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列举《招投标法实施法条例》中,对招标人与投标人申标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基金 净值估算图 纵坐标的百分比是啥意思?

基金净值估算图通常会显示两个轴,一个是横轴表示时间,另一个是纵轴表示基金的净值或者净值增长率。纵坐标的百分比表示基金净值或净值增长率在该轴上所占的比例,通常为0%到100%之间。例如,如果一只基金在某个时刻的净值为10元,而该时刻在纵坐标上对应的百分比为50%,那么就可以得出这只基金在该时刻的净值估算为10元,同时可以看到该基金在该时刻处于整个净值变化范围的中间位置。需要注意的是,基金净值估算图的纵坐标的百分比并不是基金的实际收益率,而是相对于某个时间段内的净值变化范围的相对位置。投资者在使用基金净值估算图时,应该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基金经理的业绩表现、市场环境等,来做出投资决策。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是以( )为核心指标的综合财务分析体系。

【答案】:B2021/2020版教材P148 / 2019版教材P141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简称杜邦分析,是利用各主要财务比率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系统评价的方法。该体系是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指标,以总资产净利率和权益乘数为两个方面,终点揭示企业获利能力及权益乘数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以及各相关指标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如何构建起并购目标的杜邦分析体系?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The Du Pont Analysis System)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财务比率分析体系。这种分析方法首先由美国杜邦公司的经理创造出来,故称之为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其基本原理是将财务指标作为一个系统,将财务分析与评价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全面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在全面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财务评价,使评价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深入而相互联系的认识,有效地进行财务决策;其基本特点是系统、简明、清晰,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指标,将偿债能力、资产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分解,逐步深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分析系统,全面、系统、直观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这种财务分析方法从评价企业绩效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的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发,层层分解至企业最基本生产要素的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构成和企业风险,从而满足通过财务分析进行绩效评价的需要,在经营目标发生异动时经营者能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修正,同时为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评价企业提供依据。杜邦财务分析是一种通过分解财务比率,解释指标变动的原因和趋势,为采取改进措施指明方向的财务分析方法。众所周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公司价值最大化是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中心目标,任何一个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依赖于该公司能否创造价值。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受聘于投资者而经营一个公司,出于向投资者(股东)解释经营成果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他们需要一套实用、有效的财务指标体系,以便据此评价和判断企业的经营绩效、经营风险、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应用较广泛的是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它是一种有效的财务综合分析方法,在企业财务分析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并占重要的地位。本文从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概念结构出发,层层深入剖析,以海尔,春兰,格力三个上市公司为例着重讨论了杜邦财务分析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应用情况以及发现的一些不足及应采取的措施,主要阐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部分导言:主要对杜邦分析体系进行综合介绍。第二部分文献回顾:主要对国内国外学者对杜邦分析的研究及看法进行简单介绍,并通过图示的方式对对杜邦分析体系进行解释说明,阐述其在财务分析中的作用。第三部分实例分析,以海尔,春兰,格力三个上市公司为例,通过纵横向的比较,着重讨论了杜邦分析法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应用情况。第四部分发现问题:笔者对杜邦分析体系在具体应用时发现的问题,揭示这一体系的不足之处。第五部分解决方法:对杜邦体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接着进行评价:改进后的杜邦体系的优点及应用性。最后对杜邦体系进行了展望。

定价目标的价格影响

价格是影响厂家、经销商、顾客和产品市场前途的重要因素,制定合适的价格,是维护厂家利益、调动经销商积极性、吸引顾客购买、战胜竞争对手、开发和巩固市场的关键。企业定价目标直接影响产品价格,本文将从介绍企业定价目标的分类开始,分别阐述企业定价的财务目标和市场目标对价格的影响,并对企业如何选择定价目标提出建议。一、企业定价目标的分类企业定价目标是指企业通过制定一定水平的价格,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产品价格构成由生产成本、流通费用、利润和税金组成。企业定价的目标分为财务目标和市场目标两类。财务目标包括成本目标和利润目标。成本目标,即产品价格必须以补偿生产成本为目标;利润目标,即产品价格中利润所占比例多少的问题。市场目标包括销售额目标、市场占有率目标和稳定价格目标。销售额目标,即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前提下谋求销售额的最大化;市场占有率目标,即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前提下谋求市场占有率的最大化;稳定价格目标,即制定合适的价格使同类企业之间的产品价格保持稳定,减少企业之间因价格竞争而发生的损失。二、企业定价财务目标对价格的影响(一)成本目标。成本是企业生产、营销和管理等费用的总和。

教师资格证的笔试是达到合格分数就可以通过吗?还是说有指标的只录取这么多人

你好,教师资格证笔试达到合格分数就可以通过。

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数是如何计算的,请举例说明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变现能力比率  变现能力是企业产生现金的能力,它取决于可以在近期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的多少。  (1)流动比率  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意义: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流动资产越多,短期债务越少,则流动比率越大,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分析提示:低于正常值,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数额和存货的周转速度是影响流动比率的主要因素  (2)速动比率  公式: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保守速动比率=0.8(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负债  意义:比流动比率更能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因为流动资产中,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可能已贬值的存货,因此将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再与流动负债对比,以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分析提示:低于1的速动比率通常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动比率的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账面上的应收账款不一定都能变现,也不一定非常可靠。  变现能力分析总提示:(1)增加变现能力的因素:可以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偿债能力的声誉。谷逸人力资源个人门户#A0^2Y J9S1k4Bf  (2)减弱变现能力的因素: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担保责任引起的或有负债。  2、资产管理比率  (1)存货周转率  公式: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 [(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意义:存货的周转率是存货周转速度的主要指标。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  分析提示:存货周转速度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率越高,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它不仅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也是整个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存货周转天数  公式: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360*(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产品销售成本  意义: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到销售出去所需要的天数。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  分析提示:存货周转速度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它不仅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也是整个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3)应收账款周转率  定义:指定的分析期间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  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意义: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其收回越快。反之,说明营运资金过多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  分析提示:应收账款周转率,要与企业的经营方式结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使用该指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第一,季节性经营的企业;第二,大量使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第三,大量使用现金结算的销售;第四,年末大量销售或年末销售大幅度下降。  (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定义:表示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  公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产品销售收入  意义: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其收回越快。反之,说明营运资金过多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  分析提示:应收账款周转率,要与企业的经营方式结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使用该指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第一,季节性经营的企业;第二,大量使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第三,大量使用现金结算的销售;第四,年末大量销售或年末销售大幅度下降。  (5)营业周期  公式: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360}/产品销售成本+{[(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360}/产品销售收入  意义:营业周期是从取得存货开始到销售存货并收回现金为止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短,说明资金周转速度快;营业周期长,说明资金周转速度慢。  分析提示:营业周期,一般应结合存货周转情况和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一并分析。营业周期的长短,不仅体现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还会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6)流动资产周转率公式: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2]  意义:流动资产周转率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速度越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相当于扩大资产的投入,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产的浪费,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分析提示: 流动资产周转率要结合存货、应收账款一并进行分析,和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结合在一起使用,可全面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  (7)总资产周转率  公式: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意义:该项指标反映总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越快,说明销售能力越强。企业可以采用薄利多销的方法,加速资产周转,带来利润绝对额的增加。  分析提示:总资产周转指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资产赚取利润的能力。经常和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一起使用,全面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  3、负债比率  负债比率是反映债务和资产、净资产关系的比率。它反映企业偿付到期长期债务的能力。  (1)资产负债比率  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意义:反映债权人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该指标也被称为举债经营比率。  分析提示:负债比率越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获取利润的能力也越强。如果企业资金不足,依靠欠债维持,导致资产负债率特别高,偿债风险就应该特别注意了。资产负债率在60%—70%,比较合理、稳健;达到85%及以上时,应视为发出预警信号,企业应提起足够的注意。  (2)产权比率  公式: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意义:反映债权人与股东提供的资本的相对比例。反映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稳定。同时也表明债权人投入资本受到股东权益的保障程度。  分析提示:一般说来,产权比率高是高风险、高报酬的财务结构,产权比率低,是低风险、低报酬的财务结构。从股东来说,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举债,可以将损失和风险转移给债权人;在经济繁荣时期,举债经营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在经济萎缩时期,少借债可以减少利息负担和财务风险。  (3)有形净值债务率  公式: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意义:产权比率指标的延伸,更为谨慎、保守地反映在企业清算时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受到股东权益的保障程度。不考虑无形资产包括商誉、商标、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等的价值,它们不一定能用来还债,为谨慎起见,一律视为不能偿债。  分析提示:从长期偿债能力看,较低的比率说明企业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举债规模正常。  (4)已获利息倍数  公式: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通常也可用近似公式: 已获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意义:企业经营业务收益与利息费用的比率,用以衡量企业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也叫利息保障倍数。只要已获利息倍数足够大,企业就有充足的能力偿付利息。  分析提示:企业要有足够大的息税前利润,才能保证负担得起资本化利息。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的债务利息压力越小。  4、盈利能力比率  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不论是投资人还是债务人,都非常关心这个项目。在分析盈利能力时,应当排除证券买卖等非正常项目、已经或将要停止的营业项目、重大事故或法律更改等特别项目、会计政策和财务制度变更带来的累积影响数等因素。  (1) 销售净利率  公式: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意义:该指标反映每一元销售收入带来的净利润是多少。表示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  分析提示: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必须要相应获取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销售净利率可以分解成为销售毛利率、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销售期间费用率等指标进行分析。  (2)销售毛利率  公式: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意义: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  分析提示:销售毛利率是企业是销售净利率的最初基础,没有足够大的销售毛利率便不能形成盈利。企业可以按期分析销售毛利率,据以对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发生及配比情况作出判断。  (3)资产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  公式:资产净利率=净利润/ [(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  意义:把企业一定期间的净利润与企业的资产相比较,表明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果。指标越高,表明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说明企业在增加收入和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否则相反。  分析提示:资产净利率是一个综合指标。净利的多少与企业的资产的多少、资产的结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影响资产净利率高低的原因有:产品的价格、单位产品成本的高低、产品的产量和销售的数量、资金占用量的大小。可以结合杜邦财务分析体系来分析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4)净资产收益率(权益报酬率)  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意义: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也叫净值报酬率或权益报酬率,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是最重要的财务比率。  分析提示:杜邦分析体系可以将这一指标分解成相联系的多种因素,进一步剖析影响所有者权益报酬的各个方面。如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权益乘数。另外,在使用该指标时,还应结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进行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是:第一,提供本企业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第二,有助于评价本期收益质量,第三,有助于评价企业的财务弹性,第四,有助于评价企业的流动性;第五,用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  流动性分析  流动性分析是将资产迅速转变为现金的能力。  (1) 现金到期债务比  公式: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的债务  本期到期债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付票据  意义:以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与本期到期的债务比较,可以体现企业的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分析提示:企业能够用来偿还债务的除借新债还旧债外,一般应当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才能还债。  (2)现金流动负债比  公式:现金流动负债比=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末流动负债  意义: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  分析提示:企业能够用来偿还债务的除借新债还旧债外,一般应当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才能还债。  (3)现金债务总额比  公式: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末负债总额  意义:企业能够用来偿还债务的除借新债还旧债外,一般应当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才能还债。  分析提示:计算结果要与过去比较,与同业比较才能确定高与低。这个比率越高,企业承担债务的能力越强。这个比率同时也体现企业的最大付息能力,获取现金的能力。  销售现金比率  公式: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销售额  意义:反映每元销售得到的净现金流入量,其值越大越好。  分析提示:计算结果要与过去比,与同业比才能确定高与低。这个比率越高,企业的收入质量越好,资金利用效果越好。  (2)每股营业现金流量  公式:每股营业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普通股股数  普通股股数由企业根据实际股数填列。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意义:反映每股经营所得到的净现金,其值越大越好。  分析提示:该指标反映企业最大分派现金股利的能力。超过此限,就要借款分红。  (3)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公式: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末资产总额  意义:说明企业资产产生现金的能力,其值越大越好。  分析提示:把上述指标求倒数,则可以分析,全部资产用经营活动现金回收,需要的期间长短。因此,这个指标体现了企业资产回收的含义。回收期越短,说明资产获现能力越强。  财务弹性分析  (1) 现金满足投资比率  公式:现金满足投资比率=近五年累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期内的资本支出、存货增加、现金股利之和。  取数方法:近五年累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应指前五年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之和;同期内的资本支出、存货增加、现金股利之和也从现金流量表相关栏目取数,均取近五年的平均数;  资本支出,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取数;  存货增加,从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取数。取存货的减少栏的相反数即存货的增加;现金股利,从现金流量表的主表中,分配利润或股利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取数。如果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该项目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则取数方式为:主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减去附表中财务费用。谷逸人力资源个人门户7l)  意义:说明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满足资本支出、存货增加和发放现金股利的能力,其值越大越好。比率越大,资金自给率越高。  分析提示:达到1,说明企业可以用经营获取的现金满足企业扩充所需资金;若小于1,则说明企业部分资金要靠外部融资来补充。  (2)现金股利保障倍数  公式:现金股利保障倍数=每股营业现金流量/每股现金股利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股利  意义:该比率越大,说明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越强,其值越大越好。  分析提示:分析结果可以与同业比较,与企业过去比较。  (3)营运指数  公式:营运指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应得现金  其中:经营所得现金=经营活动净收益+非付现费用=净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本期提取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摊销+递 延资产摊销  意义:分析会计收益和现金净流量的比例关系,评价收益质量。  分析提示:接近1,说明企业可以用经营获取的现金与其应获现金相当,收益质量高;若小于1,则说明企业的收益质量不够好。

关键绩效指标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关键绩效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运作的远景目标的工具,是企业绩效管理系统的基础。关键绩效指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来自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分解。(2)关键绩效指标是对绩效构成中可控部分的衡量。(3)KPI是对重点经营活动的衡量,而不是对所有操作过程的反映。(4)KPI是组织上下认同的。

关键绩效指标的分析步骤

1、确定个人/部门业务重点。确定那些因素与公司业务相互影响;2、确定业务标准。定义成功的关键要素,满足业务重点所需的策略手段。3、确定关键业绩指标,判断一项业绩标准是否达到的实际因素。依据公司级的KPI逐步分解到部门,进而分解到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各个职位,依次采用层层分解,互为支持的方法,确定各部门、各职位的关键业绩指标,并用定量或定性的指标确定下来。绩效是具有一定素质的员工围绕职位应负责任,在所达到的阶段性结果及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其中职位应负责任的衡量就是通过职位的KPI体现出来,这个KPI体现了员工对部门/公司贡献的大小。

审核关键绩效指标的要点包括(  )。

【答案】:A,B,C,D审核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其要点包括:①工作产出是否为最终产品;②多个考评者对同一个绩效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③关键绩效考评指标的综合是否可以解释被考评者80%以上的工作目标;④关键绩效指标和考评标准是否具看可操作性;⑤关键绩效指标和考评标准是否预留出可以超越的空间。

KPI关键绩效指标的优缺点?

关键绩效指标法(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它把对绩效的评估简化为对几个关键指标的考核,将关键指标当作评估标准,把员工的绩效与关键指标作出比较地评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目标管理法与帕累托定律的有效结合。优点(1)目标明确,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KPI是企业战略目标的层层分解,通过KPI指标的整合和控制,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不至于出现偏差,有利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2)提出了客户价值理念KPI提倡的是为企业内外部客户价值实现的思想,对于企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思想是有一定的提升的。(3)有利于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达成一致策略性地指标分解,使公司战略目标成了个人绩效目标,员工个人在实现个人绩效目标的同时,也是在实现公司总体的战略目标,达到两者和谐,公司与员工共赢的结局。缺点(1)KPI指标比较难界定KPI更多是倾向于定量化的指标,这些定量化的指标是否真正对企业绩效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如果没有运用专业化的工具和手段,是很难界定的。(2)KPI会使考核者误入机械的考核方式过分地依赖考核指标,而没有考虑人为因素和弹性因素,会产生一些考核上的争端和异议。(3)KPI并不是针对所有岗位都适用

关键绩效指标的定义

企业关键绩效指标(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工具,是企业绩效管理的基础。KPI可以使部门主管明确部门的主要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明确部门人员的业绩衡量指标。建立明确的切实可行的KPI体系,是做好绩效管理的关键。关键绩效指标是用于衡量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表现的量化指标,是绩效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中“标的”啥意思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必须规定得准确、清晰、详实,否则,将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标的,就没有客体,合同关系也应不复存在。实践中涉及货物等有形物时,合同标的条款缺失的情况极为少见,但合同标的是某种权利、行为,且通过文字描述有一定困难时,就可能产生缺失合同标的条款的情况。2、合同标的约定不明引发合同纠纷。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合同标的条款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因为双方对合同标的描述的不准确,不具有唯一性,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的情况较为常见。3、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实践中,因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买卖合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挂靠协议、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为实现特定的经营目的,并不一定采用最直接的交易形式。例如,企业为了获取某项资产(如不动产、采矿权等),因交易税费过高及或法律对特定资产转让条件的限制,故将直接购买该资产的交易模式转化为收购股权等其他方式以获得该资产。此时,对合同标的的准确描述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合同中就不仅仅需要考虑对股权的描述,同时需要将该项资产作为核心内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若该资产出现一些与预想不符的情况时,购买人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购买合同。

政府采购中的釆购标的是什么意思?

政府采购中的采购标的是指在采购过程中需要采购的物品、产品或服务。它是采购活动的核心内容,是采购方所需的具体物品或服务的描述和要求。采购标的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名称和描述:对所需物品或服务进行明确的名称和详细的描述,以便供应商清楚了解采购需求。2. 规格和要求:包括物品的规格、性能参数、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或服务的范围、要求和执行条件等。3. 数量和单位:明确需要采购的数量和计量单位,确保供应商能够准确提供所需的数量。4. 交付要求:规定采购物品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供应商按时、按地点交付所需物品。5. 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及支付方式和条件。6. 其他特殊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的需要,可能还包括其他特殊的要求,如保修期限、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

标的物为数物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数物就是好几个物件或对象标的物为数物即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不止一个

标的数额在法律上讲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个人或者单位采取罚款措施时,应当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内确定相应的罚款金额。

标的清单是什么意思

记载有关项目的明细单。出处是《清史稿·时宪志一》:“现届本年八月十五日月食,谨将新拟用数推算得时刻食分方位,比较原推早见分秒,另缮清单进呈。”《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回:“将两年多的往来帐目,抄了一张清单。”如工程量清单是指表达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表。

投标 招标 标的 是什么

1、招投标: 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国际、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 是一种以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 与商品、服务相比, 招标称为招投标。招标是指招标人 (买方) 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招标, 注明招标项目、货物范围、服务、规模 (包) 划分、数量、投标人 (卖方) 资质要求等, 邀请特定或非特定的投标人 (卖方), 按照2、投标:是设置一个价格的一个提议。提议人愿意付出东西或者指定一些事情被完成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3、 标的物: 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如货物交付、人工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 也是所有合同的必要条件。标的物的类型一般包括财产和行为, 其中财产还包括财产和财产权, 体现在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产权等方面;该法还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扩展资料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订立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中标项目的转让,是指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倒手转让他人,使他人成为该中标项目实际上的完成者。中标项目的转让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标投标有名无实,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从合同法律关系上讲,中标项目的转让属于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违约行为。分包限制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所谓分包中标项目,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再发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行为。原则上讲,中标人应该独立地履行中标人义务。但是,由于有的招标项目比较庞大、复杂,为使中标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这些条件是:①合同中有允许分包的约定或者分包已经招标人同意;②分包给他人完成的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③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标百度百科-标的百度百科-招标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啊

一、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啊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是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是作为,包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是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二、合同标的和合同标的物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标的是不一样的。合同标的和合同标的物区别具体而言:1、债权关系中,标的是行为,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并且移转所有权于买受人 以及 买受人支付价款;2、物权关系中,标的是物,而且是有体物、特定物、独立物。比如说所有权,权利的内容是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物权的客体是物。

逾期提取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采购标的什么意思

就是采购对象。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货物采购分标的原则也是有利于吸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以发挥各个供货商的专长、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同时要考虑到便于招标工作的管理。货物采购分标和工程采购不同,一般是将一个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分为若干个标,也就是说将货物招标内容按工程性质和货物性质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招标文件,而每一个标下又分为若干个包(Package),每个包中又分为若干项(Items)。扩展资料:货物采购分标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1)招标项目的规模。(2)货物性质和质量要求。(3)工程进度与供货时间。(4)供货地点。(5)市场供应情况(6)贷款。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标的

民法标的是什么意思?

民法中“标的”是什么意思? 在民法中,标的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例如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合同关系,标的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指向对象,例如金钱,某种具体行为. 民法上有个词叫:标的。请问读biao di还是biao de 【1】“的”字,有三种读音 (1)读 (2)读(3)读 【2】组词:标的,“的”为第四声 新华字典解释为:“的”字读第四声:意思为 目标,底线。 请教一个弱智问题,在民法概念上,客体、标的、标的物,这三者是什么关系,有何区别?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1、物。其中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2、其他财产。财产在民法上是一个多含义的概念,有时专指物,有时指物和财产 权利,有时指物以及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这里的财产是指物以外的财产。 3、行为。行为是指人的工作和服务。如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演出服务等。 4、知识产品。知识产品是智力劳动所创造出的成果,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发现等。 5、人身利益。人身利益是指人格和身份所体现的非物质利益。 6、其他。能够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利益需要的其他财富,如信息等也可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又称为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 三·标的物,是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1、须存在于人身之外;2、须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3、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4、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四、关于标的与物的区分: 标的或诉讼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没有实体存在,而物有实体存在。诉讼标的有时可能会涉及标的物,也可能不涉及任何标的物。每一个诉都有诉讼标的,但不是每一个诉都有诉讼标的物。举例说明,因为房屋租赁产生了争议,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请问什么是民事行为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司考民法中,标的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15分 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民法中的“标的物”是什么? 在民法中,标的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例如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合同关系,标的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指向对象,例如金钱,某种具体行为. 商标是民法上的物吗?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trademark)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它不同与古代的印记,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标志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 *** 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商标设计将具体的事物、事件、场景和抽象的精神、理念、方向通过特殊的图形固定下来,使人们在看到商标的同时,自然的产生联想,从而对企业产生认同。商标与企业的经营紧密相关,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曾有人断言:"即使一把 可口可乐标志 火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烧光,可 可口可乐标志口可乐凭著其商标,就能重新起来"。 因 此,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十分重视商标同时了解标志的作用,在企业建立初期,好的logo设计无疑是日后无形资产积累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能客观反映企业精神、产业特点,造型科学优美的标志,等企业发展起来,在做变化调整,将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中国银行进行标志变更后,仅全国拆除更换的户外媒体,就造成了2000万的损失。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标识还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辨认,消费者可以据此把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商标标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官方网站wipo.int的答案: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能将自己的商品(含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含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在使用中的标注 在标注商标时应在其右上角加注R/TM:圆圈里加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企业使用TM通常是表示本文字、图形或符号作为商标使用),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标的和三者的区别是什么,有何联系? 我举民法中三者的区别,因为刑法中也没有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 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分为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客体所指向的对象即标的。 客体所指向的有体物为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举个例子,甲向乙买一个冰箱。那么里面就有2个客体,价款和货物。该法律关系的标的和标的物即为冰箱和支付的价款。 在民法中,标的、标的物和客体的区别是什么? 客体为主体权利对象 标的是争讼范围 是物的话就叫标的物

建筑险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建工险是一种针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标的物损失的综合性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对各种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一般财产只承保物质标的,而建工险不但承保物质标的,而且还承保责任标的,并对事故发生后的清理费用均予以承保。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标的资产是什么意思

标的资产是指合同约定的交易范围内涉及的一类资产,或者司法案件中涉及的一类资产,应当澄清纠纷。例如,当一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产品已完成并入库,表示合同有标的资产;如果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完成,则表示合同中没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包括动产和房地产,可以是现金作为标的资产,也可以是证券和房地产。标的资产的相关概念标的物是一个独特的术语,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所称的物品或商品。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物是指房屋租赁关系,标的物是出租房屋。标的物和标的物不需要永远存在。合法的销售合同中必须有标的物,但不必有标的物。例如,在买卖双方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没有标的物。双方约定的交易是标的物。如果交易内容涉及股票,则股票类别为标的物。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追求的那部分具有法律效果的内容要求当事人个人必须清晰界定的一项内容。标的是一切合同得以成立的基础条件,标的在种类上进行划分,可以分为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分为了物和财产权利,具体指动产 、不动产 、债权 等等 ; 而 行为又 分为了 作为 和不作为 等。 标的简介 标的和标的物 不一定相互共存,任何合同在成立时都离不开标的,但是有不有标的物却不那么重要。也就是说, 合同必须有标的,不一定 要 有标的物。 就拿保险中的种类来解释,公众责任保险 是一种 典型的 无形财产保险, 没有规划出真实存在 标的物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标的是 当事人 提供劳动 服务的给付行为 ,但这个合同上也没有实际的标的物 。 因此, 标的可以是 “ 物 ” , 但在物权法里,物是物权关系的标的,某人享有对某物的支配权,那么该物权的标的就是物。

如何理解法定抵销中的“标的物种类、品质”?

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法定抵销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须为合法,任何一方之债务不合法(如赌债),不得主张抵销。(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单方主张抵销。(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债务先到期的一方不得主张以其债务与他方后到期的债务抵销。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应允许其主张抵销。(4)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扩展资料:法律效力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通知的形式作出,当事人通知的义务是法定的,但对通知的方式以及应当何时作出通知未作规定。关于通知的方式,法学专家认为在法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方式与书面通知的方式应该说都是允许的,这样符合民法中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理。只是原则上应提倡使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遵照其规定。关于法定抵销权通知的时间,合同法未予限定。 从理论上说,只要符合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可以随时行使法定抵销权。有权行使法定抵销权的当事人作为被告在行使抗辩权过程中为达到抵销债权、保护自己的目的,可以抗辩的形式行使法定抵押权,行使抵销权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生效,无须另行提起诉讼。在诉前可行使,在诉讼中行使也并无法律上的障碍。只是应由引发纠纷一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关于法定抵销权行使的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抵销权行使后,双方对等数额的债权因抵销而消灭,为债的绝对消灭,故抵销权行使后不得撤回;第二,双方债权的数额不符时,对尚未抵销的部分,债权人仍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抵销

“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期货合约标的物qihuoheyuebiao“di”wu期货交易的是标准化合约,而这个标的物就是该合约中的交易物。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标的物就是沪深300指数,沪铜合约的标的物为5吨阴极铜,大豆合约为10吨大豆等等。

合同里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里的标的是什么意思1、就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标的物提存通俗意思是什么意思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务人履行完某项义务,再交付债权人的办法,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中“标的”什么意思?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如借款合同的人民币、电脑买卖合同的电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必要条款。传统民法认为,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中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扩展资料:诉讼标的:1、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并诉诸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作出裁判时,民事法律关系才成为诉讼标的。2、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所谓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3、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特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

民法典中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在市场营销中的“标的”是什么意思呢?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导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国土拍卖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物品在拍卖时的用语。拍卖标的物,即指拍卖的东西。而国土拍卖的标的物,一般就是指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标的数额?

标的,一般指某种事物分类中的名称.如,我有5个专利,它的标的就是"专利",5个是它和数额.诉讼标的额,是指在诉讼中,权利人要解决争议的金钱数额.所以,诉讼费交纳就按财产类和非财产类采用收费二个标准.如;诉状写明要求给付本金70万,利息5万,这75万,就称为;"诉讼标的额"社会中,标的数额几乎无所不在,"律师代理费的标的数额","贷款的标的数额","产品的销售标的数额"...........补充资料:一、标的额是什么意思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二、标的定义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包括“非行为”)。三、标的物是什么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综上所述,标的额就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的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的额是根据双方所指向的对象的价值从而确定的标的额。当事人可以根据规定,确定标的额,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的数目。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采购标的和采购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之前保标招标小编总结了采购的各种方法,今天主要跟大家讲讲什么是采购标的?什么是采购标的物?下文详细阐述。含义: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而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简单来说,标的物强调“物”,而标的强调一种“关系”。区别: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货物采购分标的原则也是有利于吸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以发挥各个供货商的专长、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同时要考虑到便于招标工作的管理。简单的说,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逾期交付标的物,逾期提取标的物分别指什么?

逾期交付是对方违约,逾期提取是自己违约。逾期交付标的物的,即卖方没有按照约定把双方约定买卖的东西交给买家,遇到价格上涨的,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提取标的物的,即买方没有及时付钱或者提取卖方的货物,遇到价格上涨的,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两方商定执行政府定价的标的物而不是所有标的物,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三条 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中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标的物提存损失有债权人承担。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因此如果标的物损失,当然是由债权人承担。拓展资料逾期是什么意思逾期意思是指超过还款时间,一般所指银行,贷款公司等。所谓的逾期就是指超过还款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仍然没有及时足额的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况。一旦逾期后将产生逾期利息,而逾期利息又包括滞纳金及日利息,有与征信挂钩的,会同时将逾期记录将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影响用户的个人征信记录,对日后的信贷会有影响。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包括“非行为”)。拓展资料:一、标的与标的物标的可以是有形的物也可以是某种行为,标的物则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物。以合同为例,合同必有有标的,但其标的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一种具体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但部一定具有物的形式。二、标的物定义: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讼标的 三、诉讼标的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作出裁判时,民事法律关系才成为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所谓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四、执行标的法院强制执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执行标的,又称执行对象或者执行客体。执行标的有以下两个重要的特点:民事执行依执行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执行和人身执行。财产执行是以债务人所有的物或者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为执行标的。人身执行是以人的身体或者债务人的自由权为执行标的。现代各国均以财产执行为原则,以人身执行为例外。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为了确定当事人要求司法效果,而要求当事人必须予以标明确定的内容,如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项目的交付。 在商业合同中“标的”这个概念,很多人对它的真正含义并不清楚,但是“标的”这个概念却是很重要,签订商业合同时必须要搞清楚,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详细内容 01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02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房屋供承租人居住的行为中,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03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没有实际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04 标的可以是“物”,物是物权关系的标的。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物可以进行支配,所以物权的标的是物。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也可以是物,但要求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如权利质权的标的就是权利,也可以说是物。 05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作出裁判时,民事法律关系才成为诉讼标的。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扩展资料: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总的来说,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分为四类:一、有形财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货币、存货、机器设备等。二、无形财产,相对于有形财产而言,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财产。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人们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等。三、劳务,指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或者服务。劳务既可以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劳动或服务,比如维修合同中的维修行为。四、工作成果,指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设计合同中完成的设计图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即被投保的物件通常情况下所处的地点。法律依据: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人身健康或生命等,被告住所地、运输目的地,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支付一定金额的合同。因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是指投保人或者保险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害或者责任。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指向的对象,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的意思:箭靶,比喻目标或目的。读音:biāo dì。解析:法律关系中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性质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劳务合同的标的是行为等。标的可以是有形的物也可以是某种行为,标的物则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物。以合同为例,合同必有标的,但其标的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一种具体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但不一定具有物的形式。标的造句1、对市场目标的确定就是以在市场上有竞争力增值为标准。2、这些特警多半被派去保护一些不太容易成为攻击目标的次要人物。3、生重要的在于确立一个宏壮的标的目的,并有决心使其完。4、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量源之一,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没有它,天才也会在矛盾无定的迷途中徒劳无功。5、所谓失败,其实就是自己的一种感觉,是在通往目标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行动多次受阻而产生的绝望感,是自己在自己心中滋养起来的障碍。6、只有拥有高尚目标的爱才是崇高的值得赞美的。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该标的物现由案外人使用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使用者是与本案无关人员。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注音:biāo dì),为了确定当事人追求的司法效果的基本内容而要求当事人自己必须予以明确确定的那一部分内容,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扩展资料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没有实际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标的可以是“物”,物是物权关系的标的。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物可以进行支配,所以物权的标的是物。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也可以是物,但要求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如权利质权的标的就是权利,也可以说是物。合同属于债权调整的范围。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所以债权的标的是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合同的标的,自然也是给付行为。如买卖合同,如买手机、买房屋的标的是给付手机、房屋的行为。“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比如运输合同、保管、劳务等,举例说,你到邮局寄一封信,你买了邮票,邮局就有义务“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这里,“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就是你和邮局之间的合同标的,它是作为。“不作为”行为也给你举一个例:我给你钱,租用你的承包地一年,你同意“在一年内不在这块地上种庄稼”。这就是我花钱买你的“不作为”行为。标的的第三种情况是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关系的标的。

挂钩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挂钩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某个约定的事或者数据、指标等。理财产品中的“挂钩标的”指的就是影响和决定该产品最终收益的对象,例如某个期货合约的价格,或者某个指数的走势。在银行理财产品中有一类结构型理财产品。结构型理财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其中所组合的金融衍生品即为挂钩标的。投资这类理财产品时,首先要理解挂钩标的与产品收益之间的关系,即挂钩标的表现如何产品才有收益;其次是了解挂钩标的过去的表现,以此形成自己对其未来的判断。以上两点是投资结构型理财产品尤其要注意的。银行理财产品挂钩标的越复杂,风险就越大,投资者应尽量选择挂钩标的简单清晰的产品。

保险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保险标的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财产、权利、利益或责任,也就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担保险责任的对象。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保险标的物也可以是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等。例如,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是被保险人的生命,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是被保险人的财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是被保险人担负的责任。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指为了确定当事人追求的司法效果的基本内容而要求当事人自己必须予以明确确定的那一部分内容 ,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哪些限制?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的标的物有处分权,这是现代各国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原则,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二、出卖人有权处分。这是指出卖人虽然对出卖的物不享有所有权,但其依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可以出卖该标的物,否则就难以实现买卖合同的目的。2、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的物,即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3、标的物须为有体物。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故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有体物。无形财产的有偿转让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标的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了。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一指箭靶子,二引申为目标或目的,三指准则,四指以之为准则、楷模,五指标志。在合同中,标的指的是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标的可以是“物”,物是物权关系的标的。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物可以进行支配,所以物权的标的是物。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也可以是物,但要求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如:权利质权的标的就是权利,也可以说是物。扩展资料在合同中,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 (法律术语)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 (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协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 (汉语词语)

法律行为一般成立要件有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标的”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的额”?“标的物”?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一般是指已经签订合同的两方必存在的各种义务、权利等关系。 从定义上来说,标的一般是指已经签订合同的两方必存在的各种义务、权利等关系。也就是说,要想合同能够成立并且具有法律效应,标的是一定要具备的。它的种类主要可以分为行为、财产。其中行为又可以细分为不作为和作为。财产则能分为权利、物。 标的物如何定义?标的物通常是指合同中双方在义务和权利两方面都共同对应的对象。它常出现于各种商业交易合同中。标的物一般指的是在合同内容中所特指的商品和物体。 两者如何区分?举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让大家能够对于标的、标的物有更明确的了解。比如当人们租房时,通常会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在这份合同中,用于租赁的房子就是标的物,而标的就是合同中所确定的租赁关系。两者不是共同存在,虽然标的、标的物均因合同而存在,但标的是一个合同能够生效的必备品,而标的物则可不存在。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就是标的,标的物则不存在。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标的和标的物区分,是我们在日常的经济生活当中所必须注意的不同的概念。

执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扩展资料: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总的来说,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分为四类:一、有形财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货币、存货、机器设备等。二、无形财产,相对于有形财产而言,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财产。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人们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等。三、劳务,指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或者服务。劳务既可以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劳动或服务,比如维修合同中的维修行为。四、工作成果,指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设计合同中完成的设计图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啊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标的物基本分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标的物

标的物 怎么读?

  标的物[biāo dì wù ],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标的物消费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执行标的物变价是以执行标的物为特殊商品的交易过程。在执行标的物变价过程中,该标的物是特殊的商品,经过强制拍卖、变卖的方式出卖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一定的价金即完成了这一特殊的交易过程。相关信息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标的物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即当事人投保的物品的实际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证券买卖的标的物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证券买卖的标的物就是相应的证券。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扩展资料: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总的来说,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分为四类:一、有形财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货币、存货、机器设备等。二、无形财产,相对于有形财产而言,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财产。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人们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等。三、劳务,指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或者服务。劳务既可以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劳动或服务,比如维修合同中的维修行为。四、工作成果,指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设计合同中完成的设计图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

标的是什么意思?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据小编所知,很多招投标人都不太了解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今天保标招标小编就重点给大家讲一下标的和标的物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什么是标的?  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什么是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  2、不一定共存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即被投保的物件通常情况下所处的地点。法律依据: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人身健康或生命等,被告住所地、运输目的地,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支付一定金额的合同。因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是指投保人或者保险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害或者责任。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指向的对象,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标的和标的物有什么不同?各自代表什么意思?

大家签过合同的肯定知道合同标的是什么,那么什么是合同标的呢?标的物又是什么意思?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下面保标招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标的和标的物有什么不同?各自代表什么意思?什么是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什么是标的?所谓标的,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二是无形财产;三是劳务;四是工作成果。举例说明,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标的是整个工程的施工,而标的物是工程建设的建筑物。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不是永远共存,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有标的物 。在劳务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劳务合同中,没有标的物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务人履行完某项义务,再交付债权人的办法,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通俗一点讲,提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将债的标的(如借款)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比如公证机关),债务就视为履行了;另一类可以买卖合同为例加以说明: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将价款提交于提存机构,卖方据以发货,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买方验货合格,卖方就可以向提存机构申领该笔款项,实现买卖合同的完全顺利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合同法中的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合同法?合同法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合同的规则,是一种法律规范,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的效力、解除、变更等。合同法是一种法律规范,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的效力、解除、变更等。什么是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合同的主要内容。标的物是合同的核心,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合同的主要内容。标的物可以是实物、劳务、服务、财产权利等,也可以是一种行为或行动。标的物的种类有哪些?标的物的种类有很多,主要有实物、劳务、服务、财产权利等。1. 实物:实物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它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土地、房屋、股票、债券等。2. 劳务:劳务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它是指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3. 服务:服务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它是指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支付服务费的行为。4.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它是指一方拥有某种财产权利,另一方支付财产权利费的行为。标的物的特征有哪些?标的物的特征有:1. 标的物必须是可以实现的:标的物必须是可以实现的,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必须是可以实现的。2. 标的物必须是明确的:标的物必须是明确的,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必须是明确的,不能有歧义。3. 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标的物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标的物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点:1. 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的保护: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的保护,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受到合同法的保护。2. 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民法的保护: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民法的保护,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受到民法的保护。3. 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行政法的保护: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行政法的保护,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受到行政法的保护。结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合同法中的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合同的主要内容。标的物的种类有实物、劳务、服务、财产权利等,标的物的特征有可以实现、明确、合法等,标的物的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民法、行政法的保护。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标的物的种类、特征和法律效力,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在途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在途标的物,一般指的是,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再被转卖的时候,称之为在途标的物。也就是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一下:例如,甲卖给乙一台机器,在运输过程中,乙又把该机器卖给丙,这就是在途标的物的买卖。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拓展资料:分析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问题: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正常情况下,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货物的风险转嫁给买受人,如果怕在途货物出现风险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投相关的保险,除非是买卖合同签订时约定出卖人将货物运抵买受人所在地。分析什么是标的、什么是标的物:举例:小明以500万元卖一套房子给小红,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这个例子中:标的是买卖合同行为。标的物是房子。举例:小红借了500万给小明,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在这个例子中:标的是借款合同关系。标的物是货币。总结: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标的物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导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法律依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须报经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一)变更公司名称;(二)变更组织形式;(三)调整业务范围;(四)变更注册资本;(五)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八)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九)合并或分立;(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第二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拟投资入股的出资人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新设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条件。

保险的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在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是保险标的;财产保险中投保的具体财产如汽车、房产等,是标的物,人身保险中的人的寿命或身体,亦是标的物。在保险合同中,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如责任保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一般是指已经签订合同的两方必存在的各种义务、权利等关系。从定义上来说,标的一般是指已经签订合同的两方必存在的各种义务、权利等关系。也就是说,要想合同能够成立并且具有法律效应,标的是一定要具备的。它的种类主要可以分为行为、财产。其中行为又可以细分为不作为和作为。财产则能分为权利、物。标的物通常是指合同中双方在义务和权利两方面都共同对应的对象。它常出现于各种商业交易合同中。标的物一般指的是在合同内容中所特指的商品和物体。两者区分,举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让大家能够对于标的、标的物有更明确的了解。比如当人们租房时,通常会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在这份合同中,用于租赁的房子就是标的物,而标的就是合同中所确定的租赁关系。两者不是共同存在,虽然标的、标的物均因合同而存在,但标的是一个合同能够生效的必备品,而标的物则可不存在。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就是标的,标的物则不存在。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标的和标的物区分,是我们在日常的经济生活当中所必须注意的不同的概念。

保险标的是指什么

保险标的是什么意思保险标的是指受保险保护的客体,是保险单上规定的被保险人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的经济补偿的对象。本文将详细解释保险标的的概念、保险标的的分类以及保险标的的特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标的的概念。一、 什么是保险标的二、 保险标的的分类三、 保险标的的特点四、 结论一、什么是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受保险保护的客体,是保险单上规定的被保险人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的经济补偿的对象。保险标的是指在保险单上规定的被保险人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的经济补偿的对象,它是保险单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它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的核心,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的核心,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它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的核心,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保险标的的定义是:受保险保护的客体,是保险单上规定的被保险人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的经济补偿的对象。二、保险标的的分类保险标的可以分为财产保险标的和人身保险标的。1、财产保险标的财产保险标的一般指被保险人拥有的财产,如房屋、车辆、机器设备等,受到意外损失或灾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人身保险标的人身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的人身,包括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财产等,受到意外损失或灾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三、保险标的的特点1、客观性保险标的是客观存在的,它不受被保险人的意志影响,而是由保险合同规定的。2、明确性保险标的必须明确,不能模糊不清,以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3、持续性保险标的必须是持续的,它不能因被保险人的意志而改变,否则将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四、结论保险标的是指受保险保护的客体,是保险单上规定的被保险人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的经济补偿的对象。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的核心,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保险标的可以分为财产保险标的和人身保险标的,它们的特点是客观性、明确性和持续性。本文介绍了保险标的的概念、分类和特点,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标的的概念。保险标的物是什么意思保险标的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财产、权利、利益或责任,也就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担保险责任的对象。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保险标的物也可以是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等。例如,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是被保险人的生命,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是被保险人的财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物是被保险人担负的责任。

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标的物提存,从法律上来讲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通俗一点讲,提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将债的标的(如借款)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比如公证机关),债务就视为履行了;另一类: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将价款提交于提存机构,卖方据以发货,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买方验货合格,卖方就可以向提存机构申领该笔款项,实现买卖合同的完全顺利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扩展资料: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总的来说,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分为四类:一、有形财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货币、存货、机器设备等。二、无形财产,相对于有形财产而言,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财产。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人们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等。三、劳务,指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或者服务。劳务既可以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劳动或服务,比如维修合同中的维修行为。四、工作成果,指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设计合同中完成的设计图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的意思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也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当事人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一般是不存在标的物。执行标的物变价制度是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中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因此执行标的物变价过程中除应遵循的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自身的特有原则。

标的物是什么

问题一:标的是什么意思?标的物又是什么?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问题二:什么是标的物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seedu/....shtml 问题三: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购买实物)如买 手机、买房屋……也可以是“行为”(包括“不行为”)。“行为”,比如运输合同、保管、劳务、举例说,你到邮局寄一封信,你买了邮票,邮局就有义务“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这里,“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就是你和邮局之间的合同标的,它是“行为”。“不行为”也给你举一个例:我给你钱,租用你的承包地一年,你同意“在一年内不在这块地上种庄稼”。这就是我花钱买你的“不行为”。 简单来说,标的就是目的。 问题四: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问题五:股票中标的物是啥意思 标准证券 问题六: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5分 标的物是指法律关系所指向的物,也就是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比如买卖合同中的商品... 问题七:什么是标的物数物 叮是不是看错了,只有标的物,没有标的物数物这种说法的,要么原文是不是标的物数物的情况下,那么指的就是标的物有复数数量存在的情况下 问题八:合同法中标的物什么意思 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问题九:诉讼标的物是什么呢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问题十:什么叫做交易标的物 这个期货或者现货都是通过电子盘交易的, 他们经营的东西都是国家的一些大宗商品或者别的。 就例如渤海商品交易所的现货交易吧。 主要经营了国家的大宗商品,有原油。焦炭、动力煤等等, 这都是国家的储备物资,国家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 而我们的买卖只是对其物品生成了一种电子合同, 毕竟我们的目的是投机赚钱,而不是买一吨原油放家里。 所以在交易的时候我们买卖的东西都是以一种电子合同。 而不是实物。

法律行为一般成立要件有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标的”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的额”?“标的物”?

1,“标的”是指双方意思表示指向的对象,比如买卖房屋,“标的”就是房屋所有权。2,"合同标的额“是指标的经济化金额,一样以买卖房屋为例,标的额就是房屋价款。3,“标的物”是指双方标的物化的具体方式,房屋买卖中”标的物“就是房屋。有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标的”而没有“标的物”,例如商标转让,著作权,专利权权转让合同中,“标的”都是抽象化的权利而没有实物。

简述流动比率指标的含义及其缺点

流动比率(current ratio)指流动资产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之比。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流动负债,也叫短期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流动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虽然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但是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概念是速动比率quick ratio,QR,QR=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其中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变现的那部分资产,如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是用来表示资金流动性的,即企业短期债务偿还能力的数值,前者的基准值是2,后者为1。但应注意的是,流动比率高的企业并不一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就很强,因为流动资产之中虽然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变现能力很强,但是存货、待摊费用等也属于流动资产的项目则变现时间较长,特别是存货很可能发生积压、滞销、残次、冷背等情况,流动性较差。而速动比率则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速动资产就是指流动资产中容易变现的那部分资产。衡量企业偿还短期债务能力强弱,应该两者结合起来看,一般来说如下:CR<1 and QR<0.5 资金流动性差1.5<CR<2 and 0.75<QR<1 资金流动性一般CR>2 and QR>1 资金流动性好数据弱点1.无法评估未来资金流量。流动性代表企业运用足够的现金流入以平衡所需现金流出的能力。而流动比率各项要素都来自资产负债表的时点指标,只能表示企业在某一特定时刻一切可用资源及需偿还债务的状态或存量,与未来资金流量并无因果关系。因此,流动比率无法用以评估企业未来资金的流动性。2.未反映企业资金融通状况。在一个注重财务管理的企业中,持有现金的目的在于防范现金短缺现象。然而,现金属于非获利性或获利性极低的资产,一般企业均尽量减少现金数额。事实上,通常有许多企业在现金短缺时转向金融机构借款,此项资金融通的数额,未能在流动比率的公式中得到反映。3.应收账款的偏差性。应收账款额度的大小往往受销货条件及信用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应收账款一般具有循环性质,除非企业清算,否则,应收账款经常保持相对稳定的数额,因而不能将应收账款作为未来现金净流入的可靠指标。在分析流动比率时,如把应收账款的多寡视为未来现金流入量的可靠指标,而未考虑企业的销货条件、信用政策及其他有关因素,则难免会发生偏差。4.存货价值确定的不稳定性。经由存货而产生的未来短期现金流入量,常取决于销售毛利的大小。一般企业均以成本表示存货的价值,并据以计算流动比率。事实上,经由存货而发生的未来短期内现金流入量,除了销售成本外,还有销售毛利,然而流动比率未考虑毛利因素。5.粉饰效应。企业管理者为了显示出良好的财务指标,会通过一些方法粉饰流动比率。例如:对以赊购方式购买的货物,故意把接近年终要进的货推迟到下年初再购买;或年终加速进货,将计划下年初购进的货物提前至年内购进等等,都会人为地影响流动比率。当公司的流动比率大于1时,利用现金偿还部分应收账款,流动比率会进一步增大。改进方法检验应收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普遍存在,拖欠周期有些很长,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负债很高,即使企业提取了坏账准备,有时也不足以冲抵实际的坏账数额。显然,这部分应收账款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流动资产了。所以,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应考虑应收账款的发生额、企业以往年度应收账款中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比例和应收账款的账龄,运用较科学的账龄分析法,从而估计企业应收账款的质量。选择计价即对流动资产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重置成本、现行成本、可收回价值进行比较分析。企业流动资产中的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存货,存货是以历史成本入账的。而事实上,存货极有可能以比该成本高许多的价格卖出去,所以通过销售存货所获得的现金数额往往比计算流动比率时所使用的数额要大。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通货膨胀的持续,存货的历史成本与重置成本必然会产生偏差,但流动比率的计算公式中运用的仅仅是存货的历史成本。为了更真实地反映存货的现行价值,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应把使用存货的历史成本与使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若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下的流动比率比原来的流动比率大,即是有利差异,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得到了增强;反之,则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削弱了。分析因素会计报表使用者需要的不仅是对企业当前资金状况的真实而公允的描述,更希望了解有利于决策的、体现企业未来资金流量及融通的预测性信息。但是流动比率本身有一定局限性,如未能较好地反映债务到期日企业资金流量和融通状况。会计报表使用者如利用调整后的流动比率,结合有关的表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则可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作更准确的评估。如:企业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若存在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股利发放和担保等事项,则可导致企业未来现金的减少,降低企业偿债能力。而如果企业拥有能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或可以运用诸如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增发股票等筹资措施,则可使企业的流动资产增加,并提高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的相互关系:1.以全部流动资产作为偿付流动负债的基础,所计算的指标是流动比率;2.速动比率以扣除变现能力较差的存货和不能变现的待摊费用作为偿付流动负债的基础,它弥补了流动比率的不足;3.现金比率以现金类资产作为偿付流动负债的基础,但现金持有量过大会对企业资产利用效果产生副作用,这项指标仅在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使用,相对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来说,其作用力度较小。

边际贡献率这个指标的意义是什么? 边际贡献率的定义、公式及意义

边际贡献率 边际贡献是管理会计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是指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后的余额,常常被人们通俗地称作毛利. 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其公式为: 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00% 如果是一种产品,则: 边际贡献率=(单位边际贡献/单价)×100% 如果是多种产品,则: 边际贡献率=∑(每种产品的边际贡献率×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 通常,边际贡献率是指产品边际贡献率. 边际贡献率,可以理解为每一元销售收入是边际贡献所占的比重,它反映产品给企业做出贡献的能力. 与边际贡献率相对应的概念是“变动成本率”,即变动成本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其公式为: 变动成本率=(变动成本/销售收入)×100% 变动成本率与边际贡献率之和为1,因为变动成本总额与其边际贡献总额之和正好等于销售收入总额.因此,变动成本率通常是指产品变动成本率. 边际贡献方程式是在损益方程式中体现出边际贡献的大小,以明确表达本量利之间的数量关系. 利润=销量×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边际贡献率这个指标的意义是什么? 边际贡献率的定义、公式及意义

边际贡献率 边际贡献是管理会计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是指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后的余额,常常被人们通俗地称作毛利. 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其公式为: 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00% 如果是一种产品,则: 边际贡献率=(单位边际贡献/单价)×100% 如果是多种产品,则: 边际贡献率=∑(每种产品的边际贡献率×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 通常,边际贡献率是指产品边际贡献率. 边际贡献率,可以理解为每一元销售收入是边际贡献所占的比重,它反映产品给企业做出贡献的能力. 与边际贡献率相对应的概念是“变动成本率”,即变动成本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其公式为: 变动成本率=(变动成本/销售收入)×100% 变动成本率与边际贡献率之和为1,因为变动成本总额与其边际贡献总额之和正好等于销售收入总额.因此,变动成本率通常是指产品变动成本率. 边际贡献方程式是在损益方程式中体现出边际贡献的大小,以明确表达本量利之间的数量关系. 利润=销量×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资本充足率指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资本充足率=(资本-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资本)*12.5)其中,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二级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未公开储备、普通呆账准备、混合债务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资本扣除项包括:(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风险加权资产为对应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乘以相应风险系数求和所得到的带有风险的资产额。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银行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量的波动而导致银行的表内或表外头寸在被清算成冲抵之前遭受价值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与市场供求状况、利率等因素有关。扩展资料:(一)商业银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1、商业银行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2、商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3、商业银行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二)商业银行不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与被投资金融机构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其纳入并表范围: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机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有半数以上投票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充足率

沪深300股指期货对应的标的指数采用的编制方法是( )。

  1、沪深300股指期货对应的标的指数采用的编制方法是加权股票价格平均法。  2、加权股价平均数又称加权指数,是根据各种样本股票的相对重要性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的股价平均数,其权数(Q) 可以是成交股数、股票总市值、股票发行量等。  3、当加权指数跌破月线时,指数连续低于月线的时间小于10个交易日的机率最高。  当加权指数跌破月线时,指数连续低於月线的时间大于20个交易日的机率约45%。  当加权指数超越月线时,指数连续高于月线的时间小于10个交易日的机率最高。  当加权指数超越月线时,指数连续高于月线的时间大于20个交易日的机率约52%。

SDLH指标的原理是什么?

买股票要看BOLL指标,OBV指标。买股票要看RSI指标。祝你好运!收益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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