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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____________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
2、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_________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
3、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劳动部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1978年的_____________对工伤保险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_______________ ,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5、《工伤保险条例》由_____________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375号令)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___________条。
(64)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__________,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储备金)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_______种。
(3)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________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机动车事故)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____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48小时)
1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___________;(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1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0)
13、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_______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年)
14、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____________,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15、劳动功能障碍分为_____________等级。
(十个伤残)
16、生活自理障碍分为____________等级。
(三个)
17、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______日。
(30)
18、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 _______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15)
19、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______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年)
2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______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70%)
2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______个月。
(12)
2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______按月支付。
(所在单位)
2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_______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
2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_________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国家规定的标准)
25、完全依赖护理的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______。
(50%)
2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___________。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2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__________。
(本人工资的85%)
28、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_______________,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9、工伤职工_____________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____________,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3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____________。
(伤残就业补助金)
3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__________。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33、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________________。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4、职工因工死亡,发给其配偶的抚恤金是职工本人工资______。
(40%)
35、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4个月)
36、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____________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8个月)
37、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_________________。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8、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__________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考试大提供
(下落不明)
39、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 ;(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40、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 ______________。
(约定补偿办法)
41、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____________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优先)
42、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___________。
(有权举报)
43、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__________。
(实行监督)
44、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
45、职工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对核定的工伤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_______________。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6、省公司以_____________的方式参加湖南省的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管理。
(相对集中)
47、参加省公司职工工伤保险的对象为____________。
(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职工)
48、省电力公司社保局负责所属各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工作,接受____________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9、省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的原则,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规定确定各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50、省公司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公司统筹,存入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________,并建立备用金制度。
(开设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选择题
1、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为单位工资总额的_______。(A)
A:1%;
B:0.5%;
C:1.2%;
D:2%
2、职工工伤由______认定。(C)
A:职工所在单位;
B: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C: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D: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省公司工伤保险统筹基金由____________管理。(B)
A:各单位;
B:省公司社保局;
C:省社保局;
D:省政府
4、省公司工伤保险统筹范围是_________。(C)
A:各单位;
B:县级;
C:省公司所属各单位;
D:市级
5、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_________提出。(A、B、C、D)
A:所在单位;
B:本人;
C:直系亲属;
D:工会组织;
6、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职工,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由_______举证。(C)
A:所在单位;
B:职工本人;
C:A、B共同;
D:不需要
7、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________个月本人工资。(C)
A:20;
B:18;
C:16;
D:10
8、省公司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由_________作出鉴定结论。(D)
A:单位劳动鉴定小组;
B:省公司社保局;
C: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D: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9、工伤职工(包括直系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出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其鉴定结论低于或者与原结论相同的,所需费用由________负担。(D)
A:工伤职工本人;
B:所在单位;
C:工伤保险统筹基金;
D:申请者
10、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________支付。(A)
A:10%;
B:15%;
C:20%;
D:50%
三、判断题
1、《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颁布。
(错,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试行)
2、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
3、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错,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4、职工发生工伤时,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错,发生工伤时可以到就近的医院)
5、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职工所在单位,有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
(对)
6、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自行车撞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错,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自行车不属机动车范畴)
7、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错,一是视同工伤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与工伤有差别;二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并领取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对)
9、某职工2003年12月发生工伤,2004年5月经工伤认定且被鉴定为工伤致残十级,可以享受一次伤残补助金。
(对)
10、职工发生工伤,就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错,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1、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对)
12、省公司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错,应为54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
14、省公司社保局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错,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15、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直系家属)或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
四、简答题
1、工伤保险有哪些基本特点?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立法规定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支付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向各用人单位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范围之内,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实行再分配,相互调剂使用。
2、《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范围是什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除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之外,还应附哪些相关证据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0)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4、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守哪些程序?
职工因工致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从开始到结束必须经过申请→受理→鉴定→结论→告知五个环节。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停工留薪期满或伤情造成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是申请:
(1)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符合鉴定条件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履行申报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工伤职工个人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有关医疗资料;《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二是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三是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1)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处理;(2)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3)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4)通过临床检查诊断,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的诊断;(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
四是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划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依据。
五是告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须加盖专用印章,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同时通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分别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除享受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等工伤基本待遇外,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1)一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六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本人工资。
3)十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