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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200字左右的关于天津事件的新闻点评
8月12日发生于天津港的爆炸事件暴露了安全、监管以及可能的腐败等诸多问题,其中关于瑞海公司的高危化学品堆场在距离其他普通堆场以及附近住宅小区如此之近的情况下,却能顺利获得安全评估,更是令舆论质疑。
为瑞海安全评价开“绿灯”的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安全评估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这一切都令人关注。
8月14日,在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第二场官方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称,瑞海公司是通过一家全国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得到安评报告,公司名称为“中滨海盛”。
在15日的发布会上,面对媒体的追问,高怀友称,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他说,14日已征求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门认为,过去对公开事故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而安全评价机构作为安全信息报告公开的主体,如果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对评价报告的部分内容予以公开。
但截至目前,安评报告仍只字未公布。与此同时,舆论质疑越来越多,纷纷指向当初为瑞海公司提供安全评价服务的中滨海盛。
给瑞海国际作安评报告的公司全名是“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负责了天津多家大型企业的安全评价,在天津的安评市场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14日下午2时,界面新闻记者查询该公司网站,该网站介绍称,该公司由原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共同组建成立,注册资金为550万元,是以安全、消防、节能、职业卫生等领域科技咨询服务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该甲级资格证为“APJ--519”,发证日期为2012年1月4日。
界面新闻记者从中滨海盛官网上查询到一份题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报告,报告显示,中滨海盛作为第三方安评机构,在去年8月12日至8月15日、以及去年9月12日至15日两个时间段内,对引起本次爆炸的仓库进行项目检测,评价完成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
这份报告显示,瑞海国际租用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吉运二道95号集装箱堆场设施,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个危险品库及重新规划现有堆场,改造场地消防设施,新增1250立方米废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泵房。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因素”一项为“其它粉尘、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氢氧化钠、硫氢化钠、硫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噪声、高温”。这些危险品尤其氰化钠,与后来的第二次爆炸可能有关。
但1个小时后,记者试图进一步查询该公司网站时,已无法打开。
界面新闻记者还留意到,该报告是由章立新、姜文花、王玉梅、张宁四人负责评价,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的官网显示,章立新、王玉梅为二级职业资格等级,但姜文花和张宁的资格信息却查询不到。
界面新闻记者随后查询到一篇天津大学何朝晖于2011年5月撰写的硕士论文,关于中滨海盛企业发展战略。在论文末尾,他特意感谢中滨海盛的副总经理雷全川。记者从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的官网上查询到,何朝晖也是二级职业资格等级,他的从业机构正是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该论文介绍称,中滨海盛前身是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安全评价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当时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
2005年8月29日,由天津海豚橡胶集团公司、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和相关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取得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乙级资质。
2008年4月,公司股权再次发生改变。当年,海橡公司与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合作,以新增股东的方式,将注册资金由300万增至550万元,并改为现名。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到,中滨海盛共有三大股东,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天津海豚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事业法人,自然人股东包括雷全川、王梦海、赵伯扬和许玉凤、伍军学、曾凡强、孙金霞和金霞。法人投资321.4万元,占56.8%,个人投资237.6万元,占43.2%。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中滨海盛公司2014年的年报显示,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中滨海盛最大出资人,金额250万元,天津橡胶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天津海豚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分别为31.2万元,但赵伯扬出资148.6万元。
论文还提到,中滨海盛在滨海新区的市场占有率一直比较稳定,渤化集团所属企业为公司的业务提供了稳定的来源。三化指的是海洋化工、煤化工和石油化工。中滨海盛还与北辰区、保税区、自来水集团、中石油华北销售分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到,天津海豚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海橡投资发展公司、海豚炭黑发展公司与云南高深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是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所属重点骨干企业,中国橡胶协会会员单位,中国工程轮胎、子午线轮胎和橡胶制品生产基地之一。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计划单列企业,2012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60亿元,位居2013中国企业500强第173位,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80位。
进一步的信息显示,近年来中滨海盛先后对数千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等工作,以天津市滨海新区及化工系统为服务重点,包括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普利司通轮胎有限公司、天津港中化国际危险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在2011年9月底还曾通报表扬了天津中滨海盛,称其不仅公开机构信息、工作业绩,还主动搜集评价行业业内工作动态,更侧重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标准法规等技术咨询和服务,便于查询和下载引用,同时增加了安全评价典型案例分析,供行业内部学习和交流。
国家安监总局所表扬的,其实是指中滨海盛曾多次受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先后主持和参加了多个安全领域相关标准、文件、教材的起草和编审工作,如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基本要求实施手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评估标准细则、制度编制纲要、培训教材等。
凭借上述强大的背景,中滨海盛成为目前天津安评市场上仅有的两家甲级安评机构之一。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1月24日颁布的第一号公告里,天津中滨海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为第一批具有国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的机构。
天津消防研究所此次也引起了舆论的关注。中滨海盛官网介绍称,它与天津消防研究所等科研检测机构建立了技术检测支撑渠道和合作关系,形成了强有力的安全技术支撑。对此,天津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天津消防研究所是公安部消防局管的机构。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于1996年经国家科委和公安部批准建立,其主管部门是公安部,依托单位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但《北京青年报》的报道称,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承认研究所确实曾和中滨海盛公司的前身企业有过合作,但是这种合作早已经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到,直到今年8月9日,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官方网站,在基本情况介绍里仍然有这样一句,“作为主要技术力量,支持我所参股机构成功申请国家甲级安全评级机构资质【APJ--519】。每年对外承接安全评价项目、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风险评估项目数十项。”
但是,这段文字目前已被删除。
14日下午,界面新闻记者赶到中滨海盛位于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科馨别墅74号的总部试图采访时,这座外表看起来非常气派的独门独院别墅已大门紧锁,记者多次敲门也无人应答。
正在隔壁另外一栋别墅装修的一位工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他们注意到这栋别墅很少有人来,“上一次见到人还是20多天前,一帮人在这开会,开会完就走了。
界面新闻记者致电中滨海盛的法定代表人赵伯扬,以及雷全川等多名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前,界面新闻也未能联系上该公司予以置评。
但一些零散的公开信息仍显示该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到,一份《瑞海国际物流有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战略目标与2013年安全目标》的文件中有这样一段评价报告,目测高杆灯避雷针不能控制整个库区,重箱堆场、拆装箱区等需要单独设置避雷针,否则雷雨天气有可能遭受雷击,雷击中爆炸性、易燃性物品,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去年8月至12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的“资质、人员、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为重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有28家企业被点名通报批评,中滨海盛就是其中一家。
上述检查结果显示,中滨海盛存在多项问题:复核人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氯气采样人、测定人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报告无工作日写实记录,现场调查表是打印的,没有调查人、陪同人签名,以及办公区与实验区未严格分开,实验室无控制进入措施。
上述硕士研究生论文在评估中滨海盛的弱点和缺点时也指出,该公司评论室专职评价人员较少,剔除挂靠在公司的外地评价人员,专职评价人员有限,有的还兼任其他工作,服务承接力度不足。
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国对安全评价机构有着严格的规定。
2012年12月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甲级机构,应当至少拥有1名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港口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港口安全、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以及1名具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油气储运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
由于不能联系到该公司,中滨海盛公司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目前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瑞海国际的高危化学品堆场显然存在违规的地方。比如距离堆场最近的居民区只有600米,这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被舆论质疑安评程序形同虚设。
据腾讯财经报道,瑞海国际在2013年将普通仓库改造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堆场,但这一改造项目并未遇到任何阻拦,一路畅通地通过了安全评价和环保评价。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14日的记者会上表示,瑞海国际经营范围包括对危险品的储存、装箱、中转运输,但原先为普通物流存储性质的仓库,因发展需要租用天津港集装箱物流区域堆场,将其改造成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并通过专业安评等手续,取得危险品周转仓库的资格。
在改造之初,仓库方圆1000米内,遍及天津主干道S11高速公路、津滨轻轨以及万科海港城等多个居民小区,明显与安监局2001年所规定的1000米距离相悖。
而这次爆炸致伤亡惨重,与危险品仓库距离居民区和公众场所过近不无关系。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瑞海国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应至少保持1000米的安全距离。但此次爆炸点周围1000米内,有超过5600户住户。
一位业内人士也对界面新闻记者说,如果要改危化品堆场,就需要重建,需要取得环评、安评等一系列审批,绝对不可能离居民区和普通堆场这么近。
对此,作为瑞海国际的第三方安评机构,中滨海盛不可能不清楚。
但到目前为止,涉事的瑞海国际、中滨海盛以及对港口安评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部门仍未公开站出来解释。
而这背后也暴露出了相关监管机构设置重叠导致后续的安评和安全监管变得混乱和无序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2011年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涉及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虽然各个部门都有明确分工,但是这种条块式管理必然导致政出多门以及监管混乱。
天津市一家化工企业的老总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分析,通常来讲,安监局不是在审批上有问题,很可能是日常监管上的问题。
“安监局得参加专家评审会,拿着企业的安评报告和实际情况、措施现状来批复,企业才能得到经营许可证。”他说,“最初安评的时候企业可能没问题,但是之后随着业务量的扩大,可能因为获利等原因,在原来普通货物的基础上增加危险货物。然而在之后的日常监管中,安监局未能细致根据实际现状分析跟进和有效监督。”
此次涉事的瑞海国际处于天津港,由于仓库存储有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可以看出,在监管上,这又涉及到港口和交通运输部门。
而《华夏时报》上述报道引述业内人士分析称,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并没有对安评进行审核的相关职能和能力,所以港口的安评审核工作在第三方机构提交后,审查过程变得形同虚设,第三方机构的安评报告出现问题,主管部门也很难察觉。
界面新闻记者14日下午在工作时间致电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希望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但该委员会的宣传部、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将记者电话几次转接,最后以“现在办公室工作很忙,事情正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挂断记者电话。
“在对瑞海国际的安全监管上,受天津市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港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能重叠,反而会导致各处都不到位。”上述深谙行业情况的化工企业老总称,“这件事件之后,应该注意到这个问题,要分类指导、分量管理,细化管理,科学管理。”
李瑞海瑞海物流,首次爆炸的物品是否搞清?
8月15日上午10时,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说,8月14日、15日,安监部门组织了交通、公安、海关、安监、天津港等有关部门,对事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员等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调出天津市交通委信息系统、海关、报关数据,以及企业人员回忆所掌握的数据资料,初步认为事故危化品主要集中在装箱区和运抵区。
装箱区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有钾、钠、氯酸钠、硝酸钾、烧碱,硫化碱、硅化钙、三氯乙烯、氯碘酸等。运抵区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有环己胺、二甲基二硫、甲酸、硝酸铵、氰化钠、四六二硝基、邻仲丁基等。
高怀友说,因为运抵区货物都装在集装箱里面,还没开装,也没有申报,有些甚至还没有来得及登记,所以要确定准确的数据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瑞海公司最近一个月出口量比较大的危险品有硫化钠、硫氰化钠、氯酸钠、钙、镁、钠,硝化纤维素、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等,而有可能运抵区目前储存量比较大的也是这些物质。我们同时也在跟货主取得联系,对这些危化品的种类、数量进一步核实,一旦有进展再向大家进行公布。
天津大爆炸主要是什么东西爆炸的?
主要是仓库中的化学危险品爆炸引起的。
经调查组查明,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最终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扩展资料
天津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
1、人员伤亡
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
2、物品损失
该事故造成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3、交通管制
天津港爆炸后暂时戒严,不允许外部车辆入内,进港口和中国海关的大楼都被炸毁,满地白色粉末和金属碎片。受天津滨海仓库爆炸影响,天津境内滨海高速南岗站入口、轻纺城站入口、临港站出口、永定新河站出口交通管制,河北境内沿海高速歧口主线站天津方向交通管制,恢复时间延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责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从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变更资质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调查组同时认定,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责名单部门单位性质责任违规行为责任人处理措施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同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同上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同上天津新港海关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同上天津港公司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天津港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总裁助理李洪峰、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同上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依法监视居住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副巡视员王金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上数据来源
天津爆炸相关责任人是些谁具体名字是?不能公开吗?为什么?
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天津港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天津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洪峰、天津港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8月14日以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8月20日,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天津爆炸是什么物质,不用猜直接问港口负责就便知,因为是他直接管那有不知情
事发现场复杂的起火物料,满地狼藉的物品残片,涉事公司内部自相矛盾的信息,令爆炸物这一备受关注的核心问题迟迟没有答案。不过,随着调查工作的开展,爆炸仓库危险品清单正逐渐明朗化。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15日称,初步认定事故危险化学品主要集中在装箱区和运抵区,其中运抵区可能含有氰化钠、硝酸铵等。
但彻底查清为时尚早。高怀友表示,运抵区的货物都装在集装箱里未拆装申报,有些甚至还没有登记,故确定准确数据“还需要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