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

山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没有上市。根据企业查查询信息显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上市,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承包商80强和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是集投资、开发、建设、运营、设计、科研、生产、劳务及机具租赁等为一体的大型国有综合性建筑集团公司。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了没?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了。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间于2020年6月15日,地址位于河南市新乡地区。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该公司正规,福利待遇好。

云基存储实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嘛

上市了。随着人们生活中使用数据量的不断增大,云存储正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选择。在中国这样一个互联网用户数量巨大的国家,云存储市场的发展也是很快的。所以,需求量的增大也在促使该公司上市。

A股最“抠门”公司上市26年零派现 最豪气公司已发8000亿红包

  每逢春节,派发红包已成为一种传统习俗,寓意美好。对A股上市公司来说,分红派息自然也是一件喜庆的事。分红多的公司不一定最优,但至少“大方”;未分红公司不一定最差,但肯定“抠门”,A股最“抠门”的公司都有谁?    23家公司上市超20年未曾分红   数据宝统计显示, 剔除2017年以来上市公司,两市共有31家公司从未有过现金分红 。上述31家公司中,除汉王科技外,其余30家公司均为主板上市公司。分行业来看,未现金分红公司多来自传统行业,高科技行业上榜公司并不多。   从上市时间来看, 中国天楹、阳煤化工、紫光学大等23家公司上市超过20年却从未现金分红 ,其中金杯汽车与*ST 毅达于1992年上市,上市时间已超26年。   近年来,上述公司整体市场表现不佳,遭投资者用脚投票。2017年与2018年上述31只未分红股票年均跌幅分别为29.32%与35.56%,均跑输同期大盘。2019年开年以来,市场整体明显出现回暖迹象,而这31股股价平均下跌5.28%,远远跑输大盘。   业绩是影响分红的重要因素,整体来看未分红公司业绩表现并不理想。31家未分红公司中包含6家ST公司,例如*ST毅达上市以来累积亏损近14.6亿元,ST仰帆上市以来累积亏损超5.25亿元。   除ST公司外,园城黄金、阳煤化工、亚太实业与祥龙电业等多家公司上市以来净利润均为亏损状态。   近年来这些公司业绩表现也不如意。以2017年业绩来看,23家公司净利润不足亿元,其中7家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亏损状态。以2018年前三季业绩来看,27家公司净利润不足亿元,12家前三季净利润亏损。   绝大部分公司因未达到分红条件导致不能分红。数据宝统计显示,24家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前三季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占比77%。   部分公司近来业绩表现相对优秀但仍未分红。海航科技、英特集团与平潭发展等11家公司2016年与2017年连续两年盈利且2018年前三季也实现盈利。以德展健康为例,2016年与201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62亿元与7.97亿元,未分配利润也均超20亿元;2018年前三季净利润7.3亿元,未分配利润超30亿元,近来业绩表现可圈可点。    11股累计现金分红超千亿   A股市场也有豪气分红的公司。数据宝统计显示,11家公司上市至今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千亿元,其中6只为银行股,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其余3家公司则为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中国神华。   工商银行以8158.26亿元的现金分红金额位居首位,上市至今已实施现金分红12次,分红率达31.37%。除上述11家外,中国平安、长江电力、兴业银行与大秦铁路等8家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也居前,均超600亿元。   从分红率来看,191家公司上市以来分红率超60%,其中飞科电器、亚夏汽车等16家公司上市以来分红率超过100%。这些公司多业绩不佳甚至亏损,仅有的几次现金分红使得分红总金额就超越了累计利润。以*ST海润为例,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达9亿多元,然而上市至今累计净利润亏损近55亿元。 (文章来源:数据宝)

我想问一下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时间

2019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首批25只科创板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科创板正式开市。科创板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个人投资者如果想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门槛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更多关于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时间,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4908c5161582102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假如小米公司上市,它会进入BATJ行列吗?

今年上半年,金融业的巨无霸们-四大国有银行不约而同的选择和互联网巨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最早的是在3月份,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与中国建设银行宣布战略合作。6月份,工农中三大行分别宣布与京东、百度、腾讯签数战略合作协议,其行为之趋同、节奏之密集甚至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是监管部门驱使……当然,这算是妄加猜测了。在一篇报道中,作者问道他们到底是“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还是“以身饲虎”、壮大对手?其实,这种结合既非相互拥抱,也非甘心奉献,仍是新一轮同质化、追随式、无奈的创新之举。从合作内容看,阿里和建行要共同推进建行信用卡线上开卡业务,以及线下线上渠道业务合作、电子支付业务合作、打通信用体系。未来,双方还将实现二维码支付互认互扫,支付宝将支持建行手机银行APP支付。工行和京东将在金融科技、零售银行、消费金融、企业信贷、校园生态、资产管理、个人联名账户等领域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农行和百度将共建“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双方在目前阶段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信贷业务、理财业务、基于大数据及分析与挖掘的客户画像、精准营销、客户信用评价、风险监控及智能客服、智能投顾等方面。未来,双方还将在资产证券化、虚拟货币及产业互联网金融等方面进行合作探索。中国银行与腾讯宣布已成立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将重点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建普惠金融、云上金融、智能金融和科技金融。整体来看,各方公布的合作范围都是比较大而全的,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方向。相比而言,农行、中行与百度、腾讯合作设立联合实验室反倒是显得更务实一些,毕竟把双方的码农和架构师放在一块,才能有正常的沟通,不然领导们在台上谈笑风生,下面的人只能干着急,对接不到点子上最后只能闹的一地鸡毛。在个人用户被微信支付、支付宝全面劫持的时代,银行业无疑是非常焦虑的。大的趋势已经十分明了——再让互联网巨头这么垄断下去,银行的未来就是今天的通讯运营商,只能作为基础设施,服务客户的功能全面退化。2015年,工商银行召开互联网战略发布会时,巨幕ppt、休闲装、一系列产品发布——全是互联网的套路,观众还以为走错了报告厅,着实让人耳目一新。但是试用APP下来,感受却是五味杂陈,用户体验比不上任何一个3个月开发就上线的p2p理财软件。和吹上了天的工行电商平台一样,工行发布的一系列App也即将向毫无存在感的方向发展。我们天天在谈的金融科技,事实上还停在“科技”的阶段。在员工数量众多、分支机构庞杂、分级管理等级森严的金融机构,由“边缘化”的科技部门和数据中心去驱动产品、驱动转型,其成功的可能性可想而知。如果翻一翻过去几年的新闻,银行们和BATJ合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愿每次都有进步。每一次合作到来的时候,似乎都是创新迫在眉睫,乃至需要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时刻。如果一定要对这次拥抱期待点什么,那就是希望以四大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巨无霸做好这几件事情吧:第一是把用户体验做起来。数千人的研发中心应该把移动App和相关产品做的更加“互联网”一点,这个职责交给合作的实验室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要达到的效果就是这些app不再只是为了存在而存在,带着2-3星的评价躺在榜单的末尾,在榜单上能有真正的客户评论,能真正的解决支付宝们解决不了的问题,至少能和二线互联网公司或者明星创业公司的产品一战。第二是把数据活起来,寻找可以复制的价值模式。数据的价值要从互联网主动和银行合作的动机谈起,互联网的数据对用户价值的判断大多是相关性很低的——我们很难去判断一个天天在朋友圈转发笑话的人和一个天天在朋友圈转发鸡汤的人谁的信用等级更高。银行则不一样,最直接的,一个账户的流水和消费记录就是户主信用等级最核心的信息。而这仅仅是银行拥有的海量数据中的一角。为什么银行当前做不了这件事?因为虽然大多数银行都搞了数据中心或者数据管理部,但是他们的使用工具大多数还是现成的SAS之类的系统,缺乏独立研发的AI或者数据挖掘工具,也没有动机去把这件事做深。银行对it的主流认识理解还停留在IT、科技、服务、运维的阶段。他们有工程师、有CIO、甚至有CDO,但是还没有类似“数据科学家”这样的角色。相反,顶级互联网公司的研究院做类似的事情已经是轻车熟路,正是银行要恶补的短板。第三是把金融科技的创新驱动做起来。这不是为了单纯的创新,金融机构一定是傻大笨吗?显然不是,只是路子不正确,现在已经正确了一些,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关于平安科技的一条新闻。原文是:5月9日,国际权威人脸识别数据库LFW最新公布的测试结果显示,平安集团旗下平安科技的人脸识别技术以99.8%的识别精度和最低的波动幅度领先国内外知名公司,位居世界第一。该精度为LFW所公布的最佳成绩,也是平安科技人工智能实验室取得的里程碑式成果。怎样才算创新驱动呢?就是在未来人工智能IJCAI、AAAI会议上,在数据挖掘SIGKDD、ICDM会议上,我们不再只看到微软、ibm,而是能看到工行、招行们的身影。这并不难,相信学界会非常欢迎,而且其价值意义也必然非常深远。

公司上市后的股票会有何行情?

【高位回调折返小幅回抽,当心获利新股回吐卖压;还未走稳还将二次探低,坚持观望多看少动为好】 沪深两市本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又是创业板推出的首日,受到美国股市大涨影响,今天大盘以跳高的方式开盘,创业板果然出现疯狂炒作,深交所的严格管理制度面临了一次考验。午后大盘呈现高位盘整态势,沪指一度上摸到3027点,但是受制于5日均线的压制,随后震荡回落。由于创业板上市首日涨幅过大,成为后市隐患,主力不敢贸然发动行情。 午后的14:14分,大盘有所回落,而创业板个股也收敛了疯炒的锋芒,全线回落,创业板个股几乎都收出长长的上影线。上海综合指数开盘3007.25点,收盘2995.85点,上涨35.38点,涨幅1.2%,成交1200.9亿元;深圳成份指数开盘12427.1点,收盘12297.16点,上涨104.00点,涨幅0.85%,成交1015.2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大盘前市的周线三连阳,不会因为有了小幅的回调就打住,盘中的小幅回抽也并不是短线企稳的信号。创业板的冲高回落,到底累积了一定的获利筹码,在回吐兑现当中,必然打压股指拖累大盘。而短线后市的回调点位,将会在底部抬高的2800点,但是,不排除大盘下滑到半程的2900点,就会有一番折返、回抽和震荡,然后再度下行,直奔本轮回调的点位而去。 从后市来看,我们依然认为在四季度经济继续回升,上市公司业绩实质性改善的大背景下,A股仍将维持震荡上升的格局,中期趋势依然没有改变,预计短期指数仍有回调整固要求,操作上投资者逢低可积极布局受益通胀、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地产和资源股,以及部分绩优品种。 大盘目前运行在短线还将小幅走低,在大盘回调到位之后,中线还将维持强势、震荡上行的态势。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建议,投资者在操作时可以以业绩增长为主线,对此,加大关注的力度。企业业绩的稳步提升将是未来行情方向发展的主要决定者,随着三季报披露大幕的缓缓拉开,个股的走势也在业绩影响下开始出现分化。创业板的推出,给市场增加了炒作的题材,输入了新的活力,可以适当关注。 创业板公司的上市在多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大盘的下行?或者创业板的推出,会不会闪了主板市场的腰? 大家当可以看到,首批创业板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就已经高达57倍左右,远远高于目前沪市26倍、深市主板40倍以及中小板42.5倍的平均市盈率。目前来看,管理层必将严控创业板上市首日的恶意炒作,同时窗口指导基金公司禁止参与创业板公司上市首日的交易。那么,10月30日创业板登场时,一旦出现破发局面,会不会给A股市场带来信心上的冲击? 对此,有分析师认为,这种不确定性在短期内的确会对主板市场造成影响,不排除拖累主板的情况出现。但需要注意的是,近期中小板个股,特别是次新上市的中小板个股表现尤为强劲,很可能也是在为创业板的登场造势。 上证指数前期的高点3478点,将会是年内的玻璃天花板,后市难有新高,而要创出指数新高的比率将会是百分之零。在重点关注市场操作的主线的情况下,从中线的角度来说,这也成为投资者调仓换股、汰弱留强、避高选低的机会,选择低位个股和布局业绩成长股,等待后市走强回升时挽回损失,将会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而在短线来看,还是远距离观望为宜。 大盘的本轮后市短线走低,是为技术性的回调而引发,这和创业板的推出,在其中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把大盘往后的走低,单纯看成是创业板的推出的原因,那是不对的。因此,需要厘清。 尤其今年再见新高的可能性只会是为零。 尤其是当前市场的环境较上半年已有所不同,不会再有那种单边上扬的走势,操作上仍宜谨慎,而在短线反弹高点之前,大盘的震荡将会加剧。 另有,上半年的市场行情,是为资金推动型,而年内高点出现之后的市场行情,将会是业绩支持型的,这不能不说是在炒作特点上的战略性的转移。再加上盘中个股也已经是百分之九十八的比例,先后有了年内高点,后市就将难有新高。 建议在大盘还未走稳,目前短线还在下行的情况下,短线不宜介入做多。即使做多,也还要回避和大盘联动的、正在回调的、短线反弹到位的品种,重点关注那部分回调到位的、短线底部蓄势充分的个股。但要短线小幅看多,并且期望不宜太高。还在反弹、并未反弹到位的次新股,或还可适当加以关注。创业板的的28只个股,上市首日,经过疯狂爆炒,冲高回落,低位介入的获利丰厚,高位套牢的筹码也是洋洋大观。本身存在兑现回吐压力,短线走势未稳,不宜跟风炒作。 【开始走强回升的个股推荐】:601618中国中冶。该股上市之后直到前日,有了大幅的跌幅,两个波段探底的两个低点,分别为5.52和5.53,现5.60。低点确立,蓄势充分,短、中、长线全面向好,可以积极介入。预计短线可看高到6.00,中线可看高到6.35,至于长线看高价位,那就还将在这价位之上,震荡走高的了。

香港幸福医药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香港幸福医药有限公司上市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幸福生物科技集团的股票已获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

深圳市亿思达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了么?股票代码是多少?

深圳市亿思达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上市没有上市。 眼球追踪技术是亿思达全息手机的核心关键技术,A股上市公司中,涉及眼球概念的个股如联创光电(600363)、高德红外(002414)等值得关注。红外技术是眼球追踪的前提,联创光电在红外LED外延材料、芯片器件领域的研发居国内领先水平,该公司早前募资投向就是红外LED器件产业化项目,用于夜视系统中的主动红外摄像技术,与体感交互设备的红外成像原理一致。高德红外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集光、机、电、人工智能图像处理技术四位一体的红外热像系统生产厂商,在全球测温性红外热像仪领域排名第四,产品广泛用于海、陆、空各兵种的军事新型武器装备以及电力、医疗、公安、交通等民用领域。另外涉及全息影像的概念股如华工科技、威创股份、大恒科技及利达光电。总结全息手机概念股如下:大恒科技、凤凰光学、高德红外、威创股份、华工科技、联创光电、利达光电。福晶科技也算一个吧。

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上市了。根据查询爱企查显示: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19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法定代表人为杨于明。经营范围包括全省广播电视无线双向网络、手持式无线双向网络的开发等。所以上市了。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上市了吗

没有上市。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截止2023年4月26日,该公司没有上市的规划,是没有上市的。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

中科睿极公司上市了吗

上市了。根据中科睿极公司有限公司查询可知,在开展生物治疗及生物治疗相关高端设备研发、销售业务,创办不到1年即获得超亿元股权融资,企业估值超过6亿元,中科睿极上市五年。中科睿极(深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基于近二十年的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工作基础,由中国科技开发院重点投资和孵化、深圳天使母基金多轮投资和重点关注的公司,致力于“让再生医学成为医疗常规选项”。

公司上市时要辅导券商,在辅导什么?

主要是辅导他们如何做一个上市企业,如何能把公司做大做强,而且还要辅导他们一些财务,税务,法律方面的知识。

山西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山西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没有上市。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1月29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13层1303-1310室,法定代表人为胡凌燕。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上市没有?

中交集团控股上市公司有: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7)、中交第一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00)、中交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83)、中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70)、中交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17)。中交集团实力:目前,中国交建是世界最大的港口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公路与桥梁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疏浚公司、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起重机制造公司、世界最大的海上石油钻井平台设计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国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商。中交集团的优势:1、中交集团是央企。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房地产及城市综合开发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3、中国交建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全球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2021年,中国交建居《财富》世界500强第61位;在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16连A”。4、2022年1月,中交集团携手腾讯推出“骄子微卡”:实名管理、薪酬无忧。

我想学习公司如何上市方面知识,及深圳有个证监会的公司上市培训班,请提供以上相关信息或专门权威的网站

沪市、深市、香港创业板上市各有什么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光凭年营业收入是不能确定一个公司能否上市的,上市公司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在此不赘述了,另外还有一下几点概念和条件供你参考。 上市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暂停股票上市的法定情形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不按规定公布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深市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门槛降低专家:创业板推出将带来三大影响 2008年02月07日来源:新华网 创业板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新华网深圳2月7日电(记者彭勇)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表态,创业板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资本市场各方面的关注。专家表示,创业板的推出将给中小企业融资、创投类公司估值、资本市场建设带来较大的影响。 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说,由于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上将合理确定创业板市场的准入门槛,突出对高成长性创业企业的吸引力,适应创业企业特点,上市公司具有成长性、创新性和行业的多样性。因此,创业板建设是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一个有力的手段,也是扩大直接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同时,创业板的推出也将会使创投概念成为一个新的投资主题。市场人士认为,随着创业板的渐行渐近,创投概念将存在反复活跃的市场机会。 市场人士表示,对于那些参股创投公司的上市公司而言,其二级市场上面临着价值重估的投资机会。但投资者在投资创投概念股的时候,对上市公司所参股的创投企业要有所甄别。如果上市公司所投资的是优秀创投企业,并且是以大比例入股,则能较好地分享创业板带来的业绩迅速提升的机会。 至于是否会造成A股市场的分流,专家们则有不同意见。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认为,创业板的高回报,在当前股市火爆、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很可能吸引大量的资金进入。因此,创业板应该加强必要的风险教育,严格对违规炒作行为的打击,在制度上强化对炒作行情的限制。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则认为,创业板和主板的上市标准不同,相应的风险收益和投资者结构也不相同。市值偏小的创业板公司,显然难以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来容纳资金规模偏大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因此,创业板不会给主板市场造成大规模的分流,所谓的影响主要停留在心理层面。 中小企业板的服务对象明确为中小企业。相对于现有的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在交易、信息披露、指数设立等方面,都将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一般而言,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股本规模起点要求较高,并且有连续盈利(如3年)的要求,而创业板作为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在这些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可以预见,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的一个过渡形式,在创立初期可能更接近于主板市场,并逐渐向创业板市场靠拢。 创立中小企业板,可以为中小企业搭建直接融资的平台,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拓展空间。中小企业板也将使我国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第一次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定位,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侧重于大型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侧重于中小企业,这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创业板设立目的是:(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动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市和沪市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区别其实就是两个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一个在上海,一个在深圳,中国大陆就这两个证券交易所,所以我国公司要在大陆上市就必须选择其中一家,那么我炒股就必须在他们那里开户.沪市的代码都是以6开头的,比如600186、600377等;深市的代码都是以0开头的,比如000308、002004等等。 沪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证所(ShanghaiStockEx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前市,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为连续竞价时间。下午为后市,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国际证监会组织、亚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联合会、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成员。 深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主要的股指是成份指数。位于深圳罗湖区,地王大厦斜对面。 深圳证券市场的起步最早应追溯到1986年。当时一些企业为了摆脱经营中的困境,进行了股份制改造。1988年4月1日,深圳发展银行在特区证券公司的柜台上开始了最早的证券交易。随后深圳市国投证券部和中行证券部相继开业,万科、金田、安达、原野(世纪星源的前身)等也陆续发行了股票并上柜交易。「老五家」股票在「老三家」证券部的柜台交易,构成了深圳证券市场的雏形。 1989年11月,深圳市政府作出了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决定。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营业。王健、禹国刚先后被深圳市政府任命为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深交所成立初期是归属深圳市人民银行管理,1993年4月1日深圳证券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管理归属由人民银行划归深圳证券管理委员会。随着深交所的交易逐步活跃,上市公司数量逐渐扩大,所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再加上1996年牛市行情中深圳市与上海市为维护深交所、上交所爆发的竞争,1997年8月15起,国务院决定,将证券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命,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由于扶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展,2000年9月深交所停止了新股发行。2004年5月17日设立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后,2004年6月25日新和成等八家公司挂牌上市,标志着深交所又重新恢复了新企业上市,但是只是包括中小企业。 交易时间的变化 1993年8月9日,深交所将集中交易时间更改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3:30;零股交易时间仍为零股交易专场日的上午9:00至10:30。 1994年7月11日,调整交易时间,下午开市由13:30更改为13:00,收市时间由15:30更改为15:00。 手续费的变化 1993年5月10日,深圳股票交易手续费进行调整,本地(指在深圳的营业部)手续费为交易额的4‰,异地为5‰,不足5元的按5元收。证券商向交易所交付经手费调低到6%,向登记公司交付的登记费调低至4%。 1993年8月29日,深交所调低A股交易手续费,由异地5‰、本地4‰统一调至3.5‰。 1993年9月12日,B股交易手续费率由成交金额的6‰降至5.5‰。 1996年1月1日,A股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按成交金额向买卖双方收取3.5‰,同时调整了交易手续费中各方收取的比例。A股及基金交易由T 0交收改为T 1交收。 交易品种的变化 1990年12月1日,开始股票交易 1991年11月1日,首只债券盐田港重点建设债券上市 1992年10月19日,首只权证深圳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认购权证发行,并于同年11月5日上市。 1994年9月8日,推出国债场外回购业务。 1994年9月12日推出国债期货交易业务,首批包括五个系列20个期货种。并与1995年5月3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命令全面关闭国债期货交易业务 交易手段的变化 在深交所成立初期,主要通过各会员派驻的出市代表(俗称红马甲)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通过电脑终端进行交易(在1992年2月25日前,红马甲甚至是通过人工竞价的方式来达成交易),由于会员单位众多,深交所不得不两度扩充交易厅,设立第一、第二、第三交易厅来缓解拥挤情况。在早期,一个股民的交易请求要传送到交易所的撮合主机进行委托成交,必须先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柜台填写买卖申请单并排队递交,柜台人员接受申请单后电话通知红马甲,红马甲把股民的交易请求输入到交易所终端,并把成交情况电话通知柜员。在这种信息传递方式下,难免会有很多差错,证券公司不得不为处理这些差错设立专门的容错帐户,同时也出现有红马甲与柜员勾结,吃客户差价的情况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http://www.cs.com.cn/zcfg/02/200605/t20060519_924285.htm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023年3月7日,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由于播恩集团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0%,深交所自3月7日9时30分起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于10时复牌。招股书显示,播恩集团成立于2006年,主营猪用饲料,目前已在江西、广东、浙江、重庆建有生产基地。播恩集团本次公开发行4035万股,用于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重庆八维生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等。发展历程2006年05月18日,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22年,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研发中心暨南方本部顺利封顶。2022年12月29日,证监会公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2023年2月9日,证监会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035万股新股。2月22日,播恩集团新股发行。3月7日,共1只新股上市,为深交所播恩集团。

资管公司可以保荐公司上市吗?

证券是可以的。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部分)第三章 保荐职责第二十三条 保荐机构应当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第二十四条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第二十五条 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应当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第二十六条 保荐机构辅导工作完成后,应由发行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辅导验收。第二十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行业规范协商确定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费用。保荐协议签订后,保荐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发行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第二十八条 保荐机构应当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方可推荐其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决定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第二十九条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其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保荐机构所作的判断与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第三十条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在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第三十一条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发行证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保荐书、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发行保荐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逐项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二)逐项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载明得出每项结论的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意见;(六)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七)相关承诺事项;(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保荐书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市保荐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逐项说明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二)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四)相关承诺事项;(五)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 在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中,保荐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 保荐机构提交发行保荐书后,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一)组织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三)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保荐代表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质询;(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第三十五条 保荐机构应当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一)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三)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四)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五)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三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对本办法第三十五条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临时报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表独立意见。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七条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其责任不因持续督导期届满而免除或者终止。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第三十八条 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荐工作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证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控制风险,提高保荐业务整体质量。第三十九条 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制度、辅导制度、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部核查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制度。第四十条 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对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制度。第四十一条 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建立独立的保荐工作底稿。保荐代表人必须为其具体负责的每一项目建立尽职调查工作日志,作为保荐工作底稿的一部分存档备查;保荐机构应当定期对尽职调查工作日志进行检查。保荐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整个保荐工作的全过程,保存期不少于10年。第四十二条 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保荐业务各项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第四十四条 刊登证券发行募集文件前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原因。第四十五条 刊登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以后直至持续督导工作结束,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不得终止保荐协议,但存在合理理由的情形除外。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保荐机构资格的,应当终止保荐协议。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第四十六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机构资格的,发行人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另行聘请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为其指定保荐机构。第四十七条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原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机构资格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原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其责任不因保荐机构的更换而免除或者终止。第四十八条 保荐机构应当指定2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荐机构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分工协作。保荐机构可以指定1名项目协办人。第四十九条 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不得更换保荐代表人,但因保荐代表人离职或者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应当更换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发行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原保荐代表人在具体负责保荐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的,其责任不因保荐代表人的更换而免除或者终止。第五十条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上签字,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应同时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上签字。第五十一条 保荐机构应将履行保荐职责时发表的意见及时告知发行人,同时在保荐工作底稿中保存,并可依照本办法规定公开发表声明、向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五十二条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在保荐总结报告书上签字。保荐总结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二)保荐工作概述;(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四)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第五十三条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保荐机构、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五章 保荐业务协调第五十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可对发行人行使下列权利:(一)要求发行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二)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三)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四)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五)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六)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七)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并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一)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二)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四)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五)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五十六条 证券发行前,发行人不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保荐机构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并在发行保荐书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应当不予保荐,已保荐的应当撤销保荐。第五十七条 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应当督促发行人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五十八条 保荐机构应当组织协调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发行人为证券发行上市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其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可以向发行人建议更换。第五十九条 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应当主动与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第六十条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应当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第六十一条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应当保持专业独立性,对保荐机构提出的疑义或者意见进行审慎的复核判断,并向保荐机构、发行人及时发表意见。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第六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动态的注册登记管理,记录其执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良行为以及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等,必要时可以将记录予以公布。第六十四条 自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十五条 保荐机构资格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已核准的,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已核准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对提交该申请文件的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第六十六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 保荐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并可以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一)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三)尽职调查制度、内部核查制度、持续督导制度、保荐工作底稿制度未有效执行;(四)保荐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五)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六)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七)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第六十八条 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一)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二)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三)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四)因保荐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保荐期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五)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六)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九条 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情节严重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一)在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上签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但未参加尽职调查工作,或者尽职调查工作不彻底、不充分,明显不符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二)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四)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五)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七十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第七十一条 发行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一)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三)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七十二条 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一)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二)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五)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六)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20%以上;(七)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九)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十)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三条 保荐代表人被暂不受理具体负责的推荐或者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已受理的该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推荐的项目,保荐机构应当撤回推荐;情节严重的,责令保荐机构就各项保荐业务制度限期整改,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逾期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第七十四条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者内核负责人在1个自然年度内被采取本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监管措施累计5次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在2个自然年度内被采取本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监管措施累计2次以上,中国证监会可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第七十五条 对中国证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提出申辩的,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下列事实且理由成立,中国证监会予以采纳:(一)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意隐瞒重大事实,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二)发行人已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做出特别提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三)发行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业绩、募集资金运用等出现异常或者未能履行承诺;(四)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持续督导期间故意违法违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主动予以揭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五)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第七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变更保荐机构后未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违法违规且拒不纠正,发生重大事项未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不配合保荐工作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予以公布并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要求发行人每月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接受保荐机构督导的情况;(二)要求发行人披露月度财务报告、相关资料;(三)指定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核查;(四)要求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证券的交易实行特别提示;(五)36个月内不受理其发行证券申请;(六)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第七十七条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第七十八条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因不配合保荐工作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6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其文件,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第七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上市了,还能买到原始股?

公司上市了,就买不到原始股了。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买原始股的目的是为了企业上市后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所以,原始股是在上市前才能买,上市后股票是公开发行的,就买不到原始股了。原始股的认购途径1、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2、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扩展资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二)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第十三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增发”),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三)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第四十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一)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股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上市了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始建于1972年的山东济宁毛纺织厂,拥有20个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现已成为全球知名的创新型技术纺织企业,拥有数百项专利技术和创新成果。集团收入实现过百亿元,资产总额73亿元、职工三万人,拥有中国国内A股和日本东京主板两个上市公司。目前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竞争力居中国纺织服装500强前五名,旗下如意毛纺居中国毛纺织行业效益十佳企业榜首、如意服装居中国服装行业竞争力前八强、如意印染居中国印染行业行前三强、如意棉纺居中国棉纺织行业前十强。

深圳正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深圳正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了。根据查询深圳正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已于9月上旬已同中金公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拟境内交易所挂牌上市,所以深圳正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了。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浩EcoFlow),创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注于移动储能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件及相关规定

发行上市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七条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成立后歇业、被勒令停业整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主营业务中断的,持续经营时间应当从恢复营业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九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三十;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比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一千五百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五十;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重大不确定性。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第十三条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二节 规范运作 第十四条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得有严重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第十八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应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发行人应当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第十九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六节 上市条件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 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四十条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四十一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设立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依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创业公司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第四十三条 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聘任,中国证监会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发审委的日常事务管理以及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应当不少于三十五人,由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组成。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原则上不得兼任主板市场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第四十五条 创业板发审委以现场投票方式对创业公司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七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五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五票为未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对创业板发审委的未尽事宜,参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 第四十七条 创业板设立咨询委员会,受证券交易所或者创业板发审委的委托对发行人的行业发展、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经营模式等提出独立咨询意见。 第四十八条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由证券交易所聘任,证券交易所负责对创业板咨询委员会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十九条 创业板咨询委员会由三十五人组成,委员可从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聘请。 第五十条创业板咨询委员会委员没有表决权,其专业咨询意见对审核工作不具有约束性。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针对创业企业的实际特点,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成长性、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特有的重大风险因素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第五十五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公司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七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进行声明。 第五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七章 监管与处罚 第六十条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一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二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上市公司上市时的股票价格是怎么定的?

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定价属于固定价格法,也就是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一、什么叫股票发行价格?公司准备上市发行股票时给每股设定的价格叫股票发行价格。因为上市是募资,所以一般要先确定一个募资总额,也就是筹资是为了公司的什么项目,大概要筹集多少钱。接着就是股票发行价格,它是确定股票发行计划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关系到发行人与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后的表现。(1)如果发行价过低这会难以满足发行人的筹资需求,甚至会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这个在小米当初上市时显现得特别深刻。如果发行价太低,之前按高估值入局的后几轮投资人会面临上市就亏损的残酷现实。(2)如果发行价太高这又将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增大承销机构的发行风险和发行难度,抑制投资者的认购热情,甚至响股票上市后的市场表现。二、股票发行定价的方法目前,从各国股票发行市场的经验看,股票发行定价最常用的方法有:(1)累积订单这是美国证券市场经常采用的方式,一般做法为,承销商先和发行人商定一个定价区间,再通过市场促销征集各个价位上的需求量,进行摸底,之后在分析需求数量后,由上市承销商与发行人确定最终发行价格。(2)固定价格这是英国、日本、香港等证券市场通常采用的方式。基本做法是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价格、然后根据此价格进行公开发售。(3)累积订单和固定价格相结合主要适用于国际筹资,一般是在进行国际推荐的同时,在主要发行地进行公开募集,投资者的认购价格为推荐价格区间的上限,等国际推荐结束、最终价格确定后,再将多余的认购款退还给投资者。三、我国如何计算股票发行定价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定价属于固定价格法,也就是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P(股价)=EPS(每股税后利润)*PE(市盈率)新股发行价也遵照这个公式,所以要先确定EPS和PE。EPS(每股税后利润)是衡量公司业绩和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它的公式为: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价平均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份)/12)PE(市盈率)是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税后利润的比率,它也是确定发行价格的重要因素。PE的确定主要会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现,然后再考虑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近期股市的规模供求关系和总体走势等因素。总的来说,经营业绩好、行业前景佳、发展潜力大的公司,其每股税后利润多,发行市盈率高,发行价格也高、从而能募集到更多资金;反之,则发行价格低,募集资金少。

公司上市股票发行价怎么定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结合未来发展的规律在符合交易所定价机制的情况下确定的。每只股票的发行价不同,没有固定的公式计算。目前股票发行价格分为定价和询价,定价发行是由公司内在价值、盈利能力、发展潜力、发行数量等因素综合决定股票的发行价格,股票询价是指在股票上市定价时,根据发行人的情况和市场需求,先确定一个发行价格的区间,然后根据大多数投资者能接受的价格水平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一般用于注册制。拓展资料目前我国确定发行价的方法属于固定价格法,即通过税后利润和同行的市盈率来确定新股发行价,公式为:P(股价)=EPS(每股税后利润)*PE(市盈率)。【1】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价平均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份)/12)【2】市盈率:由于未上市的股票还没有市盈率,因此此处的市盈率主要是参考同行同行,以及行业发展前景、近期股市行情等。

淄博建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没有上市。根据天眼查信息得知,该公司是小微企业,没有上市。山东建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公司上市流程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x0dx0a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x0dx0ax0dx0a第一是要选择好中介机构。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x0dx0ax0dx0a选择保荐人的标准大致有:一是要看保荐人是否与其他知名中介机构有良好的合作记录;二是要看保荐人是否拥有自己的发行渠道和分销网络;三是要看保荐人是否熟悉拟上市企业所从事的行业领域。x0dx0ax0dx0a选择其他中介机构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二是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精通证券上市业务的相关规定,并在该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三是该中介机构规模要大;四是熟悉拟上市民营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x0dx0ax0dx0a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上市保荐人,居于该系统工程的枢纽地位,具有纲举目张、统领全局之功能。从内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及各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关系;从外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互关系。x0dx0ax0dx0a应当明确的是,对民营企业而言,中介机构并不是妙手回春的“神医”,而是助其上市冲刺的“教练”。民营企业与各中介机构之间是合作关系而并非雇佣关系。x0dx0ax0dx0a第二是进行公司上市规划。该项工作应由各中介机构在保荐人的统筹安排下对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后进行。尽职调查(亦称细节调查)是由保荐人在正式开展上市工作之前,依据本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和职业谨慎、职业道德,从法律、财务的角度对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审查。其目的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找出与上市条件所存在的差距。x0dx0ax0dx0a其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公司成立及历史沿革,组织和人事状况,公司的生产和产品状况,销售网络及市场拓展状况,售后服务情况,所属行业与竞争状况,重大资产及其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本安排等。x0dx0ax0dx0a由保荐人会同公司上市工作小组、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在进行上述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集思广益,认真分析拟上市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思路与方法,进而制定公司的上市规划。x0dx0ax0dx0a上市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目前现状分析;公司改制和重组的目标、股权结构的调整、资产重组的原则和内容、重组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公司上市操作的相关事宜;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责划分等。x0dx0ax0dx0a第三是改制与重组。由于多种原因,民营企业大多数原以非公司制的形式存在,所以在上市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使其做到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强并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其目的一是为了明晰产权,二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满足上市所需的条件。x0dx0ax0dx0a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时,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重组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重组过程应当考虑经营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如原企业在近2年内,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的,可能允许连续计算经营业绩;(3)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同时,要注入优质资产,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4)重组后应保证母公司拥有控股权;(5)重组后公司应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和财务独立;(6)重组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单一,效益良好,有较高的成长潜力;(7)募集资金最大化、资金投向合理化;(8)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根据上述原则,为了满足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过程中,应由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对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和管理重组等方面做出全面统一安排,保证改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完成。x0dx0ax0dx0a基于创业板偏好“原装上市的公司”,关注并警惕“包装上市”,打击“伪装上市”。因此,改制重组工作应当始终围绕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注:中国证监会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是将发行人的条件界定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二是在财务指标方面则明确规定:(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3)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开。值得一提的是,改制重组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需要不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变更,即使最终确定后,在运作检验过程中,通常仍然需要由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辅导。x0dx0ax0dx0a第四是要规划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拟上市企业要根据创业板上市的规则要求检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并进行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各方应当职责明确,各项议事规则(制度)应当健全,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到及时归档。x0dx0ax0dx0a而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要有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而且还得有比较优秀的盈利模式,同时要具备持续增长的潜力和成长性。当今时代是一个创新时代,其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如何让人的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将知识转化为人力资本。上市不仅仅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条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要让企业掌握如何吸引和留住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人才,以构筑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也就是所谓的“融智”。那么,如何吸引并留住人才呢?股权激励制度无疑是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国外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实施股权激励。而在我国,除了公司自身条件所限外,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限制性规定使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创业板市场在实行长期激励方面虽然具有相对于主板市场的先天优势,但这方面的制度设计尚在酝酿中。因此,拟上市的民营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设计时应保持慎重。

公司上市后持股如何股份变化?

1、 上市的股票,挂牌满一年以后或者两年以后是可以转让其中原始股的三分之一的,想要变成股票,只需要将其挂牌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就好,并且所持股份也是可以转让或者赠送给他人的,要变成股票也是有要求的。2、 公司内部相关股东离职半年,股票不得转让。同时主板上市公司实际控股人持有的股票应当要三十六个月以后再参与买卖交易;本公司的股份股票在上市不满一年期间也不得转让,除上述这些之外,其余的不受限制。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已经持股一年,那么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转让。拓展资料: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是指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投资者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或者持股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有关持股变动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间

2017年1月25日。根据查询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知,其在2017年1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实现A股主板上市,成为靖江第五家A股上市企业,标志着企业实现了从产品经营到资本运营的华丽转身。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江苏靖江市,创办于2002年,毗邻沪、苏、锡、常,江阴长江大桥北岸,中国长江三角洲具活力、世界六大城市群地带,水、陆、空交通便利。

公司上市后合伙人股份属于自己吗

不属于。上市后有限合伙的股权会转化成股票,然后有限合伙组织会根据成员的比例来内分配股票,然后打到对应的账户,个人到时候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保留还是售出。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公司上市为什么会有封闭期,借壳上市是怎么回事

所谓上市封闭期,指的是对于公司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市之后设置了一段时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之内,他们不能卖出股票。上市封闭期其实与普通的投资者无关,主要是针对在上市前就持股的股东。如果大股东在上市当天就抛售,势必会造成股价的大幅下跌,可能会造成终止上市的后果,同时也会影响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上市当天的剧烈波动,也是为了稳定公司的股东结构和股价,不对市场投资者产生损害。借壳上市是一个金融术语,指一家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借壳上市就是未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应答时间:2022-0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股份公司上市增量发行时,原有股东的股票怎么办?

增量发行 :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存量发行是原始股东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而上市的方式。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1)增量发行使总股本增加。而存量发行不改变总股本。(2)增量发行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存量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归原始股东,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股东提前套现。(3)增量发行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壮大公司实力,从而创造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存量发行的资金归于发起人,对公司的基本面变化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4)增量发行会引起公司净资产和市盈率的变化。存量发行不会引起这种变化。(5)增量发行引起原有股东持股比例较小。而存量发行较大的改变了持股比例。(6)增量发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发行不太会引起超募,供应量有保证。(7)存量发行更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1、IPO锁定期;(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5.1.6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4发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1、IPO锁定期(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4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1.5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2、发行期间的锁定期(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4条: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25条: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3、股权分置改革中原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限售期《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27条: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4、上市公司董、监、高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1)《公司法》142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2)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第3条、《证券法》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5、上市公司重整中的锁定期(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9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第10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9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3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5、股权激励中的锁定期(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3条第2点: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顶级原则和锁定期要去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22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独享可解锁期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3、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5、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6、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7、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锁定三年。8、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

宝德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还有多久?

2009年10月30日已经上市。宝德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显示上市日期是2009年10月30日,股票编号是300023。深圳市宝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7栋b座16层,附近的公交站有宝能科技园北,可以乘坐E1路、M112、M202路等公交车前往。

国内三大odm公司是哪几个公司上市的

国内三大odm公司是哪几个公司上市的:闻泰科技就是Odm上市的公司。

公司上市前股东,如不符合参与北京证券

公司上市前股东,如不符合参与北京证券会对公司上市有影响。一、北交所第三批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投资者准入证券资产的资本门槛为50万元,机构投资者准入没有资本门槛。北交所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的股票交易。在其申请权限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中的资产每天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整合的资金和证券),且需要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此外,公司上市前的股东、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不符合上述投资者准入条件的,只能买卖其持有或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号文,明确个人投资者获取证券资产的资本门槛为50万元,而机构投资者的资本门槛没有设定。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投资者可预约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权限。北京证券交易所开业后,个人投资者在交易权限开放前20个交易日内的入场门槛为每天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至少2年证券投资经验。此前,新三板精选公司的投资者门槛为100万。在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时,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投资者门槛从100万降低到50万,主要是出于两个考虑:一是风险横向比较。将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司是专业化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虽然它们存在波动大、业绩不稳定等风险,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期货期权等交易的风险客观上相对较低,可以适当降低投资者的门槛。综上所述,降低投资者门槛可以增加该行业的流动性。目前新三板精选层符合100万门槛的投资者有175万。降低门槛可以让更多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为上市公司开辟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增加流动性,提高溢价,投资者也可以进行更好的投资。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答案是可定没有,首先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2011年10月28日成立的,成立时间不够三年,不可能上市,最重要的是,作为转融通业务主体的证券金融公司,将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提供转融通服务之外,还将肩负对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的监控、监督职能。 他是交易所下属的附有监督职责的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不可能上市的。

公司上市为什么要券商承销

因国家规定。据查询百度百科,国家规定的,公司上市必须有一个保荐机构,有承销商来进行证券承销,国家规定证券公司才有资格申请作为保荐机构。券商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

新加坡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在新交所主板和凯利板(Catalist,创业板)上市的财务等方面要求并不相同。在主板上市有三套规则。对于已实现盈利企业:在上一个财年实现盈利,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5亿新元。并且拥有至少三年的经营记录。或对于已实现盈利企业:上一个财年税前盈利不低于3000万新元,且拥有至少三年的经营记录,或对于未盈利企业:在上一个财年内有经营收入以及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3亿新元。在凯利板上市,无任何量化的最低标准,由保荐人采用各自的内部交易选择标准进行选择。对于凯利板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后需继续聘用保荐人。需要注意,新加坡以外的公司赴新加坡上市需符合关于独立董事方面的规定。对于主板,对于所有发行人均需设有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对于境外发行人需设有至少两名为新加坡居民的独立董事。对于凯利板,需要两名独立董事。对于境外发行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新加坡居民。

IPO和公司上市有什么区别

它们的区别如下:①定义不同狭义的公司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②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是由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开发行股票是生产货物是工厂,因此也被称之为一级市场,上市公司是由交易所审核的。上市是交易货物是市场,公司在上市之后的交易,被称之为二级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之后企业的资格得到认可,这种时候企业一般就会要求上市。③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IPO只是公司上市的一种方式,IPO是狭义上的公司上市,广义的公司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中国公司上市的方式有三种:①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②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H股)③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扩展资料:IPO发行要求有: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4、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参考资料:首次公开募股_百度百科上市公司_百度百科

江苏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没有上市。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还没有上市,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是从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没有。根据中国天眼网查询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并没有上市。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始建于1958年的窑街矿务局整体改制成立的大型煤炭企业,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出资,重组成立的股份制大型能源企业。

万安裕维电子有限公司上市时间

2023年。目前,企业正在进行股改,拟以2020年-2022年为上市申报期,2023年递交上市申报材料。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进出口技术和货物除外。

河北亚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河北亚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上市。根据查询企查查官网显示,河北亚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26日,注册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西王镇西吕津村,法定代表人为武亚东。没有查询到该公司的股票代码、交易所、股价等相关信息,所以认定是没有上市的。

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上市。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还未达到上市标准,目前还未上市。

公开募集说明书与招股说明书的区别?在格式和内容上的区别?分别是在公司上市和发行股票的那个阶段

招股说明书是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文件 也就是公司IPO上市时候的文件x0dx0a 具体规定可以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x0dx0a 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是已经上市的公司再融资即配股、增发、发债等等的募集文件的总称,包括配股说明书、增发招股意向书、增发招股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x0dx0a 具体规定可以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公开募集说明书与招股说明书的区别?在格式和内容上的区别?分别是在公司上市和发行股票的那个阶段?

募集说明书一般是基金和债券起一个告知作用,招股说明书是针对股票。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业属性、成长性、财务特性决定了上市公司适用不同的估值模型。较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收益折现法与类比法。所谓收益折现法,就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上市公司价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贴现模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而这正是体现承销商的专业价值所在。发行招股书要求:1、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4、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招股说明书具体格式:1.招股说明书封面;2.招股说明书目录;3.招股说明书正文;(1)主要资料(2)释义(3)绪言(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5)风险因素与对策(6)募集资金的运用(7)股利分配政策(8)验资报告(9)承销(10)发行人情况(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13)经营业绩(14)股本(15)债项(16)主要固定资产(17)财务会计资料(18)资产评估(19)盈利预测(20)公司发展规划(21)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22)其他重要事项(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4.招股说明书附录;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正泰新能源现在没有上市,但是他的控股股东,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公司的规模和福利都是不错的

中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融资x0dx0a  企业上市的好处:x0dx0a  *取得固定的融资渠道x0dx0a  *得到更多的融资机会x0dx0a  *获得创业资本或持续发展资本x0dx0a  *募集资金以解决发展资金短缺x0dx0a  *为了降低债务比例而采用的措施x0dx0a  *在行业内扩展或跨行业发展x0dx0a  *增加知名度和品牌形象x0dx0a  *持股人出售股票x0dx0a  *管理者收购企业股权x0dx0a  *对雇员的期权激励x0dx0a  *取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竞争地位x0dx0ax0dx0a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x0dx0ax0dx0a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x0dx0ax0dx0a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x0dx0ax0dx0a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x0dx0ax0dx0a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x0dx0ax0dx0a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x0dx0ax0dx0a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x0dx0ax0dx0a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公司上市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好处?

公司上市,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把公司的所有权分成若干小份,放在市场上流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行业或者前景,就可以到公开市场上买入该公司的股票。企业能够上市都会尽量选择上市。因为企业再走到某一个阶段,几乎一定会面临资金问题。而银行的解决能力有限,如果银行因为资金面紧张不批贷款,企业可能会走向破产。以债务方式融资,在债务到期很容易面临资金链紧张,再优质的公司也可能面临灭顶之灾。扩展资料: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上市为什么要访谈

法律主观: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 公司要上市的原因: 一、上市首先可以减少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上市后,公司从资本市场拿到的是资本,资产负债率大大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降低,在银行的信用评级也会提高。在政策出现急刹车时,也不会太过于担心出现资金链短缺。 二、可融资和再融资,由此带来资金的乘数效应。万科最早是倒卖猪饲料的,靠上市再融资获得了很多发展机遇。 三、上市后,必须按照规定,引进科学的公司治理,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财务体制,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股市像个放大镜,做得好做得坏,都会引起强烈反应,上市可增大公司治理的弹性,家族企业上市可从封闭的家庭体制迈向开放式。

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条件主要由: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2、必须经营三年意思的企业,而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3、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万以上的股东认识至少是1000人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并且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拓展资料:公司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票经过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要经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公司通过上市,有利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吸引优质投资者,提高公司资产流通性以及知名度和员工认同感,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1、上市对于公司最直接的意义是融资意义融资途径方面:在IPO时会首次公开发行融资,此后有例如向公开市场再融资、非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时的配套募集资金,这些都是上市公司股权募资的途径。同时正常的债权融资、借款路径都不受影响,受影响的可能是一些灰色的融资途径(一般资金来源多少有点法律问题)融资能力方面:上市对于公司的募资能力有飞跃的提升,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募股,增加募集资金对象的范围。另一方面对于私募由于其股票的流动性也增加了对于财务投资人(主要是后期的PE)的吸引力。此外上市公司因其股票价值有相较公允市场价格、同时主体较为被认可,在股权质押、发债等途径上均会有一定优势。融资成本方面:一般相较非上市公司,融资综合费率相对较低。2、上市对于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股权的运用,这就促成了上市后的产业整合或自身重组行为收购一家企业用现金收购资金成本较高,同时尤其对于人才类公司,买下了公司资产,管理团队出工不出力或者甚至干脆另起炉灶这种行为司空见惯。用上市公司股权去收购行业上下游或者横向整合的企业做大,或者在行业低迷期收购新业务进行转型,则一方面省去现金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把对方绑上自己的战车,一同为公司出力才能获得最终的变现。

公司上市有什么意义 ?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扩展资料: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上市

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三种。第一种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 。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 第二种,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经合法上市的公司(壳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该公司的控股权后,通过资产的重组,把自己公司的资产与业务注入壳公司,这样,无须经过上市发行新股的申请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资格。 第三种,香港与内地证券市场的比较。买壳可以选择在国内买,也可以选择在香港买。在香港联交所买壳上市后,由于其股份是全流通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相当完善,从而也为前述的股价“溢价”收入的兑现提高了良好的保障,单从流通性考虑,在香港市场买壳比较符合民营企业将来退出的需要。

一个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主观:你好公司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行为 ,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 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司上市的话,它的市场才会更大,公司上市之后拥有的风险还是很大的,那么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今日王海英律师为大家解读关于公司上市方面的相关问题。一、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以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2、通过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然后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就可以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二、公司上市财务状况有哪些具体要求?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三千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三千万以上;王海英律师强调,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占到20%以上;最近的三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五千万,或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三亿以上。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再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

公司上市有什么要求?

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

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x0dx0a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x0dx0ax0dx0a第一是要选择好中介机构。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x0dx0ax0dx0a选择保荐人的标准大致有:一是要看保荐人是否与其他知名中介机构有良好的合作记录;二是要看保荐人是否拥有自己的发行渠道和分销网络;三是要看保荐人是否熟悉拟上市企业所从事的行业领域。x0dx0ax0dx0a选择其他中介机构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二是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精通证券上市业务的相关规定,并在该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三是该中介机构规模要大;四是熟悉拟上市民营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x0dx0ax0dx0a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上市保荐人,居于该系统工程的枢纽地位,具有纲举目张、统领全局之功能。从内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及各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关系;从外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互关系。x0dx0ax0dx0a应当明确的是,对民营企业而言,中介机构并不是妙手回春的“神医”,而是助其上市冲刺的“教练”。民营企业与各中介机构之间是合作关系而并非雇佣关系。x0dx0ax0dx0a第二是进行公司上市规划。该项工作应由各中介机构在保荐人的统筹安排下对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后进行。尽职调查(亦称细节调查)是由保荐人在正式开展上市工作之前,依据本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和职业谨慎、职业道德,从法律、财务的角度对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审查。其目的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找出与上市条件所存在的差距。x0dx0ax0dx0a其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公司成立及历史沿革,组织和人事状况,公司的生产和产品状况,销售网络及市场拓展状况,售后服务情况,所属行业与竞争状况,重大资产及其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本安排等。x0dx0ax0dx0a由保荐人会同公司上市工作小组、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在进行上述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集思广益,认真分析拟上市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思路与方法,进而制定公司的上市规划。x0dx0ax0dx0a上市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目前现状分析;公司改制和重组的目标、股权结构的调整、资产重组的原则和内容、重组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公司上市操作的相关事宜;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责划分等。x0dx0ax0dx0a第三是改制与重组。由于多种原因,民营企业大多数原以非公司制的形式存在,所以在上市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使其做到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强并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其目的一是为了明晰产权,二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满足上市所需的条件。x0dx0ax0dx0a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时,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重组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重组过程应当考虑经营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如原企业在近2年内,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的,可能允许连续计算经营业绩;(3)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同时,要注入优质资产,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4)重组后应保证母公司拥有控股权;(5)重组后公司应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和财务独立;(6)重组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单一,效益良好,有较高的成长潜力;(7)募集资金最大化、资金投向合理化;(8)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根据上述原则,为了满足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过程中,应由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对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和管理重组等方面做出全面统一安排,保证改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完成。x0dx0ax0dx0a基于创业板偏好“原装上市的公司”,关注并警惕“包装上市”,打击“伪装上市”。因此,改制重组工作应当始终围绕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注:中国证监会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发布的《关于(征求意见稿)》一是将发行人的条件界定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二是在财务指标方面则明确规定:(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3)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开。值得一提的是,改制重组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需要不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变更,即使最终确定后,在运作检验过程中,通常仍然需要由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辅导。x0dx0ax0dx0a第四是要规划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拟上市企业要根据创业板上市的规则要求检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并进行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各方应当职责明确,各项议事规则(制度)应当健全,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到及时归档。x0dx0ax0dx0a而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要有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而且还得有比较优秀的盈利模式,同时要具备持续增长的潜力和成长性。当今时代是一个创新时代,其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如何让人的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将知识转化为人力资本。上市不仅仅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条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要让企业掌握如何吸引和留住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人才,以构筑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也就是所谓的“融智”。那么,如何吸引并留住人才呢?股权激励制度无疑是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国外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实施股权激励。而在我国,除了公司自身条件所限外,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限制性规定使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创业板市场在实行长期激励方面虽然具有相对于主板市场的先天优势,但这方面的制度设计尚在酝酿中。因此,拟上市的民营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设计时应保持慎重。

公司上市需要iso认证吗

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公司要上市是需要条件如下:公司上市条件基本上只有两个法律给出详细条件,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其他另需参考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主板及中小板发行条件(取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一节 主体资格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二节 独立性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第十八条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第二十条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第三节 规范运行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一)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二)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三) 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四)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六)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第四节 财务与会计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三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一)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二) 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三)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一)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四)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五)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六)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第三十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第三十九条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第四十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第四十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第四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二、创业板发行条件(取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第十五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第十九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公司上市是由银河证券承办发行股票,我的户是南京证券,现公司股权激励,我的户必须转到银河证券吗?

楼主新年好,不需要转户,股权激励和开户券商没影响的只不过你们公司和承销商有合作关系,有可能你们公司领导要求你们公司的人开户就去承销销那里。以前有家券商准备上市,该公司的大股东还有一家几万员工的企业,他们就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到这家券商开户。。。。

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是上市的。安徽中鼎控股集团:公司创建于1980年,位于安徽省宁国市,经过30年的发展,现总资产达30亿元、员工1万余人的核心上市企业(股票代码000887),在国内拥有各类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20余家,成为国家大型现代化企业,是上市公司。

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上市了。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达到了上市要求,已经上市了。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是达能下属企业,在快消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老虎证券上可以查哪个公司上市吗

不可以。根据查询相关信息可知,老虎证券不可以查哪个公司上市,只能看到已上市公司的上市时间。老虎证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注美港股的互联网券商。

湘财证券公司上市了吗

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一共有7家券商正在排队上市,分别是天风证券、国联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红塔证券、华林证券和长城证券。前5家券商拟登陆上交所,后两家券商拟登陆深交所。   此外还有2家券商已经表态正在筹备上市,分别是湘财证券和华龙证券。   湘财证券、华龙证券,和刚刚IPO过会的南京证券,都是新三板挂牌公司。根据股转系统(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信息,在南京证券前往主板后,截至目前,新三板上的挂牌券商还有6家,分别为国都证券、湘财证券、开源证券、华龙证券、联讯证券及东海证券。

华福证券辅导公司上市有多少家

共有38家拟IPO企业。其中辅导备案日期为2011年的1家、2016年的1家、2017年的2家、2018年的1家、2019年的2家、2020年的31家。

西凤酒最可能借哪个公司上市

西凤酒最有可能借哪家壳呢?1.必须是宝鸡国资委+省国资委控股企业,肥水不外流是基本条件。2.壳的运营情况不佳,无法达到国资委资产保值或增值的目的3.国资委占股比例不会过高,30%左右最合适,这样利于增发。中国西电在2020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中国西电集团正在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分子企业筹划战略性重组。中国西电与宝光股份每年均有较多关联交易、甚至有部分业务涉及同业竞争。那么中国西电的重组势必会带来宝光股份的变化。中国西电持有的宝光股份也极有可能归还给陕西省国资委。宝光股份尽管在真空灭弧室行业领先优势十分明显,但主营业务处于不断萎缩却是事实,回看宝光股份的经营业绩可以用乏善可陈来形容。宝光一直属于市场的冷门股,只是在2016年12月被现在的二股东西藏锋泓举牌时有过一波炒作行情,当时,股价曾被推高至29元每股,随后题材降温,股价也随之偃旗息鼓、随波逐流。如果西凤酒借壳宝光股份,则满足了省国资委+地方国资委+电力系统的多方利益。宝光股份若能被借壳,是多方受益,地方不至于失去一家上市公司,现有资产也能与中国西电一起整合。而西凤在现在对白酒股的热捧下借壳也能获得最大收益。西凤酒西凤酒,陕西省凤翔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西凤酒古称秦酒、柳林酒,是产于凤酒之乡的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的地方传统名酒,为中国四大名酒之一。始于殷商,盛于唐宋,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有苏轼咏酒等诸多典故。西凤酒无色清亮透明,醇香芬芳,清而不淡,浓而不艳,集清香、浓香之优点融于一体,以"醇香典雅、甘润挺爽、诸味协调、尾净悠长"和"不上头、不干喉、回味愉快"的独特风格闻名。2003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西凤酒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并告示全国。2004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西凤酒》国家标准,并于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2003年09月2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凤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郎酒借哪家公司上市

市场上有消息称,郎酒将在泸天化上市,但尚未得到郎酒集团官方人员的确认,其他投资者认为郎酒集团将独立上市。郎酒集团全称为四川郎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03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酿酒公司之一。郎酒简介四川郎酒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公司主要经营成品油零售、自有葡萄酒生产销售、自有葡萄酒出口、葡萄酒原料生产等业务。郎酒集团有副食门市和加油站两个分支机构。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是郎酒集团的最大股东。郎酒集团的产品可分为酱香型、兼香型、浓香型三类。郎酒集团于2006年在伦敦国际评酒组织评酒会上获得特别金奖。2013年,该集团获得中国500最有价值品牌第49名。

德诚黄金珠宝公司上市没

你好,确定是没有上市的哟,做珠宝的几个上市的就那么几个,金叶黄金,爱迪尔,周大福等

成飞借哪家公司上市

飞亚达和程菲的关系程菲的外壳就是飞亚达。11日晚间,超级重磅消息传来,程菲集团借壳上市!AVIC程菲集团借壳...程菲集团欲借壳上市!股东说歼20要空降a股。这一重磅消息点燃了春节前资本市场的一波热潮。程菲集团将借壳上市2023年1月11日,歼20首飞12周年,程菲集团启动上市计划。1月11日晚间,AVIC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航空工业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程菲集团100%股权,公司股票自1月12日起停牌。AVIC电力检测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2023年2月2日)披露交易预案。据悉,AVIC电测是军民两用智能测控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的骨干企业,业务涵盖航空军工产品、传感器控制、智能交通、工业软件等领域。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19.43亿元,净利润3.07亿元。截至2023年1月11日收盘,AVIC电力计量总市值为63亿元。目前,AVIC电气试验已与航空工业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根据协议,交易双方将在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中约定目标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关于此次重组的进一步信息,最迟将于今年2月2日前公布。中航工业透露,公司预计在2月2日前披露重组相关信息。若公司未能在2月2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迟将于2月2日复牌,并停止筹划相关事宜。同时将披露筹划事项在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进展

公司上市原始股会亏吗

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不会赔。公司上市后原始股的价格基本都是翻倍放大几十倍,几百倍。如果投资者的原始股属于银行类型的大盘股,放大的倍数有可能是几倍,十几倍。不同类型的原始股放大的倍数是不同的。原始股上市后的收益是相当可观的,绝对不会亏。拓展资料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一般意义的原始股,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只要是一个企业都有原始股,原始股顾名思义就是创业企业成立初期,创业者占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果一家企业,规模一直不大,也不会上市,买这种原始股,没有实质性的价值。我们经常提到的原始股,往往是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它将企业的规模市值规模化,除去创始人股东的股份,另外拿出来一部分股份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当然,这个股份是有价格的,每股多少价,花多少钱买多少股,就成为了原始股。一般情况下,上市企业准备上市之前,需要募集一大笔资金,这个时候往往价格比较低,不会太高,因为股份价格太高,没有盈利预期,大资金是不愿意接手的,因为大资金买入大量的原始股,就是希望上市后能赚一笔。这也是很多原始股的魅力所在,也深深吸引到投资者向往的地方。当然,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有的企业原始股募集完,结果经营不善,投资的原始股就会打水漂。如何购买原始股,大致如下:通过大范围地搜集信息,特别是原始股的企业经营状况。这里要寻找比较正规的消息源,而不是该家企业的信息源。因为要上市,所有的原始股,都需要找到相应的券商进行辅导上市。也就是说企业想上市必须寻找具有资质的承销商具备销售原始股的资格,相应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授权的机构才行。认真解构上市企业发行原始股的销售说明书,有没有误导和夸大嫌疑,欺诈嫌疑。如果投资规模比较大,还有必要请律师审阅会更加安全。在审视完企业情况,要注意其募集资金的用途,到底是扩大规模再生产,增加研发,还是募集资金还债。购买原始股的时候,要合理合法,途径正当。与此同时,要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以防日后出现重大问题,没有证据。这也是很多人常常出现问题的关键,甚至很多证据都不是合法的,为未来埋下隐患。购买完原始股,往往需要等待上市后,才能套现,而原始股往往都有锁定期,只有等锁定期到了,才能真正套现。也就是说,原始股的投资周期相对比较漫长,金额也比较大。

一般国企中层公司上市给多少原始股

一般会有占总股本百分之二十五的原始股。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是指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经常提到的原始股,往往是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它将企业的规模市值规模化,除去创始人股东的股份,另外拿出来-部分股份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原始股怎么计算?比如我有1万股,公司上市的时候是每股10元,我这1万原始股值多少钱?

原始股价格是以净资产总额除以总发行股数来确定的。原始股的价格一般是按照一元钱一股的面值来计算的,原始股上市后怎么算钱是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分。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这一万原始股值10万。【拓展资料】一、什么是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着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产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里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现在中国新推出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就是购买原始股的平台。二、原始股的计算方式?原始股上市后的计算公式为(上市后的收盘价或者投资人买入的价格)x投资人买入的股票数量。例如投资人在公司上市之前以一元一股的价格,购买了1万股原始股,上市之后盘价为1.3元,那么此时原始股的总价值为1.3x10000=13000元。三、原始股的时限性原始股在上市之后是不能马上进行交易的,通常需要等到上市一年之后才能交易。四、原始股的风险性购买者要了解所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好坏,不然就可能不赚钱反而赔了钱。五、原始股的购买方法1.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3.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4.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申购

安信证券公司上市了吗?

根据我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目前安信证券公司还没有上市,你可以投资安信信托。

请问高手某些公司上市需要借壳是怎么回事?

  借壳上市定义  借壳上市是指一间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透过把资产注入一间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是能在证券市场上大规模筹集资金,以此促进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所谓“壳”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机制转换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其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这个“壳”资源,就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资源的两种资产重组形式。而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了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借壳上市是一种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是为了实现间接上市,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其主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  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 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借壳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关联交易,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披露。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相同与区别之处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一种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都是为了实现间接上市,它们的不同点在于,买壳上市的企业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买壳或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具体上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  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历史  美国自1934年已开始实行借壳上市,由于成本较低及成功率甚高,所以越来越受欢迎。在经济衰退时期,有不少上市公司的收入减少,市值大幅下跌,这造就了机会让其他私人公司利用这个“壳”得以上市。  近年,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有很多企业欲在海外上市,但碍于政治因素以及烦琐的程序,部分企业会选择收购美国一些壳公司,在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在科网泡沫爆破后,有很多科网公司濒临破产,市值极低,这造就了更多借壳上市的机会。  实现途径  要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必须首先要选择壳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融资能力及发展计划。选择规模适宜的壳公司,壳公司要具备一定的质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债务和不良债权,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组的可塑性。接下来,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取得相对控股地位,要考虑壳公司的股本结构,只要达到控股地位就算并购成功。其具体形式可有三种:  A 通过现金收购,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智能软件集团即采用这种方式借壳上市,借壳完成后很快进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场反映。  B 完全通过资产或股权置换,实现“壳”的清理和重组合并,容易使壳公司的资产、质量和业绩迅速发生变化,很快实现效果。  C 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实际上大部分借“壳”或买“壳”上市都采取这种方法。  非上市公司进而控制股东,通过重组后的董事会对上市壳公司进行清理和内部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整顿提高壳公司原有业务状况,改善经营业绩。  例子  盈科大衍地产  2004年5月,电讯盈科分拆旗下地产业务,包括贝沙湾(数码港的地产部分)、北京盈科中心、电讯盈科中心、其它投资物业和相关物业及设施管理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东方燃气,并把东方燃气改名为盈科大衍地产,并透过配股减持盈大地产的股份,套现大约3亿港元。  强生集团  强生集团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于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厂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上市公司上市后 我如果买他家股票 我能得到公司分红吗 比如年底分红 懂得来说

第一分红是看上市公司业绩的,业绩好肯定会分红,但是这个不一定年底,但是分红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正常派息,这个就和你把钱放银行一样,会给你利息,不过分红是要扣税的,持有时间越长,扣税越少,反过来一样,第二种是分红是把原本股票股本加一陪,加两倍,然后把价格降到原本股票一半或者三分之一,但是这种近一年时间很熟炒股的人喜欢和追捧,也就是所谓高送转!还有就是送股加现金分红啦!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上市了吗?

非上市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泰康保险集团旗下拥有泰康人寿、泰康资产、泰康养老、泰康健投、泰康在线等子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人身保险、互联网财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商业不动产等多个领域。扩展资料成立22年来,集团累计服务客户规模已达2.62亿人,服务企业客户超42万家,累计支付理赔金额450亿元,连续十四年荣登“中国企业500强”。泰康保险集团通过虚拟保险产品与实体医养服务的跨界融合,整合全生命产业链,践行健康中国战略。作为中国保险业首个投资养老社区试点企业,已经在全国拥有北京、上海、广州、三亚等12 个大型医养社区、5 个大型医疗中心、牙科和妇儿两大专科医疗体系,成为全国最大的高品质连锁养老集团之一。秉承医养融合理念,养老社区内配建以康复、老年医学为特色的康复医院,打造泰康国际标准康复体系。目前,集团已投资运营泰康仙林鼓楼医院、建设泰康同济(武汉)医院、启动泰康西南医学中心,着力打造多个医教研一体化医学中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上市了吗公司信用怎么样可靠吗

泰康明年上市!国内十大保险公司之一,信用不会有问题的。但所有保险公司都会有一些业务员人品有问题!这是因为国内保险行业目前正处在急速发展的阶段,乱象丛生!真要买的话最好找信誉度高的人买!

银丰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了没有

应该是上市了。因为这个品牌的经营还是可以信任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