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

打新股有什么风险

打新股最大的风险就是破发,处于熊市阶段不要打新股,这是最好的规避风险的手段。1.打新股最大的风险就是破发,这种概率非常小;2.市场处于极端熊市状态,要放弃打新股,因为这个时候破发概率最大;3.正常情况下,打新股都是稳赚不赔,基本上没有风险。打新股有风险,但是风险非常小。一般情况下,处于极端熊市才可能出现新股上市就破发的情况,这个时候尽量不要参与打新,风险也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一、打新股最大的风险就是破发对于投资者来说,打新是每天都会做的事情,现在A股市场,打新还是比较赚钱的方式。打新最大的风险就是破发,这种情况一般很难发生,至少现在的股市,新股上市基本上还是有100%以上的涨幅,当天破发的概率非常小,打新的风险也可以忽略不计。二、极端熊市行情尽量不要打新股当行情处于极端熊市状态,任何人谈股色变的时候,新股风险也非常大,上市当天就可能破发,面对这种盘面,尽量不要打新股,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规避新股带来的风险。三、正常情况下新股基本上没有任何风险A股市场新股的溢价还是非常高,至少最近一年多时间,上市新股第一天还没有出现破发的情况,基本上上市当天涨幅都在100%以上,这说明打新还是很受大家欢迎。正常情况下,打新没有任何风险,至少赚钱的概率比股票大很多,如果有市值尽量还是参与打新吧,风险基本上可以忽略。四,流程详细申购程序如下:1、网上发行公告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2、实施申购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3、摇号抽签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注意: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4、公布中签结果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5、认购资金交收处理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6、公布网上发行结果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我对新股申购有疑问 请解答

看了点新股申购的东西,很详细,你也学习一下,什么都明白了 网上申购新股的三种方式 第一种,就是在营业部现场通过自助委托或填单申购; 第二种,通过营业部的电话委托系统进行申购; 第三种,就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 投资者可选以上三种方式之一。建议采取平时熟悉的操作方式进行申购,比如,平时的操作是在营业部交易,那么,最好还是选择在营业部内自助委托来申购,以免出现漏误。 网上申购流程 ☆投资者申购(T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资金冻结(T+1日):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验资及配号(T+2日):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深圳500股,下同)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摇号抽签(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资金解冻(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注意:个别股票发行是按特别流程,即T+3日公布中签及返回资金,如中国平安:2月12日进行网上申购,15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两个交易所公布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购当日,投资者要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参与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程序如下: 1、申购 假定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30~11:30或下午1时~3时,通过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参与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 2、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交易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3、中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4、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如果中了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部回笼。投资者还应注意到,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 网上申购新股需注意的问题 ●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且将资金打入该账户。 ●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交易所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每个中签号获配1000股(或500股)。这时,投资者无需另行“买入”操作,交易所系统会自动将中签的股数打入你的股票账户,未中签的资金解冻并自动退回。 ●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新股发行的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其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一般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即可通过:到证券营业部进行查询,或在网上进行新股配号的查询,可以在“配号”那里查到配号号码,假如你申购了10000股,那么你就有10个号码(深圳20个号码),因为号码是连续的,所以只显示第1个号和配号数。待公布中签号码后,你可以自己对一对是否中签。不过,不看也没有关系,如真的中签,股票自然就划到你的帐上了(钱自然也被扣了)。 ★新股申购T+4日交割单显示“卖出”。申购新股后T+1日券商打印的是“买入”交割单,T+4日券商将资金返回投资者帐户交割单打印的是“卖出”申购款,如申购成功则打印“买入”某股票1000股,这里的“卖出”申购款与通常的股票买卖含义不同,它是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返还投资者申购余款的一种形式。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新股5000股,中签1000股,则在T+4日交割单上显示“卖出5000股”和“买入1000股”。 ★证券代码的变更。沪市新股申购,T日的申购代码是780XXX,申购确认后,T+1日开始投资者在帐户内查到的是申购款790XXX,T+3日查询新股配号时的代码是791XXX,如果中签,T+4日后投资者帐户内会有中签的新股780XXX,该股上市交易的当天,证券代码变更为601XXX。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为0XXXXX,其申购款、配号、中签新股直至上市后代码均不变。 ★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新股申购不收手续费。根据两个交易所的规定,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但可以酌情收取委托手续费,但大多数券商出于竞争的考虑,不收取这项费用。 网上发行新股申购注意事项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深市500股,下同),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既不是申购配号也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T+3日)通过自助系统、电话委托系统或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T+4日)可根据媒体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T+4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可能无效(集合竞价时段会不允许新股申购)。 【新股申购FAQ】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中…… (一) 申购 Q:请问申购新股是不是和平时买股票的程序一样填单? A:是的。根据自己的资金量,按“买入”流程,输入新股申购代码和申购股数(500或1000的倍数)即可。 Q: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是不是直接下单委托就行呀?下单时,只有“股票代码”栏,那“申购代码”填在哪儿呢? A:是的。就填在“股票代码”处 Q:我申购的新股显示已提交,还没显示交易成功,要不要再申购一次啊? A:若“委托”“已申报”,说明申购有效,就不要再申购一次,因为重复申购是无效的。 Q:请问下单后显示“已申报”“未成交”,算不算申购成功了? A:算委托成功。 Q:“委托已成交”是否为申购成功? A:投资者在用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交易系统或电话委托里查到的“委托已成交”,并不表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中签),已购得到所需之新股。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申购得到新股,还须在T+4日查验配号尾数是否和中签号相符,若相符才说明已中签并可以购得该新股。 Q:昨天申购002135东南网架1000股,今天帐户上已经显示有1000股在帐上,是不是已经申购成功了啊? Q:我的资金被划走了,股票也到我的帐户上了,这是中了没有? A:仅说明申购已确认,要等配号、摇号、公布中签号后,才能知道是否中签(买到)。可在T+4日或之后查询(部分网上交易系统在T+3日晚上可查到),显示有申购的新股在账上,才能确认中签。如全部冻结资金解冻退回,则没中签。申购新股和买彩票有点类似,让我们做一个类比:因为彩票市场严重供不应求,所有彩票都采取预约式销售。有一天(T日)你花钱去买彩票(相当于申购新股),钱已经付出去了(申购下单),但这时你只能拿到买彩票的付款凭证(查账户,上面显示“委托已成交”、“委托已报”、“未成交”),第2天(T+1日),你可以拿到预约凭证(有交割单,或在当天晚上或次日查账户,上面显示有XXXX股在账上),可是这时彩票还没拿到手,第3天(T+2日)晚上或第4天(T+3日)上午,你才能拿到彩票(配号),第4天((T+3日))上午进行摇奖(摇号),第4天晚上(T+3日)或第5天(T+4日)在媒体上公布彩票的中奖号码(中签号),如果你拿到的彩票号码和摇奖出来的中奖号码相符,才能确定自己中奖(中签)。这里不同的是,如果未中奖(中签),买彩票的钱是不会退还的,而申购新股的资金将全额退还。 Q:网上申购新股,11:30到13:00之间的申购是无效申购吗? A:中午11:30~13:00,尽管不是正常的交易时间,但现在一般营业部在上午收盘和下午开盘之间的非交易时段仍接受委托,投资者也可以进行股票买卖委托。这时候,投资者的委托单不会立即申报和成交,申报将被储存在营业部电脑主机中,并在下午13时开市后进行申报。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下午不方便买卖股票的投资者(为避免风险,务必洽询开户的证券营业部,以确认中午委托是否有效,否则建议不在中午委托)。 Q:新股申购日卖出股票的钱能否用来申购新股吗?当天转入证券资金帐户的钱也已用来申购新股吗? A:都可以。 Q:现在还不知道价格,怎么申购?什么时候可以知道发行价格? A:新股发行经过询价之后,会在发行前一天(T-1日)以公告形式公布发行价格。 Q:申购新股时是不是出的价格越高,申购到的几率就大点? A:目前,新股网上申购采用的是“定价发行”规则,也就是投资者只能按发行价下单,价格不能高填,也不能低填,否则申购无效。 Q:新股申购只能申请一次吗?第2次申购不成功不会还划走钱吧? A:新股申购一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可能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这部分资金当天无法使用,一般要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Q: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如何处理? A: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交易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联系开户的营业部,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申购款“手工解冻”。 Q:证券保证金帐户没有持股能申购新股吗? A:申购新股不需要账户中有股票,现在是以现金申购,只要证券保证金帐户有足以满足申购的资金即可申购新股,和有没有持股没关系。曾经,新股发行有“市值配售”的规定,目前这个规定已经不适用了。 (二) 配号 Q:合同号是不是配号? A:不是。合同号只是券商电脑系统配给投资者的委托流水号,并非中签配号。申购新股的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系统统一配给的。 Q:为什么只查到一个配号? A: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显示)一个起始配号,同时打印(显示)配号数,例如:,配号为10003502,配号数为5个,则配号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Q:什么时候可以查到配号? A:交易所系统在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2日)分配配号,当天晚上叫配号传送给券商,因此大部分人可以在T+2日的晚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等途径查到自己的配号。最迟在T+3日上午可以查。 Q:怎么知道自己的配号是多少? A: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T+3日)通过营业部柜台或自助系统、电话委托系统和网上交易系统来查询申购新股的配号。此外,可以通过深交所提供的语音查询电话:0755-82288800进行查询。上交所也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号码是021-16883006。 Q:沪市申购新股所得配号为何有时大于配号总数? A:沪市新股申购中,由于每次申购新股时交易系统并不是从1号开始配号,故投资者是有可能得到大于配号总数的申购配号的。 Q:营业部有无可能作手脚把我的中签配号或获配股票弄到他们手里,而我发不现? A:怀疑券商作手脚是多余的,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券商会在申购中使调包计。这种担心是不切实际的。一、新股申购中签后,交易所主机直接按中签新股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券商无法更改。二、如果投资者有疑问,也可在新股上市后,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取得证据。(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快速导航——投资者教育专栏——投资手册——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上网申购新股须注意什么) (三) 中签和资金解冻 Q:什么是中签率? A:目前,网上发行的新股,一般采用定量定价发行方式。投资者申购新股后如何确认可认购股票的数量?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剩余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交易系统主机按每500股(深交所)或1000股(上交所)确定为一个申报号(即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配号,每一中签配号可认购500股或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Q:要怎么样才知道自己中签了? A:通常有两种方法: ①T+3日查到自己获配的配号,T+4日公布中签号,若配号尾数与中签号相符,即中签 ②T+4日查看自己的股票/资金帐户,若显示有该股票,说明已中签且获配的股票已入账(未中签的余款应也已退回) ③T+4日到正确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或用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割单 Q:请教各位中签后如何认购新股? A:中签后,交易所系统会自动从冻结资金里扣款,投资者无需再作任何操作,中签的股票自动划入你的帐户。 Q:每次的新股发行都要特意去申购才能取得那个什么中签的资格吗?怎么听说如果中签的话会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的啊? A:目前的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投资者必须要有“申购”委托,才能取得配号,进而取得中签的资格。中签后有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这是有些证券营业部开展的“增值服务”!不是每家营业部都有这种服务的,即使有也不一定面向所有投资者(很可能只针对资金量大的VIP客户),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一下自己开户的证券营业部。 Q:新股申购后几天后冻结资金才能解冻? A:假设申购当天为T日,则T+4日钱解冻(特别流程的除外)。 例如:周一申购,周五资金解冻;周二申购,第2周周一解冻;周三申购,第2周周二解冻…… (四) 上市 Q:我中了新股,什么时间可以卖?在挂牌的当天就可以卖吗? A:参加网上申购中了新股要想卖,须等上市挂牌那天起才可能卖出。新股通常在发行工作完成后5~10天上市。 Q:网下配售获得的新股禁售期一般多长?如何可以知道新股禁售期的长短? A:通常,机构通过网下配售获得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上市日起计算。 可以在新股的《定价发行公告》中查到该新股网下配售股票的禁售期。 Q:如果申购新股成功是否就一定可以赚到钱,一般情况新股申购价和上市价的比例是多少? A:如果申购新股成功,就目前的市况,肯定是能赚钱的。一般新股上市的开盘价会比其发行价上涨50%~250% (五) 综合或其他 Q:(T+1日)中的“T”什么意思? A:T日=新股发行日(申购日) Q:请问休息日算不算天数内? A:不算。按交易日计算天数。 Q:什么是网下配售和网上申购?个人能否参加网下配售? A: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称“网下配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称“网上发行”。个人不可以参加网下配售,只能参加网上申购。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必须是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此外,网下配售获得的新股都有禁售期,要上市一定时间以后方可解禁;网上申购获得的新股没有禁售期,上市即可交易。 Q: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A:目前新股的发行一般都是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来确定发行价格的。询价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Q:什么是“询价”? A:询价制是一种新股发行定价的方式。早先新股发行价的确定,都是由发行人(拟上市公司)和承销商(保荐机构)自行定价,自2004年以后,证监会出台“询价制”,用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据说这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而询价对象是指那些特定的机构,个人不能参加询价。 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2、询价对象是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Q:打新股资金在冻结期间有没利息? A:申购新股的资金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将划拨给“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申购若未中签,只退还本金。 Q:什么时段申购有讲究吗? A:理论上申购下单的时间与中签与否基本无关,这个只要是学过概率、了解目前新股申购规则的人都会清楚。但在实际操作时,有些人可能会自己选一个时段,以讨个“吉利”,就像人们喜欢88888的车牌号一样。我一般习惯下午申购,如13:18,呵呵,迷信,自己骗骗自己而已。 Q:如果我用40万来申购新股,是放在一个帐户里还是分半放在两个帐户里,中签率哪个会更高一些? A:提两点个人之浅见: ①从理论上讲,是不是分开帐户来申购新股,中签的概率都是一样的 ②从操作层面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很难提出更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举例而言,某一新股中签率1%,而你的资金申购这只新股恰好只够获配号100个,那么,用一个账号集中申购,可保证中一个号,但也只能中一个号;但如果你分成两个帐户来申购,则有可能一个号也中不了,但也可能中两个号……所以只能凭自己的喜好来决定了。 Q:有的股民发的帖子一次能中两、三个号,他们是怎么中的、不是规定一个资金帐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无效吗?请介绍一下好吗? A: 1、每一个资金帐户针对每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无效(第一次申购有效) 2、必须按500股的倍数(以深圳市场为例,下同)进行申购 3、申购获确认后,以每500股为1个单位,系统分配配号,如申购30000股,就给60个配号(也就是说,资金量越大,获得的配号就越多) 4、承销商会根据中签率,组织摇号(类似彩票摇奖),摇出的号码即“中签号” 5、凡配号尾数与中签号相符的,即中签,如60个配号中有2个与中签号相符,即中2个号(很明显,配号越多,中签的号也可能越多) 6、每个中签的配号可获配500股新股,如中2个号,就获配1000股新股。 Q:请问在哪个网站买新股?(试着解释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中的“网”指的是什么) A:提问者也许对“网上申购”有误解。网上申购中的“网”,不是指互联网,也不是指某个网站。这个“网”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网络。网上申购,就是要通过交易系统来申购,跟平时买卖股票一样操作,只能在交易时间内进行申购。 网下申购(网下配售)是不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操作也不一定要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填写书面的《申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资料于指定时间内传真或送达至主承销商处,并在规定时间划出申购资金到主承销商的指定帐户,同时还要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网下配售比网上申购的手续复杂多了。 Q:什么叫做股票发行的回拨机制 A:回拨机制是指在同一次发行中采取两种发行方式时,例如市值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市值配售和法人投资者配售或者上网定价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为了保证发行成功和公平对待不同类型投资者,先人为设定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数量,然后根据认购结果,按照预先公布的规则在两者之间适当调整发行数量。目前,大多采取将网下配售的额度中的一部分,回拨给网上,这样就增加了网上发行的额度。现阶段,在发行大盘股时回拨机制经常被采用。

请问新股申购的条件是什么呢?多谢多谢u301c

2014年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以下为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2月13日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股申购时间怎么选择

新股申购时间段的具体内容如下:新股申购时间段一般是由申购人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且应当遵守市场申购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购人可以分别在网上进行申购或者往下经过认证的机构进行申购。【法律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2014年怎么申购新股

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2013年12月13日 19:10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以下为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2月13日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6)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机构投资者需要具备什么资格才能参与创业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

你好,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相关规定,参与创业板股票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为参与网下询价并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应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不少于1000万元(含)。

新股定价是谁定的

法律分析: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二、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定价属于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因此目前我国新股的发行价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个因素:(1)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税后利润是衡量公司业绩和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价平均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乘(12-发行月份)/12)。(2)发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税后利润的比率,它也是确定发行价格的重要因素。发行公司在确定市盈率时,应考虑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同行业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现以及近期二级市场的规模供求关系和总体走势等因素,以利于一、二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平衡发展。法律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四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衍生问题:新股发行的流程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是公司增资,由股东大会决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后,董事会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取得新股发行权时,应当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二、公司发行的新股募足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事项,并在指定报刊上公告。聘请主承销商。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公司经营风险程度等重要事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编制尽职调查报告,说明事项。三、主承销商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计划达成协议后,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票或免费提供股票,以筹集资金或进行股利分配的行为。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我持有深证主板股票,但不是创业板和中小板,请问2014年新股发行能不能申购?

转给你,学习学习吧: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2013年12月13日 19:10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以下为原文:各有关单位: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2月13日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主板新股网下申购?

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者。1、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2、根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主承销商应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参与该次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该次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新股申购,公布中签号就是我我证券卡号是吗?

i不是的,证券卡号是你的交易帐号中签号是股市常用术语,新股发行时,是根据你所持有的市值进行市值申购,根据你的申购输入时间,交易所自动配发配号,每一万元市值有一千股申购权,也就是一个配号。

打新股最多能中多少签?

单一账户顶格申购新股最多能中多少股是由两方面来决定的:一、由投资者申购额度上限决定如所申购股票中签率是0。5%,也就是说要确保中一个签,就至少申购200个签号。二、由新股的网上发行数量决定例如沪市A股,如果网上发行是1000万股,根据申购上限是千分之一的规定,也就是即使投资者拥有足够的申购额度,最多也只能申购10000股,也就是10个签号,如果要确保中签,该股的中签率需要达到10%才行。一个账户申购一只新股票,最多中几只,没有定论,比如你申购了东方证券30万股,那么就是300个配号,按1。5%的中签率来算的话,平均可以中4。5个号,如果运气差点,可能只中一个号,如果运气好的话,中8个号也是有可能的。

申购新股号码没有中签怎么也会显示中签呢

当天申购新股要到第三个交易日才会出中签号,各财经网站都会公布中签号。新股中签后在发行后(T+2)日公布中签结果,可以在交易账户的中签查询中看到,在股票持仓中也会显示中签的新股。另外券商一般也会电话/短信通知的。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您需了解股票行情,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股票期货-证券服务查询信息。应答时间:2022-0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新规则后申购新股中签号在T+2日内什么时候公布

  T+2日内不会公布。   新股申购具体细节如下: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新股申购的时候得中签号怎么查?

是在你申购时,系统生成的系统流水帐号。可以在网上交易记录里查询。x0dx0a  例如:你的申购配号为888888-888890x0dx0a  公布的中签号码为后三位888,后四位8686,等等x0dx0a  这样你的号码后三位数与公布的中签号码的后三位相同都是888,这样你便中签1000股或是500股。x0dx0a  注:系统配号是每1000股或500股配给一个号码。(深市是500股,沪市是1000股)

新股中签号是委托编号吗?

不是 第一章 市值篇,我到底具不具备申购新股的资格?  问:我要持有多少资金?  答:新的条例规定投资者在T-2日前的20个交易日持有日均1万元及以上的市价。  问:以高澜股份为例,如果我在1月20日闭市之前持有市值20万元的深市股票,那么1月22日我能申购它吗?  答:能,20日日均市值一万元,可以配1000股的申请额度。但是,如果20日之后还没购买,那么之后无论买多少都无法申购高澜股份。  问:我持有沪市股票,且日均市值超过一万元,我能申购高澜股份吗?  答:不可以。深市和沪市是分开的,持有沪市股票就只能申请购买沪市新股,深市同理。  问:我还没有开通创业板,能申购创业板的新股吗?  答:不可以。需要开通创业板之后才能进行创业板新股申购。  问:我需要自己计算可申购新股的数量吗?  答:不需要,申购时可查询到你可申购的额度。  第二章 申购篇,正式申购当日碰到的问题  问:申购流程。  答: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即使是在新的申购政策之下和往年买股票也是一样的。以高澜股份为例,在交易账户里填写股票代码300499,价格是固定的(无法选择),买入量填写“最大可买”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沪市的申购代码和股票代码不一样,例如1月27日发行的东方时尚,股票代码是603377,但是27日的申购代码却是732377。但是,深市的申购代码就是股票代码。  问:如果我的申购额度是2000股,我可以在打新当日分两次申请吗?  答:不可以,系统只支持你第一次的申请。建议投资者第一次下单就满额申购。  问:我有好几个账户,可以每个账户都申购一点吗?  答:不可以,使用多个账户申购新股,系统只承认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的,其余申购均无效。  问:为了让我的市值高一点,我需要把股票都归拢到一个账户里吗?  答:不需要,系统会自动核算所有账户的市值。  问:我可以委托券商进行申购吗?  答:不可以,需要投资者自己手动操作。  第三章 中签篇,我究竟“中奖”没有?  问:怎么看中签结果?  答:1、看配号。假如你申购一个创业板股5000股,起始配号是1309720(交易软件上会显示),500股一个配号那么你的配号数量是10个。T+1日会公布摇签结果, 接着就是用配号比对摇签的末几位数。  2、刷交易软件。T+2日打开交易软件看一看,新股还在就是中签了,不在了就是没中。当然,T+1晚上也可以刷,如果你申购了5000股,账户里静静地躺着500(深市)或1000(沪市)股,恭喜你,中了!总之,只要你账户里的数量小于你申购的数量,就肯定是中签了。  第四章 后续篇,我申购到新股了,什么时候交钱。  问:T+2日公布中签结果,什么时候资金到位来得及?  答:T+1日晚间就能查到中签结果,T+2日一大早也是可以查到结果的,请尽量赶早。  问:高澜股份(300499)22日(周五)发行,T+2日公布中签结果,那不是周日吗,怎么缴款啊?  答:节假日不计算在内。T+2是26日。  问:说的是T+2日日终资金到账,我下班回家了再转账进去吧?  答:万万不可。别忘了银证间系统16:00就关闭了,这之后是没有办法进行银证转账的。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  问: T+2日当天卖出股票的钱可以用来交申购资金吗?  答:可以。  问:申购5000股,中了一个号,是交5000股的钱还是500股的钱?  答:500股。  问:我账户里有足额的钱,中签后还要操作吗?  答:不用,会自动扣款。

我昨天打新股打了300万,会不会让我连续中几个签的可能?就是连续的号~~

连续中几个签也不是没有可能, 概率极低。中签号是交易所抽出来的。 按照现在的抽签算法, 出现连续的可能行是很低的。

新股申购如何知道自己的中签号

新股申购申购成功第2个交易日,进入证券账户,点击左侧菜单“历史查询”,在展开的菜单中点击“配号查询”(注:不同券商的交易软件,菜单名称有所差异),即可看见申购新股的配号。沪市A股1000股一个号,深市A股500股一个号,账户里只显示“起始号”,如果申购多个号,则依次往后数。  查询中签:在中签号公布日,根据摇出的中签号与自己的配号进行核对,与公布号码要求相符的则表示中签。  实际操作中,配号和中签公布日期是指见报日期,因此在见报日期前一天晚上登录账户查询即可知道结果。例如:周一申购新股,实际周二晚上登录账户即可查询到自己的配号;周三晚上登录账户即可查询到是否中签,如中签,账户里将显示股票和数量,未中部分的资金则回到账户中。配号和中签流程如下: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天):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3、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4、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5、公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注意:以上流程个别新股除外(详见新股发行时在本网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提示:以上日期为见报日期。

新股中签号码是怎样确定的

是按一定间隔均匀分布的,如2%,一个在50前面,一个在50之后,相差50,就像 57,7那样

新股申购中签号是什么?如何查看中签号码呢?

新股在申购的时候都会配号,就是系统会随机出一个号,如果这个号和申购新股的号能配在一起的话,说明你新股申购成功了。中签号码一般是看不到的,一般在公布的时候就知道了。

怎么看你打新股的签号啊

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即今天)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新股配号是按照每500(深市)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你可到你的股票网上交易系统里面去查询配号。

网上申购新股后哪里看自己的签号请问在网上通过证券

第一章 市值篇,我到底具不具备申购新股的资格?问:我要持有多少资金?答:新的条例规定投资者在T-2日前的20个交易日持有日均1万元及以上的市价。问:以高澜股份为例,如果我在1月20日闭市之前持有市值20万元的深市股票,那么1月22日我能申购它吗?答:能,20日日均市值一万元,可以配1000股的申请额度。但是,如果20日之后还没购买,那么之后无论买多少都无法申购高澜股份。问:我持有沪市股票,且日均市值超过一万元,我能申购高澜股份吗?答:不可以。深市和沪市是分开的,持有沪市股票就只能申请购买沪市新股,深市同理。问:我还没有开通创业板,能申购创业板的新股吗?答:不可以。需要开通创业板之后才能进行创业板新股申购。问:我需要自己计算可申购新股的数量吗?答:不需要,申购时可查询到你可申购的额度。第二章 申购篇,正式申购当日碰到的问题问:申购流程。答: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即使是在新的申购政策之下和往年买股票也是一样的。以高澜股份为例,在交易账户里填写股票代码300499,价格是固定的(无法选择),买入量填写“最大可买”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沪市的申购代码和股票代码不一样,例如1月27日发行的东方时尚,股票代码是603377,但是27日的申购代码却是732377。但是,深市的申购代码就是股票代码。问:如果我的申购额度是2000股,我可以在打新当日分两次申请吗?答:不可以,系统只支持你第一次的申请。建议投资者第一次下单就满额申购。问:我有好几个账户,可以每个账户都申购一点吗?答:不可以,使用多个账户申购新股,系统只承认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的,其余申购均无效。问:为了让我的市值高一点,我需要把股票都归拢到一个账户里吗?答:不需要,系统会自动核算所有账户的市值。问:我可以委托券商进行申购吗?答:不可以,需要投资者自己手动操作。第三章 中签篇,我究竟“中奖”没有?问:怎么看中签结果?答:1、看配号。假如你申购一个创业板股5000股,起始配号是1309720(交易软件上会显示),500股一个配号那么你的配号数量是10个。T+1日会公布摇签结果, 接着就是用配号比对摇签的末几位数。2、刷交易软件。T+2日打开交易软件看一看,新股还在就是中签了,不在了就是没中。当然,T+1晚上也可以刷,如果你申购了5000股,账户里静静地躺着500(深市)或1000(沪市)股,恭喜你,中了!总之,只要你账户里的数量小于你申购的数量,就肯定是中签了。第四章 后续篇,我申购到新股了,什么时候交钱。问:T+2日公布中签结果,什么时候资金到位来得及?答:T+1日晚间就能查到中签结果,T+2日一大早也是可以查到结果的,请尽量赶早。问:高澜股份(300499)22日(周五)发行,T+2日公布中签结果,那不是周日吗,怎么缴款啊?答:节假日不计算在内。T+2是26日。问:说的是T+2日日终资金到账,我下班回家了再转账进去吧?答:万万不可。别忘了银证间系统16:00就关闭了,这之后是没有办法进行银证转账的。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问: T+2日当天卖出股票的钱可以用来交申购资金吗?答:可以。问:申购5000股,中了一个号,是交5000股的钱还是500股的钱?答:500股。问:我账户里有足额的钱,中签后还要操作吗?答:不用,会自动扣款。

最新股市直播.领航证券怎么注册

1、首先打开领航证券APP,在登录界面或主页上选择注册新账户或注册入口。2、其次根据APP的要求,填写所需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3、然后根据APP的指引,完成手机验证码或其他身份验证步骤,并设置你的登录密码。4、最后按照APP的提示,确认并提交你的注册信息。领航证券是一家专业的股票配资理财机构,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领航证券在股票配资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稳定的股票配资服务。

一个资金账户今天申购沪市新股,明天还能申购深市新股吗

今天沪市和深市都有申购的股票,如果你的交易账户上有申购额度就可以申购深市的,没有就不能申购,自己查一下账户就知道了,今天深沪两市共有11只股票申购:申 购北部湾旅全筑股份九华旅游龙津药业国光股份创力集团埃斯顿暴风科技强力新材爱普股份腾龙股份只要有额度,有资金,就可以多股申购的希望能帮到你

打新股提示该机构下无此股东账号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账号不存在。或者是港股通必须到证券公司开通才行,资产50万以上才能开通。(1)将资金总额的30%提前一天准备好,留出来。因为短线炒新股现实股票腾挪资金是根本来不及的。(3)只需提前知道上市新股的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发行价格和流通股本。如有精力和时间可以看一下网站,报纸,杂志上有关这只新股的研究报告以及上市定位,对新股上市定位区间有个基本概念和了解。(4)在心里先进行简单的计算。假定这只上市的新股流通盘是5000万股,则在心里先默算:换手率3%就应该是成交150万股,换手率达到9%就应该是450万股。(5)9:25时竞价结果出来(如果是深市的中心板股票则9:15竞价结果就出来了),只要开盘价不是高得太离谱,就看看竞价成交量高不高于150万股,也就是竞价换手率能不能达到3%,如果竞价换手率在3%以上,马上重点关注,并进入战斗准备阶段(打开账户,先输入买入指令等待)。(6)9:30,眼睛紧盯屏幕,如果一分钟内成交超过450万股,也就是一分钟换手率超过9%,则毫不犹豫以卖一的价格买入,此时一定要记住:赚钱的机会来了,万万不能犹豫不决。扩展资料买入新股后第二天,如果股价跌破上市首日均价就卖出。因为炒作新股往往具有很大的风险,第二天不能持续上涨的话走势就会变得非常复杂,如果跌破首日均价;那么不是市场短线投机资金开始卖出也是介入的主力资金开始洗盘,这之后的走势普通人很难准确判断,而我们是首日当天1分钟后就介入的,因此即使第二天跌破首日均价往往也能获利出局,这时候一定要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

在“宏源证券”的交易系统上,如何进行新股票的网上申购操作?

在发行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入你的账户,点击 买入,输入 申购代码,再输入 你要买的股数,然后点 下单 ,一路 确定 就可以了。沪市规定申购单位为1000股,每一账户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账户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每一个有效申购单位对应一个配号。 一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在申购次数上,沪深交易所均明确规定了资金申购遵循"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的原则。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创业板新股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按照深交所新股首日上市规则,最高涨幅为44%。拓展资料1、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规则:   一、 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 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 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_57的,于14_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 股票上市首日14_57至15_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 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 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2、设立目的(1)为创业公司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中小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是新股民。刚开了银河证券。不知道该下载什么软件,是双子星好呢还是海王星好呢?

最好是下载银河证券认可的股票行情交易软件,他们会提供网址的,他们的交易系统是加密的,可以保证资金安全。

西南证券非公开发行10亿新股是什么意思吗?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发行后总的股本会增加一般发行的对象是一些大的公司企业,资本雄厚的个人投资者,私募,基金等。2019年8月,西南证券推出定增计划,拟向重庆渝富、重庆城投、重庆地产、重庆发展4家重庆国企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全部用于增加资本金和补充营运资金。今年5月29日,该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申购的新股在哪里可以看得到?

申购的新股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看:1. 银行渠道:可以登录银行手机或网上银行,查看最新的新股申购情况。2. 证券公司渠道:新股发行当天,各证券公司会公布发行情况,您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网站或客户端进行查询。3. 新闻媒体:各大财经网站在新股申购期间会对此进行报道,您可以通过财经网站、新闻客户端等获取最新的新股申购情况。4. 证监会官网:可以浏览中国证监会官网,获取最新的新股发行信息。无论在何种途径上查看新股申购信息,都需要注意该股票的基本面和业绩表现,申购价格和大市的走势趋势等,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国海证券新三板精选层新股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申购?

申购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有别于主板和双创的市值配售,精选层打新是资金申购。必须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待获配股数确定后退回多缴款项,缴款至退款间隔约两三个交易日。1、 什么是新股申购当企业把上市提到日程上,一般会面向市场销售众多股票,其中部分股票会发售在证券账户上,能通过申购的方式买入,另外申购的价格往往低于上市第一天的价格, 2、申购新股需要的条件: 准备好要来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每天平均拥有1万元及以上市值的股票,才有资格参与申购摇号。通俗地说就是如果我想顺利参与8月23日的打新,就按理从8月19日开始算,往前减20个交易日,也就是7月22日起,自己的账户里股票市值要稳定在1万元以上,才有符合得到配号的条件,所拥有的市值逐渐变高,能够获得配号的数量也会加大。只有当自己分到的配号恰好落在中签区段内,才能保证中签的那部分新股被申购。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签几率从长远来看,打新中签和申购时间是不存在相关性的,倘若需要提高新股的中签概率,以下方式可以让大家参考: (1)提高申购额度:如果前期持仓的股票市值越多,取得的配号数量也就越多,那么中签的概率自然就会越高。 (2)尽量开通所有申购权限:若是资金流通量比较多的朋友,可以考虑均匀持仓,直接把主板和科创板的申购权限全都开通。这样的情况下,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下新股都可以申购,这么一来中签的概率也会被增大。 (3)坚持打新:千万不可以错过了每一次打新股的机会,正因为中新股的概率小,因此还是需要坚持摇号的,相信一定是有机会能轮到到自己的。 拓展资料:新股中签后要怎么办:通常,如果新股中签的情况下是会有相应的短信通知,在登录交易软件时会有弹窗进行提示。 在新股中签的那日,我们确保不超过16:00账户里留有足够的新股缴款的资金,无论转自银行,还是靠卖出当日股票的资金都行。待到第二天,如果自己账户里有新股余额转入,即本次打新成功。

北交所新股中签收益怎么样?

北交所新股中签收益怎么样北交所打新股一般来说是能赚钱的。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于2021年9月3日注册成立,11月15日开市。其经营范围是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坚守“一个定位”。北京证券交易所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新股达安股份300635申购中签率多少,中签

达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股票安井食品的走势?安井食品分析讨论社区?关于安井食品股票的最新股评?

从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中可以了解到,至2025年国内速冻食品市场规模将达到3300亿元,以后速冻食品行业将保持10%的增速。下面重点和大家分享受益行业快速发展、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产品、渠道壁垒的安井食品。正式分析前,我专门准备了一份速冻食品龙头股名单,点击链接即可进入传送门:宝藏资料!速冻食品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公司角度公司介绍:安井食品主要从事速冻火锅料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拥有8大生产基地10个工厂,SKU不小于300种,是当前市场当中产品类型较为丰富的产业之一。通过多年的研究开发,在整个速冻食品企业里面,安井食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都非常高。大概了解完公司概况后,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公司独特的投资价值的资料,亮点一:BC兼顾,双轮驱动,构筑渠道壁垒位于2019年前安井食品主要以餐饮流通渠道为主,把B端品牌力进行优质的打造,疫情爆发后,餐饮渠道无法再继续经营,而商超渠道求过于供,安井食品开始向着C端发展,关于营销渠道新策略"BC兼顾,双轮驱动"就这样打造成功了,渠道的快速扩张和迅速进入消费者心智就这样实现了,成功抢占行业制高点,市占率稳步提升。目前为止,安井食品已开展合作的商超包括大润发、永辉、沃尔玛、华润万家等;还有呷哺呷哺、海底捞、旭乐食品、瑞松食品等餐饮和休闲食品客户也与之合作;并且大力发展线上业务,有效提升天猫、京东、每日优鲜、美团等平台的运营能力;还有就是通过达人带货、直播带货等方式来分享抖音电商红利,全渠道都辐射到,渠道壁垒在长的同时还很宽,具有明显的龙头优势。亮点二:优秀的管理层,优秀的战略安井食品管理层深入研究了二十余年,既专业优质又长期问题,而且结合管理层持股和员工股权激励的方式,深度绑定利益,调动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效率,在优秀管理层的带领下,安井食品为了适应了行业发展,多次及时调整战略,同时顺应疫情打造"BC双轮",管理层还实行了"双剑合璧"+"三路并进"战略,使安井食品技术的不断提升。出于文章的限制,更多安井食品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的内容,我整理在这篇研报当中,点进链接看看吧:【深度研报】安井食品点评,建议收藏! 二、行业角度现如今我国与发达国家的速冻食品消费量差距非常突出,从艾媒的数据中可以发现,2019年美国人均速冻食品食用量为60公斤,欧洲为35公斤,日本为20公斤,而我国大约为9公斤左右。近几年,我国针对冷链物流建设是比较鼓励的政策,把基层冷库、冷藏车等设备的投建加快了,能够促进速冻食品行业的发展。并且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持续上涨,加上政府进一步落实城镇化进程,生活节奏日益加快,速冻食品已被广泛接受,日常饮食中也非常常见,我国对速冻食品的消费需求有向发达国家靠拢的趋势,发展潜力巨大。总体而言,安井食品作为我国极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速冻食品企业,未来将充分享受行业的巨大上升空间,安井食品值得看好。但文章无法实时更新,假如想准确地了解安井食品未来行情发展前景,下面提供了专属链接,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推断下安井食品估值是优是劣:【免费】测一测安井食品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是否新股安记食品申购的人少容易中签

是的。申购的人少,中签率会高一点。

广发证券软件怎样申购新股

呵呵,我是广发证券的员工哈,很高兴为你服务。首先你要在广发证券的主页上下载一个广发至强版或同花顺,进入自己的账户后点击买入,输入申购代码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上海申购数量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深圳是500或500的整数倍。广发的软件新股发行都有提示的。下单时间是申购日的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申购冻结的资金3日后解冻。

股票新元科技的走势?新元科技分析讨论社区?关于新元科技股票的最新股评?

2021年上半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继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发展氛围日益提高,促进数字经济大力发展。说到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新元科技是一家模范性企业,让很多机构投资者产生了投资的兴趣,下面就详细分析新元科技。在介绍新元科技之前,我们准备了一份礼物送给大家,现准备了有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龙头股名单,相信大家一定很有兴趣,领取方式是点击下方链接:宝藏资料!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龙头股一览表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便是公司总部的地点,属于国家级别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元科技是一家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系统集成、运维服务于一体的一流创新型高科技企业,产品涵盖环境治理、高端智能制造、智能控制、云计算大数据信息技术四个方面。通过对公司基础概况有了一定了解,现在该介绍这家企业的优势了。亮点一:行业地位和知名度优势凭借在国内橡胶制品业界内的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积累了很多丰富优质的资源,合作对象包括多家知名企业。公司世界橡胶轮胎产业逐步向东南亚国家战略转移的机遇,迅速把东南亚国家智能化输送配料系统的市场拓展出来。并且,公司凭借着技术优势以及品牌优势,拓展了新的市场,品牌效应能够推进新领域的开发以及新产品的推广。 亮点二:技术及产品质量优势一方面公司掌握了重要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不断的提升创新能力,使得公司在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产品需求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且能够通过公司的智能化输送配料系统的使用提升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工业智能化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稳定性。并且,公司已经建立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经对产品生产各个环节,建立了相应的控制制度规章,而且得到有效推进。由于篇幅受限,有关新元科技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方面的内容,我整理在了这片文章中,点击一下就能看到:【深度研报】新元科技点评,建议收藏!二、从行业角度来看2020年,以软件为重点领域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持续发展,目前全球的软件产业正处于以竞争和合作共存模式下的变革期。瞻望2021,在全球软件领域方面,技术+产品+模式等都将继续创新,软件在恢复全球经济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充当着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能够促进发展,并且还能够稳定就业,对实现以国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大力支持。新元科技在这种态势的帮助下,必将会迎来新的机遇以及发展。由于文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想更准确地知道新元科技未来行情,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文章阅读,有专业的投顾会给你提供诊股意见,看下新元科技估值是多了还是少了:【免费】测一测新元科技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新股上市后大慨多久会解禁限售股

1、对于一只新股来说,其限售解禁一般会有三次:第一次限售股是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三个月后,这次限售解禁是由于IPO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2、第二次则是在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一年后,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该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的解禁;第三次则是在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三年后,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大股东的解禁。3、次新股的内涵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作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扩展资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其中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参考指标: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推荐参考以下指标:1、大股东的类型。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会对其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不会轻易套现。另外,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央企和地方重点国企,套现资金的归属、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关法规完善,如是否上缴社保基金,还是部分上缴等。在相关法规出台前,这些公司的股票还不会形成较大的套现压力。2、作为发起人的民企投资家大多数会专心从事实业,并非从事买壳、卖壳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大规模套现以实现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东属于非发起人的民企,擅长资本运作,则有套现的可能。3、业绩状况。业绩优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东持股勉强保持相对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后的套现需求也不大。业绩不佳、或价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东退出意愿较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解禁限售股

新股中签后卖出技巧

1、对于新股的价格一定要有底。一般新股上市之后,都会被炒到具有一定的热度,各个炒股机构会根据这个热度来给出预测的价格。但是价格区间还是根据股票市场来定的,不会偏离市价太多。大家将炒作的成分算在内,最高点其实是大于估值的,如果比预测的价格要低,那就不要卖出。除此以外,由于市盈率不一样,所以很多大盘新股翻倍也是有限的。2、看换手率。我个人的经验是,新股开扳后换手率要到50%以上再走。虽然这样往往已经不是卖出在最高点了,但是可以防止出现开扳后继续封回涨停的情况。3、看股票集合竞价时候的封单。一般来说,封单越多涨停就会越靠谱,但也只能做一个简单的参考,不能完全依据这个。在新股最初上市的时候,随着股价和成交量不断上涨,封单是会逐渐减少的。如果想单纯地从成交量来判断涨停,一定要时刻守在电脑前,关注最新资讯。看看集合竞价涨停板买单和卖单的情况,如果买单越来越少,卖单越来越多,卖单和买单持平甚至超过买单的时候,就说明危险了,涨停板要开了。那就迅速进入交易软件,埋单抛出新股!价格填得越低越好!这样,才能在集合竞价时立马抛出股票!新股在涨停打开的这一天,集合竞价时往往还是涨停的,但只要到9:30开盘第一笔,股价就会被打下来。而你在集合竞价时果断抛出的股票,会以涨停价成交,也是全天的最高价成交。拓展资料:股票发行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3)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4)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5)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2.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包括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1)《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此外,《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有:①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③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④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规定。⑥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2)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3)上市公司增发的条件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特定对象条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②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2)上市公司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规定;④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何按市值配售新股

新股申购市值计算 :1、网上申购是以市值+现金的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账户中必须先有足够的股票市值,才能以自有资金参与新股申购;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2、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日,以T-2日前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作为打新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即融资买入的股票也可以合并计入市值。3、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沪市新股时,市值的计算只包括沪市交易的A股;申购深市新股时,市值的计算只包括深市交易的A股。两市的市值计算均只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普通股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4、如果持有的股票在此前已经停牌,该股票仍可计入市值,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计算该股票的市值。5、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6、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深圳市场—可通过信用账户参与,上海市场—只能通过普通账户参与。

网下配售股票限售新股上市交易什么

  股票"网下配售"就是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配售.网下配售又叫网下申购,是指不在股票交易网内向一些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这部分配售的股票上市日期有一个锁定期限。  网下配售是指网下向一些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网上发行就是面向广大投资者发行股票。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申购新股。 配售是指你现在持有的股票达到一定的市值,就可以直接得到一定数量的新股配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的市值才有资格配售。  限售流通股上市是利空还是利好,是相对的:一方面,限售股可流通会增加市场的抛压,也就是利空;另一方面,为了能让抛售的价格高一些,限售股的相关利益方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做上去,这又变成了利好。  改革后: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如何按市值配售新股

新股申购流程:T-2 按持股市值分配申购额度;深圳市场每5000元市值分配“深新股额”股数500,可用来申购新股500股;上海市场每10000元市值分配“沪新股额”股数1000,可用来申购新股1000股。T日为新股网上发行申购日;T+1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T+2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和网上发行摇号抽签;T+3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余款退还。如果说T+2是周五,要到晚上9点股票交割清算后,也能查看中签结果和申购余款退还。 你有深市5W市值的股票,就有50000/10=5000股申购额度,如申购价10元,买入时动用现金10*5000股=50000元,(T+2)分配抽签号:5000股/500=10个。 如果说当日同时发行二只新股申购,市值可重复使用话。你可以分别参与多只新股申购。如上5000股申购额度,每一只你可申购5000股。如另一只申购价20元,你可申购5000股*20元=100000元去申购。也是讲你要准备15W现款来认购买。上海的同样,你有上海市值3W的股票,有30000/10=3000股申购额度,(T+2)分配抽签号:3000股/1000=3个。深圳申购时间: 为T日9:15-11:30、13:00-15:00上海申购时间: 为T日9:30-11:30、13:00-15:00若解决问题请采纳。

新人想问问什么是新股市值配售

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2013年12月13日 19:10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以下为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2月13日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什么是新股市值配售 新股市值配售是什么意思

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x0dx0a2013年12月13日 19:10x0dx0ax0dx0a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x0dx0ax0dx0a  以下为原文:x0dx0ax0dx0a  各有关单位:x0dx0ax0dx0a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x0dx0ax0dx0a  特此通知x0dx0ax0dx0a  深圳证券交易所x0dx0ax0dx0a  2013年12月13日x0dx0ax0dx0a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x0dx0ax0dx0a  第一章总则x0dx0ax0dx0a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x0dx0ax0dx0a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x0dx0ax0dx0a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x0dx0ax0dx0a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x0dx0ax0dx0a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x0dx0ax0dx0a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x0dx0ax0dx0a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x0dx0ax0dx0a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x0dx0ax0dx0a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x0dx0ax0dx0a  第三章基本规则x0dx0ax0dx0a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x0dx0ax0dx0a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x0dx0ax0dx0a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_15-11_30、13_00-15_00.x0dx0ax0dx0a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x0dx0ax0dx0a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x0dx0ax0dx0a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x0dx0ax0dx0a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x0dx0ax0dx0a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x0dx0ax0dx0a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x0dx0ax0dx0a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x0dx0ax0dx0a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x0dx0ax0dx0a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x0dx0ax0dx0a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x0dx0ax0dx0a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x0dx0ax0dx0a  第四章业务流程x0dx0ax0dx0a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x0dx0ax0dx0a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x0dx0ax0dx0a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x0dx0ax0dx0a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x0dx0ax0dx0a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_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_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x0dx0ax0dx0a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x0dx0ax0dx0a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x0dx0ax0dx0a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x0dx0ax0dx0a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x0dx0ax0dx0a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x0dx0ax0dx0a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x0dx0ax0dx0a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x0dx0ax0dx0a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x0dx0ax0dx0a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x0dx0ax0dx0a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x0dx0ax0dx0a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x0dx0ax0dx0a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x0dx0ax0dx0a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x0dx0ax0dx0a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x0dx0ax0dx0a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x0dx0ax0dx0a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x0dx0ax0dx0a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x0dx0ax0dx0a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x0dx0ax0dx0a  第六章附则x0dx0ax0dx0a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x0dx0ax0dx0a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x0dx0ax0dx0a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x0dx0ax0dx0a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x0dx0ax0dx0a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x0dx0ax0dx0a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x0dx0ax0dx0a  ------------------x0dx0ax0dx0a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x0dx0ax0dx0a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x0dx0ax0dx0a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x0dx0ax0dx0a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x0dx0ax0dx0a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x0dx0ax0dx0a  特此通知。x0dx0ax0dx0a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x0dx0ax0dx0a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x0dx0ax0dx0a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x0dx0ax0dx0a  第一章总则x0dx0ax0dx0a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x0dx0ax0dx0a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x0dx0ax0dx0a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x0dx0ax0dx0a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x0dx0ax0dx0a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x0dx0ax0dx0a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x0dx0ax0dx0a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x0dx0ax0dx0a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x0dx0ax0dx0a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x0dx0ax0dx0a  第三章基本规则x0dx0ax0dx0a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x0dx0ax0dx0a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x0dx0ax0dx0a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x0dx0ax0dx0a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x0dx0ax0dx0a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x0dx0ax0dx0a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x0dx0ax0dx0a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x0dx0ax0dx0a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x0dx0ax0dx0a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x0dx0ax0dx0a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x0dx0ax0dx0a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x0dx0ax0dx0a  第四章业务流程x0dx0ax0dx0a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x0dx0ax0dx0a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x0dx0ax0dx0a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x0dx0ax0dx0a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x0dx0ax0dx0a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x0dx0ax0dx0a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x0dx0ax0dx0a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x0dx0ax0dx0a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x0dx0ax0dx0a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x0dx0ax0dx0a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x0dx0ax0dx0a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x0dx0ax0dx0a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x0dx0ax0dx0a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x0dx0ax0

什么是新股市值配售?

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x0dx0a2013年12月13日 19:10x0dx0ax0dx0a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x0dx0ax0dx0a  以下为原文:x0dx0ax0dx0a  各有关单位:x0dx0ax0dx0a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x0dx0ax0dx0a  特此通知x0dx0ax0dx0a  深圳证券交易所x0dx0ax0dx0a  2013年12月13日x0dx0ax0dx0a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x0dx0ax0dx0a  第一章总则x0dx0ax0dx0a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x0dx0ax0dx0a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x0dx0ax0dx0a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x0dx0ax0dx0a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x0dx0ax0dx0a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x0dx0ax0dx0a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x0dx0ax0dx0a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x0dx0ax0dx0a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x0dx0ax0dx0a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x0dx0ax0dx0a  第三章基本规则x0dx0ax0dx0a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x0dx0ax0dx0a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x0dx0ax0dx0a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_15-11_30、13_00-15_00.x0dx0ax0dx0a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x0dx0ax0dx0a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x0dx0ax0dx0a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x0dx0ax0dx0a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x0dx0ax0dx0a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x0dx0ax0dx0a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x0dx0ax0dx0a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x0dx0ax0dx0a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x0dx0ax0dx0a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x0dx0ax0dx0a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x0dx0ax0dx0a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x0dx0ax0dx0a  第四章业务流程x0dx0ax0dx0a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x0dx0ax0dx0a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x0dx0ax0dx0a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x0dx0ax0dx0a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x0dx0ax0dx0a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_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_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x0dx0ax0dx0a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x0dx0ax0dx0a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x0dx0ax0dx0a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x0dx0ax0dx0a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x0dx0ax0dx0a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x0dx0ax0dx0a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x0dx0ax0dx0a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x0dx0ax0dx0a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x0dx0ax0dx0a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x0dx0ax0dx0a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x0dx0ax0dx0a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x0dx0ax0dx0a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x0dx0ax0dx0a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x0dx0ax0dx0a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x0dx0ax0dx0a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x0dx0ax0dx0a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x0dx0ax0dx0a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x0dx0ax0dx0a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x0dx0ax0dx0a  第六章附则x0dx0ax0dx0a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x0dx0ax0dx0a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x0dx0ax0dx0a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x0dx0ax0dx0a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x0dx0ax0dx0a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x0dx0ax0dx0a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x0dx0ax0dx0a  ------------------x0dx0ax0dx0a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x0dx0ax0dx0a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x0dx0ax0dx0a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x0dx0ax0dx0a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x0dx0ax0dx0a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x0dx0ax0dx0a  特此通知。x0dx0ax0dx0a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x0dx0ax0dx0a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x0dx0ax0dx0a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x0dx0ax0dx0a  第一章总则x0dx0ax0dx0a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x0dx0ax0dx0a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x0dx0ax0dx0a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x0dx0ax0dx0a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x0dx0ax0dx0a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x0dx0ax0dx0a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x0dx0ax0dx0a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x0dx0ax0dx0a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x0dx0ax0dx0a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x0dx0ax0dx0a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x0dx0ax0dx0a  第三章基本规则x0dx0ax0dx0a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x0dx0ax0dx0a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x0dx0ax0dx0a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x0dx0ax0dx0a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x0dx0ax0dx0a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x0dx0ax0dx0a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x0dx0ax0dx0a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x0dx0ax0dx0a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x0dx0ax0dx0a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x0dx0ax0dx0a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x0dx0ax0dx0a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x0dx0ax0dx0a  第四章业务流程x0dx0ax0dx0a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x0dx0ax0dx0a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x0dx0ax0dx0a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x0dx0ax0dx0a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x0dx0ax0dx0a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x0dx0ax0dx0a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x0dx0ax0dx0a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x0dx0ax0dx0a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x0dx0ax0dx0a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x0dx0ax0dx0a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x0dx0ax0dx0a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x0dx0ax0dx0a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x0dx0ax0dx0a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x0dx0ax0

次新股概念股提材股的区别

次新股: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作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而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题材股:是有炒作题材的股票。通常指由于一些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或特有现象而使部分个股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题材),这些题材可供炒作者借题发挥,可以引起市场大众跟风。例如资产重组板块、WTO板块、西部概念等。

光大证券交易软件-金阳光中怎么认购新股

在新股申购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5:00)进入委托交易界面,打入买入单,股票代码填申购代码,价格填发行价,买入数量填申购单位的整数倍且<=深新股额(深圳)或沪新股额(上海)。 (注:一个申购单位:深圳500股,上海1000股)

光大证券金阳光卓越版如何申购新股?

  目前新股申购需要2个要求:首先是足额的可用资金、其次是准备好相应的市值。就是说假如要买上海新股,设申购日为T日,T-2日及之前20个交易日账户中沪市A股平均市值需大于等于1万元人民币,每1万元市值可获得1个申购单位,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1000股上海新股。深圳的话和上海其他规则一样,只有一个区别:5000市值深圳股票可获得1个申购单位,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500股深圳新股。深圳市值也需10000以上才可以申购。  新股申购流程如下:  1.投资者T日,准备好足额资金,通过证券账户进行新股申购,买入委托(和买股票的菜单一样),数量沪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数倍,超过可申购额度都是废单。如果多次委托仅第一笔委托是有效的。沪市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2.T+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3.T+2日: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4.T+3日(一般T+2日清算后就可以)可查询到是否中签,如未中签会返款到账户。中签客户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将中签股票进行交易。

如何使用光大证券金阳光系统在网上申购新股

无论是光大证券还是其他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要申购新股,都是直接买入里面输入新股的申购代码和数量,然后点确认即可。有些券商的软件里有新股申购项,点开来进行一键申购,更简单。

北交所新股上市设不设涨跌幅限制吗?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拓展资料设立北交所的意义一是将更好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度。资本市场,特别是交易所,对科技创新催化作用强劲,可通过资金募集、并购重组和交易估值等功能,有效降低创新发展风险,疏通资本退出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并能够辐射吸引高端产业,引入顶尖科创人才和风险资本,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经过八年多发展,新三板已形成一套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色市场体系,在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将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资本市场服务,提升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水平,形成深度服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创新发展的专业化平台。二是将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功能,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规范度。一直以来,新三板坚持兼顾资本市场公开披露要求与中小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引导企业以规范强发展、以发展促规范。在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一方面将通过北交所对新三板的示范引领,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尽早熟悉和进入资本市场,培育公司治理文化和信息披露意识,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将同步试点注册制,在推动注册制改革红利更多惠及中小企业的同时,引导发行人“说清楚”,督促中介机构“核清楚”,确保投资者“看清楚”,厚植企业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土壤文化。三是将更好发挥市场品牌效应,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活跃度。本次改革后,精选层从证券交易场所的一个市场层次转变为证券交易所、精选层挂牌公司由非上市公众公司升级为上市公司,法律地位将显著提升,配套政策更加全面到位。中小企业将有机会吸引到更多的市场主体对其关注,更多的市场资源为其服务,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将得到提升。同时,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也将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色生态圈将进一步优化。

2019年全网发行的新股有哪些?

你好,网上有很多与证券有关的网站都可以查到新股信息,下面以《中国证券网》和《证券之星》为例进行介绍。中国证券网1进入中国证券网,上面有两个红字--新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打开新股链接,可以看到已经发行或即将发行的新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3点击某一支股票,可以看到更加详细的信息。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证券之星打开网站,可以看到上面的两个红字--新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进入新股链接可以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点击某一支股票,可以看到发行量、中签号等。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最新股票交易手续费

  股票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  假设你10元买入1000股浦发银行股票,金额为10000元交易费用:  1.买入交易佣金:10000*3‰=30元  2.上海市场过户费:1000股=1元(最低收取1元,如果是买入了100股也会收取1元,买入1200股,收取1.2元,以此类推)  如果你依然是10元卖出1000股元浦发银行股票,金额为10000元交易费用:  1.卖出印花税:10000*1‰=10元  2.卖出交易佣金:10000*3‰=30元  3.上海市场过户费:1000股=1元  买入费用为31元,卖出费用为41元,买卖产生所有费用72元。即每股的买入成本为10.072元。即卖出时必须高过10.072元才可以保本。

国元证券如何申购新股中签号

国元证券申购新股,可以直接在买入里面操作,输入新股的申购代码和数量,再确认即可。如果国元的软件里有新股申购项,也可以点开新股申购项进行操作。中签号不是申购的,是通过摇号得来的。

用国元证券的朋友帮忙看一下关于新股申购的问题?

我的交易系统里的申购新股时有一个股东代码还有一个合同序号?我是10月31日申购的云海金属1500股,今天申购款已退回,是不是代表我没有中签?如果是全部退回,说明你一个号也没中,如果退回了2/3的款子,你就中了一个号,如果退回了1/3的款子,那你就中了两个号。如果中签是不是就不退款了?完全正确。发布的中签的号是和我的那个号来对呢?是股东代码还是合同序号? 既不是股东代码也不是合同序号,而是申购新股时给你的配号(一串较长的号码,),你可以打开委托界面,点“查询”,点“配号”,输入002182那可能是你没有找到,你平时在哪个界面买卖的?有“买入”和“卖出”选项吗?底下就有一个“查询”,你再看看。任何委托界面都有这个基本功能。

新股申购流程是什么 平安证券新股申购流程

新股申购具体细节如下: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平安证券股票账户中没有深圳股票也可以买深圳新股吗

不可以买。买新股需要持有相应证券所的股票才行,深交所的话平均20天持有5000元市值,有500股票的申购额度,每增加5000元市值,多500股票的申购额度,最多是发行股票数量千分之一,上证也一样,不过上证平均20天持有10000的市值,给1000的申购数量,最高申购额度也是发行股票数量的千分之一。在行情不好的时候打新股,最好持有大盘股,比如银行之类的,这些股票不会大跌,不要因为打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毕竟打新的中签率非常低,不是定额打新的话,一年都不一定中一次。想打深证股票的话,就前一天直接买入深圳10W市值的股票。第二天就有500的申购额度了,也可以分开平均持股,比如买5000元的深圳股票持有20个交易日就有500股票的申购额度了,看个人怎么操作了。

平安证券怎么申购新股不用预先缴款

这个是2016新政策,先中签,后缴款,但是这样打新股的人多了中签率也降低了

平安证券APP“新股申购额度查询”显示:深圳A28500,上证A股0,如何打新?

由于没有上海市值,只能申购深圳新股,28500额度基本都超过深圳股票的申购上限了。另外确认下自己是否开通发创业板,否则不能买申购300开头的新股。如果已经持有300开头的股票则肯定开通了。这一轮比较多,40W只能挑其中几个申购啦,详细情况自己看吧,准确信息会在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最后确定。http://data.eastmoney.com/xg/xg/default.html

平安证券新股申购后怎么知道中没中签

找到自己的配号对照查询一下

平安证券新股申购怎么看不到配号

如果是T日(例如 10.14 周1)申购的,配号是T+2(10.15)给你的。查询你的申购配号:T+2日进入股票帐户——“查询”——“配号”。新股中签号一般在T+2日晚上18:00以后(如遇周五则推迟到周日晚上),各大网站会公布中签号,可以跟你的配号核对是否中签;或者比较晚些时候等系统做完清算交割后直接查询自己的股票账户情况。

平安证券申购新股的问题。

用他们的APP就能一键申购,你说的后面那个问题,他们有券E融,可以借,钱打新股。

先用同花顺申购了新股然后又用平安证券app申请了同一个,是一个账号,这个怎么算?

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同一个人名下有多个账户参与申购的,同样以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平安证券用户怎么在网上申购新股

首先你要深圳或者上海的股票市值,有了足够的市值,就可以在软件里有个新股申购那一栏,点击新股申购就可以了.建议您选择东莞证券,万2开户,量大还可以更低,点 头像 查看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是国有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点 头像 查看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基金代销、期货IB、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等领域。

新股中签后上市如何操作?

根据历史经验,新股中签后上市最好在交易时间卖出,以后几个交易日里上涨的概率很低. 1、新股上市时,先将股价炒过头,然后慢慢下滑,待回落到与其它股票的实质价位相配,再跟着市场趋势强弱,供需状况进行交易。  2、新股上市时,股价调整到合理价位后进行横盘整理,这种调整方式有涨有跌,一旦大盘拐头向上,股票回到原来的合理价位,可使申购股票中签的投资者在反复卖与买中获益。  3、新股上市后,股价先调整到合理价位,在低位整理,此种调整方式,使得恐惧或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投资者交出筹码,而富有股市实践经验的投资者吸足筹码而盈利。

平安证券打新股怎么知道中奖

从申购当日开始计算,到第三个交易日摇号,等第三个交易日的晚上,券商的系统维护完毕了,就可以看得到。中签的话,会在持仓里继续显示该新股的代码和中签的数量。没中签的话,在持仓里就不显示了,资金也退还了。

上市公司有哪些高科技的新股

高科技概念板块股票有哪些?与高科技相关上市公司一览通俗的理解,就是高科技必须进行产业化,才能形成产业规模效益!并且高科技无国界!需要全球高科技产业联合应对人类共同的命运问题!除此之外,高科技也不同于一般科技意义上的所谓“经验的积累”。它不是什么积累起来的经验,而是基于科学的发现或创造而产生的科技。高科技并不神秘,高科技其实就在你身边。高科技以人为本,高科技是人类智慧的展现。扑面而来的高科技浪潮冲击着、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冲击着、震撼着每个人的心。高科技关注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关注高科技。在最近的行情中,高科技概念板块引领市场新热点。已连续上涨近两周的新三板概念股再次突现凌厉走势,张江高科(600895)、海泰发展(600082)、苏州高新(600736)、东湖高新(600133)和鲁信高新(600783)等都纷纷涨停。高科技概念股及上市公司将会成为游资爆炒对象。高科技概念股及高科技上市公司一览1、网络股:网盛科技(002095):公司主要经营中国化工网、全球化工网和中国纺织网,目前主要商务模式为“会员+广告”。综艺股份(600770):公司拥有“龙芯”系列微处理器芯片、国内正版软件零售市场30%的份额以及国内最大的软件销售门户网站。2、传媒股:歌华有线(600037):公司为数字电视龙头企业,具较大的垄断性。2008年奥运会是公司发展的大好机会,为业绩的高速增长奠定了基础。东方明珠(600832):全国唯一“三网合一”试点的高新科技企业,经营管理的上海有线电视网是全球最大的城市局域电视网;同时,公司参与上海市地铁电视、公交电视投资开发。3、通信股:中兴通讯(000063):3G牌照发放最受益公司之一。公司的五大龙头产品集无线通讯设备、手机、有线交换和接入、光通讯和数据通讯以及软件系统服务类产品在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4、软件股:中国软件(600536):公司主营软件与信息产品开发、行业应用及系统集成服务、欧美及日本地区的软件外包与服务;产品范围覆盖了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三大领域。5、军工股:西飞国际(000768):我国航天军工龙头股之一。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大型数控设备,是国产运七系列、新舟60等型号飞机主体零部件的唯一供应商,还是美国波音公司在亚洲的唯一指定生产商。6、电子股:生益科技(600183):国内覆铜箔板的龙头企业。公司在电子元器件行业中显示出较强的产业优势,发展前景逐渐向好。7、新能源:天威保变(600550):公司是新能源板块的绝对龙头。公司拥有的天威英利股权、新光硅业的股权以及风机整机设备项目,都具有较好的实际与预期效益。8、生物股:天坛生物(600161):国内生物科技的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疫苗、血液制剂、诊断用品、培养基因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够生产200余种产品。新三板高科技概念股:从主营业务分析,每家包含科技园及高科技概念的公司受益新三板扩容的程度有所不同。信龙数据统计显示,新三板关联A股中主营与科技园和高科技最密切的有张江高科(600895)、海泰发展(600082)、苏州高新(600736)、东湖高新(600133)和中关村(000931)等。张江高科:园区业务占比88.03%,其中,张江高科(600895)主业是与科技园区发展紧密相关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股权投资,园区租赁和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比达88.03%。2010年公司分别投资21%和12.715%的嘉事堂(002462,股吧)(002462)和微创医疗(00853)分别在中小板和香港上市,旗下子公司“张江汉世纪”参股的超日太阳(002506,股吧)(002506)也首发高涨。海泰发展:土地方面独具优势.海泰发展(600082)主营为工业房地产,并致力于孵化高新技术成果和投资创新科技企业,大股东海泰集团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国有资产运营者,作为集团下属唯一A股上市公司,公司是园区建设的主要力量。海泰集团将出25-30平方公里的面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土地储备达37平方公里,优势明显。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49%,但由于同期基数较大和投资损益的损失,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4.86%。苏州高新(600736):斩获房地产净利大增,苏州高新是苏州商业地产行业龙头,大股东苏高新集团是苏州高新区的开发、融资和经营主体,总资产规模230亿元。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大股东已经切入到参与扩区10倍后的高新区城区土地开发,为公司低价获取土地的能力提供保障。新三板高科技概念股一览代码 公司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600783 鲁信高新 9.45 0.55 686 东北证券 10.21 0.52 786 北新建材 10.62 0.45 783 长江证券 10.18 0.44 600895 张江高科 8.2 0.31 9 中国宝安 10.45 0.23 600736 苏州高新 5.08 0.15 938 紫光股份 3.54 0.13 600846 同济科技 5.23 0.12 600635 大众公用 5.09 0.10 600630 龙头股份 2.09 0.07 600133 东湖高新 3.6 0.07 600082 海泰发展 2.57 0.07 532 力合股份 2.96 0.06 931 中关村 3.71 0.04 600624 复旦复华 2.29 0.04

国金证券官网:新股中签后如何缴款

中签后直接从股票账户扣款。   具体参考新股申购流程便知: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深市新股上市涨跌幅规定具体细则是什么

深市新股上市首个交易日涨幅限制为44%,跌幅限制为36%,首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10%,沪市涨跌幅限制和深市一样,创业板和科创板新股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沪深两市股票实行注册制,沪市股票以60开头,深市股票以00开头,创业板和科创板股票实行核准制,创业板股票以30开头,科创板股票以688开头。扩展资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申请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公司章程;(五)依法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八)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九)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报告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十一)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十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函;(十三)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已在结算公司锁定的证明文件;(十四)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件的说明文件(如适用);(十五)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十六)上市公告书;(十七)本规则5.1.6条所述承诺函;(十八)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向本所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上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一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有股票账户,可以几个账户都申购新股吗,都都是有效申购吗

可以的。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扩展资料证券法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法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需符合什么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开发行新股

中信证券开通天天利财会影响新股扣款吗

新股申购中签后自动缴款,其它任何方式不影响扣款 。一、 不会影响的中信证券开通天天理财不会影响新股扣款的,只要不要在平台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余额自动委托 客户可开通余额自动委托业务。余额自动委托开通期间,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于每个交易日根据报价回购委托规则将符合条件客户的可委托金额以委托数量最大 原则自动发起的1天期报价回购品种初始委托申报。二、 证券公司余额自动委托开通期间,客户可发出取消余额自动委托指令,取消余额自动委托业务。取消余额自动委托业务后,客户可向证券公司发出开通余额自动委托指令,重新开通余额自动委托业务。拓展资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6,630,467,600元。1、中信证券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8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数据,中信证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在行业均排名第一。 2021年5月28日,中信证券列入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主要领导 中信证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信集团总经理助理张佑君中信证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杨明辉产品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的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2、产品服务公司长期以来秉承“稳健经营、勇于创新”的原则,在若干业务领域保持或取得领先地位。2007年公司股票承销的市场份额20%,排名第二;企业债和金融债承销的市场份额20%,排名第一;公司及控股公司合并的股票基金交易额市场份额8.08%,排名第一;

以前的账户有新股申购额度,为什么另开一家没有

同一身份证名下所有账户市值合并计算,并可统一使用申购额度。但新开账户,沪市新股额度需要在开户1天后方可显示。深市额度,需要在新账户购买至少100股深市股票后,T+2日方可显示。

如何利用融资融券打新股

  有股票无资金且不想卖出股票:  1投资者将持有的股票转入信用账户,融券卖出标的股票,再融资买入相同数量相同代码的股票,用现券还券的方式将融券的负债了结即可,用融券卖出解冻的钱来参与新股申购,不参与新股时再用该部分资金偿还融资负债即可。  深市的新股可直接在两融账户里直接参与打新,沪市的则需要转到普通账户里参与,但只限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的部分。  2若该股票为融资买入标的股票,也可转入一部分股票至信用账户,在信用账户里融资买入同等数量该股票,将普通账户里该股票卖出,参与打新股,之后再用现金还款偿还融资负债即可。  此种操作也可使投资者保留原有的股份,同时又能获得部分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但此种方法没有第一种情况下融到的资金多。    有资金无股票,专做打新:  1投资者可在T-21日将一部分资金转入信用账户,融券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再融资买入相应数量的同种证券,再用转入的现金将融资负债了结,信用账户里剩余部分资金和股票(融券卖出的资金不能用来打新,股票可用来获得申购份额),T日可用普通账户里的资金来参与打新  此种策略适合长期打新股,可降低成本,标的证券尽量选择波动较小的品种,减小持仓期间市场波动的风险    利用两融杠杆参与打新:  1T-21日投资者将持有的股票和现金转入信用账户,融资买入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T日,融券卖出与自己手里持有的相同数量的相同股票,再现券还券了结融券负债,用自己的资金和融券所得资金参与申购新股。不需打新时用自有资金偿还融资负债。  此种操作适用于手里有股票和资金,想要通过两融工具放大申购额度和申购资金量的客户,若想要同时放大申购额度和申购资金,则需要投资者持有的股票为融券标的物。    注意事项  通过融资融券工具套现来参与打新股,需在相关营业部开通两融业务的T+0交易功能  投资者进行深圳市场新股申购时,申购账户需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包含T-2日)的某一天有一定相应市值(至少100股),因此需要在T-2日前至少转入100股深市股票至信用账户  上海市场的新股不能在融资融券账户里直接申购,需转到普通账户里,但转出时只能将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上的部分转出  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融资和融券,尽量使可获得的打新份额和可用于打新的资金达到平衡,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通过融资融券参与打新股需要多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以及融资融券的手续费,同时要面临操作中出现的价格波动风险  在新股申购期间,券源相对较少,为了防止没有额度的情况,可以提前一两天套现  融资融券交易相对复杂,在套现交易时,要计算清楚融资、融券的值

什么是新股申购额度?

新股申购额度就是,上交所规定称,将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投资者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一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是一千股,申购数量应当为一千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深证则是需要持有深市股票市值1万元以上。

为什么我不能买新股?比如申购日是10.24,我在当天的早晨10点买股票、软件提示最大可买为0

现在打新股是市值配售,T-20交易日的平均市值,沪市一万市值配一个号,一个号申购1000股沪市新股。深市五千市值配一个号,一个号可以申购500股深市新股。

申购新股到底是怎么回事?是需要准备a股相应市值的股票?还是只要资金账户里面有钱就可以了?

1、目前新股申购需要2个要求:首先是足额的可用资金,其次是准备好相应的市值。申购日可以一分钱市值没有,但必须有新股配额。你长期不持股,新股配额肯定慢慢就归零了。申购日T——2前20交易日。2、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扩展资料资者首先要了解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购股数;其次应注意,就一只新股而言,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且,账户不能重复申购,不可以撤单,申购前要记住申购代码。市值不是临时准备的,是股票账户中原有股票含有的市值和额度。这个额度是由申购前20个交易日相应账户的股票均值决定的,不是前一天来准备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购新股

新股额度1000股 可以买多个新股吗

上证新股(60开头的)最小单位就是1000股,深证(30和00开头的)新股最小单位是500股!你持有上证的1万股票市值可以申购新股1000股上证的新股 2万市值可以申购2000股 持有深证5000股票市值可以申购500股深证的新股,1.5万市值可以申购1500股!所以新股额度1000股是不可以申购多个新股如果你同时持有1万上证市值股票和5000市值深市股票(比如你现在手里买了1万多的600620和5千到1万的000002) 那么你可以申购1000股上证新股和500股深证新股(前提是当天上证和深证都有新股申购)另外申购创业板(30开头的)需要持有的是创业板的股票,创业板属于深证的 500股是最小申购单位 这些都是相对应的

银河证券如何新股申购

在新股申购日正常交易时间进入委托交易界面,打入买入单,股票代码填申购代码,价格填发行价,买入数量填申购单位的整数倍且<=深新股额(深圳)或沪新股额(上海)。(注:一个申购单位:深圳500股,上海1000股)

新股申购额度计算方法:新股申购额度是怎么计算的

 上证所规定,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深交所规定,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 股。根据实施办法,无论网上与网下,均按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T-2 日(T 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我想知道如何在家用电脑海通证券大智慧上查看有关新股预售的相关信息及新股的购买 谢谢 急求

一般新股在证券软件上是查看不了的,你可以直接上网,如东方财富网的新股频道去查看,关于新股申购代码、发行的时间、上市时间、发行价格等等信息一目了然的,申购新股就直接在交易系统输入代码,买入就可以了,和买卖普通股票一样,但不能撤单,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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