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及次要赔偿?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第三者保险 )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赔偿金额达不到定损的额度,我可以向保监会投诉对方的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赔偿金额达不到定损的额度。你不可以向保监会投诉对方的保险公司。但是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为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不足差额部分。
企业倒闭赔偿工资以什么为准
法律主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人身伤害赔偿的债权从判决发生时生效吗
人身伤害赔偿的债权从判决发生时生效。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人身伤害是特指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他人身体的伤害。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案例 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中如何计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2)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安徽、山东福建等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二、山东省《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85.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三、福建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5、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元—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四、江苏省《江苏省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五、北京市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5、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26、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27、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六、四川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三、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具体标准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不同情况而定。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县(区、市),平均生活费标准,应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早均生活水平为准,不应区分城市和农村。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由审判人员按照《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种因素综合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的规定。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0000元规定的限制,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6、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7、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8、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七、陕西省《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二、致人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三、因民事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15000至20000元,二级10000至15000元,三级5000至10000元,四级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规定的最高限额内仍不足以给当事人精神抚慰的,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围内决定赔偿数额。八、重庆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下列案件,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案件;(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邻接权中的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权的案件。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1)权利人的意愿是否被严重违背;(2)权利人体现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严重歪曲;(3)是否给权利人的声誉和社会评价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4)侵权人是否因此获得较大的名誉或经济利益。(5)其他严重损害权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价值、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第二十三条权利人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也可以与财产权利损害赔偿一并提起诉讼。在后一种情形下,权利人如果将精神损害赔偿列为独立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就该诉讼请求单独确定赔偿额。九、广东省《广东省高院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9.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以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结合其他损害或者损失的情况综合确定:(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千元以下。(2)二十日以上,二个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五千元以下。(3)二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一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三万元以下。(4)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五万元以下;(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十万元以下;(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十五万元以下;(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二十万元以下;(8)十年以上的,二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三十万元以下;10.致受损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损害人丧失人身自由时间长短限制,在三十万元以下确定。十、云南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四、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14、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十一、河南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权,死亡抚慰金参照在5000元一10万元之间酌定。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合同是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签署合同我们才能松一口气,而合同里面有着违约金与合同赔偿金的规定,下面为大家分享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1 一、主张合同违约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1、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显然,从立法角度已经对这两种救济方式进行区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在个案纠纷中,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更能够帮助守约方实现合目的且不用为主张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合同利益。当然,某些情况下要求实际履行已经不能对守约方进行有效救济。 例如买卖合同中的迟延交付行为,在生产型企业的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如果出现因违约方原因迟延交货的情形就很有可能导致生产经营的停顿,即使继续履行合同但已经产生了经济损失。那么,在实际损失能够合理证明的情况下选择违约损害赔偿就可以有效地维护守约方利益,直接采用放弃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的救济方式而采取损害赔偿来弥补损失。 2、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方不得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 3、损害赔偿与采取补救措施 在不适应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同样以买卖合同为例,当事人A以二次销售为目的向生产商B进行采购,如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就可以要求B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但如果实际购买者C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并无且法修复,从而以无法实现使用目的为由要求A退货并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A显然因为B销售瑕疵产品的违约行为产生了违约损失,当然有权主张B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4、损害赔偿与解除合同 有效的解除合同行为将给各方当事人带来终止合同效力,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后果。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依本条规定,以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作为选择救济方式的时间节点。若已经履行,则即使违约方采取恢复原状或其他补救措施等方法,当事人仍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万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甲又将标的物出让给丙。甲的违约行为给乙造成了7万元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乙既可以要求甲支付1万元违约金,同时还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6万元。 (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还是以甲、乙的交易为例。假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9万元,甲的违约给乙造成7万元的损失,则乙只能要求甲支付违约金9万元而不能同时要求赔偿损失7万元。 因此,交易中,违约金不能约定过低,应适当高于一方违约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但也不能太高,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即为太高。 三、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才合法 约定违约金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及是约定具体违约金额还是约定违约计算方法法律原则上不加以禁止。但为稳定社会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违约金又要受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 因此,确定违约金时,既要权衡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体现惩罚性质,又要通盘考虑违约所造成损失彰显赔偿功能。故通说认为,我国违约金兼有赔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属性,赔偿性体现了违约金的基本功能,惩罚性体现了违约金的特殊功能。 由于约定违约金具备双重功能,故在具体案件中确定约定金时,应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处理,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针对何为“过分高于”,《民法典》规定以30%为临界点,即约定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 由于最高院设定了违约金的上限,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违约方通常均会抗辩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希望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然而,由于案件类型各异且违约造成的损失在大多数案件中不直观无法评估,故在确定违约金时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2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成立要件不同。违约金责任以法定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根据,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张违约金。而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有违约行为存在,而且还须有另外一方当事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事实。 (二)责任数额的确定不同。违约金责任数额的确定具有某种任意性,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议定,其数额多少并不以实际损失为限。 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是赔偿性违约金,且约定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而赔偿责任的数额,通常是以损失大小为根据的,并且只能在违约以后确定,其数额多少必须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相当。 (三)存在范围不同。只有法律规定了强制性违约金责任或当事人在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违约金责任才能得到适用;否则,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而只能主张损害赔偿。可见,违约金责任的适用范围,比损害赔偿责任狭窄得多。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区别3 一、损害赔偿的概念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二、违约金概念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一)成立要件不同,违约金责任以法定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根据,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张违约金,而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有违约行为存在,而且还须有另外一方当事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事实。 (二)责任数额的确定不同,违约金责任数额的确定具有某种任意性,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议定,其数额多少并不以实际损失为限,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是赔偿性违约金。 且约定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而赔偿责任的数额,通常是以损失大小为根据的,并且只能在违约以后确定,其数额多少必须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相当。 (三)存在范围不同,只有法律规定了强制性违约金责任或当事人在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违约金责任才能得到适用。否则,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而只能主张损害赔偿。可见,违约金责任的适用范围,比损害赔偿责任狭窄得多。
员工与公司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2022年新政策公布法条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 1、赔偿金=月工资×2N(未签合同月数,N小于等于11) 2、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_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1)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 (2)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X50%) (3)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X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九)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员工提前辞职要赔偿公司违约金和培训费
[案例]1998年9月陈某被上海一家外资公司聘用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约定合同期限2年。2000年3月公司因为陈某办理了本市户口,要求他继续为公司服务3年,双方因此签定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如陈某在服务期内提出离职要求,应当支付公司违约金4万元。2000年11月初,公司派陈某出国培训,在培训前双方签定了培训合同,约定培训费用为陈某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实际发生费用24000元),并约定培训后陈某应当为公司服务3年,如服务期未满而离职,陈某需赔偿公司所有的培训费损失。 2002年10月,陈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陈某支付4万元违约金及24000 元的培训费,陈某以依法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手续,不存在违约,并且办理户口所需费用皆由自己支付为由,拒绝了公司违约金支付的请求。至于培训费,陈某以培训实际是出差,公司根本未提供培训为由拒绝支付。2002年11月,在辞职报告递交1个月后,陈某离开公司。2002年12月,公司在向陈某索要违约金与培训费损失无果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仲裁支持了公司的违约金请求,并要求陈某支付公司培训费8000元。 [劳动法苑网主任陆敬波律师评析]这是一起关于员工提前辞职是否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责以及赔偿培训费之责的案件。《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义务和法定形式的规定,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单方解除权。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合同双方应当遵守的主要合同义务,陈某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但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当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未出资情况下是否有权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根据2002年5月1日生效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因此,只有符合该《条例》规定的两种情况下的违约金条款对劳动者来说才是合法有效的。但由于本案所涉三份合同均在2002年5月之前签订,故本案应当适用原来的《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由于原来的《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违约金事项,因此根据有约定从其约定的原则,在陈某与单位就户口解决的合同中已就陈某提前离职设定了违约金额,且在违约金额不是明显奇高的情况下,陈某当然应当为其提前解约行为承担违约之责。 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培训费的赔偿事宜;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培训费赔偿”方面的约定,员工也应当赔偿一定的培训费,依据 1995年10月10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的规定,培训费赔偿额的计算如下: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本案陈某在培训前与公司签定了培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陈某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应于2003年11月期满,但陈某在2002年12月就离开了公司,当然应该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但鉴于其已经为公司服务两年,故陈某只应当承担三分之一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式和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内容
工伤死亡赔偿金 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 领取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动者 因工伤死亡 ,工伤 死亡赔偿金 赔偿如何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式有哪些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式: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 未参加工伤保险 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 工伤保险待遇 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工伤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共存的情况有哪些
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万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甲又将标的物出让给丙。甲的违约行为给乙造成了7万元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乙既可以要求甲支付1万元违约金,同时还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6万元。 (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还是以甲、乙的交易为例。假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9万元,甲的违约给乙造成7万元的损失,则乙只能要求甲支付违约金9万元而不能同时要求赔偿损失7万元。 因此,交易中,违约金不能约定过低,应适当高于一方违约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但也不能太高,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即为太高。二、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才合法? 约定违约金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及是约定具体违约金额还是约定违约计算方法法律原则上不加以禁止。但为稳定社会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违约金又要受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因此,确定违约金时,既要权衡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体现惩罚性质,又要通盘考虑违约所造成损失彰显赔偿功能。故通说认为,我国违约金兼有赔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属性,赔偿性体现了违约金的基本功能,惩罚性体现了违约金的特殊功能。 由于约定违约金具备双重功能,故在具体案件中确定约定金时,应严格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针对何为 过分高于 ,最高院在《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以30%为临界点,即约定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三、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区别 (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 (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它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 (3)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金额大小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作为标准作为参照;损害赔偿金则是完全以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如果当事人举不出损失的证据,那就很难得到足额的赔偿。 (4)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合同法,而赔偿金不仅仅适用于合同法,也适用于刑法、民法、劳动法等,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比违约金广。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它责任。 定金数额是有上限限制的,一般是不可以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
劳动纠纷案中补偿金,赔偿金及代通金怎么计算
1、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赔偿金有两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还有一类是惩罚性质的赔偿金,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代通知金:以离职前上个月工资为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关于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定金
1,可以要求返还2万元。2,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这3个可以任选其一。但是不能多选的。
康美被判赔偿5.2万投资人24亿,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哪些意义?
康美被判赔偿5.2万投资人24亿,这起案件的判决意义是: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有的判决。康美公司实际控股人四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康美药业严重财务造假为未被审计发现,被判决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A股市场,首单证券集体诉讼案;他的示范意义重大,是落实新的证券法的有力举措;对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工伤工厂要赔偿多少钱
法律主观: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个月,由 社保 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标准按受伤前本人 工资 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 伤残 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 退休金 和 护理费 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 退休 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法律客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条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工伤认定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工厂工伤怎么赔偿标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基本上都知道了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或者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及时的寻找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工作有的时候难免或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果出现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况,大家也都会要求赔偿,今天我就帮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工伤怎么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2个月=56122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6个月=40816元。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173元×70%=89285元,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173元=2173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928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730元=155611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2个月=30612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173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173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0个月=2173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173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8个月=2040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173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6个月=1303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173元=2173元。
社保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如伤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2个月=56122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六级工伤具体可以赔偿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评残6级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工伤经过鉴定之后,确定为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要看自己有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没有就要和公司进行沟通。一、伤残等级6级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二、伤残赔偿金由谁来承担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三、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有哪些按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6条的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所以应该是这样的: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计算公式,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厂里工伤怎么赔偿
在厂里遭遇工伤,工伤赔偿的算法:构成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工资的27倍来算,构成二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25倍来算,构成三级伤残的,按职工工资的23倍来算等;而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职工工资的90%,二级伤残是85%,三级伤残是80%等。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二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2个月=56122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三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工厂一般赔偿多少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个月,由 社保 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标准按受伤前本人 工资 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 伤残 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 退休金 和 护理费 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 退休 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工厂受伤赔偿标准
工厂工伤怎么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二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2个月=56122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三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四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五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6个月=40816元。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173元×70%=8928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173元=2173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928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730元=155611元。六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七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2个月=30612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173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173元=1530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八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0个月=21730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173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8个月=2040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173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6个月=1303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173元=2173元。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一、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10级标准2022 一、安徽省统计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年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5、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139元/年 二、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1)60周岁以下:538720元 (2)61-75周岁:26936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134680元 2、农村居民 (1)60周岁以下:216420元 (2)61-75周岁:10821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54105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 城镇和农村居民元 (三)伤残赔偿金 1、城镇居民:2693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2、农村居民:10821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四)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未成年抚养费: (1)城镇标准:17234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农村标准:8975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营养费:30元/天 (七)精神抚慰金:不高于8万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安徽省死亡赔偿金2022年最新标准 1、属性上,补偿性抑或惩罚性 2、对象上,安抚生者抑或补偿死者 3、内容上,财产赔偿抑或精神抚慰 申请死亡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责任认定书》; 3、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工伤报告;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等。
11部委出台《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大众在美面临惩罚性赔偿
摘取每日重要新闻,以科技视角、极客精神,挖掘重点,探索更多。编辑丨AutoR智驾 智驾小郎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布:2025年要形成中国标准体系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盖章,出台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通知中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督和网络安全体系将基本形成。在5G技术催化渗透以及国家政策的不断加码之下,备受关注的车联网市场或将借此迎来新机会。从产业层面看,智能汽车已成为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汽车与相关产业全面融合,产业链面临重构,价值链不断延伸,产业边界日趋模糊,呈现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发展特征。从技术层面上看,汽车正在逐渐进化成为类似手机的智能终端,车联网(V2X)系统开始成为改善汽车座舱体验的重要配置。车主拒绝百亿美元和解 大众汽车接受审判面临惩罚性赔偿自2015年,大众汽车被美国环境保护署曝出“柴油排放”作弊门事件以来,大众汽车已经为此花费了数百亿美元来处理危机,但显然该事件所引起的风波到现在还没有平息。据外媒报道,2月24日,大众汽车集团因柴油排放丑闻面临着一次新的审判,这是该公司首次在美国接受陪审团审判。大众汽车表示,该公司已经为纠正错误支付了大量费用,但是依然有数百名车主拒绝接受该公司提出的100亿美元和解协议,这些车主表示大众的悔改力度还是不够。如果陪审团认为大众的这一行为恶劣到足以要求其进行惩罚性赔偿,那么大众还需要对此次排放作弊事件进行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并且该案件的审判结果还将会对大众汽车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沃尔沃放弃激进的自动驾驶目标 称没有100%的安全性系统据英国autocar报道,沃尔沃一直是业内长期追求汽车实现完全自动自动驾驶功能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但现在,该公司正放弃这一激进的目标,重新澄清对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看法。沃尔沃将于2022年推出的全新一代XC90将配备先进的硬件和软件,以便在条件允许的高速公路上实现解放双眼或者双手的自动驾驶功能。然而,沃尔沃也明确表示,能否实现这些功能将由系统来决定道路状况是否安全,并称永远不会有一个系统意味着汽车100%的时间能够无人全自动驾驶。特斯拉透露新电池技术,超级电容概念股掀起涨停潮 有色钴板块早盘再走弱2月24日,超级电容概念股上演涨停潮,截至发稿,铜峰电子录得4连板,新筑股份、泰尔股份、思源电气等个股均封涨停。在此之前,特斯拉透露自主研发的新电池是干电池技术+超级电容组合,具体成分预计会在四月的特斯拉电池会议上进行说明。有色钴板块继续走弱,截至发稿,寒锐钴业跌停,华友钴业逼近跌停,百川股份、洛阳钼业大幅跟跌。有色钴板块近期承压,新能源车龙头特斯拉(TSLA)正在与A股上市公司宁德时代商讨在中国工厂使用无钴电池的事宜。小鹏汽车两股东退出 回应:是集团海外重组一部分天眼查数据显示,小鹏汽车运营主体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发生工商变更,河南省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金资本投资实体之一)和肇庆市高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粤财创投控股)退出其股东行列,该公司注册资本也从3836万元降至约2529.5万元。阿斯顿·马丁发布全新DBX官图新车由阿斯顿·马丁旗下定制部门Q负责打造,旨在为买家造出专属于自己的个性化DBX。新车提供包括缎纹氙气灰在内多重车漆可选,配22英寸亮黑色定制轮毂,碳纤维外观包以及使用阳极氧化制作的黑色门槛板;内饰部分中控上的碳纤维饰件采用280层碳纤维制成,制作过程超过100小时;至于机械部分新车则是跟普通的DBX保持一致;据悉,DBX By Q会在今年的日内瓦车展上首展。零部件供应中断或导致印度汽车产能减少10% 中国车企拓展市场承压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国本土车企对印度汽车市场的押注看来可能会暂时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印度工业联合会估计,如果汽车制造商无法获得中国的零部件供应,印度今年的汽车产量最高会减少10%。大众2025年或推出基于MEB平台的ID R纯电动车2月24日,据autocar报道,大众汽车计划推出一款先进的全新跑车。这款车被认为是ID R性能跑车系列车型的一款,并将于2025年量产。据大众汽车高层消息人士透露,新款主打车型被构想为双门轿跑车和敞篷跑车,并将基于MEB电动车平台为基础打造。有消息称,如果一份内部ID子品牌战略文件能够实现,ID R可能会与第二代特斯拉Roadster跑车展开竞争,并在该公司的Karmann分公司组装。雷克萨斯LM 300h正式上市 售116.6-146.6万2月24日,雷克萨斯官方宣布旗下高端MPV车型——雷克萨斯LM正式上市,雷克萨斯LM 300h共推出两款车型,包括七座隽雅版及四座御世版,售价分别为116.6万元和146.6万元。尤其四座御世版,前后排由私密屏窗隔开,并配备可升降变色隐私玻璃,有着奢华的内装和丰富的舒适配置。动力方面,雷克萨斯LM 300h搭载2.5L自然吸气发动机+永磁同步电机组合的混动系统。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港股券商倒闭,美股资产了可以赔偿吗
可以的变卖就可以了,按汇率兑换,进行对等偿还。 香港证监会下设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运作。投资者赔偿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保护散户投资者,一旦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因为违责事项导致任何国籍的投资者蒙受损失,而这些违责事项是涉及香港交易所买卖的产品,散户都可以向投资者赔偿基金申请赔偿。“违责”在《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申索)规则》中的定义为:违责中介人、其雇员或其相关联者破产、清盘、无偿债能力,或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犯有不当行为。违责中介人必须是:(1)就证券交易或期货合约交易获发牌或获注册的中介人;(2)就证券保证金融资(俗称孖展)获发牌的中介人;(3)提供孖展的认可财务机构。也就是说,所有提供证券或期货合约买卖的持牌券商或银行,都在赔偿基金的涵盖下,违责中介人可以是机构或个人。另外,如果散户不是在香港证监会发牌的券商处开户交易,也就是说碰上了假券商,赔偿基金并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散户如果对所开户券商有疑问,一定要先通过香港证监会查询其是否属于持牌券商。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收取买卖交易所产品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征费,香港证监会于2005年10月设立了一个暂停及恢复征费的机制,当赔偿基金的资产净值超过14亿港元时,便可暂停征收征费;当赔偿基金的资产净值跌至低于10亿港元时,便可恢复征收征费。自2005年12月起,征费已经暂停征收。Image赔偿基金对每个散户设置了赔偿上限,从2020年1月1日起,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单户赔偿上限从15万提高到50万,可以覆盖90%以上港股券商用户。运作机制是,赔偿基金向散户赔偿后再向违责中介人追偿。赔偿金额根据违责日期当天的证券或期货合约收市价计算,违责日期通常是指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的交易权被暂停的日期。Image自2003年4月赔偿基金设立至今,赔偿基金总计处理了4家小券商违责引发的赔偿事宜。
车辆损失不足2000元交强险怎样赔偿
交强险只能赔偿双方事故时,造成对方的车辆损失可以限额内赔偿。如果自身的车损是不赔偿的,只有购买商业险的车损险才可以赔偿。如果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内赔偿范围的。法律分析根据责任的划分和损害的程度,有不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可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2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1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通事故交强险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赔偿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强交险怎么赔偿
没有强制保险,只有强制保险,强制保险赔偿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相关事故负责,在事故中造成残疾或死亡的,最高赔偿18万元,造成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2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元.8万;2.无责任赔偿:被保险人在相关事故中不负责任,造成伤残或死亡的,最高赔偿1.造成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100,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800。交强险简介交通强制保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英文名称是Compulsory insurance for vehicle traffic accident liability,购买强制保险后,被保险人驾驶车辆并在保险合同中发生相关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条款对被保险人给予一定的赔偿。2020年9月19日,国家发布了车险改革的相关规定,将交强险责任赔偿金额从12%开始.2万增加到20万。伤残死亡赔偿费包括交通费、误工费、补偿费等。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交强险死亡伤残项180000元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费用相对来说比较繁琐,而且也是保险公司和当事人之间产生分歧比较多的地方,接下来咱们就从死亡伤残项各分项开始逐一解读。1、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受到伤害到痊愈这一段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这里就产生了两个问题,误工时间是依据什么来界定的呢?收入状况又该怎么界定呢?首先,咱们说一下误工时间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误工期”,该标准是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该标准是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适用于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那么赔偿标准中收入情况怎么界定呢,该标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固定收入,该情况需要提供: ①用人单位资质和受害人劳动合同; ②事发前3个月工资表(银行流水);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当事人月工资超过5000元,需要提供个税证明。另外一种是没有固定收入,一般根据受害人的工作性质,参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全省居民各行业年收入水平来计算,也就是所谓的“行业标准”。2、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赔付标准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①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该项标准不再赘述,可参考上一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②护理人数:原则上支持1人护理,随着我国疫情影响,医院陪护期间一般只留1人进行陪护;③护理期限:也就是所谓的“护理期”,该标准也是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进行确定,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④护理级别:该标准一般适用于重伤案件,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分为:① 完全护理依赖; ② 大部分护理依赖; ③ 部分护理依赖。3、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该费用标准一般是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标准进行计算。4、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那么怎样确定受害人的伤情是否属于残疾呢?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赔偿标准是否一样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该文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分级》。5、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上述两项标准也是保险公司与当事人之间产生分歧的地方;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赔偿标准是否一样呢?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修改共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6、丧葬费:是指用于受害人死亡时办理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7、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8、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首页法律讲堂详情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2022交强险赔付标准最新)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2-08-08 11:07:27在线秒签 便捷安全电子合同融合钉钉,安全签署钉钉合同公章+合同章+法人章电子印章在线生成 支持手写电子签名交强险主要保障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且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的。那么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多少,2022有什么新规,2022交强险赔付标准最新是什么情况?2022交强险赔付标准最新最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自2020年9月19日起,根据银保监会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以前的数额进行了改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提升至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提升至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不变。相应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比例也同样上升,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提升至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提升至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交强险赔偿限额按照相应的项目进行计算,每一项都有固定的赔付额度,超出额度的部分就需要自己承担。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2022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交强险死亡伤残项180000元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费用相对来说比较繁琐,而且也是保险公司和当事人之间产生分歧比较多的地方,接下来咱们就从死亡伤残项各分项开始逐一解读。1、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受到伤害到痊愈这一段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这里就产生了两个问题,误工时间是依据什么来界定的呢?收入状况又该怎么界定呢?首先,咱们说一下误工时间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误工期”,该标准是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该标准是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适用于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那么赔偿标准中收入情况怎么界定呢,该标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固定收入,该情况需要提供: ①用人单位资质和受害人劳动合同; ②事发前3个月工资表(银行流水);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当事人月工资超过5000元,需要提供个税证明。另外一种是没有固定收入,一般根据受害人的工作性质,参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全省居民各行业年收入水平来计算,也就是所谓的“行业标准”。2、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赔付标准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①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该项标准不再赘述,可参考上一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②护理人数:原则上支持1人护理,随着我国疫情影响,医院陪护期间一般只留1人进行陪护;③护理期限:也就是所谓的“护理期”,该标准也是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进行确定,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④护理级别:该标准一般适用于重伤案件,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分为:① 完全护理依赖; ② 大部分护理依赖; ③ 部分护理依赖。3、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该费用标准一般是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标准进行计算。4、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那么怎样确定受害人的伤情是否属于残疾呢?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赔偿标准是否一样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该文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分级》。5、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上述两项标准也是保险公司与当事人之间产生分歧的地方;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赔偿标准是否一样呢?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修改共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6、丧葬费:是指用于受害人死亡时办理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7、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8、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交强险医疗项赔偿限额18000元包括:门诊或住院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1、医药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等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该费用标准主要是依据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包括门诊和住院发票,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合理支出的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该费用标准是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的。3、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该费用标准一般是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标准进行计算。4、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该费用标准一般是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费用评估文书或待实际产生后依据正规发票进行计算。5、整容费:是指受到人身损害的人因为脸部受损,原有容貌发生了改变,而通过手术改变容貌所产生的费用; 该费用标准一般是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费用评估文书或待实际产生后依据正规发票进行计算。
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碰别人车交强险赔偿范围的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祸我全责车只交了强险怎么赔偿
我对这起车祸负全部责任,而这辆车只付出了很大的风险。我该如何补偿对方?车祸对方锁骨骨折,我全责,车只交了强险,我怎么赔偿对方?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你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将由你来承担。因为你购买了交强险,所以首先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赔偿后有剩余的,你自己赔。在进行民事赔偿时,我想让你注意几点。赔偿的调解方式都有哪些?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的协商民事赔偿,如果争议不是很大的话,你们的交通事故很快的就会得到解决。赔偿的调解方式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民事赔偿。如果争议不大,你的交通事故很快就会解决。如果双方有争议的话,是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日之内必须书面申请,让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话,交警部门是不能强制性要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事故民事赔偿的调解。在民事调解的过程中,主要是有些费用可能是超过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但是对方一直要让你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第三方的介入来协调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上,双方经过多次的调解都达不成协议,那么只能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像你这样的案子,如果你与对方达不成协议,对方最终一定会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你和你的保险公司将成为被告。关于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面,今年有了很大的变化,也就是2020年的9月份。论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上,今年也就是2020年9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交强险赔付金额从12.2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0万元。我看到这个问题是两年前的问题,但我可以用这个问题来谈谈强制保险的最新赔偿。目前的20万人是这样分布的,车辆的损失和以前没有变化,还是2000块钱。人员的受伤已经从原来的1万块钱提升到18000块钱。伤残、死亡赔偿金以及在交通事故中人员的其他损失都是可以最高报销到18万。赔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方面。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承担的是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应该是尽量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多赔偿一些,这样可以减轻你再赔偿时候的压力。赔偿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要负全部责任。在进行赔偿时,保险公司应尽量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进行更多的赔偿,以减轻你再次进行赔偿时的压力。在进行民事调解的时候,也要多和自己的保险公司沟通,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沟通,这样在以后的赔偿中你会很被动。毕竟民事赔偿中,保险公司可以多赔一分钱,你以后也少赔一分钱。我举个例子。我举个例子。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机动车只需缴纳高额保险。首先,保险公司会在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对方1万元的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将在交强险18万范围内予以补偿。如果伤者需要鉴定,将在18万元的限额内予以赔偿。目前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其实挺广的,但是车辆损失的赔偿比较少,只有两千块钱。交完交强险后,剩余部分全部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我的个人建议。保险公司2020年在保险的范围上和保险的金额上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据我个人的了解,现在目前在商业三者险上,一般的车辆如果购买到100万的赔偿额度的话,可能最多只需要300块钱左右吧。我个人的建议。2020年,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和金额上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据我个人了解,目前在商业三险中,如果一般车辆购买赔偿金额100万元,最多可能只需要300元左右。驾车者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我们尽量购买更多的商业三重保险。这样,交通事故发生后,经济赔偿的压力就可以减轻。百万购车补贴
交强险赔偿流程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
车损怎么赔偿
车损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车辆损失的都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具体的赔偿范围如下:1、碰撞、倾覆。碰撞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人为划痕不算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内。倾覆是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翻车,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保险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补偿和赔偿在法律上的区别
【法律分析】:1、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所以如获得补偿,其价值一定是比相应的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惩罚性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是不带有惩罚性的。2、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比如说张三撞死一个闯红灯的人,他无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死了。按照公平原则,还是要适当补偿的。赔偿就涉及到过错了,侵权,违约等就是赔偿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其次还有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可能涉及到的问
法律主观: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有:,(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二)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就明确表明: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就是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案件时,以“人身伤害”为由起诉、立案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对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处理中,还存在以人身伤害为诉讼理由。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获得赔偿的诉讼程序。患者及其家属在听到这样的程序的时候,可能会感到比较“新鲜”,认为这是一个新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也一定是一些新鲜出台的法律法规。其实不然,以人身伤害诉讼医疗纠纷案件的,是用的“老法唱新曲”。该程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恰恰是我们在熟悉不过的《民法通则》及其解释(意见),《证据规则》、《司法鉴定规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等等法律法规。换句话讲,这样的纠纷案件更像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由于一方(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造成另一方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另一方(患者及其家属)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案件。就是医疗机构在为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出现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的身体的损害后果,并且该损害后果就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在该诉讼程序中,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清楚的看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诉讼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更不是法官进行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否是医疗事故,不再是认定事实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在相关事实的认定的标准上已经完全不同于“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甚至可以说在这样的诉讼程序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与该程序没有任何关系的。在涉及民事赔偿的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强调违约问题(美容纠纷案件),目前一般是将医疗损害事件作为人身侵权纠纷来处理的。因此,法官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医疗损害事件是否符合侵权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1、损害行为,就是医院在治疗、抢救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这里需要提醒广大患者及其家属,这里所讲的过错行为是现实存在、并且可以用相关证据证明的“过错行为”。对于这个问题,患者及其家属作为受害人,千万不要“想当然”!由于医疗纠纷的专业技术性比较强,在医疗过错的判断上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有时是很难做出判定的。2、损害结果,就是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功能障碍、器官缺损、身体残疾、患者死亡的结果;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手头上有“诊断证明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可以客观的证明受到的损害后果,就可以作为损害后果的证据。3、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这是医疗纠纷中的核心和难点,由于患者到医院进行治疗时本身就是存在其他疾病的,怎样区别损害后果是由于原发疾病造成的,还是医院的医疗损害造成的,需要通过鉴定来区别,再划分责任大小。在法律的责任划分上讲求“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伤害后果就是由于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在能够确定这样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医疗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在判定上需要医疗专业技术的支持。而其后3、4两个要件,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法官难以判断真伪,即使医疗机构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举证,法官也难以从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据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法官更多地需要专业鉴定机构来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鉴定正好满足了法官的这一要求,在鉴定中着重解决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从对人身损害的判定标准上看,这基本上是民事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与我们代理民事纠纷案件没有太多的区别。其实际上就是按照侵权纠纷案件处理了。在判定的标准上使用的是构成要件标准。并不涉及太多的医疗技术问题,如果有相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的方式来解决。这样法官在判决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更为主动的指挥和调动当事人双方的积极性。将不再以医疗技术的判定作为案件法律判定的前提和基础对待。
赔付和赔偿的区别
法律分析:1、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2、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3、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4、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5、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福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6、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
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一、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标准为: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日进行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流程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程序:先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的请求;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审查,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的,再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数额等内容;最后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请求人;如果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一、国家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刑事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国家赔偿的办理程序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皮拆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1、是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2、是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经济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春握樱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扒丛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根据当地人均水平进行定额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民事赔偿金额标准
民事赔偿金额标准,具体如下: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民事诉讼流程有哪些民事诉讼流程,具体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国家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二十五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二十六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第二十八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来源泉州律师网页链接(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第二十九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和野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方法计算公式: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档氏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三、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一般是由于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但是它的补偿是有一定的界限的也不是无限的,经济赔偿金存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两者的利益会有损失,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任务来定。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为:1、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按照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支付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存在问题的,应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是指当事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过错或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或者合同义务,为弥补另一方的损失而负担的金额。在中国,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形成两种赔偿金制度,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形成请求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通过劳动监察形成责令赔偿金。【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其次还有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
法律主观: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有如下几个种类: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法律客观: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关于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一、国家赔偿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二、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与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这种侵害并非直接指向财产,而是剥夺和限制受害人的权利,其后果往往是造成企业停产或法人消灭。对此,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法律上补偿和赔偿区别是什么
一、法律上补偿和赔偿区别是什么1、法律上补偿和赔偿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2)原则不同,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出于公平原则进行的,赔偿涉及到过错责任;(3)定义不同,补偿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什么情况下要国家赔偿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这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费。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部分劳动者想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国家赔偿程序规定流程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程序:先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的请求;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审查,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的,再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数额等内容;最后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请求人;如果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一、国家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刑事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国家赔偿的办理程序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补偿和赔偿在法律上的区别
【法律分析】:赔偿与赔付的区别:二者在性质、意义、概念、方式等方面不同。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出险以后根据保险合同向受益人赔付保险金有两种方式,一是赔偿,二是给付。赔偿一般出现在财产保险中,具有补偿性质。给付一般出现在人身保险中。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所以如获得补偿,其价值一定是比相应的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惩罚性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是不带有惩罚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补偿和赔偿在法律上的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法律含义不同,赔偿意味着赔偿方存在法律上的过失,如侵权或者违约,需要承担赔偿对方全部损失的法律后果,包括精神赔偿;而补偿而意味着补偿方不存在法律过失,仅仅是因为合法进行的法律行为而给相对方造成了合法利益损害,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给予补偿,并且补偿时需要考虑双方利益均衡,以合理为必要。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补偿一定是比相应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赔偿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不带有惩罚性。【法律依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1》第十五条 有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度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扩展资料《民法总则》民事赔偿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赔偿制度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1、是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2、是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经济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 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申诉 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 国家赔偿 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赔偿标准 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赔偿金 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 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刑事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 法规 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国家赔偿的种类有几种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 诉讼 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于国家赔偿的标准由国务院进行规定,自2019年5月15日后,获得国家赔偿的相关人士将获得每日315.94的赔偿,然后造成财产损失的,将会将以损失财产的标准来获得所有损失财产的赔偿,这就是对于受害者上财产上的相关赔偿了。
经济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方法计算公式: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三、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一般是由于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但是它的补偿是有一定的界限的也不是无限的,经济赔偿金存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两者的利益会有损失,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任务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家赔偿支付程序
法律主观:凡事都讲究其步骤也可以说其流程,申请国家赔偿也不例外。可能很多人对于国家赔偿的一些法律问题,很多人可能并不熟悉。但是这涉及到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了解它的法律常识是必要的。一、国家赔偿赔偿程序(一)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二)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四)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国家赔偿立案材料有哪些(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首先提出国家赔偿的主体应当是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求人要先向有关单位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要求以及理由等写清楚;赔偿机构在申请赔偿后的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逾期不赔偿或者当事人对赔偿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按照《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解决赔偿争议。但是,实行这一原则有一例外,即赔偿请求人提出时,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存在,赔偿请求可能依附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根据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不同情况,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以外的公安、安全、检察机关的,赔偿请求人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再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在国家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另一个重大区别是在审理机构方面,行政赔偿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审理;刑事赔偿则是由人民法院特别设立的赔偿委员会审理。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这是因为刑事赔偿涉及的国家机关较为复杂,其中,既有主持赔偿争议解决的人民法院,也有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是赔偿义务机关,又是主持解决赔偿争议,决定是否赔偿的机关。尽管主持解决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和履行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并非同一个人民法院,但他们毕竟同在人民法院系统,这似乎有悖于“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这古老的公正法则。同时,人民检察院本是对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的机关,而在刑事赔偿中。人民检察院则要作为当事人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这些特殊情况决定了刑事赔偿不能作为一般的案件对待,由人民法院既设的任何一个审理机构处理。因而,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1、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2、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前者是补助费用,后者是赔偿费用,且支付标准是前者的两倍。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赔偿和补偿的法律上的区别
赔偿和补偿的法律上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性质不同。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2、两者有无过错责任不同。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赔偿是由于存在过错带来的结果;3、发生的基础不同。补偿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发生,赔偿是当事人故意为之的行为带来的后果。赔偿的分类如下:1、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一种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另外一种是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2、犯罪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3、交通肇事赔偿。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4、保险赔偿。保险赔偿是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给予的补偿。其金额的计算通常有如下方式:比例责任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第一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即只负责赔偿投保财产的损失与约定的限额标准的差额部分;5、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别的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2020年国家赔偿标准为每日346.75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作出赔偿决定、复议决定时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具体的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金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根据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离婚情况都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此时要看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而这个原因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补偿的基本意思有弥补缺陷,抵消损失。也有科技方面的补偿,当管道输送介质或管道所处环境有温度变化时,管道由温度引起的热胀冷缩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方式补偿该尺寸变化,将会在管壁内产生很高的应力,通过管道传至固定管架或设备,当温差过某一范围时,温差应力大于管子可承受的应力范围,这时就必须考虑补偿问题。2、赔偿指:(1)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2)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损害赔偿包括以下费用: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赔偿的意思
赔偿的解释(1) [indemnify]∶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 保险公司赔偿了他的损失 (2) [satisfy]∶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签订一个赔偿条约 详细解释 由于自己的行动而使他人蒙受损失从而 给予 补偿。 《元典章· 户部 二·分例》 :“若有支使不应,即勒当该之人赔偿。” 明 高明 《琵琶记·义仓赈济》 :“相公, 小人 招不得,自古道东量西折,难教小人赔偿。” 赵树理 《李有才板话》 六:“这还都是些小事,最叫人可恨的是把 喜富 赔偿 群众 损失这笔款,移到武委会用了。” 词语分解 赔的解释 赔 (赔) é 补偿损失:赔偿。赔款。赔礼。赔罪。赔 不是 。 亏损,与“赚” 相对 :赔本。赔钱。赔了 夫人 又折兵(喻本想 占便宜 , 结果 没有占到便宜,反而受了损失)。 赚 部首 :贝; 偿的解释 偿 (偿) á 归还 ,补还:偿还。偿命。偿债。赔偿。得不偿失。 满足: 如愿以偿 。 部首:亻。
民事纠纷赔偿怎么写
鉴于甲与乙 *年*月*日因琐事发生纠纷,至乙受伤,现经双方资源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甲一次性赔偿乙因伤造成的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元。2、甲须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赔偿款支付给乙。3、乙收到赔偿款后,不得再向甲请求赔偿因此次受伤受到的任何损失,并保证以后发生任何情况均与甲无关。4、双方需诚实信用,正确履行本协议内容。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签字): 乙(签字):日期:*年 * 月 *日扩展资料:程序法上的特征第一,诉讼当事人的特定性。(1)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只能是持有某公司股份的股东,并且是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这些条件包括:在起诉时必须具有股东资格,而且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也具有股东资格;对不法行为没有表示过支持或认可,且竭尽内部救济的股东。日本《商法》经1993年的修改后,已取消了持股数量的规定,即持有一股的股东也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在持股时间上仍规定须持续6个月持有某公司的股份。美国联邦法和较多的州在持股时间上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行为时所有”原则(也称“股东同时存在原则”),但在持股数量方面多数不作规定。(2)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是董事、监事、其他公司经营管理者等。公司不能作为原告,可是它在代表诉讼中又是真正的原告,法院有利于原告的判决,直接受益人是公司。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相当于证人。第二,管辖法院的专属性。同投资者集团诉讼一样,按照《民诉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此类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则可能发生类似投资者集团诉讼那样,众多法院均有权受理。但此类案件也有其不同于投资者集团诉讼的方面,例如它至少不存在侵权损失结果地的广泛性,也就是说,被告所在地就是公司侵权损失结果地。鉴于被告所在地与侵权损害结果地的一致性,应规定此种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第三,判决承受主体和判决效力的唯一性。公司而非股东是股东代表诉讼裁判结果的直接承受主体。但也有例外,例如,被告是该上市公司控股的多数股东、大部分股东参与违法行为或是无资格起诉的股东、原公司因合并而消灭等。另一方面,法院作出的判决,对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和未参加诉讼的其他股东、公司及社会具有既判效力,判决生效后,不得对同一事项再行起诉.新提起的诉讼案件的事由相同于已判决的诉讼案件,应当算作同一诉讼直接加以处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赔偿
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
法律客观:《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损害赔偿包括什么
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赔偿和间接损失赔偿两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解答如下: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国家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二十五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七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第二十八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第二十九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
虽然目前我国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是非常少的,但是为了保障国家赔偿是能够有法可依的,国家赔偿法就是非常重要的。从受害者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处,到其中所有的过程都是在国家赔偿法当中有规定的,而且如果最后获得了国家的赔偿金,当事人也需要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否征税?一、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否征税?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赔偿金不征税,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赔偿是基于违法行使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的弥补,如果还要求受害人将其中一部分赔偿金以税款的形式归还给国库,则背离了国家赔偿的原则和宗旨;另一方面,国家赔偿金是一种不足额的赔偿,其只能赔偿受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与间接物质损失不予赔偿,因此,其数额是不能完全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的,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要征税,更是大大弱化了国家的赔偿责任,进一步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二、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这一规定表明,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不 收费;对其所得赔偿金不征税。国家赔偿是基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 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而产生的一种赔偿,负有赔偿责任的是国家,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 国家机关以赔偿人的身份出现,在处理赔偿人的赔偿请 求时不得利用职权对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收取任何费 用,如手续费、提成等。国家赔偿金是一种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赔偿金,取 得赔偿金是受害人的权利,而不是受害人的收入,国家 支付的金额往往达不到受害人实际的损失利益,具有抚 慰的性质,不同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普通收人或其他所得。因此,国家不对赔偿请求收取任何费用,也 不对受害人获得的赔偿金征收税款,否则有悖于国家性质和国家机关的设立宗旨。可见,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不需要交税的。因为如果申请国家赔偿成功的话,是代表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已经被国家有关部门侵害,国家赔偿金能够弥补当事人经济上的损失。但再多的赔偿金,都是没有办法弥补因为这种侵权行为给当事人带来
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主观:(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全部赔偿是由损害赔偿的功能所决定的。既然损害赔偿基本功能是补偿财产损失,那么,以全部赔偿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大小的基本原则,就是十分公正、合理的。,(二)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确立财产赔偿规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赔偿,不能用其他任何方式赔偿。第二,对于人身伤害,也只能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不能用其他方式赔偿,而不是类似于同态复仇的方式进行补偿。第三,对于精神损害,无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应当以财产赔偿。,确认财产赔偿规则,就是明确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害,都必须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从这一规则出发,处理一切侵权损害赔偿案件,都必须公平、合理,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受害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恰好是能够填补实际损害,不能赔偿不足,也不能使之不当得利。同时,判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也与其造成的损害相适应,不能让其负担过重的赔偿责任。,(三)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四)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失相抵,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对于加害人的责任,应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要求来确定;对于受害人应负的责任,其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比较过错,是指在混合过错中,通过确定并比较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决定责任的承担和责任的范围。具体的方法是:将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确定为一定的比例,从而确定出责任范围。对损害后果应负全部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95%以上;对损害后果应负主要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51%以上;对损害后果应负同等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50%;对损害后果应负次要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49%以下;过错比例不足5%的,免除其赔偿责任,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可以主张离婚的赔偿。相关规定是: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答辩人就原告张**提起赔偿一案,现答辩如下:,本案的诉讼主体不合格。,王**不应当是本案的被告。,原告在诉状中称刘**在焚烧自己耕地中秸秆时,将原告的落叶松烧损,并没有指证王**是烧毁林地的责任人。那么根据“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王**不是烧毁林地的责任人,因此,不应当作为本案的被告。,(一)刘**不是烧损林地的行为人,因此,也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1、自原告的林地被烧损至今,原告也未拿出最直接的,最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刘秀娟就是本案损害的实施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本案中,原告共举了两份证据:第一份是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第二份是由***村委会出具的原被告和解意向证明。这两份证据并不是证明刘**放火的直接证据。有谁亲眼看到是刘**放的火?森林防火警察大队的证明是刘**放火的现场勘验结论在哪?原告并没有出具这些最直接的、最合法的、最有效的证据,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2、原告林地被烧毁当日,在原告得知自己受到侵害之时就应当报警,而原告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事隔近一个月的时间后才到派出所报案。事发后,也就是当日12点半左右,原告和刘**同时到自家的地里,原告看见刘秀娟在地里干活时,自家林地被烧的事对刘秀娟只字未提;而且到了晚上,原告没有找本案中所谓的损害实施者刘**对质,却找到了其丈夫王**,告之其其妻子烧了原告的林地,要求赔偿。原告这一系列举动都不符合常理。这一切都说明,原告并没有刘**的损害证据,是一种试探性的行为。,3、***村委会的证明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它不是证明刘**放火的直接证据,而且,刘**的丈夫王**同意进行调解事出有因。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损坏赔偿原则是什么
法律主观: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_返还财产_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二)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三)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五)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一)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二)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三)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四)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五)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六)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七)其他证据。,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赔付与赔偿的区别
法律分析:1、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所以如获得补偿,其价值一定是比相应的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惩罚性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是不带有惩罚性的。2、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比如说张三撞死一个闯红灯的人,他无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死了。按照公平原则,还是要适当补偿的。赔偿就涉及到过错了,侵权,违约等就是赔偿了。3、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4、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5、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福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6、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般民事赔偿标准在几千元左右,具体情况下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国家赔偿方式及赔偿程序
法律分析: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程序:(1) 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 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3)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斥讼。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