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如下:(一)加工合同所谓加工合同是由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而签订的协议。加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由承揽方收取加工费。(二)定作合同所谓定作合同是指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要求,使用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为定作方加工特定产品,向定作方收取相应价款的协议。定作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价款。(三)修缮合同所谓修缮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为其修缮房屋、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修理工作,并向定作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修缮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如果所需要的修缮材料是由定作方提供的,承揽方应收取相应酬金;如果所需修缮材料是由承揽方提供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收取修缮材料的价款。(四)劳务合同所谓劳务合同是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委托(要求)而为其提供劳动服务成果(如服务外包等),并向对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方提供的劳务既可以是脑力劳动服务,如设计、测试、测绘、翻译书刊资料等,也可以是体力劳动服务,如打扫卫生等。(五)印刷合同印刷合同是印刷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印刷工作,并收取出版方相应报酬的协议。(六)广告合同广告合同是广告专营单位或兼营单位为刊户完成一定的广告宣传工作,并取得刊户相应报酬的协议。七)其他加工承担合同除上述列举的合同以外,还有修理、测试、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复制、化验、翻译、出版等合同。

承揽合同中加工合同包括

法律主观:一、加工承揽合同是什么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二、承揽合同有哪几种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一)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三)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四)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五)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六)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三、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778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二)《民法典》第775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四)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综上所述,加工承揽合同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典型合同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特殊的合同类型。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2)有关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的约定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3)有关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4)价款的约定(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8最后不要忘记约定违约责任。(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七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加工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范围有哪些

1、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对于加工定作的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也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及供料日期、方式和承揽方对原材料的检验。4、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是定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揽方支付的代价。对于加工定作物品的价款或酬金,应当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的计算,参照上述办法办理。6、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定作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于在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8、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违约金计算比例,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由双方共同确定。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充分协商达到一致意见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表示,这是加工承揽合同成立的法定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方能生效。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四条 承揽方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等情况。第十九条 加工承揽合同,应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名、项目、质量要求和承揽方的加工、定作、修缮能力签订。

民法典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定作项目。第二、材料的提供。第三、数据的提供。第四、承揽方式。第五、定作物的品质。第六、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第七、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第八、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留置。若定作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最后,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3、承揽方式;4、材料的提供;5、履行期限及其验收标准和方法;6、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首页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