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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118批)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扩展、更改内容(项) 备注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79
2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1 1
3 芜湖一汽扬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 3
4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12
5 东风汽车公司 3 34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13
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202
8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9 57
9 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10 2
10 北京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11 24
1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32
12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8 1
13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9 5
14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1 1
15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22 5
16 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7 34
17 一汽客车大连客车厂 28 1
18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原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29 19 同意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已列入《公告》的15个产品生产企业名称由“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商标变更为“黄海牌”,同时《公告》中取消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19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33 6
20 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33 1 同意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的下列产品,在2007年3月1日前仍按原企业名称“金杯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办理注册登记。
21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5 5
22 沈阳沈飞日野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5 5
2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 38 13
24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9 2
25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4 175
26 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5 4
27 亚星-奔驰有限公司 49 4
28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 50 5
29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1 1
3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5
3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14
32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7 2
33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9 1
34 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9 4
35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2
36 江西消防车辆制造厂 62 10
37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 63 317
38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 64 6
39 烟台亚曼汽车有限公司(原烟台汽车制造厂) 67 1 同意烟台汽车制造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烟台汽车制造厂”变更为“烟台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40 淄博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原淄博汽车制造厂) 68 7 同意淄博汽车制造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淄博汽车制造厂”变更为“淄博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41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69 4
4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14
43 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 73 1
44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6 1
45 湖南省三湘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79 4
46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0 2
47 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81 16
48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4 1
49 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85 17
50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88 3
51 广州羊城汽车有限公司 89 37
52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89 3
53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91 12
54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2 10
55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93 6
56 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4 36
57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 3
58 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7 15
59 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9 1
60 四川银河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 2
61 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102 33
62 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 104 1
63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7 12
64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08 1 同意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亚迪路二号”。
65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 29
66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1
67 贵州青年云雀汽车有限公司 113 2
68 东风新疆汽车有限公司 115 2
69 郴州吉奥南燕驰峰汽车有限公司 118 2
70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 119 7
71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121 22 同意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部分产品,在2006年12月31日前仍按照原企业名称“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进行销售。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目录》序号更改为121。
72 北京三兴汽车厂 (一)21 2
73 北京四维-约翰逊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一)25 2
74 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二)08 7
75 天津嵩山挂车有限公司 (二)14 3
76 唐山亚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03 1
77 河北长鹿客车厂 (三)05 2
78 天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14 4
79 河北宏昌天马专用车有限公司 (三)16 10
80 保定大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三)31 2
81 邯郸新兴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原邯郸新兴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三)18 1 同意邯郸新兴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邯郸新兴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邯郸新兴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82 河北福田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三)43 2
83 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六)08 1
84 锦州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六)11 1
85 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44 1
86 辽宁海诺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六)45 1
87 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大连叉车总厂) (六)49 1 同意大连叉车总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大连叉车总厂”变更为“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
88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七)13 5
89 哈尔滨龙江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客车厂) (八)03 1 同意黑龙江客车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黑龙江客车厂”变更为“哈尔滨龙江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90 黑龙江挂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八)09 1 同意黑龙江挂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生产地址和注册地址变更为“齐市铁峰区铁峰镇宛屯村”。
91 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司(原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 (八)10 1 同意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司”。
92 大庆汽车改装厂 (八)11 1
93 上海新华汽车厂 (九)24 1
94 上海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九)28 1
95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03 2
96 牡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04 4
97 南京市公共交通车辆厂 (十)09 2
98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分公司 (十)18 1
99 海门市客车厂 (十)27 2
100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十)34 12
101 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十)36 3
102 镇江市特种车辆厂有限公司 (十)37 3
103 江阴市汽车改装厂 (十)41 2
104 徐州利勃海尔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 (十)48 1
105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2
106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十)61 15
107 江苏安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70 6
108 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 (十一)04 23
109 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 (十二)03 2
110 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12 6
111 芜湖瑞江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15 4
112 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十二)18 2
113 安徽江淮扬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2 3
114 安徽开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7 1
115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十三)01 11
116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十三)09 1
117 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客车厂) (十四)05 8 同意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客车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客车厂”变更为“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118 江西制氧机厂 (十四)11 3
119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改装车总厂 (十四)15 64
120 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 (十四)16 3
121 济南重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02 4
12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03 7
123 济南专用汽车厂 (十五)05 3
124 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18 17
125 山东临清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21 17
126 山东鲁峰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23 5
127 山东东岳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28 4
128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33 3
129 山东省邮政机械厂 (十五)38 2
130 济南红旗凯沃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43 1
131 梁山县华宇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53 1
132 山东荣昊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54 8
133 梁山永固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55 2
134 山东恩信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59 6
135 梁山飞驰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60 1
136 商丘市宇畅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六)05 3
137 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08 7
138 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 (十六)15 4
139 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十六)19 1
140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十六)21 1
141 中油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十六)24 2
142 武汉船机石油化工设备制造公司 (十七)07 7
143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15 2
144 随州市华威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七)16 4
145 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 (十七)21 1
146 武汉九通汽车厂 (十七)52 1
147 湖北神河汽车改装(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64 8
148 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北江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65 1 同意湖北江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湖北江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为“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
149 湖北楚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71 1
150 长沙市环卫机械厂 (十八)07 3
151 湖南宝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八)10 16
152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2
15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30 7
154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 (十九)06 1
155 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十九)37 4
156 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九)43 3
157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7 5
15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专用汽车厂 (二十)01 2
15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柳州特种汽车厂 (二十)02 3
160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05 11
161 重庆金冠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二十一)12 17
16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四川专用汽车厂 (二十二)01 2
163 四川新路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十二)01 1
164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10 2
165 四川华勋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20 1
166 资阳市南骏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22 1
167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24 1
168 四川消防机械总厂 (二十二)26 2
169 成都安达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27 2
170 贵阳普天万向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03 2
171 云南美的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原云南客车厂) (二十四)03 2 同意云南客车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云南客车厂”变更为“云南美的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172 云南美的旅行车有限公司(原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 (二十四)04 1 同意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由“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变更为“云南美的旅行车有限公司”。
173 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 (二十六)09 2
174 宝鸡宝石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六)10 1
175 青海新路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十八)01 1
176 北京起重机器厂 三、二、01 3
177 泰安东岳重工有限公司 三、二、14 1
178 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 ZY001 2
179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ZY001 92
180 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 ZY00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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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党委书记刘晓鸣前市委书记刘晓鸣畏罪潜逃养情妇狗了佘奸杀残害学生狗在别校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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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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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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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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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厅督办处)。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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