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至2007年初,浙江东阳26岁的女富豪吴英的出场和谢幕显得如此突兀,以数亿元的财富在媒体上惊爆人们的眼球,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拘而使人更看不懂。她也由此成为中国商界跨年度最出名、也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这个女子和她处心积虑打造的席卷东阳的本色集团的崩盘,拨动了东阳、浙江乃至全国的神经。 2月26日,春节过后的东阳市,到处还充满着浓郁的年味,艳阳下的街道上车水马龙。被称为“本色一条街”的汉宁路,原来遍布街头的本色集团广告牌消失殆尽,绝大多数的店铺或拉上了卷闸门,或被砖头封死。只有墙面上未被清除干净的“本色”字样依稀可见。 但吴英案并没有被浓郁的年味所冲淡,吴英的名字仍是人们春节后上班的谈资。 美容院小老板演绎财富神话 东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传干事陈一点,看起来对吴英和本色集团的处理比较满意,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至今为止,从本色集团员工到市民情绪平稳,没有出现过激群体事件。” 除吴英外,还有4名义乌的涉案人员也被刑事拘留。警方已经要求银行冻结了本色集团账户,并对东阳、义乌、诸暨、湖北荆门等地涉案人员及场所依法采取行动。 吴英是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没有什么显赫的家庭背景。父亲曾是一包工头,母亲务农。个人经历也不复杂,曾在东阳技校就读一年半后辍学经商。 2006年8月,吴英仿佛突然空降到世人面前,演绎了财富神话。在此之前,她在人们的眼里还只是东阳开美容院的小老板。一夜之间,吴英的本色集团席卷东阳。她所拥有的财富和能量,使东阳市民惊愕了:一下子收购20多套豪房;买下法拉利、宝马、尼桑等名贵轿车;吃下东阳汉宁路100多间商铺;两三个月内在东阳开了12家公司;给部门经理的年薪高达50万至100万元,并给每人配备一辆高档轿车;3个月连续慈善捐款630万元;在全东阳市试营业开出洗车店和洗衣店等。 不到一年时间,吴英砸掉了真金白银3.5亿元。 2006年,吴英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自任董事长。本色集团资料称,该公司在资本市场多年运作后转向实业投资,是一家“以旅游、商贸、酒店连锁和资本投资为主导,集建材、工程建筑、工程设计装潢、家纺、电子商务、广告传媒、娱乐服务业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在吴英亮相的两三个月后,杭州一家媒体以3个版的篇幅报道“东阳女演绎暴富神话”。随后,杭州另一家媒体也以两个整版推出长篇报道《亿万财富是怎样炼成的》。紧接着,上海一家媒体也以3个版的篇幅跟进。而东阳、金华当地媒体,更是一通“狂轰滥炸”。媒体连篇累牍的渲染,为她日后更大规模地演绎“暴富神话”铺上了更为炫目的虹桥。 在一些报道中,吴英的财富迅速膨胀,传说甚至有高达38亿元。按这个数据,她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表示质疑。人们难以理解:谁也不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这样花出去! “吴英投资的网吧、洗衣店、酒店、洗车店都是服务业,在东阳这个人口流量有限的小城市,把几个亿砸在这些行业上实在匪夷所思。”这些投资给人的感觉是:她只想尽快把手里的钱花出去。 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面对舆论的质疑,吴英似有准备。1月24日,吴英在杭州开了个小范围的新闻发布会,她信誓旦旦地表示:“本色的资金都是清白的。” 然而,2月10日下午,大批警察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控制起来。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东阳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公告要求与吴英及本色集团有关的债权人在11日下午2时起登记债权债务。 同日,被东阳警方刑拘的另有4名跟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牵连的人。 从2月11日上午开始,本色集团总部及本色集团各下属分公司1000多名员工都在各自上班地点排队领取工资。 当天,从义乌到东阳公路,以及东阳市区街道上密密麻麻的本色集团广告牌全部被撤下,拆掉了本色公司总部大楼顶部的“本色”两字。本色集团总部、本色概念酒店门口被砖头和沙土封堵。 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就像几个月前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在东阳突然降临的速度一样使人猝不及防。 其实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在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之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东阳支行反洗钱部门。早在去年10月,反洗钱部门对吴英进行了7天的秘密调查,发现她涉嫌严重的金融犯罪,并把情况向浙江省公安厅通报。 浙江省公安厅11月份已基本上摸清了吴英的资金来源,11月20日立案,称为“11·20”案件。 “除了极个别的领导,东阳没有人知道吴英已被调查。但接下来是浙江省和东阳市的两会, 2月10日东阳两会结束的第二天,浙江省公安厅下令东阳警方采取行动。”浙江省公安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提供巨款的债权人一直未露面 根据警方的调查,吴英的钱更多来自民间借贷。东阳民间借贷圈里流行的说法是,在2005年,吴英在义乌民间借贷市场已比较有名。一个偶然的机会,吴英结识了一位义乌老板。这位老板不仅带吴英进入借贷市场,还提供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从此,高额的利息让吴英的名气在借贷市场一路飙升。广为流传的消息称,提供吴英借贷资金数额最大的老板,先后借给她6亿多元。 据警方调查,吴英多次以月息3分以上的高利率向社会公众借款,最高的利息超过1角。 一名在金华投资房产的中年男子,去年11月曾借给吴英1800万元,当时,吴英以金华当地一个房地产项目合作为名,以月利8分向他借款。在催促多次后,吴英归还500万元,剩下1300万元,至今未见踪影。据这名男子称,义乌很多老板,看上吴英的高利率,以5分利息向民间借贷,再转借给吴英。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前两个星期,东阳有一个老板刚跟本色签订了一个抵押合同,将400万元资金以高利借给吴英。据说合同上还写明本色以一处价值700万元的房产做抵押,本色到期不能还款房子就归债权人所有。 自2月11日下午税务、审计等4部门联合对本色集团债权债务进行登记以来,登记金额只有数千万元,但主要以工程款、材料款以及洗车卡为主。直到2月26日,为吴英提供巨额借款的债权人却一直未露面。 有业内人士称,吴英并没有直接向普通民众借款,而只是向高利贷者借款,包括专业的高利贷掮客。“这些人先让担保公司出面,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通过中介的名义,把银行的钱以高息借贷给吴英。” 而事实上,在义乌等地,这些专业的高利贷者经常以“借款中介者”出现,先以5分左右的利息向下家吸收存款,然后再以8分甚至更高的利息借出,以赚取中间利差。 有关专家表示,吴英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吸收巨额资金,一方面是其以高利率为诱惑,而更重要的是她利用媒体炒作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多数借钱给吴英的就是因为相信了某些媒体的报道,才把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借给吴英。 浙江当地媒体透露,当初通过媒体将本色高调亮相,是吴英和幕后参谋的主动选择。和吴英直接打过交道的人士则认为,吴英是本色王朝的壳代表,而背后还有真正的操控者。 民间借贷挑战金融政策 吴英案暴露出民营资本活跃的浙江等沿海地区金融管理的滞后和漏洞。 有关人士说,在清查本色账户过程中,发现吴英的个人账户多达40个。我国有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同一人设立如此多的账户。如果监管严格,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违规操作,不至于在短时间内走得那么远。试想,如果吴英不是一开始那么张扬,她是不是就会很安全呢?工商、税务是否经过了认真的审核呢? 但时至今日,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仍然较为模糊。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但是,到底向多少个公民借贷或者借贷多少属于合法范围,尤其是在什么条件下触犯《刑法》,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浙江素有“藏富于民”的传统,民间融资传统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当时,很多中小企业大都通过民间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很少,这一状况一直持续至今。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计,整个浙江省民间融资规模达1300亿至1500亿元。目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义乌担保公司共有30家,绝大多数成立于去年和今年,主要从事资金短期拆借、担保等服务。这么短的时间,一个县级市涌现如此多的担保公司,足见民间闲散资本的巨大。 “到银行贷款,需要抵押,审批时间也很长,等拿到贷款,机会已经错失了。”东阳一位做外贸生意的陈先生说,“找几个朋友,以2分左右的月利,没几天几百万元就到账了。” 义乌、东阳一带流行的借贷利息,月结为本金的3%,如果借出100万元,一年的利息就达36万元。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融学硕士童松青分析说,吴英案的法律后果可能是:首先是非法集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其次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三是不构成犯罪。 童松青说,凭媒体所披露的现有情况看,他更倾向于吴英不构成犯罪。以高额利率从民间借款,是触犯金融法的违法行为,但要构成犯罪还得看是否触犯刑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等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但不等于说高额的民间借贷都是犯罪。要构成非法集资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以诈骗的方法取得集资。从目前来看,吴英把借来的钱用于投资,应该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至于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就看她有没有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如果只向特定的人群甚至是经人介绍的老板借钱,那都谈不上是吸收公众的存款。因为那些存款被吸收的人都是有余钱的老板,并且都是希望取得暴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