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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一定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吗
最普遍的介绍:法人问题
特点是什么:签字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合同法,企业法
其它含义:合同必须法人签字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否则,无效。
合同附件需要签字盖章吗?
合同附件一般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需要双方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需要注意的细节就是,如合同是约定,附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附件内容为准,这种情况,必须仔细看合同与附件内容之间的差别。简介: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
至少是要盖个章的,如果附件是像合同的补充协议这样的档案签字盖章都少不了。
结盟合同上只盖章不签字合同就无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你交了保证金对方也接受了,即你已经履行合同且对方也接受了所以合同有效。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上必须要老外签字盖章吗?求解
其实在外贸中,合同不是很重要,大家都知道合同是自己做的(自己代替客户签字),用来报关用的。
劳动合同需签字或盖章,人事经理签字有效吗?盖章应该盖什么章呢?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供的文字,人事经理签字是有效的,单独盖章、单独签字都是有效的,有公章盖公章,有合同专用章就盖合同专用章。
廉政合同需要纪检部门签字盖章吗
绵阳市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 (试行) 第章 总则 第条 根据《 ***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四川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特制定本办 第二条 本办签字背书指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与党风廉政建设关档案、报表、记录、资料、电介质等载体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党组织负责应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负责应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四条 党委(党组、党工委)名义发、报、公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档案、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党组织负责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必要由纪检组织负责共同签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纪检员)名义发、报、公档案、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纪检组织负责签名并加盖纪检组织公章 第五条 党组织负责必须本本部门档案签字背书: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 (二)党风廉政建设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解、任务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评价等面档案; (三)作风建设、风肃纪工作实施案、总结报告; (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整改情况报告; (五)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及员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 (六)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或惩治预防腐败体系领导组名义起草档案; (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财务支决策程、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档案; (八)重事项报告、廉洁政情况报告; (九)其需要签名档案 第六条 纪检组织负责必须本本部门档案签字背书: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 (二)违纪违规线索报告; (三)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四)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 (五)纪检组织及负责述责述廉报告; (六)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整改情况报告; (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财务支决策程、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档案; (八)重事项报告、廉洁政情况报告; (九)其需要签名档案 第七条 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应充解并核实需签名档案并所签名档案负责;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权拒绝认属实或者怀疑能廉洁情况相关档案签名并书面报告签字理由 第三章 实施程式 第八条 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签字背书前必须按程式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第九条 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采取参加议、调查取证、实走访等形式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必要提请相关机构予协助议纪要、议记录、档案函件作核实底稿部 第十条 签字背书式参照附录范本背书情况复杂另附页详细说明签字背书式两联份附于背书档案份留存本单位存档 第十条 签字背书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应所背书事项进行持续跟进、监督访核查偏离预定计划、发廉洁行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及报区纪委监察局 第十二条 签字背书底稿作责任追究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程式性证据经查证属实免除相关责任部或全部责任 第四章 处理处 第十三条 区纪委监察局游仙区签字背书制度监督单位 第十四条 经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签字背书事项若发党风廉政建设面问题按照连带责任依《 *** 纪律处条例》游仙区案双查相关规定追究签字背书者责任 第十五条 消极履行或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公通报批评取消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管理;应该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未履行旦职责范围内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党组织负责、纪检组织负责按加重情节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适用于游仙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村、社群参照本办执行 第十七条 电介质签字背书具体办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自201410月15起实施 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 编号: 单位 间 存根 背书事项 责任主体 党组织负责 纪检组织负责 否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程式 否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违规问题 签名 …………………………骑……缝……章……………………………… 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 编号: 单位 间 随档案附送 背书事项 责任主体 党组织负责 纪检组织负责 否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程式 否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 签
合同上几种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认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内容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系自愿签订的,则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合同自办理登记后才生效,未办理登记的,虽然已经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但合同不生效。如:当事人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财物进行抵押的,则抵押合同要在办理相应的登记后才生效。
《担保法》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装置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合同上写着需要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只
关于合同签章生效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几点:
1、合同双方有一方为公司的,应加盖公司合同章方为生效。
2、合同双方均为个人的,双方(本人)签字即为生效。
建议:如您所签订合同对方为公司,必须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为公司与个人无关。将来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应找合同签订主体进行解决。即使是公司法人签字,也存在将来公司法人变更的情况,所以加盖公司公章是最稳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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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签字背书”之前多用于商业票据中,是商业意义上的经济责任的倒查。但在我国行政、纪检等系统,“签字背书”还是一个听上去很新鲜的词语,这种做法也让人好奇和期待。原来,“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既能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而且一旦发现核查报告有问题,还能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也就是说,“签字背书”的作用是,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利于遏制掌权不履职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完善问题倒查机制。扩展资料2013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王岐山多次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全省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层层谈话活动中,省市县三级分别派出谈话组开展层层谈话,同时采取了“签字背书”方式,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辖区涉黑涉恶情况逐一认真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签字背书”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这种方式对强化和落实乡、村两级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字背书2023-08-14 23:07:577
“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的意思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读音:[qiān zì bèi shū ]。出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意义:王岐山多次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签字背书”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了责任担当、监督到位。中央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推广运用“签字背书”这个新方法,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健全责任机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023-08-14 23:08:211
签字背书什么意思签字背书介绍
1、签字背书指的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有助于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而且一旦发现核查报告有问题,还能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2、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2023-08-14 23:08:341
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 *** 说“签字背书”,什么意思,求解释 背书在台湾的意思就是担保,“签字背书”就是签字担保,你签的字,以后有什么问题就是你负责,不能推卸责任。 话说,这个背书的解释对大陆来说很陌生啊……问题二:签字背书的介绍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问题三:“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问题四:签字背书的介绍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问题五:党风廉政建设要签字背书怎么弄 绵阳市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 ***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四川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应当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当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四条 以党委(党组、党工委)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必要时由纪检组织负责人共同签名。以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纪检员)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纪检组织公章。 第五条 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对本地本部门以下文件签字背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 (二)党风廉政建设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 (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 (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五)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 (六)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大财务开支决策过程、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六条 纪检组织负责人必须在本地本部门以下文件签字背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 (二)违纪违规线索报告; (三)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四)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 (五)纪检组织及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 (六)被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大财务开支决策过程、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七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认为不属实或者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报告不签字理由。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必须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第九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可采取参加会议、调查取证、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必要时可提请相关机构予以协助。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函件可以作为核实底稿的一部分。 第十条 签字背书样式可参照附录范本,背书情况复杂时可另附页详细说明。签字背书一式两联,一份附于背书文件,一份留存本单位存档。 第十一条 签字背书后,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对所背书的事项进行持续的跟进、监督和回访,核查有无偏离预定计划、有无发生不廉洁行为。发现违规违纪线索的,及时报区纪委监察局。 第十二条 签字背书底稿可以作为责任追究时,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六:怎样落实背书制度 “签字背书”不是一个新名词,之前,在一些领域已经出现过。但在我国行政、纪检、国企等系统,“签字背书”还是一个新词,所以,这个词现在听上去很新鲜,这种做法也让人好奇和期待。所谓“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既能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而且一旦发现核查报告有问题,还能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简单地说,谁在核查报告上签了名,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从监管者为中铁建8亿招待费报告背书的效果来看,“签字背书”的确是一根“鞭子”,“鞭打”相关监管者全面核查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处理了一批人。而且,今年1-6月,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总额同比下降了20%多。实践证明“签字背书”的效果很显著。 在笔者看来,“签字背书”应该制度化常态化广泛化,即在涉及公共事件的调查、核查中,把“签字背书”作为一项强制内容。谁负责调查、核查,谁就应该在调查报告、核查报告上签名,然后,逐级上报或者向社会公开。一旦公众发现核查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就拿签字的责任人来“问罪”。据悉,国资委将在央企推广运用“签字背书”这个新方法,这是一个好现象。但不能局限于央企系统,而是要广泛推行。 除了期待“签字背书”推而广之,笔者更期待能够公开中铁建8亿招待费完整报告。虽然国资委纪委书记 *** 东透露了部分核查过程和核查结果,比如,发现中铁建在发票开具不规范、报销程序不严格、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一些问题,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问责,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对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但仅仅是公开这些信息还不够。 众所周知,中铁建8亿招待费披露后舆论哗然。中铁建因8.37亿元“业务招待费”居2012年上市公司招待费支出首位,因此,其影响很坏。除中铁建之外,还有中国交建、中国水电等央企招待费也惊人。只有完整公开中铁建8亿招待费核查报告,一方面才能保障央企的实际出资人――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才能给其他央企应有的警示教育。当然,如果能对每家央企的“业务招待费”以“签字背书”的做法进行调查核实,相信公众更乐意看到。如果能对各种核查报告再抽查、核查, 效果更好。问题七:endorse为什么在支票背面签字,什么叫背书 请问在会计中支票背书时什么意思呢?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 1)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 2)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 3)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问题八:请问相关票据的:签字与背书的区别在哪里啊? 我感觉都是一回事啊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按背书的目的可分为转让背书(票据权利转让)和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或质押)两类。 签字是票据出票或背书时记载的要素,和背书概念完全不同。 比如一张收款人为个人A的支票,A直接到银行办理收款,那么A需要在支票背面第一背书栏内签字(但这并没有完成背书),还需要在此栏上面的被背书栏内记录收款银行全称,同时在签字边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这样才算完成了背书(委托收款背书)。 希望能帮助到您,如采纳请“选为满意回答”,谢谢!2023-08-14 23:08:411
什么是签字背书样式
如果是政府“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是按国家要求,如果是票据的背书样式,1.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如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仅付×××(被背书人名称)”或“付给×××(被背书人名称),不得转让”。有些则给出某些附属条件,“当xxx时,付给xxx(背书人名称),当条件满足时,该背书才成立。有些背书人写明持票人只能把汇票存在银行,而不能做别的使用。特定背书,又称记名背书,此种背书既有出让人签名,又指明了受让人是谁,但无“仅付”、“不得转让”等字样。如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付给×××(被背书人名称)的指定人”等。如此背书的汇票可以连续多次背书和支付,多次转让,甚至可以在市场上无限转让下去。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空白背书的汇票凭交付而转让。即空白背书的第一出让人背书签字后,可多次在市场上流通,直到最后一个受益人,而勿须在汇票背面注明流通过程中的其他出让人和受让人。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均为记名票据,不存在空白背书。3.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记名背书在日常业务中较少使用。保险单据做成记名背书意味着保险单据的受让人在被保货物出险后享有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赔的权利。保险单据的被保险人,如果不是我方出口公司,而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Co.,LTD”,我方出口公司不用背书。如被保险人需转让海运提单,保险单据上则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的“××Co.,LTD”背书。必须注意,如果保险单据的被保险人是托运人即我国外贸进出口公司或企业,根据信用证的不同规定,有时可做成空白背书,有时也可做成记名背书。从保险单据的背书与海运提单的背书的区别和关系看:在CIF价格条件成交下,提单的背书关系到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而保险单据的背书关系到被保货物出险后对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索赔权和合理补偿权。所以在货物出险后只有在掌握了提单的同时又掌握了保险单据的情况下,才是真正地掌握了货权。2023-08-14 23:08:481
签字背书一般签在哪
一般都是在落款日期前签名。也有已签了落款日期,还需要某位负责人签名,在落款日期后也没有问题,都是有效的。“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2023-08-14 23:08:551
三长签字背书三长是啥意思
为进一步加大在审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摸排力度,确保摸排质量,压实摸排责任,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台《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腐败问题线索、“保护伞”线索摸排实行“三长”签字背书的规定》,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扩展资料规定要求,全市法院要深挖彻查,强化背书,破网打伞。规定确立了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深挖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报告、移送、处置流程,实行“三长”背书制度。规定要求,业务庭(审判团队)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应主动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就是否存在上述线索由庭长(团队长)、分管副院长(院领导)、院长签字背书;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就全案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三长”背书。规定明确,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深挖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中央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部署要求,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的重要举措。对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又被上级或其他部门发现或者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的,将严肃查处并进行追责问责。2023-08-14 23:09:011
签字背书什么意思
书签的解释(1) [bookmark]∶为标志阅读到什么地方而夹在书里的小片儿 用枫叶做的书签 (2) [a title label pasted on the cover of a Chinese-style thread-bound book]∶书皮上标有书名的纸或绢的条儿 详细解释 见“ 书签 ”。 亦作“ 书签 ”。1.悬于卷轴一端或贴于封面的署有书名的竹、牙片,纸或绢条。 唐 杜甫 《题柏 大兄 弟山居屋壁》 诗之二:“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 清 唐孙华 《笔床》 诗:“ 湘 竹离离欲作堆,书签砚匣自追陪。” 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 :“然而第一叶及书签,却总得请书家一挥。” (2).指代书籍。 唐 李商隐 《哭刘司户》 诗 之一 :“酒瓮凝馀桂,书签冷旧芸。” 清 黄景仁 《八月十四夜偕华峰放舟城东》 诗:“忽闻 华峯 大呼至,排闼倾几翻书签。” 黄质 《贵池坞渡湖北埕古松歌》 :“书签画轴纷披久,凉阴谡谡风生肘。” (3).夹在书里,作为阅读进度标记的小薄片。多用纸或 赛璐珞 等制成。 茅盾 《 陀螺 》 三:“那册天天被五 小姐 捧进捧出的 日本 书的美术书签 似乎 老是停在原地位,不曾移动半步。” 词语分解 书的解释 书 (书) ū 成本的 著作 :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 生气 (指读书人 脱离 实际 的习气)。 信:书信。书札。 书简 。书函。 文件:证书。说明 签的解释 签 (签③签⑥签) ā 亲自写姓名或画上符号:签名。签字。签到。签发。签收。签署。签押。签订。 简要地写出意见:签注。签呈。签证。 用竹木等物做成的细棍或片状物:牙签儿。 书册里作标志的纸片或其他物体2023-08-14 23:09:081
拟提拔任用干部签字背书由谁填写
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签字背书是指,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在拟任用人员的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单上签名,表示同意该人员任用,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2023-08-14 23:09:151
重大决策法律顾问签字背书制度是什么
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重大决策法律顾问签字背书制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2023-08-14 23:09:211
八项规定月报告零报告双签字背书是什么
分别为月报制度,零报告制度和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月报制度是指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及当月,本地区、本部门纠正和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数及处理人数、每月查结的典型案例,实行月报制度,是贯彻“长期抓、经常抓”要求,推动促进各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的重要措施,各村、居及机关各部门要把执行好月报制度作为基本职责,认真组织、协调、把关。零报告制度”,就是从初次上报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上报报表的时间和时间间隔是上级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某时段内的最新情况,现在不单在传染病统计工作上实行“零报告制度”,在一些特殊时期的其他工作也实行“零报告制度”,比如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政治事件等等。“双签字背书”是指系部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在与系部“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2023-08-14 23:09:401
阅读记录表上的“家长签名评价”是什么意思?
就是签署家长的名字及写出自己的想法。家长需要对孩子所做的阅读工作进行测评,用签名的形式证明家长有过检查;用评价的方式证明家长对你做的阅读进行测评和打分。阅读记录表是老师给你布置的家庭阅读作业,需要进行阅读相应的书目后,进行一个阅读后的记录,并用填表的形式表达。需要家长配合,进行监督和检查。家长评语范例:试卷已阅,感谢教师平日对我孩子的培养,但是孩子还是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有劳老师以后继续费心教育孩子。我们家长一定会鼎力支持,配合老师!扩展资料家长签字可以反映出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是否关心、对这门课程是否重视、对老师是否尊重。相信如果字迹潦草、意见寥寥,我们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的。对于老师来说,家长可以通过签字,把孩子作业的完成情况、知识的掌握情况、做作业的状态详细地告知老师,以便于老师进行针对性地指导和教育,让家庭和学校真正互动起来。每一种签字方式代表了每个家庭不同的教育方式和教育理念, 这对孩子的学习习惯有着深远的影响。有的家长埋怨孩子学习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岂不知孩子的学习习惯问题,正是家长对像诸如签字之类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情所持的态度而导致的。家长评语要点:1、孩子哪些地方是拿云值得表扬的,对孩子一些期望。2、孩子在家的孩子学习情况,家长对孩子学习方面哪些做的还不到位,有待改进的地方。3、让老师在学校的时候多关心一下孩子,在学习方面给予更大的帮助。。2023-08-14 23:09:492
书本签章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书的印章数是什么意思 印张是书籍出版术语。它说明印这本书需多少纸张。因为一张纸可以两面印,所以两个印张才算一个全张。一令纸是五百张,一千印张就是一令纸。 问题二:出书印章是什么意思 是印张,不是印章。一个印张等于16页,放在版权页用来表示该书页码。 问题三:承诺人(签章) 是什么意思? 是盖章 (什么章?)签字(签甲方的乙方的) 承诺人签章是指需要承耽人签字或者盖章,任选其一就可以。 盖章,是盖刻有承诺人自己姓名的私人章。 签字,是指承诺人签自己的名字。 问题四:孔夫子旧书网签章本什么意思 应该是 有作者签名和印章的图书,如果图书标价不是很贵,应该是真的 我就有很多作者签名铃印的图书,如果价格很贵,就要小心了 问题五:印章王家齐书什么意思 印章王家齐书意思 印章上的刻字为王家齐书,王家齐:是人名,书:是写的字 问题六: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问题七:签名版(书)什么意思 5分 您好,以下回复仅供参考。建议您去当地的图书股或者是网上文库寻找您需要的资料。 问题八:书法作品签章有什么讲究? 印章 印章在一幅书法作品中的位置是相当重要的,别看这一小块红,真有画龙点睛之妙。 1)印章的分类 (1)引首章(随形章、闲章):这是印在作品右上方的章,又称随形章,是随石料的选型顺势成章,所以引首章不宜是在大方形章。说它是闲章,真是闲而不闲,这方小章的内容都应与正文浑然一体,人家结婚你赠横“美意延年”,盖引首章“苦中乐”就文不对章了。引首章还包括如下几个内容:(1)年号章甲子、乙丑、丙寅、一九八五年等。 (2)月号章:荷月、谷雨、盛夏等 (3)斋号章:墨人居、馨印斋、文笔轩。 (4)雅趣章:这类引首章的内容非常广泛,应当多准备几方,如:乐而康、苦中乐、天地心、墨趣、神功、写我心、墨乐、勤奋、苦功、治学、酒中仙、清趣、师古不泥、勤笔补拙、心画、精勤、百寿、福寿、百能而后、墨香、梦笔生花、观远、江山如画、悟法。 (5)腰章:长的条幅右上只盖一方引首章显得中间空太多,可以加腰章。内容多半为书写者的籍贯或属性的肖印。腰章比引首章还要小些,一般是小园。小长,小方形。 (6)名章:名章一般分朱文(阳文)白文(阴文)两种,一幅书法作品的名章最好不盖两个朱文或白文章,要盖两方印时,最好一朱一白,两章之间隔一个章的空位,两章大小不宜悬殊。印章使用:印章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与题款字体的大小匹配,印不宜与示字相等,更不能小于款字,要略大于款字。同时,印章不能盖得过多,应求“惜红如金”。由于红印在黑白当中异常触目,如用得恰当,促使作品锦上添花;倘若滥竽充数,也会变成画蛇添足。 2)书法使用印章应注意几点: (1)、一幅作品用印之后,即表示全盘结束,不能像签发文件那样,再补写上时间地点等字句; (2)、落款名章及其它闲章,不能像更正图章那样,盖在书写的字上; (3)、要用篆书印章,不能以隶书或者楷书的印章来代替; (4)、要用书画印泥,不能用会计的红印油,以免作品渗透浮油。 书法作品的幅式和款式样是多样的,只要留心多看古今书法家的作品,并一些新的章法与款式记下来,反复临写,到创作时便得心应手了 钤(qián)印的艺术 书法作品上印章不是随意钤盖的,要认真对待,精心斟酌,通常情况下可掌握如下几点。 1、大小适宜。 印章的大小应该与作品的幅式大小相配,以与题款的字相等为宜,小一点也可以,不能大于题款的字。如果落款的字比较细小,可以用小联珠印。一幅作品钤盖大小不一的两枚印章时要上小下大,这样显得平稳一些。如果是几个人合作完成书法作品,几个人的印章大小应该相当。 2、数量宜少。 钤印的数量古时候喜欢用单数,印的数量不要太多,过多容易显得杂乱,甚至喧宾夺主。(印一般不要超过三方) 3、位置适当。 钤印要慎重的选择位置,密的地方不够紧凑,可以用印章补一下;松的地方如果觉得空当,可以用印章充实,如同挪动小小的秤砣,以使画面均衡。姓名和字号章的位置要安排恰当,如盯题款下有空白,就钤在署款的下方,如果没有空白,就盖在署款的左边。款尾的印章要有适当的间隔。一幅作品同时钤盖引首章和压角章,不要放在一边。压角章可放在左下角,与引首章呈对角呼应之势。 4、轻重权衡。 根据印章的色彩,朱文印份量比较轻,白文印份量比较重,墨色淡雅的作品可以钤朱文印,保持两者和谐一致,墨色浓重的作品可以钤白文印,使红彤彤的朱色与乌黑的墨色形成强烈的对比,相映成趣。如果一幅作品钤盖几个印,印色应该分出主次,如多朱配少白,多白配少朱,显得既有变化又协调一致。 5、风格一致。 印章的风格要与作品的书体风格协调一致,如单刀直入的急就印章,就不能钤盖在工整秀丽的小楷作品上,奔放雄健的书法作品就不能钤盖隽秀......>> 问题九:图书签名本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签名本图书吧 ,就是名人名家的书并且通过朋友介绍、签名会等途径获得名人名家的亲笔签名的图书啊,作为收藏用的2023-08-14 23:10:051
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
一、 细化分解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基层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明晰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按照纪委“三转”的要求,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璋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完善领导机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应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年底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点汇报“两个责任”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完善巡查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优化考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问题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加大追究力度,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既要强化问题倒逼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理顺责任追究关系,要准确区别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等界限,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千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2023-08-14 23:10:162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2、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3、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重新界定政府职能:现阶段,腐败之所以滋生蔓延,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发展、不够完善造成的。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和失当,出现了许多经济体制上的漏洞,造成大量经济租金的存在,市场受到扭曲。所以,首要问题就是尽快完善市场体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堵住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与此相适应,要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加速其现代化转型。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政府尽量不要干预,政府只在宏观领域间接调控经济,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微观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只有这样,才能既促进了经济繁荣,又使寻租的可能性被限制到最低限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堵塞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渠道,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3-08-14 23:10:255
阅读记录表家长签名评价是什么意思
阅读记录表家长签名评价是什么意思 1、阅读记录表:有这么一份阅读记录表,肯定是老师给你布置的家庭阅读作业,需要你进行阅读相应的书目后,进行一个阅读后的记录,并用填表的形式表达。 2、家长:需要家长配合,对你进行监督和检查。 3、签名和评价:家长需要对你所做的阅读工作进行测评,用签名的形式证明家长有过检查;用评价的方式证明家长对你做的阅读进行测评和打分。 最后:做阅读、填记录表、家长签名和评价!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阅读记录表上的“家长签名评价”是什么意思? 阅读记录表上的“家长签名评价”是:家长已经阅读内容,已经理解内容,签上名字确认是家长本人执行的,评价就是加上家长阅读后的看法以及满意程度。"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签名的法律效应: 1.签名的效力是确认,并不一定非得要盖章。合同的效力是一旦发生纠纷,用来确认行为效力是否有效。而你签名的效力就是已经确认了交付有效了,只要能确认这名字时你签的,那么这就已经成立。 2.数量不符合标准就签字属于你方失误,如果要起诉,那么,你方得负举证责任,就是证明对方拿东西来的时候确实数量不够,签字时候没有确认清楚......你提供证据后还要看证据的效力是否真能证明,还要看证据是否被法院采纳。 神话故事阅读记录卡家长评价怎么写 做得好这样写: 孩子我非常欣慰地看到你已经在努力学习了。希望再接再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你有很大的潜力,要充分发挥。你是好样的. 我们为作为你的父母而骄傲。你一定会超越我们的期望的。继续努力吧! 做得不理想这样写: 不要批评指责。对孩子说:这一定是偶然的。大概是粗心造成的。你会做好的。 不要督促。鼓励和信任孩子会做好,孩子就会做好的。要让孩子知道读好书是他的责任不是家长的责任。前途和生活是属于孩子自己的。父母如何爱孩子也不能代替孩子走他的人生路。告诉他读书好和不好的人将来到社会上的等级差别。告诉他你对他百分百有信心只要他努力一点一定有优异成绩。不要具体督促让他自己安排如果你具体督促就喧宾夺主了。孩子会认为学习是你的事。即使是在你督促下做了但是是认为为你学习而不是为他自己学习.那么一旦失去你的督促他就不学习了.你能督促他一辈子吗? 对于小孩子必须鼓励他们才会进步才 会做得更好。在鼓励声中成长的孩子充满自信不断进歩我们要学会做给孩子鼓掌的父母。 孩子写的阅读记录卡家长应该如何评价? 看着孩子认真读书的样子,我很开心.做家长的我们都希望孩子能学的更多,而看书,不仅能丰富孩子的知识,还能拓宽他们的视野,是一件值得坚持的事,我们家长也会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跟孩子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阅读伴我成长读书记录家长评价怎么写 孩子我非常欣慰地看到你已经在努力学习了。希望再接再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你有很大的潜力,要充分发挥。你是好样的. 我们为作为你的父母而骄傲。你一定会超越我们的期望的。继续努力吧! 做得不理想这样写: 不要批评指责。对孩子说:这一定是偶然的。大概是粗心造成的。你会做好的。 不要督促。鼓励和信任孩子会做好,孩子就会做好的。要让孩子知道读好书是他的责任不是家长的责任。前途和生活是属于孩子自己的。父母如何爱孩子也不能代替孩子走他的人生路。告诉他读书好和不好的人将来到社会上的等级差别。告诉他你对他百分百有信心只要他努力一点一定有优异成绩。不要具体督促让他自己安排如果你具体督促就喧宾夺主了。孩子会认为学习是你的事。即使是在你督促下做了但是是认为为你学习而不是为他自己学习.那么一旦失去你的督促他就不学习了.你能督促他一辈子吗? 对于小孩子必须鼓励他们才会进步才会做得更好。在鼓励声中成长的孩子充满自信不断进歩我们要学会做给孩子鼓掌的父母。 qq签名的互动记录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别人赞了一下你的个签。当有人发个签的时候你这里的聊天框就会显示出来,然后别人看到了点进去聊天框就点了个赞。这就是互动记录的意思。 阅读签赏是什么意思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阅读鉴赏:人教版高中新课标教材的模组之一,“阅读鉴赏”包括“精读课文”和“略读课文(用*号标出)”,同时还有“扩充套件阅读”和“名著导读”,从而形成从课内到课外、校内到校外、单篇文章到整本书互相回环结合的阅读系列。为避免课内学习分量过重,“扩充套件阅读”部分单独成册,供学生在课外选读,使学生得法于课内,获益于课外。 道德评价是什么意思 道德评价在教育领域中,是指运用已有的道德观念对行为的是非、好坏、善恶进行评定和判断的过程。 道德评价的过程,贯穿在道德认识发展的始终。道德评价能力的培养有助于道德信念的形成,也是对道德行为的一种积极的强化。道德评价是学生在实践中应用道德知识的表现,经常进行道德评价可以帮助学生巩固与扩大道德经验,如加深对道德意义的理解,从而把道德知识变成组织个人行动的自觉力量。 道德评价的型别可分为自我评价和对他评价两类。 如“吾日三省吾身”属于自我分析、自我批评的自我评价型。 如社会舆论、测试、验收、评定,则属于对他评价型。从小有意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评价能力,是帮助儿童巩固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的重要手段,并有助于促进青少年把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动。 安全评价是什么意思 安全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安全评价应贯穿于工程、系统的设计、建设、执行和退役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工程、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既是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也是 *** 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 1 安全评价的基本概念 1)安全和危险 安全和危险是一对互为存在前提的术语,在安全评价中,主要是指人和物的安全和危险。 危险,常指危害或危害因素。 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安全的实质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导致灾害性事故的原因有人的误判断、误操作、违章作业,装置缺陷、安全装置失效、防护器具故障,作业方法不当及作业环境不良等。所有这些又涉及设计、施工、操作、维修、贮存、运输以及经营管理等许多方面,因此必须从系统的角度观察、分析,并采取综合方法消除危险,才能达到安全的目的。 2)事故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并未造成任何损失。对于没有造成职业病、死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可称之为“未遂事件”或“未遂过失”。因此,事件包括事故事件,也包括未遂事件。 事故是由危险因素导致的,危险因素导致的人员死亡、伤害、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都属于事故。 3)风险 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衡量风险大小的指标是风险率(R),它等于事故发生的概率(P)与事故损失严重程度(S)的乘积: R=PS 由于概率值难于取得,常用频率代替概率,这时上式可表示为: 式中,单位时间可以是系统的执行周期,也可以是—年或几年;事故损失可以表示为死亡人数、事故次数、损失工作日数或经济损失等;风险率是二者之商,可以定量表示为百万工时死亡事故率、百万工时总事故率等,对于财产损失可以表示为干人经济损失率等。 4)系统和系统安全 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络的、为了达到一定目标而具有独立功能的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对生产系统而言,系统构成包括人员、物资、装置、资金、任务指标和资讯六个要素。 系统安全是指在系统寿命期间内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定性或定量表征其危险性,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化,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效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可接受安全程度。因此,在生产中为了确保系统安全,需要按系统工程的方法,对系统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固有的和潜在的各类危险和危害,提出应采取的解决方案和途径。 5)安全系统工程 系统安全工程是以预测和防止事故为中心,以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安全风险为重点,开发、研究出来的安全理论和方法体系。它将工程、系统中的安全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应用科学的方法对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明各种状况下危险因素的特点及其可能导致的灾害性事故,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系统的安全性作出预测和评价,将系统事故降至最低的可接受限度。危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是安全系统工程方法的基本内容,其中危险识别是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基础。 2 安全评价的定义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仲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目前国内安全评价和国外的略有不同,国内尚未建立风险的基准的标准,量化的QRA计算目前尚无法进行,因此更多的是为 *** 和管理者提供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评价可在同一工程、系统中用来比较风险的大小,但不能用来证明当必要的安全装置未投入使用时工程、系统的状态是安全的,这样的证明既是方法的滥用,也会得出不符合逻辑的结果。 e-nova-c评价是什么意思 A B C S SS SSS 是你录歌时系统对你唱歌的评价! 录歌是 上方会有浮动的声线!如果达到和系统同步的话!评分就高!可以为你拉人气!2023-08-14 23:11:131
机构背书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品牌背书是什么意思 50分 产品的背书者就是商品的外延品牌,任何一个产品都有他的背书者,比如飘柔、海飞丝这些品牌的背书品牌是宝洁,而宝洁的背书者就是美国。四川的酒非常出名,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因此许多四川的中小酒厂在作推广时也在利用川酒这一整体概念,实质上也是在积极地利用背书品牌概念。 问题二: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 通常意思:背诵念过的书。 背书在我国台湾地区的意思:在台湾,背书一词来自商业用语,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 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比如说;我为这句话的真实性背书. 台湾的字典的解释; 【背书】 注音一式 ㄅㄟA ㄕㄨ 注音二式 bi sh 相似词 相反词 解释 背诵念过的书。如:父亲管教很严,每天要我背书。 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表示该票据或单证的权利,由背书者转让给被背书者。 问题三:公司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顾名思义,在背面书写。按照法律的规定格式和内容,在票据等文书的背面书写上签字、盖章、背书内容、背书日期、地点等背书事项。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空白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按其附带的记载划分有限制性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有条件背书、质押背书和部分背书(分割背书) 5种方式。 背书的目的:转让票据权利、委托收款、质押票据。 背书的作用:表明意向、担保承兑、担保付款、证明前手真实性。 问题四:为某人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问题五: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问题六:为人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指的是支票上的签章,一般是起担保或者证明的作用。为人背书就是为别人担保 问题七:央企背书什么意思 好比备案吧,我觉得 问题八: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承兑人: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保证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 问题九:银行支票的背书是什么意思 10分 背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通俗来讲,B拿到A的转账支票后,在转账支票的背书栏加盖印鉴,也就是背书,并作“委托收款”(写上委托收款XXXX(开户行)),这样B就对这张支票有了权利,如想转让给C,就不要做“委托收款”由C在B印鉴后的被背书栏签章,C再作“委托收款”,这叫做背书转让。 问题十:流行语“替……背书”是什么意思? 承兑汇票后面需要有背书,如果引申含义可能就是负责吧。比如我替你背书就是~~~我愿意矗你做担保?或者是一旦你出问题我负责?2023-08-14 23:11:201
什么叫谈话函询案件
谈话函询,是纪委常用的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也是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轻微问题抓早抓小、提醒帮助的手段。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认识不够,要么不当回事、敷衍应付,要么心怀侥幸、对抗组织,或者存有其他误解。1、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都有明确规定,比如第二十五条:“经过初步核实,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2、谈话函询是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决不能走过场。3、自己不主动交代,等组织通过深入了解把问题核实清楚,那样性质完全不同,就会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扩展资料谈话函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一、存在问题谈话函询是一种新的监督执纪手段,也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四类问题线索处置中用得最多的一种方式,目前,谈话函询工作理论研究较少,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争议,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靠经验排查,哪些问题线索作谈话函询处置难以精准把握当前,市级以上纪委一般由执纪监督部门承办问题线索的排查,对什么样的对象,什么样的问题线索应当进行谈话函询,现行的规定中没有给予明确定义。《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不宜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六类问题线索,采用排除法的方式规定了不能进行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现实中谈话函询往往由承办部门根据经验进行分析研判以后提出意见,对比较笼统或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大多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现实中存在把握不精准的情况时常出现。(二)轻描淡写,谈话函询难以了解真实情况谈话谈什么,函询问什么,在实践中还在进行探索。有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不涉及具体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较为明确的指出、提醒,并要求对象进行说明。但是对于一些较为具体的问题,在谈话函询过程中可能被对象轻描淡写的带过去对一些比较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方可能会及时进行补救,谈话函询反而变相告诉了对方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了一些什么问题线索,导致后续的调查核实工作难以开展。现实中,很多被反映人谈话回函中仍然存在对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只谈成绩、谈客观因素,不谈主观、谈具体问题等情况,导致谈话函询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凭借函询书面材料或者谈话材料进行了结,过多依赖和相信被反映人,导致谈话函询的执纪手段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三)过程涉及工作人员众多,案件保密度存在问题谈话函询工作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线索的信访、案管部门,发函通过办公室发给被反映人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然后背书签字后发回纪检监察机关,这样过多的经办人员,难以保证在此过程中问题线索及被反映人回函的保密,会导致问题线索扩散和谈话函询工作难以正常有效的开展。如果通过谈话函询后转为初步核实,案件办理难度将大大增加。(四)老好人思想突出,签字背书流于形式谈话函询的目的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治病救人”的理念传递给谈话函询对象,从而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在这一过程中把被谈话函询党委、纪委(纪检组)的责任明确、担当强化,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性循环,把“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在谈话函询过程中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在按照所列问题进行说明的同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必须认真进审核背书签字,并按照时间要求回复纪委。但实际工作中,背书签字的党组织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老好人”思想,觉得问题不是特别严重就能够应付过去就可以了的思想,没有认真对谈话函询对象的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没有切实发挥好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二、对策分析(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谈话函询相关工作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执纪规则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把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梳理,从制度上程序上严密规范谈话函询相关工作。这既防止小题大作、无中生有,又防止又防止跑风漏气、线索流失,既最大程度减少谈话函询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又最大限度发挥谈话函询在线索处置中的提醒作用和警示作用。(二)强化宣传引导,让谈话函询对象正确理解组织的良苦用心通过多形式、多方位对谈话函询执纪监督方式进行学习和宣传,营造一种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摆正心态,理性对待组织作出的谈话函询决定,坦诚向组织作出说明。即使反映的问题线索有出入,也要让其相信组织能够审慎调查、甄别问题、公正处置。对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回避问题,阻碍或对抗调查的行为,要从反面进行教育宣传,真正体现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理念,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预防效果。(三)准确分类处置,正确运用谈话函询结果作为处置问题线索的一种方式,谈话函询不能泛泛地谈,更不能草草地结束。针对函询了解的情况,应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区分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式处理。对反映失实,未发现违纪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提醒被函询人时刻绷紧纪律弦,让谈话函询成为一次很好的纪律教育。对问题轻微或者在谈话函询过程中避重就轻等情况,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可采取问责等方式处理,让被反映人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定不跟组织耍小聪明,养成向组织如实报告的好习惯,时时处处体现对党忠诚。对涉嫌违纪违法,需进一步调查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查清问题,追究责任。只有严格分类处置,才能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四)加大后续工作力度,避免一谈了之和一函了之为避免谈话函询走形式,单纯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消化问题线索的一种方式,对谈话函询绝不能“一谈了之” “一函了之”,应建立后续工作配套制度,加大后续工作力度,真正发挥谈话函询“红脸出汗”作用。目前,纪检机关主要采取的配套制度是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反映问题向班子其他成员作情况说明,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但对各级非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函询对象没有规定。还可以探索将年度谈话函询情况向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存在问题作深刻检讨等制度。可以加大对谈话函询的核查力度,借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办法,确定一定核查比例,轮流抽查,对经查证未作如实说明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发挥谈话函询的震慑作用。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的“谈话函询”是什么?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函询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2023-08-14 23:11:303
监察机关可以与公职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发现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知,谈话一般是指监察机关或者依法委托相关主体,对监察对象以面对面的形式了解情况或者进行提醒。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中谈话,怎么谈?监察机关采取谈话措施的要求,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谈话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必须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二是谈话措施的适用要件是监察对象可能发生职务违法。这主要是指监察对象有相关问题线索反映,或者有职务违法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做好监察工作,必须与党内监督同样注重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必须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对有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一定要尽早依法进行谈话或者要求其说明情况,避免其滑向职务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既是监察机关履行好国家监察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是对监察对象的爱护。三是要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进行谈话,应当拟订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审批。四是依规确定谈话主体。参考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和实践做法,谈话由监察机关直接进行的,应当由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机关、组织、企业等单位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的,应当由监察机关委托被谈话人所在机关、组织、企业等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不论是直接还是委托进行,谈话人员都不少于2人。五是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就所反映的问题写出书面说明。参考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和实践做法,书面说明应当包括:对谈话问题作出的说明;对存在问题的个人态度和认识、检查;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需要向组织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由被谈话人亲笔书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监察专员)签字背书。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说明,由同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上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签字背书;地方人民政府、人大、政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说明,由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签字背书。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说明,由其所在党组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监察专员)和上一级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六是依规办理和处置谈话材料。参考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和实践做法,书面说明经签字背书后,报采取谈话措施的监察机关承办部门。监察机关可以在谈话的同时,请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并针对线索反映的问题开展必要的了解核实。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2023-08-14 23:11:461
公职人员批评教育、检查、诫勉谈话材料要进档案吗?
公职人员批评教育、检查、诫勉谈话材料,原则要写进档案。但是,如果有效进行了改正,也可以不装入档案。关键看你单位。一、公务员诫勉谈话的依据诫勉谈话作为组织方式之一,是落实监督纪律“四个形态”、把纪律放在首位的具体举措。起到咬耳朵拉袖子,红着脸出汗的作用,说明严格管理就是爱、早抓、小抓的精神。不仅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也适用于普通党员干部。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组织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应当予以训诫,并自行作出解释或者检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做好诫勉谈话工作。二、诫勉谈话要求诫勉谈话是对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有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组织和纪律监督部门将对干部谈话进行纪律约束、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后续检查。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要严格要求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止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具体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制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指出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并应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2023-08-14 23:12:182
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是指什么
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1”就是一个实施意见,即《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7”就是七项贯彻措施,即《昆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昆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昆明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下级党委向市委市纪委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规定》、《关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市纪委汇报工作的规定》、《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的规定》、《市委常委挂钩联系县区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度》。扩展资料:“1+7”制度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监督起来,探索形成了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有效途径。一是在权力领域上,“1+7”制度明确将“全市各级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部纳入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范围。二是在权力类型上,该制度体系要求各权力行使单位全面梳理对内对外法定职权,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试行)》细化了决策权的监督措施,不但把行政执行权而且将党组织决策权、监督机关监督权“一网打尽”,全部关进了笼子。三是在监督方式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要求凡是不涉密的权力一律在权力运行平台上一体运行、接受联网监督。构建起了与国家监察法相适应的覆盖市县乡村全层级、内权外权全领域、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事前中后全时段、体制内外全方位的权威高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参考资料来源:云岭清风-昆明:“1+7”扎紧落实“两个责任”制度笼宣汉县人民政府-《解读》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1+7”制度》2023-08-14 23:12:364
落实“两个责任”,贵州省国税系统有哪些举措?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创新也是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事关全局、长远和根本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新的形势下,国税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在改进作风、健全内控、强化监督、严格追究上狠下功夫,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作风改进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国税系统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同时,必须针对国税干部手中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面加强制度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实施“通电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使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抓好“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优化自助办税、同城通办、12366热线、网上办税厅等便民服务举措,着力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强化监督惩治,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维护纪律约束的刚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对涉及“庸懒散拖”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搭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健全内控制衡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制约是核心。全省国税系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的要求,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结合金税三期工程推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把内控机制打造成“制度笼子”的有效载体。坚持科学分权、过程控权、公开亮权的内控工作思路,扎实做好防控措施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完善。结合“营改增”试点、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后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时修正高危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现了对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结合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深入分析因管理制度相对繁杂、管理标准过高过细给基层带来的执法风险,及时清理规范制度文件和指标体系,有效降低了基层的执法和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内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促进了内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结合“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加强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及时捕捉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纳税人信用清单等三项清单,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行使和税收优惠减免,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发扬“钉钉子”精神,健全督导落实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督导落实是关键。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政治任务,需要全省税务系统发扬“钉钉子”精神,上下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聚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首先,各级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工程”,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全面落实用人责任、纠正责任、制权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年初研究工作方案,平时加强日常督查,年末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评价。其次,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价性的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逐一梳理监管职责,对每一项权力都制定可操作、可倒查、可追究的预防腐败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最终,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积极推动税务纪检监察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对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事项,由全程参与向重点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实效。 狠抓落地生根,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是抓手。实际工作中,国税系统要求无论“一把手”还是副职,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追究责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坚持考核指标与对应工作责任相匹配,科学制定指标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保证考评指标落地。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单位或部门,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报告和舆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函询和诫勉谈话,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中收集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税收执法领域和纳税人身边的腐败案件。强化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案件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我们党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税务系统队伍庞大,又是执法部门,税务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廉政风险点相对较多。必须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动力,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财力支撑,用新成绩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2023-08-14 23:13:181
政府机关三办是哪三办
所谓“三办”,就是清单交办、跟踪催办和回访督办。2020年以来,我们通过建立“三办”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壮大整改监督合力,提升巡察整改实效。清单交办。针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指导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我们实行巡察“个性+共性”问题清单交办。巡察结束后,清单式罗列发现的每个具体问题,形成个性问题清单,与巡察反馈意见一并移交被巡察单位,并签字背书,使整改任务一目了然。同时,梳理被巡察单位在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分别移交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推动加强对相关问题整改的监督指导。至今已有两轮巡察实施清单交办,共交办个性问题清单14份,共性问题清单8份。跟踪催办。针对整改监督力量分散、全程跟踪督促薄弱等问题,我们实行“立体式+全链条”跟踪催办。出台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市领导、纪委、组织、派驻纪检组等的整改责任和任务,同步抄送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同时,对巡察整改实行动态化管理,全程跟踪整改进度及落实情况,持续追踪督促重点问题整改到位。如2020年9月底,海宁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结束后,针对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尚在整改中的3个问题,督促2家单位定期上报整改进度4次,已推动完成整改问题2个。回访督办。针对整改后劲不足、已整改问题偶有反弹回潮等现象,我们实行回访督办。在集中整改结束后半年内,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检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如今年1月上旬,我们组建4个检查组,对7个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回访检查,发现并督促进一步整改了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25个。并将于近期对市委第八轮巡察的7家单位试行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以职能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调整国务院行政机构;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组成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第五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2023-08-14 23:13:251
如何落实好三个规定
1、反复学、学反复,确保学习认识到位。为引导两级铁检全体人员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分院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两级三院干警大会集中学,支部大会深化学,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最高检、省院领导指示精神的学习。同时将“三个规定”相关资料摘编汇编成册并编号,下发至每个干警手中,要求全体干警再学习、再熟悉、再掌握具体规定内容,真正做到入脑入心。2、领导抓、抓领导,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分院党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在压紧压实领导责任上下功夫,要求武汉、襄阳铁检院党组严格履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检察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填报记录、规范对外交往、规范司法办案,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3、机制抓、抓机制,确保制度建设到位。通过抓实考核机制、通报机制、补报机制、“零报告”约谈机制,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工作业绩考核同部署同推进,每月定期抓好分析通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同时对“零报告”的基层院和部门,由纪检组将开展约谈,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管根本、管长远、管长效的作用,以制度机制助推“三个规定”落地生根。4、经常督、督经常,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分院检务督察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要求两级院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记录填报情况,落实干警人人纸质填报签字背书、系统个人填报全程留痕的填报模式。针对填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解读,开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操作运用再培训,让干警准确把握记录报告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要求,提升填报的准确性,做到规范填报。对填报形式方式有干预、插手的,及时关注上报,一案双查,切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5、追责严、严追责,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以责任落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把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武汉铁检机关“树新风正气,治顽疾瘴气”学习教育周,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同时由分院纪检组带队,定期开展专项督察、抽查检查,倒逼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刚性。【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2023-08-14 23:13:331
邮件催领通知单是什么
是通知你尽快领取你的货物,催领通知单。去的时候带好本人证件,在该通知单背面签字背书日期,然后到邮局去领件。不过有些时候也记得核实真假,是你确定买了货物才可以,谨防诈骗!2023-08-14 23:13:421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与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党组主体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每年年初和年中分两次向上一级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上级检察院党组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报告相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价,使主体责任具体化,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的监督制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环节,也是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好的关键部位。近几年,河北省检察机关紧紧盯住执法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决策权和检察权正确行使。一是监督制约“三重一大”决策权。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跟踪,现场监督。二是监督制约执法权。研究制定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规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申请监督报告书”、“人民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情况自评卡”、“人民检察院办理个案执法执纪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监督制约“一把手”对经费的审批和使用权。坚持对离任的“一把手”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在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在经费使用上出现不廉洁问题。 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深刻认识抓作风是保证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务实精神,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大力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健全专群结合、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准用好干部,是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选拔干部原则,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各级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与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与各项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023-08-14 23:13:492
如何落实纪律监察"两个为主"
为推动“两个为主”落实,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的通知》,紧紧抓住“以上为主”这个关键,强化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对各部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交办和统一督办。一是建立排查机制。各部门机关纪委对信访举报要做到应收尽收,统一登记造册、及时入库管理,通过分类筛选,形成问题线索后,加强分析研究,切实提高问题线索的转化率。纪工委定期召开排查分析会,对各部门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二是建立交办机制。纪工委对问题线索,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清自办案件、交办案件、联办案件。对于交办的问题线索,机关纪委书记都要签字背书。纪工委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只管到机关纪委这一层级;对下属单位的问题线索,机关纪委也要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传导纪律审查压力。三是建立督办机制。对于领导批示、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采取逐个单位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置,检查办理的时限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确保每条问题线索都得到及时、规范、有效处置。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信访件处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出台一系列监督执纪办法规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解决能力不足、不懂执纪规则等问题。近日,纪工委出台了谈话函询暂行办法,推动各部门机关纪委也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定,针对问题线索存量大的实际,逐人逐件制定方案,规范谈话程序,明确谈话对象、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等要求,着力解决不会谈、不能谈等问题。扩展资料“两个为主”: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参考资料:中国纪检监察报-落实“两个为主” 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2023-08-14 23:14:112
为了让孩子努力学习,可以给孩子哪些物质奖励?
物质奖励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好,可以调动孩子的学习积极性,避免孩子因相互攀比而带来的自卑心理,但如果处理不好,则容易滋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难以发挥物质奖励的激励作用尤其持续有效的激励作用。从理论上讲,对孩子进行物质奖励是家庭财富的二次分配,并不创造新的价值,但孩子可能误认为所得奖励是自己创造的,可以自由支配甚至挥霍浪费,不利于孩子良好习惯的养成,还可能出现更为严重的次生问题,让孩子觉得心安理得,甚至以物质奖励来要挟家长,诱发逆反情绪与心理。因此,建议在奖励孩子的同时,认真思考奖励目的与方法,做到当奖则奖,当罚则罚。这里分享一位家长的做法供为人父母者借鉴。第一,合理设计奖励内容。通过与孩子反复交谈,了解孩子内心最大的愿望,并据此确定奖励什么。例如,一次旅游或冬夏令营或某个学习工具……事实上,根据激励疲劳原理,孩子们司空见惯的钞票或玩具,对孩子的刺激作用是十分有限的。第二,合理设计奖励方式。根据父母对孩子的期待,结合孩子的现状确定如何奖励。例如,希望孩子学习进步,则以成绩为主要依据设计奖励方式;又如,希望孩子干活做家务,则以家务为主要依据设计奖励方式;再如,希望孩子乐于助人,则以助人为主要依据设计奖励方式……该家长的做法是一次成绩达到什么水平给孩子积一次分,干一次家务活给孩子积一次分,助人一次给孩子积一次分,达到某个总分之后再去奖励孩子。这样在孩子表现与奖励之间出现了一个中间产物,即积分分数,既可以按照奖罚对等原则实行加扣分,引导孩子不断积分,从而养成良好习惯,又能避免一事一奖励,减少孩子理所当然心理的出现次数。第三,合理统计积分多少。该家长的做法是让孩子自己每天统计积分,再由家长签字背书,其好处是引导孩子加强自我管理,做自己的主人,从而对孩子产品持续的激励作用,同时也能减轻家长负担,避免家长与孩子之间出现冲突。2023-08-14 23:14:37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法律分析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章的维护,党内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监督是关键。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各级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督责任。否则,就失去了生命力,严重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宏伟目标的实现。作为监督专门机关,首先要有明确的监督内容和监督标准,否则就无法监督和无从监督。因此,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进一步厘清纪委与党委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同时,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认真落实责任分解,制定量化责任标准。把整个监督过程以科学的量化标准形式,逐项分解、量化、明确各监督责任主体,防止责任落实的随意性。每年都要围绕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对落实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实行签字背书,进行问责。三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倒查机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切实增强纪检监察的执纪办案的责任意识。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2023-08-14 23:15:212
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三是抓好“两个责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接下来就跟我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 心得体会 吧! 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篇【1】 六枝特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七化”建设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能,和谐了警民关系,“平安建设”也取得了新发展。为此,该局党委被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并涌现出荣获“中国好人榜”的彭洪庆和《人民日报》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的涂作荣等优秀民警。 主体权责明晰化 研究出台了《20XX六枝特区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岗位职责 ,签订局长、中层主职、基层民警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严格做到责任捆绑,风险共担,形成全覆盖式责任体系。 决策研究程序化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抓在手上记在心间,将之作为党委会议规定议程,由局纪委提交上会议题,做到与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同研究、同决策、同部署。 廉政 教育 多样化 把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贯穿于廉政教育的始终,充分利用办公区的走廊、楼道空间,精心创建了以廉政格言、廉政 文化 名言 警句、漫画等为一体、具有警营廉政文化特色的“廉政文化长廊”;开展争创“民警家属助廉”活动,向民警家属发放争创“家庭助廉” 倡议书 ,组织民警及家属签订《家庭助廉 承诺书 》;开办廉政讲堂,举办主题演讲比赛、主题讨论等有效形式引领廉政新风尚,营造潜移默化的廉政道德思想氛围。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撼效应,组织开展“一月一案”学习,观看反腐教育片、内部暗访问题视频,以此引导全警举一反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廉政问责严格化 为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该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 “三项纪律”和省委政法委“五严禁”等规定,调整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保证其专司主业,从而使纪检监督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得到提升。 目标考核规范化 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季度目标和年终目标考核,由纪委督察部门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局性考核考评,考评结果与各部门当年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挂钩。通过推行目标考核,在全局逐步形成良性竞争氛围,使该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步入规范化轨道。 日常监督常态化 该局纪委牢固树立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通过不同 渠道 、不同方式对全局警务活动的开展进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倾向性问题进行督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1至8月,该局警务督察部门开展各类现场督察53轮次,累计出动警力百余人次,编发各类督察通报34期,为全局警务活动的高效开展,保证警令政令畅通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同时,该局也创造了连续6年民警“零违纪”的纪录。 管理机制长效化 该局纪检监督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为有力契机,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联点、换位、末位淘汰、一票否决等制度,建立完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警务公开、取保候审案件办理规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回告等党风廉政 规章制度 并强力推动落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由虚变实,向科学化、制度化转变。 通过“两个责任”助推器的落实,“平安建设”也实现了“三提升”。一是提升了打击、整治效能。全面深化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先后破获“新场1.08打砸案""、六枝城区系列诈骗、拎包、抢劫、抢夺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起到很好的打击效果。1至8月,该局破获刑事案件487起,与去年同期破393起相比,多破刑事案件94起;实现了7起命案全破;刑事拘留46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多刑事拘留154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88名;缴获毒品2916.26克,收戒吸毒人员357人。截止9月20日,“雷霆行动”在全省90个县区公安机关排名11位。强化交通、消防、民爆等领域的排查整治,共检查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涉爆单位224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4条,落实整改4条;检查消防单位1995家次,督促整改火患整改66家;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8681起。二是提升了宣传、防控效能。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将六枝城区划分为8个网格,实行24小时网格化巡防机制,“3.01”暴恐事件发生后,又实行武装巡逻和武装查缉,通过巡逻防控,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3人,破获刑事案件98起。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发放平安宣传资料132000余份,悬挂 标语 400余条(幅),印刷墙体 广告 2000余平方,利用临街电子显示屏、媒体广播电视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万余条次,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宣传报道平安建设200余条次。通过宣传防控,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社会面防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三是提升了警民关系。紧紧围绕民生、民意、民情这个根本,用“四心”服务回应群众的新期待,警民关系得到大幅改善和提升。主要是用真心贴近群众,推行延时、错时服务,推行预约、上门服务;用“细心”提升服务,细化各项 措施 ,让办事群众一听就懂,一次办好;用“热心”延伸服务,依托“流动车管所”和“流动警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换证、咨询等服务,全面开展接处警和案件回访;用“诚心”树新形象,严肃警风警纪,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窗口服务行为,进一步实现“零推诿”、“零积压”、“零差错”、“零投诉”。 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对会议精神的认真学习,让我更加明确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更加坚定了聚精会神抓党建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对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也有了更高的认识。现将学习的几点体会 报告 如下。 一、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市委召开的这次会议是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两个责任”重大决策部署的认真贯彻落实,是为全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进行的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的坚定决心。作为***,我倍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的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按照***讲话中提出的“四个认清”要求,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保证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执行。及时召开了*****干部参加的会议,对市委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要求****党委书记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并上报学习体会和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召开会议对市委此次会议精神进行再贯彻、再落实,安排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工作。 二、充分认识到抓好“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明确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两个责任”。**、**也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强化对抓好“两个责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是抓好“两个责任”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使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有效手段。从严治党最重要的就是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在教育实践 活动 总结 大会上就从严治党提出了八项要求,**围绕从严治党从**个方面进行具体部署,**从**个方面对推进从严治党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重要创新。因此,我们将把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抓好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抓好“两个责任”是清除滋生腐败土壤的重要举措。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权力运行中的一条基本规律。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很多腐败问题的滋生都是由于权责不清、缺乏有效制约产生的,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把责任厘的更清,任务落的更实,有效地解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难题,遏制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良好的政治环境是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有效保障,是我**促进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全面抓好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保证,作为**书记我一定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通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解决好个别党员干部腐化堕落、慵懒散奢、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全*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以会议精神为指导,全力抓好“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工作 履行好“两个责任”重在抓落实,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 (一)加强责任意识,筑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地基”。***讲话中提出的要在***,是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的具体化。我们将把贯彻执行好***要求,作为当前抓好我*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增强认识,细化措施,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提出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要求,带领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组织监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和执行责任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年度实绩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坚决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把**要求和我**《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个方面、**项具体任务一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担当意识,认真落实和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切实保证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责任的地位不动摇,明确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本地、本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聚焦主业,明确主责,发挥好执纪监督作用。加强对深化**工作法、公共财政资金安全运行、选人用人、推进“八个有效”、“三推进一促进”活动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重大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推进《***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方案》提出的具体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认真执行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程,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政令的执行,需要制度的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制度,确保“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还将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行制度成效的问责制,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抓好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意识淡化、宗旨意识虚化、纪律意识弱化、享乐意识泛化、官本位意识强化、道德意识俗化、公仆意识蜕化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全**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基层党组织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加大**两级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活动场所建设,使之成为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和农牧民党员开展活动的主阵地。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及时发现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教育管理,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腐败案件,引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增强农村牧区各项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六是深入推广**工作法。要求各**严格按照**工作法管理村级事务,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取信于民。推广***工作法在农村牧区的有效开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七是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党内生活,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八是严格工作考核。加大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力度,并运用好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篇【3】 9月19日上午,市人大会机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学习省委“两个意见”精神,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市人大会主任陆振华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会副主任张乃富、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秘书长聂文学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聂文学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市人大会机关党委《关于学习贯彻省委“两个意见”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陆振华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分管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陆振华在讲话中指出,关于“两个责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见;省委“两个意见”,是推进全省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构建全省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意义重大。对于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两个意见”下一步工作,陆振华提出五句话、十个字的要求,即:学习、领会、重视、抓好、推进。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和领导讲话。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先后发表的一列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省委继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后,又制定出台了“两个意见”,对推进全省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安排,提出了要求;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专门三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对于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务求学懂、学深、学透。 二是深刻领会文件和讲话精神。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丰富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是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两个意见”,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彰显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这些内容和领导讲话精神,要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弄清要求。 三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大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加强人大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意义尤为重要:有利于发挥地方人大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牢固建立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人大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更好地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此,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人大工作的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切实抓好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一定要硬化举措,狠抓落实,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人大及其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人大机关的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深入学习党章、廉洁从政规定、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要认真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 财务管理 制度、接待制度、公务车辆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五是全力推进今年人大各项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两个意见”,最终的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惠及民生。根据市人大会年初的工作安排,在今年仅剩的三个月时间里,我们还要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公立医院改革等专项 工作报告 ;集中视察法院、检察院工作;筹备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联系慰问基层人大代表,开展“挂、包、帮”等工作,机关干部、职工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更加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推动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相关 文章 : 1.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5篇 2. 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3篇 3. 学习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3篇 4. 教师两个责任心得体会3篇 5. 深化“两个责任”,持续转变作风心得体会4篇 6. 深化两个责任持续转变作风心得体会 7. 学习责任心得体会3篇2023-08-14 23:15:271
函询是什么处分
问题一:纪委下函询通知给个人是什么意思 自然不会的,纪委要先拉人去调查,调查后再通知下达处分给本人,这是程序来着。 问题二:函询属于组织处理吗 不属于的,只是询问和调查啊。 问题三:收到纪委函询 领导干部该怎么做 首先确认该函询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加盖公章等。 如果该函询确实是依法作出,则按照该函询要求,实事求是的进行书面答复。具体如下: 领导干部在收到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函询通知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函询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包括对问题的解释说明、具体整改措施等。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领导干部须报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回复时间。同时,《党内监督条例》规定,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组织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讲透彻,接受组织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 对不按规定对待组织函询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干部将承担产生的后果。而且,对回复问题模糊,问题解释不清楚,综合整改措施不具体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再次发函询问。对不如实回复函询问题的欺骗组织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被函询领导干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对函询后不知止、不收敛,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依照相关党纪规定予以从重处理。 问题四:个人事项不如实报告适用党纪条例哪一条 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二、最新的《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 1、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问题五:谈话,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区别,纪委谈话函询格式 通报指出,谈话函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之一。认真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纠正、教育挽救,给予其向党组织说清问题的机会,充分体现了组织上的关心爱护。但是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组织的关爱不以为然、心存侥幸,不如实向党组织说明情况,甚至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是典型的对组织不忠诚的表现,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 *** ,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以对党忠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态度对待组织的谈话函询。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珍视党组织的信任关爱,按要求如实说明情况,决不能不当回事,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党员干部对函询事项作出的说明,对说明回复材料按规定负责任地签字背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做好谈话函询工作,进一步严格程序,对谈话函询回复情况认真审核,加大核查力度,对那些心存侥幸、隐瞒实情、欺骗组织的,要按照《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问题六:纪委收到反映问题线索如何处理?"谈话函询"是什么 拟立案类,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立案调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类的线索; 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拟进行核查的线索; 谈话函询类,主要是指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体现“抓早抓小”精神; 暂存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暂时存放备查的线索。 了结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 问题七:党内谈话与函询的区别 一、处置环节不同 “谈话函询”在问题线索处置环节根据情况可提出处置,“谈话提醒”在“谈话函询”或初步核实的结束环节根据情况可提出处置。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此处明确了“谈话函询”是纪检机关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后,进行线索处置时四类方式中的一种。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其中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此处“谈话提醒”为在“谈话函询”工作结束后根据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情形作出的处理。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此处指出“谈话提醒”是核查组初步核实工作结束,综合分析初核情况后提出处置建议。 二、规范要求不同 “谈话函询”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单设一章进行规定,通过一章内容对“谈话函询”进行严格规范的要求,体现出其在执纪工作中的重要性。而“谈话提醒”只是作为一种处理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中出现,没有细致具体的要求。 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规定“谈话函询”的报批程序,以及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都有明确要求。严密的程序避免了谈话函询的随意性。这说明谈话函询是严肃的党内监督工作,是组织行为,既不可乱用,也不可滥用。 “谈话提醒”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谈话提醒对象进行的一种教育和监督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三、实质内涵不同 “谈话函询”――指通过谈话、发函的形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适用谈话函询的线索,主要是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谈话函询,包含了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区别在于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谈话和函询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谈话和函询也不是仅使用一次就完,如果谈话函询对象对反映问题的某些方面未作出明确说明或者说明不到位,可以责令其作出补充说明。 “谈话提醒”――指在党内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接到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将问题制止、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党员、干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从两者含义来看,“谈话函询”更注重其操作性,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谈话提醒”在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更注重预防性,旨在“敲响警钟、防微杜渐”。 问题八:如何认定处理"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 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二)有 *** 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 (一)有 *** 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 (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 (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 (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 (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 问题九:纪委收到反映问题线索如何处理?"谈话函询"是什么 作为纪检机关处理问题线索的方式之一,“谈话函询”是什么?在实践中该如何操作呢?在了解这个概念之前,不妨先来看看“谈话”和“函询”各是什么。通俗地说,“谈话”就是纪检机关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跟被反映人谈话,让被反映人讲清自己的问题。“函询”就是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给被反映人发函,请被反映人对被反映的问题给出书面解释。 分别对“谈话”和“函询”有了认识之后,两个词合起来的“谈话函询”也就不难理解了。“谈话函询”是指纪检机关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监督执纪问责,理应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要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除了对执纪审查的时限有着严格限制,也明确规定了谈话函询工作的时限要求,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最后这一点挺重要,请注意: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问题十:纪委收到反映问题线索如何处理 "谈话函询"是什么 《中国 ***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谈话函询”是指纪检机关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2023-08-14 23:15:341
如果贷款做展期时法人代表已换人,原法人代表还用签字吗?
办理贷款展期时,原法人代表已经换人了,那么新的法人代表是可以签字的,但是得向银行出具法人变更书,同时还要去银行办理新法人签字背书。2023-08-14 23:15:425
转账支票可以取现金吗
问题一:转账支票能取现金吗? 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可以是个人,但是必须转入个人银行卡,不能直接提取现金。转入银行卡之后,可以提取现金。 问题二:现金支票可以转账吗? 你们的回答都是错误的! 《票据法》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 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钉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问题三:转账支票可以个人提现吗 票据的收款人好像不是你吧。 1、前手没有背书,你怎能收啊,就算啊盖上你的章,也是背书不连续的票据,你不享有票据权利,只能让前手先盖上章,并在被背书栏记载你的名字,你才能接收。 2、转帐支票可以转给个人,跟公对公的一样操作,只不过事由栏有填写要求,即转帐事由只能是劳务报酬啊、工资啊等等,不能写货款。这个账户管理办法上有规定。 3、转帐支票是不可以提现的,只能先转到个人账户上。 问题四:我收到一张转账支票,请问我怎么取现? 你是收到公司账户上吗,那直接填自己开户行的进账单给自己的开户行就可以了。他们银行之间会交换票据的。 问题五:现金支票可以转账吗 现金支票不能做转账,他的意思是说,你可以给不同的人,或许是理解错误了,转账支票也不能提取现金,现实生活当中,做出纳的应该都知道如何变通的,可以将这两种支票没有的功能,变得具备这些功能了!那就要看做出纳的本事了! 问题六: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吗 错误的。 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3种。 1、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它适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款项结算; 3、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但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希望能帮助到您! 问题七:转账支票怎么提出现金? 支票用途写劳务费,抬头写你个人名字,后面你签字背书,填进账单存到中行存折,然后就可以提钱出来了 问题八:普通支票可以提取现金吗,有时间约束吗? 支票分为转帐龚票和现金支票(票面标明),只有现金支票可以提取现金,支票的付款日为出票日起十天(到期遇节假日顺延,为保险起见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才去,防止这天银行系统出现故障) 问题九:是不是拿着银行支票就可以到银行取钱? 支票简单的可以分为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如果是现金支票那很简单直接到指定银行柜台领取就行了,激要谨防丢失,一般的现金支票任何人拿到都可以去到钱的。如果是转账支票,比较麻烦,你首先要有自己的开户行,背书上自己的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及公章,投入到指定银行即可。注意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问题十:收到转账支票后需要几天可以取现金 一至三个个工作日内就可以了。2023-08-14 23:15:561
责任传导什么化
具体化。1、强化主体责任传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抓好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任务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2、打破以往“单位对单位”的常规签订模式,拓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的签订范围,深度传导压力,层层签字背书。探索实行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域人员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明确追责源头。2023-08-14 23:16:031
提醒谈话影响什么问题
问题一:干部有廉政提醒谈话情况会影响提拔使用吗 当然会有影响的,在当前的形势下,廉政提醒,就是一种劝诫。 问题二:如何理解谈话提醒,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函询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书面形式;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区别在于两者适用的问题性质不同,后者明显比前者要严肃得多。尺度把握可参考以下做法①对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或者组织上认为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 谈话。②对众反映的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品 质、廉政勤政等有关问题,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规定日期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说明理由。③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纪律,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集中制,作风专断,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 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工作上华而不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问题三:如何提升谈话提醒的质量 从谈话提醒效用性的考量出发,加强谈话提醒结果的有效运用。首先,要做好谈话提醒对象对个人情况说明作出承诺的相关工作。为督促谈话提醒对象如实、主动、彻底地向党组织交代个人存在的问题,应当明确要求其在“个人说明”的结尾,手写对党组织的承诺,并由本单位党委书记签字背书。其次,要根据后续监督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将谈话提醒情况列入个人廉政档案。在将谈话内容入档后,可根据谈话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定期对照检查,如谈话提醒对象变化较为明显,说明谈话成效显著,可通过一定形式予以鼓励;如谈话提醒对象无大改进,说明谈话效果不佳,或是针对性不强,没有解决思想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再谈话、再处理,促其整改。对于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可考虑将谈话提醒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重点内容,加以对照检查,加强整改。再次,可酌情考虑与干部任用、考核结合使用。适情适时将谈话提醒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并与干部使用、考核相结合,强化谈话提醒结果的运用。 从谈话提醒的持续性着眼,以问责的常态化推动形成谈话提醒工作的常态化。要坚持问责不手软,对谈话提醒搞 *** 、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倒查追责。要重视谈话的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办结的谈话提醒件要开展“回头看”,通过自查和抽查核实机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当年度组织的谈话提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谈话提醒经审查或抽查核实,发现被谈话人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情况严重的要依纪处分,必要时给予通报。对谈话提醒材料属实情况作出虚假证明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或对谈话提醒已属实的问题不处理、不上报的,按照《党纪处分条例》中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一并启动问责追究程序,以问责促进谈话提醒质量的提升。 问题四:如何理解谈话提醒,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就是和别人说话之前, 你要和他交流一下, 提醒他应该说什么, 不要让他,做错了。 问题五:在哪些情况下,领导干部会被“提醒谈话” 违纪贪污,职位升迁 问题六:被廉政提醒谈话后会影响提拔使用吗 肯定会的啊, 问题七:什么情况下谈话要含蓄 看了楼主的问题,很高兴为楼主解答问题。 不便直说的活不便直说的话往往是由说话的场合、说话者的身份、说话时的心理情况等等决定的。如在古代,臣子看到君王有过失,进谏时,就很注意说话的含蓄。 不直接的说出来,还的绕个很大的圈子。把事情说的不是很清楚`这叫含蓄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如果楼主觉得可以,请采纳一下,这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 问题八:规定,要坚持党内什么,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 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二)有 *** 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 (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 (一)有 *** 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 (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 (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 (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 (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 问题九:坚持党内什么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 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 ***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 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问题十:乡镇机关干部出现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谈话 诫勉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 (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2023-08-14 23:16:101
如果我邮政储蓄按地址汇钱的,却没人签收,被退回,叫我去拿前,现在去拿钱,说要回单,我没回单怎么办?
哦,是要你提供原来的汇款收据吧。那是你汇款的原始凭证。但是既然汇款被退回了,你应该又收到了新的汇款(退汇)通知单,是不是?凭这个和你的身份证也可以取了,你就算丢了,也不该不给你取钱。你可以在新收到的通知单背面写明白“原收据不慎丢失,声明作废”,并签字背书。我不信你这钱就取不出来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钱就是你的,第一有退汇的通知单,这个由投递员投送核实;第二还有你的身份证。都可以证明了,错不了就可以兑付了。 再不行你问营业员或他们的领导:还想怎么样?...实在没法投诉吧。说一句,什么年代了,除了如下需要地址汇款:象邮购订阅报刊杂志、邮购药品等,这些入账汇款不安全,其他的尽量用入账汇款,没账户的用密码汇款。免了投递和签收这一环节,你直接和收款人联系。省了这许多麻烦!2023-08-14 23:16:204
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宗旨教育,筑牢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基础。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衡量政绩必须遵循的科学态度和根本方法。要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切忌浮光掠影,主观臆断。要具备尊重客观事实的勇气和无私无畏的精神,“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始终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官。3、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端正世界观、地位观和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是实施正确领导的思想基础。因此,必须摆正领导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当领导,最重要的是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爱戴,这才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4、要完善法规条例,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应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监督与广泛的民主监督相配套的有效制度,把制度约束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形式主义能得到及时的遏制。扩展资料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去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对干部如何从政、如何施政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包括干部的政绩为谁,树立什么样的政绩和怎样树立政绩的认识,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领导干部中的根本体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根据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我理解,共产党人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涵就是为民、发展、求实。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绩观2023-08-14 23:16:304
如何理解政治巡察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政治与业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离开业务上的政治,也没有离开政治上的业务。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但不能不了解业务,否则就无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政治上没有站位,就不能从政治高度去辨析问题,而陷入具体业务中就事论事。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要善于把业务问题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政治层面上去分析研判,落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去查找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这才是政治巡察的真谛。2023-08-14 23:16:533
签字背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签字背书”之前多用于商业票据中,是商业意义上的经济责任的倒查。但在我国行政、纪检等系统,“签字背书”还是一个听上去很新鲜的词语,这种做法也让人好奇和期待。原来,“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既能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而且一旦发现核查报告有问题,还能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也就是说,“签字背书”的作用是,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利于遏制掌权不履职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完善问题倒查机制。扩展资料:2013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王岐山多次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全省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层层谈话活动中,省市县三级分别派出谈话组开展层层谈话,同时采取了“签字背书”方式,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辖区涉黑涉恶情况逐一认真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签字背书”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这种方式对强化和落实乡、村两级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字背书2023-08-14 23:17:131
签字背书什么意思签字背书介绍
1、签字背书指的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有助于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而且一旦发现核查报告有问题,还能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2、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2023-08-14 23:17:251
签字背书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介绍
1、签字背书指的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有助于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而且一旦发现核查报告有问题,还能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2、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2023-08-14 23:17:321
在线等····签字背书,领导的签字是签在落款日期前面还是后面呀···
一般都是在落款日期前签名,也有已签了落款日期,还需要某位负责人签名,在落款日期后也没有问题,都是有效的。2023-08-14 23:17:422
纪检组函询通知的严重性
谈话函询,是纪委常用的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也是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轻微问题抓早抓小、提醒帮助的手段。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认识不够,要么不当回事、敷衍应付,要么心怀侥幸、对抗组织,或者存有其他误解。1、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都有明确规定,比如第二十五条:“经过初步核实,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2、谈话函询是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决不能走过场。3、自己不主动交代,等组织通过深入了解把问题核实清楚,那样性质完全不同,就会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谈话函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一、存在问题谈话函询是一种新的监督执纪手段,也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四类问题线索处置中用得最多的一种方式,目前,谈话函询工作理论研究较少,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争议,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靠经验排查,哪些问题线索作谈话函询处置难以精准把握当前,市级以上纪委一般由执纪监督部门承办问题线索的排查,对什么样的对象,什么样的问题线索应当进行谈话函询,现行的规定中没有给予明确定义。《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不宜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六类问题线索,采用排除法的方式规定了不能进行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现实中谈话函询往往由承办部门根据经验进行分析研判以后提出意见,对比较笼统或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大多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现实中存在把握不精准的情况时常出现。(二)轻描淡写,谈话函询难以了解真实情况谈话谈什么,函询问什么,在实践中还在进行探索。有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不涉及具体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较为明确的指出、提醒,并要求对象进行说明。但是对于一些较为具体的问题,在谈话函询过程中可能被对象轻描淡写的带过去对一些比较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方可能会及时进行补救,谈话函询反而变相告诉了对方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了一些什么问题线索,导致后续的调查核实工作难以开展。现实中,很多被反映人谈话回函中仍然存在对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只谈成绩、谈客观因素,不谈主观、谈具体问题等情况,导致谈话函询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凭借函询书面材料或者谈话材料进行了结,过多依赖和相信被反映人,导致谈话函询的执纪手段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三)过程涉及工作人员众多,案件保密度存在问题谈话函询工作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线索的信访、案管部门,发函通过办公室发给被反映人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然后背书签字后发回纪检监察机关,这样过多的经办人员,难以保证在此过程中问题线索及被反映人回函的保密,会导致问题线索扩散和谈话函询工作难以正常有效的开展。如果通过谈话函询后转为初步核实,案件办理难度将大大增加。(四)老好人思想突出,签字背书流于形式谈话函询的目的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治病救人”的理念传递给谈话函询对象,从而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在这一过程中把被谈话函询党委、纪委(纪检组)的责任明确、担当强化,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性循环,把“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在谈话函询过程中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在按照所列问题进行说明的同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必须认真进审核背书签字,并按照时间要求回复纪委。但实际工作中,背书签字的党组织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老好人”思想,觉得问题不是特别严重就能够应付过去就可以了的思想,没有认真对谈话函询对象的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没有切实发挥好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第二十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第三十一条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2023-08-14 23:17:491
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创新也是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事关全局、长远和根本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新的形势下,国税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在改进作风、健全内控、强化监督、严格追究上狠下功夫,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作风改进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国税系统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同时,必须针对国税干部手中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面加强制度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实施“通电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使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抓好“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优化自助办税、同城通办、12366热线、网上办税厅等便民服务举措,着力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强化监督惩治,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维护纪律约束的刚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对涉及“庸懒散拖”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搭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健全内控制衡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制约是核心。全省国税系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的要求,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结合金税三期工程推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把内控机制打造成“制度笼子”的有效载体。坚持科学分权、过程控权、公开亮权的内控工作思路,扎实做好防控措施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完善。结合“营改增”试点、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后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时修正高危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现了对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结合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深入分析因管理制度相对繁杂、管理标准过高过细给基层带来的执法风险,及时清理规范制度文件和指标体系,有效降低了基层的执法和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内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促进了内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结合“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加强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及时捕捉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纳税人信用清单等三项清单,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行使和税收优惠减免,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发扬“钉钉子”精神,健全督导落实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督导落实是关键。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政治任务,需要全省税务系统发扬“钉钉子”精神,上下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聚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首先,各级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工程”,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全面落实用人责任、纠正责任、制权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年初研究工作方案,平时加强日常督查,年末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评价。其次,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价性的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逐一梳理监管职责,对每一项权力都制定可操作、可倒查、可追究的预防腐败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最终,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积极推动税务纪检监察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对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事项,由全程参与向重点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实效。 狠抓落地生根,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是抓手。实际工作中,国税系统要求无论“一把手”还是副职,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追究责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坚持考核指标与对应工作责任相匹配,科学制定指标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保证考评指标落地。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单位或部门,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报告和舆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函询和诫勉谈话,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中收集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税收执法领域和纳税人身边的腐败案件。强化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案件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我们党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税务系统队伍庞大,又是执法部门,税务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廉政风险点相对较多。必须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动力,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财力支撑,用新成绩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2023-08-14 23:17:571
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创新也是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事关全局、长远和根本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新的形势下,国税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在改进作风、健全内控、强化监督、严格追究上狠下功夫,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作风改进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国税系统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同时,必须针对国税干部手中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面加强制度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实施“通电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使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抓好“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优化自助办税、同城通办、12366热线、网上办税厅等便民服务举措,着力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强化监督惩治,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维护纪律约束的刚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对涉及“庸懒散拖”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2023-08-14 23:18:073
如何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
一要明责,解决好为什么落实责任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责任”的重大任务,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当前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担当起“两个责任”。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可以说,明确“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的理清和规范。第三,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两个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要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取得更大成效;牵住了这个“牛鼻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会更好形成,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目标才会得以顺利实现。第四,落实“两个责任”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实际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两个责任”仍存在着对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这些问题不解决,“两个责任”就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正,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知责,解决好责任是什么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当务之急。 一要通过理清责任内容知责。一方面,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内容;另一方面,要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有针对性地行使权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知责。要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汇报会、研讨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大家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三要通过明确任务分工知责。要围绕市委“两个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实行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 三要担责,解决好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畏难、不怕事,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旗帜鲜明地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两个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推动源头治理、加强作风建设等九项责任,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的重要职责、分内之事,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六项责任,坚持做到“六问”(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对“两个责任”搞清弄懂了;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是否做到了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履行了领导责任;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把自我置于监督范围之内了;查处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亲自协调推动处理了;追究责任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全市党员干部要不断锤炼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担当的魄力和善于担当的素质,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属于哪一级党委的问题,哪一级党委要主动承担,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下级、推给别人。属于个人承担的问题,个人要敢于承担。要把全部心思和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投入到发展中,多琢磨事、少琢磨人,多想工作、少想名利,卸掉思想包袱,消除私心杂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 四要履责,解决好责任怎么落实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实际,一项一项抓好党委主体责任九项制度和纪委监督责任七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委“两个责任”意见落到实处。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要突出选好用好干部。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二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三要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四要切实加强源头治腐。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敢于担当,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五要带头廉洁从政。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不越“雷池”、不踏“红线”,不能用习惯代替政策,不能用感情代替规定,不能把要求当成摆设,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全市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履行纪委监督责任,重点是抓好当好参谋助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突出主业主责四个方面的工作。我市作为省纪委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四个试点市之一,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省积累经验、摸索规律。要坚持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评价等制度,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 五要问责,解决好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加强督导检查,科学量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通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对乱作为的严肃惩治、对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教育干部、监督干部。二是要科学量化考核。要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根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党组)负什么责任、纪委(纪检组)负什么责任、相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孙立坤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目标实现。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把“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张文深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一项一项跟踪问效。三要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在落实,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自己的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为反腐倡廉建设增添新动力、凝聚正能量。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或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2023-08-14 23:18:211
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因此,要充分运用地方报刊、电视台、网站、手机报、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媒体,增强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 明确“两个责任”, 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2、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是破解基层部门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扩展资料: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主要表现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要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些党委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廉洁自律,对部下却要求不严。还有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本地经济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同时,基层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淡化,缺乏责任担当,导致其自身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荒废。2、主体责任不明确。一些基层党委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往往还是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或者由纪委来包办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等问题。落实责任制也仅仅停留在发个分工文件、签个责任状等老一套上,缺乏创新。参考资料来源:清涧县监察委员会-贺宏伟:浅谈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2023-08-14 23:18:312
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国资委在服务保障“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建设清廉XX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XX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中共XX市委关于建设清廉XX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争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清廉诚信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制度科学化、教育常态化、监督社会化、服务优质化、惩防一体化,全面提升机关的清廉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不断推动全市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清廉国资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完善成熟,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服务企业发展更加贴心暖心、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显著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倡廉促廉,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举旗铸魂行动,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体系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上体现政治担当,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持续深化“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认真落实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信念的笃定之力、对使命的担当之责。 进一步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清廉国资思想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践行“两个维护”、防止“七个有之”,严明政治规矩,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构建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探索推进家访活动,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在社区居住地“八小时之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入推进强基固本行动,构建高质高效的党建工作体系 4、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强化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自觉把建设清廉国资机关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局、加快推进“清廉XX”建设的大局下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着力增强建设清廉国资机关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每年做好建设清廉国资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把建设清廉国资进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责报告内容,列入党建考核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与评星定级、薪酬、奖惩等挂钩。 5.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动党支部大学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风建设、先进支部创建、党内激励关爱、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等,推行“堡垒指数”、“堡垒指数”管理,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 党建阵地建设”活动,加大对支部书记的精准培训力度,推动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基本制度落实,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三)深入推进示范引领行动,构建严明严谨的纪律作风体系 7、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完善“两优一先”评选等党内荣誉激励制度,开展“党员先锋岗”和“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选树宣传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建立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体系。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抓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8、深入联系服务群众。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化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开展“深化u2018三服务u2019、奋战u2018五个年u2019”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进性作用,开展一线大结对,推进机关支部与行政村、社区、企业单位的结对、帮扶和共建,与重点联系户保持直接联系,以实地走访、面对面谈心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提升服务效能。 9.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谋划、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积极参与“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活动,有针对性地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 10.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落实党委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身边案例为警示,持续深入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用好党章赋予党组的纪律处分权,以严管体现厚爱,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四)深入推进规范提升行动,构建保航保障的国资监管治腐体系 11、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及时做好国资监管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着力健全国企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资产评估、财务监督、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劳动用工等国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综合检查制度。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国资监管制度有效落实,提高国资监管制度执行力。 12、提升国资监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所有、分级代表”原则,积极推进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的落实,依法规范出资人行权履责行为。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放管”,整合国资监管职能,优化国资监管流程,动态调整国资监管事项办理指引。转变监管方式,提高专业化监管程度,强化对企业投资并购、产权变动、财务评价、考核分配等关键环节的精准有效监管。组织开展违反国资监管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不良影响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健全国企内控机制。全面梳理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国企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行业对标活动,推进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完善国企财务和资金集中管理、大宗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租赁承包集中招标等规定。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深化国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全时管控。 (五)深入推进关心关爱行动,构建崇廉倡廉的清廉文化体系 14、实施关心关爱“暖心工程”。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完善关心关爱激励干部的制度机制。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充分激发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奋斗激情。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每年针对国资国企系统内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开展办实事活动,为党员干部及时“雪中送炭”。适应党员干部求知、求健、求美、求乐的需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繁荣机关文化生活。 15、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好“道德讲堂”进机关活动,办好“优秀传统文化”、“安全常识”讲座,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灌输和熏陶,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深入挖掘本单位本系统为民务实、厉行节约、清廉自守的文化因素,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使清廉文化在机关蔚然成风。 16、营造崇清尚廉氛围。认真落实《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着力打造亲不逾规、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的政商关系,在“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国资监管机构要在“亲”商中,做到不越线、不逾纪、不谋私,甘当“店小二”,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有效落地,推进政企和谐,当好服务企业的“表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在“亲”政中,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委党委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委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始终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探索创新,培育特色。要积极尝试各种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创新富有国资监管特色、彰显国资监管风貌的廉政文化建设新举措,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探索清廉机关建设新模式。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协助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成效明显。2023-08-14 23:18:461
奥迪车超过质保期,发动机坏了保险公司赔付吗
奥迪的质保期是3年或者10万公里。保修期内,建议去4S店维修。只需使用4S店提供的机油和机油滤清器。根据交通部新规定,只要在有资质的维修公司做维修,就可以在车载手册上签字背书盖章。 在汽车售后服务中,很多汽车品牌的售后车辆保修期大多为3年5万公里或3年6万公里。其中,发动机和变速箱作为汽车最重要、最昂贵的零部件,也和整车一样有着相同的质保期。一些常用的汽车易损件,很多一线品牌也采取无保修或有限保修的政策。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车主将无法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1.未按要求维护。购买新车后,如果用户没有在规定的里程内到指定的4S店或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定期保养,如果汽车出现问题,即使在保修期内,用户也要支付一定的维修费。 2.擅自改装车辆。“不保底改装车”是几乎所有厂家对质保期的共识。甚至有些品牌的保修条款规定,如果用户为了出租、租赁或竞争而随意改变汽车用途,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3.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汽车质保期只能对客户进行大的保障,使用不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只能由用户或其保险公司承担。 奥迪质保是什么意思 奥迪的质保期在一年以内,或者5万公里以内。只要在4s店定期保养,如果零件有问题,比如发动机、变速箱等,厂家会负全责。这叫做保修期。 扩展数据: 奥迪是德国奥迪公司的子公司奥迪汽车公司旗下的豪华汽车品牌。作为高科技水平、质量标准、创新能力和经典汽车风格的代表,奥迪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汽车品牌之一。公司总部位于德国英格尔施塔特,在中国等多个国家设有分公司。 奥迪是著名的汽车开发商和制造商,它的标志是四环环环相扣。现在它是德国大众汽车公司的子公司,总部设在德国英格尔施塔特。其主要车型有A1、A3、A4、A5、A6、A7、A8、Q1、Q2、Q3、Q5、Q7、Q8、TT、R8、S、RS性能系列等。 奥迪集团包括其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奥迪匈牙利、quattro Limited、兰博基尼汽车公司和科斯沃斯技术公司、奥迪巴西和奥迪塞纳利塔。此外,奥迪在中国、马来西亚和南非也有制造工厂。 奥迪是德国最古老的汽车制造商之一。从1932年开始,奥迪就采用了四环标识,象征着奥迪、DKW、霍奇、漫游者合并而成的汽车联盟公司。20世纪30年代,汽车联盟公司覆盖了德国汽车工业能够提供的所有乘用车领域,从摩托车到豪华车。2023-08-14 23:19:051
党内谈话与函询的区别
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也是常用的工作方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五章以专章形式强化对谈话函询的要求,将谈话函询的谈话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实践中,除谈话函询的谈话外,还有调查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几类谈话。注意把握谈话函询的谈话与其他谈话的区别,有利于发挥不同谈话的作用,更好地加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注重与调查谈话区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核查组经批准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第四十条规定,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这两处所指的谈话,与谈话函询的谈话不同,是一种调查取证手段。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可采取十五项措施,谈话是其中之一。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第二十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的有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规定,强调了监督谈话和调查谈话两种谈话。谈话函询的谈话即为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监督谈话,《规则》规定的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期间的谈话即为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调查谈话。谈话函询的谈话与调查谈话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性质不同。前者是指在监督过程中对可能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监督对象进行的谈话,主要用于第一种形态;后者是指在调查过程中对存在违纪或者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进行的谈话,主要用于第二、三、四种形态。二是目的不同。前者定位重在打招呼提醒而非审查查证,后者定位重在获取证据,特别是在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期间,向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调查违纪和职务违法事实,能够对突破案件起到关键作用。三是谈话主体不同。前者可以委托有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后者由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直接进行。四是适用对象不同。前者适用被监督的党员或监察对象,后者适用被调查的党员或监察对象,其中包括被留置的人员。五是要求不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的有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规定,对调查谈话的场所、手续、出具文书、笔录等提出严格要求,但对监督谈话的地点和谈话形式没有强制性规定,谈话地点只要求是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谈话可以制作工作记录,必要时也可以形成谈话笔录,并且不需要严格按照谈话笔录模板制作笔录,可以在模板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注重与提醒谈话区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提醒谈话指党组织对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的谈话;第三十一条再次规定了谈话,即我们所说的谈话函询的谈话,纪检机关“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提醒谈话和谈话函询的谈话虽然都是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有效形式,但两者仍存在一定的区别:一是属于不同的监督体系。两种党内谈话制度分列于《党内监督条例》不同章节,前者属于党委(党组)履行的党内谈话制度,后者属于纪委监督范畴。二是针对问题不同。前者针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者针对一般性违纪问题的线索反映。三是谈话主体不同。前者一般是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后者是纪委工作人员。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委托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并签字背书。四是处理结果不同。谈话函询的谈话是一种处置性(过程性)谈话,而非结果性谈话。谈话函询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本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核,可能补充谈话函询以及进行抽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类处置。提醒谈话可以作为结果性谈话,经过谈话函询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仍可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其他谈话进行处理。注重与诫勉谈话区分。《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第三十条关于谈话函询后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置的规定中,将诫勉谈话作为谈话函询后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处理方式之一。诫勉谈话和谈话函询的谈话的区别主要有:一是谈话主体不同。《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据此可知,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可以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的谈话既可以由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二是针对问题不同。诫勉谈话是针对存在轻微违纪但免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问责条例》将诫勉(包括诫勉谈话和书面诫勉)作为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适用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情形。谈话函询的谈话针对的是一般性违纪问题的线索反映。三是处理结果不同。如前文所述,谈话函询的谈话是一种处置性(过程性)谈话,而非结果性谈话。而诫勉谈话是一种结果性谈话,谈话后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同时可能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产生影响,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均有不同规定,标准尚不统一。如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注重与廉政谈话区分。廉政谈话在党纪法规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些地区或部门将廉政谈话作为日常监督的一种方式。谈话函询的谈话和廉政谈话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谈话主体不同。前者是纪检监察机关发起的,即使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也是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廉政谈话可以由党组织主动发起,也可以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发起。谈话人一般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二是针对问题不同。前者针对的是一般性违纪问题。后者一般可分为任前廉政谈话和履职廉政谈话,是对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以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提醒教育。任前廉政谈话一般是对新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及早提醒、申明纪律、从严要求,使其提高廉政意识,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廉洁自律。履职廉政谈话一般是针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等进行的谈话。三是时间节点不同。前者是收到一般性问题线索之后,后者是在领导干部任前进行或者履职过程中阶段性进行。四是谈话形式不同。前者是个别进行,后者既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采取集体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还可以与任职谈话一并进行。2023-08-14 23:1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