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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代理成本看健全会计制度的作用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企业规模逐渐扩大,经营一个企业对专业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经营者所需要投入的精力也越来越多。初始的投资者将以更多的精力用来吸引新的投资者加盟本企业,将以更多的时间用在有关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思考上。此时,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所有者,将会选择聘请外部经理管理企业,而将自己从繁琐的日常经营中脱身出来。这种社会分工从总体上来说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并在一种良好的机制配合下,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双赢的结果。但这种分工即两权分离必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就是代理成本的出现。
一、企业融资方式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代理成本问题
1.两权分离以后产生的代理成本问题
代理成本的产生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所有者即股东希望经理层按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尽力经营管理企业。但由于经理层本身不是股东,或持有股份比例小,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从事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比如通过在职消费获取除工资报酬外的额外收益,从而造成所有者利益受损。
Jesen和Meckling将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委托人(Principal)将某些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Agent),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如果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双方都追求效用最大化,那么代理人就不可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因此,委托人必须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限制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行为,这就产生了监督成本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要求代理人支付一定的保证费用以保证后者不从事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或者规定一旦代理人采取此种行为,必须向委托人作出赔偿。但不管怎样,委托代理关系总会产生监督成本(Monitoring Costs)和保证成本(Bonding Costs)。我们将委托人福利的部分丧失也看作代理成本的一部分,称之为“剩余损失”(Residual Loss)。通俗而言,代理成本就是所有者自己经营企业所能达到的收益和所有者雇佣经理层经营自己的企业所能达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代理成本往往还包括所有者为了监督或额外激励经理层努力工作所花费的成本。前面提到的设计一个良好的机制,实际上就是尽量降低但不能完全消除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所有者和经理层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经理层在第一线从事经营活动,掌握着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控制着企业各项费用的支出。经理层处于相对的信息优势,而所有者则处于信息劣势。经理层利用信息优势完全有可能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代理成本之所以出现还有一个内在原因是经理层并不持有企业股份,这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经理层辛勤工作并取得了相当卓著的业绩,但由此产生的企业利润完全归企业股东所有,而经理层只能得到约定的报酬。这种付出和得到的不平衡很容易导致经理层放弃积极经营企业的努力。二是经理层“在职消费”带来的效用完全由经理层享有,但支付“在职消费”所需的高额成本则完全由企业股东承担。这种得到和付出的不平衡极易导致经理层侵蚀企业利益,为自己谋取福利而不承担任何成本。
2.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增加了对外部债权融资的需求:逆向选择和代理成本
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完全靠初始股东一人的投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此时,初始股东有三种选择可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一是实施增资扩股策略,以吸引更多的外部股东(往往是中小股东)加入本企业,此时初始股东一般变成了内部股东或控股股东;二是向商业银行或发行债券筹措长期债务资金;三是扩股和借贷并行。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这些外部融资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与前述类似的委托——代理关系和代理成本的出现。
当商业银行将资金贷款给企业之后,希望企业努力经营以保证本金的安全性和利息回收的可靠性。但企业往往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倾向于将银行借贷资金用于较高风险的项目,高风险意味着可能的高回报,当出现亏损甚至破产时,银行和企业所有者共同承担损失。因此,作为债权人的商业银行与作为债务人的企业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债务人处于信息优势,而债权人处于信息劣势。
银行作为理性预期者很清楚知道企业不一定会完全按银行的初衷实施项目,企业实施项目的目的在于股东财富最大化,而这有可能会损害银行的利益。银行对这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可能后果也是十分清楚的,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银行能做的就是提高贷款的利率以补偿可能面临的损失。但这显然对风险较小的项目来说极不公平。商业银行这种无可奈何的做法只能使得许多企业放弃对风险较小但收益稳定的项目进行投资,最终放在银行面前的项目大都是高风险项目,银行提高利率的策略将完全归于失败。银行提高利率是为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降低自己的风险,但结果却是造成了风险的集中。这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形成的“逆向选择”问题,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都是不利的。银行提高利率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债务融资成本的提高,企业市场价值的下降,下降的价值量就是债务融资引起的代理成本。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银行和企业可以很明显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低代理成本。
3.外部股权融资的引入——外部股东与内部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必然面临着增资扩股,此时将有相当一批外部股东出资加盟。在股份制改造完成以后,股东大会将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由于外部股东持股比例较小,就个别而言,他们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并没有发言权和决策权,最多只是参与决策。外部股东要想在公司重大事项中具有影响力,必须联合起来共同投票,但要做到这一点无疑是十分困难的。大多数外部股东从而放弃了这种最基本的参与决策权,而在事实上将所有的投票权委托给了内部股东,从而形成内部股东代理外部股东作决策的另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肯定会带来一定的代理成本。这种代理成本往往表现在内部股东侵蚀外部股东的利益,而外部股东在委托之后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4.对资产负债表的解读:股东、债权人、经理层的相互博弈关系
我们可以借用委托代理理论来分析会计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从而分析债权人与股东、外部股东与内部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实际上非常清晰地反映了企业中各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也是一种博弈关系。如负债栏表示了债权人和企业(具体由股东和董事会来代表)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所有者权益栏反映了外部股东和内部股东之间的博弈关系,资产栏揭示的是债权、股权投资者与经理层之间的博弈关系。这三种博弈关系都是通过契约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投资者和经理层的博弈关系中,投资者希望得到相关的、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以评价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回报,并以此决定经理层的报酬或惩罚;而经理层则不希望披露所有的信息以便操纵账面利润并获得较高的报酬,在完不成利润指标可能得不到约定报酬时则充分利用经理职位进行大规模“在职消费”。投资者在意识到经理层可能歪曲、操纵财务报表,因此在投资决策以及决定经理层的报酬和惩罚时将充分考虑这种可能性;经理层在粉饰会计报表、过度在职消费也将充分考虑到投资者可能采取的对策。这种相互猜忌、博弈可能造成一种最差的结果。
防止这种最差结果出现的方法有三种:(1)达成契约,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2)对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进行严惩;(3)博弈多次进行,以确立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博弈论的引入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会计立法中应当特别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坚决消除虚假会计信息,尤其是要明确对歪曲信息提供者进行严惩。在此基础上,企业才有可能获得外部融资,达到组合的双赢局面。
二、健全会计制度在降低代理成本、完善公司治理、吸引外部融资中的重要意义
1.规范的会计制度有利于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满足立法对企业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建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
(1)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要求。
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第六章中单列《公司财务、会计》一章,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规,1999年10月最新修订并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3)《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
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组成,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是基本准则。它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以及会计报表编报的一般要求。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从1997年5月至今,财政部已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9项。
2.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利于所有者监督经理层的工作并降低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可以通过一定的机制降低,但不能完全消除。而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无疑是从监督角度设定的一种有效机制。财务会计制度通过一定的会计假设,运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客观的反映,反映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进行监督。经理层是否尽力工作、是否存在过度的在职消费等都有可能通过会计报表清晰的反映出来。这里要引入“有效证券市场”的理论。
(1)会计信息可以通过有效证券市场反映到股票价格上,股票价格的波动为所有者监督经理层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参考依据。
有效证券市场理论认为由投资者相互作用决定的证券价格准确反映了众多投资者的共同认识和信息处理能力。准确定义的“有效证券市场”是指在该市场交易的证券的价格在任何时候都适当反映了关于这一证券的所有已公开的信息。证券市场有效性理论对财务会计有重要意义。第一,这一理论直接引出了会计上的财务信息充分披露(Full Disclosure)概念,强调的是披露的实际内容而非形式,披露的方式可以是会计报表本身,也可以是附注等。第二,由于证券市场上必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会计的产生尤为重要,这可以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企业的所有者可以通过两条渠道监督经理层的业绩,一是通过财务会计报表本身;二是在有效市场存在下,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企业的各种看法,社会公众对股票价格的判断主要来自于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因此财务会计制度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将企业的内部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的重要机制,企业所有者或内部股东完全可以根据股票的市场表现来评判经理层的经营业绩、领导能力、创新意识等。
(2)经理层的“盈余管理”策略将使会计信息失真,从而给所有者监督经理层的工作带来困难。
问题或困难在于企业所有者利用会计报表监督经理层并以此为依据对经理层进行奖惩,但编制会计报表的恰恰是经理层雇佣的财务人员。经理层完全有可能指使财务人员操纵会计报表,而事实上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世界,经理层进行的所谓“盈余管理”(Earning Management)层出不穷,人们对此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如经理层在企业经营不善时为了体现一定的“业绩”从而获取约定的年薪,往往会采用变更会计政策,如不提或少提坏账准备,改变存货的计价方法等虚增利润;在经营业绩非常好的情形下,经理层为了避免董事会在讨论制定下一年度经理报酬计划时提高业绩标准,常常采用变更会计政策“隐藏”当年利润等做法。中国证券报网络版2000年12月25日报道:暂停上市的PT网点,2000年中期冲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138.88万元,而上一年同期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则为11220.47万元。这样一下子就用冲回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扣减损失9120.97万元后,形成1011.77万元的投资收益。这种“盈余管理”使得企业所有者很难完全根据经理层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评价他们的工作。
(3)建立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和政府监督三个层面的会计监督体系,缩少经理层的利润操纵空间,降低所有者的代理成本。
考虑到这个困难,企业所有者往往希望政府或有关社会组织制定严格的财务会计准则,尽可能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减少经理层操纵会计报表和账面利润的空间。财政部去年年底就对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计提四项准备”中存在的疑问,作出了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指出,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在1999年度实施“计提四项准备”时,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对于多计提的损失准备,应当原渠道冲回。
同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公布年报,年报中的会计报表都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严格审核,这无疑对经理层构成了强有力的约束和监督。董事会甚至还应该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引入外部中介机构对经理层的某些经营行为进行审计。
从以上分析出发,董事会应该欢迎而不是反对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应该重视而不能轻视甚至忽视会计监督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面的作用,这种会计监督包括三个层面:(1)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新《会计法》要求建立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最恰当专业用语是“内部控制”或“会计控制”,而不是“会计监督”。按照“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风险”的解释,内部控制是指管理当局为了确保以有序和有效方式实现管理目标,包括遵循管理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防范和发现错误与舞弊、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及时编制可信的财务信息而制定的管理政策和控制程序;(2)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对象不是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而是会计报表的客观性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存在的会计错误与舞弊的处理方式,只有“提请客户调整会计报表或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和“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两种。(3)政府对会计的监督。财政部门的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账、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合法,以及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的监督。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督是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责,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的监督检查。
3.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利于获得债权人和投资者的信任,从而获得持续筹资的机会。
(1)完善受托责任是企业获得初始融资、保持稳定资本结构的必要条件。
在会计理论中,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可能就是会计目标究竟是“受托责任观” 还是“决策有用观”?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要回答:人们为什么需要财务会计总体来说,财务会计是一项提供财务信息以帮助使用者进行决策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关于主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化(主要是现金流量)的信息。为此目的而编制的财务报表是以过去的交易与事项为基础的,且必须符合确认的基本标准,一般不可能反映未来的事件、可能的损失和基本确定的可能收益,不能提供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需要的未来信息和非财务信息。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财务报表应有助于最主要的使用者评估主体管理当局履行资源受托责任的情况并据以进行重大的经营方针和人事任免与奖惩决策。
解读一下IASC对“受托责任观”的论述,实际上财务报表最主要的使用者是那些将财产、资源委托给“主体管理当局”经营运作的投资者,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者和债权投资者,他们投入的财产、资源形成了一个企业的资金来源,表现为资产负债表的右边。“主体管理当局”从抽象意义上讲,指的是企业组织本身,具体而言又表现为董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往往由内部股东控制,因此这里可以简单将控股股东和经理层看作是“主体管理当局”。
会计报表对于投资者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体现在股权投资者(主要是中外部股东)和债权投资者十分关注其财产、资源投入企业后的存在形态、运作模式和经营成果,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实际上他们非常关心左边的“资产”项目,从中可以发现他们投入的资金如何被企业占用、这种占用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带来最大化的效益。企业资产运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债权投资者是否能按时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关系到股权投资者是否可以通过分红获得超过同期存款利率的回报率。从这个意义上讲,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一定的规范编制会计报表对取得投资者的信任至关重要。
第一,投资者是否愿意介入初始投资,将十分注重创业者或初始投资者是否建立健全了一套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反映企业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资金运作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这是会计制度对吸引初始投资的意义。
第二,健全的会计制度有利于企业保持稳定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的变化主要取决于长期债务和股本的变化情况。股权投资者评判是否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债权投资者分析是否延长贷款期限、是否继续给予优惠利率,都将十分看重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如果在严格会计核算方面取得了投资者的信任,哪怕遇到了暂时的经营困难,利润指标下滑,投资者了解了具体原因之后仍有可能继续支持企业的发展。反之,债权投资者不会对贷款进行展期,股东们在企业增发新股或配股时也不可能进一步增持该企业股票了。
第三,如果企业建立了规范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多次博弈的过程中充分证明了自己的信用,那么投资者对该企业整体素质的评价必然提高,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增持企业的股票或者接受较低的股利支付率以支持企业的长远发展,银行愿意提供优惠利率支持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利率也可以调低。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降低企业外部融资的成本。这种价值的提升正是来自于会计制度健全后带来的代理成本的减低。
(2)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特性将有助于企业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扩大外部融资的能力。
最后再来看一下“决策有用观”。“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会计应该更多地为潜在的股权投资者、债权人、职工、供应商、销售客户、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提供对投资和信贷决策有用的信息。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在进行这两种决策时,重点将评估企业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及其产生的时间与不确定性。投资者在作投资决策时必然关注该企业未来支付股利的能力,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决策时必然关注该未来债务的清偿能力。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认为:全面而正确到评估一个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是十分困难的,但不是不可能。“十分困难”是因为当前的财务报表还不能直接向使用者提供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有可能”是因为全面研究一个企业的财务报表,对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动,还是可以作出有根据的预测的。因为尽管现金流量只是反映过去已发生了的现金流动,但过去是评估未来的基础。
“决策有用观”理论的实践意义在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强化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即尽量提供有利于决策的相关会计信息。这一理论在中国目前的适用程度如何存在很大的争议,因为我们不象美国在60年代前后已经基本解决了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问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还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的财务会计也许应该更多地反映受托责任,在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约束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努力降低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成本,从而有可能降低代理成本。但是“决策有用观”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当前的会计政策选择,如我国在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关于存货的计价就规定了“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这种会计政策就可以比纯粹的历史成本法更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
“决策有用观”十分明显地指出了会计信息对企业融资的重要影响力。任何一个投资者都会从市场前景、宏观环境、企业家才能等方面评价一个企业是否值得投资,但最核心的还是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如中国证监会1997年1月7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就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提供下列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资料。发行人应提供不少于最近3年的利润表、不少于最近2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不少于最近1年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数据。另外配股说明书和公司债权募集说明书等都必须详细公布会计报表,而且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这说明会计信息对潜在投资者的重要意义,企业要想持续地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必须下大力气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杜绝虚假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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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论文: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摘要】 本文从公允价值的含义比较入手, 分析了公允价值的特征和意义, 总结了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纳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后可能对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 并对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现状作出了相应的评析。
[关键词] 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 计量模式
近十几年来, 公允价值一直是国际会计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B) 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等机构都对公允价值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和研究, 我国在1997 年首度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之一, 但由于各方面原因, 相关准则的实施并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2006 年2 月我国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将重新公允价值纳入财务信息披露的框架之中,再一次将公允价值的相关问题放在了聚光灯下。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inancial accountingstandards board, FASB) 于2006 年9 月正式发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 号( Statement of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SFAS 157) ———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 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
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UKASB) 在财务会计报告准则第7 号( FRS7) 《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指出公允价值是熟悉情况的资源双方在一项公平而非强迫或清算小说中交换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 CIAC) 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 “公允价值指没有受到强制的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商定的对家的金额。
我国财政部在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 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可见, 我国的公允价值表述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为了进一步理解公允价值的含义, 本文仅对SFAS 与IFRS 中公允价值的概念进行比较。就其相同点来说: 第一, 两者的前提都是假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实体, 没有计划或没有需要进行清算, 减少其营业规模, 或按不利条件从事交易。第二, 他们都强调了交易形成的条件,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要求有秩序地交易中形成的价格,国际财务会计准则要求公平交易中达成的自愿的交易。也就是说交易双方是平等的主体, 不存在强势的、或受胁迫的一方来影响公允价值的形成。针对定价主体的不同, 焦授青, 杨成文( 2007) 认为市场定价是最符合公允标准的价格,意味市场价格是整个市场竞争博弈的结果, 它可以相对地体现整个市场的公允性, 如果存在市场价格, 交易双方也无需进行协商。
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意义评析
1.公允价值符合现代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同时也是会计计量的理论基石。不同的会计目标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 同时也导致计量属性选择的差异。通常认为, 会计目标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在证券市场出现之前, 受托责任观占据了理论界的主导地位。受托责任观认为, 会计目标就是以恰当的形式有效地反映和报告资源受托责任,在该观点下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因为在当时的交易性质和规模下, 基于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形成的信息是最可靠的。而20 世纪60 年代以来,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扩大和规范, 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通过发达的证券市场建立起来,证券市场上收益与风险的并存使得投资者更加关注与收益风险相关的信息, 从而权衡利弊做出决策。可以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交易性质和工具的日益复杂, 社会对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就越高, 面向未来的决策有用观也就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而与决策有用观相适应的公允价值也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公允价值有利于资本保全
按照资本保全的理论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要保持资本的完整性,保证权益不受侵蚀。企业收益的计量, 都应以不侵蚀原投入资本为前提, 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保全) 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 才确认收益。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符合实物资本维护的理论。因为如果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则计量得出的金额在物价上涨的经济环境中, 将不能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 企业的生产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进行; 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尤其是在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的情况下,各要素的价值表现能够不断地反映现实中变化了的资产价值, 从而有效地维护实物生产能力, 更好的保全资本。
3.公允价值的动态计量, 使得财务会计信息更具备相关性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强调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这一时点的价值。而在通货膨胀的经济环境下, 一方面各个时期的历史成本表现的货币购买力本身已经失去了可比性, 再加之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 更加动摇了历史成本会计的确认基础和计量属性。根据FASB发布的第133 号财务会计准则以及IASC 发布的第32 号和第39 号国际会计准则, 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均要再表内确认, 并且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金融工具的最佳计量属性, 对衍生工具而言则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因为金融衍生工具着眼于未来, 其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不是在交易完成之日,而是在合约签订之时, 在这期间价格变动频繁,要求不断地反映, 若按历史成本计量, 显然不够具备相关性。而公允价值却能够真实、及时、可核实的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
三、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再次引入公允价值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实施经历了提倡、回避和重新引入三个阶段。1997 年到2000 年这段时间里, 财政部大力提倡使用公允价值, 在十项具体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有债务重组、投资、非货币性交易、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租赁等。但是, 此期间由于我国的要素市场还不够成熟、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 公允价值往往难以获得, 导致企业在运用这些会计准则时出现了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进行内部交易的现象, 从2001 年至2006 年财政部又修订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投资三项准则, 强调了真实性和谨慎性, 明确回避了公允价值。
2006 年2 月15 日, 我国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18 个准则都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计量, 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交易、资产减值、企业年金支付、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政府补助、企业合并、租赁、金融工具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列报。总体来说, 我国在引入新准则的过程中是较为谨慎, 但对资本市场以及上市公司的影响仍不容小觑。
首先,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得到如此高的重视, 与其能够影响企业报告盈余有很大关系。
1.对债务重组公司的影响。原《债务重组》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但在新准则下, 债务人将可以确认重组收益。也就是说对沪深股市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债权人如果做出让步, 豁免其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 进入利润表。其每股收益将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2.同样, 对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来说,新准则要求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 并选择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许多拥有一批房地产、零售以及酒店类的上市公司, 他们所拥有的物业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账面价值, 个别公司甚至超过了股票的市价总额,而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 有可能为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的价值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
3.对于证券投资盈利的公司来说, 采用新准则之后, 证券业务上的浮动盈亏, 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成本计量, 期末时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所以, 证券投资业务占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的会计利润可能会增大其后续计量的波动性。但需要注意的是,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 尤其是对后两类公司而言, 如果没有将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是证券投资套现时, 新准则的执行所影响的是公司账面利润, 而不会带来公司现金流的增加。相反, 会因为账面盈余的增长而需要额外增加的税收支出, 降低企业的净现金流。同时,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 将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所以, 税盾效应的消失为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反而是企业更加应当重视的问题。
其次是对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在股权分制改革以前, 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是股权分置。国有股和法人股皆不能再二级市场上流通。股改以前, 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主要以历史成本模式计量, 股改过后, 原来的法人股将获准上市流通,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 其估值将以公允价值为主要的计量依据。而在目前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普遍高于相关股份账面价值的情况下, 新准则的实施将使得持有这些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又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 2006 年12 月31 号前上市的、1408 家A 股上市公司按新的会计准则所出具的年度报告中, 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净增加141.8 亿元, 增幅为0.43%。而今年一季度,上市公司利润增长高达95%, 每股收益增长达78%。而利润总额中, 约三分之一来自于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雅戈尔为例, 4 月3 日公布的06 年年报当中, 按新准则调整的股东权益为73.7 亿, 较原准则下的45.5 亿元增加了28.2( 62%) , 其中主要原因是所持中信证券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 资产重估导致的价值增值。再如, 一季度每股净资产冠军岁宝热电, 每股净资产16.05 元, 因为持有1.84 亿股民生银行股权,账面价值多增20 多亿元。类似的情况还有南京高科、两面针等等。也就是说, 即使上市公司的本身经营业绩没有提高, 只要存在交叉持股, 仍然有出现股市上涨的可能。所以, 对于已经执行新会计准则后, 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股东权益增长超过一定幅度的上市公司应予以重点关注。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推行给我国的启示
在新推行的准则中采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我国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中迈出的重要的一步。但是从宏观上来看, 我国现有的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的条件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之中,从微观上看, 大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对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行并没有一个十分成熟和完善的外部条件。其次鉴于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其确认过程本身需要评估人员主观的判断、估计和预测, 可能由此而影响按照公允价值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 公允价值的计量还要求能够得到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估价信息, 否则就有可能会导致这一类会计准则在执行的随意性, 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所以在外部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 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慎之又慎。
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客观的外部评估机构的支持, 同时也需要完善各种相关的法规监督, 以及相关会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 从而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我国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顺应我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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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对于经济主体中的不同人员,不应该采用同一种人力资产的确认方法。提出将企业的人力资源分成一般型人力资源,技术型人力资源,企业家型人力资源三类,对三类人力资源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
[关键词] 技术型人力资源企业家型人力资源
会计随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未来获利能力的决定因素不再是财务成本,而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客观及时地提供人力资源相关信息,不断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会计应尽的职责。笔者认为将人力资源进行分类以后,再加以计量,能解决计量上的一些问题。
一、人力资源的分类
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成金字塔型分布,分为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人对于企业价值增值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因此分享企业获得的利益也应当不同。
第一层次。最稀缺的、能整合企业内外各种物质人力结构关系等资源的企业家,他们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受托管理企业,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又是员工基层管理活动的委托者。他们推动了企业的资产的增值,所以,除了定期获得工资薪金之外,还要以人力资本作为投资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第二层次。企业的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管理策划人员,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客户资源等关键因素,也为企业价值的增加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他们的作用比较类似一项新的技术或者研究成果,能让企业获得有别与其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
第三层次。大量的一般员工,人数众多,从事简单机械的劳动,创造能力有限,流动性很强。由于现在普通劳动者这个层次上的人力资源市场是供大于求的形势,同类型同水平的员工基本可以以相同的代价从劳动市场中获得。
二、人力资源的计量
1.企业家型人力资源
对于此类人力资源价值计量,可以采用非购入商誉法。在此借用王家华同志提出的人力资源当期价值计算公式:当期实现的群体人力资源价值=劳动报酬总额+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物力)资产投资者的投资报酬总额;当期实现的个体人力资源价值=个体劳动报酬总额+个体所享有的净利润。以上公式中关键的是物力资产投资者获得的利润份额是多少,对此可以结合易庭源教授的“利润分块理论”来分析。首先,将企业利润分成两块。一为常规劳动的剩余价值,也是各企业应实现的平均利润;二为创新劳动的剩余价值。然后,进行“两步分配”:第一步,由于员工每月获得了劳动报酬,因此在纳税后全部归物力资产投资者。第二步,在纳税后,小部分分给物力资产投资者,大部分分给企业经营者和创新劳动者。易庭源教授认为,以“利润分块”的办法构建简易的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式,实现了“两步按劳分配”(工资,超额利润奖励)和“两步按资分配”(社会平均利润,超额利润分红),比美国近年来流行的“EVA奖励分享计划”不仅理论上更完善,操作上也更简便,更符合我国国情。
2.技术型人力资源
对于技术型人力资源我们设置了“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摊销”、“人力资源差异”、“人力资源损益”、“人力资源预计负债”五个科目对其进行核算。
(1)“人力资源”。这是一个资产类账户,核算人力资源初始确认的价值。借方登记人力资源初始价值增加及期后的调整增加,贷方登记人力资源初始价值减少及期后的调整减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人力资源尚未摊销的价值。该账户设置两个明细账户,“预计支付给职工”和“实际为职工支付”。
(2)“人力资源摊销”。这是“人力资源”账户的备抵账户,类似于“累计折旧”账户。与“人力资源”账户相对应,分别设置“预计支付给职工”和“实际为职工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3)“人力资源差异”。这是一个过渡性账户。借方或贷方登记实际发放的工资等与进成本费用的“人资源摊销——预计支付给职工”之间的差额,贷方或借方登记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费用的转出数。结转后,该账户余额为零。
(4)“人力资源损益”。这是一个损益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支付职工的谴散费等以及“人力资源——实际为职工支付”和“人力资源摊销——实际为职工支付”两者之间的借方差额(即尚未摊销额);贷方登记职工离开企业时发生的争议费、违约金等。期末该科目按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结转后该科目余额为零。
(5)“人力资源预计负债”。这是一个与“人力资源”账户相对应的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一切支出、取得人力资源时“人力资源—预计支付给职工”的初始价值后期调整减少数、以及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人力资源——预计支付给职工”和“人力资源摊销—预计支付给职工”两个账户之间的借方差额(即尚未摊销额),贷方登记取得人力资源时“人力资源——预计支付给职工”的初始确认价值以及后期调整增加数。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未来将要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等支出
3.一般型人力资源
(1)企业取得人力资源时,将招聘成本、选拔成本、付给员工的安家费等作为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
借: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
(2)业员工脱产学习,支付学习期间的工资培训学费等时:
借: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3)员工学成后正式使用时
借:人力资产
贷:取得成本
〔摘要〕本文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对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必要性,并指出国内事务所在这方面的不足,之后论述了怎样构建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用数学模型分析了约束的适当性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当性
现代经济理论一再证明了人力资本在一国的经济增长和企业的成长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人力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更是如此,所以应善待人力资本,激励人力资本进行创新。同时,又不可放纵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所有者本质上比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大胆、更敢冒风险,所以在调动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同时,要约束人力资本。
但是目前,国内的事务所对人力资本的创新还重视不够,相应也缺乏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大型事务所或许存在相关看似合理和完备的制度,但执行不力,而小事务所则制度也没有。
一、构建激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本创新
第一,物质激励。人力资本作为资本存在,回报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工资,这只能满足人力资本再生产的基本要求,还需要考虑其他的回报形式,使得人力资本可以一起分享剩余收益,从而将人力资本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可采取年薪制、年终奖、股票期权计划等。
第二,权利与地位激励。马斯洛需求理论说明,人在满足了第一层次的物质需要后,接着就有第二层次的权力与地位需求。权利与地位激励就是对人力资本的地位和权利做重新界定,提高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和权力,把人力资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都当成企业的所有者。
第三,企业文化激励。对企业来说,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是相互补充的,在规章制度不能起作用的地方,就靠企业文化来规范人力资本的行为。因此,事务所要形成重视人力资本的企业文化,真正从人力资本的需求出发进行决策,使人力资本对企业产生归属感,从而产生激励效应。
这三方面构成了完整的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事务所合伙人其实是能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是否运用以及多大程度运用人力资本的,他只要用对了激励手段就能“控制”人力资本所有者。事务所的人力资本是事务所获得盈余的根本来源,但是,若不对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进行适当的控制,人力资本的行为就会脱缰,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侵犯,即引发事务所最终风险的也是人力资本。象毕马威2005年的销售滥用非法避税产品案件,差点就使得“四大”减少为“三大”,就是由于创新过度没有节制变成了冒险。因而事务所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本创新同时,约束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构建约束机制,控制人力资本过度创新
约束机制可分为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其中内部约束,是指事务所对人力资本的约束,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约束措施。
第一,公司章程、劳务合同约束。公司章程就是企业的宪法,人力资本在本公司工作,都必须服务、服从并效忠于本公司章程。但是我国大多数公司的章程基本一个模式,没有实质内容,并未对公司中各种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界定,更谈不上构成对人力资本的约束。劳动合同也应该体现对事务所的商业机密、技术专利、竞争力等的保护,从而约束人力资本的行为。
第二,执业核查。即审计师的工作要经过别人的复核,尽量弥补人力资本有限理性的不足,以保证执业质量。象审计制度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但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只是走一下三级复核的形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没有起到约束人力资本行为的作用。
第三,激励中体现约束。即对人力资本实行的各种激励机制的本身就体现了对人力资本的约束。象年薪制、股票期权计划、退休金计划,这些都要求人力资本在满足一定的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后才能享有,这种激励本身就包含着约束;另如企业文化激励,不仅可激励人力资本创新,也可约束过度创新。
外部约束,其实是一种社会大环境的创建,不仅单单为事务所服务,带有准公共品的性质。大致包括法律约束、道德约束、市场约束、社会团体约束、媒体约束等。
三、约束的适当性
人力资本既需要激励又需要约束,但“过犹不及”,那么约束在多大程度上是适当的?我们可通过一数学模型来进行讨论。
假设一个项目为事务所带来收入R,因约束不存在或不强而违规且被查处概率为P,赔款为C1,声誉损失等隐性成本C2,事务所的约束成本支出C3,因此事务所总的净利润为PRO= R-P*(C1+C2)- C3。但约束力恰能化解冒险行为需要约束成本C。
约束成本、违法成本、净利润之间的变化关系可分��危ㄈ缤迹?
(1)若C3 P*(C1+C2)与C3都是正数,那么PRO要有最大值,P*(C1+C2)+ C3就必须达到最小,而P*(C1+C2)+ C3≥2 [P*(C1+C2)*C3]1/2>0,当P*(C1+C2)+ C3=2 [P*(C1+C2)*C3]1/2时,即当P*(C1+C2)=C3时,P*(C1+C2)+ C3是最小的。因此,当约束成本C3等于预计的违法成本P*(C1+C2)时,PRO有最大值,此时的约束便是最适当的约束。此前都属约束乏力。
(2)C3 (3)特别当约束成本增加到C时,该风险行为能被控制,C1、C2就固定为0,事务所净利润已经降低到一个低值,再增大约束成本,事务所净利润继续下降,此时便是非常明显的约束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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