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从国际关系来看,债转股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是信贷评级下滑时,以本国货币按市场状况以一定的折扣赎回外债。债权人随后以债务国货币投资于该国的公司,将原来的债权转换成股权。这种情形被称为债务国将债务证券化了。

什么是债转股

问题1:什么是债转股?问题2: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所谓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为了实施债转股,国家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因此,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债转股的法律政策我国法律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主要是指:《公司法》,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现在更名为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资产管理公司怎样才能取得股东资格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之后,应当在新企业中及时确立股东地位。应当自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以内,置备股东名册,获取出资证明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以后的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奠定法律基础。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产品品种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领先水,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政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 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得到落实。哪些企业适合债转股?一般来说,债转股适合于因为资本金不足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而由于其他原因亏损的企业并不在债转股之列。被选择为债转股试点的企业首先必须有好的项目支撑。实施债转股有三个重点:一是解决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的企业;一是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企业尽早达产达效,促进产业升级;一是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里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哪些债可以转股?从资产管理公司的安排看,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收购的不良资产按当前贷款分类办法为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三个部分,其中待核销呆帐以及1996年以后新发放的并已经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可确定,债转股主要是指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逾期呆滞贷款。实施债转股的程序:从已实施债转股企业的实施方案看,债转股其程序大体如下;1.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步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等情况,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建议名单;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内的企业经过评审,确认实施债转股名单;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的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是双赢?债转股如果运作得好,这种方式既可盘活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双赢”选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着力解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及其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银行1995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其内部,等待解决。三是债转股只是解决一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负债问题,债转股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能代替银行盘活自身不良资产的工作。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相当的影响债转股的实施,一些上市公司有可能直接获益,使资产质量得到提高。此为近喜,也有远忧。债转股的目的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债转股的动因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国家,都遇到过银企之间债权与债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改革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呈上升之势:1980年为18.7%,1993年为67.5%,1994年为70%以上,其中流动资产的负债比率为95.6%,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几乎全部靠贷款。而在通常情况下,企业负债率以50%左右为宜,美国和英国的企业负债率一般仅在35-45%之间。

什么是债转股?

问题1:什么是债转股?问题2: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所谓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为了实施债转股,国家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因此,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债转股的法律政策我国法律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主要是指:《公司法》,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现在更名为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资产管理公司怎样才能取得股东资格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之后,应当在新企业中及时确立股东地位。应当自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以内,置备股东名册,获取出资证明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以后的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奠定法律基础。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产品品种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领先水,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政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 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得到落实。哪些企业适合债转股?一般来说,债转股适合于因为资本金不足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而由于其他原因亏损的企业并不在债转股之列。被选择为债转股试点的企业首先必须有好的项目支撑。实施债转股有三个重点:一是解决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的企业;一是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企业尽早达产达效,促进产业升级;一是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里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哪些债可以转股?从资产管理公司的安排看,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收购的不良资产按当前贷款分类办法为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三个部分,其中待核销呆帐以及1996年以后新发放的并已经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可确定,债转股主要是指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逾期呆滞贷款。实施债转股的程序:从已实施债转股企业的实施方案看,债转股其程序大体如下;1.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步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等情况,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建议名单;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内的企业经过评审,确认实施债转股名单;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的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是双赢?债转股如果运作得好,这种方式既可盘活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双赢”选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着力解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及其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银行1995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其内部,等待解决。三是债转股只是解决一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负债问题,债转股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能代替银行盘活自身不良资产的工作。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相当的影响债转股的实施,一些上市公司有可能直接获益,使资产质量得到提高。此为近喜,也有远忧。债转股的目的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债转股的动因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国家,都遇到过银企之间债权与债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改革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呈上升之势:1980年为18.7%,1993年为67.5%,1994年为70%以上,其中流动资产的负债比率为95.6%,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几乎全部靠贷款。而在通常情况下,企业负债率以50%左右为宜,美国和英国的企业负债率一般仅在35-45%之间。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

什么是债转股

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债转股比其他减免企业债务措施的优越之处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获得了持股权,可借此参与或控制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从更深层、更根本的企业体制改革人手解决不良负债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权,从而对企业的重组过程的操作及重组效益的实现会有所不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重组,由弱至强,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第二种,尽快退回资产权益。第三种,控股重组企业。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贷: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等。债转股对企业的财务比率会有影响。如: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普通股之前是公司的负债,属于负债类科目,普通股代表是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权益类科目。当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时,意味着公司的债务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增加,而资产总额是不变的,体现在股东权益比率中,分子(股东权益)增大,分母(资产总额)不变,所以股东权益比率变大。

债转股的概念

问题1:什么是债转股? 问题2: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为了实施债转股,国家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因此,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 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债转股的法律政策 我国法律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主要是指:《公司法》,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现在更名为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 资产管理公司怎样才能取得股东资格 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之后,应当在新企业中及时确立股东地位。应当自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以内,置备股东名册,获取出资证明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以后的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奠定法律基础。 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产品品种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 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领先水,生产符合环保要求; 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政行为规范; 四是企业领 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 五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得到落实。 哪些企业适合债转股? 一般来说,债转股适合于因为资本金不足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而由于其他原因亏损的企业并不在债转股之列。被选择为债转股试点的企业首先必须有好的项目支撑。实施债转股有三个重点:一是解决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的企业;一是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企业尽早达产达效,促进产业升级;一是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里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 哪些债可以转股? 从资产管理公司的安排看,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收购的不良资产按当前贷款分类办法为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三个部分,其中待核销呆帐以及1996年以后新发放的并已经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可确定,债转股主要是指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逾期呆滞贷款。 实施债转股的程序: 从已实施债转股企业的实施方案看,债转股其程序大体如下; 1.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步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等情况,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建议名单;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内的企业经过评审,确认实施债转股名单; 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的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是双赢? 债转股如果运作得好,这种方式既可盘活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双赢”选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着力解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及其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银行1995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其内部,等待解决。三是债转股只是解决一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负债问题,债转股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能代替银行盘活自身不良资产的工作。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相当的影响债转股的实施,一些上市公司有可能直接获益,使资产质量得到提高。此为近喜,也有远忧。 债转股的目的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债转股的动因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国家,都遇到过银企之间债权与债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改革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呈上升之势:1980年为18.7%,1993年为67.5%,1994年为70%以上,其中流动资产的负债比率为95.6%,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几乎全部靠贷款。而在通常情况下,企业负债率以50%左右为宜,美国和英国的企业负债率一般仅在35-45%之间。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概念股有哪些

债转股是将你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你对企业的股权,或者可以理解为你将对企业的债权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债转股概念一共有37家上市公司,其中18家债转股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19家债转股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什么是债转股?

问题1:什么是债转股?问题2: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所谓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为了实施债转股,国家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因此,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债转股的法律政策我国法律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主要是指:《公司法》,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现在更名为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资产管理公司怎样才能取得股东资格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之后,应当在新企业中及时确立股东地位。应当自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以内,置备股东名册,获取出资证明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以后的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奠定法律基础。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产品品种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领先水,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政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 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得到落实。哪些企业适合债转股?一般来说,债转股适合于因为资本金不足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而由于其他原因亏损的企业并不在债转股之列。被选择为债转股试点的企业首先必须有好的项目支撑。实施债转股有三个重点:一是解决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的企业;一是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企业尽早达产达效,促进产业升级;一是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里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哪些债可以转股?从资产管理公司的安排看,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收购的不良资产按当前贷款分类办法为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三个部分,其中待核销呆帐以及1996年以后新发放的并已经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可确定,债转股主要是指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逾期呆滞贷款。实施债转股的程序:从已实施债转股企业的实施方案看,债转股其程序大体如下;1.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步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等情况,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建议名单;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内的企业经过评审,确认实施债转股名单;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的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是双赢?债转股如果运作得好,这种方式既可盘活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双赢”选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着力解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及其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银行1995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其内部,等待解决。三是债转股只是解决一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负债问题,债转股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能代替银行盘活自身不良资产的工作。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相当的影响债转股的实施,一些上市公司有可能直接获益,使资产质量得到提高。此为近喜,也有远忧。债转股的目的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债转股的动因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国家,都遇到过银企之间债权与债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改革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呈上升之势:1980年为18.7%,1993年为67.5%,1994年为70%以上,其中流动资产的负债比率为95.6%,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几乎全部靠贷款。而在通常情况下,企业负债率以50%左右为宜,美国和英国的企业负债率一般仅在35-45%之间。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概念股有哪些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转股概念一共有37家上市公司,其中18家债转股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19家债转股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法律依据:一、《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第一项,股份制企业试点的目的(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政企职责分开,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引导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四)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

转债股如何转股?直接卖掉就行吗?

网上有很详细的转股操作指南了。不过感觉你对可转债还不是太了解,建议认真对比一下卖掉可转债和转股那个更划算一、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1. 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2. 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故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3. 特别注意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07年8月份的上海电力转债就有包括三家基金公司在内的投资者因没有及时转股,致使总损失额高达两千万元以上!4.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二、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各有几种方法。1.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 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注意:上海市场一旦委托成功就不可撤单! 2. 深圳市场 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 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东方证券转股方法:选择债券转股-转债代码(转自网友gross的发言,本网并未验证)。具体操作图如下(银河证券界面):注:深圳市场通过网络委托转股后,也不能撤单!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 注意: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三、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四、直接卖出转债和转债转股哪个更有利 这个可以做一个简单的计算(或者参阅下面的“可转债折溢价率实时行情,绿色表示直接卖出转债更有利)。假如可转债价格为130元,转股价为5元,对应的正股价格为6元。则不考虑手续费每张转债可转股数为100/5=20股(若得到的不是整数股,则余额以现金支付),对应的转换后的股票价值为20股*6元=120元,显然,转股是亏损的,不如130元直接卖出转债。 一般情况下,在转股期内直接卖出转债比转股有利。否则大量投资者就会先买入转债,然后马上转股,第二天抛出进行无风险套利操作。但对于持有数量大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也可能会在转股稍微亏损的情况下选择转股,因为转债一般交易不活跃,直接抛转债会大幅压低转债价格。当然,有时也会不断出现转股套利的机会,这可能是公司故意给投资者套利的机会,以使转债早点转股,这样,公司就不用再每年付转债的利息。

什么是债转股 怎么才能认识它 什么股买了可以分红或配股? 说的详细的。

债转股是指采用市场化机制,银行不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而是通过实施机构(像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通俗的理解就是企业欠银行的钱不用还了,用股票抵就可以了。债转股的本质是降低整个社会企业负债规模。怎么认识:欠钱的企业不一定就是活不下去的企业。有些国有的公司还是有发展前景的,所以有利于优质资产被发掘,负债减少,企业经营改善,股价上涨,买了债务的买主就赚钱了。至于为什么之前债转股被热炒,因为a股神逻辑就是没来先炒的。像VR概念也是,其实很难普及,但被看好就先来一波。还有就是债转股有利于降低A股高负债企业杠杆比例,企业终于不用拼命借钱来还钱了。最后就是有利于银行降低不良负债率。分红和配股其实不关债转股的事,那是经营业绩好的公司还有所谓高送转的事。高送转股票是指送红股或者转增股票的比例很大。比如10送10,10送20,简单来理解就是投资者手上持有的股票数变多了,价格变低了,但总市值没有变。

债券转股票是利好吗

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但是对于先期持有该股股票的人来说,就是不好的消息,因为该股的数量会增加,给该股炒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拓展资料:一、什么是可转债转股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对于已经持有可转债正股的投资者来说,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赚一笔之外,更关心的则是股票股价的走势。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到底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这才是关键。二、可交换债券主要特征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分对象,实践中一般来说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三、债转股中的“债”是指可转换债券,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债转股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公司股票。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体包括三大特征:1、债权性:可转债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债券持有者可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2、股权性:可转债在转换成股票后,原债券持有人就变成了公司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3、可转换性:债券持有人可按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这是可转债的重要标志。当然,债券持有人也可以选择不转成股票,而是在期满时收取本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是好事还是坏事

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操作对于公司来说就是通过定向增发来解决债务问题,银行本来就面临坏账风险,定增解除了坏账风险,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来说,以后的分红会变少。进行债转股操作之后,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债转股一直是股票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种操作,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也就是指将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换一种说法就是,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总的来说,债转股是利空的。债转股操作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是好还是不好,主要是从利空利多辩证的角度来看就行。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也就是指将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是利空还是利好,看股票现在的价格,比如债转股是10元/股,现在股价是8元,持有者当然不会选择转股,这样如何有股本被扩大的利空呢?如果股价是11元,那么债_持有者就会转股获利,从而形成利空。【拓展资料】一、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债转股如果运作得好,这种方式既可盘活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双赢”选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着力解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及其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银行1995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其内部,等待解决。三是债转股只是解决一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负债问题,债转股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能代替银行盘活自身不良资产的工作。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相当的影响债转股的实施,一些上市公司有可能直接获益,使资产质量得到提高。

什么是债转股?

问题1:什么是债转股?问题2:债转股是什么意思?所谓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为了实施债转股,国家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因此,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债转股的法律政策我国法律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主要是指:《公司法》,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现在更名为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资产管理公司怎样才能取得股东资格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之后,应当在新企业中及时确立股东地位。应当自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以内,置备股东名册,获取出资证明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以后的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奠定法律基础。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产品品种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领先水,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政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 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得到落实。哪些企业适合债转股?一般来说,债转股适合于因为资本金不足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而由于其他原因亏损的企业并不在债转股之列。被选择为债转股试点的企业首先必须有好的项目支撑。实施债转股有三个重点:一是解决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的企业;一是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企业尽早达产达效,促进产业升级;一是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里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哪些债可以转股?从资产管理公司的安排看,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收购的不良资产按当前贷款分类办法为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三个部分,其中待核销呆帐以及1996年以后新发放的并已经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可确定,债转股主要是指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逾期呆滞贷款。实施债转股的程序:从已实施债转股企业的实施方案看,债转股其程序大体如下;1.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步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等情况,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建议名单;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内的企业经过评审,确认实施债转股名单;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的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是双赢?债转股如果运作得好,这种方式既可盘活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双赢”选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着力解决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及其风险依然存在。二是银行1995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其内部,等待解决。三是债转股只是解决一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负债问题,债转股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能代替银行盘活自身不良资产的工作。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相当的影响债转股的实施,一些上市公司有可能直接获益,使资产质量得到提高。此为近喜,也有远忧。债转股的目的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债转股的动因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国家,都遇到过银企之间债权与债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改革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呈上升之势:1980年为18.7%,1993年为67.5%,1994年为70%以上,其中流动资产的负债比率为95.6%,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几乎全部靠贷款。而在通常情况下,企业负债率以50%左右为宜,美国和英国的企业负债率一般仅在35-45%之间。

转股连续停牌是什么意思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情况称为停牌。连续停牌即当前停牌股票会进行暂时的、持续性的停牌。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江银转债如何转股

若您咨询的是江阴银行(002807)可转债转股如何操作,建议您咨询所属券商,以所属券商解答为准。关于江阴银行(002807)可转债转股相关内容:股票代码:002807,股票简称:江阴银行债券代码:128034,转债简称:江银转债转股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26日转股价格:修正后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67元/股最近一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8月28日参考资料:《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银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江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转股如何计算股数

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向社会公众所发行的一种债券,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买卖可转债,也可以在转股期限内进行转股操作。可转债转股的计算公式:转股数量 = 100×转债数量/转股价格,比如,投资者持有某一转债100股,转股价格为10元,则投资者可以转股的数量=100×100/10=1000股。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会在可转债发行日后的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之间,可转债申请转股的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当投资者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转成的股票,在当天不能进行卖出操作,需要等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拓展资料】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重点:1.集中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特大型国家重点企业。2.支持近十余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减轻债务包袱,促使其尽早达产达效,产业升级。3.围绕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促使亏损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之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融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4.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签约项目:2018年12月4日,据初步统计,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项目总数达到了226个,资金到位金额4582亿元,资金到位项目数142个,资金到位率25%。已签约企业主要是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签约数为130个,资金到位金额达2291亿元。2018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项目总金额1711亿元,特别是参与债转股的民营企业显著增加,2018年签约金额达到了250亿元。资本活性: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促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是什么意思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截止到2023年5月,调整后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通常以面值出售,经过市场流通,债转股时,会出现转股价格高于或低于原来面值的情况,这个市场价格是转股价。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

请问配股、送股、转股、增股的含义是什么?各有什么不同?

  1、送股用当年利润,转股用往年滚存利润。公司没有利润就不能送、转股。送转股不用缴费,个人帐户股票数会增加,但会摊薄每股利润、公积金、净资产等,因此送转股后股价会相应的下调,一般情况下,帐户上资产变化不大。公司总利润、公积金等不变。  2、配股是募集资金,根据你持有的股份按一定比例配给你股份,同时按配股价缴费。配股资金的使用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是有大的投资等资金需求才通过配股。这会引起总的资产增大。过去指责圈钱就是用配股、增发,要求投资者不断的缴钱。正确区分它很关键,一般情况下,配股是公司发展的需要,是利好。 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即: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 。  3、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真正的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2022年股票转股预案有哪些

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方 物业公司转股改制后,企业资产分为国有股和员工股两部分。 投资方置业有限公司持国有股,投资方 物业公司参股员工持员 工股。 (二)投资总额及股金 根据本企业现有实际情况,投资总额为壹佰万元人民币,股金为 元/股,共200股。 (三)投资比例 投资方。 置业公司的投资比例为%,折合人民币万元。万元,以现金方式入股。 (四)员工入股原则 物业公司的员工入股遵循自愿原则,公司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 示情况决定是否入股及入股数量,员工股未能达到规定比例,由公司 主要负责人负责筹措解决。凡入股者因故要求退股的,公司将根据当 明对应的股本金额如数退还。 (五)公司管理机构 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为董事会,拟由三名董事组成。具体分配名 是:置业一名,员工股东代表二名。董事会下设总经理室,负责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及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将在公司章程中作出 羊细的具体规定。 (六)企业利润的分配与风险共担原则。

2015年半年报还末公布除权日的高送转股票

永创智能603901,光华科技002741,昆仑万维300418,艾华集团603989,环能科技300425,唐德影视300426,维力医疗603309,厚普股份300471,易尚展示002751,益丰药房603939,健盛集团603558,京 天 利300399,春秋航空601021

上市公司派现,以及转股与散户有关吗?

当然有关。遇此种情况,你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该股,公司会自动将股票及现金一并打入你的帐上。若是配股那就不同了,那就需要你在配股期内,按比例打入资金并确论配股,否则就当弃权。

分红送股转股什么意思

送股,是一种分红,是当期利润的一种分配。分红分为红利和红股,对于分红个人需要交纳所得税。转增股虽然同样是上市公司送予股东的股份,与送红股不同的是,送股是利润分配所得,转增股则从资本公积金转成股本。《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扩展资料: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股相似。不同点1、转增股是指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按权益折成股份转增,而送股是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以股票的形式送给股东的股利;2、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转增股虽然同样是上市公司送予股东的股份,与送红股不同的是,送股是利润分配所得,转增股则从资本公积金转成股本。转增是从资本公积里取出钱换成股份分给大家,送股是从未分配利润里取出钱换成股份分给大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送股

股票转股和送股区别

转增股虽然同样是上市公司送予股东的股份,与送红股不同的是,送股是利润分配所得,转增股则从资本公积金转成股本。 转增是从资本公积里取出钱换成股份分给大家,送股是从未分配利润里取出钱换成股份分给大家。咱们拿到手里是一样的。 送股和转增股都是无偿地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在财务核算的账务处理不一样。送股与转股虽然都是无偿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但是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非常大的。1.只有公司有了利润才可以用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以股利形式送股,而转股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是从资本公积里取出钱换成股份分给大家。2.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转股则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即可。3.股份制企业送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是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而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则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它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拓展资料】送股指的是上市公司将本年度的利润留在企业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但由于总股本变大了,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股价也会相应降低。转股与送股的本质区别在于:送股源自企业年度税后的利润,是企业未分配利润以股利形式送股,在企业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送出红股;而转股源自资本公积金,用企业的资本公积金按权益折成股份转增,并不受企业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影响,只要将企业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金,就可以完成转增股本。

送股、转股是不是增发?如果不是那送的股票从哪里来?

不是增发。举个例子。10股送10股,只是将原来的10股,拆分成了20股!增加的条件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增发股票方式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该条件有:(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3)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2.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条件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条件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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