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公司

什么是国资公司?

  国资公司即是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借鉴现代各国通行的公司制度,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促进中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而专门创立的一种特殊公司形态。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有一个。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唯五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它不同于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它国有单位共同投资组成的公司。尽管后者各方投资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公司资本的所有制性质未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投资主体及股东却为多个,具有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虽然国有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也不同于具有负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按公司形式组成,除投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均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与特征相同或相近,只是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纯国资公司和混改的区别

混改是通过引入包含民营资本、集体资本、外资资本等在内的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纯国资公司是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1.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产权的总和,是国家所有的对象。具体而言,包括国家依法或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购和确认国有资产的财产、国有资本的财产及其收益形成、由国家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资本形成、财产税形成等,国有资产、企业免税和退税,以及形成财产的捐赠和国际援助。2. 国有资产是依法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它是国家拥有的所有财产和产权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国有资产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理解。依法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够为国家提供未来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依法拥有的资本和权益。3.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拥有和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转换为经营性资产获取利润;部分国有资源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结构变化:国务院颁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国有企业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对于主营业务和国有企业在行业内的业务竞争领域,只强调以实现国有资产价值为主要目标,没有强调保持国有资本的控制地位。拓展资料: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有序吸收外资。引进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海外并购、投融资和离岸金融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等因素。发展混合型经济,深入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