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业务办法的私募股权基金模式

模式一:公司制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模式二:信托制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目前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模式三: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模式四:“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目前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同时,目前《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创投、同创伟业投资、创东方投资、达晨创投等旗下的投资基金。模式五:“公司+信托”模式“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 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目前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模式六:母基金(FOF)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私募股权基金的6种模式

公司制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信托制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同时,《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创投、同创伟业投资、创东方投资、达晨创投等旗下的投资基金。“公司+信托”模式“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 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母基金(FOF)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私募股权基金有哪6种模式

模式一: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 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模式二: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目前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模式三: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 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模式四:“公司+有限合伙”模式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目前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 同时,目前《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 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 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创投、同创伟业投资、创东方投资、达晨创投等旗下的投资基金。 模式五:“公司+信托”模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 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目前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 模式六: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创业投资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是?

1、首先要搞清楚“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x0dx0a2、依据国内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我的理解和回答如下:x0dx0a(1)国内所说的“股权投资”,即国外或教科书所称的“私募股权投资”,也称PE。x0dx0a所以,股权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x0dx0a(2)国内所称的“创业投资”,即国外或教科书所称的“风险投资”,也称VC。x0dx0a(3)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有区别,也有关联,都是“股权投资类”企业。创业投资的投资阶段应该偏前段一些,股权投资更加偏后一点;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这么做。x0dx0a(4)股权投资机构,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两类,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也然。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和REITS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REITs一般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2、要求不同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不公开的,对投资人有严格限制,比如资产要求很高,百万级起投,投资期限几年。REITs门坎相应低得多,面向公众开放,有些几千元起。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3、关系不同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股权关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信托关系。REITs实际上属于信托的一种,性质上等同于公募的基金。与国内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当前我们国家的基金都是通过公开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过公开发行,而是在私下里对特定对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参考资料:百度百科-REITS百度百科-房地产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是否违法

私募股权,不违法。但私募股权需要向合格的投资者募集,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不得公开宣传推介,也不能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最低收益。【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第十一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第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第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个人如何进行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投的是具体的公司,公司的成长直接关系到投资回报的高低。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决定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高度和深度。因此,个人参与股权投资,一定要选自己熟悉的行业或领域,二是要选新兴行业、朝阳行业、与人们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行业,切勿投资传统没落行业。私募股权投资属于高收益高风险产品,个人投资者的话,一定要做好合理规划,私募股权占比控制在20%以内,这样能在保持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最大化分享股权投资的丰厚收益。针对某个具体的项目时,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投资管理人的专业性,即投资管理人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专业有经验,他们的经验和判断决定了基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率,可以通过投资管理人过往的管理经验作为参考;2、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及退出方式,投资人不仅应当关注被投资的目标企业经营状况、同业竞争、经济周期等,还应当了解投资项目的底层资产退出方式,项目的退出方式一般有IPO退出(最理想的状态);并购退出(整体出售企业);管理层回购(MBO);公司清算四种,不同的底层资产类型对项目的退出保障有所不同。3、拟投资目标企业所处的行业政策,政策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这是任何的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直接影响到项目盈利甚至死活。

私募股权基金与私募基金有啥不同?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区别如下: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特朗普的川普大地私募股权是真实的吗?

“特朗普”PE投资,一个尚未戳穿的骗局在浙江东部小城嵊州,一个投资神话正在广为流传——小镇上一个老太婆,几个月的时间,就用不到十万块的本钱赚回了五六十万块钱。据说,让她发财的是一个名为“特朗普股权投资”的项目。但当南方周末记者试图寻找这位发财者时,却发现谁也说不清楚她的身份。类似的暴富故事正在更多的地方口耳相传。伴随着这些传奇,记者发现,至少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河北、江西、吉林等诸多东部和中部省份,一个名为特朗普股权投资的项目,正隐秘地流行起来,其中尤以二、三级城市为甚。其实,那不过是一个尚未戳穿的骗局。做美国大亨的股东?因为拿不到任何发票、收据之类的付款凭证,刚开始她还有些担心。但当第一笔幸运奖750美元出现在自己的特朗普“账户”上,她也放下心来。特朗普其实是一位美国地产大亨的名字,他在2010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上位列第488名,身家约20亿美元。不久之前,特朗普高调宣布,考虑角逐下任美国总统。而且,在一些民意调查中,他颇受欢迎。这让他再次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这位传奇富豪曾在生意上大起大落、婚姻上波澜起伏。他出过畅销书,现在还亲自制作、主持一档热门真人秀节目《飞黄腾达》。不过,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却流传着这位大亨的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今年1月,40岁的赵明月(化名)通过朋友的网友,知道了这个“秘密”。赵明月和特朗普也算同行,她在北京从事房地产项目策划工作,每个月几千块的收入,在北京并不算宽裕,而且“累死累活”的。平日里,她也小小地炒炒股票,曾经赚过,但2008年经济危机后亏了很多。赵明月听说,特朗普的公司正在赌城拉斯维加斯修建一栋造价5亿美元的64层豪华公寓,以及在曼哈顿开发一个横跨13条街道、总投资40亿美元,名为“川普大地”的大型地产项目。面对“严峻的美国金融危机”,又为了让更多人“学习如何成为亿万富翁”,特朗普把这两个前景无限的项目,放在一个名为“特朗普股权投资”的平台上,向“经济环境比较稳定的”东方国家投资者出售部分“原始股”。当南方周末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进行咨询时,赵明月热情地将她听来的秘密和盘托出:她从朋友那里知道,这些原始股,还可以在一个不公开的网络平台上交易。随着股票价格不断上涨,先购买的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出售给后来人来赚钱。而且,每当股票价格上涨三倍左右,就还会进行一次“拆股”,让投资者手上持有的股票数量倍增。到2013年后,项目开发完成,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公司在纽交所上市而获得“几十倍”的巨额回报。不仅如此,成为“原始股”股东之后,还能收到各种名目的“静态奖”,如果你能够拉来更多的人参与投资,则还能获得另外一些名目的“动态奖”。各种奖金计算规则眼花缭乱,一句话来说,就是投资者可以隔三岔五地收到一笔笔少则十几美元,多则数百、上千美元的奖金。若要想把握这个“机会”,最少需要花3.4万元(折合5000美元)——成为特朗普的“银级会员”股东。回报更高的“金级会员”则需要6.8万元(折合10000美元)。这个故事从一个朋友流传到另一个朋友,简直让人血脉贲张。除了因熟人传播产生的信任感,人们追捧这项投资的另一重要依据是:在人民网、凤凰网等正规新闻网站上,确实可以查到对这个特朗普项目予以详细介绍的页面——但这并不是正式的新闻页面,只是这些网站的子频道孙频道的角落里,不通过搜索根本看不到。其中一家网站的编辑在查找出这个页面后告诉记者,不知道怎么上去的。在一些视频网站上,还可以看到一批精心制作的“特朗普股权投资”宣传视频,有的截取了有特朗普本人出现在电视新闻时的画面,并在视频的文字标题里冠以“CCTV”、“凤凰卫视”等字样。但赵明月对这些却深信不疑,决定一试,不过她谨慎地选择了银级会员。因为交了钱却得不到任何付款凭证,刚开始她还有些担心。但当第一笔幸运奖750美元出现在自己的特朗普“账户”上,她也放下心来。她描述说,“特别快”,“几分钟”。而记者接触的所有投资者,都反映自己在付款当日或次日便及时“收到”了奖金,也都很快地在一个网站上获得股票账户。这个网站需要输入一串数字IP地址,并要拥有账号密码才能登录。传销骗局记者从 “特普朗股权投资官方网站”的域名代理商处了解到付款人联系方式,进一步的调查显示,他曾经供职于一家2009年被取缔的非法传销机构MDG(美亚)国际。要成为特朗普的投资者,必须把投资款交给自己的“老师”——和过去一些非法传销一样,在特朗普这个体系里,通常称上线(介绍人)为老师或导师。也可以直接把款汇给一个设在广东东莞的私人账号。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得不到任何发票、收据之类的付款凭证。这与正规的股票操作——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账户,可与个人银行帐户关联划转——完全不同,其中风险,一目了然。但当南方周末记者对此提出疑问时,一位投资者却解释说:“你有所不知,我们靠的就是诚信,信不过就不要做。”事实上,根据南方周末记者的调查,这个特朗普提供给中国投资者的“机会”,根本是子虚乌有。在真正的特朗普公司网站上,丝毫未曾提到存在这个“特朗普股权投资”。而特朗普公司公开发布的进入中国的所有相关计划中,未有只字提到该项目。甚至还有一位投资者声称,自己在请美国朋友和特朗普公司联系后,也很快得到了澄清,他还把这段录音发到了自己所在的特朗普投资者QQ群里。南方周末记者与美国特朗普公司取得联系后,截至发稿时得到的反馈是,对方已转交法务部门处理。而“特朗普股权投资”的“官方网站”与特普朗公司的网站并无任何关系。记者从前者的域名代理商处了解到付款人联系方式,进一步的调查显示,付款人丘雷雷曾经供职于一家非法传销机构MDG(美亚)国际。根据过往的媒体报道,MDG主要通过一款名为“mycool”的即时通讯软件等产品,在多个省市进行传销,在2009年遭到各地警方严厉打击取缔后。和自称香港公司的MDG类似的是,特朗普也自称其办公室设立在香港。 虽然表面上看,MDG是销售虚拟产品,而特朗普则是在吸收股权投资,但在根源上,两者都是通过不断击鼓传花,用后人钱财实现前人收益来滚大雪球的“庞式骗局”。从特朗普股权投资个案来看,这些投资者的收益能够得以维系,关键在不断有新的投资者入局,既能推高那个虚拟平台上的股价,也能让一层层的“老师”们源源不断地实现奖金收入。4月中旬,记者用一位投资者提供的账号密码登陆这个网站,确实看到股价一直如他们所说的是在“单边上扬”,只有拆股时短暂回落。这个道理,其实很多投资者心里非常明白——一位网名为“幸福使者”的投资者在劝记者入伙时说到,“只要新的会员不断涌入,就能推动股权(价格)上涨……资金流动产生效益。”在特朗普股权投资制度设计上,也对发展下线给出了一系列常见于传销的制度安排,不仅自己发展下线可能获得15%的提成,下线再发展下线,投资者也有机会从中抽成。幸福使者说,“推广得越多,赚钱速度就越快。”赵明月也很快意识到这其中机会,加入之后就开始积极发展下线,甚至专门跑回山东菏泽老家去发展。不久之前,她索性辞去工作,专心投资特朗普。不过,尽管自称三个月投资翻了三倍,但在问到发展下线的数量时,她总是顾左右而言它,一会说自己发展得很好,一会说自己也就是和几个朋友一起做做。而记者接触的诸多投资者,一方面声称自己或友人月入几十万上百万,一方面在问到下线数量时也都选择回避态度。到目前为止,参与特朗普股权投资的人数,尚无从考证。嵊州一位反对这项投资的杨先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身边的朋友们全都投身于此,最近也在拉自己入伙。内蒙古包头一位投资者许海平说,自己身边有大约20个人都在做特朗普。甚至还有一位沈姓销售人员宣称,其所在的团队,已在无锡、泰州等地区吸收了上千位投资者。也有多位投资者表示,自己只是通过网络投身于这个项目,并不知晓其他人的投资情况。不过,若要退出这个游戏也并不容易——按照规则,根据不同情况,股票有2个月或者6个月的限售期。PE传销潮这些所谓的股权投资项目,与前些年以一款具体的产品为载体的传统传销手法相比,看起来更时髦,也更隐蔽。特朗普股权投资的故事,并非孤案。仅记者所知,还有 SMI、UNAICO、十度空间、LV、siqo、IFC、白宫资本、德资本、黑石等若干在网络上和现实里非常活跃的投资项目。西安一家名为哈德斯软件公司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开发一套特朗普这样的结算系统,造价为一万多块钱,再做一个这种网站,也只需要多付几千块钱。这家公司为多家这类公司订制系统和网站。这些不同的项目,所勾勒的故事背景与主角各不相同。而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以某种形式的股权投资为诱饵,在操作实质上,他们都可以归为依靠不断滚雪球来维持的庞氏骗局。这些所谓的股权投资项目,与前些年以一款具体的产品为载体的传统传销手法相比,看起来更时髦,也更隐蔽。多位投资者就向记者强调,“这是一种在美国很流行的金融产品,叫PE,在中国还没有广为人知。”而之所以自己突然成为中国的金融领先者,很多人的解释是,自己的“老师”是清华、北大的,又或者“老师”的团队里有重要官员。可记者再追问这些人的真实身份时,通常得不到清晰的回答。事实上,PE是Private Equity的缩写,意思是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购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历来是“有钱人的游戏”。现在,PE成为了传销的光鲜噱头。在特朗普的宣传文案里,特意强调说,“这是一个不同阶层的人都可以参与的机会,每个参与者均可按自己的意愿和财务实力进行不同的投资。”记者加入了三个特朗普的QQ群,发现里面的会员大多数登记的年龄在四五十岁左右,登记的地址多是二三线城市,很多人都在自己的个性签名档里,写着一些关于成功与财富的格言。而在一个江西投资者何沁谕提供的通讯录里,记者亦注意到特朗普的群发邮件收件人大多是使用QQ邮箱。对这些文化程度不高,阅历有限,本身并不富有却极其渴望成功的群体,这种隐蔽的PE传销模式,杀伤力最为强大。其实,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老股民,有的还做过大宗商品领域的投资,但结果往往让人失望——“中国的投资环境不好,没赚头,”一位投资者如此解释道。而在这些神秘的网站上,可观的短期回报是他们难以拒绝的诱惑。在特朗普的一个投资者QQ群里,这些天里大家正在谈论这个项目的真伪,虽引来一些担心,但乐观者仍居多数。32岁的广东人Double就说,只要公司正常运作,我们有回报,就不用理他真假。Double今年开始作特朗普,说自己投资的3.4万已经回本。山东淄博46岁的“睿智英才”表示,最近同时投资了三个这种PE项目,已经收入了七万块钱,比自己那个机电小门面一年赚的钱还多。和他这样多个项目一起做的,并正在持续实现收入的,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在少数。看起来,类似骗局并不少,特普朗只是其中尚未被戳穿的一个。而从天津等地个别已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这类PE传销案件来看,这种PE传销的涉案金额,动辄逾十亿元。http://www.infzm.com/content/58014

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排名

#深圳有哪些私募公司#、#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排名前十#北京、上海、深圳素有私募三大重镇之称,体现在私募数量的分布上,这三个城市的私募数量超过一半!在私募排排网公布的多个榜单中,深圳私募上榜数量多。近年来,深圳也涌现出很多黑马私募。上海、北京、深圳各地最新排名top10名单如下:们就着重介绍深圳都有哪些私募基金公司,排名前十的私募公司又是哪几家?在深圳,5亿以上规模的私募公司有142家142家私募公司排行榜可点击卡片查看:公开资料显示,日斗投资总经理邹文拥有20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曾任职于香港博文基金总经理兼投资部负责人,专注于港股、B股、中概股的研究。日斗投资特别顾问王文的工作经历让其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理解更为正确与前瞻,而大量的基层县市调研经验更是培养了其扎实的调研功底。从王文个人社交账号的往期记录来看,对价值投资的坚守从未动摇,其2012年开始买入贵州茅台,9年获得10倍收益(截至2021年6月)。日斗投资看好的上市公司需满足低估值、高现金流、高分红、可持续四个特点,2022年行业分化尤为明显,仅有煤炭行业一枝独秀,据悉,日斗投资正是抓住了煤炭行业的投资机会,在今年实现了业绩的大幅增长。对于“日斗”含义,王文诠释为“日斗投资买的标的要像太阳一样耀眼,投资的道路要像北斗一样坚定不移”。除了今年逆势翻红,在2021年,日斗投资也是斩获***%的

南方财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是否出现问题

【融投资本:股权投资的魅力!】作为投资者都想获取非凡的收益,通俗点,就是暴利!暴利的事,除了军火、毒品,就是股权了,前两个事没有几个人有能力有胆量去做,而比这两件事盈利还大的事就是股权了!股权又一个引领世界的创富神话,百年不遇的一个商机一个可以改变一生机遇就看你能否看得懂。但是很多人输就输在,对于新兴事物第一看不见,第二看不起,第三看不懂,第四来不及。 股权与股票最重要的区别之一:股权的价格一般接近每股净资产,就是大家经常嘴上讲的原始股,同时每一次买卖的数额通常较大。而股票的价格是净资产乘上市净率,目前创业板的平均市净率大概在6左右。比如刚上市的康跃科技300391的市净率为31.09除以4.26等于7.3. 7.3就是当下这只股票的市净率,专业术语叫PB。 这就是说,谁在上市之前买到这个股票的股权价格,大概就在净资产4.26元左右。而股民现在要想买,却要以高于股权7倍以上的价格买入,这对中小股民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读过《世界上最伟大的十位亿万富翁》的人,可以发现他们,除了拥有坚韧不拔的毅力、不屈不饶的精神等宝贵品质外,他们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那就是敏锐的眼光。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大约每隔十几年都会有一次,改变每个人命运的机会,只要抓住一次,人生就此改变。比如,80年代谁下海谁发财,短缺经济,什么产品都能卖出去。90年代,股票时代,最早的一代股民都从股市赚了几百倍,甚至数万倍的收益。2000年以来,是房地产暴富的时代,中国曾经的10大富豪8位来自房地产。那么接下来的2010代,新的财富源泉又在哪里呢? 那就是原始股股权投资。 我们来回顾一下因为股票上市带来的多个财富神话 一、2005年8月5日,百度上市当天创造了8位亿万富翁(包括李彦宏、刘建国、徐勇、梁冬、朱洪波等),50位千万富翁,240位百万富翁,所有的股东一夜无眠,彻夜庆贺。百度一位前台小姐的手机被打爆,因为她也随着百度上市成了百万富翁,这在常人眼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却发生了!!!二、巨人网络——史玉柱  2006年7月26号史玉柱前往开曼群岛注册巨人网络公司。2007年11月1日,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市值达到42亿美元,成为在美国发行规模最大的中国民营企业,创企业上市速度最快的案例。史玉柱的身家突破500亿元。共造就了21个亿万富翁,186个百万和千万富翁。1位是巨人的高管,186位是在巨人网络上市前认购了巨人的内部股的老百姓.一间仅仅成立两年零几个月的公司,可这个像梦一样的传奇却又真实的发生了!三、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集团的B2B子公司正式在港交所挂牌。总市值超过200亿美元!最引人注目的是其独特的内部财富分配格局,阿里巴巴4900名员工竟持有B2B子公司4.435亿股,上市后如以当时发行价上限12港元计,市值将共计达53.22亿港元!当天有一千多位阿里人变成百万富翁,创下国内IT类上市公司最大规模的员工造富纪录。四、2004年06月16日,腾讯上市当日造就了5位亿万富翁,7位千万富翁和几百位百万富翁。五、2010年4月26日,海普瑞以每股148元的价格招股,这家鲜有人知的生物医药公司几乎闯进了所有投资者的眼球。其创始人李锂、李坦夫妇合计持有28803.7万股,以发行价计算,其身家为426.29亿元,荣登内地首富。在这之前有几人知道李锂?是股权让他荣登内地首富。六、合众思壮控股股东郭信平与姚明在2007年12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郭信平向姚明转让了公司37.5万元的股权,招股书显示,姚明的认缴出资额是37.5万元。一周后,合众思壮改制成股份公司,姚明的37.5万元股权变成了67.5万股。而在股票上市一日之后,作为该公司的第四大股东的姚明,持股的账面价值已经达到了6176.25万,这就意味着他在该公司股票投资上的资产已经整整翻了91.5倍。七、蒙牛上市——成就五个亿万富翁、十多个千万富翁、几十个百万富翁诞生!  八、中国股神——段永平(步步高原老板)0.8美元认购的网易,最后100多美元抛出,段永平称自己作为企业家的生命已经结束,再也不做实体。段永平这几年在美国做投资赚的钱比他在国内做企业10年赚的还多。 注:网易发行价17美元,较内部认购价高21.25倍,上市后100美元,比内部认购价高125倍。九、红杉资本——沈南鹏------4年买原始股权四次,卖股四次,用100万美元,赚了80亿美元,收益8000倍。  十、2014年5月16日上市的聚美优品开盘价27.25美元,市值38.7亿美元推算,天使投资人徐小平共投资38万美元,占股份8.8%,现账面财富高达3.4亿美元。4年时间获得了800多倍的回报。朋友们,看到了吗? 这就是投资原始股的魅力!

如何进入美国私募股权基金

美国私募基金如何运作?1发展概况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募的共同基金而言的一种基金类型。私募基金一般属于合伙人制的小型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和衍生金融产品,是一种高风险的投机基金。 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加深和各种投资工具的创新,美国私募基金业获得极大的发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现在已经成为美国金融领域一支成长最快的力量。目前,美国至少有4200家私募基金,资本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美国的私募基金投资领域广泛,投资手法多样。1998年,美国先锋对冲基金研究公司等机构对美国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了研究,他们按投资策略的不同将美国的私募基金划分为16类。但是一般来说,美国的私募基金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宏观基金,另一类是相对价值基金。宏观基金主要利用各国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进行宏观经济的不均衡套利活动。宏观基金收集世界各国的宏观经济情况并进行研究,当发现一国的宏观经济变量偏离均衡值,便集中资金对目标国的股市、利率、汇率、实物进行大笔的反向操作。当该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资产价格将会大幅贬值,宏观基金将从中获得巨额的收益。一般认为宏观基金风险巨大,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破坏性较大,常常被人们指责为金融危机的制造者。宏观基金的代表是索罗斯领导的著名的量子基金。相对价值基金与宏观基金不同,它一般不冒较大的市场风险,只对密切相关的证券的相对价格进行投资。由于证券的相对价格差异一般较小,如果不用杠杆效应的话,私募基金就无法取得高额的收益,因此,相对价值基金更倾向于使用高杠杆操作。最著名的相对价值基金是美国的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由于LTCM运用高度的杠杆操作,仅仅5 年的时间,这家公司就以投资失败而告终(LTCM成立于1993年,1994年2月正式开始运营,1998年9月投资彻底失败)。按照私募基金的注册地,我们还可将美国的私募基金划分为美国国内注册的基金和境外注册的基金。现在,只有不到一半的美国私募基金在国内注册,一半以上在美国境外注册。境外注册的基金又称为离岸基金,这些基金一般注册在西欧的卢森堡、英国的海峡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一些避税天堂里,专门在美国境外从事离岸证券投资。这样,这些基金一方面逃避了美国政府的监管,同时也为投资者逃避了利润所得税。2设立程序与组织结构美国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法令主要包含在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内,同时私募基金还受各个州《蓝天法》(Blue Sky Law)的监管。根据美国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的规定,在美国只能设立固定面额证券公司、单位信托投资公司和公开募股管理型公司。但是《证券法》中的D规则却为私人合伙投资于证券市场设立了第506号“安全港”(Safe Harbor)条款,《证券法》的S规则则为外国人私人证券投资设立了“安全港”条款,这些条款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不按《投资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方式设立合伙制的投资机构。这样就为美国的私募基金提供了一种绕开金融监管的途径。美国的法律规定,投资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必须是“有资格的投资者”。所谓“有资格的投资者”是指,个人投资者必须拥有500万美元以上的证券资产,并且最近两年的年均收入高于20万元,或包括配偶的收入高于30万元;如以法人机构的名义进行投资,则机构的财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在1996年9月1日之前,不多于100个“有资格购买者”设立的私募基金不必经过美国证券委员会(SEC)的批准,1996年9月1日后,根据美国的《国民证券市场改革法》(National SecuritiesMarkets Improvement Act)的规定,这一人数限制增至500人。同时,SEC允许私募基金吸纳拥有2500万美元以上的机构投资者加入。私募基金一般由两类合伙人组成。第一类称一般合伙人(GeneraI Partner),相当于基金经理,指的是创设基金的个人或团体。一般合伙人处理私募基金的所有交易活动及日常管理。第二类是受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受限合伙人提供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基金的投资活动。在筹划设立私募基金时,一般合伙人通过与受限合伙人签订《合伙人协议》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人协议》是限制和规范私募基金内部关系的基本文件,一般包含以下一些内容:1.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因素;2.一般合伙人与受限合伙人的地位;3.合伙人投资、增资、撤资的规定;4.激励薪酬的计算细节;5.管理费用的使用与计算细节;6.是否允许使用财务杠杆及比例限制;7.财务年度末分红的相关规定等等。一般来说,《合伙人协议》对一般合伙人进行基金投资目标方面的限制比较泛泛,这样基金经理就有足够的灵活性进行投资操作,保证投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而关于一般合伙人与受限合伙人的地位及是否允许使用财务杠杆等内容则必须明确。投资者在加入私募基金时一般都要聘请律师参与《合伙人协议》的签署过程,这样能够保证投资人签署的协议与自己心中的目标相一致。私募基金的一般合伙人在前期准备就绪后,就可以出售基金单位了,美国法律对私募基金出售的规定非常严格,不允许私募基金进行任何的广告宣传。投资者一般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投资:(1)依据上流社会的所谓可靠信息;(2)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经理人员;(3)通过其他的基金转入;(4)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一般合伙人向事先确定的每一个潜在的投资者送交私人募集的买卖契约文件(包括《合伙人协议》),向他们提供与有经验的投资者进行面谈的机会,或者提供投资咨询。最后,与投资者签署《合伙人协议》,吸纳投资者的资金。这样,一家私募基金便宣告成立。3运作特点美国的私募基金在投资策略和运作方式上与共同基金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者主要是一些大的投资机构和一些富人。如前文所述,私募基金的合伙人要取得投资资格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决定了只有富人才能参与私募基金。如索罗斯领导的量子基金的投资者都是超级大富翁,或者是金融寡头、工业巨头。量子基金的投资者不足100人,每个投资者的投资额至少100万美元,多则1000万美元。2.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闭期间,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或抽资前必须提前告知,提前时间从30日至3年不等)。基金的封闭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确定这一期限的根据是,经济周期一般为4~5年,而基金的投资期限一般要大于一个经济周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基金经理有充足的时间来运作基金。3.黑箱操作,投资策略高度保密。根据美国的法律,私募基金无须像共同基金那样,在监管机构登记、报告、披露信息。美国的监管当局认为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成熟、理性,有足够的能力对基金经理人的活动进行监管,证管部门和公众都无需知道其运作情况。私募基金的经理人在与合伙人(投资者)签订的《合伙人协议》中一般要求极大的操作自由度,对投资组合和操作方式也不透露,外界很难获得私募基金的系统性信息。4.高度杠杆操作。私募基金的投资目的在于获得高额利润,但是基金自身的资金实力毕竟有限,因此,私募基金一般都大规模地运用财务杠杆(通过信用借贷的方式),扩大资金规模,突破基金自有资金不足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基金运作的财务杠杆倍数为2~5倍,最高可达20倍,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会更高。如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MC)在运作期间,几乎向世界上所有的大银行融通过资金,使用的财务杠杆倍数极高。在1998年8月LTCM出现巨额亏损前夕,其杠杆比率高达56.8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1.25万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交易仓盘,总杠杆比率高达568倍。在高度财务杠杆的作用下,如果基金经理预测准确,则基金能够获取最大限度的回报;一旦基金经理预测失误,财务杠杆也会成倍地放大损失的数额。5.主要投资于金融衍生市场,投机性强。私募基金的背后一般没有实物资产支撑,专门在金融市场从事各种买空、卖空交易,并从中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尽管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不尽相同,但是私募基金大多雇用专业人士负责基金管理,采用精确的数量模型,对投资交易实行所谓的程序化投资决策管理。比如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合伙人中就有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默顿和斯克尔斯等人,并且雇用了一些大学里的博士弟子操盘,通过定价模型计算各种相关证券的价格差异,捕捉交易机会。6.组织结构比较简单。私募基金属于合伙制企业,不设董事会,由一般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在美国,约1/4的私募基金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美元,它们的运作像一个小作坊,通常是在仅有一两个人的办公室里工作。私募基金一般不设自己的研究机构,更多地依靠外部的研究信息资源。7.采取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私募基金的经理除了能够获得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的固定管理费外,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投资利润作为奖励。这一比例通常在5%~25%之间。这种激励机制能够吸引大批的有才华的高级专业人士加盟私募基金,并为私募基金创造出优良的业绩。根据资料分析,1988~1994年,私募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高达18.5%,远高于其他类型的投资收益,如同期的摩根斯坦利资本指数的投资收益是8.1%,莱曼兄弟综合债券指数是8.6%。8.操作手法多样,更多地呈现全球化的特征。私募基金经营机制灵活,没有短期的利润指标和确定的资金投向的限制,在投资工具、财务杠杆、投资策略等各个方面也没有限制,这样基金经理就能在范围更广的投资领域选择投资战略,以期获取长期的高额利润。私募基金一般运用“对冲”的操作手法,进行反周期交易,也就是说在证券价格下跌时买进,在价格上升时卖出。比如,相对价格债券套利基金(Relative Value Funds)通过从一些相关金融产品定价的微小差异中套利,从而保证在牛市、熊市中都能赚钱。4主要投资策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私募基金的操作理论、投资策略早已超越了早期的简单地利用股市买卖进行对冲操作的方式,现代的私募基金大量地涉足期权、期货等投资领域,大胆地运用各种投资策略,操作手法多种多样(详见表1)。总的来说,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操作手段有以下几种:(1)运用期货进行对冲盈利。期货合同可以防止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具体到期货的种类又可分为利率期货(长期、短期)对冲、远期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货币期货合约对冲等等。(2)运用期权进行对冲操作,又可分为运用股指期权进行对冲、运用个别股票期权进行对冲、运用长期利率期权进行对冲。(3)运用掉期交易进行对冲操作,包括利率掉期和货币掉期。(4)运用资产组合保险业务(Portfolio Insurance)进行对冲。比如,在购买现有资产组合的买入期权的同时,从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保单。(5)综合运用多种对冲手段进行操作。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的私募基金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利用股市、汇市必然的联动效应,对股价、汇率、利率进行攻击,从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5风险与监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金融危机此起彼伏。在遍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中,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美国的私募基金(特别是以索罗斯的量子基金为代表的对冲基金)扮演了一种极不光彩的角色。但是,美国的私募基金并不是这场危机的最终受益者,许多私募基金在全球金融动荡中损失惨重。经过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大动荡,暴露出美国的私募基金业存在的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私募基金经营风险过大,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表1 美国私募基金的类型与策略私募基金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手段的固有缺陷。现在的私募基金最主要的操作手段是进行对冲操作,“对冲”的原理是利用相关或无关的反向交易力图降低风险。应该说对冲操作是一种比较理想的保值手段,但是,私募基金经理利用“对冲”的目的并不在于保值,而是进行投机活动。投机活动的本身就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这样投机与保值实际上就处于对立面上。现在的对冲工具主要是一些金融衍生工具(期货、期权等等),这些金融衍生工具又大大地放大了交易的风险,私募基金在这种高风险的环境下进行交易,其面临的风险必然也要大得多。另外,对冲的效果与资产搭配的无关性有关。资产的相关系数为正时,资产搭配难以提供较大的资产多样化效应。私募基金持有的汇率、利率、股指等期权、期货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并且边际变动频繁,这样对冲的效果要大打折扣2.高度的财务杠杆。在追求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私募基金经理往往选择高负债的杠杆操作手法。其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的比例非常高,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巨额交易。这种操作一方面面临极大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也放大了市场风险。虽然基金经理大多使用极其复杂的模型计算出各类投资组合的比例和买卖比率,尽管这些计算看似非常准确,但一旦看错市场走势,又不及时止损,巨大的头寸和杠杆比率带来的将不是收益,而是巨额的亏损。3.“黑箱操作”风险。私募基金很少受金融当局的监管,操作缺乏透明度。基金的风险与基金经理的经营风格和个人风险偏好密切相关。向私募基金融资、融券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经纪公司等无法了解其整体资产状况,多头信贷的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常常要求基金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或提供抵押担保。4.系统性风险。私募基金很难对付系统性风险。虽然在理论上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能够化解部分系统性风险,但是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无法预测不同市场的关联性,如果其他基金也采用相近的手法进行操作,会使金融市场走向更加变幻未测,投机者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引起市场整体风险。5.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受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基金经理除了获得固定的管理费用之外,还可按业绩提成,这样就可能鼓励基金滥用自己的职权,为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而使合伙人的资产冒更大的风险。6.政治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趋势的发展,美国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呈现出全球化、多元化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国际性基金和新兴市场基金,它们的投资一方面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这些国家政治因素的影响。一旦基金投资的市场出现政治动荡或者金融市场的大幅度波动,基金资产将会遭受重大的损失。在这次全球金融大动荡中暴露出的美国私募基金经营风险过大的问题,在美国国内甚至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关于要不要对私募基金加强管制的争论。大多数的经济学家认为,私募基金特别是宏观经济背景的离岸基金对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影响巨大,而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正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源。另外,私募基金高度的杠杆操作在为投资者带来高风险、高收益的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体系带来了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的管制。但是,也有人认为私募基金的资金规模有限,不可能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发生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一国经济基本面是否健康,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否均衡。私募基金的套利操作不但不会造成危机,相反还有助于提高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效率。据此,他们不赞成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的监管。目前大多数的美国国会议员和金融监管部门都不赞成对私募基金采用直接的管制措施,他们认为,一旦美国政府对私募基金进行直接监管,这些基金会将经营活动转移到海外,可能会降低美国金融市场的效率。我们可以相信,在近期内,美国政府将不会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的直接监管,但对私募基金的间接监管将会得到加强,特别是对私募基金债权人的监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私募基金面临的经营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历程

与美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类似,我国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探索和发展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进入我国,从此在中国这个新兴经济体中掀起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浪。第一次投资浪潮出现在1992年改革开放后。这一阶段的投资对象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海外投资基金大多与中国各部委合作,如北方工业与嘉陵合作。但由于体制没有理顺,行政干预较为严重,投资机构很难找到好项目,而且当时很少有海外上市,又不能在国内全流通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后找不到出路,这导致投资基金第一次进入中国时以失败告终,这些基金大多在1997年之前撤出或解散。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出台,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极大鼓舞了发展私募股权投资的热情,掀起了第二次短暂的投资风潮。国内相继成立了一大批由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机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深圳市政府设立的)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和中科院牵头成立的上海联创、中科招商。2000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建立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个有关风险投资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为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了相关的原则。同时,我国政府也积极筹备在深圳开设创业板,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推动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但当时由于还没有建立中小企业板,基金退出渠道仍不够畅通,一大批投资企业无法收回投资而倒闭。前两次的私募股权投资热潮由于退出渠道的不顺畅而失败,但这种情况在2004年出现了转机。2004年,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了有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制度创新——深圳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这为私募股权投资在国内资本市场提供了IPO的退出方式。所以2004年以后出现了第三次投资浪潮,私募股权投资成功的案例开始出现。2004年6月,美国著名的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的控股股权,这也是国际并购基金在中国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时也诞生了第一家有国际资本控股的中国商业银行。由此发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来,PE投资市场渐趋活跃,从发展规模和数量来看,本轮发展规模和数量都超过了以前任何时期。进入新世纪后,一枝独秀的中国经济,日益吸引留学海外的中国学子回国创业发展。一个高科技项目,一个创业小团队,一笔不大的启动资金。这是绝大多数海归刚开始创业时的情形。不要说百度、搜狐这样的网络公司,就是UT斯达康这样的通讯公司,创业伊始,也不过是三两个人,七八杆枪。只是因为不断得到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表现形式)的融资,这些公司才最终从一大批同类中脱颖而出。海外学人创业投资事业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规模日益壮大。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共40多家,总市值300多亿美元;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中,高管大多有海外留学背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正推动新技术及传统产业发展,创造了企业在中国发展、在海外融资的新模式。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已突破了互联网和高科技公司的范围。有来自多行业、多领域的公司登陆纳斯达克,对此,纳斯达克中国首席代表徐光勋指出,“这些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它们带来的中国概念也被国际市场所接受。这对中国企业而言,无疑是好事。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中,高级管理层大多拥有海外留学背景。”以北京中关村(000931行情,股吧)科技园区为例,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来自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国企业中,海归企业为数不少。这些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海归企业,正在由推动国内新经济、新技术、互联网等诸多领域的发展,扩展到推动中国传统产业的发展。以百度、新浪、搜狐、携程、如家等为代表的一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企业给国内带回了大批风险投资,这种全新的融资方式,极大地催化了中小企业的成长。同时,国内几乎所有国际风险投资公司的掌门人大都是清一色的海归,IDG资深合伙人熊晓鸽、鼎晖国际创投基金董事长吴尚志、赛富亚洲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红杉基金中国合伙人沈南鹏、金沙江创业投资董事总经理丁健、美国中经合集团董事总经理张颖、北极光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邓锋、北斗星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吴立峰、启明创投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邝子平、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合伙人王兟等10多位掌管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的海归人士。大部分风险投资都是通过海归或海归工作的外企带进国内的。这些投资促进了国内对创业的热情,促进了一大批海归企业和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国内创业投资行业的进步。总体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发展迅速,新募集基金数、募集资金额和投资案例与金额等代表着投资发展的基本数据将会长时间保持增长状态,这是新兴市场的经济发展和中国企业数量多、发展快所带来的投资机遇。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私募股权投资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1、 审阅通过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其它法律、财务、业务等资料审阅,发现关键及重大影响因素。2、 分析性程序对各种渠道,如银行、税务、会计事务所、业内专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报表以及行业研究报告等取得资料的分析,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3、 访谈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内外部人员的充分沟通;向项目公司下游客户、上游供应商、竞争对手走访及咨询。4、 查询查阅行业协会等的会议、业内期刊、行业报告等资料作比较。5、 小组内部沟通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扩展资料:尽职调查工作需要明确尽职调查的重点比如客户合作的目的是什么?明确客户商业目的是律师提供尽职调查工作的出发点。此外,目标公司属于什么类型的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技术类企业?制造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商业价值,存在不同的潜在风险。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土地、在建工程、房产建筑等可能是其主要资产;而其主要风险则可能在于项目是否具备合法报建手续,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等。如该目标企业属于技术类公司,则尽职调查的重点主要在于相关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担保情况、相关权属证明等。由此可见,尽职调查工作是需要量身体裁的,不存在千篇一律的尽职调查提纲。参考资料:尽职调查——百度百科

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史 我想知道

  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组织,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简单浏览这一过程,不仅能够让我们对这种金融组织形式有完整的理解,更可以感受金融体系如何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完善。对历史的一瞥,也许能够对我们今天面临的抉择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  基金的出现和发展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股票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为核心的金融体系的必然结果。当国民的财富主要体现为金融资产而非银行存款的时候,对专业的资产管理的需求就会旺盛起来,从而推动基金这种集合资产管理机构的发展。  历史学家们对基金起源的争论至今没有定论,有些人认为起源于威廉姆斯国王于1822年在荷兰成立的封闭式的投资公司,然而其他一些学者认为是一个名叫Adriaan Van Ketwich的荷兰商人在1774年创建的投资信托公司启发了国王。  英国是现代投资基金的发源地。18世纪中期,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凭借发展工业和对外扩张积累的大量财富,使得国内利率不断下降,资金开始向外寻求增值的出路。但在那个年代,投资者本身极度欠缺国际领域的投资知识,对国际投资环境没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一些投机欺诈分子利用他们急于向外投资的热情,设立了大量的股份公司,鼓励投资者高价购买他们的股票,然后宣布公司破产,携款逃之夭夭。大批投资者亏损严重,经过惨痛教训后,便萌发了集合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人投资和管理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政府出面组织投资公司,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理财能手代为投资,并分散风险,让中小投资者能和大投资者一样享受国际投资的丰厚报酬,同时委托律师签订文字契约以确保投资的安全与增值。这种集合众人资金委托专家经营的投资方式,很快得到了投资者的热烈响应。这便是早期的投资信托公司的原型。  1868年,世界上第一个投资信托—外国和殖民地政府信托(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在英国诞生,是第一个专门为小额投资者取得规模经济的投资目的而进行集资的机构。此信托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券为主,总额达48万英镑,信托期限为24年,投资者每年达7%以上的回报率比英国政府债券当时3.3%的年利率要高出1倍多。这种基金跟股票类似,不能退股,也不能单位兑换,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其操作方式类似于现代的封闭式契约型基金,通过契约约束各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并实行固定利率制。这只基金的一些特征还体现了现代共同基金的特点,如3%的销售费用以及25个基点的管理费用等。  将资金组合起来分散投资风险的方法在英国迅速生根发芽,并在19世纪90年代传到美国。波士顿的个人财富信托(The Boston Personal Property Trust)成立于1893年,是美国的第一个封闭式基金。1907年成立于费城的亚历山大基金(Alexander Fund)被认为是向现代的开放式基金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一基金每半年发行一次基金份额,并且允许投资者赎回投资。创建于波士顿的“麻省投资者信托”(Massachusetts Investors?Trust)被认为是第一只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开放式共同基金。它从投资于19只蓝筹股、14只铁路股、10只公共事业股和2只保险公司股开始,并把销售费用有效控制在5%的水平上。它最初是由哈佛大学200名教授出资组成的,宗旨是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其管理机构是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第一年内,这只基金的32 000份单位信托共价值39.2万美元,发展到今天,其资产已经超过10亿美元,有85 000多位投资者。开放式基金作为新生事物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诞生了。  1926~1928年3月间,美国建立的公司型基金多达480家,到1929年年底基金业资产高达70亿美元,为1926年的7倍。但由于当时相关法律不  完备,因此随着20世纪20年代末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全球股市的崩溃,刚刚兴起的美国基金业遭受重挫,大部分基金倒闭或停业,少数残存者也因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怀疑操纵股市而倍受冷落。基金业的总资产在1929~1931年间下降了50%以上。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基本上不对基金业施加管制,大危机使美国股市暴跌,许多共同基金公司倒闭,特别是以发行债券集资的封闭型投资公司更惨。美国政府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了对经济、金融、股市的宏观管理,特别是对金融业进行了规范。  1932年,罗斯福当选为美国总统,开始执行政府调控政策代替共和党自由放任的政策。联邦政府努力制定一些保护措施,遏止之前自由放任时期在金融服务领域造成的诸多问题。伴随着金融业立法活动的展开,国会通过了四个影响共同基金行业的主要法律:  ?1933年公布了《证券法》,涵盖了较共同基金更为广阔的领域,建立了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则。  ?1934年公布了《证券交易法》,提出了公开交易有价证券的交易规则;建立了销售机构和代理人必须遵守的规则;代理人必须在相应的政府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1940年公布了《投资公司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的组成及管理的要件,特别关注实践中发生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等问题,为投资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护,从而奠定了投资基金健全发展的法律基础。  ?1940年公布了《投资顾问法》,要求任何为共同基金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组织必须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还对投资顾问和基金公司所签合约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当1934年《税法》颁布时,共同基金行业获得了重要的税收减让,较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具有了明显的优势,从而促进其日趋流行。1929年,封闭式基金在大约30亿美元的基金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超过95%;到1940年,封闭式基金所占份额下降到57%;1943年,开放式基金市场份额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并且相对份额此后一直保持增长。  1940年,美国颁布《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的组成及管理的要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基金的宗旨、作用以及运作规范,严格限制投资公司各种投机活动,为基金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当时,美国仅有68只基金,投资者共设了30万个基金持股账户,基金总资产为4.48亿美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在五六十年代的高速增长,带动了投资基金的发展,50~70年代,是美国基金业高速增长期。  到1960年,共同基金的增长使得国会对基金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1962年、1963年和1966年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及委托调查的3份报告,关注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这些报告敦促国会起草1970年修订案,对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修订,以调整对共同基金的管理特别是增加对国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护,防止基金公司收取超额管理费。  到1970年时,美国已有投资基金361只,总资产近500亿美元,投资者逾千万人。70年代中,大部分投资基金从封闭式走向开放式,封闭式基金不断萎缩。开放式基金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产品和服务趋于多样化,其局面和规模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早在1970年以前,大多数开放式基金是股票型基金,仅在组合中包括一部分的债券。到了1972年,已经出现了46只债券型基金,1992年更进一步达到了1 629只。  20世纪70年代是基金业进行调整和创新的年代。除了共同基金在规模、品种和服务上的进步之外,私募基金的出现和发展也成为基金业发展的重要事件。与共同基金不同的是,私募基金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为机构投资者进行理财服务,而共同基金面向的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在美国的基金产业中,个人投资者占共同基金资产的大部分份额,机构占的共同基金资产的比重较小。2005年年末,个人持有共同基金资产达77 968亿美元,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87.6%,机构持有11 083亿美元的共同基金资产,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12.4%。个人和机构的比例自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不变。

信托产品、阳光私募、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和风险?

  阳光私募是什么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阳光私募公司发起,借助信托平台发行,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高端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共有四方参与,阳光私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其中阳光私募基金公司负责证券市场投资。  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职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方,保障证券的安全性。另外,除了通过信托平台发行,还有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券商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一对一专户发行的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与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  钱景第一信托网专业理财师为您解析阳光私募与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  1、投资门槛  阳光私募的投资门槛通常为100万元,部分基金为300-2000万元不等;PE私募股权投资规模小于5亿的,门槛通常为300或500万元,规模在5亿以上的,门槛通常为1000万元。  2、投资领域  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沪深两市的A股股票、债券、基金、银行存款、股指期货等证监会允许的投资品种;PE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是对企业进行股权权益性投资。  3、投资期限  通常阳光私募有1-6个月的封闭期,7-12个月为准封闭期,可以赎回,但是需要交赎回费,满一年可以免费赎回;PE私募股权投资的期限较长,一般为5=8年。  4、收益来源  阳光私募基金在二级市场上的投资收益;PE私募股权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估值提高获取资本利得。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推出而实现资本增值。  5、监管方  私募基金由银监会监管;PE私募股权投资由发改委监管。

请问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别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通常为已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上市前企业,但不得投资于房地产行业,投资期限通常为1—5年,通过IPO、股权回购和兼并收购以及破产清算退出。著名代表有贝恩资本、红杉资本、软银资本、凯雷集团、厚朴投资、赛富基金、IDG、新天域资本、弘毅资本、鼎晖投资、中国风投、建银国际、中信资本等。 私募证券基金(PSF)与PE募集方式相似,但主要是投资于上市企业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周期不确定,通过证券市场的自由交易或其他证券的转让实现获利或退出。

私募股权与私募股权基金是同一个概念吗,是否都被称作P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通常为已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上市前企业,但不得投资于房地产行业,投资期限通常为1—5年,通过IPO、股权回购和兼并收购以及破产清算退出。著名代表有贝恩资本、红杉资本、软银资本、凯雷集团、厚朴投资、赛富基金、IDG、新天域资本、弘毅资本、鼎晖投资、中国风投、建银国际、中信资本等。 私募证券基金(PSF)与PE募集方式相似,但主要是投资于上市企业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周期不确定,通过证券市场的自由交易或其他证券的转让实现获利或退出。

私募股权基金的市场动态

2011年6月26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2011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表示将把大型阳光私募和私募股权基金纳入正在修订的基金法,随后的一周,基金法修订中对于PE的监管成为了关注焦点; 29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正式宣布,社保基金将出资100亿元入股中国人保。一直被视为引领市场投资风向标的社保基金,正大踏步地进入了PE市场;基金法调整范围2011年6月26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2011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透露,将把大型阳光私募和私募股权基金纳入正在修订的基金法,并表示该修订法案已向地方人大财经委和中央十几个部委征求意见,即将提交人大财经委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就会提交国务院正式征求意见。吴晓灵主要表达了如下三方面的观点:1、未上市股权也算“证券”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界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核准。这就证明还有未公开发行证券,因而不能认为未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权凭证不属于证券范畴。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的范围也包括投资于未上市股权的基金,这是本次修法的一个重大调整。2、对公募和私募应区别监管金融立法是为了规范某类金融行为,相同法律关系的金融活动应遵循同样的行为准则。但是,对于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监管,应该实行有区别的监管。按法律关系和行为准则立法、按行为的社会效应进行有区别的监管是本次修法的理念体现。3、部分基金不是市场纳税主体吴晓灵特别指出,无论是有着公司制还是有限合伙制的基金,都不从事实体活动,只是资金的集合,都不应成为市场纳税主体。这两类基金既不必进行企业登记,也不能适用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也不是市场纳税主体。发展良机2011年6月27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在“2011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表示,货币紧缩和宽松都能催生私募股权投资。货币紧缩状态,正是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最佳时机。当货币政策收紧的时候,企业难以获得流动性的支持,表现为货币市场短期利率急剧升高。从这个逻辑角度延伸,紧缩的货币政策推动了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货币宽松时也是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良机,那时私募股权投资将会肩负中国改革责任,提供更多的权益类投资通道和可能性,以保证中国权益类市场蓬勃发展。他还透露,社保基金对11家股权投资基金承诺出资额170亿元,实际出资额100亿元,投资企业达100家。正在进行的合作包括:进入签约条件的一家,正在调研两家,纳入前期讨论的两家。2011年6月29日,王忠民正式宣布,社保基金将出资100亿元入股中国人保。“这将成为今后双方全面战略合作的良好开端,双方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产管理、养老产业投资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做出更大贡献。”王忠民如是说。除了已经投资的上述11家PE之外,社保基金还在和无数家基金进行密切沟通。PE基金主力军就在王忠民透露社保基金投资动向的同一天,厚朴投资董事长方风雷也表示,国内的PE规模尽管已经快速增长,但依然处于初级阶段,要想成规模的增长,还需要中央的金融机构起带头作用。实际上,在社保基金以及险企的影响下,包括众多大型国企在内的央企早已成为了国内PE募集资金的主要来源。来自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0》报告显示,2006年~2009年,共有483家创业投资企业在发改委备案,国有机构所占LP实到资本的比例最大,接近50%。6月29日,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表明,国企参与了超出半数的于2010年完成(首轮)募资的新基金,参与金额占比高达69%。尤其是排除了江浙、深圳的基金外,其他地区的基金LP几乎都是以国企和政府引导基金为主,表明国企已经开始成为PE行业主力军。国企之所以能够如此积极地参与股权投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股权投资符合国家的政策引导方向,二是充沛的资金为国企参与股权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PE行业的整合和发展,将有更多的国有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出现在PE领域。在货币紧缩状态的催生下,私募股权基金迎来了发展的良好时机。随着新基金法的修订,PE被纳入调整范围将有法可依。可以预见,国内的PE行业必将迎来高速、有序的进一步发展。私募6月起将开闸发行公募产品,认购起点直接降到1000元。同时,私募借道券商大集合成功突破了100万元的起点限制,认购起点直接降至10万元。此前只有高端客户独享的私募产品,正在走向普通投资者。

私募股权基金一定要托管吗

法律分析: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二条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内部员工可以参与投资PRE-IPO项目么,即通过投资让内部员工也拥有目标IPO公司的股份?

可以!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进入这个投资基金做有限合伙人。就可以成为目标IPO公司的间接持股人

复旦大学私募股权投资PE研修班

复旦大学PE班|私募股权投资研修班|企业上市研修班|私募权投资PE总裁班|复旦大学总裁班|创业板上市课程班|风险投资|复旦PE研修班|复旦私募股权投资研修班 复旦大学创业板融资与私募基金管理总裁班 咨询电话:O21—33511O84 (O)15OOO89O945 彭老师 【招生对象】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投融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中高层管理者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师资介绍】(具体授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为准,师资变动在10%以内) 华民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家 宁向东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郭广昌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佳芬 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风险投资公司纪源资本投资合伙人 龚 术 麦格理银行首席投资执行官 金岩石 国金证劵首席经济学家 刘健钧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 靳海涛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 陈玮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执行合伙人 徐新今日资本集团创始、CEO 阎焱 软银亚洲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著名风险投资专家 张 鸣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陈亚民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 钱世政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向 宏 原德隆集团执行总裁 华 平 软银中国控股CEO 李大诚 欧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鸿桥 深圳交易所 何 欣 凯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树忠 大通证劵副总裁 吴克忠 优势资本总裁 李晓冬 联华信托CEO 魏 杰 清华大学教授 廖 明 大摩(中国)投资北京代表 杜辉民 招商证劵投资银行部 徐光勋 纳斯达克亚洲区董事、总经理 黄铁鹰 北京大学教授 【课程体系】 A:私募基金专业课程模块 A1:私募基金之宏观经济分析篇 (16课时) 1、宏观经济分析与趋势判断 2、产业经济分析与趋势判断 3、区域经济分析与趋势判断 4、国际经济分析与趋势判断 A2:私募基金之产业投资分析篇 (16课时) 1、传统产业(钢铁等) 2、高科技产业(IC、IT、互联网、生物医药等) 3、现代服务业(旅游、酒店、房地产等) 4、新能源与环保产业 A3:私募基金之企业分析篇 (16课时) 1、基于市场角度的企业竞争力评估 2、基于财务角度的企业盈利能力评估 3、基于团队角度的企业成长能力评估 4、公司估值 A4:私募基金之公司治理篇 (16课时) 1、私募基金公司的治理与团队激励 2、私募基金公司的财务与税务管理 3、私募基金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 A5:私募基金之法务管理篇 (16课时)。。 B:创业板融资专业课程模块 C:创业投资之商业模式课程模块(16课时) 【教学管理】 时间安排:每年三期,学制12个月,每月集中上课三天,每天8课时(具体日期,详见课程表) 上课地点: 复旦大学 证书授予:学员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通过后,获得由复旦大学统一颁发的创业板融资与私募基金管理总裁班结业证明。 【申请条件】 报名申请人员须具有大学或同等以上学历,3年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包括1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受到知名企业推荐者优先考虑 【学习投资】 学费:48000元人民币,学员学习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正大管理发展中心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O21—33511O84 (O)15OOO89O945 E-mail:fudan.mba@163.com MSN:fudan_mba@hotmail.com 地址:上海邯郸路220号(复旦校园内)复旦大学正大管理发展中心 邮编:200433 同期开设;《复旦大学房地产总裁班》《复旦大学金融投资董事长研修班》 复旦大学私募班|私募股权基金|企业上市课程|私募权投资PE|复旦大学总裁班|创业板上市课程班|风险投资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排名

1、北京真格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深圳市德迅投资有限公司3、险峰K2VC4、创新工场5、蓝驰创投6、源渡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九合创投8、北京联想之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西安中科创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拓展资料:私募股权公司是指从投资者中筹措资金并以无记名股权的形式投资的公司。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是1976年,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三位合伙人所成立的投资公司KKR公司,该公司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迄今,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遍地开花,全球专门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司已有数千家,其中KKR公司、凯雷投资集团和黑石集团都是行业的佼佼者。私募股权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三个方面:基金的策划人。基金管理人根据自己的专业分析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发展的需要,设计具有特定投资方向和明确标底物的基金方案,提供给潜在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基金的牵头发起。基金管理人要牵头组织基金的融资募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基金设立工作,包括组织基金募集路演、确定出资意向、组织对设立文件条款的谈判、组织投资者创立大会,完成投资者出资和法律文件签署,同时帮助投资者选择确定基金托管人,组织投资者与托管人签署合作协议。基金的管理运营。这主要是根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寻找调研项目提供给基金作投资决策,在通过投资决策后,协调基金托管银行划拨投资款项。同时, 基金管理人要向被投资项目派出产权代表,代表基金履行投资人权益,并给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在每个财务年度,基金管理人要提交基金年度报告和利润分排方案, 并接受基金董事会的评估和监事会的审计。基金的到期清算。在基金设立期限到期时,基金管理公司要履行清算职责,帮助基金做好财产登记、资产评估和清算方案。在基金设立期限最后2年,要尽快完成所投项目的退出,最大限度回收现金,最大限度实现资产证券化。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排名

私募股权公司排名如下,由高到低。高瓴投资,腾讯投资,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中金资本,CPE源峰,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平投资,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鼎晖投资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买股票要注意以下的一些事项。只买上涨轨道的股票,不买下跌轨道的股票。如果股票一直在上涨的轨道上,那就永远持有,永远不要卖出。在上涨轨道下缘买入股票,然后持有,当上涨轨道出现明显变化时卖出。如果情况复杂,看不清楚,不要进去。拿起软柿子捏一捏。炒股也是如此。2、不要一次把所有的钱都买进同一只股票。即使你非常看好它,后来证明你是对的,也不要一次购买。总是有可能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或有更好的机会购买。如果误买下行通道的股票,尽快卖出,以免扩大损失。如果没有损失,退出并等待。根本不要看那些不是上升通道的股票。无论他们的未来如何,都不要陪主力军建阵地。没时间陪他们。3、赢时加位置,输时减码。如果你不想死得快,想赚得快,这是唯一的方法。不要相信性能。它只代表过去,不代表未来。股票投机是关于未来,而不是过去。不要幻想总是做短期的,每天进进出出。股票不要买太多,最好不要超过三只。股票很便宜,跌了很多。这不是您购买的理由,从来都不是。它可能更便宜。这只股票很贵,而且涨了很多。这不是您拒绝购买或出售的理由。它也可能上升得更高。4、最后,股票并不是你生活的全部。你有你的家庭、你的事业和你的爱情。它们比你的股票更有价值。花更多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而花更少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钱是永远赚不到的,但是很多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分类

根据被投资企业发展阶段划分,私募股权投资主要可分为创业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成长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资本(Buyout Capital)、夹层投资(Mezzanine Capital)、Pre-IPO投资(Pre-IPO Capital)以及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1.创业风险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主要投资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型初创企业,从最初的一个想法到形成概念体系,再到产品的成型,最后将产品推向市场。提供通过对初创的资金支持和咨询服务,使企业从研发阶段充分发展并得以壮大。由于创业企业的发展存在着财务、市场、营运以及技术等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而具有很大的风险,这种投资能够持续的理由是投资利润丰厚,能够弥补其他项目的损失。2.成长资本成长期投资针对的是已经过了初创期发展至成长期的企业,其经营项目已从研发阶段过渡到市场推广阶段并产生一定的收益。成长期企业的商业模式已经得到证实而且仍然具有良好的成长潜力,通常是用2~3年的投资期寻求4~6倍的回报,一般投资已经有一定规模的营收和正现金流,通常投资规模为500万~2000万美元,具有可控的风险和可观的回报。成长资本也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中比例最大的部分,从2008年的数据看,成长资本占到了60%以上。3.并购资本并购资本主要专注于并购目标企业,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提升企业价值,必要的时候可能更换企业管理层,成功之后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资本相当大比例投资于相对成熟的企业,这类投资包括帮助新股东融资以收购某企业、帮助企业融资以扩大规模或者是帮助企业进行资本重组以改善其营运的灵活性。并购资本涉及的资金规模较大,常达10亿美元左右,甚至更多。4.夹层投资夹层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已经完成初步股权融资的企业。它是一种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双重性质的投资方式,其实质是一种附有权益认购权的无担保长期债权。这种债权总是伴随相应的认股权证,投资人可依据事先约定的期限或触发条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或者将债权转换成股权。夹层投资的风险和收益低于股权投资,高于优先债权。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夹层投资也处于底层的股权资本和上层的优先债(高级债)之问,因而称为“夹层”。与风险投资不同的是,夹层投资很少寻求控股,一般也不愿长期持有股权,更倾向于迅速地退出。当企业在两轮融资之间,或者在希望上市之前的最后冲刺阶段,资金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刻,夹层投资者往往就会从天而降,带给企业最需要的现金,然后在企业进入新的发展期后全身而退。这也是它被称为“夹层”投资的另一个原因。夹层投资的操作模式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寻求的回报率也低一些,一般在18%~28%左右。5.Pre-IPO投资Pre-IPO投资主要投资于企业上市前阶段,或者预期企业近期上市的企业规模与盈利已达到可上市水平的企业,其退出方式一般为上市后从公开资本市场上出售股票。一般而言,Pre-IPO投资者主要有投行型投资基金和战略型投资基金两类。(1)投行型的投资基金如高盛、摩根斯坦利等投资基金,它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私募股权投资者,又是投资银行家。作为投资银行家,他们能够为企业的IPO提供直接的帮助;而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身份则为企业的股票进行了价值“背书”,有助于提升公开市场上投资者对企业股票的信心,因此投行型投资基金的引入往往有助于企业股票的成功发行。(2)战略型投资基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管理、客户、技术等资源,协助企业在上市之前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或者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Pre-IPO投资具有风险小、回收快的优点,并且在企业股票受到投资者追崇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6.PIPE投资PIPE是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的缩写,它是指投资于已上市公司股份的私募股权投资,以市场价格的一定折价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扩大公司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PIPE投资分为传统型和结构型两种形式,传统型PIPE由发行人以设定价格向PIPE投资人发行优先股或普通股,结构型PIPE则是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或者优先股的可转债。相对于二次发行等传统的融资手段,PIPE融资成本和融资效率相对较高,监管机构的审查较少,而且不需要昂贵的路演成本,这使得获得资本的成本和时间都大大降低。PIPE比较适合一些不希望应付传统股权融资复杂程序的快速成长为中型企业的上市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具体怎样操作的?

你好,我是做黄金投资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非公开)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依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就是合法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里有60%的企业上市前接受过私募股权投资。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时如果承诺最低回报或者发布广告等公开募资是不允许的! 2、最低投资额: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3、投资人数,如果投资主体是合伙企业不能超过49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超过200人! 4、投资时间上,PE投资一般是3-5年甚至7-10年的长时间投资产品! “ 建议投资者去专业的第三方私募基金网站上去选择并购买阳光私募基金,更多信息可以进入“好买基金网”私募基金频道查看。 目前在国内私募网站中私募排排网是比较好的|好买网比较倾向于公募基金|然后提供一站式高净值服务又有私募等等讯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财富网了|希望答案对你有用哦。

私募股权基金与互联网金融,该选哪个?纠结!!!

做金融的人太多了 前景堪忧 收入很少 如果一定要进入这个行业那就要看你走什么路线 如果进入理财公司或者证券公司就考虑私募股权基金那个 如果考虑以后走实业自己当老板就选互联网金融那个 一个是传统的面对面投资为主面向公司更多些 一个是新兴的金融工具模式面向民众多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特点?现在网络上出现的那种新三板主投基金是算私募还是公募呢?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 在资金募集上: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大型企业、风险基金、杜杆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② 在投资方式上: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以私募形式进行,很少涉及公开市场操作,披露信息较少。③ 在投资对象上:一般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倾向于投资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较少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后会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提供增值服务。④ 在投资期限上:一般可达至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⑤ 在组织形式上:多釆取有限合伙制,管理效率较高,避免双重征税。⑥ 在投资退出上:流动性差,退出渠道多样化,一般通过上市、股权转让、并购、回购等方式退出。 你讲的那种新三板主投基金,和我知道的众投邦线上的融创投资新三板主投基金应该是一样的,它的正确称呼应该是属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基金,按原理上应当是私募,至于今后是私募还是公募也还不能定论,这个要等证券业协会的具体管理通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有什么要求

近两年以来,中国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从初期的规模增长转向深度挖掘投资价值以及多元化布局的阶段。那么当我们在谈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我们到底在说什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顾名思义是指从事私人股权投资的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股权资本,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实现收益。国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可分为三种类型:一、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Capital Fund),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二、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三、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而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发展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从国际来看,私募股权基金采取的组织管理形式有传统的公司制、契约制和新型的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等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长时间的国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而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组织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样,在众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时存在。刚刚我们在定义里说了,私募股权投资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这就要求PE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发现价值并创造价值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标的物必须选择具有成长潜力或是被低估的企业,投资之后还需要对标的物的经营管理、战略发展、投资策略等进行改善,待时机成熟再通过股权增值和退出来达到获利的目的。所以下面我们就要简述一下PE这个发现和创造价值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募集资金、选择标的企业、投资与管理、退出、分配五个环节。一、募集资金:PE的资金源头有政府、企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外国投资者,来源广泛,且投资期限一般比较长。基金募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问题,为防止这种现象,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二、选择标的企业:标的企业的选择上,不同投资机构有不同的方法和标准,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该企业必须是能够创造价值的企业,比如拥有良好的行业竞争力、团队基础、技术水平、产品特色、商业模式等等。 在决定投资前,投资经理们都会做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个调查程序往往极其严格,根据这个数据结果,再结合其他考量,才能得出最终的投资策略。三、投资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创业类投资和并购类投资两大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通过创业企业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数倍的收益。并购类的投资基金要求对目标企业拥有绝对的控股权。目标企业一般处于成熟期,遭遇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PE投资专家通过自身的知识、经验、交际和管理人员的挑选,对企业的财务进行重组或是企业重组,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使企业改变不利的局面,重新获得发展的动力。并购类基金的操作比创业类基金的操作程序复杂,难度较高,要求更高的投资艺术。四、退出: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三种:第一、IPO,这通常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审批比较严格,且我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因此,IPO渠道目前在我国并不畅通。第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在美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时,股权转让在我国占有很大的比重,股权转让方式中占有主要地位的是原股东回购,管理层收购和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清算。当企业经营不善,问题无法解决时,就会进入清算程序,虽然清算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当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改变时,如果进行清算后企业的资产比继续经营价值更高,说明企业就没有继续经营的必要。五、分配:在合伙制下,普通合伙人的收益最高,他们负责进行投资决策,因此每年要提取基金的1.5%-2.5%作为管理费,如果达到最低预期收益率,他们就可以提取全部利润的20%-30%。这些报酬都是基金管理人投资的动力。以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个运作过程,可以看出其复杂程度,也可以推算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丰厚收益。当然,对于投资企业来说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也是有好处的啦!比如说,在选择标的企业时,基金管理人会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这些调查能够使得投资更为安全,也能帮助被投资的企业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再比如说,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协调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股东和管理层能够齐心协力,共同促进企业成长;此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更注重标的企业的远期价值和成长性,会为企业制定出详细全面的长期发展规划,采取各种奖惩手段来确保投资计划的实施,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能避免标的公司因为短期盈利而放弃实现长期经营目标。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具有融资意向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方法把客户闲散的资金通过定向私募的方式聚集起来,投资到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企业当中去,通过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促使企业快速成长,做大做强,和资本市场对接,主要通过资本市场退出使我们得到较高的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并不是百分之多少来计算,是几倍或几十倍的收益来计算。私募股权基金的分类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其一、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或早期阶段,有业务发展或产品开发计划的公司,这类公司由于业务尚未成型,与一般意义上私募股权投资中财务合伙人角色有所区别,所以很多时候将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区别分类。在业界比较有名的风投基金包括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和红杉资本等。典型案例如百度,IDG以120万美元投入百度,随后百度成功登陆纳斯达克,IDG获取了近1亿美金的回报。其二、产业投资基金: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扩张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其寻找的公司需相对成熟,具备一定规模,经营利润高,业绩增长迅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并在本行业内建立起相当的进入屏障。典型投资代表有高盛、摩根、华平等。典型案例如蒙牛、分众传媒等。据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市场VC的投资案例中,早期和发展期企业投资总额分别比扩张期企业低156%和14.92%,加之传统行业的持续受宠,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都在迅速扩大。而企业在获得资本的同时也可以利用投资方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持。其三、并购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扩展期的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收购基金在国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占据每年流入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超过一半,相当于风险投资基金所获资金的一倍以上。 但其在中国却长期扮演着配角角色。最主要的原因是,无论国企或民企,中国企业普遍不愿意让出控制权。企业控制权的出让还有赖于突破制度、舆论瓶颈,以及国人的民族情节,这都需要时间。典型案例如凯雷收购徐工案等。如根据私募股权投资投入企业的阶段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可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以及PIPE(上市后私募投资)等等,或者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而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又被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支柱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重组投资基金等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  其一、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或早期阶段,有业务发展或产品开发计划的公司,这类公司由于业务尚未成型,与一般意义上私募股权投资中财务合伙人角色有所区别,所以很多时候将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区别分类。在业界比较有名的风投基金包括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和红杉资本等。典型案例如百度,IDG以120万美元投入百度,随后百度成功登陆纳斯达克,IDG获取了近1亿美金的回报。  其二、产业投资基金: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扩张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其寻找的公司需相对成熟,具备一定规模,经营利润高,业绩增长迅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并在本行业内建立起相当的进入屏障。典型投资代表有高盛、摩根、华平等。典型案例如蒙牛、分众传媒等。据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市场VC的投资案例中,早期和发展期企业投资总额分别比扩张期企业低156%和14.92%,加之传统行业的持续受宠,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都在迅速扩大。而企业在获得资本的同时也可以利用投资方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产业只持。  其三、并购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扩展期的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收购基金在国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占据每年流入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超过一半,相当于风险投资基金所获资金的一倍以上。 但其在中国却长期扮演着配角角色。最主要的原因是,无论国企或民企,中国企业普遍不愿意让出控制权。企业控制权的出让还有赖于突破制度、舆论瓶颈,以及国人的民族情节,这都需要时间。典型案例如凯雷收购徐工案等。  如根据私募股权投资投入企业的阶段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可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以及PIPE(上市后私募投资)等等,或者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  而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又被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只柱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重组投资基金等类型。  当然市场中还存在一些独特的投资基金,比如说天使投资,其最初是指具有一定公益捐款性质的投资行为,后来被运用到风险投资领域。其投资者被称为天使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一般私募基金不愿投资的小额项目上,瞄准的一般都是一些小型的种子期或者早期初创项目,一笔投资往往只是几十万美元,他们更倾向于参与到企业的成长中去。由于是自己亲力亲为,其投资速度相对较快,投资成本也较风险投资低得多。  目前一般的私募基金,资金规模多在1-3亿美金左右,投资方向也比较专注于投资人熟悉的领域,比如目前热门的TMT、医疗器械等行业,投资项目一般控制在15个以内,投资的初始金额一般在1000万美金以上,有时项目极具吸引力时,也会出现500万美金的小额投资。当然还有一些大规模的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数十亿美金,他们的部分资金更多的关注于传统行业和服务行业。  然而确定投资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根据私募基金内部统计的比例,看100个项目,如果有10个左右进入谈判阶段,最终成功投资的一般也只有1—3个。

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类型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 其一、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或早期阶段,有业务发展或产品开发计划的公司,这类公司由于业务尚未成型,与一般意义上私募股权投资中财务合伙人角色有所区别,所以很多时候将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区别分类。在业界比较有名的风投基金包括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和红杉资本等。典型案例如百度,IDG以120万美元投入百度,随后百度成功登陆纳斯达克,IDG获取了近1亿美金的回报。 其二、产业投资基金: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扩张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其寻找的公司需相对成熟,具备一定规模,经营利润高,业绩增长迅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并在本行业内建立起相当的进入屏障。典型投资代表有高盛、摩根、华平等。典型案例如蒙牛、分众传媒等。据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市场VC的投资案例中,早期和发展期企业投资总额分别比扩张期企业低156%和14.92%,加之传统行业的持续受宠,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都在迅速扩大。而企业在获得资本的同时也可以利用投资方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持。 其三、并购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扩展期的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收购基金在国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占据每年流入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超过一半,相当于风险投资基金所获资金的一倍以上。 但其在中国却长期扮演着配角角色。最主要的原因是,无论国企或民企,中国企业普遍不愿意让出控制权。企业控制权的出让还有赖于突破制度、舆论瓶颈,以及国人的民族情节,这都需要时间。典型案例如凯雷收购徐工案等。 如根据私募股权投资投入企业的阶段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可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以及PIPE(上市后私募投资)等等,或者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 而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又被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支柱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重组投资基金等类型。

现在各个理财公司推广的私募股权母基金靠谱吗?

前一些日子,一位投资者朋友通过多层辗转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向我发了一支基金的宣传材料,让我给他一些意见。他的问题是:这种分散型的风险投资VC FOF,是否依然有很大的概率会亏损本金?投资期限8年是很长的时间,配置这种VC私募,是否可以有比现在固收类的信托平均收益高的回报?今天这篇文章就来讲讲这个问题。这家基金叫做“格上互联网及医疗混合私募股权基金A号”,是一家母基金(FOF)。基金的募集机构为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门槛为100万人民币。由于该FOF投的都是私募股权基金,因此对于资金流动性的限制比较高,需要锁定至少8年(期间不允许赎回)。看过我一些文章的朋友都知道,本专栏一向以来强调的最重要的投资原则之一,就是控制成本。在我看来,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应该像大妈去菜场买菜那样,货比三家,斤斤计较。如果一个理财产品的成本太高,那么任它的宣传材料吹的再“高大上”,理性投资者也应该在购买前慎重考虑。上面这张表列出的是该基金的收费明细。我们可以看到,投资者想要购买该基金产品的话,首先需要支付1%的申购费。就是说如果他买了100万,其实扣除申购费后投入基金的资金只有99万。其次,该基金在母基金和基金层面没有管理费,但是在合伙企业层面有0.5%的年管理费。托管费方面,该基金和合伙企业层面的总托管费为每年0.25%。同时在合伙企业层面有10%的业绩分成。这样的收费结构是有点小复杂的,很多“小白”型的投资者不一定理解。所以我在这里稍微花些篇幅来解释一下。该基金的收费项目里,涉及到了本基金,母基金和合伙企业这三个概念。为什么要涉及到这么多的不同单位呢?主要原因在于该基金的结构比较复杂。上图显示的是该基金涉及的法律结构。我们可以看到,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购买的是格上互联网及医疗混合私募股权基金A号或者B号(上图中绿色框),即上文中提到的“本基金”。然后在A号或者B号中的投资,会被归入一个母基金(FOF,上图黄色框)。该母基金的托管方为招商证券,基金经理为格上理财。然后该母基金再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上图蓝色框),将资金投资到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里(即上图中的基金1,基金2,基金3),完成投资。这个结构和一般的FOF结构相比,多了两层。首先是上图绿色部分:格上互联网及医疗混合私募股权基金A号和B号。因为一个简单的FOF结构,投资人把钱投入到那个母基金(上图黄色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当中多加一层。其次是蓝色部分的“有限合伙企业”。因为一个标准的母基金,会把资金直接投资到那些它选中的基金中(即上图中最下面那些基金框)。这个FOF在当中加了一层有限合伙企业。所以会让一些投资者感到有些复杂。为什么要把这个结构设计的如此复杂,在格上基金的宣传材料中没有说明。这其中有很多可能性,由于我没有更多的材料和证据,因此不在这里妄加猜测。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这些多出来的结构有没有增加我的投资费用,到最后我付出的投资总费用是多少。回到上面的那张基金费率表,通过计算我们可以得知:购买该基金的投资者,需要支付1%的申购费,每年2.75%的管理费(FOF+基金管理费),以及被分掉30%的投资回报。根据上面的这些费率,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投资者回报分析。假设他们投资的这些基金在费前的回报为每年20%,那么在扣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费用后,投资者最后拿到手的净回报大约为每年11%左右,另外一半都被其他金融机构瓜分了。但是如果费前回报是每年10%,那么到最后投资者拿到手的净回报大约为每年4%左右,不到一开始费前投资回报的一半。也就是说,那些基金的投资回报越差,那么投资者最后拿到手的投资份额占比越少,因为很多其他固定费用(比如管理费,托管费等)是少不了的。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这样分析:如果投资者期望在该基金中获得15%的年回报,那么这些私募股权基金的费前投资回报需要至少达到30%左右的年化收益。只有费前达到30%,那么在扣除了这些费用之后,我们最终的投资者能够拿到手大约15%的净回报。那么问题来了,在中国做投资的这些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们,有没有能力找到年化30%左右的投资项目呢?注意,这里指的是落袋为安的真金白银,也就是在八年后项目退出,投资人拿到手的真实投资回报。那些鼓励投资者去购买私募股权基金的宣传材料,总会列举出一些造富神话。比如假设你在XX年前投了阿里巴巴,或者京东,你就可能转到XXX倍的回报。从事后来看,要挑选出几个股价大涨的赢家,不是一件难事。但是投资者的挑战在于,要想在事前发现下一个“阿里巴巴”或者“京东”,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根据格上理财给投资者发的宣传材料,截止2016年年底,中国大约有28000多家私募股权基金,其中有过投资记录的大约有7000家,而最终至少有一个项目退出的基金大约有1641家。也就是说,最后退出至少一个项目的基金不到10%。当然,这其中有一个现实因素,即私募股权投资是一个周期很长的资产类别,一般都需要锁定5年,7年甚至更长。那些在最近7年成立的基金,自然不太可能有退出项目,因此也无从判断他们的投资业绩。同时,即使有一个项目退出,投资人也还是很难判断该基金的总回报。因为退出并不代表赚钱,折价转让也算退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想要判断某个私募股权基金是否值得投资,就变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在那些私募股权基金的宣传材料中,基金经理们最爱分享的,就是那些“成功故事”。我们基金在XX年投了“滴滴出行”,或者“今日头条”,或者“魔拜单车”,从这个案例中赚到了XX倍回报。问题在于,对于投资者来说,重要的不是你投的哪个成功案例,而是你的总体业绩。为了投到一个“滴滴出行”,你可能投了上百个项目,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些投资的总体业绩和成功比例。但是很遗憾的,由于私募股权基金属于私募基金,政府监管部门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是很严格,因此除了基金经理自己知道以外,很少有其他人可以获得这方面的准确信息。关于这个问题,本专栏的历史文章《关于私募股权投资的常见误解》(http://zhuanlan.zhihu.com/p/?refer=wzjevidence)中有更加详细的分析。因此回到这位投资者一开始问的那个问题,这种分散型的风险投资VC FOF,是否依然有很大的概率会亏损本金?私募股权投资本来就是高风险投资,从来没有保本一说,因此到最后当然有亏损本金的可能性。事实上在该基金的宣传材料中,白纸黑字写的非常清楚: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投资者如果一开始抱着一定赚的心态去购买这样的基金,到最后万一碰到投资损失,那么很可能会产生于类似诺亚财富“悦榕事件”那样的丑闻。关于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可以参考本专栏历史文章《悦榕事件:诺亚财富有罪么?》(http://zhuanlan.zhihu.com/p/)。那么投资这样的母基金,和那些固定收益类的信托平均收益相比如何呢?这就要看投资者对于信托类投资的收益预期了。假设信托类投资收益的预期在每年10%左右,那么根据上面的计算,该私募股权类基金的费前回报需要达到年化20%左右,否则投资者到最后可能会失望。至于该FOF投的那些基金经理能否达到费前20%,甚至更高的投资回报,这就是一个充满“赌性”和不确定性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和FOF经理的运气。在中国没有私募FOF愿意把自己过去所有基金的真实回报率(扣除费用后)公之于众,有时候即使公布也只是选择性的挑几个好的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因此投资者在挑选比较这些FOF的时候,无法根据过去的真实回报和证据进行分析,更多的只是在碰运气“瞎选”而已。同时,投资者需要明白的是,流动性对于任何一个投资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把钱投入这样的基金,在接下来的八年中都拿不到这些资金。因此对于财力不足,或者对未来资金需求估计不甚明确的投资者,他需要反复提醒自己涉及这样的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些朋友可能会说,你上面提到的这些收费,也不只是格上一家。只要是做私募股权FOF的,其收费基本都大同小异。目前在中国,确实是这么个情况,这也是中国投资者在投私募股权基金之前需要明白的风险。就是说你投资的标的,是一个透明度很低,流动性很差,收费很高的产品。到最后你作为投资者是否赚钱,其中有很多运气成分,是“搏一把”。当然,这并不代表这些私募股权FOF肯定赚不了钱,或者不适合投资者。平心而论,像格上这样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和FOF经理,在挑选私募股权基金时,还是要比那些啥都不懂的“小白”型投资者有一些优势的。至少这些FOF经理对于他们挑选的基金经理(GP)比较熟悉,有一定的数据和信息来帮助他们做出更准确一些的判断。如果没有这些信息,一个门外汉投资者可能只能跟着基金的名气去购买,比如大家都听说过“红杉”,“IDG”这样的大牌基金,因此在购买时可能会更加放心一些。但问题在于,这些大牌基金公司往往发好多基金,每一支基金都不太一样,有时候一位基金经理要管理多支基金,因此不同基金的业绩差别很大。关于这个问题,本专栏的历史文章《贝恩资本能帮你赚钱么?》(http://zhuanlan.zhihu.com/p/)中有更多详细的分析。在这种信息极端不对称的情况下,通过FOF投资这样的私募股权基金确实可以帮助投资者筛掉一些明显不靠谱的基金。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靠FOF经理帮助我们对基金经理进行筛选,那么投资者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到最后,在扣除了这些费用之后,投资者是否还能获得一开始期望的投资回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他所收到的信息,独立思考,尽量过滤掉基金销售人员对于自己的情绪影响,做出自己冷静和理性的判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伍治坚新书《小乌龟投资智慧:如何在投资中以弱胜强》终于上架啦。在京东,淘宝,亚马逊中国或者当当搜索书名或者作者名,都可以购买到该书。或者也可以点击这里购买本书:http://product.dangdang.com/.html

券商直投业务可以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么?

可以。直投业务包括PE、VC、并购收购等等,直投子公司可以进行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出任基金管理人。关于为什么没有深入进行(其实现在券商做的都挺大的):1、政策出台时间不长,许多法规还不完善。券商也刚取得资格没有多久,而且并不是所有券商都有资格。2、券商开展PE业务的途径,原则上说现有法规规定必须是独立于券商其他业务之外的直投子公司,两者间有信息隔离墙。直投子公司并不能直接使用券商其他业务中已有的业务资源。3、人才转移进程没有完成。4、PE行业去年整体比较低迷,券商处于蓄势期。希望有所帮助。

私募股权的私募股权法规

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  (一)设立与管理模式。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二)资本募集。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三)资本认缴。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四)投资者人数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五)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规管理程序。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二、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  (六)投资风险控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运用应当依据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合理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企业对关联方的投资,其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并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  (七)激励和约束机制。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并约定相关投资运作的决策程序。股权投资企业可以约定存续期限。  (八)对受托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股权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受托管理机构运用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九)资产托管。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三、明确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十)受托管理机构的职责。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管理协议,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2)积极参与制定所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3)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股权投资企业披露股权投资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经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后,向股权投资企业报告。(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利益冲突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不同股权投资企业的财产,不得利用股权投资企业财产为股权投资企业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对不同的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不同的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十二)受托管理机构的退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退任:(1)受托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2)受托管理机构丧失管理能力或者严重损害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利益的。(3)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投资者要求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十三)提交年度报告。股权投资企业除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资产托管报告。  (十四)重大事件即时报告。股权投资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事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1)修改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文件。(2)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增减资本或者对外进行债务性融资。(3)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分立与合并。(4)受托管理机构或者托管机构变更,包括受托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他重大变更事项。(5)股权投资企业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五、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  (十五)备案管理范围。股权投资企业除下列情形外,均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个月内,申请到相应管理部门备案:(1)已经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2)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由同一机构与其全资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以及同一机构的若干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  (十六)受托管理机构的附带备案。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申请附带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十七)备案管理部门。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备案申请主体。股权投资企业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由股权投资企业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由其受托管理机构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十九)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应当由申请主体将有关备案材料送股权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确认申请备案文件材料齐备的股权投资企业,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转报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和初步审查意见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国家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向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该省级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一)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2)股权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4)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5)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6)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7)发起人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说明书。(8)股权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9)委托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应当提供所有投资者联名签署的同意免于托管函。(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股权投资企业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二十二)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机构附带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申请附带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受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受托管理机构股东(合伙人)名单及情况介绍。(4)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5)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及业绩。  (二十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与要求。本通知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则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视为高级管理人员。,至少3名高管人员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十四)申请注销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注销备案:(1)解散。(2)主营业务不再是股权投资业务。(3)另行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二十五)监督管理。备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举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告等制度,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已经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其是否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以通过信函、电话询问、走访、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方式,了解其运作管理情况。  (二十六)对规避备案监管的处罚。备案管理部门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未备案的,应当督促其在2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没有备案的,应当将其作为“规避备案监管股权投资企业、规避备案监管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七)对运作不规范的处罚。对运作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督促其在6个月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应将其作为“运作管理不合规股权投资企业、运作管理不合规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八)行业自律。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二十九)实施。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前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3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到备案管理部门备案;投资运作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基金考试的必考科目吗

不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共有三科,包括基金法律法规、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基金法律法规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目可任选一科进行报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免费领取基金从业资格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jcy/xxzl/n237.html?fcode=h100002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目都是单选题吗

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目题型均为单选题,总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免费领取基金从业资格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jcy/xxzl/n237.html?fcode=h100002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PE)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主要区别:一般来说,私募证券基金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直接投资证券品种,如二级市场股票,或者参与定增。 私募股权基金面向股份制公司,募集资金直接向股份制公司注资。

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基金是包括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中有一种私募基金叫阳光私募基金。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阳光私募是投在股票市场,而私募股权基金投入的是私有企业(及未上市的企业)对其进行包装上市,最终出售持股获利,有的私募股权基金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还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投资。相对来说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更少。

《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哪个更好考

差不多的,私募是才加的所以可能会相对难一点,2016年4月基金从业统考考前中投创对基金业协会的喊话,要求区别对待证券私募这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从业者。原先的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私募基金从业者工作相差较大,存在不少“怨念”。  基金业协会此后表明: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形式和科目,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  科目三的增设正是对中投创呼吁的政策落实,等于是细化了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新增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更具专业性。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私募股权合法吗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就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是什么意思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但是目前也有少部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不过以上只占很少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这是其与风险投资基金最大的区别。 私募是相对公募来讲的。当前我们国家的基金都是通过公开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过公开发行,而是在私下里对特定对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基金的募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股权进行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基金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当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的,但当前中国法律只允许公募基金采取契约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采取股权方式,这样才没有法律障碍。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哪个好考

差不多的,私募是才加的所以可能会相对难一点,2016年4月基金从业统考考前中投创对基金业协会的喊话,要求区别对待证券私募这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从业者。原先的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私募基金从业者工作相差较大,存在不少“怨念”。  基金业协会此后表明: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形式和科目,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  科目三的增设正是对中投创呼吁的政策落实,等于是细化了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新增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更具专业性。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什么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法律分析: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证券基金基础知识哪个难

差不多的,私募是才加的所以可能会相对难一点,2016年4月基金从业统考考前中投创对基金业协会的喊话,要求区别对待证券私募这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从业者。原先的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私募基金从业者工作相差较大,存在不少“怨念”。  基金业协会此后表明: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形式和科目,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  科目三的增设正是对中投创呼吁的政策落实,等于是细化了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新增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更具专业性。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私募股权基金与私募债权投资区别有哪些

一、《私募管理办法》未禁止债权投资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的规定,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将私募投资基金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基金四大类别。通常理解,债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标债权、委托贷款等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直接向被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方式。《私募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采取的是列举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时原则规定了“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并未排除债权投资的范围;其次,《私募管理办法》秉承“负面清单式”原则,私募基金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实施债权投资,并未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并无不当。二、债权投资已有先例与规定虽然《私募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列举债权投资范围,但是也并非没有出处。目前仍在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依据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债权投资业务。在实践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也都是通过债权方式或者债权加股权等夹层方式进行对外投资。三、委托贷款方式合法合规委托贷款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之一。《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给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在遵守《贷款通则》规定的情况下,属于合法业务模式,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四、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含委托贷款《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所规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是指企业违反《贷款通则》等金融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私募投资基金所开展的债权投资,一般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实施的,并非私募投资基金直接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开展借贷业务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因此,现有规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括委托贷款等合法债权投资方式。五、企业之间直接借贷与委托贷款有所区别根据《人民法院报》2013年9月25日刊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1)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2)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此处讨论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是指企业之间直接借款的合同,并不包含企业通过委托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私募投资基金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并不在此处讨论的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围之内。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有法律依据并且得到司法确认。六、建议与理解当前国务院与证监会均强调坚持“负面清单式”监管原则,对于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减少事前许可准入,强化事中与事后监管。在目前各方对于私募投资基金能否开展债权投资存有争议或疑问的情况下,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意见,避免市场主体抱持观望状态,调动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积极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扩展资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非常长,一般基金封闭的投资期为10年以上。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不发达,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投资后的退出非常不容易。再一方面,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承诺制,即基金投资人等到基金管理人确定了投资项目以后才根据协议的承诺进行相应的出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意思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拓展资料】从1984年中国引进风险投资概念至今,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已经历了30个春秋的潮起潮涌。在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蜂拥而至的同时,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在快速发展壮大,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已经从一个"新生儿"逐步成长起来,并已开始迈出坚实的步伐。普通公募基金是为中产阶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机构和富人投资。望文生义,一个是公募,一个是私募。前者投资上市后公司,后者投资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润大很多。前者投资报酬率论百分比,后者投资报酬率论倍。后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后者远远是胜于前者。公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特点是什么?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而现在之所以再和大家仔细来谈谈是和股权众筹的兴起分不开的。合伙型私募基金在国外已经发展得很成熟,国内则由于法律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契约型就在某些方面突出了其优势,包括:灵活的退出机制、投资者人数上限等。本文将为您带来关于契约型私募的十大要点问题的详细解答,看看股权众筹是否能在此制度下走得更远。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实际上,契约型投资模式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据契约方式组建,占据着私募投资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也是如此;而有限合伙仅在PE投资基金和嵌套型投资基金中比较常见。因此,契约型投资模式才是各类基金的常态形式,而公司和合伙企业反倒是基金的一种特别形式。自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契约型投资模式逐渐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在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一项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步骤要求如下1、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领投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度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的备案工作,即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成为该协会会员,且在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此外还要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送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等。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领投人向跟投人发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前,同样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办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手续;基金募集完成后,领投人应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该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2、领投人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条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二)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四)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五)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上述个人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领投人作为单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理应满足这些条件限制。3、关于跟投人的合格投资资格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以投资组合为核心内涵的传统基金模式,所以在对合格投资者划定标准时,没有兼顾股权众筹领域”领投+跟投”模式的特殊性,未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区别对待。《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此问题上简单套用现行做法,也未区分领投人和跟投人的资格标准,造成标准不仅过高而且不合理的现实困境,实属监管手段和立法技术层面的缺憾。但在实践中,将领投人与跟投人的合格标准进行分类已经成为各股权众筹平台的普遍做法,且这种区分并不仅限于财务状况的不同,而是围绕各平台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目标对象等参数,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这种做法显然存在较大的违规隐患,相对现实的选择是,在合格领投人的标准设定上坚持遵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而在合格跟投人的标准设定上适当融入各平台合理的侧重参数,以达到兼顾实际效果与监管原则的目的。4、领投人与跟投人签订投资协议仅需通过投资协议中的约定就能确定各方法律关系,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最大优势,因此,领投人与全体跟投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也就成了重中之重。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参照《基金法》第九十三条以及《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这样一纸契约,领投人与跟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明确,契约型基金得以合法诞生,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得以确定,利益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得以体现,领投人的管理费用也得以约定,值得在此一提的是,契约型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领投人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领投人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只有审慎对待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才能确保整个投资计划合法合规地落实到位。5、领投人、跟投人与股权众筹平台签订托管协议通常情况下,托管协议是以投资协议中的托管条款的形式存在的,即投资协议由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平台作为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被直接列明在投资协议中;当然也可以经单项契约型投资计划中的跟投人同意,由领投人与平台另行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签订后,平台应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尽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即可以通过投资协议排除托管,但托管是将单项投资计划的集合财产与领投人财产相区别的重要方式,如果不进行托管,集合财产很容易被监管层认为与领投人财产混同,进而否定集合财产的独立性,而这对于领投人而言将意味着,投资风险是否能在集合财产与其自有财产之间有效隔离,以及集合财产及其投资收益是否会被视作领投人的财产及收益进行征税,都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从维护资金安全和保护跟投人利益方面看,契约架构中可设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安排,领投人作为受托人可以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但必须符合投资协议的约定,否则托管人有权拒绝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反之,如果没有领投人的专门指令,托管人则无权动用资金。此外,还可设置监察人对基金的管理运用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6、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一大优势就是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在合法合规范围内,领投人与跟投人可以在投资协议中自由做出各种约定,以满足双方的特定需求,实践中往往会将这一优势用于解决极为重要的退出机制上,即投资协议中可以设有专门条款约定跟投人的灵活退出方式,因为身处同一投资计划中的不同跟投人之间没有可以相互制约的关系,部分跟投人发生变动不会影响该投资计划存续的有效性。原跟投人完全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以买入价把受益权转让出去,以解除投资协议关系,抽回资金;新跟投人也可以在平台上以卖出价从原跟投人手里买入受益份额进行投资,与领投人建立投资协议关系。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必将进一步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7、关于税收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一样,在个税征收上目前暂无统一明确的税收政策,目前主要参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笔集合财产,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实务中一直比照市场上发行的资管类产品,包括各类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等,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采取个人投资者自行申报的缴税方式,所以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只需在投资收益的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各类资管产品的征税盲区,据悉证监会也在联合财税部门,希望能够推动统一明确的税务政策的出台。8、关于登记备案的若干维度掐指一算,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竟然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登记备案制度:股权众筹平台需要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领投人和基金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包括领投人和跟投人在内的投资者需要在股权众筹平台登记备案,此外,还涉及备受关注的工商登记备案。如果说投资者在股权众筹平台上的登记备案解决的是投资者内部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工商登记备案解决的则是投资者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名分问题。目前,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官员在公开媒体上曾提出,证监会正在努力推动契约型基金作为未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工商登记的解决措施。实践中已有苏州、盐城等地的工商部门借鉴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做法,将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登记为所投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是基金而非管理人。这种做法当然可以复制到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中来,但要解决两个方面的疑问:其一,是否会给领投人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即如果工商部门将领投人登记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契约型投资计划从项目公司获得分红利息或资本利得退出时,这部分所得是否会被认为是领投人的收入?《基金法》第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基金财产是独立于管理人自身的财产的,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属于基金财产,而不能归属于管理人。因此,只要能够确保集合财产不混同于领投人财产,这就不是问题。其二,是否构成股权代持关系?是否适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相关规定,最终的股东权利由谁享有?9、关于股权代持事实上,上述方式并不是公司法所定义的典型的股权代持关系,因为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的基础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根据信托关系的定义,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中的领投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跟投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委托财产(契约型基金)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因此,领投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契约型基金去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以及在出于保护跟投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或合伙人权利,与基于合同法律关系的股权代持行为,在基础法律关系上是有本质区别的。目前部分工商局所采用的,由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表契约型基金作为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方案,并不违反信托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所确定的法律规则,值得在实践中推广,进而复制到股权众筹领域。如果工商登记的名称能够扩展为: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契约型基金持有),在直观性上更贴近真实的法律状态,这一形式在资管计划投资私募股权领域已经被部分地区的工商局所采用,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权,其登记的股东名称即为: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10、关于投资者人数上限如果我说这个问题是最令私募投资从业者头痛的,估计应该不会有人反对。但这恰恰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优势所在,根据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指导意见,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为200人,而有限合伙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这在募集范围上的差距已经相当大了,但与互联网金融小额分散的本质特点相比,却又微不足道了。如何合法合规地突破最终募集人数上限,可能是所有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最希望得到的秘籍,不妨在此做点友情提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前述三项规定的具体内容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因此,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到私募基金的,可以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人数。从法律关系上看,契约型投资模式建立在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的投资协议的基础之上,根据投资协议,跟投人通过购买领投人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发行的私募基金份额等方式,将投资资金委托给股权众筹平台后,便丧失了处置权和表决权,仅作为受益人享有基金的受益权;领投人作为项目基金的投资顾问,扮演的是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将契约型集合财产用于股权投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托管人,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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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登记,都是在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系统中进行吗?

是的,是要是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都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面备案,私募股权创投、私募证券、私募其他类,都是。

私募股权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区别是什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称之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合法的地方,例如腾讯众创空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相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1、募集对象方面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限定投资者的范围,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范围限定为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富有的个人。  2、募集方式方面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用于公墓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它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对非公开的方式的界定是通过对投资者的人数和发行方式两个方面进行的。  3、信息披露方面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较低,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要对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进行披露,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  4、法律监管方面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现在对私募证券投资金进行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指出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望今年出台,不过相关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则已经制定完毕。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形式也多种多样,目前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目前倍受关注的阳光私募。该类基金让客户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跟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管理协议,由私募基金管理负责投资管理,而资金托管在银行。管理人购买一定的比例如20%,如此利益互通,避免由于利益不一致引起的利益输送。这种私募借助了信托法的法律基础,法律界定清晰,是规范的信托计划。与公募基金相比,此类信托在投资额度上要大很多,通常为100万起,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上要宽松很多,灵活性大为提高,但除了收取较高管理费用、认购费外,通常基金管理人还分取收益部分的20%提成。而且该基金通常只在每月某天打开申购赎回,对资金的时间要求较高。而且比公募基金相比客户如要获取同等收益,则阳光私募需高出公募基金收益30%多,这也是阳光私募面临的最大考验。  第二种是公司型基金,一般几个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注入一笔资金,然后交给一个专业的管理公司去管理。这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特点是参与者必须成为股东,缺点是难以发展壮大,通常只是熟人之间发行操作。  第三种是有限合伙制,一方出钱,另一方出专业能力,共同成立一家公司,在章程中约定分配比例,不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最后一种也就是最传统的方式,就是松散型私募基金,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为有资金的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或者代理操作,这种类型现在占私募总量的绝大部分。其合作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以公司形式接受资金投资委托代理,有的仅以口头协议直接为客户进行帐户操作等等。  谈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大家第一点联想到的必然是高收益,然而高收益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优势。  首先第一是灵活,公募基金对同种股票有着10%的投资比例限制,然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受限制,一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现了一个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他们可以尽可能多的去买这只股票,这就促使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花更多的精力去做企业调研,有时甚至去上市公司以高价买业绩和送配等消息;私募基金还可以做公募基金禁止操作的做衍生品和一些跨市场的套利。  第二是良好的激励机制,因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业绩收益的分配,而不是管理费,给客户创造盈利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这也促使了基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地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第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决策上也更占优势。比如,公募基金的研究部门发现一只有投资价值股票后,往往需要提交报告,开会讨论,风险控制部门审核再到投资总监做出决定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时间耗费很长,等做出了决定,投资时机也往往错过了。而私募基金则不用顾虑这些,发现了好的品种,他们能够更快地做出反应。  第四,私募做的是绝对收益,而公募基金还要考虑每季度、半年以及年终的排名,对基金经理也会产生很大的压力,这些都会影响长期的稳健投资。  第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起公募百亿的巨无霸来说资金规模较小,这样更有利于资金的进出,建仓成本要低很多。

个人同时在私募证券和私募股权基金任职吗

不能。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私募证券和私募股权基金从业人员不能同时兼职,以避免因为利益冲突等问题导致违规行为的出现。私募证券和私募股权基金都是属于私募基金的范畴,且均受到证监会的监管。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对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资质和从业行为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私募股权和私募证券牌照一样吗

其实牌照申请流程基本都是一样的,只是难度上股权更加能通过,您需要具体详情的话可以联系我了解情况。申请私募基金牌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3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资格。2.经营范围:按照协会的规定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只能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3.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6个月时间。4.办公条件: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大小不限,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5.高管人员: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是全职。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区别

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以下四大区别:一、投资对象不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二、封闭时间长短不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时间相对较短,封闭期一般为3-12个月(部分产品无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可在产品开放日申请赎回持有份额。私募股权基金封闭期限较长,封闭时间一般为3年及以上。三、收益来源不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二级市场,收益来源为资本利得、股票分红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多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退出并获取收益。四、投资风险不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水平主要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与市场情况,风险较高,多属预期风险等级【R4中高风险】级的投资品种,适合具有【C4积极型或C5进取型】级别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败取决于所投企业未来的发展,通常是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投资成功,少则几倍,多则几十倍的收益,投资失败,则血本无归。【拓展资料】基金的法律结构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制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投资公司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等。但翻遍这些基金名称,把“私募”和“基金”合为一体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词,却未发现。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 证券和私募股权是什么意思

私募证券一般是做二级市场的,即买卖a股或者新三板股票;而私募股权做一级市场,对未上市公司进行注资。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的内容

私募(PE)第一法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下称《办法》)已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办法》明确了对PE行业适度监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监管框架。《办法》的出台为私募(PE)提供了运作的基本蓝图。 从业界整体反应来看,这次的《办法》基本顺应了民意,得到了业界的支持。 “从PE不吸收公众存款且总体规模很小的行业特点看,不应该监管。但中国毕竟有着自己的国情,适度监管有助于行业的发展,比如国家管理部门对合格管理者和机构投资者有统一规定,会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有助于这个新兴行业发展。”一位业界人士这样表态。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中,重点监管的对象往往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而对于民间的投资行为,如果不触及非法集资等法律红线,监管机构一般不会予以干涉。随着私募股权基金日渐流行以及影响力的日益扩大,有关部门不得不把对民间资本的宏观控制权囊入手中。 私募股权基金对市场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许振宏律师谈到:“大型基金对中小基金的行为起到引导和暗示的作用,其投资方向足以影响整个资本市场的资金流向;此外,大量国外热钱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涌入中国,并且已经造成了房价畸高和通货膨胀的恶果,如不对基金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调控,任其自由发展,必将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 早在几年之前,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业司、财政部综合司、证监会机构部等是个部门组成的十部委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和制定创业投资行业的相关问题,但“政出多门”导致出台的政策多是自相矛盾。同时PE的监管主体分散,各监管机构之间未能就行业标准和范围达成一致,经常出现过度监管和监管真空的情况。许振宏律师指出,《办法》定格“适度监管”的主调,体现了统一监管、分层监管、自律监管的原则,这无疑有助于资本市场运作在保持自由行和灵活的同时,转入更为安全、系统、与其他市场有效协调的发展轨道中去。 PE不能放在温室里养,要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参与优胜劣汰,才能实现资金运作水平、风险防范能力的全面提升。宏观调控需要一张一弛,解铃还需系铃人,PE监管需回归市场,这才是长久之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一)市各有关部门对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二)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三)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四)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可作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 (一)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四)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五)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以下政策: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未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根据注册资本金和累计实收资本以及注册后一年内从事股权投资行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一)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二)积极引入专业的股权投资基金评级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评估体系的建立,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三)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依法打击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名义进行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多方推动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无论美元PE还是人民币PE均面临巨大的阻碍挑战。“可以说所有的投资人都没有遇到过如此严峻的局面。”赛富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表示。邵秉仁在此前一次发言中谈到,经济低谷的时期也许正是推动政策发展的好时机。而此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的出台或正是这一推动的结果。在法规上,目前的状况是,美元PE基金想对国内企业进行投资异常困难。2005年底,十部委曾颁布的“75号文”封堵了企业海外红筹上市的通道,之前这些美元PE基金的通常做法是“两头在外”,即企业在开曼等地区设立一个壳公司,然后壳公司通过出资将中国境内的企业股权买下,PE基金入股这家壳公司,最后通过这个壳在境外上市;而现在这条路因为无法实现壳公司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宣告终止。“75号文”出台的背景是,监管部门在考察了巴西等国家后,认为国内相关优质公司都到海外上市,会造成优质企业的流失,国民无法分享到相关的增长。而出台的规定导致了许多美元基金无法按原有的路径操作项目,随后一些美元PE基金开始尝试将美元转换成人民币到境内设立合资公司,然后准备在A股上市退出,这一条在实际的操作上也是可行的。据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卫峰介绍,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年多后,在今年9月份前后,外管局又下发了一个新的文件,按照这个文件,上述美元换成人民币到境内组成合资公司的一个简便模式没有办法做。“虽然理论上并未完全将路径堵死,而且从长远来说,会对行业有一定规范的作用。”但实际上,据本报了解,在天津注册的一家外资基金已经在申报清盘材料,“他们不准备做了,因为目前做起来非常困难,原来做的项目没法继续了,后续的美元也进不来”,一位熟悉情况的当地金融业人士透露。而即使在A股退出,对于基金管理机构来说,也面临着收益汇到境外要被征税等许多问题。于是,一些原本操作美元基金的知名管理机构如鼎晖、弘毅投资便开始募集人民币基金。经过约一年的接触,社保最后对两家各投了20亿元。而据本报了解,社保要对商业化的PE进行投资,有一个必要有条件是,必须有一家国有机构已经在里面出资;如弘毅是有联想控股在里面出资,而鼎晖则是另一家中字头的企业在里参股。许多没有国企伙伴关系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则与社保基金擦肩而过。另外,因为经济环境动荡与不确定,许多原本承诺了出钱的民营企业与个人不兑现其承诺等原因,人民币基金也存在募资难的问题,而据国家发改委财经司司长曹文炼在一次会上所说,一些大的机构出资者“因为一些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出资成为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有疑虑,所以产业基金出现募资难”。事实上,不论是产业基金还是商业化PE,“缺少合格的LP是一个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是许多PE投资人在公开论坛上共同的看法。国内PE的发展在目前情况下成了“无源之水”:一方面美元投资进展很缓慢,一方面人民币资金来源少,这使得许多投资机构颇为头疼。《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的推出对他们来说,或许是一个契机。分类监管但事情远非如此简单。一位PE机构人士称,要推动国内PE行业的发展,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的协调,“问每个部门,都说很支持PE的发展,但就是没有什么改变”。这样的困境下,PE的联合自救以推动政策发展便成为行业迫在眉睫的事情。正在筹备的中国PE协会便是应运推动行业发展的需求而生,包括弘毅投资、鼎晖、厚朴在内的PE机构都加入并参与相关管理办法的讨论。中国PE协会筹备组组长邵秉仁透露,“我们与发改委进行了讨论,希望能将一些大的框架制订出来。首先是解决保险与银行资金等进入PE领域成为LP的问题,但是具体的允许多少金额与比例进入、是否需要报批、怎样监管等,需要保监会、银监会等具体制订,因为他们负有监管责任”。赛富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认为,是否应该允许保险与银行资金投资PE基金成为LP,关键是“目前国内缺少合格的行业人才”。一部份业内人士还担心一旦放开这些机构的投资,便会有许多有关系的人成立机构来要钱,因此,“这些金融机构如何来选择好的GP很关键”。邵秉仁认为,管理办法对于怎样的GP才合资格做了一个规定,而且任何一个行业不可能一开始就有足够的人才,需要经过一个发展,不能说没有人才就不发展了。“一些有能力的人自然会向好的行业集中,经过学习,挤掉一些泡沫后,好的管理机构就会出来。”阎焱则指出,根据国外的经验,都是过往的业绩达标的管理人才会被投资,但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这样,如果过往业绩达标的GP(“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太少,在这些LP投一些新的GP时,GP上面可设一个管理委员会,让一些真正具有行业实际经验的人来任职,而不是一些没有实际经验的只会理论的人,从而把控基金的运作降低风险。北大教授何小峰建议,应对产业基金与私人股权投资进行分类监管,其中产业基金里包括中投这样的国家主权财富基金、像中比这样的中国政府与国外机构成立的基金、像核电基金这样的产业基金、地方政府的引导基金等。在他的提议中,另一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市场化运作的金融工具,这是与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区别,其涵盖创业企业投资、成熟企业投资、上市前投资、并购重组基金、专业(如房地产)投资基金等。“它们可以采取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的组织形式”。他认为分类监管的好处是可以避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行政监管弊端,又有利于避免“一刀切”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法律主观: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5、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6、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7、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法律客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区别?

1、风险偏好不同私人股权投资(天使、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 用来指称任何一种股权资产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投资还在成长期的企业,通常是新兴的朝阳产业,因为这些产业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好,未来这些企业可能会得到很大的发展,也有可能成为行业龙头。2、投资时间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投资成熟的企业、Pro-IPO的企业,它们大多已经是细分行业的龙头,和上市可能只有一步之遥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进入帮助这些企业达到上市的标准,然后通过在股市上出售自己所持股份退出,所以通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价格也比较高。3、退出时机不同因为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进入的比较早,所以价格也相对较低,但同时风险也较大,周期也较长。创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被大公司并购、二次募资时出售给其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IPO的方式退出。主动的天使投资人会主动投资私人股权企业。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4、投资规模不同创业投资基金相对难度比较高,因为要找到没被发现的真正有潜力的公司比较难,比较考验投资者的判断力。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扩展资料: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操作,并且专门投资在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快速成长公司的基金。创业投资属于长期性的投资,流动性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显著的投资回报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参考资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百度百科创业投资基金-百度百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的运作流程 (一)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 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企业管理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 至少有2至3年的经营记录、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潜在的成长性、并有令人信服的发展战略计划。 行业和企业规模(如销售额)的要求。投资者对行业和规模的侧重各有不同,金融投资者会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角度来考察一项投资对其投资组合的意义。 估值和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由于不像在公开市场那么容易退出,私募股权投资者对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比较高,至少高于投资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回报率。 3-7年后上市的可能性,这是主要的退出机制。 另外,投资者还要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引资企业是新兴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双方在项目考查过程中会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二)投资方案设计、达成一致后签署法律文件 投资方案设计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并提交投资委员会审批等步骤。由于投资方和引资方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税收考虑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这些分歧的技术要求高,所以不仅需要谈判技巧,还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退出策略是投资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十分注意的因素,包括上市、出让、股票回购、卖出期权等方式,其中上市是投资回报最高的退出方式,上市的收益来源是企业的盈利和资本利得。由于国内股票市场规模较小、上市周期长、难度大,很多外资基金都会在海外注册一家公司来控股合资公司,以便将来以海外注册的公司作为主体在海外上市。 (三)监管 投资者一般不会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资,而是采取的分期投入方式,每次投资以企业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为前提。实施积极有效的监管是降低投资风险的必要手段,但需要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会增加投资者的成本,因此不同的基金会决定恰当的监管程度,包括采取有效的报告制度和监控制度、参与重大决策、进行战略指导等。投资者还会利用其网络和渠道帮助合资公司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以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提高收益。另外,为满足引资企业未来公开发行或国际并购的要求,投资者会帮其建立合适的管理体系和法律构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限非常长,因此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长期投资者。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会大量来自于其主要投资地域的机构投资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筹集方式不同于普通基金,通常采用资金承诺方式。 基金管理公司 在设立时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合伙人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是要求投资者给予承诺。当管理者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他们只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投资者。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投入资金,他们按照协议将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因此,基金宣称的筹集资本额只是承诺资本额,并非实际投资额或者持有的资金数额。 在实际的筹资活动中,基金有一定的筹集期限。当期限满时,基金会宣布认购截止。同一个基金可能会有多次认购截止日,但一般不超过3次。实践中,基金可能会雇佣代理机构来进行筹资活动。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佣金是什么意思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股权投资是非常古老的一个行业,但是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简称PE)投资则是近30年来才获得高速发展的新兴事物。所谓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与专注于股票二级市场买卖的炒股型私募基金一样,PE基金本质上说也是一种理财工具,但是起始投资的门槛更高,投资的周期更长,投资回报率更为稳健,适合于大级别资金的长期投资。二、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与PE基金有何区别?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简称VC)比PE基金更早走入中国人的视野。国际上著名的风险投资商如IDG、软银、凯鹏华盈等较早进入中国,赚足了眼球与好交易。从理论上说,VC与PE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情况下,PE投资Pre-IPO、成熟期企业;VC投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VC与PE的心态有很大不同:VC的心态是不能错过(好项目),PE的心态是不能做错(指投资失误)。但是,时至今日,交易的大型化使得VC与PE之间的差别越来越模糊。原来在硅谷做风险投资的老牌VC(如红杉资本、经纬创投、凯鹏、德丰杰)进入中国以后,旗下也开始募集PE基金,很多披露的投资交易金额都远超千万美元。愿意投资早期创业项目的VC越来越少,现在只有泰山投资、IDG等还在投一些百万人民币级别的项目,多数基金无论叫什么名字,实际上主要参与2000万人民币到2亿人民币之间的PE投资交易。交易的大型化与资本市场上基金的募集金额越来越大有关。2008年,鼎晖投资和弘毅投资各自在中国募集了50亿人民币的PE基金。2009年募资金额则进一步放大,黑石集团计划在上海浦东设立百仕通中华发展投资基金,募集目标50亿元人民币;第一东方集团计划在上海募集6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里昂证券与上海国盛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境内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募资目标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而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募集总规模达到200亿元上海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募集规模即达到80亿元。单个基金限于人力成本,管理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0个。因此,大型PE基金倾向于投资过亿人民币的项目,而千万至亿元人民币规模的私募交易就留给了VC基金与小型PE基金来填补市场空白。三、中国市场上主流的私募股权投资玩家是哪些基金?市面上各种各样的基金榜单很多,清科、《投资与合作》、甚至连《第一财经周刊》都会不定期地搞一些排名。专业律师在私募交易中会与各种基金打交道,对各家基金的投资习惯与特点都或多或少有些了解。我们建议中小企业在私募融资时,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从以下知名基金中进行选择。本土基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启明创投、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弘毅投资、新天域资本、鼎晖投资、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外资基金:IDG、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红杉资本中国基金、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丰杰、经纬创投中国基金、北极光风险投资、兰馨亚洲投资集团、凯鹏华盈中国基金、纪源资本、华登国际、集富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德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智基创投、赛伯乐(中国)投资、今日资本、金沙江创投、KTB 投资集团、华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如果企业私募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国内上市,除以上这些基金以外,国内券商背景的券商直投公司也是不错的选择。四、谁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属于“另类投资”,是财富拥有者除证券市场投资以外非常重要的分散投资风险的投资工具。据统计,西方的主权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富豪财团等会习惯性地配置10%~15%比例用于私募股权投资,而且私募股权投资的年化回报率高于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多数基金的年化回报在20%左右。美国最好的金圈VC在90年代科技股的黄金岁月,每年都有数只基金的年回报达到10倍以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群体非常固定,好的基金管理人有限,经常是太多的钱追逐太少的投资额度。新成立的基金正常规模为1~10亿美元,承诺出资的多为老主顾,可以开放给新投资者的额度非常有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非常长,一般基金封闭的投资期为10年以上。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不发达,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投资后的退出非常不容易。再一方面,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承诺制,即基金投资人等到基金管理人确定了投资项目以后才根据协议的承诺进行相应的出资。国内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历史不长,基金投资人的培育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海外基金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在国内募集人民币基金,以下的资金来源成为各路基金公司募资时争取的对象:1、政府引导基金、各类母基金(Fund of Fund,又称基金中的基金)、社保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基金,是各类PE基金募集首选的游说对象。这些资本知名度、美誉度高,一旦承诺出资,会迅速吸引大批资本跟进加盟。2、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企业炒股理财总给人不务正业的感觉,但是,企业投资PE基金却变成一项时髦的理财手段。3、民间富豪个人的闲置资金。国内也出现了直接针对自然人募资的基金,当然募资的起点还是很高的。如果是直接向个人募集,起投的门槛资金大概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如果是通过信托公司募集,起投的门槛资金也要在人民币一两百万元。普通老百姓无缘问津投资这类基金。五、谁来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基本上由两类人担任,一类人士出身于国际大牌投行如大摩、美林、高盛,本身精通财务,在华尔街人脉很广;另一类人出身于创业后功成身退的企业家,国内比较知名的从企业家转型而来的管理人包括沈南鹏(原携程网与如家的创始人,现为红杉资本合伙人)、邵亦波(原易趣网创始人,现为经纬创投合伙人)、杨镭(原掌上灵通CEO、现为泰山投资的合伙人)、田溯宁(原中国网通CEO、现为中国宽带产业基金董事长)、吴鹰(原UT斯达康CEO、现为和利资本合伙人)等。基金管理人首先要具备独到的、发现好企业的眼光,如果管理人没有过硬的过往投资业绩,很难取得投资人的信任。2000年起,一大批中国互联网、SP与新媒体、新能源公司登陆纳斯达克或者纽交所,为外资基金带来了不菲的回报。2004年起,大批民企在深圳中小板登陆,为内资基金带来的回报同样惊人。因此,基金管理人的履历上如果有投资百度、盛大网络、分众传媒、阿里巴巴、无锡尚德、金风科技等明星标杆企业的经历,更容易取信于投资人。除投资眼光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拥有一定的个人财富。出于控制道德风险的考虑,基金管理人如果决策投资一个1000万美元的中型交易,PD拿出980万美元(98%),个人作为LD要拿出20万美元(2%)来配比跟进投资。因此,基金管理人的经济实力门槛同样非常高。总体说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是一门高超的艺术,既要找到高速增长的项目,又要说服企业接受基金的投资,最后还要在资本市场退出股权。好的项目基金之间的竞争激烈;无人竞争的项目不知道有无投资陷阱。无论业绩如何,基金管理人几乎个个是空中飞人、工作强度惊人。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决策投资?企业家经常很疲惫地打电话给律师,“XX基金不同的人已经来考察三轮了,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这是由于企业不了解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特点。尽管基金管理人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突出,基金仍然是一个公司组织或者类似于公司的组织,基金管理人好比基金的老板,难得一见。基金内部工作人员基本上分为三级,基金顶层是合伙人;副总、投资董事等人是基金的中间层次;投资经理、分析员是基金的基础层次。基金对企业一般的考察程序是先由副总带队投资经理考察,然后向合伙人汇报,合伙人感兴趣以后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国内基金还常邀请基金投资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投票决定。一个项目,从初步接洽到最终决定投资,短则三月,长则一年。七、有限合伙制为何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类特殊的合伙企业,在实践中极大地刺激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有限合伙企业把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都视为基金的合伙人,但是基金投资人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企业除了在税制上避免了双重征税以外,主要是设计出一套精巧的“同股不同权”的分配制度,解决了出钱与出力的和谐统一,极大地促进了基金的发展。在一个典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中,出资与分配安排如下:●LP承诺提供基金98%的投资金额,它同时能够有一个最低收益的保障(即最低资本预期收益率,一般是6%),超过这一收益率以后的基金回报,LP有权获得其中的80%。LP不插手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GP承诺提供基金2%的投资金额,同时GP每年收取基金一定的资产管理费,一般是所管理资产规模的2%。基金最低资本收益率达标后,GP获得20%的基金回报。基金日常运营的员工工资、房租与差旅开支都在2%的资产管理费中解决。GP对于投资项目有排他的决策权,但要定期向LP汇报投资进展。尽管我国政府部门对国内是否也要发展有限合伙制基金曾有不同意见,但是目前意见已经基本一致:基金可以选择公司制或者契约制进行运营,但是有限合伙制是基金发展的主流方向。八、基金对企业的投资期限大概是多久?基金募集时对基金存续期限有严格限制,一般基金成立的头3至5年是投资期,后5年是退出期(只退出、不投资)。基金在投资企业2到5年后,会想方设法退出。(共10年)基金有四大退出模式:1、IPO或者RTO退出:获利最大的退出方式,但是退出价格受资本市场本身波动的干扰大。2、并购退出(整体出售企业):也较为常见,基金将企业中的股份转卖给下家。3、管理层回购(MBO):回报较低。4、公司清算:此时的投资亏损居多。企业接受基金的投资也是一种危险的赌博。当基金投资企业数年后仍然上市无望时,基金的任何试图退出的努力势必会干扰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私募的钱拿得烫手就是这个道理。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寻找目标企业?根据我们的观察,国内民营企业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认知程度并不高,他们普遍比较谨慎,不大会主动出击,而是坐等基金上门考察。基金投资经理的社会人脉在目标企业筛选上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因此,基金在招募员工时很注重来源的多元化,以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各类高成长企业。新成立的基金往往还会到中介机构拜拜码头,希望财务顾问们能够多多推荐项目。为了尽可能地拓展社会知名度,中国还出现了独有的现象,基金的合伙人们经常上电视台做各类财经节目的嘉宾,甚至在新浪网上开博客,尽量以一个睿智的投资家的形象示于大众。此外,政府信息是私募基金猎物的一个重要来源。私募基金在西方还有个绰号“裙带资本主义”,以形容政府官员与私募基金的密切关系,英美国多位卸任总统在凯雷任职,梁锦松卸任后加盟了黑石,戈尔在凯鹏任职。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喜欢投资什么行业的企业?私募基金喜欢企业具有较简单的商业模式与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拓展能力和管理素质。但是,私募基金仍然有强烈的行业偏好,以下行业是我们总结的近5年来基金最为钟爱的投资目标:1、TMT:网游、电子商务、垂直门户、数字动漫、移动无线增值、电子支付、3G、RFID、新媒体、视频、SNS;2、新型服务业:金融外包、软件、现代物流、品牌与渠道运营、翻译、影业、电视购物、邮购;3、高增长的连锁行业:餐饮、教育培训、齿科、保健、超市零售、药房、化妆品销售、体育、服装、鞋类、经济酒店;4、清洁能源、环保领域: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电池、节能建筑、水处理、废气废物处理;5、生物医药、医疗设备;6、四万亿受益行业:高铁、水泥、专用设备等一、企业在什么阶段需要私募股权融资?国内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全部加起来大概不到3000家,但是中国有几百万家企业,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7年,企业从创业到上市,概率微小。企业经营还有个“死亡之谷”定律,绝大部分创业项目在头3年内死亡,企业设立满3年后才慢慢爬出死亡之谷。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项目的甄选非常严格。风险投资/创投企业与PE基金之间的区别已经越来越模糊,除了若干基金的确专门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早期项目以外,绝大多数基金感兴趣的私募交易单笔门槛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的私募交易基金之间的竞争则会比较激烈。因此,企业如果仅需要百万元人民币级别的融资,不建议花精力寻求基金的股权投资,而应该寻求个人借贷、个人天使投资、银行贷款、甚至是民间高息借款。根据我们的经验,服务型企业在成长到100人左右规模,1000万以上年收入,微利或者接近打平的状态,比较合适做首轮股权融资;制造业企业年税后净利超过500万元以后,比较合适安排首轮股权融资。这些节点与企业融资时的估值有关,如果企业没有成长到这个阶段,私募融资时企业的估值就上不去,基金会因为交易规模太小而丧失投资的兴趣。当然,不是所有企业做到这个阶段都愿意私募,但是私募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多数企业靠自我积累利润进行业务扩张的速度很慢,而对于轻资产的服务型企业来说,由于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从获得银行的贷款非常不易。企业吸收私募投资后,经营往往得到质的飞跃。很多企业因此上市,企业家的财富从净资产的状态放大为股票市值(中国股市中小民企的市盈率高达40倍以上,市净率在5-10倍之间),财富增值效应惊人。只要有机会,中国多数的民营企业家愿意接受私募投资。二、企业如何接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尽管企业向基金毛遂自荐也有少许成功的可能。在中国,绝大多数私募交易谈判的发起来自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经理朋友的推介以及中介机构的推销。中国经济周期性特点非常明显,在不同的经济周期下,企业寻求基金、基金追逐企业的现象总是周而复始地循环。一般而言,在经济景气阶段,一家好企业往往同时被多家基金追求,特别是在TMT、新能源、环保、教育、连锁等领域,只要企业有私募意愿,企业素质不是太差,基金往往闻风而动。但是在企业私募愿望空前强烈的经济下行阶段,谈判难度骤然增加,企业即使由老总亲自挂帅、作好商业计划书后大海捞针式地与数十家基金乱谈,效果往往未必好。这时候财务顾问、投行券商、律师的推介就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在中国当前国情下,专业律师在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接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私募基金对于律师的推荐与意见是相当重视的,对于律师推介的企业,基金一般至少会前往考察。这是因为:第一,律师推荐与财务顾问推荐的动机有所不同,财务顾问向基金推荐项目是财务顾问的日常业务,带有强烈的达成交易的经济动机,基金多有戒心;而专业律师向基金推荐项目多出于个人帮忙性质,一般没有太强的经济目的,反而易为基金所接受。第二,由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律师极其珍惜自己的执业声誉,素质太差的企业律师不会盲目推荐的,以免破坏在业内的口碑。第三,律师有时还是融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往往比较清楚企业的经营特点与法律风险。基金在判断企业的经济前景时往往要征询律师的意见。三、什么原因会导致私募股权融资谈判破裂?在中国,私募交易谈判的成功率并不高。以企业与意向投资基金签署了保密协议作为双方开始接洽的起点,根据我们观察,能够最终谈成的交易不到三成。当然,谈判破裂的原因有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条:第一,企业家过于情感化,对企业的内在估值判断不够客观,过分高出市场公允价格。企业家往往是创业者,对于企业有深厚的感情,日常又喜欢读马云等人的名人传记,总觉得自己的企业也非常伟大,同时现在又有基金上门来谈私募了,更加进一步验证企业的强大,因此,不是一个高得离谱的价格是不会让别人分享企业的股权。但是,基金的投资遵循严格的价值规律,特别是经过金融风暴的洗礼以后,对于企业的估值没有企业家那么浮躁。双方如果在企业价值判断上的差距超过一倍,交易很难谈成。第二,行业有政策风险、业务依赖于具体几个人脉、技术太高深或者商业模式太复杂。作为专业的私募律师,我们曾经考察过千奇百怪的企业,有的企业是靠政府、垄断国企的人脉设置政策壁垒来拿业务;有的企业技术特别先进,比如最近非常热门的薄膜电池光伏一体化项目、生物质能或者氨基酸生物医药项目;有的企业商业模式要绕几个弯才能够明白做什么生意。伟大的生意总是简单的,基金倾向于选择从市场竞争中杀出来的简单生意,行业土一点、传统一点的并没有关系。餐饮酒店、英语培训、甚至保健按摩都有人投资,而太难懂、太神秘的企业大家敬而远之。第三,企业融资的时机不对,企业过于缺钱的样子吓到了基金。基金永远锦上添花,而不会雪中送炭。很多国内民企在日子好过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做私募,到揭不开锅的时候才想起要私募。基金不是傻瓜,企业现金流是否窘迫一做尽职调查马上结果就出来,财报过于难看的企业基金往往没有勇气投。第四,企业拿了钱以后要进入一个新行业或者新领域。有些企业家在主业上已经非常成功,但是突然心血来潮要进入自己从来没玩过的一个新领域,因此就通过私募找钱来玩这些项目。这种玩法不容易成功,基金希望企业家专注,心思太活的企业家基金比较害怕。四、签署保密协议对企业意味着什么?一般而言,在找到正确的途径后,企业是不难接洽到基金来考察的。见过一两轮后,基金往往要求企业签署保密协议,提供进一步财务数据。我们律师也是往往在这个阶段接到企业的电话,要求提供交易指导。保密协议的签署仅表明基金愿意花费时间严肃地考察这个项目,私募的万里长征才迈出第一步,本身不是一件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在这个阶段,除非企业家自己无法判断应当提交什么材料,请律师帮忙判断,否则律师仅仅只提供一般的签约法律指导,不会介入材料的准备。多数情况下,签署的保密协议以使用基金的版本为主,我们在帮客户把握保密协议的利益上,一般坚持以下要点:第一,保密材料的保密期限一般至少在3年以上;第二,凡是企业提交的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企业文件,都应当进入保密范围,但保密信息不包括公知领域的信息;第三,保密人员的范围往往扩大到基金的顾问(包括其聘请的律师)、雇员及关联企业。五、企业应当请专职融资财务顾问吗?对融资财务顾问(FA)正面的评价与负面的口碑都很突出。FA不是活雷锋,企业聘请FA的服务佣金一般是私募交易额的3~5%,部分FA对企业的股权更感兴趣。FA最关键的作用是估值。但是国内多数的FA给人感觉更象个“婚介”,专业性较差,特别是FA做的财务预测往往被基金嗤之以鼻。尽管如此,如果企业自我感觉对资本市场比较陌生,请最有名气的财务顾问(中国前5强)的确有助于提高私募成功率,企业为此支付融资佣金还是物有所值。律师忠告:●FA要求签署排他性的代理权时应当谨慎,如果企业绑定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FA,反而使企业错失了时间机会。●融资佣金的支付应当写入私募最终交易文件中,以免在支付佣金时投资者干预,产生纠纷。●好的财务顾问判断标准:其经手项目最终上市没有。而索要高额前期费用的FA多是骗子,顶级FA不要求或者索要很合理的前期费用。六、如何安全无争议地支付佣金?企业在私募成功在望时,经常会被暗示要支付给这个项目上出过力的人佣金,企业多数感到困惑。私募交易就象婚姻,一开始认识要有缘分,但是最终能够牵手是要克服千难万险的。由于业内惯例是基金作为投资人一般不会支付任何佣金,如果此次交易没有请财务顾问,企业在交易成功后对此次交易贡献较大的人或者公司支付2-3%的感谢酬劳,也为情理所容,但是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要绝对避免支付给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基金的投资经理,这会被定性为“商业贿赂”,属于不能碰的高压线;第二,建议将佣金条款-“Find Fee”写进投资协议或者至少让投资人知情。佣金是一笔较大的金额,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未经过投资人同意支出这笔金额,理论上损害投资人的利益。七、企业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交易谈判?私募交易的专业性与复杂程度超越了95%以上民营企业家的知识范畴与能力范围。企业家如果不请律师自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洽融资事宜,除非该企业家是投资银行家出身,否则是对企业与全体股东的极端不负责任。一般而言,企业在签署保密协议前后,就应当请执业律师担任融资法律顾问。常见的做法是求助于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但是中国合格的私募交易律师太少,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碰巧会做私募交易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建议聘请这方面的专业资深律师来提供指导。私募交易属于金融业务,因此,有实力的企业应当在中国金融法律业务领先的前十强律所中挑选私募顾问。在我们担任私募交易法律顾问的实践中,无论最终交易是否成功,企业家都会深深地信任上我们。在所有的私募参与者中,财务顾问更关心自己的佣金,有时候为达成交易不惜反过来让企业降价;基金是企业的博弈对象,在谈判中利益是对应的,成交以后利益才一致;基金律师只为基金打工,谈不上与企业有什么感情;只有公司律师完全站在企业与企业家的立场考虑问题;为企业、企业家的利益在谈判中锱铢必较。常见情形是当私募谈判完成后,我们还会受邀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在日后的下一轮私募以及IPO业务时,同样会使用我们的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绿色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不是。绿色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而不是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是中国国内首家以绿色金融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基金,支持和推动中国绿色发展事业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私募股权基金投后管理有什么内容?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投资就有风险,有些风险要靠预测规避、有些风险要靠控制规避,私募股权投资是长期投资,需要严谨的风险控制体系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也有很多,从创建开始,风险便伴随着私募股权基金一路前行。项目选择的风险及其控制:项目选择是项目投资的基础和前提,只有获得了优质项目,后续的投资管理过程才有意义。项目选择对于项目投资至关重要,这就要求项目选择时必须严格把关,按照投资的行业标准、区域标准、项目标准进行项目筛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否决。1、行业选择pe业务的投资人期望的年投资回报率一般在20%-30%之间,pe业务应选择高回报的行业。一般认为,高回报行业当属垄断型、资源型和能源型的项目,产品具有稀缺性和垄断性,这些行业中的优质项目的年回报率一般都在40%以上。从目前pe的实践看,行业的分布呈多元化趋势,传统行业仍然是较受青睐的行业,但也不乏规律可循,新消费品、新能源和媒体正成为潜力型行业,应该高度关注。2、区域选择项目投资总是发生在特定的空间地域,因此区域投资环境的优劣对投资效果必然会产生影响。优越的投资环境可以减少项目运作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效益,而低劣的投资环境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作,降低投资收益甚至导致投资失败。选择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制度环境、法律环境等。3、合规选择首先,项目合法性问题,即被投资企业经营手续和证件是否齐全。其次,项目的可行性问题,即能否达到pe业务的预期收益率。再次,项目的规模性问题,即所选项目的投资额度要合适。如果项目太大,不仅会超出pe的投资额度和承受能力,也会蕴藏较大的投资风险。如果项目的投资额度太小,不但形不成规模经济,还会分散项目管理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最后,管理团队整体素质问题,包括团队成员是否胜任本职工作、诚信经营、团结协作等问题。

私募股权基金,如何进行投后管理?

投后管理是项目投资周期中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四要点之一。在完成项目尽调并实施投资后直到项目退出之前都属于投后管理的期间。投后管理关系到投资项目的发展与退出方案的实现,良好的投后管理将会从主动层面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投后管理既可以由参与投资项目遴选、具体承担投资事宜的有关人员或其指定人员负责,也可以由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专门投后管理部门负责,统称为投后管理人员。投后管理的内容包括:投资协议执行、项目跟踪、项目治理、增值服务四部分。投后管理工作一般分为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与标的企业保持联系,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定期编写投后管理报告等管理文件;重大事项管理包括对标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等有关事项。投后管理的六大原则持续性原则全方位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双人检查原则投后管理的开展投资协议执行项目跟踪项目治理投后管理人员应与标的企业保持沟通,对需要由投资方指派董事表决的事项出现时,及时提请董事审议。投后管理人员还应积极督促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投后管理要点——财务管控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考点: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方式

  导语: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是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项目选择、投资合作和项目退出的整体运作过程。每个投资机构都有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特点,其运作通常低调而且神秘。   从某种程度上看,私募股权投资的不同运作模式直接影响了投资的回报水平,是属于不能外泄的独占机密。虽然我们可能无法知道各个投资机构在具体的投资运作中的许多细节,但通常私募股权投资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   主要参与者   参与私募股权投资运作链条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被投资企业、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的投资者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1.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都有一个重要的特性——需要资金和战略投资者。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规模和用途的资金:创业期的企业需要启动资金;成长期的企业需要筹措用于规模扩张及改善生产能力所必需的资金;改制或重组中的企业需要并购、改制资金的注入。面临财务危机的企业需要相应的周转资金渡过难关;相对成熟的企业上市前需要一定的资本注入以达到证券交易市场的相应要求;即使是已经上市的企业仍可能根据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再融资。   2.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需要以基金方式作为资金的载体,通常由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不同的基金募集资金后,交由不同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基金经理人和管理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通常是有丰富行业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长于某些特定的行业以及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企业,他们经过调查和研究后,凭借敏锐的眼光将基金投资于若干企业的股权,以求日后退出并取得资本利得。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只有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才能顺利募集资金成立基金。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也有少部分的富有个人,通常有较高的投资者门槛。在美国,公共养老基金和企业养老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大的投资者,两者的投资额占到基金总资金额的30%~40%。机构投资者通常对基金管理公司承诺一定的投资额度,但资金不是一次到位,而是分批注入。   4.中介服务机构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和成熟,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也随之成长和壮大起来。其中包括:(1)专业顾问,专业顾问公司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寻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机会,专业的顾问公司在企业运作、技术、环境、管理、战略以及商业方面卓越的洞察力为他们赢得了客户的信赖;(2)融资代理商,融资代理商管理整个筹资过程,虽然许多投资银行也提供同样的服务,但大多数代理商是独立运作的;(3)市场营销、公共关系、数据以及调查机构,在市场营销和公共事务方面,有一些团体或专家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支持,而市场营销和社交战略的日渐复杂构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对于数据和调研的庞大需求;(4)人力资源顾问,随着私募股权投资产业的发展,其对于人力资源方面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这些代理机构从事招募被投资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等主管人员的工作;(5)股票经纪人,除了企业上市及售出股权方面的服务,股票经纪公司还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服务;(6)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还需要财产或房地产等方面的代理商和顾问、基金托管方、信息技术服务商、专业培训机构、养老金和保险精算顾问、风险顾问、税务以及审计事务所等其他专业机构的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他们帮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为需要资金的企业和基金牵线搭桥,还为投资者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表现进行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存在降低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各方的信息成本。   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   私募股权投资活动总的来说可分为四个阶段:   ⒈项目寻找与项目评估   ⒉投资决策   ⒊投资管理   ⒋投资退出四个阶段   每个阶段有细化到许多操作实务,比如第一个阶段项目寻找与项目评估具体又包括1、项目来源 2、项目初步筛选 3、尽职调查 4、价值评估等内容。   不同于大多数其他形式的资本,也不同于借贷或上市公司股票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理或管理人为企业带来资本投资的同时,还提供管理技术、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其他的增值服务,是一项带着战略投资初衷的长期投资,当然其运作流程也会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海外的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基本一致,即基金经理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后,将资金投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并且管理和控制所投资的公司使该公司最大限度地增值,待公司上市或被收购后撤出资金,收回本金及获取收益。其投资运作基本都是按照一系列的步骤完成的,从发现和确定项目开始,然后经历谈判和尽职调查,确定最终的合同条款、投资和完成交易,并通过后续的项目管理,直到投资退出获得收益。当然,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不同,在工作流程上会稍有差异,但基本大同小异。   1.寻找项目   私募股权投资成功的重要基础是如何获得好的项目,这也是对基金管理人能力的最直接的考验,每个经理人均有其专业研究的行业,而对行业企业的更为细致的调查是发现好项目的一种方式。另外,与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联系以及广大的社会人际网络也是优秀项目的来源之一,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专业的服务机构,都可能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当然,通常最直接的方式是获得由项目方直接递交上来的商业计划书。在获得相关的信息之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会联系目标企业表达投资兴趣,如果对方也有兴趣,就可进行初步评估。   2.初步评估   项目经理认领到项目后,正常情况下应在较短期内完成项目的初步判断工作。项目经理在初步判断阶段会重点了解以下方面:注册资本及大致股权结构(种子期未成立公司可忽略)、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主要产品竞争力或盈利模式特点、前一年度大致经营情况、初步融资意向和其他有助于项目经理判断项目投资价值的企业情况。初步判断是进一步开展与公司管理层商谈以及尽职调查的基础。在初步评估过程中,需要与目标企业的客户、供货商甚至竞争对手进行沟通,并且要尽可能地参考其他公司的研究报告。通过这些工作,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会对行业趋势、投资对象所在的业务增长点等主要关注点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   3.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评估之后,投资经理会提交《立项建议书》,项目流程也进入了尽职调查阶段。因为投资活动的成败会直接影响投资和融资双方公司今后的发展,故投资方在决策时一定要清晰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发现问题,发现价值,核实融资企业提供的信息。   在这一阶段,投资经理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证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检查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开展审计工作外,还会对目标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业内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会谈,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它还可能包括与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如以前的雇员进行交谈,这些人的意见会有助于投资机构作出关于企业风险的结论。   4.设计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后,项目经理应形成调研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书,提供财务意见及审计报告。投资方案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等内容。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项目企业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分歧的技术要求很高,需要谈判技巧以及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5.交易构造和管理   投资者一般不会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资,而是采取分期投资方式,每次投资以企业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为前提,这就构成了对企业的一种协议方式的监管。这是降低风险的必要手段,但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在此过程中不同投资者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包括采取报告制度、监控制度、参与重大决策和进行战略指导等,另外,投资者还会利用其网络和渠道帮助企业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以发挥协同效应和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提高收益。   6.项目退出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环节中的最后一环,该环节关系到其投资的收回以及增值的实现。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收益,而退出渠道是否畅通是关系到私募股权投资是否成功的重要问题。因此,退出策略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需要注意的因素。   从寻找项目开始到退出项目结束,完成私募股权投资的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投资机构可能同时运作几个项目,但基本上每个项目都要经过以上几个流程。

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1、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等;2、私募股权投资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和地方对私募股权基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有了3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主流融资方式。相比而言,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起步较晚,趁着最近几年创业创新时代来临迅速发展。这也引起了国家的关注,鉴于其对促进中小企业和创业公司发展的重要作用,国家和地方层面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以促进其更好的发展。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例如腾讯众创空间  在国家层面,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分别在2009年和2010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和《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两个通知分别规定了符合特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义务。

如何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尽职调查

私募股权基金投融资活动过程,通常是先募集资金设立基金,筛选目标企业寻找投资机会,再有目标企业制定融资商业计划书,详细列出所需资金和投入时间以及盈利预测、销售和销售增长预测等私募股权基金关注的内容,然后私募股权基金方根据这份融资商业计划书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来决定是否投资,并就投资的价格和条款进行充分的谈判,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就会签署有关投融资等法律文件以进入目标企业,同时为目标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增加企业价值,最后以IPO、新三板挂牌等方式退出项目企业。一、资金募集和基金设立 私募股权基金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其通常采用出资承诺方式,也就是说,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首先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各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模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基金组织形式,再按照基金组织形式的要求募集资本——基金。一般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基金份额出资者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仅仅只需获得由基金份额出资者给予投资数额的承诺,当基金管理人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出资者进行出资注资即可。这种资金承诺方式,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尤为明显。在实际的资金募集活动中,募集时间一般会设有一定的筹集期限,当期限届满时,就会宣布基金份额认购截止,认购截止日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有多个。二、项目筛选 首先,分析拟投资项目的企业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的素质和能力,并评估目标企业的管理水平。所有私募股权基金都非常重视对目标企业管理团队的考评,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对目标企业的管理人和管理团队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考察,包括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融资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对于投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企业的销售和市场所占份额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企业增长期阶段,私募股权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那些由销售型的企业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所掌控的企业。 其次,分析产品市场的构成。 最后,私募股权基金需要考察目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含量或者技术含量,包括判断目标中所使用的技术是否国内外首创、是否具有先进性,其后备技术力量如何、技术产业化的可能性和市场前景如何等内容。三、尽职调查或专业评估 对于经过筛选阶段的备选项目,私募股权基金在与企业管理者或者实际控制人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后,还需对该企业进行更为深入、复杂且耗时的尽职调查和专业评估,调查和评估结果将会影响私募股权基金是否投资、如何投资以及投资多少的决定,此过程一般由私募股权基金自己组建的专业团队或者外聘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等,进行调查和评估的团队通常包括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在内。 企业管理调查和评估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企业创始股东和管理队伍的素质,包括对企业的事业心、发展企业的动力、信誉、创造性等;产品歧异性,包括产品特性、价格和分销渠道等;企业创新程度、技术队伍、技术水平及市场或同业中的竞争力;企业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内容。 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融资企业属于新开办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和制度缺失,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双方应当在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和评估过程中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财务尽职调查可分为对目标企业总体财务信息的调查和对目标企业具体财务状况的调查,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会计政策、税费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体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税金、销售收入及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现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损益情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财务尽职调查可分为对目标企业总体财务信息的调查和对目标企业具体财务状况的调查,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会计政策、税费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体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税金、销售收入及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现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损益情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四、投资决策与交易条款谈判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私募股权基金与目标企业的管理层或者实际控制人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定价;确定企业控制权、金融工具的种类、组合以及资本结构;对未来融资的要求、管理的介入和资金退出方式安排等内容。四、投融资协议的设计及签署 投融资协议是以投资意向书为基础的正式法律文件,对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投融资协议除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安排、投资方否决权和其他的公司治理结构、进入策略和推出策略等商业条款外,还有许多复杂的财务和法律条款,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谈判,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将来纠纷的产生。 投融资协议中的进入策略通常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 退出策略通常有股权转让、目标企业股东或者管理层回购、发行股票上市及清算等方式,其中,通过目标企业发行股票上市退出是投资回报收益最好的退出方式。五、提供增值服务六、退出套现私募股权基金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综述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是: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尽职调查的渠道包括:实地考察企业资产和设施;和目标企业管理层洽谈;与目标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会计师、律师进行咨询交谈;对目标企业的登记机关和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目标企业以前以及现在的业务伙伴、客户、供应商;调查同类企业的市场份额;行业中的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的看法;甚至目标企业的竞争对手等渠道全方位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企业管理尽职调查一、企业管理尽职调查概述企业管理尽职调查是私募股权基金为了更好的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如何进行人事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行政管理、合同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等企业管理以及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层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如何确定投资应该在哪些方面对目标企业的管理进行加强的一种调查方式。企业并购的调查重点是法律文件的完备性,而对私募股权基金来说,企业管理尽职调查的重点应该是与企业的经营生产相关的内容。二、企业管理尽职调查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历史沿革;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企业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的情况;企业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以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2.企业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单位情况介绍;4.企业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5.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各机构的职能是是什么,会议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情况,多长时间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等档案是否有专人保管等;6.企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构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7.企业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介绍、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企业和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企业主要股东对企业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8.企业附属企业(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企业与全资附属企业(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9.主要参股公司或企业情况介绍。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基本内容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全部内容可以简单归结为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希望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投资目标企业,企业可以为私募股权基金带去可行的投资收益回报。每个想融资的企业在融资过程都必须结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并围绕这一中心思想来制作融资商业计划书。一份完备的融资商业计划书其基本内容包括如下:(一)融资商业计划书概要 融资商业计划书概要是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首先看到的内容,所以它必须是浓缩了融资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的核心,是融资商业计划书精华之所在,它必须有让投资者有兴趣并希望得到更多关于企业信息的吸引力。内容简要是概要的基本特点,必须用简练而准确的语言撰写概要,在制作时必须努力控制在2000字左右完成概要的编写。概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2.业务经营;3.企业概括;4.管理团队和管理组织情况;5.产品的行业情况及市场;6.融资说明;7.财务计划与分析(包括资金用途和盈利预测);8.退出机制。(二)企业及其未来这一部分内容将涵盖企业大部分业务范围。私募股权基金想了解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业务的独特性,以及这一独特性对企业未来盈利前景带来的动态影响,即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通过对企业独特的了解可以确信企业在整个行业竞争中具有取胜的关键因素。企业及其未来的内容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以下各项:1.企业的概况:指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资本、其中现金、无形资产占股份比例等,注册地、企业性质、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股权结构等。2.业务性质:简要介绍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并对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作简要描述,从而尽可能使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了解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3.业务发展历史:包括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4.企业前景:可按时间顺序描述企业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并指出关键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人一般需要了解企业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方向及其变动理由。如果企业预期未来业务需要经受许多变动因素的考验,则应解释企业发展成功所必需的条件。5.产品或服务独创性:企业的独特性可以表现在管理队伍上,也可以表现在产品或服务上,还可以体现在融资结构和融资安排上。总之,企业只有在产品或服务上具有独特性,才有可能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6.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对企业产品或服务定价策略的描述,包括产品的价格、价格形成基础、成本、利润及利润构成等。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了解产品定价是否充分考虑了所有影响因素,包括价格的构成、在逻辑上是否为市场所接受、产品定价是否反映竞争条件下的价格走势以及价格是否能抵御来自市场降价方面的压力,等等。7.顾客群特征:包括顾客特征描述、购买动机、产品的主要买主及其购买金额和单批购买量。8.产品市场描述:主要对产品市场作出描述。包括对行业的销售总额和增长速度、市场占有率等,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据此掌握该企业在市场所占的份额。9.竞争者或替代产品:主要对全部竞争产品及竞争厂家作出描述与分析,尤其是分析这些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年销售额及财务实力。此外,还需要对本企业产品所具有的优势作出分析。有些企业由于拥有某种专利权或经营特许权,从而暂时可能没有竞争对手,但也许会在未来的投资期限内出现更为强大的竞争公司或替代产品,所以私募股权基金必须了解潜在的竞争者,选择其进入市场的时间和方式。如果企业对竞争对手不甚了解的话,则私募股权基金将谨慎评估其增长的持续性和可靠程度。10.营销战略:集中描述产品销售过程和分销渠道,基本环节包括:企业销售方式、广告战略、市场渗透策略、销售障碍、销售人员构成等。私募股权基金据此分析评价企业的市场行销战略,了解产品从生产现场最终传到用户手中的全部过程。11.生产工艺:产品的制造过程及其影响因素,重点是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及生产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以确认。12.人力资源构成:包括企业的劳动力资源与现状,以及生产和销售产品所需雇员的形式。主要的内容包括:剧院地域分布、雇员文化程度、员工培训计划、工资成本、津贴和年终分红、雇员与管理层关系、工会情况、工作时间安排i、技术人员比例、保密合同及竞业禁止合同、员工的激励机制情况等。13.供应商:企业的原材料及必要的零部件供应状况,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原材料供应渠道,特殊外构件供货是否及时可靠。还应当提供一些供货商的清单,包括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主要联系人、最大的供货商及供应余额,以及关键供应商和唯一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14.设备:企业生产所必需设备的基本状况,包括企业已有或打算购买的主要设备,固定资产总额及变现价值,使用现有设备达到的产量和产值,设备采购周期,设备采购难度,设备安装难度及由于运转的特殊技术需要,设备的专用性和抵押价值,设备维修费用,设备折旧速度,设备的技术更新速度和设备的竞争优势等。15.资产构成与资金:包括企业当前的固定资产类型以及未来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资产抵押状况,固定资产折旧,目前的生产能力和收益,有关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以及租赁协议文件。16.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企业持有或将要申请的专利和商标方面的情况,以此判断该企业是否真正具有独特性。17.研究和开发:包括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已经投入和未来打算投入的资金,以及企业对投入这些研发资金的目的和效果的说明。18.涉及纠纷:企业是否卷入或可能卷入各种纠纷事件,如商业债务关系,用户起诉和专利纠纷等。19.政府管理:在一些特殊行业,政府管制可能会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如医药或特殊进出口产品的生产,需要披露政府管制相关法律和法规。(三)企业管理团队企业管理团队状况,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关键人员(如核心技术人员)。1.管理层履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人员的名单,包括其姓名、年龄、职位、经历、受教育程度等。2.管理者的职业道德:企业需要提供管理者过去涉及的诉讼和纠纷材料,特别是管理层、董事、监事和主要股东是否有破产或不良信用记录。3.管理者的薪酬支出,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以及董事会费用、咨询费、佣金、红利和薪金等各种费用。4.股份安排:企业是否对内部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股票期权安排。对已经享有股票期权的企业管理成员,均应列出其期权数量、平均执行价格、已经执行期权数量和尚未执行期权数量,对尚未执行期权的,应说明理由。5.聘用合同:涉及关键雇员的劳动合同,雇佣的原因和年限,以及该雇员的各种福利安排。6.利益冲突:充分披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家族管理问题以及其他利益冲突情况。7.顾问、会计师、律师、贷款银行:列式咨询顾问名单、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贷款银行及相关人士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费用。8.企业管理组织机构、部门功能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其他方面。9.企业文化制度建设有关情况。(四)融资需求及相关说明1.提议的融资方式:企业对投资工具的选择意图,以及相应的条件细节,应该提供针对性方案,为随后的财务安排及结构设计提供依据。如果出售普通股,应明确:普通股类型,是否分配红利,红利是否可以积累,股份是否可以赎回,股份的价格以及所附带的投票权等;如果发售优先股,则需要说明:股利的支付方式,是否有回购安排,是否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及相应的转换价格,优先股股东权利等;如果出售可转换债,应清楚表明:债权的期限、利率以及转换为股份的价格和比例;如果是股票期权,则列出:购买价格、期权执行价格、购股数量和期权有限期限等。2.资本结构:企业在获得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后的资本结构上的变化情况。3.融资抵押和担保:企业是否存在为获得私募股权基金而愿意提供相应抵押品;企业是否为融资提供个人或公司担保:如果是个人担保,提供个人财产证明;如果是企业担保,提供该企业的验资报告。4.经营报告:主要介绍企业在获得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打算以何种方式向私募股权基金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如:提供月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年度审计后财务报表等。5.资金运用计划:企业对未来几年所需资金以及对使用这些资金的详细规划。6.所有权: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当列出现有股东持股数量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的持股数量,并给出获得所有权的价格;每位股东的股权比例;如果考虑给予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或是创业股份,在对这些市场目前的市值也需加以说明。7.费用支付: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咨询顾问费、律师费等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8.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介入:私募股权基金一般要求在企业董事会中占据一定的席位,如果企业希望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介入更深一些,可以再此加以说明,并说明企业需要哪些方面的增值服务,以及为提供这些增值服务所支付的费用。(五)风险因素 对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加以说明,尽管私募股权基金会怀疑企业的客观性,并根据自己的评估经验来独立判断,但企业所提出的问题有助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评估。一般来说风险包括:1.经营期限短,如果企业刚刚成立,经营历史短将是双方讨论的主要风险内容。2.管理经验,如果管理层年轻,或者刚刚进入这一领域,这可能会导致经验不足。3.市场不确定因素,与销售有关的市场不确定性因素。4.生产不确定因素,对任何生产不确定因素都要进行说明。5.债务风险,企业应当分析企业的债务情况及是否有足够的清偿能力,使私募股权基金确认,如果企业遇上麻烦而不得不破产时,则投资能回收多少。6.对核心人物的依赖关系,企业应向私募股权基金解释如果任何一个企业核心人物的离去或者去世将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谁可以接替此人的位置;谁来领导企业。(六)投资回报与退出 私募股权基金不是为投资而投资,而是为了获得投资回报,所以企业应当向私募股权基金描述最终投资退出的途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投资企业的退出方式,企业也应当从自身角度看待投资退出的问题,尤其是不停用退出方式的选择对企业可能的影响。1.发行股票上市:发行股票上市无疑是投融资双方都最希望出现的结果,但是难度也最大,公司上市后股本的社会化使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得以套现。融资企业应该制定发行股票上市的方案,如上市时间、上市地点、上市方式等内容。2.并购:企业并购也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目标企业的一种重要方式,尤其是在资本市场低迷,企业难以在短期内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情况下,将所拥有的企业股份出售给战略投资者等其他投资人也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企业的一种重要途径。3.回购:是指在私密股权基金资本投入目标企业若干年后,被投资企业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定价方式计算的价格购回私募股权基金在企业中所拥有的股份,以实现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4.清算:私募股权基金投入目标企业后,如果出现无法上市,也不能进行企业间的并购和目标企业回购的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在何种情况可以通过企业清算收回投资。(七)营运分析与预测 企业应对本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和项目前景进行综合分析,即根据企业的财务数据,描述企业最近几年来的财务状况,包括净收入、销售成本、营运费用、利息支出及利息收入,并将这些数据进行归类,使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清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八)财务报表对于处于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的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对私募股权基金了解财务状况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财务报表没有经过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查的情况下。通常,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表外项目。通过财务报表,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把握企业的财务比率、经营成果、偿债能力、应收应付账款、负债情况等内容。(九)对企业未来5年内的财务预测以及一份针对未来一年的详细月度现金流量表进行说明,使私募股权基金能够大致掌握企业的现金流量走势,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好下一步审慎调查打下基础。(十)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内容的附件为了使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更直观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将融资商业计划书中提及的文件以附件的方式附在计划书后面。

国家是如何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的?

一、私募投资基金 私人 股权投资 (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 私募基金 ,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1、国家发改委 2006年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投资方向、备案条件、 经营范围 、投资限制、企业监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暂行办法》对创投企业的监管体现在发改委的备案上,通过发改部门备案的创投企业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国家发改委2009年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对备案创投企业的经营范围、最低实收资本和承诺资本、投资者人数、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高管资质作了要求;规范了创投企业的“ 代理 ”投资业务,并在创投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定期抽查方面做了强化。 2011年1月,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设立的、募集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企业接受强制备案管理、运作规范管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紧接着3月份,发改委又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表格下载》,进一步细化了股权投资企业(即“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即“管理机构”)的备案工作。2011年11月,发改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PE强制备案制度由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这份《通知》也成为国内第一个全国性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条例。 不过,全国范围内无法满足备案条件的存量PE可能还为数不少,他们下一步该如何调整,还待进一步观察。 2、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实践,效仿美英做法,由证监会为主要负责机关进行日常监管,其他部门就相关领域提出众多原创建议,如美国明确规定,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一定规模以上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监管,美国财政部空间和联邦储备银行对私募基金进行国内金融风险评估和质询;英国从2001年开始就由金融服务局统一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工作。 2011年6月,“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引发了行业关于VIE合法性的大讨论。到了9月份,有几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正在提交报告,建议国务院迅速取缔VIE结构,这份报告也流传至坊间,在行业 内引发了热议甚至恐慌情绪难以腾飞。但截至目前,关于VIE监管仍无进一步的政策出来。 而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也拟将PE纳入法律监管之下。据悉,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2012年推出。但是否应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纳入监管范围,这是《基金法》修订过程中的一大障碍。 3、商务部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部门于2003年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资创投的设立审批、对外投资审批、投资限制、投资备案、资金使用情况、投资管理人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与纯内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相比,监管者对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施行审批制,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2011年6月,“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引发了行业关于VIE合法性的大讨论。之后,商务部外资司曾到 上海 组织调研会,VIE是被提及话题之一。 4、银监会 在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方面,银监会制定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对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管是通过规范信托公司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来实现的,如要求信托公司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即使信托公司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也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由于银监会是信托公司的监管机关,《指引》的监管措施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内容也较全面。 通过关于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的介绍,我们知道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自觉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主动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当然国家为了保障投资人权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也将进一步加强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目的也是维护私募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

股市动荡对私募股权投资有没有影响

没有。私募股权投资的标的是未上市的公司,而股市动荡受影响的都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从新股的火爆可知,股市的动荡对未上市的公司毫无影响。

私募股权(PE)融资是什么意思

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之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例如官方养老资金池、保险公司)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经常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私人股权是指未在股票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的股权。这种类型的股权与股票性质不同,投资回报周期也较长。拥有该股权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如果要出售该股权的话,必须在没有传统交易市场的情况下找到买家,所以其投资退出的方式一般是首次公开发售(IPO)。已经有一些努力试图建立私人股权投资之间的交易市场,以便利私人股权投资之间的清算。例如GENESIS交易所,在温哥华组织一个每月举行的私人股权拍卖。但是成效不是很明显。私人股权投资公司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退出并获得投资回报:首次公开发售股票(IPO),出售公司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是对公司进行资本重组。未上市的股权可以直接出售给投资者(私募发行)或者其他专门做次级收购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2005年估计全球共有1350亿美元私人股权投资,这一数据比上一年度高出了五分之一,这是因为全球收购市场的信心提升。而在其中收购基金的比例逐渐上升,从五分之一上升到三分之二,而早期投资和风险投资的比例则逐渐下降。扩展资料:特征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3、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或者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一般可达3年一5年或更长),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4、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5、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6、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7、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并购、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投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私募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在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以对竞争者保密,因为信息披露仅限于投资者而不必像上市那样公之于众。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首次公开募股IPO、售出(Trade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私募股权

在私募股权基金的成立过程中,政府审批、法律法规等方面具体有哪些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刺猬梳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募集机构、募集账户和募集行为等法律合规要点,部分内容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撰写。供各位读者参考。  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私募监管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简称《登记备案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简称《规范登记公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简称《内部控制指引》)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简称《基金外包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简称《执业自律准则》)  一、合格投资者  1、投资者人数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契约型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有限合伙型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均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为2人以上且不超过200人。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述规定。  2、合格投资者  (1)认定标准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第二,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第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第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第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第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2)穿透计算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募集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但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等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3)拆分转让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的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为其自己购买私募基金,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条件。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二、募集机构  私募基金的募集(销售)机构应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聘请没有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以及推荐客户、代理收付等变相募集的活动。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募集机构均应当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法定责任,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三、募集账户  1、募集结算资金  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2、开户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大型机构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可以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结算专用账户,但须向基金业协会报告相关风控制度。  3、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的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需明确反洗钱义务、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4、财产独立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四、募集行为  募集行为包含宣传推介、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购/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1、特定对象调查  (1)调查程序和风险评估  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2)调查问卷的内容  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  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可以参见基金业协会制定的内容与格式指引,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获取上述信息。  (3)在线调查程序  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的,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调查程序,投资者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前述认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第二,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第三,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第四,投资者阅读并确认其自身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  第五,投资者在线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调查问卷;  第六,募集机构根据调查问卷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者适当性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风险评估的具体标准,主要由主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制定。  3、非公开宣传推介  募集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为确保宣传推介合法合规,应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宣传推介的对象须为合格投资者。要求募集机构在实施宣传推介前对目标对象进行调查了解,通过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其书面承诺等方式,确认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第二,宣传推介的范围须为特定主体。举例说明,在微博、博客中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由于任何互联网用户均有权限、有可能接收宣传推介信息,受众范围不特定,因此属于违规行为;而通过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向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特定订阅用户推送宣传推介信息,则不违反非公开募集的规定。  此外,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4、宣传推介材料  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5、禁止的推介行为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恶意贬低同行;  (7)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8)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6、基金合同的签署  (1)合格投资者确认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2)风险揭示书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主要内容可以参见基金业协会制定的内容与格式指引,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基金未托管风险、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等;  第二,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中面临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  第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3)回访确认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上海契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解题,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4)资金来源合法性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除持有各类金融牌照或资质的金融机构外,其他主体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汇集他人资金。

(2020年真题)以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中,对私募股权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是( )

【答案】:A在有限合伙制中,普通合伙人主要代表整个私募股权基金对外行使各种权利,对私募股权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收入来源是基金管理费和盈利分红。

四,私募股权投资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一)了解被见证单位及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影响被鉴证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包括:宏观经济状况、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进步以及特定会计惯例;2.被鉴证单位的经营情况,包括:组织结构、经营特征、资本构成、生产和业务流程;3.被鉴证单位最近在经营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特别是针对募集资金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4.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6.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情况;7.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8.了解被鉴证单位投资部门、基建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工作。(二)针对资金的募集和管理情况实施的鉴证程序1.获取与资金募集相关的基本文件, 核实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主要包括:(1)募集资金的募集说明书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2)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文; 1 / 5(3)募集资金验资报告;(4)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获取被鉴证单位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包括:(1)获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检查:是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存在重大差异;检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获取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日余额的相关证据,包括: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回函。(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鉴证程序1.获取或编制募集资金分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逐项检查募集资金项目在的实际使用情况:(1)以募集资金投入工程项目的,应实施以下程序:1)取得项目的工程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总额及建设批准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进度报告等业务资料;2)检查工程项目的逐年增减变动情况,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到金额和时间;3)实地察看工程项目,根据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分析其与募集资金投入是否相符。对已经完工的项目,检查竣工决算报告、验收交接报告等原始资料。2.以募集资金投入收购项目,应实施以下程序:1)取得有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检查有关收购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2)取得投资合同、协议、投资付款凭证、权属变更资料、被收购对象相关资料(如章程、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3)检查募集资金投入到金额及时间;4)检查被收购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情况;5)了解被收购项目的经营情况。3.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应获取补充流动资金的转款凭证,核实时间和金额。4.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检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到金额、时间和决策程序。5.以限制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检查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起止时间、实际使用金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6.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检查结余资金来源、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2 / 57.以募集资金偿还债务的,检查决策程序、批准偿还金额、实际偿还金额等内容。

境内私募股权基金如何投资境外

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执行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如果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金融企业,则执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此处说明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 一、审批权限 第六条 企业开展以下情形境外投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商务部核准:   (一)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二)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  (三)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   (四)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五)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第七条 地方企业开展以下情形的境外投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第十四条的规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一)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   (二)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三)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   第八条 企业开展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以外的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办理核准。   第九条 企业境外投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核准:   (一)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二)损害我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三)可能违反我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条约;   (四)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 二、申请资料 第十二条 企业开展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境外投资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以及对不涉及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说明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样式见附件三);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流程 第十三条 企业开展第六条规定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收到申请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的时间)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是否涉及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进行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的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受理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的时间)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 企业开展第七条规定的境外投资,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收到申请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受理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对予以核准的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境外投资,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核准决定并颁发《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 企业开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投资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准:   中央企业总部通过"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申请表,报商务部核准。地方企业通过"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申请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表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境外企业,应当由相对最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办理核准手续。商务部或相对最大股东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相关核准文件抄送其他投资方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类境外投资应当征求国内有关商会、协会的意见,以作为核准时的参考。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系统哪家好

随着2016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不断扩展,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整体资金持有量已达4.6万亿规模,从业家数接近10000家。 而伴随如火如荼的市场发展,相应的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又是如何呢?有别与公募基金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类投资基金在风控要求,估值,清算,赎回,份额登记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即时性都比较弱,所以本身对于系统的应用度一直不高。所以市场比较小众。目前市场主要从业公司1.DATADRIVER (卓沃信息 www.datadriver.com.cn) : 国内本土公司,二级市场公募,券商,资管业务出身。在股权投资类市场实施了复星,阿里,经纬,红杉,创新工场,中民投,华兴资本等大量知名客户。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公司规模也比价大,从业历史10年2. EFONT: 欧洲公司,实施案例主要在海外欧洲地区。覆盖主权基金,地产基金等。国内以代理销售为主。秉承海外产品的一贯模式,产品复杂,配置模块化。但是国内没有开发团队,所以对于系统二次开发及定制要求无法支持3.各类OA 及小型厂商,另外也有不少规模在20-30人的小型公司,从事过2-3个案例。提供相似产品。

哪家私募股权投资系统好些?

1.私募股权投资系统比较好的有:复星,阿里,经纬,红杉,创新工场,中民投,华兴资本等。2.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不断扩展,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整体资金持有量已达4.6万亿规模,从业家数接近10000家。有别与公募基金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类投资基金在风控要求,估值,清算,赎回,份额登记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即时性都比较弱,所以本身对于系统的应用度一直不高。所以市场比较小众。目前市场主要从业公司:1)DATADRIVER (卓沃信息 ):国内本土公司,二级市场公募,券商,资管业务出身。在股权投资类市场实施了复星,阿里,经纬,红杉,创新工场,中民投,华兴资本等大量知名客户。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公司规模也比价大,从业历史10年。2)EFONT:欧洲公司,实施案例主要在海外欧洲地区。覆盖主权基金,地产基金等。国内以代理销售为主。秉承海外产品的一贯模式,产品复杂,配置模块化。但是国内没有开发团队,所以对于系统二次开发及定制要求无法支持 3.各类OA 及小型厂商,另外也有不少规模在20-30人的小型公司,从事过2-3个案例。提供相似产品。拓展资料:1.一般我们从支付宝、银行APP里能买的那些基金叫公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不对散户开放,专门投资于一级市场还未上市的公司(即股权投资、非股票投资)。股权投资是非常古老的一个行业,但是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简称PE)投资则是近30年来才获得高速发展的新兴事物。所谓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

投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也是实现盈利的重要环节。投资的退出需要借助资本经营手段来完成。一般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有三种方式,即首次公开上市(IPO)、股权出售(包括回购)及企业清算。公开上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佳的退出方式,可以使资本家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上市公司股票,实现具有流动性的盈利;股权出售则包括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和其他并购方式;企业清算则是在投资企业未来收益前景堪忧时的退出方式。1.首次公开上市首次公开上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向往的退出方式,它可以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人和被投资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史中,IPO拥有令人骄傲的历史记录。在美国,成功IPO的公司中很多都有私募股权投资的支持,如苹果、微软、雅虎和美国在线等全球知名公司;国内的例子有分众传媒、携程网和如家快捷等,这些企业的上市都给投资带来了巨额的回报。当然,企业管理层也很欢迎这种退出方式,因为它表明了金融市场对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的认可,又维持了公司的独立性,同时还使公司获得了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但是,IPO退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项目公司IPO之前的一两年,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将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信息向外公布,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以期望得到积极评价,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股价被低估。相比于其他退出方式,IPO的手续比较繁琐,退出费用较高,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2.股权出售股权出售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将其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出售给任何其他人,包括二手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整体转让给其他战略投资者、所投资企业或者该企业管理层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手中赎回股权(即回购)。选择股权出售方式的企业一般达不到上市的要求,无法公开出售其股份。尽管收益通常不及以IPO方式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往往也能够收回全部投资,还可获得可观的收益。在德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退出渠道也因此被限定于股权回购和并购,这两种退出方式与IPO相比,投资者获得的收益较少。同样,日本的大部分融资渠道都是银行,和德国一样面临着退出渠道受限和控制权配置的问题。3.企业清算企业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通过清算公司的方式退出投资,这是投资退出的最坏结果,往往只能收回部分投资。清算包括自愿性清算与非自愿性清算两种形式,自愿性清算指当出售一个公司的资产所得超过其所发行的证券市场价值时,清算对股东来说可能是最有力的资产处置方式;非自愿性清算是指公司濒临破产边缘,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危机而不得不出售现有资产以偿还债务,由清算组接管,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项长期投资,从发现项目、投资项目、到最后实现盈利并退出项目需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如价值评估风险、委托代理风险和退出机制风险等,投资机构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管理。1.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由于存在较高的委托代理成本和企业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高的风险。其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过高的评估价值将导致投资收益率的下降。但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流动性差、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不规则、投资成本高以及未来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投资的价值评估风险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直接风险之一。(2)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风险这一点对科技型企业具有特殊意义,私募股权投资尤其是创业风险投资看重的是被投资企业的核心技术,若其对核心技术的所有权上存在瑕疵(如该技术属于创业人员在原用人单位的职务发明),显然会影响风险资本的进入,甚至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对于这一风险,企业一定要通过专业人士的评估,确认核心技术的权利归属。(3)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主要有两层委托代理关系:第一层是投资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第二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第一层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信息披露要求低,这就不能排除部分不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将严重侵害投资人的利益。第二层委托代理问题主要是“道德风险”问题,由于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被投资方作为代理人与投资人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的情况,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这一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制作规范的投融资合同并在其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来进行防范,如对投资工具的选择、投资阶段的安排、投资企业董事会席位的分配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4)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我国境内主板市场上市标准严格,对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企业经营业绩和无形资产比例都有严格的要求;中小企业难于登陆主板市场,而新设立的创业板市场“僧多粥少”,难于满足企业上市的需求;产权交易市场性质功能定位不清,缺乏统一、透明、科学的交易模式以及统一的监管,这无疑又为特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增加了退出风险。2.风险管理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收益的是高风险。随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1)合同约束机制事前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是所有商业活动都会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规避措施。为防止企业不利于投资方的行为,保障投资方利益,投资方会在合同中详细制定各种条款,如肯定性和否定性条款、股份比例的调整条件条款、违约补救条款和追加投资的优先权条款等。(2)分段投资分段投资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有效控制风险,避免企业浪费资金,对投资进度进行分段控制,只提供确保企业发展到下一阶段所必需的资金,并保留放弃追加投资的权利和优先购买企业追加融资时发行股票的权利。如果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下一阶段投资比例就会被调整,这是监督企业经营和降低经营风险的一种方式。(3)股份调整条款与其他商业活动相同的是,私募股权投资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股份调整条款来控制风险。股份调整是私募股权投资中重要的控制风险的方法,通过优先股和普通股转换比例的调整来相应改变投资方和企业之间的股权比例,以约束被投资企业作出客观的盈利预测、制定现实的业绩目标,同时也激励企业管理者勤勉尽责,追求企业最大限度的成长,从而控制投资风险。(4)复合式证券工具复合式证券工具通常包括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可认股债券等,它结合了债务投资和普通股股权投资的优点,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分享企业成长。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建设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存在提供了初步的法律依据,但政策法规前后矛盾、针对性不强或模棱两可的情况大有存在。政府可在现存法律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规定,通过对《公司法》、《证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规的补充来完善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环境。另外,立法需要在税收问题、投资者进入问题和退出渠道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和规范。以税收制度为例,政府需要完善税收配套制度改变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海外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公司导致我国税收流失的情况。建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征收与国内企业一样的税收。对于一些新兴行业及特殊的行业,可以实行税收上的优惠,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入,以推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其市场的积极发展。为鼓励私募股权投资者采取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我国也应该仿效世界各国税收立法的通行做法,严格遵循法律主体资格的原则,只对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营业组织征税,这样就可以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最近,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经上报国务院,不久即将出台,这将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法规政策。

私募股权FOF是什么?有什么优势和劣势?

私募股权FOF指主要以私募股权直投基金为投资对象,采用市场化运作的FOF(基金的基金)。私募股权FOF的优劣势分析优势一是降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门槛,带来获取高收益的机会。二是获取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服务,包括FOF管理人在选择子基金方面的知识和子基金管理人拥有的某一投资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三是丰富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手段。此外,私募股权FOF还解决了部分基金管理人的募资困难问题,通过私募股权FOF的方式,管理人可以突破相关私募股权募集人数的限制。劣势尽管私募股权FOF的运用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可能,但实现投资者的良好初衷依然有很多的阻碍。一是多重管理费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就拥有较高的管理费,而FOF的结构使得投资者需要多支出一层费用,双重管理费进一步摊薄了投资者的收益水平,使得投资者很难通过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来获取更高收益。二是双重代理问题。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委托代理关系。相比私募股权直投基金的单层委托代理问题,FOF投资者面临的投资者和管理人,管理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这将会增加投资者目标与管理人目标的冲突,同时多层关系还会加剧投资决策的不透明程度。三是逆向选择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优秀的管理人往往会倾向于与资金提供方直接接触,资金提供方的学识水平、投资经验以及与对管理人投资观点的认同都将作为管理人是否接纳客户的重要考虑因素。管理人更希望跟高质量的客户打交道,因为高质量的客户更能在管理公司业绩下滑时继续支持投资人的决定,在市场环境不好时收回投资的概率更低。而通过FOF募集的资金来源通常不太稳定,所以FOF资金来源不会成为优秀管理人的首选。2006年红杉资本就曾公开表示将不再考虑FOF作为其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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