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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吉林省考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3-08-25 09:14:50
Chen
【 #注会# 导语】 我根据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吉林省考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得知,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吉林省考区全体考生: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吉林省考区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的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及时关注排查管控地区,如有疑问,请拨打吉林省疫情咨询热线(0431-12320)或属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了解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建议考生根据考点所在地、居住地和行程,合理选择“长春疾控”微信公众号、“吉林市疾控”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便于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需进行隔离观察的,应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隔离观察。

  (二)考生应提前7天通过“吉事办”移动端(APP或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领“吉祥码”(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以注册“吉事办”手机号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客服热线:10000/10086/10010),确保注册(申领)后手机号码不更换、不携号转网。考试前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三)考生应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前7天内务必监测本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四)考生应做好行程管理。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信息和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行程轨迹信息。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已在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滞留在外省市的考生,建议提前7天返回。同时,到达(返回)长春市或吉林市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成报备。

  1、到达(返回)长春市

  省外到达(返回)长春市人员,应提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健康申报,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登录“微信”APP——吉事办小程序——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进行报备。

  国内风险地区返(来)长春市人员,需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主动报备,并落实戴口罩、健康码扫码、查验行程码、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2、到达(返回)吉林市

  外地市到达(返回)吉林市人员应提前进行健康申报,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具体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便民江城”小程序——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进行报备;外地市到达(返回)吉林市人员需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屯)、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并做好健康监测。

  国内风险地区到达(返回)吉林市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社交距离,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内不提供停车,考生须自行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接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二、进入考点要求: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除身份确认须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社交距离。

  (二)有以下任一情形,不得参加考试:

  1.体温≥37.3℃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肺炎风险的人员;

  2.“吉祥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

  3.不能提供每科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

  4.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5.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

  6.仍在隔离治疗中或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三)除上述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以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后续如因疫情趋势变化发生调整,将及时在“注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地方公告(cpaexam.cicpa.org.cn)及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jlicpa.org.cn)发布】

  1.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

  2.《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吉林省考区考生健康状况书》(见附件),按出考科数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名,每场考试交1份给监考人员;

  3.“吉祥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当日更新);

  4.每科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制版、电子版均可),报告须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

  5.现场体温测量低于37.3度(体温不合格,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

  6.考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按防疫要求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考试期间要求:

  (一)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的规定区域,并在考场入口处使用现场配备的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的,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防控处置。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调度,有序错峰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凡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考生应主动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如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将按照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注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地方公告(cpaexam.cicpa.org.cn)及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jlicpa.org.cn)发布的最新涉考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预留手机通讯畅通。

   附件: 1.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吉林省考区考生健康状况书

  2.核酸检测点查询及部分检测机构(医院)名单链接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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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03:28:501

09年吉林会计上岗证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什么时候考试

  吉林省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  吉财会函[2009]273  关于做好吉林省20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学会:  经研究决定,吉林省20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09年6月27日、28日举行。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全省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09年6月1日至6月12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不可再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6月1日至6月12日,(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省、市、县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均是2009年6月1日上午8:30开始,6月12日下午4:30结束。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吉林省会计学会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财政局考点明细表”)。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5、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9年6月23—25日(登陆http://www.jlkj.gov.cn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对于已持有初级电算化证书的考生在2009年6月30日前有效,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在考后30日内发布,考生可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考试情况将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吉财【2008】583号《关于明确下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管理职能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1月起,凡在吉林省会计学会报考的中省直合格考生,改由长春市财政局制发会计证。  七、工作要求  1、全省考点只在中省直及各市(州)所在地设立。吉林省会计学会及各市(州)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受理报名。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财政局考点明细表。  序号 考区 审核地点 咨询电话  1 中省直 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吉林省会计学会 0431-88922604  0431-88922800  2 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锦水路1097号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 0431-88984096  0431-88984085  3 农安县财政局 农安县农安镇 0431-83210004  4 德惠市财政局 德惠市德惠路738号 0431-87234789  5 榆树市财政局 榆树镇华昌路 0431-3637592  6 九台市财政局 九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0431-8232518  7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0432-2049068  8 永吉县财政局 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567号 0432-4239326  9 磐石县财政局 磐石市振兴大街 0432-5222655  10 桦甸市财政局 桦甸市财政局会计科 0432-6224581  11 蛟河县财政局 蛟河市民主路19号 0432-7250818  12 舒兰市财政局 舒兰市政务大厅 0432-8258214  13 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 0434-3268236  14 伊通县财政局 伊通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4-4223349  15 公主岭市财政局 公主岭市财政局会计科 0434-6869019  16 双辽县财政局 双辽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4-7223755  17 梨树县财政局 梨树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4-5227521  18 辽源市财政局 辽源市辽河大街139号 0437-3252494  19 东丰县财政局 东丰县东风路334号 0437-6224946  20 东辽县财政局 东辽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7-5108723  21 通化市财政局 通化市滨江东路2819号 0435-3652541  22 通化县财政局 通化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5-5223302  23 集安市财政局 集安市黎明街666号 0435-6222919  24 梅河口市财政局 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号 0435-4223791  25 辉南县财政局 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36号 0448-8224431  26 柳河县财政局 柳河镇元主路55号 0435-7232231  27 白山市财政局 白山市滨江东街23号 0439-3226392  28 临江市财政局 临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0439-5222517  29 长白县财政局 长白县长白镇白山大街13号 0439-8222195  30 抚松县财政局 抚松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9-6212433  31 江源区财政局 江源区江源大街34号 0439-3728730  32 靖宇县财政局 靖宇县靖宇大街29号 0439-7227369  33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中兴东大路6号 0436-3219892  34 大安市财政局 大安市长白南街15号 0436-5231902  35 洮南市财政局 洮南市广昌东路392号 0436-6224611  36 通榆县财政局 通榆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6-8992218  37 镇赉县财政局 镇赉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6-7251761  38 松原市财政局 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 0438-5075053  39 前郭县财政局 前郭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8-2122704  40 扶余县财政局 扶余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8-5061209  41 乾安县财政局 乾安县鸣凤街夜光路1-9号 0438-8232242  42 长岭县财政局 长岭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8-7231202  43 延边州财政局 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0433-2876047  44 延吉市财政局 延吉市天池路 0433-2266034  45 图门市财政局 图们市明星路55号 0433-3665015  46 汪清县财政局 汪清县财政局会计科 0433-8812089  47 珲春市财政局 珲春市新安街 0433-7569910  48 龙井市财政局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科 0433-3223372  49 和龙市财政局 和龙市财政局会计科 0433-4239393  50 安图县财政局 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48号 0433-5899020  51 敦化市财政局 敦化市韩章南大街 0433-6224183  52 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 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会计科 0433-5710193  吉林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2023-08-25 03:28:571

在吉林省会计网报名时,一切信息都填完了 照片也上传了 点完成报名时 页面就变成乱码

根据你上诉的问题,我建议你重启电脑或者重新登录刷新一下,如果不行,可以换电脑试试,是不是你电脑出的问题,如果还是出现你之前的问题,可以致电到财政局咨询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3-08-25 03:29:041

2022年吉林长春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长春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长春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8-25 03:29:101

2021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29:291

吉林初级会计报名网址是什么

2023年吉林省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开通了,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7日12:00到2月28日12:00。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入口完成报名缴费。全日制高中毕业证丢了,非全日制的大专证可以报考初级吗是可以报考的,只要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包括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都可以报考。除了具备这个条件外,考生还需要具备下列几个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初级会计证的考试题型初级会计证的考试,所有的题型均为客观题型,其中,单项选择题:初级会计实务的题量为20个,经济法基础的题量为23个;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实务的多项选择题题量为10个,经济法基础的题量为10个;判断题:初级会计实务的题量为10个,经济法基础的题量为10个;不定项的选择题:初级会计实务的题量为15个,经济法基础的题量为12个。如何利用碎片化时间备考初级会计考试1、首先考生们可以利用睡前、醒后的时间,回顾今天所学内容,背诵知识点,加深记忆。2、其次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例如上下班等公交等深入研读错题本,不断的进行查漏补缺。3、最后考生们要学会珍惜周末和节假日的时间,合理规划学习,节假日是最好赶超别人进度的时机。
2023-08-25 03:29:431

吉林初级会计报名网址

吉林初级会计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吉林初级会计报名于2023年2月7日12:00开始,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于2月28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2023年吉林初级会计报名费用吉林初级会计报名费为每人每科目50元,两科合计100元。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145号)文件相关规定,吉林初级会计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吉林初级会计的网上缴费注意事项吉林初级深空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则可确认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吉林初级会计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吉林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023-08-25 03:29:491

2021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29:561

吉林省吉林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程序及需要携带相关证件的通知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以及需要携带相关证件的通知 各考生:   每季度考试结束后,合格成绩在三个月内有效,请考生在有效期限内根据个人报考情况按照如下程序以及携带以下证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   程序:登录吉林省会计网,查询成绩合格后,请到“合格考生*申请”一栏,填写个人信息,打出申请表,盖上单位公章(如没有单位盖居住地所在社区章,在校学生盖现在学校章),然后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前来办理。   一、报考三科的:   1、 盖有单位公章、内容填写详细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红底照片两张,须与报名照片一致。   4、本人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报考两科的:   1、盖有单位公章、内容填写详细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红底照片两张,须与报名照片一致。   4、本人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5、五级以上(含五级)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考一科的:   1、盖有单位公章、内容填写详细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红底照片两张,须与报名照片一致。   4、凭借报考一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果已经考取会计类职称的,请同时携带一份职称复印件。   特此通知。 吉林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2023-08-25 03:30:031

吉林省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概什么时候

  2016吉林会计从业报名时间如下:  第一季度:2016年3月1日-8日;  第二季度:2016年6月1日-8日;  第三季度:2016年9月23日-30日;  第四季度:2016年11月23日-30日。  报考注意事项  1、全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或现场交费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程序  (1)考生登录吉林省会计网,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方可填写报考信息。考生要牢记本人注册时的登录名及密码,在之后的打印准考证环节还将使用。对忘记登录名及密码的考生,可联系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重设。  登录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号,必须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红底数码相片,头部必须占相片三分之二且图像清晰,因未按要求提供相片,导致无法入场的,由考生自担责任。  在未交费前,考生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交费一旦成功,将不得再更改信息。  (2)选择交费方式。  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完毕后,应选择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交费方式。
2023-08-25 03:30:103

2021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延边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0:171

长春市初级会计报名网址

2023年吉林长春初级会计师的报名入口已经开通了,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需要在2月7日——2月28日12:00这段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缴费。吉林省长春市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报名费用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145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如何备考初级会计考试1、熟读教材:首先我们一定要把教材从里到外读上一遍,掌握初级会计考试中知识点的大框架,并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2、开始练习:先按照知识点做分块练习,接下来再做几套模拟题,根据分值估测一下自己的水平,同时也可以提前感受一下自己的答题速度。3、重难点教材复盘:根据我们日常刷题中错误率较高的部分,再一次进行教材的梳理练习,反复循环直到攻克重难点。初级会计考试判断题解题方法1、逆向法。如果在考试时无法找到解题突破点,那建议考生可以尝试一下逆向思考法,即假设题干的表述是正确的,然后去推断这个假设是否存在矛盾的、不能实现的地方。2、比例法。从往年考试真题来看,10道判断题的答案一定是有对有错,不会完全一致,其对错比可能是5:5,也可能是4:6,考生如果实在判断不出,可以先做其他初级会计考试题目,然后再根据整体的答题情况来决定这道题选什么。当然,这个方法的正确性没有保障,仅仅是考生在实在做不出时用一下技巧。
2023-08-25 03:30:251

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我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大家不要错过时间哦!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现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   五、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7日
2023-08-25 03:30:561

吉林省初级会计报名网址

吉林初级会计报名网址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2023年吉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12:00开始,2月28日12:00截止。吉林初级会计师报名具体流程介绍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进入初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报名的考生需要先注册再登录。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个人信息资料要保证真实、有效,提交报名承诺书。3.了解报名照片要求:照片源文件要求是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且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4.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报名地点。5.了解当地的初级会计报名流程,考生应认真查看当地的报名流程,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报名。6.请考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7.设置登录密码并记住。8.报名完成,生成报名注册号考生要牢记。9.完成考试费用的缴纳。吉林初级会计师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费用:2023年吉林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2.费用发票:考生可以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于2023年3月3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所在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3.确认报名状态:缴费完成后,考生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吉林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2023年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共10个批次,为期五天,《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科目考试是连续的,但是考试时间分开使用。吉林初级会计师备考建议1.制定有效的学计划,并坚持执行下去。2.学习与练习相结合,两手都要抓。3.劳逸结合,不给自己太大压力。
2023-08-25 03:31:021

吉林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发布了2023年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5日左右开始,考生们可在准考证打印入口开放后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1、23年初级会计考试。考试大纲/教材发布:预计12月左右。考试报名: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准考证打印:23年4月12日前。考试时间:23年5月13至5月17。成绩查询:23年6月16日前。考后审核:预计23年7月左右。证书领取:预计23年9月左右。2、23年中级会计考试。考试大纲/教材发布:预计23年3月左右。考试报名: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准考证打印:各省市2023年8月15日前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23年9月9日至11日。成绩查询:10月31日前公布。考后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3、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试报名∶23年4月6日8:00至28日20:00。交费时间: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考试时间:专业阶段23年8月25至27日;综合阶段23年8月26日。会计的定义:会计一个学术科目、一个专业或学院课程名称——会计学。一种会计工作,是办公室文职及至管理工作之一,内容包括制作财务预算、簿记、核数、年结、账目及成本分析报告等。一个职业职称,分为会计,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旨在提供会计信息和提高经济效益。
2023-08-25 03:31:111

201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A.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怎么查询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无纸化考试考完即可知道分数。纸质化考试在考后1个月出成绩。在全国会计评价资格网上可以查询 返回会计网企业知道首页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B.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在哪查询 过了成绩查询的时间,财政局就把查询入口关闭了。你现在只能去财政局查成绩,没有其他途径了。 C. 201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应该还没开通手机短信查询吧,你可以手机上网查询啊 D. 2011年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4月15日发布,看你的准考证 E.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怎么查成绩查询 由于全国各省的考试规定都是不一样的,理论上如果是机考,就当场显示成绩,回有些地答区是不提供成绩网上复查服务的。据财政部消息,关于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仍然有效问题,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但目前因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正在协调中,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部分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暂缓进行。 F. 2011年河北省保定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电算化成绩登陆 保定财政信息网 笔试进河北会计信息网这个网站比较好进 河北财政信息网总进不去 G. 2011年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吉林省2011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你6月25日-26日 估计成绩马上出来版了,你可以留权意吉林省会计网及 gg-px 的会计板块。 希望对你有帮助。 H.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在哪里 全国各地查询时间都不一,要根据当地的考试时间来定。 填报个人信息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本人务必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必须确保无误;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资格审核后发现信息有误,应立即向所选定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修改; (三)报考人员应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或身份证所在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能跨地区报名; (四)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I. 会计从业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其考试科目内为:财经容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2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门科目须在当年度内全部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有效期为二年。符合免试条件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在免试期内有效。 J. 2011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哪里可以查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2011年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2011年成绩查询时间,专阅卷工作结束后属,由省财政厅确定单科、全科合格标准,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4月30日前公布。查询入口://kjbm.zjczt.gov.cn/ZJScoreSearch/loginAction.do点击继续提问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2023-08-25 03:31:351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附查询流程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或者在手机端查询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查询成绩时需要的资料有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等信息。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的查询流程2022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在11月21日即公布,考生需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考后工作。注册会计师考试具体的查分流程如下:1、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cpaexam.cicpa.org.cn),点击右侧“成绩查询”。2、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3、登陆成功后点击成绩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中注协规定期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率是多少?近几年来,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率一直不高,稳定在25%左右。以2021年注册会计师合格率为例:注会综合阶段考试合格率为72.77%,专业阶段考试平均合格率为22.91%。专业阶段六科合格率分别为:会计科目15.92%、审计科目21.28%、财务成本管理科目21.23%、经济法科目27.92%、税法科目24.62%、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28.82%。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疑问解答1、注会成绩查询不了怎么办?请先确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否已经开通了注会成绩查询入口,如果已经开通却无法登录,避开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高峰期,或者换浏览器重试。2、六科都通过了,需要打印成绩单吗?不需要。考生注会合格成绩已在注协备案,而且6科都通过后会生成专业阶段的合格证书,综合阶段同样也是。考生最后只需要打印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的合格证书即可。
2023-08-25 03:31:421

会计证检证 说要去辽宁会计网的继续教育那里学习24小时 没弄明白 具体怎么回事请大神讲解 谢谢

一、会计证不需要年检。所谓的“年检”就是指持有会计证的人员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去辽宁会计网的继续教育那里学习,取得24个学分”是参加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即“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二、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的有关规定,辽宁省财政厅制定了《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作出了具体规定:1、持证人员应按财政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要求,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可自愿选择参加财政部有关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实施细则》列举了15种继续教育的形式供选择,如“参加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等。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2、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载入本人会计从业信息档案。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或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3、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和换证前,若存在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信息不完整的,应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补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4、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应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鼓励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保证其学习时间,提供其必要的学习条件。
2023-08-25 03:31:537

峰和会计教育网怎么样?

『壹』 会计学网络教育学校哪个好 可以报考东北财经大学,这个不错 『贰』 会计网络教育哪个比较好 主要看你学习需求。 『叁』 2020年北京会计持续教育已完成网课,是需要在财政局网站中自行添加记录还是由网课机构上传培训记录 2020年北京会计持续教育网上课需要。培训机构专门儿。自行添加。 『肆』 为什么正方圆会计教育网打不开我已购买的课程,现在学不了,这是骗人的网站吗 继续教育不是都直接网络教育了吗?还要去购买课件?? 『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估计没有吧。现在都是找淘宝的人代答的。我自己答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新旧政策变化,如果你需要可以给我发消息 『陆』 会计职称和会计学历教育 助理会计师重要一些 会计讲究的是职称 有的人拿到了会计专业的本科证但他不是初级职称 『柒』 峰和会计网校怎么样啊,尤其是老师 峰和精品会计网校提供会计职称考试等会计类培训课程,现主要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授课方式主要是直播,北京、上海、广州的学员考前还有面授课,克服了传统网课的缺点。其课程的主要特点是“精”,课程时间短,内容精炼,习题考点精准,另外其有温度的学员管理使得学员感受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而且就直播课而言,如果第一年考试没过,凭成绩可以再免费听一年。 其师资相当雄厚,老师基本都曾是命题组专家。 会计师胡国强和杨克智主讲。胡国强是2011-2015年财政部中级会计实务命题专家;杨克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管理会计课题组专家。 财管由王峰娟和任翠玉主讲。王峰娟是2006年-2017年财政部中级财务管理命题专家;任翠玉是2011-2017年财政部中级财务管理命、审题专家。 经济法由张旭娟和张晓婷主讲。张旭娟是2007-2017年财政部中级经济法命题专家;张晓婷是2012年-2017年财政部中级经济法命题专家。 『捌』 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和地方的会计继续教育有什么区别 吉林省的只需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就可以。您说那两个是一样的。
2023-08-25 03:32:101

2018年吉林农安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18]1651号),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部署、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二、继续教育对象   在农安县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时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 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3月30日 。会计人员无论选择何种继续教育方式,均应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上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点击网上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继续教育报名、交费及学习。   四、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按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包括: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告)解读,管理会计知识解读,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金融监管行业等重要政策解读等。   五、继续教育方式   县财政部门在组织继续教育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倡鼓励会计人员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一)网络教育。学员须登陆与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对接的网络培训机构培训平台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以在网上交费和网上学习。   (二)面授教育。会计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选择面授教育,应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由财政部门组织安排继续教育相关事宜。   (三)集团化教育。由单位主管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与其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组织完成继续教育。   (四)其他方式教育。会计人员当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携带相关证明到县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1、参加国家及省级会计领军人才考试并被录取。   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   4、经财政部门同意,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5、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6、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7、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   8、完成独立承担或与他人共同承担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   9、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在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10、独立公开出版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会计类书籍。   11、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12、已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会计人员。   13、经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培训。   六、继续教育收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费用由培训机构收取,2018年以前应完成而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补学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七、继续教育要求   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与监督,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质量,杜绝和制止网上挂学、代学等现象的发生,对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要及时在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省财政厅在年终对各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学时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和其所在单位要督促其完成继续教育。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能参加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高级会计师等,同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一)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到所辖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由网络信息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与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衔接,及时记录备案;参加面授和集团化教育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在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作记录备案。会计人员可到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查询本人的继续教育情况。   农安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20日
2023-08-25 03:32:351

2023年吉林省会计初级报名费用

2023年的费用明细未公布,2022年吉林省的初级会计职称的报名费用为每科50元,其中考试费用44元每人每科,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全部报名费用一共为100元每人。2023年吉林省初级会计的报名条件有哪些想要参加2023年吉林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的考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023年吉林省初级会计的报名方式吉林省2023年初级会计的报名是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的,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具体的报名流程如下:1、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点击“考试报名”这一板块进入报名页面;2、进入报名页面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册或者登录,如果是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根据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如果是首次报考人员,需要根据指引完成新人注册才可以登录网报系统进行后续的报名操作。3、考生在成功登录网报系统后,根据个人的情况选择报考省份。4、然后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电子照片;5、最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后确认报考状态是否为成功报考。2023年吉林省初级会计的考试科目2023年吉林省初级会计的考试科目有《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科目的具体介绍如下:1、《初级会计实务》:这一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的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题型均为客观题。2、《经济法基础》:这一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对于会计核算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题型也均为客观题。
2023-08-25 03:32:421

学财务,考个会计证要多长的时间?大概要多少钱?

  考个会计证一般要3个月到半年。  考试大约500-800元,各地有差异。  学习方面看你是上成人学校还是短训班,学费差别很大。  会计证报考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免试条件: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关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证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通常称为理论考。理论考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会计证考试试题各省可能不一样。
2023-08-25 03:32:534

2021年吉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方式

2021年吉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方式是什么?你清楚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吗?考生朋友们,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尚未开始,想要报考2021年的考试的小伙伴们,小编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快来看看吧~·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方式: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目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关闭。·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单科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08-25 03:33:091

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账号错误怎么回事

1、学员在登录的过程中填写信息有误,学员可在仔细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重新登录即可。2、学员填写的相关信息无误但依旧显示“请核实相关信息是否正确”等字样。那么,遇到这种现象怎么办呢?学员大可不必惊慌。出现此类问题的地区大都有本地会计继续教育相关的其他具体要求,例如在登录之前需要到当地部门网站进行信息采集等等,学员可登录东奥会计网站进行咨询,或是登录本地会计相关部门查询有关信息。小编就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的登录问题为大家举例说明:参加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在东奥会计网站直接登录后,就会显示“请核实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字样,那么学员在咨询过东奥会计在线客服后,或是登录吉林省财政厅查询过相关信息后就会了解,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在登录学习之前,需要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补充并上传好个人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真实保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等扫描件,确认无误后等待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方可重返登录页面,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借此,方可在本地东奥继续教育页面登录成功。问题还没解决?快来咨询专业答主~会计继续教育登录时老是显示身份证信息验证失败,请输入当前账号关联的身份信在线3821位答主在线答服务保障专业响应快马上提问40345人对答主服务作出评价回答切中要害老师态度很好回答专业迅速回答很耐心认真大平台保障,服务好回答切中要害老师态度很好回答专业迅速回答很耐心认真大平台保障,服务好抢首赞分享评论云客云客crm针对销售敏感行为管控-防飞单云客云客crm管理系统为您有效防止:员工飞单,恶意删除好友,偷吃回扣,客户转化率低,辱骂客户,带走公司手机,删除沟通记录,工作量无法统计,随意承诺客户。云客广告冬季多功能大衣加长款防寒服军大衣反光保安棉服多功能大衣加长款防寒服军大衣反光保安棉服1688广告会计报名,我登录了,先是用户名或密码错误,找回密码后,又说没有我的注册信息,重新注册又说已经注册日期为人防金牌答主会计报名,我登录了,先是用户名或密码错误,找回密码后,又说没有我的注册信息,重新注册又说已经注册 首先确认一下您输入的账号有没有多余的空格,用户名、密码的大小写也要注意,如果确定输入绝对没错,但还是不行的话,建议您联系当地财政局重新一下密码吧。
2023-08-25 03:33:182

吉林初级会计报名费怎么交

吉林初级会计报名费缴费的流程如下:1、登录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系统,并完成报名信息的录入或核对;2、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报名缴费界面;3、核对缴费信息无误之后,选择相应的缴费方式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吉林初级会计报名方式及时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于2023年2月7日12:00开始,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于2月28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吉林初级会计报名费用2023年吉林初级会计报名费用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145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显示“请按公告说明交考试相关费用”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吉林初级会计的报名注意事项吉林初级会计报名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学历证书、考生居民有效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当年切勿注销账号。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
2023-08-25 03:33:271

吉林省会计中级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

一、打印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9月2日;补打印时间:9月3日至9月5日。二、打印方法请到“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进入打印界面。请到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阅读《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非必要不离省、非必要不聚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
2023-08-25 03:33:331

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4:041

2022年吉林辽源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辽源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辽源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辽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8-25 03:34:111

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8-25 03:34:171

2020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吉林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4:241

2021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长春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4:311

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吉林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4:371

2021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4:471

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延边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4:541

2022年吉林白城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白城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白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白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白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8-25 03:35:021

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松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5:211

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通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3-08-25 03:35:281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怎么查

2022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流程: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右侧“成绩查询”;填写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登陆成功后即可查询。2022年注册会计师成绩合格标准是什么?注会考试分为专业阶段的考试以及综合阶段的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标准。专业阶段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为5年,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则没有年限要求。1、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单科满分为100分,60分为成绩合格分。2、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每张试卷的满分均为50分,合计得分60分为成绩合格。2022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成绩复核时间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成绩11月21号已发布,2022年度注会成绩核查日期为11月28日到12月9日,于工作日上午8:00到晚上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的复查步骤如下:1、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点击进入“成绩查询”输入有关信息登录;3、选择“成绩复核申请”,选择需要复核的科目,填写联系方式即可。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领取条件是什么?1、考生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中,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成绩都合格,可以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2、如果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则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当地考办申领。
2023-08-25 03:35:541

吉林省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吉林省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通知: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开通时间:第三季度:8月31日至9月11日;第四季度:12月1日至12月11日;上机考试时间,第三季度:2013年9月28日至29日;第四季度:2013年12月28日至29日。 网上交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现场交费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周六、周日休息)。采取现场交费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需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  现场确认时间均为开始报名起始日的上午8:30开始,报名结束日的下午4:30结束。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第三季度:2013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第四季度: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详情查看:http://kuaijicongye.kuaiji.com/1424008点击继续提问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2023-08-25 03:36:011

吉林省注册会计报名时间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考试时间一般于每年的8月份。考生可以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进行报名,或者考生可以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缴费时间一般为考试年度的6月。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依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吉林考区报名简章》规定,吉林省注会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按两科收费。同时,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本答案操作环境:品牌型号:联想X220(电脑)iPhone12(手机)系统版本:Windows7(电脑)IOS15(手机)浏览器:谷歌Chrome(电脑)微信8.0.20(手机)该方法适用其它机型和系统浏览器
2023-08-25 03:36:161

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1月15日截止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公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吉林会计继续教育: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吉林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方式会计人员应当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报名流程:1、进入报名网址“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2、在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学习。注:具体操作可参考继续教育报名界面的《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应当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方式吉林省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方式为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1、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可在以下六家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正保深空网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操作步骤:(1)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任意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缴费、选课及学习。(2)选定课程后,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无法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3)修满学分后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2、视同完成教育选择“视同完成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具体如下图所示:操作步骤:(1)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2)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要求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计算1、网络教育: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2、视同完成教育:经审核合格的,则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收费2022年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45元/人/年。值得会计人员注意的是: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其收费标准为180元/人/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注意事项1、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注意逾期将不予补学;3、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2023-08-25 03:36:441

吉林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核方式是什么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吉林省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核的方式为考后审核,即在领取证书时,同步进行报名条件审核。若成绩合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将无法在当年度领取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登录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注册”按钮,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初级会计证书领取一般所需要的资料1、合格成绩单:考试成绩单,可能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各位考生可以准备上一份,有备无患。2、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部分部门还要求提供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3、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和二寸照片(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管理部门为准)。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及张数会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6、工本费用:有些地方会收取办理证书的工本费用,可以随身带些零钱。各地初级会计考试管理要求不同,领证时间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考试政策为准。
2023-08-25 03:36:571

吉林市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5月13日至17日举行。根据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可知: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将于5月13日至17日举行,共10个批次,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通常说的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023-08-25 03:37:061

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3年吉林会计考试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u2002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u2002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u2002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u2002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2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3.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3年5月24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5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7.2023年6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8.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3.2023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u2002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2023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t.jl.gov.cn/ztzl/kjgl/kjfw/202301/t20230105_2145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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