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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释包括哪些?

2023-08-21 09:24:41
北有云溪

立法解释:是指由制定法律规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的作用:法律含义明确化、具体化;完善、补充法律漏洞。

我国立法解释的方式:事前解释与事后解释。

在我国立法解释有三种情况:

一是有关国家机关对其本身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作的解释。

二是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

三是有关国家机关授权其他机关进行解释。

立法解释内容:

宪法解释

对法律的解释

对行政法规的解释

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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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名词解释

“立法”(Legislation),一般又称法律制定,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中国当今法学中,对“立法”一词有四种理解。从狭义的解释来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和变动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从广义来看,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两者之间的解释,立法是指一切有权主体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北大教科书解释: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现代社会,各国的立法权一般都是掌握在议会,各国的议会制度也不相同。三权分立的国家,议会单独掌握立法权。议会除了具有立法权外,通常都具有运用税款的权力。两院制的议会制度国家,一般下院掌握最根本的赋税权,能以否决政府财政预算的方式控制税款的运用。
2023-08-21 01:45:422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我国宪法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广义上说,制定某项规范性文件的国家机关对该项规范性文件所作的解释,也可以属于立法解释的范围,如省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就属于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运卖法院和最高帆悄姿国家检察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如下:1、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2、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清银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3、解释情况不同: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针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释: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法律制定后出贺正握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而“两禅庆高”只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综上所述,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兆历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2023-08-21 01:46:191

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他们的定义是什么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 其中效力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是哪个 解析: 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因为作出立法解释的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的制定机关,因此他们的效力是等同的. 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时候,结合客观实际作出的解释,其运用于审判/检察等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在我们实际操作中,他的效力也是很高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 学理解释是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学说的角度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是从法律的渊源及将来的发展来看,学理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学发展的推动力量.任意解释是任意人员作出的解释,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效力,没有约束力.
2023-08-21 01:46:271

立法解释的主体

法律分析:立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依据解释的效力所做的分类:1、有权解释:依据解释的主体不同又可分为(1)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第二,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作出的解释;第三,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出的解释。(2)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在我国,司法解释的权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无权解释:又叫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相对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称“无权解释”。法律依据:《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2023-08-21 01:46:441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

法律分析:1.制定主体不同,一个是司法机关,一个是立法机关。2.针对性不同。前者是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做了解释,后者是针对术语概念进行解释。3解释效力不同。一般来说,立法解释效力更高。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以立法解释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
2023-08-21 01:46:531

立法解释属于法律渊源吗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中,作出的法律解释最多、影响最大的是最高院作出的司法解释。有利于填补法律漏洞、统一法律适用、为立法及制度创新积累经验。符合法律规范的形式特征(公开性、权威性、规范性、普遍性),在法律适用中援引。但不是我国法的正式渊源。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权限划分1、按宪法、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的最高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凡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作出规定。2、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有原则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3、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4、凡属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的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地方性法规规章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解释。5、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解释。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章由主管部门解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2023-08-21 01:47:021

我国立法解释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分析:立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解释的主体是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2023-08-21 01:47:091

立法解释是法律渊源吗

法律分析:是我国法律渊源,法律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律来源,又指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寻求行为的根据而获得具体法律的来源。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立法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属于法律渊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023-08-21 01:47:291

立法解释就是指在刑法条文中对刑法进行解释

法律主观:法解释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而论理解释又可分为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沿革解释等。对于法律解释来说,文理解释是一种首选的解释方法。在一般情况下,通过文理解释可以获得对于刑法条文的正确理解的,就不应当再采用其他解释方法。文理解释依赖的是法律赖以表达的语言的日常意义。由于语言的文义具有多重性,因而有时需要在数个文义中根据立法精神加以选择。为了避免日常语言这种歧义性而引起对法律的误解,在法律实践中创设了专业语言,即所谓法言法语,这种专业语言是法律所特有的,例如刑法中的累犯、假释等概念,对这种法律专业术语的解释被认为是一种特殊文义解释方法。当然,在法律文本中,法言法语只是少数,大多数采用的是自然语言。由于自然语言的含糊性,因而文理解释方法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正确的法律解释还须借助于论理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扩张解释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在扩张解释的情况下,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这种超出条文字面含义的解释之所以是合法的,主要是因为所解释的法律条文上的概念与被解释的事实上的概念之间具有法律性质的联系。当然,也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通过扩张解释以补救立法不确切之弊。例如,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从词义上来看,审判是指侦查、起诉相对应的刑事诉讼程序,因而审判的时候不包括侦查、起诉的时候,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即使在法院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终审判决以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被执行的妇女怀孕的,也应停止死刑的执行,并依法予以改判。由此可见,对审刑的时候所作的是扩大解释,将含义扩大到文义字面范围之外。2、限制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限制范围的解释,即解释的内容较之刑法条文的词义范围为小。限制解释主要是基于合理性的考虑,同时它又没有超出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因而不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问题。例如,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从字义上看,不满十八周岁的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因而教唆者不属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构成间接正犯。因此,这里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限制解释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只有作出这样的限制解释,才符合立法原意。”3、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刑法条文表面虽未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依照当然解释的道理解释法条意义的方法。例如,刑法第329条规定了抢夺国有档案罪,但未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那么,在行为人使用暴力抢劫国有档案的情况下,能否以抢夺国有档案罪论处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这里适用的就是“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因为抢劫行为本身包含抢夺的内容,是使用暴力抢夺。在抢夺与抢劫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递进关系。如果不存在这种逻辑上的递进关系,而是具有逻辑上的类似关系,就不能根据“举轻以明重”而予以当然解释。4、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制定的历史背景以及其因袭与演变的情况阐明条文含义的解释方法。法律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种发展过程中,具有连续性与变动性的双重变奏。沿革解释就是从连续与变动的相关性上阐明刑法条文的含义,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沿革解释优于其他解释。对于正确领会刑法条文的含义来说,历史解释具有重要的意义。1.立法解释。刑法施行过程中,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的解释。3.学理解释。无论是何种解释,均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刑法解释方法1.文理解释(字面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述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严格遵循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是刑法解释的常态2.论理解释。参酌刑法产生的原由、理由、沿革及其它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1)扩大解释。法律条文的含义因为社会生活的变迁,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况严重按照字面含义难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将法律条文的含义适度扩大化,即其外延会变化。(2)缩小解释(限制解释)。将刑法中的含义解释为小于字面含义。(3)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4)反对解释。根据刑法规定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的含义。(5)补正解释。在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通过解释补充刑法的错误。(6)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含义。(7)历史解释。根据历史背景及刑法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8)比较解释。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来阐明含义。
2023-08-21 01:47:361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1、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2、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3、解释情况不同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针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释: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而“两高”只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4、解释程序不同根据立法法第43、46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可以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而“两高”的司法解释主要由其内部的业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并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法解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解释
2023-08-21 01:47:573

请问按目前法律,全国人大有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利?

按目前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不具有解释法律的权利。法律分析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023-08-21 01:48:113

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他们的定义是什么

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因为作出立法解释的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的制定机关,因此他们的效力是等同的.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时候,结合客观实际作出的解释,其运用于审判/检察等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在我们实际操作中,他的效力也是很高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学理解释是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学说的角度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是从法律的渊源及将来的发展来看,学理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学发展的推动力量.任意解释是任意人员作出的解释,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效力,没有约束力.
2023-08-21 01:48:201

法律解释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把法律解释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两大类。(1)法定解释法定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官方解释和有效解释,是指法律确定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法定解释的特点是:解释的主体是法定的,不是任意的;所进行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与所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法定解释,人们往往依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2)学理解释学理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无权解释、任意解释,是指非法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学工作者以及报刊等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其特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5页。 法律解释按照效力来划分有法定解释(有效解释)和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两大类。法定解释是指根据法定权限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没有法定普遍约束力的解释,主要表现为理论研究、案件辩论和法制宣传。我国法律解释从主体地位及其效力来划分,大体上有以下几种:(1)立法解释。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另一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2)司法解释。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3)行政解释。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针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76-377页。 按照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来划分,法律解释可分为法定解释和非法定任意解释。法定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基于法律的授权规定对法律进行的解释。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非法定解释,又称非正式解释,是指未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法律所作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有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之分。法律解释方法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划分为很多种,主要有:系统解释、逻辑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历史解释。--卓泽渊主编:《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7-81页。 根据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我国的法律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1)立法解释。从狭义上说,立法解释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从广义上说,则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法律解释是广义的。它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法律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它有两种情况: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8-389页。 就解释对象而言,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再就解释主体而言,可以把法律解释分为学理解释和法定解释。由于解释主体性质的不同,法定解释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杨一平著:《司法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201页。 法律解释的种类从形式和方法上说,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从效力上说,有学理解释和强制解释;从实质上说,有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朱采真著:《现代法学通论》,世界书局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版,第80页。 依解释之主体,可分为有权解释与学理解释。(一)有权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二)学理解释。为根据学理,定法律之意义,无法律上之拘束力。依解释手段之不同,又可分为文字解释与论理解释。1.文字解释。谓依法之字义而解释法律。2.论理解释。谓不拘泥于法文之字句,由立法之目的、沿革、社会生活之需要,法典全体之组织,与其他法文之关系,法律适用之结果等各方面观察,用论理的方法,求贯通法律全般之统一的精神。由法文之文字与其意义之关系,又可分为下之种种方法。a.扩张解释b.缩小解释c.变更解释d.反对解释e.当然解释以上所述之论理解释方法,多足以济文字解释之穷,可见先文字解释而后伦理解释之旧说,实无一顾之价值。文字解释与伦理解释,并无先后重轻之别,必两者相俟而行,始能得法律之真意义。--吴学义著:《法学纲要》,中华书局,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版,第71-72页。 由于进行解释法律的机关与人员的不同,解释有下列几种形式:一、正式解释;二、司法解释;三、学理解释。解释按其所采用的方法,可分为下列数种:一、文法解释;二、逻辑解释;三、系统解释;四、历史解释。按解释的尺度可分为:一、字面解释;二、限制解释;三、扩充解释。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8-21 01:48:291

民法的解释方法都有哪些

  法律解释可按不同标准作如下分类:  (1)按法律解释主体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①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它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对有关法律进行的解释。正式法律解释与其所解释的法律有同等效力。正式解释又可依据解释的机关不同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法律的内容含义、立法的原意等所作的说明。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就司法中法律的具体适用等问题所作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在行政管理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等所作的解释。  ②非正式解释,是指由有关机关团体、个人对法律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又称非法定解释或无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类。学理解释、是指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虽然没有正式效力,但对正确理解、掌握和实施法律是有重要意义的。任意解释指一般公民、社会组织、诉讼当事人、代理人等,对法律的内容、含义等所发表的风解。任意解释常出现在诉讼复议、听证等场合,这种解释也不乏对法律含义和精神的正确理解,值得主持诉讼、复议、听证的人员认真思考,有重要参考价值。  (2)按解释法律尺度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  在实际上是为使对法律的理解不离开立法的原意所要求的三种解释方法。成文的法律往往受文字表述的局限,使法律的文字表现与立法的真实意图之间呈现出或者正好相当,或者文字表现窄于立法原意,或者文字表现宽于立法原意的复杂情况,为使对法律含义的理解不离开立法原意,就必须分别采取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大解释三种解释方式。当法律的字面意义与立法原意正好相当时,就要用字面解释方法,严格按法条的字面含义作既不扩充、也不缩小的解释。如《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的规定,就只能严格按其字面含义作解释。当立法的原意宽于其字面意义时则必须作扩充解释。如《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按立法原意,就应作扩充解释,解释为既包括亲生父母,也包括继父母、养父母。但换一个角度,还应该说法律的立法原意窄于其字面表现,应作限制解释。如这里要承担抚养义务的父母应是指有抚养能力的父母;这里接受抚养的子女应该是指尚未成年、无独立生活能力、无固定收入的子女。应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子女,是指已成年、有劳动能力、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接受赡养、扶助的父母是指生活上需要不同程度照顾的父母。  (3)按解释方法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  语法解释,是通过对法条的词语含义、语法结构等的分析来阐明法律的内容、含义;逻辑解释,是通过对法律规范作逻辑分析,来求得对法律规范结构,规范适用的条件、范围等的确切理解;历史解释,是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以及其他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等方法,来阐明法律的含义;系统解释,是指将法律规范放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通过研究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含义。
2023-08-21 01:48:492

法规是否有解释的效力?

法律解释的效力和法律本身的效力不同,因为一般来讲法律的效力大于法律解释的效力。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在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解释法律。法律分析法律是规范性法律文件,而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含义的说明。法律包括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两种,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解释根据其效力范围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其中,立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学理解释,是指专家学者所做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解释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2023-08-21 01:48:561

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述。刑法条文所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和稳定性,决定了刑法解释在正确领会立法意图、准确适用法律上的必要性。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述。只有正确了解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才能正确的加以适用。刑法规范之所以需要解释,主要是因为刑法条文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和稳定性,有的抽象用语具有多义性,难免使人们产生不同的理解,加之现实生活又是千姿百态和复杂多变的,为了统一理解,为了使抽象的法条适用于具体案件,使司法活动能够跟上客观情况的变化,就需要对刑法规范进行解释。分类一,按照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1]是指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当然也有权对法律加以解释,这种解释具有与立法相同的法律效力。刑事立法解释对于弥补刑法规范中的漏洞,使刑法规范适应复杂多变的犯罪活动,维护刑法规范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在1997年刑法颁行以后,我国立法机关开始注重通过立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立法意蕴。尤其是对司法机关存在异议的问题,通过立法解释加以明确。例如,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节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二)》),是在刑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在有关的法律问题已有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由于司法机关对法律规定认识不一致,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做出立法解释。其中《解释(一) 》是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立法解释,《解释(二)》是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立法解释。这两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都曾经作过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存在不同意见,因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这些立法解释对于明确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进一步规范司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2、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多功能解释。在刑法适用中,经常出现一些疑难问题,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因此,司法解释对于刑法的正确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适用中有关问题所作的解释。根据198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有司法解释权。从1997年刑法颁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刑法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同时就一些刑法适用的共同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名作出司法解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与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对刑法适用中的问题进行解释,这可以视为一种准司法解释。
2023-08-21 01:49:172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包括( ) A.立法解释 B.执法解释 C.行政解释 D.司法解释

【答案】:ACD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我国的法律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故为A、C、D项。
2023-08-21 01:49:241

刑法解释分为什么

法律分析:刑法解释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多功能解释。学理解释就是一种无权解释,但具有学理上的参考价值。尽管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在刑法适用中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8-21 01:49:311

法律解释有哪些种类?

1、文理解释:文理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或文义解释,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这种解释要防止脱离法律的精神实质而断章取义或陷于形式主义。  2、逻辑解释:逻辑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之间的联系,以求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作出确定的解释。  3、系统解释:系统解释是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4、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  5、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1)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6、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  1、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对某一法律规范产生、修改或废止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条件的研究作出说明,同时将新的法律规范同以往同类法律进行对照、比较,以阐明法律的意义。强调依据立法史料,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所依据的事实、情势、目的等来探知立法者意思。  2、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目的解释对法律所作的说明。根据立法意图,解释法律条款。  3、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某一行为当然应该纳入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时,对适用该规定的说明。  4、社会学的解释:社会学的解释是指以社会效果、社会目的为根据,对法律进行阐释和说明。  5、合宪性解释:合宪性解释是指依宪法及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方法。
2023-08-21 01:49:416

我国的法律解释的分类

法律分析:我国的法律解释分类很多,主要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学界解释),司法解释按性质又有刑法司法解释、民法司法解释、行政司法解释等分法,学理解释包括伦理解释和文理解释,伦理解释又延伸为体系解释、缩小解释、目的解释、扩大解释、历史解释、补正解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023-08-21 01:49:591

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

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两大类。法定解释是指根据法定权限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没有法定普遍约束力的解释,主要表现为理论研究、案件辩论和法制宣传。法律分析法定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官方解释和有效解释,是指法律确定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法定解释的特点是:解释的主体是法定的,不是任意的;所进行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与所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法定解释,人们往往依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学理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无权解释、任意解释,是指非法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学工作者以及报刊等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其特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依据解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范围分为规范性解释和个别性解释;依据解释的方法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依据解释的尺度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法律解释对于实现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 三十三、 将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改为第三十九条,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草案向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
2023-08-21 01:50:073

立法原则名词解释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的内在精神品格之所在。
2023-08-21 01:50:141

立法体系名词解释

立法体制是关于一个国家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项制度的总和,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一国的立法体制的性质,国家的结构形式也影响着一国的立法体制。
2023-08-21 01:50:243

司法解释是不是立法?

不是。我国的解释按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学理解释
2023-08-21 01:50:353

名词解释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它通常具有两方面的内容:①国家行政机关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②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有关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亦称"准立法"。
2023-08-21 01:50:454

法律解释的分类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我们事业单位考试中对这个考点的考查以考其分类居多。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官方解释”、“法定解释”。指国家专门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依据解释的主体不同,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三类。一、立法解释从狭义上说,立法解释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从广义上说,则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广义的立法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以及法律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关键词:自己制定自己解释属于立法解释二、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它有两种情况: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关键词:行政机关对如何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三、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关键词: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所作解释属于司法解释。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解释。非正式解释的主体,是没有经国家授予法律解释权的任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非正式解释对于法学研究的发展和帮助国家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有重要意义。
2023-08-21 01:51:201

法律解释是什么

法律解释(legal interpretation):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此外,法律解释还具有主观性、相对的客观性、文义的范围性、解释的实践性和历史性等特征。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法律解释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前提。法官在依据法律作出一项司法活动之前,需要正确确定法律规定的含义;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候也需要向当事人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公民为了遵守法律也要对法律规定的含义有正确的理解。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并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凡属于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补充规定的问题,由国务院作出解释。这类立法性的解释,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按照行政法规草案审查程序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况,由国务院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凡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释的,由其负责解释;有关主管部门解释有困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其作出的解释有不同意见,要求国务院解释的,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承办,作出解释,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作出解释,答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
2023-08-21 01:51:292

立法解释由哪个机关作出

法律分析: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2023-08-21 01:51:361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专题解读

  刑法概说:刑法=犯罪+刑罚。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注意: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至今刑法修正案共有八个。2、.单行刑法。这是指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定的刑法规范。【注意】至今单行刑法只有一个: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3.附属刑法。这是指附带规定在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犯罪和刑罚规范。有些国家的法律有此做法。在我国,只有刑法典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因此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机能:1、.规制机能。这是指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既规制人们的行为,又规制法官的裁判活动。2.法益保护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惩治犯罪来保护法益。3.权利保障机能。这是指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犯罪人只能根据刑法规定来处罚,应当保障其合法权利。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重点。   (一)解释的效力::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注意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属于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注意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例如,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2.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3.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效力等级】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解释的态度:1.就解释的灵活性而言,应坚持严格解释和灵活解释相结合。所谓严格解释,是指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来解释;所谓灵活解释,是指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地阐明法律的含义。2.就解释的目标而言,应坚持客观解释,而非主观解释。所谓主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立法原意或立法者主观意思;所谓客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法律的现时的客观含义。刑法条文一旦颁布,便脱离了立法者,具有了独立的生命。对刑法的解释,不应刻舟求剑,而应根据社会发展探求刑法条文当下的含义。【注意】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不是解释法律的原则,而是解决悬疑事实的原则。在事实不清、存在疑问时,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事实。在解释法律含义时,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味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来解释,否则理论研究就没有必要了。微信law-book举例,例如,甲杀死仇人乙后,发现乙的钱包,便拿走钱包。案件事实很清楚,但甲的取财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还是符合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对此,需要对理论深入研究,而不能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一味定侵占罪。   解释的态度:1.就解释的灵活性而言,应坚持严格解释和灵活解释相结合。所谓严格解释,是指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来解释;所谓灵活解释,是指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地阐明法律的含义。2.就解释的目标而言,应坚持客观解释,而非主观解释。所谓主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立法原意或立法者主观意思;所谓客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法律的现时的客观含义。刑法条文一旦颁布,便脱离了立法者,具有了独立的生命。对刑法的解释,不应刻舟求剑,而应根据社会发展探求刑法条文当下的含义。【注意】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不是解释法律的原则,而是解决悬疑事实的原则。在事实不清、存在疑问时,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事实。在解释法律含义时,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味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来解释,否则理论研究就没有必要了。微信law-book举例,例如,甲杀死仇人乙后,发现乙的钱包,便拿走钱包。案件事实很清楚,但甲的取财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还是符合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对此,需要对理论深入研究,而不能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一味定侵占罪。   4. 历史解释。这是指根据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从历史沿革的角度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这不同于探求立法原意的主观解释。例如,1979年旧刑法第183条将遗弃罪规定在妨害婚姻家庭罪一章中,其中行为主体也即“扶养义务人”仅限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而1997年新刑法第261条将遗弃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那么,“扶养义务人”就不限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儿童福利院的院长也可成为遗弃罪的主体。
2023-08-21 01:51:431

法律解释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释的解释 对法律规范的涵义、用语所作的说明。旨在统一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法律解释 必须 以法律规范的条文本身为 依据 。按解释的主体和效力 不同 ,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有权解释的立法 机关 、司法机关和 行政机关 所作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词语分解 法律的解释 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 国家 政权保证 执行 的行为 规则 详细解释.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有 一定 文字形式,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古代多指刑法、律令,今亦泛指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 解释的解释 ∶分析说明解释财政报告中的一个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消除;消释解释怨结详细解释.解开;解除;免除。 汉 陆贾 《新语· 慎微 》:“诛锄奸臣贼子之党,解释疑滞纰缪之结。” 晋 袁宏 《后汉纪·献帝纪二
2023-08-21 01:51:501

立法解释的作用

立法解释是一种完善补充法律的重要手段,又是介于立法和法律实施之间促进法律 实施的一种技术,在某种程度上,立法解释对于衡量是否为违法行为具有决断作用。具体说立法解释有以下作用: 在有些情况下,立法解释实质上起着修改法律的作用,它可以改变法律原意,赋予那些已不适应客观现实的法律条文以新的含义。有些法律条文修改起来非常困难,而不修改又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有时只有通过解释来打破窘境。当然,通过解释改变法律条文的原意必须十分慎重,应严格遵守解释规则,符合语词与逻辑规范。立法解释具有修改法律的作用。但笔者认为不能公开允许和提倡以解释法律来代替修改法律,否则会对法制的权威和统一产生不利影响。解释法律和修改法律不是一回事。在国外修改法律是议会的权力,解释法律是最高法院的事。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可制定法律,又可解释法律,但是它可解释宪法,就无权修改宪法。显然允许以解释来代替修改法律是有害的。 这是一项特殊的立法解释,与其他法律解释不同的是,宪法解释机关的专一性。它不存在对宪法的立法解释和执法解释的区分问题,对宪法的解释都是立法性解释,具有最高权威。宪法解释只能由一个专门的最权威的机关来实行。宪法解释机关专一性,并不意味着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解释,相反,在西方国家,有权解释宪法往往不是议会,而是最高法院或者宪法监督委员会。在我国,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外,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对宪法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宪法解释的必要。解释宪法是宪法实施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这主要是因为:宪法虽然有些规则条文,但条文含有更多的原则性。由于原则的特点是概括性,其含义比较模糊和不确定,实施起来就特别需要解释。同时,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更长的适用时效,就是说,宪法需经得起历史发展的考验。一部好的、稳定的宪法,要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除了宪法制定得好以外,充分运用宪法解释是一门重要技术。可见,要实现宪法规范的直接适用性和规范性,使宪法具有较强的适应现实能力,宪法解释是不可缺少的。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是一体。解释宪法就是为了使宪法得到适用实施。宪法实施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按宪法原则精神去制定法律和规范,从而保障宪法得以落实。所在,实施宪法的关键是监督审查法律规范是否与宪法的原则精神一致。而要审查判断法律规范是否与宪法一致的前提,就要阐明宪法条文的含义。所以,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是不能分开的,各国情况大致如此。美国和日本的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德国和法国的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由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进行。我国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宪法解释一般是因宪法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提起,通常不是事先抽象解释,而是事后的,随具体案件进行的。就宪法中原则性条文的立法精神、含义、行为的界限作出确定的说明,使人们能根据这个说明准确判断某一行为或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 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从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处于中间层次,上有宪法,下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它的这种地位决定法律解释的重要性和广泛性。法律对社会规范的广泛性和它承上启下的地位,决定法律规范有双重特点。一方面,对社会行为作出具体规定,能直接适用,这是些规则性条文。实践中,对规则性条文提出的解释,大量属于法律实施中对条文理解不同和具体应用性解释。这主要由司法和行政部门解释。有些法律不是由司法和行政机关执行,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关直接实施的,如选举法、代表法、议事规则和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或法制工作委员会解答。在法律的规则性条文中,也有少量涉及到明确法律界限、含义和补充意义的解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法解释。另一方面,由于法律适用广泛性要考虑各地方、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和技术性问题,法律有时只能作比较原则的规定,因而有些原则性条文的适用往往需要解释。这些条文适用大多又是间接的,它依赖于其他法规和实施细则来落实。法规和实施细则与法律不协调和矛盾时、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这方面的解释主要是立法解释。通过解释。以确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立法原则、精神。对法律的立法解释权,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所以在法律的附则中一般不规定解释权条款(许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有解释权条款),常委会也很少将法律解释权授予他人。由于对法律解释权缺乏充分认识,加上两个月一次常委会难以适应实际中经常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常委会实际上很少行使法律解释权。实践中,不管是对法律条文界限的阐明,还是法律适用中的具体理解问题的解释;都由执法部门和法工委进行。于是,不断有学者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失职,最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法工委解释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重视解决这个问题,行使立法解释权。解决这个问题有个相关的技术问题,就是区分法律解释和法律实施中具体问题解答的界限。当然,要想弄清这个问题的绝对界限是不可能的、目前,人大常委会能做到对一些重要的,特别是对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提交的对法律条文意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解释就可以。 国务院承担两种法律解释任务,一是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在实施中对具体问题所作的解释叫行政解释。另一种是国务院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叫立法解释。我们现在研究的是后者。大量的行政法规是基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能而制定,一般比较具体,可直接执行,它不需要再制定具体规章或法规来贯彻实施,操作性比较强,因而需要作的立法解释较少一些。但实际上,由于立法的指导思想、经验和技术等问题,一些法规制定得比较粗,因而也需要国务院大力加强对行政法规的解释。对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法律解释体制的推论,毫无疑问是属于国务院的。根据现行的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情况看,凡国务院自行制定颁布的法规,有些在附则中明文规定由国务院解释;有的没有规定由谁解释;有些主要涉及部门管理和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法规,明确授权由部门进行解释;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附则中明确该条例由证券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果是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法规,大多都规定由制定部门解释。凡没有明确授权部门解释的行政法规,都由国务院解释。 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解释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可见,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由省级人大常委会统一行使。因为,这里的地方性法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规;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省会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制定的法规;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然而,在实践中,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解释并不是这么统一的。地方性法规对法规解释权现有四种情况:一是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法中规定立法解释权属省级人大常委会;二是在法规附则中规定法规解释权属人大常委会;三是在法规的附则中没有规定解释权条款;四是将法规解释权明确授予其它国家机关行使。笔者认为,不管在专门法规还是在具体法规中有没有规定立法解释权属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它都是属于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所以,如果不是对某一法规解释权进行授权,地方人大制定法规时,可以不必规定解释权条款。对解释权进行授权的,现在一般有这几种情况:对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一般明确规定解释权属于该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如贵州省的自治法规都对此作了规定。对省会所在地的市和较大市的法规的解释权,有的地方在制定法规程序的规定中,或者在具体法规中规定,由报批法规的市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法规制定程序法作了此规定。有的地方规定报批法规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只有法规应用问题的解释权,如宁夏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中有些规定。而四川省对成都、重庆两市制定的法规,有的附则中规定解释权是市人大常委会,有的规定解释权是市人民政府,有的规定为市政府的某个部门。有的地方将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解释权授予给主任会议,将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条例的解释权授予给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有的直接将解释权授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可见,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各地实际做法很不一致。
2023-08-21 01:51:591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立法解释,指依法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和有法律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规范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在司法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规范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行政解释,是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有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英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广义的立法解释也包括一种情况即:国务院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对自己依法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等所进行的解释。
2023-08-21 01:52:122

依法立法名词解释

依法立法是指在制定法律时,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保障法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之一。依法立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撰写法律草案:立法者编写法律草案,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因此要遵守各项法规和程序规定。同时,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吸收建设性反馈。法律审议:经过法律草案的初审和大会审议后,再送交司法机关审议,确保法律符合宪法规定,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法律签署:通过合法程序后,法律草案最终被签署成为正式法律,并列入国家法律体系中。在依法立法的原则下,制定出的法律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并为公民的正当权益提供保障。同时,依法立法也对国家、政府等权力机关行使权力提出了约束要求,实现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3-08-21 01:52:181

简述法律解释的概念与分类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含义作出的说明和阐述。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主要针对两种情况: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扩展资料: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的具体条文作出了法律解释。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法律解释
2023-08-21 01:52:434

法律解释的原则

法律解释的原则如下:1、忠实立法原意原则。法律解释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没有法律效力;2、准确明晰原则。法律解释必须对需要解释的法律规范作出准确明晰的解释;3、及时原则。法律解释来源于法律适用实践的需要,应及时作出;4、慎重原则。国家机关所作的规范性法律解释,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必须特别慎重,以尽量避免和减少因法律解释内容失误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法律解释的原则,享有法律解释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解释法律时所必须遵循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法律依据】《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立项来源:(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要求;(二)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三)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或者对法律应用问题的请示;(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议案、提案;(五)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制定司法解释的其他情形。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制定司法解释的,应当层报高级人民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或者对法律应用问题进行请示。第十九条 司法解释送审稿在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前,起草部门应当将送审稿及其说明送研究室审核。司法解释送审稿及其说明包括:立项计划、调研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分管副院长对是否送审的审查意见、主要争议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023-08-21 01:53:011

立法解释

立法的解释 [legislation; law making] 国家 权力 机关 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 详细解释 (1).建立法制;制定法令条例。 《荀子·议兵》 :“立法施令,莫不顺比。” 《史记·律书》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於六律。” 宋 陆游 《上殿札子》 :“若赋不加轻,则用力虽多,终必无益,立法虽备,终必不行。” (2).树立规范;规定法则。 明 王守仁 《传习录》 卷下:“ 德洪 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於道。”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 :“调声叶律,又兼分股、限字之文,则诗中之近体是已……前人立法,亦云苛且密矣。” 词语分解 立的解释 立 ì 站,引申为竖起来:立正。立柜。立足(a.站得往脚;b.处于 某种 立场)。立场。 屹立 。 顶天立地 。 做出,定出:建立。设立。树立。立意。 立此存照 。 存在,生存: 自立 。独立。势不两立。 马上 , 即刻 :立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 必须 遵守的行为 规则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 自然 人”的 对称 。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 参与 民事活动
2023-08-21 01:53:211

立法解释

立法的解释[legislation; law making] 国家 权力 机关 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 详细解释 (1).建立法制;制定法令条例。 《荀子·议兵》 :“立法施令,莫不顺比。” 《史记·律书》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於六律。” 宋 陆游 《上殿札子》 :“若赋不加轻,则用力虽多,终必无益,立法虽备,终必不行。” (2).树立规范;规定法则。 明 王守仁 《传习录》 卷下:“ 德洪 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於道。”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 :“调声叶律,又兼分股、限字之文,则诗中之近体是已……前人立法,亦云苛且密矣。” 词语分解 立的解释 立 ì 站,引申为竖起来:立正。立柜。立足(a.站得往脚;b.处于 某种 立场)。立场。 屹立 。 顶天立地 。 做出,定出:建立。设立。树立。立意。 立此存照 。 存在,生存: 自立 。独立。势不两立。 马上 , 即刻 :立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 必须 遵守的行为 规则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 自然 人”的 对称 。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 参与 民事活动
2023-08-21 01:53:291

立法解释包括哪些?

立法解释包括事前解释与事后解释,具体如下:一、立法事前解释:1、有关国家机关对其本身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作的解释;2、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3、有关国家机关授权其他机关进行解释。二、立法事后解释:1、对法律的解释;2、对行政法规的解释;3、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由制定法律规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的作用:法律含义明确化、具体化,完善、补充法律漏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2023-08-21 01:53:381

什么是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指由有权创制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对其所创制的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法律所作的解释,国务院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等。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作出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参考资料刘美林.市场经济法律概论(第二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
2023-08-21 01:53:482

立法解释相当于立法么

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作出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2023-08-21 01:53:584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因为作出立法解释的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的制定机关,因此他们的效力是等同的。(立法机关解释) 2、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时候,结合客观实际作出的解释,其运用于审判/检察等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在我们实际操作中,他的效力也是很高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通常指两高解释) 3、学理解释是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学说的角度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是从法律的渊源及将来的发展来看,学理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学发展的推动力量。(学者、专家的解释)
2023-08-21 01:54:071

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怎么区分和联系?

1.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的区别主要是解释主体不同。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现行法律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由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对法律的适用作出的解释。2.一般来说,立法解释效力更高。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以立法解释为准。3.两者的联系是:都是对我国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拓展资料:我国立法解释的方式:事前解释与事后解释。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但是在国内,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可以与其上位法即宪法和法律相冲突.法院判决时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立法解释百度百科-司法解释
2023-08-21 01:54:156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分别指什么

   问: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    校解析答案: 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我国宪法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广义上说,制定某项规范性文件的国家机关对该项规范性文件所作的解释,也可以属于立法解释的范围,如省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就属于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公文写作与处理》61分,最后一门,总算过了,可以申请毕业了。   让我最头疼的《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一)》,这次全部通过,感谢!
2023-08-21 01:54:53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是

法律分析: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法律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在我国,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八)决定特赦;(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3-08-21 01:55:001

立法的基本含义

中国当今法学中,对“立法”一词有四种理解。从狭义的解释来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和变动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从广义来看,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两者之间的解释,立法是指一切有权主体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北大教科书解释: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2023-08-21 01:55:091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

法律分析:1、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2、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3、解释情况不同: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针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释: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而“两高”只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2023-08-21 01:55:351

法律解释体系

  (一)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二)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三)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8-21 01:55:452

立法解释的主体

法律分析:立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解释的主体是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2023-08-21 01:55:511

什么是司法解释?同立法解释有何区别?

立法解释是规范性解释,本质上属立法活动,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司法解释是对具体应用法律规范的解释,既包括规范性解释也包括个别性解释,是司法适用的一个环节.其中,规范性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个别性解释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一、司法解释,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对某一案件在适用法律上所作的解释,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在我国,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注:在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包括:  1、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  2、由于情况的变化,对某类案件的处理依据因有不同理解而需作出解释。  3、为统一审理案件的标准而就某一类具体案件说明应如何理解和执行某些法律规定。  4、对各司法机关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的精神相互配合审理案件进行解释。二、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作出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律。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明确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关于法规的应用解释问题,该决议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凡属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是为立法解释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023-08-21 01:56:142

立法解释是由谁做出的

立法的解释[legislation; law making] 国家 权力 机关 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 详细解释 (1).建立法制;制定法令条例。 《荀子·议兵》 :“立法施令,莫不顺比。” 《史记·律书》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於六律。” 宋 陆游 《上殿札子》 :“若赋不加轻,则用力虽多,终必无益,立法虽备,终必不行。” (2).树立规范;规定法则。 明 王守仁 《传习录》 卷下:“ 德洪 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於道。”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 :“调声叶律,又兼分股、限字之文,则诗中之近体是已……前人立法,亦云苛且密矣。” 词语分解 立的解释 立 ì 站,引申为竖起来:立正。立柜。立足(a.站得往脚;b.处于 某种 立场)。立场。 屹立 。 顶天立地 。 做出,定出:建立。设立。树立。立意。 立此存照 。 存在,生存: 自立 。独立。势不两立。 马上 , 即刻 :立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 必须 遵守的行为 规则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 自然 人”的 对称 。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 参与 民事活动
2023-08-21 01:5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