遵守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期货交易所行使监管职权时,可以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会员进行调查取证,会员应当配合。 第六十一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六十二条 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六十三条 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组成。期货公司会员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业务;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期货公司业务。 第六十四条 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第六十五条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第六十六条 结算会员由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 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十七条 申请成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 第六十八条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结算会员资信和业务开展情况,限制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范围,但应当于3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六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专户存储保证金,不得挪用。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只向结算会员收取保证金。 第七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向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标准和形式; (二) 专用结算账户中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三) 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最低余额时的处置方法。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 第七十一条 期货交易所可以接受以下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 (一) 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 (二) 可流通的国债; (三)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以前款规定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充抵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有价证券的有效期限。 第七十二条 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国债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基准计算价值进行调整。 第七十三条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 (一) 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 (二) 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第七十四条 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费用、货款和税金等款项,应当以货币资金支付,不得以有价证券充抵的金额支付。 第七十五条 客户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将收到的有价证券提交期货交易所。 非结算会员的客户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非结算会员应将收到的有价证券提交结算会员,由结算会员提交期货交易所。 第七十六条 客户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用于充抵的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如实反映在该客户的交易编码下。 第七十七条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结算担保金由结算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结算担保金属于结算会员所有,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期货交易所调整基础结算担保金标准的,应当在调整前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七十八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业务规模、发展计划以及潜在的风险决定风险准备金的规模。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实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一户一码制度,不得混码交易。 第八十条 期货交易实行限仓制度和套期保值审批制度。 第八十一条 期货交易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持仓达到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期货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期货交易所报告。 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第八十二条 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八十三条 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对会员进行风险管理,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进行风险管理。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风险管理,结算会员对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进行风险管理,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进行风险管理。 第八十四条 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期货交易所先以违约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该会员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实行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违约会员的自有资金、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和期货交易所自有资金承担;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违约会员的自有资金、结算担保金、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和期货交易所自有资金承担。 期货交易所以结算担保金、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和期货交易所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责任后,由此取得对违约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第八十五条 有根据认为会员或者客户违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期货交易所可以对该会员或者客户采取下列临时处置措施: (一) 限制入金; (二) 限制出金; (三) 限制开仓; (四) 提高保证金标准; (五) 限期平仓; (六) 强行平仓。 期货交易所按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或者第(六)项措施的,应当在采取措施后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期货交易所对会员或者客户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方式通知会员或者客户,并列明采取临时处置措施的根据。 第八十六条 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期货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 第八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期货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第八十八条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货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 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期货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 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 出现本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四) 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前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八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的除外。 第九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 即时行情; (二) 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 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第九十一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编制交易情况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公布。 第九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2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九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对违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制定查处办法,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与期货业务有关的违规行为,应当在前款所称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及时予以查处;超出前款所称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九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交易规则的实施细则,应当征求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九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系统和交易结算业务应当满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要求,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会员保证金的变动情况。 第九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向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第九十八条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收购本期货交易所股份、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或者对其股份进行其他处置,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九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条件。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得在任何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未经批准,期货交易所的其他工作人员和非会员理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及其他与期货交易有关的营利性组织兼职。 第一百条 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不得泄漏内幕消息或者利用内幕消息获得非法利益,不得从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处谋取利益。 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第一百零一条 期货交易所的所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但应当首先用于保证期货交易场所、设施的运行和改善。 第一百零二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履行下列报告义务: (一) 每一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二) 每一季度结束后15日内、每一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 发现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的行为; (二) 期货交易所涉及占其净资产10%以上或者对其经营风险有较大影响的诉讼; (三) 期货交易所的重大财务支出、投资事项以及可能带来较大财务或者经营风险的重大财务决策; (四)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四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标准,暂停、恢复或者取消某一期货交易品种的交易。 第一百零五条 中国证监会认为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的,可以决定采取延迟开市、暂停交易、提前闭市等必要的风险处置措施。 第一百零六条 中国证监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提示。 第一百零七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期货交易所会员进行风险处置,采取监管措施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应当在限制会员资金划转、限制会员开仓、移仓和强行平仓等方面予以配合。 第一百零八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向期货交易所派驻督察员。督察员依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督察员履行职责,期货交易所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百零九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缴纳期货市场监管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期货交易所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二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期货交易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处罚: (一) 未经批准变更名称或者注册资本; (二) 未经批准设立分所或者其他任何交易场所; (三) 违反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规定; (四) 不按照规定对会员进行检查; (五) 未建立或者未执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 (六) 交易结算系统和交易结算业务不符合本办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一百条规定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的,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2002年5月17日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2023-06-11 00:54:421
()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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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金融机构中,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的有( )。
【答案】:B、C、E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2023-06-11 00:54:561
中国证监会哪年成立的?
中国证监会是1992年10月成立的。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扩展资料:证监会的职能:(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06-11 00:55:043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上下级关系。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证券登记、存管、结算、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扩展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产生原因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证券交易效率,消除证券市场风险。证券交易风险来自多种因素,它可能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波动,也可能来自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动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结算规则对证券市场风险,同样具有重大影响。证券交易的直接后果,是实现证券与货币的互换或交割,即货币持有人改持证券,证券持有人改持货币。保证货币持有人安全、快捷地改持证券,保证证券持有人快捷退出证券市场,显然是证券交易制度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安全和效率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交易安全理念,证券出卖者必须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权进行证券权利的转移;所谓效率,是指可顺利、无障碍和迅速地实现证券交割过户和投资变现。实现证券交易的安全、效率,是所有证券市场所追逐的目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2023-06-11 00:55:3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答案】:A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06-11 00:55:39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实行)》,于( )起施行。
【答案】:C本题考查首席风险官制度。200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实行)》,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23-06-11 00:55:471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
【答案】:A、B、C、D《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申请书。(2)公司章程草案。(3)经营计划。(4)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或者个人金融资产证明。(5)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6)拟订的期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7)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2023-06-11 00:55:59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基金“一对多”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规定,每个客户准入门槛不得低于( )。
【答案】:C基金专项“一对多”制度对客户准入门槛的资金要求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023-06-11 00:56:061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哪些(全的)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改革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红蓝)》等证券类报刊。1999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当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扩展资料:1、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2、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披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3-06-11 00:56:371
期货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
【答案】:A、B、C、D《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2)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文件;(3)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报告;(4)申请日前3个月风险监管报表;(5)分支机构设立方案;(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期货公司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将申请材料同时抄报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2023-06-11 00:56:451
2003年,银行、证券、保险--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其标志是()。
【答案】:A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由此确立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新格局,故A项正确;中国人民银行成立1948年12月1日,故B项错误;1992牟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故C项错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故D项错误。所以答案选A。2023-06-11 00:56:521
当基金宣传材料中出现下列哪些内容时,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
【答案】:A,B,D《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因此,ABD选项内容不符合规定。根据第二十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E项行为符合规定。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C项行为符合规定。2023-06-11 00:57:001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是否正确?
【错误】《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2023-06-11 00:57:121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独立董事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会员大会通过,是否正确?
【错误】《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股东大会通过。2023-06-11 00:57:201
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对吗
对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六条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 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2023-06-11 00:57:353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应付股利?为什么是错的?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应付股利这句话是错误的,原因是企业最高权利机关是股东大会,只有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才是最终方案,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才可以确认为应付股利。企业董事会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扩展资料: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9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强调了股利分配中现金分红的重要性,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作为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增发或配股的重要前提条件,还强调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分配2023-06-11 00:58:041
中国的金融体系具体有哪些?
按我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2、金融监管机构: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6、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7、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8、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9、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扩展资料:金融体系具有以下六大基本功能:①清算和支付功能,即金融体系提供了便利商品、劳务和资产交易的清算支付手段;②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功能,即金融体系通过提供各种机制,汇聚资金并导向大规模的无法分割的投资项目;③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即金融体系提供了促使经济资源跨时间、地域和产业转移的方法和机制;④风险管理功能,即金融体系提供了应付不测和控制风险的手段及途径;⑤信息提供功能,即金融体系通过提供价格信号,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非集中化决策;⑥解决激励问题,即金融体系解决了在金融交易双方拥有不对称信息及委托代理行为中的激励问题。1、清算和支付功能在经济货币化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建立一个有效的、适应性强的交易和支付系统乃基本需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统应是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缺乏这一系统,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与经济低效率相伴。一个有效的支付系统对于社会交易是一种必要的条件。交换系统的发达,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可以促进社会专业化的发展,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进步。所以说,现代支付系统与现代经济增长是相伴而生的。2、融资功能金融体系的融通资金功能包含两层含义。—、动员储蓄和提供流动性手段。金融市场和银行中介可以有效地动员全社会的储蓄资源或改进金融资源的配置。这就使初始投入的有效技术得以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在促进更有效地利用投资机会的同时,金融中介也可以向社会储蓄者提供相对高的回报。金融中介动员储蓄的最主要的优势在于,一是它可以分散个别投资项目的风险;二是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相对较高的回报(相对于耐用消费品等实物资产)。金融系统动员储蓄可以为分散的社会资源提供一种聚集功能,从而发挥资源的规模效应。金融系统提供的流动性服务,有效地解决了长期投资的资本来源问题,为长期项目投资和企业股权融资提供了可能,同时为技术进步和风险投资创造出资金供给的渠道。3、股权细化功能将无法分割的大型投资项目划分为小额股份,以便中小投资者能够参与这些大型项目进行的投资。通过股权细化功能,金融体系实现了对经理的监视和对公司的控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公司组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就是股权高度分散化和公司经营职业化。这样的组织安排最大的困难在于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使投资者难以对资本运用进行有效的监督。金融系统的功能在于提供一种新的机制,就是通过外部放款人的作用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督,从而使内部投资人的利益得以保护。4、资源配置功能为投资筹集充足的资源是经济起飞的必要条件。但投资效率即资源的配置效率对增长同样重要。对投资的配置有其自身的困难,即生产率风险,项目回报的信息不完全,对经营者实际能力的不可知等。这些内在的困难要求建立一个金融中介机构。在现代不确定的社会,单个的投资者是很难对公司、对经理、对市场条件进行评估的。金融系统的优势在于为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并且提供一种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机制,使社会资本的投资配置更有效率。中介性金融机构提供的投资服务可以表现在,一是分散风险;二是流动性风险管理;三是进行项目评估。5、风险管理功能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功能要求金融体系为中长期资本投资的不确定性即风险进行交易和定价,形成风险共担的机制。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金融系统和金融机构的作用就是对风险进行交易、分散和转移。如果社会风险不能找到一种交易、转移和抵补的机制,社会经济的运行不可能顺利进行。6、激励功能在经济运行中激励问题之所以存在,不仅是因为相互交往的经济个体的目标或利益不一致,而且是因为各经济个体的目标或利益的实现受到其他个体行为或其所掌握的信息的影响。即影响某经济个体的利益的因素并不全部在该主体的控制之下,比如现代企业中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就产生了激励问题。解决激励问题的方法很多,具体方法要受到经济体制和经济环境的影响。金融体系所提供的解决激励问题的方法是股票或者股票期权。通过让企业的管理者以及员工持有股票或者股票期权,企业的效益也会影响管理者以及员工的利益,从而使管理者和员工尽力提高企业的绩效,他们的行为不再与所有者的利益相悖,这样就解决了委托代理问题。7、信息提供功能金融体系的信息提供功能意味着在金融市场上,不仅投资者可以获取各种投资品种的价格以及影响这些价格的因素的信息,而且筹资者也能获取不同的融资方式的成本的信息,管理部门能够获取金融交易是否在正常进行、各种规则是否得到遵守的信息,从而使金融体系的不同参与者都能做出各自的决策。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体系2023-06-11 00:58:133
多少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31年。根据百度百科资料显示,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截止2023年3月已经31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2023-06-11 01:00:04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包括()
【答案】:B,C,D,EA项的正确表述为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进行垂直管理。2023-06-11 01:00:111
国家发改委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都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机构和单位。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2、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3、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2、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3、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扩展资料: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百度百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06-11 01:00:271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独立董事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 )通过。
【答案】:D《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股东大会通过。2023-06-11 01:00:411
什么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2023-06-11 01:01:111
国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考试考几门
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报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3日下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1997年8月,国务院研究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同时,在上海和深圳两市设立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公室。2023-06-11 01:01:531
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期货交易所的( )不得在任何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答案】:A、B、C、D《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条件。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期货交易所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得在任何营利性组织中兼职。2023-06-11 01:02:061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是利好消息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是好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收到调查通知书说明你可能出现问题,肯定不是好事。2023-06-11 01:02:19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预先披露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二、第五条改为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三、第六条改为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合并,修改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20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四、删除第八条。五、第九条第一款改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其中,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六、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七、第十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项改为第六项。八、第十六条修改为:“发行人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得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不得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不得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对承销商询价、定价、配售行为和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相关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应当建立对网下投资者和承销商的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奖惩措施。”十一、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2023-06-11 01:02:271
当基金宣传材料中出现下列哪些内容时,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
【答案】:A,B,D参考答案:A,B,D 系统解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因此,ABD选项内容不符合规定。根据第二十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E项行为符合规定。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C项行为符合规定。2023-06-11 01:02:341
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国家法规的切实施行,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是指为发行和交易证券的企业、机构和场所所作的各种证券及相关业务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审查、修改、制作各种有关法律文件等活动。第四条 凡欲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报司法部,经司法部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并发给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申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三年以上从事经济、民事法律业务的经验,熟悉证券法律业务;或有两年以上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研究、教学工作经验;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三年内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3、经过司法部、证监会或司法部、证监会指定或委托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门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和考核规定另行制定)。第五条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三名以上(含本数,下同)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律师。由律师事务所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报司法部,以司法部会同证监会审核批准并发给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许可证。 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主管部门; 2、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 4、专业人员人数及结构; 5、主要业务范围; 6、专业人员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 7、三名以上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律师的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8、司法部和证监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六条 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根据规定提取职业责任风险准备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风险准备金的年度提取比例不低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净收入的10%。有关购买保险的规定另行制定。第七条 向证监会及公众提供有虚假、误导性内容或重大遗漏的法律文件(包括法律意见书)且拒不纠正的律师,由证监会会同司法部吊销该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或停止其一年至三年从事该业务的资格。 当律师事务所在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律师因调离、吊销资格证书或停止从业资格等原因不满三名时,应及时向司法部和证监会报告。司法部与证监会有权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在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律师增至三名以上之前停止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第八条 司法部、证监会应当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活动进行监督。第九条 凡协助中国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司法部、证监会备案,提交该律师事务所的主要情况。司法部、证监会审核认可后予以公布。已获得认可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每年须重新申报一次。第十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会同证监会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3-06-11 01:02:411
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的上级单位是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都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机构和单位。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2、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3、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2、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3、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扩展资料: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百度百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06-11 01:03:005
当基金宣传材料中出现下列哪些内容时,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
【答案】:A,B,D《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因此,ABD选项内容不符合规定。根据第二十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E项行为符合规定。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C项行为符合规定。2023-06-11 01:03:561
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是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人,副主席级5人;主席助理3人;内设16个职能部门,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请参考图);目前,全系统监管人员共有1812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0.3%。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023-06-11 01:04:285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证监会有什么不同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是泛指的一种管理机构,这种类别的机构具有最高的期货监督管理职能。而证监会是指特定的一个管理机构,是具有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的机构。拓展资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证监会下设"期货监管部"。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期货监管部主要职责: 1.拟订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2.依法审核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的设立,并审核其章程和业务规则;3.审核上市期货、期权产品及合约规则;监管市场相关参与者的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活动;4.监管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负责商品及金融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规则制订、登记报5.告和监测监管;负责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评估及对外开放等工作;6.牵头负责期货市场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等。【法律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23-06-11 01:04:543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上下级关系。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证券登记、存管、结算、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扩展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如下: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二亿元这是由于提供服务需要有相当水平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要有雄厚的资金条件,设置服务场所和购置设施,以及可以支配的日常使用的资金。2、具有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因为提供这三方面的服务都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也就是要有必备的物质条件,没有这种必备的条件就不能设立这种服务机构。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一个提供特定服务的机构中,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条件尤其重要,因此本条规定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这个资格的认定是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办法并监督实施的。按照现行的规定有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两方面的要求。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除了上述三项条件之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规定其他的条件。因为上述三项条件仅是主要条件,还有必要规定其他条件,所以在法律上作出授权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究其立法目的,一是便于辨认;二是防止其他机构使用同样或类似名称造成混乱,更要防止利用这个名称进行欺诈或误导社会公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2023-06-11 01:05:01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是什么级别
正厅级单位,跟广东省金融办、广东省教育厅平级。2023-06-11 01:05:332
在我国,证券公司在业务上必须接受( )的领导、管理、监督和协调。
【答案】:B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经过这些改革,中国证监会职能明显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证券业,B项正确。2023-06-11 01:05:391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有哪些
【中国现行的金融体系】 按中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 2、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设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 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 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 6、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2023-06-11 01:05:494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扩展资料: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作用:1、起草有关加强对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会内各部门向派出机构拟发的含有政策性和程序性的指导性文件提出意见。3、评估派出机构的工作,检查派出机构贯彻会党委和主席办公会议部署工作的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4、负责与派出机构的信息沟通,编发工作简报;组织经验交流并协助办公厅组织召开有关派出机构的重要会议。5、负责对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参与研究派出机构职权划分、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6、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首页百度百科-中国证监会2023-06-11 01:06:1411
中国人民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如何概括表述
按我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2、金融监管机构: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6、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7、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8、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9、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扩展资料:1、清算和支付功能在经济日益货币化的背景下,建立一种有效的、适应性强的交易和支付体系至关重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统应该是金融体系的基础。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系统,高交易成本必然伴随着经济效率的低下。有效的支付系统是社会交易的必要条件。交换系统的发展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促进社会专业化的发展,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进步。因此,现代支付体系与现代经济增长是齐头并进的。2、融资功能金融系统的融资功能包含两层含义。调动储蓄和提供流动资金。金融市场和银行中介机构可以有效调动全社会的储蓄资源,或者改善金融资源的配置。这使得对有效技术的初始投资能够迅速转化为生产力。金融中介在促进更有效地利用投资机会的同时,还可以为社会储户提供相对较高的回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体系2023-06-11 01:06:573
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区别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监督管理机构,所以二者是一个机构,性质一样。在法律法规中经常可以看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原因是便于法律条文的描述,避免因机构名称变更而修改法律。另一个,早期还有一个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委),而中国证监会成立时间较晚。所以两者没有根本区别。拓展资料:证券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是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由国家或政府组建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置的对证券发行与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主管机构既有证券专管机构又有证券兼管机构。如国务院证券委就是证券专管机构,证券兼管机构则有国家计委、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等国家机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证券监管机构2023-06-11 01:07:291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第四条 合格投资者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依法对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证券投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六条 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产规模等条件,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的要求; (三)申请人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近三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四)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五)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前条所指的资产规模等条件是: 基金管理机构:经营基金业务达五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 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达三十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十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达三十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十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 商业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在世界排名前一百名以内,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一百亿美元。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可以调整上述资产规模等条件。第八条 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和投资额度,申请人应当通过托管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投资额度、投资计划等); (二)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草案; (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资金来源说明书及批准时间内不撤资承诺函; (六)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要。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条 申请人在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后,应当通过托管人向国家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度。 国家外汇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批准的投资额度并颁发外汇登记证;决定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取得外汇登记证的,其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第十一条 为引入中长期投资,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封闭式中国基金或在其他市场有良好投资记录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的管理机构,予以优先考虑。第三章 托管、登记和结算第十二条 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二) 实收资本不少于八十亿元人民币; (三) 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 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五) 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六) 具备外汇指定银行资格和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 (七)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纪录。 外资商业银行境内分行在境内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可申请成为托管人,其实收资本条件按其境外总行的计算。2023-06-11 01:08:121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有哪些?
【中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按中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2、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设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6、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2023-06-11 01:08:201
中国证券报在哪看股评
首页下方。中国证券报官网是在首页下方查看股评的。《中国证券报》是1992年新华通讯社出版的报刊,是全国性证券专业日报,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报纸、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保险信息报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信托公司信息报纸。2023-06-11 01:0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