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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
资源税
原矿、盐这7类
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资源税的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过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
资源税
,可照顾减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免税项目
计税依据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
资源税
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
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
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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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洗选加工需要交什么税
煤炭洗选加工需要交煤炭资源税,我国对煤炭资源征收煤炭资源税,在我国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税种,煤炭行业的税种就是煤炭资源税。煤炭资源税计征方法如下:1、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2、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方法如下: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综上所述,我国实行的煤炭资源税是从价计征,因此煤炭资源税税率是有一个税率幅度的,幅度是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每个地区根据煤炭资源的条件以及企业的承受能力的大小等等来拟定煤炭资源税税率,税率的拟定结果是每个地区的省级政府拟定的,国家财务部和税务局负责拟定跨省的煤田。【法律依据】:《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应税煤炭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原煤是指开采出的毛煤经过简单选矸(矸石直径50mm以上)后的煤炭,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等。洗选煤是指经过筛选、破碎、水洗、风洗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的煤炭产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2023-08-20 03:13:061
煤炭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2023-08-20 03:13:21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法律分析: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资源税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适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收。我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当时资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的同时,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等。一边是税率变化,一边是取消收费。政策调整给企业带来哪些变化?以200元一吨的优质原煤为例,如果按照6%的平均税率来计算,需要缴纳的煤炭资源税就是12元。但因为不用再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每吨能省10元~15元左右。最终,企业缴纳的税费并没有明显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后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还将结合相关资源特点、资源税费性质,逐步将水流等自然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第五条 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2023-08-20 03: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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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2014年12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有关征收煤炭资源税的说法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在近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下滑,并且反弹无力的形势下,资源税改革迎来了最好时机。之前煤炭价格高时,煤炭企业掌握话语权,因此税改不断拖延。随着煤炭企业话语权减弱,以及出于保护煤炭资源的考虑,煤炭资源税改革提速便成为业内预期中的事情。实施资源税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2023-08-20 03:14:02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023-08-20 03:14:451
煤矿开采的煤炭缴纳资源税应注意的问题
(一)资料 某煤矿10月份对外销售原煤400万吨,销售伴采天然气80000立方米。 本月后勤部门领用原煤100吨,另使用本矿生产的原煤加工洗煤80万吨,已知该矿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80%,原煤适用单位税额为每吨2元,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千立方米10元。 (二)要求 计算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额。 (三)解答 税法规定,对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因此,该煤矿生产销售的天然气不征资源税。此外,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但对加工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的原煤照章征收资源税。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外销原煤及加工原煤应纳资源税=400×2+80÷80%×2=1000(万元) 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100×2=200(元)2023-08-20 03: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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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全部由原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自2018年7月1日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由煤炭资源所在地的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地市税务局征收。2023-08-20 03:15:121
煤炭资源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1.跨省开采原煤的煤矿(矿务局),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市、自治区)的,对其生产的原煤,在矿井所在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如矿务局),按照各矿井的实际销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2.对于核算单位与下属生产单位在同一省(市、自治区)但不在同一地区的煤矿(矿务局),其纳税地点由省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2023-08-20 03:15:191
我国启动什么资源税改革
法律分析:我国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的同时,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等。法律依据:《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第五条 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洗选煤折算率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一:洗选煤折算率=(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 ÷洗选煤平均销售额×100%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公式二:洗选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综合回收率)×100%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2023-08-20 03:15:271
资源税的历史沿革及其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我国煤炭资源税的改革对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一、是对宏观经济和增长的影响。 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很高,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也很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煤炭产量完成37亿吨,煤炭消费量36.1亿吨,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左右。 因此,煤炭资源税率的提高会提升整个社会的煤炭使用成本,乃至总体的能源使用成本,对下游企业和最终消费者产生冲击,进而对经济增长和经济波动产生影响。 从短期看,改革会对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具体而言,税率提升会从两个方面影响经济增长:一是税率上升会提高煤炭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大其经营压力,降低其营业利润,从而对煤炭行业本身产生影响;二是税率上升会提高煤炭产品价格,提高下游企业的煤炭使用成本,压缩其利润空间。上述两种影响的大小取决于煤炭企业的税负转嫁能力,当煤炭企业税负转嫁能力强时,改革对煤炭行业本身的影响更大;当煤炭企业税负转嫁能力弱时,则对下游煤炭消费行业的影响更大。 但总体而言,税率提升会影响经济增长。 从长期看,改革可以更好地发挥煤炭资源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在从量计征的情况下,无论经济处于繁荣还是萧条阶段,无论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还是持续低迷,一吨煤炭的征税额都是固定的,煤炭资源税难以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但在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当经济繁荣,煤炭价格高涨时,一吨煤炭的征税额随之上升,会进一步推高价格或抬升成本,抑制需求和生产;当经济萧条,煤炭价格低迷时,一吨煤炭的征税额随之下降,从而降低价格和成本, *** 需求和生产。 这样煤炭资源税就能很好地发挥逆周期的调节作用,发挥“自动稳定器”功能。 二、是对物价水平的影响。 煤炭作为重要的资源性产品,对PPI影响较大。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前4个月,我国PPI平均跌幅分别达到1.8%、1.9%和2.0%,相应时期煤炭开采和洗选业PPI平均跌幅分别为2.9%、11.3%和10.9%,成为推动PPI持续下跌的重要因素。 随着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推进,税率的提升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推高煤炭产品价格,并成为推动PPI上涨的力量。除了对PPI的直接推动作用外,煤炭价格上涨还可能通过提高部分制造业企业的成本,进而推高相应行业的PPI。 比如,焦炭在炼钢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达到百分之十几,焦煤价格的上涨可能抬升钢铁行业的成本,推动钢铁价格上涨;同时,近几年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50%左右,电煤价格的上涨可能抬升火电企业的发电成本,进而通过煤电联动机制推动电价上涨;此外,煤炭价格的上升还会抬升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成本,并影响其产品价格。除了影响PPI之外,煤炭资源税改革还会通过间接的方式对CPI产生影响,包括推动进入CPI商品篮子的替代能源价格上涨,推高CPI商品篮子中以煤炭为原料的商品价格上涨等。 三、是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煤炭资源税改革会从两个方面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 一方面,改革会对财政收入水平产生影响。由于改革会推动煤炭资源税税率上升,尽管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煤炭消费总量目前并未达到峰值,未来几年仍将继续增长;同时,在煤炭价格已经持续下跌的情况下,煤价继续下跌的空间已经不大。 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形势下,即便改革可能会导致煤炭企业利润下降,企业所得税减少,但煤炭行业的总体税负会有所上升。另一方面,改革会对煤炭行业财政收入在中央和地方间的分配产生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的分税制,煤炭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企业所得税由地方和中央四六分成,增值税则由地方和中央按照25%和75%的比例分成。而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煤炭行业上缴税收的结构,其中,资源税上缴的额度会大幅上升,同时企业利润空间会受到挤压,在市场总体供求形势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必定有所下降。 因此,煤炭资源税改革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煤炭行业带来的税收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比例,提高地方 *** 的财政收入。如果考虑到神华等大型央企所得税完全上缴中央的情况,改革对提高改善地方财政的影响可能会更大。 四、是对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和利润下滑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速趋缓和固定资产投资减速,煤炭行业正承受着产能过剩和利润下滑之苦。 2009-2012年,原煤开采新增生产能力分别达到3.2亿吨、3.87亿吨、4.13亿吨和3.99亿吨,焦炭新增生产能力分别达到6327.48万吨、7729.41万吨、7078.11万吨和6125.05万吨,而同一时期原煤产量的增长量分别只有1.85亿吨、2.63亿吨、2.85亿吨和1.3亿吨,整个煤炭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出现持续下降。较低的产能利用率导致煤炭严重供过于求,价格持续低迷。 以2013年为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PPI月度同比数据平均跌幅达到11.3%,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利润下降44.1%。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必对当前煤炭行业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冲击,在企业税收负担加重,煤炭消费方承担的价格上升的情况下,煤炭消费可能进一步受到压制,短期内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状况可能会有所加重,同时煤炭企业的利润水平可能会进一步下降。 因此,有必要。 谁知道煤炭资源税从价率计征对煤企的影响有多大 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1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税率。 各省份关于煤炭资源税费及税率问题的讨论、博弈由此展开。那么,由原来的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对相关煤企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根据《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的报道,专家预计各个省份拟定煤炭资源税率会出现“就低不就高”的情况,具体可能会和煤炭基金的减免幅度“差不多打平”。 具体地说,各省份煤企当前的税费负担是不一样的,通过改革,一方面各种涉煤收费得到清理,降低涉煤费用的负担,另一方面,煤炭资源税从价定率计征实行之后,可能会在资源税税负方面增加煤企负担。不管如何,经过多方的博弈和较量,预计最终“差不多打平”。 各省份煤炭资源税的税率还未确定,仍存在较多猜测。不过,据专业人士分析,目前煤炭行业正出现积极变化,而煤炭资源税改革落地,预示行业短期利空出尽,配合涉煤收费清理的深化,将会给煤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明显利好。 2017如何征收煤炭资源税 如果以储量和煤炭品质作为煤炭资源税征收依据,对煤炭企业的资金压力将比现行标准大得多。 此外,这也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资源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现象,使得开采企业更加合理地安排生产活动。 4月1日起,中国上调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4个省的煤炭资源税。 这是我国第二次上调陕西省煤炭资源税,其他3省则是首次上调。 此次上调前,陕西省大部分地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为每吨2。 3元;江苏为1元;江西为0。6元;黑龙江为0。 8元。具体怎么个调法,目前还不得而知。 现在,各地区、各矿务局和煤炭公司缴纳的煤炭资源税各不相同,而我国煤炭资源税适用最高税额为4元/吨。 煤炭资源税的适用税额取决于各地煤炭品质、税赋情况、经营情况、销售价格等因素。 “如果该情况属实,对煤炭企业来说,无疑将是一个负面影响。这不同于前几次上调,以前上调的部分可以通过提高煤炭价格来对冲企业成本,但目前,煤炭价格上升空间有限。 ”光大证券煤炭研究员郭国栋如是向记者表示。 近年来,我国 *** 为打击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以减少矿难事故,采取了包括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煤矿等措施在内的举措,而提高煤炭资源税也是 *** 的举措之一。 2004年7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宣布将陕西省部分地区的煤炭资源税上调至每吨2。 3元。 随后,该局又宣布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煤炭资源税自2004年1月1日起从每吨1。2元上调至2。 4元。此后,我国多次上调部分地区的煤炭资源税。 其中,幅度最大的一次是2005年。2005年5月1日起,我国上调了重庆市、贵州省和福建省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煤炭资源税。 尽管如此,由于2004年煤炭价格涨声一片,平均每吨上涨100元,各大煤炭企业受惠于煤炭价格上涨都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大幅度增长。与煤炭价格的高涨幅度相比,尽管煤炭资源税历经过好几次上调,但对煤炭企业当期业绩影响相当有限,于是引发了业内对税额基准的探讨:是延续以前的定价基准,还是税额与储量和煤炭品质挂钩? 现行煤炭资源税以销售量或自用量为计税依据,即是对已开采销售或移送使用的资源征税,对那些开采后暂未销售或未移送使用的不征税,致使相当部分企业在开采资源的过程中“采富弃贫”。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在“2006中国天然气、煤炭与发电投资高峰论坛”建议,煤炭资源税以资源储藏量为基数征收,改变先前按照产量和销售收入计征的方法。 郭国栋表示,如果以储量和煤炭品质作为煤炭资源税征收依据,对煤炭企业的资金压力将比现行标准大得多。 此外,这也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资源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现象,使得开采企业更加合理地安排生产活动。 我国是全球最大煤炭生产国。 煤炭是中国主要的消费能源,2005年煤炭需求占中国能源总需求的76%,高于2004年的68。7%。 而中国2005年煤炭产量则高达21。 1亿吨,创历史新高,较2004年增长7。 9%。不过,中国2005年煤炭产量的增速自2000年以来首次降至10%以下,可见, *** 采取的一系列旨在减少矿难事故的举措已对煤炭行业产生影响。2023-08-20 03:15:331
2014年12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关于应税煤炭销售额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一)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二)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三)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四)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关于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关于税收优惠(一)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二)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关于征收管理(一)纳税人同时销售(包括视同销售)应税原煤和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原煤和洗选煤销售额的,一并视同销售原煤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计算缴纳资源税。(二)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计算缴纳资源税。(三)纳税人2014年12月1日前开采或洗选的应税煤炭,在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和自用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前签订的销售应税煤炭的合同,在2014年12月1日后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煤炭资源税改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023-08-20 03:15:421
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煤炭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
【答案】:A资源税是对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征收资源税的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2023-08-20 03:15:491
工业用煤一般税率多少
煤炭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从价计征后条例规定的税率是2%-10%,各省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内蒙为9%,山西8%,宁夏6.5%,陕西6%,青海为6%,新疆为6%,云5.5%,贵州5%,山东4%,重庆3%。更多关于工业用煤一般税率多少,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a8d171615838136.html?zd查看更多内容2023-08-20 03:15:561
2014年12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关于应税煤炭销售额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一)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二)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三)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四)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关于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关于税收优惠(一)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二)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关于征收管理(一)纳税人同时销售(包括视同销售)应税原煤和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原煤和洗选煤销售额的,一并视同销售原煤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计算缴纳资源税。(二)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计算缴纳资源税。(三)纳税人2014年12月1日前开采或洗选的应税煤炭,在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和自用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前签订的销售应税煤炭的合同,在2014年12月1日后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煤炭资源税改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023-08-20 03:16:051
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 )。
【答案】:B本题考查资源税的减免。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2023-08-20 03:16:241
我国的资源税的调整和改革过程中有哪些变化
一 、我国资源税制度的演进轨迹 资源税,在我国的历史十分悠久,可以上溯 至周朝的“山泽之赋”,此后历朝历代在不同程 度上都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课税。但我国现 代资源税制度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征的盐 税,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变革和调整,逐步走 向成熟并形成了现有的制度框架。 (一)萌芽阶段(1949—1983年) 1949年 l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 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召开第一次全国税 务会议 ,决定将盐税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种,在全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新型城镇化包容性发展的路径设计与战略选择”(批准号:12&ZD10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不同市场结构下我国环境税效应研究”(批准号:13BJY149)、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研究” (批准号:2013PYYJ1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项目“中国环境税改革路径研究——基于OECD国家经验”(批准号: swul409126)和“环境税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机制研究”(批准号:Swu1509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 宏巩锂济研完2015年第9期 国范围内征收。国务院于 1950年 1月 20 El颁布 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 决定》,统一全国盐政 ,确定了盐税征收原则、盐 税税额和管理办法。1950年 1月31 El,政务院 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正式将盐税单独列 为一个税种;3月8号,中国盐务总局正式成立 , 负责全国范围内盐的生产和盐税征管。从 1958 年7月 1 El起,盐税征收工作由盐务部门移交给 税务部门。此后 ,盐税经历了多次调整,但最大 的一次调整是 1973年将盐税作为一个税 目并人 工商税。 这一时期的盐税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 由实 物形式的税收逐渐转变为货币形式的税收。最 初的盐税税率以粮为标准,由中央统一分类分 区等差核定 ,之后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货币。二是盐税完全作为中央税,由财政部统一调度 使用 ,且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较高。三是在计 划经济体制下 ,盐的产 、供 、销都 由政府指令性 计划确定 ,因而盐税的规模可以通过政府人为 地控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利改税”以前的盐税主 要是为解决战后财政资金困难而设立的。总体而 言,这一时期的盐税筹集了大量 比较稳定的收 入,为社会经济的快速恢复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但也存在局限性。一方面,这一时期的资源税实 际上就是盐税,征税范围仅限于实行国家专卖且 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低的盐,并未考虑对其 他矿产类资源征税,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横向税 收不公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资源税的盐税,其 首要功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并未考量其调节经济 和促进盐业资源节约利用的作用。 (二)初步建立阶段(1984—1993年) 2O世纪80年代初,我国正处于“拨乱反正” 之后的经济发展时期,国家财政资金严重匮乏。 同时,国家开始重新审视税收与国有企业利润 之间的关系,开始进行“利改税”的探索。在财政 缺钱和“利改税”的背景下 ,资源税应运而生。 1984年9月 18日,国务院颁布《资源税条例(草 案)》,决定从当年10月1 El起开征资源税,以调 节开发 自然资源的企业和单位因资源结构、开 发条件等禀赋差异造成的资源级差收入 ,妥善 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资源收益分配关系。不 过,当时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 铁矿石,其他矿产品暂缓征收资源税,征收基数 是销售利润率超过 12%的部分,征收方式为超 率累进,表1为1984年资源税税率结构。 自1984年至分税制改革这段时期 ,资源税 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但最主要的一次调整是 1986年将煤炭资源税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 征。这一时期的资源税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 点:一是税收模式上属于利润型资源税,计税依 据为资源企业和单位开采资源获得 的超额利 润。二是税收功能定位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特 别强调税收公平 ,销售利润越高其资源税税率 也就越高。 1984年开征的资源税 ,实际上是当时财政 缺钱的产物,但在客观上也发挥了经济和社会 功能,这属于资源税制度设计的“意外收获”。在 经济层面上,由于实行多级超率累进税率,资源 税能够充分发挥“经济 自动稳定器”的功能。在 表 1 1984年资源税税率结构 销售利润 适用税率 12%(含)以下 不缴纳资源税 超过12%至25%的部分 按销售利润率每增长1%、税率增长0.5%累进计算 超过20%至25%的部分 按销售利润率每增长1%、税率增长0.6%累进计算 超过25%的部分 按销售利润率每增长1%、税率增长0.7%累进计算 4 宏观饪济研 2015年第9期 资源行业发展形势好的时期,资源企业利润较 高,适用较高的税率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 源行业过热的趋势 ;在资源行业不景气的时期, 资源企业的利润相应下降,适用较低的税率,可 以起到减税的作用,促进资源行业复苏。在社会 层面上,超率累进的资源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 促进行业利润平均化,实现税收公平目标 ;另一 方面,对于抑制过度开采行为、促进资源节约和 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一时期的资 源税制度也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一是征税范 围较窄,仅对原油、天然气 、煤炭和铁矿石征税, 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税负横向不公平的问 题 ,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环境政策目标的达成。二 是多级次的超率累进税率虽然有利于纵向公 平 ,但计算 比较复杂 ,税收成本较高 ,这也是 1986年煤炭资源税改为从量定额征收的重要原 因之一。三是纳税地点为资源企业所在地,可能 造成税源和税收的背离问题。 (三)成型阶段(1994—2009年)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财政收入 比重持续下降,而地方财政相对宽裕。为提高中 央财政比重并妥善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 问题 ,我国启动了一次影响深远的税收制度改 革,即分税制改革,资源税制度在此次改革中更 加完善。1993年 12月25 13,国务院发布《资源税 暂行条例》,于1994年 1月 1 13起正式施行。此次 改革奠定了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度的框架,此后 一 直保持相对稳定。当然,政府在这期间(主要 是2000年以后)也在资源税税额标准、减免税优 惠等方面进行过一些微调,如表2所示。 1994年分税制改革建立的资源税制度主要 实现了两大转变。一是由中央税转变为地方税。 为了弥补分税制改革对地方税权的“侵占”,中 央将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外的其他资源税收入划 归地方收入。二是由利润型资源税转变为产出 型资源税 。1994年以前 ,除煤炭外,原油、天然 气、铁矿石都按照超额利润累进征收资源税 ; 1994年改革后对所有资源税 目实行从量征收。 总体而言,1994年的资源税改革在当时的历史 条件下是成功的。第一,此次改革基本解决了国 家的身份问题 ,明确划分了租和税的关系。④改 革明确界定了资源税是国家基于政治权力参与 资源产品剩余价值分配的一种形式,区分了国 家基于资源所有权而取得的资源补偿收入或资 源利润收入,将征税范围扩大至盐、黑色金属矿 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第 表 2 2003--2009年我国资源税制度调整情况 年份 调整内容 2003 石灰石、大理石的单位税额分别调至0.5—3元/吨、3一l0元/立方米 2004 煤炭:陕西、青海、内蒙古、山西调高税额2005年 1、煤炭:安徽、宁夏、重庆、贵州、福建、山东 、云南、河南调高税额 2、石油:幅度税率调高为14—30元,吨 3、天然气:幅度税率调高为7—15元/千立方米 2006年1、煤炭:江苏、湖南、四川、江西、吉林、辽宁、甘肃、湖北、河北、广西、陕西、内蒙古、广东调高税额 2、矿原矿:取消有色金属矿原矿减征30%的优惠政策,对冶金矿山铁矿石减征40%税额,调高锰、钒矿石税额 3、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 2007年1、煤炭:焦煤调为8元/吨 2、矿原矿:提高三类矿石(铅锌矿、铜矿和钨矿)的单位税额 3、盐 :实施减税的优惠政策 2008年 矿原矿:提高硅藻土和玉石、磷矿石、膨润土、沸石和珍珠岩的单位税额 2009年 煤炭:新疆调高税额 此次改革更加有利于税收征管。将资源税改 为从量计征,既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又 减少了企业的计算困难,有效降低了税收征管 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但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 展 ,1994年资源税制度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一 是从量定额征税不能反映资源产品的价格变 化 。自1994年以来 ,我国资源产品价格持续上 涨 ,但资源税税额标准并未相应提高,政府不但 未能分享资源市场繁荣带来的收益 ,反而由于 其他税种的快速增收弱化了资源税的地位。二 是税率过低使得资源产品价格偏低 ,导致企业 在使用生产要素时产生了替代效应和收入效 应 :一方面,相对于其他生产要素,资源产品价 格低激励 了企业用资源投入替代其他要素投 入;另一方面,低价格提高了企业的实际购买 力,增加了对资源产品的购买。这导致了严重的 资源浪费,使得企业的发展过分依赖于资源开 发和投入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创新。鉴于 这些问题 ,理论界和实务界要求改革现行资源 税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改革阶段(2010年至今) 早在2007年,资源税改革的方案就已经提 交国务院审议。但由于当时通货膨胀压力较大、 宏观经济过热,改革被暂时搁置。直到2010年6 月 1日,新疆率先进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 计征试点 ,标志着资源税改革取得重要突破。⑤ 同年 12月 1 El,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革试点由新疆扩大至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 宁夏等西部 12个省区。2011年 l0月 10 Et,国务 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 暂行条例)的决定》,要求从 11月 1 El起将原油、 天然气从价计征改革推向全国。与此同时,资源 价格机制改革也正式启动。2012年,在两广地区 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2013年,在 部分地区实施了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 价计征改革试点。2014年,作为改革重头戏的煤 炭资源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自12月1 El起 , 煤炭资源税全面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2%一 10%,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与此同时,国家 还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费制度进行了调整,主 要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将资源税 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改革内容 :1、新疆率先试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税率为5%,并对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稠油和高凝油实施 2010 综合减征率政策 2、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西部 12省区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1、煤炭:提高了部分煤炭产品的税率 20l1 2、石油天然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中外合作企业的矿区使用费改为征收资源税 1、铁矿石:自2012年2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2012 2、天然气:在两广地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2013 自2013年1月1 Et起,在部分地区实施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 1、自2014年1月1日起,资源税部分税目税额调高:(1)岩金矿石:一等至七等矿山每吨税额分别调整为10元、8元、 7元、6元、5元、4元、3元;(2)磷铁矿:税额调整为每吨4元 2、自2014年 12月 1日起 ,煤炭资源税改革:(1)改革煤炭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2)实行2%一 10%的浮动比例税率,由各省市自行确定适用税率;(3)取消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部分各地方政府收费基金项目 2014 3、自2014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调整:(1)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2)资源税适用税 率由5%提高至6%;(3)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对低丰度油 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4)对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征收管理 作出调整 6 宏巩锃济研 2015年第9期 年间我国资源税制度的调整情况。 这一阶段的资源税制度在改革试点中发 展 ,并逐步走向完善。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比较明 确的,即改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为从价定率,扩 大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但是 ,这一阶段 的资源税改革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改革涉及 深刻的利益调整 ,遭遇来 自各方的阻力 ,存在 “政府俘获”现象。例如,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 价计征改革的同时,“两桶油”成功地说服政府 调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使得资源税增加 的同时,石油特别收益金以更大的幅度降低。二 是新一轮的资源税改革选择在我国经济进入中 低速增长的“新常态”时期实施,政府需要考量 经济 、政治和社会各方面的因素,改革面临诸多 压力 困境 二、资源税制度改革面临的现实 1994年分税制改革搭建了我国现代资源税 制度的基本框架,此后经历了原油、天然气和煤 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等重大调整,但很多问 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让当前资源税改革面临四 大现实困境。 (一)限制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第一,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有悖于市场经 济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 ,仅对原油、天然气、煤 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 金属矿原矿 、盐等列举资源产品征收资源税,而 将水、珍稀动植物、土地、森林、草场等自然资源 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这种制度安排存在两种 效应 :一是替代效应 ,即选择性的征税政策人为 地造成资源产品税负不公 ,在客观上鼓励了用 不征税资源替代征税资源,扭曲了企业的经济 决策;二是收入效应,即这种制度设计不仅让国 家放弃了部分资源产品的税收权利 ,还鼓励 了 对不征税产品的过度使用 ,造成比较严重的资 源浪费问题。 第二 ,资源税多数税 目实行从量计征,难以 反映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除原油、天然气和煤 炭资源税陆续实现从价计征改革外 ,其余税 目 仍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实际上,各类资 源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波动幅度一般较大,征 收从量税难以发挥资源税“经济 自动稳定器”的 功能。在经济繁荣高涨、资源投入增加、资源价 格攀升的时期 ,国家既不能因经济增长、资源产 品价格上涨获得额外的税收收益,也不能对过 度膨胀的资源需求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以达 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而在经济疲软下 行、资源投人减少、资源价格低迷的时期 ,资源 税又无法对要素成本进行有效调节 ,从而促进 经济恢复。 第三,资源税税率整体偏低,人为扭曲了资 源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长期以来,国家采取人 为压低资源产品和农产品价格的方式推进工业 化进程,对资源产品的价格进行诸多管制,使得 资源价格长期低于其社会成本,同时对资源产 品征收很低的资源税 ,让生态环境承担部分发 展成本。这种制度安排在客观上加速了经济发 展,但也存在诸多后遗症。一是 自然资源被过度 开采使用,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经济的 发展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二是经济增 长对要素投入增加形成路径依赖 ,在一定程度 上阻碍了技术创新,不利于经济转型和结构升 级。但最深层次的影响则是阻碍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完善,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形成制度羁绊。如果资源产品的价 格形成机制、税收制度体系都不是市场化导向 的,微观市场主体的资源要素投入决策就不能 反映市场机制运作的结果,整个经济也就缺乏 市场化的微观基础。(二)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税种定位不能体 现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利的差别 不论是 1984年正式建立资源税制度 ,抑或 7 宏观谨济研 2015年第9期 是 1994年分税制改革 ,再到后来的原油、天然气 和煤炭资源税改革,都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作 为资源税的一个重要 目标。现代公共财政理论 认为,税收是国家基于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 分配的一种制度安排 ,体现的是作为国家代理 人的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收费(租金)则是国家基于经济权利取得的 收入。实际上,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采 矿权使用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的资源收费 项 目等都属于资源收费(租金),是基于国家经 济权利、让渡资源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在调节 资源级差收入方面具有很大的弹性和很强的作 用。 资源级差收入是资源租的一种 ,资源租又 有绝对资源租与级差资源租两种形式 ,前者因 国家对资源的垄断而产生,后者由资源禀赋各 异而形成 ,两者都源于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是 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与作为资源开采使用者 之间平等交易的结果 ,体现的是国家的经济权 利。因此,用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在理论 上存在缺陷,混淆了国家政治权力所有者和 自 然资源所有者的两种不同身份。 (三)资源税在分税制财税体制中的定位存 在偏差 根据分税制改革的制度安排,除海洋石油 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外,资源税被划人地方税, 其收入由地方政府享有。在完善地方税体系的 宏观背景下 ,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一种流行甚 广的观点,认为在推进“营改增”的同时,可以全 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扩大征税范围、 适当提高税率 ,将资源税培育为地方主体税种。 在资源私有化或者资源丰富的国家 ,这种制度 安排有其合理性,但在我国,如果“营改增”以后 不对增值税分成比例进行调整,资源税作为地 方主体税种缺乏可行性。第一,资源税作为地方 税种与资源全民所有制在理论上有冲突。我国 《宪法》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为国家所有,作为国家 代表的中央政府理应享有 自然资源税收的收益 权。第二 ,我国自然资源分布极不均衡 ,资源税 作为地方税种会造成省际横向税收分配失衡。 以煤炭为例 ,其探明储量的80%集中分布在北 方 ,其中,华北地区则集中了64%的储量;而石 油探明储量的98%左右分布于北方地区。将资 源税作为地方收入,使得资源丰富的省市获得 了一笔可以自由支配的税收收入,而作为资源 主要消费地的其他省市在承担资源税税负的同 时却无法分享资源税收人。以2013年为例,甘肃 省资源税收入 l9.5亿元 ,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 4.9%,占九个地方税种∞收入的比重为21.7%;而 重庆市资源税收人仅为8.4亿元 ,占地方税收的 比重为0.82%,占九个地方税种收入的比重为 1%左右。第三,将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会 造成资源节约利用的“负激励”。地方政府为了 追求短期税收收益,可能纵容破坏性开采自然 资源的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影响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资源节约型、环 境友好型产业结构。第四,我国资源税征税范围 整体偏窄,收入规模太小,不足以支撑地方财政 收入 。以 2014年为例 ,全 国资源税收入共计 1083.66亿元 ,占全 国地税 收入 的 比重仅 为 2.1l%。除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少数资源 大省外 ,资源税整体规模难对地方政府税收收 入造成明显影响,即便全面实施从价计征改革 , 将整体税负提高1倍,资源税也难以成长为地方 主体税种。表 4为201l一2014年全国部分省市 资源税收人情况。 (四)改革过程中存在“政府俘获”现象 我 国的资源税改革从一开始就未能摆脱 “政府俘获”的魔咒,部分决策包含了对各利益 集团的妥协,未能真正体现资源税改革的初衷 , 影响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的实 现。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以不提高国 宏观锃济研 2015年第9期 表4 2011—2014年全国部分省市资源税收入情况 2011 20l2 2013 2014 资源税收入 占地税比重 资源税收入 占地税比重 资源税收人 占地税比重 资源税收入 占地税比重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全国 598.96 1.8O 904.3 2.14 1005.72 2.13 1083.66 2.11 北京 O.3 0.01 0.80 0.03 0.82 0.O3 0.78 0.02 天津 2.64 3.13 31.55 3.39 29.44 2.76 28-35 2-3O 重庆 8.01 O.98 8.69 0.96 8.39 0.82 9.7 0.84 广东 12.21 0.3l 31_35 0.97 33.15 0.65 33.9 0.59 湖北 10.13 1.25 12.43 1.O6 16.23 l。15 18.83 1.14 辽宁 68.83 4.64 86.67 5.45 89.62 3.85 73.92 3.55 内蒙古 56.81 6.86 68.1O 6.71 70.64 6.45 72.7O 6.38 山西 38.76 5.18 43.78 4.57 51.65 4.85 58.9O 5.99 l 陕西 49.44 6.47 61.59 6.22 78.77 7.32 84.90 7.72 l 新疆 65.01 12.28 69.35 10.58 71.74 9.29 78.17 9.75 注:①资源税收入包含海洋石油资源税数据;②2014年资源税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初税收快报,可能与最终 核算数据存在少许差别。 资料来源:2012--2014年《中国税务年鉴》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初税收快报 有垄断资源企业整体税费负担为前提。一方面, 在油气资源税从量改从价计征的同时 ,国家提 高了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2006年3月 25 日,国务院决定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 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石 油特别收益金 ,但为配合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 价计征改革,财政部决定 自2011年 11月 1日起 将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由40美元每桶调高 至55美元每桶 ,基本抵消了资源税税负上升的 影响。另一面,在提高资源税税负的同时又保留 了诸多税费减免优惠。国家对油气田企业实行 一 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实际 资源税负水平。油气田企业资源税按5%的税率 征收@,但随着综合减征率逐年提高,其实际资 源税负率远低于5%。@综合考虑石油特别收益 金起征点提高和各种优惠政策的影响,油气田 企业的实际税费总负担还略有下降。 第二 ,煤炭资源税改革@考虑了过多的政治 因素。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是多方博弈、相 互妥协的结果,“政府俘获”的成分较重。一方 面,2%一8%的幅度比例税率体现了地方政府对 中央政府的“俘获”,过大的税率幅度是中央向 地方妥协的结果。全国煤炭资源分布极不均衡 , 各省市从煤炭资源中获取的财政收入规模和比 例差别很大。对山西、陕西、新疆、内蒙古等产煤 大省而言,煤炭税费收入是政府财政收人的重 要来源@,而对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省市 而言,很少有来 自煤炭行业的税费收入。为了减 少煤炭资源税改革在地方政府层面的阻力,中 央政府通过制定2%一10%的幅度比例税率默认 了部分省市的资源依赖型财政利益,原有的煤 炭收费项目的收益可以通过“换名”和提高税率 的方式得以保留。另一方面,此轮煤炭资源税改 革方案体现了煤炭行业对政府的“俘获”,削弱 了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意义。资源税改革的一个 重要 目标就是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资源节约和 环境保护。但煤炭资源税改革以不增加煤炭行 业宏观税费负担为前提 ,资源税实际上沦为政 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无法通过 市场机制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更难以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经济转型和 结构升级方面有大的作为。2023-08-20 03:16:341
目前国家对煤矿有什么好政策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日前以联合令的形式发布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我国禁止新建煤矿及选煤厂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场。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95%左右;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到2020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70%、85%和90%以上;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在水资源短缺矿区、一般水资源矿区、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水或露天矿矿坑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80%、7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重点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及一批物流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燃煤发电技术和单位供电煤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7个百分点,煤炭转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低阶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1月29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政府将不再批准东部地区煤矿项目。 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同步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9.01分钱提高到10.01分钱。取消马玉等3条铁路本线及跨线货物运输、长荆等10条铁路跨线货物运输特殊运价,改为执行调整后的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 3月2日,由工信部、财政部共同推出《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初步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节约煤炭消耗1.6亿吨以上。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为有序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化示范,进一步规范示范工程标定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条具体意见。 4月14日,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将切实维护煤炭生产建设秩序,促进供需总量平衡。 4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衰竭期煤矿和充填开采置换煤炭的定义、减税方式、备案资料等进行明确。 5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 5月7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调整产业供需结构。 6月3日,发改委、能源局和煤矿安监局共同下发的《关于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的通知》称,需落实多项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的相关治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 7月9日,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促进煤炭资源税管理的规范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此外,自2014年7月14日,发改委联合煤炭行业相关单位、企业、政府等召开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到目前已经连续召开了31次,会议中都将依法依规限制产量,改善供求关系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置和研究。旨在改善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大幅下跌的现状。2023-08-20 03:16:421
销售煤炭都交什么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13%)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7、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9、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机动车,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10、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11、契税 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 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目前北京市现行契税税率为3%,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1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2023-08-20 03:16:511
煤炭资源税税率折算率如何算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征方法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二、关于应税煤炭销售额 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 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二)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三)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 (四)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三、关于适用税率 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四、关于税收优惠 (一)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 (二)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2023-08-20 03:17:052
煤炭资源税的介绍
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2023-08-20 03:17:171
煤炭资源税与资源价款的区别
1、煤炭资源税是国家强制征收的款项、是无偿的、是资源使用者对国家的贡献。2、资源价款是资源使用人收款的物质偿还、非强制的、是按约定收取的。2023-08-20 03:17:301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怎么计算公式
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为从价计征,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如中国产品税的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即产品的销售数量与单位销售价格的乘积。原油、天然气是资源税的主要征税品目,目前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资源税税负水平相对较低,实行从价计征有助于缓解主要资源品目高价格与低税负之间的矛盾。我国油、气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实行从价计征使资源税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有利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2023-08-20 03:17:392
煤炭资源税改革 急....
近些日子,有关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消息接连传来:在全国“两会”上,内蒙古和新疆先后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进行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的请示;3月下旬召开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官员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 从披露的信息看,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资源税定位。过去,资源税被定位为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一般税,但资源税应定位为目的税,即运用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为国家的特别经济和政策目标服务而设立的税种,目的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其实只是附带功能。资源税定位的这个调整非常必要。在国家总体战略、资源条件、能源供需的现实情况下,需要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促使煤炭工业树立节约发展的全新理念,控制煤炭资源开发节奏,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矿区生态环境。详情你可以参看 煤炭资讯2023-08-20 03:17:461
煤炭的增值税是谁出
煤炭的增值税是由煤炭贸易企业缴纳的。通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得知,煤炭的增值税是由煤炭贸易企业缴纳的。煤炭的资源税是由煤炭开采企业缴纳的,税率由各地财税部门在2%-10%的幅度内确定。煤炭贸易企业在销售环节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煤炭销售额,不包括运输费用等。煤炭开采企业在销售或自用环节缴纳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原煤或洗选煤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2023-08-20 03:18:211
居民用煤炭制品属于资源税的的征税范围吗
在2019年先看一下什么是“居民用煤炭制品”。问:煤炭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有的是13%,有的是17%。请问,应该如何区分?浙江省国税局12366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居民用煤炭制品,税率为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条规定,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这就得分:1,煤饼,煤球、蜂窝煤,引火炭是不征资源税。2,小煤矿,零星销售炭,征资源税。原则依据: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黏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2023-08-20 03:18:301
为什么要将煤资源税从从量计税改为从价计税
1、原因:从量计税缺乏税收弹性,随着煤价连年攀高,设计之初资源税抑制煤炭过度开发的作用已经削弱。改变计税方式后,资源稀缺、价格上涨、税费上涨、企业节能的价格杠杆调节传导模式将重新理顺,通过经济杠杆使大家更注意到资源的节约。2、从量定额计征顾名思义,是产量或销量按照定额计征,比如税是每吨8块钱,不论价格变不变都是收这么多税。从价计征就是根据价格来征税,有一个税率,价格的涨落就会体现在税收上。2023-08-20 03:18:393
煤炭企业需要交消费税和资源税,有哪位高人能告诉我
煤炭企业需要交资源税;因为煤炭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所以不交消费税。2023-08-20 03:18:461
2014121我国启动什么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尺咐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橘闹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陵伍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法律分析: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裂派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023-08-20 03:18:531
经销煤炭的商贸企业需要缴纳资源税么?
生产环节缴纳,独立的贸易公司不需要。2023-08-20 03:19:221
为什么消费税制度有助于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消费税是我国税收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具有很强调节功能。自1994年设置以来,消费税对引导合理消费行为、组织财政收入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现行消费税制度存在征收范围较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总体偏弱,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此次改革针对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调整。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主要是通过税率起调节作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众多行业直接受到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影响,生产成本上升,这将推动下游产业进行创新和升级,同时能够引导消费者合理、适度消费成品油,有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以空气污染为例,不少地方动辄严重雾霾天气,蓝天白云成了“奢侈品”,成品油消费税率的提高将有助于推动环境改善。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消费品的性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取消摩托车、酒精等商品的消费税则是适应了这种变化。对消费税税率和征税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将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对成品油消费的抑制,也意味着对节能和使用新能源的鼓励,尤其将着力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营改增”顺利实施,已取得重要成果,全国累计减税3276亿元。今年9月底国务院部署了煤炭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这些税制改革的实施,强化了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实现了结构性减税,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税收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税制改革而言,应该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改进税收征管体制。税制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方方面面的权益调整,情况复杂、矛盾交织,对百姓利益影响至深。尤其需要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社会十分关注的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酝酿多时但还未确立,需要有关方面进行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时机成熟时推出。应该强调的是,在进行税制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当前正在实施以及将要出台实施的各项税制改革,都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用法治的思维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尤其在立法方面,应逐步将各个税种的法律规范都上升为法律,尽快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法律依据】第十一条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2023-08-20 03:19:291
私营煤矿需要缴纳什么税?
交的税很多的十几种呢2023-08-20 03:19:463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2014年12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有关征收煤炭资源税的说法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在近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下滑,并且反弹无力的形势下,资源税改革迎来了最好时机。之前煤炭价格高时,煤炭企业掌握话语权,因此税改不断拖延。随着煤炭企业话语权减弱,以及出于保护煤炭资源的考虑,煤炭资源税改革提速便成为业内预期中的事情。实施资源税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2023-08-20 03:20:28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2014年12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有关征收煤炭资源税的说法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在近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下滑,并且反弹无力的形势下,资源税改革迎来了最好时机。之前煤炭价格高时,煤炭企业掌握核闭嫌话语权,因此税改不断拖延。随着煤炭企业话语权减弱,以及出于保护煤炭资源的考虑,煤炭改手资源税改革提速便成为业内预期中的事情。实施资源税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态乎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2023-08-20 03:20:441
焦煤征收资源税吗
一、煤炭资源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二、应税煤炭销售额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4、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三、适用税率1、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2、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3、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四、关于税收优惠1、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2、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五、资源税的特点(一)征税范围较窄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逐步扩大。中国资源税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二)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我国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一方面税收收入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影响,能够稳定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资源开采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同时,资源税按照"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税额,以有效地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三)实行源泉课征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这样既照顾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税款的流失。这与其他税种由独立核算的单位统一缴纳不同。2023-08-20 03:21:00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2014年12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税种。有关征收煤炭资源税的说法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在近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下滑,并且反弹无力的形势下,资源税改革迎来了最好时机。之前煤炭价格高时,煤炭企业掌握话语权,因此税改不断拖延。随着煤炭企业话语权减弱,以及出于保护煤炭资源的考虑,煤炭资源税改革提速便成为业内预期中的事情。实施资源税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2023-08-20 03:21:21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2023-08-20 03:21:37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关于应税煤炭销售额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一)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二)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三)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四)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关于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023-08-20 03:21:551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法律分析:我国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的同时,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等。法律依据:《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第五条 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2023-08-20 03:22:10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法律分析: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023-08-20 03:22:271
煤炭资源税税率表
2%至10%。煤炭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从价计征后条例规定的税率是2%-10%,各省的税率表是不一样的内蒙为9%,山西8%,宁夏6.5%,陕西6%,青海为6%,新疆为6%,云南5.5%,贵州5%,山东4%,重庆3%。甘肃、湖南、四川、广西,均为2.5%。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北、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北,均为2%。2023-08-20 03:22:42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2023-08-20 03:22:521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法律分析:我国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的同时,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等。法律依据:《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第五条 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2023-08-20 03:23:23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2023-08-20 03:23:512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法律分析: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023-08-20 03:24:231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法律分析: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2023-08-20 03:24:411
2014年12月1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税。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法律分析: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023-08-20 03:24:521
现在国家对煤炭资源实施了哪些政策
由易煤网为您整理提供的资料: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日前以联合令的形式发布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我国禁止新建煤矿及选煤厂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场。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95%左右;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到2020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70%、85%和90%以上;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在水资源短缺矿区、一般水资源矿区、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水或露天矿矿坑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80%、7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重点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及一批物流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燃煤发电技术和单位供电煤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7个百分点,煤炭转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低阶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1月29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政府将不再批准东部地区煤矿项目。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同步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9.01分钱提高到10.01分钱。取消马玉等3条铁路本线及跨线货物运输、长荆等10条铁路跨线货物运输特殊运价,改为执行调整后的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3月2日,由工信部、财政部共同推出《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初步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节约煤炭消耗1.6亿吨以上。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为有序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化示范,进一步规范示范工程标定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条具体意见。4月14日,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将切实维护煤炭生产建设秩序,促进供需总量平衡。4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衰竭期煤矿和充填开采置换煤炭的定义、减税方式、备案资料等进行明确。5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5月7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调整产业供需结构。6月3日,发改委、能源局和煤矿安监局共同下发的《关于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的通知》称,需落实多项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的相关治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7月9日,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促进煤炭资源税管理的规范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此外,自2014年7月14日,发改委联合煤炭行业相关单位、企业、政府等召开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到目前已经连续召开了31次,会议中都将依法依规限制产量,改善供求关系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置和研究。旨在改善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大幅下跌的现状。2023-08-20 03:2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