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转后股价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高送转股价
一般情况下,股票高送转除权后由于公司股本增加,企业实际价值有所减少,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也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降的情况。故股票高送转的除权后的价格=(除权前一日收盘价+配股价X配股价-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相关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应答时间:2021-09-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新债转股溢价率为负说明什么
新债溢价率为负数,那就说明转债价格低于转股价值,我们就可以通过“买入正股+卖出可转债”的方式来套利。溢价率高低,主要受对正股价格的未来预期、转债市场的流动性等因素影响,较低或较高的溢价率都存在缺陷。较低的溢价率可能反映了正股潜力有限,而太高的溢价率可能透支了未来涨幅,因此溢价率适中即可,一般新债溢价率为负数也是正常情况。【拓展资料】一、可转债转股溢价率是什么意思?可转债转股溢价率是根据可债债转股价格和转股价值计算出来,即可转债溢价率=转债价格/转股价值 -1,可以用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比如,可转债面值为100,可转债的转股价为10元,对应的正股价是20元,那么转股价值=100/10×20=200元,溢价率=100/200-1=-50%。对于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来说,可转债溢价率为正比较合适,即可转债溢价率大于0比较合适,这意味着转债价格较转股价值要高,此时投资者持有债券更为划算;对于将要把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投资者来说,可转债溢价率为负比较合适,即可转债溢价率小于0比较合适,这意味着转债价格较转股价值要低,此时换成股票会更划算。二、转股溢价率高好还是低好?转股溢价率理论上来说是低一点比较好,在股市中,转债标的股票会随着市场上涨,转债价格也会随之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纯债券的价值对于转债的影响并不大,并且纯债券的溢价率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没有什么参考作用的,所以此时应该主要关注转债的保险费率问题。在日常交易中,人们通常用转股溢价率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转股溢价率越低,则可转债的股性就越强。在牛市中,转债的正股跟随大盘节节走高,转债价也相应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纯债价值对转债的影响甚微,纯债溢价率在实际操作中的参考作用不大,此时应关注的是转债溢价率。
转股溢价率高好还是低好?
低点好。溢价率指的就是当前价格与实际价格的比值,可转债的溢价率包括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两类,纯债溢价率使用较少,通常人们所说的是转股溢价率。转股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转股溢价率=转债价格/转股价值 -1。而转股价值的计算公式为:转股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正股价。
转股溢价率是什么意思?
在日常交易中,人们通常用转股溢价率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转股溢价率越低,则可转债的股性就越强。在牛市中,转债的正股跟随大盘节节走高,转债价也相应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纯债价值对转债的影响甚微,纯债溢价率在实际操作中的参考作用不大,此时应关注的是转债溢价率。转债溢价率指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纯债价值的程度,提示债性的强弱。计算时是以转债价减去纯债价值,除以纯债价值,再乘以100%即得。另指标是转股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转股价值的程度。溢价较高时,说明投资者普遍对后市看好。若行情调整或转债有变(如触发赎回条款)时,人们对转债后市预期也会发生变化。这无疑使转债持有人在短时间内蒙受巨大损失。如果情况变化,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避开放大了的风险,去争取较大的收益。溢价较高时,说明投资者普遍对后市看好。若行情调整或转债有变(如触发赎回条款)时,人们对转债后市预期也会发生变化。这样,若某转债溢价率高企,有可能要承受双重压力,一是因正股调整带来的压力,二是预期改变使溢价率降低造成的压力。有时双重压力的叠加,甚至会造成转债单日跌幅远大于正股跌幅的现象。例如锡业转债(125960),6月1日正股上涨0.30%,转债却跌去5.96%;6月4日正股跌9.50%,转债跌去10.37%。又如天药转债6月4日正股跌9.98%,转债却跌去14.17%。上电转债6月1日正股跌10%,转债跌11.74%。更有甚者,西钢转债6月4日正股跌10.03%,而转债的跌幅竟达30.04%。这无疑使转债持有人在短时间内蒙受巨大损失。所以不要固定地认为投资转债的风险一定比投资股票的风险低,那得看什么条件底下。如果情况变化,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避开放大了的风险,去争取较大的收益。
转股溢价率的正负值代表什么意思?
可转债溢价率指的是可转债的价格相对于转股之后价值的溢价水平,转股溢价率可以判断出可转债是被高估了还是被低估了,一般来说可转债溢价率不能太高,溢价率太高说明可转债股性较差。可转债溢价率为负说明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更划算,可转债溢价率为正说明持有可转债更划算,可转债溢价率可以判断出可转债是否被高估或者被低估。如您有证券业务需求,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股票期货-证券服务了解。温馨提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充分了解 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 愿承担相关风险。应答时间:2022-01-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转股溢价率18%什么意思
股票溢价率18%。是指比正常价格要高出18%。股票溢价是一个股市术语,是指股票的发行价格高于股票的面值,也称为股票溢价发行。股票的发行溢价代表了市场对该股票的预期,是公司发展向上的一个代表指标。股票的票面价值代表了每一份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在确定股东权益时有一定的意义,同时也是股票的价值的一方面。 股票的发行溢价代表了市场对该股票的预期,是公司发展向上的一个代表指标。
转股溢价率是正好好还是越低越好?
理论上来说,转股溢价低点好。一般来说,可转债的溢价率有两个指标:转股溢价率和纯债溢价率。纯债溢价率使用较少,通常人们所说的是转股溢价率。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就是衡量转债当前交易价格相比于它的转股价值的溢价程度。溢价率越高,它跟随正股上涨的关联程度就低,也就是进攻性比较弱,转债价格越难上涨; 而溢价率越低,跟随正股上涨的关联程度就高,也就是进攻性越强,转债价格越易上涨。转股溢价率 = 当前转债的市场价格/转换平价 - 1(转换平价=100(转债面值)*正股价格/转股价格)转换平价就是一张可转债按当前的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值多少钱,转债的市场价格就是你买一张面值100元的转债需要花多少钱。当转债的市场价格低于转换平价,也即转股溢价率为负,市场上的套利者马上就会买入转债然后立刻转股把股票卖掉获得利润,大家都去抢这部分利润,转债市场价格就会抬升到等于甚至高于转换平价的水平。转股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转股溢价率=转债价格/转股价值 -1。而转股价值的计算公式为:转股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正股价。例如可转债面值为100,可转债的转股价为20元,对应的正股价是22元,那么转股价值=100/20*22=110元,溢价率=100/110-1=-9.09%。简单来说,溢价率就是你多花的比例。溢价率不能太高,转股溢价率越高,股性越差,可转债的上涨就越难,正股上涨后,可转债不一定上涨。反之,转股价越低,正股的上涨更容易带动可转债的上涨。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转股溢价率为负时,就一定有投资价值。
转股溢价率怎么算
转股溢价率计算公式为转股溢价率=(转债价格-转换价值)/转换价值×100%。即某转债价格为121.96元一张,若它的正股当前价格为12.38元,可转债发行的价格为14.32元,最新的转股价为10.08元,那么这就意味着它的转换价值为122.817元,即转股溢价率为0.697%。【拓展资料】在日常交易中,人们通常用转股溢价率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转股溢价率越低,则可转债的股性就越强。在牛市中,转债的正股跟随大盘节节走高,转债价也相应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纯债价值对转债的影响甚微,纯债溢价率在实际操作中的参考作用不大,此时应关注的是转债溢价率。转债溢价率指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纯债价值的程度,提示债性的强弱。计算时是以转债价减去纯债价值,除以纯债价值,再乘以100%即得。各只转债现价都在130元以上,价格最高为海化转债(125822),曾达到389元一线,其纯债溢价率高达289%。价格最低为澄星转债(110078),以137.09元计算,纯债溢价率37.09%,不低。转债整体溢价如此之高,说明所有转债的债性都很弱。从这一点看,买入转债所含风险,几乎等同于买入正股的风险,转债特有的债性保护功能已不复存在。另指标是转股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转股价值的程度。计算是以转债价减转股价值,再除以转股价值,然后乘100%。转股价值这样计得:以面值除以转股价得每张转债转股数,再乘正股价即得。以6月8日股价计算,如金鹰转债(110232)转股价6.28元,每张转债转股数为100/6.28=15.92股,再乘正股价10.62元,得转股价值为169.07元。转债价179.49元,故转股溢价率为(179.49-169.07)/169.07×100%=6.16%。转股溢价率最高的是澄星转债,为75.59%。转股溢价率最低的是上电转债,为-1.21%,实际是折价交易。溢价较高时,说明投资者普遍对后市看好。若行情调整或转债有变(如触发赎回条款)时,人们对转债后市预期也会发生变化。这样,若某转债溢价率高企,有可能要承受双重压力,一是因正股股价过低的压力,二是预溢价率过高的压力。有时双重压力的叠加,甚至会造成转债单日跌幅远大于正股跌幅的现象。例如锡业转债(125960),6月1日正股上涨0.30%,转债却跌去5.96%;6月4日正股跌9.50%,转债跌去10.37%。又如天药转债6月4日正股跌9.98%,转债却跌去14.17%。上电转债6月1日正股跌10%,转债跌11.74%。更有甚者,西钢转债6月4日正股跌10.03%,而转债的跌幅竟达30.04%。这无疑使转债持有人在短时间内蒙受巨大损失。所以不要固定地认为投资转债的风险一定比投资股票的风险低,那得看什么条件底下。如果情况变化,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避开放大了的风险,去争取较大的收益。参考溢价率来估计风险,避免了当事后诸葛亮,而指导了实际操作。转股溢价为负时应引起注意,负溢价率告诉我们,无险套利机会也许很快出现。溢价率只是一种辅助指标,还应用其他方法综合判断。
优先股转股指什么
优先股转股就是优先股的转让。优先股转让,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优先股转让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优先股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的优先股可以采取以下申报方式:1、定价申报。2、成交确认申报。全国股转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优先股转股指什么
优先股转股就是优先股的转让。优先股转让,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优先股转让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优先股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的优先股可以采取以下申报方式: 1、定价申报。2、成交确认申报。 全国股转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工商银行转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债转股的定义是指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其对企业的不良债权转变为股权,把原来的还本付息变成按股分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就成为企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待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实现原债权。 国际上,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难免遇到银企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为了收回贷款、保全银行信用,债转股这种做法被广泛应用于银行重组不良资产的实践中。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企业经营以及和跨国企业竞争的要求显得日益迫切。 我国学术界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对债转股进行探讨。1994年初,人民银行、经贸委、体改委、计委、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共同成立了《国有企业与银行债务重组》课题组,对我国国有企业不良债务和银行不良债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债权转股权的基本思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决策层对银行不良资产的高度重视。1998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把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提出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解决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问题。
转债购买价格及转股后交易时间
你的理解是对的债券现在采用的净价交易,全价交收交易委托的时候根据交易价格来操作,但是在交收的时候,买家是需要支付期间利息给卖家的,这个叫全价交收转股成功后,可以次日卖出
南山转债如何在网上转股
输入转股代码,卖出,价格不用填自动是100元。填入数量就行了。 至于转股是否划算可到网站搜索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指南。若还有问题,可以留言。
上市公司送转股规则是什么
送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送股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的一种方式,因此送股要纳税。而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上市公司送转股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每股公积金要多,这是一个衡量上市公司送转潜力的重要指标。按照一般的经验每股公积金最好大于2元。二、每股未分配利润要多,每股未分配利润最好大于2元。三、净资产收益率要高,只有净资产收益率高的上市公司才是高成长的。四、股本要小,总股本在2亿以下比较理想,股本越少上市公司越有通过送转扩大股本的欲望。五、股价要高,上市公司不太希望看到自己的股票价格太高,因为高价股参与的人少,参与的人少股性就不太活,所以,他们总想通过高送转降低自己的股价。而低价股本来股价就很低了,这就没有送转的必要性了,再送转股价就太低了,比如10元的股票,10送10以后,就变成5元了。所以,股价最好大于20元。六、有增发的股票,刚刚增发后的股票,再次进行高送转的概率比较大。
债权人为什么会同意长航凤凰的债转股
1、诉前财产保全的并没有优先受偿权, 因此,其他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强制执行。2、优先受偿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能享有,法律没有规定财产保全的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并不因此获得优先受偿权,其他债权人仍能要求强制执行。当然,其他债权人必须持有有效法律文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即使有人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其他债权人有权申请参与分配,这进一步证明,即使是有人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但不能因此阻挡其他债权人的申请执行权,其他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债的转股溢价率高好还是低好
理论上来说,转股溢价低点好。一般来说,可转债的溢价率有两个指标:转股溢价率和纯债溢价率。纯债溢价率使用较少,通常人们所说的是转股溢价率。【拓展资料】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就是衡量转债当前交易价格相比于它的转股价值的溢价程度。溢价率越高,它跟随正股上涨的关联程度就低,也就是进攻性比较弱,转债价格越难上涨; 而溢价率越低,跟随正股上涨的关联程度就高,也就是进攻性越强,转债价格越易上涨。转股溢价率 = 当前转债的市场价格/转换平价 - 1(转换平价=100(转债面值)*正股价格/转股价格)转换平价就是一张可转债按当前的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值多少钱,转债的市场价格就是你买一张面值100元的转债需要花多少钱。当转债的市场价格低于转换平价,也即转股溢价率为负,市场上的套利者马上就会买入转债然后立刻转股把股票卖掉获得利润,大家都去抢这部分利润,转债市场价格就会抬升到等于甚至高于转换平价的水平。转股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转股溢价率=转债价格/转股价值 -1。而转股价值的计算公式为:转股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正股价。例如可转债面值为100,可转债的转股价为20元,对应的正股价是22元,那么转股价值=100/20*22=110元,溢价率=100/110-1=-9.09%。简单来说,溢价率就是你多花的比例。溢价率不能太高,转股溢价率越高,股性越差,可转债的上涨就越难,正股上涨后,可转债不一定上涨。反之,转股价越低,正股的上涨更容易带动可转债的上涨。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转股溢价率为负时,就一定有投资价值。
2011高送转股票有哪些
我通过自己的选股模式选出的就是图中的这些
高送转股票有哪些
你好:1、所谓 “高送转股票” ,其实只是一个可能,一般会在公布年报是公布,之前并不能确定2、能够进行高送转的股票,主要是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公积金多,二是未分配利润多,三是股本小3、一般来说,公积金每股3.00元以上,未分配利润每股2.00元以上的股票,都有可能进行高送转,但总股本小的,一般在2亿以内(或左右)、甚至不足1亿股的更有可能进行高送转4、近期有一批股票公布了预分配,高送转的不少5、下面,给你一张表看看,作为参考祝:好!
送股和转股有什么不同
送股与转股的区别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送股俗称"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因此,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1)送股、转增股本的会计实质。从会计角度来说,送股实质上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实际上盈余公积的一部分也可送股。而转增股本则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股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同属股东权益类账户,都是公司的净资产,这些都属于投资者所有,也就是说,经过送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没有改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可见,送股、转增股本行为本身只是会计上的转帐而已,当然上市公司不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而使公司当年或以后获利,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增加。从另一角度看,送股、转增股本虽然使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但这种股票数量的增加于投资者权益无丝毫影响。这是因为股票数量是同比例增加的,每个投资者所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是不变的。既然送股、转增股本只是使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而没有改变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那么很显然的一个结果就是每股所拥有的权益同比例地下降了,并且,如果公司下年度的经营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变化不大的话,则下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亦将同比例下降。 (2)送股、转送股本的负面效应。稳健、成熟的上市公司制定其分配政策是以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后期经营业绩的预测为根据的,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上市公司进入市场也还不久,因而部分上市公司制定分配预案的做法还不很规范。由于这些公司在发行新股时都得了较高的股票溢价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这部分溢价收入被记入资本公积,因而尽管这些公司当年可借分配的利润可能不多,但都有较高的资本公积,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这些公司常用的做法。虽然转增股本能够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东的欢心,但由于转增股本与送股一样,都有摊薄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的效应,势必会影响下年度的利润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标。 总之,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要辩证地看待送股和转送股本。一般来说,在新兴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比较喜欢用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分配,以迎合投资者;而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较多采用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股东收益的稳定性。
可转债的转股价和转股价值区别是什么?
可转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很多投资者开始买入了,但是可转债必须转股后才能和普通股票一样。因此,一些投资者想知道可转债的正股价和转股价区别,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正股价和转股价区别吧。 转股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 正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与股票的价值是相对的概念。股票价格的真实含义是企业资产的价值。股价=票面价值x股息率/银行利率 。 可转债投资必须看合同,也就是募集说明书,因为那里面是转债的游戏规则,如果你连游戏规则都没搞清楚就参与这个游戏,后果不需要我来说了。而这个游戏规则里面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关于转股价的制定和调整。由于这个规则的存在让转债投资充满了魅力。 我们作为价值投资者买股票都希望买到便宜的价格,很好的资产我们恨不得希望用破净资产的价格买到,越低越好。但投资转债却不是这样,我们都希望转股价的pb越高越好。为啥呢?因为未来有调整的空间。转债规则规定了转股价的制定不能低于公司净资产,所以转债的转股价的最初制定都是高于净资产的,而转股价一旦定下来不可上调,只有下调的可能。这个规则我认为是转债投资里面特别有魅力的地方。 我们都知道转债的面值都是100元。当股票价格和转股价一样的时候,那么转债价格一定在面值之上,因为转债本身有利息虽然少的可怜,但蚊子也是肉啊,即使没有利息,面值也应该是100块,假如低于面值就马上会有套利资金发现填补这个空间。所以当股票价格和转股价很接近的时候就是一个转债很敏感的时期,也是很微妙的时期。在这个时刻我认为考察投资者对于正股基本面的判断就显得格外重要,正股的估值水平如何,在同行业板块的估值情况,未来业绩的走向,市场的喜好等都成为判断的因素。 所有这些考察的目的其实就是判断未来股价上涨和下跌的概率。这听起来是不是很投机?其实不然,我们即使买股票也是考虑最多的是否低估有安全边际,为啥,因为作为价值投资我们都相信低估的一定会涨起来会价值回归的。只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而已。但其中重要的逻辑是低估的未来上涨的空间大,概率高。而低估的股票即使短期下跌了,其程度也应该比高估的下跌空间小。 这就是我在选择转债投资时候反复考察的一个关键点,就如上篇我说到的中行转,股价是3块多,转股价3.44,两者之间很接近。中行的估值水平只有1pb多点,6pe,非常低估的财务指标了,下跌空间应该说有限,而上涨空间巨大,我们也都看到了最近市场突然间对银行金融投资偏爱有加,这是很容易察觉的。基于这样的思考我把最大仓位给了市场并不看好的中行转(市场不看好的原因是:规模太大-400亿,转股价下调空间小3.44相当于将近1.2pb)但不少人忽视了银行的转股意愿真实强烈,估值极度低估,尤其是低估的估值会让市场资金在偏爱金融投资的氛围下不断填补价值洼地。 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中行居然在如此一个时点公告计划下调转股价,大股东要求转股的迫切性我没有料到,惊喜来的太突然,这让中行转的价值实现一下子提速了。但是我想说即使没有这个公告,我一样认为未来中行转的春天会很快到来,因为随着年报发布分红的实施转股价同样会跟随下调。而公司主动下调转股价仅仅是让我的资金效率更高了,节约了我的时间成本。 中行转的投资我是幸运的,但我思考的角度就是股价和转股价的关系,股价的估值情况,中行在银行板块的估值水平,公司的转股意愿,未来年报后的走向。这次中行转主动调整转股价如果成功,我认为中行触发转股强制赎回会发生在今年内,我想这应该是大概率事件。拭目以待
中行配债的转股实际价值
当然,可转债最大的特点还是其可以转换成股票;那么参与申购中行可转债,并且打算未来换股的投资者能否也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呢?答案是肯定的!中国银行此次最初转股价格为4.02元/股,由于公司要按照每股0.14元人民币(税前)分配现金股息,因此,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6月3日后相应调整为3.88元/股。截至昨日收盘,中国银行股价收于4.10元,高出其初始转股价格1.99%.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银行此次转债发行时间正好是市场比较低迷的时候,由此带来的好处是转股价都比较低,这对今后转债上市的走势不仅有很大好处,也同样有利于今后转债能够顺利转股。特别是6个月后的转股,一旦市场转暖,中国银行股价必然上涨,那么,选择转股卖出,将获取更大的收益。记者注意到,中国银行2006年7月上市至今,加权均价4.81元,若未来5年半时间以该股4.81元来测算,同样高出转股价格23.96%.
中信证券如何操作中行转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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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里为什么会有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两个?别忘看问题补充哦。
分红,送股后,价格会重新计算。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I=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I=(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I=(Po+Ak)/(1+n+k); 派息:PI=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I=(Po-D+Ak)/(1+n+k)。 其中:Po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I为调整后转股价。
中行可转债什么时候可以转股、什么时候可以卖
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 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真正的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除此以外,转增股份实现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
转股连续停牌是什么意思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情况称为停牌。连续停牌即当前停牌股票会进行暂时的、持续性的停牌。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锦浪转债转股哪个好
转债比较好。直接卖出转债比转股有利。否则大量投资者就会先买入转债,然后马上转股,第二天抛出进行无风险套利操作。但对于持有数量大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也可能会在转股稍微亏损的情况下选择转股,因为转债一般交易不活跃,直接抛转债会大幅压低转债价格。
锦浪转债如何转股
锦浪转债转股方法如下: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锦浪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持有10000股债转股的股票可以配多少股
各家配债标准不同,各交易软件中按F10,查看相关公告。例如:10000股,就是配售17000/1000=17手。即170张面值100元的债券。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实际上就是将你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你对企业的股权,或者可以理解为你将对企业的债权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对企业来说,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债务。
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而总的来说,债转股是利空的。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操作对于公司来说就是通过定向增发来解决债务问题,银行本来就面临坏账风险,定增解除了坏账风险,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来说,以后的分红会变少。进行债转股操作之后,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值。总的来说,债转股是利空的。债转股操作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是好还是不好,主要是从利空利多辩证的角度来看就行。债转股的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借款贷:股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3、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
什么是债转股,其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意义:当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扩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必要性:1、集中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国家重点企业;2、支持近十余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减轻债务包袱,促使其尽早达产达效,产业升级;3、围绕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促使亏损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之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4、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
债转股如何操作
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可见第一条)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6、实现股权退出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扩展资料:债转股条件:1、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b、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c、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2、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a、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b、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c、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d、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3、债转股的具体形式: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转股
债转股的步骤有哪些?
债转股因方式不同而程序各异,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达成债转股意向;获取政府部门批准;资产、债务评估。对债务的确定,美国RTC在处理储蓄与贷款协会不良债权问题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不良资产以市值转让,这种做法在操作上会很复杂和费时,但 能正确反映债权的真实价值;一种是将银行债权以面值转让,这种做法的好处 在于可以不必对企业债务进行准确的评估,可以尽快把不良资产从银行剥离出来,且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会受到影响,但这样的期票需要有政府担保。资产的价值确定也有两种方式:账面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在债转股时确定企业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准,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具体价值标准的选择。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当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扩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
公司债转股的步骤和方法
法律主观:债转股是指由国家组建的金融资产公司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公司与企业的股权的一种行为。而在我国,公司法是约束和规范有关企业各类事务的法律规范。一、公司法关于债转股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二、债转股的资本活性: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促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场化债转股到底应该怎么玩 模式和退出方式是重点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什么叫债转股
债转股释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不良信贷资产,即国有企业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并非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性质:证券股市。 意义: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认下企业烂账,而是通过淘汰旧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实现全社会空间资源优化配置。
债转股后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上市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会在可转债发行日后的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之间,进行转股操作,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因此,转债变成股票当天不可以交易。同时,在进行转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转股后的股票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格)×正股价格,当转股价高于现价(正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亏损;当转股价低于现价(正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赚取一定的差价。可转债申请转股的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当投资者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拓展资料: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2、有违公司法关于公司内部治理权的规定公司法第4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学者普遍认为,这是有关公司权力分配的普通规则,“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的”,就是说,“拥有股权即拥有相应的公司治理权,大股权大治理,小股权小治理”,这是公司法的一般理念。
一张图看懂债转股是啥意思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一般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债转股的实施一般起到两个作用:一是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二是帮助企业去杠杆,减轻经营压力。从去年的股市股灾,到供给侧改侧改革,无疑都是都是围绕着“去杠杆”进行。对应债转股的功效,此次两则《意见》的等于正式出台明确了我国此次“去杠杆”的路线图。而从整体精神来看,此次“去杠杆”不同于以往的“债转股”,本次的“债转股”将以市场化选择为核心,以不兜底、不强制、不免责为原则。让市场根据自身需求参与并开展“去杠杆”工作。政府充当组织协调角色,不去当兜底的冤大头。市场化的选择使得那些优质的企业得以减少债务压力的同时,也降低商业银行的坏账率。
公司债转股的步骤和方法
一、正面回答债转股的步骤: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的债转股;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6、实现股权退出。债转股实际操作的两种方法是债务人增资扩股,债务人转让在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二、分析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三、债转股流程对企业有什么影响?1、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强资本实力,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原有股东权益被摊薄;2、资本投入,利息压力减缓,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会对核心有前景的成员企业增资扩股,通过对成员企业增资扩股,增加成员企业净资本,增加成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前景的成员企业的利息压力减缓,自身发展能力增强;3、公司治理提高,业务层面合作。
债转股的案例
实施债权转股权是国务院决定的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三年国企脱困的重大举措。1999年9月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共同签订了北京水泥厂债转股协议书。北京水泥厂也由此成为中国首家债转股试点企业。北京水泥厂是日产二千吨水泥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但该厂过去在投资建设期间,曾向建设银行贷款5.1亿元人民币,到1998年底本息总额已达9.68亿元。过重的债务负担,使这家工厂的生产经营面临着严重困难。1999年3月份,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剥离、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推动国企改革的试点工作。信达公司成立以后,将债权转股权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实施债权转股权,努力盘活不良资产,同时使实施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实现企业扭亏为盈。北京水泥厂的母公司北京建材集团经过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友好协商,在对北京水泥厂进行资产评估、企业财务评价的基础上,就北京水泥厂债权转股权的原则、转股金额、股权回购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确定了转股方案。据悉,实施债权转股权后,北京水泥厂1999年就可实现扭亏为盈。自2000年起,每年可实现利润二千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由原来的百分之八十点一下降为百分之三十二点四。同时,企业通过资产剥离,减员增效并成立由北京建材集团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将使企业步入良性循环。 国家对可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范围作了限定。之所以要作限定,一是国家可用于债转股的资源有限,债转股需要国家财政、银行出资承担部分坏账损失,需要动员资本市场资金,需要采用某些特殊倾斜政策。这些资源十分有限。二是债转股不宜广泛使用,债转股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软化企业贷款约束、诱发赖债逃债、转嫁风险等负效应,因此实施范围不宜过大,债转股所选择的企业,应是资本上严重不足、负债率过高、经营行为端正、债转股后可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国家划定的可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80年代后半期以来由于靠商业银行贷款和外债建成投产、缺乏资本金、国家安排用贷款改建。扩建等原因造成过多负债亏损的企业和地位重要、困难很大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是工艺装备和管理水平较高,有市场潜力,债转股后可扭亏为盈,这样划定的范围表明了国家选择债转股企业所重视的几个因素:1、企业靠贷款建成并运营,缺乏资本金;2、地位重要、困难很大的国家重点企业;3、企业实物资产素质优良,经营效益良好;4、企业亏损及不良负债的关健原因是负债过重而不是经营不善等原因,对企业债转股减轻负债可实现扭亏为盈。这几个因素中,最基本的是第四点,即强调企业不良负债主要不是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原因而是由经济体制政策缺陷等原因所引起。企业不良负债由经济体制政策缺陷所造成,是企业要求不良负债应由国家出面解决和国家合理选择债转股企业的基本依据,企业靠贷款建成并经营、资本金不足,被看做是辨别不良负债是由宏观体制原回所引起的最重要因素。重视选择对设备精良、工艺先进。经营效益好的不良负债企业进行债转股,更明确界定造成企业不良负债的原因不在于企业经营效益不好而主要在于创建企业的投资决策。这种不应由企业承担解决的不良负债与资本金问题有关。其他因素与此因素相比都存在着难以将造成不良负债的体制政策原因与企业经营不善原因分清的问题。如国家重点、地位重要、规模大、困难大等,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国有大型企业的政策倾斜,而这种政策倾斜最容易产生投资失误。贷款约束软化、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选择债转股企业应根据不良负债原因进行。可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是经营效益良好、实质资产未受损害的企业,这类企业的不良负债主要与企业创建时的投资决策及资金运用有关,与企业自身经营无关,企业投产后难以还贷付息,难以提高经营效益解决不良负债。国家确定的债转股企业的选择条件,对造成企业不良负债的体制原因突出重视的同时,对企业减轻债务负担要求、国家重点项目企业,资产装备优良的大型企业等困素也很重视。很多企业和部门提出债转股要求,主要以企业债务负担过重为由,淡化或回避造成企业不良负债的责任原因。面对企业及一些部门不分原因地要求减轻债务负担的强烈倾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选择债转股企业时应对这些问题作出界定和说明。 债转股比其他减免企业债务措施的优越之处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获得了持股权,可借此参与或控制企业,重组企业,从更深层、更根本的企业体制改革人手解决不良负债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权,从而对企业的重组过程的操作及重组效益的实现会有所不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重组,由弱至强,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持股较少,影响力或控制力较弱,主要以减轻企业负债负担的方式解决企业不良负债问题。债转股之后,企业债务负担减轻,利息成本支出减少,资产负债状况改善,有可能扭转亏损,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变成优良股权,实现追回不良资产损失的目标。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介入企业内部体制调整的力度不大,如果企业经营机制不改进,企业债务负担靠债转股而减轻,易于产生贷款约束软化的趋势,可能还会产生新的亏损和不良负债;即使扭亏为盈,也主要是因为享受免债优惠政策,没有整改措施,不能服人,容易对其他不良负债企业产生等待或追求国家减债政策的逆向引导效应。第二种,尽快退回资产权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持有较强控股权。在不能使企业很快扭亏为盈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采取清理追索债务,产权交易变现等方式尽快追回资产权益,并加强对企业经营班子的监督,阻止损害资本权益人的行为继续扩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于尽快追回资产权益的策略选择,既可能采取与优良资产结合重组的方式使企业资产质量提高,也可能采取低价变现资产的作法使企业发展受损。第三种,控股重组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获得企业控股权,对企业的经营体制进行大力度的调整重组。在资产方面,采取增加投入,购并企业等措施改善资产质量,壮大企业实力,提高资本增值能力;在经营及体制方面,调整重组企业经营班子,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企业体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扭亏为盈,消除导致产生不良负债的企业体制及企业行为缺陷,实现企业健康有效率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企业重组取得良好效益以后的适当时期,在企业资产升值的优势交易条件下转让股权,收回资金,甚至获得增殖收益。上述三种情况,第一种,债转股偏重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与其他减免债务措施区别不大,难以取得好的效果。第二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尽快收回权益的措施,与其他处理不良债务措施相比,追回资产权益的可靠性提高,但存在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短期行为损害企业发展及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第三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凭借控股权对企业进行全面大力度的调整重组,主要从体制深层次上解决企业不良负债及亏损问题,以构建有效率的经营体制、增大资产权益压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途径以消除不良负债,可实现比其他减债措施更好的效果。债转股应当重视采用这种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控股况下,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能对债转股企业控股,实施增大压力的改组改造,则债转股效果如何将主要取决于企业自主行为,单靠债转股前对企业的挑选,难以分离或消除企业不当行为的风险。在不良负债企业普遍期望享受国家减免债务优惠以便摆脱债务压力的情况下,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能对债转股企业控股实施增大压力的改组改造,那么债转股可能会是债权损失风险最大的一种处理方案。债权转为股权后,债权人失去了对不良贷款本息的追索权,股权人则背上了企业亏损风险及企业不道德经营行为风险,可能遭受企业亏损不支付红利造成的收益损失以致企业破产造成的股本金损失。企业在无盈利状态下无须对股权人支付红利而必须对债权人支付利息,而且在国有企业产权不明,国有股东权益压力软弱,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债转股使企业可将债券压力及偿债风险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投资与其收益良好且缺少资金的情况下,企业愿意背负付息还本的负担借贷投资,但在企业投资失败陷入严重亏损困境后,债券转股权则给企业带来减轻利息负担,推卸投资损失的好处。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难度较因而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对国有企业来说,模糊的国有股权压力比国有银行债权压力弱的多。企业无论盈亏都必须按贷款利率对银行付息,而且企业拖欠的贷款本息会收到银行不再对其贷款的惩罚。然而,企业对股东旨在有盈利时才可能分红。在国有股权对企业控制软弱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可有意减少盈利或维持亏损甚至假造亏损而对股权人根本不分红,或者不作利润再投资致使国有资本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增大。债转股有可能使企业在免除债务负担后获得无偿享用股权资本金的好处,是债权权益和股权权益双双落空。面对权益损失的风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获得对债转股企业控股及经营控制权,保证资产状况改善及股权权益的实现。
债转股是好还是不好
债转股是指投资者把购买的债券,按照转股的价格,转换成相对应的股票数量。债转股是好还是坏需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投资者个人)的情况不同,进行综合的考虑。债转股是企业的一种筹资行为,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比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利率要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筹资成本,同时也缓解了它的债务压力,让公司有更多的钱去发展主营业务,这有可能会促使股价拉升,是一种利好。对于银行来说,债转股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率,是一种不错的风险控制方式。但对于个人来说,则需要根据转股价格进行考虑。如果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于持有债券的面值时,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亏损了;反之,在转股之后,股票市值大于债券面值,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盈利了。应答时间:2021-04-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债转股是好事还是坏事
债转股是指投资者把购买的债券,按照转股的价格,转换成相对应的股票数量。债转股是好还是坏需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投资者个人)的情况不同,进行综合的考虑。债转股是企业的一种筹资行为,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比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利率要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筹资成本,同时也缓解了它的债务压力,让公司有更多的钱去发展主营业务,这有可能会促使股价拉升,是一种利好。对于银行来说,债转股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率,是一种不错的风险控制方式。但对于个人来说,则需要根据转股价格进行考虑。如果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于持有债券的面值时,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亏损了;反之,在转股之后,股票市值大于债券面值,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盈利了。应答时间:2021-04-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企业实施债转股会计分录?
债转股会计分录为:借: 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贷: 股本、资本公积等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借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 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什么是债转股
法律主观:债转股的真正目的,其一是“改制”,借债转股之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二是通过财政出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来“监管”银行对企业的债务,化解金融风险。债转股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举措,其作用和意义是不可否认的。但若在实践中,当事人各方没有相应的约束和激励,形成相应的动力和压力,则可能诱发债务企业的道德风险甚至败德行为,导致债转股的企业目标错位,使其功效无法实现。笔者就此从财务角度对债转股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以供参考。1、设置一定比例的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一般具有固定的股息和对剩余财产的优先索偿权。将一定比例的不良资产转换为优先股,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产管理公司的转换风险和投资风险,稳定其投资收益水平;另一方面也能起到优化债务企业资本结构,增加企业价值的功效。2、设置一定比例的可转换债券。为了进一步保护债转股股东的利益,更有效地约束债务企业的道德风险、败德行为,防止其目标错位,可以设置一定比例的可转换债券,作为债转股的“缓冲加压”工具。可转换债券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持券人可自由地将其转换成企业股票的债券。它具有双重属性,在转换之前,它代表持券人与企业的债权与债务关系,从企业角度看,筹集的是负债资金;转换之后,它代表持券人与企业的投资与受资关系,从企业角度看,它筹集的是权益资金即资本。一般而言,只有当企业的经营业绩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看好,企业价值不断增大或股价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持券人认为按一定比例和价格转换成企业股票有利可图,才会进行转换行为。可转换债券是有效约束债转股企业道德风险、防止败德行为的一种金融工具,也是稳定投资者收益、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3、对债转股的股权设置回售条款或保护性条款。回售条款包括:债转股的股东有权(但无义务)在一定时期内随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其股票回售给企业,届时企业应无条件购回。回售条款类似于美式看跌期权,它对债转股股东权益的保护更有力,对企业道德风险的约束性更强。回售条款是自动监控债转股正常运行的有效机制:如果企业在实施债转股后经营状况得到好转,其股价自然升值,资产管理公司则无需回售其股票,而是等待进一步的升值,债转股就可以继续运行;如果企业在实施债转股之后经营状况仍然得不到改善,其股价就可能降低,资产管理公司无需继续持有股票,而是将其回售给企业,债转股也就失效了。保护性条款是对债转股股东权益进行有效保护的一种特殊条款,是对企业的一种刚性约束,例如规定债转股企业在未达到一定的盈利水平时,不准举债筹资、发行新股;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对外提供担保以及不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的批准企业不准处置资产等。这种保护性条款,约束了企业的某些经营活动行为,保障了企业债转股目标的实现。4、设置职工持股计划和企业经理股票期权。从激励机制角度提出解决企业道德风险问题的措施是企业经理股票期权制度和职工持股计划,它们流行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尤其在日本和德国更是普遍。这一举措的中心意图是启动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特别是企业经理阶层的激励机制。具体方法是:让企业经理层持有一定比例本企业股票的认股期权,让企业职工持有一定比例本企业的股票,将经理层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捆在一起,使企业经理层和职工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使股东的利益得到保障。这种措施,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债转股企业发生败德行为,而且可以促使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确保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的保值增值。要实现债转股的战略目标,其根本途径在于提高债转股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了,不仅可以促使其资本结构优化,资本成本降低,盈利能力提高,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且也能为债转股中的各方利益的保障培育丰富的“利润源”,使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投资保值增值,真正实现债转股的战略目标。法律客观:根据《公司法》中对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条件要求为可评估和可转让,《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可转为股权的债权进行了限定,仅为三种:1、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可转为股权的合同之债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为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非合同之债,如果经法院的裁定文书或判决文书的确认,也可以转为股权。3、和解协议确定的债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还规定了多人之债的处理方式:“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也就是说,在作出债转股的决议之前,债权人必须先把债权分割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还规定了多人之债的处理方式:“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也就是说,在作出债转股的决议之前,债权人必须先把债权分割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什么是债权转股权?根据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债转股的涵义为:“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以上便是可以进行债转股操作的几种债权,希望对你有帮助。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法律分析: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债转股比其他减免企业债务措施的优越之处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获得了持股权,可借此参与或控制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从更深层、更根本的企业体制改革人手解决不良负债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权,从而对企业的重组过程的操作及重组效益的实现会有所不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重组,由弱至强,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第二种,尽快退回资产权益。第三种,控股重组企业。法律依据: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的约定,相关债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为对被投资公司的股权;⑵转为出资的债权应当经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⑶公司以债权转股权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债转股如何转股操作?
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可见第一条)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6、实现股权退出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扩展资料:债转股条件:1、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b、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c、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2、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a、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b、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c、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d、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3、债转股的具体形式: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转股
债转股如何做会计分录?
债转股会计分录为:借: 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贷: 股本、资本公积等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扩展资料: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资本公积(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营业外收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国家划定的可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80年代后半期以来由于靠商业银行贷款和外债建成投产、缺乏资本金、国家安排用贷款改建。扩建等原因造成过多负债亏损的企业和地位重要、困难很大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是工艺装备和管理水平较高,有市场潜力,债转股后可扭亏为盈,这样划定的范围表明了国家选择债转股企业所重视的几个因素:1、企业靠贷款建成并运营,缺乏资本金;2、地位重要、困难很大的国家重点企业;3、企业实物资产素质优良,经营效益良好;4、企业亏损及不良负债的关健原因是负债过重而不是经营不善等原因,对企业债转股减轻负债可实现扭亏为盈。这几个因素中,最基本的是第四点,即强调企业不良负债主要不是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原因而是由经济体制政策缺陷等原因所引起。企业不良负债由经济体制政策缺陷所造成,是企业要求不良负债应由国家出面解决和国家合理选择债转股企业的基本依据,企业靠贷款建成并经营、资本金不足,被看做是辨别不良负债是由宏观体制原回所引起的最重要因素。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转股
债转股的条件
法律分析:一、商业性债转股与政策性债转股: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债的内容为债权、债务。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并受领该特定行为的权利。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一旦成立,债务人就应依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履行债务,即依债务之本旨而为给付的,权利人有权受领此项给付。如接受所交付的价金或买卖标的物。而当债的履行期届满后,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给付,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债务人倘若不为给付,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为损害赔偿,以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股权是企业的股东以其对企业的出资额而对企业所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什么是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如何操作新债转股
1.投资者可以登录开户券商,通过软件找到转股回售的功能界面。在转股回收操作页面中,填写股票代码、名称和数量,提交委托书;2.投资者也可以持个人身份证到开户券商营业网点向柜台工作人员申请转股;3.部分券商还支持投资者拨打券商委托转股。需要注意的是,新债转股只能在允许转股的期限之内进行。新债转股划算吗?新债转股划不划算要看溢价率。溢价率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属性,是指可转换债券的当前价格相对于其对应的正股的溢价率。当溢价率为正时,意味着可转换债券的实际价格高于相应的正股价格,转换将损失;当溢价率为负时,即折扣,意味着可转换债券的实际价格低于相应的正股价格,因此转换具有成本效益。但可转换债券的溢价率是实时变化的,会根据正股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随时变化,因此可转换债券的套利不稳定。
债转股怎么转
债转股转成股票的方式为:打开交易软件,选择沪深→可转债业务→债转股,接着输入想转股的可转债代码,转股代码(输入可转债代码后,一般会自动跳出来),接着输入想要转股的数量,点击确定即可。注意事项:1、转股期内可转债才能转股,可转债转股期一般为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转股操作必须在该可转债发债公告约定的转股期内的交易日进行,转股时间与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相同。其次,投资者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2、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拓展资料股票交易一字型:即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在同一价位。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涨停:开盘即以涨停价开出,至收盘为止,涨停未被打开过,全天均以最高价成交,说明买盘旺盛,该股属于强势股。(2)跌停:开盘即以跌停价开出,至收盘为止,跌停未被打开过,全天均以最低价成交,说明卖盘沉重,该股属于弱势股。(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档价位成交。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ST”和“*ST”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和"*ST""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后对股票有影响:债转股对投资者来说既有债券性质又有股权性质,是投资者归避分险的一种选择,通常债票面利率较低,股价上升时,投资者获得双重收获,提前赎回是发行方为了抑制投资者收益的一种办法,国外债转股提前赎回一般溢价20%,我国一般30%。提前赎回投资者都选择债转股方式,不会有投资者要现金的,放弃30%的溢价收益的;公司触及债转股提前赎回一般来说,公司发展较理想,体现在股价上,另外债转股提前赎回不会动用公司资金的,只不过是股票数量增加,财务费用减少,比单纯的增发股票偏利好,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付息的压力;筹集的的资金较容易,并且资金使用范围较宽松,为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打下基础;不担心债转股部分会抛售压低股价,债转股对象一般都是战略投资者,小散没有资格的,公司的运作这些人应该有数,不会轻易的抛售他们认为有巨大增长空间的股票。总结:综上债转股后对股票是有影响的。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债转股是指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形式,用于处置不良资产。债权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9年,当时我国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的模式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剥离银行坏账。
债转股会计分录怎么做
债转股会计分录做法如下: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转股会导致负债减少,负债减少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1.发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可借可贷),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2.转换股份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利息,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转换股份时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股本(面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可转债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债转股 有什么前提条件吗?
参考:“债转股”最初是为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所设定的一种政策性制度。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发布了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之加以规范,例如,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务院于2000年11月10日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这些法规、规章对金融机构债转股作了明确规定,并将实施债转股视作党中央、国务院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此类债转股常被称为“政策性债转股”。而在实践中,债转股已不限于“政策性债转股”的范围,而出现在企业的一般性增资扩股活动之中,特别是在企业改制重组、上市的过程中屡见不鲜。比如,已经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科达机电”、“星马汽车”、“航天动力”等公司在改制重组中都存在债权转股权的情形。由于有明文规定的主要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所发生的债权转股权,且我国《公司法》中并未明确债权可以用作出资,理论界对于债转股问题颇存争议。本文试就债转股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探讨,并求教于同仁。 一、债权、股权的可转性。 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因此,债权即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他人(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故,股权是股东因其向公司投资而产生的一种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在内的综合权利。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这两种基本权利。自益权就是投资者或股东自己可以自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公司解散后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有关股东个人对公司所拥有的权利,此外,还有出让股权的权利、对其他股东所出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等。共益权是与其他股东共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重大经营决策表决权、董事等人事任免权、对董事、经理的质询权等涉及对公司进行管理经营决策和监督的权利,还有知情权,如查阅公司会计记录、报告等。股东共益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来行使。 债权和股权虽然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其所蕴涵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存有区别,但债权与股权之间亦存在着相当的联系。 (一)债权和股权所存有的共性使债转股成为可能。 1、债权和股权的权利主体条件基本相同。一般的自然人、法人均可成为债权人或股东。 2、债权和股权的权利内容均包涵了财产权,而且股权中诸如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票交付权、公司解散权等权利内容与债权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样,同属请求权范畴。 3、债权、股权的可约定性。债权、股权均源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债权和股权都可由契约的原因而发生或消灭。根据民事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以约定的方式改变业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从法律效果来看,债权转化为股权有利于交易安全。 衡量债转股是否具有可行性的重要标准,应该是这种行为是否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是否有利于交易安全。 1、债转股只涉及到债权人法律角色的转换以及债权人与公司(债务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并不改变公司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对于公司其他债权人来讲,债转股的发生更有利于其债权的实现,有利于市场的交易安全。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债转股直接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从而提高了公司的偿债能力;第二,债权人同股东相比,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公司解散的场合,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只能在公司清偿完毕债务之后才可实现。债权人自债转股完成之后,即转变成公司的股东,从而丧失了作为债权人的优先于股东受偿的权利,这样,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当然,这里债转股的额度应该是有所限制的,否则会“损及公司设立目的之实现”①。 二、债转股的合法性。 (一)除本文前面所提及的专门针对“政策性债转股”的法律依据之外,其他一般性企业债转股的法律依据散见于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中。 1、以债权作为出资的做法并未被《公司法》所禁止。 我国《公司法》第24条第1款、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此条款是授权性规定,非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并没有排斥以债权作为出资的做法。 2、我国《公司法》中不乏对债转股的做法予以确认的条款。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已经为《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所确认。《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而“公司净资产额”即包含了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债权、债务等。 《公司法》第137条对“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作了规定。可分配利润实际上仍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一种债权(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东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利润分配权转为对公司持有的股份,实际上就是一种债转股行为。 3、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直接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本文所称的“债转股”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这一规定是对公司法进行补漏的一种立法体现。 4、根据财政部于1998年6月12日颁布的财会字[1998]24号《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第3条、第4条第(2)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就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用债务转为资本。《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指南》第二条第3点:“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后第19稿)第20条规定:“发起人或股东以股权出资或以债权转股权的,应办妥股权和债权的划转手续。” 6、现有司法解释对债转股的确认。 对于债权转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中作了专节规定: “五、企业债权转股权 第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尚需完善有关“债转股”方面的法律制度。 1、虽然债转股在实践中已经广泛出现以及被认可,而且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股东出资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商事行为,应该首先源于《公司法》这一基本法律的直接规定。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该完善关于发起人或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明确债权可以作为出资。当然,应该制定出相关细则,对虚假债权出资行为进行界定,并明确债权出资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 2、制定相关配套法律规定,建立“债权交易市场”制度,形成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债转股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转股的最大功效应该在于解决企业债务危机,而不应停留在解决一般性企业债转股的操作层面。因此,应该深化对债转股制度的改革,形成一种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良性机制。 对于陷于债务危机的企业,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了和解协议时,破产程序应予中止。此外,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因为相关的过程持续很长,费时费力,结果还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 而如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与破产法相配套,形成债权的市场定价流通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将战略投资者的可能范围扩大到原债权人之外的所有投资者,使债转股更为可能和便利。这种机制将可以吸引各投资主体将债转股作为一项投资活动来进行,并使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或者有特殊资源的人脱颖而出,通过购买债权并转为股权而取得企业经营权,从而达到既解决企业债务危机,救活企业,又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多赢效果。 三、债转股的模式。 (一)“参与转制式”。即债务人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时,利用其转制为公司的机会,债权人作为出资人,将债权作为对拟设公司的投资,待公司成立后取得相应股权。 (二)“股东增资式”。即债务人自身属于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债务人的股东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股东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作为其增加的投资,从而相应债务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三)“吸收新股式”。即债务人自身属于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债务人股东以外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公司的投资,从而成为债务人公司的一名新股东,并相应增加债务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律师对债转股的尽职调查。 公司改制重组中常常要求律师对“债转股”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对此,律师在尽职调查中要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在审查债转股的合法性时,须注意法律对于股份制企业转股条件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因此,公司只有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将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第二,要调查债权的形成过程。如果该债权是双方在经济交往中产生,则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予以关注和核查。 第三,应核查增资扩股的有关协议、合同、决议等文件是否完整、真实,公司各股东是否同意本次债权转为股权,该次增资扩股是否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是否已取得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等。 第四,律师不应仅凭中介机构的验资报告就作出判断。律师还应当关注公司财务报表的延续性,查验各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均能真实反映有该对外债务的存在。 第五,应审查转股价格的合法性。对于公司注册资本,我国采取的是实收资本制,《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只要债权的实际金额不小于转股的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就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取得当事人就其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所出具的承诺和声明,以强化出资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http://www.longwencn.com/ns_detail.php?id=26581&nowmenuid=62931&cpath=&catid=0
债转股是按每张100元计还是按实际价转股数
债转股是按实际价转股数,有可转债转股数量=可转债数量* 100 /最新转股价格,即我们可以转股的数量。公式中的100是每个可转换债券的面值。比如一只股票的转股价格是10元,投资者持有一手可转债和10手可转债,那么总面值就是1000元,那么转股数量就是1000 / 10 = 100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转债一般对转股价格有调整条款。例如,如果正股价连续10-15天低于转股价格的85%,公司有权降低转股价格。当派发股息或增发股票时,转股价格也会自动降低。拓展资料: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将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股权和产权关系。债转股的真正目的之一是“重组”,以债转股为契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通过金融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监管”,化解金融风险。债转股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其作用和意义不可否认。但在实践中,如果各方没有相应的约束和激励形成相应的动力和压力,就可能诱发债务企业的道德风险甚至道德失败,导致债转股的企业目标错位,使其效果无法实现。要实现债转股的战略目标,根本途径是提高债转股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别是财务管理水平。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可以优化其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还可以为债转股各方利益的保护培育丰富的“利润源泉”,从而保持和增加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的价值,真正实现债转股的战略目标。
债转股要怎么操作
实践中有二种方法:一是债务人增资扩股。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二个问题: 第一、债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权人(企业)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该项投资的计税成本。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深交所可转债债转股操作流程?
您可以在交易时间通过以下三种委托方式之一操作:1、金融终端:交易系统 “股票”-“其它委托”-“转股回售”-“可转债转股”,“转股代码”处输入可转债代码,“转股数量”处输入1张或1张的整数倍,如上市公司公告中有特别规定的,则以公告为准。2、至诚版:交易系统“股票”-“其它交易”-“其它买卖”,在“证券代码”处输入可转债代码,“买卖方向”选择“转股”,“数量”输入1张或1张的整数倍。3、营业部柜台:请带身份证在交易时间到开户营业部办理。温馨提示:深交所转股申报当日可撤销,没有专门针对转股申报的撤单菜单,通过普通的股票“撤单”操作;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债转股对股民是好是坏
一般是好。债转股是指投资者把购买的债券,按照转股的价格,转换成相对应的股票数量。债转股是好还是坏需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投资者个人)的情况不同,进行综合的考虑。债转股是企业的一种筹资行为,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比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利率要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筹资成本,同时也缓解了它的债务压力,让公司有更多的钱去发展主营业务,这有可能会促使股价拉升,是一种利好。对于银行来说,债转股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率,是一种不错的风险控制方式。但对于个人来说,则需要根据转股价格进行考虑。如果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于持有债券的面值时,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亏损了;反之,在转股之后,股票市值大于债券面值,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盈利了。拓展资料在股票交易软件中,找到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页面中会有相应的提示,按照页面提示操作,点击“转股”即可。由于每家券商推出的股票交易软件不同,所以投资者需要以实际操作路径为准。当日买入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以申报转股。当日申报转股的,当日收盘前可以撤销申报。转换后的股票可于转股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资者网上申购可转债过程中,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根据《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转股。每3个月可设置一次转股申报期,转股申报期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不得多于10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最小单位为1股。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所剩债券面额不足转换1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将在该种情况发生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按照既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指定股票的债券。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债转股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比其他减免企业债务措施的优越之处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获得了持股权,可借此参与或控制企业,重组企业,从更深层、更根本的企业体制改革人手解决不良负债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权,从而对企业的重组过程的操作及重组效益的实现会有所不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重组,由弱至强,大致有三种情况:x0dx0a 第一种,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持股较少,影响力或控制力较弱,主要以减轻企业负债负担的方式解决企业不良负债问题。债转股之后,企业债务负担减轻,利息成本支出减少,资产负债状况改善,有可能扭转亏损,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变成优良股权,实现追回不良资产损失的目标。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介入企业内部体制调整的力度不大,如果企业经营机制不改进,企业债务负担靠债转股而减轻,易于产生贷款约束软化的趋势,可能还会产生新的亏损和不良负债;即使扭亏为盈,也主要是因为享受免债优惠政策,没有整改措施,不能服人,容易对其他不良负债企业产生等待或追求国家减债政策的逆向引导效应。x0dx0a 第二种,尽快退回资产权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持有较强控股权。在不能使企业很快扭亏为盈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采取清理追索债务,产权交易变现等方式尽快追回资产权益,并加强对企业经营班子的监督,阻止损害资本权益人的行为继续扩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于尽快追回资产权益的策略选择,既可能采取与优良资产结合重组的方式使企业资产质量提高,也可能采取低价变现资产的作法使企业发展受损。x0dx0a 第三种,控股重组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获得企业控股权,对企业的经营体制进行大力度的调整重组。在资产方面,采取增加投入,购并企业等措施改善资产质量,壮大企业实力,提高资本增值能力;在经营及体制方面,调整重组企业经营班子,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企业体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扭亏为盈,消除导致产生不良负债的企业体制及企业行为缺陷,实现企业健康有效率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企业重组取得良好效益以后的适当时期,在企业资产升值的优势交易条件下转让股权,收回资金,甚至获得增殖收益。
债转股是利空还是利好
得看具体情况,若是可转债价格不行,但是对应的正股股价很好,债转股就是好事,相反就是坏事。可转债上市六个月之后可以转成股票,对于股民来说,是否操作债转股,需要根据转股价格进行考虑。如果按照转股价格转换成股票之后,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于持有债券的面值时,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亏损了,是坏事;反之在转股之后,股票市值大于债券面值,则意味着投资者在转股之后盈利,是好事。债转股是好还是坏需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投资者个人)的情况不同,进行综合的考虑。也有人说债转股短期是利好,长期是利空,只是权宜之计,但是这些都是片面的观点。债转股之后,总股本变大,每股净资产有一定稀释,对企业来讲是利好的,对于股东来说意味着以后的分红会变少,是利空的。对于投资者自己来说,关键是看债券跟股票的行情是怎么样的。可转债不一定非要转换成股票的,也可以想卖股票一样卖出去,若是没有卖出去,也没有转换成股票,可以等到其之后,公司赎回的,但是尽量避免被强赎,因为强赎的话,还不如自己卖出,赚得多。拓展资料债转股(Debt for Equity Swap),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将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账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1、集中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国家重点企业。2、支持近十余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减轻债务包袱,促使其尽早达产达效,产业升级。3、围绕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促使亏损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之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4、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
买可转债转股需要什么条件
一、买可转债转股需要什么条件1、买可转债转股需要条件,以下:(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投资者需要在可转债上市6个月之后才可以将可转债转为股票;(2)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之日起六个月后,在可转债规定的赎回日期前,投资者都是可以办理可转债转股业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债转股程序是什么1、债转股的评估;2、债转股债权的验资程序,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3、债转股的工商登记变更程序及手续。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债转股如何操作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如何理解债转股
理解债转股如下:1、债转股是指债权人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2、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后,原债权人获得股东资格,依法享有股东权利;3、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4、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5、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债转股的对象如下:1、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2、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贷款;3、此轮债转股,并不支持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参与,同时财政不兜底。债转股存在的风险如下:1、债务人认为债转股是免费午餐;2、对于该破产的不坚决破产,而是仁慈地实施债转股,拖了几年后还是不得不采取破产,使得国家资产受到更大损失;3、一些本来可以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在看到债转股的企业可以免除利息负担后,也故意选择拖欠利息,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赖帐文化;4、整改和重组力度不够,让步过多,蓄意把包袱转给财政,低价转让股权给私人投资者等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什么叫债转股
债转股释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不良信贷资产,即国有企业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并非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性质:证券股市。 意义: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认下企业烂账,而是通过淘汰旧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实现全社会空间资源优化配置。
债转股是什么?怎么做账务处理?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关于债转股的账务处理,具体需要分三种情况进行,下面我们来看看吧。债转股会计分录借: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贷:股本、资本公积等。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借款贷:股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3、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
什么叫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简介英文名称:DebtforEquitySwap债转股也就是说,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从国际关系来看,债转股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是信贷评级下滑时,以本国货币按市场状况以一定的折扣赎回外债。债权人随后以债务国货币投资于该国的公司,将原来的债权转换成股权。这种情形被称为债务国将债务证券化了。
债转股怎么转股操作
你好,用户需要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并在后一步操作中输入转股代码。然后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需要注意的是,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在操作过程中上海输入的是转股代码,深圳输入的是债券代码。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大特点,债券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与此同时,可转债实行T+0交易,用户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投资,可转债转股也是可以套利的,有溢价的情况是可以直接转股获利的。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当日买入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申报转股。操作时转股价格无需输入,具体转股代码、转股时间与转股价格以各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债转股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从国际关系来看,债转股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是信贷评级下滑时,以本国货币按市场状况以一定的折扣赎回外债。债权人随后以债务国货币投资于该国的公司,将原来的债权转换成股权。
什么是债转股,有能解答的吗?
一、什么是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企业发行股票支付债务,将债务转换为股权,也叫债权转换为股权的过程。它是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是一种综合的融资模式,既可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又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本结构。二、债转股的优势1. 债转股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负债压力。债转股能够帮助企业把一部分债务转化为股权,减少债务的负担,提高企业的财务状况。2. 债转股能够提高企业的资本结构。债转股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资本结构,把一部分债务转化为股权,减少债务占比,提高股权占比,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本结构。三、债转股的过程1. 企业发行股票支付债务。企业发行股票,把债务兑现,将债务转换为股权。2. 股权转换为债务。股权转换为债务,企业可以把股权转换为债务,从而减少股权占比,提高债务占比,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四、债转股的风险1. 可能会造成股价波动。债转股过程中,企业发行股票支付债务,可能会导致股价波动,影响企业的市场价值。2. 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状况。债转股过程中,企业发行股票支付债务,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状况,影响企业未来融资能力。五、债转股的监管1. 监管机构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为了更好地规范债转股活动,监管机构会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对债转股进行有效的监管。2. 监管机构对债转股进行严格审核。为了保障债转股的合法性,监管机构会对债转股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债转股过程中的合规性。六、债转股的前景随着对企业债转股政策的不断完善,企业债转股市场将进一步发展,企业将更加重视债转股,更多的企业将参与到债转股的市场中来。企业债转股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投资者也会更加重视债转股,从而促进债转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债转股什么意思?
债转股什么意思?答:实际上就是将你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你对企业的股权,或者可以理解为你将对企业的债权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债转股"就是指企业的债权转股权,也称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对企业来说,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债务.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答:1、如果大股东的股份全部质押是特大利好,主力乘机拉升一年半载,也不害怕大股东减持.2、大股东的股份质押,银行是要算市值的,如果股价下跌,大股东要没有钱,股份就得给银行,有钱就得增持,维持股价.说明现价就是地板价.3、如果大股东的股份部分质押就是利好.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债转股什么意思?债转股字面上的理解应该是公司的债权转化成股权,上面小编对这个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大家看后是不是已经明白了.更多的财务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来提问,编者会及时和大家沟通讲解,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如何债转股?
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可见第一条)2、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3、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4、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5、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6、实现股权退出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扩展资料:债转股条件:1、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b、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c、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2、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a、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b、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c、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d、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3、债转股的具体形式: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转股
债转股是什么
债转股是什么?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债转股基本信息简介债转股(DebtforEquitySwap),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从国际关系来看,债转股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是信贷评级下滑时,以本国货币按市场状况以一定的折扣赎回外债。债权人随后以债务国货币投资于该国的公司,将原来的债权转换成股权。这种情形被称为债务国将债务证券化了。意义当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扩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1、集中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国家重点企业;2、支持近十余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减轻债务包袱,促使其尽早达产达效,产业升级;3、围绕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促使亏损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之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4、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债转股
为什么说这次重大资产重组就是债转股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⑴、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⑵、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⑶、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从实际看来,重大资产重组最常见的资产交易行为,就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股权,即《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为重大资产重组容易引发投资者对该上市公司美好未来的猜想,所以,就成了二级市场上永恒的炒作题材之一。有些上市公司发生了资产重组,但不是“重大”的,市场的炒作欲望就不那么强烈,比如2013年3月20日披露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消息的太极股份(002368)、云南城投(600239)、栖霞建设(600533)
债转股100可转几股
可转债转股的股数由转股价决定,转股价一般在转债发行前就已经确定。可转债100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转股数量=转债张数*100/转股价。假设投资者手上持有一张面额位100元的可转债,转股价为5元,那么转股数量=1*100/5=20张。可转债转股价值=转股数量*正股价格,假设该可转债对应的股票价格为6元,那么意味着债转股后的价值=20*6=120元,如果股票价格为4元,那么意味着债转股后的价值=20*4=80元。
可转债转股溢价率是什么意思
溢价率指的就是当前价格与实际价格的比值,可转债的溢价率包括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两类,纯债溢价率使用较少,通常人们所说的是转股溢价率。转股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转股溢价率=转债价格/转股价值-1。而转股价值的计算公式为:转股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正股价。例如可转债面值为100,可转债的转股价为20元,对应的正股价是22元,那么转股价值=100/20*22=110元,溢价率=100/110-1=-9.09%。可转债溢价率为正数,说明转债价格较转股价值要高,此时通常认为持有债券更为划算,而转换成股票卖出则有可能亏损。同理,当溢价率为负数时,意味着转债价格较转股价值要低,此时换成股票会更划算,或者买入可转债,再转股卖出,从中套利。一般而言,溢价率不能太高,转股溢价率越高,股性越差,可转债的上涨就越难,正股上涨后,可转债不一定上涨。反之,转股价越低,正股的上涨更容易带动可转债的上涨。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转股溢价率为负时,就一定有投资价值。
转股溢价率是什么
在日常交易中,人们通常用转股溢价率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转股溢价率越低,则可转债的股性就越强。在牛市中,转债的正股跟随大盘节节走高,转债价也相应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纯债价值对转债的影响甚微,纯债溢价率在实际操作中的参考作用不大,此时应关注的是转债溢价率。转债溢价率指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纯债价值的程度,提示债性的强弱。计算时是以转债价减去纯债价值,除以纯债价值,再乘以100%即得。另指标是转股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转股价值的程度。溢价较高时,说明投资者普遍对后市看好。若行情调整或转债有变(如触发赎回条款)时,人们对转债后市预期也会发生变化。这无疑使转债持有人在短时间内蒙受巨大损失。如果情况变化,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避开放大了的风险,去争取较大的收益。
可转债转股价值是什么意思
转股是可转债投资者的一项权利,即投资者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期内选择将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成对应股票的权利。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可转债发行后至少要经过6个月投资者才能行使转股权利。可转债的转股价值通过其转股价格与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来实现。1、转股价格:转股价格是指可转债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其实转股价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调整的。
送股.配股.分红,转股,是什么,怎么算.,对什么人有利可以赚多少,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1、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2、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应答时间:2021-08-3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分红转股是好还是坏
股票分红是好事,股票分红说明上市公司的业绩较好,只有上市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分红,需要注意的是分红不一定会使股票上涨。股票分红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不能获得实际的收益,分红会使得总股本增加,通过除权除息的方式降低股价达到平衡,股票总价值不变,上市公司分红会提前发出公告,投资者只要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即可获得分红权。应答时间:2021-09-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