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里论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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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在私企报工伤真的是一件挺麻烦的事,碰到好的上司就会马上给你钱,但是现实中真的让人挺冷心的。
你的这情况毫无凝问是工伤,但是报工伤有很多手续的,首先要指定医院,要伤情评级,公司还要上交材料到社保局,总之一切搞定之后都要最少3个月后才能拿到钱。
一般象你这种没评级的,好的公司会自已掏钱补偿你的,主管向财务一说,都不用经过老板的,发工资时一并给你发了。烂公司就难说了,基本都不理你。你去劳动局告也没用,因为太单一了。
建议伤好后,在适当的时候辞职吧。
- 黑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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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25号受的工伤``我给相关部门打了很多电话`但是他们也表示赔偿`及医药费报销`可是一直往后推`现在都好几天了`打他电话也不接了`我该怎么办呢?
- 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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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对于工伤的认定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工伤认定不给报销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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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款如何做账?如今,多数企业都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的福利,如果员工在上班期间受伤,则可以申请相应的理赔。对于工伤赔付款,该如何做账?工伤赔付的账务处理一、如果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会计处理如下: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为员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如果是保险公司垫付的医药费:假如全额支付: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时: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二、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会计处理如下: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审查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应主要掌握以下标准:①是用人单位是否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②是职工是否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工伤补偿如何记账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赔付职工医药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2、企业收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应承担的工伤费用部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2023-07-08 08: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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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怎么开户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申请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赔偿。护理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护理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护理费用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受益人、补偿标准等。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2、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3、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受伤工人的就业证明、工资证明、单位给予的补偿证明等。4、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1、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2、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受益人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工人本人和家属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受伤工人和家属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023-07-08 08:0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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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对于 工伤保险 只有收据吗的回答是因为 社保 中心不纳税 所以没有发票。 工伤保险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 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 工伤认定书 及相关材料去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 伤残 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 工资 ) 5、填写 工伤医疗待遇 申请表 6、工伤保险 医疗费 报销(所有 医疗费用 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 工伤 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 身份证 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023-07-08 08:08:171
工伤保险行业有哪三类?
国家对行业是如何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的? 答:劳社部发〔2003〕29号文《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附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 第一类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第二类行业: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第三类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2023-07-08 08:08:241
国有银行是五险一金有哪些
国有银行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以上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五险一金的作用为: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6、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在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023-07-08 08:08:381
工伤商业保险怎么赔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公司买商业保险怎么赔偿?工伤公司买商业保险赔付如下:1、由于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强制进行购买的,则员工一旦发生工伤:(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2、如果是购买的意外险: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且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该事故而导致残疾的,则保险公司可按照被保险人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一定保额后理赔一笔保险金,比如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伤残为90%、三级伤残为80%,以此类推,保额为20万到100万。3、雇主险:(1)如果是对工伤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那么用工伤保险报销后,雇主险无法再对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重复报销,而只能对工伤保险还未报销过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2)如果是理赔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那么工伤保险赔了之后,还可以要求雇主险理赔一份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申请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赔偿。护理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护理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护理费用赔偿。2023-07-08 08:08:59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书》;2、《工伤待遇申报表》;3、《劳动能力鉴定书》;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由公司交给个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社保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出来之后,按照结论给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助金,虽然是给付给职工的,但因社保的办事程序,社保办事一般来说只对单位,不对个人。社保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本身也没有管钱的权利,钱都在银行,社保只能依照规定对工伤进行审核,核准之后委托银行将补助金打到单位的账户里,而不能亲自把钱交给个人。所以,这笔钱是应该打到单位账户里,再去找单位要,如果直接找社保,社保通常是不会接待的。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4)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时间工伤员工完成伤残等级鉴定以后,鉴定机构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拿出鉴定结果,员工在拿到伤残等级报告以后,就可以向社保所在地的工伤医疗保险机构申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工伤医疗保险机构在收到完整齐全的资料以后,会在7个工作日完成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制表,上报,审批手续,然后将支付报告递交到社保中心的财务部门进行支付。这笔钱将支付到单位帐户上,不过是有指定名字(公司工伤员工)和支付凭证。然后由企业再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应该是一个月以内就可以拿到这笔钱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工伤伤残等级计算,例如十级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023-07-08 08:09:251
工伤一次性补偿计入什么科目
工伤一次性补偿计入福利费科目。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偿,对于企业来说,相当于支付的一笔福利费,企业应该计入到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其对应的分录为,计提伤残补助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伤残补助,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实际支付时,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等。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综上所述,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23-07-08 08:09:331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国务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工伤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赔偿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津贴、职工伤残等级津贴、交通补贴、家庭护理津贴等。工伤残疾赔偿分为一次性赔偿和抚恤金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以及抚恤金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工伤证明,并经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工伤保险会计分录答: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怎么扣除?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比例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3-07-08 08:09:421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为认真贯彻《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现将执行《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建筑法》第48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的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执行《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二、建筑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实行按工程项目参保,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由项目业主代缴,代缴的工伤保险费列入工程预付款范围。三、项目业主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按规定为建筑工程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审核该建筑工程项目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凭证(《安徽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盖有银行受理回执章)。对未办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的项目,不得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项目业主应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到主管地税机关填写《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主管地税机关开具《安徽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项目业主缴费后,凭盖有银行受理回执公章的《安徽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作为该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凭证。在建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补缴建筑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到主管地税机关填写《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主管地税机关开具《安徽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工程总承包单位缴费后,凭盖有银行受理回执公章的《安徽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作为该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凭证。五、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工程项目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建立农民工劳务作业花名册、考勤记录(进场和离场时间)、工资表等用工台账。各建筑业企业申报农民工工伤认定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工程所在地辖区、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确认工伤。六、各建筑业企业不主动申报农民工工伤认定,而由农民工个人提出申请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调查。经调查确认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治疗费用,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该建设工程总包单位补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七、原《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与本通知精神有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其他有关事项仍执行原办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2023-07-08 08:10:031
工伤去做伤残鉴定需要些什么材料
工伤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等。同时,还需要提供职业病检查或其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治期间的伤病医疗费和工伤损失期间的伤残赔偿金。在申请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供一些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以及伤残程度,包括:1. 医疗证明:包括住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证明工伤事实和受伤部位及治疗情况。2. 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卡、社保证明等,证明受伤当时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情况。3. 收入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银行流水单等,证明受伤前后的收入变化情况。4. 职业病检查或其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如果受伤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需要提供职业病检查或职业病鉴定等资料来证明。通过以上材料的提供,可以协助工伤评定委员会了解受伤情况和伤残程度,从而作出公正的工伤赔偿决定。如果在申请伤残鉴定时无法提供某些材料怎么办?如果无法提供某些必要的材料,可以在申请伤残鉴定时说明原因,并提供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补充证明材料。工伤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如果无法提供某些必要的材料,则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通过材料的提供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及伤残程度,从而获得公正的工伤赔偿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023-07-08 08:10:111
工伤补助金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单位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单位给到职工的工伤补助金,计提时候的账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补助金。支付时候的账务处理是,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补助金,贷:银行存款等科目。2023-07-08 08:10:191
深圳市社保局工伤伤残待遇申请通过后每个月几号打卡里?
深圳市社保局工伤伤残待遇的具体发放日期需要参考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一般来说,工伤伤残待遇是按月发放的,通常是在每个月的底前几个工作日发放。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和不同发放方式(比如现金、转账等)所需时间也有所不同,因此具体发放日期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您可以通过社保卡、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渠道,查看和确认是否已经成功领取到工伤伤残待遇。另外,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到自己的具体情况。2023-07-08 08:10:251
在企业受伤什么情况可以报工伤
法律主观:按照新《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时间和原因方面扩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 工伤认定 的关键在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将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一e作时间,其必要条件是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履行工作职责的要素也有一定的变化,只有工作场所的要素没有变化。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形,是工作原因要素的变化,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工作原因,而仅仅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例如,在银行工作,遭受劫匪攻击造成损害,不论是不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4)患 职业病 的。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在其他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的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疾病。这里所称的职业病是指通过国家法律、 法规 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类型。凡是患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因此一律认定为工伤。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 意外事故 遭受损害的,也认为是工作时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是指国务院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或者针对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行政法规规定的纳人 工伤保险 范围,而《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有了一定的了解。只要是按照 工伤认定标准 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依法合理的认定,其认定结果是公平,根据认定的结果进行工伤的评定,其结果是公平公正的,不会损害大家的合法权益的。如果认为不公平的,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大家赔偿的做出,必须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023-07-08 08:10:321
工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样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员工工伤保险如何做账务处理?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员工工伤保险怎么做账?就该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员工工伤保险的账务处理企业为职工上保险了,应做以下账务处理: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会计分录如下: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药费时,属于全额赔付的,做以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3、不属于全额赔付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企业没为职工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药费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023-07-08 08:10:521
工伤保险怎么用,求助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受益人、补偿标准等。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2、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3、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受伤工人的就业证明、工资证明、单位给予的补偿证明等。4、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1、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2、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受益人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工人本人和家属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受伤工人和家属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023-07-08 08:10:591
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受益人、补偿标准等。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2、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3、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受伤工人的就业证明、工资证明、单位给予的补偿证明等。4、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1、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2、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受益人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工人本人和家属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受伤工人和家属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2023-07-08 08:11:061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会计分录答: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怎么扣除?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比例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受益人、补偿标准等。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2、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3、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受伤工人的就业证明、工资证明、单位给予的补偿证明等。4、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1、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2、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受益人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工人本人和家属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受伤工人和家属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023-07-08 08:11:151
工伤保险哪个部门办理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2023-07-08 08:11:251
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申请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赔偿。护理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护理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护理费用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国务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工伤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赔偿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津贴、职工伤残等级津贴、交通补贴、家庭护理津贴等。工伤残疾赔偿分为一次性赔偿和抚恤金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以及抚恤金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工伤证明,并经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工伤保险会计分录答: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怎么扣除?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比例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3-07-08 08:11:351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受益人、补偿标准等。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2、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3、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受伤工人的就业证明、工资证明、单位给予的补偿证明等。4、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1、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2、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受益人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工人本人和家属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受伤工人和家属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工伤保险会计分录答: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怎么扣除?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比例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3-07-08 08:12:001
用人单位怎么缴纳工伤保险费
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如何记账1、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2、计提工伤保险: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3、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工伤保险(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公司计提然后缴纳工伤保险,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什么是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征收。即是说,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国家根据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2023-07-08 08:12:091
工伤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因为工伤引起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与行政部门的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为工伤引起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途径: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和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2.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断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3.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时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则诉讼时效还可重新计算。在上述多年前工伤事故索赔案件中,胜诉的不到40%的原告都是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而引起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可见,工伤受害者应及时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诉讼、提出要求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工伤事故责任的事实认定及其程序工伤事故责任认定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工伤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所有的事故责任中,都有一个相同的事实认定环节,这就是责任认定,在医疗事故责任中有医疗事故鉴定,在交通事故责任中有事故责任认定。与这些责任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同,工伤事故的鉴定分为两个部分,即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关系到责任认定的事实认定,在工伤保险中分属于不同的机构,认定的事实基础及程序各不相同。(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事实认定。它关系到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问题。将职工的人身伤害事实认定为工伤,则构成工伤事故责任,反之,则不构成工伤事故责任。工伤认定分为广义、狭义的不同概念。广义的工伤认定,就是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实际上就是说的工伤事故责任构成。狭义的工伤认定,是指对于具体的伤害事实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在这里所说的工伤认定是指后者。1.工伤认定的根据工伤认定,应当按照《条例》第14条至第16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视同工伤者,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基础事实;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不属于工伤事故。按照《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工伤认定的关键之点在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将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其必要条件是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履行工作职责的要素也有一定的变化,只有工作场所的要素没有变化。(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形,是工作原因要素的变化,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工作原因,而仅仅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例如,在银行工作,遭受劫匪攻击造成损害,不论是不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工伤。(4)患职业病的。凡是患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因此一律认定为工伤。(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害的,也是认为是工作时间。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没有责任,则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为是工作时间遭受的损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条例》没有规定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实际上并不是工伤,由于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利,将其作为准工伤对待,也就是视同工伤。因此《条例》规定,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认定机构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分为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一般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如果是属于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3.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认定材料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人分为:(1)用人单位;(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的,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鉴定、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其期限是1年。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调查核实、举证责任和认定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举证责任,提出不是工伤的证据。证明属实的,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的,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2023-07-08 08:12:38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管理方式是( )
【答案】:A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渠道列支,企业的开户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2023-07-08 08:12:571
社保卡在哪个银行办理
社保卡是每个购买了社保的人,都会拥有的一张卡,在参保后,社保局将会发放一张卡给参保者,目前为止,社保卡最常见的用途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就业等领域。社保卡有什么作用?社保卡是参加社保的重要凭据,下面说一下最新社保卡的8大功能: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8、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简单来说,社保卡的作用概括为:个人信息记录、医保缴纳情况记录、就医买药、办理社保事务、查询保费额度,未来还可能增加更多的功能。社保卡怎么用?1、当医院就诊卡用:市民持社保卡即可在该院直接就医、结算费用,接诊医生可通过刷卡查阅患者健康档案及就诊记录,患者不必重复检查、重复收费,彻底解决患者“一院一卡”和“一人多卡”等问题;2、当银行卡用:新社保卡可用作银行借记卡,加载了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暂不支持贷记功能;3、健身消费将可刷卡:有些地区已经出台试点“医保卡健身”,例如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人均结余资金充足的地方开展“医保卡健身”试点。2023-07-08 08:13:061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的受到伤害的;工作时间内,履职受到暴力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023-07-08 08:13:133
社保局规定工伤休假多少天
社保局规定工伤休假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社保办理流程:1、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找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份(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以上所有资料交到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后,会现场发一个社会保险登记证;2、去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让公司法人签字,然后将两个表都盖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你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3、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拿到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貌似可以直接现金缴款、或者是刷卡,也可以去工行打钱缴款。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一式有2联,第一联盖公章拿到当地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第二联自留。如果你所在公司新成立还没有在地税局登记的,那现在是无法换到税收缴款书的,需要按流程完成登记才能换,先要进行税务登记,接着进行社保登记;4、去公司开户银行缴。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书缴款。要弄清楚,公司留在开户银行的那一套印章,弄清楚之后可以先在税收缴款书上把章盖好,如果不确定盖什么印章,可以把公司那一套章带到银行去现场盖,最后银行会将税收缴款书第一联返还自留。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023-07-08 08:13:201
工伤保险待转金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报销工伤保险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对于工伤保险的会计处理,一般作为发放给职工的福利费来进行报销,通常计入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工伤保险报销的会计分录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报销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账时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是什么?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表示是已支付的薪酬,贷方表示未支付的薪酬。银行存款是什么?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申请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赔偿。护理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护理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护理费用赔偿。2023-07-08 08:13:291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受益人、补偿标准等。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2、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3、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受伤工人的就业证明、工资证明、单位给予的补偿证明等。4、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1、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2、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受益人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工人本人和家属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受伤工人和家属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工伤保险会计分录答: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工伤保险贷:银行存款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怎么扣除?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比例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3-07-08 08:13: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