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金融许可证有什么用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那么办个金融许可证有什么用呢?请看下文介绍。 1、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2、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3、 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金融许可证作用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第四条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颁布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1996年5月15日颁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20日颁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颁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颁布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9年颁布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颁布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颁布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颁布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1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7月2日颁布1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15.经纪人管理办法1995年10月26日颁布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颁布1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颁布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颁布1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颁布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7月5日颁布2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2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26日颁布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颁布24.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12月8日颁布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12月5日颁布
金融许可证由哪个部门发放
法律分析: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颁发。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第四条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
什么公司有金融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纪律处分是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由所在金融机构或者上级金融机构决定。工作人员依照本办法受到开除的纪律处分的,终身不得在金融机构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各金融机构不得任用,并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告。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受到撤职的纪律处分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者与原职务相当的职务,通知各金融机构不得任用,并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告。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合并、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
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 (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 (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般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是怎么处罚的?
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办理金融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 (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 (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金融许可证需要什么资质,什么手续?有了这个证能做什么行业
不需要资质,要关系,有这个证,可以办投资理财等很多相关行业,比如说基金。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
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 (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 (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擅自提高利率或者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的,给予警告,( )。
【答案】:D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擅自提高利率或者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②明知或者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擅自开办新的存款业务种类;④吸收存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客户范围、期限和最低限额;⑤违反规定为客户多头开立账户;⑥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存款行为。金融机构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具体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金融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金融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什么是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转让金融机构批准经营许可证罪是指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
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二)金融机构介绍信;(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怎样查找企业金融许可证?
第一步,百度搜索“中国银监会”第二步,打开标注官网的银监会官方网站第三步,在网页的右下方点击“行政许可”按钮第四步,在跳转网页里选择“原银监会行政许可”第五步,在跳转官网正上方找到在线办事第六步,在线办事下面会有金融许可证查询点开第七步,点开后在在机构名称和机构地址输入想要查询的信托公司或者是地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以广发银行为例: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金融许可证制度是在以行政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监管制度下建立起来的,该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强化了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也增强了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意识。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更加注重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金融监管也从重机构、业务审批,走向以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持续性监督,原来的金融许可证制度已经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并且,随着许可证变更事项越来越频繁,原做法在现实中已给监管当局和被监管单位造成较多不必要的成本。在这种形势下,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简洁、高效、完善的原则,在总结研究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金融许可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制度的管理从内容到形式均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被撤销、被撤回,被吊销金融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在收到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有关文件、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颁发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管机构。逾期不缴回的,由颁发金融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第十一条 金融许可证颁发或更换时,应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金融许可证被吊销时,也应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第十二条 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有什么条件
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金融许可证有哪些
法律分析:1.金融许可证上有哪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融许可证载明下列内容:2.机构编码(金融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编码);3.机构名称(农村信用合作机构以括号注明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4.金融许可证办理有什么条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金融机构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的,( )。
【答案】:A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为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或者担保,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金融机构违反前述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韭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非法经营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许可证怎么办
资产管理公司不用办理金融许可证。如果需要办理金融许可证,可到所在地的金融办去联系办理。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下列关于金融机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D金融机构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金融机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该金融机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申请金融业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二)金融机构介绍信;(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设立由相关的什么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
法律客观: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各种机构和人员参与其间,因此必须形成一定的法律秩序,否则,混乱不堪的金融活动就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金融活动都是通过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来进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担负着筹集融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调节社会总需求等重任,是联结国民经济的纽带,必须掌握在国家的宏观控制下。为了促进金融体制改革,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及其变更的条件、申报批准的程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该法第79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擅自不经批准设立金融机构,必然影响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信贷计划等的贯彻实施,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最终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法于本条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具体化,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 所谓商业银行,是指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成立的,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银行”名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以及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以实现利润为其经营目的的金融机构。所谓擅自设立商业银行,包括擅自设立一个原本不存在的商业银行,也包括未经批准,冒用其他商业银行或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名称进行活动的。所谓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外,能依法参与金融活动、开展金融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1)证券交易所;(2)期货交易所;(3)证券公司;(4)期货经纪公司;(5)保险公司;(6)信托投资公司;(7)融资租赁公司;(8)农村信用合作社;(9)城市信用合作社;(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1)侨资、外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等等。 本罪是结果犯,即必须有成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结果。如果设立金融机构还在预备阶段,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使行为人意图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并未实际成立,则不构成本罪。至于擅自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不是已开展业务,是否从事相应的金融业务,是否已经造成了危害,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从行为、手段、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确定。一般可包括:成立多家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采取恶劣手段,如以伪造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或国务院文件等方式,或者编造谎言,欺骗群众,或者国家机关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不顾主管机关的批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造成恶劣影响,给他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公司提供赊销需要金融许可证嘛
公司提供赊销需要金融许可证。,具体如下所示: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申请条件
金融许可证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1、有章程:符合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3、有具备专业工作经验和知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措施和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设施。办理金融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1、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2、金融机构介绍信;3、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金融机构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一)机构更名;(二)营业地址(仅限于清算代码)变更;(三)许可证破损;(四)许可证遗失;(五)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其他需要更换许可证的情形。机构更名和营业地址变更应当将旧证缴回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持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换领金融许可证。许可证破损应在重新申领许可证时缴回原证。许可证遗失,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重新申领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金融许可证方法
1、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金融机构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2、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金融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金融许可证
法律分析: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金融许可证类型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分别颁发。金融作为国内管制严格的行业之一,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执业资格问题,也就是牌照问题。金融监管根据时段划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市场准入制度是事前监管的核心,金融许可证则是市场准入制度的常态表现。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分别颁发。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 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金融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金融许可证是由各级人民银行(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核发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核发的经营凭证。 如果市场主体从事金融业服务,应先向金融行政机关申办金融业经营许可证,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办个金融许可证有什么用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扩展资料金融许可证载明下列内容:(一)机构编码(金融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编码);(二)机构名称(农村信用合作机构以括号注明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三)依据的法律法规;(四)机构批准成立日期;(五)营业地址;(六)颁发许可证日期;(七)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公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原有的金融许可证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对金融许可证从颁发、申请、换领、管理、公告、公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是简化行政管理,减轻监管和被监管单位的负担,提高监管透明度,促进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了解和监督。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金融执照怎么办理的条件
法律分析:1、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2、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金融机构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即可予以立案。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采取剪裁、挖补、拼凑、涂改、覆盖、揭层等方法对真《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加以改造处理,从而使其内容加以改变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二十五条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立案追诉。
金融许可证经营区域是啥意思
被授权经营金融业务的区域范围。金融许可证的经营区域是指该证书持有人被授权经营金融业务的区域范围,是各种金融机构合法开展业务的必要证件。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金融执照怎么办理的条件
法律分析:1、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2、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金融机构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
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二)金融机构介绍信;(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企业金融许可证办理条件,地方,回答请简洁
金融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介绍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民投金融具备《金融经营许可证》吗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原有的金融许可证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对金融许可证从颁发、申请、换领、管理、公告、公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是简化行政管理,减轻监管和被监管单位的负担,提高监管透明度,促进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了解和监督。 金融许可证制度自1994年开始实施,是在以行政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监管制度下建立起来的,该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强化了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也增强了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意识。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更加注重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金融监管也从重机构、业务审批,走向以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持续性监督,原来的金融许可证制度已经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并且,随着许可证变更事项[2] 越来越频繁,原做法在现实中已给监管当局和被监管单位造成较多不必要的成本。在这种形势下,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简洁、高效、完善的原则,在总结研究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金融许可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制度的管理从内容到形式均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办法》的起草、修订和发布,是对我们以往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审核程序和方式的一种变更,也是对金融信息管理以及金融信息对公众服务的一次改革尝试。以往金融机构的任何一项业务变更、负责人变化均要在许可证上体现,金融机构都要更换许可证。这些变更只需要进行信息登记、在营业场所公示。银监会将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供公众和业内人士了解相关信息。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就成为统一的“金融机构的身份证”,凭金融许可证,可以方便地查询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信息。 对于修订《办法》的意义,我们可以一言概括:简化行政审批、提高监管透明度、强化社会公众服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2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 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第四条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 (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 (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第五条 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行政许可决定需向金融机构颁发、换发金融许可证的,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换发金融许可证。 第六条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金融许可证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编码(金融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二)机构名称(农村信用合作机构以括号注明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三)依据的法律法规; (四)机构批准成立日期; (五)营业地址; (六)颁发许可证日期; (七)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公章。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金融机构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 (一)机构更名; (二)营业地址(仅限于清算代码)变更; (三)许可证破损; (四)许可证遗失; (五)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其他需要更换许可证的情形。 机构更名和营业地址变更应当将旧证缴回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持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换领金融许可证。 许可证破损应在重新申领许可证时缴回原证。 许可证遗失,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重新申领许可证。 第九条 金融许可证实行机构编码终身制原则。金融机构除发生更名、营业地址(仅限于清算代码)变更、被撤销等原因外,机构编码一旦确定不再改变。 金融许可证如遗失或破损,再申请换领许可证时,原机构编码继续沿用。 金融许可证如被吊销,该机构编码自动作废,不再使用。 第十条 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被撤销、被撤回,被吊销金融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在收到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有关文件、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颁发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管机构。逾期不缴回的,由颁发金融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第十一条 金融许可证颁发或更换时,应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金融许可证被吊销时,也应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十三条 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应在公示中逐一列出,主要负责人姓名按金融机构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确定。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更换公示内容。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出租、出借、转让金融许可证。 第十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加强金融许可证的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机构管理档案系统,依法披露金融许可证的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不按规定换领金融许可证; (二)损坏金融许可证; (三)遗失金融许可证且不向银监会报告; (四)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许可证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统一印制和管理。银监会按照金融许可证编码方法打印金融许可证,颁发时加盖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单位印章方具有效。 金融许可证应作为重要凭证专门管理。许可证保管、打印、颁发等职能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建立金融许可证颁发、收缴、销毁登记制度。 对于金融许可证颁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证、收回的旧证、依法缴回和吊销的许可证,应加盖“作废”章,作为重要空白凭证专门收档,定期销毁。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扣押、吊销等的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把解放思想引向深入,把改革 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着眼于国际大环 境和世界发展的总趋势,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第四条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
大专国际金融专业课程
Ⅰ 自考独立本科段的国际金融专业,需要考几门课,我是大专在校生。 专业代号:B020106 ;专业名称:金融(独立本科段)*序号类型序号课程代码标准号课程名称/使用教材学分类型考试方式1001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必考笔试200200153022英语(二) 14必考笔试3003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必考笔试4004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4必考笔试5005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必考笔试6005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1必考实践考核700600783552银行会计学 5必考笔试800700793691保险学原理 5必考笔试900800533262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必考笔试1000900773279金融市场学 5必考笔试1101000543020管理学原理 6必考笔试1201100583032市场营销学 5必考笔试1301200763062国际金融 6必考笔试1401300673071财务管理学 6必考笔试150146999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1620100663076货币银行学 6加考笔试1720200603081财政学 4加考笔试1820300733077银行信贷管理学 6加考笔试1920400093005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加考笔试2020500413069基础会计学 5加考笔试21231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6加考笔试相关说明开考方式面向社会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主考学校深圳大学课程设置必考课程14门,共74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3学分;毕业要求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74学分说明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3、金融、金融证券、国际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原金融专业(本科,代码581)、投资金融专业(本科,代码580)、金融应用专业(本科,代码606)调整为本专业。 备注根据粤考委[2006]17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详细请点击查阅) 根据粤考委[2008]1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通知》,本专业从2009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具体规定如下:(详细请点击查阅) Ⅱ 大学金融专业都要学习什么课程 中国金融专业的主干学科: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世界经济概论、金融工程学、国际保险、信托与租赁、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金融统计分析、国际结算、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专业英语。 同时还开设英语精读、英语阅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应用等多门基础课程。教学实践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作为金融专业的学生,在大学初期首先要学习的就是经济学及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金融业毕竟只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若想对金融市场未来的走向做出正确的判断,那么掌握一国经济本身运行的规律是非常重要的。 (2)大专国际金融专业课程扩展阅读 金融专业的就业方向 1、基金公司: 基金业主要就是做研究及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类型的不同工作性质都有所区别,需要比较强的专业能力,技术性比较强。基金公司现在非常需要能做基金绩效评估、风险控制、资产配置的人才。 2、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现在正处在一个艰难的时期,同时也在通过 *** 理财产品设计等寻求生存的机会。竞证券公司争很是激烈,需要与企业及监管部门等多方协调,适合社交能力较强的人。 3、银行: 最传统的银行也在起着微妙的变化。现在各大银行的总行正在着手建立内部风险管理模型,急需这方面的人才,可是,由于银行用人制度比较僵化,真正有水平的人未必能进去做这个事情。 从事银行业的缺点是银行体系是金融业的核心,所投资及设计的产品都不能含太大风险,受到监管部门的很多限制;但优点是银行资金量大,业务来源广,利于从业者拓展视野。 Ⅲ 大学专科的金融学课程都有哪些 政治经济学、经济数学基础、基础会计、统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学原理、电算化会计、工商企业经济管理、经济法概论、西方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国家税收、西方经济学等 Ⅳ 专科的金融专业都开设有哪些课程 货币金融学 国际金融学 西方经济学 宏观 微观 政治经济学 Ⅳ 自考金融专业大专有那些课程 自考大专本科金融专业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法律。金融学专业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 *** 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专业,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法律。该专业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论与实务,关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关于金融宏观调控及整个金融经济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关于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 专业代号:A020105 ;专业名称:金融(独立本科)* Ⅵ 国际金融专业具体学哪些课程啊 主课:金融学、商业银行学、中央银行学、投资学、国际金融、国际金融市场、国际保险、金融企业会计、金融工程、投资银行学、国际法规、外汇银行会计。 Ⅶ 专科 国际金融专业课程 首先做金融的一般都是精英,专科出来的很少能获得很好的职位,就算是重点大学出来的学生也差不多,而且英语要非常好,所以建议你还是学一门技术,比如计算机,如果你感兴趣,将来可以做金融证劵方面的软件 Ⅷ 请问大专金融有什么课程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 2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 4.0 3 06956 经济应用数学 5.0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0 4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 2.0 5 00139 西方经济学 6.0 6 05087 统计学概论 5.0 6 10218 统计学概论实践 2.0 7 00041 基础会计学 5.0 8 10103 公司报表分析 6.0 9 00066 货币银行学 6.0 10 0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5.0 11 0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 5.0 1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 4.0 13 04719 金融会计学 4.0 14 10270 金融专科毕业论文 10.0 并不是每个学校的课程都一样 不过大体差不多 稍有出入
金融工具的特征是什么?
一般认为,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征:偿还期:偿还期是指借款人拿到借款开始,到借款全部偿还清为止所经历的时间。各种金融工具在发行时一般都具有不同的偿还期。从长期来说,有l0年、20年、50年。还有一种永久性债务,这种公债借款人同意以后无限期地支付利息,但始终不偿还本金,这是长期的一个极端。在另一个极端,银行活期存款随时可以兑现,其偿还期实际等于零。流动性:这是指金融资产在转换成货币时,其价值不会蒙受损失的能力。除货币以外,各种金融资产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动性。其他的金融资产在没有到期之前要想转换成货币的话,或者打一定的折扣,或者花一定的交易费用,一般来说,金融工具如果具备下述两个特点,就可能具有较高的流动性:第一、发行金融资产的债务人信誉高,在已往的债务偿还中能及时、全部履行其义务。第二,债务的期限短。这样它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很小,转现时所遭受亏损的可能性就很少。风险性:指投资于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会遭受损失的风险。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债务人的信誉以及债务人的社会地位。另一类风险是市场的风险,这是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跌落的风险。当利率上升时,金融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下跌;当利率下跌时,则金融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上涨。证券的偿还期越长,则其价格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越大。一般来说,本金安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即偿还期越长,其风险越大,安全性越小。本金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与债务人的信誉也成正比。收益性:是指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金融工具收益性的大小,是通过收益率来衡量的,其具体指标有名义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平均收益率等。扩展资料:金融工具的重要意义金融工具创新能增强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的种类,完善中国金融市场类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工具创新速度逐步加快,新的金融工具不断涌现,这大大地丰富了中国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的种类,与此同时,由于国库券、商业票据、债券、股票、基金等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带动相关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当前,一个由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等货币市场以及国债市场、公司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资本市场构成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确立。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中国金融工具创新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创新方面还很不够,因而,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故此,加大金融工具创新的力度,必将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中国金融市场类型。金融工具创新能增加金融市场主体规避风险,投资盈利的机会和手段,扩大中国金融市场的规模不同的金融工具,由于其在偿还期、流动性、安全性以及收益率等方面各不相同,因而可以满足市场参与者不同的金融需求。通过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市场主体能够有更多选择的余地,以形成自己的资产组合,大大地增强了他们规避风险,投资盈利的机会和手段,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金融市场中来,不断地扩大金融市场的规模。金融工具创新能够为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创造条件近二十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金融工具种类不断增加。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甚至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当前,中国金融工具种类仍然偏少,金融市场规模小、类型不齐、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仍未能实现可自由兑换。因此,加大金融工具创新的力度,逐步丰富金融商品的种类,对于扩大中国金融市场的规模、完善金融市场的类型,进而推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使中国国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之中,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有着重大的意义。扩展链接:金融工具-百度百科
金融工具的四个特征之间有什么关系
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征:1、偿还期:偿还期是指借款人拿到借款开始,到借款全部偿还清为止所经历的时间。各种金融工具在发行时一般都具有不同的偿还期。从长期来说,有l0年、20年、50年。还有一种永久性债务,这种公债借款人同意以后无限期地支付利息,但始终不偿还本金,这是长期的一个极端。在另一个极端,银行活期存款随时可以兑现,其偿还期实际等于零。2、流动性:这是指金融资产在转换成货币时,其价值不会蒙受损失的能力。除货币以外,各种金融资产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动性。其他的金融资产在没有到期之前要想转换成货币的话,或者打一定的折扣,或者花一定的交易费用,一般来说,金融工具如果具备下述两个特点,就可能具有较高的流动性:第一、发行金融资产的债务人信誉高,在已往的债务偿还中能及时、全部履行其义务。第二,债务的期限短。这样它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很小,转现时所遭受亏损的可能性就很少。3、风险性:指投资于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会遭受损失的风险。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债务人的信誉以及债务人的社会地位。另一类风险是市场的风险,这是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跌落的风险。当利率上升时,金融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下跌;当利率下跌时,则金融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上涨。证券的偿还期越长,则其价格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越大。一般来说,本金安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即偿还期越长,其风险越大,安全性越小。本金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与债务人的信誉也成正比。4、收益性:是指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金融工具收益性的大小,是通过收益率来衡量的,其具体指标有名义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平均收益率等。由于金融工具具有表外风险,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均要求操作金融工具的企业在财务报表的主体和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规定的会计处理大多数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则包含在应付债券、投资、股东权益等准则之中。应答时间:2021-07-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证券金融公司主要作用是为证券公司融资、借贷,不经营证券交易业务;证券公司也可以称之为证券经营公司 ,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证券金融公司是办理证券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业务有:(1)当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公司经营信用交易出现资金不足时,向其提供资金和股票的借贷;(2)当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或其客户进行证券交易出现资金和证券不足时,向其提供资金和证券的借贷。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拓展资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金融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类金融机构,是中国境内唯一从事转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旨在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配套服务。其股东单位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公司、百度百科:证券金融公司
专业人士请进:我大学选专业金融与证券 金融管理与实务两个专业的区别,哪个专业好,请多讲些,谢谢了。
金融与证券专业,乍一看,名头挺吓人的,对其不甚了解的你大概会心生怯意,且让我们来掀起它神秘的盖头。融,顾名思义就是资金融通;金融的四大分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与证券其实是在学金融的过程中侧重证券,把金融的其他分支作为辅助工具来解决学习证券中所遇到的问题。 金融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以住房按揭为例:住房按揭贷款的效果是可以让更多的人在需要房子但又缺乏资金的时候能够住上房子,很多其他金融证券发展的效果也会如此,都可帮助我们把一辈子中不同时期的收入做些更好的安排,使我们不至于在最最需要花钱的时候没钱花。 中国已成功加入WTO,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和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去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融资市场,从而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就必须拥有大批既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金融专业人才。而就目前我国的人才现状来说,这方面的人才无疑是缺乏的。 据统计,我国目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3至1/4,随着中国加入WTO,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会越来越大,尤其是金融、证券、保险业,大批的外国金融机构将占领中国金融市场,中国的金融、证券、保险机构要想在竞争中不被淘汰,就必须加强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今后对金融与证券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发展也需要大批熟悉中国市场和适应中国文化的本土化金融人才,金融与证券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 金融与证券专业涵盖的知识方面有:货币银行学、金融企业会计、统计基础、银证券交易实务等。金融与证券专业主要进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方面的教学。培养不仅具有金融理论水平、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术。而且具有银行会计业务的处理能力、商业银行业务(存款、贷款、结算等)处理能力、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能力,总之,就是具备实际操作技能适应我国目前金融债券相关行业要求的专业人才。 为了让你走的更稳健,潇洒,此专业毕业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可考取如证券从业员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等,以适应行业需要,在金融证券行业道路上大步流星,还有呢,你还可进一步考取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注册金融分析师(也称“特许金融分析师”,即 CFA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 接下来你就一路神采飞扬地飞奔向光明前方,通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毕业生非常适合于从事金融机构的一线工作。银行方向:学生具备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证券方向:学生具备证券投资基本知识和证券投资业务操作能力。银行出纳与储蓄人员、银行业务员、证券经纪员、银行信贷员、证券分析与投资人、证券交易前台业务员、证券会计人员等。 金融与证券专业,有着无穷的魅力神奇的魔力。通过它的学习深造,相信你一定能够获得一双慧眼看清纷纷扰扰的金融世界,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开辟一片新天地。 小链接:金融与证券专业属于高职高专专业,开设的部分院校有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 专业名称:金融管理与实务 专业代码:620103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金融管理的基本知识和金融实务的基本技能,从事金融管理和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金融管理及实务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经济法概论、货币银行学、银行会计、国际金融、银行信贷管理、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保险学原理、保险实务、财政与税收、银行信贷实务、银行经营管理、调查研究、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可设置的专业方向: 就业面向: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是性质不同、管理决策的机制不同和职责不同。性质不同。证券金融公司也称证券融资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专门从事证券融资业务的法人机构。但是证券公司是经过主管机关批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场所。管理决策的机制不同。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而证券公司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证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需要融资的投资人,并依规定将融资担保的股票提供给融券的投资人,作为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间的媒介,促进了交易市场的活络,完整了的金融制度。 对于投资者来说,只和证券公司有直接联系,如果需要买卖股票,可到证券公司办理委托,证券商的业务员在受理委托后,便会立即通知在证券交易所内的驻场交易员,驻场交易员接到委托通知,按一定方式在场内依照委托要求进行公开申报,完成交易。职责不同。证券交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了相应的保障,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筹划改制企业的股察上市,更多的是为普通的投资者买卖股票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证券金融公司主要作用是为证券公司融资、借贷,不经营证券交易业务;证券公司也可以称之为证券经营公司 ,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证券属于金融里面的专业的吗
属于的。金融覆盖的范围广 比证券好就业 可以说这个行业是很火的 但是需要很高的学历 一般本科 只能从最基层做起 证券是薪资最高的 金融学覆盖了证券。金融的就业方向如下:1、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2、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3、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4、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5、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6、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扩展资料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3、货物证券(商品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4、证券业是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其他金融机构组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投资与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与证券专业
金融/证券/投资具体是什么
金融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金融(FIN)就是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之后,实现价值和利润的等效流通。(专业的说法是:实行从储蓄到投资的过程,狭义的可以理解为金融是动态的货币经济学。)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它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学的学科体系是由从不同角度研究证券市场的行为特征及其运行规律的各分支学科综合构成的有机体系,主要包括传统证券学理论和演化证券学理论两大研究领域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益补充。
证券交易与金融的关系?
金融,顾名思义就是资金融通;证券交易是财务是资金的运作与管理,是投融资运作。金融的四大分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其中也包括了证券。证券交易涉及三个方面:融资、投资、资金运作与管理,所以被纳入金融的范畴证券交易与金融的关系也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金融的里面包含证券,证券属于金融分支。
新手如何学习金融证券知识?
可以看金融证券方面的书籍了解,或也可以多上网了解金融证券有关的案例分析,这样可以帮助自己更快地学习和了解到金融证券方面的相关知识。
金融证券与股票的区别。?
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银行票据,保险单,提货单,国库单 哪些不属于金融证券?
提货单,国库单不属于金融证券。但国库券属于金融证券。
金融证券行业选择IDC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金融行业虽然对带宽需求不大,但是对网络的稳定和安全性有更高的要求。按照金融证券行业的相关指引、规范,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公司在机房物理环境、网络、系统、应用、数据、管理、灾备等多方面都要达到相应合规标准。推荐中国电信为客户提供五星级钻石机房,国际一流的硬件设施、加上超强的服务保障体系和物理、网络双重安全措施,给金融行业提供了包括流量清洗、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风险评估等多项增值服务,全面保证金融证券用户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
闺女想从事金融行业,哪家证券公司比较好?
其实我们国内很多证券公司都是非常不错的呀,如果闺女想要去从事金融行业的话,那么其实是可以去以下这几个证券公司看一看的,然后自己做个对比进行挑选。01、中信证券很多人对于中信证券应该不是特别的陌生,这家证券公司的前身其实就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的时间比较的长,在1995年的10月25日就成立了。后来在2003年的时候,正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而且这家证券公司也是我们国内第一家A+H股上市的证券公司。这家公司目前已经成立了20多年了,现在公司已经累计营业收入了3100多个亿,光是净利润大概就有1160多个亿。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其实这家证券公司的实力还是比较强悍的,而且无论我们从哪一点来看,这家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现在都是领跑于市场的,在国内的口碑和声誉都是非常的不错,优势很明显。02、招商证券招商证券同样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证券公司,这家证券公司的待遇或者说福利还是挺不错的,很多想要做金融行业的年轻人,其实都想去这家证券公司实习。目前招商证券的各个业务以及综合实力,基本上都是能够进入行业前10强的。在2008年的7月份招商证券也是被证监会评定为A类AA级的卷数。03、海通证券海通证券公司也是一家历史比较悠久的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其实在我们国内的20世纪80年代,但是成立了很多的证券公司,而这家证券公司是唯一一个至今人在运营并且从未更改过名字的大型证券公司,从这一点我们也是可以看出这家证券公司的实力了。
金融证券可以自由工作吗
可以的,只要不违法。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市场上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的大概为23.8万人,主要从事一些初级销售业务,年薪约每年2-4万,拥有一级证书的大概2.1万人,可从事销售主管及以上销售类岗位也可从事营业部分析师,年薪约5-18万,而拥有行业权威型二级证书的仅仅1000多人,可从事投资分析师、研究员、私募操盘手,年薪大概15-80万以上。从前两年的数据分析来看,证券从业证的竞争还是很激烈的,但就整个证券行业来说,目前是国内收益最高的朝阳行业,是金融业的支柱。虽然对金融业人才需求的不断高涨,但是对于专业化的人才更是重视,对于一些高级的投资分析师和金融顾问专业化要求进一步提高。
金融与证券专业是什么,解释一下?
金融专业投资方向就是这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投资方向主要研究的是如何把个人、机构的有限资源分配到诸如股票、国债、不动产等(金融)资产上,以获得合理的现金流量和风险/收益率。其核心就是以效用最大化准则为指导,获得个人财富配置的最优均衡解。 金融专业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专业,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规律。该专业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论与实务,关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关于金融宏观调控及整个金融经济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关于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主要研究方向有货币银行学、金融经济(含国际金融、金融理论)、投资学、保险学、公司理财(公司金融)。
金融和证券有区别吗?
金融包括证券,一般金融三大方向为证券、银行、保险。
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证券金融公司主要作用是为证券公司融资、借贷,不经营证券交易业务;证券公司也可以称之为证券经营公司,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证券金融公司是办理证券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业务有:(1)当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公司经营信用交易出现资金不足时,向其提供资金和股票的借贷;(2)当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或其客户进行证券交易出现资金和证券不足时,向其提供资金和证券的借贷。证券公司(Securities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拓展资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金融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类金融机构,是中国境内唯一从事转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旨在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配套服务。其股东单位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公司、百度百科:证券金融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概述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类金融机构,是中国境内唯一从事转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旨在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配套服务,其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融资和转融券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调节证券市场资金和证券的供给;管理证券公司提交的转融通担保品;统计监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融资融券交易情况,防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的其他业务。
金融证券
2.53亿住房公积金离奇失踪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被捕,湘财证券3000万资产遭冻结 -------------------------------------------------------------------------------- 来源于:中山商报 2005年9月23日 第 160 期 A12版 阅读次数:1220 中山网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省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大楼楼顶上,那排铸有“制秦砖汉瓦靓衡州古城”的大字招牌,曾吸引了很多路人和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顾客的目光。而9月上旬,当地检察院的警车频繁出入招牌之下,更让这里成了市民关注的一个焦点。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9月1日,衡阳市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李来清向记者证实,8月上旬,该市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向阳已被捕。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名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9月5日,衡阳市政府主管房地产建设和住房公积金的副市长雷良坦言,衡阳市2.53亿元住房公积金在湘财证券购买国债后被质押,现已无法取出。“与刘向阳一同被捕的还有湘财证券的一名业务人员。” 一位此案的工作人员说,目前,衡阳市政府已经向湖南省高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湘财证券3000万元资产。 打单时发现公积金购买的国债已质押 2.53亿元住房公积金真正出事,缘于一次财务打单。对于财政相对落后的衡阳市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据现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辉介绍,该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已达13亿元,其中买国债占四分之一左右,贷款余额达10亿余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达21万人,自中心成立以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亿余元,已圆了4万户当地居民的购房梦。目前中心的资金运作方式,一是发放住房贷款,二是在保证支取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国债。 杨辉说:“今年7月中旬,工作人员去中国证券上海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打单时,发现国债被质押了,于是要求解除质押,但没有得到解决。于是,我们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又及时向省政府作了汇报。” 刘向阳扮演了什么角色 据记者调查,现年41岁的刘向阳,1995年从衡阳县政府一商业部门的副局长,调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刘向阳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据了解,刘向阳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近10年期间,曾到衡阳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工作3年。刘向阳的被捕是在她离开衡阳以后,被当地检察机关“请”回衡阳的。 一位刘向阳多年的同事为刘向阳的被捕深感惋惜。他回忆说,刘向阳平时对下属很关心,在单位很低调。“她的工作能力很强,在单位的口碑并不差。” 尽管当地检察机关对刘向阳的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并不能排除刘向阳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购买国债”的名义,把资金抽出来委托证券公司进行理财。刘和湘财证券之间有没有其他约定,很难说。 按照我国2002年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城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除了个人住房贷款获得收益外,只能在提取相应的准备金的前提下,通过购买国债这一种方式保值增值,而通过证券公司委托理财获得超额收益是绝对不允许的。 那么,刘向阳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当地一位证券业内人士说,“证券公司想套出如此大额资金是不可能的,除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方便。”他分析,很可能是双方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委托理财”协议,而后利用其他渠道转移资金。 谁为2.53亿元公积金大案负责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公积金监管属于同级监管,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审计、银行进行监督。 衡阳市审计局局长王永智说,早在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案发以后,衡阳的审计部门神经就被触动了。今年5月,衡阳市政府下发了有关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监管办法,现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动用超过50万元的资金,都得由审计部门同意。 “对于刘向阳案我们不是很清楚,但20多个人的管理委员会决策,实际上决不了策,也不会让他们决策。这种管理模式还是不好。”王永智称。 中国银监会衡阳监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贺岚峰表示,今年6月10日,中国银监会衡阳监管分局发布了第31期监管信息。这份信息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挪用住房公积金1.2亿元一案显示,银行机构工作职责的缺失,给极少数利用住房公积金犯罪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个别银行职员在客观上成了犯罪的“帮凶”。 贺岚峰表示,今后银监部门对受托银行未按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审查,对违规和可疑使用住房公积金不拒绝、不报告的,分局将依据管理权限加大惩罚力度。 编后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频频发生。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违规挪用,是近1年多来,全国住房公积金风险“爆发潮”中较为惨烈的一幕。就在此案发生前,郴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挪用1.2亿元公积金豪赌事件被曝光。在今年8月的法院一审判决中,李树彪被判死刑。 年初,河北保定市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航空证券保定营业部管理者席卷而逃。 此外,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王道生、王长生等挪用贪污公积金2800多万元。4月17日,江苏省建设厅承认,该省有6亿多元公积金国债被抵押挪用和用于委托理财,处在高危风险中…… 来自建设部的统计表明,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340多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7400亿元,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
啥叫证券啊?金融又是什么?
第一:证券的相关知识 一、证券有涵义 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依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就权益的凭证。所以,证券的本质是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该契约或合同赋予合同持有人根据该合同的规定,对合同规定的标的采取相应的行为,并获得相应的收益的权利。 二、证券的内容 证券的本质是种交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有:合同双方交易的标的物,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交易标的价格,交易标的物的时间和地点等。当然这些内容如果应用到不同具体的证券中,其中规定的内容有所不同。比如,远期合约合约与期货合约规定的内容就不一样。 三、证券的分类 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证据证券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凭证证券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持证人纪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 第二:有价证券的相关知识 一、有价证券的涵义 有价证券是证券的一种,即其本质仍然是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不过与其它证券的不同之处在于,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征:任何有价证券都有一定的面值,任何有价证券都可以自由转让,任何有价证券本身都有价格,任何有价证券都能给其持有人在将来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有价证券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做不同的分类。按发行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按上市与否,可以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按证券所载内容可以分为: 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 3.货物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 第三: 证券公司——为投资人买卖股票提供通道。 身为一般投资人的我们,其实最常接触的就是证券公司了。我们在证券公司开户,也透过他们中介来买卖股票。其实证券公司在股市中的定位很像是一个百货商店,方便消费大众买卖。所以你可以跑到你家隔壁的证券公司看盘、买卖,而不用亲自跑到证券交易所交易了! 那么,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可以居中帮投资人买卖股票吗?——不是。 一般投资人必须透过证券公司买卖股票,但并不表示所有的证券公司都从事中介股票买卖的业务。根据证券公司经营的项目分类,证券公司可被划分为四类:第一,证券经纪商,也就是居间帮投资人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第二,证券承销商,帮助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如果投资人要买公司发行的新股票时,就必须找这种类型的证券公司。第三,证券自营商,他们如同一般投资人一样,也是股票的买卖者。我们一般称为的法人,其中一类就是证券自营商。第四,综合类证券商,就是同时经营以上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金融的特征: 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a.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b.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2.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3.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金融保险和金融证券有什么不一样?
差别就大了,金融保险专业特色:本专业紧密结合未来保险市场的发展,体现企业人才需求的特色,为 基层一线及基层管理岗位培养人才,突出职业应用技能 ;既考虑国情又瞄准国际趋势,建立了科学、前瞻、实用的专业教学体系;每 一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实训指导,以保证学生学以致用,依 托企业共同完成教学目标。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 美等全面发展,具有金融保险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熟悉保险公司的主要 产品,掌握保险产品业务、及销售技术、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主干课程:保险概论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保险营销 风险管理 社会保障 金融概论 就业方向:可到银行从事前台柜员、金融产品营销等工作;面向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代理人、客户服务经理等工作;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代理等工作;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从事金融后台数据处理等工作。金融证券 金融证劵是那些消费和投资支出大于当前收入的单位(家庭、企业或政府)开出的借据或收据。 金融证券应该是金融行业和证券行业类的问题的汇总,包括股票、债券等。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本专业培养能独立从事金融与证券业务,具有系统理论知识和较强实务操作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可对口到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上市公司就职,还可以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保险理财等工作。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还可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金融从业资格证书。选择哪一个就要看你的兴趣爱好了。
什么是金融与证券?
金融,顾名思义就是资金融通; 金融的四大分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金融与证券其实是在学金融的过程中侧重证券,把金融的其他分支作为辅助工具来解决学习证券中所遇到的问题。 金融专业就是把其下四大分支放在平等位置上来讲。所谓的平等就是按照四大分支所占比重来安排课时。比重有大到小顺序: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而楼上所说的期货以及现货等等只是金融衍生学里面的内容,估计本科只会稍微提一下。
金融证券公司怎么运作
证券金融公司也称证券融资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专门从事证券融资业务的法人机构。 证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需要融资的投资人,并依规定将融资担保的股票提供给融券的投资人,作为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间的媒介,促进了交易市场的活络,完善了整个金融制度。 证券金融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把它视为商业银行看待。其主要业务是: 1、为维持证券的市场价格而发放贷款,为证券承销业务向包销商贷放资金。 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交易结算所需的资金或证券。 3、通过证券抵押贷放资金或出借证券。 4、通过包销商向公众投资者贷放认购所需的资金。 5、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司债券交易。 6、保管证券和接受证券寄存。 现有证券金融公司的运作情况 由证券金融公司统一为券商融资的方式在日本、韩国运作相当成功,为这些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贡献。日本的证券公司在筹措资金方面可直接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但主要还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进行信用交易融资。这种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融资模式,在亚洲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如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也颇为流行。 日本现有3家证券金融公司,即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大阪证券金融公司和中部证券金融公司。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成立于1955年,是目前韩国唯一的证券融资专门机构(隶属财政部),是韩国证券信贷的主要来源。中国台湾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其股东为台湾证券交易所、台湾银行、土地银行、光华投资公司及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其后,又成立环华、事邦、安泰三家证券金融公司。
金融证券化的优势
金融证券化的优势主要包括:货币资本的流动性、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受益性这四大优势。其中,流动性,是指金融证券化可以转让所有权,并通过流通市场完成交易,实现货币市场的高度流动性;稳定性是指货币资本的流向较为稳定,可以避免在资本市场波动受到的影响,保证资金来源平稳,也使投资者的资金得到保证;安全性是指在利用债权证券化的条件下,银行从中获取佣金,并转移了风险,从而降低了货币资本的系统性风险;受益性是指证券市价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还必须以利息收入水平为基准,因而持有证券者可从中获得差价收益,即货币资本的投机空间。
我国金融证券化面临的主要障碍
金融证券化即资产证券化,我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主要障碍包括:1、法律障碍。包括融资结构的适用管辖法律问题、资产发起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以及投资需求主体上的法律障碍。2、信用障碍。包括实现信用增级的障碍和信用评级方面的障碍。另外,目前我国缺乏被市场投资者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因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接受程度,而这个问题不能短期解决也成为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障碍。3、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障碍。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而目前我国还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实践,因此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制度和税收制度一片空白,也是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所面临的问题。4、人才缺乏。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融资工具,它涉及到法律、信用评级、会计和税收等方面,需要掌握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缺乏这方面的复合型人才,这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开展产生障碍。5、资产证券化宏观管理问题。我国的资本市场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不论是发行股票,还是发行企业债券,均要得到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的新融资工具,也面临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
金融证券常识
1.金融学必备基础知识 一应定要学好英语,高等数学。而且在大学期间尽量取得一部分学习和工作方面的荣誉。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证书等 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要求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2.金融知识具体有哪些 金融学(Finance)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经济学科,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 *** 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 [1]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验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金融学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方向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券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不知道可不可以帮到你呢 3.基础金融知识有哪些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金融的特征: 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a.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b.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2.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3.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4.金融知识包括哪几方面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 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 (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金融学 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 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 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a.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b.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2.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3.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金融证券是什么东西?
什么是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有哪些种类?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我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有三个来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存款资金的特点之一,是在经济发生动荡的时候,易发生储户争相提款的现象,从而造成资金来源不稳定;向其他商业银行或中央银行借款所得的资金主要是短期资金,而金融机构往往需要进行一些期限较长的投融资,这样就出现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在期限上的矛盾,发行金融债券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债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兑换,只能在市场上转让,从而保证了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同时,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时可以灵活规定期限,比如为了一些长期项目投资,可以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因此,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使金融机构筹措到稳定且期限灵活的资金,从而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扩大长期投资业务。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一国经济中占有较特殊的地位,政府对它们的运营又有严格的监管,因此,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按不同标准,金融债券可以划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两种: (1)根据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全融债券。如果盆融债券上附有多期息票,发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则称为附息金融债券;如果金融债券是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贴现发行,到期按面值还本付息,利息为发行价与面佰的差额,则称为贴现债券。比如票面金额为1000元,期限为1 年的贴现金融债券,发行价格为900元,1年到期时支付给投资者1000元,那么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实际年利率就是11.11%。按照国外通常的做法,贴现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税,并且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根据发行条件,金融债券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 普通金融债券按面值发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 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进利息金融债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利率,并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说,债券的利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累进,比如面值1000无、期限为5年的金融债券,第回年利率为9%,第二年利率为10%,第三年为11%,第四年为12%,第五年为13%。投资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间随时去银行兑付,并获得规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债券也可以像企业债券一样,根据期限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根据是否记名划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根据担保情况划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根据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根据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根据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划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侦券等。
金融证券主要是做什么的?
金融证券实际上是主要为投资者提供股票开户、股票走势分析以及股票交易所出现问题的协助。从事金融证券工作需要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
什么是金融证券?是不是就是股票?
百度里的金融证券类别说的应该是金融行业和证券行业类的问题的汇总,而股票因为它的特殊性和大众性,所以被单列出来。证券就是属于金融行业的一种产品。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什么是金融证券化?
公司融资的证券化指的是企业向银行借款在资金筹集中所占比例不断降低,而以发行商业票据和债权方式筹集资金的比例大幅上升。公司融资证券化的积极意义:对企业而言,直接发行证券的形式在市场上筹集资金既便利融资,成本又低,还可享受发行证券本身的许多好处。对社会公众而言,有价证券在流动性和收益率方面比银行存款更有吸引力。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推动了公司融资证券化趋势的形成。资产证券化的金融背景是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以美国为例,20世纪七八十年代储蓄机构由于资产负债在利率、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不对称以及自身管理问题导致的储蓄业危机,使得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面临困难。这迫使它们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六十年代中后期以后,对金融业的管制不断放松,使得这两类金融机构能够参与证券市场,这促使它们也加快向证券市场渗透。资产证券化的最初形式就是将期限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聚集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比较典型的适合于证券化的资产还有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租赁收款等。资产的证券化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加速了资金周转,增加了收益。
请问金融与证券有什么区别
金融包括:证券、银行和保险。这个概念您知道了,这个问题自然有答案了 回答者:3721happy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7-31 14:58小小的区别而已 金融专业要学的课程要多个几门,而证券和金融专业则偏向股票,债券,期货多一些课程。 回答者:人民南路 - 高级经理 七级 7-31 15:54金融,顾名思义就是资金融通; 金融的四大分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金融与证券其实是在学金融的过程中侧重证券,把金融的其他分支作为辅助工具来解决学习证券中所遇到的问题。 金融专业就是把其下四大分支放在平等位置上来讲。所谓的平等就是按照四大分支所占比重来安排课时。比重有大到小顺序: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而楼上所说的期货以及现货等等只是金融衍生学里面的内容,估计本科只会稍微提一下。
金融证券 和 公司证券 什么区别
金融证券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司证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如果是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就是金融证券 比如银行 保险公司之类的。一般公司的股票就是公司证券。金融证券是指商业银行或者政策性银行发行的证券,一般情况下金融企业比如银行同时也是公司,所以金融证券一般也是公司证券,只是向银行这种特殊的金融结构发行证券比一般的公司监管的更加严格,所以中国是单独予以划分为金融证券,在很多西方国家是没有金融证券这一说法的,都叫公司证券。
金融是证券吗?
金融包括证券,一般金融三大方向为证券、银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