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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中级报名时间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2023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是6月20日至7月10日,在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会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报名具体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各位报考人员要在各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
二、2023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考试时间
报名条件2023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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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中级考试报名时间
2023年会计师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会计中级考试报名有3种审核方式,分别为网上审核、现场审核以及考后审核。网上审核是指考生在进入中级会计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们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支付费用即可现场审核规定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后携带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后审核是指考生在三科成绩全部合格后,提供相关资料到指定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拓展知识: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主要工作包括审核企业会计的报表、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检验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等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工作等。会计师几个等级如下:1、初级会计师: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就有了助理会计师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含金量较高,并且是之后更高等级会计考试的基础。2、中级会计师: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有了中级会计师职称,这个证是很多公司任职会计管理岗位的必要证。另外,随着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不再需要从业证,报考中级会计职称也将不需要从业证。3、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各地报考条件略有不同,需要很长时间的工作年限,很少有人符合条件。4、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又称CPA,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2023-08-20 01:46:141
中级会计历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级会计报名截止时间在哪一天?附备考注意事项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了,大家都报名了吗?中级会计报名和考试每年只举办一次,考生一定要把握好这次机会进行报考,错过了只能再等上一年时间。关于中级会计考试基本情况,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了解。一、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jbm.mof.gov.cn/index-sf.jsp。二、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及时长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为三门:《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三、中级会计师备考注意事项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因此,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千万不要出现偏科的情况哦!下面为考生们分别介绍各个考试科目的注意事项。1.《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综合性较强,知识考察的范围比较广,考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到“基础知识,全面复习;核心内容,重点掌握”。2.《财务管理》科目涉及到的公式较多,考试中计算题所占比例较大。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要熟记公式,掌握类型题的解题思路,多归纳、多总结。3.《经济法》属于记忆类的一门学科,需要掌握的法条较多。从中级会计考试来看,主观题所占分值并不高。这就说明大家在学习过程中并不需要死记硬背法条,理解原理,加深记忆印象即可。中级会计报名时间在哪一天?附报考条件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告一段落,目前,很多同学都在为明年考试的事作准备,那么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什么时候报名?一、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目前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报名时间还未公布,按照历年的惯例,一般财政部在1月份的时候就开始发考试简章,考试的报名时间大概在3月左右的时候开始,从年开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但需各位注意的是:各个省市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时间是不同的。二、报了名马上就可以考试了吗?报名时间一般是当年3月份,而考试时间一般是当年9月份,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去好好备考。三、报考中级会计考试需要经验吗?在会计行业内的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是不需要工作年限和经验,在校的时候就可以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也不需要工作年限,但是大学毕业后才可以考,中级会计考试和高级会计考试都需要相应的工作年限,但具体工作年限是几年,这还要和个人学历一起判定,下面是国家规定的报考中级会计考试各个学历阶段需要的工作年限: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2023-08-20 01:46:501
中级会计什么时候报名
中级会计3月报名,9月考试,分三个批次,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无纸化模式,考生可在考前一段时间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的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提前熟悉无纸化考试操作系统。此外,还要提高打字速度,进而提升应试水平。需现场审核地区报名: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注册表→到报名点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网上交费→报名结束。系统自动审核地区报名: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报名: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考试结束之后需资格审核才能领取合格证)具体以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规定为准!中级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和试题解析免费看,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zjkj/?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zjkj/?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2023-08-20 01:47:351
中级会计师2022年报名和考试时间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2022年3月10日至31日14点,中级会计师2022年考试时间在2022年9月3日至9月5日,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次:9月3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第二批次:9月4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第三批次:9月5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中级会计考试报名中需要注意事项: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和政策,了解当地考试部门的要求,配合当地防疫部门的工作。报考的时候仔细核对自己的身份信息,特别是重要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等,切勿填错,避免因填错信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若考生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确保考生信息正确并按时参加考试。经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手续,请各位考生知悉!2023-08-20 01:47:571
中级会计的报名时间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4日10:00开始至4月20日24:00结束。补报名时间:4月28日10:00开始至4月29日24:00结束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至5月10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2023-08-20 01:48:161
2024中级会计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24中级会计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1日。报名相关:1.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2.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考试报名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在7月10日18:00截止。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的起止时间。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无法参加考试。考试相关:考试将于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9月10日、11日安排同上。会计的工作职责:1.会计记录和报告会计负责记录和处理企业的财务交易和业务活动。他们使用会计原则和标准,记录和分类企业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信息,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财务分析和预测会计根据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帮助企业管理层和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他们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进行财务预测,为决策提供参考。3.预算编制和控制会计参与制定企业的预算,监控和控制企业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和收入。他们与管理团队合作,确保企业的财务目标得到实现,并提出改善措施。4.税务事务会计负责处理企业的税务事务,包括纳税申报、税务筹划和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他们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法和政策,确保企业遵守税务法规,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风险和负担。5.内部控制和审计会计参与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维护,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规和风险控制。他们还与内部和外部审计师合作,提供财务数据和相关文件,接受审计和核实。6.财务咨询和建议会计作为财务专家,可以提供与财务管理和战略规划相关的咨询和建议。他们可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以上数据出自启航培训网。2023-08-20 01:50:021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0至31日。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2020年报考时间为3月10至31日。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2023-08-20 01:51:441
2020年会计中级报名时间是怎样的?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公告已公布,根据考务安排,2020年全国中级会计一般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考试时间安排:(1)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是9月5日至7日。(2)2020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9月1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2020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有机会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2023-08-20 01:51:541
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
收到一些考生问的有关于中级会计考试的问题,问的频率最高的是,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报了名马上就可以考试了吗?报名条件是什么?(一)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目前中级会计考试的报名时间还未公布,按照历年的惯例,一般财政部在1月份的时候就开始发考试简章,考试的报名时间大概在3月左右的时候开始,从年开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但需各位注意的是:各个省市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时间是不同的。(二)报了名马上就可以考试了吗?报名时间一般是当年3月份,而考试时间一般是当年9月份,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去好好备考。(三)报名的条件是什么?这个报名条件在后台一直有粉丝问小编。小编就再统一的回答一次吧。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23-08-20 01:52:081
中级会计什么时候报名
中级会计什么时候报名?准备资料有哪些?前段时间,财政部公布了2021年初、高级会计职称报名和考试时间,但唯独中级会计职称迟迟未有相关消息。对此,很多考生内心都非常焦急,究竟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什么时候会公布?报名前不妨先看看往年情况。关于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目前,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但参考历年的考试政策,通常中级考试,财政部都会在1月左右发布详细的报名简章,考试的报名工作预计在3月左右进行。下面为考生们整理了近三年的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及往年一般考务流程,供同学们参考查看:1、近3年中级报名时间近3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20183月10日—31日3月10日—31日20203月10日—31日2、往年一般中级考试流程往年中级会计师一般考务流程:①1月下发全国考务公告(公布全国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名时间等)②1月份各地区发布考务公告(公布各地区考务规定)③2月上一年合格证书开始领取④3月全国报名入口开通、教材发布、大纲发布(是这样的)⑤9月考试⑥10月查分⑦11-12月成绩复核、考后审核3、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上传自己的照片,填写个人信息。除了网上报名,考生还需要进行交费、资格审核。部分地区要求考生进行现场审核,需要考生携带一系列材料,如北京要求考生资格审核时携带:经由本人签字承诺的报名信息表(在职在岗人员需加盖单位人事章;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需加盖学校公章;无工作单位人员需加盖档案存放地所在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明(提供下列证件之一):身份证;(2)北京地区现役军人应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对于上传的照片一般这样要求: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考生在准备照片时还需当地财政局官方通知为准,各地要求不同。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当然,今年,很多考生认为:照目前趋势来看,中级考试报名时间可能会跟往年有所出入;但是也有的考生认为:预计还是3月份报考。2023-08-20 01:52:321
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中级会计考试是中国国家职业资格中的一项重要考试,它是中国独有的一种会计职业资格考试,也是中国国家认可的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之一。该考试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两门课程的考试,第二阶段为《财务会计》和《审计学》两门课程的考试。 中级会计考试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具体的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站来查询。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在审核通过后,考生需要缴纳考试费用并参加考试。 中级会计考试的通过率相对较低,因此考生需要充分准备。对于考试内容,考生需要熟悉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型,重点掌握考试重点和难点。同时,考生需要注重实际应用,通过练习题目和模拟考试来提升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此外,考生还需要注重时间管理,合理安排考试复习和考试时间,避免因时间不足而影响考试成绩。 总之,中级会计考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试,它是中国会计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考生需要充分准备,注重实际应用,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2023-08-20 01:52:471
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2023-08-20 01:53:461
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是的三月份。中级会计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扩展资料:会计职称考试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3-08-20 01:54:238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公告,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安排于3月份举行,在此之前,深空网先给大家讲解关于中级会计报考流程,希望有所帮助。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步骤第一步:登录中级会计师报名入口,点击考试报名选项直接进入(官网:https://kzp.mof.gov.cn/)第二步:完成注册/登录,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后,选择首次报考/非首次报考。第三步:阅读报考承诺后,选择相应报考地区。第四步:了解中级会计报名流程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第五步: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注意首次报考考生,需上传清晰、完整的近期证件照片。第六步:生成报名注册号,经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最后完成报名。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注意要点1、因成功报名及缴费后,考生不可自行修改所填写的信息。所以考生需注意:缴费之前,务必对个人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2、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缴费过程中,考生应当注意:尽量不使用除IE浏览器之外的浏览器。因为系统不兼容的情况下,将会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如果因网络原因支付缓慢,考生无需重复点击。3、考生已完成缴费,但并无成功缴费的系统提示。这时候应当注意对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实,切忌反复操作缴费环节。4、考生完成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缴费后,对于报名注册号及密码应当牢牢记住,并且及时打印多份报名信息表,做好妥善保管。2023-08-20 01:55:091
报考会计中级职称在哪报名
报考会计中级职称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1日,共三个批次。以上三个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中级会计考试的方式中级会计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无纸化机考方式采取题库随机抽题模式,所以知识点覆盖范围变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识点,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进入答题系统后,请根据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等待界面。另外,中级会计职称考场规定,禁止考生自带计算器,否则按违纪进行处理。中级会计考试的备考建议1、熟练掌握基础,通读教材。考试中百分之八十的题目都属于基础中等的,较难的题目仅在百分之二十左右。需要考生将花大半时间精力在打基础上,可以选择考试大纲、教材等作为主要复习资料,熟悉大概的章节框架,了解一些重要的考点,结合考纲等做框架的笔记。2、背诵考点,练习习题。基础要打得好,需要对知识点的常考题型题型做到熟练掌握,这一阶段的复习重心应该放在习题练习上。3、查漏补缺,全真模拟。后期复习重心要放到近五年真题上,对基础阶段掌握的理论、强化阶段熟悉的习题,需要在真题的检验,对于错题背后涉及到的知识点也要牢记。中级会计师的通过率为多少?中级会计师每年报名的考生越来越多,但通过率却一直不高。自2015年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就维持在10%左右,并且呈上升趋势,年增长到11.82%,平均通过率是10.13%。2023-08-20 01:55:171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是什么?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包括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知识点试题归纳,考点解析免费看,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zjkj/?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zjkj/?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2023-08-20 01:55:511
中级会计职称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中会报名条件:我们重点来看看第二大点的具体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关注映课情报课的老学员都知道,映课通过直播和课程方式,其中涉及到会计考试的热点和政策解读、题库推送等,帮助大家理清中会考试的思维导图,只讲重点和难点,及时敦促学员课后练习并及时解答疑问,将备考学习变成日常化,欢迎基础比较薄弱的学员和全职妈妈考生前来咨询。考中会,在映课,让大家尽量少花时间少走弯路。2023-08-20 01:56:012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去哪报名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报名地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考生在当年度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官网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即可。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流程1.登录中级会计报名入口;2.点击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选择报名;3.已经注册的考生可以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考生请第一时间进行注册;4.登录后跳转至如下页面,请大家仔细阅读报考承诺,选择“完全同意”,然后阅读刑法、等相关内容,点击“我已阅知上述条款”再点击下一步;5.详细阅读中级会计报名流程,进入下一步;6.选择报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省份报考,一旦选择报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7.系统自动调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动选择自己符合的报名条件,然后点击下一步;8.填写报考信息;9.支付考试费用;10.保存好报名注册号。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需要注意的是以上6个条件考生满足一项即可。中级会计报名后的审核办法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报名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局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也有些地区是在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审核,所以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定要注意报名所在地区的审核是考前和考后具体是哪种方式,一般审核需要的资料就是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但是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所以考生要以当地财政局通知为准。2023-08-20 01:56:411
报考中级会计职称的条件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扩展资料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中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2023-08-20 01:58:211
初级会计升为中级会计需要哪些条件?
初级会计跟中级会计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没有初级会计证书,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就可以报考中级会计考试的。一般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需要以下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2021中级会计职称工作年限等要求推算如下:取得中级经济师、中级统计师、中级审计师证书或者拿到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无需工作年限即可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3-08-20 01:58:425
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
问题一: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是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以及发行后仍有部分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就是股权分置。 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法人股由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过程中,法人股与流通股股东之间需求和利益的均衡。即在认可流通股含权的条件下,在法人股转化为流通股过程中,法人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含权价差,在全流通条件下实现同股同权同价。由于流通股的股票价格高于非流通股价格,非流通股获取流通股的条件就是要通过协商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利益,这部分利益就是对价。很清楚,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取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所出让的利益,这也正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实际中,对价的计算是复杂多变的。对价的支付方式既可以是股权,也可以是现金。 问题二:股权分置改革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说白了,就是 *** 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问题三:股票里面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我来吧 新股民都不知道以前咱们A股的股票都是分成国有股和流通股这两类的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中国特有 这么说吧,比如南航这个公司一共有100股,本来嘛国有企业,所以这100股都是国家所有,国家控股,假设1股一元钱,这个企业值100块 但是不是要搞股份制改革然后建立现代企业什么治理结构吗,搞了个股票市场出来。 股票市场得有股票才可以买卖,但是国家不可能全部把100股都拿出来卖掉,因为怕失去控股地位,被万恶的资本主义给收购了可不好 所以就这样吧,拿40股出来发行给公众,然后60股留在国家手里,这60股就叫做国有股,那40股给你们玩的就叫做流通股 问题是这40股拿去发行,居然可以卖10块,20块 原来成本才1块钱的赚大了,看你们玩得这么爽,2001年的时候就说,不如我从60股里面,拿一部分出来到市场减持给你们吧 1块的东西你卖20给我,肯定不好啦,跌足5年。。。。。到了2006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股东承诺出一部分对价,无偿送一部分股票给流通股东做补偿,如果流通股东同意的话,那么若干时间后,国有股就可以获得流通资格 这就是大非)小非)的来历了 够详细了吧,打这么多字,累啊 问题四: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说白了就是:以前不能流通的股票改革以后可以流通了,大股东付出一点代价后(股改对价)实现全流通。 改革的目的原本是符合国际惯例,也是资本市场必走之路。但在国内却成为资本抢劫盛宴! 即先给你10元,再从你口袋掏走100元。 由于大股东超低的持股成本,超大量的持股数量,致使大小非成为市场头号敌人! 所有的力量都不足以与之抗衡,这也是股市日后很长时间难走牛的根本因素。 问题五:股票里面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我来吧 新股民都不知道以前咱们A股的股票都是分成国有股和流通股这两类的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中国特有 这么说吧,比如南航这个公司一共有100股,本来嘛国有企业,所以这100股都是国家所有,国家控股,假设1股一元钱,这个企业值100块 但是不是要搞股份制改革然后建立现代企业什么治理结构吗,搞了个股票市场出来。 股票市场得有股票才可以买卖,但是国家不可能全部把100股都拿出来卖掉,因为怕失去控股地位,被万恶的资本主义给收购了可不好 所以就这样吧,拿40股出来发行给公众,然后60股留在国家手里,这60股就叫做国有股,那40股给你们玩的就叫做流通股 问题是这40股拿去发行,居然可以卖10块,20块 原来成本才1块钱的赚大了,看你们玩得这么爽,2001年的时候就说,不如我从60股里面,拿一部分出来到市场减持给你们吧 1块的东西你卖20给我,肯定不好啦,跌足5年。。。。。到了2006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股东承诺出一部分对价,无偿送一部分股票给流通股东做补偿,如果流通股东同意的话,那么若干时间后,国有股就可以获得流通资格 这就是大非)小非)的来历了 够详细了吧,打这么多字,累啊 问题六:股权分置是什么? 股权分置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中国股市在建立的时候所特有一种现象,即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分为三个部分,国家股、社会法人股和流通股,其中前两种是不能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由此造成了同股不同权等现象,现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使其所有股份都能上市流通。 问题七:股权分置改革 有什么意义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股权分置是由诸多历史原因造成的,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了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同时又不失去国有经济的控股权,采取了增量发行股票的方式,即在原有的存量国有企业资产基础上,再溢价增发一些股票,原有股票则变成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流通。这一制度在其后的新股发行与上市实践中被固定下来,形成了我国股市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独特格局。 问题八:股权分置改革是什么?它的目的?请给出详细通俗点的解释~ 说白了就是:以前不能流通的股票改革以后可以流通了,大股东付出一点代价后(股改对价)实现全流通。 改革的目的原本是符合国际惯例,也是资本市场必走之路。但在国内却成为资本抢劫盛宴! 即先给你10元,再从你口袋掏走100元。 由于大股东超低的持股成本,超大量的持股数量,致使大小非成为市场头号敌人! 所有的力量都不足以与之抗衡,这也是股市日后很长时间难走牛的根本因素。 问题九: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有什么好处?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 *** 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 作用一: 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 作用二: 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作用三: 再次,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作用四: 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于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问题十: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2023-08-20 01:59:521
股改是什么内容,为什么引发了这轮牛市行情?
简单地说,股改是股份制改革,是把原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都变成可流通(可自由交易)的股票的改革.股改的问题在于,原来不可流通的股票是国家不用成本就持有的,因此如果能够突然变成可流通的,国家就等于突然占了散户的便宜,因此就有了补偿制度.股改引发牛市的原因,在于:1,原来国家大量持有国有企业股份,因为限于精力及投资目标,导致国有企业经营不大愿意改善,而股改后,企业被越来越多的股东瓜分股份,改善经营的要求导致业绩增加,从而让整个股市的公司的业绩上升,期望改善;2,股改表示国家有决心让国有企业改善,国家政策方面会更加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经济发展旺盛;3,有更加多的股票成为流通股,投资者的投资项目增加,因此引来投资兴趣;4,部分优良公司业绩改善引发股价上扬,同时拉动持有这些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业绩改善,循环致使整个股市向好.2023-08-20 02:00:021
股权投资是什么?和股改有什么关系?
你好!说到股权投资,一般联系到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股权私募基金等的投资。本质上来说股权投资就是在风投机构在企业成长初期,通过资金入股获取一定的控股帮助企业快速发展,待企业估值上升到恰当时机再出售股权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股改是企业从种子孵化到天使往后发展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改革,股改后,持股会发生一系列变化。谢谢!高搜易财富团队很高兴为您解答!2023-08-20 02:00:593
请问公司股改有什么意义?公司为干什么要股改?对我们底层员工有什么好处?
简单讲就是把一块蛋糕交给几个人,一起把它做大,股改有利于公司效益的提升,但是对于员工来说,有利也有弊,必然会裁掉一些闲人,庸用有技术的人是个必然。要想在股改中得到升迁,主要靠自己努力。2023-08-20 02:01:092
请问什么叫股改权证
股改是指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也就是送股,然后这些股份就可以在一定期限后上市流通了由于一些非流通股不愿意送股或者是送股比例很小,就改用权证来做对价,也就是免费派发权证给流通股股东这样的权证就是股改权证2023-08-20 02:01:171
什么是股改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中国股票市场刚成立的时候,主要都是国有企业上市股票,一般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由来,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这三者就形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局面,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就慢慢的开始了“股权分置”。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改前后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没有股改的时候,由于公司在发展的不同阶段给出的权利不一样,股改了之后全部变成可流通,权利都是一样的。如果要是大股东不好好做公司业绩,那就很有可能因为股价过低被收购。没股改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公司赚不赚钱他都稳稳当当的做大股东。所以没股改更容易损伤小股东利益。股改流程: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第二,清产核资。第三,界定企业产权。第四,资产评估。第五,财务审计。第六,认缴出资。第七,申请登记。股改的好处:一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筹集资金。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四是确立法人财产权。2023-08-20 02:01:401
什么是股改基准日
问题一:股改基准日是如何确定的?确定是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股改基准日相对比较容易确认,但要考虑企业为什么股改,如果为了挂牌新三板,那就要考虑挂牌的问题什么时候能够解决,因为还有挂牌基准日,分开的话要出两次审计报告,比较麻烦 问题二:股改基准日是如何确定的?确定是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所谓股改基准日是针对已经上市,但没有经过股改的股票来说的。经过股改后送给流通股东的流通股上市日就叫股改基准日。股改基准日起,原国家股、法人股就取得了上市流通权,但一般都根据基准日设有锁定期,锁定期满,就可上市流通,这就是大非、小非解禁。 问题三:新三板股改流程有哪些? 百筹汇三板百科为您解答: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简单说来分为7个步骤:1、制定改制方案,股东会通过;2、对全面盘点、清查各项资产;3、界定资产产权(主要是国有资产);4、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5、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6、依据净资产价值进行认缴出资;7、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问题四:新三板两年一期怎样界定 申报审计报告至少需要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数据,考虑到审计报告6个月有效期,补充一期审计报告的话,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申报基准日必须晚于股改基准日即可。即按你所举得例子,13年底股改,用2012、2013年两年期,或者再补充2014年任意月份的一期即可,不需要是季度末,任意月份均可。。PS:股转公司对审计报告有限期仅剩下一个月的材料,就不受理了。 问题五:农村股改说白了什么意思? 富阳市农办负责人就“股改”答记者问 记者:什么是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答: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将村级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股权证书,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量化范围不包括耕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也不包括村委大楼、村内道路等公益性资产。股权证书仅作为村集体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宅基地等分配依据。 记者:股份制改革的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有何意义? 答:股份制改革基准日是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人口股”的截止时间(一些特殊群体“人口股”的享受,不受基准日户籍是否在册影响)。比如,2014年11月30日24时前死亡的人员就不能享受“人口股”,2014年11月30日24时后新出生的人口不能享受股权。同时,基准日也是股份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量化的截止时间。 记者:我市村级股份制改革设置哪几种股权? 答:我市的股权设置分为“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以“人口股”为主,“农龄股”为辅。 “人口股”也称“人口福利股”,原则上以全市统一界定实施之日即2014年11月30日24时止实际在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14】138号)文件中,明确列举了12类全额享受对象、2类酌情享受对象,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是否享受人口股根据实际情况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该上述12+2类人群2014年11月30日24时原则上户籍应在本村。 我市“农龄股”原则上以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2014年止,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的实际年限,但是无社员资格的外来挂靠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不得享受农龄股。 记者:现在很多市民忙着到住建、公安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问办理这项手续跟股份制改革有何关系? 答:股份制改革中的股权的享受虽然与户籍有着密切关系,但不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股权的唯一依据。迁移人员即使落户到农村,也并不一定能够享受当地村集体经济分配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享有股份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并经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部分户籍不在册的特殊人员,符合相关政策的,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也可列为股改“人口股”享受对象。另外,“农转非”人员农业户口期间的农龄计算不受2014年11月30日时户籍所在地影响,其农龄计算如上所述,与其从1981年开始到2014年为止,其在村的实际年限为准。希望广大市民理性对待这次户口迁移和股份制改革中股权享受的问题。 记者:当前很多市民反映,办理户口迁移时间紧,无法在股改基准日前完成办理手续怎么办? 答:针对目前办理户口迁移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在股改基准日之前难以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在公安等部门集中办理期间内办理,其户口迁移手续视同股改基准日之前完成办理。 (信息来源:富阳日报) 问题六:审计和评估基准日是否必须一致。 股改的审计和评估是为了确定注册资本缴纳和股本规模,由于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视为非货币方式出资,根据《公司法》对该资产应当评估,所以所评估的资产和所审计的净资产要有一致性、同一性,鉴于企业的净资产账面值和评估值都是不断的变化,只有以为时间基准设定一个假设,同一个基准日,才能实现所评估的资产和所审计的净资产是同一个对象。 问题七:1、拟IPO企业是股改前进行股权激励好,还是股改后? 2、是先增资扩股还是先股改? 从实践来看,不要着急股改。股改后就进入股份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制度也比有限公司复杂,所以先不要着急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做的项目里,都是建议发行人理顺自身的资产、财务状况,把问题都解决在有限责任公司阶段,然后再股改。这样,好多地方都可以下结论,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是不存在什么什么问题的。而且现在各地证监局对股改后的辅导时间已经没有硬性规定了,股改后几个月就报材料是没有问题的。 涉及到股权变化问题的,建议都放在股改前。股权激励、增资扩股、引入PE都放在前面。证监会对申请上市前半年和前一年的股权变动情况特别关注,尤其是新股东的引入。在这个阶段进入到新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后的锁定期也更长。所以一般建议在之前就把这些事情做好,不要离申报日期太近。 目前创业板暂时还不考虑股份支付问题。如果是上主板和中小板,考虑到股份支付问题,那股权激励最好放在引入PE之前。因为股份支付的参考标准就是同期PE的入股价格,股权激励做在PE入股以前,那么比PE入股的价格低是可以接受的,在PE之后反而比PE的价格低就不好解释了。 本人在券商工作,专门做上市业务,有兴趣可以细聊,qq382453470。 问题八:请教―如果增资和股改基准日设定为同一天,那么可否只用一份审计报告和一份评估报告 不行,评估的是专业评估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存在许多争议,最好才能出评估报告,审计要对按评估结果进行审计,还有审计其它的。 记得采纳啊 问题九:股改中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会计分录如何做 借: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贷:股本 资本公积 问题十:新三板上市,基准日定为12月31日,尽调完多久开始审计,还是基准日以后再审?求高人指点! 尽职调查结束就开始审计了,基准日的意义在于,会所需要在基准日当天向银行询证你公司的账目显示资产数额。而且审计报告一定是在股改基准日之后出的2023-08-20 02:02:151
中国人寿股改上市是什么意思
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2023-08-20 02:02:221
为什么股票需要股改啊,股改后的公司都能解决什么问题啊?股改后是不是能更好的进行融资啊?
中国的上市公司都有股权分置问题,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这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大弊端.股改就是要改变这种情况.其实更是改变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你想一下,10送3分配利润时,你的流通股也许是100元才得3元不到,而非流通呢?10元就有3元!可想而知的巨大差别!还有就是,流通股东(你)持有10000元的公司股份,非流通股东也有10000元的公司股份,你的投票权却只有他的1/10 ! 这样的差别合理吗?!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不会同意!2023-08-20 02:02:323
什么是股改基准日
股改基准日是针对已经上市,但没有经过股改过程的股票来说的:经过股改后送给流通股东的流通股上市日叫股改基准日,股改基准日起,原国家股、法人股就取得了上市流通权,经过锁定期,就可上市流通,这就是大非、小非解禁。扩展资料:企业人员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可能被中介机构口中的各个“基准日”说的有点懵。什么是股改基准日?什么是申报基准日?各个日期之间有什么关系?本文对此进行了一番梳理。 一、股改基准日目前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绝大多数是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要求的公司形式为股份公司,因此,拟挂牌企业在上市之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就是——股份制改造,简称股改。股改是以公司某一时点的净资产折股构成股份公司的股本,这个时点就是股改基准日。例如:某企业以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成立股份公司,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即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月至4月)的《审计报告》。这里,2016年4月30日即为企业的股改基准日。二、申报基准日企业向全国股转系统申报挂牌材料时,股转系统要求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两年一期或者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而这个《审计报告》中的数据节点时间就是申报基准日。例如:某企业以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成立股份公司,该企业2016年10月10日报送材料,会计师以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数据出具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这里,2016年8月31日即为企业的申报基准日。三、两者的关系股改基准日与申报基准日有时不同,例如上述的例子中,股改基准日为4月30日,申报基准日为8月31日。但多数情况下,股改基准日与申报基准日为同一天。例如:某企业以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成立股份公司,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该企业2016年6月6日报送材料,则可以直接使用这份以4月30日为截止日期的审计报告。这种情况下,股改基准日与申报基准日就是同一天了。当然,上述使用不是无限期的,因为《审计报告》数据的有效期是6个月,通常情况下股转公司对于报送的材料有1到2个月的审查期,那么使用这份《审计报告》报送材料的最晚日期不得超过四个月。比如这个案例中,最晚报送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否则,会计师事务所就要加审,另外出具一份“一期”的《审计报告》了。2023-08-20 02:02:534
中软国际教育什么时候股改
2016年4月。根据查询爱企查网显示,北京中软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4月改为北京中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是将公司形式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并在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的行为。2023-08-20 02:03:001
股改基准日是什么?
我查了一下,股改基准日的意思是,挂牌企业在上市之前,会进行股份制改造,这个时间点就是股改基准日,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2023-08-20 02:03:071
2023小规模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延长执行对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5.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6.延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7.延长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类 减税政策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3.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扣除5.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2 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减免租金业主,按减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8.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9.延长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2023-08-20 01:45:422
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所得税是企业和个人重要的税种之一,它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款,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企业和个人缴纳所得税的基础,本文将对所得税的会计分录进行详细的介绍。1、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款,企业和个人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2、企业和个人在会计分录中,应当对应缴纳的所得税做出相应的记录,并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3、企业和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将缴纳的税款记入应交税金凭证,并在凭证中明确缴纳的税款的金额。4、企业和个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税款收据后,应当将税款收据记入应收税款凭证,并在凭证中明确缴纳的税款的金额。5、企业和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确定税款的支付日期,并将其记入应付税款凭证,并在凭证中明确缴纳的税款的金额。6、企业和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以确保税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综上所述,企业和个人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缴纳所得税的基础,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税款,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以确保税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值税计税依据摘要:增值税计税依据是指确定增值税税负的根据,是增值税征收的重要依据。增值税计税依据主要包括纳税人计算税负的基本准则、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计算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和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等。正文:1、基本准则: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基本准则是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税收管理有关规定,计算税负的基本准则。2、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其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包括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原则、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应税销售额的确定范围等。3、计算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其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包括准确计算减免税额的原则、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免税额的确定范围等。4、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其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包括准确计算进项税额的原则、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进项税额的确定范围等。5、税负计算:根据增值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应当计算税负,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应纳税额,减去减免税额和进项税额,得出应纳税额。6、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按期申报纳税,并及时缴纳税款。综上所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指确定增值税税负的根据,主要包括纳税人计算税负的基本准则、计算应税销售额的基本准则、计算减免税额的基本准则和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本准则等,根据这些准则,纳税人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并按期申报纳税,及时缴纳税款。2023-08-20 01:45:231
增值税填报方法及流程
法律主观:(1)每月7号前,申报 个人所得税 。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 印花税 ,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 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 增值税 、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2023-08-20 01:45:141
水电的税率是多少?
水费开的普通发票,是6%的税率,不过不是专用票,没有抵扣。电费的税率是17%,供电局也是开的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抵扣。同时,按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企业支付水电费,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税款抵扣。所以说,支付水电费的增值税是进项税。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拟减轻水电企业税负2023-08-20 01:44:2110
报关增值税怎么抵扣
法律主观:按照规定,我们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一定会用上增值税发票,而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一般发票两种。一、增值税发票怎么抵扣步骤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后,应在90天内认证,认证后的进项发票方可抵扣。报税流程,现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但需要把报税资料送到税务局:(一)税务局一般每月初(1~10日)为抄税期。抄税很简单,现在都是税控机开票,将金税卡插到与税控机连接的电脑上,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抄税就可以。(二)将进项税发票和销售发票清单打印出来。进项税发票是从认证已经通过时打印,销售发票清单是从税控机中打印。(三)根据打印清单填写各种报表,同时要有申报月份的财务报表。二、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消费者在买一些特殊产品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过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要注意抵扣时间。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系统设置1、初化禁做,第一次安装时使用。2、税务信息,名字和税号不能修改,银行账号,输入一个号码后输第二个时需回车。3、商品只能先录入商品编号后选入,客户编码可直接输入也可选入;商品税目(需有),简码(可有可无);单价应在开具发票时直接输入;地址电话银行账户,输入时需从编辑器中输入;保存时点左上角退出,不点右上角的差号。(二)、发票管理1、发票领用:购买(带IC卡)-读入开票系统(买错发票需退回IC卡发票号)。注意:购买时需持报表和IC卡等(国税局决定);读入时若失败,原因:未插IC卡;IC卡中无领购的发票;发票流水号已经读走(点发票填开,看有没有发票);金税卡已到锁死期。2、发票退回:只有因国税局错买了发票才能使用此项。3、开具发票:确认发票代码和号码;金税卡日期如错误,应携带IC卡到国税局授权修改;商品信息中注意含不含税;一张发票只能一种税率,只能开八行商品;开完发票,打印即保存了;销方信息:银行账号可多个。4、发票修复:发票修复后,所有发票无法打印(从金税卡到硬盘)。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2023-08-20 01:44:101
保险增值税怎么算的
保险业(含人寿保险)增值税处理方法改革基于我们的经验,增值税改革的挑战之一在于如何将详细的增值税规定转换为易被一系列相关人员遵循和广泛应用的业务流程,包括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理赔人员、财务人员、税务人员和IT人员等。例如,如果增值税适用于某些特定保单,如何对这些应税保单编制代码以方便财务或税务人员使用以进行增值税处理。又如,若对某些保单免征增值税,如何确保与之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系统中被正确识别并转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最初的准备阶段,首先应充分了解增值税改革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判断增值税对公司主要收入和成本费用项目的影响程度,并对主要合同(或样本)进行重新审阅,以便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增值税风险或抓住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最后,一旦开始增值税改革,保险公司也需要不断地对其系统和流程进行测试以验证其准确性。从以往经验来看,在每一条增值税法规颁布之后,经常会出台若干条补充规定对其修正和完善。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也并非一成不变,新的保险产品和利润增长点的变化都将对增值税的处理产生不同于以往的影响。(一)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考虑到我国对一年期及以上人寿保险免征营业税的现行处理以及国际上普遍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的通行做法,我国政府极有可能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当然,免税的政策理由也是合理的,即储金作为人寿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我国和其他国家均免征流转税。此外,在营改增试点的第一阶段,我国政府也显示出将营业税制下原有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延续至现行增值税制的意愿,以便使不同行业能够顺利过渡到增值税。(二)非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尽管有一些传统的增值税国家对非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但这种税收模式在我国实行的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我国对非人寿保险,如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目前均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若对其免征增值税,势必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同时也会引起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间的税收失衡。免征增值税还将引起保险公司承担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致使增值税留滞于B2B交易中而无法实现流转。因此,存在以下两种可能采取的增值税课税方法。1、简易计税方法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非人寿保险公司应就保费收入而非“增值额”部分依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与营业税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当保险公司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时,投保人不能抵扣与购买非人寿保单相关的进项税额,保险公司亦不能抵扣与该保单有关的销售成本、管理费用及赔付管理支出等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换言之,简易计税方法会导致整个服务链条中的重复征税,而这一特性恰恰是营业税被逐渐废止的重要原因之一。2、一般计税方法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的国家,都采取对“增值额”课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公式大致如下:增值税=(保费收入-已支付的保险赔款)×增值税税率在这些国家,“增值额”基本上是按保险公司每个纳税期间开具发票的保费收入和已支付的保险赔款来计算的。“已支付的保险赔款”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考虑保险准备金或其他计提项。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抵扣与一般业务支出相关的进项税额,例如赔付管理成本和一般间接费用等。尽管这些国家都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但采取的方法却有所不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2023-08-20 01:44:031
企业增值税如何计算
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现在一般为13%,9%。6%等)计算税费,其销项税和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即当月应交增值税=当月销项税-当月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得出的数值为正,即为当月应交增值税,为负则转待抵扣进项税。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征收率3%来计算增值税,但也有5%,5%减按1.5%、3%减按2%进行征收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有起征点的,具体规定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未超过此金额的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则需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2023-08-20 01:43:541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使用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销售或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三、扣缴计税方法: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二、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2023-08-20 01:43:331
哪些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自从营改增以后,至今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改革后新政有什么样的变化,特别是增值税方面,有些项目是不需要大家缴纳增值税的,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说这个问题。一、非保本金融商品收益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包括股票,因为持有股票取得的是股利,不是利息。但原营业税政策中包括股票。因此,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是否缴纳增值税存在争议。新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变化: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征收增值税。二、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因此,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适用6%的税率。新法规: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变化: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提示:法规中规定的是“持有至到期”,非持有至到期的,则不适用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三、免租期旧法规:纳税人在出租期限内提供了免租期,有些税务机关的政策解读要求免租期期间要视同销售。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的免租期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四、预付卡旧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开具发票,应当缴纳增值税。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款规定,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多用途卡也是如此。变化: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再缴纳增值税。提示: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的处理对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明确的免征或不征增值税的项目,2016年第8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一)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二)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同时,纳税人已就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税政策。2023-08-20 01:43:241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虽然未改变实物形态,但货物出了本企业,该货物价值应重新确认,视同销售行为。如:①将外购货物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原材料——××材料等相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形成了新的另一种货物,并被企业内部领用,其价值被企业确认,增值已经实现,如: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②用于在建工程,③用于非应税劳务,④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⑤用于修理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 在建工程——××工程 长期待摊费用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并出了本企业,其价值增值已经实现,如:①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出了本企业或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的情况下,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只要新增了流转环节,无论会计上是否作收入处理,均应视同销售。 ①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用于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机构(××商品) 贷: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按委托方确定的售价销售代销货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出用于销售的货物,在不能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确认销售收入四项条件,但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应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发出委托代销的货物达到180天,虽未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应收增值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事项是 增值税中视同销售行为有以下8种: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注:没有购买);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注:没有购买);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行为的税款应如何处理 视同销售的税款,跟销售形成的税款,处理方法是一样的。 该计算(计提)的计算,该交的交。 2. 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 ) A.B.C.D 税法规定、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与消费税的视同销售有何区别呢?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差异分析 :wenku.baidu./view/005693bd960590c69ec3767e. 这个分析得很到位! 消费税视同销售的规定是: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5)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上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企业内的)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会计上不确认收入。销售、股息分配、职工获励或福利,会计上确认收入。 增值税法规抵扣有哪些规定 一、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范围 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装置、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不得抵扣的范围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专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装置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多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cd 新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税法与原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最大的不同,在于取消了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实物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原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独立核算”的单位为一个纳税主体,而新税法则采用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也相应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2023-08-20 01:43:171
什么是增值税?怎样理解?
补充些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商品的增加价值部分课征的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的特点。目录* 1 增值税的历史渊源 * 2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 3 增值税的类型 * 4 增值税的纳税人 * 5 增值税的税率 * 6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 7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 9 账务处理增值税的历史渊源 1. 增值税的产生是与资本主义营业税制分不开的。 1. 20世纪初期开始,营业税的弊端日益暴露,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洪流中的一块巨礁,极大阻碍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流通。 2. 一战以后,德国的威尔汉姆·冯·西门子博士曾提出以"一种精巧的销售税"来取代当时的营业税。这是增值税思想的萌芽。 3. 二战以后,法国率先吹响了改革旧有营业税的号角,这也堪称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惊险的一跃"。1948年法国政府允许制造商品扣除中间投入物后再对产成品价值征税。 4. 1954年,在莫里斯·劳来的努力下,法国政府进一步把扣除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将生产税改称为增值税,标志着增值税的正式诞生,宣告了营业税(生产税)的寿终正寝。不久,法国增值税从工业扩展到农业、商业、交通、服务等行业,在世界上率先建立了一套最系统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2. 增值税在法国的率先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表现出诸多优点: 1. 税基宽广,税率简化,易征易管。 2. 税负相对公平, 征收成本相对较低。 3. 能使交易双方互相勾稽制约,减少了偷漏税现象。 4. 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商品生产与流通。 5. 增强了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等等。 3. 从国外增值税制的发展来看,总体趋势是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税率及征管方式趋于统一简化,税收的分配调节作用较充分,行业税负均衡。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对增值额的征税,但在具体如何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税上,却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例如: 1. 公式1:增值税=(产出-投入)×税率 2. 公式2:增值税=产出×税率-投入×税率 3. 公式3:增值税=(工资+利润)×税率 4. 公式4:增值税=工资×税率+利润×税率 增值税的类型 1. 在税收实践中,根据抵扣范围的不同,增值税通常可以分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三种. 增值税的纳税人 1. 范围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增值税的纳税人。 3.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4. 中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 类型 1. 一般纳税人 2.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 1. 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低税率13%:粮油、水气、书刊、农资、农产品、矿产品。 3. 征收率6%: 1. 小规模工业、加工企业; 2.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6%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3年内不得变更):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材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指生产出的砖块或砌块);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 3. 销售商品混凝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4. 征收率4%: 1. 小规模商业企业; 2. 销售死当物品和寄售物品; 3. 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5. 零税率: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1. 销售货物。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的行为。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款、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货物是相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言的,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2. 提供应税劳务。它是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进口货物。它指报关进口的货物。 2.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 视同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 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属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3.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1.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既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业务,又从事非应税劳务的业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业务无直接联系或从属关系。 2.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3. 特殊规定 1. 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外开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 3.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应按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换回的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4.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应按销售货物收取的价款作为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5. 发生混合销售时,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或者是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6.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 对销售价格的确定:纳税人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化妆品 、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汽车轮胎、小客车为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越野车为6%;小轿车为8%;其他货物和应税劳务为10%。 4. 纳税人按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2. 进项税额的计算 3.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具体范围: 1. 1. 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根据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3%的扣除率(2002年1月1日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 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1998年7月1日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扣除率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 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 1. 未取得合格抵扣凭证。 2.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包括自然灾害、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窃、霉变损失等及其他非正常损失。 7.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 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规定:①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②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③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1995]015号)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从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方面的区别是: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税款抵扣;二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税;三是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含义与一般纳税人相同。若其销售货物采用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023-08-20 01:42:565
新的增值税法规定,企业购进彩电,冰箱家用电器能抵扣吗
如果是用于生产车间或是管理部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如果是用于食堂等福利部门,按制度是不能抵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023-08-20 01:42:454
法规里增值税所讲的有形动产是指什么?
有形动产是指可以感觉或触摸的、并且可以移动的财产,如家具、汽车、珠宝以及艺术品等,但是现金和经常账户并非有形动产。根据《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2023-08-20 01:42: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税收法规还是税收规章?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共同颁布的,属于规章。未名明德2023-08-20 01:42:053
增值税是如何缴纳的
法律主观: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增值税当月进项税少,销项税多,次月报税必须缴纳增值税,否则你报税都报不了。现在一般纳税人都是使用防伪税控机,销项税额和进项发票的认证都是由电脑控制,除非你不到税务局去报税,否则是不可能人为地不交税的。如果不报税,不单是扣滞纳金的问题,次月你的金税卡会被锁死,连发票都开不了。当月进项税票次月拿到,只能是以后留抵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2023-08-20 01:41:581
为什么增值税依然是暂行条例没有上升到一个法律层次?
国家国民经济和税收政策是国家的重要国策,增值税虽然是暂行条例,没有列入法律。但仍有法律的效应,也是税收政策的底线。什么时候将增值税增收办法列入法律层次是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国策,我们遵守就可以了。2023-08-20 01:41:493
按征管法增值税的追溯期限
按征管法增值税的追溯期限是五年。根据相关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偷税行为发生五年后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2023-08-20 01:41:3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以增值税为中心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围绕增值税发票定罪。2023-08-20 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