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各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会计档案工作由各级财政机关和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共同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四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 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第五条 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则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档案部门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本单位领导或财政、审计订机关严肃处理。第六条 各单位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第八条 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营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十一条 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 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有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同级审计机关派员参加监销。第十二条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会计单位:  一、预算会计。包括各级财政机关的总预算会计;各级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单位预算会计;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会计。  二、建设银行会计。  三、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包括所有国营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原则上按本办法附表执行。其中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不需要永久保管的部分,可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另行制定保管期限。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果同本办法附表中档案的名称不相符时,可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五条 预算、 计划、 制度等文件材料,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执行,不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机关、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一并下达执行,并将具体实施办法抄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有关会计档案保管办法,凡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的借阅、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管理的其他方面等5个内容。其完善了我国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和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程序,明确了会计档虚姿案出境的管理要求,延长了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的保管期正如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意义1、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国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将大大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2、有利于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国家机关强调,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差清绝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3、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大数据的支撑,需要通过广度信息聚合、深度数据挖掘、扁平网络传递,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电子会计档案是电子会计资料的归属,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怎样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以及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修订的部门规章。目的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企业会计档案的归档、存档、保管、使用、移交、保管期限以及销毁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条例。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有什么作用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具体如下: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2、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检查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3、会计档案能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4、会计档案是总结经验、揭露责任事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办法分为会计档案的归档、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以及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会计档案需要归档的内容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等三十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发挥会计档案的史实、证据作用,为公司经济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2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具体归档内容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1.3 股份公司、分厂(分公司)、后勤部门(含职工医院、食堂)和工会等核算单位均适用本制度。2 整理与移交归档2.1 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2.1.1 会计报表,归档前需进行整理,制包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需写明案卷名称、类别、所属年、月和编号(注明本卷起讫页数)。2.1.2 会计帐册,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加上牛皮纸封面,并贴上写明帐册名称、所属年月、记帐员姓名以及帐册起迄页数的标签。2.1.3 会计凭证,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包上封面,装订成册,做到整齐、牢固,并在封面上进行编号,逐项填妥有关内容。工资结算单的整理按月装订,标明年、月。2.2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l—3年,期满后(一般在二季度)按上述要求整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一式二份编造移交清单,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经清点无误后方能接收,并在移交清单上签注后,与财务部门各执一份。2.3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立卷、装订要求,否则档案室有权拒收。需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可接收归档。2.4 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同原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3 借阅与利用3.1 公司或外单位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材料,对三年内由财务部门保管的档案,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对已归档案室的档案,则由档案室会计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3.2 公司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持所在部门领导签证,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查阅内容和利用目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3.3 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复制,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3.4 借阅人应切实负责所借档案材料安全,不得损坏、涂改、拆卷。3.5 案卷借阅和归还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应检查案卷有否损坏、遗缺情况,并在登记簿上签收注销。4 保管与鉴定销毁 4.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具体内容内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4.2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4.3 涉及到落实政策的凭证,其保管期限应从处理结束后的第一天算起,到期按规定销毁。4.4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共同进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能销毁。4.5 对期满需销毁档案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室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4.6 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双方共同派员监销。4.7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交档案室保管。4.8 严格按“七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的保护工作,维护档案安全,防止泄密。

如何建立会计档案保管、使用和销毁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保管期限也有所不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预算单位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决算)。   2、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3、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4、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货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5、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6、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月、季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会计档案保管 职责

1、根据国家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保证 会计档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漏。 2、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在计财处存放超过一年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及时移交给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 3、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尘。 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 4、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归还时应检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毁损和过期不还;不得将会计档案随便借出,查档要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注意事项有哪些?大神们帮帮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 ),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 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 )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1984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发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附表一: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表二: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更新、更多、更好、更全的财税资料请到天财网( http://www.tc368.com )下载! 附表一: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 案 名 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附表二: 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 号 档 案 名 称 保管期限 备注 财政 总预算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税收 会计 一 会计凭证类 1 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10年 10年 2 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 10年 3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 15年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4 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 15年 缴款书存根联在销号后保管2年 5 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 15年 包括: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6 农牧业税结算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7 日记账 15年 15年 8 总账 15年 15年 15年 9 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25年 10 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15年 15年 15年 11 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25年 25年 12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13 财政总预算 永久 14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 10年 永久 15 税收年报(决算) 10年 永久 16 国家金库年报(决算) 10年 17 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0 10年 18 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3年 所属单位报送保管的2年 19 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 所 5年 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20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5年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21 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10年 电报保管1年,所属税务机关送的保管3年 四 其他类 22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5年 15年 23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24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哪些保管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的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哪些保管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的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该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的,该办法中有“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可以参照执行。作为基础管理制度,应当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单位的性质等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表,以便在会计档案归档时具体对照执行。 下列需保管十五年的会计档案是 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 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除外)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养老保险交十五年和二十五年的区别 1、交的时间越长,以后领的养老金就越多,25年缴纳时间更长,缴费金额更多。 2、缴纳的越多,到了退休的年龄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缴纳25年领取的养老金比缴纳15年领取的养老金多很多。 房贷是十五年的好,还是二十五年的好 看你的还款能力如何了。 贷款年限越长,月供越少,利息越高, 贷款年限越短,月供越多,利息越少。 工作二十五年,单位只算十五年社保,咋办 你缴多少年,单位就缴多少年。应是成正比的,并非以工作年限。应按国家实行社保为据。可用身份证去社保局查询 养老金是否有交十五年 二十年 二十五年档次一说 没有这个说法的 养老金计算的确涉及到参保时长,但是是精确到月份的,并不是5年一个档级,大概看一下养老金计算公式就知道了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没有这种说法。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档案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查询方法: 1、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列印缴费清单查询[9]。 2、可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4、可以通过手机登陆社保查询网站查询个人养老金缴费情况。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8月21日发布的有关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相关知识点推荐,可以了解查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是什么 会计实务知识点解读,考点分析可以关注中级会计实务栏目。关注环球网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

代理记账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第十四条规定: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扩展资料:代理记账公司的基本要求: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资质。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会计电算化下的会计档案管理要点

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各种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立卷归档保管,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以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的会计数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数据),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之前,应当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这些介质都应当视同会计资料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或档案保管。   (3)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也应当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除必须执行一般的档案管理制度外,还应当强调各种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安全与保密。单位一般应建立以下安全和保密措施:   ①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等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   ②采用磁性介质存储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③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会计档案,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④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光盘、微缩胶片等,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⑤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第十一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五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第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第二十一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二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四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第二十五条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第二十八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信息1、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含附表2).docx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_2008年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 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四条 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5.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8.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第五条 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 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十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 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会计档案有什么作用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具体如下: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2、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检查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3、会计档案能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4、会计档案是总结经验、揭露责任事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以及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修订的部门规章。目的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企业会计档案的归档、存档、保管、使用、移交、保管期限以及销毁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条例。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办法分为会计档案的归档、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以及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会计档案需要归档的内容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现上传办法原文供参考。新《管理办法》共31条,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会计档案都包括什么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定义: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据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会同制定。档案特点:一、形成范围广泛,凡是具备独立会计核算的单位,都要形成会计档案。这些单位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一方面会计档案在社会的各领域无处不有,形成普遍。另一方面,会计档案的实体数量也相对其他门类的档案数量更多一些。尤其是在企业、商业、金融、财政、税务等单位,会计档案不仅是反映这些单位的职能活动的重要材料,而且产生的数量也大。二、档案类别稳定。社会上会计工作的种类繁多,如有工业会计、商业会计、银行会计、税收会计、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等,但是会计核算的方法、工作程序以及所形成的会计核算材料的成分是一致的,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内容成分的稳定和共性,是其他门类档案无可比拟的,它便于整理分类,有利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际操作的规范、统一。三、外在形式多样。会计专业的性质决定了会计档案形式的多样化。会计的账簿,有订本式账、活页式账、卡片式账之分。财务报告由于有文字、表格、数据而出现了16开或8开的纸张规格以及计算机打印报表等。会计凭证在不同行业,外形更是大小各异,长短参差不齐。会计档案的这个外形多样的特点,要求在会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方面,不能照搬照抄管理其他门类档案的方法,而是要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

求:会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财政部 财会32号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五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第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第二十一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二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四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第二十五条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第二十八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的移交有哪些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五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扩展资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第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如何归档

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是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是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是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是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扩展资料《会计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十九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是什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于1998年8月21日发布的有关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原《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以来,对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内容范围、承载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张秀娟(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一、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概述电算化会计档案,是指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数据,以及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二、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财政部1996年6月30日颁布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中规定:(1)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2)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3)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4)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5年。三、目前电算化下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1)电算化会计档案本身性质带来的问题。电算化会计档案需在一定的系统内才可视,因此目前许多单位因为没有将会计软件的版式及软件系统很好地保存,导致在电算化软件升级后,不同版本下的会计数据不能被调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纸质会计档案,并对保存期限做了规定,但目前由于一些单位受条件限制,没有配备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还在使用老的针式打印机,致使打印输出的纸介质会计档案达不到规定的保存期限;没有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库房管理制度标准,建立专门的电算化会计档案保护制度;未选择质量优良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未实行备用盘与存储盘分离存放,导致电子数据因此损坏或丢失。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一种无纸化工作,所产生的数据均存在计算机的硬盘上,实际工作中常有以下几种不当情况发生:一是部分操作人员未养成每天备份的习惯,机器一旦出现故障,则部分账务数据将会丢失。二是不少操作者对备份的数据盘不能做到定期检查,一旦发生问题就无法进行补救。三是习惯性用软盘备份。由于软盘存在着容量小、易出故障等缺陷,在数据恢复上易出现麻烦。(2)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准确、真实和安全是会计档案的生命所在,是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会计档案主要对财务收支进行价值量的记录和描述,反映经济活动的质的变化,要求极准确的资料。然而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由于会计数据被记录在磁盘或光盘等磁性介质上,在技术上对电子数据非法修改可做到不留痕迹。若被修改,就很难辨别出经济业务的“原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难以保证;再者,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的高度集中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上,未经授权的人员出于私利和不正当的目的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一些重要的会计数据,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也因此受到挑战。可见,由于磁性材料易被遗失、污染、窜改、复制、销毁等,因此,防潮、防盗、防尘、防火、防窜改、防过期、防病毒感染、防失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成了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3)缺乏必要的计算机维护、网络安全人才。众所周知,电算化下的档案管理涉及软件、系统安全、维护等一系列专业的问题,但目前一般单位都仅仅对以前的会计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然后就去操作系统,在一定层面上而言,会计人员仅学会了操作,而管理与维护对他们而言就非常陌生,由此导致的结果与损失也非同小可。一般会计人员业务经验丰富,但计算机专业知识却很匮乏,难以胜任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工作。他们在使用微机处理业务的过程中往往很多是除了开机使用财务软件之外,对微机的软硬件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微机出现故障或与平常见到的界面不同时,就束手无策,即使厂家在安装会计软件时都做了系统的培训,但一些从未接触过计算机的会计人员入门还是很慢,而且在上机时经常出现误操作,一旦出错,可能就会使自己很长时间的工作成果付诸东流,使系统数据丢失,严重的导致系统崩溃。四、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问题形成的原因(1)对会计电算化本身理解的偏差。我国电算化事业起步较晚,人们的思维观念还未充分认识到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多数单位电算化都是应用于代替手工核算,仅仅是从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提高核算效率方面入手,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使现有会计提供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为企业决策及管理服务。同时,在软件更新及硬件投入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更不用说建立企业内部局域网,以及注册自己的网站,根本没能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来提高企业运作效率。(2)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论是档案管理部门还是档案形成部门,对归档工作重视不够,档案部门缺乏必要的措施及相应的业务指导,造成档案形成部门交什么、交多少都任其自然的状况,严重妨碍了电子文件、数据的归档。(3)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由于没有完善的、针对电子文件的制度规范,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归档时仍旧沿袭手工管理时的老做法,只归档纸质文件,而且是将原来用手工记录的账簿、报表,改成了用计算机打印出来的账簿、报表。从而只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工作,忽视了会计档案管理,没有把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也没有配备专人管理会计档案。(4)电算化会计软件升级快。由于会计电算化软件近年来频繁更换和升级,原相关的会计软件和文档资料也容易出现不相兼容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当这部分会计资料不仅得不到有效的保管和发挥应有作用,同时也不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五、如何改善电算化下的会计档案管理1.完善电算化下会计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后,会计档案增加了新的内容。因此,在电算档案管理制度中,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借阅、备份等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电算化后应加强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基本方法是:(1)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首先应确定归档范围。电算会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开发设计说明书,以及源程序文件、用户操作规程及使用手册、电算化会计科目及科目代码表、会计报表格式、报表取数公式、自动转账公式及其他计算公式、检验公式等,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数据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副本,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打印输出,并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2)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与手工方式一致,电算化方式生成的证、账、表等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立卷归档保管。会计相关职能部门应紧密配合,确认合法的会计档案内容,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标准做好防压、防尘、防光、防腐蚀工作;按分类和一定顺序对数据磁盘、光盘等,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一般情况下,企业每一至两年应对会计档案进行一次大的清理,发现纸质档案有损坏要进行修补,而对磁性介质档案每年应进行一次复制,以防磁盘等介质损坏造成会计数据丢失。每年年终决算后,将会计信息记录在一次性刻写光盘上。这样不仅光盘有效保存期限长(超过15年),完全能够满足一般会计账簿保管的需要而且一次刻录后,光盘不再能重复擦写,可以有效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或病毒破坏。(3)建立严格的借用手续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电算化会计档案借阅手续制度和使用权限制度,电子会计档案信息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严禁拷贝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会计数据磁盘不得带出财务(档案)室,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2.提高会计部门人员素质,完善人员配置结构由于电算化会计,不仅仅是要实现传统会计的功能,更有其他利用计算机高速度计算、分析能力的功能,所以必须相应增加专业人才,加强对电子档案的管理,为提供更有效的会计信息打好基础;同时电算化软件维护及系统安全的要求较高,这也需要会计部门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的电脑高级人才,维护日常运作,开发更合理、高效的软件。会计系统是由人来操作的,一个系统是否安全,不但取决于系统本身,更应该注意操作使用人员的素质,未经有效的业务训练和不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本身,对系统的安全是一种威胁。要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训的力度。企业应立足于国际水准,培养或聘用一批高级技术人才,推动企业电算化事业由“核算型”向“管理型”、“智能型”转变。各基层单位应积极支持及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和提高会计电算化知识,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本单位尽快建立高效的会计信息系统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强并制定实事求是的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计划,要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对会计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应按不同内容、不同要求进行培训。对系统维护人员,应尽量聘用社会上的计算机专业人员,毕竟,计算机系统维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这些计算机专业人员只要简单的会计培训,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3.重视理论研究,提高思想重视程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理论基本问题研究透彻了,会计软件的研制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才能更符合实际工作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会计工作,以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效益原则。实现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单位,有关领导应当高度认识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性,并督促有关制度的建立。与此同时加大会计法规实施力度,强化单位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使会计违规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六、结论电算化会计档案作为会计档案的一部分,它与传统形式的会计档案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如果说传统形式的会计档案是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基础,那么电算化会计档案就是电算化独特的个性,它代表着未来会计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充分发挥电算化会计的强大功能,必须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这一基础会计工作。参考文献张前.2001.电算化环境对会计档案的影响及管理要求.李新惠.2002.电算化会计档案应注意的问题.郭利萍.2002.电算化会计档案制度的建立.

什么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的借阅、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管理的其他方面等5个内容。其完善了我国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和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程序,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延长了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意义1、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国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将大大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2、有利于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国家机关强调,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3、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大数据的支撑,需要通过广度信息聚合、深度数据挖掘、扁平网络传递,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电子会计档案是电子会计资料的归属,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浅谈如何做好当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一)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由单位档案机构统一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整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单位,单位会计机构将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会计机构暂保管3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二)规范会计档案立卷。装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封粘装订线,并在封粘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三)规范会计档案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但要由专人负责。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对已离任的会计人员,其会计档案应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或财会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对已终止会计核算业务的单位或部门,其会计档案应交上级档案室保管。凡未移交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办理移交手续。(四)规范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管理和销毁管理。各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领导。(五)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六)完善会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地区和部门,除了建立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外,还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分类大纲、保管期限表、移交时间等,确保会计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在向委托单位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的监交人、会计人员、报账员、档案员应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加盖公章,清点会计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账目是否相符,案卷整理质量是否规范。交接凭据应一式三份,双方单位各自保留一份,存档一份(七)提高会计部门人员素质,完善人员配置结构会计系统是由人来操作的,一个系统是否安全,不但取决于系统本身,更应该注意操作使用人员的素质,未经有效的业务训练和不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本身,对系统的安全是一种威胁。要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训的力度。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及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和提高会计电算化知识,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本单位尽快建立高效的会计信息系统创造条件。对会计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应按不同内容、不同要求进行培训。对系统维护人员,应尽量用计算机专业人员,毕竟,计算机系统维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这些计算机专业人员只要简单的会计培训,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加强档案管理意识,及时归还手中完善好的档案。总之,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我们当前财务管理中急待改进和加强的重要工作,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从基础工作做起,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企业服好务。

会计档案整理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档案包括的文书有以下内容: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一般由财务部门保管1-2年的,2年以上的档案,可以移交单位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3篇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是为了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会计数据毁损、散失和泄密而制定的。下面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1 1.根据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本公司财务会计档案; 2.财务会计档案的范围: 2.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凭证; 2.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 日记 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 2.3会计 报告 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等; 2.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会签单、审批单等);银行开户许可证;其他有财务保存价值的资料。 3.财务、会计档案的装订应按类别、按编号顺序按时装订成册,标明月份、起止年、号数、凭证张数,由装订人、审核人、主管签章;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3.1会计凭证:当月会计凭证必须于次月15日以前装订完毕 3.2会计账簿:电脑账本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打印并装订完毕 3.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单: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装订完毕 3.4财务报告:按年装订,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装订完毕 3.5经济合同:按经济合同类别、所属项目来装订 4.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 一年,期满后,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 5.凡需借阅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三大类档案的,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办理: 5.1有权借阅本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人员为:集团的董事长、总裁及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计经理;本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和主管会计。 5.2其他人员需调阅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的,必须本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且必须在财务部门查阅;未经财务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印。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档案; 7.财务会计工作移交的规定: 7.1财务人员因故离开公司或工作调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离职 手续。 7.2财务人员在办理移交工作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工作事项,移交人须填写工作移交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姓名及职务岗位、交接实物的名称和数量、凭证账册的名称数量及所属期限、文件名称及数量、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其中电子数据应说明存放目录和文件名称,并进行实际操作。 7.3本公司会计主管及以下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经理监交。 8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9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 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 其它 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 会计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五)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 收据 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电脑备份及软件操作资料、相关学习会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人员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别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四) 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次年2个月内,应对各种账册进行整理、装订。整理账簿时应检查所有账页是否已并入相应账户内,各种账页是否按科目的编号顺序和日期先后排列整齐,账面有否颠倒、夹错、漏页,账页与账页之间的余额是否衔接,每张账页是否填有科目代号和科目名称,更改对是否划红线盖名章,空页、空格是否按规定写明“空页”字样,年终封账是否划上红线,年末余额是否按规定 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字样,账页流水编号是否连续不断。 (二)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 (一) 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 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 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四、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保管 公司的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各种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会计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 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 由于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内部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调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经会计总监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 二、审计、 财税 部门因审计和查账事项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审计或查账公文,并由公司接待部门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申请单经公司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的调阅,须经会计总监批准。 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因对理相关案件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 正式公文或 介绍信 ,经 公司法 务部门审核认可后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 经会计档案管理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取证时可以抄录、照相或复印,但不得将档案带走。 四、外单位人员调阅档案,需由会计部门人员陪同,查阅完毕,应立即归还档案室。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会计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五、查阅档案时,严禁拆散原卷并不得把档案原件抽走、涂改、勾划或损坏,查阅后,应由查阅人在档案封底备查栏内注明日期和原因。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每年年初应由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公司稽核部门对上年度会计档案共同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档案应抽出重新装订,直到债权债务了结后再作销毁。如果保管期限不一致但装订在一起的会计档案应在上述两部门的见证下将要销毁的凭证抽出后重新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三、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时,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要求内容 会计档案包括书面档案和磁盘档案,内容是所有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一条 书面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三、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会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四、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档案。 第二条 会计电算化具体要求 一、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页和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 装订成册,年终将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转账凭证的输入和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一)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一次。 (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三)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打印一次。 (四)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要求和时间打印。 第三条 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 一、必须经常进行会计核算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意外和人为的错误造成数据丢失;发生会计数据丢失时,必须及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二、需要做备份的文件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 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三、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需要备份的数据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妥为保管。 四、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 操作系统 、各类应用程序软件和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以及上述软件的备份磁盘,必须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五、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__,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 看了

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 档案 的管理有哪几个方面?   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造册归档、制定使用及借阅手续、确定保管期限、严格履行销毁手续等方面。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 制度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造册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2、制定使用及借阅手续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应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用来登记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本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正式 介绍信 。 3、遵守保管期限和履行销毁手续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如u201a企业和建设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⑴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⑵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 ⑶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 ⑷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⑸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 ⑹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⑺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以备查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字[1998]32号   1998.8.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对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上作为单位经济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的发展,经济和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己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的要求。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在总结《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会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84年6月l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新办法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请布置所属单位贯彻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 制度 ,更好地为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 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   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会计机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退回,并要求予以更正和补充。原证书记载的内容不得涂改;原证书有误的,由发证单位重新开启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发证单位印章。原凭证金额错误的,由发证单位重新开立,不得在原凭证上更正。会计凭证应当以经审计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为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总账、明细账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等等,还有很多变化。具体请见下表,作为一个资料收藏吧!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2015年12月11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

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有哪些?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会计档案的查阅和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汇总凭证(2)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等(3)财务报表(4)其他会计资料:工资计算表、移交清册等等会计档案立卷的要求(1)会计凭证应该在没有结账之前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按照编号的顺序,选取相当厚度的会计凭证为一册,并进行装订。(2)会计账簿应该按照相关的种类和年份分别进行立卷,一本账簿作为一卷。(3)财务报告应该按照月度、季度和年度分别进行装订立卷,一本财务报告为一卷,决算审核意见书,审计报告等应该与财务报告一同进行装订。(4)其他会计资料则需要移交到财务管理部的档案柜中进行保存。会计档案的查阅会计档案与集团其他档案使用统一查阅、复印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总经理与财务管理部各存一份;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经理批准后,可以进行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会计档案的销毁1.当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已满之后,会计档案如果需要销毁,则应该由企业的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一起提出档案销毁的意见,与会计部门一起进行鉴定和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2.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需要报告给单位的领导,得到批准后才能销毁;而国有企业的会计档案,除了要经过企业领导的审查之外,还需要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并在请求批准后才可以进行销毁。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满了之后,还需要检查原始凭证中是否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如果存在,则应该单独将其抽出,另行立卷,将其交由保管部门继续进行保管,直到这些债权债务结清为止。而建设单位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可以销毁。4.在会计档案销毁之前,需要按照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逐一进行核查,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需要有会计档案部门的成员和财务会计部门的成员进行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不列入会计档案收集归档范围,纳入文书档案管理。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列入会计档案收集归档范围。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不列入会计档案收集归档范围,纳入文书档案管理。属于归档范围的会计资料应当收集齐全完整。归档会计资料的纸张、书写和装订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破损和残缺的会计资料应当予以修裱。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其文件格式、元数据、存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会计档案简介: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据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会同制定。

什么是会计档案?怎样保管会计档案?

关于什么是会计档案?怎样保管会计档案?的问题如下: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这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据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会同制定。会计档案保管根据国家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保证会计档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漏。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在计财处存放超过一年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及时移交给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尘。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归还时应检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毁损和过期不还;不得将会计档案随便借出,查档要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档案的(  )等管理制度。

【答案】:A,B,C,D会计档案管理主要是建立和执行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销毁等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以及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修订的部门规章。目的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企业会计档案的归档、存档、保管、使用、移交、保管期限以及销毁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条例。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什么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也称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及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的,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制定的部门规章。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是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有什么作用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具体如下: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2、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检查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3、会计档案能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4、会计档案是总结经验、揭露责任事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我最近在看有关法律条文,但是作为一名会计我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非常感兴趣,于是我就去找了一下。下面就是我找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分享给大家看看。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规定。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 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1984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主要规范会计管理工作的,使国内会计行业的工作有序的开展,规范会计事务让会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让制度规范行为有效的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各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会计档案工作由各级财政机关和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共同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四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 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第五条 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则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建立档案销毁制度、建立档案备份制度。1、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会计档案管理的基础。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档案的建立、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2、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的保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企业应该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人和保管措施,制定保管标准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档案的借阅是企业内部协作的重要环节,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人的权限和责任,规定借阅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4、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档案的销毁是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销毁程序和要求,规定销毁标准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建立档案备份制度档案备份是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避免档案的丢失或损坏。因此,企业应该建立档案备份制度,明确备份程序和要求,规定备份标准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首经贸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研究生哪个好考

从复试线看,你所选择的三个院校不同年份有高有低,可以说难度差不远。2016-2018年,首经贸的审计硕士复试线分别为209、224、21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复试线分别为216、233、209;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分别为222、232、219。整体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考取难度略大一点,首经贸复试线相对较低的年份多一点。

顺义北京会计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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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异地调转,转入北京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财政局会计科的职能是什么?

职能主要有: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会计制度;2、管理本市会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规定;3、负责会计人员管理;4、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5、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扩展资料财政局机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区与街乡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二)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批部门年度预决算。(三)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参与拟订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四)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本区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本区彩票资金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财政局会计处

北京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方式?

北京2023年中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2023年中级会计备考季已经开始,除了提前预习教材知识点外,了解各地中级会计的报考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也很重要!今天小编就先带大家了解一下2023年北京市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方式,需要的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s://www.gaodun.com/zhongji/1366214.html一、资格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扫描件或拍照上传)1.经由本人签字承诺的报名信息表,需要加盖人事章或公章。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国外毕业证书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3.身份证正反面(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培训课程资料免费下载,详情请点击: https://www.gaodun.com/zhongji/ziliao?huangmeng 获取!4.符合报考条件的职称证书(仅限以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5.非京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三种证明之一,包括:北京市居住证、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止到2022年3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京籍人员不用提供以上证明。6.2022年的继续教育证明(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记录查询)。7.毕业证书丢失的需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https://www.gaodun.com)。

外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要如何才能转成北京的?

1、调出财政局盖章的调出申请两张;2、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填写调入申请并下载打印(上面有你选择办理调入的财政局的地址和电话);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会计证原件;5、以下几种材料任选其一(注意必须是你调入的区县的才可以):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均可)复印件一份盖上公章,或者北京的户口簿或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一份,或者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一张一般就这些了,特殊情况的给调入的区县的财政局打电话吧。

外地的会计证转入北京需要些什么手续?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的会计证能参加北京的继续教育吗?年检在哪?求帮助

可以在北京参加会计的继续教育。年检前,如果你在北京市财政局办理了调入,并申请通过,就可以在北京年检,没办理调入手续,就需要回河北年检。具体手续,你可以通过北京财政网会计业务板块(http://kuaiji.bjcz.gov.cn)“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办理。变更、调入、调出等。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进行初步评价时,在以下情况下,应认为控制风险处于高水平( )。D.控制政策和程度失效

【答案】:ABD对控制风险评价结果的记录在初步评价和再次评价时要求是相同的。&

会计事务所内控评价怎么收费

审计项目一般按年末资产总额收费,标准是: 资产总额(万元) 收费标准(元) 50-100 1600-2400 101-500 2400-3200 501-1000 3200-4000 1001-3000。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试重要考点有哪些?

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财务管理的难度适中,主要考查公式的理解记忆与运用,其重点内容是什么?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2021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各章节的重要知识点,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财务管理基础知识、财务管理的具体应用以及财务分析与评价。1、财务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阐述了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为后面章节的学习打下了基础。2、财务管理的具体应用财务管理的具体应用可分为六个知识点,分别是预算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与分配管理。(1)预算管理:主要概念、预算的编制方法、经营预算等内容。(2)筹资管理:对债务筹资、股权筹资、衍生工具筹资、资金需要量预测等内容作出了介绍。(3)投资管理:需要掌握各个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固定资产更新决策、债券和股票价值与收益率的计算等内容。(4)营运资金管理:对现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流动负债管理等作出了介绍。应收账款管理中的信用决策、存货管理中的最优存货量的确定,两个知识点是我们要重点把握的。(5)成本管理:需要我们掌握盈亏平衡分析、目标利润分析、敏感性分析、成本差异分析以及作业成本等内容。(6)收入与分配管理:对收入管理、纳税管理和分配管理做出了介绍。收入管理主要介绍了销售预测和产品定价的各种方法,这部分知识点包含的公式比较多,我们需要理解和记忆。3、财务分析与评价财务分析与评价,主要考察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发展能力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该部分基本每年都出现在主观题和客观题里面,是复习的重点之一。

《财务与会计》课程相关知识点的总结(二)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公式   终值的计算   终值是指货币资金未来的价值,即一定量的资金在将来某一时点的价值,表现为本利和。   单利终值的计算公式:f=p(1+r×n)   复利终值的计算公式:f = p(1+r)n   式中f表示终值;p表示本金;r表示年利率;n表示计息年数   其中,(1+r)n称为复利终值系数,记为fvr,n,可通过复利终值系数表查得。   (3) 现值的计算   现值是指货币资金的现在价值,即将来某一时点的一定资金折合成现在的价值。   单利现值的计算公式:   复利现值的计算公式:   式中p表示现值;f表示未来某一时点发生金额;r表示年利率;n表示计息年数   其中 称为复利现值系数,记为pvr,n,可通过复利现值系数表查得。   注意:在利率(r)和期数(n)一定时,复利现值系数和复利终值系数互为倒数。   3.年金   年金是在一定时期内每隔相等时间、发生相等数额的收付款项。在经济生活中,年金的现象十分普遍,如等额分期付款、直线法折旧、每月相等的薪金、等额的现金流量等。年金按发生的时间不同分为:普通年金和预付年金。普通年金又称后付年金,是每期期末发生的年金;预付年金是每期期初发生的年金。   (1)普通年金终值   将每一期发生的金额计算出终值并相加称为年金终值。   普通年金终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 称为年金终值系数,记为fvar,n,可通过年金终值系数表查得。   (2)普通年金现值   将每一期发生的金额计算出现值并相加称为年金现值。   普通年金现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 称为年金现值系数,记为pvar,n,可通过年金现值系数表查得。   (3)预付年金终值   预付年金终值的计算是在普通年金终值的基础上推导的,其计算公式为:   f=a×fvar,n×(1+r)=a× [fvar,n+1-1]   (4)预付年金现值   预付年金现值的计算是在普通年金现值的基础上推导的,其计算公式为:   p=a×pvar,n×(1+r)=a× [pvar,n-1+1]   4.特殊年金   (1)偿债基金   偿债基金是为了偿还若干年后到期的债券,每年必须积累固定数额的资金。实质上就是已知年金终值求年金的问题。   偿债基金的计算公式:a=f/fvar,n   (2)年均投资回收额   年均资本回收额是为了收回现在的投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每年收回相等数额的资金。实质上是已知年金现值求年金的问题。   年均投资回收额的计算公式:a=p/pvar,n   (3)永续年金   永续年金是指无限期的年金,永续年金没有终值,其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p=a/r   (4)递延年金   递延年金不是从第一年第一期就开始发生年金,而是在几期以后每期末发生相等数额的款项。递延年金终值的计算与普通年金相同,其现值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方法1:p=a×(pvar,m+n-pvar,m)   方法2:p=a×pvar,n×pvr,m

会计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知识点:财务报表

2017年会计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知识点: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的知识点。你知道什么是财务报表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财务报表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与分类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5)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二)财务报表的分类   财务报表可以按其编报期间不同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按其编报主体不同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采用正确的会计基础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三)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短于一年的原因以及报表数据不具可比性的事实。   (四)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五)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六)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   (七)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可比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八)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等重要信息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如表首)至少披露下列各项:(1)编报企业的名称;(2)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3)人民币金额单位;(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三、财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财务报表前,需要完成下列工作:(1)严格审核会计账簿的记录和有关资料;(2)进行全面财产清查、核实债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3)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4)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本期相关项目的情况等。 ;

有关会计的知识有哪些?

财务会计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方法/步骤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与管理会计同为企业会计的两大分支。因其沿用传统的会计模式,故称“传统会计”;因其侧重于满足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决策需要,以外提供财务报告,故也称“对外报告会计”。财务会计的作用第一,财务会计有助于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规范企业行为。企业财务会计通过其反映职能,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是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在内的各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第二,财务会计有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成果、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第三,财务会计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层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接受了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就有责任按照其预定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考核和评价。财务会计的特点这里所说的特点主要是区别于管理会计的。以计量和传送信息为主要目标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企业 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会计信息。这种信息反应企业的整体情况并着重历史信息。以会计报告为工作核心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会计信息系统,是以会计报告为主最终成果。现代财务会计所编制的报表是以公认的会计原则为指导而编制的通用报表。现代财务会计将报表 的编制放在突出位置,所以,财务会计的工作核心是会计报告。以传统会计模式作为数据处理和信息加工的基本方法为了提供会计报表,财务会计要熟练运用信息加工处理的方法。传统的会计模式依据复式记账系统,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为财务会计提供了很好的处理方法。以公认会计原则为基本原理和准则公认会计原则是指导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准则,是组织会计活动、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而管理会计则不必遵守。

一个学会计的必须要懂的一些电脑知识是什么

2018年09月29日 2019ACCA备考资料 财务英语入门 历年真题答案 2019考纲白皮书 2019考前冲刺资料 高顿内部名师讲义 高顿内部在线题库 财务会计基础知识有: 财务基础知识六大要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此六者构成了企业财务的全部。前三者为企业资产数据,后三者为企业经营数据,关系具体如下: 1.资产由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组成; 2.负债由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组成; 3.所有者权益由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等组成; 4.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组成; 5.费用由制造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组成; 6.利润由营业利润扣除各项开支后的项目等组成;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资本+利润; 利润=收入-费用; 资产+费用(成本)=负债+资本+收入; 资产类科目余额+成本类科目余额=负债类科目余额+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余额+损益类科目余额。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ACCA”或“来源高顿、ACCA学习帮”,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ACCA”或“来源高顿、ACCA学习帮”,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学会计的基本知识点总结(会计学基础知识点总结)

学会计的基本知识点总结,12个会计的基本常识。这个问题本站为您提供更多相关信息让你了解。常识1:出纳和会计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公司可以没有财务部门,但必须要有财务负责人会计和出纳是财务部最基本的配置。小公司的出纳常由老板娘、老板家的亲戚或行政人员兼任,会计则通过招兼职或找代理记账公司解决。稍微大点的公司,可以设置正式的会计和出纳。无论企业大小,出纳和会计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以达到互相监督和控制的目的。大公司的经济业务复杂,财务分工更精细,相应地就有:财务部的头,也就是常说的财务负责人,小一点的公司叫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稍大一点的公司叫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头头们下面常有一帮兵,包括出纳、工资会计、成本会计、材料会计、销售会计、税务会计、固定资产会计、总账会计、合并报表会计等。从岗位的名称可猜测这些岗位人员所负责的内容,不过不要一概而论,可能一样的岗位名称,在不同的公司实际负责的工作有一定区别。注意公司可以没有财务部门,但必须要有财务负责人。老板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常识2: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学会计,需要掌握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就是基本会计恒等式。恒等的意思是,无论何时何地,也不管企业的经济事项发生何种变化,该等式都一定成立。基本会计恒等式是编制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源,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负债是企业的现时义务,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作股东权益、净资产。常识3:财务是个真实的谎言:通常对,但不一定真实财务世界里除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样必定恒等的公式外,还有许多似是而非的概念,以及需要运用职业经验加以判断的情形。针对同样一家企业,不同的财务人员可能会编出金额大相径庭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准确程度,取决于财务数据背后的假设,以及财务人员的人为判断。比如,应收账款有多大比例会成为坏账?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确认收入?记住,你看到的财务报表通常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的,但不一定反映了企业的真实状况。常识4: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就像比基尼,它所隐藏的才是关键的东西资产负债表是企业在某个特定时点,比如小米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的快照,是一张静态报表。单期资产负债表是静态的,连续资产负债表则可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比如招商银行2020年、2019年、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不过,阅读资产负债表时不能仅满足于此,还要尝试看债务的结构,看资产与债务的关系即偿债能力,具体可阅读《一看就懂的会计入门书》第7章“生死时速:形形色色的财务比率”。什么样的资产负债表可以被认为是健康的呢?一般来说,要有比较高的流动资产、相对高的净资产、足够的留存收益、相对低的负债。资产负债表受所在行业特点的影响,像ABC英语培训学校这样的服务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简单得令人不可思议,没有存货,没有应收款,没有短期借款,没有长期负债,现金占资产的比例很大。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你一定也没有企业精。企业发布的资产负债表就像比基尼,它展露出的东西很有意思,但它所隐藏的才是关键的东西。睁大眼睛哦!资产负债表的缺陷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报表日当天的财务状况。过了这一天,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在年底或月底的时候,资产负债表可能会被操纵,比如临时拆借的现金会在报表发布后不久,甚至报表发布的次日像泻洪一样急剧减少;货物前几天刚卖出去,没过多久,又全部退了回来。常识5:利润表不能只看数字的增长,更要看增长的质量,明白利润究竟从何而来,能否长期保持看利润表,不能只看利润,影响利润结果的其他项目比利润本身更有意义。此外,看利润表不能只看数字的增长,更要看增长的质量,明白利润究竟从何而来,是否能长期保持。利润表的费用结构往往体现了企业的战略部署和资源配置。高技术以及需要创新产品的企业,研发费用会很高;正在开拓新市场的企业,销售费用会提高很快;准备在现有市场基础上深入挖掘的企业,往往会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增加培训费用;企业如果进入衰退期,则会削减存货,停止招工,在萧条期,就要缩减管理费用,甚至裁减雇员。管理者如何管理利润表利润水平反映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效果或者说是盈利能力。利润表经常被用来衡量企业管理者一段时期的工作表现,反映任期内的工作成绩。管理者,以及想要成为管理者的人,都必须对利润表负责,并学会管理利润表。读书要从头看到尾,管理利润表正好相反,从利润开始规划,然后集中一切力量去实现它。从管理者的角度看,在利润表里,越靠近利润的费用越容易控制,越靠近收入的项目越难控制。企业的盈利状况低于期望时,有几种办法可以提高盈利状况,进而改善利润表。常识6:企业要交税的利润额,和会计报表上的利润额不一定相等企业有所得,就要交所得税。企业要缴纳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是: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注意,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与利润表中利润总额相等,可以比会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高或者是低。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不是根据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直接计算。每年年度终了,会计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依据税法进行纳税调整,重新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出当年累计应当缴纳的所得税费用。企业所得税的法定基本税率为25%。但是,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申请减按20%、15%、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考考你:为何财务部会严控餐费报销,并提倡用差旅费等发票报销可报销费用?常识7:现金流量表报告真金白银,值得好好研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表中的利润,它们都是账面数据,是财务人员做账做出来的。而现金流量表却不同,它报告的是真金白银,是实实在在可用以付账的现金,值得好好研究。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经营净现金流应大于零才正常,而投融资净现金流则取决于企业生命周期。成长期企业的投资净现金流为负、筹资净现金流为正,而成熟期企业则相反。如何管理现金流当一家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时,就会发生债务危机;而反过来,让大量的现金躺在户头上睡大觉,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八个坛子七个盖,盖来盖去不穿帮,这才是会做生意。”企业的钱是用来周转的,如同用七个盖子去盖八个坛子,不能穿帮。用九个盖子浪费,用八个盖子笨蛋也会。这就是现金流管理的真谛。常识8:财务分析的三大方法财务分析有很多种方法,一般可以分为三大类:①纵向的历史比较;②横向的行业比较;③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结构关系比较,即财务比率分析。常识9:利润高的企业就更值得投资吗?不一定。企业的净利润数据固然重要,然而它不能全面展示企业真正的盈利能力,需要结合其他财务数据加以综合评判。例如,白山公司用100万元资产创造了10万元利润,黑水公司用50万元资产创造了8万元利润,虽然白山公司的绝对利润额好于黑水公司,但考虑到所投入的资产,黑水公司的效率显然更高。常识10:利润≠利润率;利润率≠利润利润高或利润率高对企业来说自然是件好事。但是,利润不等于利润率。利润高的企业不一定称得上利润率高或盈利能力强。另外,利润率也并不等于利润。举个例子。小胖包子店每天生意兴隆,包子日产日销,利润率为10%。小兰眼镜店门可罗雀,每周能做成1单配镜生意,每单利润率为70%。假设二人的投入资本相同,谁更赚钱呢?回答:包子店的利润率为10%,资产周转率为365次,年利润率相应地为10%×365=3650%。眼镜店的利润率为70%,资产周转率为365/7=52.1,年利润率相应地为70%×52.1=3647%。利润率虽有差异,二人的赚钱能力却旗鼓相当。“薄利多销”和“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你偏好哪一种生意方式呢?常识11:挂账和洗大澡,违背了会计上的配比原则挂账和洗大澡都是管理层非法操纵利润的手段,违背了会计上的配比原则。挂账:违背配比原则而做高利润的方法挂账,就是悬而不决,放在资产负债表的临时科目内,挂起来暂不处理。例如,应该预提的损失和费用找各种原因长期挂账,说辞可以是无法量化,没有足够的书面证据。本来应该当月处理的,有意拖延不处理,甚至拖到几年后,这样当月或当年的费用就会减少,利润被做高,从而拉高股价或是经理人多拿奖金。洗大澡:违背配比原则而做高费用的方法企业不总是想把利润做高,有时候它们希望做低,甚至做成很大的亏损——会计行话称作“巨额冲销”“洗大澡”,俗语就是“一次亏够”。常用方法是提前确认各项费用,或高计各项费用。比如,今年预计完不成任务了,管理层就索性将明年要发生的费用,都提前安排到今年。明年的费用低了,就可以顺利地扭亏为盈,或者获得更多奖金。常识12:你一定不知道的神奇财务分析方法:将报表中的数字全部除以销售收入这是一种很简单的比率分析方法:把财务报表里的所有数字都除以销售收入。这也是财务总监钟文庆非常喜欢使用的一种方法。把利润表里的所有数字都除以销售收入,可以看到每卖出100元的产品或服务时,对应的成本是多少,各种费用是多少,最终能盈利多少,这样可以很快发现利润被哪种费用消耗掉了。把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数字都除以销售收入,可以看出每卖出100元的产品或服务时,多少资产比如应收款或存货被利用了,或者多少借款被占用了。更多有趣有料的会计知识,参见《一看就懂的会计入门书》。

学会计常识

1.会计的基本常识 会计核算是一个专门的学科,涉及的内容很多,在一篇文章中不可能讲透彻,本文仅就会计核算的基本常识作简单的介绍。 一、会计与会计目标 会计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它以货币为统一计量尺度,用有系统、有组织的科学方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记录、计算、分析、报告、预测、检查、监督,并为决策者提供有关的经济信息。 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物资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会计作为管理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们管理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发展,并不断完善的。 对于企业来讲,会计的目标主要有三点: 1、会计要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会计信息。 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宏观经济的微观个体。没有企业的微观个体,也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整体。在我国,宏观经济决策所需的大部分信息来源于会计信息。没有会计提供的信息,要对国民经济作出准确的判断,是很难想象的。 2、会计要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民营企业要走自己发展的道路,必须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技术水平,走投入少、产出多、质量好、效益高的路子,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依靠会计提供的可靠的信息,决策者才能进行合理的决策,会计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才能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是会计服务于企业的一个重要内容。 3、会计要为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所必须的会计信息。 满足社会各有关方面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是会计核算的一个基本目的。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的变化不定的环境作出的合理判断,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条件。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四项。 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它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反映着商品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是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我国13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可分为三大类: (一)总体性要求和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可比性原则 3、一贯性原则 4、相关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明晰性原则 (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要求的一般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历史成本原则 4、划分收益性支出余成本性支出原则 (三)会计修订性惯例要求的一般原则 1、谨慎性原则 2、重要性原则 3、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四、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 (一)会计要素 1、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利润。 (二)会计等式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 2、利润=收入-费用 五、资产 一般认为资产就是企业的财产,但是,会计上的资产有其特定的含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根据上述定义,资产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1、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2、资产必须是能以货币计量的。 3、资产必须是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的经济资源,必须具有使用价值。 因此可以说,凡是有助于企业目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且企业有权使用,并且能够以货币进行合理计量的经济资源,则应当作为企业的资产予以确认。 在会计实务中,资产通常按照其流动性分类。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在流动资产中,又可分为速动资产和非速动资产。速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等随时可以变现的资产;非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中的存货。 在长期资产中,又可以分为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六、负债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负债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负债是指已经发生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必须偿付的经济义务,这种偿付可以用货币、物品、提供劳务、再负债等债权人能接受的形式(包括债权人放弃债权)来实现。 2、负债是可计量的,有确切的或可预计的金额。 3、负债一般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 4、大部分负债是交易的结果,而这种交易一般是有契约,或合同,或协议,或者法律约束为前提的,由于交易并受法律约束形成的负债,可认为是一种法定负债,即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 5、负债只有在偿还,或债权人放弃债权,或者情况发生变化以后才能消失。 负债按照偿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这种区分的目的是要通过了解企业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相对比例,以大致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同时,通过对可用于支付的流动资产与近期需支付的流动负债的比例,可以了解企业的清算能力。 七、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亦称产权、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 2.会计基础的知识 1.如果您不是学财务专业的话,我可以简单的跟您说下:会计,是记录企业资金的产生,流通,再产生,在流通的过程的。 2.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记录它的每一次状态,就要分解出许多许多详细的科目来表示。比如,我们收到一笔钱,钱放到银行,我们就设置“银行存款”科目,放到保险柜里,我们就设置了“库存现金”科目,我们把现金换成了材料,就有了“原材料”的科目等等。 3.我们的钱有很多的来源,肌畅冠堆攉瞪圭缺氦画有可能是自己的,也有可能是借别人的,花钱的过程中呢,我们有可能别人欠我们的没有还,也有可能我们欠别人的没有还,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把所有的科目分成不同性质的几个大类别,属于我们自己的钱我们叫做“资产类”,属于我们欠别人的我我们叫做“负债类”,我们生产商品的钱叫“成本类”,为了生产这些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叫做“损益类”,最后,我们挣回来的钱,叫做“权益类”。 基本上就这个过程。 3.学好会计的几大要点 学好会计很简单,从实践如手是最快的,理论只是基础也要学,但就目前情况看,理论还是不能作为主导,以实践为主 找些单位实习什么的,最好去财务代理公司,学的范围广 勤奋是掌握知识的途径,但也是有捷径可寻。 也就是登山的道路有很多条,终究会有一条近道。那么这条近道怎样找呢?走过迷宫的人知道,最快的走法是从出口向入口走,因为这只有一条道通向入口。 反过来从入口进入迷宫的话,有的道路是死胡同走不出去。有的人学会计最终还是没有走出来,陷入死胡同中而不能自拔,也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他只见到会计核算的一个层面,不能对会计有全面总括的了解。 所以我们先从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财务会计报告”看起就比较简单明了。 财务会计报告是由会计六大要素组成(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分类)。 在我们学习会计六要素时,头脑中要浮现出两大主表(即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是对前三个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门别类的反映,而损益表则是对后三个要素收入、费用、利润的反映。 我们要学会把书变薄,而最薄的书就是目录,《会计基础》的目录就是会计核算方法的体现。只要有空,把目录和两大主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写出来,不理解没有关系,就当练字,多写几遍(要做到心到、眼到、口到、笔到),时间长了自然就领会了,这就是捷径。 这要比读厚厚一本书容易得多! 在我们学习会计时,对有的概念不好理解。而对概念的理解要把握好几个点(即几个词汇)。 我们对整个概念无法掌握,就是对关键词没有弄通,关键词汇弄通了。那么这个知识点也就掌握了!比如理解会计这个概念时:(经济管理活动——核算和监督——货币计量)首先明确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工作,这是它的本质;它是对一个单位(会计主体为一个,而不是多个)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这是会计的基本职能;用什么来核算和监督呢,用通用的价值尺度——货币。 其次,对专业性会计术语要成为你语言思维的一部分。这样才能提前进入会计从业人员的角色。 用会计语言思维,用会计原则指导你的工作,甚至你的人生。那么,你就和会计这项职业融为一体了。 比如处理工作事务遵循重要性、谨慎性原则等。在PASS-NOW论坛发布的“生活会计学”,就是用调侃般的文字来诠释对会计概念的理解。 还有一种学习方法,就是阅读两本以上(即不同作者)风格不同的会计书籍,这对理解掌握概念很有帮助。因为是用不同眼光来看同一个问题。 角度不同,不同的人理解的方式也就不同。从这个角度解释你不能理解,而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你就能理解了,就是这个道理。 4.会计专业要学哪些知识 会计专业主修课程有管理学、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高级财务会计、管理统计学。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会计专业领域涉及面广: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等都是会计专业将要涉及的领域。 5.会计要掌握的基本知识 、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对于这些概念一定要准确地理解其含义,对于相关理论不仅要掌握其内容,还有能够灵活运用。 2、掌握会计的基本方法 。如:设置会计科目与帐户、复式记账、填制与审核凭证、登记账簿、资产计算、负债计算、所有者权益计算、成本计算、利润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等。这些核算方法,要熟练掌握。 3、掌握会计的基本技能。如:多向财会人员请教,对凭证、账簿、报表等增加一些感性认识,做到能运用所学理论、方法独立完成一系列的会计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太多了,不过在网上都可以找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财政部令第9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68号)、《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第287号)、《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财库[2012]1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都是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库[2001]54号)等等。

会计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1.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职能、监督职能。2.会计的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3.会计的四大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4.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5.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有四条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基础会计知识点有哪些?

基础会计知识点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以及作为对以上原则加以修正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知识汇总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知识考什么?

  主要是考会计知识和财务会计的一些基础知识、另外还有行政能力知识。  事业单位的会计内容比较少,所以即使是事业单位招考财会岗位,主要考的还是企业会计的内容,都是些基础性的东西。会少量涉及事业会计。  面试的题目可能是公务员的面试题   这个很广泛的 有应急类 有综合分析类 有沟通协调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

会计基础重点知识

  会计基础重点考试内容  第一章 总 论  一、会计概述  (一)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二)会计的基本职能 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会计的对象 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会计的对象。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二)持续经营 (三)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四)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  单位的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一)会计要素 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统称为企业的六大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即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企业会计等式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企业的资产于所有者的投入资本和债权人的借入资金及其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效益,分别归属于所有者和债权人。归属于所有者的部分形成所有者权益;归属于债权人的部分形成债权人权益(即企业的负债)。资产于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资产与权益必然相等。  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经济业务的四种情况:资产权益同增 资产权益同减 资产内部一增一减 权益内部一增一减  2、收入-费用=利润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是企业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3、资产=负债+所有都权益+(收入-费用)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  一、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则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 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四)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收入、费用、成本、支出都是计算和判断企业经营成果及盘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会计科目 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实用性原则。  二、账户 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账户的分类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也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指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将其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总账账户称为一级账户,总账以下的账户称为明细账户。  (三)账户的基本结构  账户分为左方、右方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至于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所记录经济业务和账户的性质。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余额按照表示的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  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账户的基本结构具体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四)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账户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  第四章 复式记账  一、复式记账法 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主要是借贷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借方;权益类账户的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贷方。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费用(成本)类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相同,收入类账户结构与权益类账户相同。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五)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三、会计分录 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二)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 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三)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1)确定经济业涉及的科目及性质 (2)确定是增加,还是减少;  (3)确定账户的方向 (4)确定借贷方金额  四、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

入门会计基础知识

  入门会计基础知识 篇1   1、会计入门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会计入门的基础知识包括:会计结算种类、会计的职能、会计基本六要素、会计恒等式、会计法规体系、借贷记帐法的原则、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   (1)在会计基础知识部分,对会计要素的含义、账户的运用以及怎样记账、对账与查账等会计需掌握的最根本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说明,以为入门会计的工作打好基础。   (2)在很行结算基础知识部分,详细介绍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几种银行结算方式,帮助入门会计更好地管理和运用企业的银行账户,为企业看好“宝库”。   (3)在税务基础知识部分,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等的运用进行了详细说明,读者可兼有税务会计的身份,在普通会计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成为会计多面手。   (4)在工商管理基础知识部分,介绍了集中企业方式的特点和企业的成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方面的知识,让新上手的会计对企业工商管理方面的知识不再陌生,扩大的知识面,使其成为全面全能的优秀会计成为可能。   2、如何快速掌握会计入门基础知识:   在不少会计学员看来,会计课程的学习比较单调,整天都在和会计分录以及公式计算打交道,知识点非常琐碎,一般中有特殊,特殊中还有特殊,苦于没有好的方法去记忆和理解会计核算的规律。应该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会计学习必须依勤学苦练,没有什么“终南捷径”,但是会计学习自有其内在的规律,我们需要在学习中借助一些窍门,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最基本的口诀——读书口诀:这主要强调课前预习、课堂听讲、课后复习、做题巩固以及总复习迎考都要把读书放在基础性地位。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或者“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都是这个道理。   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账户记账规则: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规则是基础会计学习的入门规律,是需要同学们深刻记忆和理解的最基本知识点之一。我们一般把账户区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资产、成本类账户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二者合并称为权益)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损益类账户则需要区分是费用类还是收入类去分别登记,收入与费用之间的登记也是相反的。   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跨期摊提账户的账务处理:跨期摊提账户主要包括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待摊费用实际是先付费后分摊的费用,主要属于资产性质。预提费用实际是先预计后付费的费用,主要属于负债性质。他们的共同点是收益期是若干个会计期间(月)。他们的核算规律可以结合以下的口诀进行理解记忆。   入门会计基础知识 篇2   会计入门重点基础知识【1】   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按报告对象不同,分为财(国家)务会计(侧重于外部、过去信息)与管理会计(侧重于内部、未来信息)   3、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核算(基础)和监督(质保) 会计还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的职能。   4、会计的对象是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投入—运用—退出<偿债、交税、分配利润>)   5、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空间范围,法人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持续经营(核算基础)、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必要手段)   6、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基本分类,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   7、会计等式是设置账户、进行复式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   (1)资产=权益(金额不变:资产一增一减、权益一增一减 金额变华:资产权益同增、资产权益同减)   (2)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第一等式也是基本等式,静态要素,反映财务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依据)   (3)收入-费用=利润(第二等式,动态要素,反映经营成果,编制利润债表(损益表)依据)   (4)取得收入表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发生费用表现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会计入门重点基础知识【2】   1.款项和有价证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1)款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备用金等;   (2)有价证券是指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2.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区别   (1)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和损失,费用是指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3)收入、支出、费用、成本是判断经营成果及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3.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   4.会计核算币种的基本要求   (1)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会计入门重点基础知识【3】   1.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   2.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是合法性、相关性、实用性。   3.账户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   4.会计科目(账户)按反映业务详细程度分为总账和明细账。   5.按会计要素不同可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   6.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及关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7.账户的基本结构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业务的日期、凭证号数、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8.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哪方增加,哪方减少取决于账户性质和记录的经济业务,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   9.会计科目和账户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开设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载体和具体运用。   入门会计基础知识 篇3   会计入门基础知识书籍有那下?会计初入门者应该看些什么书?一起看看下面吧!   一、要经常看会计基础方面的书   推荐书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   推荐理由:1、大师之所以是大师,是因为他的基本功扎实,而未必是他们有多么的“尖端”。   同样的道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三本教材虽然看似浅显,但这是基础知识,是会计工作的“源”之所在。   2、这三本书写的通俗易懂。   3、打好基础,提高水平才是水到渠成的。   4、这是我自己的切身体会。   可能有人会说,我已经拿到会计证了,为啥还要看这些书呢?道理很简单:你通过了考试,不意味着你吃透了这些内容。   我对“学会”的标准,历来主张:只有会用了才叫学会了。   就拿会计的定义来说吧,我多次在写有关专业方面的文章时都提这个问题,因为这是学习会计的第一个问题,应该说你都不知道什么是会计,怎么会把会计工作做好呢?但我问一下大家,有多少人能理解会计的定义?我在每次培训的时候都强调,离开经济活动本身、离开管理的本质谈会计,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   再有,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是会计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我问大家,有多少人真正去理解这些内容了呢?   应该说:会计从业资格的三本教材----《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已经把会计基本工作的内容涵盖了,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大家如果真正吃透了这三本书,会计工作会做得非常出色。   这是个掌握程度的问题,大家注意我的措辞是“吃透了”。   最后,我还是提醒大家,学习过程中要“悟”,这点非常重要。   以为自己明白了,是不行的,只要你不会用,或用的"不对,那就是还理解的不透。   二、要看会计制度、准则、相关法规方面的书   因为会计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把会计比作一门语言的话,那这些政策、法规就是这门语言的语法。   《会计法》、《税法》、《公司法》、《金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是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   养成读政策法规、文件的习惯,这是会计人员的应有素质。   并且在信息时代,很容易获取这些信息,因为这是公用知识,我给大家说一种最经济的方法----经常登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海关、外汇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官方网站,这样你就会获得大量最新的政策法规,以备工作之需。   既实用、又经济,不用再花钱去买书,最主要的是快、新。   但有个问题,就是对政策法规的规定要领会的到位,这需要功夫,但你在打好基础的情况下,做到这点就不难了。   另外,我再教大家一个办法,多到专业论坛上看一些相关的交流文章。   说到家,就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我的观点是:网络是工具,就看你会不会用。   三、要看企业管理方面的书   我认为: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对产、供、销、人、财、物等的管理书都该涉猎一些   首先,会计工作的本质就是管理,管理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财务管理;第二,会计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专业”二字往往会束缚你的头脑,我始终认为“会计专业”的特点就是“专了”就“不专”了,自己琢磨这句话吧;第三,这类资料并不难找,还是那一招----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四、有必要补一下中小学的文化课   我仅简单举两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例一:(我曾在一篇小文中提到过这个例子,今天是旧话重提):我在会计培训中考这道简单的物理题:“冬天在室外铁,砖,木块,哪个温度高?”遗憾的是能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的会计人员却并不多,他们给出的答案大都是“木块温度高”。   而正确答案是:温度一样高,三个物体接触到的是空气,空气的温度是一样的,所以三个物体的温度是一样的,但是由于铁传热快,所以手摸上去热会很快传走,因而人感觉摸铁会冷一些。   我出这道题目的初衷是:要求会计人员深刻理解啥叫“四脚着地”,因为会计工作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只有了解活动的内容才会做出正确的会计记录、才能在活动的每个流程和环节上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   很明显,答错这道题目的财务人员有主观臆断的倾向,或者说缺乏生活基本常识,这样是不符合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的。   例二:我看到过许多企业的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清册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1、凭证、账册、证照等实物交接数量描述不清,经常看到“账册9本”这类的描述(规范的写法应该是具体那一年的什么账册各多少本,如:某某年现金日记账壹本、某某年银行行存款日记账壹本......),   2、居然将财务系统、税控系统、网银等一系列软件、工具的操作员密码公然写在交接清册上,请想这还叫密码吗?财务工作是件细心的工作,细心到这个地步,应该是让人贻笑大方的;   3、账表截止日期和交接日期不分,大家都知道,财务交接工作是个很复杂的工作,一般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不明确这两个日期,对责任的划分就是不明确的;   4、没有类似“本交接清册一共多少页,一式几份”等描述词语,试想,这怎么能划得清责任呢?这就是语言漏洞较多的表现,如果做预算和财务分析的话,这种表达能力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   入门会计基础知识 篇4   会计是什么   会计是企业计量、核算财务经营成果的一种方法,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是一切商业、经济活动的语言、准则和根基。它既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   会计需要学习什么东西   1、基础会计与实务:要求学生掌握会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全面、系统地学习课程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并通过模拟实习学会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程序,为学好专业会计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求此课程时数的三分之一用于基本技能训练。[注:对口生要有三分之二的课时用于基本技能训练]   2、计算机应用基础:要求学生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包括计算机的基础结构、基本工作原理、汉字信息处理原则、汉字输入方法、常用的编辑软件及工具软件等。要求此课程学习时数的二分之一用于计算机操作技能训练。   3、会计电算化实务:要求学生了解国内外电算会计发展状况,掌握会计电算化的基础知识,以及会计核算软件各功能模块基本工作原理。学会编写部分具备基本功能的会计核算功能模块,具有熟练运用、维护通用会计软件的操作技能。并取得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合格证》。要求此课程学习时数的三分之二用于会计电算化技能训练。   4、财务会计实务:要求学生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掌握货币资金、工资、材料、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销售等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以及编制会计报表的方法。要求此课程学时数的二分之一用于会计核算模拟实习,并组织好两周的教学实习。掌握税务会计知识。   5、成本会计实务:要求学生掌握成本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材料费用、辅助生产费用、制造费用等各种费用项目的归集与分配。要求此课程学习时数的三分之一用于成本会计核算模拟实习。   6、财务管理实务与电算:要求学生重点掌握财务管理的价值观念,即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价值;掌握筹集方式、筹集决策以及财务电算分析。   7、管理会计实务与电算:掌握变动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掌握销售和利润的预测;生产、定价、投资的决策;预算控制、成本控制等内容,掌握电算分析技术。   8、税务实务与电算:要求学生谙熟税收法则,掌握流转税、所得税等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及帐务处理。掌握税务电算的技术。   9、审计实务与电算:要求学生了解审计基本理论,重点掌握审计程序和方法。掌握审计电算技术。   10、资产评估:该学科是会计的延伸和应用,主要讲述:   〈1〉、机器组成与分类、机械制造过程、典型生产设备、设备的经济管理或成本的确定等。   〈2〉、建筑工程概述、房屋建筑物的构成与分类、建筑预算的编制、建筑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等。   会计的岗位职责   1、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报表的编制;   (4)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资金;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材料物资核算岗位职责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审查汇编材料物资的采购资金计划;   (3)负责材料物资的明细核算;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材料物资计划成本目录;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物资消耗定额;   (6)参与材料物资的清查盘点。   3、库存商品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负责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核算;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存商品计划成本目录;   (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库存商品的最低、最高限额;   (4)参与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   4、工资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   (2)审核发放工资、奖金;   (3)负责工资的明细核算;   (4)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   (5)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费用。   5、成本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   (2)制定成本费用计划;   (3)负责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4)核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5)编制成本费用报表并进行分析;   (6)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6、收入、利润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负责编制收入、利润计划;   (2)办理销售款项结算业务;   (3)负责收入和利润的明细核算;   (4)负责利润分配的明细核算;   (5)编制收入和利润报表;   (6)协助有关部门对产成品进行清查盘点。   7、资金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拟定资金管理和核算办法;   (2)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3)负责资金调度;   (4)负责资金筹集的明细分类核算;   (5)负责企业各项投资的明细分类核算。   8、往来结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建立往来款项结算手续制度;   (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   (3)负责往来款项结算的明细核算。   9、总账报表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负责登记总账;   (2)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3)负责管理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   10、稽核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审查财务成本计划;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3)复核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   入门会计基础知识 篇5   (一)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   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二)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   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四)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   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   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   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   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六)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   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七)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   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以上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   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   在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   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这些方法相互配合运用的程序是: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   2.按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并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   3.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进行成本计算;   4.对账簿记录通过财产清查加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   5.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资料和其他资料,时行必要的加工计算,编制会计报表。

财务会计知识点有哪些?

财务会计知识点有如下: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核算和监督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等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同时,它又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2、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础,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质量的保证。3、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4、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关系——老师与学生。5、会计还具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职能。6、会计对象。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对象。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资金运动。7、企业的资金在任一时点上均表现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8、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9、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10、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11、我国规定,企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2、记账本位币和报告货币的选用标准常用于正误甄别测试。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13、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和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了,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

想学点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财务基础知识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财务基础知识六大要素。六大要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此六者构成了企业财务的全部。前三者为企业资产数据,后三者为企业经营数据,关系具体如下: 资产由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组成; 负债由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组成; 所有者权益由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等组成; 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组成; 费用由制造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组成; 利润由营业利润扣除各项开支后的项目等组成;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资本+利润; 利润=收入-费用; 资产+费用(成本)=负债+资本+收入; 资产类科目余额+成本类科目余额 = 负债类科目余额+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余额 +损益类科目余额。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哪些会计基础知识

一、要学好会计,首先要从《基础会计》开始学。1《基础会计》是会计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会计的入门课程。要学习会计学科,首先要学习基础会计。2.作为会计专业的学员,以后还将继续学习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一些深层次的会计课程,熟练掌握基础会计的理论、方法,为以后学习其他会计课程打好基础是非常重要的。二、掌握学习方法是学好会计的关键所在:1、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对于这些概念一定要准确地理解其含义,对于相关理论不仅要掌握其内容,还有能够灵活运用。 2、掌握会计的基本方法 。如:设置会计科目与帐户、复式记账、填制与审核凭证、登记账簿、资产计算、负债计算、所有者权益计算、成本计算、利润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等。这些核算方法,要熟练掌握。3、掌握会计的基本技能。如:多向财会人员请教,对凭证、账簿、报表等增加一些感性认识,做到能运用所学理论、方法独立完成一系列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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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岗位,一般企业没有分开,统称为财会。 财会一般包括:会计、出纳、保管等岗位。 会计按行业分为:工业、商业、建筑、开发、餐饮、旅游等多种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 会计在企业内部一般按工作部门分为:管理、主管、采购、生产、成本、往来等会计岗位; 或者按工作内容分为:总账、记账、稽核等会计岗位。 这些内部分类要根据单位性质、业务大小等情况来安排,有的可以单设、有的可以合并、有的由一个人全部完成。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会计原则8个「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一)谨慎性原则与公允价值计量的辩证关系(1)谨慎性原则会计人员该如何理解谨慎性原则呢?谨慎性用好了是稳健,用坏了是保守。谨慎性原则在财务流程中易走极端,导致“防卫过当”。漫长的审批流程,级级汇报的责任体系都是谨慎性原则被滥用的体现。谨慎性原则用好了可以防范财务风险,用坏了则抓不住关键与重点。其被滥用的后果是加剧企业运作成本,降低运作效率。(2)公允价值计量上大学时,会计核算要求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而现在,会计准则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我始终认为这一变化是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最有价值的成果之一。理论上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解决高通货膨胀下会计账实不符的问题,它可以让会计信息更真实,这也是会计准则趋向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另外,它等于告诉全体会计人,会计核算需立足现在、面向未来,而不是僵硬地记录过去。(3)现行做法谨慎性原则与公允价值计量,二者不可兼得。公允价值计量是以资产现时价值替代历史成本。公允价值低于历史成本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这符合谨慎性原则。那么,若公允价值高于历史成本呢?现行做法采用的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孰低原则。在资产最初入账时,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是一致或基本一致的。资产购置时间与入账时间有间隔,二者就可能有差异。会计准则解决了历史成本高于公允价值的问题,但没有解决历史成本低于公允价值的问题。因此,实务中会计记账的基础既非历史成本原则,又非公允价值原则,而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孰低原则。(二)对实质重于形式的理解怎么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呢?举个例子来说,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做点”收入。甲有一批存货,年末时卖给乙,乙卖给丙,丙再卖给甲。转了一圈,还是这批货。如果看形式,甲、乙、丙三家公司都可确认收入;但若看实质,这三家公司又都不能确认收入,只能把流转中的差价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支出。那么,税务又是如何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的呢?(1)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如无正当理由,要视作收入。(2)销售时不开发票同样要确认为收入,要缴纳增值税。(3)股东借公司资金长期不还的,视同分红征收个税。(4)企业把自产的商品用于福利、赠送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5)企业关联交易作价明显偏低的,税务另行核定价格征税。(三)配比原则的适用性配比原则是当年我学会计时扎根在脑子里的概念。确定收入,就要相应确定成本,然后算出销售毛利。这条原则最初大概是针对生产制造型企业提出的,当第三产业兴起后,收入与成本的对应关系越来越模糊。何为成本,何为费用,我们很难界定它们的边界。如果成本都费用化了,收入又如何能配比成本呢?对于生产制造型企业与商业企业,配比原则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对于服务型企业与研发型企业,配比原则就成鸡肋了。配比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费用支出能对象化。一旦此前提不成立,配比就成了空中楼阁。(四)处处体现成本效益原则会计核算处处体现着成本效益原则。例如,为什么会有代理记账,那是因为老板不愿意承担会计人员的人工成本;为什么会有一次摊销法,那是因为精确的计量造成了人工浪费;为什么会有实地盘存制,那是因为失控带来的损耗无足轻重。成本效益原则不应只体现在会计核算上,而应该作为财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五)先进先出法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很多会计人员都有一个疑问:后进先出法为什么会被取消呢?在企业存货不断增值的情况下,越早采购的存货,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偏差越大。采用后进先出法的结果是,利润表里的成本更贴近实际,利润更公允,但在资产负债表里存货却被低估了。后进先出对企业而言如同藏锋,利润低了,税少了,一部分价值藏于账外。经济持续通货膨胀,映射到会计上,会造成实物资产不断增值,货币购买力不断下降。落到原材料领用计价上,后进先出法已被摒弃了。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利润与资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1)产成品成本被低估,售后利润被高估;(2)原材料账面价与市场价更接近。通俗地讲,先进先出法可让浮盈尽早落袋为安。(六)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异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有何差别呢?从相同点看,二者都是约束企业会计处理的。区别在于,会计制度是硬约束,要求企业必须遵守;会计准则是软约束,给了企业一定的自主权。会计制度是在手把手地教会计人员做账,而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从趋势来看,会计准则会替代会计制度,并逐步与国际趋同。(七)高质量的会计报告与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曾言,高质量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由高质量的财务会计准则来规范的,只有符合标准的财务会计报告才能被社会公认,否则它将背上“虚假”报告的阴影,其后果不堪设想。葛老此言实际是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期望寄托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上。会计准则好比准绳,只有准绳刚直可依,会计核算的质量才能得到保障。(八)会计核算的“灰度”会计核算最好按制度流程办,这样能减少许多沟通的烦恼以及账务操纵的空间。制度流程建设需要时间,因为从确定到固化需要一段时间。账务管理在大众的心目中是偏刚性的,原因是它被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管着,但这并不意味着会计核算就是呆板的,账务处理依旧存在人为判断的空间。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准则的解释与运用可以存在一定“灰度”。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知识考什么?

  主要是考会计知识和财务会计的一些基础知识、另外还有行政能力知识。  事业单位的会计内容比较少,所以即使是事业单位招考财会岗位,主要考的还是企业会计的内容,都是些基础性的东西。会少量涉及事业会计。  面试的题目可能是公务员的面试题   这个很广泛的 有应急类 有综合分析类 有沟通协调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会计基础知识包括哪些

一、要学好会计,首先要从《基础会计》开始学。因为,《基础会计》是会计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会计的入门课程。要学习会计学科,首先要学习基础会计。作为会计专业的学员,以后还将继续学习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一些深层次的会计课程,熟练掌握基础会计的理论、方法,为以后学习其他会计课程打好基础是非常重要的。二、掌握学习方法是学好会计的关键所在: 1、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对于这些概念一定要准确地理解其含义,对于相关理论不仅要掌握其内容,还有能够灵活运用。 2、掌握会计的基本方法 。如:设置会计科目与帐户、复式记账、填制与审核凭证、登记账簿、资产计算、负债计算、所有者权益计算、成本计算、利润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等。这些核算方法,要熟练掌握。 3、掌握会计的基本技能。如:多向财会人员请教,对凭证、账簿、报表等增加一些感性认识,做到能运用所学理论、方法独立完成一系列的会计工作。

财务会计是做什么的 10个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财务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共分为三大部分,即会计基础知识、银行结算基础知识、税务基础知识和工商管理基础知识。(1)会计基础知识部分,对会计要素的含义、账户的运用以及怎样记账、对账与查账等会计需掌握的最根本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说明,以为入门会计的工作打好基础。(2)在很行结算基础知识部分,详细介绍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几种银行结算方式,帮助入门会计更好地管理和运用企业的银行账户,为企业看好“宝库”。 (3)在税务基础知识部分,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等的运用进行了详细说明,读者可兼有税务会计的身份,在普通会计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成为会计多面手。(4)在工商管理基础知识部分,介绍了集中企业方式的特点和企业的成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方面的知识,让新上手的会计对企业工商管理方面的知识不再陌生,扩大的知识面,使其成为全面全能的优秀会计成为可能。 财务专业知识:财务知识:资金的筹集、使用、保管、投资。会计知识:经济业务、会计凭证、记账、算账、结账、报表。法律知识:经济合同、担保知识、结算知识等。税务知识:税法、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等。统计知识:统计报表、分析等。

会计基础重点知识

  会计基础重点考试内容  第一章 总 论  一、会计概述  (一)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二)会计的基本职能 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会计的对象 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会计的对象。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二)持续经营 (三)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四)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  单位的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一)会计要素 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统称为企业的六大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即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企业会计等式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企业的资产于所有者的投入资本和债权人的借入资金及其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效益,分别归属于所有者和债权人。归属于所有者的部分形成所有者权益;归属于债权人的部分形成债权人权益(即企业的负债)。资产于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资产与权益必然相等。  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经济业务的四种情况:资产权益同增 资产权益同减 资产内部一增一减 权益内部一增一减  2、收入-费用=利润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是企业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3、资产=负债+所有都权益+(收入-费用)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  一、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则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 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四)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收入、费用、成本、支出都是计算和判断企业经营成果及盘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会计科目 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实用性原则。  二、账户 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账户的分类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也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指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将其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总账账户称为一级账户,总账以下的账户称为明细账户。  (三)账户的基本结构  账户分为左方、右方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至于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所记录经济业务和账户的性质。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余额按照表示的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  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账户的基本结构具体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四)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账户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  第四章 复式记账  一、复式记账法 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主要是借贷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借方;权益类账户的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贷方。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费用(成本)类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相同,收入类账户结构与权益类账户相同。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五)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三、会计分录 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二)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 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三)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1)确定经济业涉及的科目及性质 (2)确定是增加,还是减少;  (3)确定账户的方向 (4)确定借贷方金额  四、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哪些会计基础知识

  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拥有一些技能和财务方面的知识,以下是我整理的财务岗位必须掌握的知识总结,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1、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和账面净值   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   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不扣除减值准备金额)   例如:2008年1月18日内蒙古安泰集团有限公司外购化学反应器具一套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0万元,2009年累计折旧1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请问2009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账目余额、账面净值分别是多少?   解答   账面价值=2000100200=1700   账面余额=200000=2000   账面净值=2000100=1900    2、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它是指平时对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减变动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地在有关账薄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其账面结存数量的一种盘存方法。采用这种盘存方法,需按实物财产的项目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并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地反映各项实物财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情况。其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对实物财产的管理;不足之处:日常的工作量较大。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也叫以存计销制或依存计耗制。它是指平时只在账薄记录中登记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期末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其实有数并据以倒算出本期实物财产减少数的一种盘存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减少数=期初结存数 本期增加数-期末实有数。优点:实地盘存制可以简化日常工作缺点:不能随时反映库存财产物资的发出结存情况,也不利于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    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说白了就是计算和主营业务收入有关赊销的往来核算,而其他应收款是核算与其主营业务无关的往来。比如:酒店客户的赊销计入应收账款,而支付给烟酒公司押金就应计入其他应收款;设计院服务的赊销计入应收账款,而应该收取的保险公司的赔款就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其实区别他两的本质就看是不是企业的主业。   4、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金的数额。指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交付的出资额大于按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出资比例计算的部分。   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    5、留存收益和剩余收益   留存收益是一个历史概念,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内部的积累。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依据公司章程等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一方面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将当年实现的利润留存于企业,形成内部积累,成为留存收益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分配利润或股利后的剩余部分,则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部分同样成为企业留存收益的组成部分。   剩余收益(又称经济利润)是指某期间的会计利润与该期间的资本成本之差,是企业创造的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剩余收益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衡量投入资本所产生的利润超过资本成本的剩余情况,公式如下:剩余收益=会计利润-资本成本=投资资本*(投资资本回报率资本成本率)。公式清楚地表明,剩余收益是会计利润超过投资资本机会成本的溢价。   从两者的含义可以看出,留存收益是在会计学价值分配理论体系下对企业经营成果的一种分配,一种资金占有状态;而剩余收益是在经济学价值创造理论体系下反映企业的一种净剩余,一种未来现金的净流量。由此可知,留存收益包含的是一种积累价值,是过去时;而剩余收益体现的是一种再造价值,是将来时。   企业的财务人员是企业资金的钱掌柜,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人说企业财务人员主要做好七件事就可以了,即算好账,管好钱,理好关系,监控资产,管好信用,做好参谋,计好绩效。那么财务人员又该掌握哪些会计知识呢?下面我来为你揭晓。    6、主营业收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这两个概念是初做会计比较不好理解的两个科目,其实我们不用去看书上那些枯燥的定义,从字面就可以理解出来主营业务就是说你企业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考这个业务挣钱的,你比如:钢铁企业是靠销售钢材取得收入,制药企业是靠买药取得收入,商品批发是靠出售商品取得收入,但是有些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下脚料,一些废料、一些价值很小的副产品,这些都不是企业的主营收入,而是伴随的其他收入,也就是说和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一般来说这些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7、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并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两则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到期日承诺付款的主体不一样,一个是企业一个是银行,那么银行承兑汇票的安全性高于一般企业的商业信用,目前我国还是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但也有一些资信良好的上市公司发行了商业承兑汇票。    8、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资本性支出是指受益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不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且也是为了取得以后各期收益;收益性支出指受益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是仅仅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资本性支出是该项支出是不仅仅为了取得本期收益。    9、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10、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11、会计核算方法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一)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二)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四)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六)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七)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以上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这些方法相互配合运用的程序是: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   2.按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并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   3.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进行成本计算;   4.对账簿记录通过财产清查加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   5.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资料和其他资料,时行必要的加工计算,编制会计报表。

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020年初级会计报考条件?

初级报名条件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年龄限制吗

初级会计师考试并没有年龄的限制,也没有专业的限制,但是学历方面有所限制,限制在高中以上。高中毕业或者中专毕业的学历都可以报考会计证,并没有太苛刻的条件限制。》》》初级会计备考最新资料免费领取!初级会计报名要求如下: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初级会计优质小课速速领取!以上就是【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年龄限制吗】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政策信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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