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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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帝国2 全攻略
作者: 黑夜的守望者
资本主义2代是育碧在今年4月推向市场的一款模拟经营类汉化游戏,其制作之优秀可与模拟城市、铁路大亨相比拟。奇怪的是很少看到国内有关这款游戏的介绍和推广,大概是育碧代理的游戏太多了,行销的重点被放在魔法门之类市场销量更大的游戏上去了,必竟喜欢模拟经营的人比喜欢策略战争的人要少许多。
游戏的具体操作请自行参考教学模式,在此我们特别感谢育碧的前首席翻译师朱巍先生的工作。我在此只对游戏作一下简单介绍,并谈一下我摸索出来的一些经营策略。
一、简介
初拿到手,感觉很象去年底出的强手大亨,等学完教学课程后,就会知道资本主义2比强手大亨更真实,更富有策略性。游戏中的许多逻辑关系和算法根本就是照搬了市场学的课本,包装盒上说制作人请了几个MBA作顾问,初看到时以为是个噱头,玩了之后才感觉是真的,一般编程做游戏的人对于市场学的概念和理论不可能有这么深入的了解。学过市场学之类的企管课程的人会觉得这个游戏上手很容易,没学过的也可以把这个游戏作为一个模拟的实习教程。
游戏基本上完整地再现了一个资本主义的经济世界。你作为一个企业家,可以参与到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经营活动中去,并与NPC或者联网玩家的企业产生互动。制作人不知和铁路大亨的制作公司有什么关系,玩家的公司商标有不少是照搬铁路大亨2的。除了零售业、购买房产和每座城市的三家传媒,玩家不能参与服务业,因为在这个经济中根本不存在第三产业,这是一个遗憾。你也不能开设商业银行或者投行。
在这个经济体系中,有着零售业、矿业、种植业、畜牧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传媒业、以及金融业和运输业。金融业和运输业是中性的存在,你只能付运费、借还款,或者买卖和发行股票,不能开设一家金融业或者运输业的公司。传媒业也限定每座城市只有报纸、电台、电视台三家,你只能如同房地产一样去买卖,不能开设一家新的传媒企业。市场,或者说城市居民,也是中性的存在,城市不会因为经济的繁荣而象铁路大亨2或者航海贵族2那样成长起来,居民总人口随着时间的流逝只有一些微不足道的变化。而政府则根本不存在,你无需考虑政府的税收、行业政策,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别。
游戏一开始,你就拥有一家上市公司。这家公司也许是新成立的,也许已经开设了几年(意味着你在产品品牌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投入,并且拥有几家公司)。这家上市公司,在游戏中被称为总公司。你对前述的几个行业的参与,也就是设立企业(设立的企业在游戏中被称为公司,其实称为分公司更贴切些)从事具体的经济活动,从中获取利润,并成长和壮大自己。你和NPC或者联网玩家之间,存在着合作与竞争的关系。游戏的目的只是公司的成长,虽然每关都有一些特殊的要求(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股价、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总市值,等等),但是整体而言,资本主义和模拟城市很象,从企业的成长获得满足感。
二、融资与资本市场
要赚钱,首先手中得有钱(马太效应:穷的越穷,富的越富)。所以融资和资本市场放在第一个讲。
1.融资
国外的创业学课程中,首先讲的必然是融资。在国内,融资却只有做投行的人才会接触到。这部分是因为国外的资本市场发达,融资的成本低,不像国内有种种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上市资格是稀缺资源,要向证监会和省级申核单位进贡才能拿到,而银行融资对于私人资本是有歧视的。部分是因为中国传统缺乏信用体系和信用文化,骗子太多了,在一个连中央都还在强调依赖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无法建立强有力的契约社会,小企业创业只能依赖于自我积累和亲朋的投资。
游戏中的融资包括贷款和增发股票两种。贷款和增发的上限是由你的总公司的利润决定的,具体的算法公式不明。增发的价格是市价,而贷款的利率波动的原因不明。
在游戏初期,贷款的总额只得几个或者十几个百万元(虽然游戏的基本单位是元,定价时甚至有分,但百万元是一个你作规划时的基本单位,象一个矿场连地皮带建筑需要8-15个百万元,一家大型工厂连带车间大约是3.5个百万元),只能作为流动资金不足时的应急,初期的投资仍需依赖于增发新股。
增发新股虽然不要利息,但是会稀释你的股权。相对于你公司壮大后的股票回购所付出的代价,贷款的利息简直微不足道。一般而言,贷款的年利率在10%上下,也就是月利率在千分之八左右。贷10M的月利息才80k,而10M所能购得的经营类资产的月利润至少要比这个数多一个0(现实世界中当然不可能有这种事,游戏中作生意比现实中要容易很多)。所以初期过后你的资金链站稳脚跟了,就可以用贷款去扩张,并且习惯于债务的存在,因为在自有资金不多(十几个M)的情况下,用几十个M的贷款去扩张,有助于你利润的迅速扩大和股票价值的上升。我有次借了200多M的资金去收购对手50%的股权,后来股价上扬,只卖了5%就还掉了贷款。
2.股价
因为股价主要取决于业绩,所以长期而言股票都能成长。除非是NPC在AI上出了BUG,造了工厂却不生产,或者生产出产品却不设零售店或者下游工厂来吸收产品。我遇到过一次,NPC的公司非常弱智地持续亏损,最后倒闭了。可能这种情况只有在一家NPC对手时才会发生,因为NPC之间的上下游合作是很密切的。另一种NPC业绩下降的情况是玩家在所有行业对NPC的全面围剿,不过这种情况很难发生,几十个行业的管理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并购相对来说相简单得多。
资本主义2中只有增发,没有红股或者象铁路大亨2中的拆细,所以比较象艾伦.巴菲特,几年之后股价就会飞到天上去,我最快的记录是7年从10元升到了3千多元每股。
股价的其它影响因素包括:
(1)分红。适当的分红有助于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可以提高你的市盈率。(2)投资者关系部。每个月在这个部分上花一点钱也有助于提高市盈率。(3)对股票的买卖行为。每一笔买卖都会对股价发生影响,不论这个买卖行为是投资人还是某家上司公司作出的。游戏中有十几个独立投资人,这些人可以被你聘为部门总监,他们也会在城市购置自用的房产(你也可以用个人的钱买个人自用的房产,没有什么意义,大概只能用来哄抬地价),以及在股市自行投资。当所有的NPC的公司都倒掉或者被兼并后,这些独立投资人还会开设新的公司。(4)随机因素。这个有点象大富翁里的股市突发事件。这儿的随机因素主要是股市突然崩盘或者长红,以及家畜的流行病(让你的农场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法生产),我碰到过一次科研突发事件,才研发半个月就通知我研发完成,而且完成度相当于研发了10年。
初期通过增发新股进行融资时,股价很重要,因为这时的贷款上限太小,无法以贷款扩张。在资金链上站稳脚跟后,利润开始上升,每个月能达到1个M以上,这时贷款上限上升了许多,就不需要再通过增发新股进行融资了,股价就变得不太重要了。等到贷款所作的投资出效益后,利润大幅增加,每个月的营业利润能达到10个M以上,就主要以营业利润作为扩张资金来源了。
除了对股价和总市值有要求的几关,我一般不太注意股市,而且一般是只有买进没有卖出。除非是准备以股市为经营重点的,否则主要的资金和注意力还是放在其它行业比较好。
3.股权控制和并购
资本主义2对于股权控制有两条:
一是控股超过50%时,就可以对NPC公司的资金实现部分控制。此时NPC的身份从董事长兼CEO变成了CEO。你不能控制NPC公司的投资,所谓的部分控制就是,你可以用NPC公司的资金去买第三家公司的股票。NPC的公司是否仍会自行进行股市投资的决策,自行进行股市买卖,这点目前还不清楚。但是NPC公司如果手中现金多的话,会自行进行回购。
二是控股超过75%时,会出现一个并购的选项。根据中国或者美国的证券法应该是强制合并的事,在游戏中却变成了可并可不并,大概是为了减低游戏难度吧。
大概是为了算法上的方便,相互持股在游戏中是禁止的。即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票,同时B公司也持有A公司的股票,这只有在A和B之间没有相互控制(即持股50%以上)时才允许,当你的A公司控制了B公司,这时你就无法让B公司去买A公司的股票,只能去买第三家公司的股票。相互持股在会计上的处理是很复杂的,持股比例小的尚可以用原始成本或者市价作价,持股比例大的需要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就会复杂到让人想跳楼,没学过会计的人大概是无法体会这种痛苦。
控制的标准,是指所有你控制的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例如你作为投资人持有C公司10%,你游戏一开始就有的A公司持有C公司20%,A公司控制的B公司持有C公司20%,这时你或者A或者B再购入1股,你就达成了对C的控制。因此你作为投资人在股市的买进卖出,除了增加你的个人资产外,还可以用来控制别的公司。
感觉资本主义2在股权控制上做得不如铁路大亨2。铁路大亨2中的概念是相对控制,而资本主义2中则要求绝对控制,增加了股权控制的难度。铁路大亨2中即使股权比例上处于少数的地位,只要在并购案的开价上足够高,仍能拿到许多赞成票,这样在对手未能绝对控股的情况下,降低了控股的难度,同时也降低了对手控制我的公司的难度,若我一再增发之后股权大多稀释,很容易就被对手抢走控制权。而在要求绝对控制的情况下,即使我控股比例处于少数,有对手控股比我多,在未满50%的情况下仍无法夺取我任董事长的地位。所以在资本主义2中不需要顾及对一上手就有的A公司的控制,不需要对别人进行狙击,即使在联网时,对手也很难拿到你50%的股权,这点做得不如铁路大亨真实。
不过我有次一上手把自己的股权稀释到31%,而我雇用的一个市场总监有强烈的购买自家公司的欲望,不断地从市场和别人手中买股票,持股到了47%,差一点就过半了。不知如果过半的话是否会发生失去控制的事。
当然铁路大亨在股价的影响因素上做得不如资本主义2。铁路大亨中,你卖1股和1万股,股价下跌的幅度是一样的,所以你可以先控股55%,再1股1股地卖,卖到股价跌到底限再也跌不下去了,同时你手中仍有51%以上的股权,这时再提出并购案,可以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并购。
资本主义2的绝对控股要求造成另一个后果就是,你无法收购一家持续亏损的企业。一家持续亏损的企业,其股价并不一定立刻就跌到地板上,虽然有网易这种从上市第一天的23美元慢慢地跌破1美元的事例,但中国的ST、PT依然股价坚挺,美国的安然和WorldCom也是突然间崩溃的。许多持续亏损的企业后来扭亏为盈,在亏损期间虽然股价低迷,但也没有跌到地板上。在资本主义2中,持续亏损的企业,其股价仍高于净资产,但是控股超过50%的要求,而不是投票愿意合并超过50%的要求,使得你无法接手这家公司。当这家公司倒闭时,你只能分到它资产变卖后的所得,而它的无形资产就成了净损失,另外它资产变卖后,那些工厂和公司并没有变成无主的小企业,而是就此人间蒸发。铁路大亨中有许多无主的小企业,作为中性的第三方提供资源,是一个很好的设计。
A并购B之后,你可以得到B的科技,但是无法得到B的其它无形资产,主要是品牌。B的产品全部以A的品牌出售,而B的部分产品在品牌上比A要强,这是制作公司在逻辑设计上的弱点。这些在后面的品牌一节中会提到。
在收购中,当公众持股为0,全部为机构或者独立投资人持股时,你可以直接向机构或者投资人买股票,价格是协商的,对方的要价一般会比市价高一些,视你控股的程度而定,若你的控股达到了90%以上,要价甚至会是市价的3-4倍。这一点做得比较好,你不需要等待别人把股票卖到市场上之后再去买进来。
4.回购
公司在现金多时可以回购股票,因为回购不会造成股价的变动。我的一个惯常作法是,上市时先圈一大笔钱,因为第一年我的重点在研发上面,往往股价一种下跌,跌到研发结束要开设工厂和店面进入赢利阶段 时,就开始准备回购。回购前先把工厂和店面建设好,这时手中应该还有大量资金。这时抛一点股票,以把价格砸下去,再用公司的现金进行回购,只要留点流动资金就可以了。因为亏损的公司很少有投资人愿意长期持有,所以大部分股份都是在公众手中,回购之后你被稀释的控股权又回来了。
三、行业
前面提到了,在这个世界中有着矿业、种植业、畜牧业、制造业、零售业、房地产业、传媒业、以及金融业和运输业。金融业和运输业是中性的存在,我们不必管,其它行业下面将会一一介绍。
1.零售业:最简单的买进卖出。
零售业是最基本的行业,也是你最先入手的行业。它是直接面向最终消费市场的企业,通过买卖差价获取毛利,再扣除维持费、员工费用,培训费用即是净利。它一般有购、销、商标、广告,共四种部门。商标部门是做OEM的(后面商标一节中会提到),没有另外的开支,只有员工的开支。而广告部门也只有员工的开支,广告费用是计在总公司的头上的。
在这里介绍一下部门的概念。每一家公司都有3x3的空位,可以设立最多9个部门,如果是工厂的话也可以叫做车间,如果是农场的话也可以叫畜牧场或者农田。每个部门都可以与横向、直向、斜向的相邻的部门相连接,表示物流。如:采购-商标-销售-广告,四个部门以这个顺序连接起来,表示采购部门进货,送到商标部门把产品打上自己的标签,再送到销售部门拿去卖,最后这个销售部门卖的产品要由广告部门负责做广告,当然你连上广告部门但不作任何广告支出也可以。如何设计这3x3的位置,特别是工厂中一种原材料出几种产品,或者几种原材料出一种产品,或者几种原材料出几种产品,通过位置设计以最大限度利用空间出产尽可能多的产品,或者最大限度增加产能,这是一个智力游戏。游戏里提供了一些参考方案,不过我习惯于使用自己的设计。
部门有一个等级,当你设置一定的训练费用,或者在总部的人事部组织一次特训,或者这个部门长期在100%的满负荷情况下工作,部门就会升级,最高是9级。除了农场外,升级后,部门的工作能力就会提高,6级的产能大约是1级的3倍半,而9级的产能是1级的6倍多。农场升级的结果除了产能上升外,出产的畜产品和农作物的品质也上升。
虽然教程说,特训过于密集反而有反效果,但我试验的结果是,游戏暂停时连训两次,与隔40-50天再训一次,在级别的提高上没有差别。一次性最大开支特训100K,和分两次每次开支50K相比,分两次的效果之和要略高于一次性特训。一个员工大约要花250K才能从1级升到9级。特训时,每家公司的平时的训练费的柱子如果打满的话,特训的效果要好一倍。因为我特训都是在暂停时进行的,而平时的训练费的设置不影响特训的开支,所以特训前把费用都打满,特训结束后再把训练费的设置调回去。想来这也算是一个算法上的BUG。另外,就算你员工的级别到了9级,仍然会参加特训,因为特训是全员进行的,这样实际上就造成了浪费。
部门的等级也会下降。当你更换采购和销售的货品品种时,等级会下降一级;当你更改制造部门的制造内容时,等级会降到1;如果用另一个部门替换这个部门,等级也是从1开始。所以,部门等级是你的无形资产。
零售业包括了专卖店和百货店两类。专卖店包括了从电脑汽车到玩具和体育用品等十几个行业,但是不包括食品业。也就是说除了食品之外的所有类别消费品都有自己的专卖店,但有几个消费品类别是共用专卖店的,像手表和首饰,以及电器与电子产品。不包括食品业,大概是因为食品业很难做出精品式的品牌,必竟象哈根达斯那样的成功者在食品业中是少数。最近几年小日本的零食似乎在国内也开了专卖店,我不是很清楚他们的经营情况。百货店包括了从便利店到大型超市的各型百货类商店,除了百货商店是专营食品类以外的商品,其它都是以食品为主,并依规模大小兼营食品以外的商品。
专卖店和百货店的差别是,专卖店容易吸引购买者,而百货店经营范围大。若某个产品比较受市场欢迎,专卖店的销售额会更大;若不受市场欢迎,专卖店就会变成一根鸡肋,而百货店则可以改进别的货。另外,在竞争中,以专卖店对抗对手的百货店,是一种基本策略。
零售店需要的投资少,见效快,资产收益率高,特别是各型百货店,因为可以随时调整进货,在每一关都是初期的必然选择。
百货店包括便利店,小、中、大型超市,以及百货商店。便利店和中小型超市主营食品(包括甜点、零食、主食、饮料、畜牧产品五类)、药品、生活用品等,百货店在规模上相当于中型超市,而大型超市可兼营各类产品。规模差异除了决定经营范围差异外,还决定了建设成本、维持成本、员工人数和费用,以及销售能力上的差异。
游戏并没有提供不同规模的百货店和专卖店的辐射范围,我也无从看出不同规模在营收上的差异,所以在百货店规模上的选择我主要依赖于成本上的考虑。我比较喜欢使用中型超市和百货商店,因为建设成本和维持成本比大型超市少许多,而大型超市的销售并不见得突出,唯一的优势是经营范围的自由度,可以在食品类和非食品类之间转换。
一般一种产品(每个类别都有2-6种产品)在一座城市里有3-8个销售点,就饱和了,可以从产品明细菜单里看到饼状图。在饱和的情况下,再增加销售点,就会发生挤出,不是你和对手之间相互挤出,就是你自己的店之间相互挤出。市场的总需求量是否会增加,目前还不清楚。不过前面已经说过,城市不会因为经济繁荣而成长,居民的住房不会象航海贵族和铁路大亨中那样增加,所以我估计一座城市的总需求是一定的。小地图上有个城市总人口数,这个数字似乎并不会增加。另外,品质的增加和价格的下浮,可以增加某个店的销售,但不能增加总的市场需求量,或者说我还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在你已经垄断一个市场并饱和销售后,可以考虑适当提价。
提价并不要求已经垄断。每个产品有一个总体评价,只要保持你的总体评价值高于其它对手的同种产品,就可以尽量提价。不过NPC对于价格的调整非常频繁,很快你就会发现对手的评价又高过你了,所以建议只对你独家生产的产品涨价。
零售业的缺点是依附性,没有竞争优势,没有核心竞争力。除非是自产自销,否则你对货源缺少控制。
2.港口:
提到零售业,不能不提到港口。每个城市都有几个港口,具体的数量可以在选项中设定。这些港口分为两类,一类提供工业原料和中间产品给工厂,一类提供消费品给零售店。这些产品代表进口货,其来源是中性的。
零售业的进货来源中,港口是很重要的一块。零售店可以选择从NPC的工厂、从自己的工厂、以及从港口进货。对于玩家和NPC来说,港口是中性的存在,一个港口提供3-4种产品。玩家在没钱造工厂时,或者生产技术不高导致产品性能不如港口产品时,或者说自造工厂的产品成本高于从港口进货时,或者是不愿意从NPC进货从而壮大你的对手时,就会选择从港口进货。最后一种情况只适用于你只面临一个NPC的竞争时,因为在有多个NPC时,NPC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会形成上下游的产业关系,如果NPC的产品优于港口的产品,你不从NPC进货,别的做零售业的NPC会从他那儿进货,从而对你构成竞争优势。这是一个基本的博奕原理。
港口的供货是会变化的。游戏有一个选项,可以控制港口是否持续供货,这是指当你持续地从港口采购时,该项产品的进口就不中断。如果你的工厂一次性进了很多货一时用不掉,导致长期未向港口采购,港口就会判断为这种产品没有需求而将它换掉。
供货的变化是定时的,具体间隔不明,新出现的产品似乎是依一张随机表而定,而你的游戏在随机表上的位置似乎一开始游戏就决定了。也就是说每一次开局后的变化都可能不同,但同一次开局的不同存盘文件,其后续发展是注定的。
当供货中断时,新闻系统会通知你。如果你的店或者厂里设定了自行寻找替代货源,它就会另找一家供货商。在选项里可以把它设定为缺省选项。但是无法设定在自行寻找替代货源时,自家企业优先,这是个不足,所以当别人的产品质量或者价格或者品牌比你自产的更好时,你的店或者厂会置你自家的生产企业于不顾。在COO(营运总监)的设置里可以设置成自从自己的工厂寻找替代货源,但COO的AI只从同城找,在同城有NPC供应时不会考虑跨城采购。
港口供货的品质在选项中是可调的,分为高、中、低三档。因为玩家一开始的生产技术是最低的30,有时甚至根本没有生产技术,也就无法生产一些产品。而NPC往往一开局就已经有一定的研发基础,部分产品品质处于中档。因此港口供货品质的档次决定了你不同的竞争和发展策略,决定了你在研发、建设、经营方向等方面的侧重和顺序。不同的港口供货档次需要什么策略,我不再多说,把摸索的乐趣留给读者们。
3.畜牧业
畜牧业指鸡、牛、羊、猪四种农场。它提供蛋肉类食品(在游戏中被称为畜牧产品)以及皮革、羊毛等工业原料。
畜牧业不需要技术,或者说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产品的品质取决于你的员工等级,而员工等级的情况前面已经说过了。
蛋肉类食品因为需求量很大,没有技术含量,生产简单,所以是超市在初期的主打项目。它的竞争集中在质量和价格上,质量取决于你的农场员工级别(前面已经提过了),而价格则取决于产能和运费。产品的需求量,你可以在产品明细中查到一个需求指数,食品一般是80%,而服装一般在50-60%,电子类产品在40%,首饰和香水则在10-20%。这个数值是固定的,城市不会因为经济繁荣而增加对高档消费品的需求指数。
在这里介绍一下农场。农场对于种植业和蓄牧业是无差别的,也就是说你在同一所农场里的3x3的9个部门,可以既养猪又种棉花。农场和工厂有大、中、小三级规模的差别,小农场或者小工厂在建设、维持、员工、培训成本上低许多,但产能也小许多,而且根据教学课程的说法,单位产品的成本也要高,即同样的生产流程,比如“养殖(牛)-畜牧制品(牛肉)-销售”这个典型的三部门生产线,小农场缺乏规模效益。所以选取怎样的规模,是很有讲究的。
在蛋肉类的价格上,前面说到产能和运费两个因素。大型农场的产能比中型农场大,中型的产能比小型的大,因此单位产品的成本较低。但是大型农场的产能太大,仅仅是一条三部门生产线,就够近十家中型超市吃的,这样就会产生一个运输问题。超市不能挤得太近,距离一远,运费的上浮就抵消了单位成本的下降,所以农场必须离超市尽可能近。因为游戏中没有提供一个计算工具或者辅助性的工具,所以超市的距离我是凭感觉在做的,另一方面蛋肉类的生产只用中型农场的三部门生产线,一条生产线对应4家左右的超市,距离远了就另建农场。所以经常把农场建在市区,只觉得地价好贵。建了超市后再根据蛋肉类食品的价格建新的农场,也是一个办法。
产能的另一个因素是生产效率,也就是部门的级别。一家企业中最多9个部门,虽然培训开支是打在一块的,但是员工的成长却不是同一个速度。做事多的部门,也就是工作负荷长期较高的部门,级别成长得快,所以有时畜牧制品车间和销售部门的级别会比养殖部门高许多,这时畜牧制品车间的效率柱就会显示未充分利用。当看到畜牧制品部门的利用效率比较低,而销售部门并没有存货时,说明不是产品卖不动导致停产,而是原料供应不上。
这时可以增加养殖场,即两个或者更多的养殖场对应一个畜牧制品车间。这种因为级别上升导致的产能上升,以及用多个养殖场对应一个畜牧制品车间导致的成本节约,都会导致单位成本的下降。但这种设计当所有的部门都升到9级后,会造成养殖场相对于畜牧制品车间的产能过剩。同样,若几个制品车间对应于一个销售部门时,也会发生来不及卖出去的事。在后面工厂的部门设计我们会谈到类似的情况。
对于蛋肉类食品来说价格很重要,因为其本身价格就不高,基本上属于薄利多销的产品,运费差一毛钱,产品在消费者中的评价就会差许多。但是对于工业原料来说,这个问题就不那么严重。
畜牧业出产的工业原料分两类,一种是食品工业的原料,一种是服装工业的原料。食品工业,是指鸡肉、蛋、牛奶三种,其中鸡肉和蛋本身又是可以直接上超市货架的畜牧产品;而服装工业,则是指羊毛和皮革两种。食品工业的产品也是大多属于薄利多销的类型,但是产品价格相对畜牧产品要高一点,运费的影响不那么严重,往往是一两座工厂全城销售,不需要象畜牧产品那样全城分布3-6家中小型农场。而服装工业来说,自身的附加值就更高了,原材料的一点运费差异就不那么重要了。所以针对食品工业和服装工业的畜牧业,往往使用大型农场。为了简化管理,尽可能一个农场只生产一种产品。
4.种植业
种植业也是使用农场,但是有一个种植期和收获期的问题,一年是一种一收,货放在仓库里让销售部门全年卖,需要为种植期间的费用作资金准备。游戏中并未考虑地理因素,在莫斯科也可以种橡胶,算是一种简化。
种植业提供各种工业原料,粮和小麦是用于食品工业的,柠檬制成柠檬酸既可以用于食品工业也可以用于化工产品的生产。有十几种作物可供选择,你根据自己的发展计划做选择。工厂一开始可以从NPC或者港口购货,为了保证你的工业的供货稳定,农场要尽早建起来,一但收获期到了就转用自己的产品。因为港口的品质可能不如人意,而NPC也可能会变更其内销政策。
这里再介绍一个内销的概念。所有你的生产性企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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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帝国2我玩过``这游戏没秘籍和修改器```
要想改钱``只能用``金山游侠``这类的软件修改金钱```金山游侠``好用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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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美国证券法http://www.sec.gov/about/laws/sa33.pdf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http://www.sec.gov/about/laws/sea34.pdf《1933年证券法》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立法的典范,更为各国仿效和借鉴的对象,我国证券立法亦是如此。又称证券真实法(Truth in Securities Law),共28条, 是第一部真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联邦立法,也是美国第一部有效的公司融资监管法,包含了州蓝天法的许多特色。《证券法》最引人注目的是确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并在附件A中详细列举了发行人必须披露的具体内容。《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世界许多国家证券法的影响极大,是许多国家证券法的蓝本。美国证券法由于比较好地反映了证券市场的法则,适应了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对我国也极具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2023-06-17 10:02:273
证券立法的美国九十年代的证券立法
美国从1933年制订《证券法》和1934年颁布《证券交易法》以来,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九十年代以后,随着美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扩大,美国证券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制订了许多新的法律规范。一、《1990年证券实施补充与股票改革法》1990年,国会通过立法,对违反联邦证券法的行为设立了新的司法和行政补充制裁措施。并授权证券委新的管理与执法权力,管理垃圾股票市场。对于违反联邦证券法的行为,该法授权证券委有权发出“停止和终止命令”,有权发出行政诉讼,有权对被管理的实体和关联人士实施民事处罚。该法也授权联邦法院对违反联邦证券法的行为实施民事处罚,并有权对公司的董事、职员的欺诈行为进行处罚。股票改革条款旨在加强证券委的权力,对长期怀疑可能存在欺诈行为的垃圾股票市场加强管理。通常,垃圾股票是低价证券,价格不会超过每股5美元,在场外市场交易。该法增加了证券委的制裁权力,并可制定市场管理规则。二、《1990年信托契约改革法》1990年国会通过了《1990年信托契约改革法》(Trust Indenture Reform Act of 1990),目的在于对1939年的立法进行改革和更新。在50年中间,信托契约的市场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例如债务契约的担保问题,1939年法对此的规定极其简单,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信托契约,和新的信托契约发行方法。国会通过立法授权证券委进一步加强国际证券执法的协调工作,简化《1939年信托契约法》,使之符合现代要求;缩小立法之间对提供给股东信息的法律要求的差距。在国际证券执法领域,立法授权证券委可对国外证券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据保守秘密,否则这些证据按照美国证券法的要求应予公开。如果信誉良好的国外证券管理部门决定并向证券委说明,证据的公开违反了该国证券法的要求,这类证据可不公开。该立法明确规定,证券委可制定规则,提供外国证券管理官员掌握内部信息的情况。改革法的目的在于使信托契约法能够适应新的时代的需要,同时也便于管理部门的操作和实施。在改革法通过之前,有关契约协议,作为民事合同按照普通法中的合同关系进行规范。新的改革法将原来的强制性合同条款改为任何信托契约必须载明统一的法律条款。原来的条款只是合同条款,而现在信托契约协议中的条款,世纪上法律条款。这样可以大大简化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信托契约合同条款内容的认定。所有的合格信托契约将有关的法律条款载于信托契约之上。另一个变化是该法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于任何符合公共利益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给予任何人任何登记、公开信息、发行信托契约或者进行交易以全部或者部分的豁免。鉴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改革法赋予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批准外国受托人作出独立的受托人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权利,只要该外国受托人符合美国法律对独立受托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即可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独立审批。三、《1990年市场改革法》1987年10月19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道一琼斯指数下跌508点,1989年10月13日,下跌190点,以及股票指数的上下起伏,反复无常,都说明证券市场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化。《1990年市场改革法》(Market Reform Act)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证券市场改革作出了规定:包括增加证券交易委员会在紧急情况下的处事能力,建立大额交易的报告和记录制度,简化清算与交割手续。《1990年市场改革法》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对个别证券停止10个工作日的交易。在遇到紧急的情况下,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无须通过《行政程序法》所规定的程序,直接通过命令方式,采取临时紧急措施。《1990年市场改革法》规定建立大额交易的报告和记录制度,以便证券交易委员会能够对证券市场进行更有效的监管。证券市场改革法对证券交易法新增第13节,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证券商对大额交易的详细情况提供专门的报告。《1990年市场改革法》要求所有登记注册的证券交易商和经记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士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他们持有股份的公司的财务报告。《1990年市场改革法》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简化证券交易的清算与交割手续。1987年10月19日美国证券交易市场出现大幅度动荡后,研究表明,传统观点所区分的股票市场、指数市场和期权市场,其实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他们互相关联、互相作用。证券交易与清算、交割的关系也是如此。他们是证券交易市场整体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报告中指出,在分割的市场中,投资者在资金无法及时运作,从某一获利的一将资金抽出,移往另外的市场作出保证金。新的立法反映出美国立法者力图建立一个相互协调和贯通的交易与清算、交割体系,使一个市场中的资金能够通过连网直接移往领一个市场的交易之中。市场改革法要求美国财政部长与联邦储务委员会主席、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从1991年至1995年,每年的3月31日向国会提交一份其各自下属机构在保护证券市场方面的报告,报告的重点内容是:第一在建立美国统一、高效的金融市场方面所作的努力,第二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如何通过协调与合作确保对款项的支取。第三、在有关本国以及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高效、持续发展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四、《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美国国会颂布《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的主要目的是对违法证券法的行为科以经济处罚。在该法颁布以前,证券交易委员会只能对个别违法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除了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内幕交易问题进行调整外,对于其他一些违法行为,证券交易委员会往往感到比较难以处理,要么过于轻微,没有太大的威力,要么过于眼力,取消某些证券的上市资格。1.行政处罚制度根据《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采用罚金的方式对违法者进行处罚。《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使证券交易委员会获得更多的处罚手段,便于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违法者进行制裁。2.司法处罚制度《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对违法联邦证券法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对违法者进行经济处罚。是否应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以及应该可以多少罚金,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情节予以决定。3.行政程序中的民事救济《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行政程序中可以对违法联邦证券法者进行经济处罚,对违法联邦证券法的行为,或者在依法应该提交的报告或者应该披露的说明书中故意虚假陈述、或者进行误导的行为进行处罚。经过对纪录的调查取证后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向违法者发出通知,并进行听证。如果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并且进行经济处罚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处罚。4.行政诉讼制度如同其他的行政决定一样,被告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经济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其主要业务地的美国联邦法院巡回上诉法庭或者哥仑比亚地区的巡回法庭提起行政诉讼。在美国的法律系统中,有关公司管理事务的法律规范,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联邦的这项法律并非要干预地方的立法权,而是从证券交易的角度,对那些其行为明显不能再担任公职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职务,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为此《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授权联邦法院对于因公司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因违反《1933年证券法》或者《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反欺骗条款,该公司必须应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时,可以停止或者暂时中止其行为明显不宜担任公司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职务的人担任其在公司中的职务。《1990年证券实施救济法和垃圾股票改革法案》同时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行政程序,对继续侵犯投资者利益的公司负责人,立即行为作出临时或者长期停止其公司职务的权利。由于这一停止当事人公司职务的决定,在操作上牵涉到很多具体的复杂问题,为此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只对证券交易商、投资咨询商以及受其制约的其他人行使这一权力。停止职务作为一种行政救济措施,可以避免被停止职务者继续违法、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原来的美国所有的联邦金融管理机构中,只有证券交易委员会没有这一直接作出停止职务裁定的权限。现在这一规定的实施,可以使证券交易委员会无须通过繁琐的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的方式,而直接对违法者作出停止其职务行政裁定。国会通过立法,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管辖的范围内,通过作出类似于法院禁令的行政裁定,对各种违反联邦证券法的行为,及时予以制裁。除了其广泛的适用范围之外,证券交易委员会所获得的“停止职务”的权限,比证券交易法第15节(c)的规定所进行的行政程序更为有效。这是因为第一、违反证券交易委员会作出的停止职务的裁定,将导致民事处罚,以及对违反者导致强制禁令的结果。第二、该法还授权对违法者进行审计,没收非法所得以及有关的利息,并附带有一个长期停止担任职务的裁定。五、《加强国际证券合作法》《加强国际证券合作法》是为了方便和加强证券法律实施中的国际合作,加强证券交易委员会对部分美国境外实施证券违法行为,并需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调查进行境外取证的能力。《加强国际证券合作法》对美国联邦证券法作出以下几方面的修改:第一、免除从外国受到的秘密文件根据《信息自由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的必须公开的要求。第二、它明确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制订有关规则,为执行的需要,可以向国内或者国外的执行官员提供非公开的文件的信息。第三、它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的证券自律组织,对一些证券专业人员因在国外违反某些证券法律规范而受到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证券管理部门处罚的,可以对他们在美国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作出限制或者取消其资格。授权证券管理机构,经过听证以后,取消那些严重违反证券法律的成员的会员资格。第四、它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接受因协助外国政府机构进行调查过程所花费的开支。六、《股东通讯改进法》《股东通讯改进法》(Shareholder Communication Improvement Act)的制订是为了提高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机会。《股东通讯改进法》要求公司直接将有关信息和通知发给股东本人。在美国,很多股东所持有股票,常常委托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代为管理,这样,这些股票在公司的记名本所记录的都是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名字,银行或证券公司代表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因此,公司在发通知时,往往直接发给银行或者证券公司。1985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责成证券交易委员会制订实施规则,要求公司直接将有关资料和信息送交请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代为管理股票的股东本人。但是1985年的立法没有包括共同基金的股东。所以这样法律可以说是国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股东与公司的信息沟通方面所进行的进一步的努力。以前的立法规定,只要求银行和证券公司影响他们代为管理证券的股东提交有关的管理报告,但是没有对投资公司提出这样的要求。现在美国约有3000万人持有投资公司的股票,其中约有10%的股东将股票托付给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管理,因此有相当多的人无法直接受到公司的通知。2023-06-17 10:02:421
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定义
第2节在用于本篇时,除非文中另有规定。 (1)“证券”一词系指任何票据、股票、库存股票、债券、公司信用债券、债务凭证、盈利分享协议下的权益证书或参与证书、以证券作抵押的信用证书,组建前证书或认购书、可转让股票、投资契约、股权信托证,证券存款单、石油、煤气或其它矿产小额利息滚存权、或一般来说,被普遍认为是“证券”的任何权益和票据,或上述任一种证券的权益或参与证书、暂时或临时证书、收据、担保证书、或认股证书或订购权或购买权。(2)“人”系指个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组织、协会、股份两合公司、信托公司、不按股份公司注册的组织机构、或政府或政府的政治机构。“信托公司”一词在本段中应只包括那种受益人的利益是以一纸证券为凭据的信托公司。(3)“出售”或“推销”一词包括对证券或证券利息的销售或有偿处理的契约。“推销报价”、“出售报价”、或“报价”应包括为引导或诱发买入证券或证券利息的报价。本段中定义的术语以及在第5节第(C)小节中使用的“买入报价”不应包括发行人(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发行人或被某发行人控制的人,或与发行人一起直接或间接地受着共同控制的人)与任何包销人之间的或那些与或将与发行人(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发行人或被某发行人控制的人,或与发行人一起受着直接或间接共同的控制的人)达成默契的那些包销人之间的预先谈判或协议。任何给予的或交付的证券,或作为买进证券或其它任何东西的帐户的红利的证券,都应被确定地假设以构成所购买物品的一部分而被出价和出售。在最初发行或转让证券时,这种发行或转让的权力或特权给予这种证券持有人将该证券转换为同一发行人的或另一个人的另一种证券,或给予其对同一发行人的或另一个人的另一种证券的认购权——这种权力只能在未来某一日期开始行使——不应被看作是这种证券的报价或出售;但由于行使这种转换或认购权而进行的这种证券的发行或转让应当被认为是这种证券的出售。(4)“发行人”一词是指每一个发行或打算发行任何证券的人;但就有关存款单,股权信托证,以证券为抵押的信用证书、或有关没有董事(或行使类似职能的人)会的不按股份分司注册组织的投资信托公司的权益或股权证书,或固定的、严格管理的、或单一形式的证书而论,“发行人”一词意指那些遵循信托公司的规定和其它这种证券据以发行的协议或工具,从事存款人或管理人的业务活动,并履行其职责的人;但就那种通过条款形式规定任何或其所有成员的有限责任的,不按股份公司注册组织的协会,或那种信托公司、委员会、或其它法人机构来说,受托人或其成员不应各自负有作为由协会、信托公司、委员会或其它法人机构发行的任何证券的发行人的责任;关于那种设备信托证或同类证券,“发行人”一词意指该设备或财产由或将由其使用的人;至于有关石油、煤气或其它矿产的小额利息滚存权,“发行人”一词意指那些为公开销售证券这一目的创造小额利息的任何这种权力的所有人或任何这种权力(无论是全部或是部分)的权益的所有人。(5)“委员会”系指联邦贸易委员会。(6)“准州”系指波多黎各、菲律宾群岛,巴拿马运河区、维尔京群岛,以及合众国的海岛属地。(7)“州际贸易”是指在几个州之间或哥伦比亚特区或美国任一准州与任一州或另一准州之间,或外国与任何州、准州或哥伦比亚特区之间,或在哥伦比亚特区内的证券交易或贸易及与其有关的运输和通讯。(8)“注册报告书”是指在第6节中规定的报告书,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以及作为该报告书一部分或作为参考资料附入该报告书的任何报告、文件或备忘录。(9)“书写”或“书面”应指印制、印刷或任何书写的通讯手段。(10)“说明书”是指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无线电或电视,为出售证券报价或确认任何证券出售的任何说明书、通知、通告、广告、信件或以通讯手段传达的消息。但(a)当在注册报告书生效日后发至或送给的消息(不包括第10节第(b)小节允许的说明书),被证明是在一个书面的符合第10节第(a)小节规定的说明书之后,或与其同一时期被发至或送给那个应该接受此消息的人的时候,此消息不应被视为说明书;(b)有关证券的通知、通告、广告、信件或消息,如果它们说明从谁那儿将可得到书面形式的符合第10节规定的说明书,并且,它们只是鉴定证券,说明其价格,说明将通过谁来执行指令,并包括那些委员会根据被认为在公众利益和保护投资者方面是必要和适当的条例或规则,并根据其中所规定的这类条件而可能允许的其它内容,则它们不应被视为说明书。(11)“包销售”一词是指任何为证券的分配从发行人手中购入证券,或就证券的分配为发行人提供或出售证券,或参与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这类事情,或参与或参加任何这种事情的直接或间接认购的人。但这一词不应包括其利益仅限于从包销商或交易商那里收取不超过经销商或出售商通常或惯常收取的手续费的人。正象在本段中使用的,“发行人”一词应包括,除发行人而外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或由发行人所控制的任何人,或与发行人一起直接或间接地受着共同控制的任何人。(12)“交易商”一词是指任何一个以其部分或全部时间,直接或间接作为代理人、经纪人、或委托人从事由另外一个人发行的证券的报价、买、卖或其它证券交易活动的任何人。(13)“保险公司”一词是指作为保险公司组织起来,其基本和主要业务活动是承保或对保险公司已承保的风险进行再保险,并服从于保险专员或类似的州或领地的,或哥伦比亚特区的官员或机构的监督的公司;或任何以其能力能够作为这种公司的接管人或类似的官员或任何清偿代理人的人。(14)“分立帐户”一词是指保险公司遵照合众国任一州或领地、哥伦比亚特区、或加拿大特区或加拿大特区任何者的法事——这些法律规定:被列入这种帐户中的资产的收入、收益和亏损,无论是否已实现,如符合适用的合同,应贷记该帐户或从该帐户支取,而不考虑该保险公司的其它收入、收益或亏损——而设立和维持的帐户。2023-06-17 10:02:552
美国144A规则指什么?
美国144A规则指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扩展资料:1982年D条款废止了对私募中的投资者人数的限制,促进了私募市场中成熟机构投资人增加; 同时,随着高收益债券 (如垃圾债券) 通过私募市场发行,使私募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增强。1990年144A规则,进一步放松了对私募的管制,允许机构再出售私募证券,使私募证券能够进入交易流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私募特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资金2023-06-17 10:03:171
《美国证券法》对关联方的界定
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重要手段。通过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可以转移利益,将极大的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方的认定是各国证券市场的热点问题,我国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认定主要通过这么几个法规决定:1、《公司法》2014年最新修订 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指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法对于关联关系规定的关键词为控制、利益转移,主要是对关联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解释,但对实际操作的指导意义有限。从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关联关系的立法精神是“实质重于形式”。2、《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对关联方的定义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并列举了如下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公司法》对关联关系和关联方的认定更加细化,但其重点还是在两方企业之间存在的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关系,仍需较大的主观判断。3、《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在企业IPO过程中对企业关联方的认定主要是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例,其规定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市公司与前条第(2)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关联自然人包括:(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上条第(1)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本条第(1)项和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此外,在过去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有上述情况的,也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5%的要求主要是《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5%的要求也出现在《证券法》中,例如内幕信息知情人标准、需公告的重大事件等。实际上,5%的要求主要是考虑到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较为分散,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权就已经能够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持有5%以上股东被视为关联人。《股票上市规则》也制定了“兜底条款”,采纳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除了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下主观判断的关联方,其他关联方可大致用下图总结:2023-06-17 10:03:431
美国证券法的介绍
所谓英美法系,其法律渊源主要以判例为主,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主要代表。判例在这些国家的历史和现在一直表演着重要角色。产生着重大影响,决定着本国政治、文化、经济的走向,有的判例甚至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2023-06-17 10:04:091
共同基金是什么
问题一:共同基金是什么?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盛行于美国。1926年在波士顿设立的“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是美国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共同基金。在此后几年中,投资基金经历了第一个辉煌时期。到20年代末期,所有封闭式基金总资产达28亿美元.1929年的股市崩溃,沉重打击了新兴的美国基金业。危机过后,美国 ***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证券法》(1933年)、《证券交易法》(1934年)、《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1940年)。其中,《投资公司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组成及管理的法律要件,通过完整的法律保护,为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战后,美国经济强劲增长,投资者信心恢复迅速。时至今日,投资基金得到了包括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诸多机构投资者的青睐。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基金业最发达的国家,基金资产在规模上已超过银行资产。 在英语中,共同基金 mutualfund 的mutual意为joint(联合),而fund有holding(控制)之意,即把许多人的钱集中起来进行专业化投资的运作。 共同基金其实就是一类投资公司 investmentpany 。作为公司,每一个共同基金都有各自的经理、员工、运作方式和目标等等。基金的投资目标反映出它之所以成立和存在的理由。简而言之,共同基金 *** 了一部分委托人的资金,并代表他们的利益进行有预设目的投资。每个基金公司都会雇佣投资专业人士来管理基金的投资组合,通常称他们为投资组合管理者。这些专业人士可以组成团队来经营基金,有些投资公司甚至委托其他公司或自由投资专业人士来帮助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资者和雇员的钱集中在一起,从而购买各个厂商的股票。以一组投资者的名义购买并由专业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股票、债券和其他资产的组合。 有两类基金:开放式和封闭式。 开放式基金(在美国也叫 共同基金 mutual fund )随时可以以净资产价值(NAV)赎回或发行股份,净资产价值是所持全部证券的市场价格除以发行股数。开放式基金的发行股数随着投资者购买新股或赎回旧股而每日变动。 封闭式基金不以NAV赎回或发行股份。封闭式基金的股份和其他普通股一样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因此它们的价格不同于净资产价值。 共同基金,是指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者作为基金公司股东面目出现。它在结构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本身不从事实际运作,而将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同时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保管基金资产。其设立的法律文件是基金公司章程及招募说明书。 信托制度对投资基金的巨大影响是深远的。它并不限于对后者产生的直接影响,还体现在:一方面,使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划分为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另一方面,导致了开放式基金的产生。在历史上,开放式投资基金是为提高基金的流动性,借鉴现代信托制度允许信托人解除信托存约的制度安排而设计形成的。 契约型基金又称信托型基金或单位信托基金,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信托资产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它将受益权证券化,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作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常设立的法律文件是信托契约,没有基金章程。 契约型基金在具体运作中遵循信托原理,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三方当事人的行为通过信托契约加以规范。因此,在国外,这类投资基金在其名称中一般带有“信托”字样,如日本......>> 问题二:共同基金是什么基金 在国内,称之为开放式基金 问题三: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是指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者作为基金公司股东面目出现。它在结构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本身不从事实际运作,而将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同时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保管基金资产。其设立的法律文件是基亥公司章程及招募说明书。 问题四:什么叫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谢谢!! 对冲基金(Hedge Fund)又称套利基金或避险基金。对冲(Hedge)一词,原意指在赌博中为防止损失而采用两方下注的投机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场既买又卖的投机基金称为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操作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市场趋势策略。如宏观策略,主要是基金经理力求预测宏观环境变化,并据此寻找机会。如预估一个国家宏观经济不稳,货币可能贬值,则对冲基金通常会卖空该国货币,以在未来货币实际贬值时获利。这就是老虎基金1985年预期美元下挫时进行获利的方法。 二、重大事件驱动策略。利用重大事件,如并购、破产等进行投资,多头买入被兼并的公司,而空头则卖出兼并公司等。 三、套利策略。如股票市场中立策略,同时持有股票的空头和多头,空头通过调整贝塔系数来对冲多头的系统性风险,以使整个投资组合对整个市场变动的风险暴露非常有限,然后通过个股的选择来获利。 由于对冲基金的操作方法灵活多变,可以运用市场上大量的衍生工具,所以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同时,对冲基金之间,以及对冲基金与其他传统资产类别之间的相关性均较低,因此在进行资产配置时,可以帮助组合有效地分散风险。 对冲基金有这么多好处,那究竟风险大不大呢?对冲基金的风险,主要来自三类: 一是市场风险。卖空和衍生工具是对冲基金最常用的规避风险的方法。但是,对冲基金也经常选择保留一定的风险暴露仓位,加上杠杆操作,亏损时会放大风险;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风险都能得到对冲。 二是流动性风险。如果基金经理的预期与市场有较大出入,导致投资组合净资产值大幅下降时,投资人可能出现大量赎回及提供融资杠杆方削减信用额度,对冲基金将不得不在市场上紧急抛售组合,可能遭遇流动性风险。 三是信用风险。这包括所投资的低等级或危机债券的信用风险,也包括对手方的信用风险。除此之外,很多对冲基金都是私募的,其公开性和透明度较低,而费用较高。 比较著名的对冲基金,如乔治u30fb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及朱里安u30fb罗伯林的老虎基金,都曾有过高达40%至50%的复合年度收益率,业绩耀眼。当然,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崩溃,也揭示处这个行业的高风险。国内虽然暂时还没有相关品种,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提到的认购和认沽权证,已经用到了一些基本的衍生工具,投资人可以相应关注,先人一步。 共同基金其实就是一类投资公司 investmentpany 。作为公司,每一个共同基金都有各自的经理、员工、运作方式和目标等等。基金的投资目标反映出它之所以成立和存在的理由。简而言之,共同基金 *** 了一部分委托人的资金,并代表他们的利益进行有预设目的投资。每个基金公司都会雇佣投资专业人士来管理基金的投资组合,通常称他们为投资组合管理者。这些专业人士可以组成团队来经营基金,有些投资公司甚至委托其他公司或自由投资专业人士来帮助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资者和雇员的钱集中在一起,从而购买各个厂商的股票。以一组投资者的名义购买并由专业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股票、债券和其他资产的组合。 有两类共同基金:开放式和封闭式。 开放式共同基金随时可以以净资产价值(NAV)赎回或发行股份,净资产价值是所持全部证券的市场价格除以发行股数。开放式基金的发行股数随着投资者购买新股或赎回旧股而每日变动。 封闭式共同基金不以NAV赎回或发行股份。封闭式基金的股份和其他普通股一样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因此它们的价格不同于净资产价值。 共同基金,是指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者作为基金公司股东面目出现。......>> 问题五: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有什么区别 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投资者资格 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有严格的资格限制,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内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无此限制。 2.操作 对冲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杆。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较多。 3.监管 目前对冲基金不受监管。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个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因为投资者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相比之下,对共同基金的监管比较严格,这主要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4.筹资方式 对冲基金一般通过私募发起,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根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过公募,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待客户。 5.能否立案设立 对冲基金通常设立离岸基金,其好处是可以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统计的680亿美元对冲基金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据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离岸设立。 因此普通基金也可以对冲,不过很多限制。 在中国由于没有公募基金不能买卖期货外汇,所以没有可以卖空的金融产品,因此无法对冲操作。 问题六:基金和共同基金有区别吗 这里所说的基金是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而美国那里被称为共同基金,只是名字不同,目的是突出中国的金融证券基金行业。 问题七:美国共同基金 a b c 什么意思 后缀为A类的基金有这三类情况: 1、代表前端收取申购费,即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或者,代表有申购费,可能为前端或后端(申购时、或者赎回时收取申购费)。比如华安稳定收益A、工银信用纯债债券A。 2、货币基金A类: 申购门槛低的,一般低于50万或者500万,属于A类;比如华夏现金增利A。 3、分级基金A类份额,也称分级低风险份额;比如军工A、证券A。 这类基金无法单独申购,只能在二级市场购买,或者申购分级母基金后拆分为A、B类。 后缀为B类的基金也有三类情况: 1、代表后端收费方式,即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持有时间越长,申购费用越少。目前后端收费的模式比较少见,比如华夏债券AB、大成债券AB,其中B类就是后端收费。 2、指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目前大部分B类基金属于这种模式。比如华安稳定收益B、工银瑞信绝对收益B。 3、货币基金B类: 申购门槛比较高,一般至少50万元,更高者上亿元,比如华夏现金增利B。 4、分级基金B类份额,也称分级高风险份额;比如军工B、证券B。 这类基金无法单独申购,只能在二级市场购买,或者申购分级母基金后拆分为A、B类。 哪些基金后缀带C? 1、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比如华夏债券C。(该类别收费方式与后缀带B第二种情况相似。) 2、货币基金: 第一类情况:申购门槛比较高,与某些货基金B类相似。比如中加货币C(这类情况一般没有设B类份额) 第二种情况:C类为新增基金份额,通过公司直销平台或者指定平台申购。有些基金在新增C类份额的同时,也增加D类份额,其中,C类申购门槛较低,D类申购门槛高。 问题八: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1、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 *** 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从事股票、债券、外汇、货币等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简而言之,共同基金 *** 了一部分委托人的资金,并代表他们的利益进行有预设目的投资。每个基金公司都会雇佣投资专业人士来管理基金的投资组合,通常称他们为投资组合管理者。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资者和雇员的钱集中在一起,从而购买各个厂商的股票。以一组投资者的名义购买并由专业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股票、债券和其他资产的组合。 2、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一般通过私募发起,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根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过公募,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待客户。 问题九:中国有共同基金吗 中国有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英语:Mutual Fund),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在美国又称为投资公司(Investment pany),在香港一般翻译为互助基金,台湾也是使用共同基金为翻译。在中国大陆,一般的投资者并不使用共同基金这个词汇,而是以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词汇取代之,但是以上词汇的内涵和共同基金是有很大差别的。 共同基金是由基金经理管理的,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营利性的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同基金购买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商品或金融衍生工具,以获得利息、股息或资本利得。共同基金通过投资获得的利润由投资者和基金经理分享。 问题十:共同基金包含什么内容?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共同基金(Mutual Fund)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 *** 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从事股票、债券、外汇、货币等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证券从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2023-06-17 10:04:441
这是篇美国证券法的案例(2),能帮我翻译一下么
教学大纲: 1. 在这个案件事实, 提供柑橘树丛发展的单位被结合与一个合同为耕种, 营销和宽恕网收益对投资者, 依照被使用是提供一个"投资合同" 在那个期限之内的意思在供应. 2 (1) 证券法案1933 年定义"安全" 和包括任一个"投资合同,"并且是因此依于行动的注册要求。 页。 294-297, 299. 2. 为证券法案的目的, 投资合同(由法案未定义) 意味一个合同, 交易或计划藉以人在共同的企业中投资他的金钱和被带领单一地期望赢利从促进者或第三方的努力, 它是非物质的是否份额在企业中由有名无实的兴趣见证由正式证明或在实物资产在企业中被使用。 页。 298-299 。 3. 事实一些采购员, 由拒绝输入2023-06-17 10:04:512
这是篇美国证券法的案例(7),能帮我翻译一下么
期限"投资合同" 由证券未定义行动或由相关的立法报告。 但期限是共同在许多状态"蓝天" 法律存在在联邦法规的收养之前和, 虽然期限由州法并且未定义, 它由状态法院宽广地解释以便付得起投资的公众全面的保护。 形式被忽视了为物质并且重视给予了在经济现实。 投资合同因而来意味一份合同或计划为"安置资本或计划金钱在方式意欲获取收入或从它的就业赢利。"状态v 。 地鼠轮胎& 橡胶Co., 146 Minn 。 52, 56, 177 N 。 W 。 937, 938. 这个定义由状态法院一致地申请了向各种各样的情况[ * * 1103 年] 个体被带领在共同的企业中投资金钱以他们单一地会赢得赢利通过促进者努力或大约人除他们自己之外的期望的地方。 n4 n4 状态v 。 Evans, 154 Minn 。 95, 191 N 。 W 。 425; Klatt v 。 担保债券Co., 213 Wis 。 12, 250 N 。 W 。 825; 状态v 。 荒地, 199 N 。 C 。 135, 153 S 。 E 。 855; Prohaska v 。 Hemmer 米勒发展Co., 256 不适。 App 。 331; 人们v 。 白色, 124 Cal 。 App 。 548, 12 P 。 _ 2 1078; Stevens v 。 Liberty Packing Corp., 111 N 。 J 。 Eq 。 61, 161 A 。 193. 参见Moore v 。 Stella, 52 Cal 。 App 。 第2 766, 127 P 。 第2 300 。2023-06-17 10:04:581
纳斯达克上市和挂牌有什么区别?先挂牌还是先上市?
纳斯达克(NASDAQ),全称为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表(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是美国的一个电子证券交易机构,是由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所拥有与操作的。NASDAQ是全国证券业协会行情自动传报系统的缩写,创立于1971年,迄今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上市和挂牌是先后必走的两个程序,上市是前提,挂牌是结果。应答时间:2021-10-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2023-06-17 10:05:183
美国证券法中规定的solicitation什么意思
应该是不请自来的兜售方式。2023-06-17 10:05:431
什么是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Nasdaq)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英文缩写,但目前已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代名词。信息和服务业的兴起催生了纳斯达克。纳斯达克始建于1971年,是一个完全采用电子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自我监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是全美也是世界最大的股票电子交易市场。纳斯达克(NASDAQ)是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1968年着手创建的自动报价系统名称的英文简称。纳斯达克的特点是收集和发布场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证券商报价。它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证券交易市场。目前的上市公司有5200多家。纳斯达克又是全世界第一个采用电子交易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 纳斯达克指数是反映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基本指数为100。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涵盖所有新技术行业,包括软件和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零售和批发贸易等。世人瞩目的微软公司便是通过纳斯达克上市并获得成功的。 纳斯达克(NASDAQ)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5400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 纳斯达克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上通过应用当今先进的技术和信息——计算机和电讯技术术使它与其它股票市场相比独树一帜,代表着世界上最大的几家证券公司的 519位券商被称作做市商,他们在纳斯达克上提供了6万个竟买和竟卖价格。这些大范围的活动由一个庞大的计算机网络进行处理,向遍布52个国家的投资者显示其中的最优报价。(包括70多个电脑终端) 纳斯达克拥有各种各样的做市商,投资者在纳斯达克市场上任何一支挂牌的股票的交易都采取公开竞争来完成——用他们的自有资本来买卖纳斯达克股票。这种竞争活动和资本提供活动使交易活跃地进行,广泛有序的市场、指令的迅速执行为大小投资者买卖股票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一切不同于拍卖市场。它有一个单独的指定交易员,或特定的人。这个人被指定负贡一种股票在这处市场上的所有交易,并负责搓全买卖双方,在必要时为了保持交易的不断进行还要充当交易者的角色。 纳斯达克增大了交易市场中的优秀因素,并增强了他的交易系统,这些改进使纳斯达克有能力把投资者的指令发送到其它的电子通讯网络中去,感觉好像进入了一个拍卖市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包含两个独立的市场: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作为纳斯达克最大而且交易最活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有近4400只股票挂牌。要想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折算,这家公司必须满足严格的财务、资本额和共同管理等指标。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中有一些世界上最大和最知名的公司。 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 纳斯达克专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的市场,纳斯达克小资本额市场有1700多只股票挂牌。作为小型资本额等级的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财务指标要求没有全国市场上市标准那样严格,但他们共同管理的标准是一样的。当小资本额公司发展稳定后,他们通常会提升至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非柜台交易市场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与美国柜台市场(OTC)和柜台公报板(OTCBB)报价系统有明显的区别。虽然他们都受全国券商联合协会(NASD)管理。OTC 证券是那些没有在纳斯达克或国内任何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证券。OTCBB是一个报价媒介, 显示OTC上市股票的即时报价、最近成交价格和成交量等信息。OTCBB证券包括国内的、区域内的和国外正式发行的凭证、单据、美国委托收款单。OTCBB 是为约定成员们提供的报价媒介,而不是一顷上市发行的服务,不可以与纳斯达克或美国股票交易市场混淆,OTCBB证券是由做市商的委员会进行交易,并通过一个高度复杂、 封闭的计算机网络进行报价和成立回报。这一切是通过纳斯达克工作站来实现。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与那些在OTCBB市场上的发行商没有业务上的联系, 而且这些公司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或是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没有文件或报告上的要求。纳斯达克市场建立以来的主要里程碑:1971年2月8日:纳斯达克股市建立,最初的指数为100点,十年后突破200点。 1987年10月19日:在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暴跌以后,纳斯达克下跌11.5%,创造了一天内的最大降幅。当年年终时,该指数为330点。 1991年4月12日:500点。 1995年7月17日:1000点。 1997年7月11日:1500点。 1998年7月16日:2000点。 1999年1月29日:2500点。 1999年11月3日:3000点。 1999年12月29日:4000点。 2000年3月9日:5000点。 2000年3月10日:创造5048.62点的最高记录。 另外,道·琼斯指数: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是价格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指数,用以反映美国市场30只成份股的表现。成份股的甄选多属有份量的公司,广为投资者持有,且以优质产品和服务见称,及有著良好的企业发展史。bo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美国以外地区同样广为使用,也不单是美国市场表现的指标,更是全球其他市场的指引。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亚洲广见报导。并且与亚洲股市指数的每日走势息息相关,指数的表现更常令亚洲市场作出回应。因此,香港及亚太区内的投资者都会紧贴这指数。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纳斯达克上市条件 企业想在小资本市场上市,只要符合下页的三个条件及一个原则,就可以向美国的SEC及NASDR申请挂牌。 先决条件 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消极条件 有形资产净值在美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税前净利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公司资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 在美金五千万元以上。 积极条件 SEC及 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并须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 诚信原则 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持诚信原则,挂牌上市是迟早的事,但时间与诚信将会决定一切。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2005年3月1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宣布任命劳伦斯·潘为中国首席代表。8月,百度正式登陆纳斯达克。 该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一百五十四。2023-06-17 10:06:013
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的因素
导致市场有效的因素——四类投资人和四种有效市场机制在解决了“何为有效”的问题之后,下一个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摆到了我们面前:如果证券市场看上去是有效的话,那么是什么力量或因素使得它成为有效的市场呢?一般认为,信息传播的面越广,速度越快,市场越有效35.在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中,人们一般总是假定:参加市场交易的所有投资者均可以不费力、不花钱地得到所有信息。但事实上在任何一个特定市场上,不同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都是不同的,因此他们在特定时点上获取的信息也不会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市场上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并不一样,这种差异一般会因特定信息传播对象的不同而显示出来。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法学教授吉尔森(Ronald J. Gilsen)和耶鲁大学的法学教授克拉克曼(Reinier H. Kraakman) 36将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证券的人按其与信息的关系分为四类37:(一)靠大众性公开信息交易者;(二)靠专业性公开信息交易者;(三)靠派生信息交易者;(四)无信息交易者。这四类人形成四个各具特点但又有所重叠、相互补充的市场运作层次,通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高效的证券市场。吉尔森和克拉克曼两位教授的理论通过对投资者和信息之间关系的阐述,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信息与证券价格的关系,与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对这一市场模式的理解,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所描述的有效市场机制。 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类人,即靠所有的人都明白的公开信息操作的交易者中,信息传播的速度既快且广。证券的价格充分吸收了所有的大众性公开信息,其变动极为迅速、准确地反映了在此类人中所传播的信息的变动。这一机制最接近于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所提出的弱式有效市场假设。由于这里的信息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所以没有人会在这种市场上由于信息的占有而获取利润。在第二类人, 即靠专业性公开信息操作的交易者中,信息的来源仍为公开渠道,但信息的内容比第一类市场上的信息大大加深了一步。第一类人所不易看明白的大量信息,如财务报表中的多项数据、百分比的意义,会计报告注释部分的真实含义等,在第二类人中变成了常规信息。这些信息到了专业机构的分析人员手里,被迅速地转化为对股价变动趋势的判断而作用于市场,因此市场股价的变动会极为迅速、准确地反映出在这一类人中传播的信息的变动。在一个机构投资者占主导地位(不管是由于其资金量还是由于其在市场上的交易量)的市场上(如美、欧、日以及相当一些新兴的开放市场,如印度、泰国、墨西哥等),由于所有机构都大量使用专业研究人员,市场的有效性相当高。这时即使市场中同时有许多看不懂专业信息的普通投资者,但由于机构交易对股价的强大作用,这些普通投资者的盲目性并不会因此给机构投资人带来太大的利益,特别是在考虑到机构投资人因获取分析信息所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后更是如此。第二类人所处的市场最接近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中所设想的半强式有效市场。统计分析表明,美国证券市场(以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为代表)基本为弱式与半强式有效市场第三类人,即靠派生信息操作的交易者们,他们的信息来源是在证券市场上拥有特权的群体,如法定内幕人士39等。由于此类信息的获取成本极高,一般人不易很快进入其中,所以市场难以迅速有效地运行以达到价格的平衡。这种人即由于其信息的获取与市场反应之间的时间差而获利。为此付出代价的当然是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世界各国40反内幕交易的法规中有关内幕信息接受人(Tippee)的一些规定正是根据这一基本假设而制定。如果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所提出的强式有效市场成立的话,反内幕交易法规中的许多规定即不再有意义.这一类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从内幕人员那里获取纯粹由于无意而泄露的内幕信息42.这种方式由于其守株待兔式的偶然性和局限性而使得交易成本过高,因此其实用价值并不大。第二种是通过观察内幕人员的交易行为而推测出的可能信息,被称之为“交易解密”。各国证券法规经常以一些特殊的规定来杜绝或减少交易解密的可能性。例如美国证券法要求内幕人员对其股票交易情况作出报告43;中国公司法则干脆完全禁止上市公司法定内幕人员对本公司股票的交易44.交易解密这一种运作方式的成本虽然低于第一种的守株待兔,但由于这种“解密”的前提是对内幕人士的身份与行迹的了解,所以它仍然不可能轻易地成为唾手可得的公众信息。第三种方式的运作最为复杂,但也最受到投资界和学术界的关注,因为它是唯一一种看上去较为平等、不必有特殊关系而只需要脑力即可实现的方式。这种方式的表述并不十分复杂,即通过观察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等数据,将观察所得与已有信息和期待值相比较-为什么会有人持续地背离已知的基本面进行交易?45-然后根据原价格中信息构成的各要素去推理,以求得最可能解释股价变动原因的新的信息。这种方式被称之为“价格解密”。价格解密的典型例子是,通过观察某一只股票价格的非正常变动而推测出该公司可能即将发生兼并收购行为的信息。当然,价格解密由于其复杂性而致成本较高,所以一般只有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人才会在这方面下功夫。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不能保证这些解密者可以创造一个持续高效的市场并不断地得到成功。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原来处于低效的市场由于信息传播快而变为高效的市场,则无人愿意耗费成本去获取、研究、提供信息,因为这时对信息的占有已不再能够给任何人带来即使是瞬间的垄断利润;于是市场由于缺乏信息而又陷入低效;这时人们又发现获取信息成为值得做的事情。格罗斯曼和施蒂格利兹教授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市场在启蒙和愚昧之间的往复摆动” 46.市场的相对有效性对以上三类人交易行为模式的分析说明,证券市场既非充分有效,也非完全无效,而是在上述两种状态间不断摇摆的相对有效。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市场股价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反映出完全属于内幕的信息。 第四类人的交易虽然被称为“无信息交易”,但事实上此类交易者并非完全不根据任何信息进行交易。只是这类人在交易中所根据的信息均为所谓“软信息”,即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估算、前景等相对较“虚”的信息。由于这类投资者每人掌握信息的程度不同,各人对市场股价走向的预测也不相同,所以看起来这些人的交易完全是盲目的。但是,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对于软信息的反应却和对其它所有信息作出的反应大致一样,即以证券的价格“模糊地”反映出市场上所有的软信息。这就好象一群蚂蚁同时向各个不同方向用力,想把一块馒头片搬走一样。虽然用在不同方向上的力量有一部分被互相抵消掉了,但是最终的合力仍呈现出表面的一致性,即馒头片在群蚁的努力下被搬向蚁巢。从第四类人的角度来看,前面三种有信息交易的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因信息的作用而造成市场价格突发偏离的机会。而市场的有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在市场上传播的信息的性质(公开历史信息、公开专业信息或内幕信息),一方面则取决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强制性信息披露大大地降低了前三种交易获取信息的成本,使得市场上的所有交易者都能够平均地得益。在新上市证券的情形下,所有成熟市场上的交易者通常都由于对相关信息的缺乏而对股价预打折扣47.这时的市场行为整体地类同于无信息交易。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三种有信息的交易得以各行其道,股价方得平衡回归。无信息交易(或称软信息交易)这一机制的介入将整个资本市场的各类交易机制连接成了一个模糊的统一体。这些机制构成有效资本市场形成的基本要素。任何一个信息在市场上的初次传播48,都将由于一个或多个有效资本市场机制的促进而使得该信息所包含的价值最终反映到市场价格上来49.进而言之,吉尔森和克拉克曼两位教授所描绘的上述四种有效市场机制是相互补充的。其中任何一种机制均对初次进入市场的信息在市场交易者中进行传播的全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发生作用。2023-06-17 10:07:531
怎样学会抓住关键环节?
打蛇打七寸,这句古话浅显易懂地道出了抓住关键环节的重要性。做事情总有轻重缓急之分,把握住关键环节就好比扼住了一件事物的咽喉,将其牢牢地控制在手中,可以更加迅速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2003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刚刚30出头的小伙子丁磊以70亿元的身价荣登榜首。从1997年创办网易到成为中国首富,丁磊数次把握了互联网发展的关键,数次腾飞。1993年大学毕业后,丁磊被分配到宁波电信局工作,负责程控交换机的维护,工作轻松,而且还能够天天使用电脑、免费打电话。在两年的工作中,丁磊学会了使用Unix、NT。为了仔细研究Unix,他几乎天天夜里12点以后才离开单位。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杂志上看到北京开了一个BBS。当时他还不知道该怎么上,拨号上去一看,里面的内容很少。不过,对电脑和通信一向敏感的丁磊立刻就意识到:这个就是以后信息发展的方向。1997年5月,丁磊在离开电信局之后决定自己创业,正是这个决定使得网易公司诞生。网易初期注册的时候只有50万元,除了以前工作的存款之外就是替别人写计费软件赚来的,还有一些是向朋友借的。用这些钱办一家公司实在是太少了,买几台服务器,搞一些装修就所剩无几了。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丁磊他们只有三个人,挤在一间7平方米的小屋里写软件。正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初期的网易开创了许多的中国互联网第一——率先赠送免费的个人主页、最早开发出免费电子邮件系统等。做技术出身的丁磊,充分利用了技术上的优势。如今,中国至少有100万名以上的网民都在使用着丁磊开发出来的免费电子邮件系统。这个软件给他带来的丰厚利润也远远大于163,com。正是基于对互联网的精髓“免费”的深刻理解,在丁磊的带领下,网易创造了初期辉煌,跻身三大门户之列,并于2000年成功登陆纳斯达克股市。然而好景不长,由于赢利模式的匮乏,互联网产业很快就跌到了低谷,网易股价更是一泻千里。丁磊最苦的日子是2001年9月4日。这一天,网易终因误报2000年收入,违反美国证券法而涉嫌财务欺诈,被纳斯达克股市宣布从即时起暂停交易。随后,网易又出现人事变动。丁磊经历了无数个不眠之夜,但苦难并没有把他压倒。因为他始终坚信一句话:“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丁磊始终没有放弃希望,因为对自己理念的坚持,使得一场几乎成形的并购流产。2003年随着宽带的逐渐普及,互联网的春天再一次来到。网易凭着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大话西游》,同时在线达23万人。网易的股价也在短信和游戏的带动下一路飘红,最终达到了每股50美元的天价。丁磊自己也荣登中国富豪榜首之位。2023-06-17 10:08:071
美国联邦法院判决比特币是合法货币,比特币是什么?
美国联邦法官今天裁定,比特币将被视为货币,因此所有与之相关的投资基金及交易都属于美国证券法的管辖,并受到联邦司法系统的监督。 【比特币】 比特币(Bitcoin),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通过特定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 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内虚拟货币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2009年提出。比特币也用于指称bitcoin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赖于特定的中央发行机构,使用遍布整个P2P网络节点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记录货币的交易,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例如,比特币只能被它的真实拥有者使用,而且仅仅一次,支付完成之后原主人即失去对该份额比特币的所有权。 【比特币的诞生】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评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讨陈述,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1年后,比特币的首笔交易完成。 比特币用揭露散布总账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域链”。用户乐于奉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转一个特别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构成一个网络共同来保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买卖也在这个网络上延伸,运转这个软件的电脑争相破解不可逆暗码难题,这些难题包含好几个买卖数据。第一个处理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赏,相关买卖区域加入链条。跟着“矿工”数量的添加,每个迷题的艰难程度也随之进步,这使每个买卖区的比特币生产率保持约在10分钟一枚。此外,每到达21万个区域,奖赏就折半,从50比特币减到25,再从25到12.5,一向继续下去。这样到2140年,比特币将到达预订的2100万枚上限。 中本聪的论文于2008年发表,当时政府和银行办理经济的才干遭到各方质疑,信誉降入谷底。美国政府向华尔街和底特律汽车公司注入大笔资金,美联储推出“量化宽松”方针,本质上即是大量印美钞影响经济,金价上涨。比特币不需求政治和金融(即是它们搞垮了经济)确保——只根据中本聪的奇妙算法。比特币的揭露总账看起来不止使诈骗者无处藏身,还靠业已决定的发行量而使比特币供给处在可控范围内,这确保了像无限印钱的中心银行和魏玛共和国似的通胀悲惨剧,不会在比特币身上演出。 【比特币的特征】 比特币之所以匿名是因为它们是建立在一个分散化的系统之上的,比特币是完全独立存在的,外界无法通过某种核心基础设施来关闭它。 “匿名”对于那些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和所购置的商品或服务联系在一起的人来说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无非是你的比特币钱包地址和一串随机的文字和数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能够辨认个人身份的信息。对于相对偏执的用户来说,还可以免费创建多个新钱包 比特币被设计为允许匿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比特币既可以被以计算机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个人电脑中,也可以储存在第三方托管服务。不管以何种形式保存,比特币都可以通过比特币地址发送给互联网上的任意一个人。P2P的分布式特性与不存在中央管理机制的设计确保了任何机构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币的价值,或者制造通货膨胀。其主要特点有:去中心化 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全世界流通 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专属所有权 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低交易费用 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无隐藏成本 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跨平台挖掘 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 【比特币获得方式】 首先你的电脑应该安装了最新版的比特币客户端,打开客户端之后会自动将网络上的全部交易信息数据下载到本地,根据网速的不同这个过程可能要几个小时。此时账户余额是0,用户可以请朋友送一些币,但更可行的办法是去做矿工挖矿或去做商人收购。[6]做矿工挖矿 做矿工就是用自己的电脑生产比特币,在早期的客户端中还有挖矿这一选项,但已经取消了,原因很简单,随着参与挖矿的人数越来越多,自己一个人挖矿可能要挖上几年才有50个币,所以矿工一般都组织成矿工行会,大家一起挖。具体的挖矿方法,大家可以自行去网上搜索。这个办法已经很不现实。做商人收购 做商人可以用钱去收购矿工挖到的币,也可以搞一个网店卖东西收比特币,更可以去交易所炒币。提供比特币兑换服务的网站很多,几乎已经可以兑换成任何一种货币了。如果你实在不懂如何兑换,也可以来找老端帮忙。 比特币开采难度与已经被开采出来的货币量成正比。越往后开采难度越大,到了2030年2000万个比特币被开采出来后,剩下100万个比特币很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被开采出来。并且比特币没有中央发行机构,由网络节点通过复杂计算生成,任何人都可以在电脑上运行比特币软件制造它。流通时,在客户端软件上输入数量1,再要来对方的比特币地址,用给付者的密码签名。之后,这个比特币就是对方的了。相关资料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通过百度搜索相关参考来源如下: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3/08-09/5141755.shtmlhttp://it.sohu.com/20130410/n372202897.shtml2023-06-17 10:08:224
企业在 IPO 前为什么要有缄默期?具体有哪些要求
设置缄默期、限制公开宣传的目的是防止发行人“造市”。离招股书生效时间越近,公司发布的信息越有可能不当影响发行价。“缄默期”,始于拟上市公司向SEC提交新股上市申请之时,结束于SEC批准有关申请之时。根据大萧条时代通过的美国证券法,在这段时期中,上市公司的高层人员和担任承销工作的投资银行就上市问题发表言论将受到严格限制,上市公司只能通过募股书向公众发布信息。静默期(quiet period)根据上市流程可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上市流程中的pre-filing period, waiting period 和 post-effective period。(1) pre-filing period:在公司上SEO提交注册申请之前的30天之内,不能给出offer。(2) waiting period:发行人可以做出口头offer,但是发行人不能做出除募股说明书外的书面offer。(3) post-effective:股票发行之后,承销商在40天内不能发布相关的研报。2023-06-17 10:09:051
有哪些名人是,规范而成功的?
戚继光,明朝抗倭名将,他的父亲戚景通为人正直,幼时戚继光都过着清贫的生活,但他一直甘之如饴,经常深夜苦读,岑港之战后,名将俞大猷对戚继光十分佩服,询问他如何学的兵法,戚继光回答:当年在蓟门巡边时所学。俞大猷追问:巡边小官,没有经历过大仗,为何如此精通兵法?戚继光回答说:在蓟门的那三年中,无论在什么地方,干什么差事,他总是带着一本书,反复翻阅,日夜苦读,而他所领悟的军法之秘诀大都来自此书。此书名字叫孙子兵法。凭借这样的自律精神,戚继光成为了一代抗倭名将,民族英雄2023-06-17 10:09:222
网易的老板叫什么名
网易迎来新高管,丁磊卸任总经理,CEO李黎接任,新增监事李大华。彼时,网易新增监事为李大华。目前,丁磊仍为网易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99%,李黎持股1%。网易公司(NASDAQ:NTES),1997年由创始人兼CEO丁磊先生在广州创办,2000年在美国NASDAQ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在开发互联网应用、服务及其它技术方面,始终保持中国业界领先地位。2023-06-17 10:09:5314
会计论文 热点问题
由于不同时期研究基础与条件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因而会计研究的重点、方式与方法也有所不同。例如在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会计理论工作者主要注重于描述已观察到的实务,并为这些实务的分类提供教学式的规则。虽然他们有时也能洞察到特定实务之所以存在的原因,但早期的会计理论工作者并未试图建立一套能够在总体上解释会计实务的原因。1933年美国证券法和 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通过后,会计理论工作者才开始关注如何对公司报告进行限定的问题,开始重视对会计政策提出建议;他们更加于规范化研究,即重视应当怎么做的问题,而对规范性法规所赖以存在的假设的现实有效性却很少予以关注。这些理论工作者认为,会计信息对股票价格有着不同程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由此形成的理论便是先假定会计目标,进而进行逻辑推理的结果。经济学研究的成果促进了公司理财理认的发展,进而推动了会计理论研究。现时,电子计算机的产生及其应用,大大改进了会计研究的手段,促进了会计研究的发展,特别是定量研究的发展。各种环境因素共同促进了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产生与运用。在20世纪60年代,对有效市场假说进行验证的结果与构成规范性理论基础的假设相矛盾。因为研究结果表明,股票市场并不受会计方法的系统性干扰。此后,实证研究的方法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会计研究中逐渐受到重视。 在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以前的几十年里,会计研究主要受原苏联会计模式的影响同时受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会计的属性、本质、对象、职能、任务等基础性概念以及会计核算方法等方面,所采用的基本上是规范性研究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进入90年代之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国家的会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问题。实证的方法也开始受到我国会计理论工作者的重视。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2023-06-17 10:10:193
安然公司简介
安然有限公司(股票代码:ENRNQ)曾是一家位于美国的克萨斯州休斯敦市的能源类公司。在2001年宣告破产之前,安然拥有约21000名雇员,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力、天然气以及电讯公司之一,2000年披露的营业额达1010亿美元之巨。公司连续六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然而真正使安然公司在全世界声名大噪的,却是这个拥有上千亿资产的公司2002年在几周内破产,持续多年精心策划、乃至制度化系统化的财务造假丑闻。安然欧洲分公司于2001年11月30日申请破产,美国本部于2日后同样申请破产保护。目前公司的留守人员主要进行资产清理、执行破产程序以及应对法律诉讼,从那时起,“安然”已经成为公司欺诈以及堕落的象征。成长安然公司(台湾译安隆)成立于1930年,最初名为北部天然气公司,是北美电力电灯公司、孤星天然气公司以及联合电灯铁路公司的合资公司。1941至1947年间,随着公司股票上市,公司的股权渐渐分散,到1979年,InterNorth Inc.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取代北部天然气公司在纽约证交所挂牌。 1985年, InterNorth收购竞争对手休斯敦天然气公司,并更名“安然”(Enron)。本来公司欲更名为“安特然”,但很快因字意不雅(Enteron:肠子)而再次缩略。 公司最初从事美国全国的电力、天然气的配送,并在世界范围进行电厂的建设、管道铺设等基建。1998年公司成立Azurix公司,进军水务业,并于1999年六月在纽约证交所部分上市。Azurix在主要的经营地布宜诺斯艾利斯未获成功,造成了巨额亏损,2001年4月安然宣布将关闭Azurix并出售其资产。 通过率先将电力、电信等业务及附属业务转化成可以买卖的金融产品,甚至包括非同寻常的“气候衍生产品”,安然自称公司一直保持着健康成长。《财富》杂志自1996年到2001年,持续6年将安然评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2000年安然更被该杂志评为“全美100最佳雇主”,在华尔街精英中安然装修奢华的办公室也被奉为美谈。然而,正如时候被揭露的,安然报表所反映的许多利润被虚增,甚至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公司通过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财务关联交易,将不盈利的部分留在了表外。产品安然在其网站“安然在线”上销售800种以上的产品,包括广告风险控制 带宽业务 宽带服务 建筑服务 煤炭 信用风险控制 原油及其制品 电力 排放许可 能源采购 能源资产管理 智库 设备管理 森林产品 货运 媒体风险控制 金属交易 天然气 木材 液化石油气 石化产品 塑料 能源 本金投资 纸浆 日用品风险管理 货代 钢铁 流媒体 水处理 气候风险控制 风能 公司同时从事广泛的期货贸易:糖、咖啡、羊毛、鱼肉及其他肉类。安然在线1999年11月安然开通在线服务。安然在线是第一个在全球的商家中实现在线交易的系统,但系统只允许用户与安然进行交易。因为在其他领域的投资失败以及网站本身所需的巨大现金投入,安然此时已陷入了现金枯竭的窘境,安然财务总部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来维持公司运行。衰落随着公司行贿以及在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菲律宾等地遭受政治压力的谣言甚嚣尘上,安然公司的全球形象日益受损。特别是在与印度Maharashtra 州电力公司一笔30亿美金的合约中,安然被指通过前总统比尔克灵顿和乔治布什向印度政府部门施压,2002年1月9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对安然进行罪案调查,并于1月24日举行国会听证会。 2001年11月中旬,在被卷入一系列会计欺诈丑闻之后,安然和其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安达信”面临世上规模最大的破产深渊。一项由一家较小的能源类公司Dynegy发起的“白骑士”拯救计划最终宣告失败。 在2001年里,安然的股价一路由90美元下滑至30美分。由于安然股票历来被视为蓝筹股,因此这对金融市场造成了史无前例的毁灭性打击。股价的跳水始于公司被揭发,通过与“特定目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来虚增营业额和利润,而这些“特定目的公司”都是由安然实际控制的。这些关联交易导致公司的许多经营亏损为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这种做账手段从此被业界称为“安然经济”。开端内部交易,又称内线交易,这里特指公司根据大量内部消息而进行的内部证券交易,在安然可以一直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最早有案可查的内部交易发生在1987年:审计师Woytek与Beard发现公司的银行记录显示数百万美元的款项由安然的户头划入两个名叫Louis Borget 和Thomas Mastroeni的个人户头中。 据传Louis Borget 和Thomas Mastroeni曾负责接待沙特与科威特国家元首,获取了欧佩克实施工程的内部消息。这些内部消息使公司在石油交易中能够获得更丰厚的利润。在事情被审计师发现后,安然公司首席执行官Kenneth Lay支持了审计师进一步进行调查以“追回每一分钱”,然而,却没有立即对责任人展开追究。 两位审计师最终搜集到足够证据证明Borget和Mastroeni 参与了内部交易并挪用公款。这些证据包括经篡改的银行记录。尽管证据充分,但两位审计师还是被公司董事长Mick Seidl和首席财务官Keith Kern告知终止调查。很显然,安然公司高层更加看重Borget为公司带来的巨额利润,相比之下,奉公守法反倒显得不那么重要。发展安然显然没有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为了追逐更多的利润,公司不惜以身试法。 公司先后成立了多家离岸公司,用离岸公司来避税,提升公司盈利。离岸公司的设立使安然得以随心所欲的调遣资金而不被注意,同时能够掩盖公司的经营亏损。这样,公司变得虚胖了。但同时,公司高管不得不在每个季度绞尽脑汁掩盖亏损、虚增利润,以至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 安然的股价屡创新高,公司的高管开始利用内部消息大把炒作自己的股票,金额达数千万美元。公司CFO一手创立离岸公司虚增利润,一手操纵股价交易,使自己和朋友们的上亿美元股本稳赚不赔,而安然公司和其他不知情的股票投资者却要为此付出代价。 2000年8月,安然股票达到历史高位每股90美元,这时安然公司董事长开始抛售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他当然知道公司所隐瞒的亏损有多少。与此同时,一般投资者被建议继续吃进安然股票,股价还会无休止的长下去。安然高层向投资者承诺公司股价会长到130-140美元一股,背地里却悄悄将自己手里的公司股票出空,因为他们知道公司前景不妙。 公司高层的抛售行为导致了安然股价回落,而投资者仍然被建议继续买进或持有安然股票,他们被暗示股价即将反弹。公司CEO Lay面对市场的不利传闻,身居不出,每次直没回避时才出来发表一则声明,给投资者鼓气,保证公司运转一切正常。 到2001年8月15日,安然的股价已经跌至42美元一股。许多投资者仍旧深信Lay的讲话,认为安然股票会引领市场,他们越买越亏、越亏越买。到10月底,股价已跌至15美元,而很多投资者却视此为一个买入安然的良机,只为Lay不断在媒体上为他们打气。直到一个月后,2001年11月28日,公众才获知了安然以前所隐藏的经营亏损,而这时安然的股价已经跌破1美元。 安然公司CEO被指控于11月28日当天售出总价超过7000万美元的公司股票用以偿还公司贷款,此外,他还在二级市场抛出2000万元公司股票。他的妻子Linda,也被指控抛售总价120万美元的安然股票,但抛售所得没有进入她个人的腰包,而是被直接划入某慈善基金,用于慈善资助慈善机构。股票交割单显示Linda在当天10:00至10:20下单,而安然丑闻被公诸于世是在10:30。 安然前部门经理Paula Rieker 被指控犯内部交易罪。她曾以15.51美元的价格买入18380股安然股票,于2001年7月以每股49.77美元的价格抛出,时间正是在公众获晓她对公司10.2亿美元亏损知情的前一周。后果2005年12月28日,安然公司前首席会计师Richard Causey向法庭认罪,承认犯有证券欺诈罪。他被判7年监禁,并处罚金125万美元。如果Richard Causey同意配合法庭检举肯尼斯·莱以及杰弗里·斯基林的罪行,他可获减刑2年。2006年1月13日,职业说客,绰号“谋士”的William Roberts 承认在安然案调查期间曾冒充参议院委员会职员。2004年6月,一家德国银行雇佣Roberts去说服参议院某委员会开立一份该银行已就安然倒闭做过尽职调查的证明(参考)美国法院于2006年1月对安然公司创始人、前董事长肯尼思·莱和前首席执行官杰弗里·斯基林为在公司丑闻中的作为进行审判, 一同受审的还有公司前CFO Richard Causey 。起诉书长达65页,涉及53项指控,包括骗贷、财务造假、证券欺诈、电邮诈欺、策划并参与洗钱、内部违规交易等等。安然的律师曾提出要求进行不公开审判,并把案件审理地点放在休斯敦以外的的地方,理由是他们认为在安然所在地公众的负面影响会妨碍审判的公正性,但这些要求都被美国地方法官Sim Lake 驳回。肯尼斯·莱对自己所面对的11项指控进行无罪辩护,他声称自己事先对丑闻毫不知情,完全被手下误导了。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准备对肯尼斯·莱处以9000万美金以上的罚款,这笔罚金还不包括股民提出的的赔偿要求。同时,SEC还将取消肯尼斯·莱今后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资格。肯尼斯·莱的妻子Linda的案子比较复杂。Linda在2001年11月28日-安然倒闭的消息向公众宣布的前30分钟至前10分钟里,抛出了50万股安然股票,而安然高管早在一年前就知道公司将会崩溃,这一点显然对他很不利。但是,她随后抛售股票的所得捐如家族经营的慈善基金,该基金的所有收益都将用于公益事业。同时,由于涉及婚姻隐私权,无法强迫肯尼斯夫妻披露他们之间是如何沟通安然公司事务的。因此,要证明Linda知晓安然内部消息,还需要第三方证人。这两点都对起诉构成了障碍。安然公司前投资公关部经理葆拉·里克尔承认犯有内部交易罪。里克尔同意不再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管理职务。因为里克尔曾负责安然公司向分析师披露消息,她还是本案的重要污点证人。5月25日,负责安然丑闻案的陪审团宣布,肯尼斯·莱和杰弗里·斯基林犯有欺诈等多项罪行。[3]10月6日,美国休斯敦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葆拉·里克尔因犯内部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缓刑两年。[4]10月17日,美国休斯敦地区法院以肯尼斯·莱已去世为由,撤销了对他的多项刑事指控。[5]影响安然事件的长期影响尚无法预料,但目前此事已震动到美国和英国政坛,据悉自1990年以来安然向两国政要献金超过600万美元。与此同时,以前与安然有染的机构也被殃及,为安然服务的著名五大国际会计事务所之一安达信被诉妨碍司法公正,并因此倒闭,更由此引出另一电信巨头世通(Worldcom, 世界通讯)公司的丑闻,随后世通公司宣告破产,取代安然成为历史上最大的倒闭案。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等也因涉嫌财务欺诈,向安然破产的受害者分别支付了20亿、22亿和6900万美元的赔偿金。2002年11月1日安然舞弊行为的策划者,前CFO Andrew Fastow被联邦大陪审团以78项罪名起诉,罪名包括诈骗、洗钱等。他的妻子,公司前助理出纳Lea Fastow于1月14日向法院认罪。Andrew本人被法院判处10年监禁外加2380万美元罚金;Lea 被从轻判处监禁5个月,缓刑1年,作为回报,Lea 同意充当污点证人。安然前出纳Ben Glisan Jr. 是最早因安然事件而被送进监狱的人,他承认犯有共谋证券欺诈以及邮电欺诈。曾提出“死亡之星”交易策略的能源交易员John Forney也因在安然事件中涉嫌欺诈而被起诉,他的上司现在都是该案的污点证人。安然事件导致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台湾译沙宾法案)的产生,该法案被视为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证券法最重要的修改。随着安然的破产,公司员工的养老金计划成了一个问题,为此美国养老金保险公司已经启动了一项拯救计划。重组自从2001年申请破产以来,安然公司一直试图重组以尽可能挽回债权人的损失。在公司倒闭后不久,公司的创新核心能源交易部门被美林公司买下。安然的同行业竞争者Dynegy公司的拯救计划曾给安然带来了最后一线生机,但谈判最终因Dynegy寻求对安然的控股方北部天然气公司的控制权而宣告失败。 最终的破产计划于2003年开始付诸实施,涉及从安然剥离出三个新的独立公司:CrossCountry Energy L.L.C., 、 Prisma Energy International Inc和Portland General Electric。 公司的剩余资产将被拍卖。2023-06-17 10:10:271
证券法美国纽约诉讼时效
证券法美国纽约诉讼时效是4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在美国,所有的诉讼都受诉讼时效的制约,过了诉讼时效,就永远不能再依法诉讼索赔了,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有效期,每个州有不同的诉讼有效期。2023-06-17 10:10:551
有关中美证券法的翻译!!汉翻英!!第二部分
还是我呵呵!3. to become a public company and termination of a public company responsibilities different criteria based on "Securities Law" and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Corporation in the two cases, it becomes a public company (GoingPublic) : (1) is not targeted to offer shares to the public; (2)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of more than 500 companies and the total assets of over 10 million U.S. dollars. These two companies need to circumstances SEC registration, and began to perform public compan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Company to suspend and terminate it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must meet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 : (a) Holders of the company"s issued shares of shareholders to fewer than 300 people; (2) The holder of a company"s issued shares of shareholders to fewer than 500, during the last three financial years the annual total assets were lower than 10 million U.S. dollars. In addition, even if the companies reach these conditions, if the stock is still stock exchange or the NASDAQ market trade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not exempt. China"s Corp. to become a public company has two ways : (a) is not targeted to offer shares to the public; (2)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exceeded 200. The following two situations could not Corp. is not targeted to offer shares to the public to become a public company : (1) to specific targets Corp. to issue stock to shareholders over 200 people; (2) transfer, inheritance, gifts, as a result of judicial decisions Corp. shareholders over 200 people. On public companies to disclose information and the responsibility to suspend or terminate the country, has not yet made the requirement. Compared with the United States, China has become a public company the "threshold" will be much lower, so Company become public companies and are required to fulfill the mandatory public disclosure obligations to the possibility of more. As the "Securities Act" will be public companies into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supervision, it can be expected that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the future of the companies will reach tens of thousands of homes in volume. 4, the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system from the United States established a very good adjustment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issued by private placement securities transfer system standards. Not only non-public companies can use private placement issue to raise funds and public companies and listed companies will be able to conduct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issuer of the securities issued at the meeting as long as (1) non-open direct negotiations, (2) only to a small number of targeted distribution, it may seek exemption from registration under : (a) Private Placement Exemption, (2) D. Ordinance issued registration exemptions (including exemption from the rules 504, 505 exemption rules, rules 506 exemption) (3) issued to qualified investors registered exemption, (4) California issued a limited exemption from registration. China"s new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Act" Although there is no direct introduction of securities "Private Placement" expression But on the "joint-stock companies to set up specific targets to raise", "published by the definition of" "Non-public listed companies to issue new shares", in fact portrayal of our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of the basic framework of the system. By the "Securities Act" Article 10 stipulates that "accumulated more than 200 people targeted in securities issued an" open issue securities, therefore, China"s non-public offerings of securities is limited to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to less than 200 in the non-listed companies to target specific non-public side - issued securities, issued after the shareholders and not more than 200 persons in the issuance of securities acts. In addition to the issuance of securities are public. 200 in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over the company"s shares issued any act which published. whether they are targeted at specific groups targeted or not, regardless of their form of a public or private. By legislative intent, my new "Securities Act" Section 2, Article 13 of "non-publicly listed companies to issue new shares, It shoul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State Council"s approval of the State Council securities regulatory agencies, in fact, reported to the State Council securities regulatory agencies approved "requirement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a listed company to issue new shares to specific target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of listed companies are similar its conditions and procedures and is not targeted to be issued to the public entirely different.给我分哦2023-06-17 10:11:032
美国1933年的证券法是经济法吗
美国1933年的证券法是经济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美国1933年的《证券法》,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协调,它们都是经济法领域的重要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的法律。2023-06-17 10:11:241
(2016年真题)( )年,美国《证券法》要求基金募集时必须发布招募说明书,对基金进行描述。
【答案】:A1933年,美国《证券法》要求基金募集时必须发布招募说明书.对基金进行描述。2023-06-17 10:11:311
中国大股东减持规则和美国一样吗
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第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第五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统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并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六个月内或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超过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比例,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构成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反本规定减持股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9 日起施行。就美国和中国相关大股东减持的区别对比,我们例举一个案例来阐述:2016.1月份中信证券大股东精确踩点减持虽然还没有等来相关部门的调查,但却也暴露了中国股市在大股东减持问题上的一些制度缺陷。我们不禁要问,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法律较为健全的美国,其在类似大股东减持问题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则,或许能给中国股市今后的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对监管机构重新审视这一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启发性。大股东“限制性证券”须慢走美国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灾之后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法律和规则。其中,就有1933年颁布的美国《证券法》的《144 号条例》。实行《144 号条例》的主要影响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同时满足五大条件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第五是填写通知并上交给SEC(美国证交委)。在你下卖单的时候,如果3 个月内的交易量大于500 股或总交易额大于10000 美元就必须填写一份通知——表格144,并上交给SEC。在表格上交后的3个月内必须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没有完成则必须填写一份修改通知。如果你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证券两年以上,就可以不考虑以上条件而无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关联方(上市公司的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则需要在任何时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条件。对照美国的法律规定,我们会发现,如果把此次中信证券大股东减持事件放到美国的话,已属于违规行为,一是因为单次减持3.16%,超过了每3 个月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已发行股份1%的规定;二是因为中信证券“事后通报”的做法与“事前申报”规定不相符。2023-06-17 10:11:392
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介绍
本法可简称为《1933年证券法》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立法的典范,更为各国仿效和借鉴的对象,我国证券立法亦是如此。又称证券真实法(Truth in Securities Law),共28条, 是第一部真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联邦立法,也是美国第一部有效的公司融资监管法,包含了州蓝天法的许多特色。《证券法》最引人注目的是确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并在附件A中详细列举了发行人必须披露的具体内容。2023-06-17 10:12:041
求1933年美国证券法与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的原文
1933年美国证券法http://www.sec.gov/about/laws/sa33.pdf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http://www.sec.gov/about/laws/sea34.pdf《1933年证券法》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立法的典范,更为各国仿效和借鉴的对象,我国证券立法亦是如此。又称证券真实法(Truth in Securities Law),共28条, 是第一部真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联邦立法,也是美国第一部有效的公司融资监管法,包含了州蓝天法的许多特色。《证券法》最引人注目的是确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并在附件A中详细列举了发行人必须披露的具体内容。《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世界许多国家证券法的影响极大,是许多国家证券法的蓝本。美国证券法由于比较好地反映了证券市场的法则,适应了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对我国也极具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2023-06-17 10:12:283
美国证券法的默示民事责任
美国证券法的默示民事责任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官可以根据证券法的立法意图和基本原则而给予当事人民事诉权的民事责任。美国证券法的默示民事责任的产生有其原因、理论依据及条件;同时我国证券民事责任也有自身的缺点,可以借鉴美国的默示民事责任来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的方案,如根据有关原则和精神赋予受害者诉权;加强典型案例的参考作用,提高法官的素质和水平等。2023-06-17 10:12:382
144A 条例是什么意思?
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 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 (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 (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 (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2023-06-17 10:12:582
H股、 B股、对冲基金是什么?
A股,B股,H股是按英文字母作为代称的股票分类。 A股是以人民币计价,面对中国公民发行且在境内上市的股票; B股是以美元港元计价,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但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股票; H股是以港元计价在香港发行并上市的境内企业的股票。 此外,中国企业在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地上市的股票,分别称为N股、S股和T股。由于A股、B股及H股的计价和发行对象不同,国内投资者显然不具备炒作B股、H股的条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沪市挂牌B股以美元计价,而深市B股以港元计价,故两市股价差异较大,如果将美元、港元以人民币进行换算,便知两地股价大体一致。以字母代称进行股票分类,不甚规范,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股票简称必须统一、规范。可以相信,随着我国股市的进一步发展,A股、B股、H股等称谓将成为历史。 什么是股权分治呢?就是说股票的一部分是不能流通的,称为非流通股,有一部分是可以流通的称为流通股。现在两者间形成了尖锐的利益冲突。这种分法是厉以宁在90年代初设计时造成的。当时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股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 说白了,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拿到市场上流通 对冲基金(Hedge Fund)又称套利基金或避险基金。对冲(Hedge)一词,原意指在赌博中为防止损失而采用两方下注的投机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场既买又卖的投机基金称为对冲基金。 美国的对冲基金是随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期货和期权等交易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目前,美国至少有4200家对冲基金,资本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 1.对冲基金的特点 对冲基金的最大特点是进行贷款投机交易,亦即买空卖空。美国大约有85%的对冲基金进行贷款投机交易,在选准市场或项目后,即以数额并不多的资本作底,到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证券交易所进行巨额贷款,然后倾注大量资金进行歼灭战,或大输或大赢,其投资战略绝对保密。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对冲基金的冒险系数越来越大,但大多比较成功。 2.对冲基金的分类 以交易手段区分,主要可分为低风险对冲基金、高风险对冲基金和疯狂对冲基金。 ①低风险对冲基金。主要是在美国和国外的股市投资,一般很少以高于本身资本两倍的借贷款进行投机交易。交易方式以长买短卖为主,也就是说购买可能会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会下跌的股票;待市场出现好转后,再买回这些股票; ②高风险对冲基金。经常以高于资本25倍的借贷款进行投机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场上进行长买短卖,也在全球债券、货币和商品期货等市场上进行大规模的投机交易,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罗斯经营的量子基金; ③疯狂对冲基金。以高于本身资本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借贷款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炒作。这种对冲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该公司曾以40多亿美元的资产向银行贷款100多亿美元,其买进卖出的各种证券和股票市面价值一度高达1.25万亿美元,结果导致了1998年9月美国对冲基金事件的爆发。 3.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区别 从广义上来说,对冲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种,但与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对冲基金又有许多独特之处: ①投资者资格。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有严格的资格限制,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内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无此限制。 ②操作。对冲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杆。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较多。 ③监管。目前对冲基金不受监管。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个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因为投资者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相比之下,对共同基金的监管比较严格,这主要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④筹资方式。对冲基金一般通过私募发起,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根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过公募,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待客户。 ⑤能否离岸设立。对冲基金通常设立离岸基金,其好处是可以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统计的680亿美元对冲基金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据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离岸设立。2023-06-17 10:13:063
美国法律强制上市的条件
没有强制上市的说法,公司上市与否,自己决定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2023-06-17 10:13:151
在美国的企业如果想上市需符合哪些条件?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美国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2023-06-17 10:13:251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需要什么程序
公司在美国上市的程序: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 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 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 招股书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 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2023-06-17 10:13:482
何谓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Hedge Fund)又称套利基金或避险基金。对冲(Hedge)一词,原意指在赌博中为防止损失而采用两方下注的投机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场既买又卖的投机基金称为对冲基金。 美国的对冲基金是随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期货和期权等交易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目前,美国至少有4200家对冲基金,资本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 1.对冲基金的特点 对冲基金的最大特点是进行贷款投机交易,亦即买空卖空。美国大约有85%的对冲基金进行贷款投机交易,在选准市场或项目后,即以数额并不多的资本作底,到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证券交易所进行巨额贷款,然后倾注大量资金进行歼灭战,或大输或大赢,其投资战略绝对保密。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对冲基金的冒险系数越来越大,但大多比较成功。 2.对冲基金的分类 以交易手段区分,主要可分为低风险对冲基金、高风险对冲基金和疯狂对冲基金。 ①低风险对冲基金。主要是在美国和国外的股市投资,一般很少以高于本身资本两倍的借贷款进行投机交易。交易方式以长买短卖为主,也就是说购买可能会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会下跌的股票;待市场出现好转后,再买回这些股票; ②高风险对冲基金。经常以高于资本25倍的借贷款进行投机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场上进行长买短卖,也在全球债券、货币和商品期货等市场上进行大规模的投机交易,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罗斯经营的量子基金; ③疯狂对冲基金。以高于本身资本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借贷款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炒作。这种对冲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该公司曾以40多亿美元的资产向银行贷款100多亿美元,其买进卖出的各种证券和股票市面价值一度高达1.25万亿美元,结果导致了1998年9月美国对冲基金事件的爆发。 3.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区别 从广义上来说,对冲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种,但与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对冲基金又有许多独特之处: ①投资者资格。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有严格的资格限制,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内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无此限制。 ②操作。对冲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杆。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较多。 ③监管。目前对冲基金不受监管。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个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因为投资者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相比之下,对共同基金的监管比较严格,这主要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④筹资方式。对冲基金一般通过私募发起,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根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过公募,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待客户。 ⑤能否离岸设立。对冲基金通常设立离岸基金,其好处是可以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统计的680亿美元对冲基金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据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离岸设立。2023-06-17 10: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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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2023-06-17 10:14:302
公司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纳斯达克上市
2000年全美市场(NNM)的上市条件选项一:600万美元净资产,100万美元税前利润,400个持股人,3个做市商。选项二:1800万美元净资产,2年营运历史,400个持股人,3个做市商。选项三:7500万美元总资产或7500万美元总收益,400个持股人,4个做市商。2023-06-17 10:14:452
一间美国本土的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指标?
获美证交会批准,部分企业反对涨价 本报综合报道 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已经获监管机构批准,提高企业上市收费标准,并向全部股票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交易的3200家企业提供更多服务内容。纳斯达克在6日的声明中称,提高收费标准从今年的1月1日起执行。这项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也使纳斯达克能免费为企业提供新闻发布和互联网广播。 企业上市费用占纳斯达克总销售收入的10%以上。此次调价也伤害到部分企业的利益,包括赛灵思XilinxInc.与InternationalSpeed-way Corp.在内的30多家公司要求证交会驳回纳斯达克的涨价计划。但美证交会认为纳斯达克这一举措是合理的。美证交会在批准公告中指出:“委员会认为目前对公司上市竞争正逐渐激烈,而在此类竞争中,应该保障那些对新股上市有竞争力的公司的合理收费。” 根据纳斯达克递交的涨价计划,在外流通股数超过1.5亿股的公司涨价幅度最大。年费将从75000美元调高至95000美元,相较纽约证交所类似规模的公司挂牌年费则至少需要139500美元。至于在外流通股数介于5000万股至7500万股的企业,涨幅最小,涨价后的年费45000美元,涨幅约1.2%,而纽约证交所为46500美元。 纳斯达克已经在全球很多地方设立分支结构,并在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纳斯达克来上市。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2023-06-17 10:15:061
在纳什达克上市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作者简介:白云(Vivien Bai),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持美国纽约州及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美国Todtman ,Nachamie,Spizz&Johns,P.C.律师事务所,专长于证券、公司法和国际商事交易。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Todtman,Nachamie,Spizz&Johns,P.C.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在法国巴黎和意大利米兰设有分所,并在亚太地地区建立了关联律师事务所,该所也是著名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简称LAW)的缔造者之一。】 参考资料: 中国法律网 西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2023-06-17 10:15:241
股权众筹平台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必要提醒题主是出自于什么样的状态会来提问这个问题?是你要开始做股权众筹这方面的事了,还是你想做民间集资?三思而后行。根据法律规定,互联网冠种融资模式具有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因为《证券法》和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是相对概念化的,而中国的法律对“特定对象”和“公共”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确切的定义,所以只要具体对象,或者不超过一定数量的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有可能是非法集资的证券,这就是我国的法律地位。法律角度我们讨论这个问题要从几个方面来解释,而法律方面的话,就要看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分配模式。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众筹模式具有从非法集资中解放出来的空间。证券法和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都表明,证券的发行规模小于200人并不是非法集资。我们的国家法律和美国证券法是否对某一特定对象的法律定义不明确,美国证券法通过案例法来解释,是否可以使用判断标准与投资者的关系,是否有投资经验,是否有财富和投资门槛,等等现在中国的金融市场非常混乱,人们对投资类项目普遍失去了信心。所以题主如果你想做中筹平台的话,怎么样吸引用户是你首先要想的,另外你要设立一个标准的投资者准入平台,不然到时候鱼龙混杂,你就哭吧。祝你成功。2023-06-17 10:16:022
阿里巴巴在美遭讼诉风险有多大
目前至少有5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宣布,将代表投资者就阿里巴巴是否违反美国证券交易法发起调查——此前在美国市场备受追捧的阿里巴巴近日惹上麻烦。目前至少有五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宣布,将代表投资者就阿里巴巴是否违反美国证券交易法发起调查。对此,专业人士表示,此类诉讼在美国司空见惯,针对阿里的诉讼尚未立案,目前处于非常初步的阶段,对其他中概股的影响也有限。美国证券诉讼法领域专家、纽约耶希瓦大学商学院教授黄河介绍说,在美国,律所对上市公司进行证券集体诉讼很常见,每年都会有几百起。通常律师可以获得和解费的三分之一作为酬劳,因此律师有很大动力,往往一看到知名公司股价大跌,就会“像鲨鱼闻到血”一样行动起来。最先发布声明的纽约律所Pomerantz LLP在1月29日表示,公司将代表投资者调查阿里巴巴和相关监管部门是否违反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的10(b)和20(a)条款,希望相关投资者与之联系。另有四家其他律所也发布了类似声明。美国普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绯表示,这五家律所专门以此类诉讼为营生手段,所以这些举动不足为怪。她同时指出,10(b)和20(a)条款在美国证券法里非常典型,前者是最根本的反欺诈条款,主要内容是禁止公司用操纵性、欺骗性的手段在买卖股票过程中欺骗投资者,定义非常广泛。根据Pomerantz LLP等律所的声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在28日发布的“白皮书”中指出阿里巴巴存在销售假货等问题,受此影响,阿里巴巴股价大跌,投资者权益受损。工商总局发言人则在30日表示,去年7月份工商总局曾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近日发布的“白皮书”是上次座谈会的会议纪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30日也在工商总局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张茅肯定了电子商务对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阿里巴巴在消费维权、净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自律等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陈绯表示,工商总局对“白皮书”定性的声明从根本上改变了事件的性质。由于目前事件的争论焦点在于阿里巴巴是否应该在招股说明书中向投资者说明监管者曾给予阿里巴巴会议指导,并指出过其存在售假问题,因此对“白皮书”的定性非常关键。据工商总局发言人介绍,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实施了1万余次行政指导。对此,陈绯表示,如果对阿里巴巴只是普通的行政指导,则很可能达不到美国证券法下最重要的“重大性”原则标准,“这样原告的指控威力就小了很多”。专家认为,这五家律所离与阿里巴巴对簿公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陈绯说,现在原告律师处于召集股东报名成为原告的阶段,要召集足够多原告才能开始诉讼。因此,现阶段诉讼对阿里和其他中概股的影响有限。尽管如此,该事件对于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中概股的启示不容小觑。黄河表示,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而言,要适应美国自由资本市场和更为严格的法制环境,遵守证券法,准备好公司会计等方面的原始材料,保持和股东的沟通,积极做抗辩和危机处理准备。陈绯说,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要让内部每一个执行层面的人都明白,他的一举一动牵涉到公司外部的影响。这件事情对于中国在美上市公司是一个很好的教材,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以后也能走得更好。2023-06-17 10:16:491
请问债券分析人员都看哪些专业的网站?
围绕对冲基金的三个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是否导致高风险,特别是是否引发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要不要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以及如何加强监管? 虽然对冲基金早已成为全球舆论关注的焦点,但国内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的报告分三部分:一是介绍对冲基金的概况,揭开对冲基金神秘的面纱;二是分析对冲基金是否一定导致金融风险,是否导致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三是介绍是否要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的讨论。 一、对冲基金概况 1、什么是对冲基金(定义和特点) 能说出对冲基金的许多别名,如套头基金、套利基金和避险基金,但要说清对冲基金是什么并非易事。90年代以来国内出版的多种大型金融工具书,如《新国际金融辞海》(刘鸿儒主编,1994年)、《国际金融全书》(王传纶等主编,1993年),选入了“对冲(hedging)”、“基金(fund)”、“套利(arbitrage)”、“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条目,却没有“对冲基金”的条目,说明直到90年代中期,虽然对冲基金的一些相关术语早已进入,对冲基金却还闻所未闻。 国外对对冲基金的理解也颇为混乱不一,试列举一些最新的研究文献对对冲基金的定义如下。IMF的定义是“对冲基金是私人投资组合,常离岸设立,以充分利用税收和管制的好处”。美国第一家提供对冲基金商业数据的机构Mar/Hedge的定义是 “采取奖励性的佣金(通常占15—25%),并至少满足以下各标准中的一个:基金投资于多种资产;只做多头的基金一定利用杠杆效应;或者基金在其投资组合内运用各种套利技术。”美国另一家对冲基金研究机构HFR将对冲基金概括为:“采取私人投资合伙公司或离岸基金的形式,按业绩提取佣金、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著名的美国先锋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VHFA的定义是 “采取私人合伙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主要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或金融衍生品。”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向美国国会就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问题作证时给出了一个对冲基金的间接定义。他说,LTCM是一家对冲基金,或者说是一家通过将客户限定于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个体的组织安排以避开管制,并追求大量金融工具投资和交易运用下的高回报率的共同基金 。 根据以上定义,尤其是格林斯潘的间接定义,我们认为,对冲基金并非 “天外来客”,实质仍不外乎是一种共同基金,只不过组织安排较为特殊,投资者(包括私人和机构)较少,打个形象的比方,它就像是“富人投资俱乐部”,相比之下普通共同基金便是“大众投资俱乐部”。由于对冲基金特殊的组织安排,它得以钻现行法律的空子,不受监管并可不受约束地利用一切金融工具以获取高回报,从而衍化出与普通的共同基金的诸多区别开来。 有人认为,对冲基金的关键是应用杠杆,并投资于衍生工具。但实际上正如IMF所指出的,另外一些投资者也参与对冲基金完全相同的操作,如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自营业务部门持仓、买卖衍生品并以与对冲基金相同的方式变动它们的资产组合。许多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大学捐款参与一些相同的操作并且名列对冲基金的最重要投资者。此外,从一个细分的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债务是它们的资本的好几倍这个意义上看,商业银行也在运用杠杆。 通过对文献的解读,试将对冲基金与一般共同基金作如下对比(表1),从中可清楚地看出对冲基金的特点,进而确切把握究竟什么是对冲基金。 表1 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特征比较 对冲基金 共同基金 投资者人数 严格限制 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里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 无限制 操作 不限制 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证券的交易和杠杆 限制 监管 不监管 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的规定。因为投资者对象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严格监管 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筹资方式 私募 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 公募 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徕客户 能否离岸设立 通常设立离岸基金 好处: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MAR于1996年11月统计的对冲基金管理的680亿美元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这表明离岸对冲基金是对冲基金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WHFA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 不能离岸设立 信息披露程度 信息不公开,不用披露财务及资产状况 信息公开 经理人员报酬 佣金+提成 获得所管理资产的1%-2%的固定管理费,加上年利润的5%-25%的奖励。 一般为固定工资 经理能否参股 可以参股 不参股 投资者抽资有无规定 有限制 大多基金要求股东若抽资必须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时间从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无限制或限制少 可否贷款交易 可以自有资产作抵押贷款交易 不可以贷款交易 规模大小 规模小 全球资产大约为3000亿。 规模大 全球资产超过7万亿 业绩 较优 1990年1月至1998年8月间年平均回报率为17%,远高于一般的股票投资或在退休基金和共同基金中的投资(同期内华尔街标准-普尔500家股票的年平均增长率仅12%)。据透露,一些经营较好的对冲基金每年的投资回报率高达30-50%。 相比要逊色 2、什么是“对冲(hedging)”,为什么要对冲? “对冲”又被译作“套期保值”、“护盘”、“扶盘”、“顶险”、“对冲”、“套头交易”等。早期的对冲是指“通过在期货市场做一手与现货市场商品种类、数量相同,但交易部位相反之合约交易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所存价格风险的交易方式”(刘鸿儒主编,1995)。早期的对冲为的是真正的保值,曾用于农产品市场和外汇市场 。套期保值者(hedger)一般都是实际生产者和消费者,或拥有商品将来出售者,或将来需要购进商品者,或拥有债权将来要收款者,或负人债务将来要偿还者,等等。这些人都面临着因商品价格和货币价格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对冲是为回避风险而做的一种金融操作,目的是把暴露的风险用期货或期权等形式回避掉(转嫁出去),从而使自己的资产组合中没有敞口风险。比如,一家法国出口商知道自己在三个月后要出口一批汽车到美国,将收到100万美元,但他不知道三个月以后美元对法郎的汇率是多少,如果美元大跌,他将蒙受损失。为避免风险,可以采取在期货市场上卖空同等数额的美元(三个月以后交款),即锁定汇率,从而避免汇率不确定带来的风险。对冲既可以卖空,又可以买空。如果你已经拥有一种资产并准备将来把它卖掉,你就可以用卖空这种资产来锁定价格。如果你将来要买一种资产,并担心这种资产涨价,你就可以现在就买这种资产的期货。由于这里问题的实质是期货价格与将来到期时现货价格之差,所以谁也不会真正交割这种资产,所要交割的就是期货价格与到期时现货价格之差。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该资产的买卖是买空与卖空。 那么什么是对冲基金的“对冲“?不妨举出对冲基金的鼻祖Jones的例子。Jones悟出对冲是一种市场中性的战略,通过对低估证券做多头和对其它做空头的操作,可以有效地将投资资本放大倍数,并使得有限的资源可以进行大笔买卖。当时,市场上广泛运用的两种投资工具是卖空和杠杆效应。Jones将这两种投资工具组合在一起,创立了一个新的投资体系。他将股票投资中的风险分为两类:来自个股选择的风险和来自整个市场的风险,并试图将这两种风险分隔开。他将一部分资产用来维持一篮子的被卖空的股票,以此作为冲销市场总体水平下降的手段。在将市场风险控制到一定限度的前提下,同时利用杠杆效应来放大他从个股选择中获得的利润,策略是,买进特定的股票作多头,再卖空另外一些股票。通过买进那些“价值低估”的股票并卖空那些“价值高估”的股票,就可以期望不论市场的行情如何,都可从中获得利润。因此,Jones基金的投资组合被分割成性质相反的两部分:一部分股票在市场看涨时获利,另一部分则在市场下跌时获利。这就是“对冲基金”的“对冲”手法。尽管Jones认为股票选择比看准市场时机更为重要,他还是根据他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增加或减少投资组合的净敞口风险。由于股价的长期走势是上涨的,Jones投资总的说来是“净多头”。 加入金融衍生工具比如期权以后会怎么样?不妨再举个例子。如果某公司股票的现价为150元,估计月底可升值至170元。传统的做法是投资该公司股票,付出150元,一旦获利20元,则利润与成本的比例为13.3%。但如果用期权,可以仅用每股5元(现股价)的保证金买入某公司本月市场价为150元的认购期权,如果月底该公司的股价升至170元,每股帐面可赚20元,减去保证金所付出的5元,净赚15元(为简便计,未算手续费),即以每股5元的成本获利15元,利润与成本的比率为300%,如果当初用150元去作期权投资,这时赚的就不是20元,而是惊人的4500元了。 可见,如果适当地运用衍生工具,只需以较低成本就可以获取较多利润,就象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在远离支点的作用点以较小的力举起十分靠近支点的重物。金融学家将之称为杠杆效应。这种情况下,假如说不是为了避险(也就是实际上不对冲),而纯粹是作市场的方向,并且运用杠杆来进行赌注,一旦做对了,当然能获暴利,不过风险也极大,一旦失手损失也呈杠杆效应放大。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LTCM)用自有资金22亿美元作抵押,贷款1250亿美元,其总资产1200多亿美元,它所持有的金融产品涉及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市值超过一万亿美元,杠杆倍数达56.8,只要有千分之一的风险就可遭灭顶之灾。 3、对冲基金类别(Strategy Defined) Mar/Hedge根据基金经理的报告将对冲基金分为8类: 1、宏观(Macro)基金:根据股价、外汇及利率所反映出来的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操作。 2、全球(Global)基金:投资于新兴市场或世界上的某些特定地区,虽然也像宏观基金那样根据某一特殊市场的走势进行操作,但更偏向选择单个市场上行情看涨的股票,也不像宏观基金那样对指数衍生品感兴趣; 3、多头(Long Only)基金:传统的权益基金,其运作结构与对冲基金相类似,即采取奖励性佣金及运用杠杆。 4、市场中性(Market-neutral)基金:通过多头和空头的对冲操作来减少市场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的投资哲学与早期对冲基金(如Jones基金)最为接近。这一类基金包括可转换套利基金;对股票和期指套利的基金;或者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曲线操作的基金等; 5、部门(Sectoral)对冲基金:投资于各种各样的行业,主要包括:保健业、金融服务业、食品饮料业、媒体通讯业、自然资源业、石油天然气业、房地产业、技术、运输及公用事业等; 6、专事卖空(dedicated short sales)基金:从经纪人处借入他们判断为“价值高估”的证券并在市场上抛售,以期在将来以更低的价格购回还给经纪人。投资者常为那些希望对传统的只有多头的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或希望在熊市时持有头寸的投资者; 7、重大事件驱动(Event-driven)基金:投资主旨是利用那些被看作是特殊情况的事件。包括不幸(distressed)证券基金,风险套利基金等。 8、基金的基金(Funds of funds):向各个对冲基金分配投资组合,有时用杠杆效应。 美国先锋对冲基金研究公司(1998)则将对冲基金分为15类: 1、 可转换套利Convertible Arbitrage)基金:指购买可转换证券(通常是可转换债券)的资产组合,并通过卖空标的普通股对股票的风险进行对冲操作。 2、 不幸证券(Distressed Securities)基金:投资于并可能卖空已经或预期会受不好环境影响的公司证券。包括重组、破产、萧条的买卖和其它公司重构等。基金经理人运用标准普尔卖出期权(put Option)或卖出期权溢价(put option spread ) 进行市场对冲。 3、 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s)基金:投资于发展中或“新兴”国家的公司证券或国家债券。主要是做多头。 4、 权益对冲(Equity Hedge)基金:对一些股票做多头,并随时卖空另外一些股票或/和股指期权。 5、 权益市场中性基金(Equity Market Neutral):利用相关的权益证券间的定价无效谋求利润,通过多头和空头操作组合降低市场敞口风险(Exposure)。 6、 不对冲权益基金(Equity Non-Hedge):尽管基金有能力用短卖股票和/或股指期权进行对冲操作,但主要是对股票做多头。这类基金被称为“股票的采撷者”。 7、 重大事件驱动型基金(Event-Driven):也被称作“公司生命周期”投资。该基金投资于重大交易事件造成的机会,如并购、破产重组、资产重组和股票回购等。 8、 固定收入(Fixed Income:)基金:指投资于固定收入证券的基金。包括套利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基金、多元化基金、高收益基金、抵押背书基金等。 9、宏观基金(Macro):指在宏观和金融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直接对股市、利率、外汇和实物的预期价格移动进行大笔的方向性的不对冲的买卖。 10、市场时机基金(market timing):买入呈上升趋势的投资品,卖出呈下滑趋势的投资品。该基金主要是在共同基金和货币市场之间进行买卖。 11、合并套利基金(Merger Arbitrage):有时也称为风险套利,包括投资于事件驱动环境如杠杆性的收购,合并和敌意收购。 12、相对价值套利基金(Relative Value Arbitrage):试图利用各种投资品如股票、债券、期权和期货之间的定价差异来获利。 13、部门(Sector)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的基金。 14、空头基金(Short Selling):包括出售不属于卖主的证券,是一种用来利用预期价格下跌的技术。 15、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在基金的多个经理人或管理帐户之间进行投资。该战略涉及经理人的多元资产组合,目标是显著降低单个经理人投资的风险或风险波动。 尽管有以上许多种对冲基金的类别,但一般说来,主要是两大类。 一是宏观(Macro)对冲基金,最著名的就是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很多人都以为宏观对冲基金是最凶恶的基金,风险最大,其实宏观对冲基金的风险并非最大,一般只使用4-7倍的杠杆。虽然宏观对冲基金追求投资战略的多元化,但这类基金仍有几个共同的特征: A、利用各国宏观的不稳定。寻找宏观经济变量偏离稳定值并当这些变量不稳定时,其资产价格以及相关的利润会剧烈波动的国家。这类基金会承担相当的风险,以期有可观的回报。 B、经理人尤其愿意进行那些损失大笔资本的风险显著为零的投资。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投资者判断泰铢将贬值,虽然无法准确预料具体贬值的日期,但可断定不会升值,因此敢放胆投资。 C、当筹资的成本较低时,最有可能大量买入。便宜的筹资使它们即使对事件的时期不确定时也敢于大量买入并持仓。 D、经理人对流动性市场很感兴趣。在流动市场上它们可以以低成本做大笔的交易。而在新兴市场,有限的流动性和有限的可交易规模对宏观对冲基金和其他试图建仓的投资者造成一定的约束。新兴市场对与离岸同行有业务往来的国内银行进行资本控制或限制使得对冲基金很难操纵市场。由于在较小的、缺乏流动性的市场,无法匿名投资,经理人还担心会被当作政府或中央银行交易的对立方。 另一类是相对价值(Relative Value)基金,它对密切相关的证券(如国库券和债券)的相对价格进行投资,与宏观对冲基金不一样,一般不太冒市场波动的风险。但由于相关证券之间的价差通常很小,不用杠杆效应的话就不能赚取高额利润,因此相对价值基金比宏观对冲基金更倾向于用高杠杆,因而风险也更大。最著名的相对价值基金就是LTCM。LTCM的总裁梅里韦瑟相信“各类债券间的差异自然生灭论”,即在市场作用下,债券间不合理的差异最终会消弥,因此如果洞察先机,就可利用其中的差异获利。但债券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小,要赚钱就必须冒险用高杠杆。LTCM在欧洲债市一直赌“在欧元推出之前,欧盟各国间债券利息差额将逐渐缩小”,因为德国和意大利是第一批欧元国成员,希腊也于今年5月宣布加入单一欧币联盟,于是LTCM大量持有意大利、希腊国债以及丹麦按揭债券的多仓,同时也持有大量德国国债的空仓。与此同时,在美国债市,LTCM的套利组合是购入按揭债券和卖出美国国债。1998年8月14日俄罗斯政府下令停止国债交易,导致新兴市场债券大跌,大量外资逃离并将德国和美国的优质债市视为安全岛。于是德、美两国国债在股市面临回调的刺激下,价格屡创新高,同时新兴市场债市则暴跌,德、美国债与其他债券的利息差额拉大。1998年年1至8月,意大利10年期债息较德国10年期债息高出值A1的波动基本保持在0.20-0.32厘之间;俄罗斯暂停国债交易后,A1值迅速变大,更在8月底创出0.57厘的11月来新高;进入9月,A1变化反复,但始终在0.45厘上的高位;9月28日更是报收0.47厘,A1的增高意味着LTCM“买意大利和希腊国债,卖德国国债”的投资组合失败了(希腊国债亏损同理于意大利国债);同时持有的大量俄国国债因为停止交易而成为废纸;丹麦按揭债券自然也难逃跌势。在美国,市债交易异常火爆,国债息减价增。自1998年8月1日后,市场利率较10年期美国国债利息高出值A2大幅攀升;8月21日,美国股市大跌,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跌掉512点。同时,美国公司债券的抛压同国债强劲的买盘形成鲜明对比,国债的利息被推到29年来低位,LTCM逃离持有的美国国债空仓被“逼空”。因此,LTCM在欧美债券市场上的债券投资组合上多空两头巨损,9月末,公司资产净值下降78%,仅余5亿美元,濒临破产的边缘。 3、 对冲基金的历史与现状 (1)创始阶段:1949-1966年 对冲基金的鼻祖是Alfred Winslow Jones。琼斯最初是一个社会学家,后来成为一个记者,再后来成为基金经理人。1949年Jones任职于《财富》杂志期间,受命调查市场分析的技术方法并撰写文章。结果无师自通,几乎在一夜之间从一个新手成为一个精通者,并在文章发表两个月前,建立起一家合伙的投资公司。公司带有后来的对冲基金的经典特征,所以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对冲基金。存在一个奖励佣金制和把他自己的资本投入基金,向一般经理人员支付的薪水占所实现利润的20%。此外,Jones在随后的十年里还创建了一套模拟指标。 Jones公司起初是一家普通合伙公司,后来则改为有限合伙公司,其运作保持着秘密状态,业绩良好。 (2)初步发展和变化阶段:1966-1968年 1966年《财富》的另一位记者Carol Loomis发现了业绩不凡的Jones基金,撰文盛赞 “Jones是无人能比的”。该文详细描述了Jones基金的结构和激励方式,以及jones在后来几年创建的模拟指标,并列出Jones基金的回报率-酬金净额,发现大大超过了一些经营最成功的共同基金。例如,它过去五年的回报率比诚信趋势(Fidelity Trend )基金高出44%,过去10年的回报率则比Dreyfas基金高87%。这导致了对冲基金数目大增,虽然并不知道在随后几年中所建立的基金的准确数字,但根据SEC的一项调查,截至1968年底成立的215家投资合伙公司中有140家是对冲基金,其中大多数是在当年成立的。 虽然对冲基金的迅速成长与强劲的股票市场同步,但一些基金经理发现通过卖空来对冲投资组合不仅难度大、耗时,且成本高昂。结果,许多基金越来越求助于高额头寸来放大股票多头的战略,从而对冲基金开始向多种类别发展,所谓“对冲”,不过是象征性的意义罢了。 (3)低潮阶段:1969-1974年 1969—1970年的股市下跌给对冲基金业以灾难性的打击,据报道,SEC在1968年底所调查的28家最大的对冲基金,至70年代末其管理的资产减少了70%(由于亏损和撤资),其中有5家关门大吉。规模较小的基金情况则更糟。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再次使对冲基金急剧萎缩。 (4)缓慢发展阶段:1974-1985年 从1974—1985年,对冲基金重新以相对秘密的姿态进行运作。虽然宏观对冲基金在此期间崭露头角,但总的说来发展不是太快。 (5)大发展阶段:90年代之后 对冲基金是随着金融管制放松后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出现兴盛起来的,特别是90年以后,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对冲基金迎来了大发展的年代。1990年,美国仅有各种对冲基金1500家,资本总额不过500多亿美元。90年代以来,对冲基金高速增加,最近两年的发展速度更是惊人。据美国《对冲基金》杂志调查,目前约有4000家基金资产超过4000亿美元。据基金顾问公司TASS的资料表明,目前全球约有4000多对冲基金,比两年前的数目多出逾一倍,所管理的资产总值则由1996年1500亿美元,大幅增加至目前的4000亿美元。而美国先锋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的资料则认为,对冲基金目前在全球已超过5000个,管理资产在2500亿美元以上。另据预测,今后5-10年间,美国的对冲基金还将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其资本总额的增长将高于15%。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正在把退休资金以及各种基金会和投资经理人吸引过来,形成更强大的势力。5年前,退休资金和各种基金会的投资在对冲基金资本总额中仅占5%,现在已猛增到80%。 5、目前国际上主要的对冲基金组织 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有对冲基金。欧洲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基金,但正式名称不叫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声名显赫,许多人猜想它一定是“巨无霸”(“600磅的大猩猩”),其实大部分的对冲基金规模并不大。按资本总额来区分:5亿美元以上的仅占5%;5000万-5亿美元的约占30%;500万美元以下的约占65%。约有四分之一的对冲基金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美元,有人说,“它们的运作像个小作坊,通常是在仅有一两个人的办公室里工作。” 排名前10位的美国国际对冲基金依次为:美洲豹基金(资产100亿美元)、量子基金(资产60亿美元)、量子工业基金(资产24亿美元)、配额基金(资产17亿美元)、奥马加海外合伙人基金(资产三类17亿美元)、马弗立克基金(资产17亿美元)、兹维格-迪美纳国际公司(资产16亿美元)、类星体国际基金(资产15亿美元)、SBC货币有价证券基金(资产15亿美元)、佩里合伙人国际公司(资产13亿美元)。 排名前10位的美国国内对冲基金依次为:老虎基金(资产51亿美元)、穆尔全球投资公司(资产40亿美元)、高桥资本公司(资产14亿美元)、帽际基金(INTERCAP,资产13亿美元)、罗森堡市场中性基金(资产12亿美元)、埃林顿综合基金(资产11亿美元)、套利税收等量基金(资产10亿美元)、定量长短卖资金(资产9亿美元)、SR国际基金(资产9亿美元)、佩里合伙人公司(资产8亿美元)。 二、对冲基金与金融风险 90年代以来,对冲基金行业获得极大的发展,其表现引人瞩目,而90年代也是国际金融动荡不安,风险日增的年代,从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债券市场危机机墨西哥危机,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世界似乎越来越不得安宁。许多人指责对冲基金是金融风险之源,特别是导致了亚洲金融危机。对于这一流行的说法,我们先作一般性的讨论,然后再引证资料,介绍一些对对冲基金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扮演的角色所作的实证分析。 1、对冲基金与金融风险:一般性讨论 一般来说,对冲基金并不具有较其他机构投资者更不安全的特性,理由如下: (1)相对较小的规模。到1997年底,对冲基金全球资产仅3000亿美金,而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资产超过20万亿美金,其中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的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及非金融性公司所管理的资金高达11万亿美元,全球共同基金则在1996年就已有7万亿美元之多。 (2)大部分对冲基金不用杠杆或所用的杠杆比例小。有人或许会说,对冲基金虽然规模小,但使用杠杆作用大。事实并非如此。VHFA的研究表明,对冲基金整体上运用的杠杆比较适度。约30%的对冲基金不运用杠杆,约54%的对冲基金运用小于2:1的杠杆(1美元当作2美元投资),只有16%的对冲基金运用大于2:1的杠杆(即借贷额超过了其资本额)。极少数的对冲基金的杠杆大于10:1。并且大多数运用高杠杆的对冲基金进行各种各样的套利战略,因此其杠杆的量不一定是其实际市场风险的一个准确尺度。与此同时,银行、公司及机构投资者也运用杠杆,考虑到它们管理的资产加起来数倍于对冲基金,谁的作用更大不难想象。 (3)对冲基金信息匮乏。有人认为,对冲基金还可利用“羊群效应”,自己作领头羊。如果这是真的话,将取决于信息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实际上,对冲基金的管理费用较低,人员很少,同时2023-06-17 10:17:102
什么是对冲基金
围绕对冲基金的三个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是否导致高风险,特别是是否引发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要不要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以及如何加强监管? 虽然对冲基金早已成为全球舆论关注的焦点,但国内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的报告分三部分:一是介绍对冲基金的概况,揭开对冲基金神秘的面纱;二是分析对冲基金是否一定导致金融风险,是否导致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三是介绍是否要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的讨论。 一、对冲基金概况 1、什么是对冲基金(定义和特点) 能说出对冲基金的许多别名,如套头基金、套利基金和避险基金,但要说清对冲基金是什么并非易事。90年代以来国内出版的多种大型金融工具书,如《新国际金融辞海》(刘鸿儒主编,1994年)、《国际金融全书》(王传纶等主编,1993年),选入了“对冲(hedging)”、“基金(fund)”、“套利(arbitrage)”、“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条目,却没有“对冲基金”的条目,说明直到90年代中期,虽然对冲基金的一些相关术语早已进入,对冲基金却还闻所未闻。 国外对对冲基金的理解也颇为混乱不一,试列举一些最新的研究文献对对冲基金的定义如下。IMF的定义是“对冲基金是私人投资组合,常离岸设立,以充分利用税收和管制的好处”。美国第一家提供对冲基金商业数据的机构Mar/Hedge的定义是 “采取奖励性的佣金(通常占15—25%),并至少满足以下各标准中的一个:基金投资于多种资产;只做多头的基金一定利用杠杆效应;或者基金在其投资组合内运用各种套利技术。”美国另一家对冲基金研究机构HFR将对冲基金概括为:“采取私人投资合伙公司或离岸基金的形式,按业绩提取佣金、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著名的美国先锋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VHFA的定义是 “采取私人合伙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主要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或金融衍生品。”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向美国国会就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问题作证时给出了一个对冲基金的间接定义。他说,LTCM是一家对冲基金,或者说是一家通过将客户限定于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个体的组织安排以避开管制,并追求大量金融工具投资和交易运用下的高回报率的共同基金 。 根据以上定义,尤其是格林斯潘的间接定义,我们认为,对冲基金并非 “天外来客”,实质仍不外乎是一种共同基金,只不过组织安排较为特殊,投资者(包括私人和机构)较少,打个形象的比方,它就像是“富人投资俱乐部”,相比之下普通共同基金便是“大众投资俱乐部”。由于对冲基金特殊的组织安排,它得以钻现行法律的空子,不受监管并可不受约束地利用一切金融工具以获取高回报,从而衍化出与普通的共同基金的诸多区别开来。 有人认为,对冲基金的关键是应用杠杆,并投资于衍生工具。但实际上正如IMF所指出的,另外一些投资者也参与对冲基金完全相同的操作,如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自营业务部门持仓、买卖衍生品并以与对冲基金相同的方式变动它们的资产组合。许多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大学捐款参与一些相同的操作并且名列对冲基金的最重要投资者。此外,从一个细分的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债务是它们的资本的好几倍这个意义上看,商业银行也在运用杠杆。 通过对文献的解读,试将对冲基金与一般共同基金作如下对比(表1),从中可清楚地看出对冲基金的特点,进而确切把握究竟什么是对冲基金。 表1 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特征比较 对冲基金 共同基金 投资者人数 严格限制 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里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 无限制 操作 不限制 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证券的交易和杠杆 限制 监管 不监管 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的规定。因为投资者对象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严格监管 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筹资方式 私募 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 公募 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徕客户 能否离岸设立 通常设立离岸基金 好处: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MAR于1996年11月统计的对冲基金管理的680亿美元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这表明离岸对冲基金是对冲基金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WHFA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 不能离岸设立 信息披露程度 信息不公开,不用披露财务及资产状况 信息公开 经理人员报酬 佣金+提成 获得所管理资产的1%-2%的固定管理费,加上年利润的5%-25%的奖励。 一般为固定工资 经理能否参股 可以参股 不参股 投资者抽资有无规定 有限制 大多基金要求股东若抽资必须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时间从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无限制或限制少 可否贷款交易 可以自有资产作抵押贷款交易 不可以贷款交易 规模大小 规模小 全球资产大约为3000亿。 规模大 全球资产超过7万亿 业绩 较优 1990年1月至1998年8月间年平均回报率为17%,远高于一般的股票投资或在退休基金和共同基金中的投资(同期内华尔街标准-普尔500家股票的年平均增长率仅12%)。据透露,一些经营较好的对冲基金每年的投资回报率高达30-50%。 相比要逊色 2、什么是“对冲(hedging)”,为什么要对冲? “对冲”又被译作“套期保值”、“护盘”、“扶盘”、“顶险”、“对冲”、“套头交易”等。早期的对冲是指“通过在期货市场做一手与现货市场商品种类、数量相同,但交易部位相反之合约交易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所存价格风险的交易方式”(刘鸿儒主编,1995)。早期的对冲为的是真正的保值,曾用于农产品市场和外汇市场 。套期保值者(hedger)一般都是实际生产者和消费者,或拥有商品将来出售者,或将来需要购进商品者,或拥有债权将来要收款者,或负人债务将来要偿还者,等等。这些人都面临着因商品价格和货币价格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对冲是为回避风险而做的一种金融操作,目的是把暴露的风险用期货或期权等形式回避掉(转嫁出去),从而使自己的资产组合中没有敞口风险。比如,一家法国出口商知道自己在三个月后要出口一批汽车到美国,将收到100万美元,但他不知道三个月以后美元对法郎的汇率是多少,如果美元大跌,他将蒙受损失。为避免风险,可以采取在期货市场上卖空同等数额的美元(三个月以后交款),即锁定汇率,从而避免汇率不确定带来的风险。对冲既可以卖空,又可以买空。如果你已经拥有一种资产并准备将来把它卖掉,你就可以用卖空这种资产来锁定价格。如果你将来要买一种资产,并担心这种资产涨价,你就可以现在就买这种资产的期货。由于这里问题的实质是期货价格与将来到期时现货价格之差,所以谁也不会真正交割这种资产,所要交割的就是期货价格与到期时现货价格之差。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该资产的买卖是买空与卖空。 那么什么是对冲基金的“对冲“?不妨举出对冲基金的鼻祖Jones的例子。Jones悟出对冲是一种市场中性的战略,通过对低估证券做多头和对其它做空头的操作,可以有效地将投资资本放大倍数,并使得有限的资源可以进行大笔买卖。当时,市场上广泛运用的两种投资工具是卖空和杠杆效应。Jones将这两种投资工具组合在一起,创立了一个新的投资体系。他将股票投资中的风险分为两类:来自个股选择的风险和来自整个市场的风险,并试图将这两种风险分隔开。他将一部分资产用来维持一篮子的被卖空的股票,以此作为冲销市场总体水平下降的手段。在将市场风险控制到一定限度的前提下,同时利用杠杆效应来放大他从个股选择中获得的利润,策略是,买进特定的股票作多头,再卖空另外一些股票。通过买进那些“价值低估”的股票并卖空那些“价值高估”的股票,就可以期望不论市场的行情如何,都可从中获得利润。因此,Jones基金的投资组合被分割成性质相反的两部分:一部分股票在市场看涨时获利,另一部分则在市场下跌时获利。这就是“对冲基金”的“对冲”手法。尽管Jones认为股票选择比看准市场时机更为重要,他还是根据他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增加或减少投资组合的净敞口风险。由于股价的长期走势是上涨的,Jones投资总的说来是“净多头”。 加入金融衍生工具比如期权以后会怎么样?不妨再举个例子。如果某公司股票的现价为150元,估计月底可升值至170元。传统的做法是投资该公司股票,付出150元,一旦获利20元,则利润与成本的比例为13.3%。但如果用期权,可以仅用每股5元(现股价)的保证金买入某公司本月市场价为150元的认购期权,如果月底该公司的股价升至170元,每股帐面可赚20元,减去保证金所付出的5元,净赚15元(为简便计,未算手续费),即以每股5元的成本获利15元,利润与成本的比率为300%,如果当初用150元去作期权投资,这时赚的就不是20元,而是惊人的4500元了。 可见,如果适当地运用衍生工具,只需以较低成本就可以获取较多利润,就象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在远离支点的作用点以较小的力举起十分靠近支点的重物。金融学家将之称为杠杆效应。这种情况下,假如说不是为了避险(也就是实际上不对冲),而纯粹是作市场的方向,并且运用杠杆来进行赌注,一旦做对了,当然能获暴利,不过风险也极大,一旦失手损失也呈杠杆效应放大。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LTCM)用自有资金22亿美元作抵押,贷款1250亿美元,其总资产1200多亿美元,它所持有的金融产品涉及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市值超过一万亿美元,杠杆倍数达56.8,只要有千分之一的风险就可遭灭顶之灾。 3、对冲基金类别(Strategy Defined) Mar/Hedge根据基金经理的报告将对冲基金分为8类: 1、宏观(Macro)基金:根据股价、外汇及利率所反映出来的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操作。 2、全球(Global)基金:投资于新兴市场或世界上的某些特定地区,虽然也像宏观基金那样根据某一特殊市场的走势进行操作,但更偏向选择单个市场上行情看涨的股票,也不像宏观基金那样对指数衍生品感兴趣; 3、多头(Long Only)基金:传统的权益基金,其运作结构与对冲基金相类似,即采取奖励性佣金及运用杠杆。 4、市场中性(Market-neutral)基金:通过多头和空头的对冲操作来减少市场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的投资哲学与早期对冲基金(如Jones基金)最为接近。这一类基金包括可转换套利基金;对股票和期指套利的基金;或者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曲线操作的基金等; 5、部门(Sectoral)对冲基金:投资于各种各样的行业,主要包括:保健业、金融服务业、食品饮料业、媒体通讯业、自然资源业、石油天然气业、房地产业、技术、运输及公用事业等; 6、专事卖空(dedicated short sales)基金:从经纪人处借入他们判断为“价值高估”的证券并在市场上抛售,以期在将来以更低的价格购回还给经纪人。投资者常为那些希望对传统的只有多头的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或希望在熊市时持有头寸的投资者; 7、重大事件驱动(Event-driven)基金:投资主旨是利用那些被看作是特殊情况的事件。包括不幸(distressed)证券基金,风险套利基金等。 8、基金的基金(Funds of funds):向各个对冲基金分配投资组合,有时用杠杆效应。 美国先锋对冲基金研究公司(1998)则将对冲基金分为15类: 1、 可转换套利Convertible Arbitrage)基金:指购买可转换证券(通常是可转换债券)的资产组合,并通过卖空标的普通股对股票的风险进行对冲操作。 2、 不幸证券(Distressed Securities)基金:投资于并可能卖空已经或预期会受不好环境影响的公司证券。包括重组、破产、萧条的买卖和其它公司重构等。基金经理人运用标准普尔卖出期权(put Option)或卖出期权溢价(put option spread ) 进行市场对冲。 3、 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s)基金:投资于发展中或“新兴”国家的公司证券或国家债券。主要是做多头。 4、 权益对冲(Equity Hedge)基金:对一些股票做多头,并随时卖空另外一些股票或/和股指期权。 5、 权益市场中性基金(Equity Market Neutral):利用相关的权益证券间的定价无效谋求利润,通过多头和空头操作组合降低市场敞口风险(Exposure)。 6、 不对冲权益基金(Equity Non-Hedge):尽管基金有能力用短卖股票和/或股指期权进行对冲操作,但主要是对股票做多头。这类基金被称为“股票的采撷者”。 7、 重大事件驱动型基金(Event-Driven):也被称作“公司生命周期”投资。该基金投资于重大交易事件造成的机会,如并购、破产重组、资产重组和股票回购等。 8、 固定收入(Fixed Income:)基金:指投资于固定收入证券的基金。包括套利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基金、多元化基金、高收益基金、抵押背书基金等。 9、宏观基金(Macro):指在宏观和金融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直接对股市、利率、外汇和实物的预期价格移动进行大笔的方向性的不对冲的买卖。 10、市场时机基金(market timing):买入呈上升趋势的投资品,卖出呈下滑趋势的投资品。该基金主要是在共同基金和货币市场之间进行买卖。 11、合并套利基金(Merger Arbitrage):有时也称为风险套利,包括投资于事件驱动环境如杠杆性的收购,合并和敌意收购。 12、相对价值套利基金(Relative Value Arbitrage):试图利用各种投资品如股票、债券、期权和期货之间的定价差异来获利。 13、部门(Sector)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的基金。 14、空头基金(Short Selling):包括出售不属于卖主的证券,是一种用来利用预期价格下跌的技术。 15、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在基金的多个经理人或管理帐户之间进行投资。该战略涉及经理人的多元资产组合,目标是显著降低单个经理人投资的风险或风险波动。 尽管有以上许多种对冲基金的类别,但一般说来,主要是两大类。 一是宏观(Macro)对冲基金,最著名的就是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很多人都以为宏观对冲基金是最凶恶的基金,风险最大,其实宏观对冲基金的风险并非最大,一般只使用4-7倍的杠杆。虽然宏观对冲基金追求投资战略的多元化,但这类基金仍有几个共同的特征: A、利用各国宏观的不稳定。寻找宏观经济变量偏离稳定值并当这些变量不稳定时,其资产价格以及相关的利润会剧烈波动的国家。这类基金会承担相当的风险,以期有可观的回报。 B、经理人尤其愿意进行那些损失大笔资本的风险显著为零的投资。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投资者判断泰铢将贬值,虽然无法准确预料具体贬值的日期,但可断定不会升值,因此敢放胆投资。 C、当筹资的成本较低时,最有可能大量买入。便宜的筹资使它们即使对事件的时期不确定时也敢于大量买入并持仓。 D、经理人对流动性市场很感兴趣。在流动市场上它们可以以低成本做大笔的交易。而在新兴市场,有限的流动性和有限的可交易规模对宏观对冲基金和其他试图建仓的投资者造成一定的约束。新兴市场对与离岸同行有业务往来的国内银行进行资本控制或限制使得对冲基金很难操纵市场。由于在较小的、缺乏流动性的市场,无法匿名投资,经理人还担心会被当作政府或中央银行交易的对立方。 另一类是相对价值(Relative Value)基金,它对密切相关的证券(如国库券和债券)的相对价格进行投资,与宏观对冲基金不一样,一般不太冒市场波动的风险。但由于相关证券之间的价差通常很小,不用杠杆效应的话就不能赚取高额利润,因此相对价值基金比宏观对冲基金更倾向于用高杠杆,因而风险也更大。最著名的相对价值基金就是LTCM。LTCM的总裁梅里韦瑟相信“各类债券间的差异自然生灭论”,即在市场作用下,债券间不合理的差异最终会消弥,因此如果洞察先机,就可利用其中的差异获利。但债券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小,要赚钱就必须冒险用高杠杆。LTCM在欧洲债市一直赌“在欧元推出之前,欧盟各国间债券利息差额将逐渐缩小”,因为德国和意大利是第一批欧元国成员,希腊也于今年5月宣布加入单一欧币联盟,于是LTCM大量持有意大利、希腊国债以及丹麦按揭债券的多仓,同时也持有大量德国国债的空仓。与此同时,在美国债市,LTCM的套利组合是购入按揭债券和卖出美国国债。1998年8月14日俄罗斯政府下令停止国债交易,导致新兴市场债券大跌,大量外资逃离并将德国和美国的优质债市视为安全岛。于是德、美两国国债在股市面临回调的刺激下,价格屡创新高,同时新兴市场债市则暴跌,德、美国债与其他债券的利息差额拉大。1998年年1至8月,意大利10年期债息较德国10年期债息高出值A1的波动基本保持在0.20-0.32厘之间;俄罗斯暂停国债交易后,A1值迅速变大,更在8月底创出0.57厘的11月来新高;进入9月,A1变化反复,但始终在0.45厘上的高位;9月28日更是报收0.47厘,A1的增高意味着LTCM“买意大利和希腊国债,卖德国国债”的投资组合失败了(希腊国债亏损同理于意大利国债);同时持有的大量俄国国债因为停止交易而成为废纸;丹麦按揭债券自然也难逃跌势。在美国,市债交易异常火爆,国债息减价增。自1998年8月1日后,市场利率较10年期美国国债利息高出值A2大幅攀升;8月21日,美国股市大跌,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跌掉512点。同时,美国公司债券的抛压同国债强劲的买盘形成鲜明对比,国债的利息被推到29年来低位,LTCM逃离持有的美国国债空仓被“逼空”。因此,LTCM在欧美债券市场上的债券投资组合上多空两头巨损,9月末,公司资产净值下降78%,仅余5亿美元,濒临破产的边缘。 3、 对冲基金的历史与现状 (1)创始阶段:1949-1966年 对冲基金的鼻祖是Alfred Winslow Jones。琼斯最初是一个社会学家,后来成为一个记者,再后来成为基金经理人。1949年Jones任职于《财富》杂志期间,受命调查市场分析的技术方法并撰写文章。结果无师自通,几乎在一夜之间从一个新手成为一个精通者,并在文章发表两个月前,建立起一家合伙的投资公司。公司带有后来的对冲基金的经典特征,所以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对冲基金。存在一个奖励佣金制和把他自己的资本投入基金,向一般经理人员支付的薪水占所实现利润的20%。此外,Jones在随后的十年里还创建了一套模拟指标。 Jones公司起初是一家普通合伙公司,后来则改为有限合伙公司,其运作保持着秘密状态,业绩良好。 (2)初步发展和变化阶段:1966-1968年 1966年《财富》的另一位记者Carol Loomis发现了业绩不凡的Jones基金,撰文盛赞 “Jones是无人能比的”。该文详细描述了Jones基金的结构和激励方式,以及jones在后来几年创建的模拟指标,并列出Jones基金的回报率-酬金净额,发现大大超过了一些经营最成功的共同基金。例如,它过去五年的回报率比诚信趋势(Fidelity Trend )基金高出44%,过去10年的回报率则比Dreyfas基金高87%。这导致了对冲基金数目大增,虽然并不知道在随后几年中所建立的基金的准确数字,但根据SEC的一项调查,截至1968年底成立的215家投资合伙公司中有140家是对冲基金,其中大多数是在当年成立的。 虽然对冲基金的迅速成长与强劲的股票市场同步,但一些基金经理发现通过卖空来对冲投资组合不仅难度大、耗时,且成本高昂。结果,许多基金越来越求助于高额头寸来放大股票多头的战略,从而对冲基金开始向多种类别发展,所谓“对冲”,不过是象征性的意义罢了。 (3)低潮阶段:1969-1974年 1969—1970年的股市下跌给对冲基金业以灾难性的打击,据报道,SEC在1968年底所调查的28家最大的对冲基金,至70年代末其管理的资产减少了70%(由于亏损和撤资),其中有5家关门大吉。规模较小的基金情况则更糟。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再次使对冲基金急剧萎缩。 (4)缓慢发展阶段:1974-1985年 从1974—1985年,对冲基金重新以相对秘密的姿态进行运作。虽然宏观对冲基金在此期间崭露头角,但总的说来发展不是太快。 (5)大发展阶段:90年代之后 对冲基金是随着金融管制放松后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出现兴盛起来的,特别是90年以后,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对冲基金迎来了大发展的年代。1990年,美国仅有各种对冲基金1500家,资本总额不过500多亿美元。90年代以来,对冲基金高速增加,最近两年的发展速度更是惊人。据美国《对冲基金》杂志调查,目前约有4000家基金资产超过4000亿美元。据基金顾问公司TASS的资料表明,目前全球约有4000多对冲基金,比两年前的数目多出逾一倍,所管理的资产总值则由1996年1500亿美元,大幅增加至目前的4000亿美元。而美国先锋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的资料则认为,对冲基金目前在全球已超过5000个,管理资产在2500亿美元以上。另据预测,今后5-10年间,美国的对冲基金还将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其资本总额的增长将高于15%。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正在把退休资金以及各种基金会和投资经理人吸引过来,形成更强大的势力。5年前,退休资金和各种基金会的投资在对冲基金资本总额中仅占5%,现在已猛增到80%。 5、目前国际上主要的对冲基金组织 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有对冲基金。欧洲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基金,但正式名称不叫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声名显赫,许多人猜想它一定是“巨无霸”(“600磅的大猩猩”),其实大部分的对冲基金规模并不大。按资本总额来区分:5亿美元以上的仅占5%;5000万-5亿美元的约占30%;500万美元以下的约占65%。约有四分之一的对冲基金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美元,有人说,“它们的运作像个小作坊,通常是在仅有一两个人的办公室里工作。” 排名前10位的美国国际对冲基金依次为:美洲豹基金(资产100亿美元)、量子基金(资产60亿美元)、量子工业基金(资产24亿美元)、配额基金(资产17亿美元)、奥马加海外合伙人基金(资产三类17亿美元)、马弗立克基金(资产17亿美元)、兹维格-迪美纳国际公司(资产16亿美元)、类星体国际基金(资产15亿美元)、SBC货币有价证券基金(资产15亿美元)、佩里合伙人国际公司(资产13亿美元)。 排名前10位的美国国内对冲基金依次为:老虎基金(资产51亿美元)、穆尔全球投资公司(资产40亿美元)、高桥资本公司(资产14亿美元)、帽际基金(INTERCAP,资产13亿美元)、罗森堡市场中性基金(资产12亿美元)、埃林顿综合基金(资产11亿美元)、套利税收等量基金(资产10亿美元)、定量长短卖资金(资产9亿美元)、SR国际基金(资产9亿美元)、佩里合伙人公司(资产8亿美元)。 二、对冲基金与金融风险 90年代以来,对冲基金行业获得极大的发展,其表现引人瞩目,而90年代也是国际金融动荡不安,风险日增的年代,从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债券市场危机机墨西哥危机,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世界似乎越来越不得安宁。许多人指责对冲基金是金融风险之源,特别是导致了亚洲金融危机。对于这一流行的说法,我们先作一般性的讨论,然后再引证资料,介绍一些对对冲基金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扮演的角色所作的实证分析。 1、对冲基金与金融风险:一般性讨论 一般来说,对冲基金并不具有较其他机构投资者更不安全的特性,理由如下: (1)相对较小的规模。到1997年底,对冲基金全球资产仅3000亿美金,而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资产超过20万亿美金,其中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的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及非金融性公司所管理的资金高达11万亿美元,全球共同基金则在1996年就已有7万亿美元之多。 (2)大部分对冲基金不用杠杆或所用的杠杆比例小。有人或许会说,对冲基金虽然规模小,但使用杠杆作用大。事实并非如此。VHFA的研究表明,对冲基金整体上运用的杠杆比较适度。约30%的对冲基金不运用杠杆,约54%的对冲基金运用小于2:1的杠杆(1美元当作2美元投资),只有16%的对冲基金运用大于2:1的杠杆(即借贷额超过了其资本额)。极少数的对冲基金的杠杆大于10:1。并且大多数运用高杠杆的对冲基金进行各种各样的套利战略,因此其杠杆的量不一定是其实际市场风险的一个准确尺度。与此同时,银行、公司及机构投资者也运用杠杆,考虑到它们管理的资产加起来数倍于对冲基金,谁的作用更大不难想象。 (3)对冲基金信息匮乏。有人认为,对冲基金还可利用“羊群效应”,自己作领头羊。如果这是真的话,将取决于信息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实际上,对冲基金的管理费用较低,人员很少,同时2023-06-17 10:17:213
建设银行公司账户的受益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解释如下:一、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一)公司受益所有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二、受益所有人需要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一)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包括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二)股权或控制权等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资料。扩展资料美国《1934年证券法》第13条(d)项(1)款规定,任何人在直接或间接取得了第12条注册公司某种类股票受益所有权的5%,应当在10日内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申报并向发行人及该股票上市的交易所通知其持股相关信息。该法第16条(a)项,规定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依照12条登记超过10%以上的权益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应当在事实发生后10日内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如果证券是在全国证券交易所登记,也应当向交易所)申报其所拥有的股份数目。虽然上述两项的规定,都提到了受益所有权或受益所有人,但美国证券法中并没有对受益所有权或受益所有人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为了解释实践中由于受益所有权或受益所有人概念模糊所造成的问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特制定了规则13d-3,专门对其界定。规则13d-3项规定,第13条(d)项所指的受益所有权人是指任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契约、安排、了解、关系或其他事项,而拥有或分享:(1)表决权力(包括对该股票的表决权与指导表决的权力);(2)投资权力(包括对该股票的处分权或指导处分的权力)。同时,为了防止5%以上股东利用人头或其他方式规避持股申报,规则13d-3(b)又规定,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制作或使用信托、委托书、授权书、聚资协议或其他契约、安排或方式企图或影响消除受益所有权的身份,或者防止受益所有权成就来规避第13条的申报义务,为了申报目的,也将成为受益所有人。参考资料来源:广州银行-《中国人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受益所有人2023-06-17 10:18:471
下水管品牌哪家好?下水管什么品牌好?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环保与健康是人们当下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消费者在选购下水管时最先要考虑的就是质量问题,其实与其去盲目的对比下水管质量,还不如选择品牌产品更为方便。那么下水管品牌哪家好?下水管什么品牌好?有兴趣的朋友不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水管品牌哪家好?下水管品牌1、金德下水管金德管业集团,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十大水管品牌,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注册的大型企业集团,组建于1999年,经营范围以新型化学管道为主体。下水管品牌2、爱康-保利下水管爱康是国际知名新型塑料管道供应商,上海名牌,上海爱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致力于新型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水管品牌3、伟星下水管伟星管业全名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也称伟星新材或伟星管业,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十大水管品牌,隶属于伟星集团下属五大支柱性产业之一。下水管品牌4、金牛下水管金牛管业,全名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高新科技企业,成立于1999年。地处美丽的汉水之滨。以管道为基础、成套技术为延伸,研发生产五大类十三大系列产品。下水管品牌5、白蝶下水管上海白蝶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主要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在塑料管道的生产、销售方面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下水管品牌6、日丰下水管日丰管业是消费者对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日丰管”的通俗称呼。日丰管——新型管道全球领先品牌。日丰管广告语“日丰管,管用五十年”享誉大江南北。下水管品牌7、联塑下水管联塑集团联塑集团创建于1986年,是中国最大的塑料管道及塑料挤出生产设备的制造企业之一。下水管品牌8、皮尔萨下水管皮尔萨水管是由江苏皮尔萨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的一种代表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健康水管,产品不仅在全国各省市有着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还远销国内外市场。下水管品牌9、中财下水管中财管道是中财集团三大事业组件之一,旗下有浙江中财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分公司、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新疆中财管道有限公司等等,是管道的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下水管品牌10、美尔固下水管美尔固是中国领先的塑料管道品牌,美尔固是金塑企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核心品牌。一直以来秉持优质、安全、超值的品牌设计风格,在带来卓越品质和超值服务的同时,更引导着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下水管品牌哪家好?下水管什么品牌好?的全部内容。2023-06-17 10:11:411
芜湖伟星国樾有升值空间吗
有升值空间。芜湖伟星国樾地处芜湖市城市副中心,周边交通和生活设施完善,距离火车站和机场仅需10分钟车程,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同时,该项目还注重环保和节能,采用了先进的绿色建筑技术,是一个高品质、现代化的住宅社区,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物业服务,适合居住和投资。芜湖伟星国樾是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塘南新区的一家大型住宅社区,由伟星集团开发建设。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4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85万平方米。2023-06-17 10:11:531
哪个牌子的水管好
水管品牌前十大排名分别是:联塑LESSO、JSPES品升、美尔固MIERGU、索邦管Suban、龙胜管LS、亚通Aton、伟星vasen、日丰、JOMUGY宝士特和Seefine世丰。1、联塑LESSO联塑LESSO成立于1996年,国内大型建材家居产业集团,塑料管道及管件专业生产商,业务涵盖管道、建材家居、环保、现代农业、渠道与服务等领域。2、JSPES品升JSPES品升是集各种新型塑料管道、水暖、卫浴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于—体的现代化高新科技的综合性企业实体。3、美尔固MIERGU美尔固MIERGU创始于2000年,专业从事PP-R/PE-RT/PE/PVC等新型塑料管道产品及相关水暖配件研发l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4、索邦管Suban索邦管Suban是管材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化学建材管道供应商,是一家致力于新型塑料管道和高档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5、龙胜管LS龙胜管LS是家庭水电系统专家,致力于给排水管系统、穿线管系统、地暖管系统、五金水暖系统、燃气管道系统等领域管道产品的研发生产。6、亚通Aton亚通Aton创建于1994年,塑料管材管件十大品牌,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多项国家、行业标准,专业从事塑料管道产品研究和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7、伟星vasen伟星vasen创建于1999年,是伟星集团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PP-R管、PE管、PVC管材等系列产品,是国内PP-R管道领先企业。8、日丰日丰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新型塑料管道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的知名企业,也是管道与卫浴全面发展的大型建材产业集团。9、JOMUGY宝士特JOMUGY宝士特是从事建筑、装饰用塑料管道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管材十大品牌,以卓越的品质闻名管材行业,提供健康管道解决方案。10、Seefine世丰Seefine世丰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管道供应商,致力于生产高品质PP-R、PVC-U、PE、PE-RT地暖管等系列产品的现代化企业。2023-06-17 10:12:021
金德地暖金德地暖管质量怎么样
1、金德和牧勒地暖哪个好2、中国十大地暖品牌3、金德地暖十大名牌排名第几?榜金德和牧勒地暖哪个好金德好。1、布管方式好。金德地暖的布管方式为螺旋布管,其地暖管的弯曲小,散热更均匀,而牧勒地暖的布管方式为迂回形布管,相较而言金德的布管方式更好。2、价格好。金德地暖的价格为46元一平方米,而牧勒地暖的价格为62元一平方米,所以金德地暖的价格更好,性价比更高。中国十大地暖品牌中国十大地暖品牌:爱康保利、瑞泽、金德、伟星、金牛、日丰、联塑、军星、道诚、宏岳。1、爱康保利:上海爱康保利管业有限公司,以提供好产品和服务著称的爱康企业集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得到国内外各地客户的一致认可。2、瑞泽:瑞泽品质来自北京化大,瑞泽管业源自京门,依托北京化工大学的科研优势铸就了瑞泽的金牌品质。3、金德:金德地暖位于改革开放先行区,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天津。4、伟星:伟星地暖是一个品牌,避免了不同品牌间因不配套出现的“漏水”、“不热”问题;同一品牌,售后有保障,避免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品牌配套,一部式购齐,省时省力。5、金牛:金牛地暖管PE-RT管材均质好、性能稳定、抗蠕变性好,应用在采暖、热水系统中,可保证使用50年。6、日丰:日丰是中国ppr管材品牌十大名牌,日丰管、日丰地暖管、日丰卫浴是日丰集团旗下品牌。7、联塑:中国联塑建有集团研究院,拥有各类科研人员1000多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拥有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有逾3000项。8、军星:军星地暖管是由聚丁烯管材交联聚乙烯管材材料,制作而成的产品,特点是重量轻,密度小,柔韧性好。9、道诚:唐山道诚管业有限公司,地暖十大品牌,河北省著名商标,河北省优质产品。10、宏岳:宏岳的地暖管是不错的,宏岳的品牌已有十年了,是地暖管中性价比最高的品牌。金德地暖十大名牌排名第几?榜地暖十大品牌排名一:伟星伟星地暖隶属于伟星集团,集团位于东南沿海城市浙江,该公司专业生产PP-R给水管、PVC排水管等管材管件产品,简称伟星管业。地暖十大品牌排名二:乔治GF是全球最大的塑料管品牌,在全球50个国家都有工厂,140个国家有子公司,他们生产的PB被公认是最好的民用管材,迪拜塔、全球唯一七星级酒店、俄罗斯克里姆林宫、中国国家大剧院都用的是他们的产品。地暖十大品牌排名三:沃茨沃茨德国进口品牌,该品牌优点在于耐温性,耐压性。口碑好,质优价廉,服务好。坚持技术引进与资金投入并重,重视本地化人才的培养,为沃茨集团长期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地暖十大品牌排名四:曼派曼派(Maincxr)公司成立于2004年,曼派德国原装进口品牌,该品牌的管道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管道,生活用水供水、地板采暖、散热器采暖。满足于6Bar水压95℃以下水温,长期运行使用。地暖十大品牌排名五:宏岳宏岳属国产品牌,该公司的地暖管道产品由于质量过硬,服务周到,得到用户和市场认可,近年来销售量快速增长,宏岳的PE-Xa、PE-RT管材全部使用LG化学的原料,是LG化学在大中华地区的核心客户。地暖十大品牌排名六:公元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3年,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发展成为地跨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产业涉及塑料管道、塑料型材、光伏太阳能、家用电器开关等多个领域的大型集团,公元集团的发展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壮丽画卷。地暖十大品牌排名七:日丰日丰地暖,国内知名品牌,隶属于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该品牌2009年,荣获“中国地暖行业突出贡献奖”;2009年4月,荣获“2008年度地暖行业领军品牌”称号;2010年5月,荣获“地面供暖行业名牌产品”称号。地暖十大品牌排名八:金德金德地暖管是PERT耐热聚乙烯管,可以热熔连接,质量还好,就是市场价格高。地暖十大品牌排名九:金牛金牛地暖隶属于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围绕塑料管道产品和系统成套应用,先后研发生产七大类十八大系列管道产品、海绵城市雨洪管理系统及舒适家居系统。地暖十大品牌排名十:保利美国保利地暖非常不错,全部有进口原料生产的,而且是亚洲最大的管材出口企业之一。2023-06-17 10:13:281
水管哪个品牌好?
水管品牌前十大排名分别是:联塑LESSO、JSPES品升、美尔固MIERGU、索邦管Suban、龙胜管LS、亚通Aton、伟星vasen、日丰、JOMUGY宝士特和Seefine世丰。1、联塑LESSO联塑LESSO成立于1996年,国内大型建材家居产业集团,塑料管道及管件专业生产商,业务涵盖管道、建材家居、环保、现代农业、渠道与服务等领域。2、JSPES品升JSPES品升是集各种新型塑料管道、水暖、卫浴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于—体的现代化高新科技的综合性企业实体。3、美尔固MIERGU美尔固MIERGU创始于2000年,专业从事PP-R/PE-RT/PE/PVC等新型塑料管道产品及相关水暖配件研发l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4、索邦管Suban索邦管Suban是管材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化学建材管道供应商,是一家致力于新型塑料管道和高档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5、龙胜管LS龙胜管LS是家庭水电系统专家,致力于给排水管系统、穿线管系统、地暖管系统、五金水暖系统、燃气管道系统等领域管道产品的研发生产。6、亚通Aton亚通Aton创建于1994年,塑料管材管件十大品牌,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多项国家、行业标准,专业从事塑料管道产品研究和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7、伟星vasen伟星vasen创建于1999年,是伟星集团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PP-R管、PE管、PVC管材等系列产品,是国内PP-R管道领先企业。8、日丰日丰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新型塑料管道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的知名企业,也是管道与卫浴全面发展的大型建材产业集团。9、JOMUGY宝士特JOMUGY宝士特是从事建筑、装饰用塑料管道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管材十大品牌,以卓越的品质闻名管材行业,提供健康管道解决方案。10、Seefine世丰Seefine世丰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管道供应商,致力于生产高品质PP-R、PVC-U、PE、PE-RT地暖管等系列产品的现代化企业。2023-06-17 10:10:101
咸阳伟星管在那进货
经销商。作为伟星管的商户可以向直接打厂家电话找到对应的经销商进货。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也称伟星新材或伟星管业。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伟星集团下属五大支柱性产业之一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PP-R给水管、PVC排水管等管材管件产品,简称伟星管业。2023-06-17 10:10:011
伟星都荟之门属于什么档次
伟星都荟之门属于高档小区,升值空间较大。伟星都荟之门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项目立足合肥发展高地:高铁新城区,小区同步修建商业办公楼、公园、超市等配套设施,住户未来能够在短时间内畅享幼儿园、商场、公园等多处优质资源,生活幸福指数很高。伟星都荟之门由伟星集团开发修建,项目地址在合肥未来发展高地:高铁新城区,目前该小区平均购房价格为2226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2023-06-17 10:0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