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曾经轰动一时的凯恩“毁誉门”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周京长损害商业信誉罪及职务侵占罪作出的判决。而这一攻击的幕后指使者正是王白浪最信任的下属周京长。作为王白浪的同乡及长期的合作伙伴,周京长为何突然“翻脸”?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早在十多年前,周京长就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复杂的“腾挪”侵占凯恩系公司财产数千万元,事发后,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遂指使有关人员通过国外网上发帖,大肆散布不实信息诋毁凯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曾侦办此案的遂昌县公安系统有关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案件时间跨度大,并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及职务侵占两个罪名,两个罪名之间又互相关联,所以侦办过程耗时较多。”昔日合作伙伴反目凯恩“毁誉门”背后,实则是王白浪与周京长两人的恩怨纠纷。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显示,2004年3月至2006年8月,周京长与浙江凯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6日更名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西湖金座房产项目。2005年4月,周京长与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的胞弟王静波合伙成立了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投资”),并与凯恩集团在合作开发项目过程中产生不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