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

全资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母公司是否需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

全资子公司按会计准则,平时应该按成本法核算,况且,即使,是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反映的是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份额,而不是实收资本。所以不需要处理。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

境外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需要交税?

境外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国内企业实收资本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对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境外股东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投资发行人,未从中国取得所得,不涉及中国纳税义务。

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对财务报表有何影响

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会导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减少,实收资本增加。 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实收资本。 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

未分配利润包括实收资本吗

法律主观:未分配利润 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 办理营业执照 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 自然人股东 在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 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三种方式,对于个税缴纳,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股份制企业 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给青岛地方税务局的)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法律客观:《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企业要交所得税吗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股本)”,此项业务可分解为两步,第一步,被投资企业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第二步,股东以分得的股息、红利用于增加股本。第一步,被投资企业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其中,满足居民企业股东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上述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步,股东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股本,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要缴税吗?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要缴税。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条文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得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得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如何转增资本,最多可以转增多少

  没有相关限制。  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自然人股东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  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  一些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此还发出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投资者个人取得税后分红所得、投资收益和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等,均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未分配利润中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分出利润或转增资本时认定为是一种已经实现投资收益的行为,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应付股利”,贷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而不应当等到被投资企业清算时或收回投资额时再对这笔个人所得税作账户处理,也不应当将这笔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认定为是递延收益而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账户。  为什么自然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当在计算扣除个人所得税以后才能办理转增资本的手续,因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处理,应当对个人所得税实施代扣代缴。至于法人股东,因为只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所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LU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想不通的情况应当是可以解释清楚的。  至于股票转让所得与股利收益所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当加以区分。股票是个人的财产,股票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发了《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40号)、《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2号)和《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中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股票转让所得自行申报和是否征税也是两回事。  《验资》准则已经明确规定了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审计程序就进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验资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是利好吗

法律主观:1、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2、由于转增的 未分配利润 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章程如何写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章程这样写:1、首先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特制定如下章程。2、写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的注册成本。4、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5、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约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6、最后写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本章程一式五份,并报公司等级机关,全体股东签字。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交个税吗

法律主观: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要交个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4、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5、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6、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第六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是否要交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交所得税。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个人投资者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转增视同利润分配,股东应确认投资收益。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投资收益要还原为含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应缴税金时,再扣除这部分利润在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

利润可以转实收资本吗

法律主观:未分配利润 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 办理营业执照 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 自然人股东 在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 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三种方式,对于个税缴纳,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股份制企业 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给青岛地方税务局的)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分为2个步骤,企业需要先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然后再由股东将分配到的利润投入到公司,其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公司分配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股东再增资投入公司时分录为, 借:应付股利, 贷:实收资本。

未分配利润如何转增注册资本

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注册资本,步骤如下:1、股东会决议,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案,财务人员按分红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2、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要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2014年做增资手续则直接去工商机关办理相关增资手续。

什么可以转增资本公积

法律主观:公司资产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就可以转增资本。一、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何纳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何纳税?根据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有不同的操作。(一)法人股东对于法人股东来说,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依据:①国税函(2010)7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二)个人股东1、上市公司或已挂牌新三板企业个人股东取得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不征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非上市公司或未挂牌新三板企业(1)个人取得非上市或未挂牌新三板企业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缴纳个税确有困难的,可自行制定计划在5年内分期缴纳。(2)个人股东取得非上市或未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其他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应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转增的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3)税率: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二、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的条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不论企业属于何种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后的一定期间内,都应按注册资本筹足实收资本。以后企业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然引起实收资本的增加,使其超过原注册资本。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企业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三、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办理的手续按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可见,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须办理必要的手续。首先,应对历年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具备增加实收资本的条件;其次,将增资方案交由股东大会讨论,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第三,需要向社会增发股票,还须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第四,资本公帜转为实收资本所引起的实收资本增加超过原注册资本20%时,则应先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综上所述,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何纳税?根据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有不同的操作。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影响年末未分配利润么?帮忙解释一下

不影响的,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通过减少资本公积,增加了实收资本(或股本),与未分配利润无关。同时也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额。分录为: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吗???

  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注册资本。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公司如果将税后的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公司将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了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对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时代扣代缴。  未分配利润  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  1.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2.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交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分配优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7、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必须用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吗?

1.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资本,可以先调整成资本公积,然后转增资本。2.未分配利润转资本公积,要根据公司章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般必须是年底进行利润分配。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一般情况下有7个明细项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有多种形成来源,有些项目可用于转增资本,而另一些项目不能用于转增。“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准备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等项目是所有者权益中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其他资本公积”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拨款转入”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增资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项目不能转增资本。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必须用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吗?

1.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资本,可以先调整成资本公积,然后转增资本。 2.未分配利润转资本公积,要根据公司章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般必须是年底进行利润分配。 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一般情况下有7个明细项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有多种形成来源,有些项目可用于转增资本,而另一些项目不能用于转增。“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准备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等项目是所有者权益中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其他资本公积”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拨款转入”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增资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项目不能转增资本。

将未分配利润转为实收资本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操作呢?

  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x0dx0a  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关于未分配利润转赠注册资本的问题可能一直是很多投资者想了解的一个问题,很多投资者以为公司交了所得税,净利润就是自己的想拿回来就拿回来,x0dx0a  想转增注册资本就转增注册资本,平时就不会去请专业人士做一些合理的调整,到真正要转增时才明白还有个人所得税与企业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区别,想保持原来的比例不变还得补交资本,打乱投资人原有的计划。为了帮助投资对自己的投资做出预先的计划,现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一事举例作说明,希望能提醒各位投资人闲时准备及时之需,为企业与自己的投资早做考虑。x0dx0ax0dx0a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优点是不需要股东再拿出货币资金出资,股东可以将属于自身应得的利润,经过法定手续认可以后,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验资手续,在自然人股东看起来是较为简便的一种手续。

会计语言“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什么意思?

转增资本是什么意思转增资本一般指的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每股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都有什么方式?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直接转为注册资本和先向股东分红,分红后由股东现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实质也是先分配后投资,因此两种方式,在涉税问题上,不存在区别。如果股东是法人或公司,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实质也是先分配后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法人股东从被投资的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得的股息和红利免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法人股东按照投资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册资本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公司增资方式有哪些?公司增资方式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债转股。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在公司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增加出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即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债转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化为公司股份的方式。

关于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问题

就未分配利润本身而言,用其转增资本没有比例限制,可以全部用于转增。但是,就未分配利润的形成过程来看,根据公司法,在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损益后,应当提取各项盈余公积等,包括:1.必须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必须计提5%-10%的法定公益金;3.经股东会等权利机构表决通过,可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4.特殊性质的企业,还必须(可以)计提其他基金对于法定的项目,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取。所以,只有在这些项目提取完毕后,未分配利润仍有余额的,可以转增资本.除提供增资的必要资料外,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增资前后的会计报表。《公司法》第169条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具体可以看看这个http://www.lawtime.cn/info/gongsi/zcjb/2009032333444.html

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有留存比例限制吗?可以都分光吗?

不可以。企业将盈余公积(例如: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转增后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股改的时候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的部分,要交个税吗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着限定性条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资本(或股本)溢价属于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因而在税收的层面上而言,涉及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基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资本公积金”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解释,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更新,请以相关规定为准。应答时间:2021-09-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全资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母公司是否需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

  全资子公司按会计准则,平时应该按成本法核算,况且,即使,是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反映的是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份额,而不是实收资本。所以不需要处理。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  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  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要缴纳所得税。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个人投资者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要缴纳什么税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因此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分配利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未分配利润多少可以转增注册资本

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注册资本,步骤如下:1、股东会决议,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案,财务人员按分红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2、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要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2014年做增资手续则直接去工商机关办理相关增资手续。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企业要交所得税吗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企业要交所得税吗本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为非居民企业,对2008年度以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是否应当扣缴企业所得税?用税后利润增加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对股东分配股息红利,只不过不需要直接支付货币资金而已,股息转为权证.转增资本时,要区分外方股东和中方股东,两者的所得税政策是有不同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中方股东若是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则分回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若被投资企业是上市公司,还要注意看是否为买进股票不足一年的股东,持有股票不足一年的股东,股息红利不免税;转增股份中,属于其所得的部分,需要依法并入股东年度所得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假如股东中,有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当外资企业涉及2008年度以前和以后利润一并分配时,要严格区分2008年前的利润和2008年之后的利润,对之前的利润免税,对以后产生的利润,按股息、红利所得的10%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交税吗?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交所得税.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个人投资者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企业要交所得税吗?所得税,是需要交的,但是要在这些利润是需要增加资本完成产生利润之后.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分录如何做

对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行为,个人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账务处理如下:转增资本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税贷: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按什么缴纳个人所得税:1.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符合财税〔2015〕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账务处理

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实收资本。先要分配到盈余公积,再由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

未分配利润到底能不能转增资本?

未分配利润不能转增资本。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资本,若想转增资本,可以先调整成资本公积,然后转增资本拓展知识:一、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Undistributed profits)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 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二、未分配利润核算顺序分配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2、交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分配优先股股利;6、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注意问题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三、未分配利润实质性测试程序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一般包括:1、检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数额及年度未分配利润数额是否正确。2、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数。3、检查未分配利润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先要分配至盈余公积,再进行转增资本处理。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时,如何做会计分录?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未分配利润如何理解?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少。未分配利润从数量上来说,是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出去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资本吗?

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资本吗?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实收资本.先要分配到盈余公积,再由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企业盈利利润的顺序分配怎么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2、交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分配优先股股利;6、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资本吗?整体上来说,其实

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实收资本吗

企业转增资本的方式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可以转增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转增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自然人股东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实收资本的会计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要纳税?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征税情况:1、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或已挂牌新三板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的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个人取得非上市或未挂牌新三板企业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的股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自行制定计划在5年内分期缴纳。3、个人取得非上市或未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其他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的股本,应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转增的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4、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流程有哪些?

如果企业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注册资本,可以用未分配利润来转增资本。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就是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之前,企业应该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流程是什么?这其中又涉及哪些涉税问题?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流程1、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流程(1)当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首先需要出具相应的公司股东会决议;(2)出具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股东会决议后,企业应当修改公司章程;(3)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进行验资,并且出具验资报告,再由企业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涉税问题(1)企业所得税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股东如果为法人,应当按照先分配后投资的原则处理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而法人股东从被投资的居民企业分得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情况下,法人股东免征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股东如果是自然人,应当按照先分配后投资的原则处理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意思是个人股东应在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前,先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从2016年起,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对于自然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情况,可以向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后,分期缴纳个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交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股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则需要缴纳20%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税;如果股东是有限公司,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因为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其实质是对股东进行税后利润的分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1、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得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得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3、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因此,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个人投资者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未分配利润可不可以转增实收资本

未分配利润通常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一般来说,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实收资本吗?可以。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什么是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实收资本是什么?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新公司法实收资本要求转化有什么途径?1、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2、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在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这里要注意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均属所有者权益,转为实收资本时,如为独资企业比较简单,直接结转即可;如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原投资者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各股东的股权,股份公司具体可以采取发放新股的办法。3、所有者投入企业应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条件是?

无形资产资本化的五个条件(1)从技术上讲,完成该项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具有守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如果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2个条件)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无形资产的特征(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2)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①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有赖于实物载体计算机控制的机械工具没有特定计算机软件就不能运行时,则说明该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②如果计算机软件不是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3)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认为其具有可辨认性: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转让等,而不需要同时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说明无形资产具有可辩认性。②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4)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取的资产)

未来中国证券交易所应该如何进一步发展以管理资本流动和就业

具体得看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划与安排。理解资本市场的实质,要从认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开始。资本市场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从微观层面看,市场经济主体要开展经济活动就必然涉及到投融资,而金融服务就是要满足市场主体的“投融资”需求,资本市场最核心的作用就是通过直接的交易机制来满足各市场主体的“投融资”需求,从宏观层面看,经济增长必然涉及到资源配置,而金融本质上就是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通过动员和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形成资本,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持,资本市场就是动员和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最终形成资本的最直接工具。资本市场作用的发挥,从微观上看影响着市场主体的价值创造,从宏观上看影响着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位居世界前列,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各类微观经济主体蓬勃发展,为国家和居民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应该说,这些都离不开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的强有力支持。正确理解资本市场的实质,特别是资本市场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认清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律及其与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充分把握中国资本市场的功能在正确认识和理解资本市场实质的基础上,还需要充分把握资本市场的功能。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默顿提出了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发展表现在金融功能的扩大、增强与提升。金融功能可划分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资源、储备资源和分割股份、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管理风险、清算和支付结算、提供信息六大核心功能。国内有学者则将金融功能归纳为基础、核心、扩展和衍生功能四个层次,表现出依次递进的关系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与中介功能只是便利价值运动相比,资源配置功能是中介功能的复杂化和主动化,表现为直接引导价值运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风险定价功能是指对资本市场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本质上是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预估并转化为可接受的经济价值或成本,是资源配置功能的共生功能。由于资本市场承担资源配置功能的各项金融活动普遍存在跨期性和竞争性的特点,这些活动的预期结果会呈现概率性分布,即出现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被看成是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活动的风险。风险定价,在微观层面,所反映的是资本市场上每一种个体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与风险的函数关系,在宏观层面,则表现为资本资产价格的决定机制和价格体系的合理性。资本市场的衍生功能是市场为了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在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的功能衍生,其中微观层面的衍生功能表现为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交易、信息传递、公司治理等,宏观层面的衍生功能则主要涉及财富再分配、消费引导、区域协调等。资本市场两大核心功能发挥的好坏会同时从效率和风险两个层面影响资源的配置,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在中国,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除了满足其基本的运行规律外,还表现出三个方面的内涵特点。首先,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对象具有动态变化特征。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而我国经济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从而造成资本市场的运行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我国资本市场服务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资本市场要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支持经济发展从相对传统的模式向高质量发展模式的平稳切换,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代表高质量发展的各种创新,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水平的不断提升。其次,中国资本市场承担着完善金融体系和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的重要责任。最后,在中国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是价值创造的重要载体,国有资本是社会公共财富的“压舱石”。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活动创造的价值主要由企业承担。国有上市公司是企业的杰出代表,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载体。经济活动所创造的价值不断积累成为财富,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分配极易出现分化从而导致贫富差距扩大,而国有资本和各类资本组成的集合投资有望成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压舱石”。我国直接融资在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偏低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纵观中国金融发展与变革的历程可知,实体经济需求与金融制度供给之间存在紧密联系。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金融体系组成简单,金融功能单一,为了集中资源高速发展经济,我国形成了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居民收入增长和产业升级加速,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以满足社会经济各部门对于金融功能的升级需求,以及解决传统金融体系长期运行中不断堆积的问题。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金融功能逐步优化,全社会金融资产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虽然我国直接融资的规模在不断增长,但在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仍然较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从存量上看,2020年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84.83万亿元。其中代表直接融资的企业债、政府债、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三项余额相加为81.93万亿元,占比约为28.8%。如果只计算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两项余额,占比12.6%。从增量上看,我国2020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4.86万亿元,企业债占比约为12.8%,政府债占比约为23.9%,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约为2.6%。由此可见,无论从存量还是从增量上看,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中各类贷款占比仍是大头,直接融资占比偏小。而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占比大,股权融资占比很低。2019年10月30日,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9》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资产集中在房地产上,与成熟市场相比,金融资产占比偏低。再从金融资产本身的配置来看,居民家庭持有无风险金融资产的比率明显高于持有风险资产的比率。然而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和人口老龄化加速,资本市场越来越不能满足居民家庭快速扩张的财富管理需求,迫切需要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财富管理需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有利于金融体系功能的优化,促成金融结构的升级,推动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从金融功能发挥的角度切入,通过对过去十几年来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动态变化进行分析,可以推演金融资产结构与金融功能的相互促进关系。但当前我国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结构存在投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其他衍生功能不足等问题,与我国目前经济转型发展需求、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适配。特别是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严峻的外部形势,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社会债务水平上升较快,风险不断沉淀和积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亟待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的金融体系,迫切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形成合理有效的定价,加速对无效资产的出清及低效率机构的淘汰,实现金融资产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最终达到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充分发挥财富管理的基本功能,不断提升金融反映风险、分散和管理风险的作用,并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构建国际金融中心为核心完成金融功能的升级。从国际发展比较来看,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导的经济体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往往能够抢占先机,转型过程也表现得更为平稳顺畅。在满足同样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资本市场可将不同风险偏好、期限的资金更为精准高效地转化为资本,促进要素向最具潜力的领域协同集聚,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推动产业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比较各国金融体系可以发现,以银行为导向的金融体系通常具有更加强烈的政府干预倾向,而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体系中,金融资源的配置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前者通常是后发国家实现赶超的工具,而后者则是全球领先国家的根本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人口红利和经济赶超时期,形成了以银行为主导的封闭金融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资源配置机制有了更高的要求。从企业角度看,我国高新技术行业、互联网行业等在经济中的占比提升,企业从传统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转变,企业的融资需求大、项目风险高、投入周期长,对于资本市场的要求和需求正在改变,从居民角度看,我国居民对于个人财富管理的需求提升,倒逼金融市场提供更多不同风险类型的金融投资工具,从政府角度看,政府转型提效,不再扮演单一的国有企业背书人的角色,而是要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基于对多元金融市场的需求,中国需要建设开放的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体系以适应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放”,即是同时开放对内对外的金融业准入限制,逐步开放对资本金融账户的管制,引入境外资金,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市场导向”,即是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市场存在更多收益与风险更为匹配的金融产品,满足市场各类投资者需求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需要在发展好债券融资的同时扩大股权融资规模。虽然我国拥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体量,目前产业升级势头强劲,宏观政策环境、营商环境不断向好,同时还拥有超过4亿人的中等收入群体,投资者队伍也在不断壮大,资本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日益增强,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也要看到,由于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存在很强的发展惯性,资本市场仍然难以充分发挥其功能,尤其在行业主体的总体实力、专业能力、层次分布、资本文化等还存在短板时。发展资本市场、提高股权融资比重需要向改革要动力,要不断“过市场关”。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建设目标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建设目标就是引导市场主体按照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实现资源向更高质量和创新驱动的方向进行有效配置。这一建设目标既遵循资本市场运行的普遍规律,又符合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内涵特征,这与以往简单和机械地理解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有所不同。资本市场的核心是按照市场竞争的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风险合理定价,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主体参与投融资交易从而完成资源配置和风险配置,资本市场的价格信号中既包含有盈利回报的信息,也包含有风险大小的信息。投融资双方按照风险-回报对等原则进行交易,资本市场最终要实现的是在资源有效配置条件下的风险和回报合理匹配的均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不断推进金融和资本市场领域的改革开放,特别是金融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资源配置的能力和效率不断提升,风险定价和管理能力也不断提升,基本实现了四十多年无危机增长。但我国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存在粗放经营、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较低、配置不平衡、融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同时还出现了杠杆率不断升高、风险积聚加大、监管套利和金融乱象频发、资本无序扩张、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等情况。就目前资源配置的效率而言,首先,从金融资源存量上看,2001年至2019年我国广义货币M2占GDP的比率从1.43上升到2.01,在2016年达到2.08的最高值。广义货币M2占GDP比率高,单位GDP增长所投入的货币量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资源产出率低。其次,从金融资源增量上也可以看出单位社会融资规模(贷款增量)的GDP产出水平不高,2002年至2019年,我国GDP占社会融资规模比值由6.05降至3.84,在2009年达到2.51的最小值,表明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使用效率存在下滑趋势。最后,从融资结构看,贷款融资占据绝对比重,债券融资受到青睐,股票、信托等融资方式的比重下滑。自2017年至2020年,贷款融资比重一直高于57%,贷款融资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来源。政府债券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比从2019年的18.5%提升至2020年的23.9%,2018年至2020年,企业债券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比维持在12.7%到12.9%之间,没有太多变化。非金融境内企业股票融资占比则从2017年的4.5%下降到了2020年的2.6%,表明资本市场在社会融资中发挥的功能有限。从对上述金融数据分析不难看出,当前金融资源的配置不仅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结构性问题以及不合理的资源分布问题。而不断推高的杠杆率及风险事件和出现的金融乱象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金融资源配置的脱序与失范。为此,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特别是对资本市场本质和规律的认识,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相契合的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强化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坚持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资本市场的服务重点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在此基础上把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作为调整和优化金融体系结构的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把资本市场的建设作为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资本市场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等提供精准服务,构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全方位、多层次支持服务体系,调动更多资源向国家战略产业、科技产业、新兴产业集中,最终实现产融结合,满足资本市场推动实体经济、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功能需求,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实现资本市场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较大提升,立足中国实际,走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第一,要继续加强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2020年3月1日,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资本市场正常运行有了最基本规范。新证券法明确了资本市场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得以承担起各自的职责,改变了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生态。同时,新证券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注册制改革拉开帷幕,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变革。新证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为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制度基础,使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有了较好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在注册制下科创板的设立与运行、注册制在创业板市场的推进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为中国的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树立了标杆,开创了中国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股权融资支持以及对科创企业包容支持的时代。随着注册制改革由点及面推进,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优化和创新已成为注册制改革全面实施的坚实基础,接下来要持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以增强市场功能建设为重点,以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切入点,推动发行、上市、交易、并购、信息披露、持续监管、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夯实信用基础,按照更高要求、更严标准,补齐信用体系制度的短板,营造公平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在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成功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原则之下,科学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情况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工作,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为更多优质企业融资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机制。第二,要通过进一步整合完善场内、场外各层次、各板块的功能,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效率有较大提升。我国已经初步建成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各子市场之间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错位发展的格局,为资源有效配置和风险均衡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机制框架。下一步要在如何进一步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效率、突出服务的重点和激发体系的活力方面进行改革完善。首先,要继续深化沪深交易所主板市场、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增强其包容性、适应性和创新性,激发市场主体依法公平竞争的活力,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改革,同时规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股权融资成本、赋能科技创新,最后,要发展配套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风险管理提供工具。与此同时,需要畅通规范资本市场体系各层次、各板块之间的转板机制,形成既能发挥各自功能特点,又能相互支持补充的有机体系,既有利于各类资本的快速形成,又便于促进资本要素的流动和风险的均衡配置。深化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基础设施相互贯通和统一,加快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债券市场。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丰富债券产品,拓展资产证券化产品模式,扩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覆盖范围。打破债券刚性兑付,强化信息披露和行业自律,完善法治基础上的市场化风险化解机制。第三,要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推动投资者保护机制体制创新。按照最新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数量达到17777.49万,其中自然人17735.77万,非自然人41.72万,中小投资者占比接近99.8%,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规模庞大的投资者群体。同时,随着居民家庭财富增加和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居民投向资本市场尤其是理财、信托、股票、基金等资产的规模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件增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这显示出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国一直在推进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多年建设,多渠道、全方位投资者保护体系日臻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是在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中新增“投资者保护”专章,专门强化投资者保护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的连接。在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先行赔付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进一步拓展投资者维权渠道和降低维权成本。进入新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建设不能仅仅只考虑单边融资功能,而是应该从发挥整个资本市场总体功能的视角、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要从细节处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通过加快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完善投资者权利行使、保障和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均衡、精细和务实,同时又要通过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加快建设完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体系,为投资者打造放心投资、舒心投资、满意投资的投资者保护新格局,更好的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红利。第四,要不断扩大专业性机构投资者和管理机构队伍,提升投资者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选择更具专业能力的投资管理机构帮助其管理财富,产生了大量财富管理的需求,这些财富管理需求又反过来推动资本市场进行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成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往往更加注重上市公司基本面,会从长期的视角进行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以实现各自特定的预期投资目标。这些专业机构的投资时限相对要更长,投资规模更大,可以起到维护市场稳定的“压舱石”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倾斜力度,不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鼓励现有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继续发挥专业投资主力军作用,放宽公募基金的投资选择权和考核周期,进一步丰富私募基金体系层次,畅通募、投、管、退、监等各环节,扩大各类追求长期业绩导向的专业性机构投资者范围,积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企业年金等资金入市,促进提升权益投资比例并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市场化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者进入股票、债券市场的渠道,提升外资参与便利度,以开放促改革,创新完善对个人投资者中长线投资者的鼓励政策,在会计、审计、财税、信用考核、声誉激励等方面,优化制度设计,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价值投资激励机制,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模式、不同投资偏好、不同投资周期的投资主体依法经营,加快形成资本进出有序、畅通循环的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新投资格局。进一步壮大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力量,更好地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持续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配置资本市场,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产品,鼓励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帮助个人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鼓励优秀外资证券基金机构来华展业,促进行业良性竞争。第五,要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和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为市场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因为违法成本低而备受诟病。由于违法成本低,资本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的案件频发,极大地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信力和投资者的利益。有鉴于此,修订后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欺诈发行行为的处罚为例,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募集资金5%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同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也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处罚力度的大幅度提高显著增加了违法违规综合成本,对证券犯罪行为形成更加严厉的震慑,市场环境得以进一步净化。在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的同时,监管部门还提出了“零容忍”要求,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证券执法部门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良好的法治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最近几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稽查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初步推动形成了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有机体系,证券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威慑力不断增强。有鉴于资本市场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党和国家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意味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加快健全有利于全面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司法体系、健全证券执法体制、通过强化制度供给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效能将是下一阶段的核心工作。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市场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已给资本市场带来了诸多新气象,资本市场的法治化不断迈上新台阶。2022年,相信在新证券法的保驾护航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定会行稳致远。

为什么资本运营比较看重多元化经营?

多元化经营战略属于开拓发展型战略,是企业发展多品种或多种经营的长期谋划。最早研究多元化主题的是美国学者安索夫(H. I. Ansoff) 。他于1957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多元化战略》一文中强调多元化是“用新的产品去开发新的市场”。多元化经营主要是针对企业经营的产品种类数量而言。但是这种以产品种类多少来定义企业的多元化是不准确的,因为高度相关的多种产品经营与高度不相关的、跨产业的多种产品经营,即使企业最终产品种类的数量相同,但表现出的多元化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显然后者的多元化程度更高,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更大。生产活动编辑彭罗斯(E. T. Penrose, 1959) 在其出版的《企业成长理论》中定义多元化是企业在基本保留原有产品生产线的情况下,扩展其生产活动,开展若干新产品 (包括中间产品) 的生产。并且这些新产品与原有产品在生产和营销中有很大的不同。多元化包括最终产品的增加、垂直一体化的增加以及企业运作的基本领域数量的增加。他的定义弥补了安索夫多元化定义中的不足,更接近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实质。但其不足之处在于,他将企业经营的一体化与多元化混为一谈,认为一体化是企业多元化的一种形式。鲁梅尔特(R. P.Rumelt, 1974)指出,多元化战略是通过结合有限的多元化的实力、技能或目标,与原来活动相关联的新的活动方式表现出来的战略。多元化的实质是拓展进入新的领域,强调培植新的竞争优势和现有领域的壮大。多元化经营,就是企业尽量增大产品大类和品种,跨行业生产经营多种多样的产品或业务,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市场范围,充分发挥企业特长,充分利用企业的各种资源,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四种类型编辑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1)同心多元化经营战略(Concentric diversification)。也称集中化多元化经营战略。指企业利用原有的生产技术条件,制造与原产品用途不同的新产品。如汽车制造厂生产汽车,同时也生产拖拉机、柴油机等。同心多元化经营的特点是,原产品与新产品的基本用途不同,但它们之间有较强的技术关联性。(2)水平多元化经营战略(Horizontal diversification),也称为横向多元化经营战略。指企业生产新产品销售给原市场的顾客,以满足他们新的需求。如某食品机器公司,原生产食品机器卖给食品加工厂,后生产收割机卖给农民,以后再生产农用化学品,仍然卖给农民。水平多元化经营的特点是,原产品与新产品的基本用途不同,但它们之间有密切的销售关联性。(3)垂直多元化经营战略(Vertical diversification),也称为纵向多元化经营战略。它又分为前向一体化经营战略(Forward diversification)和后向一体化经营战略(Backward diversification)。前向一体化多角经营,是指原料工业向加工工业发展,制造工业向流通领域发展,如钢铁厂设金属家具厂和钢窗厂等。后向一体化多角经营,指加工工业向原料工业或零部件、元器件工业扩展,如钢铁厂投资于钢矿采掘业等。垂直多元化经营的特点,是原产品与新产品的基本用途不同,但它们之间有密切的产品加工阶段关联性或生产与流通关联性。一般而言,后向一体化多角经营可保证原材料、零配件供应,风险较小;前向一体化多角经营往往在新的市场遇到激烈竞争,但原料或商品货源有保障。(4)整体多元化经营战略,也称混合式多元化经营战略指企业向与原产品、技术、市场无关的经营范围扩展。如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电讯,后扩展经营旅馆业。整体多元化经营需要充足的资金和其它资源,故为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所采用。例如,由广州白云山制药厂为核心发展起来的白云山集团公司,在生产原药品的同时,实行多种类型组合的多元化经营。该公司下设医药供销公司和化学原料分厂,实行前向、后向多元化经营;下设中药分厂,实行水平多元化经营;下设兽药厂,实行同心多元化经营;还设有汽车修配服务中心、建筑装修工程公司、文化体育发展公司、彩印厂、酒家等实行整体跨行业多角经营。生产体系编辑除了上述分类之外,西方学者鲁梅尔特(R.R.Rumelt)采用专业比率、关联比率、垂直统一比率等三个量的标准和集约——扩散这一质的标准,将多元化经营战略分为垂直型、专业型、本业中心型、相关型、非相关型五种类型。(1)专业型战略。企业专业化比率很高(在95%以上者),称为专业型多元化战略,这是把已有的产品或事业领域扩大化的战略,如超级商场分化为而来的自我服务廉价商店、小型零售店、百货店等。(2)垂直型战略。某种产品的生产,往往只取从原材料生产到最终产品销售整个系统中的一个阶段,而每个阶段都有其完整的生产体系。垂直型战略就是或向上游发展,或向下游渗透。如一个轧钢厂生产各种钢材。采取垂直型多元化战略,进一步向上游发展,投资发展炼钢、炼铁,甚至采矿业。(3)本业中心型战略。企业专业化比率较低的多元化战略(在70%~95%之间),称为本业中心型战略。即企业开拓与原有事业密切有联系的新事业而仍以原有事业为中心的多元化战略。(4)相关型战略。企业专业化比率低(低于70%),而相关比率较大的多角战略,一般来讲,多元化战略的核心是经营资源。实行相关型多元化战略就是利用共同的经营资源,开拓与原有事业密切相关的新事业。(5)非相关型战略。企业相关比率很低,也就是企业开拓的新事业与原有的产品、市场、经营资源毫无相关之处,所需要的技术、经营资源、经营方法、销售渠道必须重新取得。多元化经营至少具有以下特质:(1)多元化是企业一种经营方式和成长模式;(2)多元化是企业能力与市场机会的一种组合。并且多元化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含义,前者指一种企业经营业务分布于多个产业的状态,强调的是一种经营方式;后者指一种进入新的产业的行为,即成长行为。所以,公司多元化战略是公司在现有经营状态下增加市场或行业差异性的产品或产业的一种经营战略和成长方式。多元化经营属于公司层的战略,是公司成长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重要作用编辑企业运用多元化经营战略,可以起到以下几方面重要作用:(1)分散风险,提高经营安全性。商业循环的起伏、市场行情的变化、竞争局势的演变,都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例如,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仅限于一类产品或集中于某个行业,则风险性大。所以,一些企业采用了多元化经营。如,生产耐用消费品的企业兼营收益较稳定的食品加工业,以分散风险、增强适应外部环境的应变能力。(2)有利于企业向前景好的新兴行业转移。由于新技术革命的影响,陆续产生了一些高技术新兴产业。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在原基础上向新兴产业扩展,一可减轻原市场的竞争压力,二可逐步从增长较慢、收益率低的行业向收益率高的行业转移。例如,美国泰克斯特龙公司,在50年代是一家纺织企业,因为纺织业资本收益率低,且易受经济萧条的影响,故转向其它行业投资,逐渐变为混合型大公司。1967年,该公司达到了从原资本收益率5~6%提高到20%的目标。(3)有利于促进企业原业务的发展。不少行业有互相促进的作用。通过多元化经营,扩展服务项目,往往可以达到促进原业务发展的作用。位居日本印制业首位的大日本印刷公司,在继续经营印刷业的同时,把业务扩展到包揽国际体育会议筹备、承办全国性产品展览、代客市场调查、情报服务等方面。这些新业务离不开印刷。这些新业务,不仅提供了年递增率10~20%的收入,而且使公司原需补贴的一些印刷部门扭亏为盈。发展历史编辑多元化经营的理论依据,未见专门的论述。从管理理论的发展历史来看,50年代企业运用多元化经营,主要出于分散风险的动机和谋求稳步发展的需要,是企业经营行为的自然发展。至60~70年代,它与近代管理理论中的系统学说和权变学说有密切关系。系统学说认为,企业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由物资、机器和其他资源在一定目标下组成的开放系统。它受环境的影响,也影响着环境。它与顾客、竞争对手、供应者、政府及各种机构都有一种动态的相互作用。因此,企业应通过制定目标,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等必要的活动来积极适应环境,从而实现追求的目标。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就是通过扩展经营范围来避免环境的不利影响或寻找发展机会,以适应外部环境的一种重要战略。管理效率编辑权变学说强调环境、管理观念和技术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权变关系),认为现实世界中没有万能的管理理论。按照权变学说,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进行分析,在不同的情况下运用不同的办法,以变应变,提高管理效率,在适应环境的前提下谋求发展。权变学说对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影响最大。西方管理学者赫尔雷格尔和斯洛克姆在1973年发表了《组织设计:权变研究方法》一文,提出四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其中第一类就是适应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以不同工艺生产各种不同产品的企业组织机构,因此可见,在60~70年代西方国家盛行的多元化经营,与同期创立和迅速发展的权变学说有紧密的联系。发展战略编辑进入70年代后,企业面临的环境比过去更为复杂、多变和险峻,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也更为必要。战略管理理论认为,企业必须对环境的长期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预测,从长远利益和全局考虑制定发展战略,明确相对稳定的主攻方向,组织和协调内部力量,才能增强自我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企业生机勃勃、长盛不衰。多元化经营具有战略的属性,所以,战略管理理论常被中外企业用于指导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经营动因编辑1. 分散经营风险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盈亏自负。由于宏观市场的变化很难准确预测,如果某企业经营的产品单一、经营专业领域集中,一旦市场中该产品、专业遭遇危机,那该企业将面临灭顶之灾。相反,如果某企业经营范围较宽、产品多样,则该企业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将大大增强。因此,很多企业选择了多元化经营战略,选择进入更多的行业、生产更多类型的产品、提供更多样性的服务,以确保企业经营“东方不亮西方亮”。2. 争取协同效应因协作的作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结合在一起,能产生大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简单加和的效果,即“l+1>2”,这就是所谓的协同效应。多元化发展能帮助企业获得管理、广告、商誉、销售等各方面的协同效应,使企业的人员、设备、资源的生产效率得到提高。另外,多元化经营可以让企业获得批量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的规模经济,使企业获得成本优势。3. 充分利用富余资源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科技水平的提高、人员素质的提升、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改进、企业发展方向的变化等,一般都会产生大量的富余资源,包括设施设备等有形资源、信誉等无形资源以及人力资源等。这些富余的资源如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就会造成企业大量人、财、物的浪费,成为企业的负担。如果企业采取多元化经营的战略,这些富余的资源就能得到充分利用,可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

为什么说资本运营比较看重多元化经营

多元化经营战略属于开拓发展型战略,是企业发展多品种或多种经营的长期谋划。最早研究多元化主题的是美国学者安索夫(H.I.Ansoff)。他于1957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多元化战略》一文中强调多元化是“用新的产品去开发新的市场”。多元化经营主要是针对企业经营的产品种类数量而言。但是这种以产品种类多少来定义企业的多元化是不准确的,因为高度相关的多种产品经营与高度不相关的、跨产业的多种产品经营,即使企业最终产品种类的数量相同,但表现出的多元化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显然后者的多元化程度更高,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更大。多元化经营,就是企业尽量增大产品大类和品种,跨行业生产经营多种多样的产品或业务,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市场范围,充分发挥企业特长,充分利用企业的各种资源,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

资本补充债券 保监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我国金融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一)政策性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政策性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一是探索市场化发行方式;二是力求金融债券品种多样化。(二)商业银行债券(1)商业银行金融债券: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3)混合资本债券。《巴塞尔协议》并未对混合资本工具进行严格定义,仅规定了混合资本工具的一些原则特征,而赋予各国监管部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以确定本国混合资本工具的认可标准。混合资本债券是一种混合资本工具,它比普通股票和债券更加复杂。我国的混合资本债券是指商业银行为补充附属资本发行的、清偿顺序位于股权资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可赎回的债券。按照现行规定,我国的混合资本债券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l0年内不得赎回。第二,混合资本债券到期前,如果发行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第三,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第四,混合资本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或支付该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混合资本债券之前的债务,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三)证券公司债券2004年10月,经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劵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四)保险公司次级债务2004年9月2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该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的定向募集、转让、还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与商业银行次级债务不同的是,按照《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次级债务的偿还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务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l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偿付本息;并且,募集人在无法按时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募集人实施破产清偿。(五)财物公司债券2007年7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和程序,并允许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票,是央行为调节基础货币而直接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发行的短期债券,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日常操作工具,期限通常在3个月-3年。

巴塞尔协议Ⅲ将资本划分为()。

【答案】:B、C、D巴塞尔协议Ⅲ将原来的核心资本和负债资本重新界定,并区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包括普通股及留存收益)、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在《巴塞尔协议》中商业银行的资本被划分为两类,它们是?

在《巴塞尔协议》中,商业银行的资本被划分为两类,它们是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协议中把资本分为二部分:第一级资本是“核心资本”,是由股本和从税后保留利润中提取的公开储备所组成。第二级资本亦称“附属资本”,由未公开储备、重估准备、普通呆帐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组成。在计算资本时,商誉应从第一级资本中扣除,从资本中还要扣除银行持有的由其他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所发行的资本。扩展资料:自巴塞尔协议发表后,美国和英国的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反应积极,其中美联储尤为突出,1988年12月美联储根据《巴塞尔协议》精神,颁布一系列监管准则,如放宽银行持股公司发行各种优先股票的条件,并允许把此类优先股作为核心资本;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规定有利于增加附属资本额;而且重新调整资产负债表,把更多低风险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中。从公布的1989年世界各大国际商业银行的资本比率来看,美国和英国均很高,英银行已达到了8%,美银行也达到6%,而日本银行平均只达到3%,但日本银行界宣称日本尚有大量未公开储备,如日本银行一般都大量拥有日本大公司股票,这些股票按市值重估,必然几倍乃至几十倍于原价。若将此类未公开储备计入资本,则日本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之比则大大高于英国。除了十二个协议签署国,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承诺实施《巴塞尔协议》,并对其银行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巴塞尔协议Ⅰ》的核心内容是规定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

《巴塞尔协议Ⅰ》的核心内容是规定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 A.4.5% B.6% C.8% D.10%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巴塞尔Ⅰ》的核心内容,是规定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P317) 本题知识点:国际银行监管,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含义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简称新巴塞尔协议或巴塞尔协议II(英文简称Basel II),是由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CBS)所促成,内容针对1988年的旧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 I)做了大幅修改,以期标准化国际上的风险控管制度,提升国际金融服务的风险控管能力。

巴塞尔协议中商业银行总资本比例

总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为8%(其中核心资本部分至少为4%)。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资本分为两级。第一级是核心资本,要求银行资本中至少有50%是实收资本及从税后利润保留中提取的公开储备所组成。第二级是附属资本,其最高额可等同于核心资本额。附属资本由未公开的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和资本扣除部分组成。

《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构成是怎样规定的

  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巴塞尔协议的资本构成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VAR资本, 如果只是说资本充足比率, 那便有所不同,当中有三个层面,第一层是核心资本, 第二层是次级资本,第三层是只可作市场风险用的资金. 而各资金占整体资金的比例又有限制,它们的用途也有规定.

巴塞尔协议如何规定银行资本的构成

一类是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另一类是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1、核心资本(一级资本)。核心资本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占银行全部资本的50%以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已发行并完全缴足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积优先股,这是永久的股 东权益。(2)公开储备。包括股票发行溢价、保《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本分留利润、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值等。2、附属资本(二级资本)。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未公开储备,又叫隐蔽储备。是指虽未公开,但已反映在损益账上并为银行监管机构所接受的储备。(2)重估储备。重估储备一是房产业重估储备;二是证券重估储备。(3)普通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是指为防备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损失而设立的,在损失一旦出现时可随时用之弥补。(4)混合资本工具。混合资本工具是指带有一定股本性质又有一定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5)次级长期债务资本。次级长期债务资本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初级债券和到期年限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券资本工具以及不许赎回的优先股。扩展资料:一、签订意义:《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由于监管思想的深刻、监管理念的新颖、考虑范围的全面以及制定手段和方法的科学合理,这个报告成了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监管准则。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超越成员国政府的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各国的监管当局都愿意以报告的原则来约束本国的商业银行。二、实施方案: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塞尔协定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总资本充足率是多少?

是动态的。不是固定的。协议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5年内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从现行要求的4%上调至6%,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4.5%,2014年为5.5%,2015年达6%。同时,协议将普通股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3.5%,2014年升至4%,2015年升至4.5%。截至2019年1月1日,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资本留存缓冲提高到2.5%。另外,协议维持目前资本充足率8%不变;但是对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要求在2019年以前从现在的8%逐步升至10.5%。最低普通股比例加资本留存缓冲比例在2019年以前由目前的3.5%逐步升至7%。此次协议对一级资本提出了新的限制性定义,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优先股。会议还决定各家银行最迟在2017年底完全接受最新的针对一级资本的定义。

在《巴塞尔协议》中商业银行的资本被划分为两类,它们是?

在《巴塞尔协议》中,商业银行的资本被划分为两类,它们是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协议中把资本分为二部分:第一级资本是“核心资本”,是由股本和从税后保留利润中提取的公开储备所组成。第二级资本亦称“附属资本”,由未公开储备、重估准备、普通呆帐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组成。在计算资本时,商誉应从第一级资本中扣除,从资本中还要扣除银行持有的由其他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所发行的资本。扩展资料:自巴塞尔协议发表后,美国和英国的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反应积极,其中美联储尤为突出,1988年12月美联储根据《巴塞尔协议》精神,颁布一系列监管准则,如放宽银行持股公司发行各种优先股票的条件,并允许把此类优先股作为核心资本;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规定有利于增加附属资本额;而且重新调整资产负债表,把更多低风险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中。从公布的1989年世界各大国际商业银行的资本比率来看,美国和英国均很高,英银行已达到了8%,美银行也达到6%,而日本银行平均只达到3%,但日本银行界宣称日本尚有大量未公开储备,如日本银行一般都大量拥有日本大公司股票,这些股票按市值重估,必然几倍乃至几十倍于原价。若将此类未公开储备计入资本,则日本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之比则大大高于英国。除了十二个协议签署国,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承诺实施《巴塞尔协议》,并对其银行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巴塞尔协议如何规定银行资本的构成

一类是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另一类是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1、核心资本(一级资本)。核心资本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占银行全部资本的50%以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已发行并完全缴足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积优先股,这是永久的股东权益。(2)公开储备。包括股票发行溢价、保《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本分留利润、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值等。2、附属资本(二级资本)。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未公开储备,又叫隐蔽储备。是指虽未公开,但已反映在损益账上并为银行监管机构所接受的储备。(2)重估储备。重估储备一是房产业重估储备;二是证券重估储备。(3)普通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是指为防备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损失而设立的,在损失一旦出现时可随时用之弥补。(4)混合资本工具。混合资本工具是指带有一定股本性质又有一定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5)次级长期债务资本。次级长期债务资本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初级债券和到期年限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券资本工具以及不许赎回的优先股。扩展资料:一、签订意义:《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由于监管思想的深刻、监管理念的新颖、考虑范围的全面以及制定手段和方法的科学合理,这个报告成了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监管准则。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超越成员国政府的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各国的监管当局都愿意以报告的原则来约束本国的商业银行。二、实施方案: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塞尔协定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美元。

①. 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下(含 300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 70% ;  ② . 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 1000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50% ,其中投资总额在 42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10 万美元; ③ . 投资总额在 1000 万美元以上至 3000 万美元(含 3000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40% ,其中投资总额在 125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 万美元; ④ . 投资总额在 3000 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33.5% ,其中投资总额在 360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200 万美元。 答案出错

在《合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所占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1.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前按内资企业管理的。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过去制定一系列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都是以此比例为标准的。 2.如果给予发放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件,势必给纳税人以误解,认为既然是外商投资企业,为何不能享受相应税收待遇。 3.从加强税收征管角度讲,以前外资低于25%的企业一直是属于内资企业,既然适用税制没有发生变化,仍然对其办理内资企业税务登记,有利于管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方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请注意,是“一般不低于”,也就是存在特殊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可以低于25%。对于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也要按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对于通过审批的,要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其特殊情况,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是相同的,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的投资比例和合作条件,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也可以理解为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不受25%的限制。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    但是如果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之后的股权比重不同怎么处理:    1、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外方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一般规定不超过35%。最低方面没有限制。    2、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全部出资额的30%,并没有限制以技术出资的限额。因此,技术出资可以最高达到70%。    3、技术许可使用权入股,并不转移专利的所有权,因此,企业仅能在出资协议或技术许可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使用该技术,并且该许可使用可能是有地域、时间等等的限制。专利所有权入股,专利所有权就必须转移到中外合资企业名下,中外合资企业除自己使用外,还可以许可其他企事业单位使用并获得使用费。不过,一般采取技术许可形式。    4、投资比例与出资比例以及股份比例应当相同。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投资总额项下进口自用设备、物品不享受税收减免待遇,其它税收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美元。

①. 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下(含 300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 70% ;  ② . 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 1000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50% ,其中投资总额在 42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10 万美元; ③ . 投资总额在 1000 万美元以上至 3000 万美元(含 3000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40% ,其中投资总额在 125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 万美元; ④ . 投资总额在 3000 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33.5% ,其中投资总额在 360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200 万美元。 答案出错满意请采纳。

净资产与净资本概念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净资产通常是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代表期货公司可随时用于应对风险的资金数额,这二个是不同性质的概念。区别:1、净资本用于证券领域中,净资产属企业所有。2、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3、净资产范围大,净资本局限性小,净资本属于净资产范围之内。4、净资产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净资本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多项资质申请的建筑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而企业的净资产则需要满足多项资质的要求,在办理资质的过程中不必将准备好的净资产经过累加计算考核。2、净资产有效的情况建筑企业在办理资质时,要提供上一年的的企业财务报表,而对于上一年的净资产达不到要求的,但通过增资来达到要求,可以提供近期合法的财务报表。3、净资产的考核指标就是指企业的净资产考核,对于这些新办理申请资质的企业来说,可以将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作为考核来用,以此来完成对考核中的净资产指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本

净资本和净资产有什么区别?

净资产通常是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代表期货公司可随时用于应对风险的资金数额,这二个是不同性质的概念。区别:1、净资本用于证券领域中,净资产属企业所有。2、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3、净资产范围大,净资本局限性小,净资本属于净资产范围之内。4、净资产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净资本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多项资质申请的建筑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而企业的净资产则需要满足多项资质的要求,在办理资质的过程中不必将准备好的净资产经过累加计算考核。2、净资产有效的情况建筑企业在办理资质时,要提供上一年的的企业财务报表,而对于上一年的净资产达不到要求的,但通过增资来达到要求,可以提供近期合法的财务报表。3、净资产的考核指标就是指企业的净资产考核,对于这些新办理申请资质的企业来说,可以将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作为考核来用,以此来完成对考核中的净资产指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本

请问什么是净资本?什么是净资产?

净资本是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资产流动性状况的一个综合性监管指标,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它表明证券公司可随时用于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的资金数额。通过对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的监控,监管部门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证券公司的偿付能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事实上净资本这个指标目前主要用于证券行业。目的是为了挤泡沫,规避风险净资本新规净资本是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资产流动性状况的一个综合性监管指标,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它表明证券公司可随时用于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的资金数额。通过对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的监控,监管部门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证券公司的偿付能力,防范流动性风险。根据新规则,证券公司的净资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证券类资产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扣减比例+/-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调整项未来净资本将成为衡量券商资产质量的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前都是以资本的规模来划分券商为综合类或者经纪类,今后则采用净资产的概念,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因为资金规模只是数量概念,而净资本才是一个质量概念。净资本是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产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等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指标反映了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通俗地讲,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净资本指标的主要目的:一是要求证券公司保持充足、易于变现的流动性资产,以满足紧急需要并抵御潜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营运风险、结算风险等,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二是在证券公司经营失败、破产关闭时,仍有部分资金用于处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等事宜。净资产=资产-负债,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请问什么是净资本?什么是净资产?

净资本是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资产流动性状况的一个综合性监管指标,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它表明证券公司可随时用于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的资金数额。通过对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的监控,监管部门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证券公司的偿付能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事实上净资本这个指标目前主要用于证券行业。目的是为了挤泡沫,规避风险净资本新规净资本是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资产流动性状况的一个综合性监管指标,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它表明证券公司可随时用于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的资金数额。通过对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的监控,监管部门可以准确及时地掌握证券公司的偿付能力,防范流动性风险。根据新规则,证券公司的净资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证券类资产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扣减比例+/-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调整项未来净资本将成为衡量券商资产质量的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前都是以资本的规模来划分券商为综合类或者经纪类,今后则采用净资产的概念,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因为资金规模只是数量概念,而净资本才是一个质量概念。净资本是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产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等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指标反映了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通俗地讲,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净资本指标的主要目的:一是要求证券公司保持充足、易于变现的流动性资产,以满足紧急需要并抵御潜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营运风险、结算风险等,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二是在证券公司经营失败、破产关闭时,仍有部分资金用于处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等事宜。净资产=资产-负债,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什么是净资产?什么是净资本?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净资产通常是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代表期货公司可随时用于应对风险的资金数额,这二个是不同性质的概念。区别:1、净资本用于证券领域中,净资产属企业所有。2、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3、净资产范围大,净资本局限性小,净资本属于净资产范围之内。4、净资产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净资本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可快速变现的部分。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多项资质申请的建筑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而企业的净资产则需要满足多项资质的要求,在办理资质的过程中不必将准备好的净资产经过累加计算考核。2、净资产有效的情况建筑企业在办理资质时,要提供上一年的的企业财务报表,而对于上一年的净资产达不到要求的,但通过增资来达到要求,可以提供近期合法的财务报表。3、净资产的考核指标就是指企业的净资产考核,对于这些新办理申请资质的企业来说,可以将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作为考核来用,以此来完成对考核中的净资产指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本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会计科目为什么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这个科目的意思就是由于被投资方净资产变动导致我们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此处与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对应起来是为了避免公司操作利润粉饰报表用的,因为是所有者权益要素科目,不影响利润。是一个中间过渡账户。 比如说我们2007年A公司投资B公司,取得30%股权,用权益法进行计量。2008年B公司净资产增加100万。 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30 贷:投资收益 30 相信上面的分录你应该很容易理解,从上面可知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的,投资收益是利润要素,影响公司的净利润的,因此就可以很容易的操作利润。 然而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 从这分录中可以看出,只要你的长期股权投资还在,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变动(除净利润之外净资产的变动)我们都是先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的。因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是所有者权益要素,不影响利润,就不容易操纵利润等。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只是一个中间过渡账户,在处置时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最后,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时,所有投资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均转入投资收益。因此只有在你处置时才能体现到投资收益中去,才会影响投资方的利润,避免投资方运用投资权益性工具来操纵自己的利润,损害股民的利益等。

民营资本是什么意思

民营资本是指非政府投资者拥有的资本,它可以指财富、技术或者专业知识,这些资本可以用来创业、投资、发展新产品和服务,从而带来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本文将探讨民营资本的定义、特点、发展历程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一、什么是民营资本1、定义民营资本是指非政府投资者拥有的资本,它可以指财富、技术或者专业知识,这些资本可以用来创业、投资、发展新产品和服务,从而带来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2、特点(1)民营资本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投资者可以从中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2)民营资本是一种非公开融资方式,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选择投资项目。(3)民营资本可以帮助企业拓展营销渠道,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知名度,从而提高企业价值,吸引更多投资者。二、民营资本的发展历程民营资本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中国政府放开了投资限制,开放了国内市场,大量的民营企业进入市场,从而推动了民营资本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民营资本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推动,各类民营资本的投资者也逐渐增多。三、民营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促进经济发展民营资本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发展新产品和服务,拓展营销渠道,从而促进经济发展。(2)促进就业民营资本可以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就业。(3)提高经济效率民营资本可以支持企业投资新技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民营资本是指非政府投资者拥有的资本,它可以指财富、技术或者专业知识,它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发展新产品和服务,拓展营销渠道,促进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民营资本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民营资本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推动,各类民营资本的投资者也逐渐增多。本文通过对民营资本的定义、特点、发展历程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民营资本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发展新产品和服务,拓展营销渠道,促进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民营资本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推动,各类民营资本的投资者也逐渐增多。总之,民营资本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民营资本是指非政府投资者拥有的资本,它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它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求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公式

 1.总资产报酬率的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其中,平均总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总资产报酬率=(2200000+利息支出)/[(10000000+12000000)/2]*100% =2200000/11000000)*100%=20%(因你给的数字中没有利息支出数字,所以没加)2.资本收益率计算公式 资本收益率= 净利润 X 100% 实收资本 3.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 x 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 =100%, 为资本保值 : 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 100%, 为资本增值。   所有者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末分配利润构成

实收资本印花税每年都要报的吗

答案:新成立单位,要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交纳印花税。以后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时,按增资额计算交纳印花税。实收资本在不增资的情况下的印花税不是每年都要交的。备考初级会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快问会计在线。关注环球网校快问实收资本印花税每年都要报的吗

一直没增资,地税中的印花税(征收品目为资金账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怎么交

没增资,就没有必要交资金类(征收品目为资金账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印花税呀,填0申报。

注册资本要不要交印花税

需要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是一次性税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税率0.05%。增加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增加,只就增加部分计税。增资前缴纳过印花税的(已贴花)的,仅就增资部分按万分之五贴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根据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原股东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此外,通过加入新的股东来扩大出资也是可行的,这对于扩大公司的规模是非常有帮助的。公司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公司变更章程增加注册资本,没有实际收到股东缴付增资款,需要交印花税吗?

公司变更章程增加注册资夲,没有收到股东缴付增资款,不需要交印花税,变更费及执照工夲费国家都免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真实可靠字样。

资本公积增加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需要,印花税(资金账簿)是一次性税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税率0.05%。增加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增加,只就增加部分计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资前缴纳过印花税的(已贴花)的,仅就增资部分按万分之五贴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根据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原股东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此外,通过加入新的股东来扩大出资也是可行的,这对于扩大公司的规模是非常有帮助的。通过增加票面价值为企业增资是指公司在不改变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每股的金额,以此来达到增加公司资本的目的,比如法定公积金 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都是可以在每一股份中增加金额,以此来增加每股的票面价值。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以后年度启用新账时,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未增加的,不需要贴花,增加的应按增加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如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应从纳税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增加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

法律主观:对于企业来说,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要按照相关规定来增加注册资本,一般来说,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相关的税务,比如说印花税。一、企业增资如何缴纳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二、公司增资有什么用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三、虚假增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1、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虚假出资的行为主体,本行为的主题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所谓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注册资本要不要交印花税

需要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是一次性税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税率0.05%。增加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增加,只就增加部分计税。增资前缴纳过印花税的(已贴花)的,仅就增资部分按万分之五贴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根据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原股东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此外,通过加入新的股东来扩大出资也是可行的,这对于扩大公司的规模是非常有帮助的。公司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实收资本增资印花税怎么申报

法律主观: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一、注册资本增资要交印花税吗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可知:“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这两项金额的合计金额。其次,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知,在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之后,以后年度资资金总额如果有增加的,增加的部分应该按规定贴花。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一般是根据事务所验资完后,进行增资记账,于次月初进行申报。二、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1、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来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增加出资,同时也可以邀请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进行出资增加资本。2、增加股份金额。增加股份金额也称扩大资本。就是在不改变公司原有的股份总数再增加每股金额,从而达到增加注册资本。3、债转股。债转股就是将公司债券转换为该股权,从而消灭了公司负债,增加了股本。4、增加股份总数。增加股份总数简称为增发新股。股份公司可以采取发行新股来增加公司股份,而发行的新股则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由原来的股东认购。也可以即增加发新股,也可以扩大股本的两种方式并行采用。以上就是注册资本增资要交印花税的内容,注册资金增资要交的印花税,主要是根据增加部分来定的,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法律客观: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足认缴份额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条例列举了以下五类凭证为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以上五类凭证并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项,因此企业无需就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大家平时所说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其实就是营业账簿税目里记载资金帐簿的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把营业账簿分为两类,分为其他账簿和记载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按照每本5元定额贴花,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025号文件按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重行制订了“记载资金的帐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自1994年1月1日起,记载资金的帐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账簿中“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这样一来结论就比较明确了,记载资金账簿的印花税是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算缴纳。认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由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账簿的金额为零,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实收资本增资印花税税率

法律主观:实收资本的印花税的税率按照万分之五来缴纳。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实收资本是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其是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实收资本增资后多久交印花税

法律主观: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一、注册资本增资要交印花税吗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可知:“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这两项金额的合计金额。其次,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知,在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之后,以后年度资资金总额如果有增加的,增加的部分应该按规定贴花。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一般是根据事务所验资完后,进行增资记账,于次月初进行申报。二、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1、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来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增加出资,同时也可以邀请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进行出资增加资本。2、增加股份金额。增加股份金额也称扩大资本。就是在不改变公司原有的股份总数再增加每股金额,从而达到增加注册资本。3、债转股。债转股就是将公司债券转换为该股权,从而消灭了公司负债,增加了股本。4、增加股份总数。增加股份总数简称为增发新股。股份公司可以采取发行新股来增加公司股份,而发行的新股则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由原来的股东认购。也可以即增加发新股,也可以扩大股本的两种方式并行采用。以上就是注册资本增资要交印花税的内容,注册资金增资要交的印花税,主要是根据增加部分来定的,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注册资本要不要交印花税

需要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是一次性税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税率0.05%。增加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增加,只就增加部分计税。增资前缴纳过印花税的(已贴花)的,仅就增资部分按万分之五贴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根据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原股东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此外,通过加入新的股东来扩大出资也是可行的,这对于扩大公司的规模是非常有帮助的。公司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增加注册资本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主观: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 印花税 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法律客观: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足认缴份额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条例列举了以下五类凭证为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以上五类凭证并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项,因此企业无需就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大家平时所说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其实就是营业账簿税目里记载资金帐簿的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把营业账簿分为两类,分为其他账簿和记载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按照每本5元定额贴花,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025号文件按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重行制订了“记载资金的帐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自1994年1月1日起,记载资金的帐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账簿中“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这样一来结论就比较明确了,记载资金账簿的印花税是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算缴纳。认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由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账簿的金额为零,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015证券投资分析考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第七章第三节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一、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原理   (一)假设条件   假设一:投资者都依据期望收益率评价证券组合的收益水平,依据方差(或标准差)评价证券组合的风险水平,并采用上一节介绍的方法选择证券组合。   假设二: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风险及证券问的关联性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   假设三:资本市场没有摩擦。所谓“摩擦”,是指市场对资本和信息自由流动的阻碍。   在上述假设中,第一项和第二项假设是对投资者的规范,第三项假设是对现实市场的简化。   例7—8(2012年3月真题·单选题)下列说法中,(  )不属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假设条件。   A.投资者都依据期望收益率评价证券组合的收益水平,依据方差评价证券组合的风险水平,并选择证券组合   B.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风险及证券间的关联性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   C.资本市场没有摩擦   D.所有证券的收益都受到一个共同因素的影响   【参考答案】 D   【解析】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假设条件:投资者都依据期望收益率评价证券组合的收益水平,依据方差评价证券组合的风险水平,并选择证券组合;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风险及证券间的关联性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资本市场没有摩擦。   (二)资本市场线   1.无风险证券对有效边界的影响   由无风险证券F出发并与原来风险证券组合可行域的上下边界相切的两条射线所夹角形无限区域,便是在现有假设条件下所有证券组合形成的可行域。   现有证券组合可行域较之原来风险证券组合可行域,区域扩大了并具有直线边界。   2.切点证券组合T的经济意义 特征:   其一,T是有效组合中一个不含无风险证券而仅由风险证券构成的组合;   其二,有效边界FT上的任意证券组合,即有效组合,均可视为无风险证券F与T的再组合;   其三,切点证券组合T完全由市场确定,与投资者的偏好无关。   正是这三个重要特征决定了切点证券组合T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占有核心地位。   T的经济意义:   首先,所有投资者拥有完全相同的有效边界。   其次,投资者对依据自己风险偏好所选择的证券组合P进行投资,其风险投资部分均可视为对T的投资,即每个投资者按照各自的偏好购买各种证券,其最终结果是每个投资者手中持有的全部风险证券所形成的风险证券组合在结构上恰好与切点证券组合T相同。T为风险证券组合或风险组合。   最后,当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风险证券组合T就等于市场组合M。市场组合,是指由风险证券构成,并且其成员证券的投资比例与整个市场上风险证券的相对市值比例一致的证券组合,一般用M表示。   3.资本市场线方程   在均值标准差平面上,所有有效组合刚好构成连接无风险资产F与市场组合M的射线FM,这条射线被称为资本市场线。   资本市场线揭示了有效组合的收益和风险之间的均衡关系,这种均衡关系可以用资本市场线的方程来描述:     式中: 有效组合P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     4.资本市场线的经济意义  有效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由两部分构成:  (1)无风险利率rF,它是由时间创造的,是对放弃即期消费的补偿;    (三)证券市场线  1.证券市场线方程。资本市场线只是揭示了有效组合的收益风险均衡关系,而没有给出任意证券组合的收益风险关系。    该方程表明:单个证券i的期望收益率与其对市场组合方差的贡献率之间存在着线性关系,而不像有效组合那样与标准差有线性关系。    无论是单个证券还是证券组合,均可将其β系数作为风险的合理测定,其 期望收益与由β系数测定的系统风险之间存在线性关系。这个关系在以E (rp)为纵坐标、βp为横坐标的坐标系中代表一条直线,这条直线被称为证券市 场线。  (四)β系数的涵义及其应用   1.β系数的涵义。   (1)β系数反映证券或证券组合对市场组合方差的贡献率。   (2)B系数反映了证券或组合的收益水平对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变化的敏感性。   (3)B系数是衡量证券承担系统风险水平的指数。   2.13系数的应用。   (1)证券的选择。证券选择的重要环节是证券估值。在市场处于牛市时,在估值优势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投资者会选择β系数较大的股票,以期获得较高的收益。   (2)风险控制。   (3)投资组合绩效评价。   例7—9(2012年3月真题·多选题)关于资本市场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资本市场线反映有效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和风险之间的均衡关系   B.资本市场线说明有效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由对延迟消费的补偿和对承担风险的补偿两部分构成   C.由资本市场线所反映的关系可以看出,在均衡状态下,市场对有效组合的风险(标准差)提供补偿   D.资本市场线给出任意证券或组合的收益风险均衡关系   【参考答案】ABC   【解析】 资本市场线只是揭示了有效组合的收益风险均衡关系,而没有给出任意证券或组合的收益风险关系。证券市场线方程对任意证券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十分完整的阐述。   例7-1O(2012年3月真题·单选题)当(  )时,应选择高β系数的证券或组合。   A.预期市场行情上升   B.预期市场行情下跌   C.市场组合的实际预期收益率等于无风险利率   D.市场组合的实际预期收益率小于无风险利率   【参考答案】 A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标准差和标准离差率什么关系?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认为,一个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是由市场风险溢价和该资产的系统性风险(也称为beta系数)共同决定的。因此,CAPM表达式为:r = rf + beta * (rm - rf)其中,r表示该资产的期望收益率,rf表示无风险利率,rm表示市场组合的期望收益率,beta表示该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标准差是用来衡量资产收益率的波动性,标准离差率则是标准差与资产期望收益率之比,也可以看做是资产波动性相对于其期望收益率的一个度量。一般来说,标准差越高,标准离差率也越高。根据CAPM,资产的系统性风险(即beta系数)越高,其期望收益率也就越高。同时,系统性风险的增加也会导致资产收益率的波动性增加,即标准差增加。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资产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是正相关的。然而,标准离差率与期望收益率的关系并不一定是正相关的,因为资产的系统性风险越高,标准离差率也会随之增加。但是,当我们比较不同资产的期望收益率时,标准离差率可以作为一种有用的度量标准,因为它考虑了资产的波动性和期望收益率之间的权衡关系。

什么是消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风险越高 投资者所要求的预期收益就越高 这样才能弥补他所承受的高风险。 这个模型 风险资产的收益率=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风险溢价 风险溢价=(市场整体收益率-无风险资产收益率)*(一个系数) 一般用希腊字母β表示风险不是资产,资产是能带来收益的。 我用股市来说明吧 个股的合理回报率=无风险回报率+β*(整体股市回报率-无风险回报率(可以用国债收益率衡量))β=1时, 代表该个股的系统风险=大盘整体系统风险,β>1 时 代表该个股的系统风险高于大盘 一般是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例如 地产股 和耐用消费品股。这种一般称为景气循环股(cyclicals)β<1时 代表该个股风险低于大盘 一般不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例如食品零售业 和 公共事业股。 这种一般成为 防御类股系统风险越高 也就是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投资者就需要较高的回报率抵补他承受的高风险。我理解的是 资产的价值是由它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决定的,对于像股票这样的资本资产,它的价值就是由它未来产生的收益决定的,所以收益率是最关键的。收益率决定了资本资产的定价。所以称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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