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

装修价格清单都包括哪些基础费用

要预估装修价格清单的基础装修预算时,大家一定要清楚基础装修都有那些,所要花费的费用都在哪里,下面就根据装修顺序,给大家列举基础装修价格清单中预算花费最大的4个部分。1、水电管道线路的铺设电方面主要材料:配电箱、电线、导线管、暗盒、灯具、接头锁扣、开关、弹簧、插座、网线、电视线、黄腊管、阻燃电线、黑胶布、绝缘防水胶布,等等。水方面主要材料:水管、水管弯道、接头、地漏、水龙头、麻丝、地漏、硅胶、双面胶带纸、防水涂料、三角阀、台盆、浴缸、各类软管、白漆、移位器,等等。2、装修建材的购买基础装修价格清单的建材一部分主要是地面更墙面部分要用的,主要包括地板,地砖,壁纸,乳胶,涂料,油漆,大白粉等等。另一部分就是木作工程所要用的,主要有高密板,单面板,双面板,石膏板,螺丝钉,合页,把手,门等等。这一部分是基础装修价格清单中最大的一部分。3、其他建材以及装饰物的购入其他建材主要就是卫浴设施,包裹蹲便器,坐便器,花洒,洗手台等等。因为是基础装修预算,所以这里说的装饰物主要是指的是灯具,卧室灯,客厅灯,厨房灯,餐厅灯,阳台灯等等。4、人工花费费用再做基础装修价格清单预算的时候,这部分是很多人容易忽视的,但是恰恰相反的是这一部分的预算基本上是基础装修价格清单中第二大部分了。主要需要的施工人员有:水电工,木工,油漆工,水泥工等,这一部分的装修预算报价大多与当地的消费水平有关。如上就是做基础装修价格清单时要考虑花费的项目清单,大家一定要注意这只是基础装修预算,并不包括后期的家具以及家电的预算,所以大家要是还需要详细的预算,那么一定要在加上家具家电的费用预算。

管理学基础作业

当然是,业务员来核对了,谁做的谁负责,蒋华,要求业务员做好调查,哪些发错,还有谁的发错,蒋华想好怎么弥补客户的损失,对业务员的失误做出处罚。管理者是来管理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不是来做审计的。概念定义:管理学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管理者通过执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职能,整合组织的各项资源,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它有三层含义:(1) 管理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它服务并服从于组织目标。(2)管理是一个连续进行的活动过程,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就是管理者执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职能的过程。由于这一系列职能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从而使得管理过程体现为一个连续进行的活动过程。(3)管理活动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在开放的条件下,任何组织都处于千变万化的环境之中,复杂的环境成为决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会计基础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划分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三级。  1)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内涵及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一级科目也叫总账科目、总分类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的科目。二级科目也叫子目,它是介于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之间的科目。二级科目比一级科目详细,比明细科目概括。明细科目也叫细目,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分类的科目。  2)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关系:一级科目控制二级科目(父子关系);二级科目控制明细科(父子关系);一级科目与明细科目为爷孙关系;  3)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明细科目设置要求:  一级科目: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二级科目:企业可自行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二级科目,但并不是每一个总账科目都需要下设二级科目。  明细科目:企业可自行根据管理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在总账科目下一般需要设置明细科目。  【例】各会计主体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在保证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补或合并。  【例】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不同,因此,为完整提供会计信息,企业对每一会计科目都需要设置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三级。(×)

证券从业只过了一门基础,这一门的有效期多久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您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考一科,如果过的话,就有成绩合格证,这是通过证券业协会网打印的,允许你在10年内打印,成绩长期有效。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考试内容主要为《证券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包括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等),考试的具体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五门。陕西人事考试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会计基础”里的”预提费用具体指什么?

1、“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帐户,用于核算企业预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2、企业的预提费用主要包括:预提的租金、借款利息、大修理费用、保险费等。3、预提费用帐户的贷方,登记预提数;借方登记实际支付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经预提费计入成本费用但尚未实际支付的预提费用。4、预提费用的金额有的可以确定,有些需要估计。

经济基础的性质由什么决定?

经济基础的性质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决定这个社会性质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与生产关系相对应的概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的规律。经济基础是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注意: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只有社会主义经济(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2.经济基础是指在一个时期全社会的经济总量规模、结构关系及政府调度资源并投入建设的经济可行性由此可以测度社会的经济能力与政府的经济能力3.市场经济的基础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主要是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产的基本状态,即人们衣食住行的状况。4.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解释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上实现了由“对立论”、“补充论”向“共同发展论”的转变5.在对经济基础的理解中,有人认为经济基础只是生产关系,这是片面的,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基础或人的基本活动,不可能仅由生产关系来构成。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上层建筑,它的主要形式是政治和法律,是在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为经济基础服务。

第一章 经济学基础

仅自留学习。 1、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发展的规律的科学。 2、经济学就是研究如何在各种不同的用途中对稀缺的资源进行配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无限多样的欲望和需要的一门社会科学。 3、经济学的第一个核心思想是资源的稀缺性,第二个核心思想是效率。 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就是最有效地利用其有限的资源。 4、微观经济学:研究社会中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以及相应的经济变量的单项数值如何决定的经济学说。 理解四点: (1)研究对象是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最基本单位是居民户与厂商。 (2)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资源配置。 (3)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 (4)研究方法是个量分析法。 5、微观经济学的内容: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者行为理论、成本理论、市场理论、分配理论、微观经济政策。 6、宏观经济学:通过研究国民经济中各有关总量的决定及其变化,来说明资源如何才能得到充分利用。 理解四点: (1)研究对象是整个国民经济。 (2)解决的问题是资源利用。 (3)中心理论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4)研究方法是总量分析法。 6、宏观经济学的内容: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理论、开放经济理论、宏观经济政策。 7、需求:经济学所指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下愿意而且有能力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 经济学家所关心的不仅仅是人们所想要的,而是在他们的收入所限定的支出和各种商品价格已知的条件下所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 需求是支付意愿与支付能力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 8、影响需求的因素: (1)该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是影响商品需求数量的最主要因素。价格与需求量负相关关系。 (2)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收入与商品需求量是正相关的。较高的收入代表了较高的购买能力和支付能力。 (3)相关商品的价格:相关商品中,有两类商品的价格对某种商品的需求影响最大。一是互补品,比如汽车和汽油;一是替代品,比如鸡肉和鱼肉。 (4)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如预期商品未来的价格上升,就会增加现在对商品的需求。 (5)消费者的偏好:除了与消费者的个人爱好和个性有关,还和整个社会风俗、习惯和时尚有关。 (6)人口数量与结构的变动:人口数量的多寡决定着市场规模的大小,从而对商品的需求产生影响。人口结构的变动会影响需求的构成,从而影响某些商品的需求。(中国正步入老龄化。) (7)商品的市场饱和程度:对于耐用品具有重要意义。 (8)其他特殊因素:如政府的消费政策、历史传统、地理气候、经济开放程度等。 9、供给: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且能够出售的商品的数量。供给同样是生产意愿与生产能力的统一。 10、影响供给的因素: (1)该商品的价格:某种商品的供给量与价格是正相关的。 价格与供给量之间的这种关系被称为供给规律: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该商品的供给量就会增加;价格下降,该商品的供给量就会减少。 (2)生产成本: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成本越高,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少,随着成本上升,企业会削减生产,供给就会减少。 (3)生产技术水平:在一般情况下,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盈利,企业会提供更多的产品。 (4)其他相关商品的价格:比如同品牌同类商品或联合供给商品(当生产一种商品时,另一种商品也同时生产出来)。 (5)企业对未来的预期 (6)其他因素:气候条件、政府的政策。 影响供给的因素要比影响需求的因素复杂得多。 11、供给定理:基本内容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种商品的供给量与价格之间呈同方向变动,即供给量随着商品本身价格的上升而增加,随商品本身价格的下降而减少。 12、均衡价格:在市场上,由于供给和需求力量的相互作用,市场价格趋向于均衡价格。 均衡价格是相对于一定的交易量,供求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交易价格;是消费者为购买一定商品量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与生产者为提供一定商品量所愿意接受的供给价格一致的价格。 均衡价格由市场自发地形成:供过于求,价格下降;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供求均衡,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形成。 13、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 基本内容: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一般情况下,影响价格变动的最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 14、价值悖论:许多生活必需品的使用价值很高,市场价值(价格)却很低,而许多奢侈品的使用价值很低,但市场价格很高。 供求决定价格,而不是价值决定价格。 15、效用:是指消费者从消费某种物品或劳务中所得到的的满足程度。效用是一种心理感受而不是客观用途。 16、边际效用:是消费者每增加一单位某种商品的消费量或拥有量所得到的追加的满足。 17、边际效用递减法则:当消费者消费某一物品的总数量越来越多时,其新增加的最后一单位物品的消费所获得的效用增加(即边际效用)通常会呈现越来越少的现象(递减)。 18、影响消费者均衡的有:消费者的偏好、消费者的收入、物品的价格。 19、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的实际支付。 20、市场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21、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交换关系,形式上表现为物与物的交换,实质上体现着交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而反映一定的社会关系。 22、博弈论: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游戏或者博弈)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 23、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 24、马太效应: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 罗伯特·莫顿将“马太效应”归纳为任何个体、群体或地区,一旦在某一个方面(如金钱、名誉、地位等)获得成功和进步,就会产生一种积累优势,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取得更大成功和进步。 25、帕累托法则:又称为80/20法则、二八法则、帕累托定律、最省力法则或不平衡原则、犹太法则。 80/20关系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基准。一个典型的模式表明,80%的产出源自20%的投入;80%的结论源自20%的起因;80%的收货源自20%的努力。 26、信息不对称: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并且提出了种种解决的办法。 信息和资本、土地一样,是一种需要进行经济核算的生产要素。在商品经济中,信息主要反映在价格上,价格信息时经济信息的中心,其他信息都是为价格信息服务的。 27、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经济社会(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 这一指数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反映的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的总额。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28、GNP: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 29、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30、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及劳务价格的统计得出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我国称之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当CPI>3%的增幅时,就是通货膨胀;而当CPI<5%的增幅时,就是严重的通货膨胀。 CPI的作用: (1)反映通货膨胀;(2)反映通货膨胀状况;(3)反映对职工实际工资的影响。 31、基尼系数:用于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 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 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经济学家们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表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 32、PDI: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在一年内实际得到的可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收入总和,由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交给政府的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得到。 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常被用来衡量一国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个人可支配收入构成实际购买力。 33、幸福指数:衡量人们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感受和体验。 在主观幸福感与社会心理体系诸多因素和层面之间的密切联系中,以下几点是十分独特而重要的。 心理参照系;成就动机程度;本体安全感。 34、宏观调控:是政府对国民经济总体的管理,是一个国家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 主要表现在国家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发挥调控作用。 主要手段有:法律手段与经济政策;计划指导;行政手段。 35、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36、经济周期有复苏、繁荣、衰退、萧条四个阶段。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存在着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现象。 37、国际贸易是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国际转移。 汇率有两种不同的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国际收支是一种统计报表,系统地记载了在一定时期内经济主体与世界其他地方的交易。大部分交易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无论是国际贸易顺差还是逆差,过大都不利于一国经济的发展。 38、消费具有消费需要、消费需求、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消费心理、消费者行为等相关问题。

经济基础名词解释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决定这个社会性质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与生产关系相对应的概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的规律。经济基础是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中文名经济基础外文名economics base提出者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时间1845~1846年应用学科社会生活快速导航有关论述 建筑关系 建筑矛盾名词解释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只有社会主义经济(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2.经济基础是指在一个时期全社会的经济总量规模、结构关系及政府调度资源并投入建设的经济可行性由此可以测度社会的经济能力与政府的经济能力3.市场经济的基础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主要是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产的基本状态,即人们衣食住行的状况。4.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解释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上实现了由“对立论”、“补充论”向“共同发展论”的转变5.在对经济基础的理解中,有人认为经济基础只是生产关系,这是片面的,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基础或人的基本活动,不可能仅由生产关系来构成。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上层建筑,它的主要形式是政治和法律,是在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为经济基础服务。6.经济基础是指什么,第一,经济基础是指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只是对生产力来说,叫作生产关系.对于上层建筑来说,叫作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的区别和关系?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制度是指,在一个社会中经法律确认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构成该社会上层建筑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又被称作这个社会的基本制度或基本经济制度,它规定着这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性质。因此,经济制度在一个社会中一旦确立,便具有相对稳定性,将一直贯穿于这个社会发展的始终,其质的规定性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一旦发生根本性改变或被废止,则意味着这个社会的社会形态发生了质的变化。经济体制是指,社会经济制度或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经济组织形式和经济管理制度。它决定着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基础上应该怎样从事经济活动和在怎样的相互关系下从事经济活动,它反映社会经济采取的资源配置方式,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机制。经济体制本身不具有独立的社会制度属性,方式较为灵活,具体的经济运行方式会随着生产力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经济基础、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关系:第一,我们把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各方面的总和称为经济基础,而把其他生产关系称为“经济基础现象”。第二,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经济制度是经济体制建立的前提和基础,不存在脱离经济制度而孤立存在的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形式,不存在脱离经济体制而存在的纯粹的经济制度。第三,经济体制不仅受到经济制度的制约,而且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军事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如在战争中的国家往往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战争服务。制约该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供参考。

经济基础的名词解释

经济基础的名词解释如下: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决定这个社会性质的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与生产关系相对应的概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的规律。经济基础是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只有社会主义经济(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是指在一个时期全社会的经济总量规模、结构关系及政府调度资源并投入建设的经济可行性由此可以测度社会的经济能力与政府的经济能力。市场经济的基础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主要是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产的基本状态,即人们衣食住行的状况。有关论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5—1846年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1页)。18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精辟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经济基础是指什么通俗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决定这个社会性质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与生产关系相对应的概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的规律。经济基础是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名词解释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只有社会主义经济(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2.经济基础是指在一个时期全社会的经济总量规模、结构关系及政府调度资源并投入建设的经济可行性由此可以测度社会的经济能力与政府的经济能力3.市场经济的基础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主要是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产的基本状态,即人们衣食住行的状况。4.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解释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上实现了由“对立论”、“补充论”向“共同发展论”的转变5.在对经济基础的理解中,有人认为经济基础只是生产关系,这是片面的,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基础或人的基本活动,不可能仅由生产关系来构成。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上层建筑,它的主要形式是政治和法律,是在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为经济基础服务。6.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或生产方式),即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藉以竖立其上的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7.一般在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教科书中,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文化观念同样是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观念。由此就引出一系列问题:一是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变了,不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观念是否会变,会如何变。8.网络与上层建筑的革新同一定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称为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具有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变革。网络技术通过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作用,也在影响着上层建筑的变革。9.认为这两种经济基础的定义都有片面性,本文的经济基础定义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与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具有非对抗矛盾的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系统)10.“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经济基础是社会的某一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总和。1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里,生产关系就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就是利益关系,三者是同义语。12.有些同学只答“生产关系的总和”,大致的意思是知道的,但认真推敲,这里的生产关系不是指任何一种生产关系,而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才可称为经济基础。13.这一概念强调任何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它的阶级性,而这种阶级性的具体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也称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14.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是“同物异名”,相对于生产力而言,叫作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被称为经济基础15.社会经济结构直接决定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构成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的现实基础故又称为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是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因此又称为政治的上层建筑和观念的上层建筑。16.我们把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各方面的总和称为经济基础,而把其他生产关系称为“经济基础现象”。17.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又把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称为经济基础。”根据以上论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经济制度、经济结构、经济基础这三个概念的内在联系了。

经济基础是指

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只有社会主义经济(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2.经济基础是指在一个时期全社会的经济总量规模、结构关系及政府调度资源并投入建设的经济可行性由此可以测度社会的经济能力与政府的经济能力3.市场经济的基础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主要是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产的基本状态,即人们衣食住行的状况。4.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解释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上实现了由“对立论”、“补充论”向“共同发展论”的转变5.在对经济基础的理解中,有人认为经济基础只是生产关系,这是片面的,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基础或人的基本活动,不可能仅由生产关系来构成。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上层建筑,它的主要形式是政治和法律,是在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为经济基础服务。6.经济基础是指什么,第一,经济基础是指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只是对生产力来说,叫作生产关系.对于上层建筑来说,叫作经济基础。7.一般在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教科书中,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文化观念同样是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观念。由此就引出一系列问题:一是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变了,不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观念是否会变,会如何变。8.网络与上层建筑的革新同一定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称为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具有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变革。网络技术通过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作用,也在影响着上层建筑的变革。9.认为这两种经济基础的定义都有片面性,本文的经济基础定义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与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具有非对抗矛盾的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系统)10.“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经济基础是社会的某一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总和。11.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里,生产关系就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就是利益关系,三者是同义语。12.有些同学只答“生产关系的总和”,大致的意思是知道的,但认真推敲,这里的生产关系不是指任何一种生产关系,而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才可称为经济基础。13.这一概念强调任何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它的阶级性,而这种阶级性的具体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也称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14.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是“同物异名”,相对于生产力而言,叫作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被称为经济基础15.社会经济结构直接决定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构成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的现实基础故又称为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是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因此又称为政治的上层建筑和观念的上层建筑。16.我们把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各方面的总和称为经济基础,而把其他生产关系称为“经济基础现象”。17.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又把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称为经济基础。”根据以上论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经济制度、经济结构、经济基础这三个概念的内在联系了。

什么是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生产力决定了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与“上层建筑”相对,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扩展资料: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①经济基础的需要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②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由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因而它必然在上层建筑领域也占统治地位,并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③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及其方向。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由于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独立性,其改变有早有晚、有快有慢。这种情况决定了上层建筑中思想文化领域里新旧斗争的长期性。反作用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①从服务的方向上看,一方面保护和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排除反对自己的对立物。②从服务的方式看,上层建筑通过法律、经济、思想等手段的调控来为经济基础服务。③从服务的效果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有促进、阻碍两种情况。服务性质取决于它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归根到底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则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里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上层建筑中的核心政治力量,其先进性的发挥,就集中表现在它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基础

基础会计、市场营销、经济法律法规的技能有哪些?

财务管理专业的主要学习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高级财务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财务、项目评估。会计专业的主要学习课程:  关系型数据库、基础会计、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统计基础知识、经济法律法规、会计基本技能、企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基础知识、会计模拟实习、会计岗位实习、企业管理基础知识、成本会计、工业经济学基础知识、成本会计模拟、流通业会计实务、商品知识、商业会计模拟、金融业会计实务、商业银行业务、金融市场银行会计模拟等。市场营销专业的主要学习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运筹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消费心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基础会计、金融概论、企业销售策划、商业银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分销渠道管理、银行营销、服务营销、客户关系管理、定价管理、现代推销技术、营销创新、广告理论与实务、财政与税收、公共关系学、广告沟通、促销管理以及商务礼仪和商务谈判等。一:  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具有文献检索科研能力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复合型、应用型经营管理人才。  能在工商企业、连锁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银行、外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统计、财务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也可以从事相应的教学、科研方面工作。二: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会计专业领域涉及面广: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等都是会计专业将要涉及的领域。三:  市场营销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法和经济基础的关系理解正确的是什么

  2007年7月自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题单项选择题第12题   关于法和经济基础的关系理解正确的是( )   A.经济基础和法没有必然联系   B.法可以自发地从经济基础中产生   C.法对经济基础没有反作用   D.经济基础并非唯一决定法的因素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校答案解析: 法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为: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法不是直接地、自发地从经济基础中产生出来。经济基础并非唯一决定法的因素,一国的历史传统、国家形式、道德观念等都对法有重要影响。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法的渊源指的是答案在哪

法的渊源指的是( )。 C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电大形考平台的各种作业我们都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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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来源,中大网校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如何理解经济法宗旨的客观基础?

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研究经济法学的逻辑起点,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济法的宗旨决定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宗旨的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宗旨向经济法价值转化的保障。研究经济法宗旨必须遵循揭示矛盾特殊性、主观与客观、实然与应然、相对与绝对相结合的原则。经济法是为了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而产生的。经济法的宗旨是保障政府有效干预经济运行。 关键词:经济法;宗旨;两个失灵 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研究经济法学的逻辑起点,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在九十年代初期及以前,几乎没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探讨上,在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取得丰硕研究成果之后,学者逐渐发现了研究经济法宗旨问题的价值,并逐渐发现其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重视对经济法宗旨问题的研究,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但与经济法基础理论中的其他范畴相比,对经济法宗旨问题的研究仍明显不足,尚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系统的理论体系,也没有发挥经济法宗旨问题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所应该发挥的作用,因此,对这一范畴进一步进行研究,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对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完善以及对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此,笔者在借鉴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对经济法宗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期推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发展。 一、经济法的宗旨释义 (一)宗旨的含义 探讨经济法的宗旨,首先要探讨宗旨的含义。由于宗旨并非是一个法学专用术语,而是一个日常生活及各学科中普遍使用的术语,因此,我们首先要到日常生活及各学科中去探寻其最一般的含义。《现代汉语大词典》"宗旨"词条的解释为:"主要的思想或意图、主意。" 《现代汉语辞海》"宗旨"词条的解释为:"主要的目的和意图。" 由此可见,宗旨的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主要的目的或意图"。 在法学领域,一般也是在"主要的目的或意图"的意义上来使用"宗旨"一词的。如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宗旨,或称经济法的目的,一般是指经济法调整所要达到的目标。" "经济法的宗旨,亦即经济法的目的,指经济法调整所要达到的目标。" 有些学者明确指出:"法律的宗旨即通过法律条文所反映出来的立法的主要意旨或目的。" 因此,经济法的宗旨所探讨的就是经济法的目的或意图。近来,有学者探讨了"经济法的任务",综观其全文,可以发现其所探讨的经济法的任务与经济法的目的或宗旨基本上是同一概念。 (二)宗旨与价值、基本原则的区别与联系 为了更好地理解经济法宗旨的含义,有必要把宗旨与价值、基本原则等一些相近概念作一比较,从中发现它们的区别与联系。 价值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在法学界,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人(主体)与法(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法律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 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是指规定于或寓意于经济法律、法规之中,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具有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准则。"[!--empirenews.page--] 由以上学界关于价值和基本原则的一般界定可知,价值强调的是法所具有的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功用或属性,含有较多的客观的色彩,而宗旨强调的是人的主观目的与意图,带有较多的主观的色彩。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的宗旨的体现,因为经济法是人们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创造的,经济法必然有助于实现人们的这种目的,否则这种经济法就不是人们所希望的经济法,它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经济法最大的价值在于能实现人们对于经济法的期待,有助于实现人们创制经济法的目的。因此,经济法的宗旨规定了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宗旨的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宗旨向经济法的价值转化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经济法的宗旨、保证经济法具有实现其宗旨的价值的必要条件。离开了经济法的宗旨就谈不上经济法的价值,也没有基本原则存在的必要。离开了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宗旨就成了空中楼阁,没有实现的可能。而离开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宗旨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很好地实现,现实的经济法也就不可能具备或不可能很好地具备人们所期待的价值。 二、研究经济法宗旨的意义 (一)对经济法学研究的意义 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对经济法宗旨的研究贯穿于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始终。

法律的基础是什么,基础的法律又是什么?哪位大大知道啊,先谢过了!

  《法律基础》是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  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证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的本质:  (1)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  (2)法律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律的作用:  一是法律的社会作用。我国法律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法律的规范作用。主要有:指引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 一 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经济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机关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解释】考生应掌握经济法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二、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主体资格   (1)只有具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未取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依法成立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律规定或者认可范围的,则不具有参加“相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2)独立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加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宽泛地”国家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2005年调整)。   (3)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1997年多选题)   ①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②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③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④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成立; ⑤由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   (4)主体的范围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的主体两大类。   ①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虽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②国家机关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例如国家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2.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3.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   【解释】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在土地出让和转让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实质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肯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真实   (1)如果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而“善意”相对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   (2)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则只有在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形式有效要件   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公告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四、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

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什么

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经济法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与经济法基础的区别?

经济法基础是考会计技术专业证书的时候的课程,经济法概述一般是大学或自学考试所设的课程,里面的内容略有不同,经济法基础中税法所占比重大一些,概述中税法只是税收征管的内容,还包括公司法呀,合同法呀,会计法等,但基础中都没有这些,买书看你想做什么用了

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和原因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是:(1)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地或者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2)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这些基础和条件尚未出现时,经济法是不可能产生. 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 (一) 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需要运用完备的经济法律手段来干预经济的运行.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虽然国家也对经济进行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管理和干预,但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资本主义启蒙思想家所奠定的经典理念是,强调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井水不犯河水”,国家如果侵犯市民社会之私事的话,人民就有权起来造它的反.在这种情形下,亚当.斯密所提出的“干预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这一信条被奉为经济生活的圭臬.反映到法律上,就是在民法上实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宗旨和原则.国家调节之手因此遭到否定而萎缩不全,因而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由于私有制和自由主义的经济引起了社会矛盾激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于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期,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阶段.生产手段和经济实力的过分集中产生了垄断财团,这些垄断财团大量吞并、挤垮中小企业,独占或者操纵市场,严重恶化了竞争环境并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自由市场的竞争和民主,以及民法所奉行的上述原则,都被破坏殆尽,资本主义经济由竞争机制所产生的活力和生机受到压抑和摧残.而且,财团实力的膨胀,也使得它日益向政治领域渗透,国家政权于是直接或间接地为财团所控制,成为服务于财团利益的机器或工具.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于是制定有关反垄断的法律来取缔垄断组织,限制垄断的发展.最早的反垄断法由此得以产生,如1889年的加拿大《预防和禁止贸易合并法》,1892年美国制定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等. (二)经济管理理念方面的原因是,面对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放弃自由放任主义原则,而改为奉行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原则,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旨在干预经济的法律法规的产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过度发展,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的频频发生,单靠市场的力量,显然无法摆脱这种日益深重的困境.于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被动的不干预政策,逐步改而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混合经济”、“组织经济”、“管理贸易”等新的做法和理念,开始奉行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国家适度干预主义”,加强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他们以“有形之手”,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以国家的经济集中限制私人垄断财团,以社会总代表的身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调控经济进程.诸如通过限制或禁止托拉斯、卡特尔等,防止市场竞争秩序及其活力受到破坏:通过国有化和政府投资建设,控制那些有关国计民生和为整个社会服务而不宜被私人垄断的重要产业部门;制订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力图诱导和制约私人的经济决策;运用金融、税收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运行:规范格式合同,兴其利避其害,防止契约自由原则和经济实力被滥用;强制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行“福利社会”:通过诸如“巴黎统筹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政府间政治组织或经济组织,在国际上实行联合干预;在国际贸易和交往中,以国家的名义和形式开展经济协作和竞争,等等.上述种种国家对经济生活和经济进程的干预和参与,都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实施的,于是就出现了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特性差异较大的经济性法律、法规,于是有的法学家将它命名为“经济法”. (三)导致经济法产生的诱因和历史契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肇事国和参战国德国为了战争的需要制定经济性的法律法规来推行战时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严厉管制.众所周知,德国挑起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战时大力推行经济管制的战时经济政策,将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地步.当时德国建立了战时工业委员会和战时原料管理处.战时工业委员会负责分配政府订货和管理军需生产:战时原料管理处后来升格为原料管理局,由它监督原料分配并支持重要原料的生产,统管的原料最多达到约三百种.德国在战时还控制居民生活,设立了帝国粮食局和帝国服装局,帝国内政部还下设了帝国采购公司等特殊企业,负责对粮食、服装、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分配.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发布的《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公告》,1916年发布的《确保国民粮食战时措施令》,1918年发布的《战时经济复兴令》,1919年制定了以“经济法”命名的对煤炭和碳酸钾制造工业实行国家管制的《煤炭经济法》和《碳酸钾经济法》等.这一立法动向迅速引起德国法学界的注意并掀起了研讨经济法学的热潮.这样,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就伴着经济法学一起产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经济法又得到长足的发展,以致达到了相当发达和完备的程度.

经济法基础和经济学基础是不是一样

不一样。经济法基础讲的是和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经济学基础讲的是经济的基本理论。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2章综合题

五、综合题 1、2005年1月,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经理人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3月,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5年7月初,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B企业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5日,人民法院指定丁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 000元,欠乙工资5 000元、社会保险费用5 000元,欠B企业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C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C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要求:(1)乙于3月份以A企业名义向B企业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B企业的债权请求? 答案: (1)乙于3月份以A企业名义向B企业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了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购买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该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 000元用于清偿所欠B企业的债务;其次,A企业所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B企业22 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C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C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另一种清偿顺序:可用甲从C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C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解析: 2、A、B、C、D四人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A、B、C每人以现金15万元或相当于15万元价值的实物出资,D以劳务作价15万元出资;A、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A、D签订10万元以上买卖合同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及风险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后,A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星华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合伙企业未依合同约定交货,星华公司向合伙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得知该合同的签订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以合同不成立为拒绝了星华公司的赔偿要求。 C在与李某交往中发生了债务,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在执行时,A、B、D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李某,C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在此之前由于A、D经营管理不善,已给合伙企业造成巨额债务。之后,由于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只有45万元,而债务达9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⑴A、B、C、D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⑵合伙企业是否可以拒绝华星公司的赔偿要求?为什么? ⑶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C是否应退伙?李某是否为新的合伙人?为什么? ⑷对于债权人提起诉讼,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应怎样清偿? ⑸C是否还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为什么? ⑹李某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 答案: ⑴A、B、C、D的出资方式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⑵合伙企业不得拒绝星华公司的赔偿要求。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对A和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一定内部限制,即签订买卖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在A以合伙企业名义与星华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星华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故该买卖合同有效,合伙企业不得以内部限制为由拒绝星华公司的赔偿要求。 ⑶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C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C属于当然退伙。 李某属于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个别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债权人因取得该财产份额而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放弃了优先受让权,故李某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 ⑷合伙企业对于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案中该合伙企业的财产只有45万,而债务达90万,故其不足清偿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合伙债务,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本案中合伙人没有约定风险分担比例,所以应平均分担。 ⑸C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负连带责任,C虽然退伙,但由于该债务发生在其退伙前,所以C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⑹李某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李某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应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3、甲、乙、丙三人于2004年10月1日书面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开设一家综合商店,其中甲出资8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6万元;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分摊亏损。2004年10月20日,三人缴清了全部出资,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2005年2月1日,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甲、乙、丙三人向A市商业银行贷款8万元,期限为1年。2005年5月1日,甲向乙、丙二人提出,准备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然后自己退出综合商店,乙、丙二人协商后表示同意。2005年5月10日,甲办理了退伙手续;丁向甲交付了8万元;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05年年终结算,该综合商店发生严重亏损。 2006年1月20日,乙、丙、丁三人商定解散综合商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财产5万元予以分配,但对如何清偿银行贷款未作处理。2006年2月2日,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便要求甲偿还全部贷款,甲说自己早已退出综合商店,合伙债务由丁承担,自己不负责。银行找到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说这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由甲、乙、丙三人借的,自己不负责。银行又找到乙、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丙均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应由其偿付的份额。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丁入伙是否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并说明理由。(2)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综合商店所欠银行贷款如何清偿?(4)甲、乙、丙、丁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答案: (1)丁入伙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丁受让甲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时,乙、丙向丁告知了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甲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乙、丙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1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其债务的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由于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甲如果在银行的要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该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经济法基础与财经法规有什么区别?

经济法基础是初级职称的课程,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的课程。前者的重点内容是税法以及合相关法律,后者的重点内容则是会计行业的基本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考会计证看经济法基础是不行的,因为财经法规和经济法基础的书本内容几乎完全不一样。

法制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什么

1、法制国家的经济基础是法治经济,即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指导经济运行,维护经济秩序,使整个经济逐步按照法律预定的方式快速、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2、在市场经济中,法治所能提供的不仅是自由和平等,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人的基本权利。在许多法治国家,它们还通过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提供最基本的条件。

法制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什么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新篇章。

经济法基础应该怎样学

1虽然重要知识点不变,但会结合不同的新的案例进行考查,也会变化出题角度。因此我们要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新教材下发前重点学习基础部分内容,新教材下发后着重学习教材变化的部分。2通读一遍教材,第二遍的时候结合大纲区分重点,尤其涉及条件、金额、时限等条款要牢记,比如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各自的成立条件,表决条件,上市条件等等。3另外经济法不是税法。某年经济法教材通篇都是税法,但是考的和税法没一点关系。如果现在还是这种情况,复习时要特别注意,不要做无用功。4经济法基础科目有大量机械性需要记忆的内容,想要不背就通过考试肯定是行不通的。5考生既要注意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又要学会把记住的知识灵活运用,还不能忽略平时反复巩固多练习。

经济法产生的重要经济基础

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19世纪以后,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原始积累已基本完成,市场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商品的生产与交换比较充分,这时的市场条件已经比较接近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市场“看不见的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想更好地解决市场自由竞争中产生的问题,就必须要运用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来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矛盾。由于政府因素的介入,打破了传统的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就不能够单纯的运用公法或私法手段来解决这些矛盾,所以,就必须要出现新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来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就是经济法。

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和原因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是:(1)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地或者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2)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这些基础和条件尚未出现时,经济法是不可能产生。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一) 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需要运用完备的经济法律手段来干预经济的运行。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虽然国家也对经济进行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管理和干预,但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资本主义启蒙思想家所奠定的经典理念是,强调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井水不犯河水”,国家如果侵犯市民社会之私事的话,人民就有权起来造它的反。在这种情形下,亚当。斯密所提出的“干预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这一信条被奉为经济生活的圭臬。反映到法律上,就是在民法上实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宗旨和原则。国家调节之手因此遭到否定而萎缩不全,因而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由于私有制和自由主义的经济引起了社会矛盾激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于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期,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阶段。生产手段和经济实力的过分集中产生了垄断财团,这些垄断财团大量吞并、挤垮中小企业,独占或者操纵市场,严重恶化了竞争环境并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自由市场的竞争和民主,以及民法所奉行的上述原则,都被破坏殆尽,资本主义经济由竞争机制所产生的活力和生机受到压抑和摧残。而且,财团实力的膨胀,也使得它日益向政治领域渗透,国家政权于是直接或间接地为财团所控制,成为服务于财团利益的机器或工具。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于是制定有关反垄断的法律来取缔垄断组织,限制垄断的发展。最早的反垄断法由此得以产生,如1889年的加拿大《预防和禁止贸易合并法》,1892年美国制定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等。(二)经济管理理念方面的原因是,面对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放弃自由放任主义原则,而改为奉行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原则,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旨在干预经济的法律法规的产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过度发展,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的频频发生,单靠市场的力量,显然无法摆脱这种日益深重的困境。于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改变被动的不干预政策,逐步改而采用“国家干预”、“宏观调控”、“混合经济”、“组织经济”、“管理贸易”等新的做法和理念,开始奉行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国家适度干预主义”,加强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他们以“有形之手”,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以国家的经济集中限制私人垄断财团,以社会总代表的身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调控经济进程。诸如通过限制或禁止托拉斯、卡特尔等,防止市场竞争秩序及其活力受到破坏:通过国有化和政府投资建设,控制那些有关国计民生和为整个社会服务而不宜被私人垄断的重要产业部门;制订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力图诱导和制约私人的经济决策;运用金融、税收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运行:规范格式合同,兴其利避其害,防止契约自由原则和经济实力被滥用;强制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行“福利社会”:通过诸如“巴黎统筹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政府间政治组织或经济组织,在国际上实行联合干预;在国际贸易和交往中,以国家的名义和形式开展经济协作和竞争,等等。上述种种国家对经济生活和经济进程的干预和参与,都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实施的,于是就出现了与民商法和其他传统法律特性差异较大的经济性法律、法规,于是有的法学家将它命名为“经济法”。(三)导致经济法产生的诱因和历史契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肇事国和参战国德国为了战争的需要制定经济性的法律法规来推行战时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严厉管制。众所周知,德国挑起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战时大力推行经济管制的战时经济政策,将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地步。当时德国建立了战时工业委员会和战时原料管理处。战时工业委员会负责分配政府订货和管理军需生产:战时原料管理处后来升格为原料管理局,由它监督原料分配并支持重要原料的生产,统管的原料最多达到约三百种。德国在战时还控制居民生活,设立了帝国粮食局和帝国服装局,帝国内政部还下设了帝国采购公司等特殊企业,负责对粮食、服装、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分配。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发布的《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公告》,1916年发布的《确保国民粮食战时措施令》,1918年发布的《战时经济复兴令》,1919年制定了以“经济法”命名的对煤炭和碳酸钾制造工业实行国家管制的《煤炭经济法》和《碳酸钾经济法》等。这一立法动向迅速引起德国法学界的注意并掀起了研讨经济法学的热潮。这样,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就伴着经济法学一起产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经济法又得到长足的发展,以致达到了相当发达和完备的程度。

法律基础是什么?

法律基础是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

关于“经济是法律的基础”不太理解。

你要具体参考可以参考《法理学》“法律与经济的关系”的相关解释。这里可以谈一下自己的见解,算是从理论上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作用是什么?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制定并认可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他的作用在于反映统治阶级的意识。那么这样法律就必然要对社会、生活、经济产生影响。好的法律对这种影响可以是积极的,恶的法律则是消极的。而法律与经济,法律是开展经济的保障,法律是具有滞后性的,而经济没有滞后性,经济反映的是社会生活规律,经济具有逻辑性,经济也有自身的机制(机制就是具有自身的调节性,这种调节性并不受任何的控制,市场经济,走的是市场自身的调节机制),而经济的属性也是经济相较其他学科具有自身的属性。总之,经济是活的,是难以捉摸透他的发展趋势的,而法律是死的,它具有严格的要求,是可以被预测的。“法律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和反映,法律本身具有内外的经济逻辑、经济机制、经济属性。”上面这句话主要的意思就是法律虽然是死的,相对于经济仍是可以控制的,法律可以通过自身去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见法律的全面性。希望能帮到你~~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试题试卷答案,急急急急

一、单项选择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  A.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企业的生产指挥机构  C.企业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  7.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B.公司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  A. 20人 B.30人C.40人 D.50人  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 )。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B.按低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C.按等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D.按小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00天 B.60天C.90天 D.30天  11.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  A.20年 B.15年C.10年 D.8年  12.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日起算日是( )。  A.批准日 B.申请日  C.公告日 D.开始使用日  13.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  A.自然人 B.事业单位  C.团体 D.机关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  A.一倍 B.二倍C.三倍 D.四倍  15.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 )。  A.权力机关 B.政府财政机关C.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1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 D.询价方式  17.审计机关实行的领导体制是( )。  A.双重领导 B.审计署垂直领导C.同级政府领导 D.审计委员会领导  18.会计法调整的对象是( )。  A.会计制度 B.会计关系C.财务管理 D.资金流向  19.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其做出裁决意见时按照( )。  A.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B.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C.检察院的意见 D.法院的意见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  A.调节 B.判决  C.公开 D.不公开  二、多项选择题  2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  A.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  2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  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3.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  A.发明人、设计人 B.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C.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D.专利产品的生产者E.专利产品的使用者  2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B.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D.禁止经营者进行任何有奖销售活动E.禁止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5.根据监督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可以分为( )  A.内部监督 B.外部监督C.部门监督 D.行业监督E.个人监督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7.国有企业就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28.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29.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务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30.行政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筒答题(计20分)  3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2分)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2.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6分)  答:证券发行审核,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注册制;另一种是核准制。(3分)  注册制与核准制这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各具优点,又各有不足。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则可有效地弥补它们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结果。(3分)  33.政府采购的方式。(8分)  答:公开招标采购,这是主要的采购方式;(1分)邀请招标方式;(1分)  竞争性谈判方式;(1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分)询价采购方式;(1分)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和定点采购等。  (1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34. 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定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定后,甲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  2001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请问:(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答:(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  (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故应为本案第三人。  (3)如不履约,三方合同终止。.乙粮油公司退甲公司货款2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粮库退还乙粮油公司的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4)案件诉讼费由粮库支付。  35.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同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6.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试卷代号:260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律基础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2)王晶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  1.C 2.A 3.C 4.B 5.D6.C 7.D 8.D 9.A 10.C11.C 12.B 13.A 14.A 15.C16.A 17.A 18.B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 ABC 22. ACDE 23. ABC 24. ABCE 25. AB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错误。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27.错误。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  28.正确。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是大件商品经营者还要承担运输费用,这是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29.错误。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0.错误。民事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

经济法基础与经济法概论有何区别

经济法基础与经济法概论的区别在于:著作人不同、内容不同、面向的对象不同。一、著作人不同1、《经济法基础》是2007年11月1日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图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2、《经济法概论》是2013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磊、杨文明。二、内容不同1、《经济法基础》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2、《经济法概论》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税法、证券法、会计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基本涵盖会计从业资格、市场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内容。三、面向的对象不同1、《经济法基础》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考试大纲对相应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后出版发行,以帮助考生和相关人员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内容。2、《经济法概论》试图把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用简单的方式表述,重点强调可操作性和各法律法规之间的一体性,便于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什么?A 宪法 B 经济法 C 民法 D 行政法规 请举例或解析下~谢谢

C,宪法主要是规范国家机关的;经济法是对市场经济中不能完全适用市场规律的事务进行调整;民法是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自治(自由市场和自由价格),民法正是充分保障公民在经济领域进行自主活动的法律;至于行政法规,一方面范围太广,并非所有行政法规都与市场经济相关,另一方面即使相关也和经济法一样只是在需要政府干预的情形之下发挥作用。

经济法的客观基础是什么

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耦合、社会公共经济的发展、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张,以及国家对经济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重大转换。所以,“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时期才可能有现代经济法。”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扩展资料:一、经济法的特点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1、、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2、、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3、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4、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5、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二、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宏观调控,是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宏观调控分为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两种方式:1、直接调控,即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协调和控制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2、间接调控,即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和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三、宏观调控的原因1、公有制决定了社会各部门、各企业及劳动者利益上的一致性,使国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2、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和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3、执政党有能力统一全国人民的意志。四、基本原则1、国家统一决策原则凡是关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决策应当统一归属于国家的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在拟定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者行政法规后应当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实施。2、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平衡原则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宏观经济调控则是要解决这种不平衡。3、协调原则4、引导鼓励原则5、预期原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宏观调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学经济法基础,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怎么办?

经济法基础是很基础实用的一门课程,学习起来并不困难,可是很多人一看书就头疼,一背法律条文就犯困,看了背了还是记不住!觉得非常熟悉就是不会做题。其实说到底还是方法不对。这里提几条简单易行的建议,帮助大家学好初级经济法。1、熟悉教材目录,对整本书的学习和考试框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2、听老师讲课的时候按照老师的节奏走,需要做笔记的地方记得做笔记,在重点的地方记得用不同的颜色笔做勾画。3、自己善于思考回忆总结。老师每讲完一章,再次翻到目录,根据目录回想这一章节的重点内容。把这一章节回忆完成,再翻开书,看看还有没有不熟悉或者遗漏的知识点。4、每学完几章,可以自己思考,尝试着自己寻找这些章节的共同点和内在联系或者区别,不断总结思考,不断重复前面的知识点。5、做题方面。可以选择一本习题册作为练习题,在学习章节的时候就练习。等全部课程学完就开始做整套的模拟题,熟悉考试的节奏。经济法到底是一门背诵多于计算的学科,所以背是必不可少的,写是逃不掉的~只有不断地复习前面的,才能做到不遗忘。多思考,多总结,经济法基础是真的很基础的。经济法基础其实不难,基本都是理论记忆的知识偏多,建议可以先看一遍书,然后自我总结一下知识点,可以提高再次记忆的能力,平时的章节练习可以多做做,错题一定要自己去纠正去书上找,模拟卷在你看完两遍书左右也差不多可以做了,考前几天建议历年真题一定也要做,可以提高通过率。最后自我约束能力一定要有,基础实在不行自觉性又不高的学生,还是可以考虑一下和朋友一起学习,毕竟这样身边也会有人和你一起学习,可以提高动力。

经济法基础是考什么证的

以下6种考试所取得的证书需要考《经济法》:1、中级会计师需要考《经济法》;2、注册会计师需要考《经济法》;3、注册税务师需要考《税收相关法律》,其中含经济法内容;4、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考《经济法》;5、企业法律顾问需要考《民商与经济法律经济分册》含经济法内容;6、司法考试含经济法《卷一》含经济法内容。  初级会计证经济法考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作为基础性的科目考核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与会计相关的政策有关。主要是考核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方面的知识和内容。考生可以通过联想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记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考生考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这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当中,经济法基础,比较侧重于专业知识、基础内容。初级会计实务,侧重于实际操作、数据处理方法。

实用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律基础是什么专业

实用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律基础是法学专业。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显示,法学专业主要需要学:实用法律基础、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律基础、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等。专业,是“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划分的学业门类,是大中专院校为了满足社会分工的需要而进行的活动。

《经济法基础》真题练习,附知识点梳理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进入到最后阶段,目前这种状态,考生们基本上都是以做题训练为主,下面深空网给大家出几道历年真题,看看正确率如何。初级会计历年真题训练《经济法基础》 | 多选题一共5道题~1.属于税法要素的有(  )。A.纳税义务人B.税目C.征税对象D.税率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C.个人转让自用3年,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D.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1000元的3.下列项目中,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有( )。A.事业单位B.外商投资企业C.私营企业D.个人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A.奖励决定B.记过决定C.任命决定D.免职决定5.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A.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仍未销售完毕的B.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C.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D.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下面是答案做完之后才能看哦~1.答案:ABCD【解析】税法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2.答案:BD【解析】:(1)选项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C: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D: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3.答案:ABCD【解析】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个人也是车船税的纳税人。4.答案:ABCD【解析】选项ABCD均为内部行政行为应该通过申诉解决不可诉不能议。5.答案:BCD【解析】选项A: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才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题训练,附知识点讲解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是一门难度较低的科目,对此首次报名的考生,一般会从该科目开始学起,下面深空网针对《经济法基础》出几道习题考考大家,看看正确率怎么样。《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一共5道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仲裁协议随之失效B.仲裁协议应当书面形式订立C.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D.仲裁协议由当事人自愿达成2.甲、乙因夫妻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下列关于该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案件应当公开审理B.该案件不应该公开审理C.由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D.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间为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借款期限目满后李某一直未归还借款,王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A.2021年11月1日之前B.2021年12月31日之前C.2022年12月31日之前D.2022年11月1日之前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以下纠纷不能提请仲裁的有()A.租赁合同纠纷B.继承纠纷C.监护权归属纠纷D.离婚纠纷5.下列争议解_方式中,适用于解_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A.仲裁B.民事诉讼C.行政复议D.行政诉讼题目答案1.答案:A【解析】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_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答案:D【解析】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起价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债务届满时间为年12月31日,债务人李某未归还借款,债权人王某就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故诉讼时效3年自此开始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4.答案:BCD【解析】根据规定婚烟、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不能提请仲裁5.答案:AB【解析】仲裁、民事诉讼属于平等主体解_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属于不平等主体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经济法基础是什么

经济法基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金融法等。经济法律实践:经济法的实践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应用经济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经济规则和经济制度,包括市场经济制度、监管制度、合同制度等。经济法律风险:经济法律风险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风险、诉讼风险、经济犯罪风险等。总之,经济法基础是指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律实践、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对于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律规则和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经济法的基础知识

重点与难点 一、经济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主体资格 只有具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未取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依法成立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律规定或者认可范围的,则不具有参加“相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2、独立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加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宽泛地以国家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3、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 ①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②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③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④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成立; ⑤由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2)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3)智力成果: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四、民事行为能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符合条件时生效,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 六、无效的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100%肯定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只有不能独立实施的才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对方胁迫导致自己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双方恶意串通,不管损害谁的利益均属无效);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众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七、代理 1、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2)不能代理的行为 ①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②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 ③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3、委托代理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5、无权代理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6、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表见代理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见代理的情形包括: ①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②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他人以该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③代理授权不明; ④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⑤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八、诉讼时效期间 (1)适用于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适用于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 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九、诉讼时效和保护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十、诉讼时效的中止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3)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十一、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十二、法律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十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1、仲裁 (1)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诉讼 (1)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仲裁协议时,当事人才可以申请诉讼,或裁或诉原则。 (2)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并非每一个案件必须经过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这三个阶段。如果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上诉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则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裁定、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5)判决、裁定的区别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 (3)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5)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级经济师证书好考吗?零基础怎么复习?

经济师共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与初级相比,中级经济师是存在一定难度的,那么对于基础薄弱的考生要该怎么做好中级经济师考试复习工作?一、打牢基础,踏实复习中级经济师涉及的考试内容虽然比较广泛,但题目设置的出发点往往是源于基础知识。所以建议零基础考生:首先要认真备考,打牢基础。拿到教材后,反复阅读教材,理解知识的基础上再深入把握,另外,书中的例题多分析,摸索解题方法,学会将知识融会贯通。踏踏实实复习,才能稳固知识,学会灵活运用知识。二、复习资料准备好在准备复习前一定要想好所选择的专业,然后根据专业买相对应的资料书。首先一定要购买官方出的教材,另外一定要买一套真题解析和模拟题和考点总结,清楚各章节历年出过的考试真题和分值比例,经济师考试大纲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免费下载。三、知识点活学活用备考中级经济师,合理安排时间尤其重要。建议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对个人时间合理规划。每天的学习计划要具体,完成学习任务需准时。每学一个章节内容,要及时做题,验证自己的学习成效,学会将知识点串联起来,综合运用知识。四、理解教材内容教材才是根本,那怎样才能最有效率的看教材就是重中之重。我建议考生首先看下教材大纲,根据教材大纲看每个章节的知识点,看每章节历年分值比例,确认知识点是要了解还是重点理解,初步确定下要学多深。

中级经济师基础有多少章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科目一共37章,分为经济学基础、财政、金融、统计、会计、法律六大部分。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备考周期:1、基础阶段:本阶段复习以教材为主,先厚积累,将教材读厚,覆盖全部的考点,对考试内容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和框架,夯实基础,学完一章配合一章的习题进行巩固知识点,注意学习方法和记忆方法。2、强化阶段:本阶段复习以强化重点+掌握做题技巧为主,高频考点之所以高频是有原因的,学会去总结和反思,解题技巧也很重要,每门考试都有它自身的规律和应试技巧,要刷题,但是不要盲目题海战术,一定要重视历年真题。3、冲刺阶段:本阶段复习以查漏补缺和模拟训练为主,越是到考前越是不能松懈,错题总结和反思,此外,由于中级经济师考试是机考,所以考前的模拟也很重要,要保持做题的手感,才能提高做题的效率。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报考专业要求1、初中级经济师的10个专业涉及各行各业,所以对专业没有特别要求,满足相应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就可以报考。2、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中的“从事专业工作”,基本可以分为这两类,满足其一即可: 一是您从事的是经济类相关的工作,即您在单位从事的工作性质与经济相关,如财务、会计、审计、助理经济师等等相关岗位。 二是您所从事的具体行业或者岗位与中级经济师考试设置的10个专业之一有一定的关联性。如金融、农业、运输、建筑、人力等等。

中级经济师零基础怎么备考?附通关秘诀

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是在10月30至10月31日,在中级经济师考试人群当中,存在了不少是零基础的考生,那么这类考生要该如何备考?零基础备考中级经济师要注意什么?(一)了解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中级经济师考试题型:客观题,分别是多选题、单选题、案例题;专业科目特点:考试难度一般是集中在知识点的概念理解;公共科目特点:知识点分布的比较零散,需要同学们平时多看、多记、多练。(二)提高复习效率无论面对的是什么考试,复习效率都很重要。复习效率高可以帮助同学们轻松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而如果复习效率低,就算每天抽出10个小时复习,能不能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都很难说。中级经济师备考建议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个人实际的学习情况,制定合理的、严谨的复习备考计划,并且需要同学们严格按照所制订的学习计划执行。久而久之,学习会成为大家的一种习惯,还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复习中级经济师的效率。2、重视错题对于同学们做错的题目,同学们要好好珍惜。根据做错的题目,同学们可以找到相关的考试用书或者是讲义知识点甚至是视频网课再看一看。同时,同学还可以拿出练习题多做几次,加深自己的印象。3、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多做习题经济师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对于零基础考生而言,必须熟透教材,才能更灵活运用知识。所以拿到教材后,多研读几遍教材,在记忆理解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习题综合运用知识点。4、建议报网课培训班,跟着老师思路学习零基础考生由于基础薄弱,自学知识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建议:可以报网课培训班,跟着老师思路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当天没有听懂的内容做好标记,及时请教老师。

中级经济师考试学习方法分享,零基础怎么做?

经济师考试共分为了初级、中级、高级3个级别,与初级相比,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会稍大一些,下面深空网给大家分享对应的学习方法,希望有所帮助。一、初读教材内容在中级经济师考试预习阶段,建议把全书知识点学习2遍以上,第一遍按教材章节顺序学习,第二遍分知识点专题模块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记得做好笔记,如标记重难考点、易混考点等,定时复习回顾加深记忆。此阶段因为处于备考初期,学员们难免产生时间还很多的拖延备考心态,建议尽早备考,预留充足的时间学习,做好准备,一次拿证。二、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多做习题中级经济师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对于零基础考生而言,必须熟透教材,才能更灵活运用知识。所以拿到教材后,多研读几遍教材,在记忆理解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习题综合运用知识点。三、建立错题本建议把历年真题、经典例题、高频错题、易混考题等都刷一遍,建立自己的错题本,定时翻阅。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做错的题目需要反思是否题目涉及的考点没掌握好,回去找到对应考点的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学习。此阶段因为处于备考中期,学员们容易因工作、家庭等原因无法兼顾学习,建议不要轻易放弃,尽快抽时间复习之前学过的内容,安排好学习时间,然后跟上进度。四、零基础建议报班零基础考生由于基础薄弱,自学知识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建议:可以报网课培训班,跟着老师思路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当天没有听懂的内容做好标记,及时请教老师。

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解析,零基础怎么学?

2022年新一轮中级经济师考试预计于1月举行,目前很多小伙伴已经提早开启了备考模式,接下来,深空网针对中级经济师考试作一个难度解析,希望有所帮助。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根据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各个专业公布的考试大纲来看,经济基础、财税等部分专业的考试大纲与相比,没有很大变化。所以对于去年已经考过相关专业的考生而言,今年的考试难度并不会很大,只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侧重学习发生变化的知识点,通过考试的几率还是很大的。由于人力、工商、金融等专业的考试大纲与之前对比,变化比例至少占30%,新增了章节。所以对于多数考生而言,理解新增章节知识点会有一定难度。中级经济师备考方案1.全面理解,融会贯通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经济师考试出题会比较灵活,并且经济师教材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比较杂,可以说考生使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来学习是基本不可能的事。要想真正做到高效率学习,大家必须要对经济师教材内容知识点进行全面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才会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2.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多做习题经济师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对于零基础考生而言,必须熟透教材,才能更灵活运用知识。所以拿到教材后,多研读几遍教材,在记忆理解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习题综合运用知识点。3.学会举一反三考生在阅读中级经济师辅导教材之余,也需要结合做题的形式来对知识点加以巩固。而在做题的时候,考生千万不能盲目的只刷题,边做题边思考边总结,并且最好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这样做能够有效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并且通过多角度去思考问题,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提高自身思维流畅性和灵活性,对考试带来极大帮助。

零基础考中级经济师难吗 需要考几门科目

中级经济师考试需要考2科,分别是《经济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有10个专业可选,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任选其一报考即可。 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如何 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不大也不小,属于中等难度。难度大不过中级会计师(对比同等中级职称考试而言),但也不是简单看看书、临时抱佛脚就能考过的(知识点多,考核细致),考试每年通过率大概在10%~15%左右。所以,中级经济师考试可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毕竟它是由人社部组织的全国性统考考试,含金量不言而喻。 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在哪: ①经济师新教材出版时间太晚(一般为7月中旬),此时距离考试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如果考生不提前备考,是很难学完的。尤其对于零基础考生,压力更大。 ②很多考生都是在职员工,繁重的工作压力下,还要照顾家庭,留给中级经济师备考的有效时间少之又少,而面对两本书的学习任务,考生如果不留出足够时间是很难通过考试的。 ③需要记忆的地方很多,涉及知识范围十分广泛。中级经济师要考经济基础和专业两科,光基础就37章的内容,还不说专业课;考试分批次,考试范围扩大,考核越来越细致,每个知识点都可能是考点。 ④考生拖延症严重,没有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和目标,缺乏专业指导 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什么 中级经济师考试分为两个科目,一个是《经济基础》,一个是《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部分题目都是教材上的原话,但考核的知识点很多,记忆量很大,关键是内容繁杂,没有一定的方法是很难记忆清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难度的。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考试之一,大部分考生选择经济师都是为了获得中级职称。在如今的中级职称考试中,除了有中级经济师外,还有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统计师、工程类中级职称考试、药师职称考试等。 如果拿中级经济师和其他中级职称考试相比,那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度就不算大了

房产的基础知识的总结是什么

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政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1、 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2、 房屋的开发和建设;3、 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5、 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6、 房地产物业管理;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房地产的特性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基础是妥善管理风险,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银行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  (2)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所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3)利率风险: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的情况;  (5)操作风险: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6)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7)声誉风险:该风险产生于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一,信用风险  这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指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遵照合约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在商业银行业务多样化的今天,不仅涉及传统的信用风险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风险,而且,贴现,透支,信用证,同业拆放,证券包销等业务中涉及的信用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本金风险.是指银行对某一客户的追索权不能得到落实的可能性.如呆帐贷款,最终将表现为本金风险.   潜在替代风险.即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对手自交易日至交收日期间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大小根据市场走势向原先预计的相反方向发展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来计算.对银行而言,可能是交易对手违约,而市场又向不利方向发展的情况下,被迫代替交易对手完成原有交易所付出的代价.   第三者保证风险.如果债务人违约不能偿还债务,而担保方或承诺方又不能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就出现了第三者担保风险.   证券交易和包销风险.指的是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和一级市场交易中的风险.   交收风险.指的是资金或证券交与收的过程中,通知时间和实际时间之差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旦有关交收无法执行或交手处理错误,该风险将转化为本金风险.   信贷集中风险.是指银行的贷款只发放给少数客户,或者给某一个客户的贷款超过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从而使所发放的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二,利率风险  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利率的波动通过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影响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等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  是指银行本身掌握的流动资产不能满足即时支付到期负债的需要,从而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是一种本原性风险,就是由于流动性不足造成;另一方面,也是最常见的情况,是其它各类风险长期隐藏,积聚,最后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爆发出来.从这种意义上讲,流动性风险是一种派生性风险,即流动性不足,可能是由于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汇率风险等风险源所造成的,银行最终陷入流动性风险中不能自拔.  四,汇率风险  是指本币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使商业银行的资产在持有或者运用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五,市场风险  是指商业银行投资或者买卖动产,不动产时,由于市场价值的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不动产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多种市场行情的变动.  六,法律风险  是指因为对法律条文的歧义,变迁,误解,执行不力,规定不细致等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双边合约,造成银行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七,经营风险  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程序或控制失控,工作人员失误及欺诈,使银行面临的风险.  八,管理风险  是指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者不诚实,使银行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九,国家风险  即国家信用风险,是指借款国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的潜在变化,使该国不能按照合约偿还债务本息,给贷款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十,竞争风险  就是金融业同业竞争造成银行客户流失,质量下降,银行盈利减少,从而增大银行风险,威胁银行安全的可能性.

资产折旧 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计税基础怎么填

资产折旧 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计税基础怎么填 没有纳税调整的,资产计税基础=资产账载金额 1.第1列“资产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2.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3.第3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 4.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资产折旧 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二列怎么填写 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空调是电子装置吗 1、固定资产分类中的电子装置主要包括:电脑、印表机、程控交换机、网路伺服器、扫描器,传真机、影印机、投影仪、一体机、数码相机、手机、摄像机、录音装置等。 空调、冰箱、微波炉、洗衣机属于电气装置,不是电子装置。 2、固定资产中的办公装置包括:碎纸机、考勤机、装订机等。 空调属于电子装置 有资产11项,摊销年限都不一样,怎么来填2011年的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你得按固定资产明细,分别计算折旧,年限不一致那是肯定的,通过明细算出来后,与按税法要求摊销不一致的,就需进行调整。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我单位固定资产从未计提过折旧需要填写吗? 需要填写的。 账载金额和计税基础是填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的数字。 不要做纳税调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也要填的。。 未计提折旧,在折旧的账载金额和计税基础填 0 。。 供参考。。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我单位固定资产从未计提过折旧需要填写吗?该怎么填写? 需要填写,在折旧额栏上填写0 资产折旧 摊销纳税调整表少计提的在哪里填列 表3固定资产折旧的账栽金额填按账面数填,税务数按账面数+少提数填,应调整的数就自动显示出来。注意;该表如有错误储存时会有提示,按提示改正就行,知道通过。 请问:年度所得税报表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如果没有调整的就不用填了吗? 没调整也要填的,只不过是两边的数字是一样的,这个根据你们的税审报告来填就OK了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帐载金额如何填写,一年中固定资产有增有减,按那个月为准? 按实际累计的折旧额填,固定资产按年末余额填写 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附表3中纳税调整专案如何填写? 一、纳税调整专案按照“收入类专案”、“扣除类专案”、“资产类调整专案”、“准备金调整专案”、“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其他”六个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

增值税计税基础包含消费税吗

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包括消费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税款的缴纳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率:增值税一般有两个税率,即17%和13%,根据不同的企业和行业,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2、纳税期限: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每月15日或季度末的当月15日,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当期应纳税款缴纳给税务部门;3、纳税申报表: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税务部门,以便进行核对和审查;4、申报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税务部门规定的电子申报系统、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纳。综上所述,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要了解和遵守税务部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增值税的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市计算应纳税额。

零基础可以考什么证?

适合零基础考的证书有: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师证书等。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证无语种语言能力的限制,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即可,相对比较容易考取。计算机等级证书是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是比较简单的,非计算机专业考一个这个还是相对有用的,如果是无基础,也是很容易考过的。会计证,全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高中学历以上的可以报考,内容也不难。

零基础能考会计证吗?

零基础可以考取会计证的。会计证不分等级。只要具有高等专科学校以上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都可以参加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参加考试时考试以下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每科考试需达到及格分60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是非常简单的只要用心读背肯定会过的,《会计基础》主要需要理解着去记忆。《初级会计电算化》需要学好理论而且多操作,操作性比较强。扩展资料:证书领取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证

下列弥补财政赤字的融资方式中,不会导致基础货币增加的有(  )。

【答案】:A,B弥补财政赤字的税收融资和弥补财政赤字的债券发行,都不会对基础货币产生任何影响,不 会导致基础货币的增加。如果财政部直接运用发行通货弥补财政赤字或直接向中央银行透支,两者的性质和 效果都是相同的,其实质是赤字货币化或货币的财政发行,必将直接导致基础货币的等量增加。增加政府支出 会增加基础货币。

上层建筑的基础是什么?

其实就是物质决定意识。只有经济基础稳固了,上层建筑才能发展。(一)概念上层建筑指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观点,以及适合这些观点的政治、法律等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筑反映经济基础。 其实就是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是指物质的基础,上层建筑是指精神层面的东西。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社会的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在阶级社会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二)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原始氏族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平等合作、共同消费的关系为基础,社会秩序由氏族成员按历来习俗进行调整,因而没有专门的武装集团和暴力机构这样的政治上层建筑。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每一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自己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建立的。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一定的历史继承性。政治上层建筑表面上表现为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脱离社会的独立力量。观念上层建筑,特别是哲学等意识形态距离经济基础比较远,往往以曲折的形式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它们归根结柢都是由经济基础所产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于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封建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地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以资产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则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上层建筑或慢或快也要发生变革。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决定了上层建筑要发生相应的量变和部分质变。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为另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所代替的根本质变,决定着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上层建筑各个组成部分变化的过程不尽相同。直接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一般较快,而观念上层建筑的变革则一般较慢。

经济基础为什么决定上层建筑?

其实就是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是指物质的基础,上层建筑是指精神层面的东西。没有物质作为基础,就没有资格谈精神。当一个国家的人民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谈教育、艺术……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经济基础稳固了,上层建筑才能发展。所以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社会的基础是该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等三个方面,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首要的、决定的部分。而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复杂庞大的体系,由该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两个部分组成。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扩展资料: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这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的胚芽。这里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现实的经济生活。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和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市民社会概念进一步具体化了,已接近于"生产关系"概念。

上层建筑的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哪部分内容?

其实就是物质决定意识。只有经济基础稳固了,上层建筑才能发展。(一)概念上层建筑指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观点,以及适合这些观点的政治、法律等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筑反映经济基础。 其实就是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是指物质的基础,上层建筑是指精神层面的东西。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社会的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在阶级社会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二)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原始氏族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平等合作、共同消费的关系为基础,社会秩序由氏族成员按历来习俗进行调整,因而没有专门的武装集团和暴力机构这样的政治上层建筑。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每一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自己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建立的。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一定的历史继承性。政治上层建筑表面上表现为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脱离社会的独立力量。观念上层建筑,特别是哲学等意识形态距离经济基础比较远,往往以曲折的形式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它们归根结柢都是由经济基础所产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于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封建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地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以资产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则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上层建筑或慢或快也要发生变革。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决定了上层建筑要发生相应的量变和部分质变。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为另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所代替的根本质变,决定着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上层建筑各个组成部分变化的过程不尽相同。直接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一般较快,而观念上层建筑的变革则一般较慢。

上层建筑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的性质取决于a.是否有效地为经济基础服务

经济基础是指:其实就是生产关系,只是相对于生产力,我们讲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我们讲经济基础,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一对,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一对。上层建筑是指: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指社会的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观念上层建筑(无形的)和政治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法院、政府机关(有形的)等政治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模一样)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表现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和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第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的上层建筑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不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的上层建筑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第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不断的矛盾运动着。

如何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

这句话是根据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经济基础是指物质的基础,上层建筑是指精神层面的东西。没有物质作为基础,就没有资格谈精神。当一个国家的人民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谈教育、艺术等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经济基础稳固了,上层建筑才能发展。所以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社会的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在阶级社会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一定社会的基础是该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等三个方面,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首要的、决定的部分。而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复杂庞大的体系,由该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两个部分组成;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政治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主要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构和政党、社会集团等,其中国家政权是核心;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上层建筑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思想理论根据,政治上层建筑为观念上层建筑的传播和实施提供重要的保证。政治上层建筑作为思想的"物质附属物"是通过人们意识自觉建立的,它一经形成又强烈影响观念上层建筑,要求一定的观念上层建筑与它相适应;恩格斯指出:国家政权等是"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国家一旦成了对社会的独立力量,马上就产生了新的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上层建筑具有阶级性。同一社会形态存在着不同阶级的政治组织和意识形态,它反映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复杂性和经济关系的对立性。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统治阶级的思想则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无阶级社会,经济关系不具有对立性,上层建筑也不存在阶级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为什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指社会的基本构成方式, 经济基础是由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该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制度。 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不是一社会现存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指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诸方面的总和。它不包括旧的生产关系的残余或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因为占有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能直接规定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性策和整个社会的性质,才能明确区分不同的社会形态。 -----------------------------------------------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各种制度、设施和意识形态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 表现在:1、一定的制度、设施、是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建立起来的。2、一的意识形态,又 总是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设施,以获得和凭借一下的手段和工具,使它得到广泛的传播,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成为支配人们的强有力的精神力量。3、一制度和设施,一经建立,又会反过来影响意识形态。一种新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出现,会产生新的政治、法律的社会观点,并强烈地影响其他各种意识形态。 ---------------------------------------------- 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中,首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它的产生、发展和变革,都不能从它本身来解释,而只能由它的经济基础来说明。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派生的,所以,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内容,就决定自己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 -----------------------------------------------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表现在: 1、当一种新的上层建筑 刚刚建立起来,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同自己的经济基础基本上相适应,但也有不完善的环节和方面;2、经济基础是变化的,当它处在相对稳定的阶段,在量变和部分质变的时候,也要求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和进行局部的调整;3、当某种社会形态已经走向腐朽,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就会同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经济基础的变革的客观要求形成尖锐的对抗。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对上层建筑加以根本的变革,建立适应新的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为什么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上层建筑是指社会制度、法律、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形式。经济基础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层建筑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具体原因如下:首先,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的经济基础对应着不同的上层建筑,比如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下的上层建筑就是以资本家为中心的私有制经济、政治体制和文化价值观。其次,经济基础的变化会带来上层建筑的适应性变化。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上层建筑需要调整自己的结构和内容,以适应新的经济现实。例如在工业化时期,随着机器的普及,劳动力从手工劳动转向机器化生产,上层建筑也必须相应地进行变革,形成了大规模的工会组织和社会保障制度。最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经济基础的变化会影响到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的变化也会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例如,法律制度的改革可以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总之,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变化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历史必然性。只有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时,社会才能够不断发展和进步。

如何举例说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影响社会发展的诸因素在此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包括地理环境、人口条件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x0dx0a地理环境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表现在: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场所,是人的存在和活动的基础,离开地理环境,人类就不能生存,更谈不上发展。首先,地理环境能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其次,地理环境能决定生产部门的分布从而形成某一地区生产的特点。再次,地理环境能制约一个国家生产发展的潜力。 x0dx0a地理环境对社会的发展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因为,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一个社会制度的性质是由这个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变化;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受社会的制约,与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是紧密相关的。 x0dx0a人口因素对社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第一,人口是社会物质生产的自然基础。没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就不可能有物质生产,也形成不了人类社会,更谈不上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人口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条件。第二,不同的人口状况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首先,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人口数量应是同社会的生产和科技水平要求相适应的人口数量。其次,人口素质越高就越能适应生产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就越能推动社会的发展。 x0dx0a人口状况对社会发展不能起决定性作用:人口状况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人口状况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人口状况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必须通过物质生产,因而必然要受到物质生产的制约。 x0dx0a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它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是特定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① x0dx0a第一,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既是人类和人类社会产生和存在的基础。 x0dx0a第二,生产方式是社会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基础。 x0dx0a第三,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首先,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性质的社会制度。这是因为生产方式实际上是社会的经济基础,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思想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基础决定的,而且要由这个基础得到说明。其次,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生产方式的变化是由生产力发展引起的,当一种生产方式被另一种生产方式所代替,就意味着旧的社会制度被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 x0dx0a第四,生产方式对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能起制约作用。 x0dx0ax0dx0a怎样理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为什么说它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x0dx0a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是指: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上层建筑依赖于经济基础,又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 x0dx0a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 x0dx0a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一定的经济基础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上层建筑为它的巩固和发展服务。 x0dx0a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或早或晚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 x0dx0a再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必然或迟或早也要发生改变;经济基础还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的方向。 x0dx0a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 x0dx0a当它沿着与经济基础发展的同一方向起作用时,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 x0dx0a当它沿着与经济基础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时,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 x0dx0a当上层建筑所服务的经济基础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的或进步的力量;反之,就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消极的或反动的力量。 x0dx0a当上层建筑严重地阻碍经济基础实现变革的时候,上层建筑的革新,对于经济基础的发展就有巨大的反作用。 x0dx0a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只有运用这一规律,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及其实质。 x0dx0a首先,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既相适应又有矛盾,那末,我们就要及时地自觉地调整和改革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某些方面和环节,使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协调地向前发展。 x0dx0a其次,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的性质和运动特点决定了这一改革绝不能采取使国家和社会生活发生激烈震荡的阶级斗争方式,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对政治上层建筑中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以使之不断完善。x0dx0a这样说吧 x0dx0a原始社会中,大家没有单独与社会斗争的力量,只能较为平等的相互协助。这其中的“力量”这生产了,“平等的相互协助”就是生产关系。 x0dx0a某个单体力量大,打猎作用重要,就是生产力强,大家举荐其当首领,就是生产关系。 x0dx0a再比如:美国很多政府人员是某个财团或家族的利益代言人。他们有足够的经济资源(经济基础),就能在影响政府决策或者然代言人制定符合他们的法规制度(上层建筑) x0dx0a不知你明白了没有?o(∩_∩)o...x0dx0a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x0dx0a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 x0dx0a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 x0dx0a思想上层建筑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等。 x0dx0a上层建筑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统一。

适合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能推动社会发展这句话对吗

适合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能推动社会发展这句话是对的。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和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2、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的上层建筑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不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的上层建筑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不断的矛盾运动着。4、经济基础即社会核心生产力为基础的的经济结构总和。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力决定了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与“上层建筑”相对,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5、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之和。它包括阶级关系(基础关系)、维护这种关系的国家机器、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等。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对立统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出自哪里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出自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这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的胚芽。这里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现实的经济生活。扩展资料: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和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圣家族》中,市民社会概念进一步具体化了,已接近于“生产关系”概念。在1845~1846年他们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形成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经济基础是由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它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该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制度,而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它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中,首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它的产生、发展和变革,都不能从它本身来解释,而只能由它的经济基础来说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派生的,所以,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内容,就决定自己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什么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

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1、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社会的基础;2、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在阶级社会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表现在: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原始氏族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平等合作、共同消费的关系为基础,社会秩序由氏族成员按历来习俗进行调整,因而没有专门的武装集团和暴力机构这样的政治上层建筑。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每一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自己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建立的。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一定的历史继承性。政治上层建筑表面上表现为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脱离社会的独立力量。观念上层建筑,特别是哲学等意识形态距离经济基础比较远,往往以曲折的形式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它们归根结柢都是由经济基础所产生。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于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封建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地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以资产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则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上层建筑或慢或快也要发生变革。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决定了上层建筑要发生相应的量变和部分质变。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为另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所代替的根本质变,决定着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上层建筑各个组成部分变化的过程不尽相同。直接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一般较快,而观念上层建筑的变革则一般较慢。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成为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力量,促进自己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同时向阻碍、威胁自己经济基础发展的其他经济关系、政治势力和意识形态进行斗争。政治上层建筑运用强制手段,把人们的行为控制在一定秩序的范围内。观念上层建筑则利用舆论工具,论证自己经济、政治制度的合理性,规范和控制人们的思想与行动。统治阶级凭借整个上层建筑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交互作用中,从根源和派生的关系上看,经济基础是原因,上层建筑是结果。但从具体历史过程的复杂因果链条看,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要求上层建筑同自己相适合,以利于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经济基础及其发展的需要,否则就不能长期存在下去。这就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唯物史观既反对否定经济基础决定作用的唯心主义,又反对否定上层建筑反作用的形而上学观点。这两种观点都是违背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它们的矛盾运动。这一矛盾运动贯穿了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要经历一段逐步完善的过程;直接受生产力所推动的经济基础相对于上层建筑来说是易变的,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是比较稳定的,往往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变更。结果就形成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既相适合又不相适合的矛盾运动。在两者基本适合中出现的局部性矛盾,可以在同一社会制度的范围内加以调整。当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已经变成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要求根本变革的客观趋势之间就发生了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在阶级社会,这个矛盾表现为代表先进生产关系、反映经济基础变革要求的进步阶级和代表腐朽生产关系并运用上层建筑的力量阻碍变革的反动阶级之间的激烈的阶级斗争。这一矛盾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推翻旧政权,根本改变旧上层建筑才能获得解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制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依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同样适合于社会主义社会。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产生、它们之间矛盾的性质和解决的途径都具有特殊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先于自己的经济基础而产生,并成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政治前提。这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一般表现为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力量进行调整和克服,而不像在私有制社会那样要根本改变社会制度才能解决。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前提下,对自己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同于以往社会的巨大反作用。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互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能够促进它的经济基础的迅速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并向共产主义过渡。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确切意思是什么?

  (1)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具体表现在:①经济基础的需要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②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由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因而它必然在上层建筑领域也占统治地位,并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③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及其方向。  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由于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独立性,其改变有早有晚、有快有慢。这种情况决定了上层建筑中思想文化领域里新旧斗争的长期性。  (2) 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①从服务的方向上看,一方面保护和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排除反对自己的对立物。②从服务的方式看,上层建筑通过法律、经济、思想等手段的调控来为经济基础服务。③从服务的效果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有促进、阻碍两种情况。  (3) 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取决于它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归根到底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则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里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上层建筑中的核心政治力量,其先进性的发挥,就集中表现在它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这是因为:新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总有某些不完善的地方;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使它有脱离经济基础的倾向;经济基础的变化不会立即在上层建筑中得到反映;上层建筑仍然维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  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规律的内容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的主要内容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发展方向,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取决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要求,这一规律表明,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变化发展,上层建筑是否需要改革以及改革的形式和方向,都取决于经济基础的状况。  4. 正确认识这一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1)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也是我们观察和研究社会历史的一把钥匙,每一历史时期的上层建筑都能从经济基础中得到科学的说明。(2)这一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根据。(3)这一规律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政治体制属于上层建筑。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引起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改革对于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4)这一规律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自觉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依据。

经济基础为什么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意思是物质决定意识,只有经济基础稳固了,上层建筑才能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筑反映经济基础,其实就是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是指物质的基础,上层建筑是指精神层面的东西。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于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的性质。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上层建筑或慢或快也要发生变革。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决定了上层建筑要发生相应的量变和部分质变。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这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的胚芽,这里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现实的经济生活。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和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市民社会概念进一步具体化了,已接近于"生产关系"概念。

什么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意思是: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于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的性质。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上层建筑或慢或快也要发生变革。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决定了上层建筑要发生相应的量变和部分质变。扩展资料: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生产力决定了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与“上层建筑”相对,是社会结构两个基本层次之一、社会生活两个基本领域之一。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等的总和。它包括阶级关系(基础关系)、维护这种关系的国家机器、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和土地制度有关的改革属于生产力.生产关系.还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和土地制度有关的改革属于属于生产关系。1、土地制度改革一般都是改革土地所有制,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讲的是政治体制,生产力生产关系是经济体制。经济基础是指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对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属于社会物质关系。生产关系是在物质生产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哲学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得出了人类从原始社会演化为奴隶社会、封建地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结论。拓展资料生产可以分为两个部分,那些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那些不这样做,经济基础是部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当然,那些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由此看来,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上层建筑体系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治法律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和设施。上层建筑具有明显的阶级性,所以对统治阶级的服务包括物质层面和意识层面。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条件的规律(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条件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作用,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当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时,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改革。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表现在: 当一种新的上层建筑刚刚建立起来,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同自己的经济基础基本上相适应,但也有不完善的环节和方面; 当某种社会形态已经走向腐朽,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都包括什么内容啊

上层建筑的含义: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它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 上层建筑的构成: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中,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思想上层建筑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等。 上层建筑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统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经济基础是第一性的,是上层建筑的根源;上层建筑是第二性的,是经济基础的派生物。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出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②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必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 ③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着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上层建筑变化发展的方向由经济基础决定,当着某种经济基础向上发展的时候,它的上层建筑也处于前进之中;当着某种经济基础走向没落的时候,它的上层建筑也日渐腐朽。经济基础的根本质变决定全部上层建筑也必然或迟或快地发生根本质变;经济基础的部分质变也决定上层建筑要发生部分质变。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2201636.html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指社会的基本构成方式, 经济基础是由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该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制度。 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不是一社会现存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指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诸方面的总和。它不包括旧的生产关系的残余或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因为占有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能直接规定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性策和整个社会的性质,才能明确区分不同的社会形态。 -----------------------------------------------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各种制度、设施和意识形态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 表现在:1、一定的制度、设施、是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建立起来的。2、一的意识形态,又 总是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设施,以获得和凭借一下的手段和工具,使它得到广泛的传播,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成为支配人们的强有力的精神力量。3、一制度和设施,一经建立,又会反过来影响意识形态。一种新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出现,会产生新的政治、法律的社会观点,并强烈地影响其他各种意识形态。 ---------------------------------------------- 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中,首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它的产生、发展和变革,都不能从它本身来解释,而只能由它的经济基础来说明。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派生的,所以,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内容,就决定自己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内容。 -----------------------------------------------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表现在: 1、当一种新的上层建筑 刚刚建立起来,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同自己的经济基础基本上相适应,但也有不完善的环节和方面;2、经济基础是变化的,当它处在相对稳定的阶段,在量变和部分质变的时候,也要求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和进行局部的调整;3、当某种社会形态已经走向腐朽,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就会同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经济基础的变革的客观要求形成尖锐的对抗。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对上层建筑加以根本的变革,建立适应新的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上层建筑。

哲学里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分别是什么意思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经济基础是同物质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以上两个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结构的分析的主要哲学范畴。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何理解?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没有物质作为基础,就没有资格谈精神,当一个国家的人民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更不可能谈教育、艺术。1、物质基础物质(经济)基础是由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该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制度。2、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物质(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它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

零基础学习美国注会USCPA,这份备考攻略请收下!

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作为一门国际类考试,试卷的考题、教材书籍基本都是纯英文,尤其对于没有任何专业基础,以及英语水平不够的国内考生可是非常不友好,那么对于这类零基础考生,在学习USCPA时有哪些方法值得借鉴?一、先熟悉教材内容对于零基础考生而言,因为对于USCPA的考点内容都比较陌生,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的进入到备考状态中,建议大家在备考前应该先做一个详细的规划,同时也先好好了解USCPA教材的内容,把教材各章节的大纲进行初步熟悉,不要求全部理解,对每个知识点做到心中有数,打破对知识点的陌生感这样就足够了。二、提高英文水平要知道USCPA考试、以及教材书本基本都是全英文的,对此有不少英语基础不够的考生为方便会使用中文教材来学习,其实这点大家没必要去做。既然自己的英语水平不够,就应该好好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其实USCPA考试所涉及的专业英语词汇并不多,基本都是比较基础、简单的词汇,所以大家在备考是时候,使用英语教材来学习,同时也能大大提高自己英语水平,对USCPA考试也有极大帮助。三、时间安排报考USCPA国内考生有不少都是上班一族人士,因为他们白天上班,晚上偶尔加班,因此往往会存在备考时间不足的情况,对此,考生更需要合理做好时间安排的计划,比如如何合理利用上班、下班、周末等空闲时间来学习USCPA非常重要,从而进一步推进学习进度。四、报名网课如果备考时间不足,或者自己基础太差,考生不妨可以通过报名网课的形式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在网课老师的指导下,你会发现你的学习效率会大大提高,按照要求来学习,从而提高USCPA考试通过率。

USCPA报考条件是什么?零基础怎么备考?

目前,很多同学已经在为2022年uscpa报考工作做准备了,与国内财会考试相比,uscpa报考条件相对较高,那么参加uscpa考试需要符合哪些要求?USCPA的报考条件是什么?USCPA各个州的报考条件均不相同,报考条件涉及总学分、会计学分、商业学分、教育程度、最低报考年龄等等。各个州中,除了无限制报考年龄外,最低报考年龄为18岁;会计学分和商业学分最低大于等于12;教育程度最低学士学位(按国内标准最低为本科学历);会计学分的分值可用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经验代替。和国内不同的是,国内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USCPA满分100分,75分为及格。uscpa中国有考点吗?国内暂无USCPA考点,现在USCPA考试地点目前限于美国的领土或属地,亚洲考生多数选择在关岛和夏威夷参加考试。USCPA考试时间一年按照四个季度,分为四个Testwindow开放考试,除了每年的3、6、9、12月不能考以外其他每个月都能考试。其中要注意的是考试时间不能是美国国家假日,同时每一周六周日不开放考试。uscpa零基础怎么备考?1、学习要有计划在以往的考试里,不少零基础考生连教材内容都没看懂,于是就迫不及待的考试不断做题了,并且做题也没有目的性,这样盲目做题并不会带来任何效果。正确做法,作为零基础考生,因为基础功底比较薄弱,因此首先就要对教材内容进行初步了解,根据各章节的内容,来制定属于自己的学习计划,然后有针对性的做题,弥补自己存在的不足,提升学习效率。2、合理分配学习时间对于平时工作比较忙,没有太多时间学习USCPA的人士,会将备考时间统一安排某一时间段集中进行学习,这要毫无规律的去学习,学习的效果是明显不能提高的。学习讲求的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每天合理分配好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这样学习效率才会大大提高。

管理学基础期末考题考察到:在当今企业生产模式中,斯金纳强化理论四种行为改造方式:正强化、负强化、自

斯金纳提出的四种行为改造方式分别是正强化,负强化,自然消退,惩罚强化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斯金纳提出的一种重要的行为改造激励理论。他认为,人就像一个“黑箱”,内在的心理状态犹如黑箱里的东西是不可知的。因此他提出,控制和预测人的行为无需了解人的内在状态和心理过程,只需研究和解释人的行为的形成机制,通过控制强化物来控制行为,使所需要的行为重复出现并得到加强,使不重要的行为得到削弱或消失。斯金纳将强化看成是增强某种反应、某种行为概率的手段,是保持行为和塑造行为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利用强化手段来改造行为,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方式:1.正强化,是指在行为发生后,运用刺激因素肯定这一行为,使公务员感到满足了他的某种需要,从而使这种行为得到巩固和加强,使之再发生、增大的一种行为改造方式。正强化又叫积极强化,刺激因素则包括表扬、赞赏、认可、晋升、加薪、分配更有义的工作。应用正强化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所选强化物要恰当,要对被强化对象有吸引力和激励效果。(2)强化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要让被强化者知道被鼓励和希望的行为。2.负强化,是指某一不良组织要求和组织目标的行为发生后,运用某种刺激因素,立即消除某种令人不愉快、烦恼的事件或环境,预先告知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或不良绩效可能产生的后果,要求公务员按允许的方式行事,以避免产生不良的后果,既减少或消除了不良行为后果的产生,也增加了符合要求的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因此,负强化和正强化是一致的,它不是惩罚,如某个公务员如果上班迟到,就受批评;如果按时上班,就不受批评。应用负强化,通过去除不利影响来鼓励某一行为时,要待这一行为出现时再去除方能奏效,以使被强化者明白行为和后者的联系。3.惩罚,是指在某一行为发生后,用某些刺激因素使行为者感到痛苦或不快,以表示对这类行为的反对和否定,从而减少和消除这些行为发生的可能性的一种行为改造方式。刺激因素包括批评、降薪、罚款、降职等有强制性和威胁性的结果。4.自然消退,是指撤销对成员某些行为的强化,或在行为发生后不加理睬,不闻不问,既不给予正强化,也不给予负强化,使其感到自己的行为得不到承认或认同,从而使这一行为慢慢地自然消失的行为改造方式。如下级奉承上级,如果上级不理他,时间长了,下级自觉没趣就不再奉承上级了;又如公务员做了一件好事,如果上级和同事不加赞赏,做好事的行为自然就会消失。

没有任何会计基础的人,如何入门学习会计知识,应当看那些书,考什么证书

在当今社会中,职场相互竞争残忍,没有一种技能,没有学历证书,就算你说破天也没用,虽说社会需要的不只是一张证件,更需要看你有多少的能力,能搞定多大的事情。但是证书证至少是块敲门砖,关键时候能防身。 新时代的会计人,应该具备哪些技能?有哪些值得考的证书呢?接下来让高顿财税学院Andy老师为你具体说说吧,为你推荐以下五种证书。还不知道自己是不适合学习ACCA,戳:学前评估一、ACCA全称:中文: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英文: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ACCA定义:ACCA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及最有影响力的专业会计师组织之一,也是在运作上通向国际化及发展最快的会计师专业团体。目前已在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设立了分部、办事处及联络处。在170多个国家共设有300多个考点,拥有学生和会员超过二十五万人。ACCA课程全面、完善及先进兼备,现已被联合国采用作为全球会计课程的蓝本。ACCA发展史: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是当今世界上规模**、发展最快的全球性专业会计师组织,目前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32.6万多名学员和12.2万多名会员。ACCA的宗旨是为那些愿意在财会、金融和管理领域一展宏图的能人志士,在其职业生涯的全程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机会。ACCA在全球拥有近80个代表处和服务中心,通过这个网络,为40多万ACCA学员和会员的职业生涯全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ACCA在全球与50多家组织和机构建立了会计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以此为依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和一系列的服务,推广全球专业标准、促进会计行业发展、提升会计师在工作场所的价值。另外,ACCA与全球470多家注册的培训机构、近8500家ACCA认证雇主有着密切的合作。小编再送一个2019ACCA资料包,可以分享给小伙伴,自提,戳:ACCA资料【新手指南】+内部讲义+解析音频二、注册会计师证(CPA)注会证书不是万能的,但是有了注会证书,你却有不同的发展。注会证是会计里的高级别,证书考下来,你基本就可以靠证来赚钱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一般都会被看成具有较好的财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才,很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考试内容:伦理和职业道德标准、投资工具(含数量分析方法、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及公司金融)、资产估值(包括权益类证券产品、固定收益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他类投资产品)、投资组合管理及投资业绩报告。全世界公认金融投资行业最高等级证书――CFA是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证书。凭此证书可应聘投行、证券公司、基金、外企、上市公司、银行金融机构、世界500强等企业工作,从事国际高级金融分析、投资与管理工作。四、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考试内容:P1包含了财务报告、计划、业绩考核和控制等内容,主要讲述了外部财务报告决策(15%)(C级)、计划与预算和预测(30%)(C级)、业绩管理(20%)(C级)、成本管理(20%)(C级)、内部控制(15%)(C级)等5部分内容。P1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运营,提升内部竞争力和整体绩效:帮企业降低成本,提升利润,从而提高绩效。P2主要讲述的是财务决策,包含了.财务报表分析(25%)(C级)、公司财务(20%)(C级)、决策分析(20%)(C级)、风险管理(10%)(C级)、投资决策(15%)(C级)、职业道德(10%)(C级)等6部分内容。P2主要是针对企业在资本市场怎么样获得利润最大化,向外部要利润:公司理财(投资、融资、控股)、风险管理、决策分析。就是公司挣钱以后,怎么样把这些钱,再生钱。报名条件:1、持有教育部认可的三年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2、持有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3、持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4、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证的CPA、国家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认证的中高级会计职称证书、ACCA的全面合格会员符合CMA学士学位的教育要求 五、中国精算师中国精算师是评估经济活动未来财务风险的专家,一直以来,但凡是涉及经济的,都几乎与高薪挂钩。精算师是目前中国最稀缺的人才,物以稀为贵,各大企业对于精算师都是趋之若鹜,所以只要拿到了中国精算师证书,高薪的职业也是唾手可得。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会计零基础怎样学做账

会计零基础学习做账方法如下:1、搞清楚适用的财务制度要设立新账,必须搞清楚新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由此来确定企业适合的会计制度。除了一些特别的行业如医疗、事业单位等,推荐使用小企业会计制度,操作比较简单。2、需要购买的物品做账的初期还是需要购买一些办公用品的,账本2-5本,记账凭证若干,黑红色笔各一只,公司财务章,电脑一台,财务软件一套。3、设立账本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不同,需要设立的账本多少也不一样。企业的规模越大,流程越复杂,需要设立的账本就越多。反之,如果一个很小的企业,也就是新手经常遇见的企业,很多时候只需要2本账,总账和明细账。4、初始就需要进账的事项有些东西最开始的时候就需要进账,比如注册资金、固定资产、还有购买第二步骤的物品的一些开办费用。这里需要让老板把这些事项的原始凭证准备好,如验资报告、购买固定资产时候的发票。另外注册资金会产生印花税,这个也需要在账本上体现。5、搞清楚需要缴纳的税收财务人员在小公司的最主要工作就是面对税务机关,所以你必须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搞清楚所需要缴纳的税收,以及到哪个税务机关报道,如何申报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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