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代码怎么样?

『壹』 重庆西南大学院校代码是多少 10635是国际代码,国内考生应该填5006 『贰』 新华社采集照片,异地照。给的表或卡上,需要填写哪些信息和代码我是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 学信网可能有!不行就问问导员啊! 『叁』 为什么西南大学的代码有0056和0556 本部和荣昌校区代码不同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肆』 重庆西南大学学院代码是多少 各地区好像不一样呢!你具体要看你们发的招生报 『伍』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的代码与西南大学一样吗 西南大学在重庆招复生代码具体为:制提前批免费师范教育专业、艺体类、本科一批、本科三批普通本科招生代码为5006;国防生、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应用技术本科)代码为5052;本科一批西南大学(农科类)代码为5004;本科二批荣昌校区代码为5068。少数民族预科的招生代码为5006。 『陆』 西南大学代码 现在在网上搜来到的5位数代码叫自做学校的全国代码,这与报考代码不同.学校都会发一本招生咨讯,每个学校前面的那3个数字就是报考代码,这就是我们要填的那个学校代码.你可以将书翻到报考院校最前面的那一页,看第一行.另外,同一学校在各省的报考代码都不一样,你得从书上找.而且专业代码都是两位数 『柒』 2017西南大学的院校代码 院校代码:10635。 西南大学由原教育部直属西南师范大学与原农业部直属西南农业大学于2005年合并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均溯源于1906年建立的川东师范学堂。1936年更名为四川省立教育学院。 1950年,四川省立教育学院师范、农学相关系科分别与1940年创办的国立女子师范学院、1946年创办的私立相辉文法学院等合并建立西南师范学院、西南农学院。 1985年,两校分别更名为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此后,重庆轻工业职工大学、四川畜牧兽医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相继并入。 (7)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代码扩展阅读 西南大学的教学建设: 据2016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西南大学共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重庆市特色专业33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2个、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6门、重庆市精品课程96门,有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 教育学、心理学、农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植物保护、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园艺、历史学、化学、农林经济管理、语言文学、物理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捌』 2013西南大学各专业代码 【西南大学各专业代码】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山下,是国家"211工程"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学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原西南师范大学与农业部直属重点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于2005年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均发轫于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之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中央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农业部和重庆市重点共建的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是一所传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部属高校,教育部直属72所高等学校之一,教育部与农业部共建的8所重点大学之一,国家免费师范教育试点的6所高校之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部署的重点建设的4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重庆片“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牵头单位;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合作院校之一,重庆市大学联盟的创始学校之一。 『玖』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的代码与西南大学一样吗 荣昌校区是西南大学直属的二级单位,但是招生不一样。肯定代码就不一样了 『拾』 2019西南大学各专业代码 各专业代码为:哲学类01,经济学类02,法学类03,教育学类04,文学类05,历史学类内06,理学类07,工学类08,农学类09,医学类10,管理学类12。 西南大学2019年新增6个招生大类,容分别是教育学类、生物技术(类)、水产类、动物医学类、动物生产类、市场营销(类)等6个大类。新设人工智能学院,增加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兽医学3个专业。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在人工智能学院,按智能科学与技术(类)大类招生。 院校在2019年将实施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教育学类(晏阳初实验班)、动物科学(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按照创新实验班进行招生,继续通过校内二次选拔的方式实施大文科类“吴宓班”、理工科类“袁隆平班”、农科类“神农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新增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实施单列代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单列代码招生,招生专业共有9个: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心理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不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证会作废吗?

到手证书作废。会计从业考试取消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跟证书挂钩,而是跟人挂钩,明确规定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也可能影响会计职称证的有效性,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证就会被作废,但随着继续教育的关注度持续提高,这一规定也不敢保证将来哪一天会被落实,没有会计职称证,也将彻底与会计行业告别。扩展资料:会计继续教育的审查事项: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请问会计证取消了还要继续教育吗?

会计证已经取消了,在2017年11月4日,随着会计法修订提案的通过,宣告着会计从业资格证正式取消,告别历史舞台。但要注意,已经持有会计资格证的人员,任然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虽然会计证已经取消了,但初级会计职称取缔会计证地位,成为会计行业门槛证书,想从事会计行业工作的人员,可以考取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当然,高顿君建议持有会计证人员也要考取初级会计职称,毕竟会计证已经淘汰了。初级会计职称已经降低了报名条件,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也是在校大学生唯一可以报考的职称类型证书。大学生考取初级会计职称后,不仅仅提升了自身能力,增加了就业机会,更是对以后从事会计工作增加了升职加薪的机会。从取消会证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对于会计人才的需求趋势也是越来越专业化,越来越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而用人单位对于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和专业化。所以,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光考取证书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促进企业高效财务管理的利器。更多关于会计证取消了还要继续教育吗,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6da8d1161583883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会计证取消了还要继续教育吗?

会计证已经取消了,在2017年11月4日,随着会计法修订提案的通过,宣告着会计从业资格证正式取消,告别历史舞台。但要注意,已经持有会计资格证的人员,任然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虽然会计证已经取消了,但初级会计职称取缔会计证地位,成为会计行业门槛证书,想从事会计行业工作的人员,可以考取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当然,高顿君建议持有会计证人员也要考取初级会计职称,毕竟会计证已经淘汰了。初级会计职称已经降低了报名条件,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也是在校大学生唯一可以报考的职称类型证书。大学生考取初级会计职称后,不仅仅提升了自身能力,增加了就业机会,更是对以后从事会计工作增加了升职加薪的机会。从取消会证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对于会计人才的需求趋势也是越来越专业化,越来越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而用人单位对于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和专业化。所以,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光考取证书还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促进企业高效财务管理的利器。更多关于会计证取消了还要继续教育吗,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6da8d1161583883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会计证取消后会计人员是否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证取消之后会计继续教育并没有取消,原有的证书依然有效,所以依然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更新会计专业能力,对会计人员发展自身的能力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会计证取消后国家对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了改革,但是并没有取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依然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且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变得更加的严格了,要求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在继续教育中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并且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也不局限在只是拥有会计证的人员,而是变为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也就是具备初级会计证、中级会计证书、高级会计证书的人员都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还包括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就是对于具备会计证的在职人员来说,更新会计知识体系,增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还有就是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会计证取消之后会计行业更加注重的是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道德素质,所以无论是否具备会计证都是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从会计继续教育的新规中可以看出,在会计证取消之后,已拿到会计相关证书的要通过继续教育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未拿到会计相关证书的要通过继续教育来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道德修养,让会计继续教育不再是形式,而是真正能够作用于会计人员培养的一项内容。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哪里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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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及内容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我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3年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内容及学分要求、方式及学分登记如下: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3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查看并学习。   (二)专业科目。应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见附件1)执行。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另外,对于财政部近期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等要予以重点关注。   三、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附件2)执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至2022四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四、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二)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继续教育,促进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市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质量的指导、考核、监督,并对各培训单位统一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各区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会计诚信平台”系统中本区所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个人学分进行审核确认。   (四)各涉农区财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动、指导、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增强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提升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附件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2.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   3.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2023年1月16日  原文标题: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8年天津武清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我为大家整理武清会计继续教育如何登录、如何学习、如何考试等内容供大家参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第一步:注册登录   1、凭卡登录   打开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网站后,点击导航栏“会计继续教育”按钮进入;选择您所在的地区进入,如果列表中没有显示您所在的地区名称,从列表下方输入继续教育卡号、密码后直接登录到所在的继续教育地区;如果您所在的地区需要用学员代码登录(我还没有学员代码),直输入您的学员代码,然后根据当地财政局要求交费后,开通课程;   2、补充信息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从事会计类工作但没有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如以前有会计上岗证的人员    第二步:网上学习   1、开通课堂   选择课程:点击课程列表下面的“讲座”按钮进入。注意:课程分企业会计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学员根据自己的单位性质选择对应的课程进行学习;   2、网上学习   听课效果:根据自身的网络环境选择窄带视频、宽带视频、宽屏视频、音频等不同的听课效果进入听课,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   选择本次需要学习的章节进入听课,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3、学满课时   点击“学习时间查看”,学完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三步:网上考试   学完规定学时后,需要参加考试的地区,点击“进入考试”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第四步:审核通过   网上考试合格后,到会计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无需参加考试,请在学满规定学时后,直接到会计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武清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和“天津深空网”(tjkj.cz.tj.gov.cn)。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有: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该类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该类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1、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查看并学习。2、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会计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登记1、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选择不同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分别采取对应的学分计量标准,并由相应的主体为其完成学分申请登记。2、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天津深空网”(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的应通过“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3、天津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人员未完成至2021三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体系

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已形成校、院两级的成人教育管理体系。全校现有教学管理人员130人,含分管教学副校长、继续教育学院管理人员、各学院分管副院长和成人教育办公室成员等,形成了一支以高、中级职称管理人员为骨干、实践经验丰富的成人教育教学管理队伍。学院实行普通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师资队伍一体化,在成人教育班级任课的教师均为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的骨干教师,诸多硕士生及博士生导师也为成人教育授课。

安徽注会继续教育方式

安徽注会继续教育方式为:1、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并点击“继续教育在线”模块,输入账号密码进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2、下载操作手册并按照手册的指引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内容规定,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其中投入法的继续教育形式指注册会计师参加面授培训和网络录播培训,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指与执业相关的专业活动及成果。本答案操作环境:品牌型号:联想X220系统版本:Windows7浏览器:谷歌Chrome该方法适用其它机型和系统浏览器

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院领导

张传明1955年3月生,安徽省凤台县人,1982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工业财务会计专业,1992年9月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982年起,在安徽财经大学任教,先后从事财务管理、企业财务分析、现代企业财务理论、财务专题、财务管理研究等课程的教学工作。2000年被评为管理学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理事、安徽省司法会计学会副会长、蚌埠市财政会计学会副会长,同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宋毅椿男,1955年11月生,安徽蚌埠人,1974-1978在建设兵团二师师部工作。1980年-1982年在安徽农学院学习,1982年-1986年在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从事植物分类研究工作,1986年9月调入安徽财经大学成教学院工作,先后担任视导科科长、招生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李志远男,1954年4月出生。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有: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理事、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成人教育杂志社副理事长。李志远同志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一直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经济学领域:在《税务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当代经济研究》、《经济问题探索》、《经济问题》、《财贸研究》、《江淮论坛》等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政治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学习指导书》(中国商业出版社2000年出版,获安徽财贸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现代货币银行学》、《现代货币银行学学习指导书》(中国商业出版社2001年出版,获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级、校级课题8项。

会计继续教育可以延迟多少年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高级会计师必须参加市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订下达。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当地一般会计人员(含具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以及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对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含金融企业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应根据不同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便各行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增强培训实效。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  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继续教育停止举办。  三、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采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管理专题——成本形态及量本利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预算法相关知识。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不少于12学时。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培训。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应当在选择培训课程后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培训费;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的,在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后,在培训开始前,到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指定的场所支付培训费。  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企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社会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以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行政事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由属地财政部门组织、委托的面授培训。  参加2015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培训机构面授教育的一般会计人员,其必修课程的考核实行考培分离,考试方式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考点进行集中机考,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集中机考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集中机考的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宁波市财政局编写的《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考试题库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集中机考由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委托当地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点或属地财政局指定的考点承担。会计学会应当与各社会培训机构签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协议以明确职责。未设考点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其他县区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内部会计人员较多、具备组织集中统一培训的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可以向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自行办班要求,在正式办班一个月前应当先行备案。备案时必须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其培训内容可以根据部门(单位)、企业集团实际确定,不受必修课程的限制。  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的自行培训,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单位)、企业集团下一年度的自行培训资格;受托的社会培训机构相应取消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和学分。  四、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确定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运行模式、管理规程和培训课程,负责全市网上培训课程的需求调研、课程开发的研讨论证、课件审核、课件上线,并商定全市网上培训统一收费标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做好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业务咨询、日常管理、培训情况的后台监控管理以及培训信息数据的交换、传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增大继续教育集中机考容量,逐年提高网上培训人员集中机考的抽考比例。

浙江我已经完成会计继续教育了为什么显示的是当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

我广东的,也是出现这情况,打电话去当地区的会计办事处,叫多等几天,但我都等一个月了,还是没解决哦,有朋友知道如何解决吗?

宁波会计证网上继续教育在哪里报名,详细一点,最好有过程

宁波财税网会计之窗

华师继续教育全日制怎么样?

1. 急!请问华南师范大学的开放学院是通过成人高考入学,全日制的成人本科吗现在华师还有全日制成人本科吗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是属于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的,开放学院不需要经过成人高考即可报读,是全日制的,但开放学院毕业证属于自学考试毕业证,跟一般的自考没什么差异。 成人高考则是成人大学毕业证。教学质量问题,开放学院与成人高考的差异不大。论文凭含金量来说,应该是成人本科高一点。华师还有全日制成人本科的。 (1)华师继续教育全日制扩展阅读: 华南师范大学,简称“华南师大”,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广东省人民 *** 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广东省重点大学、中国 *** 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中国100所首批联入CERNET和INTERNET网的高校之一。 学校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图书374万册;设有25个二级学院,84个本科专业; 2. 华师大学前教育全日制自考班学制是几年 一般都是3年 3. 考取华师大网络教育学院要全日制上学吗 肯定不能和全国统招的比撒。。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要是一样 大家还考什么高考? 4. 关于华师大自考全日制 既然在广州 就选择近一点的学校自考啦 5. 华师大开放学院是不是公立的,全日制学校 华师大开放学院, 是公立的, 但不是全日制学校。 就算是日间上课, 拿到的文凭, 仍是非全日制的。 6. 请问华师的在职研究生跟全日制的试题一样吗 攻读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四大优势一、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学费较低。报考非全日制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学费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相比,要低很多。这样的话,在职人员面临的经济压力就不是很大,而且非全日制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员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工作赚到的钱也可以解决自己的生活费,这对于在职人员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二、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在工作的同时也可以报考非全日制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这样工作与学习是不会冲突的。待修完华南师范大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以后,如果在职学员的工作经验也满足申硕要求,那么在职学员就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考试。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用最短的时间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三、可以将学到的理论在基础应用到工作中。一般而言,应届生本来就是没有工作经验的,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边工作边学习,就可以将学到的理论基础应用到工作中。这样的话,应届生就可以在工作中更加能得心应手,对于迅速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四、拓展人脉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项目的课程班中,都是行业圈子里的精英人士,在职人员不仅可以通过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而且还可以见识到不同行业的精英份子。不管你是经理,还是小职员,都能在同样的学习环境里面遇到广阔的人脉,从而集结高层次的人脉圈。 7.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这学校怎么样读自考全日制是在那个校区。 继续教育是全日制的,我是本校生跟华师南院的本科生住在同一栋宿舍的,是不错的学校学习风气不错 8. 华师有专升本全日制的吗 估计没有,你可以在教育考试院官网去查询确认下。 9.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好不好是全日制教学吗 到我空间看招生简章 1.口碑不错 2.业余 10. 华师全日制自考 成考很少有全日制的招生计划,自考也没有全日制,如果是全日制自考,其实就是自考辅导班,自考学历都是成人学历,如果报名,一定咨询明白了。

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怎么弄

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可以由单位统一办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单位不负责统一办理的话,可以自行联系医学会办理。医学相关人员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因而具有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详细文件如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分,所获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不区分I、Ⅱ类学分)。产假每年应完成学分10分(不区别I、Ⅱ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民办医院及个体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继续医学教育。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获I、Ⅱ类学分要求按单位分类如下:1、医、技、药类专业技术人员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完成市(州)级以上Ⅰ类学分6学分,五年内完成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9~10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2、护理人员 县级医疗单位各级护理人员每年至少完成市(州)级以上Ⅰ类学分6学分,Ⅱ类学分中9~10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3、乡镇以下基层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基层医疗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学分。

中医药继续教育网怎么激活学习卡

中医药继续教育网激活学习卡方法是:1、打开中医药继续教育网;2、填写会计证号;3、将您所购买的继续教育学习卡上的卡号密码输入到相应位置;4、点击确定完成激活。中医药继续教育网学员可以通过您的个人主页的学习记录查询学分情况。

关于好医生继续教育的。我只有学分卡然后学了课程之后查不到。还有IC卡关联是怎么回事 我那个IC卡关联弄不

你应该用的是华医网的科教管理系统。。这个IC卡不用关联。你选择申请学分后,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拿到学分就可以了。。后面可以不管他。然后学分导入系统还是比较慢,需要过段时间才知道。 扩展资料: 一、好医生的资源和优势(E-Marketing) ·专业、强大的医学数据库资源和医生培训资源和经验 ·网络技术应用于医药行业的专业性 ·把网站建设成为高效学术交流平台的操作思想和执行经验 ·针对乡村医生学历和10年技能的全套培训项目 ·对医生提供服务的专业性 ·推广大型学术交流平台的强大渠道和资源 二、学术交流汇集: ·十三年的网络专业医学资讯和教育平台、百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 ·百万级专业医务会员、千余名国家级权威专家顾问 ·Elsevier / Wolters Kluwer / BMJ 等国际医学出版和资讯集团的战略合作 三、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建起全国首家、最权威、最深入的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平台,获得对专科医生学术影响的最大化 ·好医生是卫生部批准的第1家有资格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单位; ·好医生经卫生部批准有权授予国家1类学分和省级2类学分; ·每个CME项目学习考试并获得学分证书人数达:平均1万人;最高达到5万。 ·每个医生学习-考试-拿到学分证书平均历时3个月。 四、好医生社区医生教育项目的优点: ·整体化服务:提供从前到后一系列的整合服务,极大提高资源利用率 ·政策立项:政府项目委托,各级卫生部门的组织和执行协调 ·召集医生:行政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相互配合,保证参会医生人数 ·会务执行:遍布全国的办事机构和相应执行人员,专职项目经理和团队 ·学术课件:权威专家制定的社区教育纲要以及六位一体的教学内容 ·学术体现:富有多年与企业和学术界合作经验的医学编辑团队 ·营销配合:项目互动设计环节极大的提高了营销效率与参与度 ·后续跟进:高效的数据库管理与跟踪,呼叫中心、直邮、小型团体活动的策划等 五、好医生Online-CME 优势: ·覆盖73个学科领域,2级学科覆盖率100%、3级学科覆盖率95% ·覆盖全国范围1400多万名专业会员,成功为200万人次的医生提供了继续医学教育服务 ·每年在好医生网站上发布近500个国家级项目和近1,000个省级项目(发放国家级1类和省级2类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200多个卫生管理机构与"好医生"有合作关系 ·拥有2,500多位医学专家支持队伍

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如何关联?

你应该用的是华医网的科教管理系统,这个IC卡不用关联。你选择申请学分后,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拿到学分就可以了,后面可以不管他。然后学分导入系统还是比较慢,需要过段时间才知道。好医生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IC卡常见问题1.什么是学习卡? _学习卡是您在申请学分时用来支付费用的付费卡。为保证您的权益。有几点说明,请特别关注:1)购买学习卡时,请务必核实学习卡的有效期、可申请学分分值及类型。2)学习卡不可重复充值,使用完毕此卡即作废。2.为什么输入正确的学习卡卡号和密码,仍然提交不成功? _请参考如下情况:1)学习卡有学习期限,请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您的学习卡是否还在有效期内2)每张学习卡只限一人使用,已申请过学分的学习卡无法为其他人申请学分3)若因其它情况提交不成功,请联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810-5790。3.如何购买学习卡? _您可以通过当地购卡与网上购卡和两种方式,购买好医生学习卡。开通了网上购卡的地区,即时付费即时在线收到学习卡号与密码。4.什么是IC卡? _IC卡是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管理卡",用于记录学员通过不同途径参加继教活动所获得的学分。5.为什么无法关联IC卡? _医院上传至好医生ICME数据库内的信息即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与您在好医生网上注册的信息需一致方可关联成功 有如下几种情况,请核对:1)确认您输入的IC卡号是否正确,IC卡是9位,卡号中的数字:只有"零",没有大写字母"O"、会有数字"1"和大写字母"I"的 区别,请核实再输入;2)如果您在网站的注册信息与您单位继教管理人员提供给网站的信息不一致,请您致电400-810-5790核对信息,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传 真至010-82093169;传真完毕请与网站联系,确认信息更改成功后,再进行IC卡关联操作。注意: _1)如果您已经有单位提供的好医生IC卡,请您尽快登录好医生网站进行IC卡关联,有助于您的学分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中查 询到。2)学员IC卡关联24小时以上,可从IC卡中查询到已申请的学分"

怎样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

 购卡时不需要身份证件,但是使用时需要身份证件,如果身份证件登录错误,完成继续教育不是自己的。  继续教育只要完成即可,方式可以多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关于好医生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的问题?

你应该用的是华医网的科教管理系统,这个IC卡不用关联。你选择申请学分后,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拿到学分就可以了,后面可以不管他。然后学分导入系统还是比较慢,需要过段时间才知道。好医生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卡IC卡常见问题1.什么是学习卡? _学习卡是您在申请学分时用来支付费用的付费卡。为保证您的权益。有几点说明,请特别关注:1)购买学习卡时,请务必核实学习卡的有效期、可申请学分分值及类型。2)学习卡不可重复充值,使用完毕此卡即作废。2.为什么输入正确的学习卡卡号和密码,仍然提交不成功? _请参考如下情况:1)学习卡有学习期限,请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您的学习卡是否还在有效期内2)每张学习卡只限一人使用,已申请过学分的学习卡无法为其他人申请学分3)若因其它情况提交不成功,请联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810-5790。3.如何购买学习卡? _您可以通过当地购卡与网上购卡和两种方式,购买好医生学习卡。开通了网上购卡的地区,即时付费即时在线收到学习卡号与密码。4.什么是IC卡? _IC卡是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管理卡",用于记录学员通过不同途径参加继教活动所获得的学分。5.为什么无法关联IC卡? _医院上传至好医生ICME数据库内的信息即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与您在好医生网上注册的信息需一致方可关联成功 有如下几种情况,请核对:1)确认您输入的IC卡号是否正确,IC卡是9位,卡号中的数字:只有"零",没有大写字母"O"、会有数字"1"和大写字母"I"的 区别,请核实再输入;2)如果您在网站的注册信息与您单位继教管理人员提供给网站的信息不一致,请您致电400-810-5790核对信息,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传 真至010-82093169;传真完毕请与网站联系,确认信息更改成功后,再进行IC卡关联操作。注意: _1)如果您已经有单位提供的好医生IC卡,请您尽快登录好医生网站进行IC卡关联,有助于您的学分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中查 询到。2)学员IC卡关联24小时以上,可从IC卡中查询到已申请的学分"

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中心怎么样?

⑴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到底怎么样, 希望大家能真心评价一下。、 谢谢各位 学校还是挺好的,主要是学习氛围还是比较好的,老师也不错,都是本部过来的老版师,院长都特别负责。权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ohai Campus),简称河北农大渤海校区,其总校河北农业大学是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 河北农大渤海校区是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 河北农大渤海校区坐落在渤海新区黄骅新城中心地带的科教园区,紧邻渤海公园风景区和CBD企业总部,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900亩,规划建筑面积53.89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投资6亿元,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超过15亿元。校区建设规划以“生态、人文、创新”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打造“水城中的绿洲,绿洲中的校园”这一主题,校园南区集中展现了“一轴八景十二园”的园林式景观特色,绿化率达到了56.9% ⑵ 河北农业大学专升本 专升本有两大类型: 第一大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详见:统招专升本),专考试对象仅限属于各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个别省份如河北省称之普通高校专接本,广东省称之普通高校专插本,江苏省称之普通高校专转本,其余省份皆称之为普通高校专升本。; 第二大类是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四种途径:包括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业余,函授)、网络教育专升本(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 ⑶ 河北农业大学具 *** 置在哪 学校地址(有多个校区):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段52号,河北省沧州市中捷产业园区渤海路1号 更多学校信息: 中文名:河北农业大学 英文名: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简称:河北农大(AUH) 创办时间:1902年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农林类 属性:省部共建高校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省属重点大学 知名校友:赵金铎,柳宝全,刘旭,董玉琛,杨志峰,赵春江,郭子建,魏立华,石嫣等 主要院系:农学院、林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理学院、商学院、海洋学院等 学校代码:11920 主要奖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73项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 ,国家二等奖6项 ,授权专利190项 (3)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中心扩展阅读: 学校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 根据2014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国家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 1,国家级研究中心1个:国家北方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农业部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种改良重点开放实验室,河北省作物种质资源实验室,河北省作物生长调控实验室,河北省生物无机化学实验室,河北省林木种质资源与森林保护重点实验室。 3,省级研究中心10个:国家大豆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国家玉米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国家果蔬加工专业分中心,河北省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等。 4,省级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张北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重点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 科研成果: 根据2014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790余项,鉴定科技成果500多项。 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10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75项,审定新品种60个,专利200多项,科技著作370多部,三大索引论文1300多篇。到位科研经费6.3亿余元,年创社会效益百亿元。 学术资源: 学术期刊: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为全国综合性农业核心期刊,已被CA、AJ、ZR、CABI等国际性文献检索机构和国内许多权威性文献检索机构收录,《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期刊,以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获得省内外多项奖励,是河北省优秀期刊、华北地区优秀科技期刊和全国优秀高校学报。 馆藏资源 截至2011年底,图书馆拥有纸质型图书166.55万册,中外文报刊6000 余种,拥有各种类型的数据库24个,电子图书84.5万册。 ⑷ 河北农业大学有哪些专业 截至2019年5月,学校设有26个学院,2个直属系,设有8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农学优势学科为引领,“工、管、理、经、文、法、艺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4)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中心扩展阅读 截至2019年5月,学校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3个,省级项目109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卓越工程师教师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建设国家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园艺(植物生产类)、林学、园林、农学、植物保护、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林学、植物保护。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植物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林果生态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作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农学类专业“三位一体”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⑸ 河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是全日制吗 全日制是指国家统招生,成教自考之类的不能称之为全日制,所以说河北农大成教院不属于全日制。 ⑹ 河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对外交流 近几年,成人教育学院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蒙古国立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美国库克大学等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签订了发挥各自优势,谋求共同发展的合作协议;1999年7月,开始招收中外合作办学自费留学生班,共招收赴蒙古国立大学和美国库克大学留学生129名。学生毕业后,除继续在国外就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以外,总体就业率达到100%。2004年10月与美国林肯管理与专业技术委员会洽谈并形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致力于推动中美教育、科技和文化交流。 成人教育学院注重成人教育理论研究,近几年承担国家级和部委级课题10余项,已结题7项。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编、参编专著8部,其中有些论著获得国家、省、市或学校的奖励。在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成人教育研究会的两次换届中,均被推选为副理事长单位,院长黄长春教授兼任学术部主任,还被增补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2003年被选为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兼农村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等。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2001年至今,学院先后投资60多万元用于楼内房屋改造、各项设施维修及一般设备投入。目前学院有多媒体教室一个,机房一个,教室容纳量600余人,楼内共设有320个床位的学生宿舍和客房,为今后的办学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⑺ 河北农业大学成教学院有没有设在西校区的都有哪些专业咨询下下~谢谢! 农林,经济,文科专业都在西区,今年的招生简章出来了,专业有: 法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木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园林、园艺、林学 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公共事业管理 法学 法律文秘 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汽车运用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业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文化事业管理 汽车运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子商务 ⑻ 河北农业大学秦皇岛校区是一本吗现在 教育部门并抄没有说河北农业大学袭是一本还是二本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要根据所在省份(市)招生批次确定(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1、河北农业大学在河北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河北农业大学是本科大学。(自2020年开始,河北省高考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次招生) 2、如果不是河北考生,河北农业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河北农业大学是二本大学。 ⑼ 河北农业大学的地址是 保定市 东校区:保定市南市区灵雨寺街,火车站16路5路,客运中心36路 西校区:挺偏郊区,火车站16路,河北农大西校区下车;客运中心36路,

2019年河北邢台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19年河北邢台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大约在下半年进行, 无 我为大家整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内容、登录入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一、培训对象   省直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省直单位、中直驻石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结合所在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和本人需求参加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类   《政府会计准则》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医院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讲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其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企业类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其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对本年度培训内容进行调整,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登录入口    2019年河北邢台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中华会计网

2019年河北邯郸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一、培训对象   省直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省直单位、中直驻石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结合所在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和本人需求参加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类   《政府会计准则》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医院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讲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其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企业类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其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对本年度培训内容进行调整,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登录入口    2019年河北邯郸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中华会计网

河北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河北省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学会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培训单位”),要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以及和培训对象相关的准则、制度等作为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选择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类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1-8)、《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1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   (二)行政事业类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   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办法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第十四条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 (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中央主管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规定解答编辑 语音 出台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在法律层面作出明确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后的《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2015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原则、要求、管理体制等作了明确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达近2000万人,广泛分布在我国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有必要制定《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修订后的《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需要转型升级。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上引导、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 制定过程 为提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起草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规程,遵循科学严密的起草流程。《会计继续教育规定》的起草制定历时一年多,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一是研究起草阶段。在配合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工作过程中,我们即着手研究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会计人员管理问题。2016年11月,我们赴河北省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专题调研,听取地方财政部门对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内相关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听取地方意见、系统梳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会计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有关要求,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讨论稿)。 二是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7年6月1日,我们印发《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分别征求财政部内相关司局、省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我们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会计继续教育规定》(送审稿)。 三是调整完善阶段。2018年5月,《会计继续教育规定》(送审稿)完成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签程序后正式发布。 适用范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的一项制度安排,应当面向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纳入继续教育范围。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内容形式创新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针对上述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了灵活的继续教育形式。除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外,还包括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会计类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发表会计类论文、出版会计类书籍等继续教育形式,使继续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实践紧密结合,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分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有关规定,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考虑到各地区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会计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中央主管单位制定,各地和有关中央主管单位可适当调整学分与学时的对应标准以及相关的认定和计量方式;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学分计量标准。 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充分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尽量简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续,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管理要求 为保证继续教育质量,《会计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了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师资要求、工作要求等,强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从事《会计继续教育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强调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考核评价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充分体现继续教育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一是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二是强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三是强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在地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1)、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2)、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4)、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5)、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6)、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7)、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8)、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9)、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10)、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哪些院系2022年(参考) 管理体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其中,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实施要求 贯彻落实《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应当通过各自政府部门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对《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进行宣传、解读,为《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尽快制定贯彻落实《会计继续教育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三是进行系统建设。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启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做好准备。四是部署开展2018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抓紧部署并开展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

2017年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2017年河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学会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培训单位”),要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以及和培训对象相关的准则、制度等作为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选择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类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1-8)、《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1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 (二)行政事业类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 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办法规定。

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

根据当地的地址,选择相应的财政会计网站,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1、搜索广西财政会计网,点击进入;2、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可。扩展资料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手每年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导语】众所周知,初、中、高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完后就需要继续教育,所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就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根据规定,注册会计师每一年要继续教育,非执业会员每一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1、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由此,注册会计师也得年年接受继续教育,且管理更为严格。2、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3、培训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当年接受多次培训的,可累计计算,但不能跨年度计算。 财政部当年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不论会计人员当年的继续教育时间是否已经达到要求,均需接受培训。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生育;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出差、学习、挂职锻炼等而离开单位所在地超过6个月的;其他情况。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后,每年都是需要继续教育的,并且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后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独立审计工作经验后方可申报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如选择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以上就是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希望各位考生能够仔细阅读,目前,2020年的注会考试已经全部结束了,成绩也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是进行证书领取了,所以继续教育也要提上日程了,另外也要关注注册会计师各地重磅福利,相信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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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财政局:2022年四川自贡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我根据自贡市财政局发布”自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得知,2022年四川自贡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具体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内容、时间等详情如下: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川财会〔2022〕4号)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折算标准按照《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规定执行。   1.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其中,网络教育培训方式为我市202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自贡各行政区域)”财政部门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三、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人员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选择、管理   (一)网络教育培训   省财政厅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供继续教育人员自愿选择(详见附件)。   (二)面授教育培训   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有意愿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面授教育机构,须按照办法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办法中明确的相关材料,接受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确保培训质量,供继续教育人员自愿选择。   五、其他事宜   (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会计服务”网(网址:http://kj.scsczt.cn/)是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的指定网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及时到指定网站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以及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申请等。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当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首先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再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三)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按照川财规〔2021〕12号相关规定,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财政部门要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附件: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四川遂宁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遂宁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遂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遂宁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攀枝花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四川德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德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德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德阳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自贡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眉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雅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雅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雅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攀枝花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0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乐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四川巴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巴中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巴中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巴中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巴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巴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四川宜宾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宜宾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宜宾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宜宾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达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州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宜宾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宜宾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宜宾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宜宾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2年四川内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内江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阿坝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阿坝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阿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审核几天

一般审核需要3-5天。四川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要审核时间一般审核需要3-5天,可以电话联系审核点。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你是从事会计工作的,那么你就需要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进行会计信息的采集,只有会计信息采集成功后方可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报名,一般会计信息采集的审核很快就会通过,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南充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南充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内江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江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内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2年四川乐山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乐山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乐山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乐山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凉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1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广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安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广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2年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泸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泸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泸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泸州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绵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绵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绵阳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四川达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达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达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达州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阿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四川会计服务网为什么信息采集都提交了,点击继续教育却显示无权操作此功能?

你看状态,你的在审核中,审完是已办结

2021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广元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元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进入四川会计服务的继续教育登录不了?

1. 相关情况 >>>>无法成功登录 部分地区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学员进行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若学员是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没有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极有可能因为没2. 解决办法 >>>>信息采集 若学员由于未进行信息采

2022年四川广元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广元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广元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广元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自贡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贡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自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2020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四川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信息资料(详见附件)及具体的教学计划、师资课件、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其中,网络教育机构在2020年4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2019年报送过资料的机构,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若公司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公布名单。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强监管。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级各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川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不再统一向财政厅报送。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2020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审核几天

一般审核需要3-5天。四川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要审核时间一般审核需要3-5天,可以电话联系审核点。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你是从事会计工作的,那么你就需要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进行会计信息的采集,只有会计信息采集成功后方可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报名,一般会计信息采集的审核很快就会通过,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2022年四川成都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四川会计服务发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成都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成都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成都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甘肃兰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甘肃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甘肃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兰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甘肃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培训目的   继续教育以加强会计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的。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和我省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包括会计准则制度、新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内容。具体学习内容按照以下要求: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社通〔2020〕216号)文件要求进行学习;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不少于90课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开展的行业公需课目、专业科目按规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服务中心备案。    四、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学时要求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6号)执行,1学分=1学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时不少于90学分(学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需要折算学分的,按照《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执行,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对以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及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年度实行网上补学,学分按照新规定执行,即每年度总学分(等于总学时)不少于90。经补学,成绩合格的人员,自行打印并保存成绩合格单。    五、学习方式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以网络教育培训为主的方式。我省网络教育培训机构确定在以下六家开展: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会计人员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会计-会计继续教育学习”(http://czt.gansu.gov.cn/)链接进入。自主选择其中一家网校进行学习,注册并完成缴费后开始学习。    六、收费标准   网络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0元/人/年,学习60学时专业科目;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人员30元/人/年,学习90课时。   学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并保存成绩合格单,不再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七、学习起止日期   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开始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23时关闭 继续教育学习系统。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人社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会计人员应学尽学。   (三)确认学习资格。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首先应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习。(信息采集通知已在“甘肃省财政厅-甘肃会计”网站发布)   (四)网上学习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按起止时间要求完成当年学习,如考试不及格,可继续参加学习,直至成绩合格为止。 2020年甘肃兰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甘肃省财政厅

会计证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怎么样?

Ⅰ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需要进行考试吗 需要参加一个考试的, 通过点按界面左侧的学习时间查看 可以查看学习时间为24小时 同时也可以查看已经完成的学习时间 此时提示学习时间以满足要求 当提示时间以满足要求后可以点按界面左侧的参加在线考试按钮,进入参加在线考试界面后点按界面右侧的进入考试按钮,答题的时间不要超过界面上方提示的时间 答题时间是4个小时 时间很充足 不会的可以去书本或者网络搜索一下 Ⅱ 会计证继续教育能不能直接在网络上考试 是培训好了,直copy接进入在线考试吗。那样考试的话可以被认可的吗。回答: 是的,直接进入就可以了,考完是认可的,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就是网络听课网络考试的,你可以看看网站的其他信息,考完后可能还需要注册信息,不过你还得回福建盖章啊,我是山东的,我也在听课,所以还是比较了解的。 Ⅲ 会计证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 不用哎,师父放心好了,到时候在我们学校花80元钱,上上课应该就可以了,考试也是有答案的,放心,米事,哈哈。` Ⅳ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完还要考试嘛 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会计证)后,从第二同年起,每年都得进行继续教育。 (到当地财政局去交钱买学习卡,我是河北的,我人这是80元一张学习卡)。在网上注册后,听够1000多分钟后,进行网上答题,提交答卷后,即可出成绩,然后打印成绩单,送到财政局,即完成了当年的继续教育。 Ⅳ 会计证继续教育有几年没做了,如何能补上,可以通过继续教育的考试补上吗,会不会已经没用了 必须在当年进行培训教育,后续补上无效。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培训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当年接受多次培训的,可累计计算,但不能跨年度计算。财政部当年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不论会计人员当年的继续教育时间是否已经达到要求,均需接受培训。 (5)会计证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凡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均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国管局审批。经考核确定相应的培训等级,统一核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有效期一年。 2、持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内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国管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纳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证管理系统管理,与会计证年检相结合。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由培训单位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经国管局审核确认后,加盖继续教育印章,记入会计证管理档案。 Ⅵ 会计的继续教育每年都要考试吗 1:一般来说每年参加一次会计继续教育。 2:个别地区有2年一次的专,但是比较少。属 3:看各地财政局要求是否严格了,有的3年以上未参加需要重新参加财政局指定的考试,通过才年检,如:重庆。有的换证时查不到学习记录需要补齐所有年度学习,否则就直接作废,如北京,6年不参加就废掉。大部分相对宽松,一般会要求补齐学习、考试即可,一般采用网上培训。 Ⅶ 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前提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还需要进行考试吗 在取得会计证的当年是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以后每年的会计继版续教育视情况而定,权有些单位集体组织培训的往往很少需要考试,大部分自己零散的参加培训的,比如说自己报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或者网上教育培训班,大部门都需要考试的,不过都很简单,不用担心的 Ⅷ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交完钱还要考试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费用需要在本人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缴费并报名参加再教育。回 通过两种办答法处理: 一种是直接拿钱到本人所在地的财政局进行报名,当场缴费,对方会提供资料,以及具体学习的时间以及场所。 二种是直接登陆当地的财政局的官方网站然后在网上直接进行报名,通常也会提供现实中的学习场地以及时间安排,或者是个人选择通过网络的授课方式接受再教育。 不过要记得,无论是什么样方式的再教育,都得通过考试合格后,才可以继续。如果考试合格了,则需要在财政局进行备案。具体的备案过程,根据考试者所在地的财政局流程为准。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当年不需要继续教育,第二年开始每年要参加继续教育,考核通过后会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议你在当地培训机构参加面授学习 Ⅸ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怎么样的,麻烦吗听朋友说还要考试 网上听课件,积累够课时数 ,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打印出成绩去盖章就可以了 没那么复杂

我是泉州哦的会计证当时问省财政厅说是可以在福州继续教育,可是现在要迁出泉州却不认。

上级告下级,真是奇闻。某公司借财政厅行政手段进行行政垄断经营,可耻。2011年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有关会计从业人员:综合本网站“网络咨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会计人员留言情况,现就留言热点及继续教育补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当年补考可从“试卷二”或“试卷三”任选其一,任意一卷考试合格即可,60分为合格线。当年补考不另收取补考费用。我市会计网络教育系统,是由政府自行开发、维护的,是集会计人员动态信息采集、跨省调转查询等管理功能的会计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六条 :“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规定,为确保我市会计数字化管理基础的完整、真实, 泉州辖区个别在国家级、省级有关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面授机构或其他经营性网站缴费报名的会计人员,应在本系统补报名,报名时可申请免培免考,并凭其已缴费收据到会计证管辖地财政局确认或免费开通培训、考试。补报名或补考试截止时间至2012年1月31日。二、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十一条 :“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归口管理的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我市2008-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集中闭卷形式,为公平服务,维护绝大多数遵守规定的会计人员权益,对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无纸化集中闭卷考试,而参加其他形式考试或事后参加经营性开卷补考者均不予认可。对个别确因客观原因缺考或已参加我市组织的2008年-2010年度考试及补考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21--27日(上班时间)到各级财政会计服务窗口申请补考(2011年当年继续教育考试已合格者应先打印成绩单备存,向会计服务窗口申请取消当年度报名后,方可重新选报补考科目)。补考收取行政成本费10元/人,可点击报名表右下角采用网银支付。考试形式由原集中闭卷改为开卷考试,以60分为合格线。

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根据国家规定,已经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但还是有许多人由于遗忘等原因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就会出现相关的问题。很多会计人员来咨询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的问题。下面 整理“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福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几年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必须在当年进行培训教育,后续补上无效。所以也就可以补一年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一年一次。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会计继续教育的流程   登录福建官方网站后首先选择自己会计证的归属,再输入账号登录。登陆进去后可能会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后,点击选课,然后找到想选的课后在后面画勾,在选择保存就可以了。下一步点击“学习课程”,就会出现自己选择的一些课程,再点击在线听课系统会自动播放视频就可以了。    学分要求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考虑到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学员需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学?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很多学员都知道,无论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所以会计人员每年进行继续教育是每个学员的权利与义务,那么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学习呢?下面 我整理了一下内容供学员参考。   首先,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可以进行网上学习,所以学员可以足不出户,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可以进行学习。同时部分地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部分地区需要到当地进行管理部门人工采集,部分地区进入指定网站进行采集,进行采集后学员即可登录,点击继续教育频道,选择所属城市登录网站。  接下来,学员需要进行报名缴费,学员可采取进入登录界面后选择登陆方式,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1.“注册登录”:学员可通过“注册登录”的方式注册账号进行登录。2.“身份证登录”:学员直接输入身份证即可登录。3.“身份证+姓名登录”:学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登录。4.“学习卡+密码登录”:学员输入学习卡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学员登录后需要在“我的信息”中,将相关信息补充完整,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要求为准。学员可通过“网银购课”或“学习卡购课”的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开始会计继续教育的听课、学习等内容。  最后,就是需要学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课程学习,学员应根据福建继续教育的规定进行学习,学员学满规定学分后即可进行考试。  学员在完成以上操作就已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了,学员可以登录学习中心查询考试成绩,并进行审核打印合格证。

2022年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天才在于勤奋,聪明在于积累。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唯有不断学习才能让自己不被快速发展的时代所淘汰。会计继续教育的存在意义就在于不断督促会计从业者学习,填充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那么,2022年福建继续教育学分要求都有哪些呢? 考 网整理内容如下: 1.福建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市、地区关于继教学分的要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学员需密切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 2.福建继教学分注意事项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 3.其他常见问题    1、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都是哪些人?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我总结: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只要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无论是否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2、会计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一年一次。我温馨提示,请各位学员务必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继续教育对考职称有帮助吗?   实施继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基于此,有一些地区已经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关联在了一起,比如,福建维吾尔族自治区,该地区财政厅明确提出,报名当年初级考试,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将不能报名参加当年初级考试;福建省龙岩市在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统一报考公告中提出,报名条件审核时,中级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中就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上海市在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提出,根据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记录)来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

晋江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系统怎么样?

一 我是晋江的,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报名会计继续教育和在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有一样吗 一样的 二 晋江财政会计信息网 财会信息网可以下载 三 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报名会计继续教育和在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有什么不一样 如果继续教育的话,建议你直接用泉州的继续教育系统。 以前我去福建会计继续教育的时候,到市里是不承认的。 现在我就不清楚了。最好问清楚一下,不然初级都报不了,很纠结的。 四 泉州会计网络继续教育系统进不去怎么回事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这个只能解释为泉州会计网继续教育系统做的很烂,建议你错开高峰期登陆,同时,要换多个不同的浏览器去登陆,看下哪个兼容性好点。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五 泉州会计继续教育系统是什么 泉州考生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平台为//kjjxjy。首次使用平台的学员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在网站首页用户登录框中点击“新用户注册”链接,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学员登录信息:登录账号证书档案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学员中心后可以修改密码。 泉州会计继续教育流程 登录注册 登录网址://kjjxjy。第一次使用平台的学员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在网站首页用户登录框中点击“新用户注册”链接,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学员登录信息:登录账号证书档案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学员中心后可以修改密码。 选择学习班 学员登录平台,点击“报名导航”链接,根据需要参加的教育科目选择学习班后,点击“立即购买”。 缴纳学费 系统提供网银支付,通过网银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开通学习权限,点击立即支付,系统跳转到缴费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后,选择缴费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缴费”即可跳转到银行选择页面,点击“到银行支付页面”系统即可跳转到所选银行页面,完成缴费,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学习班也同时开通。 在线学习 在用户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登录后点击“进入学习”即可进入学员中心。 学员进入学习中心,要查看考核要求。学员点击右侧页面的“去选课”按钮,系统会跳转到课程列表页面供学员选择课程,选中课程后点击“确认选中的课程”,系统会弹出选课成功的提示框,点击“确认”即可。 学员谨慎选择所学课程,一旦选完课后就不可删除,而且所选的每门课程必须要学到100%后才可以参加最终的考试。 选择好课程后,学员即可在学习中心左侧导航选择继续教育年度,然后在学习课程列表里点击“进入学习”即可跳转到课件列表页面,再点击[ 进入学习? ]即可进入到视频页面。 在看视频的过程中,系统会不间断的弹出课堂练习,要求学员回答,课堂练习成绩是计入到总成绩中的。 在线考试 考试有次数限制,共3次考试机会。在学员中心点击“考试”即可跳转到我的考试列表页面。学员完成题目后,在左下角点击“提交试卷”,系统会提示考试成绩。考试完成后学员即可在学习中心“学习状态”页面考试成绩栏查看考试成绩、练习成绩和总成绩。练习成绩+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打印证书 学员的学习记录可以在学员中心查询,已完成学习并考试通过的学员可以点击证书打印,打印证书。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泉州会计继续教育系统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 福建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怎么报名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平台直接通过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六个0. 七 福建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平台进入后视频播放不了 我跟你一样,IE浏览器进入不了,换个浏览器播放不了视频

2020年黑龙江绥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专业技术会计资格的人员,或者没有专业会计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和实施哈尔滨市(不含县辖市)的中央和省级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参与者可以登录我省会计人员信息收集页面的“继续教育”列,并通过省财政厅的继续教育入口参加培训。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具有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尚未在辖区内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由于尚未出台国家继续教育指导方针,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集中精力进行会计改革重点,结合地方会计管理工作,根据行业,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以下内容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类别和相关内容确定继续教育的内容,并根据需要进行教学。   (1)公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通常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   (2)专业科目   企业类别:会计准则,标准解释,可扩展的业务报告语言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基本会计工作及其他相关系统规范,与税收有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业务: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标准体系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会计,基本会计工作和其他系统规范,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金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实践和财务管理;私人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国家和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金融,会计政策法规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例如监管文件和监管文件;与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有关的财务和税收知识。    四、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也可以在以前的继续教育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并且学分要求应按照“措施”的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注册的整个过程都是在线处理的。会计从业人员报名前,应当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升级和改造会计人事管理制度和信息收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 11号)的规定,完成信息收集工作。继续教育很重要。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财务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处理继续教育事项。继续教育机构或雇主提供的信息。寄存器。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考试区域的2019年和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复习,并通过至少一门科目,财务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的登记一年。   (3)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会计人员信息收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向财务部门。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在继续教育期间更改其位置,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信息,以免无法注册继续教育事宜。    六、相关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的方式进行继续教育,不得进行线下集中培训。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应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培训,完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公开的政务渠道及时宣布继续教育的时间,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本单位和系统的有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以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符合规定要求的高质量。   (3)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建立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违反《办法》有关管理规定,或者评估过程中未完成教学任务,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机构,不得承担继续教育的任务,所在地财政部门应当通知有关管理部门,信用宣传平台。   (4)2019-2020年继续教育工作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各地应及时总结并报告给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以获取其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工作。 2020年黑龙江绥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u2003u2003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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