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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有什么不同?

2023-08-16 1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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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x0dx0a  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x0dx0a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x0dx0a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x0dx0a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绝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受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独立性保函。而且银行在处理保函业务时,正越来越多地引进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则,甚至有的将保函称为但保信用证。第二,独立性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免保函申请人提出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可能等等来对抗其索赔的请求,避免对违约人起诉所花费大量的金钱、精力及诉讼旷日持久等缺陷,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x0dx0a  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x0dx0a  (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x0dx0a  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x0dx0ax0dx0a满意请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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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银行保函的实质: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

2、备用信用证的实质: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二、两者的性质不同:

1、银行保函的性质:银行保函可以有从属性保函。

2、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备用信用证是独立于交易合同的自足性契约。

三、两者的承担责任不同:

1、银行保函的承担责任:银行保函的担保行可能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也可能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

2、备用信用证的承担责任: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负有第二的付款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保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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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

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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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位不同

1、银行保函可以有从属性保函。

2、备用信用证是独立于交易合同的自足性契约;

二、付款责任不同

1、银行保函的担保行,可能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也可能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

2、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负有第二的付款责任;

备用信用证

三、是否出具汇票要求不同

1、银行保函不要求受益人索偿或索赔时出具汇票。

2、备用信用证常常要求受益人在索偿或索赔时出具即期汇票;

四、类型不同

1、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

2、备用信用证 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保函

百度百科——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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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2008-07-15 20:17 (二)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都是一种银行信用, 虽然从法律观点看, 两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在实务上, 正如国际商务会所指出的那样, 由于备用信用证已经发展到适用于各种用途的融资工具, 包含了比银行保函更广的使用范围, 而且备用信用证在运作程序方面比银行保函更像商业信用证, 有许多备用信用证中的程序在银行保函中是不具备的, 如保兑程序、以开证人自己的名义开出备用信用证、向开证人之外的其他人提示单据的情形等等。所以两者还是有较大的不同,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

银行保函作为金融机构担保的一种,它与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既可是从属性的,也可是独立的,是否独立完全由保函本身的内容确定。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索赔时以该信用证约定的条件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而不考虑基础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各种情况。

2、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银行保函适用各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范。由于各国关于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备用信用证则适用统一的国际惯例,一般在开立信用证时,都要明确记载该信用证所适用的国际惯例的名称。目前, 可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国际规则主要有三个: 其一是《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 ISP98);其二是《跟单商业信用证统一惯例》(CUP500); 其三是《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dependent Guarantees and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如果备用信用证中指明同时适用ISP98 和UCP500 , 根据ISP98 第1120 条(b) 项: “在备用信用证也受其他行为规则制约而其规定与本规则相冲突时,以本规则为准”的规定, ISP98 的条款应优先适用。就ISP98 与上述《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的关系而言, 由于ISP98 在制订时已经充分注意到与《公约》的兼容,而且《公约》的适用不是强制性的, 因而二者一般不会有冲突。当然, 如果备用信用证中规定同时适用《公约》和ISP98 , 那么, ISP98 并不能优先适用, 因为对于缔约国的当事人而言, 《公约》相当于法律, 根据ISP98 第1102 (a) 项“本规则对适用的法律进行补充, 只要不被该法律禁止”的规定,《公约》应该优先适用。银行独立保函可适用的国际规则主要有: 国际商会制订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但前者尚未被世界各国广泛承认和采纳, 而后者也只能对参加公约的国家生效。3、开立方式不同备用信用证的开立, 开证行通过受益人当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 转告受益人, 通知行需审核信用证表面真实性, 如不能确定其真实性, 是有责任不延误地告之开证行或受益人。银行独立保函的开立可以采取直接保证和间接保证两种方式。如果采取直接保证方式, 担保行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与备用信用证开证行和受益人的关系相同, 但《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对通知行没有作出规定, 因此银行独立保函可由担保银行或委托人直接递交给受益人;如果担保行通过一家代理行转递, 则按常规这家转递行就负责审核保函签字或密押的真实性。如果采取间接保证的方式开立银行独立保函, 委托人(即申请人) 所委托的担保行作为指示方开出的是反担保函, 而作为反担保函受益人的银行(受益人的当地银行) 再向受益人开出保函并向其承担义务, 开立反担保函的指示方并不直接对受益人承担义务。4、生效条件不同按照英美法的传统理论, 银行提供独立保函必须要有对价才能生效, 但开立备用信用证则不需要有对价即可生效。根据英国和美国的法律规定,合同要有对价的支持才能有效成立,但是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不需要对价。在1973年间,Barclays Bank诉Mercantile Nation Bank一案中,美国法院认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5条是关于排除对价的规定。《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105条规定:“开立信用证,或增加或修改其条款,可以没有对价。”在英国,法律要求担保合同中要有对价条款,否则就不能生效。5、兑付方式不同备用信用证可以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等四种方式中规定一种作为兑付方式, 而银行独立保函的兑付方式只能是付款。相应地, 备用信用证可指定议付行、付款行等, 受益人可在当地交单议付或取得付款;银行独立保函中则只有担保行, 受益人必须向担保行交单。6、融资作用不同备用信用证适用于各种用途的融资: 申请人以其为担保取得信贷;受益人在备用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可以议付;以备用信用证作为抵押取得打包贷款1;另外, 银行可以没有申请人而自行开立备用信用证, 供受益人在需要时取得所需款项。而银行独立保函除了借款保函的目的是以银行信用帮助申请人取得借款外, 不具有融资功能, 而且不能在没有申请人(委托人或指示方) 的情况下由银行自行开立。7、单据要求不同备用信用证一般要求受益人在索赔时提交即期汇票和证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文件。银行独立保函则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 但对于表明申请人违约的证明单据的要求比备用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要严格一些。例如, 受益人除了提交证明申请人违约的文件外,还需提交证明自己履约的文件, 否则, 担保行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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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都是一种银行信用, 虽然从法律观点看, 两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在实务上, 正如国际商务会所指出的那样, 由于备用信用证已经发展到适用于各种用途的融资工具, 包含了比银行保函更广的使用范围, 而且备用信用证在运作程序方面比银行保函更像商业信用证, 有许多备用信用证中的程序在银行保函中是不具备的, 如保兑程序、以开证人自己的名义开出备用信用证、向开证人之外的其他人提示单据的情形等等。所以两者还是有较大的不同,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

银行保函作为金融机构担保的一种,它与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既可是从属性的,也可是独立的,是否独立完全由保函本身的内容确定。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索赔时以该信用证约定的条件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而不考虑基础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各种情况。

2、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银行保函适用各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范。由于各国关于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备用信用证则适用统一的国际惯例,一般在开立信用证时,都要明确记载该信用证所适用的国际惯例的名称。目前, 可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国际规则主要有三个: 其一是《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 ISP98);其二是《跟单商业信用证统一惯例》(CUP500); 其三是《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dependent Guarantees and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如果备用信用证中指明同时适用ISP98 和UCP500 , 根据ISP98 第1120 条(b) 项: “在备用信用证也受其他行为规则制约而其规定与本规则相冲突时,以本规则为准”的规定, ISP98 的条款应优先适用。就ISP98 与上述《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的关系而言, 由于ISP98 在制订时已经充分注意到与《公约》的兼容,而且《公约》的适用不是强制性的, 因而二者一般不会有冲突。当然, 如果备用信用证中规定同时适用《公约》和ISP98 , 那么, ISP98 并不能优先适用, 因为对于缔约国的当事人而言, 《公约》相当于法律, 根据ISP98 第1102 (a) 项“本规则对适用的法律进行补充, 只要不被该法律禁止”的规定,《公约》应该优先适用。银行独立保函可适用的国际规则主要有: 国际商会制订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但前者尚未被世界各国广泛承认和采纳, 而后者也只能对参加公约的国家生效。3、开立方式不同备用信用证的开立, 开证行通过受益人当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 转告受益人, 通知行需审核信用证表面真实性, 如不能确定其真实性, 是有责任不延误地告之开证行或受益人。银行独立保函的开立可以采取直接保证和间接保证两种方式。如果采取直接保证方式, 担保行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与备用信用证开证行和受益人的关系相同, 但《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对通知行没有作出规定, 因此银行独立保函可由担保银行或委托人直接递交给受益人;如果担保行通过一家代理行转递, 则按常规这家转递行就负责审核保函签字或密押的真实性。如果采取间接保证的方式开立银行独立保函, 委托人(即申请人) 所委托的担保行作为指示方开出的是反担保函, 而作为反担保函受益人的银行(受益人的当地银行) 再向受益人开出保函并向其承担义务, 开立反担保函的指示方并不直接对受益人承担义务。4、生效条件不同按照英美法的传统理论, 银行提供独立保函必须要有对价才能生效, 但开立备用信用证则不需要有对价即可生效。根据英国和美国的法律规定,合同要有对价的支持才能有效成立,但是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不需要对价。在1973年间,Barclays Bank诉Mercantile Nation Bank一案中,美国法院认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5条是关于排除对价的规定。《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105条规定:“开立信用证,或增加或修改其条款,可以没有对价。”在英国,法律要求担保合同中要有对价条款,否则就不能生效。5、兑付方式不同备用信用证可以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等四种方式中规定一种作为兑付方式, 而银行独立保函的兑付方式只能是付款。相应地, 备用信用证可指定议付行、付款行等, 受益人可在当地交单议付或取得付款;银行独立保函中则只有担保行, 受益人必须向担保行交单。6、融资作用不同备用信用证适用于各种用途的融资: 申请人以其为担保取得信贷;受益人在备用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可以议付;以备用信用证作为抵押取得打包贷款1;另外, 银行可以没有申请人而自行开立备用信用证, 供受益人在需要时取得所需款项。而银行独立保函除了借款保函的目的是以银行信用帮助申请人取得借款外, 不具有融资功能, 而且不能在没有申请人(委托人或指示方) 的情况下由银行自行开立。7、单据要求不同备用信用证一般要求受益人在索赔时提交即期汇票和证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文件。银行独立保函则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 但对于表明申请人违约的证明单据的要求比备用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要严格一些。例如, 受益人除了提交证明申请人违约的文件外,还需提交证明自己履约的文件, 否则, 担保行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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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国际惯例不同。

本质上来说银行保函与备证的作用基本相同,都是一种担保,最初是由于有些国家不允许银行对外提供担保,所以才会创立备证这个产品,但是由于备证起源于信用证,因此二者还是有若干区别的。

首先二者适用的国际惯例不同,国际上的保函一般适用于见索即付统一规则(即URDG458/758),国内保函一般适用我国担保法,而备证即可以适用UCP600也可以适用ISP98;其次备证大多数时候属于第二性付款责任,保函尤其是见索即付的一般是第一性付款责任;

美国不许开银行保函,于是美国人发明了SB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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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备用信用证?

问题1:什么是备用信用证?问题2: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又称担保信用证、履约信用证、商业票据信用证,它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因此,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其具有担保的性质。同时,备用信用证又具有信用证的法律特征,它于作为其开立基础的其所担保的交易合同,开证行处理的是与信用证有关的文件,而与交易合同无关。综上所述,备用信用证既具有信用证的一般特点,又具有担保的性质。备用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与跟单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有所不同的。在备用信用证业务中,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开证行一般处于次债务人的地位,其付款责任是第二性的,即只有在开证申请人违约时开证行才承担付款责任。而跟单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第一性的,只要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且“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立即付款,而不管此时开证申请人是否付款。备用信用证最早流行于美国,因美国法律不允许银行开立保函,故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后来其逐渐发展成为为国际性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信用工具,其用途十分广泛,如国际承包工程的投标、国际租赁、预付货款、赊销业务以及国际融资等业务。国际商会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文本中,明确规定该惯例的条文适用于备用信用证,即将备用信用证列入了信用证的范围 。备用信用证的用途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作履约、投标、还款的担保业务。按照用途的不同,备用信用证主要可分成以下几种:;l.履约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 Standbr L/C),用于担保履行责任而非担保付款,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证。在履约备用信用证有效期内如发生申请人违反合同的情况,开证人将根据受益人提交的符合备用信用证的单据(如索款要求书、违约声明等)代申请人赔偿保函规定的金额。2.投标备用信用证(Tender Bond Standby L/C),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履行赔款义务。投标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为投保报价的l%-5%(具体比例祝招标文件规定而定)。3.预付款备用信用证(Advance Payment Standby L/C),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预付款备用信用证常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总价10%~2 5%的工程预付款,以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向出口商的预付款。4.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Direct Payment standby L/C),用于担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没有任何违约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主要用于担保企业发行债券或订立债务契约时的到期支付本息义务。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已经突破了备用信用证备而不用的传统担保性质。备用信用证、商业信用证及保函三者间的关系与一般商业跟单信用证一样,备用信用证也具有性和单据化的特点,只要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人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但备用信用证的作用与一般商业跟单信用证存在显著不同:一般商业跟单信用证是受益人履行交货义务后银行付款,而备用信用证则是在申请人未能履约时由开证人赔款。可见,尽管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形式上承担着见索即付的第一性付款责任,但其开立意图实质上是第二性的,具有保函的性质,因此有时被人称为担保信用证。另外,与商业信用证相比,备用信用证用途更广,它并不限于进出口贸易结算,还可用于投标及履约担保等。再者,按照ISP98的规定,备用信用证的开立者并不限于银行,也可是保险公司等非银行机构;而按照UCP500的规定,商业信用证的开立者只能是银行。从法律观点来看,备用信用证等于是见索即付保函,都具有性和单据化的特点,但两者还是有重大不同 , 备用信用证已发展到适用于各种用途的融资工具,包含着比见索即付保函用途更广的范围。另外,两者适用的惯例也有所不同:备用信用证适用于ISP98或UCP500,而见索即付保函则适用于1992年国际商会制订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2023-08-16 12:39:401

备用信用证名词解释

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它以偿还担保债务和贷款融资为目的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不是为了偿还商品交易的价款而开立的。如果信用证的开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借款方可以凭借备用信用证向开证机构索取相应的赔付。备用信用证运作灵活用途广泛,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应用较为普遍。备用信用证的特点:1、独立性:受益方从申请方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和开证机构从申请方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是相互独立的。2、强制性:备用证一旦开立后便具有约束力,它对开证机构所要履行的义务是强制性的。3、不可撤销性:备用证开立后不得撤销,除非当时双方都同意撤销。4、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由单据的提示决定。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而言是开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的一种补偿,对于开证人而言相当于借款交易的担保合同。
2023-08-16 12:39:471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备用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的申请条件: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部分条款,为UCP600部分条款。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备用信用证具有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备用信用证具有独立性,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备用信用证具有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备用信用证的种类: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总价10%-25%的工程预付款,以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的预付款。投标备用信用证:投标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义务和责任,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必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收益人履行赔款义务,投标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为投保报价的l%-5%(具体比例视招标文件规定而定)。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没有任何违约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其已经突破了备用信用证备而不用的传统担保性质,主要用于担保企业发行债券或订立债务契约时的到期支付本息义务。
2023-08-16 12:40:201

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包括

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包括不可撤销性、强制性、独立性、跟单性。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为UCP600部分条款。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199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的《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1999年1月1日,国际商会的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作为专门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权威国际惯例,正式生效实施。备用信用证与一般商业信用证的区别:1、一般商业信用证仅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2、一般商业信用证开证行愿意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正常进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则不希望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出现了问题。3、一般商业信用证,总是货物的进口方为开证申请人,以出口方为受益人;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既可以是进口方也可以是出口方。
2023-08-16 12:41:041

备用信用证具体是指什么

备用信用证具体是指什么? 备用信用证 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 债务 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199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的《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1999年1月1日,国际商会的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简称《ISP98》)作为专门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权威国际惯例,正式生效实施。 根据《ISP98》所界定的“备用信用证在开立后即是一项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要求单据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作为专门规范备用信用证的ISP98,除了让其独立存在之外,修订时要考虑的反而是UCP600是否仍有必要涉及备用信用证。最终多数意见是备用信用证仍然可以继续适用UCP600。 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 证人 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 2.独立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 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 ②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 ③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 ④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 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 综述,备用信用证在国际商务中是经常运用的,但是在一定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用,不然是无法办理的。在使用的时候也不要去为非法集团洗钱,触碰法律的底线,要合法的完成相关交易,保障我国金融的稳定发展。
2023-08-16 12:41:261

备用信用证(  )。

【答案】:B,C【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备用信用证是以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备用信用证是保函业务替代品,实质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属于银行的担保业务。主要分为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和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
2023-08-16 12:41:331

备用信用证和普通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跟信用证都属于信用证的一种,但在其主要有功能、使用范围等方面不同,它们的区别为。1、功能不同。在跟单商业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根据标的合同的约定,在交货后取得一系列与货物装运有关的单据,然后要求开证行根据规定的单据付款或议付。而备用信用证的作用与跟单商业信用证正好相反,在备用信用证下,其作用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履约情况。2、使用范围不同。跟单信用证主要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领域;备用信用证不仅可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也可用于国内货物贸易。3、使用要求不同。一般商业信用证仅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用信用证
2023-08-16 12:41:424

开备用信用证的条件

法律主观:目前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结算方式就是信用证付款。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信用证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在国际贸易中,上述信用证定义中的申请人是进口方,开证行是进口地银行,受益人是出口商。于是我们可以对信用证作这样的理解:1、信用证是开证行应进口方的请求向出口方开立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2、付款的条件是出口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3、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由银行向出口方付款,或对出口方出具的汇票承兑并付款;4、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收款人可以是受益人,或者是其指定的银行。对于信用证定义中表达的“约定”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其一,由银行承诺付款。而在汇款和托收方式中,银行均未作出此种承诺。其二,条件是由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单据是第三者或当事人出具的履约证书,所以信用证的约定是要求受益人以单据的形式向银行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合同义务,银行即向其支付货款。对一个实际上已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出口商来说,耍提交这样的单据是能够做到的。因而信用证所提出的条件,并未对卖方构成合同义务的实质性的变更或添加。信用证付款利与弊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买卖合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这个尺度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L/C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发货人只要拿到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否会马上倒闭等。反正他相信的是银行,用L/C去结汇,银行必须支付。对买家的好处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当然,买家还可在L/C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L/C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据整套文件来结汇。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续也就好办了。买家也可根据L/C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元,而且费用很高。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的买卖,但与他相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买家开L/C,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熟银行去开L/C,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银行通过L/C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L/C买这票货。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货到卸港就付款)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400万元的L/C就反而会容易开到。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整个国际买卖利用L/C这个付款办法,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很多买卖都是通过几次电传就可达成,并不要求大家去做更多工作,这样就减低了费用及时间。其中一项就是调查费——通过L/C,卖家不需去调查买家的资信就能成交。否则,几百几千万的合约怎么能用几个电传来解决呢当然,利用L/C也可能出一些问题。对于买家而言,唯一担心的就是L/C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discrepancy)。尤其有时银行故意找麻烦,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根据ICC的调查,L/C文件首次结汇(Firsttender)时出毛病,银行打回头的占40%左右。不过,一般不会构成太大的问题,因为卖家只须将文件略作修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在第二次结汇(secondtender)时就能过关结汇。另外,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可靠与否,最主要还是看文件的繁简,如果一个文件只要自己签个字就可结汇的话,那么这个L/C肯定可靠;反之,如果它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投保的话,货主只要付了保费就会有保单,万一有什么东西要改,货主叫人去改也容易。二是发票,银行挑出什么毛病,货主都可以回去自己随意修改。较为担心的单证,就是需要出于第三者之手的B/L、验货报告或其他官方文件等的可靠程度,因为到时候不管怎样,人家都可以不出。或B/L要加批注、改格式等,货主根本没办法,结果结不了汇。因此,对卖家而言,L/C里的文件越少,越简单,就越可靠。
2023-08-16 12:41:571

sblc是什么信用证

SBLC是备用信用证的缩写。备用信用证是为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而开立的信用证。开证行保证,当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时,受益人只需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附上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获得开证行的偿还。
2023-08-16 12:42:231

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是放款人还是收款人

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是收款人。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人,若是在合同中写的是法定受益人,通常是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人的遗产来处理,保险人依据《继承法》的规定来履行保险金的给付。《继承法》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扩展资料: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介绍如下: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最好是明确受益人。一般情况下,诈骗分子会提供所谓的备用信用证标准格式,并要求买方指示银行按其开立,且在信用证中还特别规定受益人由其指定。诈骗分子以诈骗巨额款项为目的,所以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较大。受骗方不仅包括国内进口企业、银行,还有外方的实际供货商等。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行成功发行中资企业首单绿色债券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浅析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防控
2023-08-16 12:42:431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保函的目的是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备用信用证的目的是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2023-08-16 12:42:531

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的区别如下:1、法律属性不同。备用信用证条件下开证银行为主债务人地位,只要受益人提供开证申请人未履约而出具的声明书或者证件。开证银行就必须按信用证设定条件保证予以支付。在银行保证函条件下开证银行为保证人地位,根据保证函的设定条件,开证行可以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这时与备用信用证条件下的开证行责任相似,开证行也可以为一般意义上的担保,这时开证行有权行使先诉抗辩权;2、责任承担不同。备用信用证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在有效期内当开证申请人未履行约定的义务,受益人有权开具汇票随附关于开证申请人不履约的书面声明或证件向开证行或议付行要求付款。而银行保函则具备第一性或第二性这两种付款责任,在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条件下,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受益人有权凭自己或第三者签发的证明(或说明)委托人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声明书或证明书或仅凭汇票向开证行索偿,在一般担保条件下,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二性付款责任,开证行有权就委托人是否履约情况展开调查,在证实委托人确未履约后才予以偿付;3、独立性不同。备用信用证与设立信用证的贸易合同之间没有关系,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开证行有权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办理,其付款依据是按信用证规定开具的声明书或证件。而银行保函与设立的贸易合同之间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当贸易合同确认无效,则保函也自然丧失法律约束力,特别是当该银行保函为一般意义上的保证函时,开证行(或委托代理行)还要对委托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调查,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贸易合同,甚至会涉足由贸易合同引起的讼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3-08-16 12:43:001

备用信用证有追索权嘛

备用信用证属于信用证的一种,其业务流程基本符合信用证运作原理:开证申请人向开证人申请开出备用信用证后,开证人会严格审核开证申请人的资信能力、财务状况、交易项目的可行性与效益等重要事项,若同意受理,即开出备用信用证,并通过通知行将该备用信用证通知受益人。若开证申请人按基础交易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开证人不必因开出备用信用证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其担保责任于信用证有效期满而解除;若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备用信用证将发挥其支付担保功能。在后一种情形下,受益人可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提交汇票、申请人违约证明和索赔文件等,向开证人索赔。开证人审核并确认相关索赔文件符合备用信用证规定后,必须无条件地向受益人付款,履行其担保义务。最后,开证人对外付款后,向开证申请人索偿垫付的款项,后者有义务予以偿还。
2023-08-16 12:43:072

备用信用证收不到

你是否询问备用信用证收不到怎么办?该情况解决方法如下:1、仔细核对信用证的开证行、通知行等信息,确保收款账户和信息准确无误。2、如果确认信息无误,仍然收不到备用信用证,可以联系信用证的开证行或通知行,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3、如果无法通过开证行或通知行解决问题,可以联系保证人(即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向您支付相应的赔偿。4、同时,如果您的业务涉及到法律合同等方面,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的法律机构,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8-16 12:43:141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有什么不同?

适用的国际惯例不同。本质上来说银行保函与备证的作用基本相同,都是一种担保,最初是由于有些国家不允许银行对外提供担保,所以才会创立备证这个产品,但是由于备证起源于信用证,因此二者还是有若干区别的。首先二者适用的国际惯例不同,国际上的保函一般适用于见索即付统一规则(即URDG458/758),国内保函一般适用我国担保法,而备证即可以适用UCP600也可以适用ISP98;其次备证大多数时候属于第二性付款责任,保函尤其是见索即付的一般是第一性付款责任;美国不许开银行保函,于是美国人发明了SBLC。
2023-08-16 12:43:231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1、备用信用证 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2、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为UCP600部分条款;3、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2023-08-16 12:43:321

备用信用证香港收证方授信额度

备用信用证香港收证方授信额度最高为1500万港元,但需要提供香港房产抵押,需提供财务报表,经过银行审批;或者提供现金存款作为抵押品,按照1:1的比例开证,这种方法较第一种所获得授信额度小。拓展资料:1.备用信用证实际就是银行保函,因为美国的法律规定银行不能够开立保函,所以用“备用信用证”这个词汇来代替“保函”,但实质是一样的,即银行向受益人担保开证申请人一定会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义务(一般是指付款义务),如果开证申请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则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2.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一般可分为单笔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企业额度和集团借款企业额度。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商业银行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3.授信额度的特点:(1)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企业财务计划的制定因此变得更加明确和有条理,不必为经常性业务特别安排资金。(2)满足企业基本融资需求。授信额度按贷款、信用证和保函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设定了单项的额度,基本覆盖了客户主要的融资需求。经银行同意,其中各单项产品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交叉互换,提高了额度的利用率。(3)简化企业授信审批手续。客户获得授信额度后,将根据协议的规定,自行决定额度使用方式和履约时间,无须逐笔逐项报授信银行审批,避免了单笔授信审批时间。4.授信额度的分类:授信额度安排灵活,总授信额度可细分为贷款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出口押汇额度、开立保函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等分项额度。授信额度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授信业务,其中开立保函额度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2023-08-16 12:43:391

备用信用证跟信用证有什么区别

备用信用证跟信用证都属于信用证的一种,但在其主要有功能、使用范围等方面不同,它们的区别为。1、功能不同。在跟单商业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根据标的合同的约定,在交货后取得一系列与货物装运有关的单据,然后要求开证行根据规定的单据付款或议付。而备用信用证的作用与跟单商业信用证正好相反,在备用信用证下,其作用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履约情况。2、使用范围不同。跟单信用证主要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领域;备用信用证不仅可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也可用于国内货物贸易。3、使用要求不同。一般商业信用证仅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用信用证
2023-08-16 12:43:501

备用信用证可以循环使用吗

不可以循环使用。备用信用证标准的是一年零一天,但是投资类的信用证时间就会根据开正方的申请,可以达到三年。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履约信用证、商业票据信用证,它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开具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2023-08-16 12:44:041

备用信用证如何融资

法律分析:1、申办流程:境外A公司在该行离岸部开立外币账户,存入外币资金或取得开证额度;境内B公司(须为三资企业)在该行国内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该行境内机构以离岸备用信用证担保作为保证条件,完成对境内B公司人民币贷款的额度审批;境外A公司以100%保证金或使用开证额度,由招行离岸部开立以B公司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的境内分支机构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收到上述备用信用证后,该行境内机构向境内B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2、业务流程:境外A公司提交备用信用证申请 → 该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开立备用信用证 → 该商银行境内机构人民币贷款 →境内B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2023-08-16 12:44:231

个人账户开备用信用证违法吗

不违法。理论上不违法,但信用证一般都是公司间结算的方式。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
2023-08-16 12:44:301

发美元债开备用信用证是不是融资性保函

不是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和保函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算商品交易的货款为目的,而是具有融资为目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所以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在本质上就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备用信用证具有不可撤销性。在备用信用证中开证人是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信用证下的相关义务的。如果一定要强行修改,除非在备用信用证中另有规定,或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才行。
2023-08-16 12:44:371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有什么异同?

保函和备用证作为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金融、国际租凭和国际贸易及经济合作中应用十分广泛。由于二者之间日趋接近。甚至于有人将二者混同。事实上,二者之间既有基本类同之处,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相似与区别,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它们来促进国际经贸的开展,也有利于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试对两者作一比较。 一、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 (一)定义上和法律当事人的基本相同之处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虽然在定义的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它们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受益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申请人与但保人或开证行之间是契约关系,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则是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条款为准。 (二)应用上的相同之处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从备用信用证的产生看,它正是作为保函的替代方式而产生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函有一致之处。实践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三)性质上的相同之处 国际经贸实践中的保函大多是见索即付保函,它吸收了信用证的特点,越来越向信用证靠近,使见索即付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在性质上日趋相同。表现在:第一,担保人银行或开证行的担保或付款责任都是第一性的,虽然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从用途上是发挥担保的作用,即当申请人不履行债项时,受益人可凭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取得补偿,当申请人履行了其债项,受益人就不必要使用(备用信用证就是如此得名的);第二,它们虽然是依据申请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基础合同开立的,但一旦开立,则独立于基础合同;第三,它们是纯粹的单据交易,担保人或开证行对受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基于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中的条款和规定的单据,即只凭单付款。因此,有人将保函称为担保信用证。 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绝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受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独立性保函。而且银行在处理保函业务时,正越来越多地引进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则,甚至有的将保函称为但保信用证。第二,独立性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免保函申请人提出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可能等等来对抗其索赔的请求,避免对违约人起诉所花费大量的金钱、精力及诉讼旷日持久等缺陷,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 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 (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
2023-08-16 12:44:471

什么是信用证DLC SBLC POF BG

DLC——是DOCUMENTERY LETTER OF CREDIT的缩写,即跟单信用证。SBLC——是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的缩写,即备用信用证。BG——是bank of guarrantee的缩写,即银行保函。
2023-08-16 12:44:561

融资备用信用证的性质

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2、独立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a.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b.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c.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d.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 。
2023-08-16 12:45:081

比较备用信用证和商业信用证的异同

备用信用证大都用来做担保只用,备用信用证常常备而不用,商业信用证是要有一系列实际的结算流程的,属于国际结算的一种形式
2023-08-16 12:45:242

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可以做福费廷业务吗?

不可以。福费廷业务针对的是已经取得的债权。而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且在开证申请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该备用信用证是不能够用来兑用的。备用信用证一般情况下都是备而不用。换句话说就是,当开证申请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受益人不能够对用备用信用证。因此,备用信用证在没有被兑用之前,不符合福费廷业务的要求。所以,备用信用证不可以做福费廷业务。跟单信用证也是要在受益人相符交单取得对开证行的收款权益后,才能够叙做福费廷业务。
2023-08-16 12:46:171

与一般信用证相比,备用信用证的特点在于( )。

【答案】:C备用信用证:开证行只有借款人发生意外才会发生资金的垫付。一般信用证:不论申请人是否履行其义务,银行都要承担对受益人的第一付款责任。
2023-08-16 12:47:051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那么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呢? 1、 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2、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为UCP600部分条款。 3、 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以上就是给各位带来的关于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了。
2023-08-16 12:47:141

有了信用证,为啥还要办理备用信用证?信用证本身不就起到银行保兑的作用吗

备用信用证是银行为其客户开立的保证书。这种业务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开证行、客户和受益人。客户对受益人负有偿付或其他义务时,银行通过备用信用证向受益人承诺,如果客户未按协议规定进行偿付或履行其他义务,开证行有责任按照信用证条款代替客户向受益人进行偿付,银行支付的款项变为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银行把自己的信誉“贷”给客户,借以提高了客户的信誉,为此银行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来说备用信用证用于进行金融担保和履约担保或运用于购并活动中。在备用信用证中,一般情况下银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发生资金支付关系,这是它与商业信用证的一个最主要的区别。
2023-08-16 12:47:253

企业怎么接备用信用证,要具备那些条件。谢谢

有进出口权就可以接受备用信用证。没有进出口权的单位不能使用备用信用证。
2023-08-16 12:47:351

申请备用信用证贷款的流程

法律分析: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是指在境外金融机构开立备用信用证提供保证项下,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贷款。基本做法是银行以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开具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作担保,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流程为:1、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请您提交贷款申请、备用信用证开证行名称、备用信用证样本及其他相关材料;2、银行内部审批:银行对客户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相关的审批,审核客户提交的他行开来的备用信用证正式文本并验证其真实性;3、银行审核无误后,客户与银行签订有关贷款合同;4、客户获得并使用银行发放的贷款;5、客户按合同期限归还银行贷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023-08-16 12:47:431

什么是备用信用证?

ど昵肴寺男姓竦谋Vじ犊钇局ぃ殖谱魃桃灯本菪庞弥ぃ–ommercial Paper L/C)、担保信用证(Guarantee L/C)或履约信用证(Performance L/C)。   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在备用信用证中,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偿付。   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   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   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   2、独立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a.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b.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c.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d.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   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   传统的银行保函有可能使银行卷入商业纠纷,美、日等国的法律禁止银行开立保函。于是美国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对国际经济交易行为提供担保。随着银行保函在应用中性质的变化,特别是1992年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的公布,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内容和作用已趋一致。所不同的只是两者遵循的惯例不同。
2023-08-16 12:47:511

备用信用证融资 操作流程

申办流程:1、境外A公司在该行离岸部开立外币账户,存入外币资金或取得开证额度;境内B公司(须为三资企业)在该行国内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2、该行境内机构以离岸备用信用证担保作为保证条件,完成对境内B公司人民币贷款的额度审批;3、境外A公司以100%保证金或使用开证额度,由招行离岸部开立以B公司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的境内分支机构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4、收到上述备用信用证后,该行境内机构向境内B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业务流程:1、境外A公司(备用信用证申请人)提交备用信用证申请;2、该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开立备用信用证;3、该商银行境内机构将人民币贷款发放给境内B公司(三资企业人民币贷款申请人)。扩展资料:备用信用证融资的应用领域:1、融资备用信用证主要支持包括偿还借款在内的付款义务的履行,广泛用于国际信贷融资安排。2、境外投资企业可根据所有权安排及其项目运营需要,通过融资备用信用证获得东道国的信贷资金支持。3、实践中,账户透支即是一种较好的筹资选择。注意事项:融资备用信用证具有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备用信用证融资
2023-08-16 12:48:007

备用信用证怎么弄法?

二、开立备用信用证SBLC、银行保函,担保贷款  单笔金额:最小50万美元-最大5亿美元备用证期限:最短6个月,最长12个月,到期可以延期。成功案例:1.每月开出超过1亿美元,用于购买货物大宗商品,例如:石油、煤炭、矿石资源产品。2.每月开出超过2亿美元,企业在办理固定资产抵押,并且支付开证费后,才能开立备用信用证;因此,仅适合有房产、土地、固定资产的企业。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担保贷款融资,流程如下:1. 以备用信用证,在中国的银行贷款,只能是三资公司,中资企业不行。2. 公司必须具备投注差,由外汇管理局批准的;3. 接证银行,同意开证银行的备用信用证格式。4. 开立备信用证,办理贷款。5.贷款额度是备证金额的90%-95%贷款。特别提示:开立备用信用证及银行保函,99%都是不具备开证能力的融资中介,无需任何担保,即使开出了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也是废纸,无任何银行会贷款(因为这些开证银行,都是空壳)。另外,从国际大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无需任何担保的,例如:备用信用证租赁、买断、不还本、分款用的,都是欺诈行为。开证申请人必须在银行存款100元,才能开出100元的备用证或者保函。不能提供开出备用证等值的存款的,都是空谈。
2023-08-16 12:48:294

请问什么是信用证

信用证“理论上”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由于条款繁杂,成为缺乏专业审单员的小微企业最头疼的结汇方式
2023-08-16 12:48:402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

备用信用证是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保证偿债为主要目的所开设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不是为了偿还商品交易价格而开立的。信用证开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可以凭备用信用证向开证机构索取相应赔偿。备用信用证灵活,广泛使用于企业经济活动中。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未尽到还款责任时候的弥补,等同于开证人借款买卖的担保合同。备用信用证是什么备用信用证的特点:1、独立性: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权,开证机构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权是相互独立的;2.强制力:备用证如果一旦开设,就有着强制力,对开证单位的责任义务是强制性的;3.不可撤销:除非双方同意当时撤销,否则备用证开立后不得撤销;4.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由文件提示决定。
2023-08-16 12:49:271

备用信用证和普通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跟信用证都属于信用证的一种,但在其主要有功能、使用范围等方面不同,它们的区别为。1、功能不同。在跟单商业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根据标的合同的约定,在交货后取得一系列与货物装运有关的单据,然后要求开证行根据规定的单据付款或议付。而备用信用证的作用与跟单商业信用证正好相反,在备用信用证下,其作用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履约情况。2、使用范围不同。跟单信用证主要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领域;备用信用证不仅可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也可用于国内货物贸易。3、使用要求不同。一般商业信用证仅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用信用证
2023-08-16 12:49:362

备用信用证(  )。

【答案】:B, C, E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是在法律限制开立保函的情况下出现的保函业务的替代品,实质也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备用信用证主要分为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两类。备用信用证下开证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故B、c、E选项说法正确。
2023-08-16 12:49:521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备用信用证是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保证偿债为主要目的所开设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不是为了偿还商品交易价格而开立的。信用证开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可以凭备用信用证向开证机构索取相应赔偿。备用信用证灵活,广泛使用于企业经济活动中。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未尽到还款责任时候的弥补,等同于开证人借款买卖的担保合同。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备用信用证的特点:1、独立性: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权,开证机构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权是相互独立的;2.强制力:备用证如果一旦开设,就有着强制力,对开证单位的责任义务是强制性的;3.不可撤销:除非双方同意当时撤销,否则备用证开立后不得撤销;4.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由文件提示决定。
2023-08-16 12:50:181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standbylettersofcredit)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为UCP600部分条款。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2023-08-16 12:50:251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有什么区别

(一)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x0dx0a  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x0dx0a  独立性保函则不同,它虽是依据基础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便具有独立的效力,是自足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x0dx0a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x0dx0a  独立性保函是二战后为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从属性保函的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须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不能及的,且会因此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银行为自身利益考虑,绝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受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独立性保函。而且银行在处理保函业务时,正越来越多地引进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则,甚至有的将保函称为但保信用证。第二,独立性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免保函申请人提出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可能等等来对抗其索赔的请求,避免对违约人起诉所花费大量的金钱、精力及诉讼旷日持久等缺陷,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x0dx0a  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种形式,并无从属性与独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x0dx0a  (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x0dx0a  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x0dx0ax0dx0a满意请采纳哦~
2023-08-16 12:50:553

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主要区别是什么,希望解释通俗易懂点

两者主要区别是:1、信用证在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受益人提出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付款责任的情况下,由开证行负责对受益人付款;2、信用证是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开证申请人未完成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代为付款;3、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主动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的被动付款;4、信用证一定为受益人利用,而备用信用证一般是备而不用,即备用信用证作为银行担保,开证申请人都会主动付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真正利用备用信用证去索款的。扩展资料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参考资料:信用证-百度百科
2023-08-16 12:51:061

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主要区别是什么,希望解释通俗易懂点

两者主要区别是:1、信用证在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受益人提出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付款责任的情况下,由开证行负责对受益人付款;2、信用证是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开证申请人未完成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代为付款;3、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主动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的被动付款;4、信用证一定为受益人利用,而备用信用证一般是备而不用,即备用信用证作为银行担保,开证申请人都会主动付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真正利用备用信用证去索款的。扩展资料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参考资料:信用证-百度百科
2023-08-16 12:51:277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如何辨别?它的优缺点又是什么呢?

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 letter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2.独立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②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③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④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与一般信用证相比:1) 一般商业信用证仅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2) 一般商业信用证开证行愿意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正常进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则不希望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出现了问题。3) 一般商业信用证,总是货物的进口方为开证申请人,以出口方为受益人;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既可以是进口方也可以是出口方。
2023-08-16 12:52:131

备付信用证的简介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跟单信用证或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它代表了开证人对受益人的以下责任:a.偿还开证申请人的借款,或;b.支付由开证申请人承担的任何债务,或;c.支付由开证申请人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在备用信用证下,只要受益人向指定银行提交备用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开证申请人未履约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人的偿付。由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以下简称 UCP500)的跟单信用证定义中的单据一词意指信用证规定的任何单据,而不特指代表货物的商业单据,因此,按UCP500规定,备用信用证属跟单信用证的一种,它是相对于一般附有商业单据的商业信用证(Commercial Letter of Credit)而言的。商业信用证由受益人将货物装运出口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这一履约行为而使信用证成为可使用的结算方式;备用信用证则由于开证申请人的违约而支持了受益人,如到时开证申请人履约无误,则备用信用证就成为备而不用的结算方式,故称为备用信用证。由于备用信用证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所以有时也称做担保信用证(Guarantee L/C)。商业信用证和担保信用证合称跟单信用证。
2023-08-16 12:52:221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备用信用证是指以偿还担保债务和贷款融资为目的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不是为了偿还商品交易的价款而开立的。如果信用证的开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借款方可以凭借备用信用证向开证机构索取相应的赔付。备用信用证运作灵活用途广泛,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应用较为普遍。 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1 、独立性:受益方从申请方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和开证机构从申请方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是相互独立的; 2 、强制性:备用证一旦开立后便具有约束力,它对开证机构所要履行的义务是强制性的; 3 、不可撤销性:备用证开立后不得撤销,除非当时双方都同意撤销; 4 、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由单据的提示决定。 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而言是开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的一种补偿,对于开证人而言相当于借款交易的担保合同。
2023-08-16 12:52:351

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  )。

【答案】:A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银行把自己的信誉“贷”给客户,借以提高了客户的信誉,是银行担保业务的一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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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可以循环使用吗

不可以循环使用。备用信用证标准的是一年零一天,但是投资类的信用证时间就会根据开正方的申请,可以达到三年。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履约信用证、商业票据信用证,它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开具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2023-08-16 12:52:571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相同点:两者均是进行交易结算常用到的支付方式。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备用信用证的实质: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 贷款 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2、跟单信用证的实质:指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二、两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备用信用证的相关规定: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2、跟单信用证的相关规定:按照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三、两者的特点不同: 1、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 (2)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3)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 2、跟单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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