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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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法律分析:
本条是关于可靠的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规定。
1、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被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这些技术和手段主要包括计算机口令、眼虹膜网辨别技术以及数字签名技术等。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以何种技术生成的电子签名才是安全可靠的,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电子签名法应当解决的问题。从世界各国的规定来看,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采用技术特定化方案,即只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是技术中立方案,即在法律上不规定某种技术方案,而将技术方案的选择留给当事人各方约定;三是折中方案,即一方面规定了安全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具备的条件,另一方面则没有限定采用何种技术的电子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采纳这一模式的理由在于: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签名技术也会不断地发展。电子签名技术手段的优劣,应由市场和用户作出判断,立法者只需要规定原则性标准;政府直接对具体技术作出选定,风险过大,并可能导致电子商务市场的萎缩。另一方面,目前数字签名的技术已趋于成熟并且被广泛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需要以法律手段加以推行,以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成长。
2、本条的规定借鉴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一些国家电子商务、电子签名立法的有关规定,并与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相联系,确认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niceji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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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于电子签名无法通过笔迹鉴定来确定其真实性,故,法院如何认定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同一性)、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是审理该类合同纠纷的关键点,亦是就国家颁布电子签名法后电子签名在电子合同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向公众予以充分释明的必然要求。
事实上,一份电子合同最终签署成立并认定生效涉及的不单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包括诸多第三方,比如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即为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为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证明的活动,包括签名人身份的真实性认证、电子签名过程的可靠性认证和数据电文的完整性认证三个部分,涉及数据电文的生成、传递、接受、保存、提取、鉴定各环节。
就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而言,一旦当事人在签署合同前书面授权或通过签署平台电子授权同意对其个人信息(通常包括姓名、手机号和公民身份号码)进行认证并通过认证,CA机构向其颁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即数字证书后,该当事人就像在网络世界中获得了身份证一样具备了签署电子合同的能力,电子签名亦具有了专属性。
而电子合同存证、查验技术服务平台,亦能满足保证电子合同的原件形式要求。哈希值检验方法是特征值检验方法的一种,是一个能有效解决电子数据真实性保障问题的信息工具,其就像电子数据的“指纹”一样,不同的电子数据所对应的特征值也有所不同,故可通过对比同一电子数据前后两组特征值的方式来判断该数据在取得特征值的两个时点间是否存在更改。通过这一技术保证电子合同有效表现所载内容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完整未被篡改,在实操中,通过比对初始的哈希数据指纹是否一致可以鉴别电子合同是否为原始电子文件。
- wp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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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其他相关因素。
也就是说,电子合同要作为真实有效的证据,必须保证三个可靠:生成、储存、传递的可靠;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可靠;用以鉴别发件人的方法可靠。为保证这三项可靠,我国相关法律对电子合同怎么签才有法律效力,已经给出了明确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具备三大要素:
1、必须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来签订电子合同,才能保证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我国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必须使用合法CA提供的数字证书(可靠电子签名)来签署电子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签署方的身份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和数字签署的合法性。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这里所指的“可靠电子签名”就是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签署产生的数字签名。
3、可靠电子签署技术的基本条件是,用于签署电子合同的证书必须由Adobe信任的证书颁发机构颁发,保证签署的PDF文件在Adobe阅读器中显示“签署可信”,自动由Adobe阅读器验证合同的有效性,全球通用。
https://www.wosign.com/wosigndoc/ec2016050601.htm
- Fin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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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签名才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而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参见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 风头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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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律效力有法律法规保障。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1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认可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合法地位。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 大鱼炖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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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这里所指的“可靠电子签名”就是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签署产生的数字签名。
电子合同的电子签名,并不是手写签名的数字图像化,而是指通过非对称加密和区块链技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 u投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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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定义如下: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至第八条中,整体可概括为“可读、可保存、可识别、真实”四个方面。
只要能够达到前述四点要求,那么该数据电文即被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中,进一步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 北有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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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第13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结合《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归纳总结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电子合同其实是合同的一种新形式,所以除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外,还应适用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但是,由于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实现上述条件过程繁琐且成本高,与电子化签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
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即可签署有效的电子合同。这也符合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的规定:“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