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

下列属于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是( )。

【答案】:D《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证券经纪业务做出了一般规定。上述法律及行政法规是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制定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监管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通过收取佣金作为报酬,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的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数额巨大,而交易厅内席位有限,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固此只能通过特许的证券经纪商作中介来促成文易的完成。 目前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证券交易制度特点,来对证券经纪业务做出限定和分类。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五类,专门有五种经纪人未办理:①佣金经纪人,专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②二无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买卖证券:③专业经纪人,专门买卖交易所某一柜台的一种或几种证券;④零股经纪人,专门办理一股至九十九股之间的证券交易;⑤债券经纪人,在债券交易厅中代理客户买卖债券从中收取佣金。伦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两类,由两种经纪人来完成:①证券经纪商,纯粹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本身不买卖证券;②证券买卖商,上要为自己买卖证券以获取利润,有时也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证券买卖商必须严格区分自营买卖与代理买卖。且须向客户说明。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是由我国独特的交易制度所决定的。目前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实际运作情况看,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A股、基金及债券代理买卖业务,所有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设立的证券营业部都可经营此项业务。第二类是B股代理买卖业务,由B股特许证券商来代理。B股特许证券商又分为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和境外特许证券商。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代理B股买卖业务,可在其己开通交易的A股席位上进行;境外特许证券商可通过其拥有的日股特别席位完成代理买卖业务,也呵以委托境内日股特许证券商完成代理买卖业务。 国际上对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管理有两种做法。一是美国的登记制度,只要申请者符合法定条件,并申请登记注册。都可以被批准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特许制度,即对申请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者,除考察是占符合规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主管机关的特许批准。我国实行的是特许制度。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字证券经纪业务,都是通过下设的证券营业部来实施的。证券营业部的设立山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进行审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交易营业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证券交易营业部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 (2)有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3)有合格的业务人员。 (4)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 按照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证券经营机构的审批和监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并提供相关服务,证券公司收取佣金作为报酬的证券中介业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证券经纪商,其作用是充当证券买方或者卖方的经纪人,按照客户的要求,迅速执行指令完成交易,代办相关手续,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目前,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证券交易制度的特点,对证券经纪业务作出限定和分类。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五类,专门有五种经纪人办理:(1)佣金经纪人,专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2)二元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买卖证券。(3)专业经纪人,专门买卖证券交易所某一柜台的一种或几种证券。(4)零股经纪人,专门办理l股至99股之间的证券交易。(5)债券经纪人,在债券交易厅中代理客户买卖债券从中收取佣金。伦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两类,由两种经纪人来完成。(1)证券经纪商,纯粹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本身不买卖证券。(2)证券买卖商,主要为自己买卖证券以获取利润,有时也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证券买卖商必须严格区分自营买卖与代理买卖,且须向客户说明。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的交易,在证券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由于集中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交易规则的严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广大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经批准并具备一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代理买卖完成证券交易。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实际运作情况看,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A股、权证、封闭式基金及债券代理买卖业务,所有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设立的证券营业部都可以经营此项业务。第二类是B股代理买卖业务,由B股特许证券商代理。B股特许证券商又分为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和境外B股特许证券商。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代理B股买卖业务,可以在其已开通交易的A股席位上进行;境外B股特许证券商可通过其拥有的B股特别席位完成代理买卖业务,也可以委托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完成代理买卖业务。   我国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主要通过证券公司设立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通过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等分支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日趋激烈,证券公司开始尝试以营业网点为基础推行经纪人制度。在传统的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内的柜台人员以外,出现了证券经纪人,专门从事客户开发、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   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买卖证券,有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类。柜台委托是委托人本人或者由其代理人到证券公司营业柜台办理委托手续。非柜台委托以下列方式进行:(1)电话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转委托或者电话自动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2)传真委托或函电委托。(3)自助终端委托。这是目前最常见的自助委托方式,由委托人通过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入电脑交易系统下单。(4)网上委托,由委托人通过互联网进入证券公司电脑系统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交易系统。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批准,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2)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3)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4)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5)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6)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7)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详细内容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一、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经纪业务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止出现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二、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客观说明公司业务资格、服务职责、范围等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一)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下简称客户资金)存管手续。客户的资金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现场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现场开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情况,在客户开户时,对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发现客户身份存疑的,应当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足以证实其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的,应当拒绝为客户开立账户。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财务与收入状况、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证券公司应当事先明确告知客户所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风险特征,按照规定程序,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服务或产品风险特征及告知情况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证券公司认为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证券公司的提示和客户的选择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三)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证券公司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调查,根据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客户账户资料及相关交易情况说明。发现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疑点时,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确认、留存证据;基本确认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资产,并协助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开立资金账户时自行设置密码,提醒客户适时修改密码和增强密码强度,并在证券营业部经营场所、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及自助证券交易客户端提示客户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的保护。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及合同约定,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上查询或者与客户约定的其他方式,保证客户至少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查询其委托、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等信息。(四)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回访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核实、客户账户变动确认、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违规代客户操作账户、是否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是否存在全权委托行为等情况。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与客户的纠纷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保证投诉电话至少在营业时间内有人值守。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六)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证券公司应当为每个客户单独建立纸质或者电子档案,客户档案应当包括客户及代理人名称、地址、通讯联系方式、客户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客户资金存管协议、授权委托书、风险揭示书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客户档案和资料,为客户保密。四、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一)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二)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涉及客户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的开立、信息修改、注销,建立及变更客户资金存管关系,客户证券账户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与客户权益直接相关的业务应当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复核应当留痕。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应当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应留痕。(三)证券公司应当以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方式,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四)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保存。五、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一)证券营业部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二)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三)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四)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五)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六)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七)本条(四)至(六)款所述年度考核、稽核、审计的内容包括证券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有无违规融资及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违规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有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有无重大突发事件、有无未了结客户纠纷等,以及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等。六、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建立、管理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账户管理、客户资金存管、代理交易、代理清算交收、证券托管、交易风险监控等信息系统,各项业务数据应当集中存放。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分配和授予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权限及参数;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营业部授予虚增虚减客户资金、证券及账户,客户间资金及证券转移,修改清算数据的系统权限;证券营业部新建信息系统,应当由证券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七、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证券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中,应当包括证券经纪业务合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内部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八、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暂停核准新业务、限制业务活动等监管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本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健全查验制度防范股票盗卖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78号)、《关于加强证券营业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56号)、《关于清理“存折炒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2号)同时废止。

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分别有哪些风险管理规范和业务管理原则

  证券经纪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略)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规范管理  (一)前、后台分离和岗位分离  (二)重要岗位专人负责,严格操作权限管理  (三)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受代理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四)向客户进行讲解  (五)营业部应按规定的经纪业务操作流程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六)营业部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及业务档案(至少保管20年)  (七) 营业部应按要求做好投资额和教育和咨询服务  (八)证券公司总部应加强对营业部业务运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和清算机构的业务规则。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对作为其会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自营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经营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  本办法所称证券专营机构,指前款所称证券公司;证券兼营机构指前款所称信托投资公司。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为本机构买卖上市证券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  前款所称上市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下列证券:  (一)人民币普通股;  (二)基金券;  (三)认股权证;  (四)国债;  (五)公司或企业债券;  前款所称人民币普通股、基金券、认股权证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统称为权益类证券。  第二章 自营资格  第六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取得证监会认定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并领取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未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五条所称证券自营业务以外的证券自营业务。  第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本办法所称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本办法所称净证券营运资金是指证券兼营机构专门用于证券业务的具有高流动性的资金。  (三)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二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二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四)证券经营机构在近一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二年内未受到本办法规定的取消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处罚。  (五)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已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帐管理。  (六)设有证券自营业务专用的电脑申报终端和其他必要的设施。  (七)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符合第七条所列各项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取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资格须向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一)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申请表》;  (二)机构批设机关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一)》;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由机构批设机关核准的公司章程;  (五)证券自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说明;  (六)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验资证明;  (七)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简历、专业证书等;  (九)上一年度经营证券业务情况说明。正式开业未超过一年的证券经营机构,应报送从开业时起到上一年度末的经营证券业务情况说明;  (十)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关联资料:行业规范共1部  第九条 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证监会颁发资格证书;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且半年内不受理其重新申请。  第十条 资格证书自证监会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已取得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如需要保持其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应在资格证书失效前的三个月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报送第八条第(七)、(八)、(九)项和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  关联资料:行业规范共1部  第三章 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从事有关禁止证券欺诈行为的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  第十三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操纵市场的行为:  (一)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约定与其它证券投资者在某一时间内共同买进或卖出某一种或几种证券。  (二)以自己的不同帐户或与其他证券投资者串通在相同时间内进行价格和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  (三)在一段时间内频繁并且大量地连续买卖某种或某类证券并导致市场价格异常变动。  (四)有关禁止证券欺诈行为的法规规定的其他操纵市场行为。  第十四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二)以自营帐户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  (三)委托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代为买卖证券;  (四)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自营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53部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证券经营机构10%以上的股份时,该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款所称关联公司,由证监会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认定。  第十六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将买进或卖出的证券逐笔交由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登记清算机构办理交割,不得以当日卖出或买进的同种证券抵充。  第十七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始终保持遵规守法意识,防范和制止公司内部各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证券专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10:1,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10:1。  第十九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法律分析:规定明确,证券公司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规定,明确了证券经纪业务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规定,于2017年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证券经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标准,保护客户利益,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办法》规定了客户资料管理、开户与销户、交易委托与执行、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客户资料管理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查验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客户真实意愿,防范虚假交易等行为;风险控制方面则强调了危机应急预案制定、监控交易风险、防止内幕交易等内容。另外,《办法》还规定了证券经纪人不得从事未经客户授权的擅自交易、利益冲突行为、虚假宣传等行为,并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和处罚规定。证券经纪业务中客户资料管理的要求具体是什么?客户资料管理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查验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客户真实意愿,并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评估。同时,证券经纪人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记录客户相关信息,履行保密义务,防范客户信息泄露等风险。《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作为证券经纪业务的行业规范,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证券经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法律依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证券经纪人应当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和方案充分披露情况,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从事未经客户授权的擅自交易、未经授权改变客户交易指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

我想入职一创的证券经纪人,还没通过从业考试,怎么办?

想成为证券经纪人,一定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就是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门考试都要及格。还没有考过的朋友,可以去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报名,每年有5次报考机会, 分别在是3月、 5月、9月、 10 月、12 月, 考试提前两个月左右报名,具体时间去中国证券协会网看通知。通过证券从业考试,想获得从业经验,成为证券经纪人,还需要找到证券公司挂职,由证券公司帮你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正式的执业资格证书,有了正式的执业资格证书,你才能合规地开展证券经纪人工作。自由经纪人个人认可第一创业的。有意向入职的朋友要尽快了,因为从业经验在证券业协会会有备案,像投顾这些岗位是需要从业2年以上的。

中信证券经纪人大专可以进去吗

可以的,但主要还是得看你的个人需求。如果进去是打算从事销售的话,不需要担心学历问题。如果要从事技术之类的,分析之类的对于学历有一定要求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看公司的大小而论,有时候招收门槛很低,但有时候门槛很高。首先,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这是进入证券公司最基本的证书;其次,专科学历可以进入证券公司,但只能从事与销售相关的工作,比如说,证券经纪人,具体能从事什么工作可以去招聘网站上看看;最后,如果是喜欢从事金融工作而想进入证券公司,建议提升一下学历,因为要真正从事金融工作是需要很高门槛的,而专科和本科

证券经纪人是做什么的

证券经纪人,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并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佣金)。扩展资料1.证券经纪人的职责: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证券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是这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它询问证券买卖双方的买价和卖价,按照客户的委托,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入客户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买价和卖价一致时,促成双方证券买卖的成交,并向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佣金)。2.证券经纪人是自然人:根据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摸清底数、解决遗留问题、规范营销人员执业行为、做好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准备和落实责任追究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经纪人

请问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编号在哪里可以查询?

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编号可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步骤如下:1、百度搜索“中国证券业协会”并点击进入官方网站。2、下拉页面找到并点击“注册证券从业人员查询”。3、在“机构类别”处选择“证券公司”。4、输入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5、以姓名查询界面如下,可以点击进入进一步查看人员照片。

国信证券经纪人职位怎么样,给入五险算是正式员工吗?

1,这个职位就是在银行网点,负责有炒股意向的客户办理开户业务及日常操作方法的咨询;北京底薪是1500元,饭补试用期一天10元,转正后一天20元,还有各种公交补助,可以达到2000元左右;2:算,因为只有北京户口才有住房公积金;3:国信公司是比较正规的,一般能力都可以达到业绩要求,如果达不到,那就要多加班给意向顾客打电话,多沟通了。最后,祝这位朋友,能工作顺心,个人认为,国信还是一个挺不错的平台,上升空间也比较大,干个二三年后,手里有一定的客户资源,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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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的员工可以做证券经纪人吗?

  证券经纪人可以在期货公司就职,但先要办理离职,变更执业注册。  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从业人员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以上执业岗位。  按照一般的竞业禁止原则,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同业机构执业。因此从业人员变更执业机构前,必须在原机构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且应确认机构为其提交离职备案信息。  对于原机构已做离职备案新机构提交的执业注册变更申请,协会予以受理;对于原机构未做离职备案新机构提交的执业注册变更申请,协会暂时不予受理,但系统会在  “备案公示查询”中做出提示,各机构资格管理人员应经常查看此栏目,并及时为已离职人员办理离职备案。待原机构为离职人员报备相关信息后,协会对新机构提交的变更申请予以受理。  如果离职人员与机构存在纠纷或其他因素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机构应向协会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招商证券天津营业部通知二面,请问知情人招商证券经纪人怎么样,有没有五险一金之类

我本人就是招商证券的经纪人 不过是在深圳 不过我想都是招商证券应该差不了多少的 招商证券的经纪人现在一般都是签的代理协议合同,也就是说你跟证券公司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是外包给别的公司的,不算招商证券的正式员工,所以待遇方面相对也要差很多,招商证券的经纪人制度现在是底薪+提成的模式,而且底薪和提成都是浮动的,提成比例也会根据你的业绩浮动。最低要求是一个月要开5个有效户,基本底薪是1300—1800,这是深圳的,你们那边应该没这个多,但是其实这个也不多,据我所知,现在一个月开5个有效户都有点难度,5个以上就更难,所以这边一般情况下只能拿个最低的底薪1300,再加上现在行情这么差,客户也很少去交易,所以提成也会不多,现在做证券经纪人的话也会很艰难,当然如果你特别有能力有关系的话除外。。。 总之由于签的不是劳务合同各方面的待遇都要差,如果你真想做证券经纪人的话就努力的跟招商证券签劳务合同,做正式员工,招商证券正式员工的待遇还是很不多的。。。各方面的报酬待遇都不多 我大概就说这么多,因为有的东西牵涉到公司的内部消息,所以不便多说了,LZ想详细了解的话可以Q我。。。或者上招商证券的网站查他们营业部的联系方式:www.newone.com.cnLZ加分...呵呵

为什么券商不允许证券经纪人在别的单位缴交社保

社保是目前唯一能够证明这个人在你单位就职的。一般各种企业申请资质时候需要的证件挂靠证明条件就是这个证件的持有人社保在你公司缴纳。所以,这个都是有硬性要求的

一般证券业务人员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人员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 证券经纪人人员区别

一般证券业务人员、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基本上来说,是同一个的意思,主要的定义的角度不同,所以有不同的叫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人员主要就是指证券分析师,这个属于证券从业专项业务人员。证券经纪人是指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并与券商签约开展经纪营销业务的人员,基本上所有证券从业者都具备经纪人资格。证券从业人员将分为三类:证券从业一般业务类、证券从业专项业务类和证券从业管理类。一般证券业务人员主要就是我们平时接触到的证券经纪人,主要业务是开户、卖理财产品、卖基金,主要工作内容是营销类的客服服务工作。证券从业专项业务类人员主要包括:证券分析师、保荐代表人、合规管理人员等。证券从业管理类主要就是证券评级业务以及各种后台管理人员。从等级上来看,从低到高排序:一般证券业务人员、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人员、证券从业管理人员。

银河证券公司的理财经理和证券经纪人有什么区别?

我就是银河的,这当然有区别。理财经理是正式员工,有相关的福利待遇。而经纪人则是与公司签署的居间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属于公司的员工。其他的则没什么区别了。

盐城海通证券经纪人工作的待遇,稳定性,发展前景及工作如何?

前途无量。

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提成是永久的吗?

经纪人现在基本上都是永久的;而客户经理是有时效的,每年的提成都会减少,基本上3年后就不属于你的了。

证券经纪人待遇

进出都很容易,券商选择名气大的,哪怕给你的佣金低,收客户的佣金高。正规券商一般不会裁人,这是一条不错的道路,只要能挣钱什么工作不是工作,我朋友今年30多岁了一直在做这个,月收入在4-7万之间,当然他很努力很用心。规划好自己的轨迹,这是一个不错的捷径,很锻炼人,不光是经验等的。只要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任意一科就可以了

终极理财师APP提到的证券经纪人待遇是万1.5以上100%提成是什么意思?

其实很容易理解。你开发的客户,券商只提取万1.5的佣金成本,剩余的全是你的。举个例子,比如你的客户交易了100W,你给该用户配置的佣金率是千2,那么你的税前收入就是(2‰-1.5‱)*1000000=1850,当然这里面的提成并不全是你的,还要交税的。可以直接用他们客户端上的佣金计算器算算看,一目了然。证券经纪人不像客户经理,对于券商没什么成本,所以没什么业绩考核。只是赚多赚少的工作而已,当兼职来做还是可以的。

证券经纪人待遇怎么样?

15000-30000元/月。15000-30000元/月。证券经纪人每个月的底薪:5000元/月,社保类型:五险,提成方式:销售额提成;奖金+现金奖励+高额提成+开单奖+大单奖+排名奖+个人业绩累积,这些奖金都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

没人脉没经验不会炒股的新人去国信证券做证券经纪人怎么样?证书有了,行情不好,不知道该怎么办

首先自己要抱着努力学习,积极工作的心态。新人待遇先不要太计较,最好先找一个没有人头、资金任务指标,或人头、资金任务指标较少的公司,你是新人还要比较公司之间对于新人的培训、帮带方面的区别,比较公司给你开拓客户平台(例如是银行网点还是居民小区)的情况。有可能的话了解一下老经纪人看公司口碑的好坏,帮助自己选择公司。多和客户接触以诚待人,逐步建立自己的客户群。

海通证券经纪人的待遇怎么样

如果想当可以问问公司的政策、签合同时一般都会谈。

国信证券经纪人职位怎么样,给入五险算是正式员工吗?

1,这个职位就是在银行网点,负责有炒股意向的客户办理开户业务及日常操作方法的咨询;北京底薪是1500元,饭补试用期一天10元,转正后一天20元,还有各种公交补助,可以达到2000元左右;2:算,因为只有北京户口才有住房公积金;3:国信公司是比较正规的,一般能力都可以达到业绩要求,如果达不到,那就要多加班给意向顾客打电话,多沟通了。 最后,祝这位朋友,能工作顺心,个人认为,国信还是一个挺不错的平台,上升空间也比较大,干个二三年后,手里有一定的客户资源,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

求助!从平安保险跳槽到国泰君安做证券经纪人,这条路该不该走?月收入能否有5000?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该走的路或者不该走的路,这应该看你的风险度的考虑,另外一个就要看你有没有这料,不过根据我个人的看法,做平安保险到君安做证券经纪人并不是一个很的问题,首先你要问自己,你真正爱的是什么?如果你离开了平安你以前的客户怎样看你?你够专业吗?如果您不够专业的话,别人为什么选择呢?你懂多少证券知识呢?不要以为你懂得理财、风险度的评估,还有更多的金融知识就可以做证券,可以出真正做证券成功的经纪人是很少的,我从业8年来,发现最后的只有我一个人了,我看见很多证券经纪人到下去了,这与关系、学历、知识、其它的更多内容有关或者说只有一定的关系,成功者不是以5000为目标的,如果只是追求5000元的目标,我建议你还是不要来这里了,不然的话只会影响你的人生,未来的社会是专业、专一、专注做一行的人,做到最后就会取得一定成绩,而不再是以能否以5000元为目标这样的金钱目标。  人生的路有很多,成功与否和选择有一定的关系,但正确的选择之后还需要你有料道,在此之外还要努力,当然仅此就能成功的话,那么只要考上北大的人或者复旦等等前三位学校的人就可以成功了,现实生活中,成功者常常让你感觉到他的微小,而失败者却常常感觉到可惜,因为你感觉他一定会成功,而他却没有,现实就是现实!  我个人认为能做保险的人其实是一个优秀的人,如果你能坚持十年,就是你一个月只拿1000元,我认为你也是一个优秀的人,因为你在一个很难成功的行业里取得了生存权,你有没有想过,你来做股票经纪人之后,若遇到更好的待遇的行业你会不会去转行,转来转去,你又能怎样?能否从5000元变成5万元的跳跃?估计很难!!来做股票是因为你热爱股票?还是热爱金钱?或者是其它?  请你问题上面整理出来的问题:  1、你爱保险客户还是爱证券客户?想象一下未来那些客户会感谢你?  2、我做保险做一生,还是做证券做一生?  3、我要做一个赚很多钱的人还是做一个能帮助很多人赚钱的人?  4、我最大的优点是证券分析加销售,还是仅仅只懂得销售和金融知识?  欢迎您有时间来中国搜财网学习一下证券投资知识,也许对你未来有所帮助!如果上面的话对有所帮助,我会很高兴!

证券投资顾问,分析师和证券经纪人哪个待遇,发展前景比较好

高大上的是分析师,当然U0001f60a既然是分析师肯定与你自身的能力有关。投顾基本上每个营业部都会配置,相对来说是容易一点。经纪人应该不能算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仅供参考

请问 我想做兼职的证券经纪人,北京哪个券商佣金提成和待遇好一些呢?

中小型券商好些,大型的话,经纪业务不会受到重视的。一般在税前35-50%的佣金提成吧。看你怎么跟人家券商谈了。

请问平安保险的证券经纪人待遇怎么样啊?这个业务好不好做啊?前景怎么样啊?

待遇方面你要去看他们公司的官网或者问在那工作过的人才能知道,对于金融方面的工作,只要你够专业,会分析,那前景还是很好的,薪资待遇也非常高,不过对非金融专业的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不过多了解一段时间也能知道,前提是要对这方面感兴趣,这样去了解才能学好,多问问朋友或者加一些群去了解。比如“大界金融”“前海金融圈”等。或者加一些QQ群,多了解再决定。

作为一个证券经纪人应该具备什么?

优秀营销人员应具备的素质业务员首要任务是销售,如果没有销售,产品就没有希望,企业也没有希望,同时,业务员的工作还有开发市场的能力,只有销售也是没有希望的,因为你销售出去的是产品或服务,而只有不断开发市场,才能够建立起长期的市场地位,赢得长期的市场份额,为企业的销售渠道建立了重要的无形资产,为自己赢得了稳定的业绩。那么一个优秀的业务员应具备哪些条件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八个条件: 一、自信心 信心是人办事的动力,信心是一种力量,只要你对自己有信心,每天工作开始的时候,都要鼓励自己,我是最优秀的!我是最棒的!信心会使你更有活力,要相信公司,相信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是最优秀的产品,要相信自己所销售的产品是同类中的最优秀的,相信公司为你提供了能够实现自己价值的机会,相信你是能够做好自己的销售工作的。要能够看到公司和自己产品的优势,并把这些熟记于心,要和对手竞争,就要有自己的优势,就要用一种必胜的信念去面对客户和消费者。 在推销产品之前要把自己给推销出去,对自己要有信心,只有把自己推销给客户了,才能把你的产品推销给客户。 二、诚心   凡是要有诚心,心态是决定一个人做事能否成功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业务人员,必须抱着一颗真诚的心,诚恳的对待客户,对待同事,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尊重你,把你当作朋友。业务代表是公司的形象,企业素质的体现,是连接企业与社会,与消费者,与经销商的枢纽,你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无能你从事哪方面的业务都要有一颗真挚的诚心去面对你的客护,你的同事,你的朋友。 三、有心人 “处处留心皆学问”,要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要善于总结销售经验。每天都要对自己的工作检讨一遍,看看那些地方做的好,为什么?做的不好,为什么?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才能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促使自己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只有提升能力,才可抓住机会。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同时也是留给有心的人,作为业务员,客户的每一点变化,都要去了解,努力把握每一个细节,做个有心人,不断的提高自己,去开创更精彩的人生。 四、意志力 刚做业务其实很辛苦的,每天要拜访很多的客户,每天都要写很多的报表,有人说:销售工作的一半是用脚跑出来的,一半是动脑子的得来的销售,要不断的去拜访客户,去协调客户,甚至跟踪消费者提供服务,销售工作绝不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要有解决的耐心,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好销售工作。 五、良好的心理素质 不管你干那行都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够面对挫折、不气馁。我们做业务要面对的每一个客户都有不同的性格,自己受到打击要能够保持平静的心态,要多分析客户,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改进工作方法,使自己能够去面对一切责难。只有这样,才能够克服困难,同时,也不能因一时的顺利而得意忘形,要有一个平常心来面对工作。面对你的事业。 六、要有执行力 一个优秀的业务员必须要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认真的去执行公司的指令,有的业务员喜欢自搞一套,公司的指令当耳边风,自以为他是最好的,领导说话他不听,这样是做不好的业务的,尽管你的领导能力不如你,但他毕竟是你的领导,公司请他做你的领导肯定有比你强的地方,比你优秀的管理能力,因此我们做好一个优秀业务员就得执行公司的指令,服从领导的安排。 七、团队合作心 销售靠合作,业务员离不开业务部的英明决策,离不开销售处的运筹帷幄,离不开大区的科学规划,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配合,甚至离不开老天的恩典;但是仍需要销售人员的辛勤付出,“山不让尘乃成其高,海不辞盈方有其阔”,即使是一砖一瓦之力,至少敬业是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品质,个人英雄主义的业务员是做不好销售的。 八、要不断的学习 业务员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不同的人所关注的话题和内容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与对方有共同话题,才能谈的投机。因此,业务员要阅读各种书籍,无论什么样的书,只要有空闲,就要去阅读它,必须要养成不断学习的习惯。还得要向你身边的人学习,要不断向你的同事请教,养成机会学习的能力。 一个业务员要养成勤思考,勤总结,要做到日总结,周总结,月总结,年总结的习惯,你每天面对的客户不同,就要用不同的方式去谈判,只有你不断的去思考,去总结,才能与客户达到最满意的交易。 作为一个业务员,只有用谦卑的心态,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每一天的工作,努力的虚心学习,达到成功的目的一定属于你的。

证券经纪人月薪是多少?比如成都华西证券待遇如何?

有责任底薪的...当然和业绩挂钩,..华西 在成都算比较有名气的了..但现在很多 以前做证券的..都跑去做信用卡了..看你个人能力问题..!!反正销售..就是靠的嘴巴..看你怎么说..用成绩说话.能者多得嘛.我朋友以前在华西做的.算半年成绩的话..每个月 平均在4500 左右.!

做证券经纪人有前途吗?

  本人去年毕业于一本科院校金融专业,毕业后7月份进入证券公司做证券经纪人,在做经纪人期间,有两次去银行工作的机会,但是当时考虑到自己性格比较外向,同时也喜欢证券这个行业,就放弃了去银行的机会,(现在想来也没有什么遗憾的,还是喜欢证券);从去年到现在接近一年的时间业务上我做的还是比较出色的,能够把月收入稳定在1W—2W之间,并且通过了证券从业资格基础、交易、基金还有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之在这一年里我每天都充满激情的去挑战自己的工作,晚上回家后就开始学习考试,过的很充实,也很满足。可是最近关于经纪人的一些报道以及我的亲身经历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压力和迷茫。  一、从去年10月到现在,大盘跌下了55%,一些客户的资产缩水程度都在50%以上,其实我老婆的帐户也赔了45%,就是这样的一个散户投资现状,大家知道证券经纪人绝大部分都是服务散户朋友的,可是就这样的市场环境,自己都在赔钱,又怎么可以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起初我以为赔钱是自己水平不行了,就买了很多书用来提高实战水平,后来我通过和一些老的经纪人和老股民交流,才发现他们的情况也没有比我的好,损失同样也很严重。得出一个疑惑:面对弱势市场,经纪人同股民一样都在赔钱,那么我们的价值体现在什么地方?这样的职业能否长久发展  二、最近在一些大的报纸和网站上面,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券商大面积裁员经纪人的报道,可见经纪人在证券行业始终处在一个金融边缘的位置,没有任何的法律保护条例,所以现在也很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三、面对工作任务很矛盾。目前的市场,每天几乎都在创新低,一般新入市的投资者一不小心就被套,然而每月的新开发客户任务还得必须完成,感觉很矛盾。  四、职业感觉受尊重程度不够。前两天去一家银行洽谈适宜,和银行负责人聊的非常投机,最后那位负责人说:好好的做什么经纪人啊?可见大家现在把证券经纪人的位置放在了什么位置。  我本身是很喜欢证券行业的,对中国未来的资本市场也相对看好,虽然面前还存在很多弊端,也决定把证券作为自己的事业来经营,但是在目前的阶段,感觉到了经纪人前途的迷茫,不知道如果从经纪人做起,将来的职业发展会是什么样子,有没有机会去证券公司的其他岗位?  其实我一直都有继续上学的打算,以前本来是想先工作两年,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口的学习,如果一旦打算考学的话在金融研究生和MBA上还是有点矛盾,不知道哪个对从事证券行业更有价值和意义,小弟希望有经验的前辈能够帮我分析一下研究生和MBA分别适合证券行业的什么部门?为我的努力指明一个方向!

做过证券经纪人的朋友帮下忙,现在做这行待遇怎么样,要不要天天扫楼拉业务?

我在证劵公司待过,你得有资源客户有资产,工资是你客户的资产算,一个月拉来几个有效户。佣金提成。你还得会炒股,帮客户赚钱止损。过多交易你来钱就多。自己也炒股赚钱

阐述一下证券经纪人的不平等待遇

大家好,我现在是南京一家营业部的证券经济人。我入这行完全是因为我对股票的爱好才进来的。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做的还挺开心的,虽然拿的钱很少,但是,做的时候总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后来事情的发展就不是我所想象的了。我在去年9月进入公司以后,公司开始实行了活动考核量的指标。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很多同事一个月连100块钱的工资都拿不到。后来到了1月,以后新劳动法出来以后我们会有所保障,可公司却仍然不发底薪,还是要考核活动量。不少人一个月照样拿不到几个钱。变态的是,公司却一直要我们承担许多的不必要的义务,比如老是要我们帮公司做一些琐碎的事情却不给任何报酬。经常是下午3点就要我们回去开会,开到7点才放人,但是会议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实际上,公司的许多做法让人感到心寒。而客户的一些做法也让人心寒。我就不喜欢那些专门靠降低佣金来吸引客户的做法。这样做下去,说实话,我们经纪人会都没得活。最后得意的只有证券公司。因为我们做不了,走了,户还在公司,公司可以继续赚钱,我们呢?在我们公司,佣金在0.8以下就拿不到钱了。所以我们打死也不会低于千一。但贱的是不少证券公司竟然能开出0.5的佣金。。。。有时候客户就喜欢低佣金,我都无语了。这样下去还有意思么》我们还有的做么?

请问汕头哪家证券公司当证券经纪人待遇比较好,压力比较低。

国泰君安证券(佣金来回各千分之三,印花税卖出是千分之一(买入不用) 国泰君安证券汕头金砂路证券营业部 或者东方证券 不过比较小 还有银河证券和海通证券听说都还不错

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和证券经纪人有什么区别吗? 待遇怎么样(像杭州这种城市)?

你好,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经纪人的区别:一是身份关系不同。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证券公司员工;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正式员工中,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二是注册要求不同。证券经纪人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可进行注册登记;投资顾问必须通过投资分析的专项考试,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至少有两年证券从业经验。三是服务内容不同。证券经纪人的客户服务限于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个人不能直接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证券投资顾问则可以根据协议内容,了解客户需求,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提供有针对性的投资顾问建议服务。

证券公司的销售代表、证券经纪人是相同的吗?工作内容是什么?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吗?

大概是相同的吧,不过正规来说就叫证券经纪人,一般证券公司没有销售代表这种叫法,毕竟主要不是销售什么产品,主要还是拉人来开户你说的待遇指的什么,一般是和正式员工不一样的,不过有的证券公司经纪人也是加4金的,报酬的算法和员工有区别。比如柜面的员工拿月薪,而经纪人拿提成,只有有客户有交易量才拿钱,拿钱的多少取决于你的客户和客户交易的活跃度

证券公司的销售代表、证券经纪人是相同的吗?工作内容是什么?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吗?

  证券公司的销售代表、证券经纪人是不相同的,具体的工作内容、待遇如下:  1,证券公司的销售代表顾名思义销售就是要卖东西拿提成的工作,一般证券公司销售代表是没有底薪的,都是靠业绩奖金来拿提成,去年大牛市的时候好的经济一个月几万也是很正常的,现在就不行了。工作内容主要是要求客户把证券户头开在自己所工作的券商那里,然后有的销售也就是帮客户炒股,然后拿佣金。主要都是这样性质的销售。  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非正式员工。  2,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终极理财师APP提到的证券经纪人待遇是万1.5以上100%提成是什么意思?

其实很容易理解。你开发的客户,券商只提取万1.5的佣金成本,剩余的全是你的。举个例子,比如你的客户交易了100W,你给该用户配置的佣金率是千2,那么你的税前收入就是(2‰-1.5u2031)*1000000=1850,当然这里面的提成并不全是你的,还要交税的。可以直接用他们客户端上的佣金计算器算算看,一目了然。证券经纪人不像客户经理,对于券商没什么成本,所以没什么业绩考核。只是赚多赚少的工作而已,当兼职来做还是可以的。

证券经纪人工资待遇及月薪是多少

证券经纪人的工资是很高的,一般都在8000元以上。

一创的证券经纪人,待遇怎么样?

证券经纪人这份工作属于自由职业,不用坐班打卡,没有底薪这个概念。经纪人的收入主要是通过佣金分成,所谓佣金就是股票交易都会产生一笔佣金,这笔钱是给券商的。券商再把佣金部分分成给经纪人;目前一创给经纪人的待遇是,万1.5以上100%提成,也就是经纪人如果给客户配置的佣金是万3.5的话,那么客户交易产生万2佣金就是自己的收入了。这块收入还真的是参差不齐,到手大多数经纪人在3K——10K,当然优秀者更高了。

证券经纪人薪资水平

很好。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其经纪人的薪资水平是底薪1700至5500加绩效加补助加社保加开户奖励加产品销售奖励加旅游福利加提升机会,待遇很好的。

证券经纪人是干什么的,薪资待遇怎么样?

股票雷神为您作答:1、证券经纪人的书面解释: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2、证券经纪人的通俗解释:其实就是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的中介,帮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然后提取佣金分成。3、证券经纪人通常是没有底薪的,深圳的券商对证券经纪人有不同的分类。以海通证券为例:分为资源型经纪人和紧密型经纪人4、资源型经纪人也叫独立性经纪人,没有底薪,提成是手续费的40-50%,不用每天去上班打卡,自己发展客户;5、紧密型经纪人是需要在银行驻点的,每个月会有2000-2500补助,提成一般20-30%左右,但是要求和银行作息时间相同,定期要到营业部开会,且每个月必须完成相应的开户数,如果完不成就要转换成资源型经纪人。

证券公司外部的证券经纪人佣金提成比例是多少?

提成不是按照资产量计算,而是按照交易量计算,30%的标准是按照佣金计提。举个例子。你开了100万元的户,这个月累计交易量是200万元,佣金率0.1%,分成比例30%,就是你一个月提成600元。  股票中间人,经纪人的佣金提成,视公司不同,级别不同,开户量不同,提成在10--40%的样子。  一、专职  一般起点都在10--20%的样了,也是一般的经理人的提成,到了一定级别,或是量了,慢慢会有额外的幅度提升空间  二、兼职  兼职相对能力要求高一些,自然起点相对高一些,一般在20%左右,一般考核不是十分严格,视公司制度而定。兼职人员多,量少,主要以大量兼职人员来发展业务。一个兼职人员每月贡献三五个,兼职人员多了,开户量也大,但个人佣金不是太多,受量的限制。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佣金收入取40%。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谁能给个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方案?急

  这有公司的两份东西 你看看有没有  证券营销历来就有,从原来的以营业部一手靠辐射周边地区,另一手靠营业部管理层拉拢部分大客户的传统做法,开始转向主动出击,用人海战术抢占市场的营销手段。  0 C& C# l0 L+ M4 Q$ a a, F ]/ I  经历了那么多年,也一步一步看过了证券营销的内容,现在我终于站上管理的岗位来看待证券营销。但问题越来越多,业绩迟迟没有进步,现状告诉我一定有哪里做错了。0 r7 ~7 A% q; A  日常管理问题:  1,人员素质问题:: m7 A+ ?) ^& v: y) p3 u1 C  人员素质问题是大问题,感觉自觉工作的员工比较少,定位清晰的员工比较少,很多人抱着试试看,捞一把的态度来看待这份工作,总结为职业素养不高。当然很多员工能力上本身也存在问题,导致理解新知识,新业务的能力不足,很难专业的和客户进行交流。5 m. K" P. M7 ^2 |: Z4 _( g+ z  但核心问题是态度问题,如果员工无法自我调剂心态,让自己积极的思考,努力的工作。如果不行,该怎么做?: U* Y. w" B6 o1 e  - u! h7 k) v& f4 j, I  写到这里自己茫然了!招聘环节出了问题,还是日常培训出了问题,还是企业文化培训没有做好,思想统一的有问题?现在才知道经验多有用,因为你遇到问题以后不用思考直接可以参照。而目前我的问题,只有我自己可以解决。0 V1 b7 e. ]1 G1 O* o  综合来说,还是团队日常管理上出了问题,管理抓细节果然没有错,但如何抓,抓什么这是问题。  2,日常业务问题:9 `6 r, s! G$ b3 s- K" o, G4 h4 H1 u  证券营销也是靠天吃饭的行业,我目前担忧的是我们没有核心的渠道和营销思路。与其说是员工没有思路,还不如说是我自己没有思路。手一摊靠小朋友们自己努力能创造多少业绩呢?+ {9 E+ o- B, F$ E7 b- Q0 o8 I7 `  ( R0 s4 n- Z; g5 w0 v  近期对自己超级没有信心,因为越做越累,本来很擅长的领域居然变成了软肋,真的还是假的天知道,但底气的确不如前了。该怎么做。& N. |5 S0 x! s8 e1 q/ m  营销管理应该是自己领着一群人作业务呢?还是一个人后面坐镇指挥员工做业务呢?前者看似不像管理者呀?  营销团队日渐重要  在营销团队建设方面,实践中已经有一些尝试,最具代表性的有原富有证券的“分田到户”模式、大鹏证券“投资理财顾问”模式和西南证券“三人客户组”模式等,这些模式本身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业界专家梁延夫先生提出金子塔型、外挂型等五种营销团队模型,并认为,建设经纪人团队有一点非常重要,这就是:券商应该变直接经营客户为直接经营经纪人,再由经纪人来经营客户。  按照证券行业在国际上的发展规律看,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经纪人则是客户来源的保证,有了高绩效的经纪人团队,券商的资源优势才能够转化为生产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才有可能长久经营。这个规律也必然适应我国证券行业。  青海证券孙李铭副总经理坦言,一个好的营销团队必须有好的营销经理,他们不但直接面对客户,而且也带领着一批人在实现公司的目标,因此,他们代表着公司连接着公司与市场,客户往往从他们身上看到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公司的发展状况,来认知一个证券公司,从而确定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因此营销经理的选择与培养是企业营销能否成功的关键一环。  但假如把好的营销经理都招纳到公司里,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持,对营销经理没有激励措施,也很难保持营销经理对公司的忠诚度。为此,青海证券已为营销经理搭建了一个非常好的管理客户的平台,并一直把因使用先进的技术而节省下的成本费用补贴给营销经理,使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营销激励措施。  团队建设有章可循  普元软件CEO刘亚东博士建言,营销团队建设要以客户分群为基础,负责不同客户群的客户经理(目前:经纪人)提供度身定做的产品和服务给客户。Sales Leader(销售部门经理)负责客户经理的考核和管理,同时为客户服务。从整个来讲,客户经理和Sales Leader组成企业的销售部门,负责把企业的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企业可以有许多定位于不同客户群的销售部门。与此处在同一级的是市场部,负责产品的促销和具体活动来协助销售和企业产品的推广。在最上层,是企业的总部管理人员,负责整个企业的销售管理、市场管理、资源管理,完成整个企业组织的战略规划和整合。“客户群——〉客户经理——〉销售部门经理——〉总经理”的组织架构为业务整合、服务整合、资源整合、管理整合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组织模型。在海外,美林、摩根斯坦利、嘉信等券商都采用这样的模型。  对于营销队伍建设的具体方法,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监、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沈同忠认为,建立营销团队能力,一是要培训,而且要持续不断地培训,才能更新知识、发展能力;二是要开展交流活动,培养团队精神;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四是提供发展空间,增强员工的忠诚度。  国泰君安的符学东副总裁也提出了一系列营销队伍建设的基本方法,并指出要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和强大的IT支持平台。他认为未来金融市场的相互关联性会很大,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会非常复杂,对营销团队的能力要求是全方位的。这时候,就需要有科学的组织架构,以便整合公司的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并通过IT支持平台向营销团队提供支撑。只有这样,营销团队才能够真正满足高端客户综合式的金融需求。  看来,信息系统将由后台的支持逐步走向的企业管理的前台和核心部分,在证券公司未来的业务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四:营销渠道的支持:  1:银行渠道  我认为目前最佳的渠道就是银行渠道,因为里面有大量的存款用户,将他们转化成基金投资者或者股票投资者,"会有相当多的机会.  2:小区的渠道或者关系网的渠道  此渠道存在一定的问题,小区的渠道是成本问题,关系网的渠道,有不少人是外地人,就算是本地人,有社会资源的新手虽然有一些,可以解决提些眼前的小问题,"但这种资源是有限的,短暂的.  3:投资俱乐部渠道  我认为目前还有一种渠道的方式,就是通过股市沙龙或者证券投资俱乐部,将一些目标客户邀请到此平台上,参加类似的专家的理财活动,让目标客户觉得此公司的专业性,来促进新手开发股民的成功概率.  4:网络营销渠道  如何建立证券经纪人的网络营销渠道,其实也就是通过网络,寻找到目标客户的数据库,然后将数据库分类,"有效也无效的,然后就是跟踪,促成等一系列措施.  五:产品的支持及经纪人的收入结构:  A:股票交易跑道及股票佣金问题.就是目前证券经纪人的主要收入.  B:基金产品是否全面,如股票型基金,货币式基金等.也是经纪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C:资讯报告与个股或者行业的研究报告.在合适的情况下,可以收取一定的资料整理等成本费用,但注明不是咨询费.  D:证券分析软件支持.  不是指原来一般的静态证券分析软件等,而是现代化与效率一生的大智慧 level-2等,因为大户所用的软件肯定是与中小散户用的分析软件是不一样的,比如大户的2秒钟刷新1次,而中小散户的则是10秒钟刷新1次,所以股民在做权证或者套利方面就会存在1些明显的差异.  E:有无金融衍生产品:如融资融券等.  我想起一句话,就是一个客户与你发生的关系次数越多,他往往就很难离开你.所以作为证券营业部或者个体的证券经纪人团队,理应在产品方面为新手多争取一些资源.  所以,目前不少营业部面临着一个现实的问题,想找优秀的团队长很难找,但培养新人周期长,人力物力的成本也比较大,同时也面临着上面领导的指标压力.更大的问题是面临着给你竞争对手培养人才的危机.  我针对上述的情况谈一下我的观点,那就是资源整合,要做整合之前,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最直接的参考指标就是你的客户保证金,交易量及客户操作的平均收益率专业性等方面,我坚信,一个年收入2万的是不太可能整合月收入8万的经纪人的.所以我的建议是量力而行,"如找一些层面比自己低的人合作,"将一些小的客户归于他们服务,"咨询方面由你统一咨询.层面较低的经纪人可以做此经纪人的松散型的助理.  而老手之间可以利用各自的空余时间找一些小的项目进行合作,如请一些成功的经纪人给新手讲解一些培训或者营销的一些细小的环节,有些朋友会想,他会进入到我的资源当中的,其中事实并不是想像的那么可怕,因为有些客户是你的,就是你的,若他经不起你朋友的吸引,说明自身的专业性就有问题.或者客户的忠诚度有问题,"更何况这些客户大都是你的准客户,并没成转户过来,然后大家找一个利益平衡点.最关键的是老的经纪人之间要经常参加如证券经纪人协作网组织的证券经纪人聚会当中来,通过我们组织的观察,来发现哪些经纪人是讲诚信,是想做事的,有一定的特长的人,经常在一起沟通交流,有了这样的基础后,老手之间的合作会更加顺畅  一:证券经纪人的招聘渠道的问题:  1:新手渠道:  他们通过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方法,招到了不少财经类的大学生,然后给他们设定一定的指标,完成后才能够得到底薪加提成.据他所言,目前大部分人是不能够适应这种市场要求,而被公司淘汰的.  2:网站发布:  通过在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上免费发布.  3:专业的圈子渠道  一般证券行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一般是不会在人才市场上应聘的,他们往往是在当地形成一个个小圈子,他们的信息与资源保持互通.所以想找有经验的经纪人或者团队长,就应该关注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所组织的证券经纪人聚会.或者其他的金融圈子.  :专业分析培训  只是经过一至两天的证券分析培训,如买卖股票技巧的培训,我认为此种方式从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但是如何说服股民认可此理论,就要一定的证券分析基础.我个人认为要给经纪人培训,则是要从基础入手,如何看钱龙软件.大智慧软件等,技术指标,形态等.虽然对于证券公司来讲,人力成本较高,但是我们有没反过来想一想这个问题,一个新手到你这工作,他很努力的工作,但是短时间内是不能产生效益的。但不能说明他不是人才,不能在今后给企业带来利润,但同时证券公司的确也无必要付出那么多的工资成本,我的理想结果,就是经纪人继续帮公司做事,但公司要给予系统化的培训.若一个人,工资又拿不到,又没有提高的机会,他是肯定会离开公司的.  2:营销技巧培训:  营销的技巧,我个人认为主要是与人打交道的技巧,如何与人打交道,也是新人必须要学习的地方.  3:礼仪培训:  就是指衣着,行头,待人接物就像如何递接名片等要注意的地方.  4:人生的职业规划培训,  如何让团队长让新手做什么变成新手认为我要做什么?这并不是说,国外证券经纪人多么的流行,他们可以做到710岁等等话语,收入是多么的高,就能够管用的,而是想办法触动他们的利益神经,如目前有经纪人的收入构成解析及今后金融衍生品所带来的机会.并用数字示出来.另外经纪人的收入的特殊性,"及在客户不流失的情况下,每个月都继续享有佣金提成等收入.还有经纪人这个职业就像医生,律师越老越有市场,"经验丰富嘛.  所以我不赞成证券公司通过两三天的培训后就让他们上岗,到外面找客户,我觉得就算这样的经纪人发现目标客户,也不一定能够将目标客户转变成实际客户.因为自身的专业性不够,另外没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与陌生的人,特别是成功人士打交道较难,想让他们成为他们的客户更难.所以我个人认为这种短暂的培训方式是解决不了经纪人团队的实质问题.人才的合理流动才能够更好地促进证券经纪人事业的发展.  三:可以给新手的支持有哪些,其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1:咨询力量的支持  据我了解,"目前营业部的咨询人员做经纪人的咨询后台,在知识结构及实战大都已经不能够适应这样的市场,"所以此类人员要保持及时充电的工作.  2:目前主要的是让证券经纪人去拉股票交易的客户.我觉得目前新手的目标客户群有两种,一是老股民,一是新股民.  A:老的股民已经有多少的炒股经验,若炒股的收益比较好的,他们是要找一个能够给他较低佣金或者较好环境的证券公司的跑道.但是这样的股民也知道他们没有这样的权限,若是让新手直接向领导反映的话,就算将此客户成功转化,其自己的提成空间则缩小很大,或者没有佣金赚取.所以我个人不提倡价格战营销,价格战将会是最大的营销成本.  炒得较差的则是想找到一位专家来帮他做投资咨询服务工作.而新手在自身没有实力的情况下,如何向新老客户推荐自己的证券咨询后台,如我们公司是创新类证券公司,我们的研究所有多么的厉害,我们在这两年推荐多少只大牛股,我们公司的网站在全国证券网站评比中得第几等等,来想让客户转户我觉得实际效果及不明显.因为这些硬件条件是很容易满足的,关键的是你能否在此基础上加上自己的判断与分析.如买卖点的把握与品种的选择等.所以建设证券营业部应该给予经纪人更大咨询力量咨询与培训的支持.  B:新的股民今后的趋势是购买基金产品或者保险理财产品.经纪人应该加强此类产品的理解,从而更好地向新的投资者进行宣传.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Ⅰ.证券经纪Ⅱ.证券承销与保荐Ⅲ.证券投资咨询Ⅳ.证券自营

【答案】:D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同时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及其他业务。

证券经纪人和证券投资顾问有啥区别

⊙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在当前证券市场中,投资者接触较多的是证券经纪人和证券投资顾问,这两者有啥区别?他们的执业是否合规?如何与他们打交道?这对新入市的投资者很重要。 一、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介绍 营业部从业人员从岗位性质上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从事后台运营保障的人员,如柜台、财务、信息技术等人员;二是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人员,如营业部的客服、投资顾问等人员;三是从事客户招揽和市场拓展的人员,如客户经理、证券经纪人等。 营业部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的人员,可以是营业部的员工,也可以是证券经纪人。营业部员工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工作,一般登记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等类别;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登记注册为“证券经纪人”类别。 证券投资顾问是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并申请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对上述人员身份有疑惑的,可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证券从业人员查询系统查询核实。 二、如何判断 证券经纪人服务的合规性 投资者在初始与经纪人接触的过程中,应当主动查询对方的经纪人证书,以初步判断其是否具有执业资格。依据相关规定,经纪人主要从事一些宣传证券知识,介绍业务流程及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向投资者传递证券公司推介的材料及有关信息。 投资者应警惕证券经纪人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行为,规避相应的风险,在接受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不能让经纪人代办账户开立、注销、转移等业务,尤其是不能向经纪人泄露自己的账户密码;判断经纪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由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统一提供,判断经纪人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不必要的交易等违规行为;当经纪人有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的行为时,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予以拒绝并向其服务的证券公司反映。 三、如何判断证券 投资顾问服务的合规性 证券投资顾问是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其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从业人员。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投资者在接受服务之前,应从以下几点来识别投资顾问的行为是否合规: 1.认真核查相关资质,查询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资质,指定的证券投资顾问是否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 2.签订投资顾问协议前,认真阅读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审慎评价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后再签订协议;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性行为,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终止和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等等。 3.投资者应知晓证券投资顾问的服务只是辅助投资决策的这样一个服务性质,投资顾问只是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客户在决策时要知晓依据“买者自负”的原则来自身承担投资风险。为规避风险,投资者可以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认真了解证券投资顾问的个人诚信情况,同时对其过往的从业经历和业绩有一个客观大致的了解。 4.投资者支付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要谨慎,按规定不能向个人账户支付相关费用,必须明确以公司账户名义收取服务费用。证券公司通常的收费方式是根据对投资者的服务期限和资产规模一次性收取费用或者是与投资者协商以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方式来收取费用。如果证券投资顾问在短期内多次向投资者收取费用,投资者就要警惕这些收费是否合法。 四、证券投资顾问 与证券经纪人的区别 一是身份关系不同。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证券公司员工;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正式员工中,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 二是注册要求不同。证券经纪人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可进行注册登记;投资顾问必须通过投资分析的专项考试,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至少有两年证券从业经验。 三是服务内容不同。证券经纪人的客户服务限于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个人不能直接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证券投资顾问则可以根据协议内容,了解客户需求,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提供有针对性的投资顾问建议服务。 (本文由华安证券公司铜陵淮河路营业部郭松平提供) 本栏目文章仅为投资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栏目文章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栏目文章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分享到: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如何进行证券经纪人年检?

根据经济人管理条例规定:第一,2年内不挂靠证券公司,您的资格证将作废。第二,协会不受理个人提交的资格证进行年检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包括:1、甲、乙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其主要授权范围是:(1)进行业务宣传,推荐、介绍、发展证券投资客户:(2)向客户介绍甲方服务流程,转发甲方资讯服务产品并注明出处,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做好客户服务工作;(3)在明示各项金融产品真实情况并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产品;(4)甲方安排的其他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工作;2、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不具备甲方任何类别员工的身份。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及乙方过错行为,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的权利包括:(1)依据法律、法规、自律规章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从业管理及执业监督,并对乙方执业证书进行集中管理;(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甲方的义务包括:(1)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2)为乙方提供培训及后续教育;(3)为乙方依法代扣代缴税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的权利包括:(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报酬;(2)依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有关培训及后续教育。2、乙方的义务包括:(1)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2)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及合法权益;(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其它证券公司的委托从事经纪人业务;不得以甲方员工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员工名义发表、签署任何文件;(4)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介绍时需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按时交甲方办理年检,并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甲方客户,本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6)乙方从事代理甲方证券业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报酬,应依法纳税。第四条、乙方在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禁止的行为包括:(1)代理客户办理帐户开立、注销、转移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或者操作客户帐户;(2)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分享投资利益,对客户的投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投资损失作出承诺;(4)采取贬低其他证券公司、进入其他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向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客户信息;(5)损害甲方或者客户利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第五条、根据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招揽、产品介绍及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1、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2、报酬支付时间:_______3、报酬支付方式:银行转帐。第六条、甲方有权每月在乙方报酬 内提取风险金,提取比例为_______,累计提取达到_______元后不再提取,甲方应在本本同终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风险金本返还乙方,返还条件包括:乙方无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没有给甲方以及客户带来损失等,否则其风险金作为第一清偿准备金不予返还,风险金不足抵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行为甲方保密商业、客户、技术、经营管理、业务、财税、专利、档案资料和分配等机密的义务,不得传播、泄露甲方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合同内容;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客户资料;示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复制或转移甲方的文件资料。第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如乙方虽无权、越权代理,但被认定为表见代量时,甲方有权就其损失向乙方进行追索。第十条、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悖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第十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约时已经充分知悉甲方制定的相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内容并承诺遵守,同时乙方也了解甲方有权依据国家、行业的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对甲方相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做出合理的调整;对上述制度的调整,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或告知乙方。乙方对新修订的内容如有异议,在相关制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在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上述修订内容,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的 ,合同终止: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报酬给乙方,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期内已产生的报酬。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3)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4)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5)接受甲方以外的其他证券公司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6)乙方未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最低任务目标;(7)乙方证券从业资格被证券监管部门吊销;(8)乙方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未按时提交甲方办理年栓;(9)乙方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禁止行为中任何一项。提出合同解除除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委托或受托终止通知,合同于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终止;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经纪人需要开空的证券账户吗

证券经纪人不需要开空的证券账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设证券账户: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另外,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

1:良好的口才能力 ,一定要跟人一种自信 诚实的感觉 毕竟声音传递信息而音质代表情感的输出 即转移 2:良好的管理能力 做事情要好 做人还要会做 能留主客户 讨好上司跟同事也是成功的基础。 3对股票的认识:股票重点看技术走失 也就常说的 K线图 这些还不够 基本面可以搜索 主要是政策面一定要敏锐 良好的市场判断力。 最后一点 说起最容易 做起最难:那就是勤劳 简单的事情重复做 客户很多程度上来说是用来寻找的 说服只是辅助作用。 另外告诉你些扣客专业知识: 客户分为4类 A类 即我们常说的 恩客 类似与恩人的意思 新人在没有老客户升级的情况下一定要勤快 寻找自己的恩客。词类客户特点:自信少 冲动高 B类 此类客户 自信少 冲动底 我们要做的就是 提高冲动 C类 此类客户 自信强 冲动高 不用我说打击其自信了 D类 此类最头疼 但资金量很大 一般要养很久 自信强 冲动底 如果你是同行 更多交流QQ88186800 祝你早日 月薪10万 这是我曾经做业务的薪水

操盘手和证券经纪人的区别与应聘

如果你相关知识不多又想进入这个行业的话,应该先从证券经纪人(客户经理)做起,证券经纪人没有底薪,公司也不给交保险,但提成较高,公司不会和你签劳务合同,属于外聘岗位;客户经理有底薪,交保险,但提成比经纪人低,签劳务合同。这俩个岗位主要就是做业务,说的通俗一点就是拉客户!操盘手是替别人操作炒股,没有几年或是十几年的经验根本不行。见习操盘手就是给操盘手打下手的一份工作,包括收集各种影响股价的讯息等。

证券经纪人直系亲属可以在经纪人所在公司开设股票账户吗?

可以开股票账户,《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只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没有提及经纪人的直属亲属不能开设股票账户。

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的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协会对证券公司委托、管理证券经纪人的情况和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及自律规则的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给予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通过媒体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并记入协会会员或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予以责任追究的,应向协会报告;协会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证券经纪人考试怎么报名?求大神帮助

2009年度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公告(第2号) 我会将于5月下旬举行2009年度第二次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设《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两个科目。考试大纲在2008年版本基础上增加《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考试教材使用2008年版。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5月23、24日。 三、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面向各证券公司现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以各证券公司为单位统一进行报名并缴费。各单位可于2009年4月10日至20日登录我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将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同时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六、考试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 七、其他说明 1、2010年起我会不再举办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 2、已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科目的,豁免《证券市场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科目的,豁免《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科目考试。 3、证券公司现有尚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员工参加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合格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但仅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的员工,不得从事除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以外的业务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021-61651128

渤海证券怎么样啊??和《证券经纪人暂行规定》法规??

现在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还没出台,大概要3月份后吧,所以各个券商相对都有自己的管理员工办法。待遇要求也各有不同。不知道你稳定是不是这方面的。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后续职业培训,过了多久不做后续培训资格会被冻结

你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我也考过了,目前还没领证。期货从业资格证的申请,需要如下条件,所以你现在不用担心,等你从业后由期货公司帮你申请领证后才会有相关培训考核。申请程序一、机构所属拟申请从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登陆协会网站的“从业人员管理”页面,下载“期货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填报表”(附 1),打印填写后连同以下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3、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4、身份证及照片的扫描件。二、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具体填报方式见“中期协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指引”(附2)。机构必须将申请人所有信息完整准确录入后才能代为申请资格。申请人的原始申报资料(包括本程序第一条中规定的材料、相片以及后续职业培训证明等)由机构保管备查。三、机构登录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进入"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会员从业资格管"栏目,选中被申请人,点击“申请资格” 操作。四、协会对机构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机构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五、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协会为其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分配从业资格编号,并通过协会网站或指定媒体进行从业资格信息公示。六、机构如需要由协会为其修改“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中数据,请下载“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信息修改申请表”(附 2),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协会,协会审核通过后为其修改。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多少计算

25%。根据查询《税法二》的内容得知: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

证券经纪人会不会被解雇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如果是大券商,可能性就比较小,小券商就难说了。因为大券商都是按协议还有合同办理,并且都是通过总部的批准的。不单单是你和营业部之间的关系。并且大券商的风险系数要小很多。如果是小券商的话这些就难保证了,并且还有破产或者更换领导到位的可能,这些对于你来说都是没有没有保证的。所以,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客户,建议你最好联系大券商,或者签协议。这样对你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我是重庆国泰君安的客户经理.因为我所做的工作也是开发客户和维护客户。跟你的情况有点类似。只不过我们的区别是你没有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事证券行业的人员都必须取得这个资格证才能从证券公司获得报酬。你客户查阅证券经纪人管理实施办法,刚刚出来没有多久。

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得从事的活动是( )。

【答案】:C《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1)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4)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5)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是指什么

  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佣金经纪人  佣金经纪人与投资公众直接发生联系,其职责在于接受顾客的委托后的在交易所交易厅内代为买卖,并在买卖成交后向委托客户收取佣金。佣金经纪人是交易所的主要会员。  两美元经纪人  两美元经纪人不接受一般顾客的委托,而只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  债券经纪人  债券经纪人是以代客买卖债券为业务,以抽取佣金为其报酬的证券商,另外,债券经纪人亦可兼营自行买卖证券业务。  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为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法规全文

证券经纪人为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并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证券公司的名称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二)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三)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期间;(四)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五)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六)证券经纪人的基本行为规范;(七)证券经纪人的报酬计算与支付方式;(八)双方权利义务;(九)违约责任。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执业前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第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对其进行执业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执业注册登记事项包括证券经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和公司查询与投诉电话等。证券公司应当在为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后,按照协会的规定打印证券经纪人证书,并加盖公司公章,颁发给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制、编号。第九条 证券经纪人证书载明事项发生变动的,证券公司应当将该证书收回,向协会变更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并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办理新证书的打印和颁发事宜。证券公司终止与证券经纪人的委托关系的,应当收回其证券经纪人证书,并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注销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证券公司因故未能收回证券经纪人证书的,应当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证监会指定报纸和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告该证书作废。 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执业支持系统,向证券经纪人提供其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保证客户能够通过现场、电话或者互联网络的方式随时查询证券经纪人的姓名、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及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能够通过现场或者互联网络的方式查看证券经纪人的照片。证券公司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将证券经纪人所招揽和服务客户账户的交易情况及资产余额等信息,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供给客户。证券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指定人员定期通过面谈、电话、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对证券经纪人招揽和服务的客户进行回访,了解证券经纪人的执业情况,并作出完整记录。负责客户回访的人员不得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制度,采取技术手段,对证券经纪人所招揽和服务客户的账户进行有效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 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发生违反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自律规则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并及时向公司住所地和该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证券经纪人不再具备规定的执业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委托合同。证券经纪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监管机构或者行政管理部门;涉嫌刑事犯罪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档案,实现证券经纪人执业过程留痕。证券经纪人档案应当记载证券经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证券从业资格状态、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执业前及后续职业培训情况、执业活动情况、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权限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一)本年度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技术系统的运行和改进情况;(二)本年度证券经纪人数量的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证券经纪人的数量及在证券营业部的分布情况;(三)本年度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执行情况、证券经纪人报酬支付和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四)本年度证券经纪人执业前培训和后续职业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和接受培训的人数以及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五)本年度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客户投诉和纠纷及其处理情况,当前可能出现集中投诉的事项、形成原因及拟采取的化解措施。第二十四条 协会负责制定有关自律规则,组织或者办理证券经纪人的资格考试、注册登记、证书印制与后续职业培训,并可以对证券公司委托、管理证券经纪人的情况和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自律规则的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予以纪律处分。协会建立证券经纪人数据库,向社会公众提供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信息的查询服务。第二十五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的证券经纪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证券经纪人违法违规、客户大量投诉、出现重大纠纷、不稳定事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要求其提高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和有关证券营业部的分支机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金额,并依法采取限制其证券经纪人规模等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第二十六条 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证券经纪人的资格管理、委托合同管理、执业前和后续职业培训、证书管理、行为规范、报酬计算与支付方式以及本规定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等内容;证券经纪人制度启动实施方案,应当至少包括实施该制度的证券营业部的选择标准和确定程序、实施该制度的基本步骤等内容。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的员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数量应当与公司的管理能力相适应。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4月13日起施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4月13日起正式施行,证券经纪人取得证券经纪人证书方可执业,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查验证书载明相关信息。根据《暂行规定》及有关自律规则的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通过所服务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执业注册登记,并领取由所服务的证券公司颁发的证券经纪人证书,之后方可执业。证券经纪人要在执业过程中主动向客户出示证书。其执业活动不得超出证书载明的代理权限范围,不得有下列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证券经纪人的宣传、推介和服务时,主动查验证券经纪人证书,仔细阅读证书载明信息,了解证券经纪人身份、服务的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及禁止行为,发现证券经纪人涉嫌违规执业等问题的,应拒绝接受其宣传、推介和服务,并可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举报。对证券经纪人证书及其载明信息的真实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核实,也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向该证书载明的证券公司查询、核实。为配合《暂行规定》的实施,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发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等自律规则。与证券经纪人管理有关的监管和自律规则基本出齐,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核查认可、具备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依法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

2009年3月16日,证监会公布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自4月13日起施行。为了便于对《暂行规定》的理解和适用,针对《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特制定本解读。一、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的法律关系《暂行规定》对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明确界定:“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这一界定有三层含义,一是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人应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开展范围内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证券经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证券经纪人是自然人,不能是机构或团体;三是证券经纪人只能是证券公司的代理人而不能是员工或居间人,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只能采取证券经纪人的形式,不能采取居间人等其他形式。二、规定了证券经纪人的执业条件根据《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需要具备四个条件才能够执业,一是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且具备与一般证券从业人员相同的执业条件,即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条件;二是必须通过证券公司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三是取得由证券公司颁发的证券经纪人证书;第四要求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且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三、规定了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规范明确了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行为及禁止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上述规定对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证券经纪人作用仅是“介绍”和“传递”。之所以对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的范围进行如此严格的限定,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刚刚起步,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经纪人的整体素质还不高,暂不具备让经纪人代理更多业务活动的条件,否则容易产生大量纠纷,损害经纪人整体形象。同时,该条第一款第(六)项定,为证券经纪人从事其他活动设置了兜底条款,也为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已为此预留了空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上述规定大部分是一般证券从业人员都应禁止的职业规范,比较新的主要有两项:一是不得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二是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四、对委托合同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委托合同的签订、主要内容及终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一)委托合同签订前对证券经纪人资格的审查《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证券公司不得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二)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证券公司的名称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2、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3、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期间;4、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5、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6、证券经纪人的基本行为规范;7、证券经纪人的报酬计算与支付方式;8、双方权利义务;9、违约责任。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需要重点关注是,《暂行规定》要求在委托合同中对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作出约定。虽然《暂行规定》并未对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做出具体规定,但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其自身的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与经纪人约定执业地域范围。五、重点对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作了规定《暂行规定》规定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主要有:(一)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执业前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协会的规定,组织对证券经纪人的后续职业培训。(二)执业注册登记和经纪人证书管理1、执业注册登记《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对其进行执业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执业注册登记事项包括证券经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和公司查询与投诉电话等。2、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为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后,按照协会的规定打印证券经纪人证书,并加盖公司公章,颁发给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制、编号。《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证券经纪人证书载明事项发生变动的,证券公司应当将该证书收回,向协会变更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并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办理新证书的打印和颁发事宜。证券公司终止与证券经纪人的委托关系的,应当收回其证券经纪人证书,并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注销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证券公司因故未能收回证券经纪人证书的,应当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证监会指定报纸和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告该证书作废。(三)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持续做好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在营业时间内,有专门人员受理客户投诉、接待客户来访。证券公司的客户投诉渠道和纠纷处理流程,应当在公司网站和证券营业部的营业场所公示。证券经纪人被投诉情况以及证券公司对客户投诉、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防范和处理效果,作为衡量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其分类评价范围。(四)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档案,实现证券经纪人执业过程留痕。证券经纪人档案应当记载证券经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证券从业资格状态、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执业前及后续职业培训情况、执业活动情况、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权限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信息。(五)年度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向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证券经纪人管理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本年度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技术系统的运行和改进情况;2、本年度证券经纪人数量的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证券经纪人的数量及在证券营业部的分布情况;3、本年度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执行情况、证券经纪人报酬支付和合法权益保障情况;4、本年度证券经纪人执业前培训和后续职业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和接受培训的人数以及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5、本年度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客户投诉和纠纷及其处理情况,当前可能出现集中投诉的事项、形成原因及拟采取的化解措施。此外,《暂行规定》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纳入公司合规管理范围,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制度,将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的合规性纳入其绩效考核范围。证券公司应当将证券营业部对证券经纪人管理的有效性纳入其绩效考核范围。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执业支持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制度、客户回访制度,为经纪人执业提供方便,监督经纪人的执业行为。六、对经纪人制度的实施做出了安排《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将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证券经纪人制度启动实施方案报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经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现场核查,确认其相关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技术系统已经建立并能有效运行,证券经纪人制度启动实施方案合理可行,证券经纪业务已经满足合规要求后,证券公司方可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营业部在启动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前,应当将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证券经纪人制度启动实施方案报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接受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根据上述规定,证券公司如果开展经纪人制度,应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证券公司应将与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启动实施方案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经证监局现场核查认可后,证券公司方可委托经纪人展业;二是营业部也要将本公司与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启动实施方案报所在地证监局备案,并接受证监局监管。

证券经纪人能看到客户的持仓吗?

1.证券客户经理可以看到客户持仓情况。券商还是后台内部系统,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可以查到投资者的实时持仓情况,但一般有权限的员工不会查看,因为会留痕,而券商对这方面监管都比较严格,内部系统经纪人一般没有权限。2. 一般来说,虽然经纪人能看到投资者的持仓,但投资者不要担心,因为根据保密规定以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经纪人即使知道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也不能透露。并且经纪人服务的客户众多,也没有太多时间天天盯着投资者的股票账户看。拓展资料:1.证券公司规定:a、股民在证券公司的信息是裸体,证券公司是肯定知道客户的资金情况、持仓情况,以及客户的盈亏情况,但客户经理是未必都知道所有客户的情况。 首先要清楚一点,股民只要在证券公司开户投资资金进行操作买卖之后,证券公司都是非常清楚的,股民的信息是透明的,他们能知道股票账户、密码、资金、持有哪些股票、并非还能清楚账户的盈亏等。 b、 可以精准到,你这个证券账户有多少资金,买入哪只股票赚了多少钱,亏了多少钱,买入时间,卖出时间等,反正证券账户只要有一举一动的证券公司都是非常清楚的。2.证券工作人员规定:a、证券工作人员是可以看到投资者的持仓股票的,但是是有个延迟性,相当于您当天的任何操作,工作人员是看不到的,所以您不必担心,实际他们能看到您们的股票也是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主要就是投顾可以帮助您进行持仓分析的,这样子对于您的投资来说也是一个好事情,但是前提还是要您原因和投顾沟通才行,b、客户经理是可以看到自己客户的持仓情况的,但是会有延迟,意思就是说,客户经理只能大概了解,不能精准了解,这也提供了互相交流的机会,利于更好地服务。

证券经营机构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时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一、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经纪业务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止出现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客观说明公司业务资格、服务职责、范围等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一)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下简称客户资金)存管手续。客户的资金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现场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现场开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情况,在客户开户时,对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发现客户身份存疑的,应当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足以证实其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的,应当拒绝为客户开立账户。  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财务与收入状况、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证券公司应当事先明确告知客户所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风险特征,按照规定程序,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服务或产品风险特征及告知情况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证券公司认为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证券公司的提示和客户的选择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三)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证券公司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调查,根据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客户账户资料及相关交易情况说明。发现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疑点时,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确认、留存证据;基本确认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资产,并协助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开立资金账户时自行设置密码,提醒客户适时修改密码和增强密码强度,并在证券营业部经营场所、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及自助证券交易客户端提示客户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的保护。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及合同约定,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上查询或者与客户约定的其他方式,保证客户至少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查询其委托、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等信息。  (四)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回访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核实、客户账户变动确认、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违规代客户操作账户、是否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是否存在全权委托行为等情况。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与客户的纠纷。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保证投诉电话至少在营业时间内有人值守。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六)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证券公司应当为每个客户单独建立纸质或者电子档案,客户档案应当包括客户及代理人名称、地址、通讯联系方式、客户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客户资金存管协议、授权委托书、风险揭示书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客户档案和资料,为客户保密。  四、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  (一)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二)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涉及客户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的开立、信息修改、注销,建立及变更客户资金存管关系,客户证券账户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与客户权益直接相关的业务应当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复核应当留痕。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应当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应留痕。  (三)证券公司应当以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方式,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四)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保存。  五、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  (一)证券营业部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  (三)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四)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五)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六)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七)本条(四)至(六)款所述年度考核、稽核、审计的内容包括证券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有无违规融资及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违规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有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有无重大突发事件、有无未了结客户纠纷等,以及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等。  六、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建立、管理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账户管理、客户资金存管、代理交易、代理清算交收、证券托管、交易风险监控等信息系统,各项业务数据应当集中存放。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分配和授予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权限及参数;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营业部授予虚增虚减客户资金、证券及账户,客户间资金及证券转移,修改清算数据的系统权限;证券营业部新建信息系统,应当由证券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七、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证券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中,应当包括证券经纪业务合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内部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  八、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暂停核准新业务、限制业务活动等监管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怎么报税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报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文件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三、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四、证券公司是证券经纪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报告工作。

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身份的证券公司,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为对。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据此,在我国,证券经纪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保险营销员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处理?

1.税制改革前的处理(1)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被财税〔2018〕164号文件废止)的精神,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下同)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保险企业营销员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保险企业是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按月代扣税款并于次月15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由于保险公司计算机管理手段比较先进,财务核算较为规范,各地对保险业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一律不得采用核定征税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必须实行查账征收。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被财税〔2018〕164号文件废止)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自200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为4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2)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处理。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2号)等规定,证券经纪人不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从证券公司取得佣金收入的证券经纪人与从事其他劳务活动而取得收入的纳税人相比有所不同,表现在:一是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委托,不得兼做他职,其主要收入是佣金收入,且大多数证券经纪人月收入处于较低水平;二是证券经纪人收入水平与市场交易量、客户交易偏好等因素直接相关,证券经纪人收入在不同年份之间、不同月份之间有较大波动;三是证券经纪人与保险营销员一样,在展业过程中,为招揽客户及维护客户需要自行额外负担展业成本,但保险营销员的展业成本可在税前扣除,造成其实际承担的税负高于保险营销员。因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被财税〔2018〕164号文件废止)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及附加,再减去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税制改革后的处理(1)税制改革后保险营销员与证券经纪人佣金的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三条的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部分构成。考虑到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在开展业务时,承担一定的展业成本,对其佣金收入全额计税,不尽合理。税制改革前,为支持保险、证券行业健康发展,适当减轻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税负,经商原保监会、证监会同意,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40%视为展业成本不予征税。税制改革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应当依法纳入综合所得,新增加每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发生一定变化,为此,调整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计税方法,保持税收政策连续稳定。(2)预扣预缴。日常预扣预缴时,综合考虑新旧税制衔接,为最大程度减轻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税收负担,依照税法规定,对其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具体计算时,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主要考虑是,一方面,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多为自己缴付“三险一金”,支付佣金单位较难掌握这些情况并为其办理扣除;同时,部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还有任职受雇单位,由支付佣金单位办理可能出现重复扣除。(3)汇算清缴。年终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再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中,展业成本按照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减除20%费用后余额的25%计算。3.代理人应纳税费的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所称的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委托保险企业代征。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例3-43张三是甲人寿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主管税务机关已委托该公司代征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税费。已知,张三兄弟两人,父母健在,都已61岁;有一个女儿,正在读小学三年级,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三扣除;每月自行缴社会保险费1500元。2018年12月,取得代理佣金含增值税收入41200元;2019年张三没有工资薪金、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从该保险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如表3-32所示。表3-32 2019年佣金收入情况 单位:元要求:请计算应纳的相关税费。【解析】1.2018年12月佣金收入的税务处理。(1)应代征张三的增值税:41200/(1+3%)×3%=1200(元);(2)应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7%=84(元);(3)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的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由于张三当月佣金的不含增值税收入为40000元,因而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应代扣代缴张三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0-84)×(1-40%)×(1-20%)×20%=3831.94(元)。2.2019年佣金收入的税务处理(1)预扣预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三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如表3-33所示。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表3-33 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的预扣预缴(2)年终汇算清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三条的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全年佣金收入:31万元;减除20%费用:31×20%=6.2(万元);收入额:31-6.2=24.8(万元);展业成本:24.8×25%=6.2(万元)附加税费:12×3%×(7%+3%+2%)=0.0432(万元)基本费用扣除:6万元,专项扣除:1.8万元,专项附加扣除:0.2×12=2.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1-6.2-6.2-0.0432-6-1.8-2.4=8.3568(万元)应纳税额:8.3568×10%-0.252=0.58368(万元)应退个税:10036.8-5836.8=4200(元)。佣金收入的税务处理用图示说明如下。(见图3-13)图3-13

与证券经纪人打交道应注意什么_?

  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您如何保障自身的利益?   创业板的设立,不单会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也将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分享创业企业的成长收益。然而,创业板同时又是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与投资能力均有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证券经纪人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证券经纪人是帮助投资者了解、掌握证券投资方法与获得投资信息的重要力量,并且有义务对客户的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引导客户进行与自身状况相适应的投资。4月13日我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生效,为配合其实施,证券业协会也相继公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等三项自律规则。这些规则的颁布不仅标志着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也为加强创业板的投资者服务提供了契机。投资者通过了解这些规则,可以学会如何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同时也有助于对创业板进行全面了解和理性投资。   证券经纪人是做什么的   各国证券市场上一般都活跃着证券经纪人的身影,然而业务职能却不尽相同。证券经纪人的最基本职能是为证券公司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投资信息。但有些国家的证券经纪人还可根据客户的指令买卖股票,或者为客户提供具体的投资建议,甚至直接为客户管理账户,美国就是如此。   而在我国,证券经纪人的身份非常明确,是指受证券公司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除了帮助证券公司招揽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之外,还可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知识、规则与业务流程,并传递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不仅如此,证券经纪人还应当&ldquo;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从事证券投资活动&rdquo;,这点在创业板行将推出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要窄的多。依照我国《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严禁从事以下行为:(1)代替客户管理账户。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进行证券买卖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4)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5)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其他便利;(6)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交易设施;等等。   简言之,在我国,证券经纪人不得介入客户具体的证券交易,更不得超越证券公司的授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投资服务。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证券经纪人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专业经纪人群体尚有待建立,许多投资者也缺乏完备的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为减少投资者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有必要在现阶段对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怎样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   尽管证券经纪人目前的执业范围有限,却是许多投资者在投资股市时不可缺少的&ldquo;伙伴&rdquo;。投资者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了解证券经纪人的背景。证券经纪人和医生一样,都是一种执业资格,必须要通过法定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获得。而目前虽然许多证券公司营销人员都有着诸如&ldquo;高级客户经理&rdquo;、&ldquo;投资经理&rdquo;等各式头衔,但并不代表其必定具有证券经纪人资格,也难以衡量和保证其服务质量。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经纪人服务之前最好主动查询其是否具有执业资格&mdash;&mdash;不仅可要求对方出具执业证书,还有权向证券公司查证,或直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验证。而随着新规则的实施,监管部门与证券公司还将逐步建立证券经纪人诚信档案,投资者通过查询这些记录,将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第二,要掌握投资的自主权,谨记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目前,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流动性非常大,许多证券公司都将证券经纪人的收入与客户的交易量挂钩,按比例获取佣金。这种佣金制虽然激励效果很强,但也可能造成经纪人为多赚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投资或频繁交易,最终往往导致投资者亏损。由于以上做法已经被现行的规则禁止,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证券公司有意放纵或存在疏忽,否则投资者在利益受损后将很难向证券公司求偿,仅靠证券经纪人自身的赔偿则很可能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证券经纪人传递的投资信息时应学会判断和分析,综合权衡自己的风险承受水平与投资技能,不要盲目相信所谓&ldquo;投资高手&rdquo;的建议或小道传来的&ldquo;内部消息&rdquo;;同时要警惕那种&ldquo;投资保本、收益共享&rdquo;的承诺,切勿将账户全权委托给证券经纪人去打理;更不能参与非法的证券投资活动,否则亏损一旦出现,很难得到赔偿。

证券公司终止与证券经纪人委托关系的,应当(  )。

【答案】:A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证券公司终止与证券经纪人的委托关系的,应当收回其证券经纪人证书,并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注销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是指什么

  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佣金经纪人  佣金经纪人与投资公众直接发生联系,其职责在于接受顾客的委托后的在交易所交易厅内代为买卖,并在买卖成交后向委托客户收取佣金。佣金经纪人是交易所的主要会员。  两美元经纪人  两美元经纪人不接受一般顾客的委托,而只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  债券经纪人  债券经纪人是以代客买卖债券为业务,以抽取佣金为其报酬的证券商,另外,债券经纪人亦可兼营自行买卖证券业务。  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为证券经纪人。

违反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怎样处罚?

现公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自2009年4月13日起施行。 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发生违反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自律规则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并及时向公司住所地和该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证券经纪人不再具备规定的执业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委托合同。 证券经纪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监管机构或者行政管理部门;涉嫌刑事犯罪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

为什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证券经纪人禁止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

  因为客户 账户的开立,注销都需要用到一些重要的证件 如银行卡、身份证,还有相关的密码,所以需要客户亲自去办理,如果证券经纪人去办理的话不仅会泄露客户隐私,各种办理行为也不能代表客户真实意思。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2009年4月13日起施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将于4月13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自即日起证券经纪人要取得证券经纪人证书方可执业。证监会提醒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查验证书载明相关信息。   根据暂行规定及有关自律规则的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通过所服务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执业注册登记,并领取由所服务的证券公司颁发的证券经纪人证书,之后方可执业。证券经纪人要在执业过程中主动向客户出示证书。   规定要求,证券经纪人的执业活动不得超出证书载明的代理权限范围,不得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以及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   根据规定,证券经纪人不能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也不允许以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此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也被列入证券经纪人的禁止行为。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证券经纪人的宣传、推介和服务时,主动查验证券经纪人证书,仔细阅读证书载明信息,了解证券经纪人身份、服务的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及禁止行为,发现证券经纪人涉嫌违规执业等问题的,应拒绝接受其宣传、推介和服务,并可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举报。   对证券经纪人证书及其载明信息的真实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核实,也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向该证书载明的证券公司查询、核实。

证券经纪人管理新规出台: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委托

证券经纪人管理新规出台 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委托,须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证监会16日公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证券经纪人法律地位、资格条件、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问题。该规定于4月13日起施行。   证监会去年9月曾就该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相较征求意见稿,暂行规定对证券经纪人的概念进行了更清晰界定:“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并规定,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的,应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证券经纪人形式进行。这意味着以居间人等形式进行客户招揽和服务将被禁止。   暂行规定还细化了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规范,要求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同时要求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的委托合同需载明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和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其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暂行规定还对证券经纪人可从事和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   暂行规定提高了证券经纪人执业的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应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并对证券经纪人执业前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具备上述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还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获得证券经纪人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   暂行规定还强化了对证券经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要求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把证券经纪人的报酬和支付方式明确在合同内。   此外,暂行规定增加了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将证券经纪人被投诉情况以及证券公司对客户投诉、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防范和处理效果,作为衡量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其分类评价范围。   证券公司的员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将参照该规定执行。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证券经纪人从业经验能不能申请投资顾问?

  可以申请,程序如下:  (一)对于首次申请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资格管理员应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系统编码和密码(申请人的初始密码有特定规律,第一、三、五位为字母,第二、四、六位为数字。例如: b5m0l2 ,第四位的“ 0 ”是数字零,第五位是小写字母“ l ”)。  (二)申请人在系统的主页上输入系统编码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填写执业注册申请表。申请人要根据自己从事证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具体类别选择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申请人通过系统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执业注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执业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具有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证券服务业务经历的工作证明;  5、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6、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上述书面材料,以备证券业协会检查。  (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条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通过系统提交证券业协会。  (四)证券业协会收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后,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有关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证券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证券业协会通过系统通知其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五)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编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类型等信息将在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

西南证券经纪人怎么样 还有经纪人这个职业怎么样?

不错的工作.西南证券的团队实力满强的.氛围也不错.我就在那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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