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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什么内容?附复习技巧

2023-06-25 11:09:31
北境漫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包括有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科,今天深空网就跟大家讲解《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特点及所考察内容,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特点

《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从字面上来看可以知道,其内容基本以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文、证券业务规范等为主,主要偏向于文科理论性知识点,比起《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来说,《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会相对比较枯燥,由于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大家在学习时不能死记硬背,一定要使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通过思维导图、图表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

《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学习建议

1、以考纲、教材为核心

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来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内容基本上都围绕教材、考纲进行出题,大家在备考时,必须要将教材及考纲内容全面读透和理解,将知识点融会贯通,基本上通关证券从业考试没有太大问题。

2、配合网课学习

别以为《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内容都是法律法规就会很容易理解和掌握,尤其对于零基础、非专业的考生来说,教材中还是有部分内容是比较专业、难以理解的,所以要想学好这方面内容,建议大家可以配合教材、网课形式进行加强学习,从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这样才能更好地去掌握所学的内容。

3、勤练习

光靠阅读考纲和教材是不行的,要想真正巩固所学内容,也必须要多练习,做好能够配合老师讲解才能做到将所学知识点掌握。在做题过程中也必须要做到多思考、多总结,进一步加强自身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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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框架可分为四个层次:(1)国家法律。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2)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等。(3)部门规章。例:《上市公司检查办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4)自律规则。例:《交易所章程》、《交易所业务规则》、《交易所基金上市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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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开立证券账户买卖法律法规

您是想问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开立证券账户并进行买卖这个问题吧,不可以的。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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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03:06:511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2020和2022差别

2022版在2020版的基础上做出了如下改动,第3、4、5章依然是重/难点,第六章内容有增加,第7章结构有些变化,第八章考核比重有增加。根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2020版和2022版的内容, 2022版证券基础知识新教材的变动比较大,2022版在2020版的基础上做出了如下改动,第3、4、5章依然是重/难点,第六章内容有增加,第7章结构有些变化,第八章考核比重有增加。只要新增考点,那就有出题的可能性,所以必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是2016年4月1日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命题研究组。 编辑推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在整体知识架构和具体知识编排上,严格依据了新考试大纲,全面涵盖了新考纲上的核心知识考点。
2023-06-25 03:06:591

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一般规定如下: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第四十二条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第四十五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第四十六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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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  1991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证券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在本规则中下列名词具有本条所规定的含义:  一、中证交: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简称,中证交的英文译名:China Securities Trading System CorporationLtd.(缩写CSTS);  二、交易系统:指中证交所属并由中证交管理和运作的全国电子交易系统,英文译名:National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缩写NETS或简称为NET系统);  三、证券:指通过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有价证券,包括:  1.国家债券;  2.市政债券;  3.国家银行债券;  4.公司债券;  5.公司股票;  6.投资基金债券;  7.其它有价证券;  四、上市:指证券在交易系统挂牌买卖,其中法人股上市是指法人股通过交易系统在法人之间流通转让;  五、证券主管部门:指国家授权管理证券市场的部门;  六、证券商:指中证交批准的通过交易系统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  七、委托人:指委托交易系统证券商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和法人;  八、证券法律、会计、资产评估机构:指证券主管部门批准认可从事证券法律、会计、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 交易系统业务除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外,均依本规则处理。  第二章 证券分销服务  第一节 证券分销服务的委托  第四条 为提高证券发行的效率,证券发行人和证券主承销商可利用交易系统设施发行证券。  第五条 中证交为证券主承销商提供下列服务:  一、招幕证券分销商;  二、接收处理承购申请;  三、证券承购资金的收付。  第六条 中证交提供分销服务的证券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证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认可发行的证券;  二、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证券;  三、该证券发行额在三千万元以上(含三千万元);  四、该证券的发行有主承销商。  第七条 主承销商拟通过交易系统发行第二条第三款中所规定的第1—3项证券时,应向中证交提交下列文件:  一、证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证券发行章程或招募说明书;  三、通过交易系统发行的委托书。  主承销商发行第二条第三款中所规定第4—7项证券时,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  一、发行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发行人章程;  三、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四、发行人经营状况的说明;  五、中证交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中证交如受理委托,主承销商应与中证交签订证券分销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证券分销商的招募  第九条 凡参加交易系统承购、分销的证券经营机构为证券分销商(以下简称分销商)。  第十条 主承销商招募前,须通过新闻媒介公布详细的发行章程或招募说明书及分销办法。  第十一条 主承销商招募时,须通过交易系统向分销商发布招募书,招募书按中证交规定的格式制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证券的名称、种类与证券代号;  二、分销总量和分销的基本数量单位;  三、证券的分销条件(分销手续费、划款时间、承购价格等)。  第十二条 分销商应通过交易系统计算机终端,输入分销申请,分销申请应包括分销的证券名称、代号、分销数量等。  第十三条 交易系统接到分销商申请后,先判明是否有效,然后向分销商发出回报。  第十四条 中证交按证券分销办法,确认分销商及其分销数量、分销条件。  第十五条 中证交按时将分销确认结果通知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第三节 证券的发行  第十六条 证券分销商确认后,分销商应按分销办法规定的时间将承购款项通过交易系统上划至中证交帐户,中证交再转拨至主承销商帐户。  第十七条 中证交根据资金上划情况,及时将证券划入分销商帐户,并通知分销商。  第十八条 分销商未按分销办法划款即为违约,中证交对违约分销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分销商如向社会售出证券,应为投资人开立资金和证券帐户。投资人划入足额承购资金后,分销商应及时将投资人承购的证券划入投资人帐户。  第三章 证券上市  第一节 上市的条件  第二十条 申请其社会公众股(个人股)在交易系统上市的公司,同时具备下列各款条件者,其股票可在交易系统上市:  一、其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其发行后的股本总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三、持有面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四、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申请法人股在交易系统上市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各款条件;  一、其股票的发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净资产在4,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后利润与净资产的比率不低于10%(含设立前的主体企业);  四、法人股面值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  五、法人股股东不少于100个。  第二十二条 申请债券上市的企业,同时具备下列各款条件者,其债券可在交易系统上市:  一、债券的期限不低于1年;  二、债券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债券评信机构评估,其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三、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 申请上市的国家银行债券,同时具备本规则第二十二条一、三款条件者,可在交易系统上市。  第二十四条 国债和市政债券在交易系统上市,依证券主管部门的通知,豁免上市申请、审查及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股票的认股权证、投资基金证券及以上各种凭证的副产品,包括期货、期权等的上市条件,由中证交根据需要另行制定。  第二节 上市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其股票在交易系统上市的发行公司应向中证交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上市申请书;  二、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三、经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申请人近三年及当年一月至申请日前一个月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四、交易系统证券商的上市推荐书;  五、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六、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至少须说明下列情况:  1.股票获准上市的日期和批准文号(上市申请批准后填  写);  2.公司的名称、住所、成立日期、上级主管部门及内部组  织机构;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其持有本公司证  券的状况;  4.公司的历史沿革;  5.公司的经营范围;  6.发起人或发行人简况;  7.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股本的情况、股权结构及验资证  明;  8.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  9.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  股数额;  10.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11.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  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  12.重要的合同;  1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决议;  14.涉及公司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15.增资发行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  况;  16.其他重要事项。  七、实际发行数额的证明;  八、企业登记注册文件;  九、申请上市的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决议;  十、股东名册及股票样张;  十一、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草案;  十二、省级主管部门推荐参加法人股内部流通试点的书面文件(适用于法人股)。  第二十七条 申请企业债券(含国家银行债券)上市,其发行者须向中证交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上市申请书;  二、上市公告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债券获准上市的日期和获准上市的批准文号(上市申请  批准后填写);  2.债券发行情况;  3.企业有关其债券上市决议的主要事项;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简况;  5.债券发行后的资金运用情况、财务状况及最近一年的预  测报告;  6.其他重要事项。  三、批准发行债券的文件;  四、债券发行章程;  五、债券资信评估证明(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除外);  六、债券实际发行数额的证明;  七、企业注册登记的证明件;  八、记名债券过户事项的说明。  第三节 上市的获准  第二十八条 中证交受理上市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委。  第二十九条 获准上市的证券,由中证交出具“上市通知书”通知申请者,并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予以公告。  第三十条 获准上市的证券,其发行者应将证券样张和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印鉴样式送中证交存验,无券发行者,必须向中证交缴存承销协议或登记公司证明文件(登记协议)复印件。  第三十一条 获准股票上市的公司,最迟须于上市日的三天前公布下列文件:  1.上市公告书;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当年一月至上市日前一个月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财务报表;  3.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二条 申请上市公司在有价证券上市申请获准后须与中证交签订有价证券上市协议。  第三十三条 上市的证券由中证交编定其代号及简称,统一使用。  第四节 上市的暂停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证交可暂停其有价证券上市,并报证券主管部门备案:  一、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经营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条件者;  二、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所负债务;  三、公司累积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四、最近二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令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者;  六、公司不履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其财务报告和呈报中证交的文件有不实记载者;  七、违反政府法令及中证交规定或不履行上市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者;  八、最近半年月平均成交量注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无成交;  九、公司因信用问题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情况;  十、连续一个季度不缴纳上市费;  十一、发生其他重大事情而足以影响市场秩序或损害公共利益,证券主管部门决定暂停上市者;  十二、其他必须暂停上市的原因。  证券上市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九个月。  第三十五条 暂停上市的证券因被暂停的原因消除,可恢复上市,由中证交出具“恢复上市通知书”通知上市公司,并报证券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节 上市的终止  第三十六条 上市证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经证券主管部门核准后中证交可终止其上市;  一、本规则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况,并已造成严重后果;  二、在暂停时间内未能消除被暂停的原因;  三、企业(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  四、其他必须终止上市的原因。  第三十七条 债券于本息兑付日前一周自动终止上市。  第三十八条 上市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均由中证交予以公告。  第四章 证券商接受委托准则  第一节 委托契约办理  第三十九条 证券商参加中证交交易系统后,方可接受委托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的委托。证券商参加交易系统的办法,详见中证交颁布的证券商管理暂行细则。  第四十条 证券商接受证券买卖委托前,必须先与委托人办妥委托契约,并据以开办委托人的资金户口、证券托管户口和股东编码。未办妥委托契约者,证券商不得受理其证券买卖委托。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证券商须交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并要求委托人亲自签订委托契约。  委托人为法人的,证券商须要求其指定买卖证券的授权人(自然人),并交验委托人的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合格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四十一条 委托契约应载明委托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联系电话和地址,居民身份证统一编号、开户银行帐号,其为法人者还应载明法人名称、地址。  委托契约应认定中证交规章为其契约的一部分。  第四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证券商不得与其签订委托契约:  一、未成年且未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允许者;  二、受破产宣告未经复权者;  三、未能提出法人授权合格证明者;  四、曾有证券交易违约记录,至今未满三年者;  五、曾因违反法令规章,经证券主管部门通知停止买卖证券而未满五年者。  第四十三条 委托契约的有效期间,由契约双方当事人约定。委托人要求撤销委托契约时,证券商应了结委托人债权债务等有关事宜,并与委托人在委托契约书上签署撤消委托契约意见,委托契约随即失效。  第四十四条 证券商或委托人,因违反有关法规、交易系统有关规则和委托契约情节严重者,在出具有效证明,并了结双方债权债务有关事宜后,委托契约自动失效。证券商应将有关情况通知中证交。  第二节 委托指令受理  第四十五条 证券商目前受理的委托指令限于限价委托。  第四十六条 证券买卖委托单(简称委托单)是与证券商签订委托契约的委托人向证券商下达买卖证券委托指令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七条 委托单应按交易系统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备,买进委托单以红色印制,卖出委托单以蓝色印制。  委托单应记载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日期、时间、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交易员签字、委托人签字。  第四十八条 证券商必须依据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的书信、电报、电话或当面委托,由交易员填造及承办前条所规定的委托单,当面委托须经委托人确认,电报、书信委托,以电报、书信为确认文件。电话委托先以电话录音为确认证明,待委托买卖成交后,委托人应补办签章。  第四十九条 证券商交易员受理委托单前,应验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股东编码,并查询委托人的资金帐户或证券托管帐户,确认是否有足够委托买入资金卖出证券。如数量不足,不能受理委托。数量足够时,须锁定委托人帐户中与委托买入证券数量相应金额的资金,或与委托卖出相应数额的证券。  第五十条 证券商接受委托时,应在每一委托单上依序注明接收时、分,并依据委托单所载委托事项及其编号顺序执行,在委托有效期内,证券商不得擅自撤消委托单,或不予执行。
2023-06-25 03:08:022

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1)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 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资金账户开户、销户、变更,资金存取等。   (二)开立基金账户。   (三)代*券账户的开户、挂失、销户或者期货客户交易编码的申请、挂失、销户。   (四)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五)为客户办理代理授权或者取消代理授权。   (六)转托管,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   (七)代办股份确认。   (八)交易密码挂失。   (九)修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等资料。   (十)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非柜面交易方式。   (十一)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合同。   (十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业务。   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金融机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   根据《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客户身份资料包括个人客户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机构客户的开户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授权书原件、账户开立内部审核记录、客户信息核实和更正记录等。   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存反洗钱工作档案、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等资料,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保管期届满,凡涉及涉嫌洗钱未查清的有关资料,包括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可疑交易报告等,应单独保管到事项完结为止。   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移交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机构。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反洗钱工作保密制度,明确本公司反洗钱工作保密事项的内容以及查阅、复制反洗钱保密档案的审批流程。非依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反洗钱保密事项信息。   三、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要求、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形及后续控制措施   根据《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监测客户现金收支或款项划转情况,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在该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可疑交易标准,在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发现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方面存在异常情形,经有效分析识别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在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第十八条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对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十九条 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证券公司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用于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四、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流程及要求   根据《涉及公布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程序和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   第三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安部发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冻结资产的决定,依法对相关资产采取冻结措施。   第四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冻结涉及恐怖活动资产的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对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关注并及时掌握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的变动情况;完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管理,加强交易监测。   第五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应当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者确定份额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一并采取冻结措施。对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收取的款项或者受让的资产,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冻结措施。   第六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后,应当立即将资产数额、权属、位置、交易信息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市、县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抄报资产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地方公安机关和地方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分别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后,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另有要求外,应当及时告知客户,并说明采取冻结措施的依据和理由。   第七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侦查,提供与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有关的信息、数据以及相关资产情况。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的反洗钱调查,提供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资产的情况。   第八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与采取冻结措施有关的工作信息应当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和透露,不得在采取冻结措施前通知资产的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   第九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相关资产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第十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解除冻结措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措施,并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程序:(一)公安部公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有调整,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二)公安部或者国家安全部发现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有错误并书面通知的;(三)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侦查恐怖活动,对有关资产的处理另有要求并书面通知的;(四)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决对有关资产的处理有明确要求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涉及恐怖活动的资产被采取冻结措施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关账户可以进行款项收取或者资产受让:(一)收取被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产生的孳息以及其他收益;(二)受偿债权;(三)为不影响正常的证券、期货交易秩序,执行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公布前生效的交易指令。   第十二条 因基本生活支出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被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的,资产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向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审核。公安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处理;审查核准的,应当要求相关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按照指定用途、金额、方式等处理有关资产。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根据本办法被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资产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的冻结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公安部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确属错误冻结的,应当决定解除冻结措施。   第十五条 境外有关部门以涉及恐怖活动为由,要求境内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冻结相关资产、提供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告知对方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司法协助途径提出请求;不得擅自采取冻结措施,不得擅自提供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按照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对涉及恐怖活动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总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总部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抄报总部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地方公安机关和地方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分别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特定非金融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工作秘密导致有关资产被非法转移、隐匿,冻结措施错误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适用本办法关于金融机构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冻结措施,是指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为防止其持有、管理或者控制的有关资产被转移、转换、处置而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金融交易;拒绝资产的提取、转移、转换;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使用。本办法所称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汇款、旅行支票、银行支票、邮政汇票、保单、提单、仓单、股票、债券、汇票和信用证,房屋、车辆、船舶、货物,其他以电子或者数字形式证明资产所有权、其他权益的法律文件、证书等。   考点练习题   1. 证券公司应当保存的客户资料包括()。   I.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   II.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   III.反映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IV.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   A.I、III   B.I、II、III   C.I、II、III、IV   D.I、II、IV   参考答案:A   解析:公司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2. 证券公司客户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证券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年。   A.5   B.10   C.15   D.20   参考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客户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证券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2023-06-25 03:08:211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

【 #证券考试# 导语】有时候,你必须一个人走,这不是孤独,而是选择。我们时时刻刻都在选择,你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就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既然选择了证券从业资格,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考试频道。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   (一)证券公司合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的概念   (二)证券公司合规经营的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应当遵循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证券公司的合规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下属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1.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及吋更新。   2.合理划分客户类别和产品、服务风险等级,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服务提供给适合的客户,不得欺诈客户。   3.持续督促客户规范证券发行行为,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及时报告、依法处置重大异常行为,不得为客户违规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4.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5.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防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6.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公司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客户。   7.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8.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扰乱市场秩序。   (三)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的职责   【合规负责人】高管;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1.合规负责人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的规定   合规   审查   合规负责人应当对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   证券公司不采纳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的,应当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决定。   2.合规负责人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   ①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②合规负责人应当同时督促公司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公司未及时报告的,应当直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③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当向有关自律组织报告。   (四)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合规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1.合规部门的设立及人员配备   合规部门对合规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负责人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不得承担与合规管理相冲突的其他职责(证券公司应当将合规部门与承担稽核、风控、内审、法务职责相关的部门进行区分)。   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公司总部人数的1.5%,且不得少于5人。   2.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人员配备   证券公司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应当配备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职务。   (五)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原则   一是保障合规负责人考核和任免的独立性。   二是保障合规负责人的知情权   三是保障合规负责人的权威性。   四是强化合规负责人对合规管理人员的考核权。   五是明确合规负责人考核公司有关主体的合规管理工作。   六是保障合规负责人及其他合规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   七是明确中国证监会和自律组织的外部支持。
2023-06-25 03:08:281

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该如何备考?

《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涉及内容:主要是法律规定、业务规范、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枯燥,类似内容较多,容易混淆或记忆不清,所以不能机械地死记硬背。备考建议:首先要注意多归纳,一些有关数字、时间、比例、条件等内容具有可比性,可以通过联想、画表、找异同点等方式来提高学习效率。其次,要多做题,触类旁通,在重复做题中加深记忆。很多时候,做题是最简单的记忆诀窍。这些有关备考科目的特点和重点都需要考生们好好理解,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复习。然而文字只是理论,要想在实践中检验这些理论是否正确,还需要有专业的老师引导大家。
2023-06-25 03:08:481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法律法规科目备考必知

一、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法律法规考情概述证券法规考试的明显特点是——考记忆,法律法规的记忆力特别大,笔者仔细翻阅教材后发现,教材上很多内容都是直接用的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文件。证券从业法律法规整本教材五十九万字,单单是这个阅读量就让很多考生望而却步了。我们在备考法律法规时肯定要有所偏重,知道容易哪些地方容易出题,高频考点有哪些,每章的归纳总结以及学习的小技巧和小方法。二、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法律法规备考小建议我们在备考法律法规前要先了解教材框架,每本教材都有一个编写逻辑,跟着编者的逻辑的学起来也会更轻松。像法律法规,我们要先了解它每个章节的主题,这个其实已经在章节目录中体现出来了,但很少有考生会去分析教材目录。对证券各章节主旨内容明了后再围绕这个主旨去学习,基本上考试也是围绕这些出题。那么小编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一个好成绩。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情分析,热点资讯,小编会及时关注。
2023-06-25 03:08:551

以下证券公司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事项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是(  )

【答案】:B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基本情况、参股及控股情况、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2023-06-25 03:09:241

证券承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所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等,在本准则中统称机构。本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3-06-25 03:09:471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依据哪些法律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证券业从业人员之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所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等,在本准则中统称机构。本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章 基本准则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第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第九条 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第十条 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第三章 禁止行为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十)泄露客户资料;(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 监督及惩戒第十五条 机构应根据本准则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培训和执业监督制度,管理本机构从业人员,督促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执业。第十六条 协会对机构执行本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配合协会检查工作。第十七条 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机构和从业人员对纪律惩戒不服的,可向协会申请复议。第十八条 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的,协会应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惩戒措施,并将纪律惩戒信息录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协会可酌情免除纪律惩戒,但应责成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予以批评教育。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协会将有关信息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2023-06-25 03:10:101

宁夏证监局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实施意见》,这有何意义?

此举意义是优化证劵交易活动。总体来说,宁夏证监局落实这份实施意见,核心意义就是为了维护和优化证券交易活动,此实施意见一经推出,就会从立法,司法机制等层面得以实施,精华证券交易市场。具体来说,这份实施意义有这些意义:首先优化证劵交易市场,其次完善证券法律法规,最后健全证券司法机制。以下笔者将详细解释这些内容:第一、宁夏证监局落实证券活动实施意见,意义是优化证券交易市场:为了能够有效化解重大风险,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也为了证劵市场能够规范,透明,更有韧性发展,宁夏证监局提出了这一地方性实施意见。通过这份实施意见,可以更好监督证劵交易活动日常运行,从而起到震慑作用。也可以让证劵交易活动得到更好规范,从保证证劵活动有条不紊进行,更可以避免在上述活动中出现纰漏。所以,通过这份实施意见,意义是更加优化了证券交易市场,保障了交易秩序。第二、宁夏证监局落实证券活动实施意见,意义是完善证券法律法规:因为证劵交易市场也随着社会进步而发生改变,有些法律和规范需要完善,而有些法律和规范已经不再实用,需要进行删改。这份实施意见就从法律层面入手,运用法律修正,授权解释等手段进一步调整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完善了相关法规。第三、宁夏证监局落实证券活动实施意见,意义是健全证券司法机制:因为想要这份实施意见得以具体落实,必须要以司法这种形式展现出来。包括司法监督,司法监管,司法强制等等。这份证券活动能得以实施,同时也健全了证券司法机制,从而做到高效合理。
2023-06-25 03:10:191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执法单位依法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或者所在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不配合履行证券市场禁入决定的,执法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国务院规定限额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一、执法单位可以采取的市场禁入种类包括:  (一)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不得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在执法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前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三、证券市场构成要素1、上市公司; 2、投资者; 3、中介机构; 4、交易所; 5、投资产品四、证券市场禁入期间不得:1、担任上市公司监事;2、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3、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从事证券业务法律依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十条 共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需要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对负次要责任的人员,可以比照应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第十一条 执法单位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当告知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规定执行。
2023-06-25 03:11:051

中国证监会按照()的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答案】:B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2023-06-25 03:11:121

2021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练习题

选择题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选择题】A.35%B.50%C.75%D.90%2、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是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选择题】A.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B.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C.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D.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下列关于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组合型选择题】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制度,明确对证券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保证证券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证券公司资产完整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证券公司人员独立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证券公司财务独立A.Ⅰ、Ⅱ、ⅣB.Ⅰ、Ⅲ、ⅣC.Ⅰ、Ⅱ、Ⅲ、ⅣD.Ⅱ、Ⅲ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组合型选择题】Ⅰ.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Ⅱ.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Ⅲ.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Ⅳ.修改公司章程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Ⅲ、ⅣD.Ⅱ、Ⅳ5、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创新时,应当建立相关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组合型选择题】I.建立完整的业务创新工作程序II.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与中国证监会沟通,履行创新业务的报备(报批)程序III.对创新业务设计科学合理的流程,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及相应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办法IV.注重业务创新的过程,及时纠正偏离目标行为A.I、II、IIIB.II、III、IVC.I、II、III、IVD.I、III、IV答案及解析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选项A不符合题意)(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选项B不符合题意)(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选项C不符合题意)(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制度,明确对证券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保证证券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Ⅰ正确),确立相关人员在从事证券公司相关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从其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证券公司资产完整(Ⅱ正确),不得侵害证券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证券公司人员独立(Ⅲ正确),不得影响人员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证券公司财务独立(Ⅳ正确)。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Ⅰ包括)(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Ⅲ包括)(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Ⅱ包括)(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IV项,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创新时,应当建立相关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完整的业务创新工作程序,严格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对可行性研究、产品或业务设计、风险管理、运作与实施方案等作出明确要求,并经董事会批准;(2)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与中国证监会沟通,履行创新业务的报备(报批)程序;(3)对创新业务设计科学合理的流程,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及相应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办法;(4)注重业务创新的过程,及时纠正偏离目标行为。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练习题的相关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证券从业考试技巧、考试内容等,欢迎及时在环球青藤网校进行查看!
2023-06-25 03:11:211

金融法律有哪些?

一、金融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1、《中国人民银行法》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3、《商业银行法》4、《证券法》5、《保险法》6、《票据法》7、《反洗钱法》8、《人民币管理条例》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金融相关的规章和条例。二、金融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16.基金会管理办法17.储蓄管理条例18.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9.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拓展资料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金融法律体系较为庞大,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反洗钱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直接调整金融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2023-06-25 03:11:313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劵市场法律法规是同时考试吗?

可以一起考的,两门分别是 证券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也可以一门一门考 都可以
2023-06-25 03:11:431

改革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若过了《法律法规》但没过《基础》,是否需要两科都重考?

1、不需要两科重考,只需补考《基础》。 2、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选择: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自2015年7月起,证券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将由原来五科调整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 3、证书管理 1)申请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被证券从业机构聘用、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品格、声誉方面的条件;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具备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 2) 执业证书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 3) 协会应当自收到执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 4)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2023-06-25 03:12:052

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过了多久过期

您好,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只考过一门,成绩有效期是两年。考过两门以上,成绩长期有效。2.若进入证券相关行业工作,公司会依你的成绩申请颁发执业资格证。但这个证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拿到资格证后没有在证券行业工作,超过两年以上间隔回到证券行业工作,需重新申请执业资格证。
2023-06-25 03:12:142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金融市场的考过了,如果一直不考法律法规的话,是不是第一门就白考了?

1、考试成绩有效期对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其单科成绩实长期有效的,在这方面的考试大家是可以放心地考试的,我们只要通过一门考试,另一门考试没有时间的限制,直到通过为止,但是我们还是要早考完早省事。2、从业资格有效期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两科的就能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同时,证券从业资格是长期有效的。但是,在这里提醒小伙伴们,我们拥有证书虽说长期有效,但是我们还是要每年参加培训的。
2023-06-25 03:12:289

法律法规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4)、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允许者。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 洪经理(员工工号009301)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2023-06-25 03:13:002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哪门难

看你是什么专业的,如果你是经济或者金融专业的,那么法规难一点;如果你金融学的比较少,那么就是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难一点
2023-06-25 03:13:111

新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只通过了证券市场法规,下次再考的时候这门还需要报名重考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x0dx0a  如果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通过《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下次考试就不需要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了,只需要考《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就可以通过证券入门资格考试了。x0dx0ax0dx0a  考生按照改革后的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后,取得规定科目有效合格成绩,即为资格考试测试合格人员。x0dx0a  (一)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x0dx0a  (二)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投资银行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合格。x0dx0a  (三)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分析师资格考试合格。x0dx0a  (四)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考试合格。x0dx0a  (五)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合格。x0dx0a  拥有《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一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长任职资格测试合格。x0dx0a  (六)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四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任职资格测试合格。x0dx0a  (七)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合格。x0dx0a  资格考试测试合格人员,具备其他相应规定条件,在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任职资格。
2023-06-25 03:13:191

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一起考过吗,可不可以分两次考

可以分次考,文件依据如下:《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改革常见问题解答》15、入门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有多长?答:入门资格考试通过后,合格成绩长期有效。16、入门资格考试通过获得什么资格?答:入门资格考试通过获得入门资格,一经注册就可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因此每考过一科成绩都是长期有效的,待规定的两科考试内容全部通过后即取得入门资格。
2023-06-25 03:13:282

想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怎么选

1.五科中《基础知识》必考。其他4科的侧重点不一样,现实中的价值也不一样。2.四科中《证券交易》是被选择最多的科目,理由是比较简单,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内容,不涉及到高等数学,都是记忆性内容,量也不算太大。但是交易这门课的含金量相对比较低。所以,如果只是想安安稳稳拿张从业资格证,那么交易是不错的选择。3.《证券投资分析》一般被认为是4门课中最值钱的,考过分析是成为注册分析师或者注册投资顾问的门槛,含金量最高。但是分析也被认为是最难的一门,内容多,书的后半部分会出现不少的数学模型,如果没有一定的高等数学基础,看起来比较吃力的。如果想提高自己证书的含金量,那么最好选择分析。4.《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性和含金量低于《分析》,但对于大多数证券从业人员来说也算是比较实用的一门。因为证券公司少不了基金的销售任务。此外,基金的内容有些是与分析相通的,也有些人选择先考考基金有个底之后再考分析。5.《发行与承销》这门课书最厚,但没什么难理解的地方,只要不怕死记硬背那搞定这门课不难。不过这门课多少有点鸡肋的意思。因为发行与承销属于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而想从事投行业务远不是考过这一门发行与承销就可以的。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发行与承销属于可考可不考的科目。6.考过5科中的3科(必须包括《基础知识》),可以获得证券一级从业资格证;5科全过可以获得二级从业资格。不过券商对一级二级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一般是对具体科目,尤其是《证券投资分析》这门课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所以不用去纠结一级证和二级证的问题,把关键科目《基金》和《分析》考过是王道。
2023-06-25 03:13:418

法律法规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有以下几类人员不能炒股:(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1)炒股就是从事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买入与卖出的行为。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投资者通过在证券市场交易股票,通过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实现套利。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2)作为一个股民是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而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买卖股票,而所谓证交所的会员就是通常的证券经营机构,即券商。你可以向券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指令,这被称为委托。(3)委托时必须凭交易密码或证券帐户。在我国证券交易中的合法委托是当日有效的限价委托。这是指股民向证券商下达的委托指令必须指明:股东姓名、资金卡号、买入(或卖出)、上海(或深圳)、股票名称、股票代码、委托价格、委托数量。并且这一委托只在下达委托的当日有效。股票的简称通常为四至三个汉字,股票的代码为六位数,委托买卖时股票的代码和简称一定要一致。
2023-06-25 03:14:411

证券从业考试内容介绍,附提分策略

2022年7月证券从业专场考试安排于7月23日举行,考试科目一共有《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那么具体考察什么内容?证券从业考试内容介绍《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金融市场体系、证券市场主体、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概念性的东西比较多,也有少量的计算题,需要大家去理解并记忆。基础知识相对于法律法规来说更加灵活,但学起来也更有意思,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整个经济市场,其中也有一些微观的经济学原理。学好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对以后的工作还是有很大帮助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从业人员管理、证券公司业务规范以及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考的基本都是一些规章制度,需要大家背诵的东西很多。复习过基础知识的考生再去看法律法规,会发现,法规里有很多知识点和基础知识是相通的,所以备考起来会省力不少。而且,法规没有计算题,又少了一道障碍。证券从业考试提分攻略1.构建思维导图很多考生复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都会采用思维导图的形式理解记忆知识点。考前一周,建议考生将之前所做的思维导图拿出来,重新整理一遍。将涉及的重要考点、常考考点在思维导图上做好标记。看着所整理的思维导图,将知识点在脑海中回忆一遍。对于还未掌握的内容,及时对照教材,理解掌握。2.总结命题规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最后一个星期冲刺高分的过程中,练习历年真题这一步骤必不可少。拿出近三年的考试真题,至少做两遍以上。认真解读每一道题,分析各种题型的命题思路,总结做题方法。反复练习真题过程中,也要注重分析标准答案,从中可以得出一些常用的答题技巧,帮助我们拿到更多的分数。
2023-06-25 03:14:551

证券公司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哪些

证券公司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主要是加强合规风控建设,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是指以金钱为责任标的基于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约定经济责任与法定经济责任。证券公司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有以下6点:1.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证券业务和其它业务。2.证券公司进行自营应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3.对投资者负有诚信义务,正确执行客户指令,为客户保密。4.严禁从事诸如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等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证券公司及其营业网点应在监管机构核定的营业场所经营证券业务,严禁开设或与他人合作开设非法交易网点进行非法证券交易。5.按照规定提取并设立交易风险准备金。6.应承担违反开户、交易规则的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3-06-25 03:15:031

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只通过一科基础法律法规,下次还需要继续考吗

改革后考两门,一个是基础,一个是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下次再考一下后面的一门功课就行了。这是改革中的一句原话:入门资格考两科,一科是《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另一科是《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2023-06-25 03:15:201

方正科技600063股票可以购买吗?

600063是皖维高新,不是方正科技方正科技是600601,业绩亏损,不建议购买
2023-06-25 03:06:211

600063股票什么时间长

600063股票技术面诊股时间长期的平均成本为5.10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反弹趋势有所减缓,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股票对比 涨跌幅 上证 三日内 -0.34% 0.95% 一周内 -1.66% -0.14% 一月内 9.... 皖维高新(600063)资金流向 实时资金净流入。
2023-06-25 03:06:291

天马轴承的公司简介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轴承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公司在杭州、德清、成都、北京、贵州、齐齐哈尔等地建有七大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170万平方米,主要生产各类轴承、机床装备和优质锻件材料,是中国轴承行业中 “材料、轴承、装备”三大产业最完整的企业。2007年3月28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122。  公司生产的TMB牌轴承产品覆盖10大类4000余个品种,被广泛应用于铁路、航空、船舶、汽车、机床、电机、矿山冶金、风力发电、农用机械、重型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等众多领域。产品小到内径5毫米,大到外径5米,尺寸跨度居全国之最,集“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中国驰名商标”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四大国家级荣誉称号于一身。其中,短圆柱滚子轴承、铁路轴承和“齐一”牌重型立、卧式车床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成为细分市场冠军。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各类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涉及铁路轴承、圆柱滚子轴承、深沟球轴承等十大类型,尺寸从外径5毫米到5米,共 3000余个品种,年生产能力1600余万套。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铁路、航空、船舶、汽车、机床、电机、矿山冶金、风力发电、农用机械、重型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等众多领域。
2023-06-25 03:06:341

大飞机概念股哪个最好

 大飞机概念股一览:  宝钛股份(21.00 -1.27%,买入):金属冶炼国内航空钛材、军工钛材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了90%;  成发科技(34.23 -3.82%,买入):飞机制造公司主营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的主要零部件;  洪都航空(19.64 -3.39%,买入):飞机制造以研制生产强击机、教练机、通用飞机、航空产品零部件;  东安动力(10.52 -6.32%,买入):发动机制造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实力雄厚的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海特高新(12.77 -3.04%,买入):飞机维修公司是两市唯一一家飞机维修企业;  抚顺特钢(7.18 -3.36%,买入):公司是我国重要特殊钢生产基地,也是我国国防军工产业配套材料最重要的生产和科研试制基地。
2023-06-25 03:06:512

皖维高新2015年中报不好吗

皖维高新(600063)2015年中报每股收益:0.0330元,业绩不太好。该股最新主要指标:
2023-06-25 03:06:591

关于风电

一、 风电主机3.1.1华锐风电(北京 1.5MW) 1543.1.2金风科技(新疆 750KW 1.5MW) 1573.1.3东汽(四川 1.5MW) 1623.1.4 Vestas(丹麦 天津 2.0MW 850KW) 1663.1.5 Gamesa(西班牙 天津 850KW 2.0MW) 1713.1.6运达(浙江 750KW 800KW 1.5MW) 1763.1.7上海电气(上海 1.25MW 2.0MW) 1803.1.8明阳风电(广东 1.5MW 3.0MW) 1853.1.9航天-安迅能(江苏 1.5MW) 1883.1.10 GE(美国 沈阳 1.5MW) 1923.1.11 Nordex(德国 银川 1.5MW) 1953.1.12 Suzlon(印度 天津 1.25MW 1.5MW) 2003.1.13湘电XEMC(湖南 2.0MW 直驱) 2073.1.14新誉(江苏 1.5MW 2.0MW) 2103.1.15北重(北京 2.0MW) 2153.1.16其他风电主机厂商 2193.1.16.1华仪风电(浙江 600290) 2193.1.16.2保定惠德风电工程公司(保定) 2203.1.16.3 Enercon(德国) 2203.1.16.4 西门子风能(丹麦) 2203.1.16.5 三菱重工(日本) 2213.1.16.6 Ecotenia(西班牙) 2213.1.16.7 Repower(德国 现已被Suzlon收购) 2223.1.16.8 哈尔滨哈飞威达风电设备公司(哈尔滨) 2223.1.16.9 西安维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西安 中德合资) 2233.1.16.10 南通锴炼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 2243.1.16.11 万德风电(上海) 2243.1.16.12银河风电(广西 长征电器) 2253.1.16.13沈工大(沈阳 特变电工600089) 2253.1.16.14 天威保变(保定 600550) 2263.1.16.15 长征电气(贵州 600112 在建项目) 2273.1.16.16白城通业(集团)风电公司(吉林 在建项目) 228二、 叶片3.2.1中航惠腾(河北省保定市 真空辅助 手糊) 2283.2.2中复连众(江苏省连云港市 真空辅助) 2343.2.3 LM(丹麦 天津 真空辅助) 2413.2.4上玻院(棱光实业600629 上海 真空辅助 手糊) 2463.2.5中材科技(北京 真空辅助) 2513.2.6东汽风电(天津 真空辅助) 2583.2.7中能风电(河北省保定市 真空辅助 手糊) 2633.2.8鑫风能源(天津 真空辅助 手糊) 2713.2.9国电联合动力(保定 真空辅助) 2763.2.10天奇股份(002009 无锡 真空辅助) 279三、 齿轮箱3.3.1南高齿(南京 HKG:0685 中国传动) 2843.3.2重齿(重庆) 2893.3.3大连重工(大连) 2943.3.4德阳二重(四川) 2983.3.5弗兰德(德国 西门子 天津) 3013.3.6 Winergy(德国 天津) 3053.3.7杭齿(杭州) 3093.3.8东力传动(宁波 002164 在建项目) 3133.3.9其他主要齿轮箱企业 3173.3.9.1 汉森传动(天津)减速机有限公司 317四、 轴承3.4.1瓦轴B(辽宁瓦房店 200706) 3183.4.2天马股份(浙江 002122) 3223.4.3洛轴(河南) 3253.4.4大连冶金轴承(大连 变浆、偏航轴承) 3283.4.5 SKF(瑞典 进口) 3313.4.6 FAG(德国 进口INA) 3353.4.7 TIMKEN(美国 进口 铁姆肯湘电主轴轴承在建项目) 3373.4.8西北轴承(宁夏 000595 在建项目) 3393.4.9方圆支承(安徽 002147 拟建项目) 340五、 发电机3.5.1永济电机(山西永济 陕西西安) 3403.5.2兰州电机(兰州 长城电工600192) 3453.5.3株洲电机(株洲 直驱 双馈) 3503.5.4大连天元(大连) 3543.5.5淄博牵引电机(山东) 3583.5.6东风电机(四川) 3613.5.7其他风力发电机企业 3643.5.7.1 弗兰德(德国 天津) 3643.5.7.2 Vestas(丹麦 自制) 3643.5.7.3 Suzlon(印度 自制) 3653.5.7.4 南汽轮(南京 直驱 双馈) 3653.5.7.5 哈电电机(无锡) 3653.5.7.6 常牵(江苏 自制 新誉风电) 3663.5.7.7 北重(自制) 3663.5.7.8 VEM(德国) 366六、 控制系统3.6.1 Mita Teknik(丹麦 进口) 3673.6.2 AMSC Windtec(奥地利 美国超导集团 进口) 3723.6.3 西门子(德国 进口) 3753.6.4 Ingeteam(西班牙 进口) 3793.6.5上海慧亚电子(上海 外资) 3823.6.6 科诺伟业(北京) 3853.6.7其他控制系统企业 3903.6.7.1 许继电气(河南 000400 已下线) 3903.6.7.2上交大、上海自动化研究所(上海 2MW在研) 3913.6.7.3 北京天源科创(北京 金风控股) 3933.6.7.4南瑞电控(北京 在研阶段) 3933.6.7.5北京景新电气(北京) 3943.6.7.6合肥阳光(安徽) 3943.6.7.7包头爱能(内蒙) 395
2023-06-25 03:07:053

中国的基建概念股有哪些?谢谢

基建概念股有:1.北方创业(600967):主营铁路货车制造,市场占有率达12.2%,全国排名第一,18家铁路货车定点生产厂家中稳居前四位,神华集团用车。2.晋西车轴(600495):国内规模包括火车和地铁用最大、车轴品种最多的生产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3,并有出口资格。3.*ST汇通(000920):主营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具备微硬盘科技题材。4.力源液压(600765):主营产品液压泵,应用于铁路系统。5.湘电股份(600416):国内大型电动轮自卸车厂家,唯一生产地铁车辆用成套牵引电气设备和轻轨厂家。同时生产风力发电电机,具备新能源概念。6.时代新材(600458):机车用减震降噪弹性元件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减振降噪弹性元件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车,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7.西北轴承(000595):公司独家生产时速160至200公里/小时的高速铁路轴承。8.攀钢钢钒(000629):国内三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受益于西部大开发。9.鞍钢新轧(000898):国内三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重轨生产垄断企业。10.包钢股份(600010):国内三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11.天马股份(002122):通用轴承和铁路货车轴承12.马钢股份(600808)与德国合资生产高速铁路轴承。13.烽火通信(600498):高技术含量的铁路通信工程光通信设备。14.长园新材(600525):电力电缆附件,建设机械介入铁路施工设备。15.上风高科(000967):生产地铁用重型风机。16.远望谷(002161):用于车辆自动识别治理铁路射频识别系统。⒄国电南自(600268):电力自动化控制系统轨道交通部分17.太原重工(600169):主营重型机械,包括铁路相关的轧锻和起重设备,国内唯一的火车轮对生产基地、同时拥有火车轮、火车轴生产线。18.晋亿实业(601002):国内紧固件行业龙头企业,产品主要用于铁路和汽车制造。19.龙溪股份(600592):从事火车应用关节轴承。
2023-06-25 03:07:152

微型轴承A股上市公司有哪些?

生产微型轴承行业上市股票:万向钱潮(000559)普西车轴(600495)西北轴承(000595)襄阳轴承(000678)天马股份(002122)龙溪股份(600592)轴研科技(002046)湘电股份(600416)。
2023-06-25 03:07:461

铁路基建龙头股一览/铁路基建概念股有哪些

铁路基建概念股一览表  一:工程建设公司  中铁二局(600528):工程建设。  中国中铁(601390):亚洲最大的综合型多功能建设集团。  北方国际(000065):主营铁路运输,唯一一家全国性铁路物流类上市公司。  中国铁建(601186):我国最大的铁路建设集团之一。  三一重工(600031)::工程机械。  徐工机械(000425):工程机械。  隧道股份(600820):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隧道施工。  其它相关:申通地铁(600834):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  二:铁路设备制造类公司  北方创业(600967):主营铁路货车制造,市场占有率达12.2%,全国排名第一,18家铁路货车定点生产厂家中稳居前四位,神华集团用车。  晋西车轴(600495):国内规模包括火车和地铁用最大、车轴品种最多的生产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3,并有出口资格。  中航力源:主营产品液压泵,应用于铁路系统。  湘电股份(600416):国内大型电动轮自卸车厂家,唯一生产地铁车辆用成套牵引电气设备和轻轨厂家。同时生产风力发电电机,具备新能源概念。  时代新材(600458):机车用减震降噪弹性元件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减振降噪弹性元件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车,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  西北轴承:公司独家生产时速160至200公里/小时的高速铁路轴承。  天马股份(002122):通用轴承和铁路货车轴承  三:铁路运营、运输、物流、储运服务公司  铁龙物流(600125):主营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整体上市预期。  中储股份(600787):为中国物资储运控股公司,组建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物流业龙头企业。  大秦铁路(601006):国内铁路运输第一股,最有潜力的铁路运输股。  广深铁路(601333):注入优质资产、整体上市题材,最有潜力的铁路运输股。  四:铁路建设配套企业  直接对铁路设施提升配套服务的公司:鞍钢新轧、新钢钒、包钢股份(600010)、太原重工(600169)、卧龙电气(600580)、东方雨虹(002271)等企业。
2023-06-25 03:08:101

600063是什么板块的股票、

  皖维高新(600063)主要经营:水泥用石灰石开采,氧气、溶解乙炔、醋酸乙烯、电石、工业乙酸酐、工业冰乙酸、乙醛、醋酸甲酯生产与销售。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各种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PVA系列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强高模PVA短纤及长丝、PVA水溶性纤维、聚乙烯醇强力纱、涤纶纤维、聚酯切片、聚醋酸乙烯乳液、高档面料、化工产品、水泥、石灰生产与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级(限建筑分公司经营),设备安装,机械加工,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建筑用石料、水泥用混合材的生产与销售。按行业分:属于化工行业、化纤行业、建材行业;按产品分:属于聚乙烯醇行业、pva行业、水泥行业等。(来源:道富投资)
2023-06-25 03:05:5810

星河集团怎么样?

星河世界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智能产业互联网平台,成立于2005年,星河集团总部设在北京中关村,致力于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产业实现互联网化和智能化,重构产业链及业务链,优化产业效率, 推 进产业升级,为传统产业和创业公司赋能。?目前,星河集团控股A股天马股份(SZ002122)、A股步森股份(SZ002569)、美股 众 美联(NASDAQ: JMU)三 家 上 市公司
2023-06-25 03:05:472

600301南化股份 002024苏宁电器 002122天马股份这三只股票后市怎样走?

三只股票都不错,中线可以持。短线周一应高抛一下。尤其是002024短线涨幅过大。可高抛一下!!有事盘中可找我:632170126 .大盘我不看好短线!!!
2023-06-25 03:05:293

中信银行的投行部/国际业务部 待遇如何?

能去中信的能力要强,关系要硬,家里不差钱,项目要牛,所以去的人大多不在乎工资待遇,主要是这个平台好,一个好项目就足以吃饱了
2023-06-25 03:05:161

近日上市新股

  现在只有新发行股票  ●新股发行:天马股份(002122)  网上申购日:2007-03-16,网下配售日:2007-03-15,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数量:34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680万股,网上发行2720万股),发行价格:29.00元/股,发行市盈率:21.01倍,申购上限:2720万股,网上路演时间:2007年3月15日14:00-17:00;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中小企业路演网http://smer.p5w.net;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07年3月8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下午17:00  前)  T-5日 2007年3月9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  T-3日 2007年3月13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接受询价单(截止时间为17:00时)  T-2日 2007年3月14日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07年3月1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  告》,网上路演,网下申购开始  T日 2007年3月16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T+1日 2007年3月19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07年3月20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下申购资金解冻,网上  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2007年3月21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T+4日 2007年3月22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新股发行:荣信股份(002123)  网上申购日:2007-03-16,网下配售日:2007-03-15,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数量:16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280万股),发行价格:18.9元/股,发行市盈率:23.92倍,申购上限:1280万股,路演时间:2007年3月15日下午14:00-17:00,路演网站:中小企业路演网(网址:http://smers.p5w.net),保荐人(主承销商):建银投资证券  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07年3月8日,周四)  T-5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深圳)  (2007年3月9日,周五)  T-4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上海)  (2007年3月12日,周一)  T-3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北京)  (2007年3月13日,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7:00时)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07年3月14日,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T-1日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 14:00-17:00)  (2007年3月15日,周四) 网下申购开始(9:00-17:00)  T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2007年3月16日,周五)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2007年3月19日,周一)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2007年3月20日,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2007年3月21日,周三) 摇号抽签  T+4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7年3月22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多余款项退还  ●新股发行:天邦股份(002124)  网上申购日:2007-03-19,网下配售日:2007-03-16,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数量:1850万股,路演时间: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14:00-17:00;路演网站:中小企业路演网(网址:http://smers.p5w.net);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  (2007年3月9日周五) 公告》  T-5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北京)  (2007年3月12日周一)  T-4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上海)  (2007年3月13日周二)  T-3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深圳)  (2007年3月14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7:00)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07年3月15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询  价配售和网  T-1日 上定价发行公告》  (2007年3月16日周五)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网下配售申购开始(9:00-17:00)  T日 网下配售申购截止(9:00-15:00)  (2007年3月19日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2007年3月21日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2007年3月22日周四)  T+4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7年3月23日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新股发行:湘潭电化(002125)  网上申购日:2007-03-19,网下配售日:2007-03-16,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数量:2500万股,网上路演时间:2007年3月16日( 星期五 )14:00~17:00,网上路演网址:中小企业路演网http://smers.p5w.net,主承销商:首创证券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07年3月9日周五)  T-5 日 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首次现场推介(北  (2007年3月12日周一) 京)  T-4 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深圳)  (2007年3月13日周二)  T-3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最后一次现场推介(上海)  (2007年3月14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至17:00)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07年3月15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  行公告》  T-1日 网下申购开始日(9:00-17:00)  (2007年3月16日周五)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07年3月19日周一)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T+1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2007年3月20日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07年3月21日周三)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2007年3月22日周四) 摇号抽签  T+4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7年3月23日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新股发行:金陵饭店(601007)  网上申购日:2007-03-22,网下配售日:2007-03-21,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3,0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  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 2007年3月13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传真至主承  销商处(下午17:00前)  T-6 2007年3月14日 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5 2007年3月15日 继续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4 2007年3月16日 继续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3 2007年3月19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5:00)  T-2 2007年3月20日 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07年3月21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起始日  T 2007年3月22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2007年3月23日 确定发行价格、配售比例;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T+2 2007年3月26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及定价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T+3 2007年3月27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T+4 2007年3月28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2023-06-25 03:05:072

证券公司分公司能开实习证明吗

可以。符合录用条件,通过录用并完成实习任务后,会出具中信证券宁波分公司盖章的实习证明,公司对实习生有正式管理的制度和要求。
2023-06-25 03:05:071

风力发电股票有哪几个

第一类从事或参股风力发电设备生产的个股。如金风科技(002202),银星能源(000862),上海电气(601727),特变电工(600089)。第二类从事风力发电设备零部件生产的个股。如长城电工(600192),泰豪科技(600590),鑫茂科技(000836),天奇股份(002009),天威保变(600550),棱光实业(600629),中材科技(002080),九鼎新材(002201),方圆支承(002147),天马股份(002122),中科三环(000970)。第三类承建风力发电项目的个股。如海油工程(600583)。第四类经营风力发电场发电业务的个股,以电力股居多。如广州控股(600098)。【拓展资料】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概念: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2023-06-25 03:05:001

6000497和002122哪个好?

两股均运行在下降通道内,短线操作价值不大,从目前基本面和所属行业来看,600497操作价值相对较大。证券之星问股
2023-06-25 03:0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