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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中的三网是指以因特网(Internet)为代表的数字通信网、以电话网(包括移动通信网)为代表的传统电信网和以有线电视为代表的广播电视网。三网代表现代信息产业中三个不同行业,即电信业、计算机业和有线电视业的基础设施。
三网融合有多种含义:
狭义讲,是电信网、有线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与趋同。
广义讲,是电信、媒体与信息技术等三种业务的融合。
从服务商角度看,是指不同网络平台倾向于承载实质相似的业务。
从终端用户看,是指消费者用户装置(如电话、电视与个人电脑)的趋同。
三网融合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的说法,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这就是所谓的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的四个特点[1]
一、强调业务融合
总体方案指出,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又不完全相同,其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及视频等多种服务。三网融合不是三网合一,也不是网络的互相替代,而是业务融合。通过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每个网络都能开展多种业务。用户既可以通过有线电视网打电话、宽带上网,也可以通过电信网看电视,基础网络本身无论是历史原因,还是市场竞争的需要,都将长期共存。
二、强调中国特色
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都强调,要探索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走中国特色的三网融合之路,切实加强三网融合条件下宣传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注重社会效益。在新媒体核心业务IPTV等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全面推进网络数字电视的数字化网络改造,提高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可管可控,具有安全保障能力的试点和业务支撑试点,同时要推进各地分散运营的有线电视网整合,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三、明确广电和电信有限度的双向接入
鉴于我国媒体管理和电信管理政策的不同,三网融合只是业务上有限度的融合。按照两个方案精神,广电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增值业务。电信企业可以开展除时政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造,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节目,互联网音视听节目,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等。
四、强调信息和文化安全监管
两个方案都提出了相应要求,提出三网融合环境中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的研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有效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控系统的作用,在节目集成播控、用户接收等环节,部署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地网络播放情况,及时查处违规节目。
上述特点充分说明,三网融合中凡涉及新闻宣传和体现媒体特征的业务和内容,必须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掌控,涉及产业发展的则可以适度放开,参与市场竞争。
三网融合下的消费特点[2]
2010年伊始,国家就陆续出台关于三网融合的各项政策措施,这标志着三网融合在中国已经步入实质阶段。三网融合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和消费倾向,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其满足了社会大众对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下语音、网络、多媒体以及融合产品的需要。
一、三网融合将打破垄断,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社会福利
政府推动三网融合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促成多家市场竞争主体,形成市场良性竞争。一方面,融合后的网络实现了多网络对接,这种连接将实现网络的聚合效应,实现1+1>2效果,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福利。另一方面,在三网融合时代,消费者不仅可通过网络虚拟运营商,如SKPE、谷歌、腾讯等,也可通过广电企业享受相同服务。市场竞争的良性结果将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消费者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得更多、更好的服务。
二、三网融合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了社会大众的深层次需求
三网融合最大的特征是融合,这不仅包含网络融合,更包含业务和产品的融合。随着社会大众对电子商务、娱乐和生活信息化的需求,三网融合将进一步提供相关产品(见图1)。融合业务种类涉及通信、资讯、娱乐、家政和商务等多个层面。不仅满足个人客户需求,更能满足家庭客户和集团客户的深层次需求。
三、三网融合降低了消费成本,使消费者便利性大大提高
以往一个家庭要面对移动运营商、固定运营商、广电企业等。三网融合后,一家企业将会提供一系列家庭一站式解决方案,如统一账单、统一服务等,这都有利于降低顾客消费成本;同时,随着网络融合,消费者通过融合产品和服务,进行远程家庭智能网关控制,在家享受医疗、购物等服务,这都极大地便利了消费者。
显而易见,三网融合带给消费者的将会是更多的福利、更丰富的产品、更好的服务、更低的成本、更大的便利性。而这些福利正是因为当今消费者在网络融合下具有不同的特征所影响的。
三网融合的技术
首先,技术进步是三网融合的基本推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三网融合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从细节上分类,可以将技术分为:基础数字技术,宽带技术,软件技术,IP技术。
1.基础数字技术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把话音、数据和图像信号编码成“1”、“0”符号进行传输,成为电信、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的共同语言。所有业务在数字网中都将成为统一的0/1比特流,从而使得话音、数据、声频和视频各种内容(无论其特性如何)都可以通过不同的网络来传输、交换、选路处理和提供,并通过数字终端存储起来或以视觉、听觉的方式呈现在人们的面前。目前,数字技术已经在电信网和计算机网中得到了全面应用,并在广播电视网中迅速发展起来。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使话音、数据和图像信号都通过统一的数字信号编码进行传输和交换,为各种信息的传输、交换、选路和处理奠定了基础。
2.宽带技术
宽带技术的主体就是光纤通信技术。网络融合的目的之一是通过一个网络提供统一的业务。若要提供统一业务就必须要有能够支持音视频等各种多媒体(流媒体)业务传送的网络平台。这些业务的特点是业务需求量大、数据量大、服务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在传输时一般都需要非常大的带宽。另外,从经济角度来讲,成本也不宜太高。这样,容量巨大且可持续发展的大容量光纤通信技术就成了传输介质的最佳选择。宽带技术特别是光通信技术的发展为传送各种业务信息提供了必要的带宽、传输质量和低成本。作为当代通信领域的支柱技术,光通信技术正以每10年增长100倍的速度发展,具有巨大容量的光纤传输网是“三网”理想的传送平台和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主要物理载体。目前,无论是电信网,还是计算机网、广播电视网,大容量光纤通信技术都已经在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3.软件技术
软件技术是信息传播网络的神经系统,软件技术的发展,使得三大网络及其终端都能通过软件变更最终支持各种用户所需的特性、功能和业务。现代通信设备已成为高度智能化和软件化的产品。今天的软件技术已经具备三网业务和应用融合的实现手段。
4.IP技术
内容数字化后,还不能直接承载在通信网络介质之上,还需要通过IP技术在内容与传送介质之间搭起一座桥梁。IP技术(特别是IPv6技术)的产生,满足了在多种物理介质与多样的应用需求之间创建简单而统一的映射需求,可以顺利地对多种业务数据、多种软硬件环境、多种通信协议进行集成、综合、统一,对网络资源进行综合调度和管理,使得各种以IP为基础的业务都能在不同的网络上实现互通。IP协议的普遍采用,使得各种以IP为基础的业务都能在不同的网上实现互通,具体下层基础网络是什么已无关紧要。
IP协议不仅已经成为主导地位的通信协议,而且人们首次有了统一的、为三大网都能接受的通信协议,从技术上为三网融合奠定了最坚实的联网基础。从用户驻地网到接入网到核心网,整个网络将实现协议的统一,各种各样的终端最终都能实现透明连接。对于计算机网络来说,IP技术是它赖以存在的基础;对于数据通信网络来讲,IP协议已经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通信协议;对于广播电视网络来讲,随着数字电视的逐渐推广,IP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
三网融合的层次性[3]
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推动,曾经相对独立的传统网络间的分立局面逐渐被打破,信息服务产业逐步从分立走向融合。三网融合的内涵的确是动态变化和不断发展的。我国对三网融合的认识也从“三网合一”走向“三网趋同”。“三网趋同”是对“三网合一”的反思。广电、电信和互联网不是谁吃掉谁的问题,是体制和政策上不断调整,业务上不断融合,技术上不断趋同的历史过程。三网融合实际上包括五个层次的融合。
第一个层次是产业链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在广度上是指产业链主体不断增加,在深度上是指不同业务提供者,例如广电和电信业务提供者的逐渐融合。世界上不少运营商既可以提供电信业务,又可以提供广电业务。例如,目前美国Verizon就可以提供基于FiOS网络的固话、互联网接入和数字电视的三种业务捆绑。截止到2007年底,Verizon的FiOS互联网用户数年同比增长124%,达到150万,FiOSTV用户数年同比增长356%,达到94万。
第二个层次是网络系统的融合
这又可以分为两个小层次,一是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融合,即三网融合;二是电信网内部的融合,即固定网和移动网的融合(即FMC)。随着新电信、新联通和新移动的正式成立,我国电信运营主体都具有全业务资质,必然导致固网与移动通信的管制界限日趋淡化,多业务营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第三个层次是终端的融合
包括移动终端能够集成更多的内容;通信、计算机和消费者电子产品等固定终端,即3C融合,以及移动终端和固定终端的融合。原本分属三个产业的终端产品,具有很多相似的技术特征,通过屏幕、终端为可以为用户提供不同种类的服务。三网融合必须注重跨终端融合,同一个业务应用,通过不同接口,以同一个模式可以覆盖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
第四个层次是业务的融合
业务融合可以从两个层面上理解,一是原有的业务可以在不同的网络上提供,例如,电信网和广电网上分别出现了原本属于对方的业务形态;二是出现了新的可以在广电网上和电信网上提供的业务形态。比如IPTV、手机电视等等。电信业与传媒、娱乐、金融、电子商务等行业不断的融合,移动媒体化、手机多用化比较明显,手机终端已经成为影响越来越大的“第五媒体”。
第五个层次是体制和政策的融合
体制和政策的融合也是保障广电、电信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条件。以上前四个层次的融合都属于产业和技术层次上的,而体制和政策的融合属于制度层次上的。以上五个层次的融合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但所有的融合最终都要体现到业务的融合上,以业务融合为根本目标。
三网融合的历史进程
1994年,当时的电子部联合铁道部、电力部以及广电部成立了中国联通,被赋予打破“老中国电信”垄断地位的重任,但主要还是经营寻呼业务。
1998年3月,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完成合并,信息产业部正式成立;同时,广电部改为目前的广电总局。在《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2号)中有这样一段并未执行的文字:“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1998年3月,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随后展开了“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大辩论。当时,广电部门正在启动有线电视省级、国家级干线网建设。
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的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三网融合”: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2008年5月23日,运营商重组方案正式公布。中国联通的CDMA网与GSM网被拆分,前者并入中国电信,组建为新电信,后者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将并入中国电信。2009年1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获得TD-SCDMA、CDMA2000和WCDMA的3张3G牌照,三家新运营商进入电信全业务竞争时代。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文件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推动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推动我国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8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被解读为和三网融合相关,不利于IPTV近期发展。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