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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扩展资料:
证券的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
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
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
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
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
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
- 风头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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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证券,是证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存款单、借据、提货单等各种票证单据都是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
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票据、支票等;
(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存款单、借据、收据等。
- 可桃可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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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证券,是证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存款单、借据、提货单等各种票证单据都是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
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票据、支票等;
(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存款单、借据、收据等。
有价证券
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国家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
证券业
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证券商
是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证券市场上经营代理证券发行业务,代理证券买卖业务、自营证券买卖业务及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它主要由法人机构组成。证券商可分两大类,一类是证券发行市场上的证券商,属于证券承销商;另一类则是证券流通市场上的证券商,属于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又可分为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商和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商两类。
证券经纪商
经营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商,是证券投资者参加与证券市场的中介。证券经纪商的利润来源是向委托证券买卖的投资人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称佣金,各国一般对佣金收入作一定的规定。证券经纪商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证券投资经验,而且信息来源广泛,办事效率高;普通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了解少,投资金额小,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市场,通过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是一条可取的途径。
证券市场
证券商品的交易市场,是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场所。证券交易通过发行各种证券,组织、吸收长期资金,提供政府和企业所需要的财政资金和长期资金。具体包括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两部分。从整体上看,证券市场隶属于长期金融市场(或资本市场),是其构成部分之一。证券市场交易种类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且两者均由各自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构成。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
①组织管理上市证券;
②提供上市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
③办理证券集中交易的清算交割;
④提供集中交易的上市证券的交易信息;
⑤对证券商进行管理,制定上市证券交易规则(采取自律式证券管理体制的国家);
⑥办理集中证券过户;
⑦证券市场管理部门许可或委托的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经纪人
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
①佣金经纪人
佣金经纪人与投资公众直接发生联系,其职责在于接受顾客的委托后的在交易所交易厅内代为买卖,并在买卖成交后向委托客户收取佣金。佣金经纪人是交易所的主要客户。
②两美元经纪人
两美元经纪人不接受一般顾客的委托,而只在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
③债券经纪人
债券经纪人是以代客买卖债券为业务,以抽取佣金为其报酬的证券商,另外,债券经纪人亦可兼营自行买卖证券业务。
证券发行公开原则
是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发行债券、股票等人价证券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所谓证券发行的公开原则是指有价证券的发行主体在发行证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发行情况及其财务经营状况等向投资者公布。它的范围:主要是特定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发行公开原则的确定,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发行注册
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发行证券的审核和管理制度之一。即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以前,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并提交公开说明书、公司章程以及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等文件。经证券主管机关审核债券方可发行的一种制度。在证券发行注册中,公开说明书是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真实并完全公开,否则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开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和出售其证券的公司向证券购买人说明该公司财务状况和发行证券的数量、价格的正式印刷文件。该说明书应当尽可能全面和详尽,以便投资人能够对发行公司的情况做必要的了解,并据以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其内容除对发行涉及的基本问题发发行种类、数量、价格、股东权益、起止日期、认购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外,还须详细介绍公司的历史沿革、组织设置、经营内容、近年的财务状况等情况。我国《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招股说明书有明确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
上市公告书
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于其证券上市前,就其公司自身情况及证券上市的有关事宜,通过证券上市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宣传和说明材料。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应包括下列事项:①证券获准在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②证券发行情况;③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证券在证交所交易的决议;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其持有本公司证券情况;⑤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的溢利预测文件;⑥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事项。
证券承销合同
由证券发行者与证券承销者双方签订的、确立各自权利义务须共同遵守的协议。也称证券承销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承销方式,承销总额,承销费用,承销起止日期,证券交接和款项交割日期,剩余证券的退还方法,违约责任,其他需约定的事项等。
包销
承销商与发行公司商定发行底价签定销协议书,然后组织力量在证券市场以某种方式进行销售。如果证券不能全部销完,所余的未售出部分就作为资产归承销者所有或任其降价出售,自行承担损失。对承销者来说,包销所获丰厚,但风险很大,所以,在新发证券数额较大时,一般由几家承销人组成包销份额、包销收费水平、承担风险的方式等有多种确定方式。在国际证券市场中,银团包销方式最常见
- 肖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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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证券,是证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存款单、借据、提货单等各种票证单据都是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
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票据、支票等;
(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存款单、借据、收据等。
有价证券
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国家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
证券业
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证券商
是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证券市场上经营代理证券发行业务,代理证券买卖业务、自营证券买卖业务及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它主要由法人机构组成。证券商可分两大类,一类是证券发行市场上的证券商,属于证券承销商;另一类则是证券流通市场上的证券商,属于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又可分为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商和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商两类。
证券经纪商
经营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商,是证券投资者参加与证券市场的中介。证券经纪商的利润来源是向委托证券买卖的投资人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称佣金,各国一般对佣金收入作一定的规定。证券经纪商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证券投资经验,而且信息来源广泛,办事效率高;普通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了解少,投资金额小,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市场,通过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是一条可取的途径。
证券市场
证券商品的交易市场,是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场所。证券交易通过发行各种证券,组织、吸收长期资金,提供政府和企业所需要的财政资金和长期资金。具体包括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两部分。从整体上看,证券市场隶属于长期金融市场(或资本市场),是其构成部分之一。证券市场交易种类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且两者均由各自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构成。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
①组织管理上市证券;
②提供上市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
③办理证券集中交易的清算交割;
④提供集中交易的上市证券的交易信息;
⑤对证券商进行管理,制定上市证券交易规则(采取自律式证券管理体制的国家);
⑥办理集中证券过户;
⑦证券市场管理部门许可或委托的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经纪人
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
①佣金经纪人
佣金经纪人与投资公众直接发生联系,其职责在于接受顾客的委托后的在交易所交易厅内代为买卖,并在买卖成交后向委托客户收取佣金。佣金经纪人是交易所的主要客户。
②两美元经纪人
两美元经纪人不接受一般顾客的委托,而只在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
③债券经纪人
债券经纪人是以代客买卖债券为业务,以抽取佣金为其报酬的证券商,另外,债券经纪人亦可兼营自行买卖证券业务。
证券发行公开原则
是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发行债券、股票等人价证券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所谓证券发行的公开原则是指有价证券的发行主体在发行证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发行情况及其财务经营状况等向投资者公布。它的范围:主要是特定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发行公开原则的确定,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发行注册
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发行证券的审核和管理制度之一。即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以前,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并提交公开说明书、公司章程以及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等文件。经证券主管机关审核债券方可发行的一种制度。在证券发行注册中,公开说明书是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真实并完全公开,否则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开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和出售其证券的公司向证券购买人说明该公司财务状况和发行证券的数量、价格的正式印刷文件。该说明书应当尽可能全面和详尽,以便投资人能够对发行公司的情况做必要的了解,并据以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其内容除对发行涉及的基本问题发发行种类、数量、价格、股东权益、起止日期、认购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外,还须详细介绍公司的历史沿革、组织设置、经营内容、近年的财务状况等情况。我国《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招股说明书有明确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
上市公告书
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于其证券上市前,就其公司自身情况及证券上市的有关事宜,通过证券上市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宣传和说明材料。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应包括下列事项:①证券获准在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②证券发行情况;③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证券在证交所交易的决议;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其持有本公司证券情况;⑤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的溢利预测文件;⑥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事项。
证券承销合同
由证券发行者与证券承销者双方签订的、确立各自权利义务须共同遵守的协议。也称证券承销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承销方式,承销总额,承销费用,承销起止日期,证券交接和款项交割日期,剩余证券的退还方法,违约责任,其他需约定的事项等。
包销
承销商与发行公司商定发行底价签定销协议书,然后组织力量在证券市场以某种方式进行销售。如果证券不能全部销完,所余的未售出部分就作为资产归承销者所有或任其降价出售,自行承担损失。对承销者来说,包销所获丰厚,但风险很大,所以,在新发证券数额较大时,一般由几家承销人组成包销份额、包销收费水平、承担风险的方式等有多种确定方式。在国际证券市场中,银团包销方式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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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扩展资料:
证券的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
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
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
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
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
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