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

生产诺氟沙星最大的上市公司

振东制药。诺氟沙星胶囊具有广谱抗菌的作用,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该药物,生产诺氟沙星最大的上市公司是振东制药,振东制药作为国内生产诺氟沙星胶囊和口服补液盐的主流上市公司,振东集团旗下的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山西省首家创业板上市企业,振东集团,是涉及中西制药、保健食品、健康护理用品、农业开发、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的健康产业集团,旗下拥有振东制药,北京振东康远等32家子公司。

最早出年报的上市公司

最早出年报的上市公司是利通科技。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挖贝网1月5日消息,据北交所官网显示,4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的2021年年报披露时间出炉,其中利通科技(832225)将于3月15日披露年报,时间最早。

西安有多少个上市公司?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东盛集团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 西安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 陕西西北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银桥乳业集团 西安新生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中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绿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步长集团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惠丰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海升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巨川富万钾股份有限公司 海尔海斯(西安)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开元科教控股有限公司

振东制药这只股票怎么样?上市以来涨过没有??

你没有看过K线图吗?额。从周线看,趋势是向上的。因此,可以继续持有,但要设置止损点,跌破35.2请出局。时刻记住,风险意识摆在第一位。如果你做到了,恭喜你,你永远不会被套。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想先了解再买,还是已经买了。有任何不懂可继续追问。谢谢!很高兴为你解答。(爱涂网)

国内生产治疗腹泻特效药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康芝药业、振东制药。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儿童大健康的上市企业,蒙脱石散是国内上市公司第一股康芝药业主流生产,在腹泻后首选腹泻特效药用蒙脱石散进行治疗,市场占有率第一。2、振东制药作为国内生产诺氟沙星胶囊和口服补液盐的主流上市公司,作为儿童治疗腹泻的药品,但长期服用且不好。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资料

公司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Guanhao High-tech Co.,ltd证券类别:上海A股上市日期:2003-06-19法人代表:童来明证监会行业分类:造纸、印刷证券简称:冠豪高新证券代码:600433

湖南泓达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明年上市?

是的,湖南泓达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被纳为湖南预上市四十三家企业之一了。2010年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详细名单如下: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长沙楚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丰日电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巨星轻质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湖南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鹅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宏梦卡通传播有限公司、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舟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龙铸造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丰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鹰皇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明园蜂业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飞翼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泓达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你好漂亮时尚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三锦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友谊工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族兴金属颜料有限公司、湖南盈博数码卡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和一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中青旅、长沙秦皇食府餐饮有限公司、湖南万容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金银花的上市公司

国内最大的产金银花上市公司是振东制药。根据相关资料了解到金银花、连翘等核心新冠中药材最大供应商为振东制药,振东制药是现在拥有中药种植面积超80万亩,上市公司中最大。振东制药是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58),已形成种植、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健康产业链,主要生产抗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等。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同事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如果有什么不懂得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中国烟草业有上市公司吗?

没有。烟草是国家专管的,是不能上市的。烟草国企改革概念一共有5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烟草国企改革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2家烟草国企改革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烟草国企改革概念股包括陕西金叶、香溢融通、太极实业、昆百大A、弘业股份。扩展资料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具体职责一、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综合计划,研究投资方向,编制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重点项目的论证和实施,检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行业统计分析工作。二、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指针,制定烟草行业科技规划,组织科技攻关,推广烟草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普及应用,依靠科技兴烟。三、落实国家烟叶种植、收购、调拨计划,推广“良种化、规范化、区域化”等科学种烟措施,提高烟叶质量,安排好烟叶的加工、储备和出口。四、组织实施年度卷烟工业生产计划,开发适销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加强企业管理。五、安排全国卷烟市场,组织跨省、区卷烟调拨,负责商情调查、预测工作,开拓卷烟市场,搞好卷烟流通,满足城乡人民需要。六、组织烟草行业专用设备和原、辅材料的生产、供应和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烟草总公司

360借壳江南嘉捷上市股票代吗是多少

601313 江南嘉捷

汇川技术上市时间

2010年9月28日。根据查询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于2010年9月28日在A股创业板成功上市,上市发行股票2700万股。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聚焦工业领域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专注“信息层、控制层、驱动层、执行层、传感层”核心技术。

海航控股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海航控股于1999-11-2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600221,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厦门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是一家吗,具体有什么区别啊 什么时候上市 越详细越好多给分 呵呵

不是一家,厦门银行原为厦门市商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目前厦门国际银行正改制为中资银行,预计三五年才能上市

想写一篇关于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论文,案例应该找一个报表有问题的公司,还是分析没有问题的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探讨  摘 要: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出现以后,如何在现行财务会计观念与模式下对它进行会计处理存在着许多观点,有“费用论”、特殊权益论”、“非会计对象论”等。文章认为,将股票期权纳入费用不论从它的理论基础,还是从其发展态势上说都将成为一种必然。  关键词:经理人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费用化 会计处理  一、背景回顾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来整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利益,早已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被采纳。20世纪90年代后,也逐渐被 引入到我国。随之而来的是,针对股票期权这样的新型报酬制度,如何在现行财务会计观念与模式下予以确认、计量、纪录与反映,一直是财务会计领域争论较大的 议题。美国安然事件发生后,关于股票期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争论愈演愈烈,其主要观点如下:  1.“费用”论。1972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发布的第52号意见书“发行给雇员的股票的股票之会计处理”和1995年财务会计准则 委员会(FASB)发布的第123号财务准则公告“基于股票的报酬之会计处理”,都将之确认为公司的一项费用———补偿成本,列入利润表。  2.“特殊权益”论。李维友(2001)认为,股票期权按所有者应有的权利划分,经理人股票期权不属于权益;按负债划分,经理人股票期权也不属 于负债。所以,它既不是权益又不是负债,兼有两者的性质,在不改变现有会计模式的情况下,把经理人股票期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益处理比较恰当。  3.“非会计对象”论。徐珊(2001)建议,经理人股票期权不应作为会计系统的处理对象,因为它不符合现有的所有会计要素的定义,已经超越了会计系统处理对象的范畴。但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信息制度则必须从严规范并应尽早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准则。  4.“利益分配”论。谢德仁(2002)依据现代公司理论,以公司剩余控制权与公司剩余索取权来定义公司所有权,认为在现代公司中公司经理人拥 有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并参与公司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这才是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之所在。因此,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价值在于公司剩余索取权,进而公司剩余 的分享。  以上各种观点都是从不同角度针对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所做的研究与探讨。我们认为,将股票期权列入费用处理的观点较为优越。  二、从理论基础上看,股票期权是一项费用  1.公司委托—代理理论决定了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一项激励机制。经理人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它的产生源于公司所有者寻求公司 代理成本的最小化。这是因为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中,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差异的存在与两者之间信息的严重不对称,经营者实际上掌握了公司的控 制权,从而产生了经营者利用控制权侵犯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同其他激励机制相比,股票期权通过让经营者成为未来可能的股东,赋予其未来可能的剩余索取权 (当经理人顺利行权,则成为未来的股东,同时也实现了未来的剩余索取权;否则,当经理人未行权或股票期权失效,则情况相反),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权分 离产生的矛盾,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的目标函数尽可能地达到内在的一致性,减少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所有者对其监督的负担,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因两 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与此同时,由此激励机制而产生的支付给经理人的报酬自然要归结为除其工资、奖金以外额外的经济补偿部分,也就是说,由此激励机制 而产生的激励成本要计入该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因为毕竟所有者和经理人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股票期权不是一种薪酬,那它又是什么呢?如果薪酬不是一种费 用,那它又是什么呢?2.从会计准则的角度讲,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应该与授予股票的会计确认相一致。股票与股票期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可以作为有效激励手段来 协调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所不同的是,在激励过程中,如果公司直接授予经理人股票,则此经理人立即会获得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进行公司剩余的分享。相反, 如果公司授予经理人的是股票期权,即远期使经理人受到股票的益处,那么只有在经理人未行权,此经理人才具有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进行公司剩余的分享,如果 经理人未行权,则此经理人不具备有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即经理人具有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的值为零。但直接授予股票,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必须计入费用,那么 授予与股票具有类似激励效用的股票期权又有什么理由不计入费用呢?  3.从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的角度出发,股票期权适于成为“费用”项目。一般来说,会计确认要满足确认的项目符合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可予以计 量,具有相关性与可靠性等标准。首先,从它的经济实质上看,公司赠予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为了补偿经理人已提供的或将来要提供的服务。根据配比原则,这个补偿 成本的总额要作为费用在经理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期间内摊入利润表。因此说,从股票期权产生的那天起,它就早已具备了“费用”的性质。其次,从经理人股票期权 行权后引起的公司资财流向上看,股票期符合“费用”的定义。经理人股票期权行权时,经理人是按照低于股价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来购买公司的库藏股或新发行 股,从而获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即股价减去行权价后再乘以行权股数),实现了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公司只能获得按行权价格计算的那一部分价值的公司资 财。相么,如果公司不将库藏股或新发行股发行给经理人,而是发行给现在或潜在的股东,那么公司将会得到发行股票的全部价值,其中包括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从 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经理人所获得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实际上是变相的公司资财的流出。最后,从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可计量情况来看,199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 则委员会建议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行权股数的日期作为计量日。因为在这一天,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各种条款都已确定,其公允价值可以计算出来,且从这一天 起,对经理人的激励作用开始发挥。这样,对于固定型股票期权,赠予日就是计算日,而对于可变型股票期权,计量日则是在赠予日之后,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 行权股数都能确定的日期。  4.谨慎性原则也要求将股票期权列为“费用”项目处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公司在面临 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股票期权作为一项激励制 度,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等于股价减去行权价格,而行权价格已在股票期权和约中列为固定值,而股价则是随时变动 的,所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将随着股价的变动而变动。而在有效运作的资本市场上,股价是公司经营业绩好坏的“晴雨表”,因此说,公司只有编制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告,才能在资本市场上通过股价来反映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而真实、公允本身就体现出谨慎性的要求。所以,将股票期权这一不确定因素在经理人提供服务 的期间内及时列为费用,不仅可以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所有者真实财务信息,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激发经理人的工作热情,这是因为将股票期权列为费用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公司的利润,进而降低了股价。为了尽可能地使其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最大化,他们将会不断地努力工作以尽可能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 三、从发展态势上看,股票期权费用化已正在被实现  在美国经济近十年的繁荣中,始于20世纪70年代、创造性地将股票升值作为对经理人员的报酬股票期权,已成功地将经理人与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 具有功不可没的作用。但好景不长,到20世纪90年代后,这一被认为是解决现代公司制度中委托—代理问题最佳途径的股票期权激励却扭曲成为破坏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工具。高额的行权报酬使得一些公司的经理人员以牺牲公司、公众投资者与员工利益为代价,通过财务欺诈的方式,人为地抬高股票价格为自己谋求行使股票 期权的巨额收入。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呢?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不无关系。对于一个经理人员来说,股票期权往往比年薪、奖金和退休 福利等报酬形式更有价值。但不可思议的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年薪、奖金和退休福利均作为费用予以确认,而最有价值的股票期权却不必作为费用确 认,只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就助长了经理指使下属做假账,虚报利润,人为抬高股价的嚣张气焰。  然而,随着安然事件发生后,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观点开始萌芽,并不断地发展壮大。著名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宣布在评价上市公司价值时,将要把 股票期权费用列入评价范围之内,可见标准普尔已将股票期权视作费用。无独有偶,美国的投资管理与研究会最近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74%的基金经理要求改变 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利润表中确认为费用。美国的一些大公司也纷纷宣布将自愿选择把股票期权纳入费用。鉴于这种形势,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正式声明它将允许公司将股票期权列为费用的会计处理。与此同时,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宣布:在2002年年底前,提出新的相关会 计准则,要求各欧盟公司在5年内将股票期权纳入费用。与此相对应的是,美国众议员向国会提交了股票期权改革方案。如获通过,届时各公司将无一例外地必须把 股票期权列入费用。尽管股票期权费用化遭到微软公司及一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强烈反对,但是支持股票期权费用化观点的阵营愈来愈强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股 票期权费用化能得到普遍实现,虽然在通往这一目标的征途上难免会遭到一些必然的阻挠。  参考文献:  1.黄世忠,陈建明.美国财务舞弊症结探究.会计研究,2002  2.徐以群.关于将股票期权纳入费用的探讨.管理世界,2003  3.谢德仁,刘文.关于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问题的研究.会计研究,2002  4.陈弘,朱光华.期权激励扭曲:过程、原因与教训.中国经济问题,2003

关于未上市公司期权、扩股、配股的意义,给公司员工带来的效益

公司现在奖励你2万股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价格每股10块钱,你的股票市值就是20万,你可以在公司规定的范围为把部分或者全部股票卖掉。扩股配股是公司还要让你掏钱买公司的股票,但价格一般会比市场上的价格便宜点,但会有锁定期,会规定1年内不得卖出等条件。总之公司奖励股票就是让你把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挂钩,你工作做的好,公司业绩好,公司分红也多,股价也会上涨,你手中的股票价值也越高。

安妮股份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安妮股份于2008-05-16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股票代码是002235,希望能帮到您。

宁波银行哪一年上市

宁波银行在2007年7月19日上市,宁波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142),成为国内首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拓展资料】宁波银行(全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5月,宁波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2007年7月19日,宁波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142),成为国内首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5月18日,上海分行正式开业。至此宁波银行顺利实现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和跨区域经营三大发展战略。截至2020,公司有15个利润中心,银行有12个利润中心,有3家子公司,具备了较好的盈利结构和发展基础,特别是金融科技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推动商业模式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9,076.76亿元,各项存款10,479.80亿元,各项贷款8,364.11亿元。2021年前三季,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7亿,同比增长26.94%;实现营业收入388.78亿元,同比增长28.48%。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1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50亿元;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3.42亿元,同比增长24.11%,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15.43%。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78%,不良贷款率已连续十年低于1%,资产质量比较优势明显;公司拨贷比4.03%,拨备覆盖率515.30%。公司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22%;资本充足率为14.9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5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9%。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9,076.76亿元,各项存款10,479.80亿元,各项贷款8,364.11亿元。在2021年6月公布的英国《银行家》杂志“2021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上,宁波银行以一级资本180.82亿美元排名第103位,较上一年度上升7位。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布《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增资发行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B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申报材料”字样;  2.申报公司名称;  3.申报日期;  (以下4、5、6三项中国证监会填写)  4.受理日期;  5.发审会议日期;  6.审批文件签发日期。  (三)份数  1.申报材料初次报送6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2.预审结束后,经修订完善的申报材料报送12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二、增资发行申报材料目录 第一章 地方政府或中国企业主管部门关于公司增资发行B股申请出具的文件  1-1 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公司增资发行B股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的文件 第二章 本次增资发行B股的授权文件及附件  2-1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2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3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复印件)以及对通知情况的说明  2-4 公司增资发行B股的申请报告  2-5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三章 关于前一次股票发行(包括配股或增资,下同)的有关情况及其他材料  3-1 前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原定用途的批准情况说明  3-2 前一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  3-3 前一次股票发行以来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3-4 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说明(可以用图表形式表述)  3-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章 资金运用可行性说明材料  4-1 本次增资发行B股所筹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4-2 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第五章 简要招股说明材料  5-1 B股增资发行信息备忘录或其他形式的招股说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外文文本)  5-2 招股说明材料附件  5-2-1 公司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审计报告(含境内、境外审计)  5-2-2 盈利预测报告(如有)  5-2-3 法律意见书  5-2-4 承销商律师关于招股说明书或信息备忘录的验证记录  5-3 招股说明书概要  注:1.经中国证监会同意,采取向单一特定对象发售,包括由证券经营机构一次性买断包销的配售方式,在申报材料中可以不制作简要招股说明材料,但需提供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审计报告(含境内、境外审计)、盈利预测报告(如有)、法律意见书、发行上市方案等,并在增发股份上市后5日内,由主承销商和公司分别将本次B股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中国证监会另行作出规定之前,招股说明书概要可参照《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证监〔1997〕2号)进行编制,并应与日后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六章 发行申报材料附件  6-1 国有股权持有单位关于本次增资发行B股出具的意见(如有)  6-2 公司章程  6-3 承销协议  6-4 承销团协议(如有)  6-5 证券交易所同意安排公司增资发行的B股上市的承诺函  6-6 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分别作出的关于公司B股增资发行前景的分析报告及发行方案 第七章 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  7-1 有关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资格证书  7-2 其他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  注:1.每一页的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2.页码标注的举例说明。例如:第四章4-1节的页码标注应为:  4-1-1,4-1-2,4-1-3……4-1-N。第三条 公司增资发行B股,股东大会在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一)本次增资发行B股股份数额;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或限制性条件;  (三)本次增资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四)对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增资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应将上述授权事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并保证全体股东有充分行使表决权的机会。

安防行业上市公司有哪些?

安防行业上市公司一览交技发展(002401):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智能交通系统、工业自动化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和系统集成,包括安防系统。三泰电子(002312):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回单系统、ATM监控系统及银行数字化网络安防监控系统相关电子设备及系统软件的研发、生产、工程应用和技术服务。日海通讯(002313):公司安防业务主要在综合布线领域。赛为智能(300044):同比增8.90%。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建筑行业提供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包括安防系统。华平股份(300074):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基于IP网络的多媒体通信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包括安防设备。银江股份(300020):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交通、医疗、建筑等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系统工程及服务,包括安防系统。泰豪科技(600590):公司主营业务为楼宇电气产品、发电机组产品、电力电气产品及光电信息产品等机电一体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也包括安防系统的集成。大立科技(002214):A股第一家正宗安防股,主要看点是红外热像仪;大华股份(002236):国安防视频监控行业的龙头企业;卫士通(002268):是国内最大的密码产品供应商和特定敏感行业用户市场最大信息安全厂商;鹏博士(600804):公司的安防业务主要是城市为安防网络建设;迪马股份(600565):公司主营防弹运钞车、高科技警用车、公路养护车和检测车等专用汽车;川大智胜(002253):公司主营是空中交通管理自动化系统;科大讯飞(002230 ): 是国内最大的语音智能技术提供商,因产品应用于报警系统;鑫茂科技(000836):公司控股72%的天地伟业是国内著名的安防生产商,主要产品为智能矩阵和DVR;同洲电子(002052):总股本2.9亿,公司的安防产品主要为公交电子监控系统,不过目前占收入的比重还不大。同方股份(600100):公司安防业务主要在智能卡系统的研发和系统集成。另据报道,同方股份众多业务板块中,安防系统业务或是其最希望分拆上市的板块,如同方威视。(南方财富网个股频道)(责任编辑:张晓轩)

宁波银行上市时间

宁波银行配股于2021年12月15日上市。1、宁波银行(002142.SZ)12月1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配股所新配的股份将于2021年12月15日上市。2、据悉,宁波银行本次发行采用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1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3、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股本6,008,016,286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600,801,628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拓展资料1、关于配股1)配股是上市公司因发展需要,把新的股票进一步发行给原来的股东,从而进行资金筹集的行为。换句意思来说,公司的钱可能有不充足,想要通过公司自己人把钱放在一块。原股东可以全权决定是进行认购,还是不进行认购。2)一般来讲的话,通常配股的价格是低于市价的,因为配股的价格会作一定的折价处理。因为新增了股票数,需要进行除权,所以股价会按照一定比例下降。3)对没有参加配股的股东来讲,会因股价降低而受到一定损失。对于参与配股的股东的意思是,股价虽然是越来越低,但好在股票的数量在一直增多,总收益权并未因此被改变。4)除此外,股票配股除权后,特别是在牛市填权的情况也许会出现,也就是股票恢复到原价甚至高于原价,这种的情况下还有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收益。2、关于宁波银行1)宁波银行(全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并于2007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142),成为中国首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2)宁波银行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和金融技术创新,努力打造公司银行、零售公司、个人银行、金融市场等九大利润中心,实现利润来源多元化。3)2021年10月28日晚,宁波银行披露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88.78亿元,同比增长28.48%;净利润143.07亿元,同比增长26.94%。其中,第三季度净利润47.88亿元,同比增长39.67%。截至三季度末,北向资金持股比例由二季度末的4.51%提升至5.53%。

森特股份股是什么时候上市?森特股份股票业绩大全?603098森特股份属于什么行业?

在建筑技术进步的影响之下,人们对建筑的美观性和实用性有了更高的要求,而金属材料因为可塑性非常高,被广泛的使用在产品的围护系统当中,譬如特别出名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呈现自由曲面的金属屋面。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一下金属围护行业的龙头企业,也就是森特士兴。在即将解读森特股份之前,我这里有份建筑金属围护行业龙头股名单送给大家,直接点击这里就能够领取:宝藏资料:建筑金属围护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看公司介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有25家分支机构分布全国,业绩累计超过2100个工程、建筑面积达10000万平方米,是国内第一家在主板上市的围护结构专业公司。作为国内金属围护行业的领军企业,森特士兴在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荣登"全国金属围护系统行业十强企业"冠首。公司专注于高端金属建筑围护系统领域和环保领域,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和节能的新型建材,还有提供相关工程设计、安装等一体化服务。获取公司大概的基本信息后,我们来看看森特士兴在哪些方面有投资价值。亮点一:BIPV发展前景广阔,公司牵手隆基显优势相较于BAPV(后置式光伏发电系统),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在经济性和防水性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的数据显示,我国光伏发电度电成本预计约0.36元/度,与BAPV对比而言就更加低了。另外,在"双碳目标"推出之后,我国对能源结构进行调整,多次颁布政策支持光伏光电的发展。从整体上面来看的话,BIPV市场具备着发展节奏快、空间广的特征。在BIPV具有广阔前景的大环境下,森特士兴通过与隆基股份深度合作,可以算作是强强联手,森特士兴的优势体现在建筑屋顶设计、施工维护方面,隆基的优势体现在BIPV产品制造上,此举有利于联合双方的优势,BIPV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同时,BIPV业务不断的努力前行,逐渐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动力。亮点二: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一体化森特士兴的发展愿景是成为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专业性、综合性企业,不仅对设计技术非常注重,也高度重视产品的最终效果的呈现。公司借助于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来队产品的应用质量加以改善,使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只做材料供应,忽略应用效果不足的情况得到了弥补,有效地将建设单位的后顾之忧解决掉,让公司拥有更大的竞争力,并且形成了"技术研发-产品应用-技术完善和提升-新技术研发"这样的正循环。由于篇幅长度不够,更多和森特股份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息息相关的信息,我整理在这篇研报当中,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森特股份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在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中广泛应用,比如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等,此种建筑的特色是跨度偏大、层数偏低,目前来看,就是以装配类围护为主,其中,再者也以金属围护为主流。近年来,受到电子商务行业高速发展的影响,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与集转运中心的建设,这有很大的可能性,会成为金属围护行业市场的突破点。同时,交通运输、能源和邮政业等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也使得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整体而言,森特士兴作为金属围护行业的龙头企业,在研发能力、客户口碑方面都有着较大的优势,而且未来金属围护市场规模仍然会扩大,公司有望充分得到好处。但是文章稍微会有一些滞后性,倘若想更准确地了解森特股份未来行情如何,下方设置了专门的链接,会安排专门的投顾来帮你进行诊股,诊断下上海建工是否值得入手:【免费】测一测森特股份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8,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002965祥鑫科技股吧上市没多长时间股多抵押股票贵股东很缺钱吗?

现在的大股东都是这样,套取钱呗!

菲达环保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菲达环保于2002-07-2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品源(随州)现代农业进入上市辅导期了吗

根据公开信息,品源(随州)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为"300929"。至于是否已经结束辅导期,需要了解辅导期的相关规定。辅导期是指企业在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内,由保荐机构对企业进行辅导和管理,确保企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顺利完成上市。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辅导期为3个月,上市后需在6个月内披露辅导期报告。因此,品源(随州)现代农业进入上市已经完成了辅导期,但是辅导期报告是否已经披露需要查阅相关公告。

扬子江药业上市了没有,如果可能上市的话会在哪个板块上市?

没有上市,前些年是准备筹划借壳扬州联环药业上市的,后来没谈好股权问题,不过这些年注册制,上市不是什么难事,也就三年准备期而已。。肯定中小创啊,它没那么高市值,科创也轮不到它一个化药的。生物制药才有的上科创。

持有北陆药业股份的上市公司

事实上,我最近一直在看股票。前几天我写了一个简短的报告,事实上,在经历的时间。 如下:这是创业板IPO的第一股。北陆药业主营造影造影剂,这类产品的竞争相对较小,但也有国家强制限价可能。这种风险点1。该公司在城市的心脏,主推九味颗粒,但我是那种精神药品的,(虽然它是中国第一家medicine精神药品),但其未来的发展,是不是到了最后,查看了一下各地医疗保险,只存在于山西在医保目录。这并不能说明的推广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在2009年,经过比较知名的由该公司负责推广中国品牌药推广的。因此,未来的前景,暂时未知。在此之后风险点2 公司解禁,已经有违规行为的股东,虽然违规操作是一个风险投资机构股东,但市场信心仍然是有影响的,这种风险点3。时间在一年在IPO之后,不断地重复规则波,这表明公司继续拥有股东出售其股份,这是我的猜测。这个风险点4 机会点是,现在是高点的波浪,如果可以的话,我预测,到最低点的波动,风险将是最小的。同时,它的产品还是有一定的竞争力。 。 。 。 。 。 。我的判断是,这波短期或一个月左右的下游走平或利润较低。但是,我设置约19买入点。这是问题所在,我很快就建立起来。当间19.50-19 00我会买。 其实,对于这个特殊的产品比较,我个人还是持乐观态度。 .... 补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0元是非常安全的。虽然不是不可能下跌,尽管非常小,安全系数大,但未来的增长可能要等待一段时间,至少它的旗舰中国药成气候。但是,一切都应该是提前布局。

华远地产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华远地产于1996-09-0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希望能帮到您。

中国中车上市是新股吗

中国中车不是新股。中国轨道交通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南车与中国北车合并完成后的公司命名。2015年4月28日,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同时发布公告称,A股股票将自2015年5月7日起连续停牌,直至完成公司A股终止上市手续。2015年6月8日,中国中车正式复牌。

新集能源什么时候上市?

新集能源股票代码:601918,上市时间:2007-12-19,可以在炒股软件上查看的。

圣农发展什么时候上市的?

据了解,圣农发展是于:2009年10月21日上市的的,它的上市的板块是:深交所中小板A股,它的上市交易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另外它的股票代码是:002299,希望帮到你,祝投资顺利。

截至2020年,圣农发展已上市多少年?

该股已上市10年六个月;圣农发展(sz.002299);上市日期:2009年10月下旬;发行价格:19.75元人民币;发行数量:4100万股;概况如下图:

中国中铁分拆高铁电气上市股价为什么会跌

中国中铁分拆高铁电气上市股价会跌的原因有市场环境不佳、产业竞争。1、市场环境不佳:近期全球股市普遍下跌,受到疫情、经济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些不利因素可能也对中车时代电气的股价造成了负面影响。2、产业竞争:中车时代电气所处的电气设备行业竞争激烈,其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多家企业的竞争压力。这些竞争对手不断推出新产品、提高技术水平,会对中车时代电气的市场份额造成一定的影响。

国内镍矿上市公司领先

国内镍矿上市公司的领导者包括天成控股、格林美、贵研铂行业等。镍是一种化学元素,镍矿是矿物中化学元素的合成物,镍矿在古代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在当今科技的快速发展中,其使用场景更广泛,在股票投资市场上,镍矿上市公司是热门投资,那么镍矿上市公司是什么呢?国内镍矿上市公司简介1、天成控股(600112):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器、汽车配件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生产的高压电器元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产品主要有高压产品、中压产品、低压产品、成套产品、汽车连杆等;2.格林美(002340):格林美有限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专利回收利用废钴镍资源,生产销售超细钴镍粉材料。公司主要产品有镍粉和镍合金;3.贵研铂业(600459):贵研铂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贵金属研究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涉及贵金属高纯材料、信息功能材料、催化功能材料等。是国际五大知名贵金属公司之一,也是中国贵金属龙头企业。以上是国内镍矿上市公司的龙头,值得大家关注。

未来生物上市公司有哪些

相关生物科技上市公司有:  西陇科学(00258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学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化学试剂的基础上、已经拓展到了生物试剂领域形成了通用试剂、PCB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溶剂、生物试剂4大业务板块,并辅以原料药、食品添加剂、实验室产品和化工原料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品链和产业群;同时,公司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国内及亚太地区,拥有营销分公司和办事处共41个,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化学试剂研发能力、销售覆盖面、综合配套规模领先的专业制造商和集成供应商。  惠发食品(603536):公司占地面积40多万平方米,下设山东和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新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惠发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润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发小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米洛可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诺贝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七个子公司。  京山轻机(000821):公司出资2000万元投资了武汉光谷人福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持股比例为8%。其中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武汉光谷人福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投资的企业之一,持有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1.2%。  新和成(002001):2018年3月6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生物发酵项目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在黑龙江绥化投资建设生物发酵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约36亿元。  天壕环境(300332):国家级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生物科技园是福建省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步伐重点支持的产业园,位于东山岛的西北部。  东洋(002086):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是一家集海水养殖、冷藏加工、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科研推广及国际贸易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水产良种场。

为小米研发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开门见山,TCL科技000100:小米概念龙头股。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36.91亿元,同比增长1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7亿元,同比增长12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隆利科技300752:小米概念龙头股。 隆利科技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76亿元,同比增长-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银禧科技300221:小米概念龙头股。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2.53亿元,同比增长

MSCI 中国上市公司

这些都是变化的。1、最近2017年11月14日,明晟公司宣布,将8只股票添加进入MSCI中国指数,剔除5家;同时MSCI中国A股指数将新增25家,剔除96家。上述变动将在11月30日收市以后生效。2、25家新增进入MSCI中国A股指数的股票为:众泰汽车、安通控股、新集能源、五矿稀土、方大特钢、广西广电、国盛金控、沧州大化、华新水泥、江苏国泰、江粉磁材、吉祥航空、鲁西化工、三星医疗、荣盛石化、韶钢松山、陕西煤业、上海临港、市北高新、水井坊、雅化集团、西藏珠峰、华帝股份、新钢股份、今世缘。

大金融包括哪些上市公司

大金融包括上市公司如下。1、国盛金控002670。2、招商银行600036。3、ST金洲000587。4、厦门国贸600755。

惠州三协是上市公司吗

惠州三协是上市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精密部件、精密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15年与京山轻机重组上市,股票代码:000821。因此惠州三协是上市公司。

2021年1月份有哪些新股上市

2021年1月新股申购一览表股票名称 新股申购日 申购代码 发行价 发行量/股 申购限额 发行市盈率 新股中签率 重庆银行 01月21日 沪:780963 10.83 3.47亿 10.4万股 8.97倍 预测:0.124% 南网能源 01月08日周五 深:003035 预估:1.40 7.58亿 22.7万股 -- 预测:0.053% 华骐环保(创) 01月08日周五 深:300929 预估:19.32 2065万 0.5万股 -- 预测:0.016% 合兴股份 01月07日周四 沪:707005 预估:6.38 4010万 1.2万股 -- 预测:0.034% 神通科技 01月07日周四 沪:707228 预估:5.89 8000万 2.4万股 -- 预测:0.037% 之江生物(科) 01月06日周三 沪:787317 预估:29.98 4867.61万 1.2万股 -- 预测:0.034% 天能股份(科) 01月05日周二 沪:787819 预估:31.97 1.17亿 2.05万股 -- 预测:0.036% 浩欧博(科) 01月04日周一 沪:787656 35.26 1576.46万 0.4万股 36.42倍 预测:0.03% 2021年1月新股上市一览表

中药种植的上市公司有哪家

中药种植的上市公司有东阿阿胶、白云山、云南白药、天士力、易食股份等。

佛慈制药002644上市以来股票每天换手率很高,超7%。高手帮着解析一下,谢了。

次新股,总共进行了63个交易日,今天收盘在16.61元,换手为1010.61%这段时间明显是弱于大盘的走势 感觉里面有主力,只是主力还是收集筹码期此股下跌空间有限,关注量能,等量能继续放大

高澜股份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高澜股份于2016-02-0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300499,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豫光金铅已经上市了。12月29日已上流通股了。他的配股还是没有到账,我的账上也没多出配股,钱也亏了

确定当时缴款成功了吗?就是没有除权的时候账户里的现金部分是否少了?

豫光金铅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豫光金铅于2002-07-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600531,希望能帮到您。

我国著名的主板上市公司有哪些??

汉王科技(002362)当升科技(300073)国联水产(300094)中信银行(601998)格力电器(000651) 可以去和讯网,新浪财经等网站找一下~ 更多详情来我空间吧,还有免费炒股软件下载

九安医疗上市时间

2010年6月10日。根据查询东方财富网得知,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同年向移动互联网转型并创建自主创新品牌iHealth,因此九安医疗上市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九安医疗股票公司,全称是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成立于1995年8月22日,从事医疗行业。

在国内A股上市的教育类别的公司有哪些

真正算得上教育类的上市公司,应该就是新南洋(600661)跟方直科技(300235)了吧。其他像卖文具的齐心文具(002301)、卖教材的时代出版(600551)、天舟文化(300148)、卖玩具的群兴玩具(002575)、骅威股份(002502)、卖动漫周边的(002292)等只能算擦边。

国内已经上市的教育集团有哪几个

公司名 上市时间 代码 市值(亿美元) 股价增幅 主要业务 新东方 06年9月7日 EDU 40.8 607% 英语培训 博闻网 07年10月 HWSI 0.2 -96% 科普 诺亚舟 07年10月19日 NED 0.8 -88% 教育电子产品 双威 07年10月29日 CAST 3.7 19% 远程教育、学历教育 弘成 07年12月11日 CEDU 1.4 -23% 远程教育 ATA 08年1月29日 ATAI 0.8 -61% 智能化考试服务 中网教育 08年2月 08055 0.5 / 远程教育 正保 08年7月21日 DL 1.5 -43% 远程教育 中国教育 10年1月 CEU 0.8 -53% 远程教育 安博 10年8月5日 AMBO 8.6 21% 职业教育 环球 10年10月8日 GEDU 2.0 -22% 英语培训、留学中介 学而思 10年10月20日 XRS 11.0 43% 中小学教辅 学大 10年11月2日 XUE 6.1 -5% 中小学1对1教辅

金茂服务上市申请资料递交证监会日期

2022.3.10日上市。1.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审批》材料,意味着万物云赴港IPO的脚步更进一步;另外,金茂物业预期将于周四上市。2.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乐华娱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是以艺人管理业务为主,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成为覆盖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与运营以及泛娱乐业务在内的三大互补业务模板在内的文化娱乐平台。3.在财务方面,据招股数据显示,在2019到2021年,业绩数据实现了快速增长,年增长率约为43.0%。因此,乐华娱乐于3月8日向港交所正式提交上市申请。

2022年11月中国电信所属通信主业资产在哪里上市

对中国电信具体资产的上市情况感兴趣,参考以下途径: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是中国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和监管证券市场。可以查询中国证监会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有关中国电信资产上市的相关信息。2.中国电信公司公告或新闻发布渠道:中国电信通常会发布官方公告或新闻稿来宣布其资产上市的信息。可以查找中国电信的官方网站或其他类似的新闻发布渠道,以了解相关公告或新闻。3.工商登记信息:中国电信的资产上市可能涉及工商登记或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过程。可以查询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告,以获取更多细节。中国电信是中国的一家大型国有电信运营商,其通信主业涵盖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宽带互联网等领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第八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五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九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第三十二条 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三十六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第三十七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四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四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  第四十八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  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五十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第五十七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第五条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不得在发行上市中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七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八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第十条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注重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第十四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六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第十七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第十八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十九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二十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董事会还应当依法合理制定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对象;(三)发行方式;(四)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五)募集资金用途;(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七)决议的有效期;(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九)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第二十六条 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并分析其对成长性的影响。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建立健全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的检查制度。第二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超过十二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第三十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应当及时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内容,财务报表过期的,发行人还应当补充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其间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第三十一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以投资者的决策需要为导向,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便于中小投资者阅读。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作出的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未能履行承诺采取的约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或者相关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二)稳定股价预案;(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五)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安排及承诺。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第三十八条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第三十九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 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应当及时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及保荐人应当对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负责,一经申报及预披露,不得随意更改,并确保不存在故意隐瞒及重大差错。第四十二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作如下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第四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第四十五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第四十七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第四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加强对相关当事人履行公开承诺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四十九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五十条 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即对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的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自相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自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终止审核并自确认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发行申请,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 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终止审核并自确认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发行申请,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三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四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还可以自确认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注册会计师为上述盈利预测出具审核报告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同时废止。

创业板上市的暂行办法

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七条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第八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二章 发行条件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盈利通路,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第十五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第十九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第三章发行程序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三十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 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 发行对象;(三)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四) 募集资金用途;(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六) 决议的有效期;(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第三十二条 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第三十六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第三十七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第四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该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第四十二条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第四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第四十四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第四十五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该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第四十八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第五十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四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第五十七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017年)在上市申报审核阶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B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七条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第八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五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第十九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三章 发行程序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三十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 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第三十二条 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三十六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第三十七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第四章 信息披露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第四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第四十二条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第四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第四十四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第四十五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 第四十八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第五十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四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第五十七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信息批露网站有哪些?

上交所,深交所,巨潮信息

统一集团上市了吗

上市了。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统一集团于2022年12月下旬在香港挂牌上市。统一集团已于11月14日通过香港交易所聆讯,此次IPO拟募资62.4亿港元。统一集团,成立于2006年,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家以从事无法归类的组织机构为主的企业。

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又于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是(  )。

【答案】:BB[答案解析]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中国银行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香港上市与美国上市的区别在哪

1、货币不同:美国上市的公司是用美元来计算交易,而香港上市的公司是用港币来计算交易。2、地区不同:美国上市是在美国交易所,香港上市是在香港交易所。3、遵从法律不同:美国上市的公司,其按照的是美英法系,而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交收制度不同:美国上市的股票采用T+3的交收制度,而香港上市的股票采用T+2的交收制度。上市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三种方式。

我国“五大行”中,成立最早的银行是(  ),最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银行是(  )。

【答案】:C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近代以来延续历史最悠久最古老的银行,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中,最早成立的是______;最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是______。(  )

【答案】:D中国银行于1912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于1983年1月1日正式成立;交通银行于1984年重新组建。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六神公司上市了吗?

六神只是上海家化旗下的子品牌,所以说上市了,上海家化600315,旗下还有佰草集,美加净,高夫,双妹,家安,玉泽等品牌。。。

新股上市流通盘与十大流通股东持股差距巨大,谁能解释下?

这是你参照的软件挂的股票基本信息有误。请到巨潮资讯网或者交易所网站查询公司上市公告书。权威的发布平台是可靠的,看公司的具体公告内容。十大股东一般不错,十大流通股东搞错了,新股上市,一般机构老股东,发起人大股东有禁售期,机构是1年,发起人是3年。找资料,查信息,还是有个弦儿,必要时,做比对,有的交易系统外挂的信息公司提供的内容不准确,是可能的。

顶固集创什么时候上市的?

你好,据我了解,捷佳伟创是在2018年9月25日上市的,股票代码是300749,它的发行价格是12.22元/股,望采纳,祝投资顺利。

西部矿业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查了一下,西部矿业这只股票是在2007-07-12上市的,上市板块是上交所主板A股,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门锁业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门锁业上市公司只有巨力索具。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制造最专业的索具制造公司,占据中国索具行业“第一品牌”的主导地位。巨力索具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国际化的技术造就了国际化的市场,形成了国际索具文化。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制造最专业的索具制造公司,占据中国索具行业“第一品牌”的主导地位。

华大基因要上市了吗 它的股票能不能入啊?

上市还早吧,再等3年华大如果还在的话!

华大基因上市是直接ipo还是借壳

华大基因股票上市了吗

华大基因近期即将上市。根据华大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显示: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7月5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资料来源:巨潮资讯网

2021年磷酸铁锂相关上市公司有哪些?磷酸铁锂上市公司一览

磷酸铁锂上市公司有:   德方纳米(600303):  公司围绕打造“中国一流新能源商用车集团”为目标,以新能源、智能化技术为主导,积极应对国家新能源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客车系列,丰富新能源客车的电池种类,推出了10.5米磷酸铁锂电池纯电动客车。   曙光股份(600330):  湖南新天力在高端烧结窑炉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其45米气氛保护全辊道窑为全新一代的锂电池材料烧结设备,该类型窑炉填补了国内同类产品的空白,其主要用于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多种电池材料的烧结,可快速、稳定、大批量生产高性能各种电池材料。   天通股份(300769):  磷酸铁锂龙头,公司LFP正极材料2019年销售2.34万吨,市场份额超26%。。   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华大基因什么时候上市的?

华大基因上市时间:2017年07月14日,股票代码 300676,股票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大基因上市时间是何时?

根据我对华大基因的了解,目前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间是2017年7月14日,你也可以用股票软件查询。

华大基因什么时间上市?

据我了解,华大基因上市时间是:2017-07-14,你也可以上交易软件查询。

中粮有几家上市企业

中粮集团旗下股票有中国食品(00506.HK)、中粮控股(00606.HK)、中粮包装(00906.HK)、大悦城地产(00207.HK)、中粮糖业(600737.SH)、蒙牛乳业(02319.HK)、中粮肉食(01610.HK)、福田实业(00420.HK)、雅士利国际(01230.HK)、现代牧业(01117.HK)、酒鬼酒(000799.SZ)、中粮地产(000031.SZ)、中粮生化(000930.SZ)。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1-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中储粮旗下的上市公司有几个?

中储粮旗下的上市公司有7个,其中香港上市公司有4家,分别是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中粮控股有限公司,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中粮包装有限公司,内地上市公司有3家,分别是:中粮屯河有限公司,中粮地产有限公司,中粮生化有限公司。扩展资料: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储粮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6.8亿元。总公司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2015年底,企业总户数972户,其中:直属库344户。企业职工44289人。总资产11263亿元,营业收入1543亿元,累计购销粮食27192万吨,累计购销油脂571万吨。中央储备粮综合宜存率95.4%。

白糖上市公司龙头是哪家

糖业上市公司有000833贵糖股份、000911南宁糖业、000576ST甘化、600191华资实业、600251冠农股份、002286保龄宝、600737中粮屯河、300149量子高科。1、粤桂股份000833,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制糖企业之一,原料为甘蔗,公司位于广西20家大型制糖集团第17位,白糖年产能8.3万吨;“桂花”牌白砂糖质量优良、历年位于全国前_;17年营收情况:机制糖3.96亿元,贸易糖3.55亿元,主营占比39.3%2、广东甘化000576,华南地区优质白砂糖贸易商,17年销量4.36万吨,未来将集中力量开展食糖贸易;17年相关业务收入2.47亿元,主营占比52%。3、*ST南糖000911,国内糖业龙头之一,年产能48万吨,市场占有率4.83%,原料为甘蔗;公司是海天味业加多宝、娃哈哈等优质供应商;17年相关业务收入25.88亿元,主营占比89%。4、华资实业600191,甜菜制糖第一家上市公司,曾是同行业中龙头老大,后因行业不景气,逐渐关闭甜菜制糖厂,17年相关业务收入0.43亿元,主营占比25.7%.5、中粮糖业600737,国内糖业巨头,覆盖糖全产业链,我国最大的食糖生产和贸易商之一;现有糖产能60万吨北方甜菜糖、南方甘蔗糖为主;拥有150万吨炼糖能力(营口太古100+唐山糖业50);17年贸易糖131亿元、自产糖45亿元、加工糖36亿元,主营占比超95%6、冠农股份600251,国内制糖成本最低的白糖小龙头,甜菜糖加工能力为5万吨(采用德国进口设备),17年生产白砂糖产量4.66万吨,销售3.74万吨,取得相关营收2.06亿元,主营占比12.8%7、广州浪奇000523,2018年9月,拟以42,962.32万元现金收购广州市华侨糖厂、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持有的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华糖食品的主营业务为精制糖和果味啤酒饮料的生产及销售,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精制糖生产基地之一,2017年白砂糖产量超过17万吨。

氟化工上市公司有哪些

  1.巨化股份(600160.sh)  公司位于中国氟都浙江衢州(萤石资源全国最丰富地区,拥有全国60%左右萤石资源),拥有衢州80%的萤石资源;公司拥有先进的氟化工技术和丰富的氟化物原料及六氟磷酸锂全套生产技术,并生产六氟磷酸锂上原料无水氟化氢;公司持有74.5%股权的浙江巨圣氟化学拥有四氟乙烯单体(TFE)10000吨/年、聚四氟乙烯(PTFE)6250吨/年产能;公司持有76%股权的浙江凯圣氟化学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年产3万吨氟化氢生产装置(AHF纯度达99.99%),拥有的两条无水氢氟酸生产线年生产能力分别为1.2万吨和1.5万吨,电子级高纯氢氟酸项目将形成年产3000吨高纯氢氟酸的能力;公司间接控股的凯恒电子(浙江凯圣氟化学拥有其51%股权)拥有目前国内唯一一套年产5000吨电子级高纯氢氟酸生产装置。  2.三爱富(600636.sh)  公司拥有国内最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产品涉及CFCs、CFC替代品、含氟聚合物和含氟精细化学品四大类产品;公司在国内有机氟的几乎所有主要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氟聚合物市场占有率达17%,CFC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CFC替代品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其中,氟聚合物中的F46、氟橡胶等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均达50%以上;公司持股70%的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是CFCs替代产品、氟化工基础原料及氟化学品的重要发展基地。  3.凯恩股份(002012)  公司持有21%股权的浙江巨圣氟化学拥有四氟乙烯单体(TFE)10000吨/年、聚四氟乙烯(PTFE)6250吨/年产能;公司持有76%股权的浙江凯圣氟化学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年产3万吨氟化氢生产装置(AHF纯度达99.99%),拥有的两条无水氢氟酸生产线年生产能力分别为1.2万吨和1.5万吨,电子级高纯氢氟酸项目将形成年产3000吨高纯氢氟酸的能力;公司间接控股的凯恒电子(浙江凯圣氟化学拥有其51%股权)拥有目前国内唯一一套年产5000吨电子级高纯氢氟酸生产装置  4.多氟多(002407.sz)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无机氟化物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扩张高分子比冰晶石、无水氟化铝等高性能氟化盐产品生产规模,预计2011年形成30万吨氟化盐生产能力、建成六氟磷酸锂1000吨/年生产线(国内最大)。  5. ST宝诚(600892.sh)  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旗下华星氟化学拥有五条萤矿石浮选生产线、两条萤矿石干磨生产线,具有年产12万吨酸级萤石精粉和3万吨陶瓷级萤石精粉的生产能力,另外还具有年产3万吨无水氢氟酸、2万吨氟里昂等产品生产线。  6.亿利能源(600277.sh)  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莹石资源,是我国最大的硫化钠系列产品生产企业;大股东亿利集团萤石矿产资源,并具有年产1万吨AHF(无水氢氟酸)、0.3万吨TEF(四氟乙烯)、0.15万吨PTEF(聚四氟乙烯)的产能。  7.永太科技(002326.sz)  公司是国内产品链最完善、产能最大的氟精细化学品生产商之一,位于浙江台州,靠近萤石产地。  8.东岳集团(00189.hk)  9.富龙热电(000426.sz)  公司大股东兴业集团旗下拥有锡林浩特市莹安矿业(萤石矿采选)。

在纳斯达克上市要走那些程序

上市程序:(1)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2)拥有自己的顾问团队: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3)要做到尽职调查: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4)通过注册审批: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5)促销路演: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扩展资料:纳斯达克上市需要三个标准:标准1:公司能够赚钱,每年有个200多万美元的利润,纳斯达克的监管层不对其它做要求。他们相信,市场会给任何能够持续盈利的企业合理的估值。毕竟利润是市值以及流动性最直接的驱动因素。标准2:没利润,但有现金流、有收入也行!有现金流才有持续经营的可能性。因为会计核算采用的“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流的“收付实现制”总是有时间上的差异的。然而,长期来说,现金流和利润总和是趋于一致的。一家有持续有收入,有经营性现金流的企业,未来不太可能没有利润。所以,现金流+收入的要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标准3:没利润,没有现金流,没收入,这是许多高科技创新型公司面临的尴尬。但目前不赚钱的公司,不代表未来就赚不到钱。许多现在不赚钱的公司,也可能很值钱。例如,一个在做临床实验的肿瘤靶向药的生物医药企业,每年只有巨额的研发支出,巨亏。但不代表它未来不赚钱。随着他们的临床实验的推进以及取得阶段性进展,离上市销售的时间越来越近,公司的估值会一步一步的上升。这样的公司最需要资本助力,如果只看利润、现金流、收入,这些公司都上不了市。因此,针对这类型企业,还有一个标准:资产以及市值。公司不赚钱,但是公司值钱,而且这个价值有人认就行,可以上市。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斯达克

我国生产盐的上市公司有几家

与食盐有关的相关上市公司有:兰太实业,云南盐化,南风化工,盐湖钾肥,山东海化等。云南盐化(02053):公司是云南省唯一具有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企业,而云南是全国率先实现产销一体化盐业经营模式地区之一。公司已控制了云南省主要盐业生产资源,省内盐资源储量最大、生产成本最优四个盐矿-昆明盐矿、一平浪盐矿、乔后盐矿和磨黑盐矿已是公司分公司,形成了在省内盐资源方面绝对优势和生产成本优势。 兰太实业(600328):公司是一家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是国内湖盐行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生产企业、国内技术最先进的氯酸钠生产企业和世界最大的金属钠及高纯钠生产企业。公司拥有矿藏储量1.14亿吨的吉兰泰盐湖。目前公司原盐产能为150万吨,其中约50万吨自用,是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山东海化(000822):公司投资的东营盐矿开发项目,将为公司的纯碱、氯碱生产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该盐矿距山东海化约75公里,首采矿区地质储量约为2.9亿吨,可开采64年,远景储量能达到50亿吨。整个项目计划规模年产200万吨矿盐,投资4.1亿元,其中一期年产100万吨,投资2.6亿元。一期完工后,在投资1.5亿元扩建二期年产100万吨工程。截至2010年6月,该项目已实际投资3459万元,项目进度约10.42%。 双环科技(000707) 2010年6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双环碱业的子公司重庆宜化出资39922万元,收购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99.9868%的股权。索特盐化注册资本16700万元,经营岩盐开发,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包装材料销售,高效生态农业技术,高科技海水养殖技术咨询。索特盐化是我国目前主要的井矿盐生产基地,国家大型加碘食用盐生产企业。本次收购对保证重庆宜化原材料供应,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积极意义。 南风化工(000737):中国盐化工企业,与云南盐化一样,系少有的几家盐化工上市公司之一。在来年国家加大央企整合与上市政策下,中国盐业集团的整体上市也迟早会列入议程。公司开发的运城盐湖是世界第三大硫酸钠型内陆湖泊,硫酸钾品质雄踞同类产品首位,公司年产硫酸钾16万吨,其硫酸钠储量达8000多万吨,产销量世界最大。公司在江苏洪泽、四川眉山、湖南衡阳等芒硝资源丰富地区,收购了大量芒硝矿的开采权,其硫酸钠年产量可达260万吨,为世界第一。另外,公司还是国内元明粉的最大出口基地。南风化工有丰富的钾肥资源,其开发的运城盐湖位于山西晋南盆地,面积为132平方公里,与美国犹他州大盐湖、俄罗斯西伯利亚库楚克盐湖并列世界三大硫酸钠型内陆湖泊,水中的钾盐、镁盐、硫酸盐以及食盐逐渐与早期淤积层相结合,结成了很厚的矿石层。南风化工控股山西钾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利用运城盐湖芒硝资源优势和自身技术优势而首创的芒硝法生产硫酸钾新工艺,是国际硫酸钾生产技术上的突破和重大成果,产品所用原料取自运城盐湖的天然芒硝,[散户之友收集整理]能确保作物全面的营养需求,同时产品不含游离酸,且氯根含量极低,克服了对土壤及作物的副作用,使“运”牌硫酸钾品质雄居同类产品首位,公司现时年产硫酸钾16万吨,其他如叶面肥、花肥、微肥、棒肥、药肥等为100吨/年规模,是我国第三大钾肥生产基地。亿利能源(600277):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芒硝,天然碱,盐等资源,其中芒硝储量1.8亿吨,碱600万吨,盐500万吨。公司实现年产硫化钠13万吨,元明粉30万吨,日晒硝25万吨,结晶硝80万砘,工业盐8万吨的优良业绩。另外还拥有丰富的煤炭储备,总储量达24亿吨。还拥有丰富的莹石、石灰石矿。 冠农股份(600251):以8700万元的价格收购51.25%钾盐科技股权,成为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罗布泊钾盐公司拥有罗布泊盐湖1661.53平方公里的探矿权和288.79平方公里的采矿权,资源探明量为25亿吨,占中国钾盐探明储量的一半。 盐湖钾肥(000792): 盐湖钾肥地处青海省察尔汗盐湖,该盐湖为我国最大的可溶性钾镁盐矿床。湖区内各种盐类资源的总储量达600多亿吨,已探明的氯化钾总储量为5亿吨,其中氯化钾表内储量1.45亿吨,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97%;氯化镁储量16.5亿吨,氯化锂储量824.6万吨,均占全国首位;氯化钠储量426.2亿吨,可供全世界人食用2000年。云南盐化(002053)1)预计国内烧碱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年均增长率约为5.5%左右;国内PVC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年均增长速度可达18%左右。公司以盐和氯碱化工产品为基础,积极向高附加值精细化工和化学建材产业拓展.2)公司盐业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一方面,由于盐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政策,对工业盐市场实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食盐是人民生活必需品,是人体生长发育过程中不可替代的必要元素,其需求主要是由人口年均食用量来确定的,因此市场需求弹性较小。公司盐业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优势。3)公司拥有盐资源优势。本公司已控制了云南省主要的盐业生产资源,取得了制盐生产方面的优势。云南省盐资源储量最大、生产成本最优的四个盐矿—昆明盐矿、一平浪盐矿、乔后盐矿和磨黑盐矿已是本公司的分公司,形成了公司在省内盐资源方面的绝对优势和生产成本优势。4)食盐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优势。公司是云南省唯一的具有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而云南是全国率先实现产销一体化的盐业经营模式的地区之一。本公司产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使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和控制好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从而提高了经营效益。兰太实业(600328)1、稀缺资源概念:公司是一家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是国内湖盐行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生产企业、国内技术最先进的氯酸钠生产企业和世界最大的金属钠及高纯钠生产企业。公司拥有矿藏储量1.14亿吨的吉兰泰盐湖,年生产成品盐能力为150万吨,是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08年度公司盐产品毛利率达78.13%。2、金属钠龙头:公司以盐湖资源作原料,引进国际最先进的美国杜邦生产技术,生产出目前国内质量最好的金属钠产品,具有金属钠年产4.5万吨的生产规模,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制钠企业,而且是国内电耗最小、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生产企业,金属钠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达42%。公司与中国原子能研究院合作建设了“国家863计划”工业规模级大型核级钠厂,它的建成填补了我国在工业规模核级钠的净化技术领域的空白。通过原子能院技术输入,公司掌握了核级钠的生产技术,使公司成功切入高尖端科技的核能源领。08年5月,公司完成了与中国原子能研究院首次合作的最后一车供钠,顺利实现了双方首次核极金属钠供货合作,至此公司成功地为中国实验快堆提供了336吨核级钠。3、产能扩大:公司与中盐江西盐化公司合资设立了“江西兰太化工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占51%),投资建设10万吨/年氯酸钠项目,分两期各5万吨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为2亿元,建设期12个月(截止08年末正在进行前期的土建工程)。公司还拟自筹资金再扩建5万吨氯酸钠,使产能扩大到10万吨,总投资1.56亿元,建设期12个月(截止08年末,土建及安装工程已完成)。08年8月,江西兰太拟投资新建15万吨/年双氧水生产线,项目投资2.48亿元(截止08年末正办理相关开工前手续)。09年3月,公司与江西盐化拟按原出资比例对江西兰太增资8000万元,以确保以上新建项目顺利进行。其中公司出资4080万元。增资扩股后,江西兰太总股本为16000万元(公司占5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8年年报显示,公司持有时代科技(000611)561.6万股股份,初始投资成本933.59万元,期末账面值1999.2万元。

内蒙古板块上市公司有哪些

1. 露天煤业(002128)2. 平庄能源(000780)3. 远兴能源(000683)4. 包钢稀土(600111)5. 亿利能源(600277)6. 鄂尔多斯(600295)7. 富龙热电(000426)8. *ST明科(600091)9. 兰太实业(600328)10. 伊泰B股(9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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