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因此,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1)分类实施的原则。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分层推进的原则。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流程开发建设等方面进展不一。因此,中国银监会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以便商业银行在满足各项要求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3)分步达标的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计量、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中国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可以自( )年底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答案】:B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申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客户评级必须具有两大功能( )。
【答案】:A,E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客户评级必须具有两大功能:即能够有效区分违约客户和能够准确量化客户违约风险。故选AE。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公式为( )。
【答案】:D选项D,式中12.5即为8%的倒数。按最低资本要求(8%的资本充足率)所计算出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资本,再乘12.5倍,即将两项资本之和换算为风险加权资产。最后,再与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相加,即全部风险加权资产。
2004年6月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融入了( )的理念和要求。
【答案】:B“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也吸收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框架。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操作风险包括( )。A.法律风险B.技术设施缺陷导致的风险
【答案】:ACE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该定义关注内部操作,重视过程导向,认为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认为外部事件包括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法律和税收以及监管的变化等,认为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 )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二支柱。
【答案】:B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构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其中,“最低资本要求”是第一支柱;“监督检查”是第二支柱;“市场纪律”是第三支柱。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认为银行承担的风险包括什么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制定,于在2004年6月26日发布。新资本协议以国际活跃银行的实践为基础,详细地阐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监管思想,同时新资本协议通过对商业银行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规范,来约束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整而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达到保证全球银行体系稳健经营的目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计量、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在2004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 )、最低资本要求和监督检查被并列为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答案】:D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也称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构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种类,改革了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2.第二支柱:监督检查。3.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新资本协议的介绍
“新资本协议”一般应称之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相对于旧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而言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译成英文是:Basel New Capital Accord。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三大支柱之一的最低资本要求的创新之处包括( )。
【答案】:A,D,EADE《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仍然将资本充足率作为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安全运行的核心指标,仍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但进行了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银行既可以采用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也可以用各种内部风险计量模型计算资本要求。故选ADE。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国际活跃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是否正确?
【错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国际活跃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特别强调的风险是什么?
D. 信用风险,C. 市场风险,B. 操作风险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客户评级、评分的验证提出了许多要求,包括( )。
【答案】:A, B, C, E2004年6月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客户评级、评分的验证提出了许多要求,包括:①商业银行必须定期进行模型的验证;②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体系,用来检验评级体系、过程和风险因素评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③商业银行必须定期比较每个信用等级的实际违约率和预期违约率;④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其他的量化检验工具,并同相关的外部数据源比较等。故选ABCE。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 )。
【答案】:A, B, C, D, E《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敞口及风险管理策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及过程等。故选ABCDE。
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发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在( )年。
【答案】:A【正确答案】: A【解析】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 )。
【答案】:A,C,D《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目前已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制定者。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50%和100%四个风险档次。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的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时间表
(一)银监会将于2008年底前,陆续发布有关新资本协议实施的监管法规,修订现行资本监管规定,在业内征求意见。(二)银监会将于2009年进行定量影响测算,评估新资本协议实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三)新资本协议银行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四)商业银行至少提前半年向银监会提出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正式申请,经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新资本协议。银监会自2010年初开始接受新资本协议银行的申请。(五)其他商业银行可以从2011年后提出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申请,申请和批准程序与新资本协议银行相同。(六)其他商业银行自2010年底开始实施经修订后的资本监管规定。届时,若新资本协议银行尚未实施新资本协议,也将执行该资本监管规定。六、推进新资本协议实施的主要措施实施新资本协议是技术复杂、政策性强、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特别是高级管理层人员应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新资本协议及其影响的认识,增强紧迫意识,加强合作,扎实做好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加强对实施新资本协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须投入大量的资源。新资本协议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尽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资本协议实施项目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本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配备必要的资源,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及有关重大政策的审批,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的汇报,对实施准备情况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有关新资本协议准备工作方案的设计及组织实施,深入了解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的实际运作,维护风险管理体系正常运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实施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涉及到商业银行风险计量技术的改进、业务流程的重组和风险文化的再造等许多方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阶段、有重点地有序推进。新资本协议银行应根据本指导意见,按照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差距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本行实施新资本协议规划。实施规划至少应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资本计算方法及实施时间表(含过渡方案);计划开展的各子项目的内容、目标、时间要求及阶段性重点;相应的资源保证和组织领导等。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工作,并报银监会备案。(三)加强对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银监会将以实施新资本协议研究和规划小组为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商业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的指导。监管部门要将商业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对各行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评级时将考虑实施新资本协议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积极影响,积极探索监管激励措施,为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提供动力。(四)加强沟通合作,降低新资本协议实施成本。实施新资本协议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银监会将重视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信息交流,并鼓励商业银行之间加强合作,发挥合力。一是银监会将牵头组织与国外先进银行以及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借鉴其他国家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成功经验;组织开展新资本协议培训和专题研讨,增强培训的层次性和针对性。二是充分发挥新资本协议研究和规划小组的作用,组织业界专家对一些带有共性的技术问题集中攻关;商业银行之间应在数据共享、模型开发、技术转移等方面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共同克服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三是提高实施新资本协议监管规章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增强业界的参与度,加快规制进程,为商业银行改进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明确的指导,少走弯路,节约成本。(五)强化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基础工作。2007年、2008年是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的起步阶段,关键是做好各项基础工作。1.强化数据基础。内部评级法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历史观察期有明确要求。为保证新资本协议的如期实施,商业银行要加快数据清洗和补录工作,建立符合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数据处理平台,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2.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计量模型的开发。商业银行应根据新资本协议规定的内部评级体系的维度、结构、标准和方法,推进内部评级体系的开发工作;应针对本行资产组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对已开发的风险计量模型应进行返回检验,提高模型预测能力和稳健性。商业银行应积极推广风险量化结果在制定战略与规划、风险暴露的计量与管理以及健全报告体系等方面的运用。3.推进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流程整合。为实施内部评级法,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组织体系,保证内部评级结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一致性。商业银行应结合内部机构重组,建立符合新资本协议要求的业务流程和组织体系。4.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是实施新资本协议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内部评级体系及风险计量模型的效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国际经验表明,信息技术支出是实施新资本协议主要的成本。各行应将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的数据仓库和信息系统开发纳入整体IT建设规划,节约实施成本。5.提高文档化水平。新资本协议对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文档化提出了很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相应的文档,记录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的设计、操作细节以及遵守最低标准的情况。书面文件既是商业银行改进内部风险管理的基础,也是监管当局检查商业银行满足最低要求情况的依据。各行要按照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开发建设中形成的文档进行严格管理。6.注重人才储备和培养。实施新资本协议技术难度高,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保证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开发建设、使用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多渠道招募专业人员,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专业风险分析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各层次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增强业务人员对新资本协议的理解,提高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适用性。
分析:新资本协议将带给银行什么?
在信用风险领域,该协议提出了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无论是采用哪种办法,我国商业银行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目前我国并未形成一个广泛的信用评级市场,即便是像标准普尔、穆迪这样国际著名的评级公司在我国也缺乏足够的数据积累。虽然就实施要求看,内部评级法比标准法更加严格,但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具备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基础条件。 国有商业银行变革的取向应该是建立一个能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应对各种风险的、稳健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而这个理想的风险管理体系必须牢固建立在制度和技术两个平台之上。 制度平台是技术平台的基础。风险管理的最终效果取决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管理流程是否合理,管理政策是否到位,而组织架构、管理流程、政策均可以认为是正式的制度。以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为例,一般有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模式。无论采取哪种组织架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根本上取决于公司良好治理机制的建设,只有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责、权、利关系明确了,才能保证设计良好的风险管理流程不走样,才能保证正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 除了制度平台的建设以外,在国有商业银行中技术平台更容易被忽视。信用风险管理科学性的实现依靠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软肋”恰恰就在于技术平台的薄弱。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对技术平台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是导致难以量化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 随着相应数据的积累,银行资产的预期损失将可以估算出来。内部评级法除了要求商业银行估计整个资产的预期损失外,还必须根据推测资产组合的未预期损失。在风险度量方面,不仅可以测算出单笔贷款的风险对整体资产风险的边际影响(贡献),而且在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同贷款品种相关性的基础上,进行整个资产信用风险的分散,规避那些原本不应该承担的风险;在贷款定价方面,单笔贷款的价格(利率水平)中除了要反映贷款成本和合理的收益外,还将准确弥补预期损失和未预期损失,真正体现“高风险、高定价、低风险、低定价”的原则,通过市场价格引导贷款流向高端客户群;在经济资本配置方面,如果确定出银行全部资产的预期损失,就可以明确足额提取呆帐准备金的数额。如果已知资产的未预期损失,就可以相应地配置经济资本,真正做到在稳健应对风险的前提下安全经营。 此外,在充分计提呆帐准备金和经济资本配置合理的前提下,对分支机构进行扣除风险以后的收益率考核将变得可行。 在以上要求全部达到以后,国有商业银行将不仅可以满足新资本协议监管体系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更为关键的是,将实现信用风险管理由传统方式向现代管理质的飞跃。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同时也指明了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未来。 (作者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博士)
( )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三支柱。
【答案】:D《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为外部监管,第三支柱为市场约束。
2004年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覆盖的风险包括( )。
【答案】:A,B,D《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是最低资本要求,它进行了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因此,本题中A、B、D选项正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公式为( )。
【答案】:D选项D,式中12.5即为8%的倒数。按最低资本要求(8%的资本充足率)所计算出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资本,再乘12.5倍,即将两项资本之和换算为风险加权资产。最后,再与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相加,即全部风险加权资产。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操作风险包括( )。A.法律风险B.技术设施缺陷导致的风险
【答案】:ABCE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该定义关注内部操作,重视过程导向,认为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认为外部事件包括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法律和税收以及监管的变化等,认为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规定对信用风险计量的方法有( )。
【答案】:C,D,E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规定对信用风险计量的方法有三种: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内部评级高级法。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三大支柱是指( )。
【答案】:A、C、D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也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构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其中,“最低资本要求”是第一支柱;“监督检查”是第二支柱;“市场纪律”是第三支柱。
简述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三种操作风险计量方法
①基本指数法,即以某种单一指数(如银行总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来确定应对操作风险的必需资本量。②标准法,即把银行业务按公司资产、项目融资、零售等类别加以区分,分别计算操作风险指数,再乘上某一固定比例得出所需资本量。③内部测试法,这一方法的技术要求最高。在计量每种业务的风险时,银行都必须根据内部数据计算操作风险指数、引致损失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事件发生后的损失程度,再以所得数据与巴塞尔委员会确定的相应比例得出资本需求量。鉴于计量方法比较复杂,且合理性有待验证,因此,巴塞尔委员会注意到许多银行以最低资本的20%作为应对操作风险资本的做法,准备以这一比例作为广义的指导性准备标准。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的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实施新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提供了动力和工具。新资本协议允许采用的高级资本计量方法是建立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代表了国际化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为商业银行改进风险计量技术、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重组风险管理流程提供了直接借鉴,有助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及时揭示、动态监测信贷风险,约束商业银行信贷行为,促进银行盈利模式转变和经营行为理性化,推动银行业可持续和科学发展。(二)实施新资本协议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已经结束,外资银行将全面参与国内竞争;在中长期内,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也将走出国门谋求国际化发展,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将有助于引导这些银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与此相关的产品定价机制、资本配置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银行的差距,通过机制建设巩固并发展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争取在未来的银行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真正实现将大型商业银行办成抵御风险能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三)实施新资本协议是增强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必然要求。随着商业银行业务日趋复杂,传统的以外部约束为主导的银行监管手段有效性日趋下降,监管当局不应再满足于事后查找问题的根源,应致力于事前发现商业银行管理方面的漏洞,并顺应市场发展,进一步鼓励市场创新。新资本协议重视对银行识别、监测和管理风险能力的综合评估,使得监管资本约束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关系更加紧密,体现了灵活的监管思想,将促使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加强交流与互动,这与银监会“原则导向”的监管思路是一致的,对于改进银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的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目标和原则
(一)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目标。通过实施新资本协议,借鉴先进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促使商业银行改进风险计量手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银行的差距,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促进银行体系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原则。按照目前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短期内中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条件,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坚持以下原则:1.分类实施的原则。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新资本协议。对于为数众多的中小银行来说,宜采取与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资本监管制度,降低资本监管的合规成本;而对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有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符合长远发展目标,而且在技术上具备现实可行性,在经济上也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2.分层推进的原则。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风险量化模型、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流程开发建设等方面进展不一,达到实施新资本协议要求的时限也各不相同。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改进风险管理,采取风险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但考虑到各家银行准备工作的差异性,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以便商业银行满足各项要求后,实施新资本协议,以保证实施新资本协议取得实效。3.分步达标的原则。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量化、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我国正式启动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工程的时间是()。
【答案】:B2007年2月28日,我国正式启动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专家点拨】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因此,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的信用风险量化
背景知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 《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资产分为四大类,分别以相应的权重(K)反映其风险大小: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央政府的债权风险暴露权重为0; 对于OECD的商业银行及OECD以外的中央政府的债权风险暴露权重为20%; 抵押贷款的风险暴露权重为50%; 其他所有商业银行、企业、个人的风险暴露权重都为100%。 符合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必须满足: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8%。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商业银行所有债项风险暴露额与对应权重乘积之和。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不仅构建了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明确最低资本充足率覆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主要风险来源,而且对信用风险的计量提出了标准法、内部评级法初级法、内部评级法高级法三种方法。 【单选】下列关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其信用风险量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提出了信用风险计量的两大类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B.明确最低资本充足率覆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主要风险来源 C.外部评级法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用于外部监管的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D.构建了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 答案:D 信用风险评级分为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外部评级是专业评级机构对特定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的整体评估,主要依靠专家定性分析,评级对象主要是政府或大企业;内部评级是商业银行根据内部数据和标准(侧重于定量分析),对客户的信用风险及债项的交易风险进行评价,并据以估计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作为信用评级和分类管理的标准。 巴塞尔委员会针对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不同,提出了信用风险计量的两大类方法:标准法,基于商业银行资产的外部评级结果,以标准化方式计量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基于商业银行自身健全和完备的内部评级体系计量信用风险,但必须经过监管*的技术检验和正式批准。 1.标准法 ①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分为对主权国家的债权、对一般商业银行的债权、对公司的债权、包括在监管零售资产中的债权、以居民房产抵押的债权、表外债权等13类; ②对主权、商业银行、公司的债权等非零售类信贷资产,根据债务人的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确定权重,零售类资产根据是否有居民房产抵押分别给予75%、35%的权重,表外信贷资产采用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换为信用风险暴露; ③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抵押、担保、信用衍生工具等信贷资产的风险敏感性,但缺点也很明显:过分依赖于外部评级,对于缺乏外部评级的公司类债权统一给予100%的风险权重,缺乏敏感性;此外,也没有考虑到不同资产间的相关性。 【单选】在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标准法的缺点不包括( )。 A.过分依赖于外部评级 B.没有考虑到不同资产间的相关性 C.对于缺乏外部评级的公司类债券统一给予100%的风险权重,缺乏敏感性 D.与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相比,提高了信贷资产的风险敏感性 答案:D 2.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要去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的内部评级体系,自行预测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等信用风险因素,并根据如下权重公式计算每笔债项的信用风险资本要求(K): (1)公司、主权及商业银行暴露 ①非违约风险暴露 ②违约风险暴露 (2)零售暴露 根据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依赖程度的不同,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 ①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违约概率,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的估机值; ②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 初级法和高级法的区分只适用于非零售暴露,对于零售暴露,只要商业银行决定实施内部评级法,就必须自行估计PD和LGD。 【单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使用基于( )的方法来计量违约概率、违约损失,并据此计算信用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 A.外部评级体系 B.内部评级体系 C.宏观评级体系 D.微观评级体系 答案:B
被称为中国版的新资本协议是哪个文件
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该办法相当于中国版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它将巴塞尔协议与巴塞尔协议统筹推进,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达标。我国银行业稳步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不仅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也有助于增强中国银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快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战略转型。法律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市场纪律。《新资本协议》在三大支柱中都涉及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有关规定。第一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其将资产证券化的监管规定在信用风险领域,即在确定信用风险时对资产证券化有特别的规定要求。第二大支柱即监管审查,其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审查有特别的规定。第三大支柱即市场纪律,其对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标准化方法与内部评级法的信息披露有具体的规定。尽管如此《, 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的规定本身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重大缺陷。这是因为《新资本协议》的标准化方法与内部评级法对于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暴露使用的是一刀切的单一方法,并没有区分初级证券化与再证券化的不同风险状况。相关事件 2009年8月3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一口气”发出七项监管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银监会还将讨论加强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管理,内容之一就是把商业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继出手规范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后,监管部门又将目光投向了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部位——资本充足率。所谓资本充足率,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在存款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银监会最新修订的七项监管指引,内容涉及多个方面: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监督检查,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等。2008年12月,银监会曾就上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此后,监管部门又根据巴塞尔会议近期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完善意见》等文件,对指引进行了修改。对监管层而言,另一个坏消息是,商业银行眼下日益倚重次级债提升不断下降的资本充足率,无形中构成了系统性隐患。中金公司最新的一份报告称,截至目前,商业银行在今年已发行次级债(含混合资本债)2107亿元,这已达到去年全年724亿元发行量的2.9倍,但仅占已发与计划发行的次级债数量的44%。至2011年底前,至少有2380亿元次级债待发行,其中估计今年下半年将要发行1000亿元。 部分上市银行次级债详情●建设银行(601939):本周五再发行200亿元固息次级债。2月26日,建行已发行今年第一期规模达400亿元的次级债。●工商银行(601398):7月16日至20日,成功发行次级债券400亿元。去年10月,工行股东大会同意该行在2011年前,分期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次级债。●中国银行(601988):7月6日,发行次级债券400亿元。中行在3月的股东大会已通过发行不超过1200亿元次级债券的议案。●交通银行(601328):6月23日,银监会批复,允许其发行不超过250亿元次级债。交行拟于2011年底前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800亿元的次级债券。
中国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必要性
中国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必要性有三点:1、实施新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提供了动力和工具。2、施新资本协议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3、实施新资本协议是增强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什么
法律分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纪律约束。《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启示和挑战。
【答案】:(1)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的影响:新协议给我国带来的积极影响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新协议为我们的银行改革带来了压力和动力;二是新协议为我们的银行改革提供了重要而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尤其是在资本金的作用和银行风险管理等方面。(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的重要启示:建立在西方金融最佳实殴基础上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无疑是非常丰富和全面地反映了现代金融发展的基车规律,可谓集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监督之大成,因而给予我们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丰富的.在技术方面,内部评级和信用风瞳量化模型、操作风险数据库及其量化模型、风陆缓释技术的应用和VA.R风险量化技术等早已成为我国介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热点。针对我国当前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协议所蕴含的现代风险管理和监督的理念和制度方面的启示将对我国金融改革,尤其是对银行业改革更加具有现实指导意义。(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T我国银行韭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①银行赍率金不足;②缺乏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③缺乏风险管理技术;@监管部门与业界都缺乏优秀的专业人才;⑤效据与信息系统问题。
中国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出发点是
中国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出发点是满足境内外监管要求,根本目的是以实施新资本协议为契机,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根本目的在于应用,这也是下一阶段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工作重点。目前中国银行按照“适应适用”原则,根据“以风险偏好传导为主线的新资本协议成果应用技术架构”,开发出了丰富的新资本协议实施工具,并不断升级更新。为了加深使用者对新资本协议成果工具的理解,推动分行主动应用新资本协议工具,有必要对现有成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总结。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认为银行承担的风险包括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制定,于在2004年6月26日发布。新资本协议以国际活跃银行的实践为基础,详细地阐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监管思想,同时新资本协议通过对商业银行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规范,来约束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整而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达到保证全球银行体系稳健经营的目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计量、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 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新资本协议” 的英文全称是什么啊?
“新资本协议”一般应称之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相对于旧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而言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译成英文是:BaselNewCapitalAccord。由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际上是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2004年6月公布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而《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原本英文是:《InternationalConvergenceofCapitalMeasurementandCapitalStandards:ARevisedFramework》,所以,知晓“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原本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都是很有必要的。
为什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资本管制
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意义 中国银行业总体上看自我约束能力不足,不良资产占比高, 经营风险大,各类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较低。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3年末, 中国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7.35%, 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13%。 五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相对较高一些,但由于规模的扩张, 资本充足率亦有不断走低的趋势: 深发展2002年底的资本充足率为9.49%, 2003年第一季度下降为8.89%, 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在上市前刚达到8.01%;浦发银行 2000年至2002年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5%、11.27%和8.54%,2003年1月增发后, 才又有所提高;民生银行上市前的 2000年6月,资本充足率为10.48%, 上市后2000年末资本充足率猛增至21.45%, 但一年后的2001年末,资本充足率又骤跌至10.1%, 2002年末又降到8.22%, 虽然2003年3月该行发行的可转债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但到6月30日,资本充足率仍降到了7.1l%。 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 达到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的“硬指标”,短期行为非常明显。 在此环境下,加强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有利于银行间的公平竞争。 目前中资商业银行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网点、 客户资源、市场份额等各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 同时还有国家信誉作保证,在同业竞争中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如果监管机构不能做到“法律面前,行行平等”, 国有银行在某些方面还拥有特权,就不可能形成公平竞争。 各类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虽有较大差异, 但达标与未达标的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资产规模、 费用支出和薪金待遇等方面却具有无差异性特征, 从而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次,有利于控制信贷规模,提高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作为一个“ 刚性”指标,会促使银行在资本不足时,积极消化不良资产, 改变资产结构,减少风险权重资产,以达到8%的法定标准。 即使资本充足,在资本一定的情况下, 商业银行也必须根据此指标确定自己的业务规模。因此, 资本充足性管制,有利于防止商业银行不顾自身实力,盲目扩张。 正是由于这个“刚性”指标在中国被“软化”, 才会出现商业银行一方面资本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为了近期目标( 如稀释不良贷款率)而大幅增加信贷资产的情况。 第三,可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 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负债,其中储蓄存款约占全部负债的60%; 另一方面,作为资金运用的资产业务将资金投向各种盈利性资产, 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风险,一旦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 它将面临着弥补损失和满足存款人流动性要求的义务。 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可以提高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 保障存款人特别是居民存款人的利益。 第四,有利于促进银行内部改革,改善银行的盈利状况。 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自身积累两个方面, 自身积累是内源资本,是商业银行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改变的部分, 在目前的财政收支状况下, 现实的操作方法是商业银行加快内部改革步伐,提高盈利能力。 第五,有利于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 使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受制于资本规模, 商业银行为了增加盈利必须另辟蹊径一一发展中间业务, 从而有利于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方式、 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提高其竞争能力。 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建议 首先,应借鉴国际经验, 充分考虑我国商业银行的自律能力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 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资本管制措施。 美国在1991年11月通过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案》( FDICIA), FDICIA第131条款——立即改进措施 (PAC),依据总资本比率、 核心资本比率和杠杆比率三个指标来评价银行资本充足状况, 并以此为基础将商业银行划分为资本良好、资本适度、资本不足、 资本明显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五个等级, 以便对那些资本不足的银行采取立即改进措施。1 9 9 2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分析了投保银行的财务报表,发现在1. 2万家当时营业的银行中,98% 以上的银行在资本良好和资本适度的组别内,只有2% 的银行跌入了资本不足的三类中。 PAC允许FDIC对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采取限制业务范围、 暂停分红和提取管理费用、限制资产增长、 限制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强制性改进措施,来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 促使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 如果一家银行的有形股权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降至2%或更少, 该银行将被认为资本严重不足并将于90天内被列入破产或接管的对 象, 除非银行的主要监管者和FDIC出于对公众利益的考虑以及认为存 款保险基金能使银行在目前股权和管理状况下继续经营。 为避免被接管, 银行必须有正的净值并且证明其原来状况得到了真正改善。 我国银监会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 依据资本充足度的国际统一标准和各商业银行资本状况, 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并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 可操作性强的资本管制措施。 我们可以将管制措施分为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两类, 对商业银行则可以按照资本充足率的不同分为三个层次:资本充足( 总资本比率≥10%、核心资本比率≥6%)、资本适度( 总资本比率≥ 8%、核心资本比率≥ 4%)和资本不足(两项或其中一项不达标)。 对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不需要实行强制性资本管制措施来限制其业务 活动;对资本适度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应限制其高风险业务活动, 并适当采取干预措施防止其资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标准以下; 而对于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 监管机构应按照其资本充足率的差异再细划为资本不足、 资本明显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级, 并通过强制性管制措施来敦促其改变资本充足状况。 强制性管制措施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对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对资产规模的限制; 对管理费用支付的限制;对管理人员薪金支付的限制; 对利率浮动权的限制;对分支机构开设的限制等等。在具体操作中, 建议监管机构根据各银行资本不足的程度来确定限制内容。 非强制性管制措施的弹性较大,可以考虑提交资本补充计划、 资本重组方案、资本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应合理确定调整期。中行、 建行2003年底各获得了225亿美元的注资, 其资本充足率都有大幅提高, 但未获得注资的工行与农行恰恰是离最低标准仍有较大差距的两家银 行,其他股份制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整体看也较低。 因此,银监会必须考虑到各银行的现实状况,合理确定调整期, 给各银行补充资本和降低风险权重资产的时间, 以保证资本充足性管制的可行性和金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第三,应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和一致性。调整期限确定之后, 监管机构必须严格按此期限进行监管。 凡是在调整期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商业银行,可以按照《 商业银行法》及监管机构所允许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 而没有到达此标准的商业银行,不管是何种组织结构和所有制形式, 都应该在业务范围和分配制度等方面受到限制。 目前银行同业竞争极其激烈, 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希冀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拥有优秀的专业人才,但资本充足度的“硬约束” 会捆绑不达标商业银行的手脚,从而利用“倒逼机制” 迫使商业银行改变目前的资本充足状况。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有什么作用
资本充足率是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平均风险资产的比值,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资本充足率的高低,对银行的风险控制、信贷发放、新业务开展以及海外并购业务,均有着重要意义。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CAR定义为: CAR=资产/风险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1]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本:第一类资本(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未分配利润),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本(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例如:某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为300亿元,附属资本为40亿,拥有三类资产分别为6000亿元、5000亿元、2000亿元,与其对应的资产风险权数分别为10%、20%、100%,其资本充足率为:(300+40)÷(6000×10%+5000×20%+2000×100%)=9.4%2010年巴塞尔协议,强化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商业银行总资本充足率仍保持8%不变。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如何计算?
1、核心资本(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4%。核心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核心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4%2、总资本比率=总资本(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之和)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
我国六大银行2017年到2021年的资本充足率
我国六大银行2017年到2021年的资本充足率在不断提升,2021年达到百分之十八。2021年,国有六大行在通过净利润增长带动资本内生累积能力的同时,外源性资本补充力度也在持续加大。特别是6家银行纷纷加快了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的发行节奏,进而有利于其资本充足率维持较好水平。
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1、由于资本充足率的分子就是自有资本,因此,增加银行的自有资本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关键所在,其自有资本又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2、我们应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的方式来增加自有资本,这样才能够提高资本充足率,这是增加附属资本的一种方式,但是作用比较有限。3、银行还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这种债券相对灵活一些,不过效果也还是不会太明显。4、作为自有资本的融资方式,最核心的资本的来源,主要还是依靠发行普通股票来进行,上市募股筹资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方式。
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答案】:A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标不得低于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请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核心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区别?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CAR), 也被称为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率,Capital to Risk (Weighted) Assets Ratio (CRAR) 是一个银行的资产对其风险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有哪些?
提高资本充足率,除了要提高自有资本外,还要减少加权风险资产,即减少分母项。风险加权资产根据相应的评级确定风险权重,进行加总得到。减少风险加权资产则要多开展风险权重较低的业务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处理和剥离不良资产。针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状况,我国银行业中间风险业务开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现阶段处理不良资产是重中之重。x0dx0ax0dx0a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包括:x0dx0a(一)内部融资;x0dx0a(二)外部融资;x0dx0a(三)处理不良资产。x0dx0ax0dx0a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资本充足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贷款率越高,所使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高,是否正确?
【正确】在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下,存款准备金率与资本充足率成反比,与不良贷款率成正比。
怎么查找我国的银行资本充足率
我国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的话,可以从银监会网站获得: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Page/110009.html如果要个别银行的指标,去银行官网看。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自身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代表了银行对负债的最后偿债能力。银行用少量资本运营大量债权资产,以此来获得高回报率,这就是“杠杆原理”,但这也是银行产生系统风险的根源之一。为了让金融业在众多风险面前有足够的抵抗能力,最低限度地降低金融业暴发危机引起社会动荡,1988年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会议上确定了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金融体制改革中也确立了这个风险控制指标。
银行资本充足率与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区别?
银行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总额与该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
【答案】:A【参考答案】A【试题分析】《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充足率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R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资本充足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包括是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是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指标。而一级资本充足率就是一个银行的一级资本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资本充足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 一级资本包括是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包括: (一)实收资本或普通股。 (二)资本公积。 (三)盈余公积。 (四)一般风险准备。 (五)未分配利润。 (六)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其他一级资本包括: (一)其它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二)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一级资本必须占银行资本总额的50%以上。 一级资本充足率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此被提高至7%。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 1、根据(资本管理办法)未来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百分之六、百分之五。 2、区别在于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总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风险资产,即为核心资本充足率。至于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概念和构成的资本的核心。
商业银行进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应覆盖全行范围内的实质性风险,其中包括( )。
【答案】:A,B,C,D,E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应覆盖全行范围内的实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等。
为什么要保证银行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好处?
1、 有了充足的资本就不怕流动性的危机,也就是不会有挤兑等情况,另外可以有多种的选择,收益门路较多。2、 保证充足的银行资本有利于防止银行冒险经营,从而减少了银行和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若亏的是别人或者说是债权人的钱,风险越大收益越大,银行很可能会冒险博取超额收益,反正自己没有损失)等问题,也就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银行挤兑、倒闭,对冲了银行的经营风险。3、 银行也有个巴塞尔协定,就是各个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高于8%,所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放贷有个可抵押的对冲保障。扩展资料:一、挤兑风险的意思是指在银行券流通的条件下,银行券持有者争相到发行银行券的银行要求兑现贵金属货币或存款户集中地大量地到银行提取现钞带来的风险。挤兑可能使一家银行倒闭,甚至波及整个银行业。 当一家银行的信用发生动摇,准备金不足,银行券兑现发生困难,就会发生挤兑。银行发生挤兑风险,是典型的流动性不足引起的信用风险。而如果导致地区内其他银行也被挤兑,则属于系统性风险。二、为什么货币基金有挤兑风险?因为互联网宝类货币基金的收益在高峰时达到了6个点左右,而一般的货币基金的收益已经破五,资金数额较大的投资人肯定会考虑是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而货币基金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等,这些都是有期限的,一旦大部分投资者都赎回份额,那基金肯定是没有那么多钱给用户的。这就是为什么货币基金有挤兑风险。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有:_1、股本。就是商业银行成立时,股东投入的资金,这个占比不大;_2、对客户的负债,就是个人和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这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3、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为了应付短时间资金不足而向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时间很短,占比很小。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修订
法律分析: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第三条 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表和未并表的资本充足率。第七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应当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之上。第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第九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本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商业银行x0dx0a(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x0dx0a(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x0dx0a(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为什么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自身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代表了银行对负债的最后偿债能力,银行用少量资本运营大量债权资产,以此来获得高加报率,这就是"杠杆原理",但这也是银行产生系统风险的根源之一,为了让金融业在众多风险面前有足够的抵抗能力,最低限度地降低金融业暴发危机引起社会动荡,1988年在瑞典巴塞尔召开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会议上确定了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在90年代中后期开始金融体制改中也确立了这个风险控制指标!具体可以看看http://www.e521.com/ckwk/jryd/xglw/0075.htm
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区别
你了解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酱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区别。你的的问题,经过综合查询分析。1、根据(资本管理办法)未来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百分之六、百分之五。2、区别在于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总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风险资产,即为核心资本充足率。至于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概念和构成的资本的核心。
银行的核心资本能用于放贷吗,资本充足率的调整对银行有什么影响?
银行的核心资本能够用于放贷。资本充足率的调整对银行有显著的直接影响:在银行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若央行降低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则银行可以增加对存款的吸收规模来扩大放贷规模,当然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会降低;反之,若央行提高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则商业银行必须压缩贷款规模来减少风险资产规模,当然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相应增强了;若商业银行想保持甚至扩大现有贷款规模,同时又要达到央行提高后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则商业银行必须通过股权融资或增资来提升核心资本或(和)通过发债来扩大其附属资本的规模。
2017银行专业银行管理要点: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4.4.5 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1. 分子对策 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分子对策,包括增加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的来源包括发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润等方式。留存利润是银行增加核心资本的重要方式。 商业银行增加附属资本的方法,主要是发行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 2. 分母对策 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分母对策,主要是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以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方法,主要是减少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 在降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方面,可以尽可能建立更好的风险管理系统。 3. 综合措施 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综合性方法是银行并购。
银行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主要区别?
1、资本工具不同银行资本范围的定义更严格。根据《巴塞尔协议III》,资本工具仅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取消《巴塞尔协议II》中专门用于抵御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市场风险所需资本应与信用风险同等对待。2、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同根据《巴塞尔协III》,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巴塞尔协议II》规定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8%不变。3、二级资本内容不同《巴塞尔协议III》规定二级资本必须能在银行破产清算的条件下吸收损失,取消了《巴塞尔协议II》中的二级资本子项。扩展资料中国执行《巴塞尔协议III》的发展现状中国官方已向银行发布一份正式的时间表,要求其实施更严格的《巴塞尔协议III》资本金要求,此举终结了数月来围绕相关规则将如何分阶段落实的不确定性。中国监管机构最初表示,他们将以极快的速度推动实施新的资本金标准,但在各方担忧实力较弱的银行将如何筹集必要股本之际,监管者转而采取了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中国大型银行最迟在明年底必须达到9.5%的资本充足率,在2018年底达到11.5%的资本充足率。这样的安排使它们有一个六年的过渡期来达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塞尔协议
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提高资本充足率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使用资本对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来衡量,该比率不应低8%。《巴塞尔协议》中允许商业银行发行一定比例的长期附属资本债券,可作为附属性资本。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尚未使用这一工具(2003年后次级债已成为中国的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手段)。使用这种工具无疑是提高资本充足率可供选择的一项措施,但不可能单靠这一工具弥补资本缺口。如果资本不足,首先应由原有的股东考虑向其注资。另一种选择,是停止商业银行资产过速膨胀的局面,甚至让商业银行主动收缩战线,缩减资产,从而让资本充足率的分母减下来以便达到8%的标准。扩展资料商业银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1、商业银行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2、商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3、商业银行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充足率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商业银行x0dx0a(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x0dx0a(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x0dx0a(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如何进行计算?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
11.5%和10.5%。根据《资本办法》的规定,正常时期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百分之8,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8,这是为了保障银行在承担风险时有足够的资本储备,同时也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用于衡量自身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资本充足率越高,银行的资本实力越强,越有能力承担风险,也就越有可能在金融市场中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是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程度的重要指标。一级资本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是银行最基本的资本,也是最核心的资本。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越高,说明其资本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越强。一般来说,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在8%以上,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对于这个标准也有所不同。如果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可能会面临监管处罚,并且金融市场可能会对其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
【答案】:C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故本题选C。
简述长期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
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 路径和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许多因素的共同推动下,人类的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当我们回望这一历史过程时,我们不能不承认,国际资本流动作为其中一个因素的确从多个方面改变了我们生活。 国际资本流动(international capital flows)是指资本在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的转移,包括流入与流出两个方面。由于国际资本能对各国的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变动做出迅速反应,使 资金以最快的速度从效率较低的地方流向效率较高的地方,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从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载体。 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原因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速度进一步加快,通过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和提高国际市场效率两个方面,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在过去20 年中,全球GDP年均增长速度为3.8%,国际贸易年均增长速度为7%,国际资本流动年均增长速度为14%。也就是说,20年来,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 是国际贸易的两倍,是世界经济的4倍。 最近国际资本流动速度进一步加快,以国际直接投资为例,1998年-2000年间,国际直接投资流量年均增长将近50%,2000年国际资本流 动规模达到1.4亿美元,达到历史峰值。从2003年起,国际直接投资规模持续扩大,2006年达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 计,2007年可达到1.5万亿美元,将再创历史新高(见图一)。 那么,是什么因素推动了国际资本流动?是什么力量推动着发展中国家积极加入这一过程?我们可以用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理论来解释这一问题。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认为,一国的对外投资能力主要取决于其经济发展阶段。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400美元以下的第一阶段,没有或只有极少量的资本流 入,对外投资净额为零或负数。第二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400-1500美元之间,外资流入增加了,但本国对外投资极少。第三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在2500-4750美元之间,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同时出现了,不过,由于此时资本流入大于流出,对外净投资额仍然为负数。第四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4750美元以上,资本流出大于资本流入,对外投资净额扩大。半个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动情况大致符合这一趋势,我国的资本流动情况也基本符合这 一逻辑。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的提高既是积累的结果,也是积累的过程。由于技术创新是一国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因 此,技术积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发达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表现为“研发能力”,发展中国家企业 的技术创新主要表现为“学习能力”,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投资可能会遵循“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路径进行。我国对外投资的发展也正在经历 这样一个过程。 国际资本流动的渠道 如果从流动形式上分,国际资本流动可以分为国际直接投资(FDI)、国际证券投资(FPI)和国际借贷,它们构成了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渠道。此外,近年来,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跨境投资发展迅速,成为一种新的国际投资方式和国际资本流动渠道。 (一)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一国企业和居民对另一国进行生产性投资,并由此获得对投资企业控制权的一种投资方式。国际直接投资包括对厂房、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有形资产的投资,以及对专利、商标、咨询服务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直接投资可以分为四种形式:一是创办新企业,即投资者在国外直接创办独资企业、设立跨国公司分支机构或创办合资企业;二是直接收购,即投资者在 国外直接购买企业。三是购买国外企业股票,并达到一定比例。四是利润再投资,即投资者利用在国外投资所获利润对原企业或其他企业进行再投资。国际投资最早 出现在二战以后,20世纪80年代迅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见图二),目前发达国家的国际资本流动中有75%以上是国际 直接投资。 (二)国际证券投资 国际证券投资是指以在境外公开市场流通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国际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两种。一般来讲,国际债券 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另一国发行的以当地国货币计值的债券,比如,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美元) 称为扬基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日元)称为武士债券。欧洲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国外债券市场上以第三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 债券。比如,欧洲美元债券是指在美国境外发行的以美元为面额的债券。欧洲日元债券是指在日本境外发行的以日元为面额的债券。 国际证券投资是国际资本流动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一种新趋势(见图三)。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的国际证券投资规模已经超过直接投资,成为国际资 本流动的主要形式。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5年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用于对外证券投资的资本分别达到1801亿美元、427亿美元和1964亿美 元,均大于其国际直接投资规模。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证券投资也呈快速增长之势,2005年达到2058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130%,比2000年增长 123%,占流入发展中国家资本总额的31%。 (三)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跨境投资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介于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之间的一种新的国际投资方式和渠道,近年来,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跨境投资发展迅速,引起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重视,也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于20世纪80年代在欧美发展起来的,其投资对象一般为非上市公司,所谓“私人”股权,即是相对于证券市场的“公众”股权公 司而言的。这种基金主要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集合少数投资者的资金设立起来,销售与赎回也都是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因此,有时也被称为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国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有三种。一是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以投资初创企业为主,在企业成长过程中获得投资回报;二是私人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即购买处于成长期的私人企业的部分股权,一般待企业上市后出售获利;三是收购(Buy-Out),一般以通过杠杆融资为手段,收购处于成 熟期的企业,对企业进行重组后获利退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与直接投资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周期较短,一般不会超过10年;二是私 人股权投资基金只负责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一般不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管理和运营。2006年,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参与跨国并购的金额达到1580亿美元,比上 年增长18%。 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美国等发达国家利用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贸易发展创造的有利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国内制造 业大量外移,其产业链延伸到世界各地。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来降低生产成本。在国内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目前现代服务业在美国经济中 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达到80%左右,而工业产值在美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仅为20%左右,其消费品和制成品大量依靠进口。与此同时,亚洲等发展 中国家成为制造业国际转移的最大承接地,东亚制造业的平均年增长率达10%以上,成为全球生产制造基地和各类制成品的出口基地,出口能力不断提高,出口规 模不断扩大。也就是说,在国际资本快速流动的背景下,亚洲等发展中国家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出口竞争力不断提高,经常项目顺差不 断扩大。这些顺差主要为美国市场吸收,表现为美国经常项目的巨额赤字。但美国利用其金融市场优势,大量吸引国际资本流入,弥补经常账户逆差,维护国际收支 平衡。比如,2004年美国经常项目逆差为6659亿美元,当年资本净流入8218亿美元。这样,通过国际资本快速流动,使世界经济失衡表现为一种动态均 衡。 从国际资本流动方向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发达国家从资本净流出国成为资本净流入国,美国始终是世界最大的资本净流入国,占全球资本 净流出量的70%左右。20世纪90年代,欧盟国家基本上是资本净流出,1999年-2002年转变为资本净流入,最近几年又出现了资本净流出。日本是最 大的资本流出国,提供了世界资金需求的20%以上。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一直处于资本净流入状态,从2000年开始,出现了资本净流出现象,并呈 逐渐上升趋势。
托宾q理论中固定资本的影子价格是什么意思
托宾q理论中固定资本的影子价格是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的重要参数,它是指社会处于某种最优状态下,能够反映社会劳动消耗、资源稀缺程度和最终产品需求状况的价格。指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
金融学概论有几个名词解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股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市场是短期资金市场,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金融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英文:capital market 亦称“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封闭式基金(Close-end Funds)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开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位或者股份总规模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位或者股份,并可以应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或者股份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
请问外商投资公司已开始成立的注册资本可以来自境内吗?
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其分为:合资经营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由上述可以知道,只要企业全部资本不是外商出资和拥有,公司资本就可以由境内和境外共同组成。
什么是资本供给曲线?
资本的供给曲线即储蓄曲线,因为储蓄与利率是同向变化的,因此资本供给曲线具有正斜率。供给曲线(supply curve)是以几何图形表示商品的价格和供给量之间的函数关系。简单的说,是指把价格与供给量联系在一起的曲线。供给指的是个别厂商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条件下,对某一商品愿意并且有商品出售的数量。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是因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价格越高意味着供给量越多。典型的劳动市场,供给曲线不规则。工资提高到一定水平,随着工资进一步提高,工人劳动的供给反而减少,曲线向左弯回。特殊商品市场如古字画等,供给曲线也可能不规则。它呈现的是一条垂直于横轴的直线。还有一种是成本的降低速率大于价格下跌速率的物品。按照我们正常思维来想,价格下降的话,厂商为了追逐利润,从而一定会减少供给,然而在这中成本也在降低且降低的速率比价格下跌速率还要快的情况下,厂商还是愿意生产的,该供给曲线的图形是凸向原点的。
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怎么减?
申请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申请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某股东要单方面退出某公司的900万出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对于该公司来讲,是注册资本减少。相关规定是:《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认缴制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万,我能减到50万吗?如果要减需要出资吗?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需明确一定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1、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减资决议,并对章程作相应修改; 2、编制资产负债表、财务清单并向 债权人 发出通知或公告; 3、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4、自登记之日起,公司减资发生法律效力。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财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法 》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