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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在福建可是我在四川考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里面的信息采集中的档案归属地行政区划该怎么填???

2023-09-02 12:32:45
西柚不是西游

在四川考的会计从业证,信息采集的时候,档案归属地只能够选择四川地区的财政局,如果你以后要回福建,可以直接在此网站办理调转手续即可。

真诚回答,望采纳,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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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0:59:311

四川会计信息采集怎么做

四川会计信息采集: 1、会计人员登录“四川会计服务”(http://czt.sc.gov.cn/kj/),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 2、阅读操作说明。 3、进行账号注册。会计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进行账号注册,点击注册功能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应的注册信息。证件号码是会计人员系统登录和档案管理的唯一号码,请会计人员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并按要求设置,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证件类型主要包括: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护照,军官证。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将是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登记、办理调转等业务的用户名和密码。 持有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已经进入原系统管理的会计人员,可使用有效证件号直接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修改密码,更新完善个人信息。 如实填写邮箱地址,会计人员后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直接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4、进入信息采集并填写承诺书。采集的内容主要包含: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高端人才信息、照片、证明材料。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行政区划内同时设有市级以及区级的,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在市级或区级进行采集,建议同一单位的会计人员在统一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以便单位后续集中申办业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5、审核。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后,由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 6、查看。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可查看本人资料信息,审核不通过,资料信息予以退回。
2023-09-02 10:59:401

四川会计服务网入口是什么

四川会计服务网入口是http://kj.scsczt.cn,四川会计服务网是四川省财政厅会计门户网站,由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主办,是省财政厅会计处在互联网上发布会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四川会计服务网内设“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六大专栏,主要提供“考试报名”、“信息采集”、“信息变更”、“继续教育”、“省外调转”五大会计服务。四川会计服务网各专栏的设置,主要用于发布会计政策法规;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通知;会计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最新安排;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选拔工作通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考试报名”功能主要为当地会计考试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信息采集”和“信息变更”功能主要为当地会计人员提供会计信息采集、变更服务,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证件号和密码登录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工作即可。“继续教育”和“省外调转”功能主要用于会计人员办理网上继续教育及跨省调转业务。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四川会计信息采集是什么四川省cpa报名入口是什么
2023-09-02 10:59:471

四川会计服务信息采集?

  四川会计人员需登录“四川会计服务”(http://czt.sc.gov.cn/kj/),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后,由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可查看本人资料信息,审核不通过,资料信息予以退回。  资料准备:  1、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114*156,大于10KB,小于20KB);  2、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3、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可以是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或任命文件等);  4、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  5、其他附件扫描件或照片。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四川会计服务信息采集?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9-02 10:59:551

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

您好,会计网为您服务: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的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四川省财政会计网:http://221.237.164.66:8080/cms/;2、选择“会计许可”栏目;3、依次点击“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申请表”;4、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申请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进入信息采集页面。(上传照片的要求:大小114*156,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本人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5、个人信息应如实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打印信息采集表(如有单位的会计人员,需在采集表上相应位置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然后携带二代身份证、从业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所选择的调入地行政区划(市、县、区财政局或指定审核地点)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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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1:01:081

四川省会计中级考试2019年的会计信息采集,必须要有工作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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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信息采集表》一份(在岗人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带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带上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一张(要求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所有持证会计人员必须上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片清晰,无畸变,照片文件扩展名必须为.jpg或.jpEg,像素114*156,大小不超过35KB。5、带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带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持有珠算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注册会计师证等,需要提供原件。7、完成未学习各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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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信息采集显示的邮箱号格式老师不合格的话,我认为你是可以通过相关技术人员的设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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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怎么没有"填写申请表"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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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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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1:02:241

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怎么不行啊?为什么进不去那个网站啊?急啊,求高手指导啊。

您好,会计网为您服务:之前可能是四川财政会计网系统升级不能进入,或者是正在录入成绩不能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页面的网址是http://221.237.164.66:8080/cms/cyzgfzjysq/index.htm,现在已经能正常访问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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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地转回四川的会计证可以进行信息采集不?

需要信息采集换证。你的会计证档案号就是你的身份证号。换证截至2013年3月。
2023-09-02 11:02:501

在成都拿的初级会计证,现在在老家,信息采集是行政区划是填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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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1:04:251

成都会计资格证查询系统

A. 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查询的入口是什么网址啊。谢谢哦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查询的入口为四专川省财政厅:属//sccz.gov.cn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高顿网校是网络财经教育领导品牌,更多财会问题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提问。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B. 四川成都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查卷在哪里可以查到,查询费是多少 一、四川成都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四川财政会计网-点击右侧2012下会计从业成绩查询-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码 二、准考证号码查询:新都的请在成都财政会计网会计服务栏目内查询你的准考证号码。 三、证书领取方式 一、新证办理 1.申请对象:只有本次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申请。 2.申请日期:自2013年1月21日起半年内 3.申请办证流程:先在网上申请,再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4.网上申请方式: (1)成都考区考生(11位数准考证号)请根据《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公告》办理新证,基本程序如下:点击四川财政会计网站首页栏目 “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信息采集申请表”。 (2)非成都考区考生(14位数准考证号):四川财政会计网站首页栏目 “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申请”——“填写申请表”。 5.办证地点:到受理单上的受理地址办理。 6.办理新证需要携带的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新证申请受理单一份(必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必须与报名时在网上提交且经审查通过的的电子照片一致,一张用于证书上,一张自行贴到受理单上); (4)如有免考科目的,应提供免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7.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归属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2)档案归属地行政区划不能选择“四川省”和“成都市”等不具体的行政区划,应选择“省本级、市辖区、XX区(市、县)这些具体的行政区划。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3年1月16日 真诚回答,望采纳,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C.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把准考证忘了,要怎么查四川成都的。。 查考试成绩好像身份证可以的...,试一下看看... D. 问成都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记录怎么查询 //221.237.164.66:8080/cms/# 四川财政会计网 的右边有个会计证真伪查询中可以看到 E. 四川成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编号可以在哪查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直接登陆当地财政局网站进行确认查询或直接电话专联系属财政局。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高顿网校是网络财经教育领导品牌,更多财会问题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提问。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F. 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证在那里查询其真伪 会计证真假没有全国统一查询的网站,但你可以根据该人员会计证颁发单位(即具体的财政局),到该财政局会计科协助查询真伪。就是你们当地的财政局会计科去查~~ G. 成都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编号和发证日期查询 四川财政会计网首页右侧或者到你的发证机关去现场查询,应该就这2种办法了 H. 四川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哪个网站查询 您好,财考宝典题库很高兴为您解答: 进入四川财政会计网,点击网站首页的真伪查询。 I. 2012成都下半年会计资格证成绩查询。忘记准考证号 2012成都下半年会计资格证成绩查询: 1、考试成绩查询财 政局已经公布,会在1月17日之前公布。 2、关于你的准考证号,可以打电话咨询财 政局!
2023-09-02 11:04:351

2021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自贡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贡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4:421

2021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广元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元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4:481

四川会计信息采集为什么现在采集不了?登录进去没有填写采集表的选项。我是2011下半年才考的,同学都拿证了

不用着急啊,今年年审也要包括要换证哈!还有现在不能采集信息,到时财政局应该会通知的。我们同学也是去年下半年考的也还没有拿证,更没有审核哈!
2023-09-02 11:05:243

进入四川会计服务的继续教育登录不了?

1. 相关情况 >>>>无法成功登录 部分地区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学员进行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若学员是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没有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极有可能因为没2. 解决办法 >>>>信息采集 若学员由于未进行信息采
2023-09-02 11:05:431

在四川财政会计网采集信息后,从业密码试了十几个都不对了,还没有去财政审核。

您好,会计网为您服务!如果实在不知道密码,建议您拿上身份证去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密码重置!希望可以帮到您
2023-09-02 11:06:004

四川会计服务网为什么信息采集都提交了,点击继续教育却显示无权操作此功能?

你看状态,你的在审核中,审完是已办结
2023-09-02 11:06:102

四川省中级会计审核流程

四川省中级会计审核实行考前报名资格网上审核,具体流程如下:1、参加四川省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报名。2、系统自动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进行核实。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3、对“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信息的、资料上传不齐的以及资料审核存疑的报名考生,须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地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四川省中级会计审核的内容四川省中级会计审核通常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需要提交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居住户口本或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资料,而由于各地区各年度考前审核的要求都不同,因此考前审核的资料应以四川省考试管理机构的最新要求为准。四川省中级会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1、不符合报名条件。不满足中级会计报名条件中关于工作年限,学历等的要求。2、未进行信息采集。四川省报名简章中发布了信息采集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报名,且报名所填写信息需与信息采集保持一致。3、照片未上传成功。中级会计报名时,对于照片有一定的要求。考生需要注意选择符合要求的照片。四川省中级会计考试内容介绍四川省中级会计考试,分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三科满分均为100分,一般每科达到60分为及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有效滚动周期,即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取得的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2023-09-02 11:06:191

四川会计资格证

①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本图片四川 会计从业资格证新版是从2014年启用的,封面是蓝色的,而老版的从业资格证是红色页面。本处有样本,微微;bz柒五尔尔。 ② 四川会计资格证考试网上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9点至4月21日下午5点考生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9点至4月22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缴费试点的考区有省直、成都市、宜宾市、达州市、广汉市、什邡市,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其余考区是现场缴费,考生到报名地财政局进行缴费。 二、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6]12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卷(科)50元。 三、准考证书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18日上午9点至5月25日下午5点在四川财政会计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书。 准考证书上的信息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符的,无法对准考证进行更改,因此请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务必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四、关于学习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的基础学科考试,比较简单,只要好好看书,多加练习的话,考试比较容易通过,学习也可以到成都聚程,老师较好。另外考前多联系下历年的真题,对考试帮助很大 真诚回答,望采纳,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③ 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证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高顿网校为您解答:(1)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使用说明; (3)为了资金账户的安全,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的号码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考生一旦点击缴费按钮,所有信息将不能改动,请考生谨慎操作; (6)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不要重复点击,以免造成重复缴款(如果发生重复缴款的,需要在报名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左右与银联对账确认后才能退回,退款一律退回到原来支付的账户中); (7)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确实没有成功的,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缴费”按钮重新支付。 (8)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缴费信息,大约15秒后,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缴费状态变为“报名完成”,此时可以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的选择。请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网校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④ 请问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现在到底取消了没有 目前全国是暂停状态,但是存在取消的趋势,正在会计法修订中,反正即便是不取消,可能也会不再做为从业的门槛了,可能只是什么其它类别的考试。跟之前的税务师一样的变法 ⑤ 四川省2021年会计初级资格证报名条件 四川省2021年会计初级资格证报名条件是什么呢?针对报名条件,大家有做过了解吗?不满足条件,是不可以报名的哦~如果你不知道报名条件的话,那就赶快来看看吧。 初级会计证报考条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具体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以下为详情: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证考试科目备考建议: ?根据《初级会计实务》课程的核算特点,如果考生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那学习《初级会计实务》就会相对简单些。 但是如果大家感觉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弱,建议大家在复习过程中,首先了解整体知识框架,可以借助思维导图,对复习内容有一个全面把握。之后,明确自己的阶段性任务,通过习题训练,加深自己对知识的理解。 ?而《经济法基础》的内容多为法律条文、基本规范,如果大家不喜欢背诵记忆这种学习方式的话,建议大家在复习《经济法基础》时,定期把法条内容总结归纳,形成网状记忆图谱,建立自己的知识框架。 对于那些善于记忆、喜欢背诵的小伙伴儿来说,《经济法基础》可能会成为大家的心头之爱,复习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想要报考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却不知道怎么学?想要报课,却不知道哪个课程适合自己?...这些问题是你想问的吗?别怕,环球青藤2021年初级会计新课及时上线,就在等你,多样课程不怕没合适的,一起来看吧>> ⑥ 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流程 电算化可以提前考试,考了的话 你会计证就考2科了。我去年在聚程会计培训那里学习的 就是这么做的 估计是3月份考试报名 不过现在培训报名估计应该开始了。找个培训机构什么都了解了。 ⑦ 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采集怎么申请啊 你就是还没领证的吧 四川财政公告说 他们的信息采集系统有问题 现在在维护版。都等了我几个月了。以前1月份又权过信息采集 那是针对有证的采集。 所以2011年下半年过了的会计资格信息采集一直没有开始过,如果急着用 可以去当地财政部门开证明。不急就只有等了。 ⑧ 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一年几次 一年一次。 ⑨ 四川省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哪些材料 会计证领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陆本地财政会计网,填版写申请权单,填写完成请打印申请单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证书所在机构办理; 2、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申请材料到选择的档案归属地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提供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被委托人除持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09-02 11:06:291

2022年四川达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达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达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7:011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7:071

2021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7:141

2022年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7:211

2022年四川泸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泸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泸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7:281

2022年四川绵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7:341

2021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7:421

2021年四川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7:491

2021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7:561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审核几天

一般审核需要3-5天。四川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要审核时间一般审核需要3-5天,可以电话联系审核点。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你是从事会计工作的,那么你就需要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进行会计信息的采集,只有会计信息采集成功后方可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报名,一般会计信息采集的审核很快就会通过,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2023-09-02 11:08:051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南充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南充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8:231

2021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内江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江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8:301

2022年四川乐山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乐山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乐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8:371

2022年四川内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内江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8:441

2022年四川阿坝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阿坝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阿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9-02 11:08:511

2021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3-09-02 11:08:581

2021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达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州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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