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涉及到累计折旧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累计折旧”这个会计科目比较特殊,属于资产类账户,但是与一般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不同,它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可以理解为特殊的资产,简称“特产”。类似这样的会计科目还有累计摊销、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  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举例说明  企业要卖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原值1000万,累计折旧400万,卖了600万。这时就要先把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600  累计折旧400  贷:固定资产1000  借:银行存款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600

累计折旧怎么做会计分录

累计折旧会计分录: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每年累计折旧从购入时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每月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用的)制造费用(生产部门)贷:累计折旧2,计提累计折旧 借:管理费用 或制造费用(车间)贷:累计折旧扩展资料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提完以后该怎么办?怎样做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提完以后,如果该固定资产还可以继续使用,或不予清理,则无需做账,就放在那里不用管。如果该资产需要处置清理,则:(1)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发生清理费用等支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发生清理变价收入等借: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贷:固定资产清理(4)结转清理净损益A.属于清理后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B.属于清理后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扩展资料:一、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二、固定资产折旧理念的来源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润,固定资产实际上也是企业花钱买来的,所以也是一种支出,但是往往这种支出金额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长,如果将此支出一次性计入某个月,会导致当月明显亏损,而实际上当月从该固定资产得到的受益不会这么多,同时,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没有体现应有的支出,所以,将固定资产入账后,在受益期内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关于“累计折旧”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计算确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摊记入各期的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生产车间用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作为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帐户,   厂部行政用办公房屋的,计入管理费用帐户,由当期收入负担。   折旧合计数计入“累计折旧”帐户的贷方。 [编辑本段]累计折旧的产生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减少,这种价值的减少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少,就应该把这种价值的减少计算出来(即计提折旧),并在账户中予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同时引起费用的增加,所以,从理论上讲,计提折旧时,应该根据使用该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折旧费用,采用谁受益谁负担原则。   借:生产成本—X产品 (如果机器专为生产某种产品,可直接入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机器为生产多种产品,先入制造费用,再按比例分配到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机器为管理部门使用)   销售费用 (销售门市部或独立销售机构使用)   贷:累计折旧   折旧计提后,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在贷方,作为固定资产科目的抵减项目。折旧提完时,固定资产项目在报表中仅反映为“净残值”,该残值在报废时或变买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变卖的净损失为“营业外支出”。   但是如果这样进行记录,“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会随着折旧的计提而逐渐减少,其余额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的原值在账户中就无法反映出来,折旧的累计数额也在账户中得不到反映。为解决这个问题,就专门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在计提折旧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减少时,用“累计折旧”账户来代替“固定资产”账户,计入“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所以,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计提折旧后,累计折旧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了。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只是形式,其实质是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因此,累计折旧增加即固定资产价值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累计折旧” 账户)的贷方,反之,累计折旧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这在实质上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   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后,计提折旧时,不减少“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固定资产”账户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同时,“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此外,“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得到固定资产的净值。  累计折旧=买入价-残值(残值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原值×5%)

累计折旧是什么?会计分录怎么做?

累计折旧一般指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那么累计折旧其对应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我们来看看吧。累计折旧是什么意思?累计折旧指固定资产折旧。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累计折旧的会计分录:固定资产折旧,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坏账损失计入哪个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是什么?

公司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可确认为坏账损失,作为坏账准备进行处理。对于坏账损失,应计入什么科目?如何做账?坏账损失计入什么科目?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无法收回部分的应收款项而发生的损失。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后,其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坏账损失会计分录计提坏账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发生坏账: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属于资产备抵科目,为资产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等。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 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等。 3. 收回坏账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坏账处理在会计实际工作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那大家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都清楚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坏账准备的分录以及纳税调整相关内容。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包括以下情况:(1)坏账准备的计提①计提、补提坏账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②冲减(转回多提)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2)应收款项作坏账转销(确认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券性科目(3)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①转回已确认的坏账②收回货款。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券性科目贷:坏账准备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券性科目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企业可提取千分之五的坏账准备金在税前扣除,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企业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往来账款。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对坏账准备的处理,会计上采用的是谨慎原则,税法上采用的是根据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由于财税处理的差异,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存在“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应采用债务法计提或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坏账准备会计分录

(1)2002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 4000贷:应收账款--某单位 400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应为80000*5%=4000元,2002年冲销2000元,所以2002年年末:借:管理费用 6000贷:坏账准备 6000(2)2003年发生坏账损失1000元借:坏账准备 1000贷:应收账款-某单位 10002003年年末坏账准备的余额为:100000*5%=5000元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2000贷:坏账准备 2000(3)2004年发生坏账2600元借:坏账准备 2600贷:应收账款 26002004年年末坏账准备的余额为46000*5%=2300元借:坏账准备 100贷:管理费用 100扩展资料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84号)规定,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企业可提取千分之五的坏账准备金在税前扣除,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企业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往来账款。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对坏账准备的处理,会计上采用的是谨慎原则,税法上采用的是根据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由于财税处理的差异,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存在“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规定,应采用债务法计提或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考资料

如何做坏账的会计分录

坏账会计分录处理: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2008年末提取坏账准备200000元: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0贷:坏账准备200000扩展资料发生企业坏账的原因企业坏账是债务人拖欠多时,且累计一定的欠款后,才会避不见面,或宣告倒闭。此时应收账款几乎可以确认完全或绝大部分无法收回,列呆账费用将毫无争议。然而,这个主张显然无法符合收入费用配合原则。由于商品销售的收入已在当期认列,为创造这些收入,而产生的呆账费用,原则上必须于同一期间认列入账,才能达到收入费用的配合,而不是等到实际呆账发生时才认列。对于一家成立多年的公司,如何决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金额是一个难题。最普遍适用的方法是以历史经验估计。常见的预估方式有下列三种:1、销货百分比法:按当年度的赊销金额提列一定比例的呆账费用2、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以年底的应收账款余额作为评估的基础,提列一定比例的呆账费用3、账龄分析法:检视每一笔应收账款已发生的时间,并按时间予以归类,时间长的提列较高比例的呆账费用时间短的则提列较低比例的呆账费用。至于新成立的公司则或许可参考同业的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损失

备抵法下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坏账确认不能收回,核销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4、坏账又收回的,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简述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

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2.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借:坏账准备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3.收回坏账的账务处理方法一: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贷:坏账准备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方法二:借:银行存款贷:坏账准备4.以后各期计提或冲减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扩展资料: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环节。(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参考资料:坏账准备-百度百科

会计职称报考条件和时间2023

2023年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如下:2023年会计初级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报名时间: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023年初级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费截止时间2月28日18:00。202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5月13日-5月17日。2023初级会计报名条件:报名参加2023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2023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023初级会计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3、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2023年5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初级会计证报考条件2023报名时间

2023年会计初级报名时间是: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报名时间: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销森。2023年初级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费截止时间2月28日18:00。202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5月13日-5月17日。2023初级会计报名条件:报名参加2023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2023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023初级会计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橘没)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3、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圆斗纳试。5、2023年5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2023年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及入口(2月7日至2月28日)

【 #高级会计师# 导语】 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得知,2023年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考试将于5月13日举行,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3.考试时间   2023年河北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4.报名入口 2023年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211/t20221122_3852893.htm

2023年贵州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根据历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规律预测,2023年贵州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份进行。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详细内容如下: 1.报名时间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网上报名起止日期: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网上缴费起止日期: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3.报名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报考人员应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省(州)、县(区)。  4.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监督。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5.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及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慎重操作,勿重复缴费。  6.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4.报名方式   初级会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5.报名入口 2023年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服务于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初级会计的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参加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或注册。2、确认报名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等考试信息、并上传照片。3、设置登录密码和密码重置问题,当忘记报名注册号时,可凭借该信息找回。4、缴纳考试报考费。5、生成报名注册号。6、选择是否打印报名信息表。

初级会计师2023年报名时间官网

初级会计师2023年报名时间官网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入口暂时还没有开通,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24日,初级考试一年一次,多数地区不设置补报名,所以错过2022年报名的考生在2023年一定要关注报名时间第一时间报名。初级会计考试有两个科目考试,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23报名时间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23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一、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3、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2023年5月24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6、2023年5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7、2023年6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8、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9、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3、2023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5、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6、2023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7、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及入口(2月7日至2月28日)

【 #高级会计师# 导语】 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得知,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考试将于5月13日举行,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3.考试时间   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4.报名入口 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211/t20221122_3852893.htm

会计资格证报名时间2023年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月7日-28日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13日至17日,共4天,分10个批次进行。可关注“中国会计网”微信公众号,可以获得免费报名提醒服务,以免错过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报名入口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暂未开始,请考生们耐心等待。会计初级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是会计从业人员考取的最初级的职称证书,也称助理会计师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初级职称最新改革后。报名由各省在4月10日至5月10日之间根据本省情况自行确定,一般在与改革之前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有很大差异(福建省目前是这样子的。因为初级职称是全国统一组织的,所以各地的时间应该也相应的改了。)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和考试时间

2023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如下:2023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023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是:202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初级会计师考试网站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之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考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登录或注册。2、登录后确认考试报名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等考试信息、并上传照片。3、确认考试费用并选择是否购买教材。4、设置登录密码和密码重置问题,当忘记报名注册号时,可凭借此信息找回。5、交纳考试报名费用。6、生成报名注册号。7、选择是否打印报名信息表。初级会计考试科目有两门,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难度稍微大一些,涉及计算题和会计分录,需要大家多做习题。《经济法基础》涉及大量的法条,需要大家多多背诵。

2023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及入口(2月7日至2月28日)

【 #高级会计师# 导语】 考 网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得知,2023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考试将于5月13日举行,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3.考试时间   2023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4.报名入口 2023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211/t20221122_3852893.htm

2023年四川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及入口(2月7日至2月28日)

【 #高级会计师# 导语】 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得知,2023年四川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考试将于5月13日举行,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四川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3.考试时间   2023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4.报名入口 2023年四川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211/t20221122_3852893.htm

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13日。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在上述时间内,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生可登录报名。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共一门,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13日8:30-12:00,总考试时长为21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高级会计师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以开卷的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高级会计师考试题型主要为案例分析题,包括必做题和选做题,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陕西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得知,2023年陕西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时间将于5月13日至17日举行,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陕西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3.考试时间   2023年陕西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4.报名入口 2023年陕西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211/t20221122_3852893.htm

投资收益属于哪类会计科目?如何做账?

投资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收入或者债券利息收入等,对于投资收益,应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如何做账务处理?投资收益属于什么科目?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投资收益如何做账?收到投资收益时: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分录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具体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属于什么会计科目?附账务处理

投资收益可以理解为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取得股利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属于哪类科目?如何做账?投资收益属于哪类科目?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科目。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投资利得计入投资收益的贷方。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了现金股利,也需要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如何做账?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交易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贷:其他货币资金等(支付的总价款)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时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基本账务处理: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其他货币资金等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可借可贷)投资收益如何理解?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投资收益和营业收入分别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投资收益”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者发生的损失,所取得的投资收益数——记“投资收益”账户贷方;所发生的投资损失数——记“投资收益”账户借方;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会计中的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的收入类还是费用类?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要是再细分的话,投资收益是收益类科目。从广义上讲,也可以说是收入类科目。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投资收益属于哪个会计科目?附相关会计分录

企业对外投资取得收入,称为投资收益,比如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企业发生的投资收益,应属于什么科目?相关会计分录有哪些?投资收益属于哪类科目?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分录收到投资收益会计分录: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分录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具体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何区分?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收益一般是已经实现的收益。而公允价值变动则只是在账面上体现的一种价值波动,不一定会有实际变现。

投资收益是哪类会计科目?附相关会计分录

投资收益,可简单理解为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比如取得股利和债券利息。那么投资收益属于什么会计科目?如何写会计分录?投资收益属于什么科目?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的科目。投资收益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分录被投资方宣告分红的时候,会导致应收股利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投资收益增加,投资方账务处理:借:应收股利—某某单位贷:投资收益今后实际收到分红款项的时候,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某某单位应收股利是指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利息和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未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收益和当期损益有何区别?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而当期损益指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具体表现为利润或亏损。当期损益中,包括投资收益。当期损益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影响利润总额的利润或亏损。投资收益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投资款在做会计科目时应该怎么做?

投资收益属于哪类会计科目?如何做账?投资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收入或者债券利息收入等,对于投资收益,应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如何做账务处理?投资收益属于什么科目?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投资收益如何做账?收到投资收益时: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分录是: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具体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存出投资款计入什么科目?账务处理怎么做?存出投资款是企业因购买股票或基金等,按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的投资款专户存入的款项。存出投资款时,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如何做账?存出投资款计入哪个科目?存出投资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接受投资款计入实收资本科目。存出投资款的账务处理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其他货币资金是什么?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 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根据有关规定存入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投资款专户的款项。 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来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什么类的会计科目

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损益类的会计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一项资产在取得之后的计量,即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期末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是新会计准则下一个全新项目,其对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与应交所得税的影响需要根据持有期间与处置期间分别确定。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便是其在该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前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需要计入当期损益。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 考虑,只有在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其历史成本。   因此,在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当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便存在一种“暂时性差异”,只有在实际处置后,该差异才会转回。投资收益是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在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投资活动也可能遭受损失,如投资到期收回的或到期前转让所得款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为投资损失。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则为投资净收益。随着企业握有的管理和运用资金权力的日益增大,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投资活动中获取收益或承担亏损,虽不是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或劳务供应活动所得。却是企业利润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其比重发展呈越来越大的趋势。 从表面上看,尽管企业投资的目的有所不同,但从本质上说,企业考虑的是某项投资能给企业带来多少利润,投资收益是否超过资金成本,否则,这项投资就是无意义的、无价值的。风险和收益是一对相互联系的概念,一般来说,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不存在收益很大而风险很小的投资对象。一个成功的投资者,需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相互平衡,以期在一定的风险下使收益达到较高的水平,或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使风险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什么组织

1、ACCA在国内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实际上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的缩写,它是英国具有特许头衔的4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也是当今最知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ACCA资格被认为是"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许多国家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工作。ACCA在欧洲会计专家协会(FEE)、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加勒比特许会计师协会(ICAC)等会计组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ACCA以其全球公认、国际推崇而令人神往,但又以全英文考试难度大、综合能力要求高而令人生畏。它共分为三个阶段14门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只能报考4门,学员只要在注册后10年内完成所有考卷就可以获得ACCA的资格认证。所以,按最理想化的方式计算,通过所有的14门考试,花上将近3年时间也就够了,而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由于是全英语教材,对中国学生而言,语言关就将很多人拦腰截住,而且从第二阶段开始难度大幅提高,再加上ACCA苛刻的考试方式,很多人在这一关口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力物力消耗甚大,七八年无功而返的大有人在。

十大会计事务所是哪几个

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中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1、德勤(DDT)(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安永(EY)(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3、普华永道(PWC)(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4、毕马威(KPMG)(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5、立信(于1927年上海,是中国最早会计师事务所之一)6、信永中和(于1981年,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7、中瑞岳华(民族品牌会计师事务所的旗舰)8、大信(我国最早的民办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十大会计师事务所)9、中审(隶属国家审计署,司局级事业单位)10、利安达信隆REANDA(全国十家业务收入过亿的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转所是审批制还是备案制?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转所是审批制一、市内转所二、外省(市)转入深圳事务所三、深圳转往外省(市)事务

什么是主任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的所长或首席合伙人也叫“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岗位职责一、主持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后期工作计划。三、拟定本短期发展计划。四、定期抽查业务工作底稿,组织研究提高执行质量措施。五、定期主持所务会议,协调本所业务联系和执业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六、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业务联系制度,档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七、签发本所业务报告。八、签署本所重要文件。九、拟订本所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布置检查和考核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十、负责本所财务收支的审核工作。扩展资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近二十多年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总体竞争力有了很大提高。截至2012年3月31日,全行业共有事务所8023家,注册会计师97472人。12家大型事务所获得H股审计资格。此外,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有70家事务所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90家;49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设立64家。为鼓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我国政府先后发布实施了《关于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等若干政策,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发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推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发展。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体系正日益完善,执业准则国际趋同,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扶持力度明显加大,以及国内外经济合作加深产生的对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迎来转型发展与跨越的关键时期。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但在具体做法上已出现多种形式。注册会计师服务行业是服务改革开放和证券市场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超过350万家。(一)国有所。即所谓的“挂靠所”。中国在开创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初,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挂靠于某一国家机关而建立起来。(二)合伙所。合伙所是《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一种形式。该法允许个人合伙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其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组建的首选形式。(三)合作所。合作所是由从业人员发起组织的,承担有限责任的,集体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上海的浦东事务所就是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投资12%,上海市南市区审计局工会投资12%,事务所员工投资76%成立的。(四)有限责任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五)集团所。(六)个人所。深圳注册会计师条例中规定:有10年以上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可申请设立个人事务所。

中国会计师协会是什么

中国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简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88年11月,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和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中国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能具体如下:1、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2、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3、组织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检查。4、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5、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6、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7、维护注册会计师权益。8、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9、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同时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第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可以依照本办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申请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合伙人的前海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不包含分支机构。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及本办法,审批和监督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合伙人的前海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第六条 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合伙人的前海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除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内地居民担任的合伙人人数不得低于合伙人总数的51%;  (二)应在合伙协议中对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予以列明并作出约定,无论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采用何种表决方式,合伙人中内地居民的累计表决权不得低于51%;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者,应当是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并由内地居民担任。第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前5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四)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5年连续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五)成为合伙人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内地财政部门或者香港会计师公会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六)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后每年应当至少有180天在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第八条 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在设立申请时,除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批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内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为其出具的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连续执业经历证明;  (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证书;  (三)由本人出具的每年在该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执业180天以上的承诺函;  (四)由本人出具的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承诺函。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有多少人

问题一:全国注册会计师有多少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374家,其中总所7373家,分所1001家。从地区分布情况看,广东(含深圳)、北京、山东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数量仍据前三位,分别为816家、636家、599家。全国合伙制事务所(含分所)共有3689家,占比由42.3%上升至44.05%;有限责任制事务所(含分所)共有4685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注协共有注册会计师101376人。从地区分布情况看,北京注册会计师数量最多,有12762人,占全国总数的12.73%;排名第二的是广东,有9028人(其中深圳3054人);第三是四川,有6356人。 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注册会计师共51294人,占比上升至50.60%。其中,本科学历的共45670人,占45.05%;硕士学历的共有5123人,占5.05%;博士学历的共501人,占0.49%。大专学历的注册会计师共50082人,减少522人,占注册会计师总数比例由51.09%下降至49.40%。从年龄结构情况看,41-50岁的注册会计师最多,占比39.13%; 30岁以下的,占比6.21%。据统计,50岁以下注册会计师占比67.65%;各年龄段数据与2014年相比,4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占比增加,40岁以下注册会计师占比减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注协非执业会员共有113715人(其中,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537人)。从非执业会员地区分布看,上海市非执业会员最多,有17319人,占全国总数的15.30%;其次是北京。从非执业会员年龄情况看,在全国非执业会员中,年龄在41-50岁的最多,其次为31-40岁年龄段。50岁以下非执业会员占比76.87%。从性别情况看,非执业会员男女比例相当。 海外非执业会员具体分布情况为:台湾地区318人,香港特别行政区18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9人,其他国家和地区30人。其中港澳台占比为94.41%。 中注协自2010年开始资深会员的评选工作。2015年全国共增加资深会员758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资深会员1442人,名誉会员17人。 近年来,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把做好会员发展和入会服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利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发放窗口期,加大行业宣传和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全科通过人员登记入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不断加强注册管理工作和事务所服务工作,收到明显成效,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数量持续增长。 问题二:目前全国注册会计师有大约多少人? 讲座都瞎侃,大约15万左右,但是注册会计师分为执业和非执业两种,执业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主要进行外部审计,具体包括:报表审计、税务审计、专项审计等等。非职业在企业、事业、外资等工作,没有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权利。要想在审计报告上签字就必须转为执业,但是执业的风险大,讲座上说的人数是执业的人数,如果从整体看,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已经基本能够满足需要,但是从执业的人数看还远远不够,想要执业必须考过5科后在事务所工作一段时间,就可以转为执业,一旦离开事务所,可以挂靠在事务所继续为执业,也可以转为非执业,很多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一段时间后就转为非执业进入企业工作,因为那样风险小、劳动强度低。 问题三:全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有多少人 cicpa/...7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数量突破20万人,达到200,045人。其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98,927人,在其他行业工作的非执业会员101,118人。中注协个人会员中,有海外非执业会员499人。 问题四:中国有多少个注册会计师 cicpa/...7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数量突破20万人,达到200,045人。其中: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98,927人,在其他行业工作的非执业会员101,118人。中注协个人会员中,有海外非执业会员499人。 问题五:中国2015年截止一共有多少注册会计师 据统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9.9万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0.4万人,合计达20.3万人之多。2015年考试通过的,要在15年12月份才能出来。 问题六:全国注册会计师有多少人 截止到2015年,目前,我国共有注册会计师98170人,非执业会员96185人。 问题七: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多少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今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005年3月1日施行): 需要5名执业5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才能成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而且这5名注册会计师没有不良记录。 如果条件不具备,你可以挂靠某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分所,缴纳管理费就行了。 2,根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 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二)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八: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究竟有多少人 2017年第一季度,中注协新批非执业会员3397人,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523人,取消登记(转执业会员)217人,取消资格871人。总体来说,比上一季度末净增加2832人。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有124819人(其中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566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02909人。中注协共有个人会员227728人,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8461家。 问题九:到2015年全国有多少注册会计师 中注协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总数8331家,个人会员总数210509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0601人,非执业会员1099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首次突破10万人,这是继2014年6月30日非执业会员总数达到10万人之后又一次新的突破。 2015年CPA考试报名工作历时32天,共有79.62万人完成报名,比2014年增长25.9%。其中,专业阶段报名人数为77.68万人,报考科次达到203.88万科次,综合阶段报名人数为1.94万人;全国每年单科通过率20%左右。可见CPA报考火爆,但是难度非常大,但是只要努力还是可以拿下。 浦江财经(pjcjedu)创立财经培训新标准,专业师资团队打造专业财经培训! 问题十:注册会计师考试2016年通过多少人 2016年10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数,2016年共有94.7万余名考生报名,计246.3万余科次。其中专业阶段报名人数为92.4万人,综合阶段报名人数为23966名。 浦.江/.财.经 老.师整理了历年CPA考试报名人数,数据如下: 年份     人数2012年   55.4万 2013年   59万2014年   63.2万2015年   79.62万2016年   94.7万

注册会计师属于哪个部门颁发

注册会计师协会地位作用注册会计师协会地位具体如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为“中注协”)成立于1988年11月,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用具体如下: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包括>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2、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的,应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4、注册会计师应相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并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标题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的段落。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注册会计师基准是什么注册会计师基准如下: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尽职守,处理会计事务独立、客观、公正。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4、执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利益关系,应当规避。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行审计、会计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和职务。6、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受到他人影响,客观对待相关事务。7、执行会计职权时保持诚信,坚守职业操守。

大连注册会计师年审在什么地方

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在每年年初年审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的年度检验。 第三条 凡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 (三)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五)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六)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一)年龄已满70周岁; (二)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四)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五)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六)受刑事处罚; (七)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八)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第七条 各事务所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对《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予以审查并代表事务所签署意见。 事务所应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写出报告,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汇总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表》,并将报告、汇总表、未参加人员登记表连同注册会计师填写的《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八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事务所上摄制年检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第九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完毕,应在《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在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的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 第十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在当地主要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 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将撤销注册文件发有关事务所。 年检未通过人员能否转为非执业会员,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 凡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视同年检未通过人员,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工作完毕,应编写年检工作报告,详细说明当地年检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统计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并将报告、年检统计表、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和撤销注册文件等有关资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归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需要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应由所在的事务所向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年检费1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年检时间安排如下: (一)每年12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布置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二)次年1月底之前,事务所将本所注册会计师的有关年检材料报地方注册会计协会。 (三)次年3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当地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程序 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按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省注协实地检查和复核确认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 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年检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报年检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及挂名或兼职的注册会计师自行清理,并结合本所实际形成年检报告,注册会计师必须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 2、实地检查阶段省注协组成年检工作小组分别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现场办理年检手续, (1)办理注册会计师年检手续 省注协年检小组核查各事务所报送的年检材料,对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会费及人事代理费交纳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给予初步确认;年检工作组有专人负责审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信息核查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实地抽查 省注协年检小组到被抽查地区的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当面受理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年检申请,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关事项。 3、复核确认阶段 实地检查结束后,工作小组开始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材料进行最后复核,提出年检处理意见报注册委员会审批。经审定的年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日报》进行公告,并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其撤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暂行缓检的注册会计师须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再年检。 (四)、注册会计师年检网上申请及操作步骤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 www.acc.gov.cn) (2)点击“注册会计师专栏” (3)点击“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业务” (分所选择分所业务) (4)填写“事务所代码”、事务所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 (5)点击“任职资格检查” (6)点击“新增” (7)点击“注师姓名下面的方框” (8)注师当年所从事业务右面的方框内填“审计”、下面的框内点击“选择”点击“是”、右面的框内点击“选择”点击“是” (9)点击“下一步”或“确定” (10)点击“保存”。 (11)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12)如果继续其他注师申请,点击“新增”,重复上述7、8、9、10、11操作步骤。 (13)点击“提交确定”。 (14)点击“保存”。 (15)事务所意见“同意”点击“提交” (16)办理成功 点击“确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协会章程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 GUANGD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GDICPA。第三条 本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对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财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指导。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广州,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18楼。第二章 职 责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广东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注册会计师注册及会员管理;(三)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合并等提出意见;(四)监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五)制定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各项自律管理制度;(六)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指导、检查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化运作;(七)对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行业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八)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东地区考务工作;(九)组织和推动会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相关知识的培训;(十)支持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和建议;(十一)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十二)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优化执业环境;(十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宣传注册会计师事业,提升行业形象;(十五)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公益等活动;(十六)指导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七)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第三章 会 员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广东省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本会成为执业会员,其他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第九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经验交流和其他活动;(四)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五)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六)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七)按规定申请退出本会;(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第十条 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四)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五)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学习任务;(六)按规定缴纳会费;(七)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第十一条 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经验交流和其他活动;(三)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四)在执业或涉及诉讼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获得本会在能力范围内提供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帮助;(五)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六)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第十二条 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传达和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三)接受本会的监督和管理;(四)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五)建立内部治理机制,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制度;(六)教育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规则;(七)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八)为个人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九)按规定交纳及代收会费;(十)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第十三条 会员拒不履行义务且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和变更后,应及时进行团体会员的登记变更;已注销或被财政部门撤销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团体会员资格自然取消。第十四条 会员管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本会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省内外有关方面的专家、知名人士,由有关方面推荐,经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第十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举行。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本会理事;(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四)审议、通过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五)审议、通过本会的会费收支报告;(六)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邀的办法产生。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其行使职权至下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止。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一)决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三)选举本会领导成员;(四)审议、通过常设办事机构领导成员;(五)增补、更换及罢免本会理事;(六)审定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七)审定专门和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职责、工作规则及委员人选;(八)对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的行为作出行业惩戒决定;(九)审议、通过本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十)审议、通过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十一)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责。第二十二条 理事须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代表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其他方面的代表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会计审计理论界及实务界的代表。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有关方面推荐,经理事会审议,可增补或更换理事。第二十三条 理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执业会员理事应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水平,有时间和能力履行理事职责;(二)除执业会员外的理事应是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会计、审计相关理论研究或实务工作,具有较高声望的人士,热心注册会计师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理事会的各项活动。第二十四条 理事任职将根据不同情形自动取消或被罢免:(一)理事因退会、转会或其他原因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其理事资格自然取消。(二)理事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审议,可罢免其理事职务: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2、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3、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顾问若干人。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或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会长、副会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除第(二)、(三)项外的理事会职权。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三十二条 常务理事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不参加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任职。第三十三条 会长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并监督、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第三十四条 本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作为本会执行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利益。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不得利用其在本会担任的职务及享有的职权谋求不正当个人利益或在执业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第六章  专门和专业委员会第三十五条 本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指导相关工作的重大问题。各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十六条 专门和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职责、工作规则、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处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批准。第七章  常设办事机构第三十七条 本会秘书处为本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第三十八条 本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广东省财政厅推荐,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广东省财政厅办理任职。第三十九条 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广东省财政厅批准。第八章 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十条 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成立须经本会批准,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第四十一条 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运行和职责权限,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的规定办理。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报本会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一)会费;(二)会员赞助;(三)财政拨款;(四)社会捐赠和资助;(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助;(六)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三条 本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四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第四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广东省财政厅的监督。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七条 本会年度财务收支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本会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离任审计。第四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十章 终止程序第四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财政厅审查同意。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广东省财政厅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广东省财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十一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必要时由常务理事会提议,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可对本章程作补充性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9年11月31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深圳将禁设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将禁设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现存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须在2008年7月前改制。这是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四届八次会议正在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订草案)》中透露的信息。   控制执业风险   除了禁止设立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规定现存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2008年7月前改制之外,为了降低执业风险,《条例》还规定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即合伙人对企业形成的债务中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且由本人过错导致的才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对其他合伙人职责范围或过错所导致的债务不负连带责任。   这种制度较好地控制了执业风险,已经成为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采用普通合伙制、个人制等各种法律允许的形式。   降低门槛同时加强监管   《条例》降低了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深圳的门槛,注册会计师只要有5年执业经验便可以开办会计师事务所。此前,有8年执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才允许开办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事务所需要10年)。   在降低门槛的同时,深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也在加强。《条例》将引入了香港监管经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注册监管,实行“执业注册和会员注册管理制度”。每年会计师事务所要定期向财政局报送基本情况和有关材料,财政局在审核后定期换发新的执业许可证,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才能执业。   深圳还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注册会计师频繁换所的监管。《条例》增加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之前,应当在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事务所变更名称、办公场所、主任会计师等,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市财政部门备案。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协会宗旨

包括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机构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机构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有关事宜,监督、管理其执业情况;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协助组织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培训工作;依法办理审批及监督、管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人员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有关事项;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协会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有没有人告诉我,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的,应当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  注册会计师为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当办理股权转让(退伙)手续。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先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出所,转出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该所其他负责人(以下简称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出所公章。转出所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主任会计师授权该所其他负责人签署转所意见的,应将授权文件报所在地注协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及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向所在地注协提出书面投诉。地方注协接到注册会计师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  自地方注协调解之日起满1个月,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仍未达成一致的,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地方注协可以直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出手续。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经转出所同意的《转所申请表》送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在转出地注协,待新所设立或确定转入所后,再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入所。  转入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入所公章。  在分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其转出或者转入,经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可由分所负责人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分所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授权文件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第八条 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经转出所和转入所签章同意的《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所在地注协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时,应当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出地注协办理转出手续;并在转出地注协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入地注协办理转入手续。  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含合并、分立后新设)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成转入该所的手续。被吸收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自合并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转所手续。  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转入所签署的意见失效,注册会计师应当经转入所重新确认。  第九条 地方注协应对转所申请人提交的《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填写《转所申请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地方注协可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转所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对于《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相关内容的,地方注协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本规定另有规定者除外),在《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 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需批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可以简化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向地方注协申请,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的,应当先向转出地注协申请,再向转入地注协申请;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汇总表”(附表2,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相关协议或决议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地方注协同意的,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的,应当自迁入地财政部门下达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注册会计师的迁出、迁入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向迁出地注协申请,同时提交《注册会计师汇总表》、迁入地财政部门批准迁入文件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迁出地注协同意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注协;  (三)地方注协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转出地注协,注册会计师关系转为该协会代管:  (一)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  (二)已办理完转出手续,尚无其他事务所同意转入的。  (三)地方注协认为可以代管的其他情形。  由地方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其注册会计师关系保留1年。超过1年仍未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地方注协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注册会计师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或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地方注协书面报告并上交该注册会计师证书。地方注协应当按相关规定注销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转所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地方注协认为必要时,可对《转所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检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地方注协应予通报批评;符合撤销、注销注册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提出转所申请至转出地注协办理期间,尚未离开转出所的,经转出所同意可以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未办理完毕时,不得在转入所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注协在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时,应当同时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中完成转所操作。地方注协在批准注册会计师转所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cmis.cicpa.org.cn)中录入注册会计师转所情况。  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将注册会计师转所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具有第六条第三款情形的,地方注协应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由,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转所申请表》及其他附件应当至少保存二年。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暂行规定》(会协字[1995]10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有关问题的答复》(会协字[1998]36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股东(合伙人)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转为非执业会员等有关事宜的批复》(会协[2006]68号)同时废止。

深圳注册会计师考点有几个

深圳专业阶段没有当地考点,综合阶段是在广州市。参考以往考点安排,注册会计师考场有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中心、广州私立华联学院、广州圆融教育考试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中山大学南校区、广东岭南技术职业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广东财经大学等。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是什么样的会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是指取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但并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非执业会员是没有审计报告签字权资质的,与职业会员一样要缴纳会费。非执业会员主要有以下三种:1、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2、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3、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扩展资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1、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2、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3、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四条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2、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告知其原因。3、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公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有关地方注协予以撤销。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会计证需要年检吗

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在每年年初年审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的年度检验。 第三条 凡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 (三)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五)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六)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一)年龄已满70周岁; (二)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四)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五)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六)受刑事处罚; (七)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八)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第七条 各事务所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对《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予以审查并代表事务所签署意见。 事务所应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写出报告,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汇总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表》,并将报告、汇总表、未参加人员登记表连同注册会计师填写的《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八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事务所上摄制年检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第九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完毕,应在《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在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的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 第十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在当地主要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 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将撤销注册文件发有关事务所。 年检未通过人员能否转为非执业会员,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 凡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视同年检未通过人员,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工作完毕,应编写年检工作报告,详细说明当地年检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统计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并将报告、年检统计表、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和撤销注册文件等有关资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归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需要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应由所在的事务所向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年检费1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年检时间安排如下: (一)每年12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布置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二)次年1月底之前,事务所将本所注册会计师的有关年检材料报地方注册会计协会。 (三)次年3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当地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条例属于什么?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性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条例属于行政规章。我国只有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注册会计师协会隶属财政部的事业单位,属于行政规章。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一条: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第三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注册会计师要年审吗?几年一次!

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在每年年初年审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的年度检验。 第三条 凡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 (三)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五)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六)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一)年龄已满70周岁; (二)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四)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五)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六)受刑事处罚; (七)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八)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第七条 各事务所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对《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予以审查并代表事务所签署意见。 事务所应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写出报告,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汇总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表》,并将报告、汇总表、未参加人员登记表连同注册会计师填写的《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八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事务所上摄制年检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第九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完毕,应在《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在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的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 第十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在当地主要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 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将撤销注册文件发有关事务所。 年检未通过人员能否转为非执业会员,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 凡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视同年检未通过人员,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工作完毕,应编写年检工作报告,详细说明当地年检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统计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并将报告、年检统计表、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和撤销注册文件等有关资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归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需要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应由所在的事务所向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年检费1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年检时间安排如下: (一)每年12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布置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二)次年1月底之前,事务所将本所注册会计师的有关年检材料报地方注册会计协会。 (三)次年3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当地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有何规定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的,应当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  注册会计师为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当办理股权转让(退伙)手续。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先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出所,转出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该所其他负责人(以下简称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出所公章。转出所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主任会计师授权该所其他负责人签署转所意见的,应将授权文件报所在地注协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及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向所在地注协提出书面投诉。地方注协接到注册会计师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  自地方注协调解之日起满1个月,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仍未达成一致的,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地方注协可以直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出手续。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经转出所同意的《转所申请表》送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在转出地注协,待新所设立或确定转入所后,再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入所。  转入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入所公章。  在分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其转出或者转入,经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可由分所负责人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分所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授权文件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第八条 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经转出所和转入所签章同意的《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所在地注协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时,应当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出地注协办理转出手续;并在转出地注协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入地注协办理转入手续。  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含合并、分立后新设)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成转入该所的手续。被吸收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自合并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转所手续。  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转入所签署的意见失效,注册会计师应当经转入所重新确认。  第九条 地方注协应对转所申请人提交的《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填写《转所申请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地方注协可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转所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对于《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相关内容的,地方注协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本规定另有规定者除外),在《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 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需批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可以简化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向地方注协申请,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的,应当先向转出地注协申请,再向转入地注协申请;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汇总表”(附表2,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相关协议或决议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地方注协同意的,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的,应当自迁入地财政部门下达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注册会计师的迁出、迁入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向迁出地注协申请,同时提交《注册会计师汇总表》、迁入地财政部门批准迁入文件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迁出地注协同意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注协;  (三)地方注协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转出地注协,注册会计师关系转为该协会代管:  (一)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  (二)已办理完转出手续,尚无其他事务所同意转入的。  (三)地方注协认为可以代管的其他情形。  由地方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其注册会计师关系保留1年。超过1年仍未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地方注协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注册会计师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或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地方注协书面报告并上交该注册会计师证书。地方注协应当按相关规定注销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转所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地方注协认为必要时,可对《转所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检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地方注协应予通报批评;符合撤销、注销注册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提出转所申请至转出地注协办理期间,尚未离开转出所的,经转出所同意可以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未办理完毕时,不得在转入所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注协在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时,应当同时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中完成转所操作。地方注协在批准注册会计师转所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cmis.cicpa.org.cn)中录入注册会计师转所情况。  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将注册会计师转所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具有第六条第三款情形的,地方注协应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由,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转所申请表》及其他附件应当至少保存二年。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暂行规定》(会协字[1995]10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有关问题的答复》(会协字[1998]36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股东(合伙人)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转为非执业会员等有关事宜的批复》(会协[2006]6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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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业有年龄限制吗

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业没有年龄限制,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只要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即使已经满70岁,仍然能继续执业。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资企业的验资、会计报表的审计;股份制企业的验资,改组审计、年度、中期、合并、分立及清算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核;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以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什么是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后在会计事务所工作2年以上,取得审计报告签字权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在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时,应当通过工作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若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还需另外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注册会计师的人才补贴注册会计师在深圳福田区同一家企业职(执)业资格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奖励2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在云南的事务所执业,可以获得1万元的奖励;而在天津市工作并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不超过50周岁,办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的通过最近一个年度年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可获得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每个地区的人才引进政策不一,应当以当地人民政府网、人社部或人社局发布的政策为准。

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包括

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2、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3、监督会计行政管理会计行业自律组织除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外,还可考虑成立会计总会,会计公会等面向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在财政部门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管理活动和提供相关服务,并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行业自律制度,是政府对会计人员进行宏观管理的必要补充全面建设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充分履行行业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责,重要的是应以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尽快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理顺协会目前的管理体制,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行业自律体制建设的成果去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我国会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3、 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所属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非营利一级社团组织。单位会员主要为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总会计师协会,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等。中国会计学会 成立于1980年1月,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机构、工商界和学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会计精英就财务会计改革与实践进行交流的高层次平台。

说说会计类证书,有3个是财务人必考的,最高含金量证书无悬念!

一入财会深似海,从此开始各种考证,作为财务从业者的我们究竟应该考哪些证书?究竟哪些证书最实用最有竞争力呢?我们来看一下财会领域的证书,按维度划分的话 国内证书: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税务师等 国外证书:AICPA、ACCA、CFA、CMA等 重复一下本人观点,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在职场中财会求职的话,谈到竞争力还是学历>能力>证书>经验,如果有一个同学拿着985大学的本硕毕业证,如复旦大学的本硕会计专业文凭,可能就一下子全秒上面我提到的所有证书,证书的作用往往是锦上添花的,即使你有上面的全部证书,没有良好的第一学历,那些知名的大企业还是进不去的,学历才是职场的第一竞争力,然后才是能力,如果两个人的学历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当然是看能力的了,学历决定你能不能有机会,能力决定你能走多高多远,我见过太多身边的人都说学历不重要,我这样打个比方吧,就好比鱼在水中人在空气中一样如果给人断了空气、把鱼从水中捞出来,两者才会知道空气和水的重要性,学历亦是如此 下面详细推荐一下各种证书: 1.注册会计师(CICPA) 简介:国内财务从业者必考的证书,无论是难度还是含金量都是排在前面,中国注册会计师英文全称是(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与其相对应的有个证书叫AICPA(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即美国注册会计师,CICPA作为执业资格系列证书之一,拥有注会证书代表你在这个专业领域里面具备一定的资格,可以从事该专业较为高级别的工作,很多企业在招聘中高级财会人员时,明确要求具备此类证书,就业前景非常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每年的考试 主考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推荐指数: ★★★★★ 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报考资格: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报考时间:一般每年4月初 考试时间:2020年以前是10月份的第3个周末,2021年考试时间改为8月27-28日 考试费用:一般为每科90元左右 最快拿证:2年 说明:全部考完后拿到证书以后,在事务所工作两年,可以申请变为执业会员,执业会员有签字权(在中国唯一的签字权),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1991年首次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06年首次在欧洲地区开设考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 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考试教材一般每年4月左右出版 我大概在网上查了一下,之前2009年以前注册会计师只考5科,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在2009年新加的,然后又加了一个综合阶段考试也就是所谓的6+1 截至到2021年年底全国通过注册持证人数不超过30W人 2012年开始全面实行机考,之前是笔试 2.税务师 推荐指数: ★★★★ 简介: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 专业技术人员 。 2014年7月, 国务院 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所以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更名后,税务师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 以前叫CTA(Certified Tax Advisor),英文简称应该是TA了,虽然名称有所变更,但是“含金量”还在 主考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报考资格: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报考时间:每年5月份 考试时间:每年11月第2个周末 考试费用:90元每科左右 最快拿证:1年 说明:我个人把税务师排在中级会计职称前面,因为无论是从考试科目数量还是难度上来看,税务师要比中级会计职称更难一些,而财务与会计那个科目基本上包含有中级考试里面的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所以,税务师的含金量要大于中级会计职称 3、中级会计职称 简介:从事会计工作者必考证书,只有考到了这个证书,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师,之前的初级会计职称对应的是助理会计师,而再往前从业资格证早就取消了,所以中级属于必考证书,但有年限要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财政部 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报考资格: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报考时间:每年3月初 考试时间:每年9月份左右 考试费用:90元每科左右 最快拿证:1年 说明:个人觉得中级会计证书非常重要,但是难度相对注会又不是一个等级,所以说性价比是极高的,如果准备充分基本上一年就可以拿证,而有很多会计科班出身的,或者是过了注会的同学,很多都是裸考中级直接过,还有要说一下这个年限要求,一般来说是大专5年,本科4年,比如说有个同学他是全日制的学历,想报考2022年的中级会计职称,那么对应的拿到学历就应该是下面这个年限,而对于非全日制学历来说,变得非常友好,就算是2021年拿到了学历,只要报考的时候满足取得学历前后工作满5年即可 全日制大专 2017年12月31日前 毕业并拿到学历 5年 全日制本科 2018年12月31日前 毕业并拿到学历 4年 非全日制学历 拿到国家承认学历前后工作时间总和达到要求即可报考 中级会计职称还有一点用途,有一些城市对落户的要求是有中级职称以上,我本人就是靠这个证书落户深圳的 4、高级会计师 简介:高端财务人士必备证书,考试并不难,而且是开卷考试,重点是在评审 所在单位 评审组织 各省市非中央单位 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中央单位(系统内评审)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 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 按规定委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财政部 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实务》 报考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考时间:每年1月初 考试时间:每年5月初 考试费用:100元左右每科 最快拿证:1年 说明:我本人对高级会计师的了解并不多,只知道考试很容易,是开卷,重点是后面的评审,需要发表论文,不过现在有好多培训机构在做这一块的培训市场,论文应该也不是很难解决,所以有钱一切都好办 5、初级会计职称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财政部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 、 经济法基础 报考资格:高中毕业 报考时间:每年1月初 考试时间:每年5月初 考试费用:100元每科左右 最快拿证:1年 6法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简介: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2018年9月22日上午,47万余人走进考场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司法部 考试科目: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主要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报考资格: 根据2018年颁布的《法考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参与考试的考生应当: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报考时间:每年6月-7月左右 考试时间:每年9月,11月 考试费用:300元左右 最快拿证:1年 说明:会计人士如果过了法考,简直就是如虎添翼,我个人一直觉得一个高端的财务从业人士如财务总监,CFO,不仅要精通财务领域知识,而且还要懂金融,懂法律,也就是说这三者相辅相成,合而为一,才是一个真正的高端财务从业者,可惜的是我本人估计没有机会参加法考了,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这个我基本上不太可能达到了,如果我有资格一定第一时间报这个考下来 7、AICPA(美国注册会计师) 简介: 目前在北京、上海都有培训机构在组织美国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培训,培训学员除了在国内参与学习外,还需要前往美国关岛或其他地方参与学习和考试,目前国内多个机构提供了考试申请全程代理,包括海外特设考场接 待,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试已经不像过去那样麻烦重重,报考人数也逐年上升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考试科目:审计,财务会计与报告,法规,商业环境 报考资格:一般本科以上,有学分要求,各州要求不同 报考时间: 美国CPA考试报名不限时间,通过学历认证即可报名 考试时间: 美国CPA考试报名不限时间,通过学历认证即可报名 考试费用:从知乎上面及一些网校宣传来看,从前期准备一直到后面拿证,花费大约在6-7万人民币左右 最快拿证:1年 说明:我本人是非常推荐AICPA的,虽然当下美国有些式微,但是美国依旧是当前世界格局的主导者,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所以我把这个证书排在ACCA前面,如果有了注会,并且是在国内一线城市,那么不如考虑考一个这个证书,对以后想在外资企业发展的人也算是一个竞争优势 8、ACCA 简介: ACCA 在国内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实际上是英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英国有多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但它是英国具有特许头衔的4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也是当今知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 推荐指数:★★★ 主考单位: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考试科目: 最后面的4门是4选2,所以一共是13门 商业与技术、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公司法与商法、业绩管理、税务、财务报告、审计与认证业务、财务管理、战略商业报告、战略商业领袖、高级财务管理、高级业绩管理、高级税务、 高级审计与认证业务 报考资格: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既可以报名成为ACCA的正式学员 。 报考时间:1年多次 考试时间: 3、6、9、12月考生均可以参加考试 考试费用:2-3万(每年要交年费) 最快拿证:1年 说明:如果过了CPA,可以申请免考9门课程,只考4门就可能拿证,但是免考并不能免费,还是把交完前面9门的考试费 9.CFA(特许金融分析师) 特许金融分析师(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简称CFA)是由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AIMR)于1963年开始设立的特许金融分析师职业资格认证,分Level I、Level II、Level III三个等级。每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等级。只有通过全部三个级别的考试,且有4年金融从业经历者才能最终获得资格证书。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 考试科目:分三级考试,主要课程有伦理和职业道德标准、投资工具(包括权益类证券产品、固定收益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他类投资产品)、资产估值(含数量分析方法、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及公司金融)、投资组合管理及投资业绩报告。 报考资格: A.4年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者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B.报名CFA一级考试时选择的考试窗口须处于学士学位课程或同等项目毕业月份前11个月(含)以内 C.3年制大专学历加上1年全职工作经验 D.2年制大专学历加上2年全职工作经验 E.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4年全职工作经验 报考时间:一年多次(早鸟报名更便宜) 考试时间:一年多次 考试费用:大约2-3万(要交年费) 最快拿证:1年半 说明:CFA号称金融第一考,但是这个证书的尴尬点在于金融的门槛要相对很高,一般都要求清北复交金融硕士以上学历,所以前者人群有这个证书不多,没这个证书不少,只能是一种锦上添花而已,而其他普通学历的人即使考到这个证书也难以获得金融领域的高级职位,所以,如果有钱有闲的话,可以建议考一下,毕竟有总比没有强 10、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简介:听起来很高大上的一个证书,实则很鸡肋,还是建议有钱有闲者可以考一下,如果是家庭条件一般的同学,非常不建议考这个证书 简介:2009年CMA被国资委和国家外国专家局作为引智工程引入中国 推荐指数: ★ 主考单位;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 考试科目:P1财务规划、绩效与控制和 、P2战略财务管理 报考资格:持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院或大学的三年制大专毕业证书(包括自考、函授、脱产和业余等群体) 报考时间:一年多次 考试时间:4月、7月、11月 考试费用:大约1万元(要交年费) 最快拿证:1年 说明:个人是不太推荐考这个证书,这个考试有中文考试,难度较小,如果是说没有时间和精力考注会,又想在职场中多一个证书多一些竞争力的话,可以考这个证书,大概查了一下,通过率在50%-60%,所以如果有时间和精力还是考前面我提到的那些证书,另外,目前财会考试培训市场上有意夸大CMA,ACCA,CFA这几个证书的含金量,而且卖的课程动不动就好几万元,所以想考这些证的同学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哦 结论:必考的三个证书: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以前叫注册税务师),最高含金量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CICPA)

注册会计师合格证怎么查询

注册会计师合格证可以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输入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搜索框中输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进入官网主页面,在网站上方点击邮箱登陆,输入个人账户信息就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情况查询。有了注册会计师证书一般不需要合格证查询,大家在面试,或者其他需要用到时,可以拍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即可。

如何查询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信息

1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信息可以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中查询。在网页中注册管理 >> 注册与会员公告中。2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查询版,可以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和注册会计师信息。网址:http://211.167.229.177/cicpa/public/publicindex.jsp

去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哪个更好一点

摘要:对财会人来说,企业财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两个最主流的职业发展平台,特别是刚出校门的毕业生常常面临要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的境况。大部分毕业生会选择先去事务所做审计,再跳到企业财务部门。在企业财务部门与事务所业务部门这两种环境下进行职业发展有何不同呢?去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哪个更好一点会计人如何选择?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你需注意以下几点:1、看事务所的名气,重点看下事务所的前身,是属于哪个部门的,一般就知道他的能耐了,名字响一般来说都是业务比较大,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这样有助于你将来的二次择业,比较适合想改变下自己学历限制或者基层从业经历的人员;2、可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网站上查询,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排名,一般每年7月左右都会公布,里面有很多参考因素都列的很明显,比如,合伙人数、上市公司数量、业务收入,通过这样子,你就可以基本上对某家事务所的综合实力有所了解;建议如果真的是想体验下会计师事务所的生活找个大点的,最好是有证_期货审计资格的,如果想稍微拔高点,可以考虑国内12家有H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如果还有更大的实力,可以考虑国际四大,不过,个人认为,现在四大在国内的优势已经不如以前了,不论从作为一个学习的角度还是从待遇的角度,跟国内大型的事务所差异在逐步缩小,现在在行业内已经呈现出“回流的现象”,即很多四大的人往内资所跳,因此对于长期想在事务所发展的人来说,要考虑清楚,这一点我想单独解释下,四大在国内得以发展壮大优势很多,但是我个人认为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国家政策扶持,四大进来的时候正是我们国家国企改革、海外上市的黄金切入点,国家是给了他们很多政策的,比如央企在香港上市,基本上提供IPO审计服务的都是四大的,而且很多审计项目,财政部、国资委点名要四大做的,这里政策面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二是,我们不能否认,四大的专业能力确实比国内所要强,比如目前的四大银行对口的就是四大事务所,这里很大的原因就是你国内的事务所技术层面欠缺,基本上胜任不了,就算现在有些国内的所拿到了一些H股项目,实际上被审计单位对内资所和外资所的专业评价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现在财政部、证监会、也希望培养一批国内的大型事务所,因此,鼓励事务所合并,做大规模,政策面给予了很多的支持,比如H股试点审计的12家事务所。实际上这个12家基本上基本上可以作为国内大所和超级大所的划分标志,再就是,目前国内的大所,从四大也挖了不了人,加上本身H股审计的经验,所以在这些大型事务所里基本上都是在学习和套用四大的模式,技术层面在逐步缩小。3、看工资待遇,行业内的事务所规模、收入参差不齐,因此整个行业内的差异比较大,如果能在一个上规模的事务所,基本上规模相同,那么他们在本地的工资水平都差不多,只是分配方式不同而已,(要了解薪酬可以见注册会计师薪酬/事务所待遇),4,看合伙人的晋升,因为我们国家内地不允许个人事务所的存在,而且要具备证_和期货审计业务的事务所都有规模要求,因此,对于一个想在事务所发展的人来说,平台很重要,现在在国内的内资所,基本上都是以前政府部门脱钩改制的,不是财政系统、审计系统、就是税务系统,因此,他们占据了很多资源,那么对于一个从业者来说,要有归属感首先,你要考虑事务所的晋升机制,有的事务所晋升机制比较僵化,有的则比较开放,可以上网看看,他们的合伙人年龄就知道了,一般都是比较老的,那么你现在去肯定没戏,但是呢,一个事务所的合伙人太年轻了,你去了肯定也没多大戏,因为位置有限。要综合考虑!5、要分清总所和分所的区别,现在的事务所到处扩张,大型的事务所都是全国布局,有些牌子很大,但是在某一个城市可能只是收购了一个小事务所,那么你去了,可能学的东西就没有在总所或者是这家事务所的发源所学的东西多,前途更光明。特别要注意,如果你知道当地的某家事务所是某家大型事务所的分所,你最好通过渠道打听下,他们是什么关系,属于网络所里的哪一层次,有的就是挂一个牌子,真正的执业质量和业务要求都是有区别的。有的时候,宁肯在总部当一个部门经理,都不愿意去一个收入不好的分所当分所所长,这样子说可能有点空洞,会律哥从来都是事实说话,数字说话,这样子举例吧,目前国内大所(本人没有特别说明时,大所均指具有证_期货审计资格的事务所,跟我表述的具有H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不是一个概念),一个部门多的话可能有100-200人,少的话也有30-40人,一般来说,这样子的大所,能够在全国大范围布局的大所,好点的部门年人均收入是30万,即使只有30-40人的小团队,他们部门的收入基本上能到1000万左右,因为有总所支持,业务相当稳定,客户质量也比较好,这样的部门经理如果还不是合伙人只拿年薪的话加上个人可支配的部门费用基本有50-80万左右。就拿最基本的1000万的收入做比较,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在你所在的城市看看,要做到1000万的年收入他要做成你们当地的哪类事务所,在发达城市这个不算什么,要是在二线城市,刚刚成立的分所,没有强大的资源,试试看。因此,你让他在一个二线城市做所长,他愿意去吗?除非就是挂一段时间,或者在当地资源比较好,或者从大局考虑愿意舍弃自己的某些利益,总之一点,他是不怎么乐意去的,那么你乐意吗?个人看法不一样。6、因为我个人还是比较侧重有两个观点,一,大小所,选大所,(原因见:会计学毕业生就业去企业还是事务所)二,大所里选IPO和上市公司客户多的,我个人觉得,对于99%的人来说,事务所都只是过渡,那么怎么样在相同的时间里学到更多,跳板更好,去这样的事务所,经常接触审计、会计和法律的最前沿的东西,对你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过程,由于这样子的事务所客户单位上市公司很多,那么他们就很少做一些比较小的项目,即他们的客户质量非常优秀,无论从学习,或者将来你跳槽去客户单位都是非常有好处的,补充一下,就目前来说,国内创业板IPO做的最多的不是四大,是国内所,如:立信,天健、深圳鹏程,天健正信这里再解释下,为什么我一直在强调证_期货审计资格,这个很重要。因为目前来说,传统的审计资源比较有限,比如说,像央企这些大肥肉早被某些圈子吃定了,地方上的省属国有企业这些小肥肉,地方上也要考虑各个事务所的利益,这个不说多了大家都懂的,所以大家都要盯另外一块收入较高的就是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这些公司要么效益好想上市,要么上市了有钱,所以审计费收的多,你的待遇才会好啊。在此,我做一个论断,实务中水平高的,基本上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的核心价值,在拟上市的企中才是体现的最完整的。

香港人考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要求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4月1至15日(内地为5月初),具体时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代理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公告。  2.报名地点  (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财政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报名地点及考试代理机构地址。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国际注册会计师考试地点在深圳的考点有哪些啊?

目前有二个国际注册会计师考试在广东省: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ICMA和ACCA,在国内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一、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ICMA)广东目前只有一个考点,地址是:广州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 广东省广播电视大学2号楼205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ICMA),是由国际认证协会(IPA)创立的针对管理会计领域的全球专业资格认证;ICMA被誉为21世纪最完善的商业培训体系。ICMA即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英文译名为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旗下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CMA认证),被誉为财会领域的三大黄金认证之一,在全球范围内被企业财务高管所认可。它客观的评估了学员在管理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职业道德规范、及持续学习发展的能力。CMA认证能帮助持证者职业发展,保持高水准的职业道德要求。站在财务战略咨询师的角度进行企业分析决策,推动企业业绩发展,并在企业战略决策过程中担任重要的角色。二、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因为广东省很多大学研究生院设有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考研方向,所以ACCA考试地点在国内选择性比较大,ACCA在全球范围内均有考场,在中国地区的多个城市设有考试中心,通常包括常规考试中心和特殊考试中心。常规考试中心是常年开放,每次考试都可正常报考;特殊考试中心为特定开放,不是每次报考都可供选择,每期当期报考期前会提前公布,因此是不固定的考试地点。I995 深圳考点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西)11楼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实际上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的缩写,它是英国具有特许头衔的4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也是当今最知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ACCA资格被认为是"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许多国家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工作。ACCA在欧洲会计专家协会(FEE)、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加勒比特许会计师协会(ICAC)等会计组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什么级别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是副部长级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CICPA),简称“中注协”,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成立于1988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CICPA),简称“中注协”,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成立于1988年11月。

会计师事务所是干什么的

摘要: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firms)指的是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结构,它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组成的。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有关审计、会计、财务咨询以及税务咨询相关方面的业务。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下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知识吧!会计师事务所是干嘛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在我国可分类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两种形式,在国外还有有限责任合伙制(LLP)。【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公司有什么区别>>】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目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质量控制制度有两个目标:其一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二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职位及职责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事务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签署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法律文书;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总审计师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总监察师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行为的监察;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部门经理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对本部门业务实行全面监管。项目经理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使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照项目计划,带领项目初级人员完成审计项目的部分审计任务;对项目初级人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初步评价;对风险进行初步判断,进行初步风险控制;协调审计过程中的客户关系;协助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法定业务报告。审计员健全事务所内部审计制度、内控制度,完善内部审计规程或方法;协助审计经理编制常规审计方案和专项审计方案;负责按审计计划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开展工作,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开展独立审计活动;负责审计档案管理。审计助理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独立审计活动;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习生在项目经理或项目高级人员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的部分审计工作;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使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经理或项目高级人员沟通;在审计过程中针对相关问题与客户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协助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法定业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和所在城市地区、经办的项目以及具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一般来说,需要处理的资产总额越多、经办项目越复杂,收费也就越多。如:100万元以下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的费用大概在2000元一件左右,而进行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服务,收费价格则要按照清算资产总额的5‰收费。大家可以去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具体的业务进行咨询。开办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方法》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有合伙人共同制定的合伙协议;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10名以上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有3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有合伙人共同制定的合伙协议;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5名以上的股东;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方法>>开办会计师事务所流程(一)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报送省厅前,先由事务所所在地省辖市会计管理机构协助核实股东、办公场所、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二)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第14条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三)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四)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以及合伙人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六)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七)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及有关材料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发现批准不当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省级财政部门重新审查。(八)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九)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哪个会计师事务所好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中国八大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详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介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介绍具体如下: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中注协起草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简称《办法》),经过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日前正式发布施行。《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为依据,充分考虑了与现行规章制度的衔接,吸收和保留了行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不遵守会员管理规定的非执业会员,可以劝其退回或予以除名、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或注册会计师停止执业、被撤销或注销注册的申请人,应在5年内入会,超过5年入会需进行相关测试,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相一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现今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要求是越来越高。考取注册会计师仅仅是一个起步。根据眼前的市场需求,注册会计师有较好的职业发展,要拿到“三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是指取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但并无相关工作经验的人,非执业会员是没有审计报告签字权资质的,与职业会员一样要缴纳会费。非执业会员主要有以下三种:1、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2、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3、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怎么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下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流程以及条件:1. 阅读入会须知 2. 验证信息 3. 填写申请单 4. 提交申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登 记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一)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二)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三)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第四条 申请程序(一)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二)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表二)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告知其原因。(三)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公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有关地方注协予以撤销。 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注协不准予其登记:(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五)因本办法第十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予以除名的。第六条 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获批准后,地方注协应当取消其非执业会员登记。第三章 转会、退会和除名第七条 非执业会员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跨省级行政区域变动的,可以办理转会手续。具体程序为:(一)本人向转出地地方注协提出转会申请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表》(以下简称《转会表》,见附表三);(二)转出地地方注协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转会表》上签署意见,包括该会员的会费缴纳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当年年检情况等事项;(三)转入地地方注协接到经转出地地方注协签署意见的《转会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该会员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 非执业会员可申请退出本协会,具体程序为:(一)本人向地方注协提交退会申请,并同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二)地方注协批准并报中注协备案。第九条 非执业会员拒不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或地方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所在地地方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一)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 受刑事处罚的。(三)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申诉。中注协在收到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予以答复。第四章 年度检查第十一条 非执业会员应当接受所在地地方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非执业会员的年检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第十二条 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具体内容为:(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二)交纳会费情况;(三)是否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第十三条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年检:(一)在境外停留的。(二)生育休产假的。(三)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四)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 对于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地方注协应当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第十五条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第十六条 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当将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或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第十八条 对暂缓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另行公告。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士,可直接向中注协提出申请,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注协1995年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会协字[1995]105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退会、转会工作的补充说明》(会协字[1995]303号)同时废止。

2020年广东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关于领取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和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的公告各位考生: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现就领取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和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取得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请于2月1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时选择的领取地所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市注协,相关信息见附件1)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建议考生提前与领取地所在市注协电话预约,领证时,请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二、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在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同时,请考生一并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在“行业管理系统-行业系统(会员版)-非执业会员申请”模块在线提交入会申请。如您在深圳地区,“所属协会”请选择“深圳注协”。2021年及以后年度新批非执业会员直接线上领取电子证,地方注协不再发放纸质会员证书。非执业会员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申请进度查询”端口,实时查询会员审核进度、证书编号及初始密码。非执业会员申请审批通过后,可以参照《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见附件2)下载非执业电子会员证。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协会咨询电话,领证咨询考试培训部:020-83063572,入会申请咨询会员服务管理部:020-83063569。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广东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规定

没规定。是活的。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如楼下所说的,都是针对CPA和CPA所在所的。来年,你原先所在的所要审计你如今所在的公司或者企业,要符合相关独立审计的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的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的,应当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为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当办理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先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出所,转出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该所其他负责人(以下简称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出所公章。转出所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主任会计师授权该所其他负责人签署转所意见的,应将授权文件报所在地注协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及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向所在地注协提出书面投诉。地方注协接到注册会计师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自地方注协调解之日起满1个月,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仍未达成一致的,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地方注协可以直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出手续。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经转出所同意的《转所申请表》送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在转出地注协,待新所设立或确定转入所后,再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入所。转入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入所公章。在分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其转出或者转入,经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可由分所负责人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分所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授权文件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第八条 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经转出所和转入所签章同意的《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所在地注协办理转所手续。注册会计师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时,应当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出地注协办理转出手续;并在转出地注协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转入地注协办理转入手续。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含合并、分立后新设)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成转入该所的手续。被吸收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自合并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转所手续。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转入所签署的意见失效,注册会计师应当经转入所重新确认。第九条 地方注协应对转所申请人提交的《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填写《转所申请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地方注协可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转所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对于《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相关内容的,地方注协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本规定另有规定者除外),在《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盖章并签署意见。第十条 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需批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可以简化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向地方注协申请,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的,应当先向转出地注协申请,再向转入地注协申请;(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汇总表”(附表2,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汇总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相关协议或决议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三)地方注协同意的,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的,应当自迁入地财政部门下达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注册会计师的迁出、迁入手续。具体程序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向迁出地注协申请,同时提交《注册会计师汇总表》、迁入地财政部门批准迁入文件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二)迁出地注协同意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上述材料提交迁入地注协;(三)地方注协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及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相关意见。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转出地注协,注册会计师关系转为该协会代管:(一)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二)已办理完转出手续,尚无其他事务所同意转入的。(三)地方注协认为可以代管的其他情形。由地方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其注册会计师关系保留1年。超过1年仍未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地方注协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注册会计师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或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地方注协书面报告并上交该注册会计师证书。地方注协应当按相关规定注销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转所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注协认为必要时,可对《转所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检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地方注协应予通报批评;符合撤销、注销注册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提出转所申请至转出地注协办理期间,尚未离开转出所的,经转出所同意可以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未办理完毕时,不得在转入所执行业务并签署报告。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注协在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时,应当同时在会计行业管理网中完成转所操作。地方注协在批准注册会计师转所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注册会计师转所情况。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将注册会计师转所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具有第六条第三款情形的,地方注协应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由,在网站上予以公布。第十八条 《转所申请表》及其他附件应当至少保存二年。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暂行规定》(会协字[1995]10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有关问题的答复》(会协字[1998]36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股东(合伙人)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转为非执业会员等有关事宜的批复》(会协[2006]68号)同时废止。附表1 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略)附表2 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跨省)汇总表(略) 附件2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特区内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执业注册和会员登记管理制度。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应当独立、客观、公正,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为本,恪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市财政部门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坚持改革创新、规范管理、健康发展、高效服务的原则,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壮大。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第七条 下列业务应当由注册会计师承办,但单位内部审计和国家机关依法开展的审计活动除外:  (一)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上述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  禁止非注册会计师冒用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或者以注册会计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委托非注册会计师或者被暂停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办理下列业务:  (一)会计咨询、会计服务和会计培训;  (二)代理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和秘书服务;  (三)税务代理,出具税务报表;  (四)财务、税务、投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其他相关业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九条 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者经依法认定、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下,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可以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市财政部门、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第十条 注册申请人申请执业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书或者依法认定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并且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四)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二名注册会计师的推荐书;  (六)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  (八)已参与的主要审计项目目录。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前款材料复印件时,应当核对原件。第十一条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执业注册申请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执业注册。准予执业注册的,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不予执业注册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复议。第十二条 执业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执业注册,已注册的撤销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五年;  (三)因经济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未满三年;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未满五年;  (五)违反注册规定,提供虚假材料;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兼职或者挂名的;  (七)自行停止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八)年龄超过七十周岁;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被撤销执业注册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在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消除之后,可以重新申请执业注册,但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条例属于什么?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性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条例属于行政规章。我国只有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注册会计师协会隶属财政部的事业单位,属于行政规章。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一条: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第三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退出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业时,经申请批准,不再保留会员资格?

会保留会员资格。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系统登录手机号码可以更改吗

不可以更改,会员服务中心管理系统,注册会计师帐号须本人联系方式注册登录,如不是本人,请注册会计师本人联系事务所处理更正。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密码遗失,请向我会会员部提交加盖事务所公章申请电子版发至邮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1995年4月21日由原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建立的对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管理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施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特区内从事独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的独立审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注册会计师从事的审计。第三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管理的自律性组织。第四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审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  市审计部门有权对国有资产为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规则和道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独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  禁止非注册会计师使用注册会计师的名称或以注册会计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八条 下列业务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代理企业纳税申报,出具税务报表;  (四)办理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破产清算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上述报告,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办理下列业务:  (一)设计企业会计制度,但任会计顾问,培训会计人员;  (二)代理企业注册登记;  (三)办理资产评估业务;  (四)提供财务、会计、税务、投资和其他咨询、服务业务。第十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可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应由申请人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如下材料:  (一)个人申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证明;  (四)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或工作调动证明;  (五)二名注册会计师的推荐书;  (六)以往主要参与过的审计项目目录。第十二条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申请后,应在六十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注册申请批准后,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的,应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复议。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已注册的撤销注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未逾五年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因经济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未逾三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未逾五年的;  (五)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  (六)违反注册规定,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或撤销注册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接受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度检验,年度检验合格者方可继续执业。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  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什么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szicpa.org/),简称深注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成立,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也是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核准注册会计师注册,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检查;2、依法制定、修改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建立惩戒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行业管理制度;3、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4、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涉嫌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移交市财政部门处理;5、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其他培训;6、协调处理行业内部争议、与政府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7、组织业务交流和对外交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想从外省转到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怎么弄,什么程序?

外省转到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程序如下: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或者相关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从发证机关调出档案资料,包括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始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红底一寸彩照2张。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下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下载完成后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1995年4月21日由原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建立的。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监督委员会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协会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会员大会监督。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会员大会职权1.审议通过和修订协会章程。2.选举、罢免非政府委任的理事。3.选举、罢免会长、副会长。4.审议通过协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中级会计师2022年报名和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考试时间:2022年9月3日至5日。根据查询环球网校显示,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届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考生考试的详细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分配的信息为准。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以及高级资格。中级会计师就是中级级别。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9、10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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