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准备金的区别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一个是自发组织起来的在保险机构,一个是中央银行强制要求放在中央银行里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存款保险制度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区别
二者的概念、意义完全不同。存款保险制度是针对公众或个人存款安全的一种保险方式,一般有“再保险公司”来承担这个任务,如果你的存款出险,再保险公司就会赔付。而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管理全国商业银行的一种方式,一则是为了防止某个银行出现经营风险发生“挤兑”时及时大量给该银行注入现金,解决流动性支付手段不足的问题。二则,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最大的作用是央行进行全国的宏观经济调节手段,通过减少全国货币流通量的饿方法来抑制通货膨胀,或增加货币流通量来刺激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因此,可见存款保险制度和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准备金的区别
央行指出,存款保险费与存款准备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存款保险费是银行的成本,存款准备金是银行的负债。而且两者之间数量级上也有着天壤之别,存款准备金约20万亿元,而存款保险费很低,两者相差上千倍倍。而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也公开表示,存保制度理论上意味着银行不破产成为历史,由此,未来最有竞争力的银行将是能够在盈利性与安全性获得最佳平衡的机构,因为过度追求利润意味着承担的风险过高,可能会丧失谨慎的存款客户,而更多是风险偏好较强从而也追求更高收益的存款人,由此将抬高负债成本。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它和存款准备金制度有何相同点又有何不同点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比较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存款保险制度对普通人有什么影响?
存款利率下调,这会使储蓄等于贬值,钱贬值的速度超过赚钱的速度。这种情况下,提前还欠银行的贷款和投资保值品如黄金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这两种选择也都有一定的风险,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慎重考虑:1. 提前还贷:优点:可以节省利息支出,真正减轻负担。缺点:还款会占用一定资金,如果资金较紧张,还需要继续借贷的话,得不偿失。2. 投资黄金:优点:黄金具有较好的保值属性,可以避免货币贬值风险。缺点:黄金价格波动较大,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如果买入时机不当,也有可能造成损失。所以,总体来说:如果经济情况宽裕,无需继续借贷,那么提前还欠银行的高利贷是明智的选择,可以节省利息费用。如果个人资金较为紧张,仍需要依靠银行贷款,那么提前还贷的收益可能不大,还存在再次借贷的麻烦,需要权衡考虑。如果可以承受一定的投资风险,那么投资黄金等保值品也是不错的选择,可以对冲货币贬值带来的损失,获得一定的资产增值。但需要关注市场行情,选择适当的买入时机。如果个人对投资运作不太熟悉,又不想面临太大波动风险,那么可能暂不做大的举措,选择一定比例的定期存款与黄金即可,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所以,总体来说,这需要根据个人的财务状况、投资观念与风险偏好进行综合判断。权衡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后,才可以作出最适合自己的决定。无论如何,在存款利率持续走低的环境下,采取适当行动对冲通货膨胀与资产价格下行风险,这是理智的选择。
我国应该如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作为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设立存款保险机构作为投保机构,由存款机构缴纳保险费,在存款机构因意外事故破产时可对债务清偿进行金融保障。这项制度将有助于抑制挤兑,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2007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上半年央行已积极开展了存款保险制度调研。目前,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牵头,相关部委参加的存款保险制度工作小组,正在进行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设计工作。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进行《存款保险条例》的立法工作。据了解,存款保险目前的方法有三种:强制性保险、自愿保险及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双轨制保险。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应采取强制性投保方式,强制所有的存款机构加入存款保险体系,才能全面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针对央行的最新表态,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已被研究多年,存款保险制度之前是国家承担银行面临的风险,目前由于银行逐步商业化,通过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银行商业化之后的风险转移,把以前由国家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商业银行来承担,进而分散和降低银行系统性风险。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韩高峰则认为,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利率放开铺路,存款保险制度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因存贷款的长短期利率不匹配引发的挤兑风险;二是防范贷款违规及其流向股市引起的风险,假如贷款形成坏账或流向股市的不可预测因素,就会出现实际有效贷款利率实际上低于存款利率的银行风险;三是银行商业化的风险转嫁。对于出台时机,韩高峰认为,因为先前管制比较严格,银行政策性的坏账由国家承担或剥离,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与外资竞争的加剧,及早预防应是英明之举。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国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由于市场利率尚未形成,多层次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化金融产品也未展开,存款保险制度尚难以成行。至于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引起潜在的道德风险,韩高峰研究员指出,银行间追求业绩,道德风险应该会存在,但是不会太严重。因为存款保险制度会对利益相关者产生预期和导向,进行事前调整,从而降低对经济和社会的冲击。易宪容则认为,对于道德风险的问题,小银行有、大银行也有,重要的是靠制度约束。一是根据不同的经营状况采取差别费率,通过费率调节,增加成本来规避和杜绝风险;二是银行间的互相监督机制,取消银行现有的国家信用担保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信用机制,使银行更具竞争力和市场扩张力;三是及时退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存款人利益,并不是保证每个参与保险的金融机构都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补偿。所以,金融机构一旦因主观原因出现经营危机,保险机构有权要求其退出存款保险体系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对其接管或兼并,把银行经营不善引起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当记者问到存款保险制度推出面临的难点时,易宪容表示,在于增加银行经营成本的缴纳费率和对于存款人的赔偿限额上。王国刚也认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从操作层面上看,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考虑清楚,一是保费的口径、收取的时点界定,二是如何理赔,三是结余资金如何运作等方面,这些问题都将影响存款保险制度的实际效果。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1存款保险制度以前存款怎么办
世界在19世纪末,美国国会开始讨论存款保险的话题,美国有14个州在1829年到1917年间就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30年代,美国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其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3年成立并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开启了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先河和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明显上升,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2000年,全球已经有67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04年全球共有74个经济体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鉴于FDIC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的明显成效,世界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促使许多国家政府在借鉴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着手建立或改善已有的存款保险制度。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获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03年,全球共有78个经济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在法律上或者监管中对存款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的已有74个经济体(即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1974年到2003年,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增长了6倍多,其已成为专家们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出的金融结构改革建议的一个主要特点,而且国家层面上的强制性保险已成为一种主流。几乎所有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而且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制要求所有存款机构全部加入保险体系的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中国2012年1月初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之后均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称,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同月,一份题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报告提交至决策层。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4年1月,央行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中国已全面展开的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在2014年择机推出可能性很大。3月11日,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很可能在2014年或2015年放开;张茉楠认为,其一个重要前提是建立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金融防护网的存款保险制度。2014年11月27日,人民银行召开系统内的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分行领导到京参会。研究部署于2015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30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2015年1月,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圆满完成,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之后,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将会付诸实施。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各家银行向保险机构统一缴纳保险费,一旦银行出现危机,保险机构将对存款人提供最高50万元的赔付额。(百科名片概述图参考资料)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存款保险制度保护是什么意思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同时也帮您了解更多知识。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就是指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它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究其发展历程,具体如下:2012年1月初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之后均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称,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同月,一份题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报告提交至决策层。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2014年1月,央行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中国已全面展开的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在2014年择机推出可能性很大。3月11日,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很可能在2014年或2015年放开;张茉楠认为,其一个重要前提是建立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金融防护网的存款保险制度。11月27日,人民银行召开系统内的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分行领导到京参会。研究部署于2015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30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2015年1月,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圆满完成,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之后,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将会付诸实施。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各家银行向保险机构统一缴纳保险费,一旦银行出现危机,保险机构将对存款人提供最高50万元的赔付额。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综上所述,专业的事情问专业的人,如果我的回答帮到了您,还希望您帮我点个赞哦。
存款保险制度利好哪些股票
今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存款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酝酿了21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根据条例,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央行此前测算,这一标准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专家分析,存款保险条例出台为金融市场化提供了安全网,我国利率市场化或加速推进;也激励商业银行充分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但不会导致存款大范围搬家的现象。 券商资深金融研究员认为,随着存款保险制度面世,银行股短期内“最后一个利空已经释放”。未来,包括存款准备金率下降等一些潜在的金融政策,将成为助推银行股进一步上涨的催化剂。 解读 存款保险促使无风险利率下降 更多资金将入市 华泰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助力银行改革提速,银行体系改革将在两个层面受益。第一,改变目前银行体系国家信用背书的局面,以后由保险公司对风险违约进行赔付,这种做法将促进银行资金配置的效率,改善信贷结构;第二,在银行体系引入民间资本方面,存款保险制度会提升民资银行的风险担负能力,增强其信用等级,促进民营银行的发展并丰富银行体系的资本结构。另一方面,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央行及银监会也应持续规范银行业运营,减轻保险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首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无风险利率下降,从而吸引更多资金入市。其次,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有利于推进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快以民营银行、金融资本开放为主的步伐,中小银行、民营银行、P2P、互联网金融有望受益。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也将加速银行业分化,业绩增速良好、不良风险较低的银行有望脱颖而出。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苏宁云商、华峰氨纶、正泰电器、熊猫烟花、绵世股份、证通电子等值得关注。 屈宏斌:存款保险制度允许银行倒闭破产 化解系统性风险 汇丰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兼经济研究亚太区联席主管屈宏斌在接受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年底征求意见稿出来之后,市场对此已经有所期待,不是意外突发的事情,短期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 屈宏斌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意义在于,为下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银行改革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允许优胜略汰,有利于银行采取更果断的改革措施,包括允许银行破产、倒闭,这样形成一个保护网,化解造成系统性的风险的可能性。也有利于增强储蓄者的风险意识,由过去隐性的政府担保逐渐转向明确的保险制度,这样民众意识上能清晰的意识到,哪些情况下受到保护,保护的程度是怎么样,打破民众刚性兑付的思维惯性。 屈宏斌指出,由于银行理财是银行主导的,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也有利于对银行理财的风险意识的提高。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市场上很多民众担心,以后银行最高只赔付50万元,那如果有300万,是不是要分别存入6家银行中?对这一担心,屈宏斌解释到,从底线风险防范的角度是这样做。但是,存款保险制度毕竟是保险,只有当银行出现问题的时候保险才用得上,前提条件是这个银行存在倒闭的风险的时候才这么用。所以,不一定要如此机械的去理解。 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个规定告诉民众,不管你存多少钱,保额上线就这么多,其它的要自己承担,这个有利于向大家提示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对大银行、小银行的影响层面是不是会不一样?屈宏斌并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保险本身是统一的、保底的最基本的、共同的平台,对大小银行都是一样的底线,有利于风险控制,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竞争。 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受益概念股一览: 保险概念股: 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平安、太平洋、中国太保 银行概念股: 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
存款保险制度对第三方存管的资金有什么影响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1、概念: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俗称“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等独立第三方存管。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证券交易买卖、证券交易结算托管三分离是国际上通用的“防火”规则。2、背景: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由于证券市场法律体系不完善,交易管理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自我守法合规意识不强等因素,一些证券公司出现了挪用、质押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占用客户资产等违法违规现象,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已经严重损害了证券公司的行业形象,挫伤了客户的信心。因此,必须探索从制度上杜绝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换回行业信誉和客户信心,督促证券公司规范发展。2003年末,证监会在设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方案时,提出实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3、目的:建立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旨在从源头切断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通道,从制度上杜绝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建立起确保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安全运作的制度,达到控制行业风险、防范道德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的。4、原因:实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之所以能确保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不被券商挪用,是因为该制度有效地在证券公司与所属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之间建立隔离墙。具体而言,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后,客户可以在存管银行网点或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业务,在存管银行的系统中生成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号,在证券公司的系统中生成客户号。遵循“证券公司管交易,商业银行管资金、登记公司管证券”的原则,由证券公司负责客户证券交易买卖、登记公司负责交易结算并托管股票;由商业银行负责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转账、现金存取以及其它相关业务。银行结算帐户就是指个人结算账户,工行用无折灵通卡,并以此账户做为交易结算结算户,第三方存款不需保证镏金,资金台账在证券方,银行的钱转证券实际上只是银行给了一个账目给证券公司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分析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
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1.1 金融体系保持稳健运行 自2003年以来,针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推进金融领域重点行业和机构改革的政策措施,夯实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围观基础,有效地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而且成效显著。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产权制度和内部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历史包袱逐步化解,资产质量不断改善。一般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顺利完成财务重组。高风险证券公司重组和处置取得明显成效。保险业改革取得新进展,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稳步推进。通过多年的改革,我国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金融机构实力明显增强,偿债能力和赢利能力呈现良性循环,其内部控制体系、风险控制和市场约束机制正在不断加强,金融市场信心不断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安全性大幅增强。这使得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了较为充分的条件,同时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一个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1.2 金融法制体系逐步完善 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是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依据,也是存款保险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金融法制化进程有了较大的发展,一批重要的金融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和修改。随着《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破产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信托法》和《合同法》等一系列金融法规 的颁布实施及进一步修改,使我国金融法制体系渐趋完善,金融监管有了规范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正进一步细化并完善规范金融业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重要金融法规早日出台,这其中包括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的金融危机救助和处置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构筑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1.3 金融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存款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作需要有全方位的、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近年来,我国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为分业监管的金融体系逐步得到完善,而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的创新则进一步促进了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对于银行业监管而言,银监会成立后,学习和借鉴了国际通行的监管制度、标准和技术,并结合我国实际,明确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积极 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确立并始终遵循“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以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银行业监管框架,银行业监管有效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银行业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存款保险机构的有效运作提供低成本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1.3 银行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根据资产风险权重计算风险资产是一切确定评级标准、保费收入等技术性工作的基础,也是基于风险监管、防范和处置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中国银行业从2008年起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使得银行业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而银行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也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的会计制度逐步趋同,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这不仅有利于分析和评价金融风险状况和财务成果,而且有利于开展各项银行监管工作。银行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可以使得银行类金融机构会计信息更准确、更规范,信息披露更完全、更透明,从而能更真实地反应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这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