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啵呲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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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几篇日记范文,你选择你想要的,希望对你有用
我有一位非常可爱的表妹,她今年7岁,她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胖嘟嘟的脸,见到她的人都忍不住想拧她几下,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家里来了客人总会很有礼貌的打招呼,头上爱扎着两条羊角辫子,更显出她的可爱和乖巧。
我的表妹不仅可爱,还很善良。有一次,我给她讲《三毛流浪记》,她很认真的听着,当我讲到三毛被迫流落在街上,饥寒交迫的时候,表妹突然走开了,我正在纳闷的时候,她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馒头,对我说:“姐姐,三毛没东西吃,好可怜啊,帮我给他一个馒头,好吗?”我当时一愣,原来她到厨房拿馒头去了,我哭笑不得对她说:“豆豆,三毛是虚构的,不是真实的。”“哦,是吗?”“是啊!”……表妹一脸疑惑,说着说着,就把手里的馒头掰开两半,递给我一半,然后就吃了起来。呵呵,这就是我善良而有爱心的表妹!
还有一次,我正在刷牙,刷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我急急忙忙跑去接听,却忘了关水龙头,水一直哗哗地流,听完电话后,我才想起忘了关水龙头,连忙跑到洗手间,只见妹妹正踮着脚尖,一只手扶着洗手盘,另一只手拼命伸直想去关水,可是够不着,我连忙把水关了,这时表妹对我说:“姐姐,以后走开一定要关水,要节约用水。”我惭愧地说:“好的,我以后会记得的了。谢谢你!”
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
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改变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门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下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黝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纹,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眼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能给你的只是无耐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12号那个屋顶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就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可出来。当我的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躲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照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半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几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惨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尘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的照片,已经成为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地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纪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情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忘记。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则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跟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命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惟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1.观《宝琳和宝莱特》有感
昨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宝琳和宝莱特》,让我想了许多……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宝琳的老奶奶痴呆了,而与她一同生活并照料她的玛莎姐姐死了。其他两个妹妹都不愿收留她,后来,律师说如果没有人收留宝琳的话,那么玛莎的财产就全归宝琳所有,三妹看在钱的份上收留了宝琳,但她对宝琳不好,只知道到处旅游。宝琳只好去找二妹宝莱特。宝莱特把宝琳送进了福利院,自己却在海边住下。时间长了宝莱特觉得很孤单,就将宝琳从福利院接出来,两姐妹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看了这个片子,我认为宝琳的两个妹妹十分自私,各自只顾自己的事,一个要旅游,一个要演戏,将痴呆的宝琳置于不顾。但后来宝莱特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我们这个社会上,也有成千上万的人将可怜的老人扔在一旁。有的人看似好心收养老人,其实是想获取老人的财产。在老人去世后,这些人就获取了他们用恶劣态度对待的老人的财产。
当然,这部电影也有些不足,比如片中的音乐没有很好的表现出主人公的心情、处境……不过,对亲情的表现还是很感人的。
在我们国家同类的电影中,表现的只是老人围着子女们忙碌,没有多少表现老人丰富晚年生活的片子,这也是我们需要改进的地方。
2.第一次上烤玉米课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们飞快地爬在实验室的大桌子上安静了。
我看着桌子上的玉米和酒精灯,心中早已明白要上煮玉米那一课了,我十分高兴,要知道,我可爱干这个了。
时间在老师的讲课中流失,我一边仔细听着,一边生怕实验取消。终于,老师讲完了,自己动手的时间开始了。我们先将酒精灯点燃,放在铁架下,再在铁架特安的圆孔上铺上一层特别的布,火苗刚烧到那儿,过了一会儿,再将水中的玉米倒在杯中,放了上去。时间过得很快,不一会儿,玉米熟了,我闻了闻,还比较香,啊,烤玉米被忘了,我急匆匆地用勺子盛玉米,放到火上烤,大约过了十几秒,玉米就香飘万里,我又拿起第二勺……
科学课上烤玉米,真是其乐无穷。
可可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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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几篇日记范文,你选择你想要的,希望对你有用
我有一位非常可爱的表妹,她今年7岁,她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胖嘟嘟的脸,见到她的人都忍不住想拧她几下,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家里来了客人总会很有礼貌的打招呼,头上爱扎着两条羊角辫子,更显出她的可爱和乖巧。
我的表妹不仅可爱,还很善良。有一次,我给她讲《三毛流浪记》,她很认真的听着,当我讲到三毛被迫流落在街上,饥寒交迫的时候,表妹突然走开了,我正在纳闷的时候,她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馒头,对我说:“姐姐,三毛没东西吃,好可怜啊,帮我给他一个馒头,好吗?”我当时一愣,原来她到厨房拿馒头去了,我哭笑不得对她说:“豆豆,三毛是虚构的,不是真实的。”“哦,是吗?”“是啊!”……表妹一脸疑惑,说着说着,就把手里的馒头掰开两半,递给我一半,然后就吃了起来。呵呵,这就是我善良而有爱心的表妹!
还有一次,我正在刷牙,刷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我急急忙忙跑去接听,却忘了关水龙头,水一直哗哗地流,听完电话后,我才想起忘了关水龙头,连忙跑到洗手间,只见妹妹正踮着脚尖,一只手扶着洗手盘,另一只手拼命伸直想去关水,可是够不着,我连忙把水关了,这时表妹对我说:“姐姐,以后走开一定要关水,要节约用水。”我惭愧地说:“好的,我以后会记得的了。谢谢你!”
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
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改变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门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下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黝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纹,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眼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能给你的只是无耐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12号那个屋顶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就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可出来。当我的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躲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照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半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几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惨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尘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的照片,已经成为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地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纪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情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忘记。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则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跟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命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惟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1.观《宝琳和宝莱特》有感
昨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宝琳和宝莱特》,让我想了许多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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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农村,那儿美丽的风景星罗棋布,美不胜收。尤其到了秋天,大自然更是美轮美奂,目不暇接。
成熟的气息弥漫着在园子里,散发着诱人的清香。丰收在望,庄稼人一个个笑逐颜开,喜上眉梢。梨儿黄橙橙的,泛着金光,闪闪发亮,在青绿间露出一张张笑脸。绿油油的白菜,这儿一丛,那儿一丛,翠色欲滴,如同给园子铺上了一块绿色的地毯。更令人心旷神怡的是站在园外望园子:满园一片金黄,偶尔点缀着一点绿色,分外和谐。赏心悦目。树披金装,一阵阵微风吹过,片片黄叶飘飘扬扬,如同一只只彩蝶,随风翩翩起舞。
漫步在花园里,整个花园尽态极妍,美不胜收。看,黄色换得淡雅、白色花的高洁,紫红色花的热烈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烂漫争艳。
当然,故乡的秋天,雾是最迷人的,也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每到早晨,云雾弥漫了世界,雾山雾海,连绵起伏的群山,时隐时现,如同蓬莱仙岛一般,令人心旌神驰。偶尔在云雾中露出一座农舍,炊烟周围缭绕着,早餐散发的阵阵香气,和着略带含义的晨雾构成了和谐迷人的画卷。
每当起雾的时候,故乡的秀丽山川和心中的海市蜃楼就融为一体了。不论何年何月,离得多远,身处何地何方,故乡的秋景永远朦胧在我的生命中。
故乡的秋天,也是风的世界,雨的天堂。秋日的早晨,微风丝丝的歌唱着。送来了珍珠般的露珠。送来了秋日的凉爽,吸取了夏日的炎热;带来了雪白的云雾,擦去了酷暑的残迹。雨是最寻常的,细如牛毛,密密的斜织着,有如花针,闪闪发亮。“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得多好呀。家乡的秋雨来临之前,。总是先有秋风的征兆。秋雨落在地面上,毫无半点声响。秋雨是和谐的,它带走了夏日长久的干旱,送来了期待已久的湿润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雨。
故乡的秋天啊!每当您到来,我心中的欢愉总是无法言表的,只能用大诗人杜甫的一句诗“漫卷诗书喜欲狂”来概括了。
我爱我的故乡,我更爱故乡醉人的秋天。
里论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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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跟着妈妈一起去逛街,逛到一半,看见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狗狗战争。欲知后事如何,请听我慢慢讲解--
打架的是两条巨狗,我第一眼看到时,还以为的凶巴巴的藏獒呢!我想:要是它们直立起来,恐怕比我还高呢!一条是黑色的,毛一根一根地直竖起来,看着真叫人胆战心惊啊!脸部的表情也挺凶的,好像要把对手吃了一般。一条是棕色的,张着大嘴,我已经看见了它那锋利而尖锐的牙齿,心想:如果被这牙齿咬到,唉,那就太悲惨了!
战争开始啦!棕狗首先出击,但由于链条锁着,它只能大叫两声表示它的厉害;黑狗也不甘示弱,虽然被主人牵着,但不免要动手动脚;棕狗已经忍无可忍了,它吼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喊叫;把黑狗吓了一大跳,但还是不忘保持着自己的威严,朝棕狗叫了一声,但声音明显小了很多,它示弱了,棕狗胜利了。
我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好惊险啊!
苏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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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省略300字
自己不会想么?长着脑子干吗使?
肖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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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
me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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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家
CarieVinne
-
得到解放v
tt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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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xieyabei
瑞瑞爱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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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秋天的……
2009-07-13 15:5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打印] [评论]
秋天,美丽的季节,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百花盛开的春天一样令人向往,同骄阳似火的夏天一样热情,同白雪飘舞的胴体昂一样迷人。 ——题记
秋的美丽
朝阳初起,和煦的阳光泼洒在植物的叶子上,那积累一个晚上,而形成的露珠从叶子上滚落下来,在水珠的映衬下,能够清晰的看清叶子的纹路。
威风徐徐吹过,唤醒了树上的枯叶,于是它们像蝴蝶一样,轻盈的飘落下来,落在裸露的土地上,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偶尔还能看到排着整齐的队伍的大雁飞过。
小溪里的水,也变得冷冰冰了。可是,小鱼儿甚是喜欢,不时的从水中跳出来看一看这美丽的秋天。
秋的收获
秋风过处,五谷飘香。那一片片庄稼,远看,好似翻滚着千层金黄的浪波;近看,稻谷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
秋风过处,菊花开了,果子熟了。黄橙橙的是梨,红通通的是苹果,亮晶晶的如紫水晶般的葡萄和小红灯笼一样的枣子。
顽皮的孩子,忍不住伸出手来摘成熟的果子吃,品尝着秋的收获。
秋的金黄
杨树林里,杨树的叶子黄了,挂在树上,好像一朵朵金黄色的小花;飘在空中,好像一只只金黄色的蝴蝶;落在树旁的小溪里,仿佛是金黄色的小船。正像诗人说过:“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尽百花煞。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秋风萧瑟,层林尽染,都显示着秋的金黄。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我也正如诗人一样爱秋:爱秋的天,高远而纯净;爱秋的风,清新而凉爽;爱秋的色彩,缤纷而绚丽,爱秋的……
n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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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