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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改革开放的30年。是湖南人民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30年,也是湖南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30年。30年间,湖南基础教育走过了恢复、发展和全面进步的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
一、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简要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始终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考虑教育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邓小平同志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集中体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教育的客观要求,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据邓小平理论和基本国情,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是为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宏伟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
湖南省30年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2年,是基础教育调整整顿与发展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湖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引下,按照邓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恢复 规章制度 ,建立正常秩序,调整了基础教育事业,夯实基础,为改革和发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从1983年到1992年,是基础教育全面改革和低重心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教育的战略地位得以确立,以教育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启动。初等教育长足发展,探索了为农服务的路子;开始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到2002年,是基础教育深化改革和迅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确立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把“两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德育工作抓落实,学校工作抓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阶段从2002年至今,是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提出了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我省坚持把基础教育摆在教育事业发展的优先地位;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基础上,实现教育的普惠性,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基础。
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巨大成就
30年来,湖南基础教育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1、构建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教育办学体系
改革开放30年,湖南基础教育构建了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布局适宜、满足需求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教育办学体系,基本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2、提高了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
在20世纪末全省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目标,2006年,我省顺利通过“两基”国检并获得充分肯定和评价。普通高中迅速发展。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比例达81.65%,满足了高中教育需求,全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2007年的8年以上。学前教育有显著进步,已经基本满足社会的需求。
3、进行了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成功探索
素质教育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就是要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实践能力为核心创新精神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育改革、优化教育手段、改进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在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的探索中。涌现了以汩罗为代表的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而且在全省各地不断涌现新的典型,有新的发展。
4、探索了基础教育为农服务的新路子
从20世纪70年代末桃江“三种教育”一起抓为农服务的经验为起点到郴县、怀化、桂东等地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总结了较完整的为农服务的经验。不断优化和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坚持“三教统筹”,建设适应农村需要的农村教育体系,以“农科教结合”为实施途径,增强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湖南省情为“三农”服务的发展农村教育新路子。
5、建设了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建立了一支“数量适当、质量合格、结构合理、师德高尚”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师队伍。学历合格率与1983年相比,小学教师由18.19%上升到99.51%,初中教师由29.54%上升到96.82%,高中教师由36.22%上升到91.06%。2000年,全省妥善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师德建设得到加强,广大教师政治业务素质、教学能力普遍提高,还涌现出一大批教书育人的典型。
6、完善了基础教育体制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建立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颁布后,县一级对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县为主”的体制得到确立和完善,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办”到“国家办”的历史性转变。
7、完善了基础教育法制体系
建立了以《教育法》为核心,以教育专门法为骨干,地方法规相配套,内容较为完备、结构较为合理的湖南基础教育地方法律法规体系。20世纪80年代,湖南省人大、省政府都加强了教育法制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湖南基础教育走上全面依法治教的轨道。
8、开拓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基础教育发展道路
从湖南实际出发。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发展基础教育。合理配置了教育资源,盘活了教育资产存量。提高了教育的有效供给能力。从湖南的实际出发。走出了一条用必要的投入、基本的条件、高素质的师资、办学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有自身特色的基础教育发展之路。
三、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经验
30年来的改革实践,湖南开展的工作中有许多带根本性和规律性的经验值得总结,对今后湖南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政重教,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证。湖南各级党委和政府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基础教育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全民兴教,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社会保障。湖南素有尊师重教、全民兴教的传统。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进一步激发了湖南人民兴教办学积极性。完全可以这样说,湖南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是举全社会之力的结果。师资强教,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人力支撑。师资强则教育强,师 资是湖南教育的传统优势。湖南始终把尊师重教落到实处,始终突出师资在学校办学中的地位,切实保证教育质量。依法治教,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保障。1985年以来,湖南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抓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遵循规律,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湖南始终关注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始终关注基础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按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服务经济建设,实施基础文化素质培养。还根据湖南实际开设地方课程、传承地方文化、培养具有湖南地方特质的人才。分类指导,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策略。湖南基础教育突出的特点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成为湖南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策略。典型推动,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效方法。坚持典型推动,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促进面上工作,最终达到共同发展。湖南义务教育普及、农村教育改革、素质教育实施、教育信息化的推进等都是典型引路,发挥其辐射作用,推动基础教育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继承创新,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湖南省情的发展基础教育的路子。湖南基础教育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它得益于湖湘文化的真传。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优秀文化传统和优良的教育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创新。并始终在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四、用科学发展观统率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其必然的归宿。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物质文化的需求,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也就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现在,湖南的基础教育正面临构建和谐湖南的重大历史机遇,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是基础教育改革的重大历史使命。目前,湖南正处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关键时刻。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出发。认真思考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正确分析湖南现在所处的历史方位,把握基础教育的时代特征,深入了解基础教育的现实,把握基础教育未来走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转变
立足新世纪。适应新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湖南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潜在优势在于人力资源。走新型发展道路,必须把湖南发展模式、社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力素质上来,集中力量把人口压力转化成为人力资源优势,把人口大省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省。这就要求我们转变教育发展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础教育工作的全局。提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新方略,不失时机地实现战略转变。
基础教育必须从重点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实现公平教育。这一转变既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树立公平的教育发展观,对于湖南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遏制当前教育非均衡发展的趋势,促进社会公平,都具有现实意义。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政府要做出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深化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二是建立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和资助扶持政策,支持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发展教育:三是调整教育政策,逐步形成均衡发展的导向机制和保障机制。
基础教育必须从注重规模速度向重视质量效益转变,扩充优质教育。这一转变既是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是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基础教育发展是由数量、质量、结构、效益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的过程。现实情况表明,基础教育规模扩张已基本结束,质量和结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已经成为相当突出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政府的有效调控,从湖南的省情出发,推进教育公平;另一方面要响应市场的呼唤,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基础教育发展的生命线,推进教育数量、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基础教育必须从培养知识型人才向素质型人才转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党的十七大指出:“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集中反映了教育发展的重点正在转向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实施素质教育应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培养创新与加强德育相结合:二是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教师的终身发展相结合:三是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我们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基础教育必须从传统性的继承向时代性的创新转变,实现现代化的创新教育。传统的基础教育是以传承前人的知识为主要任务,而新时代的基础教育不但要继续传承前人的知识,更要在传承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在开放的环境中和信息化的技术条件下,使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成为可能。
2、统筹协调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
当前,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学校之间在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教育结构存在不合理之处,突出表现在农村和山区的基础教育发展仍然是薄弱环节,制约了湖南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义务教育财政投人与需求相比尚有差距,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仍然不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还有大量问题需要研究与探索。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统筹协调,创新思路,加快发展来解决前进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舍此别无他途。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适应发展大趋势。湖南在实现“普九”后,教育公平、质量、结构、投入和效益等深层次问题便日益凸现,教育发展仍然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由于湖南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也由于基础教育在不同区域发展不平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明显,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空间分布不均,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矛盾已成为社会焦点。要发展,必须顺应时代潮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要解决发展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采取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策 略,实现教育公平。
改革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坚持公益性的同时实现普惠性。教育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具有显著公益性的事业。教育的公益性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帮助弱势群体生存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公共教育和教育公共服务的要求,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和贯彻,采取切实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社会公平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虽然社会主义社会开辟了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的现实道路,但社会公平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始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实现基础教育的普惠性。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一个教学观念、教学模式、教学对象、教学方法等全方位的教育创新实践,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重大举措,也是湖南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如果我们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始终体现人的主动发展、人的个性发展这个目标,人的素质就能得到充分发展。
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教育应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当前,湖南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性失衡矛盾突出,农村骨干教师严重缺乏,整体素质偏低,流失严重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障碍。因此,国家要建立免费师范教育与毕业生服务期并举的制度。强化师范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补充作用。要明确规定准备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毕业后需在教育领域内从事教师职业,至少要完成服务期(一般为五年),违约者应按协议进行赔偿。同时,制定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激励政策。除了继续推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外,还要创新吸引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激励机制。制定全国性的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完善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的长效机制。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国家财政对义务教育、农村教育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村学校建设和办学条件的改善步伐将大大加快。由国家为农村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不但非常必要,而且完全有可能做到。只要国家对农村中小学师资建设在法制保障、制度安排、财政支持和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农村教育必将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3、适应时代要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十七大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论述坚持科学发展观时指出:“要把改革创新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这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动力,也是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根本动力。
当前。社会对基础教育的取向发生了变化。首先是由普及向提高转变。20世纪末湖南基础教育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个历史目标之后,它将进入巩固提高、全面普及的新阶段,在这个阶段,要认真研究继承和发扬我国教育制度中注重面向全体和提高质量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着重人的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人的各种秉赋和潜能得到自由的、充分的发展。其次是由城市取向向农村取向转变,把农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湖南人口的70%在农村,在校学生的70%也在农村。这两个70%决定了湖南基础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这是湖南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最基本的省情。最后是由一般发展向特色发展转变,把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作为基础教育发展新的价值诉求。教育公平的最高境界和价值追求是,教育不仅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而且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成长的需要。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跟时代,适应社会的教育取向的变化,不失时机地实现战略转变,真正办适应需求、满足需要,人民满意的教育。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其必然的归宿。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也就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重要目标,已被提到全党的重要议事日程。湖南省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教育强省的奋斗目标,这是新一届省委的远见卓识,顺应民意,合乎民情。
改革开放30年湖南实现了由人口大省向教育大省的历史跨越;完全可以相信,湖南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不远的将来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跨越,也是历史的必然。
责任编辑: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