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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是一种很轻的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一、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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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而且也没有造成任何的危害后果,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法律上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对部分人员,就算是当时有行政违法行为通常也不会真正的执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手段,因为法规要结合社会常情执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一、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023-05-02 12:53:171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法规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等等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法律条款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2023-05-02 12:5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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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行政处罚的事由具有公共性,行为所造成的的外部效果主要是针对国家机能、行政效益及社会大众而言的,因此与公共事由有关的、对国家机能和社会大众造成不利益的行为被划入行政法所禁止的范畴。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则该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不具有可处罚性,因此不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023-05-02 12:5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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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023-05-02 12:53:511
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两种情况作出了不予处罚的规定:第一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第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规定,要从行政违法构成人手。行政处罚的适用是同行政违法责任紧密相联的。只有构成了行政违法,才可以对行为人给以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023-05-02 12:53:591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由此可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违法轻微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无法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情形等等。通过我国行政法律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是具有人性化的一面的,法律这样规定,对于维护我国的法律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2023-05-02 12:54:071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2:54:222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轻微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撰写减轻行政处罚申请没有统一规定的格式,只要写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及事由等,根据可以减轻处罚或是不予处罚的规定可以列出相应的理由。行政处罚的量刑已经判定,要求减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减轻多少,有困难的可以找律师代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2023-05-02 12:5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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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二、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哪些1、在国外犯罪已在国外受过刑法处罚的;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3、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4、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5、中止犯;6、胁从犯;7、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023-05-02 12:54:581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残疾人(可以)、情节特别轻微的人等处罚。法律依据《中国人们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2023-05-02 12:5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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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不予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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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款: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2、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3、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023-05-02 12:55:351
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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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理与不予处罚区别
法律分析: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它与不予处罚的规定有本质的区别。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不构成行政处罚意义的违法,本不应该处罚而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情况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已构成行政违法而只是由于考虑到有特殊情况存在,如:情节显著轻微等,不再科处行政处罚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023-05-02 12:55:521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不予 处罚决定书 是根据法律和具体情况对案件的被告做出的法律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也是有法可循的。要解决不予处罚决定书是否也要在办案期限内开出这个问题就要了解什么情况下政府机构会开具不予处罚决定书。 1、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 行政处罚 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 监护人 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2、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免予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 法规 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2、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 立功 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根据我国 刑法 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 刑罚 ; 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法律客观:《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2023-05-02 12:55:581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023-05-02 12:56:061
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2:56:261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2:56:332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2:56:472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2:57:022
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情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023-05-02 12:57:151
不予行政处罚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023-05-02 12:57:241
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不满14周岁的人 违反治安管理 的;精神病人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轻微并警示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3-05-02 12:57:301
不予处罚算不算违法记录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予处罚的是算违法记录的,只是因为其情节较轻,不予处罚而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023-05-02 12:57:391
免于处罚和不予处罚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在刑法上规定的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的区别主要在于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而免于处罚则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2023-05-02 12:57:471
公安机关不予处罚的情形
法律分析: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2023-05-02 12:58:241
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如下: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有哪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有以下情形: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8、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9、酒后驾车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2023-05-02 12:58:361
不予处罚的记录要不要紧
法律分析:不予处罚的记录不要紧。有违法记录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其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属于违法行为人的终身记录,不得撤销。违法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所以一般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除非是报考公务员等政审时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023-05-02 12:58:511
不给予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2023-05-02 12:59:011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影响大么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影响大。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所产生的影响是广泛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大前提是认定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根据调查情况,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违法行为存在。但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没有违法行为的,不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权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2023-05-02 12:59:121
行政不予处罚的条件
法律主观:根据《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 行政处罚 ,责令 监护人 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023-05-02 12:59:211
不予处罚算不算违法记录
不予处罚不作为违法记录项。不予处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存在违法事实,基于特殊情况不予处罚;二是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处罚。【法律分析】不予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因其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情形而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法律制度。不予处罚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被依法决定不予处罚的,行为人不会因此有违法前科。公安机关可以结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具体情节、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具体情况,遵循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等处罚原则,综合作出决定。当然,由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公安机关应当注重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能深刻反省,及时改过自新,能不处罚的尽量不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通常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有充足证据证明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不存在;二是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事实成立;三是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应当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于证据不足的疑案,应当推定为没有违法事实,不得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023-05-02 12:59:311
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
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5种情形是: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治安管理有哪些种类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2023-05-02 12:59:471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法律分析: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023-05-02 12:59:551
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法律分析:1,已满十四不满十八周岁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3,盲人或又聋又哑得人。4,情节特别轻微的。 5,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6,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7,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8,有立功表现的。 9,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10,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1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12,七十周岁以上的。 1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2023-05-02 13:00:051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3:00:252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有: 1、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3、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法律客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023-05-02 13:00:331
不予处罚的法律条款
法律分析: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3-05-02 13:00:411
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两种情况作出了不予处罚的规定:第一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第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规定,要从行政违法构成人手。行政处罚的适用是同行政违法责任紧密相联的。只有构成了行政违法,才可以对行为人给以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23-05-02 13:00:501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行政处罚的事由具有公共性,行为所造成的的外部效果主要是针对国家机能、行政效益及社会大众而言的,因此与公共事由有关的、对国家机能和社会大众造成不利益的行为被划入行政法所禁止的范畴。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则该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不具有可处罚性,因此不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023-05-02 13:00:571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初次违法。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存在多次违法的情况,即便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行政机关一般也不能不予行政处罚。2.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轻微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只不过这种危害后果相对较轻。3.及时改正。是指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改正。2023-05-02 13:01:122
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
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这类失职行为使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但还没达到渎职罪的程度。(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如司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违法在许多情况下,专指行政过错,主张把职务过错称为纪律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2023-05-02 13:01:191
不予行政处罚是不是就没事了
通常来说不予行政处罚是不会有很大的影响的,不予行政处罚就是对于违反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应给予处罚,但因为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不予行政处罚,其仅仅代表不追究其行政处罚责任,但仍可以追究其他责任。如果是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警告,不会记入档案,也不会留有案底,行政警告属于对轻微过错的处罚,对今后没有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23-05-02 13:01:261
不予处罚审批权限
法律分析:不予行政处罚,是指执法单位在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违法人主动交代或者工作发现确有违法行为发生且属于本单位管辖,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后,开展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违法事实确实发生,并且查明了违法人,收集的证据充分确凿,完全能够证实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出的对违法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2023-05-02 13:01:441
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律条款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2023-05-02 13:01:521
公安派出所是否有权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派出所可以开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扩展资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派出所是否有权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派出所可以开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扩展资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3-05-02 13:02:0011
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一、属于不予行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5、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依法可以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也是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作出的决定,需要当场向当事人宣告;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送达当事人。二、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1、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不同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经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调查终结,或者经听证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将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结论及时通知当事人。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类案件一般都属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执法人员调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或者行政机关领导人的集体讨论,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023-05-02 13: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