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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数据交易所准入条件

2023-06-17 08: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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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数据交易2.0时代来临,隐私计算让数据“可用不可见”

2、《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正式公布了,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3、深圳交易所成立的时间

4、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哪一年?

数据交易2.0时代来临,隐私计算让数据“可用不可见”

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被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受数据要素相关政策推动,数据交易正步入2.0阶段,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管理、传输等细分领域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近日,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下称“深数交”)联合国家智库、国家单位、高校、大型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公司等50家发起单位牵头成立国内首个国际化自主可控隐私计算开源社区“开放群岛(Open Islands)开源社区”,以开源开放的方式充分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资源,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关键基础技术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数据交易在实践中还面临隐私保护、安全等多方面约束条件,要让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隐私计算等多种前沿技术提供了可行性路径。

数据交易2.0时代来临

顶层设计的出台,无疑将促进数据要素合法、合规流通,激发数据要素市场的活力。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到, 探索 “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的要求;2020年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则指出,要通过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深数交副总经理王腾认为,构建统一的数据市场,可以进一步完善数据交易的顶层架构及制度设计,推动各地数据交易场所建立统一的规则标准、互通共享的交易系统、规范的运行机制,促进跨行业、跨地域的数据资源流转与创新应用。

受到数据要素相关政策的推动,各地开启了筹建数据交易中心浪潮。早在2015年,贵阳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大数据交易中心,被视为数据交易1.0时代开启;2021年至今,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均已筹建数据交易中心或抛出相关规划,其中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已正式上线,深圳数据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所正在筹备,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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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大宗交易规则

1.什么是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又称大宗交易。一般交易量和金额都很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每个交易所在其交易系统或其大宗交易系统中都有明确的大宗交易定义,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针对的是大量的证券交易。根据我国现行的交易制度规则,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金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进行大宗交易。(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交易b股(上海)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成交金额不低于5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30万港元。(二)基金交易笔数在300万笔(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3)上海:债券交易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4)深圳: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交易价格之间确定。当日无证券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格。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大宗交易应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限定时间内进行。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大宗交易应当在当日涨跌幅限制内,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大宗交易应当在当日竞价时间内,在前一收盘价上下30%或者在最高和最低交易价格之间。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当日收盘价或前收盘价为不低于90%的折价标的。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不得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量计入收盘后的证券总成交量。而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格、买卖双方,收盘后会另行公布。最后要明白的是,大宗交易不包含在指数计算中,所以对当日指数没有影响。2.大小非减持注意事项:(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转让解除限售的股份。(2)非盈利减少比例每减少5%,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内以及作出报告和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次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如何进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通过股东委托股份或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营业部有专人办理此项交易业务。股东只需填写《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申请书》即可参与大宗交易。4.闭幕宣言应包括哪些内容?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达成一致后,应当向证券营业部报告以下交易信息。(一)股东证券代码;(二)股东账号;(三)交易价格;(4)交易次数;(5)买卖方向;(六)交易对手的席位号。(七)交易协议编号:上交所3位,深交所6位。5.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吗大宗交易完成后,于当日17: 30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当日交易信息。在上交所首页点击“大宗交易专区”?去“屏蔽交易信息”查询;在深交所首页点击“深圳市场交易公共信息”至“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进行查询。8.国企背景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吗?可以,但必须符合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总股本低于10亿股的公司,企业减持的独立权限为“连续三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公司,企业减持的独立权限为“一次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三年内减持不超过3%”。此外,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转让范围比此略宽,从连续三年到一年。只有超出上述条件的国有股减持,才能报国资部门批准。9.大宗交易的交易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双方就交易要素达成一致的,须以“成交申报”方式进行要约;如果采用“意思表示”,则交易不会达成;2.双方交易信息必须一致正确,如交易价格、数量、席位、协议号等。3.交易前做好与证券营业部的沟通准备。10.大宗交易的减持方式和意义有哪些?根据股东的需求和股份减持市场的流通特点,有以下减持方案供股东选择。1.单次减持法:适用于市场流动性强、减持金额小的股票,使其通过大宗交易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2.多股减持法:适用于市场流动性弱、减持幅度大的股票。通过设定交易底价,在设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量的变化,减少每股的数量,逐步消化市场,使股价不会因减少而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股东在市场中的形象。3.股权质押融资大宗交易的偿还和减持方式:适用于流通股。先通过股权质押借款,股权流通后再通过大宗交易偿还集团。合运作,从而达到合理盘活资产、节约成本、提高资产使用率。 11、股东发生减持行为后,税收可以优惠吗? 视各地方税务征收机关税收政策而定。目前国内的确存在地域差异,所执行的税收费率不等现状,许多地方也通过我们寻求减持税收优惠对象,股东可向我们垂询各地税务征收费率事宜,操作事宜须由股东与税务部门直接沟通确定,达到合理、合规交纳税费。 12、股东如何实现股份价值最大化? 股价创新高及自身财务需求是股东减持的主要动力,但也有股东所持股权股价创新高后,对股价估值过高或因行情振荡,未在最佳时机减持,错失机会。我们认为:股东应根据所减持股份公司基本面,科学合理估值后,进行减持,从而保证股份收益的稳定及价值最大化。 13、股东若对交易价格有要求,可事先约定吗? 可以。减持之前双方签订减持协议,也可支付履约保证金,协议中对交易价格进行设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股价触发交易价格,当日就可以交易,使股东获得最佳减持价格。 14、为什么大宗交易要提前签订减持协议? 大宗交易是非常严谨的交易。具有资金要求高、时效性强等特点,交易失败会造成占用资金用途、错失减持时机、经济损失等问题。减持协议对交易数量、价格、时间等交易要素进行了约定,并采用交易保证金模式对交易提供了履约保证,有利于交易的稳定。 15、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大宗交易程序有区别吗? 有部份区别。1、上交所的交易约定号为3位数,深交所为6位数。2、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定:减持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与其为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担任董、监、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大宗交易当日上午11时前须向证券营业部完成报备手续;3、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股东则不受报备限制,15时前完成相关手续即可。相关问答:大宗交易权限开通条件是什么1、在交易时间带上身份证、证券账户卡、银行卡及资金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开通大宗交易权限,选择柜台委托或自主委托;2、上交所规定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相关问答:p ta期货开始国际化了吗?开户需要什么条件?PTA品种开放并不意味着以后就会好做了,可能只是成交量之后会放大,品种会比较活跃,但好不好做还是要看PTA之后的趋势性好不好。2018年应该是我国期货市场直接对外开放的元年,继原油、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后,PTA期货也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这也是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化工品种。PTA是石油的下端产品,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它是一种白色粉末,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俗称涤纶,可用于制作防弹衣、安全带、轮胎帘子线等特种材料。但它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纺织原料的一种。我国最早在2006年上市了PTA期货,至今已经13年。截至目前,已有80家境外交易者参与我国的PTA期货。原油、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已经将近一年,其中原油期货上市以来,境外交易者日均成交占比5%,持仓占比约12%。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逐步形成。PTA期货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以来,从市场表现来看,起步阶段整体平稳,运行良好。据郑商所统计,截至目前,共有约100个境外客户开户,开户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境外客户交易量占比约10%。现在PTA开户需要什么条件?以前老肖开期货户的时候pta和铁矿还都不属于特殊品种,但引入境外投资者以后都列入了特殊品种的行列,为了预防风险,pta和铁矿的交易权限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开通:1、可用资金10万,申请前5个交易日,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注意这里说的是可用资金,如果你在这几天内用账户里的资金做了交易,这部分就不算在可用资金里;2、满足50个交易日有交易记录,之后可以要求期货公司自动开通;3、已经开通股指期货的交易者可以直接申请开通。我问过期货公司的朋友,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开通pta和铁矿品种的交易权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以前你如果是老的期货账号就不影响使用,可以一直拥有交易权限的。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支持,点个关注!
2023-06-16 12:27:411

深圳股票上市首日规则

1、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1)股票上市首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其中有效申报价格区间按四舍五入至0.01元的原则计算。(2)股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竞价区间为发行价的20%。(3)在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当盘中成交价格与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或超过10%时,将在盘中暂停30分钟。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或取消申报,恢复交易时,接受的申报将在电话拍卖中恢复。(4)新股上市第一天14:57到15:00采用收盘看涨拍卖,收盘价通过看涨拍卖生成。不允许在其中的收盘通知拍卖阶段取消申报。拓展资料:在A股市场上,股票买卖遵循以下的交易规则:1、T+1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2、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即100股,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整100股卖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除此之外,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只能进行做多操作,不能进行做空操作;其委托交易时,其委托价格必须在个股的当天涨跌幅限制内,否则无效;委托单在当日的交易时间内有效,收盘之后,其委托单无效。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权证涨跌幅限制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具体交易时间规定: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成交顺序: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023-06-16 12:27:501

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交易、清算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币特种股票(简称B股)上市的管理,确保其交易、清算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简称《业务规则》)特制定本规则(简称《B股业务规则》)。第二条 凡B股在本所上市,其交易、清算均须遵守本规则。第二章 上市申请第三条 公司申请B股上市,须由本所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简称主管机关)批准。第四条 上市审查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及《业务规则》进行。第五条 B股申请上市,申请人除须递交人民币股票申请上市所必须提供的文件外,还须同时向本所递交以下文件:  (1)主管机关批准同意发行B股的文件;  (2)申请B股上市的报告;  (3)B股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4)B股承销协议及其附件;  (5)各有关方面同主管机关特许的清算银行签署的清算协议及附件;  (6)B股发行人历年外汇收支报表和未来一年外汇收支预测;  (7)B股发行情况报告;  (8)B股发行所筹外汇资金使用计划同使用情况报告;  (9)其它必要的资料。第六条 第五条所提及的资料,须同时送主管机关、本所各一份。第七条 本所在收到资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或其他意见。第八条 本所作出准予上市的审查意见,连同上市审查表及申请人资料一起送主管机关审批。主管机关批准后,申请人须到本所签订上市合同,经公证后,由本所向申请人发出上市通知书。第九条 上市通知书和上市合同一式两份,送往主管机关备案存档。第十条 上市公告书须由本所审查,经主管机关确认后,至少在B股上市交易前三天予以公布。第三章 集中交易第十一条 本所正式会员在被主管机关批准为特许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与主管机关认可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代理合同。  主管机关批准的特许证券经营机构可派出市代表参加本所B股集中交易市场的买卖。第十二条 B股的转让仅限于在境外投资者之间进行。第十三条 特许境内证券经营机构须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直接接受境外投资人员买卖B股的委托或由其代理机构在境外接受买卖B股的委托。第十四条 特许证券经营机构必须依据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指令填制委托书。委托书应按本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买方联为红色,卖方联为蓝色。  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国籍、股东帐号、委托时间、证券种类、股数、限价、有效期限、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或密码、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并应附注下列各款事项:  (1)未填明“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2)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3)书面或电报委托者应附函电。  特许证券经营机构在具备录音电话等必备的通信设施的条件下,接受B股的电话委托买卖。委托人或其代理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办签章或确认书。第十五条 特许证券经营机构接受委托时,应在每一委托书上依序打上接收时间和序号。承办时,应依据委托书所载委托事项及其序号执行。第十六条 特许境内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受理下列任何一种买卖:  (1)替客户全权选择证券种类的委托买卖;  (2)替客户全权决定买卖数量的委托买卖;  (3)替客户全权决定买卖价格的委托买卖;  (4)替客户全权决定买入或卖出的委托买卖;  (5)替客户分期付款方式的委托买卖;  (6)对委托人作赢利保证、分享利益或亏损补偿保证的买卖。第十七条 B股交易严禁买空卖空。第十八条 特许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受托买卖B股手续后,应尽快将客户委托指令输入本所集中市场电脑系统。买卖一经成交,则不可撤销。代客买卖B股的特许证券经营机构应于当日制作买卖报告书,于成交后的第一个营业日通知委托人,并依本所发出的成交资料于T+3在特许清算银行办理清算交割手续。本所发出的成交资料经核实无误后不可撤销。第十九条 买卖报告书应按本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买入报告书为红色,卖出报告书为蓝色。买卖报告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国籍、股东代码、成交日期、时间、股票种类、股数、单价、价金、手续费、印花税、汇率、场内成交单号码等事项。
2023-06-16 12:28:03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7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基础交易制度,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年9月修订)》进行了修改,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深证会〔2019〕23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修订对照表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3月13日
2023-06-16 12:28:221

股票分红要如何领取?

分红就是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股票分红领取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2、也就是说,无论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投资者的红股和股息均自动到账,无需投资者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到账的时间有所区别,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确定。扩展资料股票分红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1)可以广泛地动员,积聚和集中社会的闲散资金,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扩大生产建设规模,推动经济的发展,并收到“利用内资不借内债”的效果。(2)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3)可以为改革完善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探索一条新路子,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个人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更好地发挥股份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4)可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特别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使政府和企业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用其权,各得其利。(5)可以扩大我国利用外资的渠道和方式,增强对外的吸纳能力,有利于更多地利用外资和提高利用外资的经济效益,收到“用外资而不借外债”的效果。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分红
2023-06-16 12:28:444

如何理解证券竞价交易“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成交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5.1条规定,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2023-06-16 12:29:161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最小报价变动为0.01还是0.001?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第3.3.13条规定,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B股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港元。
2023-06-16 12:29:234

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只ETF开始上市交易的时间是??

2022年9月19日,市场迎来3只ETF期权新产品,上交所中证500ETF期权,深交所创业板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正式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规定,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都可参与股票期权交易,那么创业板etf期权在哪个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起来难吗?来源百度:财顺期权创业板etf期权在哪个交易所上市交易?9月19日,深交所创业板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上交所中证500ETF期权正式上市交易,此次入选的三只产品在规模、流动性、跟踪误差方面表现均较为优异。9月19日,创业板ETF期权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国内首个面向创新成长类股票的场内期权品种正式亮相。创业板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易方达基金旗下的创业板ETF(159915)。创业板etf期权交易起来难吗?创业板ETF期权的买卖还是比较简单的,交易规则和开通方式跟50ETF期权是一样的,如何交易重要的是如何去判断买入一个正确的合约,建议大家在了解期权收益与风险的情况下再进行交易。期权选择方向后,是时候选择行权价格了,这时就要选择好实值、平值和虚值的合约了。创业板etf期权买方的胜率确实要比卖方低。因此,即便上期权买方理论上 “收益无上限,损失有限”,但是综合考虑胜率的话,期权买方和卖方所承担的总体风险还是比较公平的。期权交易策略的胜率投资作为一门艺术,但是实际上也往往涉及到胜率和赔率,这与日常博彩有很大的类似之处,而期权在选用何种策略上,胜率和赔率这两大变量影响特别明显,期权是双向交易平仓,无论涨还是跌都可能盈利。交易期权时可以在预期标的物上涨时买入看涨期权,在预期标的物价格下跌时买入看跌期权。
2023-06-16 12:29:473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1.1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1.3在本所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章业务流程2.1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书面文件:(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二)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络方式;(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2.2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通过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进行。2.3会员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后,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2.4会员应当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明确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应具备的资产、交易经验等条件,引导客户在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合法合规参与交易。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最近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元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会员股东、关联人,会员不得为其开立信用账户。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证券类资产条件限制。本条第二款所称股东,不包括仅持有上市会员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东。2.5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2.6投资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会员为其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2.7融资融券交易采用竞价交易方式。2.8会员接受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后,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相关标识等内容。2.9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债券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张或其整数倍。2.10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申报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当满足前款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或经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其融券卖出不受本条前两款规定的限制。2.11本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2.12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2.13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2.14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2.15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以下用途外,不得另作他用:(一)买券还券;(二)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相关利息、费用或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三)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四)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用途。2.16会员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合约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合约到期前,会员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会员在为客户办理合约展期前,应当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等进行评估。2.17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买卖。2.18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股票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等。2.19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会员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处分其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2.20会员根据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的,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申报指令应当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强制平仓或融券强制平仓标识等内容。第三章标的证券3.1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或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一)股票;(二)证券投资基金;(三)债券;(四)其他证券。3.2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三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三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低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风险警示;(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3.3标的证券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上市交易超过五个交易日;(二)最近五个交易日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2000户;(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3.4标的证券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上市交易超过五个交易日;(二)最近五个交易日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2000户;(四)基金份额不存在分拆、合并等分级转换情形;(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3.5标的证券为债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券托管面值在1亿元以上;(二)债券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3.6本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本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3.7会员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3.8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会员与其客户自行约定。3.9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本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3.10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3.11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第四章保证金和担保物4.1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本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4.2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一)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三)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四)被实行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权证的折算率为0%;(五)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4.3本所遵循审慎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4.4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会员应当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实行动态管理与差异化控制,但会员公布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规定的标准。4.5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4.6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4.7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 ∑〔(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4.8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客户对会员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4.9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会员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按照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4.10会员应当加强对客户担保物的管理,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中单一证券市值占其担保物市值的比例进行监控。对于担保物中单一证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客户,会员应当按照与客户的约定,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证券的委托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4.11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客户经会员认可后,可以提交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外的其他证券、不动产、股权等资产。会员可以与其客户自行约定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要求。4.12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4.13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标准,并向市场公布。4.14会员公布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所规定的标准。4.15投资者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会员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第五章信息披露和报告5.1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会员报送数据,向市场公布下列信息:(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5.2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每个交易日向本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以及融券余量等数据。会员应当保证所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第六章风险控制6.1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均达到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者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6.2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6.3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持续大幅波动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6.4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6.5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6.6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6.7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并可视情形暂停或取消其在本所的融资或融券交易权限。第七章其他事项7.1会员在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交易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申报其持有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情况,以及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信息。会员应当对客户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前端控制。7.2个人或机构客户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会员不得接受其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份,也不得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会员不得以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限售股份提交作为融券券源。7.3个人客户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证金。7.4会员不得接受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7.5会员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会员无须因该账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7.6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会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会员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提醒客户遵守关联关系事项回避表决的规定,并按照其意见办理。客户未表示意见的,会员不得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本条所称对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7.7会员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章附则8.1本细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1)证券类资产,是指投资者持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2)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会员买券,在结算时由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买入的证券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内的一种还券方式。(3)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会员卖券,在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内的一种还款方式。(4)现金管理产品,是指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为经纪业务客户设立并管理的,客户可用资金当日可申购、赎回资金当日可用于证券交易,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形式的产品。(5)日均换手率,是指最近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6)日均涨跌幅,是指最近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7)波动幅度,是指最近三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8)基准指数,是指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9)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可流通市值,是指其当日收盘价与当日清算后的场内份额的乘积。(10)异常交易行为,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交易监督相关条款规定的行为。(11)存量股份,是指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本所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本所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2)专业机构投资者,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经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8.2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8.3依照本细则达成的融资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体规则,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执行。8.4本细则所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以上”、“以下”、“达到”含本数。8.5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8.6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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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规则

股票交易规则股票的交易规则主要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1]、《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3]、《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4],百度百科的「基本交易规则」百科词条[5],总结归纳A股的交易规则如下:1、交易时间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由证监会批准。沪深两所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 9:15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沪深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2、报价单位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指的是以每股股票的价格委托买卖。3、申报单位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即每一申报单位的股票数量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4、价格最小变化档位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5、涨跌幅限制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ST 和*ST 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涨跌幅限制价格与前收盘价之差的绝对值低于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以前收盘价增减一个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对于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表述为「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上海证券交易所表述为「集合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20%和80%」和「连续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44%和64%」。6、交易方式及成交原则股票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股票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竞价成交原则包括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其中,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7、T+1交易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品种实行「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原则,即所谓的T+1交易制度。T+1本质上是证券交易交收方式,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证券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日)完成。股票交易费用股票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向代进行证券买卖的会员(证券公司)交纳佣金,向交易所交纳交易经手费及其他费用等,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等[6],其中证管费和经手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1、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出让方按照规定的税率单边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单边征收,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7],即:印花税买股票时为0,卖股票时为成交金额的1‰。2、经手费经手费是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成交之后,按照成交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给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费用,包含在佣金中。A股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8,9]。3、证管费证管费即证券交易监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10,11],证监会收取,包含在佣金中。4、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12]。5、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13]。佣金的收费标准为:A股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也就是说,佣金由各券商自定(成交金额的0.08%-0.3%),一般为:买、卖都是成交总额的1‰,不足5块按5块收。也就是说,佣金由各券商自定。目前一般券商佣金(含规费)可以做到0.02%左右。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该费用大多数都用在付出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核算)、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目前券商竞争越来越激烈和透明,很多不必要的费用已经撤销。总之,盈利很小的时候,卖出股票亏本也是可能的,因为要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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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三章 证券买卖

3.1.1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确认投资者具备相应证券或资金,并按照委托的内容向本所申报,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3.1.2 会员通过报盘系统向本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按本规则达成交易,交易记录由本所发送至会员。3.1.3 会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3.1.4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卖出。债券、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竞价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实行回转交易的证券品种和回转方式。3.1.5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行主交易商制度,具体规定由本所另行制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3.2.1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投资者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按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3.2.2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3.2.3 投资者通过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助委托的,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会员应当记录投资者委托的电话号码、网卡地址、IP地址等信息。3.2.4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一)证券账户号码;(二)证券代码;(三)买卖方向;(四)委托数量;(五)委托价格;(六)本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3.2.5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3.2.6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3.2.7 被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会员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 3.3.1 本所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本所可以调整接受会员申报的时间。3.3.2 会员应当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本所申报。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有效。3.3.3 本所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3.3.4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三)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四)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五)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六)本所规定的其他类型。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3.3.5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3.3.6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其他市价申报类型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3.3.7 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市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数量等内容。申报指令应当按本所规定的格式传送。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3.3.8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3.3.9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买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0元标准券为1张。3.3.10 股票(基金)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份),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张。3.3.11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基金交易的计价单位为 “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3.3.12 债券交易可以采取净价交易或全价交易的方式。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3.3.13 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B股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港元。3.3.14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3.3.15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ST和*ST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限制比例。3.3.16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涨跌幅限制价格与前收盘价之差的绝对值低于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以前收盘价增减一个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涨跌幅限制价格。3.3.17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二)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三)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3.3.18 申报当日有效。每笔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但第3.3.4条第(三)、(四)、(五)项市价申报类型除外。 3.4.1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3.4.2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3.4.2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其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3.4.3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一)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二)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三)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债券质押式回购上市首日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由本所另行规定。有效竞价范围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上限或下限与最近成交价之差的绝对值低于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以最近成交价增减一个该证券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有效竞价范围。3.4.4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3.4.5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继续交易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一)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或最近成交价,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二)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或最近成交价,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3.4.6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 3.5.1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3.5.2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3.5.3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一)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3.5.4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所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违反本规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所有权宣布取消交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3.5.5 依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3.5.6 会员间的清算交收业务由本所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办理。 3.6.1 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交易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一)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二)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三)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四)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五)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六)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万股;(七)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60万份;(八)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千张。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3.6.2 本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3.6.3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本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3.6.4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确定。3.6.5 本所接受下列类型的协议大宗交易申报:(一)意向申报;(二)成交申报;(三)定价申报;(四)其他申报。3.6.6 协议大宗交易意向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和本方交易单元代码等内容。意向申报不承担成交义务,意向申报指令可以撤销。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约定号等内容。成交申报要求明确指定价格和数量。成交申报可以撤销,但在对手方提交匹配的申报后不得撤销。本所对约定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等各项要素均匹配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协议大宗交易定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和本方交易单元代码等内容。市场所有参与者可以提交成交申报,按指定的价格与定价申报全部或部分成交,本所按时间优先顺序进行成交确认。定价申报的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定价申报每笔成交的数量或交易金额,应当满足协议大宗交易最低限额的要求。3.6.7 权益类证券协议大宗交易、债券(公司债券除外)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公司债券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3.6.8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类型等内容。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价格类型包括:(一)证券当日收盘价;(二)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3.6.9 本所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或交易所网站即时公布以下交易信息:(一)公司债券协议大宗交易的报价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申报类型、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公司债券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开盘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总成交数量、总成交金额、总成交笔数等;(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交易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实时买入或卖出的申报数量等。3.6.10 本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一)协议大宗交易的每笔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二)单只证券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累计成交量、累计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三)单只证券大宗交易的累计成交量、累计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3.6.11 大宗交易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3.6.12 会员应当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交易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3.7.1 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3.7.2 会员参与本所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向本所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并通过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进行。3.7.3 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3.7.4 本所对融资融券交易的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交易业务流程;(二)可用于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三)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和最高折算率;(四)融资融券的最长期限;(五)初始保证金比例及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六)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七)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八)其他事项。3.7.5 会员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其讲解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要求其签署风险揭示书。3.7.6 融资融券交易活动出现异常,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市场稳定的,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暂停全部或部分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并予以公告。3.7.7 融资融券交易的具体规定,由本所另行制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3.8.1 债券回购交易采取质押式回购交易等方式。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质押融资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参与人为“融资方”;其对手方为“融券方”。3.8.2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投资者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标准券及标准券折算比率的具体规定,由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制定。3.8.3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方向进行申报,融券方按“卖出”方向进行申报。3.8.4 本所债券回购按回购期限设立不同品种,并向市场公布。3.8.5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行一次交易、两次结算。回购交易达成后,初次结算的结算价格为100元,回购到期二次结算的结算价格为购回价,购回价是指每百元资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购回价的具体计算方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2023-06-16 12:30:34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六章 证券交易监督

6.1 本所对证券交易中的下列事项,予以重点监控:(一)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证券买卖的时间、数量、方式等受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限制的行为;(三)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四)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明显异常的情形;(五)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事项。6.2 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一)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二)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三)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价;(四)单独或合谋,以涨幅或跌幅限制的价格大额申报或连续申报,致使该证券交易价格达到或维持涨幅或跌幅限制;(五)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或大额申报后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投资者;(六)集合竞价期间以明显高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买入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卖出该证券,或以明显低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卖出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买入该证券;(七)对单一证券品种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交易;(八)同一证券账户、同一会员或同一证券营业部的客户大量或频繁进行日内回转交易;(九)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十)在证券价格敏感期内,通过异常申报,影响相关证券或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十一)单独或合谋,在公开发布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前买入或卖出有关证券,或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十二)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十三)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6.3 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明显异常的情形包括:(一)同一证券营业部或同一地区的证券营业部集中买入或卖出同一证券且数量较大;(二)证券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明显偏离同期相关指数的涨幅或跌幅,且上市公司无重大事项公告;(三)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情形。6.4 本所根据市场需要,可以联合其他证券、期货交易所等机构,对出现第6.2条第(十)项等情形进行调查。6.5 会员发现客户的证券交易出现第6.1条所列重点监控事项之一,且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的,应当予以提醒,并及时向本所报告。6.6 本所可以针对证券交易中重点监控事项进行现场或非现场调查,会员及其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应当予以配合。6.7 本所在现场或非现场调查中,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相关会员及其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一)投资者的开户资料、授权委托书、资金账户情况和相关证券账户的交易情况等;(二)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和操作人情况、资金来源以及相关账户间是否存在关联的说明等;(三)对证券交易中重点监控事项的解释;(四)其他与本所重点监控事项有关的资料。6.8 对第6.1条所列重点监控事项中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口头或书面警示;(二)约见谈话;(三)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四)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五)上报证监会。对第(四)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相关措施执行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该措施的执行。
2023-06-16 12:30:592

新股上市首日有什么特殊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2023-06-16 12:31:273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异常波动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2、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3、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达到80%以上(含);因第1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2、第3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扩展资料股市的市场特点有以下:1、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但主要取决于当日交易量(交易量取决于投资人心理预期)。2、股票市场只在纽约时间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国市场为下午三点)开放,收市后的场外交易有限。3、成本和佣金并不是太高适合一般投资人。4、卖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开办融资融券业务)和资本(约50万)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为此感到沮丧。5、完成交易的步骤较多,增加了执行误差和错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市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首日停牌机制
2023-06-16 12:31:558

我的股票账户今天被限制交易了,这会是什么原因

股票账户限制交易可能有以下原因: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2、未成年人,因为未具有行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为无效;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7、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以上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股票交易的限制一般分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交易量限制:每次至少要买一手,一手等于100股。第二是交易模式限制:我国的股票交易为T+1模式,也就是当天买入第二天才能卖出。而当天无论处于盈利或者亏损状态都不能平仓。这也是我国股票和很多国家股票不同的地方。第三交易方法的限制:我国的股票有一个交易方式就是做多,不能做空。也就是只能单向交易,这样的交易方法饱受广大网民诟病。但运行一个老交易员我认为这样的认识是不全面的。在这里不召开交流。第四交易时间的限制:也就是交易所开盘收盘时间限制。第五成交原则限制:我国股市采用价格优先原则,简单说来,就是报价高的订单先成交。其次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谁提交订单的时间早优先成交。第六禁止的交易行为,这样的行为一般机构存在比较多,例如频繁挂单撤单完成假象,高频交易等。
2023-06-16 12:32:363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姓名(或名称):家庭地址(或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机构投资者):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个人投资者)/公司营业执照编号(机构投资者):联系方式等: 乙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港股通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本委托协议所指港股通位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签署本协议,甲方仅可委托乙方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甲方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沪港通的港股通卖出,甲方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深港通的港股通卖出。第一章 双方声明和承诺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一)甲方具有合法的港股通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规则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二)甲方用于港股通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三)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关于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以及乙方向其提供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四)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时,以及存续期间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因资料不实、不全或失效引致的全部责任,同意乙方对甲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和报送。(五)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其所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六)甲方确认,其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港股通交易的各类风险,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风险揭示、双方权利、义务和免责条款。(七)甲方承诺遵守港股通交易的的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并承诺按照乙方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业务。(八)甲方承诺,同意由中国结算代甲方名义持有通过港股通取得的证券。(九)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维持前述声明、承诺和保证始终真实有效。(十)甲方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内容皆为本人真实意愿,并自愿承担虚假陈述的一切后果。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一)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是依照内地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乙方已开通港股通业务权限,能够依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的港股通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二)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港股通交易委托代理服务。(三)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四)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全权交易委托,不对甲方进行港股通交易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甲方,不诱使甲方进行不必要的金融市场投资或任何其他投资行为。(五)乙方承诺并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下达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向证券交易所或中国结算发送委托指令。(六)乙方承诺将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港股通交易委托代理服务。(七)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维持前述声明和保证始终真实有效。第二章 委托代理第三条 双方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提供以下服务:(一)接受并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下达的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二)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三)托管甲方买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有价证券;(四)向甲方提供的红利分派等名义持有人服务;(五)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内的资产及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规则规定的乙方可以代甲方进行的其他活动以及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委托事项。第四条 甲方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先依照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甲方的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乙方代理中国结算开立证券账户,应遵循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甲方可以使用已经开立深市A股证券账户(深市人民币普通股证券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甲方新开证券账户的,自下一日港股通交易日起方可进行港股通交易,投资者转托管股份,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方可卖出。甲方存在当日有交易行为、当日有申报、有交易未完成交收或者深交所、中国结算业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甲方不得注销证券账户。第五条 甲方已知晓并认可:其获得的香港证券市场免费一档行情,与付费方式获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频率、档位显示等方面存在差异;甲方应仅作为最终用户使用上述行情信息,未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同意不得将其提供给任何机构或个人,也不得用于开发指数或其他产品;联交所及其控股公司、该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等行情信息提供方,将尽力保证所提供上述行情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度,但不能确保其绝对准确和可靠,亦不对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由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包括柜台委托、自助委托以及乙方认可的其他合法委托方式,自助委托包括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热键委托等,具体委托方式以实际开通为准。第七条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系统买卖港股通证券达成如下条款:(一)自助委托是指投资者使用某种终端设备通过自行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相关业务的委托方式。(二)甲方向乙方申请开通自助委托交易方式,乙方接受甲方申请。(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股通交易发出的委托及撤销委托等指令的内容和方式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四)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后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未及时变更资料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五)甲方认为必要时可通过自助委托系统自行变更交易密码,如密码遗忘可按乙方的规定向乙方申请清除原密码,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六)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屏幕或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七)乙方对甲方在港股通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等)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八)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成交与否一律以交割单为准,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日内向乙方提出查询,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日当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九)甲方的证券账户卡等资料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办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十)对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设备和其他各种财产,甲方应自觉加以爱护,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等价赔偿。第八条 甲方进行网上委托时,只能使用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软件,或甲方依照乙方指示从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软件。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进行网上委托所产生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网上委托是指甲方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络向乙方网上委托系统下达委托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服务方式。网上委托的上网终端包括电子计算机、手机等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络连接乙方委托系统的设备。第九条 网上委托方式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共有的风险外,甲方还应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存在且不限于以下风险:(一)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二)甲方账号及密码信息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三)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网络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四)甲方的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可能会受到非法攻击或病毒感染,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五)甲方的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与乙方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兼容,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六)如甲方缺乏网上委托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七)由于网络故障,甲方通过网上港股通交易系统进行港股通交易时,甲方网络终端设备已显示委托成功,而乙方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甲方不能买入和卖出的风险;甲方网络终端设备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甲方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乙方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甲方由此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甲方发生损失。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方式约定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委托方式之外的其他委托方式,并约定该委托方式的执行程序、身份验证方式等内容。第十一条 甲方在使用乙方的网上委托投资者端软件前,应取得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下载、安装、证书申请的说明与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并可向乙方一并申请用于网上身份验证的个人CA数字证书。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确定甲方在进行网上委托时,是否必须通过个人CA数字证书的签名来验证甲方身份的合法性。第十二条 数字证书(如有)或交易密码是网上证券委托的有效身份识别证明。甲方应妥善保管本人的数字证书(如有)或网上交易密码,不得擅自泄露、转交。数字证书(如有)或网上交易密码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挂失。因甲方保管本人数字证书(如有)或网上交易密码不善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 甲方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应当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方式约定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委托方式之外的其他委托方式,并约定该委托方式的执行程序、身份验证方式等内容。第十五条 甲方应同时开通多种委托方式,当乙方某种自助委托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甲方可采用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第十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进行港股通交易而发出的委托及撤销委托等指令的内容和方式应符合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甲方通过乙方委托系统进行港股通交易时,如因甲方操作失误或因甲方指令违反相关交易规则或本协议约定,或其他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第十七条 如甲方发出的指令被乙方委托系统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受理,则该委托应视为无效委托。甲方在进行委托前须确保已完全了解有关交易规则,避免发出无效委托指令。第十八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令时,如果出现由于甲方原委托指令未撤销而造成乙方无法执行甲方新的委托指令时,由此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九条 甲方在委托有效期内可对未显示成交回报的委托发出撤销委托指令(交易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由于市场价格随时波动及成交回报速度的原因,甲方的撤销委托指令虽经乙方发出,但甲方委托可能已在市场成交,此时甲方应承认并接受该成交结果。第二十条 甲方委托指令成交与否以中国结算发送的清算数据为准,成交即时回报仅供参考。由于市场或设备、网络通讯等技术原因,如果出现高于甲方委托卖出价格或者低于甲方委托买入价格的成交价后长时间仍无成交即时回报的情况,此时甲方委托指令成交与否一律以中国结算发送的清算数据为准。乙方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特别注意,通过港股通业务咱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第二十二条 甲方发现以下异常情形时,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一)证券交易所已开市,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二)甲方发现账户中资产余额、委托记录有异常;(三)甲方发现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四)甲方发现其他影响其正常交易的异常情形。出现上述系统异常情形时,如甲方未能立即通知乙方,由此而导致的后果、损失和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在委托指令下达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如甲方对委托结果有异议或发现任何系统异常情况,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质询的,视同甲方对该委托结果无异议。第二十四条 甲方可要求乙方为其提供买卖成交明细单。甲方可在乙方经营场所临柜查询和打印,也可通过乙方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和打印。双方另行通过书面方式约定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的,乙方应按约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甲方的交易委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对于甲方存在或可能存在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和联交所规定的失当行为,乙方将对甲方予以提醒,并可以拒绝接受甲方的委托。第二十六条 甲方通过其账户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下达指令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规则的规定。如甲方的交易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规则等规定,乙方有权按照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或自律性组织的要求对甲方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限制、数量限制、金额限制、品种限制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乙方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并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和扣划甲方账户内资产。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视情形依法拒绝接受甲方委托、暂停甲方对其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存取款、限制交易等)或者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一)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经要求甲方重新开立真实身份账户,但被甲方拒绝的;(二)甲方原提交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经要求甲方进行更新,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三)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四)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五)甲方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证券监管制度要求,通过乙方交易系统进行违法、违规或异常交易的;(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则、准则、指引等规定的乙方可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第二十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时应保证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或证券,保证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委托指令。甲方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甲方买入或卖出成功的,甲方应承担透支资金或卖空证券的归还责任。乙方可对甲方的资金和证券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取款和限制交易、留置、扣划、强制平仓等,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追偿。第三十条 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成交的,应当按照联交所市场收费标准交纳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等税款。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及其他非乙方人为因素,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等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如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第三十四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中国结算按照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的业务规则,与香港结算完成港股通交易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收。港股通交易的境内结算由中国结算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组织完成。第三十五条 甲方通过港股通取得的证券以中国结算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于联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甲方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六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香港结算因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香港结算因风球、黑色暴雨天气等原因,临时做出特殊交收安排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结算的业务规则进行业务处理。香港结算发生破产而导致其未全部履行对中国结算的交收义务的,中国结算协助向香港结算追索,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第三十七条 甲方同意,对于甲方的港股通交易,由乙方所属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中国结算完成集中结算,并由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办理与甲方之间的港股通交易的结算,甲方不与中国结算发生结算关系。甲乙双方、甲方与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发生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依照业务规则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的清算交收处理及违约处理。第三十八条 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在交收日集中交收前,向甲方收取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应当向正常履行交收义务的甲方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第三十九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在确保投资者资金账户不出现透支的前提下,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可用于内地证券市场买入交易的时间,不早于相关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的对应交收日。第四十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在清算交收处理过程中,由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委托中国结算办理甲方与乙方所属证券公司之间的证券划付。第四十一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如甲方出现资金交收违约并造成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对中国结算违约的,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有权将甲方相当于交收违约金额的应收证券指定为暂不交付证券并由中国结算按其业务规则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四十二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如甲方出现证券交收违约的,乙方及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有权将相当于证券交收违约金额的资金暂不划付给甲方。第四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一)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甲方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的;(二)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对甲方出现交收违约导致甲方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的;(三)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发送的有关甲方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四)其他因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的。第四十四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出于降低全市场资金成本的原因,中国结算可以依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将甲方每日净卖出证券向香港结算提交作为交收担保品。第四十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时应保证其账户中有足额的可用资金或证券,并同意按乙方规定标准在账户中预留部分资金或按乙方规定比例在委托申报时冻结交易资金,以保证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委托指令。第四十六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因深交所、中国结算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深交所和中国结算不承担责任;因交易异常情况或者深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造成的损失,深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不承担责任。甲方不得基于上述原因向深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中国结算主张赔偿或者其他责任。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 如出现涉及甲方财产继承或财产归属的事宜或纠纷,乙方均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办理。第四十八条 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如甲方不作选择,即默认为选择2)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五章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即告生效,甲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本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盖章。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如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则双方均已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如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则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了本协议;(2)甲乙双方已签署了《证券公司投资者账户开户协议》,且《证券公司投资者账户开户协议》已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的,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业务规则及交易规则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若前款所述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规定存在差异,乙方认为应据此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将由乙方在其经营场所或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港股通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十二条 甲方申请办理托管单元变更(整体转托管除外),乙方应提醒甲方,对于持股基准日晚于转托管申报日投票、境内申报截止日晚于转托管申报日的故里选择权申报及供配股认购申报,转出股份相应的投票和申报指令将做无效处理,甲方需在新托管单元重新申报;甲方申请办理证券转托管时,乙方应检查其是否享有权益,如有,提醒其是否需要将权益一并转出,申报选择股利经确认的红利权、收购权除外。甲方申请办理证券转托管时,甲方账户存在如下情形之一不许转托管:1.甲方账户为不合格账户、休眠账户的;2.甲方账户上存在未完成清算或交收的;3.甲方账户上存在未了结债权债务的;4.甲方账户为异常状态(如司法冻结等情形)的;5.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五十三条 甲乙双方签署的《证券公司投资者账户开户协议》终止或依照相关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解除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调整,导致乙方在本协议下为甲方提供的港股通交易委托代理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本协议将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参照《证券公司投资者账户开户协议》的约定执行。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所指乙方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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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通知

深证上〔2020〕45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行为,优化完善规则体系,提升规则适用效能,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本所结合监管实践和调研情况,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年3月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10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10月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2017年10月修订)》同时废止。特此通知
2023-06-16 12:33:591

股票交易的基本程序,开户、委托、成交、结算、过户需要的过程是什么,帮我讲解证劵交易程序。举例说明...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开户、委托、竞价成交、清算交割、过户等步骤。  一、开户  投资者在买卖证券之前,要到证券经纪人处开立户头,开户之后,才有资格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  开户时要同时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当甲投资者买入证券,乙投资者卖出证券,成交后证券从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转入甲投资者的账户,相应的资金在扣除费用后从甲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入乙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一)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我国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  ★个人开户必需持有效证件。  ★法人开户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证券现货交易; 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等。  投资者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是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或其委托的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深圳账户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或其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  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二)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证券所需资金或卖出证券取得的资金,记录证券交易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类似于银行的活期存折,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取存款,也可以获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二、委托  投资者买卖证券必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进行。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人买卖某种证券时,要签订委托契约书,填写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基本情况。委托书还要明确,买卖何种股票、何种价格、买卖数量、时间等。最后签名盖章方生效。  根据投资者委托的不同内容,证券委托可有不同的分类。  从买卖证券的数量来看,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之分。  ★整数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买进或卖出的证券数量是以一个交易单位为起点或是一个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一个交易单位称为“一手”。“手”的概念来源于证券交易初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已发展为标准手。如上海、深圳交易所规定: A股、 B股、 基金的标准手就是每100股或1000基金单位为一手; 债券以100元面值为一张,10张即1000元为一标准手。  ★零股委托是指委托买卖的证券数量不足一个交易单位。若以一手等于1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则1一99股便为零股。 一般规定,只有交易额达到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才允许进交易所内交易,零股则必需由经纪人凑齐为整数股后,才能进行交易。  从委托的价格看,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之分。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经纪人发出委托指令时,只规定某种证券的名称、数量,对价格由经纪人随行就市,不作限定。  ★限价委托即由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提出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的价格范围,经纪人在执行时必需按限定的最低价格或高于最低价格卖出,或按限定的最高价格或低于最高价格买进。  从委托方式来看,在电子化交易方式下,可分为柜台递单委托、电话自动委托、电脑自动委托和远程终端委托。  ★柜台递单委托是指投资者持身份证和账户卡,由投资者在证券商柜台填写买进或卖出委托书,交由柜台工作人员审核执行。  ★电话自动委托是指投资者用电话拨号的方式通过证券商柜台的电话自动委托系统,用电话机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委托指令。  ★电脑自动委托是指投资者用证券商在营业厅或专户室设置的柜台电脑自动委托终端亲自下达买进或卖出的指令。  ★远程终端委托指投资者通过与证券商柜台电脑系统联网的远程终端或且联网下达买进或卖出指令。  从委托的有效期看,有不定期委托与定期委托之分。  ★不定期委托也称有效委托,即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不规定指令的有效期限,只要不宣布撤消委托,则指令一直有效。  ★定期委托也称限时委托,是指投资者发出委托买卖指令时,对交易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超过时限,则委托指令自动失效,而不论买卖是否成交。若投资者仍有买卖意向, 则需重新提出委托。我国证券交易中的有效期限分为当日有效和5日内有效两种。  三、竞价与成交  经纪人在接受投资者委托后,即按投资者指令进行申报竞价,然后拍板成交。  从证券交易发展的过程来看,申报竞价的方式一般有口头竞价、牌板竞价、书面竞价和电脑竞价等几种。  ★口头竞价是指场内交易员在交易柜台或指定区域内大声喊出自己买入卖出的证券价格、数量直至成交。同时辅以手势,以手指变动表示不同的数字,掌心向内表示买进,掌心向外表示卖出。  ★牌板竞价指买方的出价和卖方的要价都书写在交易牌板上来表示,经纪通过牌板竞价直至成交。  ★书面竞价是场内交易员将买卖要求填写在买卖登记单上交给交易所的中介人,通过中介人撮合成交。  ★电脑终端申报竞价是指证券公司交易员在电脑终端机上将买卖报价输入到交易所的电脑主机,然后由电脑主机配对成交。目前,这是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主要竞价方式。  那么成交价是如何决定的?决定成交价的原则什么?  目前在世界所有证券或证券衍生产品市场,成交价的决定基本上按价格的形成是否连续分为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相应的交易市场分为连续市场和集合市场两种。  ★连续市场是指当买卖双方投资人连续委托买进或卖出证券时,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条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时段中任何时点发生,成交价格也不断依买卖供需而出现涨跌变化。  ★集合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投资人间隔一段较长的时间,市场积累买卖申报后一次竞价成交。世界大多数证券市场在大部分交易时间均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易。  连续市场依形成价格的市场主导力量,区分为委托单驱动市场和报价驱动市场。  ★委托单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投资者的供需,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的证券市场均是委托单驱动市场,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委托单驱动市场。  ★报价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英国伦敦等证券市场均是报价驱动市场。  目前, 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收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对其余交易时间的有效委托进行连续竞价处理。  ★集合竞价的价格价格决定:  首先,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 选取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果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价格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需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位。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委托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的时间先后排列,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一次成交,直到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 连续竞价的价格决定:  集合竞价结束后,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当进入一笔委托时,若能成交,即根据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进行竞价撮合;如不能成交,则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派对等待。对于已进入撮合系统的有效委托,根据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逐笔撮合,直至系统内已有的所有买卖不能成交,即已有买卖盘达到平衡状态。然后再逐笔处理新进入系统的委托。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依下述成交价格确定规则选取两笔有效委托进行竞价和撮合,对新进来的一笔买单委托,则选取排在队列最前面的最低委托叫卖单有效委托;对于新进来的一笔卖单委托,则选取排在队伍最前面的最高叫买单有效委托。  若参与该次竞价的买进委托限价大于或等于卖出委托限价,则可竞出一个新的最新成交价,产生一笔成交。这时的成交价格确定规则为: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能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能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参与该次竞价的能够成交的买卖双方以选取的成交价成交。  四、清算与交割  证券的清算与交割是一笔证券交易达成后的后续处理,是价款结算和证券交收的过程。清算和交割统称证券的结算,是证券交易中的关键一环,它关系到买卖达成后交易双方责权利的了结,直接影响到交易的顺利进行,是市场交易持续进行的基础和保证。  证券的结算方式有逐笔结算和净额结算两种。  ★逐笔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每一笔交易达成后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进行一次交收,可以通过结算机构进行,也可以由买卖双方直接进行,比较适合以大宗交易为主、成交笔数少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例如CEDEL国际清算中心就采用此方式。  ★净额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达成的交易进行清算,按资金和证券的净额进行交收。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投资者较为分散、交易次数频繁、每笔成交量较小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净额结算通常需要经过两次结算,即首先由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中心与证券商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一级结算;然后由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二级结算。  证券结算的时间安排,在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因其传统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目前在交收目的安排上可分为两种。  ★一是会计日交收,是指在一个时期内发生的所有交易在交易所规定的日期交收。如比利时根据交易所排定日期安排交收,奥地利证券市场交易安排在次周一交收,印度证券市场交易每周安排一次交收。  ★二是滚动交收,是指所有的交易安排与交易日后固定天数内完成,大多数国家的证券市场都采用此方式。有的规定在成交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称其为T+l规则, 有的规定在成交日后的第四个营业日,称其为T+4规则,等等。  由于尽早完成交收对提高市场效率、防止发生结算风险有重要意义,采用滚动交收方式并缩短交收期,最终实现T+0交收,是国际证券界倡导的方向。  我国目前证券结算对A股实行T+l交收,对B股实行T+3交收。  五、过户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已实行所谓的“无纸化交易”,对于交易过户而言,结算的完成即实现了过户,所有的过户手续都由交易所的电脑自动过户系统一次完成,无须投资者另外办理过户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交易业务流程演示  证券公司是投资者在做证券交易时的重要中介,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在各地的营业部买卖各种上市证券。在银鹰证券实验室,同学们可以模拟进行证券交易的全过程,真实体验到作为证券投资者的点点滴滴。下面我们以股票交易为例,为大家演示证券交易的程序。  开户  首先,投资者在做交易之前,要选择一家当地的证券营业部开户,凭身份证办理一个沪深交易所的股东账户卡(开户费共需90元),签订指定交易委托书,领取资金账户卡,存入一定资金,如果需要还可以开通网上交易业务,做好这一切的准备就可以交易了。  (出示身份证、资金账户填单、证券账户填单、指定交易委托书、网上交易委托书)  委托  接下来是委托,委托的方式由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和网上委托,一般投资者都可以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通过电脑自助委托,只需利用股东账户卡,在自助委托终端机上输入交易密码即可进行委托,投资者在电脑上输入要买进或卖出股票的简称,如浦发银行,或股票代码,如600000,输入买卖的数量和价格,电脑会自动执行你的委托指令。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应该注意,买入股票时,申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及其整数倍,而卖出时没有此限制。另外,投资者需要通过交易密码来确认身份,所以密码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泄露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证券交易大厅、自助委托终端机、委托指令的输入、委托完成)  撮合成交  投资者下达的委托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被传送到交易所的撮合主机,撮合主机对接收到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委托指令进行合法性的检测,然后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规则排队,确定成交价,自动撮合成交,并立刻将结果传送给证券商,投资者可以通过营业内的显示器看到自己的委托是否已经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等候与其后进来的委托成交。当天不能成交的委托自动失效,投资者可在其他交易日用以上的方式重新委托。  (委托信息的显示、成交结果的显示)  清算与交收  投资者的委托成交之后,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交易所传送的数据进行结算,证券营业部在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发来的资金交收数据划拨证券,由银行代理完成资金的划拨。  (结算的流程图)  过户  一般投资者在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以在自己的账户中查寻成交的实际情况,股票进行过户。  (账户信息的变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交易程序  2005年11月21日14:49  发表评论(0)支持(0)反对(0)浏阳花炮涨停内幕…  大盘暴跌 谁在做空?  洗盘结束短线暴涨黑马  市场中期底部是否来临  本栏较早前曾跟读者介绍过如何认购新股及认购新股时应注意的事项。另外亦讲解过如何选择证券经纪及开立证券户口时要注意的地方。今次会跟大家讲解一下在香港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一般程序。  落盘及执行  开立证券买卖户口后,投资者便可以直接向其经纪落盘买卖证券。落盘即是向经纪发出买卖指示,一般的买卖指示包括指明股票的名称或代号、买卖价格及股数。经纪接到买卖指示及跟客户覆述指示后便会把指示输入香港交易所的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进行配对。  AMS/3是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的证券交易电脑系统,其功能包括自动记录、配对及执行证券买卖盘。在持续交易时段内,AMS/3会将买卖盘持续按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对盘。假如当时系统内已有合价的对手买卖盘,所输入的买卖盘便会自动配对成交;否则,该买卖盘会排在同一价盘的轮候名单内排队轮候,待前面的买卖盘完成配对后顺序补上。投资者除了可以亲身到经纪行落盘或致电落盘外,亦可经由互联网或流动电话落盘,视乎经纪提供的交易设施而定。  交收  经纪通常会在完成交易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发出买卖单据。买卖单据上列明经纪的名称及地址、交易日期及交收日期、交易证券的名称、数量、交易价格及应付的总金额。凡在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达成的交易,皆由买卖双方的经纪在交易日(T)后的第二个交收日分别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进行交收,即所谓的T+2交收。至于经纪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收,则会按客户与经纪协定的条款进行,一般会在T+2前完成。  交易费用  买卖证券时,投资者须缴付经纪佣金、证监会的交易征费、投资者赔偿征费(2005年12月19日或以后进行的证券买卖将会暂时豁免投资者赔偿征费)、交易所的交易费及政府印花税(某些证券豁免印花税)。投资者应向经纪查询以上费用的最新收费以及经纪行是否还有其他收费,例如托管及代收股息费用等。有关在香港证券市场买卖证券的交易费用,可到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2023-06-16 12:34:094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什么不同?

大盘股一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盘股一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证券市场的配置问题,证监会表达了沪深两市各有侧重,共同发展的目标。大中型公司比较倾向于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盘股为主,而深圳证券交易所则以小盘股为主,尤其重视中小企业板块。
2023-06-16 12:34:557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制度有什么不同?

托管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转托管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拟持有和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者,在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买人证券成功后,与该证券经营机构的托管关系即建立。如认购以其他方式发行的股份,则该股份托管在投资者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这一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深圳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需在自己选定的证券营业部托管,由证券营业部管理其名下明细证券资料,投资者的证券托管是自动实现的;投资者在任一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这些证券就自动托管在该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利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国内任一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人就在哪里卖出);投资者也可以将其托管证券从一个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个证券营业部托管,称为“证券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办理转托管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转托管只有深市有,沪市没有转托管问题。2、由于深市B股实行的是T+3交收,深市投资者若要转托管需在买入成交的T+3日交收过后才能办理。3、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股票或多只股票,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资者可以选择转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4、投资者转托管报盘在当天交易时间内允许撤单。5、转托管证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帐,投资者可在转入证券商处委托卖出。6、权益派发日转托管的,红股和红利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7、配股权证不允许转托管。8、通过交易系统报盘办理B股转托管的业务目前仅适用于境内结算会员。9、境内个人投资者的股份不允许转托管至境外券商处。10、投资者的转托管不成功(转出券商接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投资者应立即向转出券商询问,以便券商及时为投资者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查询原因。深圳股票采用"托管证券商"模式,投资者在某一证券商处买入的股票,在未办理"转托管"前只能在该证券商处卖出,若要从其他证券商处卖出股票,可办理"转托管"手续。11、投资者既可将所有深圳证券一次从某券商处全部转走,也可只转其中的一部分。12、转托管期间,帐户内的股票及资金不可参与交易。13、若转出证券出现错误,将被退回原转出证券商处,投资者可通过转出证券商向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查询原因。14、投资者欲将证券转入某券商处,需了解该券商的深圳席位号,并已在该券商处开立了资金帐户。15、办理转托管须在深交所交易时间内,遇停牌,配股或在停止转托管期间的证券不得办理转托管手续。扩展资料:一、深交所市场体系: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多样性特点,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优势并存,但都面临着由“粗放”到“集约”转型,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跃升的压力。服务于我国经济现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差异化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依托实体经济现实需求,固定收益等产品创新也在取得突破。1、股本证券主板持续做优做强。为筹备创业板,深交所主板市场2000年开始停止新公司上市,当时上市公司514家,总股本为1581亿股,大多集中在传统产业。近年来,通过并购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实现存量做优做强。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480家,总股本4443亿股,2001年以来累计再融资8007亿元。中小企业板独具特色。中小企业板于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较好体现了我国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产业链拉长、分工更细的成果。截至2014年4月底,上市公司719家,遍布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三分之一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覆盖全部13个行业,许多已经成为细分行业龙头。中小板总市值4.17万亿元,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特色重要组成,在全球范围内,是专注中小企业为数不多的成功市场之一。创业板定位清晰。创业板历经十年筹备,于200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定位于服务自主创新企业和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截至2014年4月底,创业板上市公司379家,77%所处子行业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发展方向,超过43%在国际上处于子行业领先或者同步地位。板块特色逐步清晰,在新一轮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中,将努力打造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引领者。截止2014年4月底,创业板总股本758.8亿股,总市值1.88万亿元,在全球服务创业创新的市场中,市值仅次于NASDAQ,如NASDAQ只计算资本市场板块,则我国创业板规模位居全球第一位。积极支持场外市场规范建设。从2001开始,深交所承担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关村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2012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立,深交所参股并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深交所积极稳妥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建设,提供规则、技术、信息披露等方面咨询服务,通过多种渠道支持区域股权市场建设。2、固定收益与上市基金债券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上市债券442只,托管总面值2159亿元。为拓宽未上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12年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已有200只通过备案,金额270亿元。119家企业完成131只私募债发行,募集资金151亿元,交易所服务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功能逐步显现。资产证券化产品服务实体经济。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于盘活各类社会存量资产有独特优势。截止2013年底,深交所累计挂牌11个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137亿元。基础资产涵盖市政建设、污水处理、高速公路、电力销售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与主题公园等文化旅游产业,通过服务基础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首个小额贷款类资产证券化产品阿里小贷1号和2号专项计划在深交所挂牌转让,募集资金10亿元,是小额贷款类资产证券化的首次尝试,对于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积极推进基金特色创新。基金产品是顺应财富管理需求和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创新领域,上市基金是深交所基金产品创新的特色。截至2013年底,深交所上市基金数量280只,占深沪两市总量的83.33%;并先后推出跨市场沪深300ETF和跨境香港恒生ETF。二、上交所组织结构上证所下设办公室、人事部(组织部)、党办(宣传部)纪检办、交易管理部、发行上市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会员部、债券业务部、国际发展部、基金与衍生品部;市场监察部、法律部、投资者教育部、系统运行部、技术开发部、技术规划与服务部、信息中心、北京中心、财务部、风控与内审部、行政服务中心(保卫部)、基建工作小组等二十三个部门;以及三个下属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它们的合理分工和协调运作,有效地担当起证券市场组织者的角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托管券商制度
2023-06-16 12:35:255

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对,也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另外补充一下: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徵费(0.012%)、政府税项(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星期一至五)如下:上午10时正至下午12时30分(午市);下午2时30分至下午4时正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没有午市交易。
2023-06-16 12:36:083

请问公司在上证交易所和深圳交易上市有区别吗?

沪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证所(Shanghai Stock Ex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前市,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为连续竞价时间。下午为后市,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国际证监会组织、亚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联合会、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成员。 深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主要的股指是成份指数。位于深圳罗湖区,地王大厦斜对面。 深圳证券市场的起步最早应追溯到1986年。当时一些企业为了摆脱经营中的困境,进行了股份制改造。1988年4月1日,深圳发展银行在特区证券公司的柜台上开始了最早的证券交易。随后深圳市国投证券部和中行证券部相继开业,万科、金田、安达、原野(世纪星源的前身)等也陆续发行了股票并上柜交易。「老五家」股票在「老三家」证券部的柜台交易,构成了深圳证券市场的雏形。 1989年11月,深圳市政府作出了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决定。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营业。王健、禹国刚先后被深圳市政府任命为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深交所成立初期是归属深圳市人民银行管理,1993年4月1日深圳证券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管理归属由人民银行划归深圳证券管理委员会。随着深交所的交易逐步活跃,上市公司数量逐渐扩大,所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再加上1996年牛市行情中深圳市与上海市为维护深交所、上交所爆发的竞争,1997年8月15起,国务院决定,将证券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命,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由于扶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展, 2000年9月深交所停止了新股发行。 2004年5月17日设立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后,2004年6月25日新和成等八家公司挂牌上市,标志着深交所又重新恢复了新企业上市, 但是只是包括中小企业。 交易时间的变化 1993年8月9日,深交所将集中交易时间更改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3:30;零股交易时间仍为零股交易专场日的上午9:00至10:30。 1994年7月11日,调整交易时间,下午开市由13:30更改为13:00,收市时间由15:30更改为15:00。 手续费的变化 1993年5月10日,深圳股票交易手续费进行调整,本地(指在深圳的营业部)手续费为交易额的4‰,异地为5‰,不足5元的按5元收。证券商向交易所交付经手费调低到6%,向登记公司交付的登记费调低至4%。 1993年8月29日,深交所调低A股交易手续费,由异地5‰、本地4‰统一调至3.5‰。 1993年9月12日,B股交易手续费率由成交金额的6‰降至5.5‰。 1996年1月1日,A股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按成交金额向买卖双方收取3.5‰,同时调整了交易手续费中各方收取的比例。A股及基金交易由T+0交收改为T+1交收。 交易品种的变化 1990年12月1日,开始股票交易 1991年11月1日,首只债券盐田港重点建设债券上市 1992年10月19日,首只权证深圳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认购权证发行,并于同年11月5日上市。 1994年9月8日,推出国债场外回购业务。 1994年9月12日推出国债期货交易业务,首批包括五个系列20个期货种。并与1995年5月3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命令全面关闭国债期货交易业务 交易手段的变化 在深交所成立初期,主要通过各会员派驻的出市代表(俗称红马甲)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通过电脑终端进行交易(在1992年2月25日前,红马甲甚至是通过人工竞价的方式来达成交易),由于会员单位众多,深交所不得不两度扩充交易厅,设立第一、第二、第三交易厅来缓解拥挤情况。在早期,一个股民的交易请求要传送到交易所的撮合主机进行委托成交,必须先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柜台填写买卖申请单并排队递交,柜台人员接受申请单后电话通知红马甲,红马甲把股民的交易请求输入到交易所终端,并把成交情况电话通知柜员。在这种信息传递方式下,难免会有很多差错,证券公司不得不为处理这些差错设立专门的容错帐户,同时也出现有红马甲与柜员勾结,吃客户差价的情况出现。
2023-06-16 12:36:244

资金从证券转出银行,非交易时间能转么?

不能。资金从证券转出银行必须要在规定的交易时间之内进行。证券交易时间如下:1、集合竞价阶段:9:15 — 9:25。(1)19:15 — 9:19可以申报和撤单;9:20 — 9:25 可以申报,不可以撤单。(2)深圳交易所14:57 — 15:00实行集合竞价,可以申报,不可以撤单。2、连续竞价阶段:(1)上海交易所:9:30 — 11:30;13:00 — 15:00。(2)深圳交易所:9:30 — 11:30;13:00 — 14:56:59。3、其它时间阶段:(1)9:25:01 — 9 :29:59期间,接受申报和撤单。(2)11:30:01 — 12:59:59期间,接受申报和撤单。(3)在股票盘中交易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单。(4)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9:15-11:30以及13:00-15:30。扩展资料:证券交易的特点:1、证券交易是特殊的证券转让:证券转让是指证券持有人依转让意思及法定程序,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转让还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将全部或部分证券权利移转给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设定证券质押行为等。所谓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发生的转移,包括因赠与、继承和持有人合并等发生的证券权利转移;所谓设定质押,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证券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30条,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依照转让证券权利意思而发生的转让行为。2、证券交易是反映证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流通性是确保证券作为基本融资工具的基础。证券发行完毕后,证券即成为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赋予证券以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可使得证券投资者便利地进入或者退出证券市场。不同证券的流通性存有差异,股份公司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依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规则自由转让外,公司发起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响。3、证券转让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包括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协议完成交易的无形交易场所。前者如国际上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集中交易场所。后者如美国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NASTAQ)以及各国的店头交易场所,我国场外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4、证券交易须遵守相应交易规则:为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与快捷,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我国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交易的特别法,《公司法》对股份及公司债券转让也规定有原则性规则,《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的一般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对证券交易关系的调整。其他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银行法》、《保险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间接地调整着证券交易关系。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自律性规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市交易时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
2023-06-16 12:36:5210

首航是什么航空?

首都航空首都航空其前身为成立于1998年11月16日的金鹿航空有限公司。2010年4月2日更名为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基地机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2018年1月19日,首都航空宣布自当日13点25分起飞的JD5281航班开始,乘坐首都航空所有航班的旅客,可以在飞行全程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但通讯设备须设置为飞行模式。扩展资料公共运输业务——陆续建立了三亚分公司及北京、西安、海口、杭州、广州、丽江、桂林等八个过夜基地,先后开通航线200余条,构建了以多基地为中心辐射周边的航线网络结构。2014年首都航空运送旅客近1000万人次,2015年预计将超过1300万人次。首都航空致力于开辟国际旅游航线,计划以中国境内的北京、西安、杭州为核心,不断开辟连接东亚、东南亚、欧美旅游胜地的国际航线。参考资料来源:首航官网-公司简介
2023-06-16 12:36:332

如家酒店会员查询如家酒店官网会员中心查询

1、请问一下如家会员卡怎么查酒店订房记录2、如家酒店连锁的家宾卡如何升级银卡或金卡?3、如家酒店可以查到别的如家入住信息吗4、有如家酒店会员卡怎么查住房记?请问一下如家会员卡怎么查酒店订房记录普通公民只能持会员卡到如家酒店,进行刷卡查证,在刷卡之后向酒店柜员询问即可。如家酒店是如家酒店集团旗下3大品牌之一,是温馨舒适的商旅型连锁酒店品牌,通过标准化、简洁、舒适的酒店住宿服务,使大众商务以及休闲旅行宾客收获温馨、便捷的住宿体验。更多关于如家会员卡怎么查酒店订房记录,进入:查看更多内容如家酒店连锁的家宾卡如何升级银卡或金卡?如家酒店连锁的家宾卡,到达相应入住时间或累计成长值后,会自动升级为相应级别的银卡或金卡,甚至白金卡。1、E会员:通过官网或手机网站m.bthhotels.com、首旅如家客户端(APP、微信等其它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指定渠道免费注册。2、银会员:至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前台购买,或至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指定渠道(包括官网购买,即可成为银会员,或者一个会员年度内,E会员3晚入住或累计成长值1000分以上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离店后即可成为首旅如家酒店集团银会员。3、金会员:至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前台购买,或至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指定渠道(包括官网购买,即可成为金会员,或者一个会员年度内,银会员累计5晚入住或累计成长值1500分以上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离店后即可成为首旅如家酒店集团金会员。4、白金会员:白金会员不可购买,一个会员年度内,金会员累计15晚入住或累计成长值10000分以上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离店后即可成为首旅如家酒店集团白金会员。5、钻石会员:钻石会员不可购买,一个会员年度内,白金会员累计40晚入住或累计成长值25000分以上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离店后即可成为首旅如家酒店集团钻石会员。6、升级:E会员、银会员、金会员、白金会员在一个会员年度里,如达到下一级别所需间夜数或消费金额,即可升级,升级成功后,用于计算升级的间夜数和成长值随之清零。扩展资料如家酒店房费积分权益1、房费积分累计房费积分累计仅计算房费消费,餐饮、小商品、洗衣等其他消费不计入积分。房费积分产生仅限会员本人入住,非会员入住不产生积分;具体积分倍率因会员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会员通过首旅如家自有渠道、指定会员合作渠道预订并入住累计积分,E级别会员入住不享受积分累计,入住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品牌酒店所产生的消费积分,均计入统一的会员账户。会员积分(自该笔积分生效日起两年内有效,部分不参加会员计划的酒店,将在官网特别标识2、房费积分兑换进入首旅如家酒店集团官网在线兑换免费客房及相应礼品,积分兑换礼品的标准及规则,均以网站最新公告或目录为准,礼品兑换之后,除商品质量问题外,不能调换或者退还。3、房费积分查询网上查询:登录首旅如家酒店集团网站自助查询。移动端查询:首旅如家APP、微信、手机网站m.bthhotels.com自助查询。电话查询:拨打电话4008203333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会员积分查询。酒店前台查询:由酒店前台服务人员帮助查询积分余额参考资料首旅如家酒店官方网站-会员手册-会员章程如家酒店可以查到别的如家入住信息吗可以。现在每一个酒店都有了自己的全网,并且也有了自己的会员信息。成为如家酒店的会员就可以在如家酒店的预定网址上查到别的如家酒店会员的入住必定信息。会员住宿酒店的价格是比较廉价的,许多人都会选择去进入一个会员。如家酒店是国内大型连锁酒店集团,集团旗下拥有超35个酒店品牌,签约酒店规模数超14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470多个城市,市场规模位列全球酒店集团前几名。有如家酒店会员卡怎么查住房记?如果是本人的卡,可以到酒店让前台人员输入会员卡号便可查询到入住的历史记录,但一般也只能查到你去查询的那一家的记录,一般只要是本人出示会员卡,服务人员还是很愿意帮你查询的
2023-06-16 12:37:051

通县大运河高尔夫球场老板是谁

大运河是国营的,属于首旅集团。以前总经理姓屈,应该退休了。
2023-06-16 12:37:151

北京环球影城有多大?

4平方公里。北京环球度假区项目位于通州文化旅游区内,总用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采取“统一规划、同步基础、分期开发”的模式,一期预计2021年开园。北京环球影城包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北京环球城市大道、全球首家环球主题度假酒店和首旅集团诺金品牌首家度假酒店。扩展资料:北京从2013年左右就已经启动针对此项目的调研和前期工作。美国环球影城项目是通州计划中引进的大型主题公园项目,项目由美国环球影业电影公司和首旅集团共同出资,总投资高达上百亿。北京环球度假区项目将于2020年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将于2021年春季试运营,并在2021年5月正式开园,盛大亮相。一期公园预测每年可接待客流量1200万人次至1500万人次之间。环球影城分三期建设,其中三期计划建设水上乐园。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环球度假区
2023-06-16 12:37:231

首旅如家e会员是啥

首旅如家e会员是如家酒店推出的会员之一。首旅如家e会员可以通过官网(首旅如家酒店官网)、首旅如家客户端(APP)、微信等其它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指定渠道免费注册。一个会员年度内,E会员在首旅如家酒店集团所属各分店累计入住3个定级间夜或累计成长值达1000分,满足升级条件后次日可升级为首旅如家酒店集团银会员。
2023-06-16 12:37:411

北京环球影城详细地址是哪里?

北京环球影城位于通州区文化旅游区内,地处城市副中心南部区域。园区内部共规划有20条综合管廊、54条市政道路,目前各项综合管廊和市政道路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到环球影城开园前,满足环球影城开园的综合管廊和市政道路都将完工并投入使用,这些道路将共同组成骨干路网,为文化旅游区的交通出行提供有力保障。扩展资料:北京环球城由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所有。北京首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主要支持北京环球度假区的投资、开发、运营及管理。其由五家北京市国有企业共同所有,包括中国最大的旅游企业之一——北京首旅集团。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是康卡斯特NBC环球的下属业务板块,为世界各地的游客提供沉浸式、主体化的娱乐体验。环球主题公园以沉浸式体验著称,基于电影和电视打造出惊险刺激、技术领先的景点。各年龄段的游客都可以与喜爱的人物形象一同冒险,在娱乐中畅享知名品牌。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目前拥有并运营好莱坞环球影城、奥兰多环球度假区和日本环球影城,并通过许可协议授权经营新加坡环球影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环球度假区
2023-06-16 12:37:581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21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适用本办法。  境外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在境外的注册登记、变更、终止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第三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对境外市场状况、法律法规、监管环境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发展规划等因素,全面评估论证,合理审慎决策。第四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不得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违反反洗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境外子公司、参股经营机构依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境外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境外监督管理机构建立跨境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加强监管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督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依法履行对境外子公司、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职责。第六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备的外汇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依法办理外汇资金进出相关手续。第七条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八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应当与其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从业人员构成等情况相适应,符合审慎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  (一)最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因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被采取监管措施,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二)拟设立、收购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未建立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或者该国家或者地区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未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6亿元,持续经营应当原则上满2年。第九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应当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良好,具备对子公司的出资能力且全资设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除外。第十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二)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  (三)拟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章程(草案);  (四)符合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条件的说明;  (五)与境外子公司、参股经营机构之间防范风险传递、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相关措施安排及说明;  (六)能够对境外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有效管理的说明,内容应当包括对现有境内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安排及实施效果,拟对境外子公司的管控安排,拟对境外参股经营机构相关表决权的实施机制等;  (七)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协议(如适用);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外汇资金来源的说明,境外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名称、组织形式、管理架构、股权结构图、业务范围、业务发展规划的说明,主要人员简历等;  (九)与境外监督管理机构沟通情况的说明;  (十)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决议通过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情况说明,关于公司资本充足情况、风险控制指标模拟测算情况说明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二项至第九项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现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2023-06-16 12:38:031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代销机构第七条 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第八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和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第十二条 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至第(七)项、第十条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第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进行评审。第十六条 依法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公开出版资料;(二)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三)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出具是否有异议的书面意见。第十九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六)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一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十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十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第二十一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二)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三)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应当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第二十二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基金管理人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第二十三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第二十四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第二十五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并使投资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易忽略,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第二十六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含有基金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内容的,应当特别声明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第四章 基金销售费用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收取销售费用的项目、条件和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费率标准。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可以收取认购费,但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百分之五。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可以收取申购费,但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百分之五。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也可以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赎回,应当收取赎回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百分之五,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的数量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选择在赎回时缴纳认购费或者申购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节选)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2023-06-16 12:38:091

对商场的合理化建议

  对商场的合理化建议 篇1   1、天气冷了,希望在商场设有固定的物品存放处,这样顾客就不会大衣小包的拎着购物了。   2、希望为顾客提供儿童小推车,这样顾客就不会因为小孩子的吵闹和不便而缩短在商场停留的时间了3、希望在每一个楼层设有导购员,更加便捷的指引顾客到所需购买的品牌。   燕莎商城工会在全商城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发动和认真组织下,共上报公司工会意见和建议1300条,其中既包括对商城整体经营和发展工作提出的建议,也包括为门店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7月11日下午,公司工会举办了“燕莎商城2006年优秀合理化建议成果发布会”,商城总部及门店的130余名员工参加了会议,燕莎太原店管理人员及工会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看了发布会实况。四项优秀成果和三项合理化建议进行了公开发布。   发布的四项优秀成果是:来自奥莱东四环店的《体现人性化服务,奥莱细微管理见真情》、燕莎金源店的《卖场节能改造》、燕莎店的《从规范入手,锻造国际化服务》、燕莎太原店的《构建外埠门店培训管理体系,培养塑造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发布的三项合理化建议是:奥莱东四环店的《创新管理思路,实行卖场小区域管理》、燕莎金源店的《用标准化服务打造燕莎国际品牌》、燕莎店的《打造奥运标准第一店》。   发布会上,集团领导还分别为燕莎商城颁发了《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先进企事业》荣誉证书、为燕莎金源店颁发了《北京市优秀合理化建议》荣誉证书、为燕莎店员工王雁鸿颁发了《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标兵》荣誉证书。   成果展示结束后,公司党委书记寇萍就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学习型员工发表了讲话,赞扬发布的成果和建议内容针对性强,形式新颖,具有创新性,对推动商城的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后,首旅集团工会主席刘东才、新燕莎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云程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们盛赞了商城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赞扬了商城员工多才多艺,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工作的热情,肯定了商城工会疏通民主管理渠道,为员工创造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他们希望广大员工要开拓思路,认清形势,为商城及集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共同创建和谐的首旅、和谐的新燕莎、和谐的商城.   对商场的合理化建议 篇2   一、如何提升业绩   1. 建立顾客数据库并要记录好顾客的每一笔销售   2. 通过数据库分析出顾客的喜好,偏向,从而准确定位,销售   3. 有着几个前提还不行导购员素质的提高,也是必须的,专柜店长要不仅要与其他专柜店长切磋交流,还要与员工多多交流,多帮员工,不仅提高自己还要带动员工要做到毫无保留,不要藏着掖着这样才能共同提高,业绩才能提升   4. 要积极与厂家沟通,保证货品充足,不出现缺号断码现象,而且导购员要对面料知识熟练对商品做到了如指掌。   5. 要在迎宾招呼上要做到主动热情,让顾客感受到自己是受到重视的如果爱答不理的话将会失去大量顾客   6. 要对顾客人提问重视起来,拿个本总结一下,慢慢积累对待顾客的提问要对答如流,只要这样固定才会信任你,顾客的心理才会踏实,要做到顾客只要进入专柜中,就应该知道他适合你专柜的那件衣服,做好每一笔销售   二、维护老顾客上   1. 建立顾客数据库   2. 在节假日或顾客特殊的日子里,打电话问候或发短信问候   3. 向厂家申请一些赠品及有特色的纪念品来回馈老顾客   4. 优化购物环境让顾客来我商场购物时心情舒畅轻松   5. 在售后服务方面做到,想顾客所想,急顾客之所急   总结:老顾客是企业的重要财富,我们销售的重点对象,老顾客不能忘记要与老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   三、节能降耗的措施   1. 对自己一天的工作要先写一下工作安排,进行分配比如说做账可以先用一个本记账等快下班时,再打开电脑做账,将用电脑的时间尽量缩短   2. 节约每滴水,在我们平时洗手,洗清洁用具是一定要记得关掉水源电熨斗不用时应拔掉插头   3. 用纸张是,我们一定要双面用这样可节省纸张,加大纸张利用率   四、合理化建议   1.在电视,报纸,广播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商城的知名度   2.对员工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如面料知识,洗护知识的培训   3.环境卫生方面:我们燕莎的厕所环境有待改善,让其物业安保部建立奖惩制度比如排班一天两班倒,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不干净,处罚保洁,这样可解决相应的保洁也会监督导购   4.二层打水问题,以我的看法是应在营业期间开放,因为员工打水时开始水还是热水到后面的都成温水了,对员工的身体健康无益,如果等到开吧,保洁又要锁水,而且我们二层的员工比较多,员工的健康如果有问题的话,那么将影响到销售   五、工会活动   1.我建议工会应经常举办一些没有竞争的活动,也就是比较放松的活动,比如“爬山”,“郊游踏青”,一起游游泳,散散心,又或者是我们一起吃个饭,一起唱个歌,类似这样的活动,让我们有个释放的空间。   对商场的合理化建议 篇3   1.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仪表仪容,建议公司对女员工使用统一发夹,用发网网住,夹于脑后。   2、建议各楼层经理每天安排人员在早课前检查每位员工仪表,发现不规范者,要求整改并警告下次再犯就给以物资上的处罚   企管、采购科   1、 在一楼设置ATM机   2、建议在店庆前抽出一个晚上,对高端客户进行重点促销   3、建议提高后勤人员工资   售后   1、 关于公司产品宣传推广方面。做各种高端媒体(报纸、电视、路牌等)可以,但不太适合,其不太合适主要是因为那些主流媒体价格偏高,所以我建议公司每个人是不是应该各自建立一个博客,其内容主要写一些关以公司的相关情况,如公司简介、经营范围等。让我们每个人都充当起一个业务员的角色   保卫科   1、对公司全体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培训。   2、加大对广场超市宣传力度,电视台、广播、报纸、促销活动全方位出击   3、提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   信息产业   企划部   1、制作专用积分卡,实现消费积分网上兑奖,拉动电子商务消费。   2、在正门廊檐安装LED显示屏,厂方做活动时可收费宣传创收,节约成本   配送中心   3、建议公司采购刻字机一台,自已就可以设计刻字,这样可以节约成本,   4、建议公司使用公务处理自动化系统,工作汇报、费用审批等都通过电脑网络完成,未定稿的不打印,以达到节约   5、建议提高工人工资待遇   大客户部   Vip   1、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2、公司制服过于老成,应变更颜色,展示企业形象,突出公司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汽贸公司   1.设立纸张回收箱,按纸张大小分类摆放,方便取用,   2.在门前广场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便于查车及广场安全   3、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团队意识,也是商场形象提升的重要举措。   4、设计一个代表企业形象的形象物   舒宁电器   万村千乡   1、建议每次促销活动使用出租车进行宣传   食品   1、定时发放工人工资;   2、降费增效,建议中层干部每月轮休4个,正职休息汇报总经理,副职及助理休息汇报分管老总   一楼   1、 及时给厂家回款。   2、一楼门口到了冬季太冷,建议在门口装上像合百大一样的门套或大门口装上一个厚实的棉门帘。   3、善待员工,提供吃饭喝水的地方。   4、任务分配不合理,工资差异大   5、 冬天适当调整晚上下班时间,提前一个小时,给公司省电的同时又可以保障员工下班坐车方便,回家安全   服装   1、 给中层干部合理安排一定的公休。   2、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3、公司的公车在无任务的情况下,可以租赁给别人使用,根据车型,用途及路程等因素收取费用   4、商场各楼层装饰由公司统一策划布置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提升销售   5、建议公司收取各品牌电费,以控制用电量达到节省用电   6、随着人们思想的.改变,现“驴友”们越来越多,建议公司引进户外运动品牌。   7、建议公司加大节能增效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节约意识,从点滴坐起   女装   1、建议公司节日气氛布置有统一标准,布置物品可以统一发放(费用由各厂家承担);   2、建议公司乘坐华联出租车可以刷华联卡   3在一楼直达电梯口旁安装电视,可全天播放最近华联的布局及各楼层促销活动   4、建议公司可以在商贸人流量多的地方或者社区开动便民流动车,售卖物品,预定货品及送货上门服务   5、开设托管所,有孩子的家长可以寄托在托管所,大人可以随意购物,   6、建议保卫科和电工每月对商场线路检查一次   四楼   1、 建议厕所门口放置一个自动售纸机   2、 2、建议每个楼层放置一个自动售饮料机。   3、 提高服务质量。   4、 顾客在购物时可以提供一个休息的空间。   5、 安排每个楼层有员工定点喝水的地方。   6、 建议华联营业员可以像促销员一样有保底+提成   7、建议各厂家把射灯换成节能灯,节省电费   8、天气转凉,晚上顾客少,建议提前下班,节省电费   9、实施商场技能评比;   10、增强品牌特卖活动,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   11、减员增效,工资提升15%;   12、为员工制订发展规划,让员工在工作中有个明确的发展目标。   13、做好员工绩效考核,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14、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运行模式,明确合理化建议的工作流程   家电一部   1、建议家电仓库对商品包装箱加强维护,保管员对箱子提升认知度   1、仓库存放冰箱、洗衣机包装箱必须规范摆放,不能丢失配件。   2、五楼家电商场至四楼的扶手电梯标志不明显,每天有很多顾客因找不到楼梯而烦恼   3、希望每天货梯保证正常云顶,以便我们拉货方便。   4、打发票机最好安排专人负责,以免节假日发票来不及打,造成顾客不满,抱怨   5、广告词创新—时尚消费,尽在华联   6、凡在五一,十一,元旦活动期间,希望家电有专职负责套购人员   家电二三部   六楼   1、 建议把1—7楼安全通道的消防等改装成感应灯,即能节省电又能给职工下班提供安全通行   2、 成立职工食堂,解决员工吃饭问题   3、建议在中午11:30—14:30,晚上17:30—21:00这段时间顾客较少,把厅房射灯关闭,以节约电源   4、建议每月按时发放工资,不要一拖再脱;员工仪容仪表端正吗,不染黄头发   5、周边专卖店,小店及后院生意人员频繁,做电梯到我商场卫生间,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建议有专门保卫人员文明制止,达到节能降耗。   6、公司上班制服太过陈旧,可否一年更换一次   西城一楼   1. 文件打印方面,非正规文件用纸,建议大家采用作废纸张文件的背面打印,达到节约用纸的目的。   2.关与合理化建议评比及奖励。公司即然制定了这个制度,那么是否也应该采取一个奖励制度,以激励公司每位成员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3.西城营业时间调整为早8:00——晚8:00,因为晚8:00后,几乎没有顾客及销售,电浪费的确很厉害,请给予核实。   4.节约用水,用电,大班下班后厅房的射灯全部关闭。   5.建议在商场入口处用LED,这样促销信息,户外顾客更加了解;   6.建议西城六楼可以办一个员工活动室,以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7、建议黄金、珠宝柜组在销售商品时佩戴公司发放的统一白色手套,以示品牌形象,以示华联的形象   西城二楼   1、建议;天气逐渐转凉,尤其是晚上八点出来的人很少,希望领导考虑一下,应该因季节变化而调整营业时间。徐睿。   2.位于二楼男装部收银台,标识不明显,希望能树立一个明显的标志,让顾客,很容易的就找到收银台,徐敏。   3.为了节约能源,为了员工的安全,建议下班时间调整为八点。陈冰。   4. 节约用电,在顾客稀少的时间段关闭一些射灯。刘坤   5. 节约用水,洗手池应改为感应式水龙头。 刘坤   6、每个品牌都装个电表 , 节约用电。   7、建议每晚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因为八点后顾客稀少,购买率低,提前下班一小时可以省下电,时间长了,也可以省下不小的费用   西城三楼   1、季节转换,为了员工出行安全,节约能源,建议早八点到晚上20点下班。蔡冠琴   2、建议广州办发货和义乌办一样,由办事处自付(减少柜组长来回报销费用的程序 蔡冠琴   3、在商场最醒目的地方布置“奋斗榜”,将本月70万任务,写出来每天鼓励士气,激发激情(创新)   4、建议利用后院做员工食堂,供应早晚餐,既方便员工带餐,也为华联创收。西城三楼朱丽娜   5、建议在上班时间将广播音量在上班时间调小点(便于员工与顾客之间沟通,也节约用电   西城家电:   1建议晚上还按八点五分下班,没有顾客节约电费。   2增加送货车辆,节约外找车辆,降低成本   3、树立员工的节约观念   4、改变经营理念,扩大销售让导购员能开到工资,留住人才   5、按商场销售产品不同建立本商场的服务理念或文化(创新)   6、组合式销售,利用自营品牌的优势带动其他品牌销售(创新)   西城超市   上东超市   1、在国庆十一期间购物满62元可凭小票进行投标游戏,参与活动均有奖励,该活动大大激发了顾客的购买欲,符合创新奖励标准   上东一楼   上东二楼   1、促销员流动性大,进场第一时间教他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商城安全经营。   2、上东C座在未出租情况下拿出部分面积做职工食堂,减少吃饭时间,冬季能吃热饭菜。   3、买送活动自营加价2.5倍或4-5折的商品是否考虑参加   对商场的合理化建议 篇4   我在中商工作已经有3个年头了,走过3个春夏秋冬,我见证了中商的发展,银座也见证了我的成长。在中商,每位员工都是中商的主人,都深深关注着中商的未来,每个人都愿意为中商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因为中商的未来就是我们的未来。作为一名基层员工,我工作在销售一线,现在针对我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管理问题略表拙见:   首先在员工管理方面。面对商场人员流动率高,管理难度大的问题,我认为在新员工入职初期,除了对员工进行服务、纪律、安全、企业文化等各方面培训外,还要增强勤俭节约培训,培养员工的节约意识,让员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仓库内人走灯灭,洗手间内水龙头要拧紧,发现漏水现象要及时通知物业部门,等等一些小事,要在潜移默化中深入员工的思想,让节约成为一种习惯。同时,也要严查浪费现像,发现员工有浪费资源的行为时,轻则教育感化,重则赔偿损失。罚款只是一种帮助员工改正错误的手段,其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非为罚款而罚款。   然后是在顾客管理方面。我们一定要维护好老顾客,增加顾客的回头率。对于老顾客,我们在与其沟通时要注意收集与其喜好或者习惯相关的信息,根据其自身特点提供让顾客满意的服务,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使顾客感到中商是最适合他费的地方。我们的营业员与顾客的沟通不仅仅是卖方与买方的沟通,更重要的是一种朋友间的沟通,亲情式的交流,要使顾客在中商产生一种“宾至如归”感觉,让购物成为一种放松紧张心情的方式。通过亲情式服务,增加老顾客的回头率,提高顾客忠诚度,从而增加收入。   重要的是要从自身做起,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通过自己行为来带动身边的每一个人,在工作中跟要做好监督,早上专柜射灯的开启时间,晚上封场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落实每个专柜电源已关闭,在退场。老俗话;细水长流,大家相互监督从自身的一点一滴做起吧!   以上建议,仅是我在工作中积累的一点经验,每个人每一天每一刻都要随时提醒自己“节约最美”。渐渐的养成良好的习惯。大家快行动起来吧,“增收节支”也需要我们身边的一点点小事情。   对商场的合理化建议 篇5   我觉得作为商场,便捷销售是最主要的,从细节为客户提供便利是最合理的建议。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一个商场的老板,商场经营的很差,老板每天都为如何能使商场更好而费尽心机,有一天一个朋友给他出了一招:“你去你的商场购物一次,就能发现问题的所在了”果然,老板在自己商场购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很多的不便利,他觉得在自己的商场买东西简直就是一种遭罪。我觉得你也可以参考一下,每个商场都因为他所处的地理位置、人文环境、政治等等因素的影响而不同,合适的才是合理的。具体的我觉得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建议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   1、天气冷了,希望在商场设有固定的物品存放处,这样顾客就不会大衣小包的拎着购物了。   2、希望为顾客提供儿童小推车,这样顾客就不会因为小孩子的吵闹和不便而缩短在商场停留的时间了   3、希望在每一个楼层设有导购员,更加便捷的指引顾客到所需购买的品牌。
2023-06-16 12:38:121

四川康辉旅行社电商运营现状

13 15:51关注  2014年,康辉集团将“改革创新、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强化管理”作为工作主线,在业务上调整结构,经营上转型升级,提升集团的集约化经营水平。康辉集团不断拓展第二主业,谋划多元发展,逐步构建集团新的竞争优势,全面完成了首旅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2014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康辉集团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0.35亿元,超额完成全年预算(80亿元)的13%,与去年同期相比超出14.30%;康辉集团2014年实现利润总额1583.80万元,超额完成全年预算(1500万元)的5.6%。  一、在“促改革、转结构、促创新、强管理”方面的工作  (一) 康辉集团各社间的业务整合及联动  2014年3月,康辉集团与韩国釜山广域市旅游合作签约,承诺在2014年向韩国釜山输送5万名中国游客。2014年度,康辉组团赴韩国旅游人数达18万人次。  2014年4月20日,康辉集团分别与抚州市政府、上饶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此举是配合江西省委省政府打造“旅游强省”需要,同时扩大康辉集团在江西旅游界的影响力,做大做强
2023-06-16 12:38:251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 则一、落实中美经贸协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一)取消基金托管银行必须为法人的限制  删除《托管办法》附则条文“本办法适用境内法人商业银行及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中“法人”的表述;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按照境外总行计算。  (二)引进优质外国银行  明确境外总行应当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具备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基金托管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强化配套风险管控机制  明确外国银行分行的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并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约定总行履行的各项义务;要求外国银行总行根据分行托管规模,建立相应的流动性支持机制。二、完善监管安排,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  (一)完善基金托管人净资产准入标准  为有效保证申请人抗风险能力,在现行规则对基金托管人20亿元净资产和结算参与人400亿元净资产要求的基础上,将托管和结算分开,将基金托管人净资产要求调整为200亿元。  (二)强化监管要求与责任追究  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强化托管人风险管理要求:一是加强对基金托管业务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以承包、转委托等方式开展基金托管业务。二是强化持续合规要求等。三是丰富行政监管措施种类,明确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三、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程序  简化申请材料并优化审批程序,删除审核环节对申请人筹建情况的现场检查安排,改为“先批后筹”。  四、统一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  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整合并入《托管办法》,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托管业务统一适用,同时废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第四条 基金托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第五条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托管机构第八条 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证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三)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财产完整与独立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基金托管部门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  (七)基金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八)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九)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可按境外总行计算;其境外总行应当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具备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基金托管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2023-06-16 12:38:261

康辉旅行社跟新康辉旅行社有什么区别?

1、康辉旅行社是国内知名的旅行社之一,其招牌响亮,在全国多个城市设有分社。和中国国旅呀、中青旅呀、春秋呀、招商呀等,这些都是国内比较知名的大型旅行社,其缴纳的保证金较高,信誉度较好,接待游客可达国内外各个城市。至于游客反馈意见,是个旅行社都要接到投诉的,因为服务是无止境的。但是普遍反映会比较好。2、新康辉旅行社曾经在长沙听说过,不知道您所在哪个城市。它的具体资料就不是很清楚了。不过可以搜索到几个城市的新康辉旅行社信息,您可以根据您的所在地再了解下。3、从公司法角度讲,他们不是一个同一个旅行社。新康辉比康辉多了一个新字,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之类的证件上,名字也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不是说新康辉是原来的康辉新成立的社,否则它会被称为康辉旅行社XXX分社。4、康辉的简介: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简介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康辉旅行社总社)创建于1984年,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大型旅行社集团企业之一,是北京“首旅集团”旗下专业化旅行社集团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已在全国设有108家以资本为纽带的子公司。日臻完善的网络化营销、接待体系和垂直管理模式在旅行社行业已形成独特的综合优势。遍及海内外的业务协作体系以及由近万名员工组成的优秀团队具备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的实力。2002年,“康辉旅游”被中国旅游报评为“中国旅游知名品牌”;2007年,“康辉旅游”连续第四次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评选的“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的500家企业”名录,品牌价值将近12亿元人民币;2010年1月,“康辉”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以振兴和发展中国民族旅游业、服务于社会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己任,定位于成为我国最大的旅游及旅行综合服务商。康辉已经具备的市场规模实力、“康辉旅游”品牌的巨大影响力,以及全国性分支机构的网络优势,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正将整个集团纳入全球旅游业的庞大系统,借此提升集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把集团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旅游运营及服务商。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将继续沿着“网络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资本化”的战略目标发展、前行。
2023-06-16 12:38:334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 (一)准入条件方面的区别 所谓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是指券商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延伸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综合性的服务,虽然此类服务也属于一种“托管”业务,但并非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托管业务。 券商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取得证监会许可取得的基金托管资格后,才能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而开展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对净资产、是否设立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等方面都没有硬性要求,最为明显的许可准入门槛即为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二)法律关系方面的区别 在基金托管业务范围内的投资者与管理人及托管人之间是信托关系,管理人和托管人同时承担双重受托责任;在不选择托管的情况下, 私募基金 可以委托资产保管机构代为安全保管基金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和资产保管机构之间是委托 代理 关系。 (三)基金业协会为规范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发展出台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实践中存在混淆基金托管业务与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情况,2016年11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首次全面梳理了私募基金服务行业的业务类别,在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基础上新增了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资产保管和附属服务业务,明确定义了各类业务边界。 很多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时,都会有一个疑虑: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在此,可以肯定的回答您:私募基金是可以不托管的,但必须在基金合同中完善私募基金的财产安全制度。 律师 365温馨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投资时,为了资金的安全,还是选择有托 管制 度的私募基金为好。
2023-06-16 12:38:351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基金销售机构是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注册的其他机构。其他基金服务机构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其他基金服务机构包括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基金投资人的交易结算资金,涉及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监督的机构不得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现金分红等资金。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并对基金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管理。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销售机构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0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在华外资法人银行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0人。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三)最近3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三)最近3年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第十三条 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三)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第十四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四)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五)最近3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六)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七)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八)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九)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第十五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专业从事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销售,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六)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第十六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股东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二)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四)最近3年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自然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从事证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业务10年以上或者证券、基金业务部门管理5年以上或者担任证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四)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五)无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六)最近3年无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第十七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其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从事证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业务10年以上或者证券、基金业务部门管理5年以上或者担任证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四)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五)无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六)最近3年无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第十八条 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更新材料。第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注册申请,并进行审查,作出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一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内部控制完善,经营稳定,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能有效控制分支机构风险;(二)最近1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四)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五)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六)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时已经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第二十二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股东或者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变更前将变更方案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经营期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少于10人或者分支机构经营期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少于2人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于3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调整至规定要求。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备案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对于不符合基金销售机构资质条件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予改正的,取消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第二十三条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机构基本信息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定期更新。第二十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合并分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按下述原则管理:(一)基金销售机构新设合并的,新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在新公司未完成注册前,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部分终止,新公司6个月内仍未完成注册的,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终止;(二)基金销售机构吸收合并且存续方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存续方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在存续方完成注册前,被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部分终止,存续方6个月内仍未完成注册的,被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终止;(三)基金销售机构吸收合并且被合并方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被合并方分支机构(网点)符合基金销售规范要求后,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备案,同时按照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将系统整合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四)基金销售机构吸收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将系统整合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五)基金销售机构分立的,新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部分终止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办理销户、赎回、转托管转出等业务,不得办理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第三章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第二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选择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安全、及时、高效的划付。第二十六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一)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与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完成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七条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商业银行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应当根据商业银行从事支付结算服务的价格收取相关费用。商业银行收取超出支付结算服务费用的,应当与基金销售机构签订销售协议,并提供基金销售相关服务,履行基金销售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公司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应当与公司其他业务账户有效隔离。第二十九条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可以在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时,应当就账户性质、账户功能、账户使用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账户异常处理等事项以监督协议的形式与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做出约定。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用于归集、暂存、划转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专用账户。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是指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流转过程中,对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开立、使用销售账户的行为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划转流程承担监督职责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条 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的启用、变更和撤销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账户开立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第三十一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以基金投资人的结算账户作为其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第四章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公开出版资料;(二)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三)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机构备案。第三十四条 制作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其内容负责,保证其内容的合规性,并确保向公众分发、公布的材料与备案的材料一致。第三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六)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二)基金合同生效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三)基金合同生效1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四)业绩登载期间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改变的,应当予以特别说明。第三十七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二)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对于推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需要模拟历史业绩的,应当采用我国证券市场或者境外成熟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对其过往足够长时间的实际收益率进行模拟,同时注明相应的复合年平均收益率;此外,还应当说明模拟数据的来源、模拟方法及主要计算公式,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三)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应当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或者摘取自基金定期报告。第三十八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第三十九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的,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第四十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
2023-06-16 12:38:451

白酒板块有哪些龙头股

白酒概念股龙头股解析  酒鬼酒:  公司白酒产能2-3万吨,库存基酒3万吨,2009年销售收入3.65亿元;酒鬼酒有2000亩工业用地、480多亩商业用地及3万吨基酒。其中土地资产价值超过12亿元,而3万吨基酒,一旦形成产品,市场价值约为15亿元;国资委推动中储粮整合,而整合对象中糖公司为酒鬼酒实际控制人。  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600519)是所有高端白酒中需求刚性最高、定价能力最强的公司,是国内白酒行业的标志性企业,主要生产销售世界三大名酒之一的茅台酒,公司2009年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产品2.93万吨,销售额达65.8亿元。  五粮液:  五粮液是以五粮液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为主要产业,已经研制开发了五粮春、五粮神、五粮醇等几十种不同档次、不同口味,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的系列产品。公司商品酒生产能力已达到45万吨/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酿酒生产基地;公司2009年白酒销售额达69亿元,其中“五粮液大师酒”由每樽酒含量500毫升,全套4樽,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友金先生亲自带领多位酿酒专家勾调而出,等级达到代表五粮液最高品质的“优级(GB/T10781.1)”。作为高端典藏珍品白酒代表,“五粮液大师酒”仅限量首发1万套,每套均配有唯一编号的专用收藏票。  泸州老窖:  品牌优势:泸州老窖(000568)具有悠久的历史,窖池具有文物属性,品牌具备文化价值。  产品优势:公司主力国窖1573作为龙头产品,不断的提升品牌价值和其他定位产品的销量  公司现有基酒储量7万吨左右,白酒产业的目标是到2013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净利润保持两位数增长;公司2010 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58亿元。
2023-06-16 12:36:184

tmt概念龙头股有哪些

触摸屏龙头欧菲光和长信科技,安防龙头之一大华股份、声学龙头歌尔声学.
2023-06-16 12:36:002

中国有哪些航空公司?

1、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组建而成,是中央直属的特大型国有航空运输集团公司,于2002年10月11日正式成立。2、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简称“上海航空”或“上航”,前身是上海航空公司,成立于1985年12月,是中国第一家多元化投资的商业性质有限责任航空企业。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IATA:MF;ICAO:CXA),简称厦航,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是由民航局与福建省合作创办的中国首家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的航空公司,现股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55%)、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34%)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4、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CAPITAL AIRLINES,简称:首都航空、首航)是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由海航集团(HNA)与首旅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是海航集团旗下航空公司,2010年5月2日正式挂牌开航。5、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15日,是中国民航第一家按照政企分开改革原则组建起来的国家骨干航空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23-06-16 12: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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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家是什么集团2、如家旗下高端酒店3、如家属于哪个酒店集团4、如家快捷酒店官网怎么上不去?,5、如家酒店官网6、请问如家客服电话号码是多少?如家是什么集团是上市公司如家酒店是如家酒店集团旗下3大品牌之一,如家酒店在全国300个城市拥有近2000家酒店。如家酒店多年获得中国金枕头奖“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殊荣。2014年,如家酒店以4.2亿美元的品牌价值入选中国品牌100强。2016年4月4日,首旅酒店集团对如家酒店的私有化购买交易已经完成交割。如家酒店集团旗下拥有如家酒店、和颐酒店、莫泰酒店、云上四季酒店四大品牌,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已在全国300座城市,拥有连锁酒店2300家。在2012年的《财富》杂志评选出的全球最具成长性公司100强榜单中,如家酒店集团凭借良好的业绩进入十强,名列第九。扩展资料:2004年3月如家酒店连锁率先在上海成立了如家酒店管理学院,给全体如家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严把酒店质量关,保持品牌的一致性。通过公司专业和激情的工作,引领大众旅行住宿方式,满足顾客的旅行住宿需求。2016年4月1日,如家酒店集团与首旅酒店(开曼完成合并。如家酒店集团已成为首旅酒店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如家酒店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ADS已停止在纳斯达克进行交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如家酒店如家旗下高端酒店问题一:如家酒店的旗下品牌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商旅型连锁酒店品牌——如家酒店,提供标准化、干净、温馨、舒适、贴心的酒店住宿产品,为海内外八方来客提供安心、便捷的旅行住宿服务,传递着适度生活的简约生活理念。如家酒店集团旗下中高端商务酒店品牌——和颐酒店(Yitel,旨在满足境内外中高级商务及休闲旅游人士的需要,以精致时尚的环境设计、舒适人性的客房设施、便捷高效的商务配套、恰到好处的热情款待,带领宾客体验前所未有的旅行新乐趣。自信而不张扬,和气但不平庸,环境与人融为一体,平衡之道,尽在魅力和颐。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商旅型连锁酒店品牌——莫泰酒店(Motel,莫泰酒店在全国近百个城市拥有380多家酒店。莫泰酒店曾获得中国金枕头奖“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殊荣。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商务连锁酒店品牌——云上四季酒店(Fairyland,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11月,专业经营管理连锁酒店,主品牌是云上四季酒店。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开业运营的27家直营店及8家加盟店,大约3500间客房,这些酒店主要位于云南省。2014年5月,云上四季连锁酒店整体加入到国内最大的酒店集团——如家酒店集团大家庭中。展望未来,云上四季酒店在如家酒店集团专业的管理和运营下更好的服务于来自于五湖四海的宾客。如家成立至今,更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完善的人力资源体系、有力的管理执行力和强大的资金优势迅速建立起了品牌、系统、技术、客源等多个核心竞争力。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如家正用实际行动引领着中国大众住宿业市场走向成熟和完善。问题二:如家旗下都有什么酒店啊?如家旗下有:莫太,七斗星,和颐,除了和颐是如家高端品牌以外,其余都是如家旗下的快捷酒店品牌问题三:如家快捷酒店属于哪种集团旗下30分如家酒店集团创立于2002年,2006年10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HMIN。如家酒店集团旗下拥有如家快捷酒店、和颐酒店、莫泰酒店三大品牌,截至2011年底已在全国250多座城市,拥有连锁酒店1600多家。问题四:如家酒店的进军中高端2011年11月11日,如家酒店集团在上海正式宣布2011年将在国内新开设3-4家中高端商务酒店--和颐酒店(英文名:Yitel。未来5年内,如家酒店集团计划将和颐酒店的规模扩大到50家。此举标志着,如家正式进入中高端商务酒店市场。同时,如家酒店集团任命如家首席战略官吴亦泓女士为和颐酒店品牌首席执行官。吴亦泓女士自2010年五月卸任如家首席财务官起就开始着手市场调研、概念发展、商业计划。如家酒店集团尝试进入中高端商务酒店始于2008年,并于该年底在上海开设了一家试验性的和颐酒店。在进一步开发和颐品牌的过程中,如家作了更深度的市场调查和顾客评估,仔细总结了首家和颐的运营经验,和国内、国际设计公司进行了紧密的合作,进行了全新的设计和包装。如家酒店集团CEO孙坚说:“经过几个月的调研、测评和论证等细致工作,明确了和颐酒店的产品定位、营销渠道、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和颐品牌是如家集团未来成长发展的潜力。我们优秀的管理团队也为和颐品牌未来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颐酒店是如家在酒店产业发展的又一次创新和探索。从市场需求来看,不同客户群对于住宿产品的需求在不断提高,中高端商务酒店市场就像中国经济型酒店当年发展的初期,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在提高,中高端酒店市场的前景广阔。商务人士对酒店的使用方式和旅行方式都在发生变化,新推出的和颐品牌将最贴切地满足客人的需要,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同时,如家还将继续发展如家快捷品牌,和颐品牌将是如家酒店集团一个新的增长引擎,也将丰富如家酒店集团的产品线,服务更多的不同客户群。问题五:首旅集团旗下的如家酒店有哪些1.7天连锁酒店全国共有110家分布城市:北京(14长沙(7成都(7东莞(3佛山(2福州(2广州(16贵阳(3杭州(1呼和浩特(1济南(3南昌(6南京(5南宁(2上海(6深圳(12无锡(1武汉(11西安(1重庆(72.如家快捷酒店全国共有358家分布城市:蚌埠(1包头(3保定(1北京(32滨州(1长春(7长沙(4常州(7成都(10大连(5德阳(1德州(1东莞(3东营(1佛山(2福州(4广州(6贵阳(3桂林(2哈尔滨(9海口(1杭州(14合肥(3呼和浩特(4吉林(4济南(7嘉兴(1昆明(1兰州(5廊坊(1聊城(1洛阳(1马鞍山(1南昌(5南京(13南宁(5南平(1南通(2宁波(6齐齐哈尔(2青岛(4上海(40绍兴(1深圳(6沈阳(7石家庄(5苏州(13太原(1泰安(2天津(15通化(1威海(1潍坊(2乌鲁木齐(3无锡(10芜湖(2武汉(12西安(14西宁(1厦门(1徐州(3烟台(5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盐城(1扬州(2宜昌(1银川(1营口(1岳阳(1张家界(1郑州(8中山(1重庆(6珠海(2淄博(23.汉庭酒店连锁全国有126家分布城市:北京(17长春(1长沙(1常州(1成都(4大连(1福州(1广州(4杭州(12合肥(1济南(3金华(1南京(4南通(1宁波(2青岛(1上海(33深圳(2沈阳(4石家庄(2苏州(7泰州(1天津(5无锡(4芜湖(2武汉(2西安(2厦门(1扬州(2镇江(1郑州(1重庆(24.莫泰连锁酒店全国共有7家分布城市常州(1杭州(1淮安(1嘉兴(1上海(1苏州(1扬州(15.锦江之星酒店全国有30家分布城市:北京(3成都(3东莞(1福州(1桂林(1海口(1杭州(1合肥(1嘉兴(1南昌(3南京(2南宁(1上海(2石家庄(1苏州(3无锡(1厦门(1扬州(1重庆(26.速8连锁酒店全国共有52家分布城市包头(1北京(16长春(3滁州(1大连(1丹东(1杭州(5南京(2南通(1宁波(1上海(3绍兴(1深圳(1石家庄(1苏州(2天津(1温州(2无锡(2武汉(2西安(1厦门(1烟台(1扬州(1镇江(17.星期天酒店创建于2006年8月,是由香港风险投资基金和实业投资共同组建的连锁酒店管理公司,酒店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连锁酒店管理模式,切入经济型酒店市场,迅速在华南地区形成强大连锁网络优势.全国大约30家左右。8.格林豪泰酒店全国共有87家分布城市:安庆(1北京(13常州(3成都(1德州(1东莞(2哈尔滨(2杭州(2合肥(1呼和浩特(1淮安(1惠州(1济南(1嘉兴(1金华(1莱芜(1洛阳(1马鞍山(1南京(2南通(1宁波(1......问题六:如家是什么集团如家酒店集团创立于2002年,如家酒店集团以“成为全球酒店行业前三甲的酒店管理企业”为愿景,始终秉承“家”文化,用真挚的如家招牌式的微笑和贴心的服务使住“家”者宾至如归。如家酒店集团旗下现有十二大住宿品牌:和颐至尊酒店、和颐酒店、如家精选酒店、素柏·云酒店、驿居酒店、如家商旅酒店、睿柏·云酒店、如家酒店、莫泰酒店、派柏·云酒店、云上四季酒店及云上四季民宿。截至2015年12月,集团在中国355个城市共有近3000家酒店投入运营,形成了行业领先的国内连锁酒店网络体系。问题七:如家酒店的如家大事2001年8月携程旅行网成立唐人酒店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计划在国内发展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并就中国宾馆行业特点,拟定商业模型。2001年8月起公司以“唐人”(Tang"sInn作为品牌名,重点发展3星以下的宾馆成为唐人品牌的连锁加盟店,并把特许经营作为商业模型的核心。2001年12月公司正式将“如家”(HomeInn定为品牌名,并申请商标注册(曾用名:“唐人”、“朋来”。2002年5月华东地区第一家如家酒店上海世纪公园店,改建工程开工,同时标志着如家酒店连锁把“直营店”作为品牌发展的重点。2002年6月携程旅行网与首都旅游集团,正式成立合资公司,定名为“如家酒店连锁”,“如家酒店”是核心品牌。2002年6月首旅集团下属的原“建国客栈”4家连锁店统一翻牌为“如家酒店”,成为首批如家酒店连锁直营酒店。2002年6月如家酒店连锁店数量达到20家。2002年12月如家酒店连锁全国免费预订电话正式开通。2003年1月“如家”第一家特许经营店签约,同时也成为国内酒店品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特许经营案例。2003年2月如家酒店连锁荣获2002年“中国饭店业集团20强”。2003年4月至6月由于SARS的影响,中国旅游业损失惨重,在众多酒店入住率跌至10%以下的低迷时期,如家酒店创造了平均入住率50%以上,部分连锁店出租率曾高达70%。2004年2月首都旅游集团总裁梅蕴新、如家董事长杨建民、董事黄小波、首都旅游集团市场部总经理丁小亮一行在如家首席运营官梁日新的陪同下,一同参观了如家在上海和苏州的分店,并给予如家积极的评价。2004年3月如家酒店连锁率先在上海成立了如家酒店管理学院,给全体如家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严把酒店质量关,保持品牌的一致性。2004年7月如家作为唯一的经济型酒店,获得2004中国饭店业民族品牌先锋。2004年7月至8月7月28和8月5日,如家在北京、上海和天津等地新开8家店之际,分别在北京和上海两地举行了两周年庆典。2005年1月如家酒店管理平台正式使用酒店管理平台正式使用2005年7月开通网上预定支付系统2005年9月第51家店——北京学清路店开业2005年10月如家采购平台正式使用2005年11月如家和知名汽车租赁品牌安飞士汽车租赁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第61家店——北京东直门店开业2006年1月如家管理年会顺利召开,来自18个省和直辖市的如家人汇聚一堂,共商大计。2006年3月第71家店——江阴人民东路店开业2006年4月中国酒店『金枕头』奖,由中国顶尖财经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于2004年发起主办,是中国乃至亚洲地区最为引人瞩目的酒店行业评选活动,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二届。活动经过三个多月的评选,综合了40名业界知名评委、上万名酒店住户以及超过300,000名网友、短信评分,如家在第三届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同时CEO孙坚先生获得“年度最佳经理人大奖”。2006年5月如家赞助东方卫视,全程参与“加油!好男儿!”活动。第131家店——上海镇坪路店顺利签约2007-10-20日如家以3.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国内经济型连锁酒店排名第八位的“七斗星”100%股权,双方已于10月21日签署相关的收购合同。收购完成后,如家拥有酒店数量将超过330家,这也是国内经济型连锁酒店间第一桩大规模收购案。2008年2月如家签约第500家连锁酒店。2008年3月如家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2008年4月如家在第五届『金枕头』奖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问题八:莫泰酒店和如家酒店有什么区别。我知道莫泰是如家旗下的,我是说环境有什么区别莫泰风格更偏商务型,环境比较大气如家偏生活,比较舒适问题九:如家集团新研制开发的一个中高端商务酒店品牌叫什么名字?推出定位于中高端商务的品牌——和颐酒店新推出的和颐品牌将最贴切地满足客人的需要,提供更优性价比的产品,与之前如家普遍的经济型定位不同,将定位于商务型酒店,目标锁定在中高端商务人士,采用四星级酒店标准装修。酒店设计现代又不失典雅,温馨中散发着品味,舒适中兼具齐全的商务配套功能。问题十:和颐酒店是如家旗下的吗?4月6日8时30分许,如家酒店集团在其官微发布公告称,获知“弯弯”遭遇后,如家酒店集团立即成立了处理小组连夜排查,同时曾多次尝试和“弯弯”联系,但未能联系上,非常理解“弯弯”现在的心情以及处境,希望当事人可以尽快与其联系,给予沟通的机会,同时需要她的协助将事件嫌疑人绳之以法。公告证实了一名男子尾随“弯弯”,在电梯厅附近双方发生拉扯。公告称,听到吵闹声后员工立刻赶到现场进行言语劝阻。男子强行将女子拉向应急通道被一名女住客和保安阻拦,后男子从通道逃跑,前厅部经理与副理随后到达该楼层安抚与处理,女子友人6分钟后到达现场。如家酒店集团表示,4月5日凌晨3点,警方反馈称,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查此事件嫌疑人,将协助警方工作,与警方保持沟通,尽快公布进展。此外,事发后,酒店已开始内部自查的工作,不容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如家属于哪个酒店集团如家属于如家酒店集团,创立于2002年,2006年10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HMIN,作为中国酒店业海外上市第一股。如家酒店集团旗下现有五个酒店品牌:和颐酒店、如家精选酒店、如家酒店、莫泰酒店和云上四季酒店。截至2014年12月,集团在中国330个城市共有3000家酒店投入运营,形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连锁酒店网络体系。2011年5月27日,如家酒店集团在上海宣布,集团正式签署了收购莫泰168国际控股公司(以下简称“莫泰168”全部股份的协议。它是国内首家以“汽车旅馆”为概念的经济型酒店。如家快捷酒店官网怎么上不去?,可能官网在维护中,等等可以再试试。如家酒店是如家酒店集团旗下3大品牌之一,是温馨舒适的商旅型连锁酒店品牌,通过标准化、简洁、舒适的酒店住宿服务,使大众商务以及休闲旅行宾客收获温馨、便捷的住宿体验。如家酒店是国内商务酒店品牌中规模最大的品牌,在全国300个城市拥有近2000家酒店。如家酒店多年获得中国金枕头奖“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殊荣。2016年4月4日,首旅酒店集团对如家酒店的私有化购买交易已经完成交割。旗下品牌:1.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商旅型连锁酒店品牌——如家酒店,提供标准化、干净、温馨、舒适、贴心的酒店住宿产品,为海内外八方来客提供安心、便捷的旅行住宿服务,传递着适度生活的简约生活理念。2.如家酒店集团旗下中高端商务酒店品牌——和颐酒店(Yitel,旨在满足境内外中高级商务及休闲旅游人士的需要,以精致时尚的环境设计、舒适人性的客房设施、便捷高效的商务配套、恰到好处的热情款待,带领宾客体验前所未有的旅行新乐趣。自信而不张扬,和气但不平庸,环境与人融为一体,平衡之道,尽在魅力和颐。3.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商旅型连锁酒店品牌——莫泰酒店(Motel,莫泰酒店在全国近百个城市拥有380多家酒店。莫泰酒店曾获得中国金枕头奖“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殊荣。4.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商务连锁酒店品牌——云上四季酒店(Fairyland,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11月,专业经营管理连锁酒店,主品牌是云上四季酒店。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开业运营的27家直营店及8家加盟店,大约3500间客房,这些酒店主要位于云南省。如家酒店官网如家官网楼下童鞋说给你卡号使用顺便给自己积分,错误的哦,会员卡非本人使用只能享受折扣权益,其他不可以享受,!(包含积分,累计间夜,赠早等等请问如家客服电话号码是多少?如家客服电话号码:4008203333或10103333如家客服服务时间为:7点-24点如家酒店是如家酒店集团旗下3大品牌之一。如家酒店在全国300个城市拥有近2000家酒店。如家酒店多年获得中国金枕头奖“中国最佳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殊荣。2014年,如家酒店以4.2亿美元的品牌价值入选中国品牌100强。扩展资料:如家发展历程:2014年,全球最大权威传播集团WPP评选出2014年《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如家酒店集团旗下如家酒店以4.21亿美元的品牌价值,位列酒店行业之首。2016年4月1日,如家酒店集团与首旅酒店(开曼完成合并。如家酒店集团已成为首旅酒店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如家酒店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ADS已停止在纳斯达克进行交易。
2023-06-16 12:35:311

北京首旅如家酒店集团北京站店洗衣房在几楼

北京首旅如家酒店集团北京站店洗衣房在几楼?回答是:北京首旅如家酒店集团北京站店洗衣房在五楼。
2023-06-16 12:35:241

股票有个龙什么4个字

龙净环保600388龙元建设600491龙头股份600630龙建股份600853龙马环卫603686龙宇燃油603003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2023-06-16 12:35:092

北京会议场地有哪些,大家觉得找哪个比较好?

北京大陆会议场地还是比较多的呀,比如北方首旅集团大酒店阳光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城建集团北苑大酒店、北投希尔顿、香格里拉等等都蛮不错的,不过这些顶级资源比较稀缺,想提高成功率的话我建议还是找活动牛牛这样的办会服务商。
2023-06-16 12:34:371

北京环球影城值得去吗

北京环球影城值得去吗   北京环球影城值得去吗,9月1日,北京环球度假区迎来试运营,20天后正式开园,国内主题公园发迹于上世纪80年代末, 不管是上海迪士尼还是北京环球影城,最终落地前经历了反复的磋商、谈判,过程相当坎坷。   北京环球影城值得去吗1   环球影城是一个再现电影主题的游乐园,还原真实的电影场景,还汇集了各种刺激有趣的娱乐项目,有惊心动魄的主题公园、精彩纷呈的秀场,还有众多电影周边商店。走进乐园,仿佛置身于电影世界之中,在故事中尽情享受欢乐、刺激和美妙的沉浸式体验。    北京环球影城,什么水平?   早在2001年,北京就与美国环球主题公园度假区签署了合作意向书,这座历时20年的乐园是亚洲第三座、全球第五座环球影城主题公园,也是全球最大的环球影城,目前处于试营业期间,将在9月20日面向公众正式开放。    北京环球影城,应该怎么玩?    【城市大道】   巧克力餐厅、阿甘虾餐厅、全世界最大的泡泡玛特商店,以及哈利波特影迷必来的影城商店,装潢秒穿越到霍格沃兹~    【哈利波特区】   1:1复刻电影城堡,视觉和体感拉满!   禁忌之旅:4D体验,跟着哈利波特到处飞,场景很真实,很刺激!   鹰马飞行:小型的户外过山车,时长比较短   别忘了来一杯黄油啤酒!晚上还有限定的城堡灯光秀~    【小黄人乐园】   全球最大的小黄人游乐园,设施不太刺激,适合带小朋友玩~   小黄人闹翻天:很有意思的4D剧场体验   萌转过山车:小朋友也可以玩的过山车,小小刺激~    【侏罗纪世界】   从侏罗纪世界里逃生的超沉浸式体验!   侏罗纪大冒险:和其他园区的4D影像不同,这里是实体霸王龙追着你跑,明知道是假的,恐惧感还是很真实,每车第一排的体验感极佳哈哈哈    【变形金刚】   一进来就满满的赛博朋克感,还可以和变形金刚合影互动~   霸天虎过山车:刺激必冲,排队前需要存包,基本全天是排队时间   火种源争夺战:介于4D和VR之间的感受,感觉很真实   大黄蜂回旋机:有点像欢乐谷的咖啡杯,慢悠悠的转   传奇现场:和变形金刚交互,还可以握手之类的    【功夫熊猫】   中国限定园区,超多中国元素~吃喝玩乐全在室内,很凉爽,布景很nice,游玩设施适合小孩子和不爱刺激的人~    【未来水世界】   每天两场,14点和16点,逛累了可以进来休息,前排绿色座椅是湿透区域,蓝色是喷溅区域,不想临时的话坐后一点吧~   Tips:   1. 下载app或关注gzh“北京环球影城”,可以查看排队进程和官方攻略   2. 五点半开始有花车巡游,从好莱坞出发环园一圈,到小黄人区结束,会有喇叭提醒游客观看   北京环球影城值得去吗2   9月1日,北京环球度假区迎来试运营,20天后正式开园,届时北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两家度假酒店、北京环球城市大道将面向公众开放。   早在内测阶段环球影城就相当火爆。有黄牛曾向媒体透露,8月环球影城内测门票已经炒到5000元以上。   一位参加了内测游玩的游客告诉《豹变》,即便是内测期,热门项目也大都要排60-90分钟。   作为和迪士尼齐名的主题公园,北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曾被寄予不少期待。主题乐园到底是门怎样的生意?    1、不仅仅是一个公园   主题公园起源荷兰,发展于美国。   迪斯尼乐园的出现,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概念的主题公园诞生。   1955年,电影动画师华特迪士尼抓住机会,在美国洛杉矶创造了迪斯尼乐园,动画场景、人物变成鲜活的现实,给经历了战争的一代美国人,带来一丝心理慰藉。   自此,依靠着IP开发游乐设施和景点,美国式主题公园一路开枝散叶,推广至全世界。   国内主题公园发迹于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华侨城“锦绣中华”微缩景区获得成功后,引发跟风。进入新世纪,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升,综合游乐、旅行需求增加,地方政府、资本对主题乐园再度释放了巨大热情。与此同时,国外成熟的主题乐园也把视野瞄准了中国这个巨大市场。   上世纪90年代,迪士尼有意在亚洲兴建全球第五个乐园,上海、香港都很感兴趣,最终香港抢得先机,上海迪士尼的谈判也仍陆续推进。2001年,环球影城项目来华调研、选址。北京市为了争取这个项目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预留了通州部分土地,甚至还与上海市有过竞争。   不管是上海迪士尼还是北京环球影城,最终落地前经历了反复的磋商、谈判,过程相当坎坷。   2009年,首旅集团作为项目主要责任单位,与美国环球影城正式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直到2014年,北京环球影城才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申请。   在2014年的新闻发布会上,环球影城方面表示,之所以选择北京,主要因为北京拥有2000万常住人口,并且每年能吸引到2.5亿游客,这为主题公园带来更多的机会。   位于北京市东南部通州梨园的环球度假区,总面积超过4平方公里,共计投资约为460亿美元。   项目一共分三期。目前对外营业的一期项目占地接近160公顷,包括环球影城好莱坞主题公园、北京环球城市大道以及两家度假酒店。一期包含7大板块分区,分别是哈利波特魔法世界、好莱坞、小黄人乐园、侏罗纪世界布拉岛、变形金刚基地、功夫熊猫盖世之地、未来水世界等7个主题分区。   二期计划建设包含中国元素的主题公园,引入中国文化和孙悟空等IP。   不同于全资自主经营的美国奥兰多环球影城和好莱坞主题乐园,北京环球影城采取了与日本大阪环球影城相同的合资经营形式。   北京环球度假区归属于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北京首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剩下30%为外资持有。   主题公园们看中了北京巨大的人流量和民众高额消费能力,而地方政府方面看中了热门主题公园在拉动城市旅游和相关产业发展上的作用。   以上海迪士尼为例,2011-2016年建设期间,迪士尼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上海市GDP年均拉动为0.44%;年均拉动新增就业,则达到了6.26万人次。   而2016年上海迪士尼开业,推动了当年上海共接待旅游人次达到3.05亿人次,增幅7.42%, 远高于2011-2015 年复合增长 3.04%。   上海迪士尼项目开幕一周年后,上海市信息中心发布了《上海迪士尼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效应评估》报告,披露了上述数据。   再来看北京,2019年北京实现旅游收入6224.6亿元,接待旅游总人次3.22亿,同比增长3.6%,在接待人数方面略低于上海,但旅游产业创造收入能力高于上海。   此外,北京市核心旅游区众多优质IP,从客群身份来看,亲子家庭和学生群体占比较大,是热门亲子游目的地和研学旅行目的地。   所以,有了基础的旅游格局打底,北京环球影城的开业,可能和上海迪士尼产生同等溢出带动效应。    2、迪士尼、环球影城是如何让你掏腰包的?   那么,主题公园到底是怎么赚钱的?   要理解主题公园的生意逻辑,我们先要理解什么是零售。零售,可以说是一个连接器、一个场景,它帮助消费者找到商品,也帮助商品找到消费者。   如果按照上述定义,我们会发现,主题公园本质上也是门零售生意。   主题公园作为一个巨大的.连接器。它一边手握知名IP(如米老鼠、唐老鸭、哈利波特、漫威英雄),一边对接全球粉丝。   典型如迪士尼主题公园,凭借米老鼠、唐老鸭、各种公主等IP集群,设计出了全球观光人数最多一批的主题公园,同时,迪斯尼将IP元素“无边界”注入主题公园餐厅、酒店、商店、停车场等场景,并推动周边衍生品开发。   目前来看,迪士尼主题公园的收入主要来自五部分,分别是:门票收入、食品饮料和纪念商品销售收入、酒店过夜收入、邮轮旅游收入,以及俱乐部的租赁和销售收入。   游乐园门票收入只占总收入两成左右,更大的收入来自泛产业链衍生产品销售、酒店经营等业务。   通过迪士尼的经营思路,我们会发现,这套以IP为支点,撬动多种产业的打法,也相当暗合零售领域常用的销售漏斗公式:   销售收入=流量*转化率*客单价*复购率   即用优质IP提供流量并拉高转化率,同时,用纪念品、美食、酒店服务等优质体验,提升客单价和复购率。   环球影城的模式也类似的打法。   如文章开头所述,北京环球度假区一期共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北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北京环球城市大道、两家度假酒店。   从项目设计上来看,这三大项目有联动协同作用。   首先,免费观光的环球城市大道,为周边零售小店、餐厅,以及收费的主题公园提供流量;其次,两家度假酒店,则可以延长顾客游玩时间、提升游玩体验,进而抬高客单价、复购率。   而手握的IP已经创造好了庞大的私域流量池。   根据财报,美国环球影城主题公园疫情前的2019年营收为59.3亿美元,同比增长4.4%,占 NBC环球营收17.25%。游客消费包括:门票销售、园区提供的食物、饮料等商品消费。   2017年信达证券测算,淡季时一次上海迪士尼之行的人均总消费为2600元/人,其中园内消费达到900元/人;旺季时,人均总消费可达到3100元/人,其中园内消费达到1000元/人。   而北京环球影城尚未正式开园,已经因园内部分餐饮等消费高昂登上热搜。   主题公园虽然看上去外型炫酷,且暗合不少营销打法,但看看那千回百转的过山车,各种奇形怪状的假山,不难发现,主题公园项目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重资产生意。   这意味着每年游乐设施等将产生大量折旧费用,进而影响利润变化。   所谓的折旧费可以这么理解:游乐设施等固定资产随着时间变化发生的磨损,逐渐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些逐步转移的部分就是折旧。   换句话说,公司使用固定资产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固定资产变旧,应当把折旧记入产品的总生产成本。   所以,对于主题公园项目来讲,一旦疫情反复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公园收入骤降,在庞大、刚性的固定资产折旧下,项目可能会面临不小的压力。   典型如美国环球影城,由于疫情,2020财年收入18亿美元,相比2019年的59亿美元,同比下降近7成,净利润直接暴降为亏损5亿美元。   迪士尼则在公告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在很多方面都对公司业务产生了影响,尤其是对主题公园、体验和消费品业务,为其2020财年的收入带来了约69亿美元的损失。    3、国内欢乐谷、方特们收入结构单一   国内主题公园市场此前也飞速发展,主要呈现华侨城、华强方特、长隆集团三强格局。其余以华北东北地区的大连圣亚、长三角及重点旅游城市的宋城演艺、以及海昌海洋公园占领市场份额。   相比于国际主题公园赚门票、赚周边,国内头部主题公园业务则较“专一”,收入主要依赖于主题公园游客门票收入。   从运作方式来看,头部几大企业,模式各不相同。   比如“欢乐谷”的母公司华侨城,早期采用的就是“旅游+地产”模式。   这种模式简单理解就是,低价获得周边的土地,再利用旅游资源改善环境、提升地价,保证项目短期现金流和长期盈利水平。   2015年后,华侨城继续转型,演化出“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模式。   宋城演艺、华强方特则认识到了IP运作的重要性,分别拥有千古情系列IP和熊出没系列IP。   长隆集团、海昌海洋则分别从马戏、海洋产业切入,进行差异化竞争。   虽然各头部企业采取的模式不尽相同,但收入核心多来自门票收入。   根据财报,2020年,华侨城集团、宋城演艺、海昌海洋,2020年门票收入均超过总收入一半。   门票收入占比稍低的华强方特,2020相关收入收入占比44.7%,也接近五成。   中国主题公园研究院院长林焕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主题公园的门票收入占70%左右,二次消费占30%或更低,这表明国内主题公园企业IP衍生变现,仍任重道远。   总的来看,主题公园是门典型的零售生意,他作为一个“场”,一边手握IP提供相关服务,一边对接消费者。   然而,想把“场”经营好并不容易,迪士尼、环球影城这些主题公园本质上还是内容先行,有强大的IP运作能力。   国内主题公园集团虽然规模已经庞大,但业务模式仍以主题公园运营为主,IP运作能力不足,收入结构单一,对门票依赖度比较高,与国外主题公园龙头相比较,仍存在一定差距。   据机构测算,中国主题公园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全球主题公园游客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也是中国旅游行业中最具潜力的发展赛道之一。   随着迪士尼、环球影城等国外主题公园巨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主题公园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所以,未来谁能在竞争中学习与成长,打造出高粘性品牌和规模优势,谁能在本轮周期中获胜。
2023-06-16 12: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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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12:34:222

海航旗下首都航空客服电话?

海航航空客服电话为0538-6051-047,选择中文服务后,并点击“1”号键,说“人工服务”即可转接。工具/原料:小米note8、MIUI10、拨号10.0⌄1、拨打电话点击拨打“0538-6051-047”,等待接通电话。2、提示服务接通之后,会提示一系列的电脑服务。3、按“1”号键选择中文服务后,并点击“1”号键。4、呼叫“人工服务”说“人工服务”,说出需办理业务即可。
2023-06-16 12:33:532

大健康概念龙头股都有哪些股票

大健康概念有20多只股票,其中龙头是乐金健康、九安医疗、万方发展
2023-06-16 12:33:521

全聚德属于哪个公司

全称: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隶书首旅集团
2023-06-16 12:33:322

海航集团和首都航空是什么关系

首都航空由海航集团(HNA)与首旅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是海航集团旗下航空公司,2010年5月2日正式挂牌开航。 在首都航空官方网站不仅可以预订到首都航空的机票,同时也可以预订到海航集团旗下如海南航空、天津航空等其他成员公司的机票。 扩展资料: 一、公共运输业务 陆续建立了三亚分公司及北京、西安、海口、杭州、广州、丽江、桂林等八个过夜基地,先后开通航线200余条,构建了以多基地为中心辐射周边的航线网络结构。 2014年首都航空运送旅客近1000万人次,2015年预计将超过1300万人次。 首都航空致力于开辟国际旅游航线,计划以中国境内的北京、西安、杭州为核心,不断开辟连接东亚、东南亚、欧美旅游胜地的国际航线。 2016年,首都航空计划新开通国内至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国际航线。 未来,首都航空将借力中国出境游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首都航空中国境内外航线网络,助力国内外文化交流发展。 二、运行品质 首都航空始终贯彻“安全是生命线和高压线”的理念,持续加强安全理念体系、队伍体系、法规体系、责任体系建设,已持续安全运营17年。 2016年,首都航空登榜中国最年轻品牌价值过百亿航空公司。
2023-06-16 12:3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