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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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
①权利(right)属于公民,是法律概念,即权益,对于公民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
②权力(power)属于人民,是政治概念,用于维护权利,同时也是来源于权利,需要别人服从。
“权利”与“权力”其意思具体区别在哪里呢?
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任何社会都是一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服从的统一。权力有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就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例如,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总是和服从联系在一起,在任何社会,都有一定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权利是义务相对而存在的。
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
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
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等等。
但两者却有显著的区别:
一、内容不同:权利是指社会主体享有的以追求某种利益为内容的行为自由。日常生活中的权利多指的是法律上的权利即法律权利,是法律化了的社会权利,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没有国家对某种社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就没有相应的权利,因此可以说,权利内容着重的是利益的保障,它与义务共同构成国家的权利体系;而权力则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各种社会形态之中的特定主体(包括个人、组织和国家)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权力内容着重于强制力的实施,与责任在某种意义上构成国家的权力体系。
二、主体不同:法律权利的主体具有普遍性,如公民、组织以及社会团体;而权力的主体必须是由特定的权力主体来实施,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三、范围不同:法律权利一般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范围非常广泛,如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民事权利等等;而权力则主要由法律来配置或由一定政治组织赋予的具体的、特定的职责范围来约束和确定,范围具有特定性,主要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国家机构职能配置为前提权利实施体系。
四、体现的关系性质和利益重点不同:权利体现的是一种完全平等的与义务相一致的关系,以追求平等的社会利益需求为目的,故其追求的利益很广泛,可能是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而权力体现的则是服从和被服从、支配与被支配的不平等的关系,它是应政治利益的需求而产生的,总是以维护国家利益为主要使命,故其追求的利益主要是政治利益。
五、实现方式和要求不同:权利的实现方式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性为后盾,无严格的限制要求,既可依法行使,也可以转让(但有些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婚姻权等不能转让)和放弃,转让和放弃权利具有合法性;而权力的实现往往直接伴随着国家强制力的强制性,只能依法由特定的主体行使,既不能转让也不能随意放弃,否则属于违法。
权利属于市民社会,权力则属于政治国家。
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人民以宪法的形式将人民主权具体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以制衡的方式,进行政治统治和运行公共事务,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大化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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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2、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3、权力通常包括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两种。经济权力是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权、支配权、分配权和管理权。政治权力主要是指国家权力,也包括党派的权力和团体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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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按维系方式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亲戚关系、朋友关系与同事关系,按社会领域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而所有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都是价值关系或利益关系,即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一方面应该进行一定的价值付出,另一方面又应该得到一定的价值回报。 义务: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权利: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
权力: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这些定义均没有揭示权力的真正本质。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总之,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以威胁或惩罚的方式强制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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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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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是行使行政职能所需要的,有局限性和强制性。权利是公民所享有的,是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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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指法律上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财产;也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
权力的含义有两种,一种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另一种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即职权,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
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
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还可以转让或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因权力须驻华对方的服从为条件,是管理与服从关系。因此,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政府权力对国家也是一种责任(职责)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则就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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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权力什么区别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1.权利的基本含义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 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能状态存在的权利。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产生,继承权就由一种权能转化成为了利益。 2.权力与权利的联系第一,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权力与权利谁来源于谁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误解。其实早在权力产生之前,权利就已经有了。在原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权利。这些遍及氏族内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只是那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别,也无法分别的。而权力的情形则不同,在最初是没有权力的存在的。由于人的认识发展和社会的逐步生成,就逐步产生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需要一定的人来担任和完成。当初总是由氏族首领来进行的。是全体氏族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委托首领来进行的。于是,根据全体氏族成员的委托和信任,他就享有了对于氏族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就是最初的权力。第二,权力是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在私有出现,权利义务逐步分离以后,权利就不时遭到侵犯。如果完全听由受害者自由复仇,就难免会导致混乱。而且一旦遇到受害者是弱者,复仇也就会成为困难。为了防止因自主复仇导致的混乱和保护弱者,就必须要产生一种公共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弱者,使人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保护权利中,首先保护的当然是有产者的权利。具体地说,首先是奴隶主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权力和权利的阶级性。第三,权利优位于权力。由于权力是来源于权利的,也由于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就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谁要背离了这一点,也就是对于权力的反动和对于权利的否定。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在面对权利和权力的冲突时,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即让权力服从于权利。我在一本书里讲到,一个深夜,一个嫌疑人犯跑到了一个村子就消失了,我们能不能让全体村民都被惊醒,而进行所谓的搜查?显然不能,因为那样就会造成公民权利的被侵犯。比如,我们能不能随意地对每一个公民的邮件进行检查,显然不能。2.权力与权利的区别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 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2023-01-29 14: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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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2023-01-29 14: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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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权利是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在法律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司法权、行政权和民事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023-01-29 14:12:551
权利和权力什么区别
一、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吗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还可以转让或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因权力须驻华对方的服从为条件,是管理与服从关系。因此,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政府权力对国家也是一种责任(职责)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则就是失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二、权利和权限的区别1、权利,权能和权限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三者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是以权利为中心而连接在一起的。2、权利,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资格,行为与否的自由,行为的合法性 ,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主张。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一种用以享有或者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3、权利作为近现代法律文化的核心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对权利的概念做出解释。要对权利的概念和内涵有科学的界定,首先要能认识权利的本质。所谓权利的本质,就是权利区别于其他法学范畴(如义务、权力、规则、强制)的基本属性。我们可以大致区分出关于解释权利本质的几种传统倾向,即将权利分别看作道德资格、自由、意志、利益、法律赋予的某种力量和能力等。4、来看中国现代对于权利的定义和解释。夏勇先生对权利的要素及定义方法做了阐述。他认为,权利的本质是由多方面的属性构成的。对于一项权利来讲,必须有一些最基本的要素存在。主要包括:利益、主张、资格、权能、自由五个方面。在此,简单叙述如下:5、首先,一项权利的存在必须以利益为内容。因为权利的成立目的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权利之得以成立,也是由于利在其中。6、其次,一种利益要成为权利还必须有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要求,否则就不可能成为权利。7、再次,提出利益主张要有所凭籍,就是要有资格提出要求。然而一种利益、主张、资格的成立还要求具有包括权威和能力两方面权能。8、最后,权利还包括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某种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威胁。如果某人被强迫去主张或放弃某种利益、要求,那么,这种主张或放弃本身就不是权利,而是义务。夏勇先生提出,对于一项权利的成立来讲,这五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以其中任何一种要素为原点,以其他要素为内容,给权利下一个定义,都不为错。9、权能,即为权利所具有的功能,借用物理学上的说法,就是权利能够做功的能力。是指权利内在所具有的,有益的功用和效能。权能的定义本身就决定了其具有的内在性、应然性、有益性的特点。10、权限,是权利被法律限定的范围。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无限制的,都必须以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为限。因此,法律对国家公权和个人似权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把国家和个人的行为自由都限制的一定的范围之内,使其各种权利相互间的矛盾冲突能够最小化。2023-01-29 14:13:162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权利理论1、分析理论权利的分析理论旨在研究权利的概念问题,弄清法律关系里所使用的权利语词,从而使法律问题的解决更容易,也更确定。如霍菲尔德认为“权利”一词可以囊括要求、特权、权力和豁免,进而他试图通过确定这四者在法理上的相对者和相关者来弄清法律关系。又如,哈特与麦考米克之间关于意志论与利益论的争论也饶有趣味。对哈特来讲,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选择;对麦考米克来讲,权利则是受到保护的某些利益。2、价值理论权利的价值理论构成了最近一百多年来权利理论最光彩夺目的篇章,它接引现代最好的哲学智慧,与正义理论密切相联,也因此在较大程度上受政治立场的影响。如在自由主义阵营里,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权论者( libertarian)以人权(如财产权利)的绝对神圣不可侵犯为前提,德沃金所采纳的自由主义观点则从平等关怀和尊重个人这个前提起步。3、社会理论权利的社会理论是随着最近几十年来法社会学的兴起而出现的,它强调从社会阐释权利,以权利阐释社会。主要研究权利的观念、体系和保护机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社会条件、社会过程和社会机制,同时,还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向社会生活里的人们实际享有权利的状况。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于权利的社会学分析在权利与社会发展、人权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迄今还未形成比较成熟的权利社会学理论。权力形式1、强制权力。可拒绝或剥夺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或迫使他人做与自己本意相矛盾的事情。2、奖赏权力。能够给予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使之感到愉快。3、合法权力。由组织正式授予的职务和地位带来的权力。它依靠其他人内在的观念起作用,需要其他人承认这种权力的合法性而接受它。4、参照权力。由其他渴望认同和追随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的人而给后者带来的权力。这种认同和追随可能是盲目的,因为后者可能并非真正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5、专家权力。由于具有某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他人而形成的权力。2023-01-29 14:14:213
权利和权力的关系和区别
区别: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还可以转让或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因权力须以对方的服从为条件,是管理与服从关系。因此,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政府权力对国家也是一种责任(职责)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则就是失职。联系:1、相互依存一方面,一国最高权力来源于其公民对自身部分权利的让渡;另一方面,权力在将自然权利确认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2、相互作用一方面,公民可以以权利控制权力;另一方面,法定权利的实现,救济也离不开权力。 3、相互冲突一方面,权力是保障权利必不可少的力量;另一方面,为了切实保护权利又必须限制权利。扩展资料:权利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公民权利进行不同的分类:1、依据公民所参与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属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一般民事权利。前者如各项政治和社会的自由权利、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后者如财产权等。2、依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物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损害赔偿权等。3、依据权利发生的因果联系,可以划分为原权和派生权,派生权或称救济权。原权指基于法律规范之确认,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权利,又称第一权利,如所有权等;派生权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权利而发生的法律权利,也称第二权利,如因侵害物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4、依据权利间固有的相互关系,可以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指不依附其他权利而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如对财物的所有权;从权利指以主权利之存在为前提的权利,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从属于主权利的存在,如抵押权等。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公权力与私权力如果在一个集体中,领导主体本身也投入了一部分价值资源,这就是意味着领导主体所支配的全部价值资源中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另一部分属于集体其他成员的,这样权力可以细分为公权力与私权力。公权力:就是集体赋予领导主体(领导者个人或领导团体)支配属于集体或其他成员价值资源份额的一种资格。私权力:就是集体赋予其成员支配属于自身价值资源份额的一种资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力2023-01-29 14:15:0315
权利怎么解释
就公民的权利而然,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就法人的权利而然,包括法人的经营权利、专利权利、开发权利。就领导的权利而然,包括领导在职权范围内的管理权、决定权等等。总而言之,权利是法人、组织、机关团体、公民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可以自主行使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总称。2023-01-29 14:17:266
权利和权力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权利和权力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023-01-29 14:18:081
权利和权力怎么区分
两者的区别: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扩展资料权利理论1、分析理论权利的分析理论旨在研究权利的概念问题,弄清法律关系里所使用的权利语词,从而使法律问题的解决更容易,也更确定。如霍菲尔德认为“权利”一词可以囊括要求、特权、权力和豁免,进而他试图通过确定这四者在法理上的相对者和相关者来弄清法律关系。又如,哈特与麦考米克之间关于意志论与利益论的争论也饶有趣味。对哈特来讲,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选择;对麦考米克来讲,权利则是受到保护的某些利益。2、价值理论权利的价值理论构成了最近一百多年来权利理论最光彩夺目的篇章,它接引现代最好的哲学智慧,与正义理论密切相联,也因此在较大程度上受政治立场的影响。如在自由主义阵营里,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权论者( libertarian)以人权(如财产权利)的绝对神圣不可侵犯为前提,德沃金所采纳的自由主义观点则从平等关怀和尊重个人这个前提起步。3、社会理论权利的社会理论是随着最近几十年来法社会学的兴起而出现的,它强调从社会阐释权利,以权利阐释社会。主要研究权利的观念、体系和保护机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社会条件、社会过程和社会机制,同时,还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向社会生活里的人们实际享有权利的状况。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于权利的社会学分析在权利与社会发展、人权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迄今还未形成比较成熟的权利社会学理论。权力形式1、强制权力。可拒绝或剥夺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或迫使他人做与自己本意相矛盾的事情。2、奖赏权力。能够给予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使之感到愉快。3、合法权力。由组织正式授予的职务和地位带来的权力。它依靠其他人内在的观念起作用,需要其他人承认这种权力的合法性而接受它。4、参照权力。由其他渴望认同和追随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的人而给后者带来的权力。这种认同和追随可能是盲目的,因为后者可能并非真正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5、专家权力。由于具有某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他人而形成的权力2023-01-29 14:18:501
权利的意思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权利”是一个极大的问题。首先,区分“权利”和“权力”。“权利”一词是与义务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主要是指作为法律上的人格者在法律.2023-01-29 14:19:313
人有多少权利?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2023-01-29 14:19:522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任何社会都是一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服从的统一。权力有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就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例如,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2023-01-29 14:20:564
权力和权利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两者的关系:一、相互依存。一方面,一国最高权力来源于其公民对自身部分权利的让渡;另一方面,权力在将自然权利确认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二、相互作用。一方面,公民可以以权利控制权力;另一方面,法定权利的实现,救济也离不开权力。三、相互冲突。一方面,权力是保障权力必不可少的力量;另一方面,为了切实保护权利又必须限制权利。2023-01-29 14:21:183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3、处分方式不同。4、推定规则不同。5、社会功能不同。二、联系。1、权利是权力的本源,即无权利便无权力。2、权力是权利的后盾,即无权力的保障便无从享受权利。3、权力与权利共寓于法律中,即权力与权利是法律的主要内容。 扩展资料 一、区别。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3、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4、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5、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二、联系。1、权利是权力的本源,即无权利便无权力。大家都晓得,国家的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必须产物。而法律也是同国家相伴而生的。无论是国家的产生,还是法律的出现,都是在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阶级为了巩固和扦卫自己的利益(即权利)而设立国家机器、制定并颁布法律,把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其本阶级的既得利益(即本阶级所享有的权。2、权力是权利的后盾,即无权力的保障便无从享受权利。权利主体对权利的享有的最实际的表现,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项具体权利的行使。那么,权利的行使,必须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一个协调的互动过程,而该过程实质上是权利主体某一特定利益的取得,和义务主体某一特定利益的`抑制或让渡。由于利益得失上的这种本质区别,必然要求这种权利主体与义务体之间的协词互动过程,必须依赖于另外一种力量国家公权力的作用力。3、权力与权利共寓于法律之中,即权力与权利是法律的主要内容。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要以确认权利、保障权利为目的,公然申明每一法律主体所依法应当享有的种种权利。没有了法律对权利的规定、确认和保障,权利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同样,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以授予权力、规范权力和限制权力为己任。2023-01-29 14:22:191
请教:权利和权力的区别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指国家权力,即统治者为了实现其政治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2023-01-29 14:22:403
权利与权力有什么区别
简言之,权利与权力,主要是从主体角度进行区分的。一般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公民权利侧重于私权与利益;国家权力强调公权,还强调义务,所以又可称为国家“职权”。 从定义角度,法律权利,是指由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范围。权力,是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或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强制力为支持而从事一定的行为并对一定的人或物产生实际影响的能力。 具体区分如下: 1.在中国现行《宪法》中,对中央国家机关使用了“职权”一词,对地方国家机关使用了“权限”一词,对公民则使用了“权利”一词。 2.“权利”一词通常是与个人利益相联系的,但“职权”一词却只能指代表国家或公共利益,绝不意味行使职权者的任何个人利益。 3.人们在讲权利时是指法律承认并保护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求他必须这样行为。 但“职权”一词不仅指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从事这种行为的可能性,而且也意味着其有从事这一行为的必要性,否则就构成失职或违法。 4.国家机关的职权、权力是与国家的强制力密切联系的。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在多数情况下,直接或间接伴随着国家机关的强制力。 但公民在其权利遭到侵犯时,一般只能要求国家机关的保护,而不能由公民自己来强制实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2023-01-29 14:23:026
从法律的角度讲,“权利”、“权益”和“权力”的区别是什么?
权力,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意志影响和支配他人行为的能力和力量。 权利在广义上是指国家法律和组织的规章赋予人们的一种权益和资格,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做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狭义的权利则专指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益和资格。 权力与权利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否具有强制力不同。权力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一种强制力,即对违背权力主体意志的行为,权力主体可凭借自身的能力和力量对其实行惩罚。因此,“权力”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强力”。而权利则是权利主体决定自身行为的自主性或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权利对他人来说是一种请求资格,而非强制力。例如,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债权人不能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而对其采取拘禁、殴打等强制手段,而只能请求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 第二,是否需要一定的相对人不同。权力都是在一定的主体之间形成的,发出意志的一方,只是在拥有一定的作用对象(个人或组织)时才能形成和实现权力,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而权利则不然,它有时可以脱离相对人而独立存在。如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劳动权、休息权、财产所有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都不是非有一定的相对人才能实现的。 第三,是否与义务相关联不同。权力的实现以对方的服从为条件,不一定与特定的义务相关联,也就是说,行使权力者与服从权力者之间是一种地位不平等的关系。而权利则与相应的义务密切相关,行使权利须以承担义务为条件。在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四,从广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前者存在的范围和领域比后者广泛。由于权力体现的是一种能力和力量,因此无论在有无法制与规章的状态下,权力都能存在。而权利只能由法制和规章予以规定才能存在,在没有法制和规章的状态下,也就无权利可言。 第五,从狭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享有权利的人比拥有权力的人广泛。因为法律权利是任何公民和法人都具有的,而公共权力则只有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管理者才具有。 第六,二者所代表的利益不同。从狭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权力往往代表的是公共利益,而权利代表的往往是个人利益。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权力与权利可以说是公与私的区别。以权利谋私可以,以权力谋私则是非法的。 第七,二者在行使时是否具有选择性不同。权利虽然是国家法律所赋予人们的一种权益,但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求其享有者必须从事该行为,其权利有些可以放弃或转让,也就是说,权利的行使具有选择性。而权力从一定意义上讲,不仅是权力者在职责范围内有从事一定行为的资格,而且意味着享有者必须从事该行为。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否则就是渎职或失职,也就是说权力的行使无选择性。 从狭义上即从国家权力与法律权利的关系角度上看,权力与权利的联系首先表现在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二者的相互依存可以从本质与现象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从国家的阶级本质角度理解,二者的相互依存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权力通常是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没有权力作基础和保障,人们就很难享受真实而充分的实现自身利益的权利。另一方面,权利是权力的具体实现手段。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如果没有一整套完整而丰富的权利制度,即使统治集团,也很难进行自身的组织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统治和管理的功能。例如,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掌握了国家权力,但他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须依赖于一整套完善的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人民没有充分而有效的权利,就不能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力。 从形式上看,也就是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共性上看,二者的相互依存关系恰恰与前者相反:公民权利是目的,国家权力则是实现公民权利的手段。即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而不是国家权力产生公民权利。 权力与权利的联系还表现在二者的区分具有相对性。首先,从主体上看,同一主体在这里是权力者,在那里则可能是权利者。例如,一个企业的经理对企业内部的职工而言,是权力者;但他作为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民事行为上又是权利者。再如,国家政权相对于本国居民而言,它是权力者;但相对于它所参加的国际组织而言,则又是权利者。其次,从内容上看,同一内容针对这个主体是权力,针对那个主体则可能是权利。如全国人大举行会议选举国家领导人,就人大职权来说,这是它的一种权力;就全国人大代表来说,则又是一定数额的代表共同行使个人权利。 权力与权利的联系还表现在二者可以相互转化。一方面,权利可以转化为权力。例如,封建时代王位继承权是一种权利,继承王位后就转化为一种统治权力。另一方面,权力也可以转化为权利。一定阶级或个人掌握了国家权力或其他如经济权力、社会性权力之后,就可以依靠手中的权力,确认体现本阶级、集团或权力者个人利益的权利,使权利得以实现和不受侵犯。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俄罗斯总统普京上台不久就推动国家杜马通过了一项旨在保障总统退休后所拥有的特殊权利的法案。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是报答叶利钦的知遇之恩,二是为自己将来的离职铺就后路,以防像戈尔巴乔夫那样成为“无家可归者”。2023-01-29 14:23:441
论述权利与权力的概念及其关系
首先,权利是一个关系范畴。这表现在几方面:第一,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权利的本质则是“特定社会中的人的需要的权力化”⑵,也就必然地属于关系范畴;第二,权利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物”,归根结底都必须存在于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否则就像无本之木一样毫无意义;第三,就其本身而言,权利的概念是与义务相伴而生的,两者的存在意义就在于两极关系的对立统一之中。第二,权利的存在必然涉及利益。“权利的根源是利益在一定社会中的转化形式”⑶,这一点从自然学家和社会学家关于人类起源的描述中能够得到某种程度的印证。但关于“权利是一种法律所承认和保障的利益” ⑷却是一种不确切的表述,因为权利本身并不是利益。“利益”本身是一个极具误导性的词(同样因其本身歧义而令人头痛不已的也包括“权利”这个词)。首先,“权利必然涉及利益”这句话并没有任何线索表明利益的归属只是设定在了权利主体本人,而反对者总是将这种归属设定作为假想敌来攻击。这又与另一个辨析紧密相连,即利益绝对不仅仅指物质利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它同样包括精神利益。当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物质利益)去行使监护权时,我们可以说他是为着别人的利益——物质利益——在行权,也可以说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精神满足感——而行权。如果说监护权还有职责的一面,那么没有放弃债务多于财产(积极财产)的遗产继承权的继承人行使他的继承权为先人偿债而获得自己内心的安宁就完全能够按照同样的思路完成论证。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的权利都指向权利主体的利益并无不妥,因为精神利益本身是一个极为主观化的东西,即便是在别人看来毫无“利益”可言的处分行为(如赠与、消灭实物形态等),对权利主体而言也存在一种实施了他本人认为适当的行为的满足利益。(当然,反过来说这种需要和满足是否一定是权利,则还要接受正当性的考量,这一点在下文论述。)第三,权利表现为行为的自由和选择的可能。前文提到权利本身并不等于利益,理由也在于此。因为虽然权利内含着适应主体内心意愿的或物质或精神的利益,但权利的关键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对别人眼中的利益或不利益的选择的行为自由和可能。“即使某主体被强迫要求、主张的是某种利益,由于这种强迫使主体人无自我选择的可能,以致它依然是义务”⑸。当然,这里的“自由”并不是毫无限制的自由,而是设定了前提条件、适应权利内涵的“自由”,底线就是正当性。最后一条但决不是不重要的特征是,权利必须以正当性为前提。权利任何时候都不是只从权利主体出发的单极的利益和自由,而是一个内部由主体、客体、义务人联结,国家和/或社会其他成员作用的一个综合体。这就是权利的正当性前提二、权利与权力的一般关系权利与权力关系密切是不言而喻的. 广义上说,“权力是一方当事人作为权利的拥有者促使受权力管辖的另一方当事人服从前者意志的力量".“在各种组织中,掌握某种资源(财富、机会、强力等)的一方把意志强加于受其行为约束的一方,我们有时把这种力量称为权力”.1、 权利与权力相互依存首先,从产生上来看,两者互为渊源。一方面,权力是权利的特殊形态。权利是一种行为自由和选择可能,它的原初形态在每个主体间应当是均衡的。当它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影响下发生流动,这种均衡就被打破了,握有更多自由和选择可能的一方就拥有了权力。另一方面,权利的确认和分配则要依赖于权力。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和自由都需要某种“力”的支持。权力是一种资源的握有,是一种“力”,凭借它才可以为主体获得和维持更多的权利。西谚“强力产生权利”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现实。第二,两者的存在形态相互渗透。权利以某种自由和优先的形式存在,必须依赖权力的支撑。这一点在法律权利中表现得犹为明显。但权力本身表现为权利和职责的双重性,即权利是一种不可抛弃的特殊形态的权利,而权力若要长久地存在,就必须如卢梭所言,“一个最强者,如果不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不把服从转化为义务,他再强也是不足以永远做主人的。” 因为作为长久存在的权力,不得不接受作为权利前提的正当性的评价。2、 权利与权力相互区别事实上,从权利与权力的概念以及两者的联系中已或多或少表露出两者的一些差异,诸如权力以资源握有为必要,而权利则强调作为一般主体的行动自由;权力通常为少数自然人或组织而权利则是单个个体享有(当然,这里的权力应排除抽象意义上为全体人民享有的权力);权利基于其自由选择的可能,可以行使、暂时不行使或者永久抛弃,而权力基于其职责的一面,一旦抛弃或怠于行使就可招致消极后果;尤其重要的一点是两者的行使原则不一样,权利的行使一般奉行“法不禁止即自由”,而权力的行使则一般要求严格按照授权,接受限制。3、 权利与权力的冲突权利与权力因其联系与区别的复杂纠结而必然地存在冲突。诸如权力滥用导致对权利的侵害,不合理的权力设定限制甚至取消了正当权利等等时有存在。2023-01-29 14:24:051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实施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资格. 权力则是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 两者的区别有5点: 1、权力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和组织,公民不可以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的主体除了国家机关和组织外,还可以是自然人。 2、实施权力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享受权利的行为不属于国家行为; 3、权力是法律所确认的权能和支配力,而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自由和利益; 4、权力的实现取决于主体自身的权力行为,不峄相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为转移,具有单方性。而权利的实现一般取决于义务人的行为,不具有单方性。 5、权力不能自由处置,否则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权利可以自由的放弃或转让2023-01-29 14:24:262
"权利"与"权力"有什么区别?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实施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资格. 权力则是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 两者的区别有5点: 1、权力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和组织,公民不可以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的主体除了国家机关和组织外,还可以是自然人。 2、实施权力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享受权利的行为不属于国家行为; 3、权力是法律所确认的权能和支配力,而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自由和利益; 4、权力的实现取决于主体自身的权力行为,不峄相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为转移,具有单方性。而权利的实现一般取决于义务人的行为,不具有单方性。 5、权力不能自由处置,否则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权利可以自由的放弃或转让2023-01-29 14:24:472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请从法律方面解释一下,谢谢。
1、两者的区别: 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2、两者的关系: 一、相互依存。一方面,一国最高权力来源于其公民对自身部分权利的让渡;另一方面,权力在将自然权利确认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二、相互作用。一方面,公民可以以权利控制权力;另一方面,法定权利的实现,救济也离不开权力。 三、相互冲突。一方面,权力是保障权力必不可少的力量;另一方面,为了切实保护权利又必须限制权利。2023-01-29 14:25:094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前者,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享受的利益,后者,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不过,现实社会的权利和权力是有权就有利哦2023-01-29 14:25:303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1.权利的基本含义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 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能状态存在的权利。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产生,继承权就由一种权能转化成为了利益。 2.权力与权利的联系第一,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权力与权利谁来源于谁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误解。其实早在权力产生之前,权利就已经有了。在原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权利。这些遍及氏族内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只是那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别,也无法分别的。而权力的情形则不同,在最初是没有权力的存在的。由于人的认识发展和社会的逐步生成,就逐步产生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需要一定的人来担任和完成。当初总是由氏族首领来进行的。是全体氏族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委托首领来进行的。于是,根据全体氏族成员的委托和信任,他就享有了对于氏族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就是最初的权力。第二,权力是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在私有出现,权利义务逐步分离以后,权利就不时遭到侵犯。如果完全听由受害者自由复仇,就难免会导致混乱。而且一旦遇到受害者是弱者,复仇也就会成为困难。为了防止因自主复仇导致的混乱和保护弱者,就必须要产生一种公共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弱者,使人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保护权利中,首先保护的当然是有产者的权利。具体地说,首先是奴隶主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权力和权利的阶级性。第三,权利优位于权力。由于权力是来源于权利的,也由于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就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谁要背离了这一点,也就是对于权力的反动和对于权利的否定。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在面对权利和权力的冲突时,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即让权力服从于权利。我在一本书里讲到,一个深夜,一个嫌疑人犯跑到了一个村子就消失了,我们能不能让全体村民都被惊醒,而进行所谓的搜查?显然不能,因为那样就会造成公民权利的被侵犯。比如,我们能不能随意地对每一个公民的邮件进行检查,显然不能。2.权力与权利的区别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 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2023-01-29 14:26:359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一、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1、权利和权力的区别如下:(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4)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二、权利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权利的构成要素如下:1、主体的行为意志自由要素;2、主体的肯定性利益能力要素;3、社会评价的正当性要素;4、社会规范的认同和保障要素。2023-01-29 14:27:372
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023-01-29 14:27:581
权利和权力什么区别
权利和权力区别如下: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4、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5、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6、权利,指法律上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财产;也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7、权力的含义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另一种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即职权,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2023-01-29 14:28:202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在于: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4、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法定权利一般说来,正如法律规则通常表示道德规则那样,法定权利通常可以看作道德权利在法律上的体现。例如,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身体、贞操应该享有不被专横侵犯的权利首先是一种道德原则,然后才由法律规定,以便借助国家的强制力来支持和保护。法律规则、法定权利通过国家意志来表现,但其背后的主要是道德原则、道德权利,而不能看作主要是统治者的任意安排。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道德观念不同,法律规则和权利配置也不同。不过,道德权利与法定权利之间的许多差别也值得注意。一个人可能享有做某事的法定权利,但做某事是不道德的;反之,一个人可能享有某种道德权利,但该权利却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有些权利是道德的,而非法定的;有些权利是法定的,而非道德的;有些权利则既是道德的,又是法定的。法定权利由于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因而也可以通过立法来改变或取消,道德权利则不仅不可能为国家权力和立法所取消,而且还是确证或批判国家权力和法定权利的根据。尽管一个处于不利境况中的人或者诉讼中的人所关心的、所需要的是法定权利,而不是宽泛的道德权利,但法定权利并不像某些现代法律理论甚至道德理论所希望的那样能够自证其身,它必须得到道德原理的支持。尤其明显的是,法官在遇到疑难案件时常常要求助于道德原理或道德权利概念。2023-01-29 14:28:402
权利的含义
“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2023-01-29 14:29:011
权力和权利两词的区别
【法律分析】权利和权力的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强制性不同、法律地位不同。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023-01-29 14:29:222
权利类型有哪些?
权利有很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公民权利进行不同的分类: ①依据公民所参与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属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一般民事权利。前者如各项政治和社会的自由权利、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后者如财产权等。 ②依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物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损害赔偿权等。 ③依据权利发生的因果联系,可以划分为原权和派生权,派生权或称救济权。原权指基于法律规范之确认,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权利,又称第一权利,如所有权等;派生权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权利而发生的法律权利,也称第二权利,如因侵害物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④依据权利间固有的相互关系,可以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指不依附其他权利而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如对财物的所有权;从权利指以主权利之存在为前提的权利,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从属于主权利的存在,如抵押权等。2023-01-29 14:29:434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摘自:百度知道2023-01-29 14:30:041
权力与权利区别通俗
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还可以转让或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因权力须驻华对方的服从为条件,是管理与服从关系。因此,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政府权力对国家也是一种责任(职责)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则就是失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023-01-29 14:31:061
权利和权力什么区别通俗易懂
区别: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在存在与这相对应的义务人的双边关系的条件下,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还可以转让或权力则只存在于与具体相对人的关系中。单独的主体无法行使其权力,因权力须驻华对方的服从为条件,是管理与服从关系。因此,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权力主体对授予它的权力都不得放弃或转让,政府权力对国家也是一种责任(职责)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则就是失职。权利和权限的区别1、权利,权能和权限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三者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是以权利为中心而连接在一起的2、权利,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资格,行为与否的自由,行为的合法性 ,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主张。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一种用以享有或者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3、权利作为近现代法律文化的核心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对权利的概念做出解释。要对权利的概念和内涵有科学的界定,首先要能认识权利的本质。所谓权利的本质,就是权利区别于其他法学范畴(如义务、权力、规则、强制)的基本属性。我们可以大致区分出关于解释权利本质的几种传统倾向,即将权利分别看作道德资格、自由、意志、利益、法律赋予的某种力量和能力等。4、来看中国现代对于权利的定义和解释。夏勇先生对权利的要素及定义方法做了阐述。他认为,权利的本质是由多方面的属性构成的。对于一项权利来讲,必须有一些最基本的要素存在。主要包括:利益、主张、资格、权能、自由五个方面。在此,简单叙述如下:5、首先,一项权利的存在必须以利益为内容。因为权利的成立目的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权利之得以成立,也是由于利在其中。6、其次,一种利益要成为权利还必须有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要求,否则就不可能成为权利。7、再次,提出利益主张要有所凭籍,就是要有资格提出要求。然而一种利益、主张、资格的成立还要求具有包括权威和能力两方面权能。8、最后,权利还包括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某种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威胁。如果某人被强迫去主张或放弃某种利益、要求,那么,这种主张或放弃本身就不是权利,而是义务。夏勇先生提出,对于一项权利的成立来讲,这五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以其中任何一种要素为原点,以其他要素为内容,给权利下一个定义,都不为错。9、权能,即为权利所具有的功能,借用物理学上的说法,就是权利能够做功的能力。是指权利内在所具有的,有益的功用和效能。权能的定义本身就决定了其具有的内在性、应然性、有益性的特点。10、权限,是权利被法律限定的范围。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无限制的,都必须以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为限。因此,法律对国家公权和个人似权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把国家和个人的行为自由都限制的一定的范围之内,使其各种权利相互间的矛盾冲突能够最小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023-01-29 14:31:261
什么是权力?
是权力主体凭借一定的政治强制手段,在有序的结构中,对权力的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的内在统一。quánlì 自古至今,中外学者对权力内涵的界定,众说纷纭。什么是权力?马克斯•韦伯将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认为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 。而对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来说,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 。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以上几种对权力的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果。我们认为,权力是特定管理主体组织管理对象在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过程中对管理对象理念、行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管理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团。2023-01-29 14:31:4814
权利和权力有什么区别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如下: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4、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权利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权利的构成要素如下:1、主体的行为意志自由要素;2、主体的肯定性利益能力要素;3、社会评价的正当性要素;4、社会规范的认同和保障要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2023-01-29 14:32:512
权利和权限的区别是什么?
权利,权能和权限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三者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是以权利为中心而连接在一起的。 权利,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资格,行为与否的自由,行为的合法性 ,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和主张。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一种用以享有或者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 权利作为近现代法律文化的核心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对权利的概念做出解释。要对权利的概念和内涵有科学的界定,首先要能认识权利的本质。所谓权利的本质,就是权利区别于其他法学范畴(如义务、权力、规则、强制)的基本属性。我们可以大致区分出关于解释权利本质的几种传统倾向,即将权利分别看作道德资格、自由、意志、利益、法律赋予的某种力量和能力等。 来看中国现代对于权利的定义和解释。夏勇先生对权利的要素及定义方法做了阐述。他认为,权利的本质是由多方面的属性构成的。对于一项权利来讲,必须有一些最基本的要素存在。主要包括:利益、主张、资格、权能、自由五个方面。在此,简单叙述如下: 首先,一项权利的存在必须以利益为内容。因为权利的成立目的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权利之得以成立,也是由于利在其中。 其次,一种利益要成为权利还必须有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要求,否则就不可能成为权利。 再次,提出利益主张要有所凭籍,就是要有资格提出要求。然而一种利益、主张、资格的成立还要求具有包括权威和能力两方面权能。 最后,权利还包括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某种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威胁。如果某人被强迫去主张或放弃某种利益、要求,那么,这种主张或放弃本身就不是权利,而是义务。夏勇先生提出,对于一项权利的成立来讲,这五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以其中任何一种要素为原点,以其他要素为内容,给权利下一个定义,都不为错。 权能,即为权利所具有的功能,借用物理学上的说法,就是权利能够做功的能力。是指权利内在所具有的,有益的功用和效能。权能的定义本身就决定了其具有的内在性、应然性、有益性的特点。 权限,是权利被法律限定的范围。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无限制的,都必须以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为限。因此,法律对国家公权和个人似权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把国家和个人的行为自由都限制的一定的范围之内,使其各种权利相互间的矛盾冲突能够最小化。2023-01-29 14:33:132
权力与权利区别在于
权利和权力区别如下: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4、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当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示国家行使权力予以保护或救济,但权利人不得自行对相对人施以强制力。如不得因为讨债而拘留、殴打债务人。因此,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是间接的;5、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6、权利,指法律上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财产;也可以表现为权利享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7、权力的源山含义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另一种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即职权,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2023-01-29 14:33:341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最大的不同就是权利为私法领域中为保障公民权益的实现而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而权力是具有公法性质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是为了保障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具体表现为: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民事行为时,也是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享有这项权力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的本质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每个公民依据自己的自由意志享有权力,承担义务;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2、强制性不同。权利和权力都对相对人具有强制性。法律上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这也是一种强制性,但是在私法领域中违反了相应义务,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即可。但它与权力的强制性是不同的,违反国家权利是要承受一定惩罚的。3、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具有相对性,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对世性。 细分的话,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公民权利进行不同的分类: 1、依据公民所参与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属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一般民事权利。前者如各项政治和社会的自由权利、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后者如财产权等。2、依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物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损害赔偿权等。 3、依据权利发生的因果联系,可以划分为原权和派生权,派生权或称救济权。原权指基于法律规范之确认,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权利,又称第一权利,如所有权等;派生权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权利而发生的法律权利,也称第二权利,如因侵害物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4、依据权利间固有的相互关系,可以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指不依附其他权利而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如对财物的所有权;从权利指以主权利之存在为前提的权利,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从属于主权利的存在,如抵押权等。总的来说,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23-01-29 14:34:162
权利 和 权力 这两个词的区别是啥?
权力,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2023-01-29 14:34:373
权利的定义
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2023-01-29 14:35:391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是什么?
1、权利的定义: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2、权力的定义:权力(这里仅指公权力),作为一种能动力量,它不过是担当一定公共职务的人。权力作用和影响之大小,首先是随权力拥有者所占居的职位不同而异。权力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权力是一种能动的支配的力量。就某一具体权力而言,行使者可以依据其所分掌的权力,就权力所及范围内的事情发号施令,行使管理权。其次,权力是一种公职行为(即公权力并不具有私属性)。这也就是说,行使国家某项行政管理权的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只是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或委托,代表国家行使某一具体的行政管理权。权力是一种与公职息息相关的能力或者潜力,如若无公职,则无权力。第三,权力具有双重性,即权力既有其组织性、建设性和创造性的一面,又有其破坏性、侵犯性和腐蚀性的一面。权力的双重性是由权力行使者具有双重身份所决定的。3、权利与权力的关系:(1)权利是权力的本源,即无权利便无权力。大家都晓得,国家的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必须产物。而法律也是同国家相伴而生的。无论是国家的产生,还是法律的出现,都是在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阶级为了巩固和扞卫自己的利益(即权利)而设立国家机器、制定并颁布法律,把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其本阶级的既得利益(即本阶级所享有的权利)。(2)权力是权利的后盾,即无权力的保障便无从享受权利。权利主体对权利的享有的最实际的表现,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项具体权利的行使。那么,权利的行使,必须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一个协调的互动过程,而该过程实质上是权利主体某一特定利益的取得,和义务主体某一特定利益的抑制或让渡。由于利益得失上的这种本质区别,必然要求这种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过程,必须依赖于另外一种力量国家公权力的作用力。(3)权力与权利共寓于法律之中,即权力与权利是法律的主要内容。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要以确认权利、保障权利为目的,公然申明每一法律主体所依法应当享有的种种权利。没有了法律对权利的规定、确认和保障,权利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同样,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以授予权力、规范权力和限制权力为己任。在法律活动的全过程,现实的各种权力都扮演着积极而活跃的角色。不仅法律规范的内容本身就是权力斗争的产物,法律的实施也往往会受到现实权力关系的渗透、干扰甚至操纵。“法律的自主性只能是一种部分的自主性。试图把法律同外部的社会力量——这些社会力量不断冲击着法律力图保护其内部结构所依凭的防护层——完全分隔开来的企图,必然而且注定是要失败的。”然而,应当承认的是,不仅现实的权力关系会引导法律活动发生变化,而且法律活动也会反过来改变权力的面貌。经过一定的权力博弈与立法者的价值选择,有一些权力得到了法律制度的认可与支持,这部分权力就转化为一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的权力——法律权利。这种转变为社会生活带来了两项深远的后果:其一,当权力转化为法律权利时,权力主体可以通过法律制度的力量使利益“自动地流向自己”;其二,在法律权利中的权力因素虽然并没有消失,但是,它却受到了一定控制。法律是统治阶级用以缓和各种权力主体之间的紧张关系、并把权力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的工具。“为了防止为数众多的意志相互抵触的无政府状态,法律限制了私人的权力。为了防止一个专制政府的暴政,法律控制了统治当局的权力。”参考资料权利与权力的关系n.中国期刊网[引用时间2018-1-11]2023-01-29 14:36:003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是什么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1.权利的基本含义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 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能状态存在的权利。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产生,继承权就由一种权能转化成为了利益。 2.权力与权利的联系第一,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权力与权利谁来源于谁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误解。其实早在权力产生之前,权利就已经有了。在原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权利。这些遍及氏族内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只是那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别,也无法分别的。而权力的情形则不同,在最初是没有权力的存在的。由于人的认识发展和社会的逐步生成,就逐步产生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需要一定的人来担任和完成。当初总是由氏族首领来进行的。是全体氏族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委托首领来进行的。于是,根据全体氏族成员的委托和信任,他就享有了对于氏族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就是最初的权力。第二,权力是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在私有出现,权利义务逐步分离以后,权利就不时遭到侵犯。如果完全听由受害者自由复仇,就难免会导致混乱。而且一旦遇到受害者是弱者,复仇也就会成为困难。为了防止因自主复仇导致的混乱和保护弱者,就必须要产生一种公共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弱者,使人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保护权利中,首先保护的当然是有产者的权利。具体地说,首先是奴隶主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权力和权利的阶级性。第三,权利优位于权力。由于权力是来源于权利的,也由于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就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谁要背离了这一点,也就是对于权力的反动和对于权利的否定。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在面对权利和权力的冲突时,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即让权力服从于权利。我在一本书里讲到,一个深夜,一个嫌疑人犯跑到了一个村子就消失了,我们能不能让全体村民都被惊醒,而进行所谓的搜查?显然不能,因为那样就会造成公民权利的被侵犯。比如,我们能不能随意地对每一个公民的邮件进行检查,显然不能。2.权力与权利的区别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 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 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2023-01-29 14:3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