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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贷款是企业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短期贷款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生产周转贷款、临时贷款和结算贷款,并可根据贷款条件和需要选择不同类型的短期贷款。那么,如何计算短期贷款的融资需求呢?
短期贷款融资需求的计算分为静态计算方法和动态计算方法两种。短期借款融资的计算需要根据企业年度流动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计算。营运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收取和使用。
一、静态计算方法。静态计算法是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实际生产经营数据,在计算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扣除企业自有资金和其他渠道的资金后,得出的短期贷款融资需求。
营运资金需求计算公式:年营运资金=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营业成本=上年销售收入*(1预计年销售收入增长率)*(1-上年销售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
例如,企业A去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预计当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去年销售利润率为20%。流动资金周转两次,去年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100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000万元。计算企业A当期的短期贷款融资需求。
运营成本=5000万元*(1 40%)*(1-20%)=5600万元。
年流动资金=5600万元/2次=2800万元。
每年短期贷款增量=2800万-1000万-1000万=800万。
二、动态计算法。动态计算法是利用动态资金计算表计算企业短期借款需求的方法,即预测企业当前现金流入流出动态数据。
当前的营运资金需求是初始净资本流量加上经营现金收入减去经营现金支出。营业现金收入包括企业本期(年、月、日)收到的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费用包括本期(年、月、日)支付的采购费用、各项费用、税金费用、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
例如,企业B预计收到销售额8000万元,材料采购6000万元,各项费用2000万元,税金400万元,运输100万元。期初现金流量净额为100万元。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零。在不考虑其他资金渠道的前提下,计算企业b的短期贷款融资需求。
b企业短期贷款需求=100万-6万-2万-4000-100万=-400万。
总之,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短期贷款时,不仅要满足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还要计算企业的短期贷款需求。短期贷款融资有两种计算方法。至于企业在计算资金需求时选择哪种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023年4月11日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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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
2009年,银监会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放贷。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社应如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科学合理测算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时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需求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进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在实际操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因素进行分析: 一、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 测算表中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流动资产科目下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四项指标。流动负债类指标:应付费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四项指标。这些指标均与企业产销密切相关。而其它的流动资产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予考虑的科目对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影响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推荐的公式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需求量差距较大。所以测算时如果考虑非公式中科目,还要通盘考虑。 二、调查企业发展规模,合理确定营运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农信社估算借款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公式是: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所需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年度销售收入/平均有效营运资产额 平均有效营运资产=(年初有效营运资产+年末有效营运资产)/2 应正确理解计算公式中各项目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机构的全部流动资金贷款。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除流动资金贷款以外其他用于营运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借款人自有资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中用于企业日常营运的部分。有效营运资产应以流动资产为基础,扣除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难以参与周转的存货、1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各项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不参与或未有效参与生产经营周转的资产。即将到期结清且不再续借的银行贷款可在当前流动负债中予以剔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款人自有资金中可剔除将用于购置长期资产或分红的部分。 假设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和销售收入一定,则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营运资金量呈正比例关系,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呈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同一企业营运资金周转的速度越快(次数多),其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就越少,反之,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就越多。因此,如果一个企业的流动资产比较多,流动负债比较少,说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反之,则说明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由于各企业受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等重要因素的影响,企业所需营运资金量会明显不同,这就需要农信社切实搞好流动资金贷款调查工作,收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相关基础数据,做好分析比较工作,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额度。 三、预测企业销售前景,合理估算销售收入 从以上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会导致企业营运资金增加,同时也可能引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增加。但是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受多种因素制约:一是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与之配套的机器设备、厂房等硬件设施;二是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产业工人和销售人员,销售策略和市场营销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销售增长的需求;三是企业是否拥有相应的技术或专利等知识产权;四是企业是否拥有足够的资源,如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是否有陈旧、损坏等减值现象发生;五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变化,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等。因此,农信社信贷人员要实地深入企业搞好调查,若有必要,应向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销售市场了解情况,研究国家方针政策,估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计划是否符合实际,准确估算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确定营运资金需求量。预期的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一般不超过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2010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规模的销售(营业)增长率的优秀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预期的销售利润率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或销售(营业)利润率的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利润率平均值。 四、核实企业财务数据,准确计算周转次数 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决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准确性,这就需要农信社信贷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各项财务数据,在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再按下面公式计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和预付账款周转次数等流动资产周转速度与营运资金需求成反比关系。流动资产周转的次数越多,表明以相同的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越多,同等生产规模下,需求的营运资金量就越少。从企业负债方面来说,占用的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越多,期限越长,越可以减少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预期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 可是,若企业无限度延长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的期限,则可能导致企业丧失自己的商业信用,出现资金周转困难。 五、结合现金流量分析,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情况 将营运资金分析与现金流量分析结合起来判断企业偿债能力,决定是否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主要通过以下现金流量指标来分析:一是流动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指标是现金除以流动资产,衡量流动资产的质量,指标值越高,企业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但是过高可能说明企业的现金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二是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除以流动负债,反映流动负债所能得到的现金保障程度,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但指标值过高,企业就可能没有很好地利用现金资源,另一方面,指标值过低,则又意味着企业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三是获利能力分析,获利能力分析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除以税后净利,主要反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程度,也即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有多少是有现金保证的。 六、影响测算流动资金需求的其他因素 一是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大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比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及“小农”意识严重,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另外,还有些中小企业为把报表值得好看,把本应属于“长期负债”的资金摆在“资本公积”中核算,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此外,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能达到招投标资质等级,通过虚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予以满足需要。 二是由于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例如,很多中小企业购买二手机器设备或自制设备,为节省开支不要求交易对手开立发票;有的投资建造厂房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这些投资都无法提供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无法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导致出现了“短贷长用”的情况。 三是很多中小企业通过年初集中储备原材料的方式锁定原材料价格,以此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将导致企业对贷款集中性需求特别大,进而导致测算出的可授信额度与企业所需贷款额度偏差较大。李雪冬、陈彤2023-08-10 04:06:411
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分析与测算中,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答案】:A、B、C、D、E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分析与测算,此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借款人经营规模及运作模式、季节性、技术性及结算方式等因素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的影响。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以企业产销规模为参照指标,并借助一定的计量方法,测算出企业一定时期内与产销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规模,然后按照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及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在合理预测的基础上,对定量估算结果进行必要调整,进而确定实际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2023-08-10 04:07:021
贸易公司流贷需求怎么算
信贷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测算流动资产贷款需求的问题。银监会提供的测算公式如下,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1.考虑企业经营状态的变动2.合理确定各项均值3.考虑票据的因素4。扣除非营运资金5.考虑不同行业或企业的特殊性。2023-08-10 04:07:501
流动资金测算为负如何解释
流动资金测算为负解释为企业的营运所需求资金量小于企业自有资金和其他渠道提供的资金量。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各行业的不同,企业占用资金的性质也不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是负值,因此营运所需求资金量小于企业自有资金和其他渠道提供的资金量。流动资金是指企业流动资金情况。流动资金是流动资产的表现形式,即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合计。2023-08-10 04:08:151
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中很多周转天数乘以1.5倍比如应收账款或者预付账款这些,为什么要乘以1.5?
刘总资金需求料测算中有很多周转天数乘以一点五倍这是有规定的。2023-08-10 04:08:254
如何确定资金需求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营运资金需求量=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扩展资料资金需要量预测一般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销售预测销售预测是企业财务预测的起点。销售预测本身不是财务管理的职能,但它是财务预测的基础,销售预测完成后才能开始财务预测。因此,企业资金需要量的预测也应当以销售预测为基础。(2)估计需要的资产资产通常是销售量的函数,根据历史数据可以分析出该函数关系。根据预计销售量和资产销售函数,可以预测所需资产的总量。某些流动负债也是销售的函数,相应的也可以预测负债的自发增长率,这种增长可以减少企业外部融资的数额。(3)估计收入、费用和留存收益收入和费用与销售额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函数关系,因此,可以根据销售额估计收入和费用,并确定净利润。净利润和股利支付率,共同决定了留存收益所能提供的资金数额。(4)估计所需要的追加资金需要量,确定外部融资数额根据预计资产总量,减去已有的资金来源、负债的自发增长和内部提供的留存收益,得出应追加的资金需要量,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确定所需的外部融资数额。参考资料:资金需求量预测——百度百科2023-08-10 04:08:344
公司 成立 不足一年没有上年数据 如何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根据你企业今年预计的销售量,预计的发展规模等,再做预算2023-08-10 04:09:212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里面的数据应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还是当期财务报表
年度财务报表2023-08-10 04:09:311
如何测算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有测算公式或模型吗?
流动资金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占用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具有周转期短、形态易变的特点。拥有较多的流动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它是企业理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掌握现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主要流动资金项目的管理方法,以达到既能节约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又能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率,降低风险的目的。 流动资金是指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现金+存货 式中,存货=外购原材料、燃料、其他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2023-08-10 04:09:382
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注,只看报表如何计算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借款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资产,即为企业自有资金中用于日产经营的资金。银行贷款=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中只需计算短期借款。只看报表是无法计算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的,因为资料不足。扩展资料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1)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2)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u25ac自有资金2023-08-10 04:10:015
注册个公司要多少钱?注册公司后可以向银行贷款多少钱?
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来说是不受限制的,但目前还没见过5万以下的。注册公司后,银行会看近两年的营业报表、银行流水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而且还需要抵押(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除外),或者要担保公司担保。再根据上一年的销售收入给予贷款额度,至于额度多少,一般银行会根据银监局编制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表》(大概是这个名字)来测算企业所需要周转的资金,这测算表是根据上年的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预计下年销售增长率、目前公司的融资情况、应收账款、存货、资金周转次数、当年的净利润、公司的自有资金等多个因素来测算。所以说,除非你找外面的融资公司(高利贷)申请融资,利率大概是银行基准利率的5-8倍,要不然在银行是没办法按正常流程申请贷款的。2023-08-10 04:10:423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ue004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ue004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ue00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ue004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ue004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ue004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ue004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ue004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ue004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ue004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ue004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ue004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ue004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ue004ue003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ue004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ue004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ue004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ue004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ue004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ue004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ue004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ue004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ue004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ue004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ue004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ue004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ue004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ue004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ue004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ue004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ue004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ue004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ue004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ue004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ue004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ue0042023-08-10 04:10:511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结果资金缺口是负数怎么办?怎么才能做成正数?
我有一个表说你邮箱发给你,希望能帮上你2023-08-10 04:11:001
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依法设立;(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第四章 合同签订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二十条 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五章 发放和支付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第二十八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第二十九条 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第六章 贷后管理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第三十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第三十七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3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2023-08-10 04:11:101
贷款通则与三个办法一指引有不同的按哪个执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 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析 1、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 《办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2、《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几个部分,《办法》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办法》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办法》要求贷款人内部应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这些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通过进一步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办法》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办法》要求贷款人依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健全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管理,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第三,《办法》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办法》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 第四,《办法》强调加强贷后管理,有助于提升信贷管理质量。由于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贷前、轻贷后”的现象普遍存在。《办法》要求加强贷后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强调动态监测以及对贷款账户的管理。 第五,《办法》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有助于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审慎监管的有关内容,《办法》规定对不按本《办法》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罚款、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通过合理设定贷款业务的处罚类别,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水平。 3、《办法》保证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的方式 第一,要求贷款人应事先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约定贷款发放条件、支付方式、接受监督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二,要求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确保借款人的支付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用途。 第三,《办法》将贷款资金支付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经多方调查、论证后,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四,要求贷款人在借款人不按约定的方式、用途使用贷款时,采取更严格的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发放和支付。 4、《办法》出台是否会影响企业的贷款申请与使用? 该《办法》没有抬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改变授信条件,因此不会对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产生影响。在贷款使用方面,《办法》只是从贷款支付环节,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用途管理,这符合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也是银行业监管的一贯要求。同时,《办法》提出的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在目前某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中已有很多尝试,在某些领域甚至已成为全行业的习惯做法。实践表明,对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并没有影响到借款人的资金使用。 5、《办法》实施贷款支付管理是否会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成本? 《办法》在设计支付方式、确定支付标准时,综合考虑了大中小企业的特点、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由部分银行进行了实际业务测算。结果表明,《办法》中贷款支付管理规定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用款需求,也能够保障贷款资金的及时有效支付,还能够降低企业的利息支出,节约企业的财务成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可能从量上看会增加某些业务环节的操作成本,但实际上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贷款质量得到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益也得到提高。 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解析 1、《指引》的重点内容 《指引》共二十二条,重点有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项目融资定义。在吸收借鉴新资本协议对项目融资定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项目融资是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二是明确识别、评估、管理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两类风险的要求。为督促贷款人充分识别、评估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项目融资中的各类风险,《指引》将项目融资中的各类风险按照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两类风险加以明确,并对贷款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降低、分散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明确和增加保证贷款人相关权益的措施。为保证贷款人在项目贷款担保、所投保商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指引》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当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和/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为贷款设定担保,并根据需要,将项目发起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贷款设定质押担保。同时,贷款人还应当要求成为项目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险赔款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要求。除要求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贷款人受托支付”外,进一步提出了根据贷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出具的、符合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 五是加强项目收入账户管理。根据项目融资的风险特点,要求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同时应当对项目收入账户进行动态监测,当账户资金流动出现异常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项目收入及时、足额归还贷款。 六是强调银团贷款原则。针对项目融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特点,为防止盲目降低贷款条件、恶性竞争,有效分散风险,要求在多个贷款人为同一项目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2、《指引》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关系 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的项目通常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发放的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因此,《指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其立法依据之一,项目融资中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支付管理等内容均遵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但项目融资具有不同于一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特征,如贷款偿还主要依赖项目未来的现金流或者项目自身资产价值;通常融资比例较高、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成本较高和参与者较多,从而风险较大,往往需要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并通过复杂的融资和担保结构以分散和降低风险等。这些风险特征使得项目融资不同于一般的固定资产贷款,需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其风险加以控制和防范。因此,在制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还需要专门制定《指引》。 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析 1、《流贷办法》的主要内容 《流贷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流动资金贷款监管法规的系统性修订和完善。《流贷办法》的核心内容,一方面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放贷。另一方面,强调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等。 2、《流贷办法》的要义和精髓 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需求测算是《流贷办法》的核心指导思想。这主要是考虑流动资金贷款支付频繁,周转速度快,支付管理控制的成本较高,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占用的因素相对较为明确,流动资金需求可进行合理测算等因素,同时实践中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也多是源于贷款人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超出借款人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所以,《流贷办法》的规范重点之一定位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贴近借款人实际,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进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授信。《流贷办法》希望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的贷款资金被挪用。 基于以上考虑,《流贷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流动资金贷款资金需求测算提出要求:一是要求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二是在尽职调查环节上,要求贷款人应调查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等要素;三是在贷款风险评价与审批环节上,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四是在贷后管理上,要求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为了进一步明确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测算方法,《流贷办法》附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明确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主要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确定。在实际估算过程中,总的思路是首先考虑借款人用于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现有融资和能够投入到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缺口即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在估算营运资金需求量过程中,还要结合借款人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合理预测各项资金占用;同时考虑小企业融资、季节性生产、订单融资等情况。总之,充分体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实际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要求。 3、在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合理测算的基础上,《流贷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支付和贷后管理的要求 在对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进行合理测算的基础上,《流贷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支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同时严格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控,加强贷后管理。主要要求体现在: 第一,《流贷办法》明确贷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标准主要由当事人约定。《流贷办法》规定由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特别地,对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以及贷款人认定的贸易融资等其他情形,《流贷办法》要求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二,《流贷办法》进一步严格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一是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二是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三是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三,《流贷办法》加强对流动资金贷款的贷后管理要求,要求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要求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流贷办法》要求贷款人通过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和期限、设立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等方式,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一是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二是要求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三是规定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4、《流贷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的限制 鉴于目前实践中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用途的情况,为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流贷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同时,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违规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5、《流贷办法》如何防范超额授信风险 为防止超额授信,消除贷款资金挪用隐患,《流贷办法》在防范超额授信风险方面,要求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同时,明确了贷款人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法律责任,银监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四、《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析 1、《个贷办法》的主要内容 《个贷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个人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以促进商业银行提高个人金融服务质量,同时,审慎控制相关金融风险。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个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同时,防范借款人资金被挪用;三是强调合同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四是强调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2、《个贷办法》对个人贷款用途的要求 《个贷办法》明确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个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当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同时,贷款人应就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尽职调查,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3、《个贷办法》对个人贷款面谈面签制度的规定 《个贷办法》要求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一方面,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个人质押贷款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不进行贷款面谈,但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同时,除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强调面谈面签,主要是为了核实个人贷款的真实性,防止出现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的信贷资金被他人冒领挪用,以切实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4、《个贷办法》在支付管理方面的要求 这是《个贷办法》的核心内容。《个贷办法》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并要求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个贷办法》关于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例外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二是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上述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此外,考虑个体经营贷款与个人消费贷款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差别,个体经营户在商品生产和交易过程中,通常事先不确定交易对象且现买现付。对此,《个贷办法》作出以下特别规定:一是明确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二是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这样规定,可以满足农村经济和个体商户的实际发展需要。 5、《个贷办法》的出台,是否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与使用? 《个贷办法》就贷款流程等方面所作的一些监管要求,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同时,《个贷办法》提出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管理理念,已是目前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行做法,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现行做法的制度化,因此,不会影响到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此外,《个贷办法》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已就贷款人受托支付作了一些例外规定,小额个人贷款和个体经营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也不会受到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个贷办法》不仅不会给金融消费者增添麻烦,相反,其中的一些规定还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贷款人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应告知借款人”、“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等条款,都体现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理念。总之,通过对个人贷款业务的规范管理,可以进一步巩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经营管理的良好基础,为个人贷款业务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6、《流贷办法》、《个贷办法》是否适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流贷办法》规范的贷款人主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对《个贷办法》,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参照执行。这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贷款业务,其产品特征和业务运作模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业务类似;二是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组织、技术、管理上存在客观困难,难以全面执行《个贷办法》中的部分规定要求。 7、贷款新规实施贷款支付管理是否会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成本 贷款新规在起草过程中,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和讨论修改,充分考虑了境内外做法和各方意见。特别是在设计支付方式、确定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时,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特点、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由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实际业务测算。结果表明,贷款新规的贷款支付管理规定能够保证借款人的正常用款需求,也能够保障贷款资金的及时有效支付,还能够降低借款人的利息支出,节约借款人的财务成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可能从单笔业务上看会增加某些环节的操作成本,但实际上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整体贷款质量会得到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益也将得到提高。2023-08-10 04:11:411
什么叫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具有贷款期限较短、手续较简便、周转性较强、且融资成本比较低。其适用对象为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扩展资料:一、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2、借款的用途明确并且合法的;3、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是合法、合规的;4、借款人拥有持续经营的能力,且有合法的还款来源;5、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或不良的信用记录。二、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1、对借款人营运资金量进行预估;2、对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进行预估;3、其他因素,如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关联客户等。三、流动资金贷款调查事项:1、借款人的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组织架构、公司治理情况、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的情况;2、借款人在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核心主业、生产经营、以及经营范围等情况;3、借款人的真实财务状况,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资金贷款2023-08-10 04:11:493
如何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在实际使用中,我们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的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而是要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 1、上年度销售收入。我们要对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内容进行核实,对一次性、临时性的收入应予以剔除,比如一次性变卖固定资产所得,临时性的生产赈灾物资销售所得等,这些收入都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而且是一次性的收入,剔除后才能得出合理的主营业务收入,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的营运资金量才能更加符合企业实际。 2、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该比率的预定要有理有据,既要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又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及可实现性进行确定。最重要的是预测的增长水平要与企业现有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承受能力匹配,如果仅仅是为了达到需求量的测算而确定很高的增长率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对于过剩行业预计过高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就是不现实的。举个例子:某造纸厂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是5000万元,产能是15万吨,销售增长率为10%,本次欲向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为了增加营运资金需求对2010年的销售增长率预测为100%,提出的理由是新建车间将完工并达到产能30万吨。看上去理由很充分,但是没有考虑原料稻草和秸秆的供应能力以及市场对产品的承受能力,即产值翻一倍,原料是否能保证充足供给?产品是否能被市场消化?如果不能合理作出解释,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实际的流动资金需求量是否有这么大?借款人是否有将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到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能?因此可以看出,我们预测时要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充分验证,才能更加合理确定营运资金量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 3、计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时,要合理剔除报表中的不合理因素,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应剔除账龄3年以上的坏账,存货中的水分等,这样才能显示出企业运营中真正需要的资金量。 1、自有资金:任何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包括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及经营中形成的积累,如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反映了所有者的权益。但是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向不仅限于日常经营周转,还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投入、购买土地使用权等,这部分资金投入后,就势必减少流动资金的周转量,因此公式中的自有资金是指企业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部分,应剔除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的投入。我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自有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 2、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不仅包含借款人现有的他行流动资金贷款金额,还应该包含应付票据的敞口部门,原因是这部分敞口也是作为流动资金用途使用。如企业应付票据科目为400万元,经调查是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30%,那么敞口就是280万元,应作为被减项。 3、合理剔除应偿还的资金因素,如已到期的贷款、应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4、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包括自股东处取得的借款;发债;职工集资;通过融资租赁购入的小型设备;财政补贴;发行股票;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融资等等。 这样,在合理分析上述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就能得到借款人需要新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额,也就是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发生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很可能会与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额不一样的情况,基本有下面三种可能: 一是测算额度大于申请额度,表明借款人有可能要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的投入,如增加股东投入、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或者是到其他银行进行再融资; 二是测算额度小于申请额度,那就表明借款人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没有申请的那么大,我们就要考虑贷款的实际用途是否全部是投入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挪用至固定资产投资(结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分析),甚至投入房市、股市的可能,这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贷款用途。 三是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缺口计算出来后为负值,从表面理解就是借款人目前的自有资金和借入的流动资金已经大于其周转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也就是说借款人不需要流贷支持就已经能够完成周转需要。但实际情况是企业确实需要贷款,这种情况包括上面提到的一次性赈灾物资生产,这笔订单对借款人来说是临时性的生产任务,但日常资金都在周转使用中,没有生产这笔订单所需要的资金,因此计算出来的营运资金量没有包含本笔订单的需求,如果仅仅根据公式结果银行就不发放本笔贷款,就是没有考虑企业的实际交易需求来确定流动资金额度,是不合理的。 我们还要考虑借款人的经营规模及一定的保险系数,对于一些国家级的大型企业,要按订单考虑其真实需求。 此外,对于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就要根据其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而不是按照通常使用的自然年来计算。比如鱼类养殖行业,从育苗到出产成品鱼需要30个月的时间,再加上销售周期,那么该行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大约在3年左右,计算营运资金量的时候就要考虑借款人3年周转所需要的资金,如果仅根据年度报表计算得出来的数据就是不符合企业实际的不实数据,对测算流动资金贷款缺口就会失去参考作用。2023-08-10 04:12:031
流动资金贷款中借款人自有资金如何计算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2023-08-10 04:12:121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成因及对策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成因一、中小企业 贷款 出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融资过度。常言道,很多中小企业都不是被饿死的,反而是被撑死的。当他们拿到相对来说比较低的成本,且超过其经营所需要的贷款后迫切地想寻找投资方向,却一时之间不能很好地控制投向,俗话说隔行如隔山,风险自然就产生了。二、中小企业创新被贷款期限错配制约。他们有创新技术,技术投入很大,是应该大力支持的,重点是规定时间使用的贷款资金期限和实际使用的资金期限的不合拍导致了期限的错配。这样的错配不但制约企业的创新,更是很可能会会成为压垮企业的稻草,反倒事与愿违。三、应收账款居高不下。这种现象说明,在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难以更改,他们不能估计好下游客户回款风险。一些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话语权也少,与下游配套客户谈判时要做到等公正是很难得,尤其是大客户。他们为了发展业务和赊销产品,也不能不这样做。四、政策变化影响。企业的发展同国家的政策相关联的。制定国家政策制定的过程通常是复杂的和长期的,当它颁布时又很突然。政策的制定周期往往在企业发展现状之后,因此,它会使企业经营在决策上有一定的盲区。 五、事实上,中小企业主营业务经营不善形成的风险贷款比例比并不高。他们自己从创立发展到成功融资,是经过市场检验的并且是拥有比较成熟的经营模式。所以说,像这种单纯的主营业务经营失误形成的贷款风险的情况并不多,更何况这只是形成风险,并不是最终的损失。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对策一、树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中小企业借款初期申请融资额度是要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的。提前做好一些还款的规划。谨慎投资,避免盲目扩张。讲究诚信,稳定经营,保障还款,这样的中小企业想融资是不很难的。二、金融机构切实实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尤为《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它以科学的方式准确测算了贷款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在理想状态下,中小企业若果能避免过度融资,则可减少大概45%的贷款风险。 三、强化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规模管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要想大力发展创新驱动,就需要技改项目投入和银行配套的中长期贷款。在准确评估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多发放部分的中小企业中长期的技术改造贷款。当该贷款期限和企业实际使用期限能很好地衔接时能有效地预防一部分中小企业不良贷款。 四、帮助中小企业盘活应收账款。营造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的环境。金融机构可最大限度利用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前提是要控制风险。像国有企业等债权人,需以政治高度去配合办理一些保理业务。五、加强贷后过程管理。间接贷款挪用的问题比较常见并不少见,而且很难被发现,这会埋下深深地风险隐患,应提高警惕性。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为他们定制灵活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降低风险。2023-08-10 04:12:211
借款人自有资金 为负值应该怎么办
测算不准(出现负数)的原因分析: 1、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很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自有资金用作固定资产, “短贷长用”的情况很普遍。 3.有些企业为征地等方面需要虚增实收资本,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2023-08-10 04:12:312
流动资金限额测算应该剔除银行承兑汇票吗
银行承兑贴息没有发票能走财务费用吗?可以先以相关票据做账,计入财务费用.但没有发票不可税前扣除,需做备查,所得税汇算是调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申请人(持票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因此贴现一般情况下会有利息支出,如果该汇票有票面利率,在票面利息大于贴现利息时,就会产生利息收入,否则仍会产生利息支出.所以贴现时收到的款项与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入账金额)是不相等的,其差额实际上属于融资行为的利息,根据会计准则,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税务一般认可的承兑汇票贴现息必须得是银行部门开出的,一般企业开出的收据不可作为财务费用-贴现息进行税前列支.银行承兑贴息怎么做账?1、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贷:应收票据--公司名称2、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红字)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以及"财务费用"相关红字二级科目、"应收票据"相关二级科目核算.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银行承兑贴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2、带息票据的贴现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综上所述,银行承兑贴息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之下,我们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当中的.当然了,没有发票凭证的话,这部分就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了,相信大家一定不会忘记这一点的.此外,银行承兑贴息的做账操作,也在上述信息当中了.2023-08-10 04:12:401
自有资金量为负说明什么
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部分较为合理。否则现在算的借款企业都不需要资金,其实并非如此。 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及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式的理解2023-08-10 04:12:532
为何会出现年底突击花钱现象
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果一个单位年内不能用完预算,说明这家单位就不需要那么多预算,第二年的预算就可能缩减。换句话说,年底突击花钱完成预算,目的是为了明年的预算不会减少,是为了手中可支配资源不会减少,是为了争夺明年的预算。这实际上造成了预算只能增加很难减少的现实状况,它促使预算执行过程中没人愿意节约。当然实际生活中还有因为到了年底要支付各种款项、要结算等其他原因。2023-08-10 04:13:143
审计怎么断定突击用钱
首先,我们要密切关注预付款方式中的“套现”和“提现”问题。注意用拨款代替支出。拨款直接算作付款,但资金没有实际使用;虚假支出、超出相关项目预支资金或者违反项目进度的;提前付款、延期使用、期末先发钱发票、后“补货”大量消费等问题。二是密切关注乱发钱的问题。重点关注文件起草费用、专家业务咨询费、项目服务费用等项目,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的费用;以年终表彰、超标准超范围奖金补贴的名义;岁末年初,在公务接待场所、酒店、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等地举办类似的培训、考察、会议活动,消费大而集中,增加基层负担。第三,重复建设的“劳俭浪费”问题。重点对未损坏的道路地砖、街道垃圾桶等市政设施进行拆除更新,对绿化带内的相同植物进行挖出重新种植,对路灯、电线杆进行反复油漆等。2023-08-10 04:13:211
《破事精英》第22集《突击花钱》拍得怎么样?哪些剧情的值得关注?
非常好。被粉丝们期待两年之久的都市喜剧《破事精英》开播以来热度持续攀升,每一集的主题都能让观众快速入戏,产生共鸣。在最新的剧情“谁不说俺家乡好”和“突击花钱”中,由屠画饰演的八卦秘书金若愚再次让观众着迷。2023-08-10 04:13:295
如何保证“突击花钱”不违规?
又到年终岁尾,普通人家或许会想着盘点一年进账,看看今年守住了多少钱。而对一些公职部门而言,年底可能盘算的又是另一本账了。 在你还忙着千方百计地省钱存钱时,人家可能正好相反:眼瞅着没几天这一年又翻过去了,可今年预算账目上,却还有颇为可观的结余,如果不在年前突击花出去,这可就是“赔大发”了。年终突击花钱季,又于此拉开帷幕。 “突击花钱”,遭舆论诟病多年。可是,有官员表达了不同的意见——“财政部官员:年终突击花钱不违规”。财政部官员白景明表示,虽然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还指出“突击花钱”不仅中国有,日本也是如此。 当然,如果只是搬出邻邦也有突击花钱的例子,就想佐证突击花钱的正当性,恐怕说服力有限。道理很简单,就好像你做了坏事,别人也做过这种坏事,但不管多少人作恶都不能证明作恶本身的正义性一样。 既然如此,还是来看看数据,数字是最明晰最有说服力的东西。财政收支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累计支出10.5万亿元,而今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指标为12.4万亿元。也就是说,还剩下约1.9万亿元的预算资金待支。需要突击花出去的就是这些钱。 其实,12.4万亿的全年预算指标摊下来,每个月大概都有1万多亿,算来年底这个月的还不算太离谱。而且诚如白景明所说“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并非同一概念”。只要年底确实有这些项目,都在预算内,而支出也完全合乎程序,那么年终突击也只是完成预算指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违规。 可是,白景明也提到了三种违规花钱情况:一是原本没预算,但非要花钱;二是有预算,但是不走正常审批程序;三是有预算也走程序,但最后“做了手脚”。他还补充“这些情况确实存在。不仅发生在年底,每个月都有可能”。你看,其实白景明也知道公众诟病的突击花钱主要针对的是哪一种情况。不应揣着明白装糊涂,只在“突击”和“违规”上抠字眼吧。 “突击花钱”更深层的病根,舆论也声讨多年,就是现行预算编制中的“基数加增长”的方式:每年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交。这就直接导致了那些年终预算尚有结余的部门,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花,不然不但今年剩下的要上交,明年预算规模还可能遭削减。 所以,在这样的情势下,突击花钱很难保证不违规。是否违规,定义权和“最终解释权”必须交还给民众。有内部和外部的严格监督,才能保证预算花销是科学有序的。同时,除了预算,各部门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障以及一些行政罚款等“预算外收入”也该纳入严格管控。唯有如此,突击花钱、三公消费等才能真正做到不违规、不逾矩。2023-08-10 04:14:071
突击花钱的问题根源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突击花预算”是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我们不允许上一年没用完的预算留到下一年,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全部花完。”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中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叶青举例说,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万元,但是只花了80万元,节约下来的20万元不仅全部上缴,而且第二年的预算会因此被削减为80万元。“节约不仅没好处,而且还吃亏。”叶青说,“这是最大的问题。”他和其他财税学者大力提倡的,是另一种模式的“零基预算”: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不过,在持续十余年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预算改革中,这一模式虽然早已被广泛认可,却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人们习惯上还是会把上一年预算花销的数额变成下一年的金额”。 人们曾经寄望于修改中的《预算法》。这部被财税法专家评价为“重要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从2005年起便进入修改程序,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最后通过施行。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说,预算法修订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大型会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甚至将它列入必须审议且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但最终,2006年的修订稿在征求意见中因分歧太大而被搁置了下来。各方的博弈是主要原因。曾经多次参与《预算法》修改讨论的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透露,现在《预算法》的修改稿由财政部和人大同时起草。2010年,当双方把草案汇集到一起之后却发现,与1997年的版本相比,新形成的修改稿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叶青强调,预算法的地位特殊,影响面太大,“预算法需要修改的内容,很多正在各地实验中”,这些都造成修改“难以下手”。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尽管到11月23日为止,专家们还没有看到草案的全貌,他们只能从新闻透露的修改原则中寻求变革的蛛丝马迹。对叶青而言,最让他兴奋的,是第一条基本原则:“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收入和支出都被纳入预算的范围内,各级预算向社会公开,那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就会通过公众的监督得到遏制。”他说,“只有透明公开的预算才会真正公平。”在这位统计官员看来,同样要改变的,还有预算编写方式:应当严格按照当年的情况,办多少事、花多少钱。他同时提议,对于各地方、部门节约下来的预算,给予一些奖励措施,比如“一半上缴,一半留在本单位”。“最重要的是把一切都公开地放在预算平台上,这样才能避免制度‘走样"。” 全国人大此前公布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特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各级政府年度预算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安排支出外,可以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补充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谢学焘认为,如果该条款最终通过,对突击花钱的问题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原来都是希望把预算用完,追求收支平衡,甚至是适当负债。但是现在的提法是,如果当年用不完,可以有一定的空间,把钱用到下一年。这比原来更为科学。”谢学焘说。 事实上,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一些单位虚报预算支出的现象时有存在。正是政府预算的粗放式管理,为突击花钱提供了资金来源。因此,要防止突击花钱,还必须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入手,挤干财政资金预算中的“水分”。2023-08-10 04:14:131
年底 突击花钱是什么意思?
党政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每年都有费用预算。如果拨款用不完,今年剩余的钱要收回,而且明年财政可能给的要少。基层单位花钱的时候,年初不敢花太多,防止年底钱不够。因此大多单位前期花的不多,年底突击花钱2023-08-10 04:14:294
财政收入不是当年必须花掉的,12月突击花钱简直是丧良心,而这也是财政拨款单位的常态化操作。
年终突击花钱,弊端很大。近年来,财政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在考核办法中纳入了均衡支出这一条。也就是说,一年12亿元的财力,每个月应按1亿元支出进度考核。 但这个力度远远不够,很多地方当年积习或你所说的常态化操作问题一时难以彻底改变。 突击花钱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当年到11、12月超收,年底前需要把钱花出去。也有部分地区,平时现金紧张,财政部门因为怕单位平时要钱的太多,对日常预算控制的比较紧,但到年底积累的财力又需要豁出去所造成。 但更多的地方,根本的问题是受利益趋动。国家预算法制不严,查究不力,给此不规范运作留下了操作空间。2023-08-10 04:14:371
年底突击花钱花在哪
突击花钱花在哪儿了?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调查后说: 面对这种暂时无力改变的现状,众多纳税人更加担心自己所缴纳的税款是否已被各级部门单位违规花掉。 一位在地方事业单位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很多财政拨款是固定的,比如人员工资费用,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而一些专款专用的财政拨款则受到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机构的监督,通常也不会出现大规模挪用或突击消费的情况。” 白景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虽然12月份财政支出规模确实会大一些,但基本上都是经预算安排且根据政策和实际需要执行的支出,而且绝大部分资金是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 这个解释固然权威,但过于模糊。施正文表示,公众理应知道财政费用花在了什么地方,且这种关注不应仅仅聚焦在“年底突击花钱”上。正是因为一些部门单位大笔花钱“不透明”,才让年底时段的开支成为众矢之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纳税人应当有权利得知公共财政的使用情况,“但这些信息并没有得到公开。如果公民想知道年底大量的支出可以去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以满足知情权。”他认为,让财政支出更加透明可以让公众更加了解“年底突击花钱”的真实情况。2023-08-10 04:14:441
企业年底大量购进物资,与会计做账,避税有什么关系?
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要区别分析。 1. 突击花钱。这种做法一般是国企,民营企业的钱是老板自己的,因此不会做这种蠢事。 2. 为下一年的生产进行储备,预防材料涨价而大量购进。这是正常的企业行为。虽然将流动资金大量占用在存货上,并不符合财务管理原则。但是为了应对涨价成风的原材料市场,企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3. 如果企业年底大量购进的物资属于以上两种,那就都与避税无关。 4. 如果该“大龄购进物资”系非生产经营方面的生活福利性质的物资,在账务处理上,一般应通过成本、费用列支。这种情形,就属于避税了。不管国企、民企,都可能会这样做。这样做,虽然看上去损害了一点国家税收,但是广大职工受益,应该还算利国利民的。2023-08-10 04:14:512
十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1、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2、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4、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9、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10、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十个严禁2023-08-10 04:14:581
陆军十个严禁是什么
陆军十个严禁具体如下:严禁借过年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年、进行非公务性宴请。严禁下级单位向上级领导机关送钱送物。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截留、挪用和私分各类慰问金、慰问品。严禁用公车出长途探亲访友、旅游、办私事。严禁到所属部队从事非公务性活动。严禁对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上互联网。严禁借过年之机向官兵推销节日用品。陆军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兵种,主要在陆地上作战。冷兵器时代主要兵器有刀、剑、弓、矛等,现代的陆军兵器则包括枪械、火炮、战车、直升机、导弹等,多不胜数。陆军是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是陆地作战的主力,是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中历史最久,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历次作战中发挥最出色的军种。当代陆军主要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兵(坦克兵)、炮兵、陆军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化学兵)、通信兵、电子对抗部队、侦察部队、气象部队、测绘部队等兵种、专业兵组成,有的国家陆军还编有空降兵、陆军火箭兵、铁道兵和特种部队等。是一个多兵种、多层次、多功能的合成军种。通常设有军种领导机关,一般按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有的还编有集团军(军)一级。主要装备步兵武器、坦克、装甲车辆、火炮、导弹、直升机、汽车等。担负在陆地歼灭敌人的任务,既能独立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联合作战。2023-08-10 04:15:272
今年以来各地奉中央命令不准大吃大喝,明显都收敛了许多,那么到年底预算用不完怎么办?
预算用不完有两种处理办法,看上级的要求。1、剩余预算退回(上交),下年预算编制为零基预算。2、剩余预算下年继续使用,下年预算编制为滚动预算。对于年底突击花钱,中央也有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27日)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2023-08-10 04:15:442
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法律分析: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法律依据:《“八项规定”中对于国家公职人员设计到财务的80项禁止行为》1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4 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5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6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7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8 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9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2023-08-10 04:15:521
快过年了,宝妈们过年走亲戚都要花多少钱
这位知友,过年就是"突击花钱"的活动,宝妈们过年走亲戚都要花上上千元至几千元。这些花销只要是给长辈亲戚买礼品,孝敬老人的过年钱。当然带着孩子串亲,还会赚回一部分压岁钱,但总体来讲,付出大于少量进项的。2023-08-10 04:15:591
海南大学农业管理硕士分数线
海南大学农业管理硕士分数线是251分。根据查询海南大学官网信息显示,2023海南大学硕士录取分数线是文学硕士363分、理学硕士279分、医学硕士296分、农业管理硕士分数线是251分。海南大学,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2023-08-10 04:06:061
海南大学考研好考吗
海南大学考研相对好考,毕竟海南大学是个二区学校。1、想考海南大学的研究生,相对好考,毕竟是二区学校。2、是否好考是相对而言,要看和哪个学校比:如果和一区的985、211大学比则好考,但如果和海南其他普通大学比则不好考,毕竟是211重点大学。3、是否好考要看招生单位所处的地域和名气,因为报考生源不同。一般来说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的名校都难考,而二区的学校则比较好考。4、是否好考还是要看各人的备考:如果备考充分就好考,否则就难。因为能否被录取是看初试和复试的分数排名。海南大学是海南省属综合大学,在海南岛上有着响当当的牌位,社会影响力也在逐渐提高。该校的教学设施也在渐渐地完成,海南大学的环境也是很不错的,会让自己有一种满足感,图书馆很有文化气息,每天的人也是非常之多。2023-08-10 04:05:233
海南大学研究生分数线什么时候出
海南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公布时间2月21日。海南大学研究生考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出来,初试成绩公布一般在2月下旬,国家线公布在3月份。复试时间一般在次年月下旬至4月上旬,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己安排。2023年考研成绩预计在2023年2月中下旬公布,预计在2月21日。研究生初试结束后差不多1-2个月出成绩。研究生初试时间在12月下旬,初试成绩公布一般在2月下旬,国家线公布在3月份。复试时间一般在次年月下旬至4月上旬,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己安排。海南大学简介: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由天津大学对口合作建设。2023-08-10 04:04:511
海南大学考研有小学教育专业吗
海南大学考研有小学教育专业。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从海南师范大学最新2022年硕士招生目录来看,新增小学教育非全日制专硕,计划招生10人。2023-08-10 04:04:451
2023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是多少?
2023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分数线:360分。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1983年组建的原海南大学;2007年8月,两校合并组建新海南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截至2022年3月,学校校园面积6073亩,拥有36个二级学院,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4个本科专业、6个博士后流动站。专任教师2500多人。截至2022年,海南大学位列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130名。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中国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研究生简介:研究生(Postgraduate)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学历,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为“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按照学位类型的不同,研究还可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型研究生两种。学术型研究生一般是指拥有学术型学位的人员,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专业型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2023-08-10 04:03:591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有播音主持专业吗?
海南大学是没有播音主持专业的研究生招生的。该校新闻传播和艺术类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目前只有艺术设计、文艺学、新闻与传播(含媒介传播)、音乐、舞蹈学专业。2023-08-10 04:03:531
海南大学复试名单2023
海南大学复试名单2023介绍如下:海南大学复试名单可在海南大学官网查询。研究生复试名单一般通过所报考学校网址进行查询,学校公告都会将复试名单公示出来。进入学校网站,找到研究生教育或者是研究生招生网,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如果找不到结果,可以拨打所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电话,电话一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都会标明。考研复试要注意:在参加复试环节之前,需要准备证明自己身份和成绩的一些材料。一般情况下,各大学校都会要求考生提早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本科院校的学生证以及每个学期的成绩单。再去报考的院校面试之前可能学校会发出通知,要求学员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必备材料之外,有一些院校可能还要要求已经毕业的学生要准备毕业证,很有一些相关部门的盖章。而大四的学生则需要准备生源地部门的盖章以及学校的官方盖章。如果在复试环节想要去给导师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在简历方面一定要下足功夫。自己的成就越高,老师对你的印象自然就越深刻,越是能证明自己在本科期间的表现与能力。简历上面一定还要包含一些丰富的实习经历和感悟。扩展资料:自我介绍要领介绍考生要在自我介绍中精神饱满、面带微笑,表现出年轻人应有的朝气和热情,在面试过程中始终保持微笑会让考官产生一种舒适、温和的感觉。考生在介绍中要清晰地传达出自己的相关信息,语速要平稳、缓和,发音要清晰、有力。明亮清晰的发音可以让考官感受到你所带来的气场,使考官融入到你的话语系统中。眼神的交流要贯穿于整个面试过程中,从自我介绍到抽题答问再到与导师的自由沟通,都需要加以一定的眼神交流。考生眼神一定要正视考官的眼睛,表现出一定的专注、认真,同时充满自信,切不可飘忽不定,飘忽不定是一种典型的缺乏自信的表现。如果考生实在不敢正视考官的眼睛,也可以正视考官的鼻子。2023-08-10 04:03:041
海南大学2023拟录取名单
海南大学2023拟录取名单如下:研究生复试名单一般通过所报考学校网址进行查询,学校公告都会将复试名单公示出来。进入学校网站,找到研究生教育或者是研究生招生网,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如果找不到结果,可以拨打所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电话,电话一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都会标明。学校简介: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南省会海口市,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海南省、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是中西部高校联盟主要成员。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1983年组建的原海南大学;2007年8月,两校合并组建新海南大学。学校设有二级学院36个,开办本科专业74个,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2023-08-10 04:02:451
海南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出来了吗
海南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已经出来了。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考生)”的前提下,可根据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核定后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向考生公布。2023-08-10 04:02:325
海南大学什么时候公布2022年研究生复试名单
很快会出结果。据海南大学消息,该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已经于3月27日启动,截至4月30日结束。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2023-08-10 04:02:121
海南大学招生办电话
海南大学招生办电话如下:海南大学教务处电话:0898-66279058、0898-66252051。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由天津大学对口合作建设。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1983年组建的原海南大学;2007年8月,两校合并组建新海南大学。2023-08-10 04:01:431
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有哪些专业
海南大学是一所位于中国海南的综合性大学,其在职研究生专业相对比较丰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2、理学:统计学。3、农学:农业经济管理。4、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侦查学、军事法学。5、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等。6、教育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7、以上是海南大学目前在职研究生专业的主要分类,具体的专业方向可以参考海南大学官方网站的招生信息,也可以通过拨打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进行了解。2023-08-10 04:01:351
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值得读吗?
值得读。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是专业硕士,学员要在期限内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招生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方可参加该校的课程学习。具体的报考流程如下:首先学员在海南大学的招生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根据报名网页的提示,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并支付报名的费用。其次学员根据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网报信息的现场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届时参加招生考试。考试有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获得海南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员在该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学员在海南大学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完成专业计划的全部学习任务,达到证书授予的条件,即可获得该校颁发的双证。海南大学是海南省直属的、海南省和海口市共建的正规公办大学。以上就是对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流程的介绍,有报考意向的学员,根据上述的流程完成报考。学员在海南大学获得的双证是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的含金量比较高,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可用于报考公务员、职称评审、积分落户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的问题,您可以关注我们,掌握最新政策信息。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放网申报名中。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预报名地址:https://www.87dh.com/yjs2/2023-08-10 04:01:191
海南大学推免生政策
海南大学推免生政策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2]7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条件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况操、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三)除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外,已修读课程无重修、重考、补考记录;学生在前三学年中没有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非英语类专业学生CET4达到425分。2023-08-10 03:5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