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t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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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费用报销者自行将报销附件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并按"费用报销单"上内容填写完整并在报销人处签字。
②、报销单送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
③、报销人送报销单至财务部,由会计审核。
④、经审核无误的"费用报销单"送呈总经理审批。
⑤、出纳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报销单支付款项或结清借款。
费用项目费用属于哪个项目,就写哪个项目名称,这里就写具体的费用名称。
费用类别费用属于哪个类别,就写哪个类别名称如交通、餐饮、会议等。
扩展资料
日常费用的报销
1、日常费用指日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不含货款、加工费、工资),该类费用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
2、"费用报销单"后附发票(收据)、入库单、请购单(申请单)、送货单(此单在购材料、办公用品、物料消耗品时提供)。
3、"费用报销单"和附件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者,按最小金额报销、
4、附件一律用胶水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面,并保证正面朝上不得倒置。
-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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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差旅费有专用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店有卖),不用一般的报销单。
如果用上面的话
费用项目 类别 金额
交通费 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10
误餐费 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10
住宿费 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10
报销金额合计:叁拾元正。
- 可可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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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三个地方要填写:用途(这钱你干嘛用的,出差还是吃饭),支出日期,申请人。
- kikc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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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旨及有效性
制定公司费用政策及报销程序(以下简称‘政策")的宗旨在于:为公司建立出差、招待、通讯及异地工作人员相关费用等各项费用报销的指导方针,明确报销的流程与方法。本政策即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指导方针
本政策无法为各种及所有情况提供具体指令,在员工遇到本政策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应运用基本的常识和成本效率意识予以应对。
一般而言,只要时间、费用额度得到批准,出现政策未述情况,可以与费用管理和人力资源部达成共识予以解决。
2.1需要遵循的一般原则:
◆ 每个决定都要建立在提高成本效率的基础上。
◆ 费用的报销只针对公务行为产生的费用。
◆ 本政策是费用报销需遵循的唯一政策。
2.2违背本政策:
如果违背本政策,将会影响费用报销的审批进程,并影响报销金额。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警告处分或免职处理。
3、差旅费用
3.1、出差的定义
3.1.1出差:指员工因公司业务原因,离开其原来的工作地点,前往其他地方(城市或国家)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3.1.2出差根据时间长短及距离远近分为三类:
3.1.2.1近距离外出:指距离工作地较近(一般指同城或距离工作地50公里以内)不需要在外用餐的出差。
3.1.2.2当日出差:指当日可以返回(一般指距离工作地50公里外400公里以内)但需在外用餐的的出差。
3.1.2.3 住宿出差:指距离工作地较远(一般距离工作地400公里以上)需在外住宿的出差。
3.1.3 因个人原因或有家属陪伴的旅行:员工应将个人部分和同行家属部分的旅行费用从需要公司报销的费用中剔除。而且这种旅行不应占用工作时间。
3.2 差旅计划与成本效率
当制订出差计划并实施或者离开日常工作地点而到外地执行特定的工作时,应时刻关注出差的目的以及成本效率。出行之前,应将其他交流方式作为首选。员工有责任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原则上,员工只有权报销与被委派的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费用。所有差旅事先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出差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员工的费用报告进行控制,并且只批准必要的费用。
为了能够享受到价格优势,必须尽早制订出差计划。
所有出差机票都由各公司“行政办”负责预订。
所属集团公司人员出差机票由集团办公室负责预订。
上述政策同时也适用于公司所组织的各种研讨会、展览展示会以及集体出差。
3.3 集体出差
如果同一部门几个员工一同出差,可以共同提交一份申请。不同部门的员工必须分别提交申请。由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则可以共同提交一份申请。参会的人员应住在组织者指定的酒店。
组织者负责提供总体计划,包括:出差的目的和日期,参与人员名单,交通方式、住宿、膳食安排和包含在总体费用中的其他费用、预先申请、费用报销等等。
3.4 出差证件(护照和签证)
员工应持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确保所需证件在出行前准备妥当。出国旅行的员工应在出差前自行咨询签证的必备条件。签证期限、被访国家(或地区)的公众假期以及特殊规定(至少保证签证在有效期内等)均为需要考虑的事项。违反上述注意事项,可能影响费用报销,导致少报或不报。因工作而产生的签证费由公司承担。
3.5 健康及其他相关要求
员工负责咨询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对健康的要求,并根据要求执行。如有特别要求,如体检、接种疫苗等,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3.6 差旅申请
3.6.1员工在出差之前必须将自己的出差计划和联络方式通知到各自的上级和有关的同事。员工出差必须得到上级的批准。除近距离外出以外其他所有出差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填报出差的原因、目的和行程,并作出费用预算。
3.6.2员工出差申请得到批准后,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
3.6.3 员工出差申请审批程序(见附表1)
3.7 差旅费用准备
经常出差的员工应办理个人信用卡,以备出差之用。偶而出差的员工可以向公司财务申请借款。借款金额限于出差费用预算金额内(剔除已由公司代办费用,如机票、住宿费等等)。借款使用公司统一的“借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到财务借款。市场业务人员外出借款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如果借款金额较大(5000元以上)或是到国外出差需用外币的,必须提前向财务申请,以保证财务有1-2天的准备时间(不包含假日时间在内)。借支外币时还需向财务提供出国签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方可申领到所需款项。
3.8乘坐交通工具规定(见附表2)
3.9 空中旅行
员工出差采用飞机出行的,出差机票统一由各公司“行政办”预订,应尽量选择价格最经济合理的机票。国内国外旅行一律乘坐经济舱。
3.10 陆路旅行
为避免过高的出租车成本,员工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乘坐公交车、火车、地铁之类的地面交通工具。在特殊情况下(有交易客户同行、紧急情况、有可能耽误出发时间或携带物品过重、下雨天访客等)可以乘坐出租车,但票据上必须注明乘车起止地点,原则上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3.11 公司车辆使用和租车
3.11.1公司车辆和租车业务统一由各公司行政办负责管理。
3.11.2使用公司车辆出差,限于近距离外出或当日出差。如因情况特殊(紧急送件、需随身携带物品过重及其他紧急情况等)需使用公司车辆远距离出差,事先必须向行政办提出申请并由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统一调配车辆,并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未经行政办负责人允许,出差人员不准随意驾驶公司车辆,若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一律由责任人承担。
3.11.3因本公司车辆调配不及需向外租车时,必须由各公司行政办负责办理。如未经行政办同意,其他部门或个人私自租车,其租车费用公司不予承担。公司办理租车业务时应选择正规的出租业务公司。
3.11.4如果使用公司车辆出差,出差期间所有公司车辆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公司不再承担出差人员的其他交通费用。
3.12 私家车辆的使用
3.12.1公司不鼓励使用私家车辆出差。如果未经行政办报请总经理批准,员工私自使用私家车辆出差,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员工自己承担。
3.12.2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私家车辆出差的,需征得行政办报请总经理同意以后(以书面形式,使用公司统一出车单)可以出车。公司只承担公务出差旅程全部燃油费、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其他车辆费用一概不予承担。车辆燃油费由行政办核定,通行费、停车费等凭实际单据报销。
3.13 住宿
3.13.1 员工按照职别入住不超规定标准的旅馆或酒店,并在限额内凭有效发票据实报销费用。如因特殊情况超出限额的住宿,必须事先得到有权批准后方可入住。未经批准,其超限部分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
3.13.2员工到本集团关联企业出差,如果住宿是由出差地公司统一安排的,出差地公司也必须参照各职别人员住宿标准安排,但住宿费用由出差人到本部公司报销。如果公司有现成的住宿设施,原则上必须利用公司的住宿设施。
3.13.3员工在出差期间,投宿于亲友家时,原则上不作任何形式的补贴。
3.13.4 不同职别员工一同出差,原则上要求按各自住宿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必须得到有权批准后以特殊情况对待。
3.13.5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招待客人住宿的,客人住宿费视同招待费用凭实际发票报销。(此条款参照‘4.3.7"招待活动授权与档次标准执行)
3.13.6 出差住宿标准(见附表3)
3.14 餐费补贴
3.14.1餐费补贴是指员工在出差期间的用餐补贴。餐费补贴按餐数来计算,早、午、晚餐分不同的标准计算。
3.14.2餐费补贴只针对在外用餐的出差情况。“近距离外出”的出差不享受餐费补贴,若因工作原因造成误餐的,可以享受一餐午餐补贴;“当日出差”可享受一餐午餐补贴,若因工作原因需二餐在外用餐的,则按午、晚二餐享受餐费补贴。“近距离外出”误餐补贴和“当日出差”餐费补贴均按“其他城市”餐费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3.14.3餐费补贴报销必须随同其他能证明出差行为的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同报销,若提供不出证明票据而出差行为属实的(如公司派车出差、非住宿出差、未投宿旅店等),必须得到本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才允许报销餐费补贴。反之,则不允许报销餐费补贴。
3.14.4 如果在出差期间因业务原因招待客人用餐的,招待费按核定标准(参照4.3.7招待活动授权与档次标准)在限额内可以报销,但员工本人不再享受此餐餐费补贴;在出差期间接受业务单位招待用餐的,原则上也不再享受此餐餐费补贴。
3.14.5 员工到关联企业出差,原则上用餐是由出差地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不再享受餐费补贴。
3.14.6 如果是会务、研讨或培训性质的出差,而且会务费、培训费等里面已包含餐费的,则员工不再享受餐费补贴。
3.14.7 出差期间已随同公司高层领导一同用餐的,公司不再支付餐费补贴。
3.14.8 其他出差期间公司已承担个人用餐费的,出差人员也不享受餐费补贴。
3.14.9兼带私人旅行的出差,私人旅行期间不得享受餐费补贴。
3.14.10员工福利性休假期间(如年假等)或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各类会议、培训、参观等等活动期间,均不得享受餐费补贴。
3.14.11 参加公司集体性活动(如会议、培训、参观、旅游等),员工不享受餐费补贴。
3.14.12异地工作人员探亲或休假期间,不享受餐费补贴。
3.14.13 餐费补贴标准 (见附表4)
3.15 出差期间的个人用餐
3.15.1 员工在出差期间除因公务原因招待客户的用餐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允许报销外,公司不再接受其他个人餐费报销。
3.15.2 公务出差性质的会议、研讨或培训等发生的餐费,如果已包含在会务费、培训费等里面,不能另外报销餐费;如果会务、培训费等里面不包含用餐费,而用餐是由组织者统一安排的,则可以凭有效发票据实报销餐费;若用餐是由个人自行解决,则按对应的出差餐费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3.16其他公务费用
其他因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如:长途电话费(应尽量避免使用酒店电话,除非是免费电话)、传真费、复印费、行李搬运费、停车及通行费用等等,如果金额合理并能够提供合法的票据,则可予以报销。
3.17其他个人费用
原则上所有个人费用(如私家车辆的燃油费、修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该车是否用于公干;非公务出行的出租车费、消费发票、交通违规金等)都不予报销。除非与公司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公司有明确的规定,允许这些个人费用可以由公司报销的除外,但涉及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必须纳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3.18 差旅报告与费用报销
3.18.1 差旅报告
员工出差期间如发生行程变化或时间变化等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及时汇报,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变更(如临时增加公务事项增加行程、因个人原因使处理公务时间延长等等);其他因客观原因(出差员工生病、交通堵塞或其他意外情况等)造成出差行程与时间变化的也应及时向上级负责人报告。
员工出差回来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将作销假登记),并知会应知会人员。当日出差的要求当日报到,当日晚回的可以隔天报到。住宿出差的要求出差返回的第二天报到。
3.18.2 差旅费报销
3.18.2.1 员工出差返回工作地后一周内必须提交差旅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要求出差一次报销一次,当次出差的所有费用金额全部在一张报销单上体现;如果连续出差,可以允许几次出差合并一次报销,报销期限也可适当放宽至距离第一次出差返回的30天内,但一张报销单上只填一次出差费用;不允许将一次出差单据拆分几次报销。
3.18.2.2 员工报销差旅费使用公司统一的“差旅费用报销单”,差旅费用报销单必须附有合理合法的发票,任何使用虚假发票、过期发票、非业务消费发票或与此次出差无关的发票(如:未经批准的招待费等)的行为都将被拒绝。如果违规金额较大或是情节严重的,将被报告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有权向该员工发出警告函,如果一名员工收到二次警告,人力资源部将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3.18.2.3交通费、住宿费发票是确定出差餐费补贴金额的主要依据,如果没有客观依据能够证明出差的具体天数,将无法享受餐费补贴。住宿出差都必须要有住宿发票,而且发票上必须要标注清楚住宿天数与每晚住宿价格。若因特殊情况提供不出发票的,必须要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有力证明,才能享受餐费补贴。
3.18.2.4 差旅费用报销单的填写及原始票据的粘贴。首先将发票根据费用类别分类粘贴在“衬托单”上,即按交通费、住宿费、招待费、其他费用分类粘贴,并使用公司统一格式的“差旅费用报销单”逐项填写报销内容和金额,然后将粘贴有原始发票的衬托单附在“差旅费用报销单”后面,餐费补贴必须将“早餐”和“午/晚餐”分开填写并注明餐数。
3.18.2.5 差旅费用经逐级审核通过,才能到财务进行报销。如果预支差旅款项的,财务有权扣还借支金额;如果报销金额不足扣还的,报销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还款。
3.18.2.6 如果出差返回后60天内不提交差旅费用报告的,公司将不再接受此报销(特殊情况例外:如生重病等),特殊情况公司允许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报销。
3.18.2.7差旅费报销必须遵循税法的规定。根据规定,差旅费的报销为免税,但在报销的费用中涉及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必须纳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公司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招待费用
4.1 招待费用定义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有关客户、供应商、融资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者交际、接待等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本公司内部员工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用餐费等等。
4.2 招待费用项目
招待费用分对外招待费和对内招待费。对外接待的对象是外界关系人,对内接待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内部员工。列入招待费的具体项目有:会议费、研讨费、餐费、礼品费、娱乐费、典礼费及其他招待性质的费用等等。
4.3 对外招待
4.3.1 所有对外招待活动必须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或紧密关联,相关负责人首先必须判断是否需要招待,然后确定招待级别。
4.3.2 招待活动地点应放在公司或是正式的商业场所,如果公司具备招待条件的应把公司作为首选场所。
4.3.3招待客人应谨慎,应妥善地将访客或客户照顾妥贴,但不要做得过分。过度的招待费用将会影响费用的报销。
4.3.4 招待活动根据对象、目的及场所,分为三档:
●A类 :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B类 :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C类 :一般性的招待。
4.3.5招待负责人必须在费用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待活动。各招待活动需事前审批的必须填写书面的招待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进行书面申请的,事先都必须以口头方式向上级请示,事后再补充申请。
4.3.6其他招待如礼品馈赠、娱乐及其他交际活动等等的实施,参照‘4.3.7"标准执行,所有招待活动都属于公司行为,原则上必须有二人以上参与。
4.3.7招待活动授权与档次标准(见附表5)
4.4 对内招待
4.4.1对内招待主要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参加的公务会餐。一般对内招待活动有各类培训、研讨、参观、会议、庆典会餐、关联企业内部招待等等。
4.4.2如果是由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由活动召集者统一负责活动的申请、开展及各类费用的报销事项。
4.4.3员工因工作原因加班(不包含自发的加班),加班时间超过二个小时的,由部门负责人申请加班用餐,得到批准以后,由公司食堂免费提供加班餐(晚餐或夜餐)。如因工作特殊(如抢修、紧急装车等)错过食堂用餐时间耽误用餐的,由部门负责人向行政办申请到厂外用餐,得到批准以后,员工到厂外用餐,用餐费用按不超过餐费补贴标准范围内(参照3.14.13‘其他城市"餐费补贴标准)凭实际有效发票报销。但此项规定不包括特殊工作性质的员工(如门卫)或其他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员工及在工薪中已包含餐费补贴的情况。
4.4.4关联企业之间员工出差的招待费。原则上员工到关联企业出差,统一由出差地公司提供食堂免费餐;如无食堂招待餐的,由出差人自行用餐,按出差餐费补贴标准报销费用;公司中、高层领导到关联企业出差,因工作性质由关联企业相关领导陪同招待用餐的,一般按不高于4.3.7‘C类"招待标准招待。
4.5 招待费用的报销
4.5.1招待负责人必须在招待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招待费用报销。招待费用报销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后面必须附有合理合法的原始发票,任何使用虚假发票、过期发票、非业务消费发票或与此次招待活动无关的发票的行为都将被拒绝。如果违规金额较大或是情节严重的,将被报告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有权向该员工发出警告函,如果一名员工收到二次警告,人力资源部将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4.5.2招待费用报销要求同一次招待活动发票必须一次报销,不能拆分几次报销。如果因特殊原因(接待活动频繁)可以几次发票合并一次报销,但每次的费用单据必须分开粘贴,报销期限可放宽至距第一次接待活动结束后的15天内。
4.5.3 如果招待活动是在出差期间,则招待费用可以和其他差旅费一起使用“差旅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送给商业伙伴的礼品等则可单独分开进行报销。
4.5.4招待费用经逐级审核通过,才能到财务进行报销。如果接待活动前预支款项的,财务有权扣还预支金额;如果报销金额不足扣还的,报销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还款。
4.5.5如果招待活动结束后60天内不提交费用报告的,公司将不再接受此报销(特殊情况例外:如生重病等),特殊情况公司允许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报销。
5、通讯费用
5.1通讯费用包括移动电话费、固定电话费、传真费、宽带上网费等等。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尽可能使用公司通讯设备。
5.2根据员工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可以报销部分或全部私人移动电话费。但公司不为员工提供移动电话。
5.3员工通讯费报销标准(见附表6)
5.4员工移动话费报销,在限额内凭移动话费实际结算发票报销(附话费清单)。员工移动话费每月报销一次,当月报销上月费用。发生在出差途中的其他通讯费用作为差旅费用按实际结算发票报销。
5.5 通讯费用发生后60天内不报销的,公司不再接受此项费用的报销。(特殊情况例外:如生重病等),特殊情况公司允许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报销。
5.6员工移动话费属于个人费用,必须纳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公司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异地工作人员相关费用
6.1异地工作人员定义
异地工作人员包括:接受公司委派到本公司异地关联企业或机构工作的人员和在本公司工作的非本地户籍的特聘人员,以及因公司业务原因需常驻在异地工作的人员。
6.2异地工作人员相关费用项目
异地工作人员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通讯费用、用餐费用等。
6.3 异地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用
6.3.1异地工作人员交通费用包括探亲的交通费用、在异地工作期间的日常交通费用等。6.3.2探亲旅程交通费参照‘3.8 乘坐交通工具规定"标准凭发票报销。
6.3.3工作时间的日常交通费用,参照‘3.8 乘坐交通工具规定"凭发票报销;但公司不承担个人的日常交通费用,如果在委派协议或聘用协议中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6.4 异地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用
6.4.1异地工作人员的住宿费是指异地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因不能返家而必须在异地住宿所发生的住宿费。
6.4.2原则上异地工作人员的住宿统一由公司负责安排。如果是以租房形式安排的,租房费及基本生活设施购置都由公司承担;如果是安排住宿旅馆或酒店的,其住宿费由公司承担。采取何种形式的住宿,都须报经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
6.5 异地工作人员的通讯费用
6.5.1异地工作人员的通讯费包括移动电话费、固定电话费、传真费、宽带上网费等。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尽可能使用公司通讯设备。
6.5.2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性质,公司可以报销部分或全部私人移动电话费。但公司不为员工提供移动电话。
6.5.3除特定工作以外,公司不承担异地工作员工在私人住地安装固定电话、传真机、宽带上网等的安装及使用费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报经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安装,其安装及使用费可以由公司承担。未经同意,其任何费用与公司无关。
6.5.4异地工作人员通讯费报销标准(见附表7)
6.5.5员工移动话费报销,在限额内凭移动话费实际结算发票报销(附话费清单)。员工移动话费每月报销一次,当月报销上月费用。发生在出差途中的其他通讯费用作为差旅费用按实际结算发票报销。
6.5.6 通讯费用发生后60天内不报销的,公司不再接受此项费用的报销。(特殊情况例外:如生重病等),特殊情况公司允许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报销。
6.5.7员工移动话费属于个人费用,必须纳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公司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6 异地工作人员用餐
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异地工作人员只享受公司一餐免费工作午餐。其他用餐费用的报销必须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6.7 异地工作人员其他个人费用
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公司不承担异地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个人费用。其他费用的报销都必须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7、 其他
销售业务员所产生的差旅、招待、通讯等费用按各公司销售政策执行。
8、政策管理
8.1本政策由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管理。
8.2 公司各部门均为费用管理部门,费用管理部门只有权根据本政策审批费用。
8.3本政策适用于江苏常蒸集团所属各企业、分支机构等。
8.4集团办公室必须整理归纳各项特别约定,以便在费用审核过程中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